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学院教学评价质量及教材建设管理制度59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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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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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医药学院教学评价质量及教材建设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录第一章 总 则2第二章 教学工作职责2第一节 教学管理部门职责2第二节 各级教学人员职责3第三章 教学组织与过程管理10第一节 教学组织10第四章 教学实施与调度15第五章 教学会议16第六章 教学总结和统计17第七章 教学事故的审定和处理18第八章 教学评价与质量管理20第一节 教学检查20第二节 教学质量评价21第九章 培养方案、大纲及教案管理23第一节 培养方案23第二节 教学大纲23第三节 教 案24第十章 教材建设与管理30第一节2、 教材建设30第二节 教材立项与编写30第三节 教材管理规定32第十一章 课程建设35第十二章考试管理工作37相关附件39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院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及有关规定,在大学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修订(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院有计划、有组织的本专科教学活动。全院各单位,各级领导和全体教职员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第三条 本制度是学院实施本专科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过程的组织与管理、教学质量管理、学科(专业)建设的基本依据。第四条 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3、是: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教学工作的各项规定,建立和维护正规稳定的教学秩序,预防教学事故,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合格人才。第五条 教学管理工作必须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必须遵循教学客观规律,运用先进科学的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不断提高管理效能;必须科学组织、协调工作,形成合力,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新体制、新任务要求的高效能的管理运行机制;必须坚持严谨治学的方针,严格执行教学管理有关规定,全面推进我院教学工作。第二章 教学工作职责第一节 教学管理部门职责第六条 学院职责(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4、针、政策,落实党和国家办校方针、原则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学校指示,严格执行各种管理规定和制度,做好教学行政管理工作;组织所属教研室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协调与管理所属各门课程和各个教学环节,完成教学任务。(二)落实教案审查、备课试讲工作;深入教学现场,检查授课质量;引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指导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抓好教风、学风培养,提高教学质量。(三)根据学校教改规划,制定本学院教改计划,领导教研室进行教学改革,开展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总结推广教学经验;搞好教学质量的检查和评估。 (四)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师资培养计划,制定本学院专业学科建设和师资培养实施计划,抓好教研室建设,组5、织教师岗位培训,做好学科评估,教师考核、奖励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工作。(五)根据学校教材编写计划,组织教研室完成教材(含辅导教材、电子教材等)编写任务。(六)负责所属实验室、教学场地等教学设施设备建设和管理,负责管理本单位教学经费、器材。(七)组织实施第二课堂教学和各项实践性教学活动。(八)管理本单位教学档案。(九)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教学保障。(十)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教学工作。第二节 各级教学人员职责第七条 系(教研室)主任职责(一)组织与实施教学,指定本教研室教学秘书,按照教学任务书的要求,安排和落实任课教师,成立相应的教学组,并指定教学组长,完成担负的教学任务。(二)按照学校统一规划,确定本6、单位学科发展方向,拟定学科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认真抓好学科和课程建设。(三)拟定本单位承担课程的教学大纲,组织编写或选定教材(含补充教材、实验指导书和多媒体教材等)。(四)审定教案,组织教师备课、试讲,开好教学准备会,做好各项教学准备工作。(五)拟定本单位师资培训计划,组织教师业务学习和岗位培训,积极开展教学法和教学学术研究,推广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深化教学改革;协助有关部门建立教师业务档案,搞好教师的考评、奖惩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工作。(六)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学习情况,定期检查授课质量,总结教学经验,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七)指定专人负责所属实验室、专修室、训练场地的建设和管理,严防各类教7、学事故。(八)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教学工作。(九)教研室副主任在主任领导下,协助主任工作,并积极做好分管的工作,在主任离任期间,履行主任的全部职责(有两位以上副主任的,由主任指定一位代理)。第八条 教学组长职责(一)教学组长由系(教研室)主任指定,由具有讲师(含)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二)负责所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分配和协调,组织备课和试讲。(三)负责安排教学准备工作。(四)定期组织检查性或观摩性听课,进行课后分析,及时检查课堂教学效果,总结交流教学经验。(五)组织课程考试阅卷,进行成绩统计和上报。(六)收集有关资料,交教学秘书归档。第九条 教学秘书职责(一)教学秘书由系(教研室)主任指定讲师以上8、教师担任,一般任期1-2年。(二)协助主任组织安排学年教学工作,按照教学任务要求,提出任课教师和教学组组成建议,报主任审定;根据教学大纲,提出编写或选用教材意见;协助管理本室教学经费。(三)负责本室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和统计;组织本室相关课程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四)负责与上级业务机关和学生的联系,组织相关课程开课前动员和教学联系会。(五)负责本学年学生学习成绩的统计分析和起草年度教学工作总结。(六)负责各门课程考试的考务工作。(七)负责将本学年教学实施计划、教学总结、教材、试题、考试成绩和有关教学文件、教具等整理归档。(八)完成系(教研室)主任赋予的其他教学工作。第十条 教授、副教授职责(一)9、教授、副教授在系(教研室)主任领导下,应成为本学科某领域学术带头人,对学科发展、学术水平提高和师资队伍建设负有指导责任。(二)若担任教学组长,组织实施教学,并担任主讲,负责领导实验、实习、课堂讨论、辅导答疑和社会实践调查,组织考试、考查,指导学生自学、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综合能力;教授、副教授应有三分之一时间用于面对学生的教学工作。(三)检查指导讲师、助教的备课和讲课,分析学生学习情绪,总结教学经验;主持或参与教学法研究,改革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承担教育研究课题,撰写教学论文。(四)参加制定教学大纲,编写、审议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编制各类多媒体教材。(五)经常了解、研究10、国内外本专业进展和有关学术动态,指导本室(系)学术活动,开展科学研究工作,主持科研课题,并指导下级教师进行科研选题、设计、实验,撰写专著和论文,负责或参与学术论文的审阅工作。(六)指导进修生;经评审确认,指导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七)指导讲师、助教和技术人员的工作和业务学习。(八)承担系(教研室)主任分配的其他业务工作。第十一条 讲师职责(一)讲师在系(教研室)主任领导下,在教授、副教授指导下,担任教学组长、实验组长、教学或科研秘书;担任主讲,指导教学实验、实习和社会实践调查,指导本科以下(含本科)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主持课堂讨论,参加辅导答疑,指导学生自学,培养学生综合能力;组织考试、考11、查;讲师应有一半左右时间用于面对学生的教学工作。(二)检查指导助教备课、试讲、预实验、讲课和批改作业等工作,分析学生学习成绩,总结教学经验,开展教学法研究,改革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三)参与制定本门课程教学大纲和编写教材,主持编写实验课教材及实验指导,主持或参与编制电教(含媒体)教材,制作教具、模型。(四)独立或在教授、副教授指导下进行科学研究工作,完成一定的科研任务,并就有关课题的国内外研究进展进行学术报告。(五)负责指导进修生,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研究生。(六)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积极承担授课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七)指导助教的工作和业务学习。(八)承担系(教12、研室)主任分配和其他业务。第十二条 助教职责(一)助教在系(教研室)主任领导下,在教授、副教授、讲师指导下,担任实验、实习课和部分小班课,主持课堂讨论,批改作业、实验(实习)报告,参加辅导答疑和成绩考核,指导学生自学,了解学生学习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协助上级教师指导学生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助教应有一半以上时间用于面对学生的教学工作。(二)协助教授、副教授、讲师进行课堂教学,准备挂图和教具,进行课堂示教,参与教学法研究工作。(三)协助教授、副教授、讲师编写教材、讲义,承担撰写文稿、绘制图表和校对等工作;参与编写部分实验教材和制作教具、模型及多媒体教材。(四)在教授、副教授指导下,参与科学研究工作13、。(五)轮流担任行政秘书工作。(六)承担系(教研室)主任分配的其他任务。第十三条 高级实验师(主任、副主任技师)职责(一)在系(教研室)主任领导下,负责本教研室各项技术工作。