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管理制度行政医疗护理等44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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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37902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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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民医院管理制度(行政、医疗、护理等)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第一章 党群系统14第一节 党政管理14一、党委工作制度14二、党委会议制度15三、党委成员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15四、干部谈话制度17五、党委组织工作制度17六、党委宣传工作制度18七、党委纪检工作制度18八、统战工作制度19九、党委办公室工作制度19十、党支部工作制度20十一、“三会一课”制度20十二、党组织生活“五个一”制度22十三、政治学习制度22十四、思想政治工作制度22十五、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23十六、团委工作制度23十七、妇委会2、工作制度24十八、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24十九、巾帼文明岗管理规定25二十、青年文明岗管理规定27第二节 行风廉政建设管理28二十一、社会监督制度28二十二、信访工作制度29二十三、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考核制度30二十四、群众投诉处理制度30二十五、院务公开管理规定30二十六、领导班子廉洁自律管理规定32二十七、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管理规定33二十八、医德医风考核评分标准34二十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管理规定35三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36三十一、廉洁行医制度38三十二、廉洁行医规定38三十三、招标管理规定39(一) 医疗设备采购招标管理规定39(二) 药品招标管理规定39(三)基建招标管理规3、定40(四)供应商评估准则40第二章 行政系统41第一节 行政管理41一、院长工作制度41二、院办公室工作制度42三、会议制度42四、医院保密制度44五、请示和报告制度45六、密切联系群众制度45七、外事工作制度46八、医院总值班工作制度46九、综合档案室借阅制度47十、健康教育室工作制度47十一、会议管理规定48十二、会议室使用管理规定49十三、文书管理规定49十四、综合档案室管理规定49十五、印章使用管理规定50十六、宣传报道管理规定50十七、对外接待管理规定51十八、资料印刷管理规定52十九、打字、复印管理规定53二十、医院车辆管理规定53二十一、车辆调度管理规定55二十二、交通车管理规4、定55第二节 人事管理56二十三、人事科工作制度56二十四、人员准入制度56二十五、岗前教育制度57二十六、考勤制度57二十七、人事工作保密制度57二十八、职工工作证和胸卡管理制度58二十九、人事调配管理规定58三十、专业技术资格及职务评聘管理规定61三十一、专业技术职务竞聘管理规定64三十二、职工待聘暂行规定64三十三、重点学科人才管理规定66三十四、临时聘用人员管理规定66三十五、退休专业技术人员返聘的有关规定68三十六、院内调动管理规定及程序68三十七、离退休人员管理规定69三十八、职工年度考核管理规定69三十九、请假管理规定71第三节 财务管理73四十、财务科工作制度73四十一、财务会5、计监督制度74四十二、医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76四十三、财产、物资管理制度78四十四、固定资产管理制度78四十五、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79四十六、财务回避制度80四十七、会计档案管理制度80附:医院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81四十八、会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81四十九、门诊挂号室工作制度82五十、门诊收费处工作制度82五十一、住院收费处工作制度83五十二、财务科安全保卫工作制度84五十三、财产物资报废及赔偿规定84五十四、医院收入及票据管理规定85五十五、现金管理规定85五十六、支票管理规定86五十七、财务科有关费用发放规定86五十八、医疗收费管理规定87五十九、财务预算、执行管理规定87六十、科研经费管理6、规定89六十一、重点专科发展经费管理规定90六十二、差旅费开支管理规定91六十三、门诊病人退费管理规定93六十四、住院病人退费管理规定93六十五、超时餐管理规定93第四节 干部保健管理94六十六、干部保健办公室工作制度94六十七、本院职工转诊管理规定94六十八、职工病假有关规定94六十九、职工医疗费报销有关规定95第五节 医疗保险管理96七十、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工作制度96七十一、医疗保险管理规定96七十四、违反医疗保险管理规定处罚条例98七十五、统筹医疗管理规定99七十六、医疗保险病人门诊特殊检查治疗审批管理办法99七十七、外伤医保病人的有关规定100七十八、生育保险参保人的医疗费用记账范围7、100第六节 社会服务管理101七十九、社会服务部工作制度101八十、医务室工作制度101八十一、医务室管理规定101第七节 计划生育管理103八十二、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制度103八十三、计划生育管理规定103八十四、关于终止中期以上妊娠的查验制度103八十五、“B超”仪器的使用和管理制度104八十六、接生实名登记制度104八十七、孕情监测和随访制度104八十八、信息通报、反馈制度105八十九、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管理规定105九十、开具计划生育证明管理规定107九十一、女职工怀孕期间值夜班及哺乳期相关规定107第八节 安全生产管理107九十二、医疗安全管理8、规定107九十三、重点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109(一) 药剂科安全管理规定109(二) 放射免疫分析室安全管理规定109(三) 财务科安全管理规定109(四)高压氧舱安全管理规定110(五)高压氧科氧气瓶间安全管理规定110(六) 急诊室安全保卫管理规定111(七)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定111(八) 物资、药械仓库安全管理规定111(九)电工房安全管理规定111(十)检验科安全管理规定112(十一)电话总机安全管理规定112(十二)氧气房安全管理规定112(十三)消毒供应室安全管理规定113(十四) 医院设备安全管理规定113(十五)病房安全管理规定113(十六)探视、陪伴管理规定114(十七)文9、明小区安全管理规定114(十八) 单身宿舍楼安全管理规定114(十九)治安、院容、环境卫生处罚管理规定115九十四、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15第九节 分院管理116九十五、分院管理办法116第三章 保障系统120第一节 后勤管理120一、总务科工作制度120二、电工班工作制度120三、中心仓库工作制度121四、配电房工作制度121五、水泵房工作制度121六、锅炉房交接班制度121七、锅炉维修保养检验工作制度122八、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工作制度122九、太平间工作制度122十、物资领用“五定一签名”管理规定123十一、物资采购管理规定123十二、物资验收管理规定124十三、物资发放管理规定124十四、10、实习生宿舍管理规定124十五、医院宿舍区管理规定125十六、住房分配管理规定126十七、职工食堂管理规定126二十、停车场管理规定128二十一、电梯管理规定129二十二、安装公务性住宅内线电话、配备值班手机管理规定129二十三、值班手机管理规定130二十四、环境卫生管理规定130二十五、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规定130二十六、污水处理管理规定131二十七、四害消杀管理规定131第二节 医疗设备管理131二十八、医疗设备科工作制度131二十九、医疗设备准入制度132三十、医疗设备问责制度133三十一、医疗设备维修工作制度134三十二、医疗设备使用、保养工作制度134三十三、维修组工作制度135三十四、11、计量工作制度135三十五、医疗设备效益分析工作制度135三十六、仪器设备网络专管员工作制度136三十七、设备仓库工作制度136三十八、中心制氧室工作制度136三十九、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验收工作制度137四十、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工作制度137四十一、医疗设备领用“五定一签名”管理规定137四十二、医疗设备调配、借用管理规定138四十三、医疗设备降级、封存、报废管理规定138四十四、医疗设备技术档案资料管理规定139四十五、医疗设备故障、事故分析及处理规定139四十六、医疗设备技术人员培训、考核管理规定140四十七、放射源管理规定140四十八、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管理规定14012、四十九、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采购管理规定141第三节 