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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学质量及监督体系评价管理制度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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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
上传人:职z****i 编号:1144800 2024-09-08 46页 423.48KB
1、学校教学质量及监督体系、评价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第四部分 质量监控4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及运行条例4第一章 总 则4第二章 监控机构及其职能51领导和组织全校的评教、评管、评学及专项评估工作;54对影响教学质量的重大问题向学院提出意见和建议。51制定学院各项教学工作质量标准或规范;510对教师的教学效果和质量进行监控。64加强学生素质和创新能力培养。62. 依据学院制定的指标体系,负责对本单位教学工作进行自评;76. 接受学院职能部门对教学工作的检查与指导。7第三章 督导体系及其职责72参加教2、务处组织的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工作;74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71参加所在系(部)督导组的教学质量监控和各项评估工作;83. 对所在系(部)教学工作进行调研,并提出意见和建议。8第四章 监控运行体系8第五章 信息反馈体系8第六章 整改与建设体系8第七章 附 则9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9一、组织与管理9二、评价范围9三、评价内容9四、评价办法9学生评教制度14各级管理干部、教师听课制度15一、听课人员及学时数15二、听课内容和方式15三、听课要求15四、听课结果的处理16教学督导工作条例16第一章 总 则16第二章 组织机构16第三章 教学督导工作职责17第九条 教学秩序检查17第十条 教学质量检3、查17第十一条 教学考核评价18第十二条 教学调研咨询18第四章 工作方式18第五章 工作纪律与要求18第七章 附 则19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19教学督导员聘任管理办法19课堂教学状态及秩序每日巡查制度22系(部)教学督导工作考核办法23系(部)教学运行情况周报制度26XX职业技术学院常规教学检查情况周报表28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29第一章 总则29第二章 教学事故的认定29第五条 一般教学事故认定: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般教学事故29第六条 严重教学事故认定: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严重教学事故31第三章 教学事故处理程序34第十一条 教务处根据事故单位提4、供的事故情况进行认定;34第四章 教学事故的处理35第十四条 一般教学事故的处理35第十五条 较大教学事故的处理35第十六条 重大教学事故处理35第五章 附 则36XX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处理表37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暂行办法38一、指导思想38二、评选表彰范围38三、评选条件38四、评选程序40五、参加推荐评审人员须报送材料41六、奖励办法41八、本办法自XX年9月1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42附表:1. XX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申报表42XX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审批表43XX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45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47 第四部分 质量监控教5、学质量监控体系及运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教学工作是学院的中心工作,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是学院在不断扩大办学自主权的形势下,加强学院内部自我约束、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的重要保证。为建立和完善学院内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以下简称监控体系),根据XX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中心地位、重视教学工作并向教学工作倾斜的有关政策文件,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监控体系是对教学过程和教学管理实行全面系统监控,并以教学质量监控为重点建立的科学、规范的组织运行机制。监控体系主要包括:监控机构、督导体系、监控运行体系、信息反馈、整改与建设。第三条 监控体系主要是对教师的教学6、质量进行评估,帮助和促进教师改进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对系(部)等教学单位的教学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指导,推进教学管理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对学生的学习状态和效果进行评估,促进学生增强学习自觉性,完善学生学习的监控机制。第四条 学院工作要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思想,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要树立科学的质量观和发展观,培养学生成长、成才。第二章 监控机构及其职能第五条 为加强学院对评教、评管和评学工作的领导以及对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学院成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领导小组。院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教务处处长7、学生处处长、人事处处长、各系(部)主任等组成。教学质量监控体系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领导和组织全校的评教、评管、评学及专项评估工作;2协调教务处、学生处及各教学单位等部门在监控体系中的工作关系;3对教学质量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对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4对影响教学质量的重大问题向学院提出意见和建议。第六条 教务处是学院教学管理和教学监控的职能部门,同时也是学院教学评估机构,在教学监控体系中担负对学院教学工作进行布置、检查、管理、指导和服务等职责,担负对监控、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建设的职责。教务处在监控体系中的主要职责:1制定学院各项教学工作质量标准8、或规范;2制定监控体系所需的各种评估方案和评估指标体系、实施办法及相关文件;3制定教学质量监控年度工作计划,提交年度工作总结;4组织实施教学质量检查及各项教学评估工作;5制定并建立保障教学质量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文件;6为院级督导员的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工作提供服务;7负责对基层教学单位教学质量监控及评估工作的检查、指导;8负责面向学生的教学质量调查,并向有关部门和教学单位提供反馈意见;9针对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建设方案,并监督实施;10对教师的教学效果和质量进行监控。第七条 学生处是学院学生教育管理的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参与和学生有关的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估工作,积极配合教务9、处及系(部)等教学单位加强素质教育、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发挥教学质量监控的功能和作用。学生处在监控体系中的主要职责:1参与学生学习状态与效果评估,并向学院有关部门和教学单位反馈情况;2针对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中发现的有关学生学习思想、学习态度、学习纪律等方面的问题,提出加强教育管理及学风建设的具体措施;3经常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对教师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教务处及时通报情况;4加强学生素质和创新能力培养。第八条 人事处是学院人事管理的职能部门,要积极参与和教师有关的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工作,与教务处、系(部)等教学单位积极配合,在稳定教师队伍、提高教师业务水平、进行教师业务考核、优化师资队伍结构10、引进优良师资等方面发挥功能和作用。人事处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的主要职责:1制定教师业务规范;2负责教师业务考核与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3负责教师申请职称晋升时对其教学质量等级进行审查;4负责引进教师的岗位资格审查;5负责在教师教学质量等级认定过程中提供师德师风方面的信息;6负责对不适合在教师岗位工作的人员提出重新安排意见和建议。