(二)熟悉本学科领域国内外实验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向,制定本学科技术工作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三)设计建立新技术实验方法,进行科学研究;组织和领导学科的重大试验工作,完成高水平实验报告,解决试验工作中出现的关键性技术问题,提高实验课质量。(四)总结技术工作经验,参与编写实验(实习)指导讲义,撰写有关实验技术专著和论文,指导下级技术人员撰写实验技术资料和论文。(五)指导本学科教学、科研的技术工作,承担其中的复杂及项目14、,独立进行实验技术研究。(六)负责本教研室重要仪器的鉴定,研究、设计、制作标本、模型和某些器材,组织开展技术革新。(七)制定本教研室技术队伍培养规划和实施计划,指导和培养中、初级实验技术人员。(八)指导研究生、进修生和讲师、助教的技术工作。(九)协助系(教研室)主任考核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实验技术操作。第十四条 实验师(主管技师)职责(一)在系(教研室)主任领导下,高级实验师(主任、副主任技师)指导下,负责本教研室各项技术工作。(二)承担教学、科研中的技术工作,尤其是较复杂的技术工作;参与编写实验(实习)指导讲义,撰写实验技术资料或论文。(三)负责本教研室教学、科研仪器的安15、装、调试、使用、维修、保养等工作和一般仪器的鉴定;研究、设计、制作标本,模型和多媒体教材。(四)负责本教研室的实验室、研究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主任指示,编制教学、科研所需器材、物品和动物预算。(五)在教授、副教授和高级实验师(主任、副主任技师)指导下,参与科学研究工作或实验技术研究。(六)指导助教、下级实验技术人员、研究生、进修生的实验技术操作。(七)分工负责下级实验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并协助系(教研室)主任对助教及下级实验技术人员进行技术考核。(八)承担系(教研室)主任分配的其他任务。第十五条 助理实验师(技师)职责(一)在系(教研室)主任领导下,上级实验技术人员指导下,负责教学、科研工16、作。(二)在实验组长和上级实验技术人员指导下,负责本教研室教学、科研的实验技术准备工作,配合教师指导学生技术操作,进行课堂演示。(三)在教授、副教授指导下,承担科研的技术工作。(四)参加编写实验技术讲义或收集整理实验技术参考资料。(五)负责教研室教学、科研器材的管理、使用和保养;承担实验设备改进和标本、教具制作等任务。(六)指导见习助教的实验技术操作和实验员(技士)的工作和学习;参与对实验员(技士)的业务培养和考核。(七)承担系(教研室)主任分配的其他任务。第十六条 实验员(技士)职责(一)在系(教研室)主任领导下,上级实验技术人员指导下,负责教学或科研的某些技术工作。(二)制作、管理标本、模17、型等教具,负责教学实验器材的准备,配合教师进行课堂教学,并负责课后的清理工作。(三)负责常用仪器的使用、管理和保养。(四)负责教学、科研实验用动物的领取、饲养和管理,并协助观察与记录动物在实验过程中的情况。(五)负责教学、科研器材、药品、试剂等的请领、分发、保管和登记等工作。(六)承担系(教研室)主任和教学秘书分配的其他任务。第三章 教学组织与过程管理第一节 教学组织第十七条 教学进度表的编制(一)教学进度表是教学计划在每一学期的具体体现,是规定各专业年级学期授课的种类、教学时数、开课顺序、周学时安排、复习考试安排的时间进程表,是教学工作统筹运转、协调运行的主要依据之一。(二)制订教学进度表主18、要依据教学计划,学年教学任务和教学资源情况。教学进度表由学校教务处和学院共同制订,各系(教研室)应按教学进度表编排教学日历,供排课使用。(三)教学进度表一经排定,一般不予变动,如确需变动时须报校领导批准。第十八条 课程表的编制(一)编制课程表是教学运行管理的重要环节。要合理组织教学过程的时间、空间(教室、实验室)与人力(教师、学生),充分发挥学院人、财、物的最大效益,保证教学过程正常、有序和高效地运转。(二)课程表应包括教学周次,每日上课的课程及次序,每次上课的起止时间和休息时间,上课地点及辅助说明。课程表必须详细表明专业、年级、学年、学期、制表时间及授课教师。(三)课程表由学校教务处和学院根19、据教学计划和学年教学任务制订,教务处负责统一协调排课工作。制订课程表应从教学效果出发,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充分提高教学设备、教学场所的使用率,照顾各门课程的特点、内在联系和各课程之间的衔接,注意理论课与实验(习)、见习课的搭配以及教学授课量等。课表需经学院、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课程表排定后应力求稳定,一般不得变动。第十九条 教学日历的编制(一)教学日历是一门课程内容、时数安排、教学组织形式、教学内容安排的具体体现,是排课的重要参考。 (二)教学日历应明确本门课程的名称、教学时数(包括理论课时数和实践课时数)、选用教材、授课轮次、教学组成员、各种教学的统计数字以及对学生的学习要求。制定20、教学日历的主要依据为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表。(三)教学日历安排由学院汇总初审,经学校教务处审核,必要时报学校主管副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第二十条 教学组的组成与教学分工(一)成立教学组:各系(教研室)在接受教学任务后一个月内(春季学期课于11月份),按教学班成立教学组,负责教学工作的实施。教学组成员由系(教研室)主任提名,报学院批准,教务处备案。教学组由主讲、辅讲及教辅人员组成,设组长1人。(二)教学组长:由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担任,在系(教研室)主任领导下,负责该教学班的全盘教学工作。在教学任务下达后一个月内(春季学期课于11月份),根据教学实施计划和教学大纲,制订教学具体实施方案及教学21、日历,主要内容包括:定时间(周次、月、日、星期、节次)、定次数(课次、班次)、定内容(章节、课题)、定方式(讲课、实习或见习、学时数、教学手段)、定人员(主、辅讲),经系(教研室)主任审定后,一式两份分别报学院、教务处;安排教学分工;组织备课和试讲;组织教学实施和听课;组织考试和成绩报送;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与师资水平;参加教学联系会议,了解教学情况;负责课程教学总结和教学资料的归档。(三)主讲教师:每门课程主讲一般35人,内外科79人。除特殊情况,核心课程必须安排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担任主讲教师。(四)辅讲教师:负责讲授小班课和实验(习)指导、自学指导、批改作业、指导课堂讨论22、及辅导答疑等,主要由讲师和助教担任。(五)教学组应按照实验(习)指导的内容,于开课前提出实验(习)课实施方案,逐项完成各项实验(习)教学的准备工作,包括预实验、实验器材、教具、挂图、动物以及实验室的管理等。 第二十一条 备课(一)备课是搞好教学的重要环节,教师在开课前必须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以教材为基本内容,积极查阅参考资料,精选教学内容,结合学生具体情况,选好方法和手段,熟悉教学条件,做到“四备(备大纲、备教材、备学生、备教学方法和手段)。 (二)系(教研室)领导和教学组长要切实安排好教师的备课活动,并给予时间保证。经常检查备课情况,重点抽查教案,根据需要在教师个人备课的基础上组织安排好集体备23、课,集思广益,提高讲授质量,备课至少应在开课前一个月完成。第二十二条 试讲试讲是综合检验教师备课情况,确认教师任课资格的重要措施。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试讲:(一)新教师首次讲课。(二)上学期授课质量评估为“中”、“差”者。(三)开新课。(四)授课内容、授课手段有重大调整。试讲一般应在开课前一个月进行,新教师首次讲课前试讲以及上学期授课质量评估为“中”、“差”者的试讲由学院组织,其余情况由系(教研室)组织。试讲应成立5-7人的专家组,试讲后专家组应进行讨论,解决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对教师试讲是否合格作出鉴定,并填写大学教师试讲情况登记表,并于开课前报学校教务处。对试讲不合格者,各单位要24、指定专人帮助指导,并适时再次组织试讲,连续三次试讲不合格者,不得担任本学期该课程的教学。第二十三条 课堂讲授(一)课堂讲授是教学的基本形式和中心环节,教师必须贯彻“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原则,阐述课程内容,积极开展启发式、讨论式、案例式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讲授要具有思想性、科学性和针对性。在讲授基本理论知识的同时,重视教书育人。(二)必须按照教学大纲的规定内容,对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规律进行系统扼要的精讲,力求做到目的明确,概念准确,重点突出,条理清晰,推理严密,语言生动,板书简明,提纲挈领,做好小结。(三)坚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和直观性原则,恰当地运用各种教具25、和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辅助课堂讲授,以加深学生对课堂知识的理解。(四)系(教研室)应定期组织检查性或观摩性听课,及时检查课堂效果,总结交流教学经验。(五)授课教师应严格教学纪律,及时纠正违反课堂纪律的不良现象,严格掌握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辅讲教师应跟班听课,并负责课后答疑。第二十四条 听课听课是检查教学质量的重要方法,听课也是学生在校学习过程中获得知识的主要途径之一。通过听课检查了解教学目的、要求是否正确,教师的学术水平如何,教学方法、教学态度如何,教学效果是否良好。学院、系(教研室)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教学管理人员每月听课不少于2次;教学组长在本教学组授课期间听课不少于3次;系(26、教研室)每学期都应组织教师互相听课。听课应填写听课记录,各单位于每季度最后一周上交听课记录和听课统计表。第二十五条 实验(见习)教学(一)实验(见习)是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除验证、巩固所学理论,学习和掌握教学大纲规定的基本技术操作外,还必须培养学生科学思维能力和动手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养成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科学作风。(二)系(教研室)要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好实验、实习指导,完成好预实验和学生实验的组织安排工作。指导实验时,必须贯彻“精讲多练”的原则,做到实验目的要求统一,基本内容统一,基本操作统一,检验标准统一。实验时,要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与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27、,重点抓好指导性讲课,实验过程的控制和指导。教师要言传身教、管思想、带作风。力求做到态度严肃、组织严密、要求严格、操作正规、秩序良好。(三)系(教研室)应积极开展实验内容和方法的改革,大力开展设计性、综合性实验,培养学生初步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四)学生要重视实验课。课前要预习实验指导(讲义),课中要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操作,独立分析实验结果,实验结束时,认真书写实验报告。教师要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写出评语,并将它列入学生实验成绩内容。第二十六条 观摩教学(一)观摩教学是教学管理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强化教学管理的有力措施。各单位应将此项工作列为常规工作。(二)示范性观摩教学。由教学水平高,教学经28、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的教师进行示范性讲课,其他教师观摩,然后讨论、评议、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教学经验。