信息管理142五十、信息科工作制度142五十一、统计室工作制度142五十二、统计资料收集、整理、保存工作制度143五十三、图书馆工作制度143五十四、电子阅览室工作制度143五十五、计算机中心工作制度144五十六、计算机中心机房工作制度144五十七、计算机中心值班工作制度144五十八、计算机系统安全管理工作制度145五十九、计算机工作人员保密制度145六十、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验收工作制度145六十一、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保管工作制度146六十二、计算机维护单元层级管理规定146六十三、计算机故障处理流程管理规定146六十四、计算机信息系统安13、全管理规定147六十五、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规定150六十六、兼职计算机管理员管理规定152六十七、计算机操作培训管理规定153六十八、办理读者借书证管理规定153六十九、图书馆借还书管理规定154七十、实习生借阅图书管理规定154第四章 医疗系统154第一节 医疗管理154一、医务科工作制度154二、科室晨会制度155三、科务会议制度155四、医务例会制度155五、紧急情况及重大医疗事件报告制度155六、医疗缺陷登记、报告、处理制度156七、医嘱制度156八、会诊制度157九、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157十、首诊负责制度158十一、三级医师负责制度158十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159十三、病例讨论14、制度160(一)临床病例讨论制度160(二)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160(三)术前病例讨论制度160(四)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61十四、转院制度161十五、转科制度161十六、手术管理制度162十七、手术分级管理制度162十八、手术后重症监测治疗工作制度165十九、医疗技术准入制度165二十、危重病人抢救报告制度166二十三、尸体解剖制度168二十四、危重病人、特殊情况家属谈话签字制度168二十五、医疗安全警示制度168二十六、处方制度174二十七、处方书写规则175二十八、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176二十九、出具诊断证明、病休证明的规定178三十、麻醉药品专用卡管理规定179三十一、病案复印15、管理规定179三十二、医事活动中若干问题处理规定180三十三、医疗纠纷鉴定程序181三十四、医疗纠纷赔偿金额的认定办法182第二节 临床部门管理183三十五、门诊部管理规定183三十六、门诊部工作制度184三十七、门诊工作制度185三十九、门诊部会议制度186四十、专家门诊管理规定187四十一、门诊为民、利民、便民工作制度187四十二、急诊科工作制度188四十三、院前急救工作制度188四十四、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189四十五、急诊多发伤的抢救工作制度189附:多发伤抢救程序190四十六、急诊治疗室工作制度190四十七、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190四十八、急诊医技检查制度191四十九、临床科室工作制度16、191五十、临床实验室工作制度192五十一、专科手术室工作制度192五十二、海扶肿瘤治疗中心工作制度193五十三、呼吸内科检查室工作制度193五十四、泌尿外科检查、治疗室工作制度194五十五、产房工作制度194五十六、爱婴区工作制度194五十七、中医门诊工作制度195五十八、中医病房工作制度196五十九、康复科工作制度196六十、理疗室工作制度197六十一、针灸室工作制度197六十二、推拿室工作制度197六十三、体检中心工作制度198六十四、营养科工作制度198第三节 麻醉与手术管理199六十五、麻醉科工作制度199六十六、麻醉前访视、讨论制度199六十七、麻醉术后随访、总结制度200六十八、17、麻醉事故及意外防范制度200六十九、疼痛门诊工作制度201七十、分娩镇痛工作制度201七十一、麻醉同意书签字制度202七十二、麻醉科会诊制度202七十三、麻醉科仪器、设备保管工作制度202七十四、麻醉科药品管理规定202七十五、麻醉用具消毒管理规定203七十五、麻醉记录单管理规定203七十六、手术室工作制度203七十七、手术室消毒隔离措施204七十八、感染手术的处理原则205七十九、普通手术的处理流程205八十、腔镜手术器械处理流程206第五章 质量控制系统206第一节 医疗质量控制206一、医疗质量管理制度206二、医疗质量通报制度207三、病历书写制度207四、病案管理制度209五、病案质18、量监控制度210第二节 医院感染控制210六、医院感染知识培训制度210七、医院感染病例监测制度213八、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213九、医院感染病例报告与控制制度215十、消毒隔离制度216十一、药械消毒制度218十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规定219十三、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219十四、医疗废物管理规定221十五、艾滋病职业暴露防护指导原则226十六、重点科室医院感染管理规定228(一)门诊、急诊的医院感染管理规定228(二)病房的医院感染管理规定228(三)治疗室、处置室、换药室、注射室的医院感染管理规定229(四)产房、母婴室、新生儿室的医院感染管理规定229(五)ICU的医院感19、染管理规定230(六)血液透析室的医院感染管理规定231(七)手术室的医院感染管理规定231(八)消毒供应室的医院感染管理规定232(九)口腔科的医院感染管理规定232(十)检验医学部的医院感染管理规定233(十一)内窥镜室的医院感染管理规定234(十二)导管(DSA)室的医院感染管理规定234(十三)医院污水管理规定235附:医院污水的排放标准235第六章 科教系统236一、科教科工作制度236二、教研室工作制度236三、教学管理工作制度237四、教学备课、预讲授课制度237五、集体备课制度238六、教学病例收集制度238七、教学病例讨论制度238八、实习生带教制度239九、教学查房制度2320、9十、教学质量检查评估制度241十一、教学行政查房制度242十二、教学设备管理制度242十三、实习医生考勤制度242十四、实习医生病历书写制度243十五、心血管病研究所管理规定243十六、风湿病研究所管理规定246十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规定248十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导师管理规定252十九、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考核办法253二十、住院医师24小时、12小时负责制253二十一、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254二十二、实习学生管理规定256二十三、接收临床进修人员管理规定257二十四、进修人员管理规定259二十五、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管理规定259二十六、外出进修学习人员待遇管理规定260二十七、科21、研工作管理规定261二十八、新技术、新项目审批暂行办法272二十九、新技术、新项目申报奖励管理规定273三十、继续医学教育授分管理规定274三十一、授课课酬、带教费及硕士导师津贴发放管理规定279三十二、对外发稿审批登记管理规定279三十三、教学专用教室、示教室管理规定280三十四、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280第七章 护理系统283一、护理部工作制度283二、护理工作制度284附:死亡病人料理注意事项284三、分级护理制度285四、病区管理制度286附:住院指南286五、探视、陪伴制度287六、病人入、出院管理制度288七、护理查对制度288八、给药制度289九、工休会制度290十、护理查房22、制度290十一、护理部会议制度290十二、护理科研管理制度291十三、护理临床教学管理制度291十四、进修护士管理制度291十五、护理缺陷、差错、事故管理制度292十六、护士值班制度及派班原则292十七、护士交接班制度293十八、护理请示报告制度293十九、护理文书管理制度294附:关于规范护理病历书写的规定294二十、护士长夜查房制度295二十一、护理物品、药品、器材管理制度295二十二、病人饮食管理制度296二十三、褥疮管理制度296二十四、护理健康教育制度297二十五、门诊护理工作制度297二十六、门诊分诊工作制度298二十七、门诊夜诊护士工作制度298二十八、门急诊导医工作制度298二23、十九、急诊科护理工作制度299三十、重症监护病房护理工作制度300三十一、抢救室工作制度300三十二、治疗室工作制度300三十三、换药室工作制度301三十四、供应室工作制度301三十五、分娩室工作制度302三十六、爱婴区工作制度303三十七、新生儿病房工作制度303第八章 医技系统304第一节 总则304一、医技科室值班制度304二、医技检查申请报告制度304第二节 药剂管理305三、药剂科工作制度305四、门诊西药房工作制度305五、门诊中药房工作制度306六、住院药房工作制度307七、药库工作制度308八、制剂室工作制度309九、中药煎药室工作制度310十、药品检验室工作制度311十一、临24、床药学室工作制度311十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制度312十三、特殊药品管理制度312十四、麻黄素管理制度313十五、医疗保险药品管理制度313十六、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314十七、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314十八、病房小药柜管理制度315十九、消毒剂购置和使用的规定315第三节 医学影像管理316二十、医学影像科工作制度316二十一、放射科工作制度316二十二、放射科报告书写制度317二十三、放射科报告单发放制度317二十四、放射科集体读片及疑难病例会诊制度318二十五、放射科登记室工作制度318二十六、放射科摄片室工作制度318二十七、放射科暗室工作制度319二十八、放射科胃肠造影室工作制度25、319二十九、放射科随访制度319三十、放射科X线片评片制度320三十一、放射科X线片借阅制度320三十二、放射科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制度320三十三、放射科患者放射防护制度321三十四、CT室工作制度321三十五、MRI室工作制度322三十六、DSA室工作制度322三十七、核医学科工作制度323三十八、超声影像科工作制度324三十九、超声影像科诊断仪保养、维护及操作制度324四十、超声影像科前台工作制度325第四节 