第九条 系(部)是学院教育教学基层单位,既是实施人才培养的教育实体,又是实施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的实体,其工作状态和质量,直接关系到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在质量监控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系(部)等教学单位在监控体系中的主要职责:1依据学院的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指标体系,开11、展评教、评管、评学工作,也可依据学院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制定符合本系(部)学科、专业等特点的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2. 依据学院制定的指标体系,负责对本单位教学工作进行自评;3. 负责对本系(部)教师教学质量的监控,教学质量评价和自行完成教学质量等级的初步确定;4. 负责组织对学生学习状态与效果的评价及提出改进教风与学风的建议;5. 对本系(部)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整改与建设措施;6. 接受学院职能部门对教学工作的检查与指导。第十条 教务处、学生处、人事处、系(部)在教学监控和评价工作中要相互支持,通力合作。第三章 督导体系及其职责第十一条 建立教学督导体系,对教12、学质量实施有效监督。督导体系由院督导组和系(部)督导员组成。督导组成员的任职条件是:学术造诣深、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管理能力和敬业精神强、教育理论水平高、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身体健康,在学院享有较高威望的退休或在职教授或副教授。督导组职责:1根据所在专家组的分工,深入课堂听课,并对听课对象作出综合等级评定和评语;2参加教务处组织的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工作;3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教学调研活动,对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系(部)建立教学评估领导小组和督导组。系(部)教学评估领导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由系(部)主任任组长。系(部)督导员职责: 1参加所在系(部)督导组的教学质量13、监控和各项评估工作; 2. 完成系(部)督导组分配的听课任务,对听课对象作出综合等级评定和评语; 3. 对所在系(部)教学工作进行调研,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监控运行体系第十二条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分院级和系(部)级运行。系(部)级监控体系是基础,系(部)领导按要求认真开展教学状态和教学质量的监控和评估;院级监控体系负责对全校的教学状态和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同时对系(部)级监控、评估结果进行确认。第十三条 教学质量监控包括课堂教学质量、实践教学质量以及毕业设计、顶岗实习等。在质量监控过程中对教师的课前准备、课堂教学、辅导答疑、作业批改、成绩考核等教学过程进行全面监控,同时对实践教学、毕14、业设计、顶岗实习加强监控。第十四条 学院定期对系(部)的教学工作状态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和评估的重点是系(部)的教学质量、教学管理和教学基本建设情况。第十五条 学院要定期对管理部门及教学单位的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基地建设等教学基本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找出原因,认真整改。第五章 信息反馈体系第十六条 教务处要把各系(部)教学工作评估结果及时反馈到系(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各系(部)要把教师教学质量评定等级传达到教师本人。第十七条 教务处和督导组要接待教师、学生及有关人员的访问和咨询,听取对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六章 整改与建设体系第十15、八条 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领导小组要及时召开会议,对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第十九条 教务处根据领导小组提出的意见,进一步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和建设方案,并负责组织落实。第二十条 各教学单位及有关部门根据教务处下达的整改和建设任务,认真落实,并把整改和建设情况及时反馈给教务处。第二十一条 教务处要对各系(部)和有关部门的整改和建设情况进行复评或验收。 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二条 本条例自XX年9月1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为不断端正教师的教学态度,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保证教学任务的圆满完成,培养合格人才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为此特16、制定本办法。一、组织与管理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工作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统一管理与协调。各系(部)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的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系(部)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全面工作。二、评价范围所有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均需参加教学质量评价。三、评价内容教学质量评价包括: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四个方面。具体内容为:(一) 教学态度:包括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事教学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及遵守教学纪律的情况等。(二) 教学内容:包括是否适应专业培养目标,符合课程标准要求,按进度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及时反映科学新成就等。(三) 教学方法:包括是否实行启发式17、教学,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讲课是否条理清晰、重点突出、难点讲透;是否能够理论联系实际,重视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培养;是否能够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教学方式方法是否灵活得当。(四)教学效果:包括教学计划任务完成后学生掌握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技巧的程度,应用所学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四、评价办法各系务必将每位教师的评价结果及相关资料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价由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和领导小组评价三部分组成,综合计算出总得分。(一) 学生评价:侧重对教学态度、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的评价,采用背靠背无记名填写教学质量评价表的方式,取占多数的评价等级,占40%的权重。(二) 同行评价:侧18、重对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评价,采取听课,与学生座谈,对照课程标准、授课计划,查阅教案了解情况,无记名背靠背填写教学质量评价表,取占多数的评价等级,占30%的权重。(三) 领导小组评价:(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等)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总体评价,填写教学质量评价表,占30%的权重。综合评价分为:学生评价分值40%+同行评价分值30%+领导小组评价分值30%。五、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六、附表(一)XX职业技术学院任课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二)XX职业技术学院任课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领导、同行用)(三)XX职业技术学院任课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附表1: XX职业技术学院任课教师19、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 系(部): 教师姓名: 考核指标分值评价项目等级标准及权重ABCDE1.00.80.60.40.2教学态度151.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治学严谨,备课充分(5分)2.征询学生意见,注意教学反馈,不断改进教学(5分)3.关心学生,言传身教,注重教书育人(5分)职责履行154.按时上下课(5分)5.按规定进行课外辅导(5分)6.