示范性观摩教学,系(教研室)每年组织23次;学院每年组织12次。(三)试验性观摩教学。随着教育思想观念的转变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必须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各单位要组织教师钻研现代教育理论和教育技术,研究教学方法,定期组织公开课,集中集体智慧,完善教学方法,合理应用教学手段,促进教学质量提高。(四)汇报性观摩教学。各系(教研室)每年要组织青年教师学习本学科教学规律和方法,在认真准备的基础上,适时组织青年教师进行汇报性讲课,帮助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第二十七条 辅导(一)辅导29、的目的是解决疑难问题,指导学习方法,开拓知识面,检查教学效果,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辅导时应贯彻因材施教和启发诱导的原则,尽量避免问什么答什么的简单方式。(二)辅导的主要形式包括:网络答疑、个别指导、学习园地、专题报告和阶段复习辅导等。不得针对考试进行辅导和答疑。(三)辅导与答疑应贯穿在教学过程的始终。教师在辅导前,应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加强辅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辅导中应启发学生思考,调动学生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教师应通过辅导与答疑,发现教学中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不断总结经验,加以改进。第二十八条 作业(一)作业应根据课程的性质和特点来确定,可采取多种形式,一般为练习题、思考题、复习题、读30、书笔记、读书报告等。(二)教师要精选作业题,做到题量和难度恰当,既保证与课程目的和内容结合,又能促进学生思维训练和技能培养。(三)可适度地布置一定的综合性、创造性练习或较难的补充题,让学有余力的学生得到发展。(四)学生要独立、按时完成作业。学生完成作业的情况要记载评分,按一定比例计入课程总成绩。(五)教师布置作业要讲清目的、意义,批改作业要认真、仔细、及时,并将结果反馈给学生。第四章 教学实施与调度第二十九条 调课(一) 教师因工作需要或身体原因要求调课时,需办理如下手续:只涉及一个教学班、进行一次调课的,授课教师应填写大学调课申请表,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同意调课后,将调课情况报教务处备案,并31、由学院通知学生和教学场所管理部门。调课涉及两个教学班或需调两次课以上的,授课教师应填写大学调课申请表,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教务处批准后(必要时报主管校领导批准)方可调课,并由教务处通知学生所在学院和教学场所管理部门。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调课。(二)因临时重大或紧急情况需大面积调整课程时,系(教研室)应提前三天书面报告学院,由学院上报学校教务处,经教务处会同有关部门协商同意后,报校领导批准,由教务处统一调整、执行。第三十条 停课停课是指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部分课程内容的删减,而事后不能弥补的教学计划变动。由于停课直接影响教学计划的完成,任何停课均需校领导批准方可执行。第五章32、 教学会议第三十一条 重大教学议题审议学院重大教学议题应提交学院党委常委会议审议。其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教学改革,教学管理体制改革,课程、学科建设,教学成果评定,教学事故处理,教学奖励,招生计划等方面。第三十二条 教学工作会议(一)教学工作会议每两年召开一次,会期一般为2天。院领导,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系(教研室)主任和全体教师参加。(二)会议主要内容: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分析教育工作的形势;确定学院教学改革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制定深化教学改革的措施;检查落实以教学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情况;总结交流教学经验,表彰教学先进集体和个人。第三十三条 教学联系会(一)教学联系会由学院组织,可33、分别在各门课程开课前一周、课中和课后召开,系(教研室)主任、主讲教师、辅导员和学生代表参加。(二)会议主要内容:系(教研室)介绍学科特点和基本情况、学习方法、教改情况以及对学生的要求;学生提出对教学和教学管理的要求和建议;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第三十四条 教学形势分析会(一)各教研室每学期至少应召开一次教学形势分析会,掌握教学动态,检查教学工作,分析教学形势,解决存在问题。各教研室应将教学形势分析会的材料书面上报学院教研办公室。(二)学院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教学形势分析会,主要分析和解决教学工作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教学运转、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就业形势等。第六章 教学总结和统计第三十五条 各教学34、组在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后,应进行课程教学总结。着重总结执行教学大纲、使用教材、开展教学改革、教学经验的情况、学生学习情况,分析教学质量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及建议,并详细记录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整理教学文书和资料档案等。总结材料在课程结束后一个月内报学院备案。第三十六条 教育统计报告分文字报告和教育统计报表两类,其中文字报告中又分定期报告和不定期文字报告。 (一)定期文字报告主要包括:年度教育工作计划(要点)和教学工作总结。学院的年度教育工作计划(要点)于十月底上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形成正式教育工作计划,于十一月底上报学校。教育工作计划主要包括:年度教学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主要教学任务35、,完成任务的要求,重大教学活动的内容及时间等。(二)不定期文字报告包括:专题性经验总结、教学简报、教学通报等。(三)教育统计报表主要包括:学生统计表(招生、毕业、留级、退学、转专业、病休),任课教师报表,教师进修情况,教师授课情况,基本技能训练情况等。第三十七条 其它专题性总结报告:如教师培训,教学经验交流,教学会议简报,教材会审,重大教学成果及鉴定,学生情况调查等,由各系(教研室)拟稿,随时上报学院。第三十八条 实习工作总结:由教务处、学院会同实习考核组成员完成,主要内容应包括学生实习情况,实践考核情况,带教情况,对学生的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第三十九条 毕业总结和毕业考试总结:毕业总36、结和毕业考试总结由学院完成,毕业总结一般应包括概况(入学数、毕业数、获学位数、留级、退学)、经验教训及学生就业情况。毕业考试总结主要内容为成绩统计分析、试题质量分析、考试(包括试题)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等。第七章 教学事故的审定和处理第四十条 教学事故是指管理部门或教师不遵循教学规律和规章制度,对教学工作、教学秩序造成不良影响,妨碍了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影响教学质量的提高等方面出现的问题。第四十一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教学事故:(一)不按规定的申报和审批程序,擅自改变或不执行课程表安排。(二)任课教师无故迟到、早退或误课5分钟以上。(三)擅自挤占教学活动时间(含上课、自习、考试、实验、37、实习、教学参观等)。(四)未执行考核的有关规章制度,出现命题、试题错误,泄露或变相泄露试卷内容;监考未按考场规则执行,出现问题;随意提高或更改学生考核成绩,不经批准擅自给学生进行补考或缓考;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成绩。(五)在教学活动中造成人员伤亡。(六)因事先未及时检查、维护,造成教学设备、设施故障,或不按要求提供必要的教学条件而影响教学5分钟以上。(七)没有按规定提出购买仪器设备或实验用品,影响实验课开出。(八)不按大纲要求或无大纲随机指导实习等实践教学;不按规定指派教师进行指导和批改医疗文书,造成较大损害或影响。(九)因各种施工未按期完工而影响教学5分钟以上。(十)无故断电、停水而影响教38、学正常进行。(十一)自编教材未按规定时间交稿或校对,影响教材印刷、出版;没有按规定订购教材和发放教材,影响学生上课。(十二)教学中因违反管理、使用、操作规定,造成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损坏,丧失基本教学条件,影响教学正常进行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十三)教学用车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而影响教学5分钟以上的。(十四)因教学安排、通知不明确,或未及时送达;教学安排、通知、协调失误;有关单位和个人玩忽职守,不执行教学规章制度,不服从教学调度,推诿扯皮,影响教学正常进行;擅自调课。(十五)不按规定司铃,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十六)其它有悖教师身份的言行,或严重影响教学秩序、教学活动,损害较大的行为。第四39、十二条 教学事故的分类教学事故视其对正常教学秩序、教学活动影响、损害程度,分为一般教学事故、严重教学事故、重大教学事故三类。(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一般教学事故。1、影响教学活动在5分钟以内,且受影响学生在一个教学班次(含)以内。2、因违反管理、使用、操作规定,造成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损坏,经济损失在500元以内,或伤(不致残)一人。(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重大教学事故。1、对三个(含)以上教学班次的教学活动造成30分钟以上影响。2、对两个(含)以上教学班次的教学活动造成60分钟以上影响。3、考试试题严重泄漏。4、考试中较大面积作弊。5、在教学活动中造成亡人或两人(含)以上重伤(致40、残)。6、因违反管理、使用、操作规定,造成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损坏,经济损失3000元以上。(三)介于一般教学事故和重大教学事故之间的教学事故为严重教学事故。第四十三条 教学事故的处理(一)教学事故一旦发生,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迅速向学院教研办公室报告,同时要积极主动地采取补救措施,尽快开始和恢复正常教学,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缩小影响。(二)发生事故的单位要抓紧时间了解情况,查明原因,督促直接责任者在事故当天写出书面检查,单位应填报“教学事故报告表”,提出处理意见后报学院。(三)对各类教学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必须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和处理,并视情况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1、一般教学事故:直接责任者要在41、全院范围内做出深刻检查,接受领导和同志们的批评帮助。2、严重教学事故:一般要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批评,并给予直接责任者以必要的纪律处分。