检验医学管理325四十一、检验医学部工作制度325四十二、检验医学部检验报告审核制度325四十三、检验医学部检验报告保密制度326四十四、检验医学部工作人员培训制度326四十五、标本26、管理规定326四十六、不合格标本拒检制度327四十七、临检室工作制度328四十八、免疫室工作制度328四十九、生化室工作制度328五十、微生物室工作制度329五十一、血库工作制度329五十二、配血、发血工作制度330五十三、血液入库、出库管理规定330第五节 病理科管理331五十四、病理科工作制度331五十五、申请单和标本的验收制度331五十六、申请单和标本的编号、登记制度332五十七、病理诊断报告制度332五十八、术中快速活检申请核准及报告制度333五十九、读阅片制度333六十、病理会诊制度334六十一、病理学检查资料的管理规定334六十四、安全防护及消毒灭菌制度335六十五、实验室试剂管理27、制度335六十六、限期使用试剂登记管理制度335第六节 其它医技辅助科室管理336六十七、各类功能检查室工作制度336六十八、消化内科内窥镜室工作制度336六十九、血液透析中心工作制度337七十、体外碎石中心工作制度338七十一、测听室工作制度338七十二、耳鼻喉科内窥镜室工作制度339七十三、高压氧治疗工作制度339第九章 防保系统340第一节 预防保健管理340一、预防保健工作制度340二、传染病管理制度340三、传染病登记报告转诊制度342四、皮肤性病防治监测工作制度343五、肺结核疫情报告及转诊制度344六、非典疫情报告制度344七、鼠疫疫情登记报告制度345八、脑卒中新发病例登记报告28、制度345九、恶性肿瘤登记报告制度346十、高血压新发病例登记报告制度346十一、糖尿病新发病例登记报告制度347十二、食物中毒报告制度348十三、疑似职业病报告制度348十四、残疾儿童报告制度348十五、出生报告制度349十六、孕产妇梅毒、艾滋病登记报告制度349十七、孕产妇、围产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制度350十八、孕产妇、围产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制度350十九、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漏报调查制度351二十、预防接种及疫苗管理制度351第二节 社区健康服务管理352二十一、社区联系制度352二十二、社区健康教育制度352二十三、社区健康档案管理制度352二十四、社区计划免疫制度3529、2二十五、社区儿童保健制度353二十六、社区妇女保健制度353二十七、社区老年保健制度354二十八、社区慢性病管理制度354二十九、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制度354三十、社区家庭病床制度354三十一、社区全科诊疗工作制度355三十二、社康中心院前急救工作制度355三十三、社康中心急诊登记制度356三十四、双向转诊制度356三十五、社区健康服务中心24小时值班制度357三十六、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病历管理规定357三十七、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药品管理规定357三十八、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消毒隔离制度357三十九、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传染病管理制度358四十、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入户调查制度358四十一、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人30、员培训制度359四十二、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财务工作制度359四十三、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信息公示制度359四十四、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会民主监督与评价制度359第十章 其他360一、市区人民医院临床医技科室分级管理条例360二、资源临时调配管理规定363第十一章 附件365一、医院工作人员守则365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366三、市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实施细则367四、市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医德医风奖惩办法(试行)373五、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376六、医疗事故处理条例379七、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387第一章 党群系统第一节 党政管理一、党委工作制度(一)党委书记全面主31、持党委工作。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书记出差时,由副书记主持工作或上级党组织指定人员主持工作。(二)党委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问题都由党委集体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经讨论决定的问题,党委成员要坚决执行,执行中发现问题及时向书记或党委汇报。在党委未作出新决定前,仍按原决定执行。(三)党委成员要互相支持,主动配合,努力开拓,步调一致,形成坚强有利的核心。书记和副书记要组织实施党委会决议,并检查决议执行情况,带头执行党内制度,遵守党的纪律,切实抓好党委一班人的自身素质建设。(四)党委要充分尊重和发挥院长在医院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支持行政领导充分行使职权,32、力戒包揽行政事务。(五)党委会纪律1、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2、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集体领导。凡重要问题必须由党委会或院务会讨论决定。在讨论决定问题时,允许充分发表意见,在民主的基础上,集中正确意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如有不同意,允许保留,并有权向上级报告,但在党组织未改变决定前必须无条件执行,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对立、推诿的表示。3、遵守党的保密纪律。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凡集体讨论决定的问题,未经党委同意,任何人不得向外传播,包括自己的家属和亲友。4、遵守党的群众纪律。坚持个人利益服33、从党和人民利益的原则,自觉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绝对不允许假公济私、损公利私、以权谋私。5、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法规,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6、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反对任何形势的派别活动。(六)加强党委的自身建设1、思想建设。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时参加党委的政治理论学习,并认真、及时阅读钻研上级文件精神。2、廉政建设。认真执行有关端正党风和廉洁自律的规定,自觉遵守党纪,廉洁奉公,防止腐败。3、作风建设。党委成员要忠于职守,认真做好各自分管的工作,经常开展调查研究和个别走访,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努力提高办事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4、民主建设。要认真执行院务公34、开制度,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结果,重视发挥职代会在民主管理中的积极作用。(七)对医院的民主党派组织做好统战工作,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二、党委会议制度(一)党委会是党委研究、决策医院重大问题,履行党委职责的主要形式。党委会一般每个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党委讨论决策重大问题时,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参加。(二)会议主要内容:1、结合医院实际,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文件。2、总结党委工作,并制定工作计划。3、讨论和决定医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决算、重大改革措施、队伍建设、干部任免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机构设置等重大问题。4、决定医院党的思想、组织、作35、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问题。讨论干部、党员的奖惩。5、讨论决定医院建设、医疗、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其重大问题。6、定期分析职工思想,研究医院的思想政治工作。7、讨论党群干部的培养教育、考核考察和使用选拔工作。8、讨论组织发展、宣传和统战工作。9、工、青、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提交党委会讨论的议题由书记、副书记提出,也可由各委员提出,各委员所提议题应在会前向书记提出,各有关部门凡提交党委会讨论的议题,应在一周前向书记或党委办公室提出。全部议题经书记同意后,统一由党委办公室安排和通知。没有事先作出安排的内容,除紧急或特殊情况外,不应临时提出。(四)党委会在决策36、过程中,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作出决定。实行专题专议,并努力从全局出发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决策。