作业批改认真、及时、足额(5分)教学内容257.教学内容充实、新颖、信息量大(5分)8.精选教学内容,教材处理得当(5分)9.条例清楚,重点突出,有启发性(5分)10.注重基本技能和方法的训练(5分)11.注重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加强实践环节(5分)教学20、方法1512.因材施教,激发思维,培养能力(5分)13.注重创新能力培养,开展课堂讨论(5分)14.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及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5分)教学效果2015.学完本课程后,将较好地把握该课程的基本理论、知识、技能(10分)16.学完本课程后,将有助于提高分析问题的能力,并能解决一些实际问题(10分)综合评价1017.对本课程的综合评价(10分)小计合计一、 你对该门课程任课教师的评价、意见或建议:二、 你对该门课程的评价、意见或建议:三、其它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说明:1.A、B、C、D、E分别表示特别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一般、非常不满意; 2.您的评价将会完全保密,请认真、客观的对任课老21、师作出评价。教务处制 附表2 :XX职业技术学院任课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领导、同行用) 系部名称: 教师姓名: 考核指标分值评价项目等级标准及权重ABCDE1.00.80.60.40.2教学态度201. 为人师表 教书育人(5分)2. 作业布置与批改(5分)3. 迟到早退现象 精神状态(5分)4. 教态端正 言行举止文明(5分)教学方法205. 善于调动学生 学习积极性(5分)6. 讲课条理清晰(5分)7. 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实践环节(5分)8. 教学手段先进,教学方式灵活(5分)教学内容209. 符合课程标准要求(5分)10. 按进度完成教学任务(5分)11. 教案规范准备充分(5分)122、2. 内容充实,重点突出(5分)教学效果2013. 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发展水平(5分)14. 教学目标完成情况(5分)15. 教学特色(5分)16. 学生积极性,课堂互动性(5分)小计合计您对该门课程任课教师的评价、意见或建议: 说明:1.A、B、C、D、E分别表示特别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一般、非常不满意; 2.您的评价将会完全保密,请认真、客观的对任课老师作出评价。教务处制 附表3: XX职业技术学院任课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 系部名称(公章) 专任教师人数 兼职教师人数 任课教师总人数 序号被评教师学生评价得分(40%)同行教师评价得分(30%)领导评价得分(30%)总评原分值折算23、分值原分值折算分值原分值折算分值 说明:本表一式两份,一份教师所在系部留存,另一份报送教务处。 教务处制学生评教制度第一条 学生评教是教学评估的一项重要工作,客观、公正的教学评估是完善教学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前提。为了更加科学有效地开展学生评教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开展学生评教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协助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了解教学情况,总结经验以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提高教学质量。第三条 学生评教每学期进行一次。第四条 各系(部)教学秘书负责协助教务处做好评教工作。第五条 学院应高度重视学生评教工作,积极向教师和学生宣传学生评教的意义。第六条 评教的范围:本学期所有参加课堂教学的教师。第七条 评教的24、内容: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及对教师的总体评价。第八条 评教采取学生填涂XX职业技术学院任课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的方式。第九条 学生评教的实施与操作(一)学院根据教学进度计划表,核定参与评教的教师,定好教师编号及班级编号,仔细核对,查漏补缺,并与各班仔细核对,确保无误。(二)确定评教时间。一般与每学期中期教学检查同时进行,以避免考试因素对评价结果的影响。(三)落实评教组织人员。参与评教的组织人员必须与所评的课程和班级无关。(四)落实安排评教所需的教室。(五)在评教前对评教组织人员进行培训。(六)进行评教。评价量表当堂收集并及时交回系部。第十条 学生评教的数据整理归档:原始材料由系25、(部)保管,汇总数据报教务处。第十一条 评教结果的反馈:(一)在学生按照评价标准划分后,评教人员分等级反馈,分为优、良、中、及格和不合格五个等级。(二)同一等级按姓名不分先后顺序向教师反馈。(三)评为“优秀”的教师将在系部予以通报表扬;评为“不合格”的教师结合校督导和领导听课情况个别谈话,对其提出改进意见。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执行。由教学务负责解释。各级管理干部、教师听课制度为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加强对教学过程的质量管理,完善教学信息反馈系统,促进教师相互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促进学院各级管理部门和领导干部、管理人员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意识、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学情况、解决实际26、问题,特制定本制度。一、听课人员及学时数(一)听课人员范围包括院级领导、各处(室)、系(部)领导、教研室主任以及有关处室教学管理人员、广大教师。各级领导和教学管理人员应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安排听课时间,开展经常性听课活动。(二)任课教师除对本门课程进行学习、观摩性听课外,还要听相近学科以及其它与专业有关的学科的课程,以更新知识,拓宽知识面,了解掌握现代科学发展的新知识、新技术。要求如下:1. 院级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学时;2. 各处(室)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3. 系(部)领导、教研室主任、有关处室教学管理干部不少于8学时;4. 任课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学时;二、听课内容和方式(一)听27、课内容涉及学院每学期教学进程计划安排开设的所有课程,包括理论课、实验课、实训课等。重点是教改课程、专业主干课程、新教师所开课程、教师所开新课程等。(二)除教务处统一安排的听课外,各级领导及有关人员还可采用不定期随机听课和重点听课相结合的方式,听课人员根据需要自行选择课程、任课教师和听课时间。三、听课要求(一)听课要有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二)听课人员应提前到达课堂,尊重授课教师,听课过程中不得干扰教师上课。(三)听课人员应认真听课,每次听课一般要求至少听完一节课,以保证系统性和完整性,(四)听课人员听课时要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善于发现和总结教师授课中的长处与不足。四、听课结果的处理(一)各级28、领导及有关人员对于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适时反馈给有关人员及管理部门,属于教学质量问题的,反馈到教师所在系部和教务处,属于管理问题的,反馈到有关管理部门。有关责任部门要及时给予解决处理。(二)各级领导及同行专家听、评课结果作为任课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业务考核中的重要内容。(三)教务处教务科负责建立院系人员的听课档案,并将听课信息整理反馈给有关部门和人员。各系(部)要指定教务管理员负责建立本系的听课档案,及时将听课信息整理反馈到有关部门和人员,并向教务处报送本系相关人员的听课统计数据。教学督导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教学督导工作是教学质量监控体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29、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全面了解和督导学院的教师教学、学生学习以及教学保障情况,监控教学过程主要环节,及时提供教学信息,反馈教学建议,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教学督导工作应坚持督导并举和以教学质量为中心的原则。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三条 教学督导工作在主管教学院长的领导下,由学院、系(部)二级共同组织实施。第四条 学院设立教学督导室,其成员由主管教学院长担任,侧重于全院性公共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教学的督导工作;系(部)设立教学督导组,其成员由系(部)主任担任,侧重于系(部)专业课程教学的督导工作。第五条 院教学督导室成员应为教学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熟30、悉本科教学工作和教学改革、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处级以上职务的教学管理干部,以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的离退休人员为主。系(部)教学督导组成员应以教师为主,教学管理人员原则上不担任教学督导工作。第六条 院教学督导室由5-8名成员组成,原则上每学科不少于一名,设主任一名。系(部)教学督导组由3名成员组成,设组长一名。教学督导室(组)成员聘期一年。第七条 院教学督导室成员接受主管教学院长和教务处指导,日常工作由督导室主任负责。