3、重大教学事故:除全校范围内通报批评外,直接责任者必须从严给予纪律处分,并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四) 处分等级视事故的影响、损害程度而定,但对于领导或教学管理人员为直接责任者的教学事故,一般应加重处理。(五) 各类教学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凡属学校工作人员的,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评先和晋职晋级的资格;凡属学生的,按学籍管理规定有关条款执行。(六) 在教学事故的处理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实事求是,分清责任,不准弄虚作假,包庇袒护,开脱说情。(七) 全院各级机关、各单42、位和全体人员,要牢固树立以教学为中心思想,严守职责,积极预防,努力杜绝各类教学事故的发生。第八章 教学评价与质量管理第一节 教学检查 第四十四条 各单位要通过教学检查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教学中师生的需求,检查教学进度、内容、方法和效果,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第四十五条 开学前检查 (一)开学前检查由学院、各单位分别组织实施,一般安排在开学前一周进行。 (二) 各单位重点检查教师到位率、试讲率、课程预实验、教学实施计划、教学改革方案、新学期教学力量投入、教材准备、教学场地设备等。(三)学院重点检查各单位开学前教学准备工作,听取各单位教学准备工作情况和新学期教学工作的设想,并重点检查有关系43、(教研室),解决教学中的实际困难。第四十六条 中期教学检查 (一)中期教学检查一般安排在学期中段进行。 (二)中期教学检查重点检查各门课程的教学质量,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中期教学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可安排专项性教学检查,解决教学中深层次的问题。第四十七条 专题性质量检查专题性质量检查或质量调查是深入研究教学,控制质量的有效形式。第二节 教学质量评价第四十八条 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内容按学校制订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验课教学质量评价和临床实习教学质量评价三个体系,分别对理论课、实验课及临床实习进行系统的评价。每个评价体系由单位评价、专家评价和学生评价三部分组成。(一)单位评价每学期44、各单位根据学院教学督导小组听课情况,单位领导和教学管理人员听课情况,并结合教师的教学工作态度、备课情况、授课质量等方面的情况给出评价。(二)专家评价学校成立教学督导团,按照授课教师承担的任务,分别根据大学教师课堂质量专家评价表,按教案水平、知识传授、培养能力、教书育人、教学方法、手段的合理运用等方面的指标,大学实验课教学质量专家评价表的指标和大学临床实习教学专家评价表的指标,采取听课、检查教案等方式进行评价。(三)学生评价学生按照授课教师所承担的教学任务,根据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表,大学实验课教学质量学生评价表和大学临床实习教学学生评价表,通过学校教学管理系统进行网络评价。评价等级的A45、B、C、D、E相当于优、良、中、可、差,分别授分值为5、4、3、2、1分。教师总体评价结果按单位评价:专家评价:学生评价为3:3:4的权重进行计算。第四十九条 评价工作实施方式单位评价由学院教学督导小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57人组成,由各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担任组长),每学期对授课教师进行评价。专家评价工作由学校教务处与教育研究和督导中心负责,通过学校教学督导团获取教师教学质量信息。学校教学督导团评分的平均值为教师学期专家评价得分。学生评价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采用全员网络评价评价的方式,按去掉5%的最高分、去掉5%的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教师学期学生评价得分。第五十条 实施要46、求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是对理论、实验、临床实习课授课教师教学质量的全面检验。各单位必须深刻理解评价工作的意义和目的,把评价工作列入本单位一项长期坚持的工作,使之制度化,认真落实。各单位要组织教学人员认真学习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有关文件资料,熟悉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法,注重评价活动的导向作用,并结合评价工作,认真作好教学总结,把学院教学工作推向前进。第九章 培养方案、大纲及教案管理第一节 培养方案第五十一条 培养方案是学院实施教学的主要依据,是反映教学内容的具体文件之一,它决定着学院教育、教学内容的方向和总体结构,明确规定了各专业教学活动的时间和顺序,是编写教学大纲和选编教材的主要依据。47、第五十二条 各专业培养方案的编制应以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文件为依据,同时结合学院实际,科学制定人才培养目标及规格要求、人才培养模式、课程设置以及实践性教学环节,充分体现我校办学特色。第五十三条 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学院制定的各专业培养方案,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变动。培养方案的制定和修改,须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批后,上报学校教务处,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第五十四条 培养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修业年限,主干学科和课程设置,主要实践环节,成绩考核、毕业及学位授予方法及标准、主要就业方向及实施要求等。第二节 教学大纲第五十五条 教学大纲是课程组织实施教学的指导性文件,是选48、编教材、备课、讲课、实验(习)、实践能力培养和考试(查)的主要依据。第五十六条 教学大纲的编写、修订工作由学校统一部署,学院组织系(教研室)负责具体编写。编写的教学大纲经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教学大纲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第五十七条 教学大纲的修订应符合培养方案和课程规范,贯彻教学改革精神,结合学科专业发展,突出教学重点,注重学科交叉,坚持科学性和实践性相结合的原则。第五十八条 教学大纲的主要内容包括:课程简介,理论教学内容和要求,实验教学内容和要求,基本技能要求,教材与教学资源,考核,教学时数分配,课程实施要求及相关说明。第三节 教 案第五十九条 教案是教师按照预定的教学目标和计划,根据教育49、学原理,经过全面准备和认真思考所写的课堂教学的设计方案,是任课教师的教学实施方案。高质量的教案,对课堂教学起着规划指导作用,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第六十条 教案编写基本原则(一)以章节或一次课堂教学为单元撰写教案。(二)教学目的明确,重点、难点突出,紧扣教学大纲,切合教材和学生实际。(三)教学环节安排合理紧凑,对课堂教学有很好的指导作用。(四)既能体现传授知识的科学性、系统性,又能体现教学方法的灵活性,教会学生学习的方法。(五)内容不断充实完善,积极吸收本学科专业最新的科研成果,充分体现教学改革的思想,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 (六)讲稿不等同于教案。教案是课堂教学的总体和概要设计50、,讲稿是在教案基础上细化后形成的授课主要材料,讲稿不能替代教案。第六十一条 教案格式及填写说明教案由教案封面、教案首页、教学过程三个部分构成。(一)教案封面。教案封面包含授课学期、课程名称、授课对象、教材名称、授课教师姓名及职称等信息,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二)教案首页。教案首页包括授课题目、授课形式、授课时间、授课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基本内容、重点和难点、主要教学媒体、主要外语词汇、有关本内容的新进展、主要参考资料或相关网站、系(教研室)审查意见、课后体会等。教案首页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各部分的填写应符合以下说明:1、授课题目:指一个教学内容(单元)或一次课的章、节题目。2、授51、课形式:指课程实施的具体形式,如讲授、双语讲授、实验、见习、讨论等。3、授课时间:按课表确定的时间填写。4、授课学时:按教学日历确定的学时数填写。5、教学目的与要求:指本次课的教学目标和预期达到的效果。6、基本内容:以教学大纲为主,结合对教材和主要参考资料的研析,确定的课程教学知识信息的总和。7、重点与难点:教学重点指教学大纲的重点内容或本次课要解决的关键性问题;教学难点指本次课学习过程中,学生容易产生困难的知识点。8、主要教学媒体:指教学过程中使用的多媒体投影仪、实物、教学模型、挂图、音像等教具。9、主要外语词汇:指本次课学生应掌握的主要外语单词。10、有关本内容的新进展:指本内容的最新科研52、成果,着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11、主要参考资料或相关网站:指提供给学生课后扩大知识面的相关资料。12、系(教研室)审查意见:在开课前,系(教研室)主任必须对教案是否达标、是否同意执行提出意见并签名。13、课后体会:本次课程实施后,针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效果,写出课后体会和改进建议,为优化今后的教案设计提供宝贵经验。(三)教学过程。教学过程是教师为了实现教学目的、完成教学任务而制定的具体的教学步骤和措施,是整个教案的核心和主体。教学过程的主要内容有:如何与前面所学知识的衔接、讲解哪些内容、采用的方法、提出哪些启发性问题、板书的设计、教具的应用、归纳总结、课后作业(思考题)、各个53、教学步骤的时间安排等。编写教学过程要做到重点突出、详略得当、设计合理、衔接紧密。教学过程部分可按照本文件提供的格式书写,各单位也可根据学科教学的特点自行规定格式,但必须以系(教研室)为单位统一,同时必须包含上述的主要内容。第六十二条 教师必须按本规范一轮课书写一份纸质教案。系(教研室)应定期组织检查本室教师的教案,对新任课教师的教案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第六十三条 每学期末,每位教师应将教案(纸质教案和电子文档)上交所在系(教研室),经系(教研室)审核后,按课程分类统一存放。附件:大学教案格式大学教 案20 20 学年 季学期所在单位 系、教研室 课程名称 授课对象 授课教师 职 称 教材名称 54、大学教案首页授课题目授课形式授课时间授课学时教学目的与 要 求基本内容重 点难 点主要教学媒 体主 要 外语 词 汇有关本内容的新进展主要参考资料或相关网站系、教研室审查意见课后体会教学过程教学内容时间分配和媒体选择第十章 教材建设与管理第一节 教材建设第六十四条 在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下,学院教研办公室对全院教材建设重大问题的评估论证,负责评选校级优秀教材,指导各单位教材建设与管理。第六十五条 学院负责教材总体建设、制定教材选用计划。第二节 教材立项与编写第六十六条 教材立项程序(一)学院每五年一次制定有关教材建设规划的指导性意见,明确该时期内教材建设的目标及立项的基本原则。(二)学院负责55、规划与重点教材立项,并推荐校级重点规划教材的立项。(三)学院负责审查各系(教研室)推荐的申请材料,确定学院规划教材、重点教材立项,经院领导批准后向学校教务处上报。(四)列入学校重点教材的立项实行中期筛选制度。任务不落实,质量不合要求的将予以淘汰。符合立项基本原则的讲义,完成质量高,使用效果好的,可申请补立项。