(五)决定作出后,对每一项决策的执行都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按照综合管理、分流承办的原则明确每一项决策的执行主题和组织实施、督促检查的单位及责任人。(六)党委会决策前,各委员应做好深入的调查研究,决策后要认真听取群众的反映,接受群众的监督。对基层党组织请示事项应及时给予答复。(七)根据需要可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扩大范围由党委确定,所确定的人员,一般不得由他人代替。(八)党委会讨论和决策的内容严格保密,与会者不得向外泄露。会议原始记录归档。查阅时必须经书记或副书37、记批准。三、党委成员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一)民主生活会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县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党委成员、党员干部参加定期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1、 主生活会的内容:(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方面的情况;(2)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3)艰苦奋斗、勤政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5)其他方面的情况。2、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3、会前准备工作(1)根据当前中心工作和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确定重点议题。(2)提前五天向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报告民主生活会召开38、日期和议题,以便上级组织和有关部门派人参加。(3)党委委托党办、人事科或有关部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综合分类后即发给班子每一位成员,为开好民主生活会作好充分准备。(4)参加民主生活会的成员之间应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5)因故缺席的人员可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主持人或主持人委托专人将会议情况和有关意见转告缺席人。(6)民主生活会的列席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和会议内容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确定。4、对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积极制订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对群众提出热点问题的整改措施以适当方式公布,接受监督。5、民主生活会后7天内,书面向上级党委汇报39、会议情况并送会议记录。6、党委委员和院级党员干部要坚持过双重组织生活。(二)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建立健全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党委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具体内容是:1、党委成员要按期参加党委民主生活会,同时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按期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自觉地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2、党委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在召开之前,都应提前通知党委成员,以便能够妥善安排工作和活动,按时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3、党委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时候,应向党委或党支部、党小组请假,不得无故缺席。因公外出时间较长者,应在行前告之所在党40、支部、党小组,回来后要及时汇报。4、党委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中,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充分体现党内生活的思想性、原则性。在民主生活会中,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以实际行动带动民主生活会的开展。5、党委和党支部、党小组都要认真记载领导干部参加民主生活会的情况,作为考核的依据。四、干部谈话制度 (一)按干部管理权限,建立干部谈话制度:1、院长和副院长、党委委员谈话对象为科室正副主任、正副护士长,谈话内容和负责谈话成员由党委或院长办公会根据工作需要确定。2、班组长由主管院领导或职能科室负责人负责谈话。3、如工作需要,院党政领导也可以委托党支部书记或41、职能科室负责人找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和护士长谈话。4、领导找干部谈话时,如涉及干部任免或人员调配方面的问题,应有班子成员两人以上参加。5、科室正副主任、正副护士长退休时,人事科应提前一个月报告院领导,院领导再指定专人与其谈话。(二)下列情况应与干部谈话1、干部工作调动、职务升降、退休时;2、干部受到表彰、奖励或批评、处分时;3、发现干部违反党纪国法,或在职业道德和思想作风方面有问题时;4、干部的政绩平平或作风不严谨而造成工作失误时,干部之间内耗严重,因不团结而影响工作时;5、对干部考核、考察后有必要向干部通报情况,提出意见时。(三)院党政领导和有关职能科室要提高对干部谈话重要意义的认识,找干部谈话42、前要目的明确,准备充分,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做到有的放矢,注重效果。(四)党办要协助医院党政领导把干部谈话制度落到实处,主动向院领导提供谈话的材料,并做好记录。五、党委组织工作制度(一)党的组织工作在院党委领导下,根据党委的规划和计划,由党委组织委员和党委办公室具体安排并组织实施。(二)党的干部选拔、行政干部的推荐以及干部的培养与考察:1、党的干部选拔和行政干部推荐。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严格按照干部的“四化”标准和干部政策,采取自下而上,在广泛听取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将符合要求的同志选拔推荐到领导岗位。2、干部的培训。通过多渠道、多途径,采取长期培训与短期培训相结合,以短期培43、训为主;送出培训与院内培训相结合,以院内培训为主;在职培训与脱产培训相结合,以在职培训为主的办法。3、干部的考察。在经常性考察基础上,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了解干部德、能、勤、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写出考评材料。(三)党员考察与组织发展1、各支部从思想、组织和作风三方面对党员进行考察与管理。组织委员定期对各支部的考察情况进行检查。2、对违纪党员协同纪检部门进行调查,并提出教育处理意见,及时向院党委汇报。3、对申请入党人,党小组根据本人现实表现及时讨论是否列入积极分子并指派专人培养,分配任务、提出要求,并将培养考察的情况进行记录,材料由院党办统一保管。4、有计划、有系统地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44、培训,入党积极分子由区委党校组织培训。5、党费的收缴和管理:根据中央组织部规定党员应按工资比例交纳党费。党员每月10日前交到党支部,支部15日前交到党委办公室。党办负责党费管理和上交工作,留用部分要严格掌握使用。6、党办负责接待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每年进行一次党员统计工作。7、院办负责各种档案、资料的整理和保管。8、每年年终对全年组织工作进行总结。每年“七一”前对全院党员进行评优、表彰工作。六、党委宣传工作制度(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在院党委领导下,由党委宣传委员和党委办公室负责计划、管理和组织实施。(二)各科室和支部在党办的统一组织下,积极做好党在各个不同时期方针、政策与各项中心工45、作的宣传教育工作。(三)为加强宣传工作的管理,提高宣传工作质量,各有关职能科室应建立必要的宣传报道制度,做好各科室宣传报道资料登记和保管工作。(四)加强政治学习管理,做好政治学习资料的订阅和有关宣传工作,如参考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印刷,有关党的方针政策的各种院内外宣传报道、党的各项中心工作的对外宣传工作等,一些重大问题要及时报送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五)禁止各类黄色书刊、杂志、录音、录象和一切非法宣传品流入医院,禁止在院内张贴各种大小字报。未经允许,不得随便在医院张贴各种宣传广告。(六)建立政治学习和宣传工作奖励制度。为提高政治学习质量和宣传工作意识,提高医院政治学习和宣传工作水平,医院将根据不46、同情况,对政治学习和宣传工作做得好的科室或个人予以表扬和奖励。(七)加强对院刊工作的领导,发挥其在医院精神文明建设中应有的作用。七、党委纪检工作制度(一)医院纪检工作小组是在院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的纪律监督、检查机构,业务上接受上级纪检部门的指导。(二)纪检工作小组对全院广大干部、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行使纪律监督、检查权利。各科室、部门及个人应积极配合,支持纪检工作,并自觉接受纪律检查。(三)纪检小组成员要认真进行政治与业务学习,学习党在各个不同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与业务工作能力,认真履行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职责,遵守检查纪检工作原则,做到为政清廉,带头遵纪守法,秉公47、办案、不以权谋私,不徇私情,正确处理好各种违纪案件。