系(部)教学督导组成员接受系(部)主任指导,日常工作由督导组组长负责。第三章 教学督导工作职责第八条 教学督导工作的职能是对开设课程的建设质量、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在校学生的学31、习质量、教学过程的管理质量进行调查、分析、反馈、督促、咨询、评价及指导。及时发现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总结,提供改革的建议和方案,为学院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咨询。第九条 教学秩序检查1. 教学秩序检查包括必修课、选修课、校内实验实习等教学秩序检查和教学设施、教学环境检查,主要检查教师上课情况、学生到课情况、考试期间考风考纪和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以及教学设施设备运行情况,重点检查教师迟到、提前下课、无故缺课、私自调课,随意改自习及学生到课等情况。2. 督导员要每日检查本院教学秩序,要详细填写检查纪录,认真核实情况,及时处理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反映,并应将当月的检查记录整理汇总后在下月32、的第一周送交本院督导负责人审阅后存档。3. 随时配合学院对本院教学秩序的抽查。第十条 教学质量检查1. 检查课程的课程标准、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的选用,检查教学时间的执行情况,检查教师的授课教案、讲义,了解教师授课情况。2. 配合学院每学期组织的教师授课计划、教案、作业布置批改和命题阅卷等专项检查。要做到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客观反映情况,检查结果、材料要送交本院督导负责人审阅后,按时送交学院教务处。3. 课堂教学质量是教学质量检查的重点,各督导员要对本院所属课程的每一位任课教师(包括行政兼课教师和外聘教师)听课检查,一学期要听每一位任课教师至少二个课时的课,课后应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完整填写听课33、记录表。每月底将听课记录表送交本院督导负责人审阅、装订存档。4. 适时组织教学条件、教学管理和教学服务等方面检查,及时反映检查情况,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改进。第十一条 教学考核评价1. 协助人事、教务部门开展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的调研,抓好教师培训与上岗考核和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选拔与评价。2. 负责学院对各系(部)的各种教学检查评价的自查自评工作。第十二条 教学调研咨询1. 对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教学计划、教学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对学院的教学改革、教学管理提供依据和建议。2. 督促并检查教研活动的开展,提出教学研究课题并组织申报、研究活动,组织校内学术活动。3. 对教学中存在的重、难34、点问题、反映较集中的问题进行专项调研、了解情况,提供解决思路。第四章 工作方式第十三条 学院督导组负责制订学院督导工作计划,负责学院各系(部)教学工作的抽查、全院性的专项调研及配合各系(部)教学督导小组解决重难点问题。第十四条 各系(部)教学督导小组依据学院教学督导计划制订相应的督导实施方案,对本系(部)的教学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督促、考评。学院督导室定期召开系(部)负责人督导工作通报会,反馈督导工作情况。第十五条 教学督导工作通过随机听课、考察教学过程、查阅教学文件、参与教学检查、召开座谈会、专题调研等方式进行。第五章 工作纪律与要求第十六条 教学督导组每学期初须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制订出本35、学期的教学督导工作计划。第十七条 督导组除自身每月一次例会、每学期一次汇报总结会外,还按主管校领导、教务处的要求参加学校有关教学工作的重要会议。第十八条 教学督导员要加强学习,探讨高职教学督导工作的规律,不断提高教学督导工作水平。督导工作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公正合理、善意科学。第十九条 教学督导员要遵守工作纪律,未经同意,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督导评估意见。第二十条 教学督导员不得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打击报复、包庇他人、侵害他人权益。督导员违反纪律,视其情节,给予警告、撤职直至行政处分。第二十一条 督导组工作、督导员工作均需按规定作好书面记录,填写相关表格。第二十二条 对于因教学经验不足,教学方36、法有待改进的青年教师要热情帮助,重点指导,使其尽快胜任工作,保证教学质量。第二十三条 教学督导资料应随时汇总、定期归档,逐步建立完整的教学督导档案。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四条 被督导的单位或个人对督导意见有异议,有权向学院提出申诉。第二十五条 学院教学督导室、系(部)教学督导组是学院教学工作的重要组织,各系(部)应结合本系(部)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督导工作实施细则,切实抓好各个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工作。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教学督导员聘任管理办法为使我院教学督导工作更具科学性、公正性、权威性,为使教学督导员聘任工作和聘任后的管理工作规范进行,根据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37、例的规定,特制订本办法。一、院级教学督导员的聘任院级教学督导员分专、兼职两类(一)院级兼职督导员由学院直接聘任。聘任条件为:政治思想素质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绩突出、学术造诣较深、威望较高并具副高及以上职称现任的教师。(二)院级专职督导员(23名)采用院内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由学院教务处负责。招聘条件为:1. 职称条件:专职督导员应具备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已退休的教师、专业技术人员或教学管理人员;2. 资历条件:专职督导员应具有重点课程建设的经历或系部教学管理的经验,最好具有高职院校教学经验或教学管理经验,是某专业或行业领域的专家或教学管理专家;3. 素质条件:专职督导员应熟悉国家高等38、教育的方针政策、教学管理规范,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公道正派的品德和实事求是、认真热情的作风,具有较高的威信;4.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胜任较大强度的工作量,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三)聘期及待遇督导员的聘期一般为一学年,可连聘连任;督导员待遇按每天4课时计算,每课时25元。二、教学督导员的管理(一)管理权限院级督导员的管理及考核由教务处负责。(二)工作管理1. 学院督导组每学期根据教务处制订的教学督导工作计划(祥见附件)开展工作。2. 督导组每周五召开一次督导工作碰头会,总结一周教学督导工作,形成文字材料报教务处;每两周参加一次教学例会向各系(部)部通报教师授课情况。3. 学39、期末提交一份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总结,对本学期的教学及督导情况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内容包括:督导基本工作情况、工作效果、教师教学情况、学院在教学及教学改革存在的问题与建议等。4. 督导员的工作形式根据工作性质可集体行动也可分组个别行动;工作方式根据工作内容确定,一般采用听课、现场调研、专题调研、经常性检查、专项检查、全面检查、召开座谈会、查阅教学资料等方式。5. 督导员进行的各项工作都应做详细记录并及时反馈。听课后填写听课记录表写明评价意见,并与任课教师反馈交流;调研结束后撰写调研报告,反映真实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教学检查后,总结分析检查结果。所有文字记录及表格均须按规定时间交督导室或督导小40、组。(三)工作考核及奖惩1. 教务处负责对院级督导员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2. 考核基本称职的督导员,管理部门应对其进行帮助,使其尽快胜任工作;考核不称职的督导员应予改聘。3. 考核优秀的督导员,学院将予以奖励。4. 对违反督导纪律的行为,情节较轻者,管理部门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本人,挽回影响。5. 对多次或严重违反督导纪律或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打击报复、包庇他人、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则视其情节,给予警告、撤职直至行政处分。三、本办法自2014年4月17日发布之日起执行。四、附表:每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表如下所示。教学督导工作计划表(每学期)序号 项 目 内 容时间安排1制订41、学院教学督导规程在认真总结上学期教学督导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订、完善我院的教学督导规程,努力构建以服务和教学质量监督为宗旨的学院教学督导系统贯穿学期始终2教学纪律检查教师上课迟到、早退,未经批准坐着上课,酒后上课,上课期间抽烟、看与上课内容无关的书籍、看报、接打电话,私自调课、调课未补,上课脱岗、旷课及不执行授课计划等违纪现象。贯穿学期始终3对青年教师(教龄三年以下)的帮扶、指导继续重点抓好对青年教师帮扶工作。1. 