(五)无论公开出版的教材或内部印刷讲义均事先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大学自编教材申请表,经教研室和学院同意,报教务处审核批准。未经批准参编的,不得作为本校教材使用。教材立项重点放在本院具有优势和特色的学科、专业上,尤其是新兴学科,交叉学科,边缘学科。重点放在师资力量比较强,教学和科研水56、平比较高的系(教研室)。(六)实验教材、讲义均列入学院教材建设规划,并按年度申报计划。第六十七条 制定教材编写的原则(一)编写新教材必须有针对性,注意解决现有教材的不足,考虑学院专业的特殊要求和填补学科空白等。(二)新教材的编写,必须在充分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并对教材内容、体系等方面进行一定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三)新教材一般应通过讲义阶段进行试用、修改,并经过相关专业的专家审查后,才能交出版社审查出版。(四)内部教材是指没有公开出版合适教材的学科自行编写本学科的教材、讲义、教学辅导,实验指导、实习手册等。要求按照国家规定的正规出版物要求,标点准确,格式层次分明。书稿完成后,连同电子版一起报教务部门57、审批,由指定印刷单位印制完成。(五)为维护知识产权,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售卖私自印制的各类教材。第六十八条 确定教材编写人员的基本原则(一)编著者必须开课三年以上,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掌握教学规律,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了解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勇于创新的精神。(二)主编人员应是学科的带头人,在本学科有所建树,在同行中有较好影响,享有良好声誉,副高以上职称的同志担任。(三)审稿人员必须已讲过同类课程或熟悉该教材内容,并对其有所研究。必要时可聘请外校较高水平者担任。第六十九条 教材编写的质量控制(一)经批准编写的教材或讲义,要制定编写计划。学院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使编写任58、务能保质按期完成。(二)实行主编负责制。教材编写应在主编主持下进行,主编负责全书统稿,并对书稿质量负全责。出现原则性错误的,追究主编责任。(三)公开出版的教材和内部教材均应通过审稿程序。审稿人对所审教材的质量负审查责任。(四)编写教材的字数控制在每学时34千字(均按稿面字数)。第七十条 教材出版和工作量补贴(一)学院每年从年度教材建设经费中拨出专款,作为教材出版资助基金。(二)教材出版资助基金用于教师出版教材编写组织的费用。(三)申请出版资助的教材,由教材主编填写大学教学改革与教材建设项目申请书,经学院审批后,提交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审核。(四)凡是承担列入规划重点教材编写计划的教师均应计59、算教学工作量,具体折算办法参照有关规定。第三节 教材管理规定第七十一条 教材选用(一)选用的教材要具有学科的先进性和教学的适用性,要与该门课程在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相适应,要同我校培养不同类型人才的目标要求相匹配。杜绝选用可能造成降低培养要求及影响教学质量的教材。(二)各单位要根据专业培养方案,从现有教材版本中优先选用全国统编教材、各级规划教材,特别是优先选用省(部)级以上优秀获奖教材;要根据课程内容对教材进行系统配备,制订出各门课程教材配备的最佳方案。(三)对于发展迅速、国际通用性和可比性强的学科和专业,鼓励选用先进的、能反映学科发展前沿的原版教材。专业课教材的选用,要打破一门课程一本教科60、书的旧模式,实行一门课程使用多种参考书和其它参考文献的新模式。(四)选用教材应经教研室申请,学院同意。任课教师选用自己主编或参编的非规划教材,须提交专家评审意见和论证报告到学院,经学校教务处审核批准后使用。未经以上程序,由个人自行编著(含协编)或分摊包销的书籍、讲义、补充材料、音像资料等,不得作为教材在我院使用。(五)为维护教材选用的严肃性,各学科选用的教材,一经确定,教研室不得因人事变动或其它原因随意更改。如特殊情况必须更换、停用教材的,须由教研室向学院申请,报书面材料至教务处,说明事因,并对已经订购入库,造成积压的教材提出处理办法。经教务处、财务处审核,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同意,报校主61、管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六)教材内容相对稳定的优秀教材,其使用年限相对稳定,一般3年;内容变化较快的教材,其使用年限根据实际需要安排。自编教材印刷数考虑到教材内容的稳定性确定,最长不超过3年。对连续使用3年以上的同一版本教材的选用,必须由教研室向学院和教务处说明使用原因。(七)在保障教材质量的同时,应以减轻学生经济负担为原则,尽量选用价格较低的教材。(八)学院教材选用情况,接受教务处监督、质疑和评估。第七十二条 教材订购(一)加强教材的计划管理。教材(含实验教材、参考书、习题集、讲义、选修课教材等)的订购工作由学校教务处制定教材选用计划,由设备与实验管理处统一订购。(二)根据教材出版发行周期62、,必须提前三个月预订教材。(三)教研室选定教材后,必须认真、及时填报学年教材计划表。所选的教材名称(全称),出版社、版本、编者以及使用专业、年级、预订册数等,均应逐项填写清楚。学年教材计划表填写一式三份,由系(教研室)主任签字,学院盖章为有效。一份教研室自存,一份报学校教务处,一份报设备与实验管理处。(四)严格掌握教材订购数量。教材订购数量由设备与实验管理处根据学生数确定。统编教材原则上只预订一届学生的用书量。自编或协编教材因出版发行条件限制,可订购二届学生用书量。对于个别特殊专业由于招生人数少,教材发行量小,订购困难的,教材可放宽订购三届学生用书量。(五)预订同一课程教材时,必须在原有教材已63、用完的情况下方可再订,原则上缺多少补多少,尽量避免教材积压。(六)选修课教材由学生自行购买。(七)教材订购中有关问题的处理原则1、未经系(教研室)主任、学院、教务处同意,未纳入教务处学年教材计划表,由个人或部门擅自订购的书籍,不得作为教材入库,学校不予付款。2、因选择不当或盲目订购、订而不用,或订购很多,使用很少,造成教材积压、浪费的,学院将以本规定为准绳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作出相应处罚。3、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及教材供应,未经学院同意和教务处批准,教师不得在校内私自向学生推销、出售教材、讲义以及音像资料等。4、如遇教材改版,应区分不同情况对待,原则上须将旧版教材用完后,再订购新版教材。5、教64、材订购计划报出后,难以再更改。若错订、漏订或逾期不订等原因影响教材供应,不能保证课前到书的,按照本规定,确认相关部门及当事人责任。第七十三条 教材印刷教研室对新学期要印刷的教材辅助讲义、实习实验指导,经学校教务处审批同意后,送印刷单位复核印数,为保证使用,一般在使用前三个月交稿。第七十四条 教材废弃各教研室选用和编写的教科书、实习指导书,必须按计划使用完后,再订购和印刷新的教材。因此,教研室应充分考虑教材变动情况,慎重掌握订数和印数。如库存教材不够满意时,只要有办法补救的(如增印若干补充章节或新的实验等),就尽量继续使用。实在无法使用的教材,教研室应申明理由,经系(教研室)主任、学院领导、教务65、处处长签署意见,方可废旧购新或废旧印新教材。如数量较大,须报请主管校长批准。第十一章 课程建设第七十五条 指导思想课程建设是实施培养方案、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的关键环节。通过优秀课程建设,可以客观的评估课程的质量,可以树立典范,以点带面,推动教学改革不断深化,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第七十六条 组织实施(一)组织机构课程建设工作,由学校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组织与实施。具体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校级课程建设的规划、遴选、指导、评审工作,各教学单位的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的课程建设与评估工作,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加强管理与检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为学校常设的课程建设咨询小66、组,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研究课程建设的专题会议。(二)实施办法实行分段建设的办法,共分为立项、建设、验收三个阶段。1立项阶段:立项的课程应优先考虑各专业的主干课程和特色优势学科。(1)自评:申报立项的教研室(系、研究所)于每年4月前,认真对照大学优秀课程建设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并填写“申报书”上报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形式及内容审查。(2)初审:在学院自评、推荐的基础上,学校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和管理人员组成评估小组,对上报的课程进行评审,形式包括:材料审查、实地考查、现场答辩等,重点了解课程的整体水平、特色、成果、课程发展规划及建设方案。(3)终审:评估小组将评审结果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审定。267、建设阶段:优秀课程建设周期为两年,学校对立项的课程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学院也应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2:1或1:1投入)。对已经立项的课程,教研室负责人要签署“优秀课程建设责任书”(要求目标明确、措辞有力、计划切实可行),提出今后2年内课程建设思路、采取的措施及达到的目标。 3检查与验收:学校每年将组织有关人员对立项的课程进行检查,主要看是否达到要求,建设周期结束时(2年后),由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验收评审,由学校核准,对验收合格者授予“大学优秀课程”的称号及牌匾,对未通过检查的课程,顺延至次年继续申请(学校不再追加经费投入),经检查评估达到优秀课程标准者,其课程建设将进入巩固、发展、提高阶段,应68、保持其先进性;未达到优秀者,应总结分析,修订建设规划,努力创造条件,争取下次达标。对未被学校立项的课程应作为学院的重点课程加以建设,并争取尽快达到校级优秀课程立项标准。 学院每年对主干课程及其他课程组织一次检查,确认达到优秀课程标准的可上报学校参加立项评审。第七十七条 几点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1学院要加强对优秀课程建设的领导,每年应拿出一定的时间研究课程建设工作。2学院教研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院课程建设与评估工作,建立优秀课程档案,并定期向学院领导汇报课程建设进展情况。3学院主官应参与制定本单位的课程建设规划,抓好措施的落实并定期检查、督促各单位(科室)的课程建设工作,积极组织和支持课程建设和评69、估工作,并将其任期责任目标与课程建设的业绩挂钩;其他有关部门对课程建设工作应积极配合,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作好服务性及后勤保障工作,以保证课程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二)制定规划,落实措施学院应制定本单位的课程建设规划,包括培养方案中本单位负责开设的全部必修课的分期、分级目标,实行专人负责,并制定出具体进度,定期检查规划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每年向学校教务处报2次各门课程建设的主要进展情况。(三)加大课程建设经费投放学院每年投入一定的经费用于课程基本建设。经费使用要本着勤俭节约,专款专用的原则,解决教学建设急需。(四)重视特色建设在优秀课程建设过程中,要突出我院中西医结合的特色并给予重点支持,要做70、到不同层次、不同专业的课程的整体配套、协调发展。