(四)认真执行集体领导原则。每季度召开一次纪检工作会议,学习上级文件指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析研究党风党纪现状,制定教育计划。重大问题必须由纪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五)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调查处理问题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为准绳,讲究工作实效,注意提高工作效率。(六)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支部、科室,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拓宽信息渠道,为监督和纠正不正之风提供依据。(七)完善群众来信、来访制度,建立来访来信登记本。及时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八)纪检成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妥善保管各种秘密文件,未经核实处理的群众举报的问题不得公开,为48、举报人保密。八、统战工作制度(一)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宣传、贯彻党在新时期统战工作的方针及各项统战政策。(二)按组织要求,协助做好推荐党外人士任各级人大代表、各级政协委员人选,关心并协助各民主党派搞好组织建设。(三)加强与各民主党派组织的工作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并负责将反馈信息及时通报。(四)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党外人士在医院建设中的作用。协助党委坚持与民主党派、党外人士的民主协商会议制度。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对医院的重大决策事先协商沟通。每年召开一次以上的民主协商会或座谈会。(五)经常了解和反映归侨、侨眷及港澳眷属、台属在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协助有关部49、门做好工作。(六)按照党的宗教政策、民族政策、做好医院宗教人士和少数民族的工作。(七)对统战人士及海外侨胞、台、港、澳同胞及眷属的来信来访、探亲、治病应给予热情关怀和支持,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和方便。九、党委办公室工作制度(一)文书处理制度1、及时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通知,并了解其贯彻执行情况,向党委汇报。2、负责起草党委决议或决定,并检查监督贯彻执行情况。3、一切秘密、机密、绝密文件,由专人负责管理,并严格履行编号登记手续,不得用普通邮政传递机密文件。4、收到文件必须严格履行签收手续,并及时按批示要求转发、通知有关科室和人员贯彻落实。5、凡以党委名义发出的文件,要按序编号,并存档一至数50、份,文件底稿同时存档。6、每季度应将文书档案资料进行一次清理,凡办理完毕的文书(包括收文、发文、会议记录、人民群众来信、其他内部文书等),均统一立卷归档。按规定须送院保密室存放的文件,要在规定时间内送交。7、管理好相关书籍,严格履行借阅手续。(二)会务制度1、凡党委和党委各部门召开的会议,一般应在一周前提出安排意见,经有关负责人同意后,用书面或口头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2、党委会和其他各种会议均应有专人记录,并视需要加以整理。3、党委会议决定由有关部门办理的事情,应负责催办。(三)印章使用与管理制度:1、党委印章由专人保管,不得任意托人代管。2、文书用印须经负责人签字,用印须严格校对,杜绝内容或51、文字差错。(四)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制度:1、凡群众来信应认真阅读和逐件登记,及时处理或提出意见转有关部门办理,重大问题须签署意见,送请有关领导同意审批。2、上级机关和有关单位交办或群众直接寄来的信件,一般应在三日内做出处理或交有关部门办理,紧急的应在当日办理,如需经过几个部门研究或负责同志阅批的,不超过一周。十、党支部工作制度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为了完成党章规定的各项任务,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特制订本制度。(一)“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一次;党小组会每月一次;每半年上一次党课。(二)组织生活会制度。每个月组织一次党日活52、动,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要提高质量,讲求实效、主题明确,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自身素质。(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民主评议党员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四)报告工作制度。支部委员应将自己工作的情况定期向支部汇报。(五)联系群众制度。支部要经常听取和征求群众对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十一、“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形势任务,适当增加召开的次数。 2、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 3、支部党员大会的任务: (1)传达学53、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措施。 (2)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决定其他需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4、支部党员大会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席。出席人数未超过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不得通过决议。决议经过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1、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2、支部委员会会议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支委会全体成54、员参加。 3、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和研究的主要问题: (1)如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 (2)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 (3)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 (4)对党员的教育、奖励和处分。 (5)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情况。 (6)发展党员及其他问题。 4、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问题时,到会的委员必须超过半数,所作出的决议方能有效。如遇重大问题需要作出决定,能够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5、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决定重大问题时,必须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如有个别问题不宜在支部大会上讨论,可由正、副书记提出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决定。 6、必要时可以召55、开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或其他党员列席,听取他们意见。但在决定时,被扩大参加会议的同志无表决权。支委扩大会支委必须超过半数才能召开。 (三)党小组会1、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2)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基本措施。 (3)检查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改选小组长、酝酿支委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候选人。 (6)研究非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情况。 (7)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及党务方面的工作。(四)、党课每半年上一次党课。56、十二、党组织生活“五个一”制度(一)每个月组织一次党日活动。(二)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三)每半年上一次党课。(四)每半年研究一次发展党员工作。(五)每年召开一次总结评比和民主生活会。十三、政治学习制度(一)政治学习时间:每月第一周星期二下午为党委委员学习时间,每月第二周星期五下午为党员组织生活和学习时间,每月第三周星期五下午为全院干部职工政治学习时间,各科室不得擅自占用政治学习时间进行其他活动。 (二)政治学习的内容和方式由党委办公室统一安排。每次政治学习一定要有记录,具体记录内容包括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到会者签到、讨论发言及研究工作、解决有关问题等,党委办公室在每月医德医风检查时进57、行检查。 (三)学习必须讲求实效,要按规定的内容,联系本单位、本科室实际进行学习和讨论,防止不着边际的扯谈、冷场及各行其事的现象。 (四)严明学习纪律,每次学习必须做到时间、内容、参加人数三落实,除值班和出差人员外,其余人员一律按时参加学习,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 (五)各级领导要自觉带头参加学习,不得随意利用政治学习时间召开与政治学习无关的各种会议。(六)各种学习资料一律由支部(科室)妥善保管,以免丢失。(七)进修和实习人员一律参加所在支部(科室)的学习。十四、思想政治工作制度(一)在医院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提高全院干部、职工政治思想觉悟和58、政策理论水平,自觉树立“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培养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二)健全各级党支部及工、青、妇组织,建立以党委为核心的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层层负责,一级抓一级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三)医院党委,各党支部要制定年度或各时期政治学习计划,每月有政治学习安排,做到学习有计划、有内容、有检查、时间有保证,年终进行思想政治工作总结。(四)政治学习的内容主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论述、党和国家各时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卫生工作精神和医德医风教育等。(五)加强政治学习管理工作,坚持政治学习日和学习考勤制度,要经常进行政治学习考核检查,并纳入59、医院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六)配合党的中心任务和医院中心工作,组织举办 “思想政治工作研讨会”或其他主题研讨会,举办理论骨干学习班,抓好各级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工作。(七)注重实效,联系实际,把思想政治工作与医院中心工作和行风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解决干部职工的实际思想、工作、生活问题。各党支部要经常对所属科室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状态进行分析研究,找出差距,制定措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八)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院刊、宣传栏、电影、录象等多种形式教育方法以及丰富多采的职工文体活动等形式开展政治思想宣传教育,努力营造生动活泼的思想政治氛围和医院文化60、。十五、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法律,严格执行工会法,协助院党政部门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带领职工参加医院改革和建设,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主动深入科室,联系群众,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主动协调矛盾,解决矛盾,当好行政参谋。(三)围绕医疗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每年举办12次劳动竞赛,并协同妇委会、护理部开展女职工活动。(四)负责年度工会工作总结评比和表彰先进模范的工作。(五)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认真做好:“三参与、二维护、一监督”的工作。(六)搞好工会自身建设。定期民主改选工会组织,充分发挥工会小组的作用,不断发展新会员。(七)61、负责办理调入、调出会员的关系转移,会员登记。 (八)负责协助行政方面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协助人事部门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处理好职工的婚、病、丧等有关事宜。(九)组织参加上级各类与工会有关项目的比赛活动。 (十)建立工会财务账目,做好工会各项经费的预算和支出。按规定上缴会费,管好工会各项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并向院工会和上级工会报告财务工作情况。十六、团委工作制度(一)广大团员要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坚决拥护、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深化卫生改革发挥助手作用。(二)积极开展团员意识教育、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法纪教育和艰苦奋62、斗、立志成才的思想教育,增强自身的责任感和光荣感。(三)团的工作和重大问题,要召开团委会讨论决定,并及时向院党委汇报。(四)发扬艰苦细致的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抓典型,培养重点,总结经验,推动工作,每个团委委员深入一个支部,经常参加他们的活动,与他们密切联系,帮助支部骨干提高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五)根据青年特点,采取生动活泼的方式,经常组织报告会、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参观访问等活动,丰富团的文化娱乐生活。(六)坚持请示汇报制度,每季度向院总党委支和上级团委汇报工作,有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十七、妇委会工作制度(一)在医院党委领导下,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接受上级妇联组织的业63、务指导,完成院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二)团结引导以院女职工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政治、思想、文化素质,艰苦奋斗、团结协作、努力工作、认真学习,积极增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三)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妇代会精神,完成妇联布置的有关工作。(四)保障和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推进妇女解放事业,认真做好院妇女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努力促进男女平等,配合和督促有关部门不断改善妇女劳动条件,帮助妇女解除后顾之忧,为妇女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五)关心医院女职工的业余生活,因地制宜地开展有利于妇女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十八64、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一)总则1、职工代表大会(简称职代会)是医院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参与决策和管理、行使民主监督权力的机构。2、职代会在医院党委领导下,正确处理国家、集体、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协调医院内部矛盾,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3、职代会要尊重和支持院长行使经营管理、行政、医疗活动的职权,教育全院职工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4、工会委员会是职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代会的日常工作。5、职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二)职能1、 定期听取院长工作报告,审议医院发展规则、财务预算和医院经营管理等重大问题,并做出相应决议。2、审议和通过医院的奖金65、分配方案、奖惩办法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2、 审议和决定职工福利、住房分配方案等有关职工生活福利重大事项。3、 监督检查各项制度执行情况,民主评议领导班子。4、 做好职工合理化建议的收集和处理工作。(三)职工代表与主席团的产生:1、职代会每年召开12次会议,由大会主席团主持,每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职代会的决议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超过半数通过方能生效。遇有重要问题,经医院党政工会或三分之二以上代表提议,可召开临时代表大会。2、大会主席团由职工代表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中应有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人和党政工团领导干部,其中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人应超过半数。5、 职工代表的产生:凡是享有公民66、权的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职工代表经各科室(班组)按分配名额直接选举产生。根据本院实际情况,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10%,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到期改选,可以连选连任。6、 职代会决定的事项,未经职代会同意不得修改,(四)医院工会作为职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做好下列工作:1、组织选举职工代表和提出大会议题建议,主持职代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的组织工作。