要求每位青年教师本学期至少要听5人次以上老教师的课,每次听课都要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及心得;2. 督导组每学期要确定10名青年教师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对其进行多次跟踪听课、指导。第2周第42、19周4督导学生实验、实训各系对学生实验、实训的管理是否有计划、安排,是否有实验、实训指导书,是否有检查指导的记录。第3周第19周5专 题 督 导1. 对全体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学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督导;2. 对工作责任心不强,教学质量较差,学生有意见的教师和遵守教学纪律较差的教师分别安排进行跟踪督导检查。第2周第19周6开展教师评教活动评价内容及实施办法、应注意的问题将在评教活动开始前的评教通知中予以详细安排。学期末7配合教务处评选学年“优质课教师”、“优秀实训指导教师”及“校级教学名师”根据我院教师荣誉称号评选办法的规定组织评选“优质课教师”、“优秀实训指导教师”和“校级教学名师”学期末课堂教43、学状态及秩序每日巡查制度教学常规管理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课堂教学状态及秩序检查是常规检查的一个重点。为督促教师认真执行课堂教学规范,积极做好课堂教学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教风及学风,提高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同时为保证教学检查工作的平稳切入和规范介入,特制定课堂教学状态及秩序每日巡查制度。一、巡查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二、巡查对象:全院所有教学区域(包括教室、机房、实训室、体育场等)三、教学巡查的组织和形式1. 教学检查小组进行的教学检查是教务处领导下的教学体系外的检查和监督,独立于各系(部)、教研室组织的检查工作。2. 教学检查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单项44、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四、巡查内容:课堂教学状态及秩序每日巡查工作的重点是教师到岗、教学准备、学生到课及课堂纪律等情况。具体内容如下:(一)巡查教师课堂授课情况1. 教师到岗:有无旷课、迟到、早退和随意调课等现象;2. 教师仪表教态:在课堂上仪表是否整洁、有无不当穿着;3. 教师课堂教学组织:教学环节和授课情况;课堂纪律维护情况4. 教学活动过程中出现的其他情况;(二)巡查学生课堂学习情况1. 学生到课: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到课率;2. 学生课堂表现:学生整体听课状态,有无违纪违规现象3. 其他(三)期中、期末考试情况的巡查1. 检查考场的准备情况;2. 检查监考老师到位情况;3. 检查老师监考状45、态及学生答题状态;4. 检查学生考试违纪、作弊以及处理情况;(四)检查教学设备设施运行情况1. 检查各多媒体教室设备的运行情况;2. 检查实训中心、各系的实训项目安排及其设备运行情况;3. 检查各实训室的安全防范情况五、巡查要求:1. 每天的日常教学检查是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的常规检查。要求检查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2. 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需要当即解决的,应及时作出处理或提出相应的建议或措施并汇报科室领导或者分管校领导;3. 检查过程中要如实做好记录,并及时汇总、反馈。4. 每周汇总通报一次。5. 进行整改工作的跟踪。六、本办法自2014年9月1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46、解释。系(部)教学督导工作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完善院系两级督导工作体系,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监控水平,调动系部教学督导工作积极性,结合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原则(一)静态和动态相结合的原则。考核指标既注意系部目前的督导工作状态和工作过程,又注重其教学改革与建设的力度,教学秩序的稳定与提高。(二)重点性与导向性相结合的原则。按照“重在改革、重在发展、重在办出特色、重在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重点性原则,设计考核体系,注重考核项目及要素的导向性。二、考核内容(一)督导工作组织与领导 (20分)考核内容包括督导队伍组建、工作情况,计划与总结,督导例会等。(二)教学秩序维护(20分)考核47、内容包括日常巡查,教学动态等。(三)常规听课(25分)考核内容包括听课安排,执行情况,交流与反馈等。(四)教学指导活动(25分)考核内容包括教研活动、师生问卷调查、学生座谈会、公开课、观摩教学、教师职业能力竞赛等。(五)教学质量评价(10分)考核内容包括系部与督导组评教和教师校外顶岗实践情况。三、考核办法及要求(一)考核采取百分制,进行量化积分。根据各系(部)积分多少排出名次,作为评选教学督导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依据。(二)每月督导室组织督导工作例会,通报各系(部)月度督导工作完成情况。四、组织机构与结果处理(一)组织机构:学院成立教学督导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院长担任组长,教务处处48、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纪检相关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日常教学督导工作检查和考核,负责督促、协调各系考核工作的组织、落实以及年度检查与验收工作。(二)系部教学督导工作考核结果作为系部年终目标综合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五、附则1、本办法自XX年9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由教学督导室负责解释。2、附表:系(部)教学督导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表附表:系(部)教学督导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表 系(部): 考核人员: 日期: 序号 项 目 内 容得分合计1督导工作组织与领导 (20分)督导队伍组建(5分)工作情况(5分)计划与总结(5分)督导例会(5分)2教学秩序维护(2049、分)日常巡查(10分)教学动态(10分)3常规听课(25分)由听课安排(5分)执行情况(10分)交流与反馈(5分)4教学指导活动(25分)教研活动(5分)师生问卷调查(5分)学生座谈会(5分)公开课、观摩教学(5分)教师职业能力竞赛(5分)5教学质量评价(25分)系部与督导组评教(5分)教师校外顶岗实践情况(5分)合 计您对该系(部)教学督导工作的评价、意见或建议: 教务处制系(部)教学运行情况周报制度为全面、及时和准确地了解教学一线的实际情况,掌握教学动态,反馈教学信息,有效解决教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制定系(部)教学运行情况周报制度。一、教学运行50、情况周报的内容是对系(部)一周教学运行实际情况的简要概括和总结,内容的填写要实事求是,尤其是对教学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失误,不能回避和瞒报。对于填报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经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调查核实后,要按照教学事故处理办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系教学秘书和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教学运行情况周报表和常规教学检查情况周报表的填报工作;教务处负责全院教学运行情况周报的收集、汇总、处理、通报和反馈等。四、教学运行情况周报表和常规教学检查情况周报表须经系(部)教学主任审核签字后,于第二周的周一上午送交教务处。教务处于每周三以简报的形式或在校园网上通报上周的教学运行情况。五、对于教学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51、由教务处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对于出现的重大教学问题,上报主管院领导通过院长办公会研究解决。由教务处负责对问题处理的反馈。六、本制度自XX年9月1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七、附表(一)XX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运行情况周报表(二)XX职业技术学院常规教学检查情况周报表附表:XX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运行情况周报表 系 学年 第 学期 第 周 月 日 月 日一、教师教学情况任课教师在教学内容、教学态度、教书育人、教学水平、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过程各环节(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答疑与课外辅导、考试、实验、实习、毕业设计、课程设计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二、学生学习情况学生在学习态度、上课出勤、课堂学52、习纪律、晚自习、学术气氛、考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三、教学管理学校、学院在教学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同学们对改进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的要求和建议。四、教学保障有关教学条件、教材、教室、实习(实训)场地、教学设备等方面的问题和建议。