第十二章考试管理工作第七十八条考试管理(一)成立考试管理领导小组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考试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安排考试期间巡视、检查及现场处理等工作。主要针对本学院学生参加的考试及本学院的课程考试进行巡视。(二)定期开展试卷检查工作学院每学年开展1次试卷检查工作,检查范围为上一学年本科生的必修和专业选修课试卷。具体工作由学院组织实施。第七十九条试卷印刷、成绩报送、成绩检查(一)所有需考试中心印刷的课程试卷必须在考试前的2814天内交到考试中心,否则由教研室自行印刷和保管(印刷试卷经费由教研室自行承担)。试卷经过审批后将电子版直接拷贝至考试中心保存71、。电子版的文件名应标明年级、专业、考试科目,如:2006年级中医学本科中国医学史A卷.doc。(二)教研室应当从命题、审批、印刷,到保管、阅卷、存档等环节都做到专人负责,杜绝泄题现象。(三)任课教师务必在考试后7日内完成成绩网上录入,实验课程的成绩提交必须与其他课程同步。并将试卷档案相关材料按要求整理好。每学期期末考试和学期开始补考考试结束后1周内,成绩未提交教务系统和考试中心者,一律按大学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教学事故的审定和处理”规定以构成教学事故论处。(四)考试结束后,各教研室应当及时写出考试管理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取得的成绩与不足、改进措施、考试与考场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等。(五)每学期第72、56个工作周(遇节假日顺延),为学生成绩自查和纠正时间,授课教师与学生可通过教务系统查询以往所有成绩是否缺失、遗漏或登分错误,及时上报学校教务处考试中心。第八十条补考、补修、缓考(一)补考报名。按学校规定,学生在校期间,每门课程最多允许考试3次。课程结束期末考试不及格者,可参加下学期开学第1次补考,第1次补考不及格者可参加补考重修(转专业学生)或毕业补考。具体报名时间由教务处通知。(二)补修报名(转专业学生)。每学期开学后第4周,学生根据学校当学期教学计划(需补修课程必须有开设),提出补修纸质申请。在随班课程考试开始前一周内提交网上申请,并参加期末考试。不及格者下学期开学参加补考。每学期补修课73、程不得超过3门。(三)缓考报名。我校本科生缓考1次,亦占用该课程1次考试机会。以上所涉及网上申请,均由学生自己完成。无法网上提交的,请及时联系学校考试中心说明情况。申请提交后,不得更改,旷考者以零分记载。第八十一条考试监督(一)考试期间学院负责对考场进行巡视,对在监考中未按时到达考场监考、在监考中制止学生违纪和作弊行为不力的监考人员,一旦发现核实,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二)对于考试违纪和作弊的学生,教研室应按照大学本专科生考试违纪和作弊的认定及处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处理、上报。对拖延或隐瞒等执行不力的负责人和单位,学院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事件负责人及相关教研室的责任。(三)其他考试74、有关工作,按照大学课程考核和总结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执行。相关附件附件1:大学课程考核和总结工作规范(试行)附件2:大学试卷组织流程附件3:大学考试组织流程附件4:大学考场监考组织流程附件5:试卷装订封面与目录附件6:大学考试命题与考务审批表附件7:大学试卷模板附件8:大学试卷整理核查表附件9:大学试卷实测分析与评价表附件1:大学课程考核和总结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考试是高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它既是对学生知识与能力的一种测量,也是目前评价教学质量的基本手段。考试具有强烈的导向性,科学的考核可以引导学生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全面的发展和塑造自己,促进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75、上,从而培养学生全面地掌握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学生的自学和创新思维与能力,同时也是提高任课老师的教学水平与教学技巧的途径之一。为了使考试工作更加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考试工作更加科学化和规范化,促进良好的教风和学风的形成,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全校考试工作是在主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组织制订有关考试规定及管理办法并全面实施。各学院考试工作由主管教学的学院领导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各学院要指定专人做好命题、印刷及试卷建档等工作,具体编排考试科目、时间和考场,确定监考人员,检查考场执行考试纪律情况,做好评卷、成绩登记及公布、考试分析及总结等各项工作。第二章 考核形式第三条 学生在课76、程结束时的考核(包括考试和考查)采用实践考核和理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理论考试可分为开卷和闭卷等形式。如采用开卷考试,要在开课的前两周填写期末考试命题审批表,经学院审批并报学校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实施。各教研室可根据学科自身特点及考核内容确定考核的方式,但在目前国家医师执业资格考试形式没有发生重大改革时,鼓励采取与执业资格考试形式相同的考试。也可以部分采用闭卷考试,部分采用开卷考试。第三章 命题要求第四条 考核命题的基本程序课程考试命题前,院、系、教研室领导或课程主持人要精心组织成立课程考试命题小组,指定命题负责人,设计命题方案。笔试的命题应按照学校标准的试卷格式和有关要求在考试前一个月命出77、基本等效的A、B两套试题(凡已经启题库的课程,由各有关系(教研室)主任或教学组长提前一个月到学校考试中心用题库命题)。考试(核心)课程按照120分钟、其他课程按照80分钟控制题量。各门课程的试题质量由系(教研室)主任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认真审定,填写大学考试命题与考务审批表并签名。按照统一大纲实施的多专业课程采用统一试卷进行考核,各学院相应系(教研室)应注意做好协调工作,具体考试时间按照课表安排的时间统一执行。第五条 考核命题的具体要求1、命题必须依据教学大纲,全面测量学生应具备的知识与能力。使用大学考试科目内容/学习水平双向细目表合理分配考题,克服命题的主观随意性,以确保考题应有一定的覆盖78、面和侧重点。闭卷考核命题要求,知识的掌握、理解分析、应用和解决问题的三者比例约为4:3:3。开卷考核命题应以考核综合分析、应用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主。2、命题的难度和区分度。考核的目的一方面是对学生的学力水平进行客观的评价,另一方面也是对教师的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的评价。因此,试题要有一定的难度和区分度,能较好地区分优秀和较差的学生,避免分数贬值。期末考核的总平均成绩要控制在80分5分(即平均难度P=0.800.05);区别指数(r)一般控制在0.150.3;试卷的信度大于0.6为宜。为实现这个要求,各科命题时可考虑基本题(或称基本得分题,亦即教学大纲中要求熟练掌握的内容)约占65,稍难题(大纲中79、要求一般掌握的内容)约占2025%,偏难题(大纲中要求了解的内容)约占15,超纲内容的比例不宜超过5%,避免出怪题、难题。为提高考试的信度,全卷试题的总量应大于60道。3、严格控制试题使用的重复率。各教研室要加强对试题使用重复率的控制,在学期末考核及教学课程结束时的考核中,客观题三年内的重复使用率要小于5%,论述题、简答题在三年内不得重复使用。教研室应做好历年试卷的保管工作,在考试(考查)结束以后试卷要全部回收,防止试题外流,保证本课程题库的有效性。4、对试题类型的要求。一般情况下,客观题分值宜占全卷5060%,主观题宜占4050%。闭卷考核中客观题题量宜为60100题,以保证一定的知识覆盖面80、(其中客观题一般按一分钟做一题计算时间),一般不使用只能测量记忆性知识填空题、是非题、名词解释等题型;主观题题量不宜多于10题(以简答题、论述题和病例分析题为主),主要考核学生对知识理解及应用的能力。各类课程客观题与主观题的比例可有所不同。5、如采用电脑阅卷,注意客观题及主观题分别用流水号进行编号(不要使用分级标题编号),以便学生和教研室在答题卡上准确填涂各题的答案和得分。第四章 平时成绩的评定第六条 平时成绩应以实验报告、见习、课外作业、课堂作业、课堂讨论、平时测验(中段考)及操作技能、临床技能考核成绩的综合评定为依据,应占课程总评成绩的2040%,教研室可根据课程的特点制定各课程平时成绩与81、考试(考查)成绩在总评成绩中的适当比例。第七条 总学时大于100学时的课程可以进行中段考,题量应控制在80分钟以内;少于100学时的课程原则上不设中段考,可根据教学的需要安排平时测验。第八条 各教研室应当重视平时成绩评定的可靠性和信度,使之能较客观反映学生学习的实际水平。第五章 操作技能与临床技能的考核第九条 各专业开设实验课和见习课的主要课程,必须对学生进行操作技能或临床技能方面的考核(具体考核方案由开课教研室负责制定),其成绩在总评成绩中应占有适当的比例,操作技能或临床技能考核不及格者不得参加课程结束的考试(考查),应予以补考。第六章 试题的送印与保管第十条 开课教研室应在该课程开考前一个82、月,将A、B两套基本等效的试卷(含电子版)经学院教学科形式审核后,送学校教务处考试中心,由该部门随机抽取其中一套签印。试卷应由系(教研室)主任审定并签名负责,按照学校标准的试卷格式用A4纸打印,不符合格式的试卷有关部门不予以签印,同时递交大学考试命题与考务审批表。第十一条 教研室在开考前一天派专人到考试中心,当场验收、清点试卷,确定试卷质量、数量均符合要求后,按各考场人数包装并贴上专用的封条或封签,领回教研室妥善保管,直到考试之前15分钟、在参考学生的监督下才允许拆封。第十二条 参与试题命题、审题、印刷和保管的所有人员都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暗示或泄漏试题内容,一旦发现泄漏试83、题者,按照国家关于试卷保密规定的有关条款,从严处分。未经允许,各单位不得擅自复制与出售各类试卷、试题。第七章 考试的实施第十三条 课程考试均要安排隔列就座,并对全体参加考试的学生实行随机编号,学生要持考试证、学生证(或身份证)进入考场并按号入座。第十四条 考试时间按课表安排或教室管理中心、各学院与教务处协同安排。每一门课程的考试时间一般为二个小时,上午、下午或晚上各安排一门。各院必须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时间安排课程考试。考试进行期间不得安排休息,未经主管考试的院领导批准,教师不得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第十五条 每个考场要配备足够的监考员(20人以上配2名监考员,80人以上配3名监考员),监考员由各84、学院派出。监考员要求宣读考场规则并应认真执行监考员守则,并对考场纪律负主要责任,学生在考试中有违纪、作弊行为,监考员要及时、准确、详细地记录,并要求学生签字。考试结束监考员当场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并签名后,交主考教师。第十六条 每门考试课程必须有一名主考教师。主考教师由学院或系(教研室)领导从主讲教师中指定,主考教师要对课程考试全面负责,并到有关考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考试结束当场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签名后,将考场情况登记表交学院教学秘书,报主管考试的学院领导审查并由系(教研室)存档。第十七条 开课学院和学生所在学院在课程考试中要派人参加巡考。巡考人员要当场在考场情况登记表上签名。第十八条 考85、试中出现违纪和舞弊情况,要求填写学生考试违纪舞弊情况登记告知书、学生考试违纪舞弊情况登记表,并及时上报教务处考试中心,处理意见按大学本专科生考试违纪和作弊的认定及处理暂行办法执行。