初级中学年度教育资助及运动场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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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45107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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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级中学年度教育资助及运动场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年度教育资助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有效地实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切实解决我校贫困生家庭、低保家庭、残疾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问题,深入做好学生控辍保学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一是在我校就读的所有建档立卡寄宿学生全部享受资助;二是我校非建档立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程度相同条件下,品学兼优学生优先。 二、资助项目 贫困生资助项目是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寄宿贫困生生活费补助,每生每年1250元。三、资助2、程序 资助对象按下列程序及要求核定: (一)指标下达。我校贫困学生资助名额、经费由县教体局确定,再按比例分到各年级进行上报、审核、公示、发放、备案。 (二)信息公开。学校通过召开学生大会、班会、在校内醒目处张贴公告等方式向学生及学生家长公开资助信息,包括资助条件与名额、资助方式与标准、申请时间与评审办法等。 (三)资助申请。学生或学生家长(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资助申请,填写由学校发给的特殊家庭困难学生教育资助申请审核表。资助申请表经受助学生所在村委会(社区)、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分别审核、确认、签字盖章后,送交学校作为评审确定资助对象的依据。 (四)评审公示。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学生家长和3、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成员不少于7人),按资助名额,依据资助申请表所记载的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确定资助对象。资助对象确定后,学校应在资助申请表上签署明确的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将资助对象名单分别在学校和学生家庭所在的村(社区)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学校及评审小组要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核实。 (五)汇总上报。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资助对象汇总,报送县后勤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资助经费 资助经费,由县教体局同县财政局按核定的资助对象和标准核拨到我校。学校总务处按资助花名册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或学生家长。 五、资助管理 我校总务处负责全校贫困生资助工作4、。并成立贫困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为贫困生资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这项工作,确定专人具体负责贫困生登记、核实及资助对象的公示、报送等工作。我校结合本校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贫困生资助工作制度,建立有关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从制度层面保证公开、公正、规范、有序地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 六、资助监督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学校将贫困生资助政策、资助工作程序、资助对象及资助方式、标准等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接受广大教师、学生的监督。在校长领导下,组织各方面的人员,对学校贫困生资助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确保有限的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学生。运动场管理制度1.运动场只供全校师5、生上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和学校集会等使用。2.在雷雨和浓雾天气时禁止进入场地,以防雷击和运动事故的发生。3严禁把危险器具(刀片、铁钉、玻璃等)带入场内。严禁携带有易燃性、腐蚀性、污染性的物品入内。人为破坏草皮和塑胶等设施、设备的处以原价五倍的罚款,并按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严肃查处。4.爱护场地和器材,注意场地卫生,不准乱扔果皮纸屑;不准在场地内吸烟(一次罚款500元)、吐口香糖;不准带食品进入运动场;不准在场内进行溜冰、滑板等与场地功能无关的运动;不准穿高跟鞋、硬底皮鞋进入场内;不准在跑道上掷铅球、标枪、铁饼、实心球、砖块等重物。5.严禁翻越围栏或强行进入场内,非本校人员严禁入内,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和学生不得在上课时间进入场地。严禁各类车辆进入场内(如自行车、小孩车、斗车等),严禁将宠物带进场内。6.运动场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早上6:00上午11:40,下午2:10晚上熄灯前10分钟;周末和假期(寒暑假)由学校视具体情况安排使用时间。7.外单位借用场地,需经主管领导同意,向学校交纳一定费用后,由学校通知体育组来安排。8.体育组负责场地的使用和管理,每天安排1人值日,负责当天的开关门和本制度各项条款的落实(值日人员名单每学期开学时交教务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