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新科学院食工系学生会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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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43616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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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新科学院食工系学生会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第一部总则第一条:新科学院食工系学生会是一个在新科学院党委行政领导下,新科学院团委直接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以“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为指导思想的独立学生管理机构,通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成为食工系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成为食工系广大同学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机构;第二条:食工系学生会全体成员自愿并热情服务于广大同学,发扬“开拓、拼搏、实干、奉献、创新、团结”的精神,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第三条:食工系学生会2、成员作为学生中的先进力量,具有严格的纪律性,恪尽职守,起模范带头作用,不得以任何个人理由影响会内正常工作;第四条:食工系学生会全体成员要不断提高自身文化修养,努力培养办事能力,强化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创新意识;第五条:食工系学生会全体成员应严格遵守新科学院食工系学生会章程与校规、校纪,自觉维护食工系学生会的集体荣誉并团结协作;第六条:各部人员不得私自配备办公室钥匙,且不得将办公室作为私人活动场所。第二部 细则一、对主席团职责的规定:第一条:主席团受团干委托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工作,主席主持召集学生会部长会议和学生会委员会议;第二条:主席及时向团委、学生会团干老师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同院团委保持密切3、联系,接受团委的指导帮助;第三条:主席团负责指导、监督、协调、督促、审批、检查各部门工作,同时鼓励各部门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第四条:主席代表学生会向团干汇报工作,对团干负责,指导帮助学生会各部开展工作,在工作中与各院(系)学生会相互配合,加强交流;第五条: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学生干部的思想建设和业务培训,建立健全的各项制度;第六条: 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处理日常事务。在主席因不在等原因不能行使职权时,受主席委托,全权行使主席所具各项职权,代理主席主持工作,做好自己分管工作。二、对各部部长及副部长职责的规定:第一条:各部门部长根据本阶段学生会工作重点和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特点,制定出工作计划,每学4、期工作要有所创新,经系团干老师和学生会主席批准后,积极付诸落实执行。学期末上报本部门工作的书面总结及对本部干事的考核评价;第二条:各部门部长定期召开部内会议,定期向校学生会主席汇报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听取干事对部内工作的建议及任务完成的情况;第三条:各部门部长善于了解本部干事的情况,知人善任,注意考察本部干事,做好传、帮、带工作。工作中以大局为重,不计较个人得失,注意团结大多数,能上能下;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代表学生会开展工作,应受主席团委托,对主席负责。三、对干事职责的规定:第一条:配合部长开展日常工作,认真落实部长下达的各项活动指标,努力增强本部门的凝聚力,及时反馈工作5、情况及工作意见;第二条:阅读本部本会的有关文件,参加有关会议,并参与制订本部工作计划;第三条:规范自己的言行,活动积极主动,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四、例会制度:为了更好地贯彻上级领导对学生会工作的要求,更好地为广大同学服务,及时对上阶段工作进行总结,从而确保食工系学生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学生会例会每周召开一次。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条:会议由食工系团干委托学生会主席团主持,食工系学生会全体成员参加会议;第二条:会议上各部门部长简要总结上一阶段本部门工作,提出不足,并展望下阶段工作重点。学生会主席就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布置,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身上;第三条:会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与会者可以在会议6、中自由发言,充分阐述自己的观点,但对通过的决议应坚决执行,不得在会后作不恰当的议论,更不得擅自更改; 第四条:学生会例会必须提高效率并保持严肃性,严禁在会议期间闲谈与会议主题不相关的事项;第五条:学生会例会考勤由办公室负责,对迟到、缺席人员做好相应记录,上报主席团备案并依据食工系学生会管理制度予以相应惩罚; 第六条: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出席学生会例会者,应于会议开始两小时前向主席请假并写明请假缘由,经批准后由办公室备案方可不参加该次例会;第七条:学生会全体成员参加集体活动或会议,连续三次请假者,结合实际情况,严重者按一次缺席处理;累计三次无故迟到者,按一次缺勤处理;累计三次无故缺勤者,由主席团下发7、劝退通知书至当事人并予以辞退;第八条:学生会成员的出勤情况,将作为年终评优的依据,并记入系学生会成员档案表中。五、人事制度:第一条:主席团、部长、副部长、干事均由公开选举产生,经系内有关领导和老师审批合格后,正式聘任;第二条:对各部部员采取招聘形式,每学年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招聘新干事,招聘工作在主席团的统一指导下完成;第三条:应聘人员经面试后,在所在部门试用两周,试用期结束后,各部部长根据其在此期间的表现作出评估,表现突出者即可成为系学生会正式式成员,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辞退;第四条:学生会成员若有自愿退出学生会组织者,部长需提前两周、干事需提前一周向组织递交退会申请,经团干老师和主席团审批后,8、方可正式退出系学生会;第五条:学生会全体成员应积极参与到学生会建设中来,凡能够提出合理的建议,并有助于本系学生会发展者,按量化考核标准给予相应的奖励。六、办公室管理制度:第一条:由办公室做好各类文档的保密工作,加强系学生会内部档案的管理;第二条:办公室应将各部门具有永久性保存价值的档案文件统一编号后存档;第三条:各部门活动开始前,需向主席团递交详细的活动经费支出明细表,经系团干和主席团审批后,列入正常支出行列,所花经费方可根据实际予以报销;第四条:活动所需会内财产,须在办公室登记后方可领取,活动结束后,必须尽快归还,如有损坏或遗失,需照价赔偿;第五条:各部门在使用办公室时,需保持桌面整齐、地面9、清洁、垃圾自行带出、随手关灯、门窗锁好。七、奖励与惩罚制度:第一条:凡能够给予本会可行性意见,有助于本会发展者,加1分;第二条:本学期满勤者,加2分;第三条:集体会议或活动,迟到累计两次者,给予口头警告;迟到累计三次者,给予书面批评并扣除综合测评3分;迟到累计超过五次(含五次)者,将给予辞退处理;无故缺勤一次者,给予口头警告,并扣除综合测评2分;无故缺勤累计两次者,给予书面警告,并扣除综合测评3分;无故缺勤累计三次者,给予辞退处理;第四条:对系学生会造成不良影响或带来损失者,给予辞退处理;第五条:对于在工作中玩忽职守者,给予书面警告,并扣除综合测评2分;第六条:对学生会带来财产损失者,必须照价10、赔偿,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批评,并扣除综合测评2分;第七条:对系学生会成员,有以权谋私、滥用职权者,将视情节严重给予大会通报批评,并扣除综合测评3分或辞退处理。系学生会全体成员,每人基本综合测评分为10分,以本规章制度之要求给予相应量化考核,并记入校学生科技创新会个人档案中,作为期末评优及年终提干的标准。八、活动工作流程:1)、准备阶段:A.各部门须在学期初一周内向主席团递交本学期的活动计划书;B.各部门在活动开展的前一周需向主席团递交详细的活动计划书;C.各部门在活动开展前一周必须与将参加此次活动的嘉宾联系,并在活动开始的前两天做最后确认;D.各部门活动开展前两天,必须完成本次活动的一切前期准备工作,向办公室递交活动通知。2)、活动进行阶段:活动进行中,系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计划执行,维持活动现场场秩序保证活动流程顺利进行。3)、总结阶段:A.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各活动部门应及时出示报销凭据,如需推迟,说明理由,否则逾期不予办理;B.活动结束后两天内,必须向办公室递交活动通讯及详细的活动总结。备注:以上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其最终解释权归新科学院食工系系学生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