第十九条 考场规则1、考生应于考前十分钟进入考场,按指定位置就坐,迟到三十分钟不得入场,考试进行三十分钟后方能交卷离场,无关人员不得入场。2、书、笔记本、手机等物品应集中放在讲台至黑板之间。凡在考生身上或周围发现夹带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电子词典、考试有关书刊、笔记本、卡片、纸张等,无论偷看与否,均以考试作弊论处。3、按要求在试卷指定位置上填写好学号(或考号)、姓名、年级、班次,否则答卷作废。4、在开始考试三十分钟内可86、举手询问试题文字印刷不清之处,但不准询问题意或其它问题;超过三十分钟不允许提任何问题。5、考场应保持肃静,严禁随意走动。因特殊情况要暂离考场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且不得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离开考场。6、擅自缺考或考核作弊者,该门课程成绩以零分计,不准补考。7、交卷后考生应立即退出考场,不得在附近逗留、谈论或重返考场。考试时间结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起立将试卷翻放在桌上,等监考员收取试卷后迅速离场,违者扣分或宣布考试无效。第二十条 监考人员守则1、监考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考试制度和执行考场规则。2、监考员必须在考试前30分钟内到有关教学单位领取试卷,在开考前20分钟进入考场,按照大87、学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生考试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安排应试者的座位、清点试卷及人数、发放试卷及草稿纸等准备工作;认真检查考生带进考场的物品是否按规定放置;桌面上下带字的物品和纸条是否清理干净;检查、核对考生有关证件;向考生宣布考场纪律及注意事项,然后按时发卷。3、监考员要模范遵守考场纪律:在考场内不准吸烟;不得阅读书报或谈笑;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以任何形式营私舞弊。违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批评或处分。4、监考员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题文字印刷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应予当众答复。5、监考员发现考生有作弊苗头时,应及时提出口头警告,或调动该生座位;如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时88、,应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当场取证,并将该生学号、姓名、情节填入考场情况登记表,同时注意收集证据,并立即报告主考教师或有关领导及时处理。6、考试时间结束前10分钟,监考员应提醒考生注意时间。考试时间结束时,监考员要严格考场纪律,并要求学生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考卷反扣在桌面上,待监考员收完考卷并清点无误后,学生才能离开座位,避免学生交卷时产生混乱现象。7、 考试结束后,监考员要如实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考场情况登记表经主考教师审阅、签名后,连同试卷一起交学院教学办公室验收。第八章 评卷要求第二十一条 各课程在命题的同时要制订标准(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在评卷过程中不得随意改变。第二十二条 为避免因评卷者89、生理疲劳而出现主观题的评分差异,要实行集体流水作业式评卷。教研室主任应对评卷的情况随时进行抽样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并纠正评卷误差。第二十三条 在人工阅卷中应采用红色签字笔,试题完全正确的打勾(),完全错的打叉(),否则打半勾()。以试卷中的小题为单位,每道题必须有标记,且只能有一个标记;打半勾标记的试题,对于错误的部分用下划线标出,不完整的用省略号标出。试卷内每道大题的合计分数标记于大题题号的左边,汇总于试卷头的表格内。阅卷老师应保持试卷批改整洁,不得在试卷上写与试卷批改无关的字迹。批改标记和分数应书写工整,易于辨认;对于在批改试卷中的误笔,批改教师在其错误的标记上打双横杠后改正,并在其下方签名90、。试卷批改在复查中发现问题,修改之处必须有复查人的签名。第二十四条 采用电脑阅卷的课程,教研室应在考核结束将答题卡封好,一个工作日内送学校考试中心进行电脑阅卷,填写一份标准答案的答题卡,标明每题多少分,并在标准答案答题卡上,写上联系人的电话和邮箱地址。第二十五条 人工阅卷的课程,教研室应在考核结束后一周内,完成评分工作。第九章 成绩评定和报送要求第二十六条 成绩的评定采用百分制记分(取整数),由教学组长通过网上“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上报。作弊、缓考、旷考者成绩栏中分别填写“作弊”、“缓考”、“旷考”。第二十七条 网上提交成绩后,纵向输出班级考试成绩分析表和班级成绩单,一式3份,以班级考试成绩分析91、表为首页装订,不得有任何涂改。任课教师填写成绩分析结果,任课教师、系(教研室)主任签字,开课学院盖章。第二十八条 教研室、学院、教务处各保存1份成绩单。课程考试结束后1周内,由开课系(教研室)将成绩单1式3份报送至开课学院。其中2份留在学院,由开课学院转送至学生所在学院。每学期学生放假后1周内,各学院统一将所属专业班级的本学期所有课程成绩单汇总后,报送1份至教务处考试中心。第二十九条 成绩一经网上提交,即算公布,学生也即刻可以看到成绩。学生对有异议的成绩,可以在成绩公布或下学期开学5个工作日以内,填写成绩复核申请表提出复核申请,经所在学院同意、开课学院批准,由开课(系)教研室指定专人进行试卷的92、复核。复核后,成绩确有出入者,由任课教师负责填写成绩修改申请表,经系(教研室)主任签字、学院盖章,并收回原有3份成绩单(教研室、学院、教务处),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到教务处办理成绩修改手续。第三十条 对在评卷和成绩登记过程中的舞弊者要按大学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第十章 补考、缓考及重修第三十一条 考试(核心)课程、专业选修课考试(考查)成绩或学期总评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均应参加该课程的补考。补考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后二周内进行,由教务处总体协调,各开课学院负责安排实施。第三十二条 学生因病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考查)时,必须事先填写缓考申请单并提供相应的医疗证明,经任课教师、学院批准后93、,才能作缓考处理。缓考与补考一并进行。缓考不及格者只有一次补考机会。第三十三条 实行学分制时,补考及缓考成绩在及格以上者按实际得分记分并获得相应学分,但按60分计算其绩点。补考及缓考不及格课程则按实际成绩计算。补考及缓考不及格的学生,则按大学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中的规定进行重修。第三十四条 未经批准,擅自缺考者,一律作旷考处理,该课程成绩作0分。认识态度良好者给予重修、补考机会。第十一章 考核资料的积累和分析反馈第三十五条 各系(教研室)应重视试题的积累和筛选工作,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系(教研室)的试题卡、试卷库或试题库。第三十六条 各系(教研室)在课程考核之后应组织有关人员对考核成绩和试题的94、要求进行分析,并写出该课程的书面教学总结和填写大学试卷试题评价表。第三十七条 试卷评阅记分后,由开课系(教研室)教学秘书统一装订、统一建档。试卷分两部分装订,装订内容及顺序为:第一部分:1、封面及目录;2、期末考试命题与考务审批表;3、考试科目内容/学习水平双向细目表;4、空白试卷(A/B卷);5、参考答案(A/B卷);6、成绩单;7、试卷分析报告;8、考场情况登记表;第二部分:9、答题卡(按学号顺序);10、答题纸或答题试卷(按学号顺序)。装订方法为:以专业、年级、班级为单位装订,期末考试命题与考务审批表等合班相同表格可复印;装订线位置统一在左侧1cm处;第二部分允许分册装订。第三十八条 各95、学院办公室需进行本学院学期教学总结,在下一学期第三周以前,连同收齐的各课程的总结,统一送学校教务处作进一步统计、分析。由教务处对学期考核情况作出全面的分析后予以公布。第三十九条 各课程书面教学总结内容主要包括:本课程开课的一般情况,任课教师安排情况,理论课、实验课(见习课)的教学情况;学生的学风、课堂纪律,考核情况及试卷分析结果,有关进一步改进教学工作的意见和措施。第四十条 学校各级教学管理部门要对成绩分布不正常的课程进行抽查,将分析结果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向教研室及时提供反馈信息,各系(教研室)对教学之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研究并及时加以纠正。第十二章 附则第四十一条 本规范自二六年六月一日起开96、始执行。第四十二条 本规范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大学试卷组织流程一、试卷组织基本程序1、 成立课程考试命题小组。课程考试命题前,院、系、教研室领导或课程主持人要精心组织成立课程考试命题小组,指定命题负责人,设计命题方案,填写大学课程考核双向细目表报教研室领导审批。2、 设计出等效两套试题。笔试命题应按照学校标准的试卷格式和有关要求在考试前一个月命出基本等效的A、B两套试题(已经启题库的课程,由各有关系(教研室)主任或教学组长提前一个月到学校考试中心用题库命题)。3、 填写审批表。各门课程的试题质量由教研室主任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认真审定,填写大学考试命题与考务审批表1式2份并签名。4、 按97、照统一大纲实施的多专业课程采用统一试卷进行考核,各学院相应系(教研室)应注意做好协调工作,具体考试时间按照课表安排的时间统一执行。5、 试卷送交考试中心,递交审批单。开考前一个月,将两套试卷以规定的模版样式打印下来和电子版一并送学校教务处考试中心,由该部门随机抽取其中一套签印。同时递交大学考试命题与考务审批表份,考试中心签字确认后,教研室取走1份,以备试卷装订用。6、 A、B试卷等效审核。经教务处形式审核不合格的试卷需返回重新设计,如耽误考试正常进行,该教学单位负责。7、 考前一天派专人到考试中心取试卷,领取考场座位安排表、考场情况登记表。取卷人员必须当场验收、清点试卷,确定试卷质量、数量均符98、合要求后,按各考场人数包装并贴上专用的封条或封签,在原留在考试中心的大学考试命题与考务审批表上签字确认,领回教研室妥善保管,直到考试之前15分钟、在参考学生的监督下才允许拆封。8、 阅批卷,在答题卡上填涂主观题分数,送交答题卡。采用电脑阅卷的课程,教研室应在考核结束将答题卡封好,将主观题批改分数填涂到学生答题卡上,而后尽快送交学校考试中心进行电脑阅卷,填写一份客观题标准答案的答题卡,标明每题分值,并在标准答案答题卡上,写上联系人的电话和邮箱地址,考试科目及应试班级。9、 报送成绩。必须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将成绩网上保存、提交(网上不能提交的成绩,填写学生成绩登记表(空白)。网上登录成绩时,注意设99、置好平时、实验/实践、期末等各项分数在总评成绩中的比例,点击“保存”系统自动生成“总评”栏的成绩。成绩输入框除数值外仅支持以下文字:旷考、缓考、作弊、违纪、免修。10、 成绩输出打印。注意点选“全部成绩输出”1式3份、“全部分析输出”1式2份(生成试卷分析报告)。打印好,教师和院系签字盖章后,报送学校考试中心1份、教研室留1分,学生所在学院取成绩1份。跨班考试、转专业学生的成绩,需单独填写学生成绩登记表(空白)1式3份(学校考试中心、学院、教研室各1份)。11、 试卷分析。在教务系统生成的成绩分析表的基础上,按照教务处规定的试卷分析要求进行试题分析。12、 试卷装订。试卷评阅记分后,由开课系(100、教研室)教学秘书统一装订、统一建档。试卷分两部分装订,装订内容及顺序为:第一部分:1、封面及目录;2、大学考试命题与考务审批表;3、大学课程考核双向细目表;4、空白试卷(A/B卷);5、参考答案(A/B卷);6、成绩单;7、试卷分析报告;8、考场情况登记表;第二部分:9、答题卡(按学号顺序);10、答题纸或答题试卷(按学号顺序)。