五、其他有关教学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六、学生关注热点、思想动态反映学生关注的国内外重大事件、国内社会经济问题、文化艺术、体育赛事、网络社会、学生自身问题等。以及学生对这些热点事件的思考、探讨、疑惑等。注:1.此表每周一下班前上报教务处教务科;2.如有项目填写不下,可调表格或增加。 填报人: 日期: 年 月 日 系(部)负责人: 附表2:XX职业技术学院常规53、教学检查情况周报表 系 学年 第 学期 第 周 月 日 月 日 调串课次数代课次数缺课次数教师迟到次数教师早退次数听课次数检查次数调、串、代课情况:日期课节班级课程教师调、串、代课处理结果原因审批缺课、迟到、早退情况:星期课节班级课程教师情况说明及处理结束检查人院(系)教学检查时间(课节)地点检查内容与用时检查人 注:1. 此表每周一下班前上报教务处教务科; 2. 如有项目填写不下,可调表格或增加。 填报人: 日期: 年 月 日 系(部)负责人: 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的日常管理,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规范教学行为,保证教学正常运行,防止和减少教学事故的发54、生,促进校风、教风、考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学院各教学部门应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规范教育,全体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要增强教学意识,树立爱业、敬业精神,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学院各项教育教学规章制度,以预防为主,减少差错,避免发生教学事故。第三条 学院各教学部门及人员,在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中不履行岗位职责,不遵守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出现教学事故的,学院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行政处分,并作为教学质量评定、年度考核和职称(务)评聘的依据之一。第二章 教学事故的认定第四条 教学责任事故是指学院任课老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部门)以及为教学服务的部门、工作人员,在教学和教55、学管理工作中,因工作疏忽,或违背教育教学规律,不履行岗位职责,不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学院教学秩序、教学进程和教学质量等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和事件。教学事故根据发生的情节、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后果等情况分为:一般教学事故、严重教学事故和重大教学事故。第五条 一般教学事故认定: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般教学事故1. 教学类(1)不遵守教学时间,上课迟到5分钟以内,或提前下课5分钟以上,或者监考人员不按时领取试卷者;(2)课堂教学有10%以上学生睡觉或玩手机;(3)任课教师衣冠不整、穿背心、拖鞋上课;(4)备课不认真,上课、实训无教案者或教案简单且不规范;(5)开学时未按时交学期授课计划、实训56、计划者;(6)上课时间,任课教师及指导教师擅离教学、实训、实习岗位5分钟以内者;(7)未经学院职能部门和院(系)教学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找人代课或擅自取消已安排的教学活动;(8)指导教师未按要求指导学生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者; (9)教师在上课或教学活动中使用通讯工具;(10)监考教师迟到5分钟以上;监考时看报纸杂志、听耳机、闭目养神等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者;(11)考试命题错误,及试卷印刷、分装出现差错者;(12)考试命题题量不足,致使考生在1小时内已有半数以上交卷者;(13)教师不按规定的评分标准评定学生成绩,存在严重偏差者;(14)教师不认真核对录入成绩,致使学生成绩录入错误3人次及以上57、者;(15)无特殊原因,不按规定时间上交学生成绩者;(16)专任教师授课课时未达到学院专任教师平均授课课时,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学院下达的教学任务者;(17)担任行政工作的教师,授课课时未达到每周8节时,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学院下达的教学任务者;(18)专业教师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顶岗实习指导者;2. 教学管理类(1)按计划应完成教学改革、课堂建设、人才培养方案、教材编写等教学研究项目,无特殊原因推迟1个月以上;(2)因安排不当造成考试冲突,但未造成严重后果;(3)因排课失误造成课程冲突,但未造成严重后果;(4)管理部门未及时发放教学办公用品;(5)上课和考试时间,教室、实训室、考场未按时开门,延误58、5分钟以内者;(6)因预先准备不足,致使实训课延误5分钟以内者;(7)因协调不力,造成教室、实训室、考场等使用发生冲突者;(8)已办理调课、停课等手续,管理人员(部门)未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任课老师和学生而影响教学秩序者;(9)在教学活动中因教师、管理人员失误造成学生受伤或造成财产损失500元以上,而影响正常教学者;(10)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经批准,擅自将教室、实训设备、教学设施等挪作它用者;(11)任何部门及个人未及时整理教学文件资料,造成教学档案资料不全者。3. 后勤保障类(1)教室内黑板损坏1/2. 灯光损坏1/3以上,报修2个工作日内未修复;(2)教学楼上课铃、下课铃不响,或者响时不59、统一;上课期间教学区铃声乱响或广播随意播放;(3)教学活动场所卫生状况差。(4)教学期间,教学场所内黑板、桌椅、门窗、水电、电教等设施损坏,管理部门接到报修后,在3个工作日内未及时维修或不作出处理意见,而影响教学工作正常进行者;第六条 严重教学事故认定: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严重教学事故1. 教学类(1)未经审批,擅自更改授课计划者;开学后第三周,仍未交学期授课计划者;(2)上课迟到5分钟以上,或提前下课达10分钟以上;(3)课堂教学有20%以上学生睡觉或玩手机;(4)任课教师衣冠不整、语言粗俗,上课时宣传不文明、不健康内容造成一定影响;(5)未经学院职能部门和院(系)教学主管领导同意擅自变更60、课表;(6)未经学院职能部门和系(部)教学主管领导同意擅自变更安排的教学时间、地点,导致1/3学生误课;(7)上课时间,任课教师及指导教师擅离教学、实训、实习岗位超过10分钟者;(8)教师在上课或教学活动中和外界通话,使上课或教学活动中断;(9)未经审批,擅自调课、停课,请人代课、代监考者;(10)顶岗实习指导教师随意离开岗位者;(11)考试命题不认真,致使考生在半小时内已有半数以上交卷者;(12)监考迟到15分钟以上者;(13)监考教师责任心不强,导致考场纪律松懈,发现学生作弊不及时处理,不如实填写考场记录;(14)监考人员漏收考生考卷或遗失学生考卷,或阅卷教师丢失学生试卷,或者随意更改学生61、成绩者;(15)阅卷教师不能严格执行阅卷标准,学生成绩报教学管理部门后需要对学生成绩进行修改超过5%;(16)一学期发生一般教学事故达两次者。2. 教学管理类(1)系(部)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教务科报送教材需求情况。导致开课一周后仍缺供教材20%以上;教务科未及时采购使学生教材发放时间推迟5日以上;(2)有关放假、全校性教学调度通知内容不当或未能及时下发造成教学秩序混乱;(3)系(部)因社会、校内活动需要停课,未经请示或未按审批程序,造成停课一节以上;(4)审查不认真、发给不应该获得毕业证书学生相应的证书,出具与事实不符的学历、学籍、成绩等各类证明;(5)班主任、辅导员连续2天未到班级开展工作,了62、解学生情况;(6)因未安排足够任课教师,导致某些课程不能按时开出。(7)上课和考试时间,教室、实训室、考场未按时开门,延误5分钟以上者;(8)教学档案资料遗失或管理统计数字严重失实者;(9)对外承办的考试,监考人员不严格履行监考人员职责,造成的失误已无法弥补,产生不良社会影响。3. 后勤保障类(1)按计划应完成且执行部门允诺完成的维修项目未及时完成,影响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2)值班人员未按时打开楼门或教室(3)不能按时供应粉笔、黑板擦等教学用品;(4)教学设备损坏、在已报修的情况下,3个工作日以内未修复。第七条 重大教学事故的认定: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教学事故1. 教学类(1)在教学过63、程中散布违背党的路线和方针、违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教书育人基本宗旨的言论,或散布封建迷信以及淫秽内容者;(2)擅自更改或不执行教学计划,致使教学任务不能落实,影响正常教学秩序者;(3)任课老师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15分钟以上;(4)课堂教学有30%以上学生睡觉或玩手机;或管理不力,秩序混乱;(5)未经教学管理部门同意,擅自变动上课时间、地点;未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擅自请人代课;(6)怂恿、帮助学生作弊,或泄露考试内容,导致考试无效者;(7)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系(部)分配的教学任务或因从事第二职业和社会活动妨碍教学工作安排;(8)在教学活动中应教师、管理人员失误造成学生受伤须送医院治疗或造成财产损失64、1500元以上;(9)考试命题未按规定程序审核,是试题错误未得到纠正造成考试延误、中断或失效;命题及其他人员泄漏试题;(10)监考教师迟到20分钟以上;(11)监考教师不能严格执行考试规定,造成考场执行混乱,大面积作弊;漏收学生考卷2份以上;(12)全国、全省有关课程统一考试时,监考人员不按时到位,不遵守监考守则,造成不良影响者;(13)阅卷教师不按评分标准阅卷,无故加减分数,遗失学生试卷2份以上;(14)指导校外实习、社会实践时不负责任,造成学校声誉受到严重损害者;(15)教学事故当事人有意隐瞒或对事故调查工作不予配合,或者态度恶劣,拒不检讨错误无理取闹者;(16)一学期内,累计酿成三起一般65、教学事故或两起较大教学事故。