2、检查督促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发动职工贯彻落实职代会的各项决议。3、接受和处理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职工合法权益。4、参与做好职工思想工作和医德教育工作。5、处理职代会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十九、巾帼文明岗管理规定开展创建文明示范岗活动,是我67、院精神文明重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巾帼建功活动的深化。为推进我院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制定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活动的管理规定: (一)创建申报1、巾帼文明示范岗基本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的部门,均可向区妇联申报开展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活动。(1)女性占60%以上,主要负责人中至少有1人是女性,除特殊岗位外,一般要求为3人以上(含3人)的集体;(2)岗位成员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职业道德良好,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程序和服务规范;(3)岗位成员在工作中,讲文明、讲质量、讲效益,诚实可信、办事公道、成绩显著。(4)岗位成68、员努力学习业务,钻研技术,掌握本职工作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有相当数量的妇女成为岗位标兵或能手;(5)制定并严格执行符合本岗位要求的操作规程、服务示范、行业标准;(6)、建立健全巾帼文明示范岗档案,相关资料齐全,有专人整理、记录和保管;(7)、工作环境整洁卫生,美观大方舒适,各项服务设施齐全完备、功能完善、运转正常;(8)岗位负责人政治思想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能发挥先锋模范表率作用;(9)制定符合本岗位工作实际的创建规划和标准,具体目标、任务流程的分解要具体详细、合理明了;(10)创建工作得到科内领导的重视支持,并纳入整体工作安排,统一布置、定期检查、加强管理、务求实效;(11)工作成效得到本69、院党政领导充分肯定,受到周围群众或服务对象的广泛赞誉。(二)申报要求根据巾帼文明示范的基本条件,开展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的科室必须提出创建申请,主要步骤:1、成立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工作领导小组;2、提出本单位巾帼文明示范岗的创建目标、对服务对象的承诺和创建活动计划;3、填写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的申报表4、院妇委会核实申请单位是否具备巾帼文明示范岗的基本条件,对符合基本条件的单位,报区妇联核实批复。(三)考核验收1、各级巾帼文明示范岗实行自评申报、考核验收制度。2、自评申报(1)创建科室经过开展创建各级巾帼文明示范岗活动,已达到相应级别巾帼文明示范岗基本标准的,按照相应级别“巾帼文明示范岗”标准,先70、由本科室开展自评工作;(2)经科室自评达到相应级别巾帼文明示范岗的标准和要求,填写“巾帼文明示范岗”自查登记表和“巾帼文明示范岗”登记表,以及创建工作小结等材料,于每年3月向医院妇委会申报。3、考核验收(1)医院妇委会接到各科室巾帼文明示范岗的申报后,每年5月组成考核验收小组,对申报巾帼文明示范岗的科室进行考核验收;(2)考核验收工作从基本条件、基础管理、服务质量、业务技能、工作效益等五个方面按百分制进行评分,对科室获得国家、省、市、区级荣誉奖,以及本岗位创建特色突出的示范岗,给予适当加分。总分达到85以上同意报送区级巾帼文明示范岗;(3)考核验收工作采取以下形式进行:一听,听取申报科室创建巾71、帼文明示范岗领导小组的情况汇报;二看,实地察看巾帼文明示范岗的创建情况;三评,听取巾帼文明示范岗服务对象对创建工作的评价;四议,考评小组根据巾帼文明示范岗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议。(四)监督管理1、实行动态管理(1)医院妇委会每年对各级“巾帼文明示范岗”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科室进行如下处理:凡有以下情况的科室给予撤消称号处理。本集体中有违法、违纪、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的现象发生;在工作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发生损害患者利益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经查证属实;示范岗内部管理混乱,岗位成员之间关系恶化、纠纷不断、矛盾重重,明显影响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经查72、证属实的;凡有以下情况自动取消巾帼文明示范岗,收回牌匾。集体中女性比例低于60%的;主要负责人无女性;集体因解散、改组、变更工作任务;(2)区级巾帼文明示范岗通过深化创建活动,提高创建质量和水平,可逐级申报全国、省、市级巾帼文明示范岗的。凡申报全国、省、市巾帼文明示范岗的科室,应由创建单位向院妇委会提出申请或院妇委会推荐,考核小组评通过。2、完善管理制度(1)实行挂牌服务。巾帼文明示范岗的牌匾要悬挂在本科室显著位置;(2)实行服务承诺。公开巾帼文明示范岗的服务承诺内容,便于患者监督;(3)实行工作创新。结合科室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活动,不断拓展巾帼文明示范岗的创建内容;(4)73、完善档案管理。建立健全巾帼文明示范岗的档案资料,按照基本条件、基础管理、服务质量、业务技能、工作效益等五个方面内容建立动态的档案,在有条件的科室要建立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网页,对患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回复,并予以解决。二十、青年文明岗管理规定(一)总则第一条 创建青年文明号是实施跨世纪青年人才工程和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把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是指以青年为主体,在卫生服务工作中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集体(科室、病区、班组)或岗位。第三条 创建青年文明号和活动是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管理规74、范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岗位建设、岗位创优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劳动竞赛活动。旨在组织和引导我院广大青年,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立足本职,刻苦钻研,勤奋工作,文明从业,岗位成才,全面提高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服务水平,为促进我院的两个文明建设做出贡献。第四条 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应围绕医院的中心工作,坚持内容与形式相统一,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结合青年工作的特点开展独具特色、富有成效的争创活动。第五条 医院成立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由团委负责日常工作。(二)条件与标准第六条 青年文明号的基本条件是:1、35岁以下青年占5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1人年龄不超过375、5岁的青年集体或岗位;2、有规范的青年文明号创建标准、计划和措施;3、该集体中的青年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职业道德良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违反党纪、政纪、法纪事件发生,无医疗事故和其它责任事故,无收受“红包”“回扣”现象;4、在工作中体现出高度的文明素质和牢固的质量、效益观念,取得突出成绩;5、努力学习业务,钻研技术,掌握本职工作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50%的青年成为所在科室各自工作岗位的能手;6、所在的团支部能紧密围绕医院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根据青年特点生动活泼、扎实有效地开展76、创建工作。7、工作成效得到医院党政领导的肯定,并受到所在科室职工或服务对象的赞誉,获得良好的社会评价。(三)评选办法第七条 青年文明号的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考核、推荐的办法进行。区级青年文明号从各支部中产生,并从区级青年文明号中选出事迹突出者参加市级青年文明号的评选,从市级青年文明号中选出事迹突出,在行业中具有广泛代表性者参加省级青年文明号的评选,第八条 医院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对参加评选的各团支部按照区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考核标准及评分方法等有关标准进行检查验收,报区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审议、批准,再报团区委进行考核、命名、表彰。(四)表彰和管理第九条 区级青年文明号的申报77、考核、表彰每年一次,院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向上级推荐市级和省级青年文明号。