装订方法为:以专业、年级、班级为单位装订,期末考试命题与考务审批表等合班相同表格可复印;装订线位置统一在左侧1cm处;第二部分允许分册装订。二、试卷命题内容上的具体要求1、 命题必须依据教学大纲,全面测量学生应具备的知识与能力。使用大学课程考核双向细目表合理分配考题,101、克服命题的主观随意性,以确保考题应有一定的覆盖面和侧重点。闭卷考核命题要求,知识的掌握、理解分析、应用和解决问题的三者比例约为4:3:3。开卷考核命题应以考核综合分析、应用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主。2、 考试(核心)课程按照120分钟、其他课程按照80分钟控制题量。3、 命题的难度和区分度。考核的目的一方面是对学生的学力水平进行客观的评价,另一方面也是对教师的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的评价。因此,试题要有一定的难度和区分度,能较好地区分优秀和较差的学生,避免分数贬值。期末考核的总平均成绩要控制在80分5分(即平均难度P=0.800.05);区别指数(r)一般控制在0.150.3;试卷的信度大于0.6为宜102、。为实现这个要求,各科命题时可考虑基本题(或称基本得分题,亦即教学大纲中要求熟练掌握的内容)约占65,稍难题(大纲中要求一般掌握的内容)约占2025%,偏难题(大纲中要求了解的内容)约占15,超纲内容的比例不宜超过5%,避免出怪题、难题。为提高考试的信度,全卷试题的总量应大于60道。4、 严格控制试题使用的重复率。各教研室要加强对试题使用重复率的控制,在学期末考核及教学课程结束时的考核中,客观题三年内的重复使用率要小于5%,论述题、简答题在三年内不得重复使用。教研室应做好历年试卷的保管工作,在考试(考查)结束以后试卷要全部回收,防止试题外流,保证本课程题库的有效性。5、 A、B试卷试题相同率不103、能超过30%。6、 对试题类型的要求。一般情况下,客观题分值宜占全卷5060%,主观题宜占4050%。闭卷考核中客观题题量宜为60100题,以保证一定的知识覆盖面(其中客观题一般按一分钟做一题计算时间),一般不使用只能测量记忆性知识填空题、是非题、名词解释等题型;主观题题量不宜多于10题(以简答题、论述题和病例分析题为主),主要考核学生对知识理解及应用的能力。各类课程客观题与主观题的比例可有所不同。7、 如采用电脑阅卷,注意客观题及主观题分别用流水号进行编号(不要使用分级标题编号),以便学生和教研室在答题卡上准确填涂各题的答案和得分。三、试卷命题形式上的具体要求(以提供的试卷模版为准)1、 A104、B试卷在题型、题量上要基本相似。2、 试题类型及顺序:客观性试题与非客观性试题相结合,客观性试题在前,非客观性试题在后。客观性试题的顺序依次为:单选题、多选题、是非题等;非客观性试题的顺序依次为:名词解释、填空题、简答题、论述题、病案分析题等。根据课程特点,调整试题类型,确定各类题型的分值比例。3、 各类题目重点考查知识点而非琐碎或枝节末叶的问题。4、 试题的叙述必须准确明了、简练,不能模棱两可。5、 试题涉及内容相对独立,不应彼此起提示作用,更不得有重复性试题。6、 整套试卷小题连续编号。准确计算并标明卷面总分、每类题总分和各小题的分值。7、 各类选择题和是非题前,标注明确的指导语,指明应105、考者答题的方式。8、 选择题各选项应简短和同质,并在同一页上,各备选答案开头的共同语应尽量放在题干中。9、 选择题中各备选答案间避免互相依赖,互相包含。10、 填空题空格的大小长度应一致,避免产生暗示。11、 问答题指明题目要求答案的展开程度,是简答或论述,清楚描述学生要完成的任务,确定答案的结构框架和要求。12、 注意论述题的综合性,重点考查学生对知识的综合应用等较高层次的能力。13、 参与试题命题、审题、印刷和保管的所有人员都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暗示或泄漏试题内容,一旦发现泄漏试题者,按照国家关于试卷保密规定的有关条款,从严处分。大学考试组织流程一、 正常课程考试组织流106、程1. 设计试卷。根据教学日历,提前1个月出题。2. 了解考场安排。教务处网站一般会提前1周发布下周的考试考场安排。一般情况下根据教学日历安排,但遇到考试比较集中的时候,可能和教学日历的安排不一致,因此,务必到教务处网站了解最新信息。3. 安排监考老师。一般是教研室自己安排,如果考场过多,可申请学院协助。4. 学院安排学院领导、学生队干部参加巡考。并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巡考报告。5. 督导团专家根据考场安排,提前在考试中心领取考场安排表和大学考场监考质量评价表参加考场督导。6. 考场考试。根据事先生成的考场座位随机安排表,指导学生就座;在没有随机座位表的考场,监考老师要主动安排学生就座。7. 上交107、巡考报告、考场情况记录表和考场监考质量评价表。巡考人员、监考老师、督导专家应在考试后尽早上交上述表格。二、 (毕业)补考组织流程1. 汇总本学院需补考学生名单。考试日期前1个月,各学院通过教务系统汇总本学院需补考学生名单,交与学生核对。有成绩错误、漏报成绩等问题的,尽快和课程教研室联系,找出原始成绩,汇总报给考试中心进行更正。2. 公布补考名单。补考前1周,教务处会将补考名单公布在教务处网站,请考生核对,有错误、有遗漏的尽快联系考试中心进行更正。3. 指定补考用卷。各教研室根据课程涉及到的不同专业的学生指定补考适用试卷,汇报至考试中心。4. 了解考场安排。教务处网站一般会提前1周发布下周的考试108、考场安排。5. 安排监考老师。各学院根据教务处安排的考试时间、课程,安排监考老师。每轮考试有该学院课程的,学院至少派出1名监考老师。其他情况由考试中心协调保证每个考场至少2名老师监考。6. 学院安排学院领导、学生队干部参加巡考。并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巡考报告。7. 考场考试。监考老师要主动安排学生就座。8. 上交巡考报告、考场情况记录表等表格。巡考人员、监考老师应在考试后尽早上交上述表格。大学考场监考组织流程一、 领取试卷。教研室在考试前1天到学校考试中心领取试卷。1. 同时领取考场座位随机安排表、考场情况登记表。2. 取卷人员必须当场验收、清点试卷(在试卷袋上标明试卷份数),确定试卷质量、数量均109、符合要求后,按各考场人数包装并贴上专用的封条或封签。3. 在原留在考试中心的大学考试命题与考务审批表上签字确认。4. 将试卷领回教研室妥善保管,直到考试之前15分钟内、在参考学生的监督下才允许拆封。二、 提前15分钟到考场。每个考场至少2名监考员,监考员在黑板上板书监考员姓名、所在学院、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等信息。三、 安排考生就座。有考场座位随机安排表的考场,指导考生按要求就座;没有该表的考场,或没有安排进该表的同学,监考应老师主动指导考生就座。四、 宣读考场规则。提示考生未携带考试证、学生证(或身份证)至少两证的,尽快回去索取。五、 考试开始,分发试卷。避免让学生传发试卷(易致试卷丢失)。六110、 核查考生人数。与试卷袋上的试卷份数查对,确保试卷不被丢失。七、 维护考场纪律。考试开始30分钟后,阻止考生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15分钟内,要控制考生交卷秩序;考试中出现违纪和舞弊情况,要求填写学生考试违纪舞弊情况登记告知书、学生考试违纪舞弊情况登记表(均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中),并及时上报教务处考试中心。八、 考试结束。清点回收试卷数量和考生人数一致后,再允许最后一批考生离开考场。九、 填写考场情况记录情况表。将考场情况登记表交学院教学秘书,报主管考试的学院领导审查并由系(教研室)存档。有作弊或违纪情况的,将该表复印后再交学院教学秘书,原件上交学校考试中心。十、 监考老师中必须至少有一名具备丰111、富的监考经验。试卷合订本(第 部分;第 册,共 册)学年学期20 -20 学年 学期开课学院考试科目考试时间 年 月 日 : - :专 业年 级起止学号试卷份数装订日期: 年 月 日试卷合订本目录部分内容份数卷号保存期第一部分1、考试命题与考务审批表1永久2、考试科目内容/学习水平双向细目表1永久3、空白试卷(A/B卷)2永久4、参考答案(A/B卷)2永久5、成绩单(含成绩分析表)2永久6、试卷分析报告1永久7、考场情况登记表1永久第二部分8、答题卡(按学号顺序)9、答题纸或答题试卷(按学号顺序)大学考试命题与考务审批表组卷负责人: 办公电话:: 手机:* Email: *考试科目年级专业课程112、学时学院:系/教研室考试人数考试日期考试时间机读试题量题 量A卷: 共页,共 题+阅片试卷答案总页数A卷B卷: 共 页,共 题+阅片B卷考试形式开卷( ) 闭卷()口试( )其他( )卷面分占总成绩比例%A、B卷相同试题分值预测考试平均分命题方式(在相应栏内划“)题库抽题教研室命题他人命题任课教师出题其它系(教研室)意见:(本表以下内容打印无效)难 度: 难( ) 较难( ) 中( ) 较易( ) 易( )覆 盖 面: 宽( ) 中( ) 窄( )题 量: 100大( ) 70-100适中 ( ) 50-70尚可( ) 139/90mmHg属高血压 B舒张压95mmHg,不论收缩压如何,均为高113、血压C舒张压正常,而收缩压140mmHg,称收缩期高血压D高血压者常有脉压增大E动脉硬化者均有高血压得分数:四、问答题1大叶性肺炎时,体检可发现哪些典型体征?2指出各心脏瓣膜听诊区的位置?3胃肠急性穿孔时腹部体征有哪些?4上消化道内镜检查的绝对禁忌证主要有哪些?大学试卷整理核查表学院: 课程: 考试班级: 核查日期: 序号项 目结果备注第一部分1考试命题与考务审批表a有教研室、学院及考试中心签名。b各个日期要和考试日期符合时间顺序。cA、B卷试题相同分值应30%,卷面分占成绩比例是否设置。d预测平均分和下面的“难度”设置是否相符2课程考试双向细目表a采用新版细目表。内容要完整,有签字,各日期要114、相符。b“题型”是否改为真实题型,和试卷一致。3、4空白试卷及参考答案(A/B卷)aA/B试卷要等效(题型、题量上要一致)。b出题内容与双向细目表设定一致。c参考答案齐全,5分的主观题有评分细分值(2-3分)5成绩单(含成绩分析报告)a成绩单有签名、盖章;成绩分析表有分析。b分值与原始试卷分数要一致。c试卷分数占成绩比例与审批表设置要一致。6试卷分析报告a数据(特别是成绩)与成绩分析表要一致。最高最低平均分等b分析信息要完整合理,特殊分值(10)者要分析;平均分异常(65或85)课程要有专门分析报告。c完成大学试卷实测分析与评价表(答题卡考试课程)7考场情况登记表a要有监考员、巡考员签名。旷考115、作弊记录和成绩单相对应。第二部分8答题卡:按顺序整理,数量完整。9答题试卷a试卷标题学年学期与实际考试日期要相符。b答题试卷首页“得分”、“评卷人”栏要有分值、签字。c每题判分为正分值(非负分值),以红色笔迹给分。d分数有修改的一定要有签名。每道大题前要有总分值。e主观题批改要多人流水作业,即多人签名。f分数合计正确归档情况:10a按“1门课程1个班级”为基本单位装入试卷袋,查找方便。b试卷袋上试卷第一、二部分封面信息完整(要有改卷人和审核人姓名)注:1. 结果栏填写或。2.每学期开学后各教学单位要组织对上学期所有试卷进行核查,核查结果装入试卷材料 3. 如有问题,则限期在 年 月 日前整改116、完成,核查人(签名): 。大学试卷实测分析与评价表课 程专业年级参考人数考试日期应答时间教学组长卷面满分最 高 分最 低 分试卷的实测结果及评价评测项目及满分实测值对该项目的评价标准评价平均分优(70平均分80),良(65平均分70或者80平均分85),差(平均分处于其他区间)难 度优(0.800.05), 良(0.800.10),差(0.800.15)区分度优(区分度0.30),良(0.30区分度0.15),差(区分度0.15)信 度优(信度0.80),良(0.6信度0.80),差(信度0.6)标准差优(|标准差-9|的绝对值3),良(3|标准差-9|的绝对值5)总题量优(70100题量适中117、),良(50-70题量尚可),差(题量小于50)优秀率优(8%优秀率25%),良(25%优秀率40%或者5%优秀率8%),差(优秀率处于其他区间)不及格率优(不及格率10),良(10%不及格率15%),差(不及格率处于其他区间)试题质量简要分析优秀试题数%良好试题数%修改试题数%大题质量分析序号题型(试题小号或数量)满分平均分难度系数难度分析区分度区分度分析0客观题(1-40)1名词解释(41-50)2填空题(51-55)3计算题(56-60)4简答题1(61)5简答题2(62)67论述题1(66)8论述题2(67)出题形式教研室命题( ) 题库命题( )总体评价注:大题质量分析中:.序号0根据阅卷机给出“固定”题型总的分析数据填写,其他为相应主观题对应数据。.“题型”改为实际考试的题型。.难度分析和区分度分析根据左侧值参照上面的“评价标准”给出。评价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