2. 教学管理类(1)出具与事实违背的学历、学籍、成绩等证明、证书;(2)教学管理部门丢失学生原始成绩;(3)课表编排、考试安排漏排班级、考试科目;(4)学生工作负责人、辅导员对学生中发生的重大问题未能及时了解、处理,造成严重后果;(5)主管部门对教学事故进行包庇或阻挠对事故的调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6)全校性活动的教学调度通知不当或不及时,造成教学秩序混乱,或因漏发通知或发错通知造成空课、空考者;(7)因工作失误单科教材订错、错购或需报废价值(原价)在1000元以上者。 3. 后勤保障类(1)因校内原因造成事先无通知的停电、停水,导致上课、实验、实习实训等教学66、活动中断,主管部门未快速派人修理;(2)保卫部门工作不力,导致校外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干扰教学;(3)在学院食堂就餐的学生一次有10人以上食物中毒;(4)在校内教学活动中学生突发疾病或受伤,学院医务室接到通知后不能及时抢救、治疗或转院,造成严重后果。第八条 本办法中未涉及的其他对学院正常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和事件,由人事处、教务处、纪检委联合事故当事人所在部门,视其情节和后果,参照本办法相关条例认定其教学事故等级。第三章 教学事故处理程序第九条 教学事故发生后,首先由教学事故负责人所在系(部)或主管部门查实,按一次一表的方式做好记录,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3天内向教务处报告。事故记67、录表应明确列出负责人,不得以部门代替。第十条 教学事故发生后,各部门对本单位或个人发生的教学事故要及时调查分析,负责督促当事人做好自我检查,认真查清教学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及其对教学工作的影响程度;并指定有关人员如实填写XX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审批表,提出处理意见,于事故发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报教务处审核。 第十一条 教务处根据事故单位提供的事故情况进行认定; 1. 一般教学事故,经教务处认定后,填写处理意见,由责任人部门处理,处理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2. 较大教学事故由教务处同组织人事处、纪委办、责任人部门领导共同审核,报主管院长审定。由责任人所在部门执行处理意见。教学事故有关材料、处理意68、见、处理结果分别由组织人事处、纪委办、教务处备案;3. 重大教学事故,按步骤2处理审定后报院长审批。第十二条 教务处有权利对事故单位提供的事故情况提出质疑,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有关人员重新调查,对于隐瞒事实真相、降低事故等级的,将报请学院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十三条 全院教职员工对各部门及其人员出现的教学事故,以及有关教学工作的各种意见和建议,可向教务处、院工会、人事处、纪检委、主管院长投诉及反映。对署名的投诉和意见,应在15天内提出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并由有关职能部门将处理结果答复投诉人。第四章 教学事故的处理第十四条 一般教学事故的处理1. 由部门负责人对事故责任人签发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处理表69、,并责成事故责任人作出认真检查;2. 视其情节,在本部门通报批评;3. 扣发事故责任人1周课时津贴或岗位津贴。第十五条 较大教学事故的处理1. 由教务处和人事处负责人对事故责任人共同签发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处理表,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批评;2. 扣发事故责任人半月课时津贴或者岗位津贴;3. 取消事故责任人当年年度考核评优资格;4. 对于造成一定影响者,可由学院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第十六条 重大教学事故处理1. 由主管院长责成部门负责人签发附有学院处理意见的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处理表,在全院通报批评;2. 扣发事故责任人1月课时津贴或岗位津贴;3. 事故责任人当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年度考核为不合格;470、. 情节严重者,由学院给予行政处分;5. 对于造成严重后果,且认识较差的事故责任人,可对其实岗位换聘甚至截聘;如对事故责任人实行岗位解聘,应报主管院长和院长审批。6. 凡造成教学仪器设备损坏或人身安全事故者,一律按学院有关规定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第五章 附 则第十七条 事故责任人若对事故的认定与处理有不同意见,在接到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处理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教务处提出申诉。第十八条 凡我院教职工、学生均可对各类教学事故直接向教务处或主管院长、院长举报。举报的教学事故经查确属事实,学院给予奖励。第十九条 教学事故一经发现,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报教务处,相关单位不得隐瞒事故真相,否则,追究有关71、人员的责任,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职称缓评、年度考评降级、行政处分等处理。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4年5月5日起执行,2013年制定的XX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同时停止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附件1:XX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处理表部门姓名性别年龄行政职务技术职称事故时间事故地点事故内容、过程(必要时另附纸): 调查人(签字): 年月 日责任人部门意见认定教学事故级别处理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教务处意见 教务处长签字(盖章): 年月日人事处意见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纪检意见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主管院长意见主管院长(签字): 年月日注:1.本表一式三份,一份教职工所在72、部门留存,两份分别交教务处、人事处备档;2.“教学事故主要内容”栏可简要填写,详情用附件说明;并附上当事人自我检查以及相关调查材料。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暂行办法为加强学院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激发教师对教学工作的责任心和事业心,鼓励教师在教学岗位中做出优异成绩,学院决定每学年开展一次优秀教师评选与表彰活动,树立先进,相互学习,促进教师政治素质、业务水平的提高。一、指导思想评选坚持实事求是和“民主、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通过优秀教师的评比,达到提高我院教师整体教学水平的目的。二、评选表彰范围(一)凡在我院从事教学工作满两年(含两年)以上73、,且在教学、管理、服务岗位上敬业爱岗、辛勤耕耘,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教育工作者。(二)在教学、科研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在党政管理、学生教育与管理、教务管理、科研管理、图书资料管理、实验室管理以及办公室服务等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均可以参加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三)三年内获得过院级或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一般不参加评选,如确有突出贡献,可以参评,但要从严控制。三、评选条件(一)优秀教师基本条件1. 忠诚祖国教育事业,忠诚学院。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政治学习和政治活动,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学院工作安排,乐于奉献,为人师表,团结协作,遵纪守法,作风正派74、,举止端庄,礼貌待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师形象,受到学生的尊重和同行的好评。2. 热爱学生,不讽刺、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言传身教,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具有正确的教育观念,坚持实施素质教育。3. 本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等学院教师资格证书。4. 独立承担一门以上课程,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教学手段先进,教学方法好,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教学效果突出,学生评价高,连续两年学生评价在85分以上。5. 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活动,符合下列情况之一:(1)近两年公开发表1篇以上专业学术论文(第一、二作者)。(275、)获得院级或院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三等奖以上)。(3)参编过省级以上教材或教师教学用书。(4)参编正式出版教育专著或译著,且所出专著或译著有一定的学术价值。6. 努力从事主讲课程的教学改革和建设,自觉指导和帮助新教师或中青年教师提高授课水平,为教学梯队建设做出重要贡献。(二)优秀教育工作者基本条件1. 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较高的管理服务水平,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参与、研究、关心和支持学院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在学院行政管理、教学服务、后勤服务、基础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成绩2. 具有较强的教育、行政管理能力和凝聚力,具有为全体师生服务的思想,能经常深入教学一线了解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受到师生好评。376、. 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服从组织安排,出色完成本职工作。4. 工作中有奉献精神,团结同志,互相协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创新精神,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执行工作流程,不推诿扯皮,办事效率高。5. 有两年以上行政、教辅及教学管理工作经历。近三年在工作中没有出现责任事故。(三)对具备政治条件和岗位条件且做出如下突出贡献之一者,应优先予以推荐:1. 教学、科研成果显著,获校级以上奖励的。2. 在学科建设和学位点建设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学科带头人。3. 长期从事教学一线工作,教学工作量大,教学水平高,德高望重,在教书育人方面77、成绩特别突出,深受学生爱戴的教师。4. 在维护学院安全稳定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5. 在参与学院管理中成绩特别突出的人员。6.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新来的一线教师。(四)破格条件1. 近两年获得市级以上师德标兵、教书育人、优秀教师等先进个人称号。2. 获得最近一届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3. 近两年承担省级以上教学研究立项项目且取得一定研究成果。4. 近两年指导学生参加各种竞赛、考试获得省级以上奖励(三等奖以上)。(五)评选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1. 不服从本部门教学工作安排者。2. 本学年无故不参加学院、所在系部和教研室组织活动两次以上者。3. 基本教学文78、件等不按要求上报,书写不规范者。4. 本学年度发生过严重教学事故者。5. 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经查实者。四、评选程序(一)个人申报凡符合条件的教师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均可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XX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申报表或XX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优秀教师每学年评选一次,一般在每年的6月份进行。(二)部门初评结合评选条件、教学检查、教学督导和学生评教等结果,各部门成立不少于5人的评审小组(人数少的单位可以3人),对申请人进行初评,确定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具体如下:1. 采取逐级推荐的办法进行评选。由教学系(部)、处室根据上述条件产生候选对象,经人事处、教务处审查同意后向专家79、评审委员会推荐。2. 各部门向教务处推荐优秀教师时,必须填写XX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3. 各部门推荐的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名额一般不超过本部门专任教师或人员的10%。4. 各部门对被推荐教师近两年的教学、教育、教辅工作进行评议,并对被推荐人提供的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5. 被推荐教师所在单位同行、领导和学生对其课堂教学进行评价的原始记录备档。(三)专家组评议学院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部门申报的候选人进行评议,确定初步人选,并张榜公示。具体工作由人力资源处和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四)学院审批评审委员会将复核评议意见报学院领导班子研究,审批通过。并80、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生效。五、参加推荐评审人员须报送材料主要包括:(一)XX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申报表或XX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一式三份(另交电子文档一份)。(二)推荐人选教学原始材料:1. 教学文件:课程标准、教学进度表、教案、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学生课外阅读书目等。2. 学生作业、实验报告。3. 教学研究课题及成果原件或复印件。4. 课外辅导成果:学生参加各类统考、竞赛的成绩证明或证书等。5. 学历、学位证书,评选期间的各种奖励证书,代表性论文、著作等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原件随时备查)六、奖励办法1. 优秀教师的表彰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81、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获奖者将被授予XX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由学院颁发证书和一次性奖金(根据学院教师奖励办法相关规定执行)。2. 获得优秀教师称号的获奖材料存入个人档案。对获得优秀教师称号的教师,在晋升职称、评选先进、职务聘任、工资待遇等方面优先考虑。3. 学院将大力宣传获奖教师的先进事迹,组织获奖教师的“示范教学”,使教师学有榜样,追有目标,以提高全院教师的整体教学水平;组织获奖教育工作都介绍经验,以提高为全体师生服务的思想,事业心和责任感。七、获得教学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的教师、员工应珍惜荣誉,不断进取。一旦出现课堂教学质量严重滑坡,或者较严重的教学或管理事故82、,经教务处核实后,报主管院长同意,可取消其优秀教师称号或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八、本办法自XX年9月1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附表:1. XX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申报表 2. XX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3. 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附表1:XX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审批表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照片)民族学历学位职 称专 业工作时间职 务所在部门岗 位个人主要业绩近两年内承担教学情况课程名称学 时班 级近两年内发表教学研究论文情况论文名称刊物名称发表时间获奖情况近两年内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专著、教材情况论文(教材、专著)名称刊物(出版社)名称发表时间获奖情况近两年内参加科研情况83、近两年内教改项目或教学成果获奖情况单位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教学效果评价 教务处负责人签字: (盖章)年 月 日 学院评审意见 评审小组组长签字: (盖章)年 月 日附表2:XX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填表日期: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照片)民族学历学位职称专业工作时间职务所在部门岗位工作简历主要荣誉典型事迹典型事迹(字数控制在300500字之间,不另附页)部门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学院评审意见评审小组组长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说 明:1.申报表请用计算机或钢笔准确如实填写,本表各项内容,书写要清晰、工整。典型事迹要求字数严格控制在300500字之间,不另附页;2.“照片”一律用近期一寸半身免冠照片;3.“学历”按已取得毕业文凭的实际学历或学位填写;在读不予填写。“工作单位”填年级或部门。附表3: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 单位名称(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 姓名性别年龄学 位职 称职 务工作时间专业所授主要课程(或从事岗位职责)主要事迹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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