第十条 对受表彰的青年文明号实行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办法。对受表彰的青年文明号除依据福医字200356号文件进行奖励以外,还要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对获得青年文明号的集体和个人要加以重点培养、提供学习和锻炼的机会。第十一条 青年文明号实行挂牌制度。凡获得各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的集体,要挂相应级别的的青年文明号牌匾。牌匾按标准统一制作,悬挂在岗位现场醒目位置,接受社会监督。第十二条 青年文明号不搞终身制,实行年度考核。符合标准的继续挂牌,否则予以撤消。第十三条 青年文明号因某些自然条件发生变化,包78、括集体中35岁以下青年比例低于50%或负责人年龄已超过35岁,应及时调整,如仍达不到需求,则自动取消青年文明号称号。(五)组织领导第十四条 由院青年文明号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各科室要有主任分管,团支部要认真负责。各支部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计划和奖励机制,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突出特点、扩大宣传,从而有效地推动青年文明号活动扎实健康地向前发展。第二节 行风廉政建设管理二十一、社会监督制度(一)医院要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箱,并有专人负责管理。(二)建立医院领导与所在地区联系制度,听取和了解所在地区群众的反映与意见。(三)定期向病人发放“病人问卷调查表”,进行满意度79、调查。(四)聘请院外义务监督员,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1、院外监督员会议制度(1)监督员会议每年召开两次,由党办负责安排,院领导和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2)会议内容:通报医院工作和发展建设情况,征求对医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3)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凡能办到的尽快落实,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取得谅解。(4)党办要做好会议记录,年终归档。2、院外监督员工作制度(1)被我院聘为院外监督员者,有责任、有义务通过各种渠道随时向医院反映社会对医院管理、医德医风、医疗质量、精神文明及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医院将相关情况及时反馈给院外监督员。(2)院外监督员持医院颁发的监80、督员聘书,可在非探视时间进入病区了解情况,医院工作人员应予以热情接待,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3)院外监督员反映的情况,要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一经查实,将依照医院有关的规定处理。(4)医院每年召开院外监督员座谈会两次,征求意见,互通信息,总结经验,充分发挥监督员的作用。(五)医院须对外公开以下内容。1、工作人员佩戴胸卡上岗。2、公开张贴卫生部制定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3、公开主要检查、治疗、手术、住院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常用药品价格和自费药品品种。4、对出院病人出具费用结算凭证。5、公开门诊专家姓名、职称、专科、时间、挂号费标准等。6、公开重大检查的时间安排。7、公开医院对社会的服务承诺81、,明确优质服务的有关规定。二十二、信访工作制度(一)信访工作是医院联系群众、沟通与反馈各种信息、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渠道,各科室要认真做好这项工作。(二)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登记、接待工作,并做好来信来访的分类、整理与回复工作。(三)各科室要按照信访工作的职责权限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涉及医院业务、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来信和来访,应及时向主管部门和院领导汇报,以便做出相应的对策和处理。(四)对上级机关或领导交办的信访问题,一般在一个月内回答处理结果,到期不能及时回答的要主动说明情况。(五)对信访问题的处理结论必须同来信来访人见面,对不服结论处理的,要对信访人提出的不同意见和问题逐项说明情况。(六)对82、来信来访的结案材料要及时装订成卷,归档备查。二十三、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考核制度(一)必须把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综合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二)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颁发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市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实施细则。(三)根据医德规范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建立医德医风考核与评价制度,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医德医风考核标准及办法,建立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档案。(四)医德医风考核以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科室评价与医院评价、定期考核与随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五)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考核结果,要作为聘任、任职、晋升以及评优的重要条件之一。(六)医德医风考核成绩优秀者,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医德医83、风考核成绩差者,应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违反医德规范,触犯行政规章及法律者,应按有关条例和规定处理。二十四、群众投诉处理制度(一)接待并处理群众投诉是医院联系群众、沟通与反馈各种信息,提高工作效率,为群众创造良好就医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科室要认真做好这项工作。(二)对群众投诉要做到有诉必查,有责必咎,件件有核实、有处理、有反馈。(三)做好群众投诉的登记、接待工作,对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做好分类、整理、调查、核实、处理、回复工作。(四)对群众投诉的本科室的问题,原则上由科室主任调查、核实、处理后回复群众,并在科室“群众来信来访登记本上”做好记录。(五)投诉涉及医疗纠纷、医德医风、行政管理等方面的84、,由党办接待登记后,分到相关科室调查处理,科室处理完毕后,结案材料交由党办整理装订,归档备查。(六)医院自接到群众投诉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七)群众投诉凡涉及医院业务、行政管理及重大复杂问题的应及时向院领导汇报,以便妥善解决。二十五、院务公开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在医院实行民主管理,保障广大职工对医院管理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加强医院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一)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和监督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院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医院的党组织、工会等部门按照各自权责对院务公开工作履行监督和保障职能。同时,建立院务公开85、登记制度,凡是在各类会议上公开的院务,及时做好会议记录,并由主持人签名;凡是以文字形式公开的院务,有关资料应妥善保存;院务公开内容要及时存档,以备查验。(二)院务公开的原则院务公开主要包括决策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两个方面,凡是需要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事情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情都要予以公开。1、主动性原则。单位领导班子主动向职工或社会公开有关院务,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2、及时性原则。凡需公开的院务,根据院务性质分别采取事前讨论、当时通报、事后公告等形式,及时向职工或社会公开。3、全面性原则。单位的一切重大事项均予以公开,增加单位工作的透明度,力戒避重就轻,报喜不报忧等不良现86、象。4、实效性原则。注重工作实效,做到决策、过程、结果三公开。5、科学性原则。科学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在充分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础上,支持院长行使管理决策权,维护院长依照有关规定实施管理的权威。(三)院务公开的程序 医院按区卫生系统院(站、中心)务公开规定的有关要求准备好公开资料经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以不同的形式公开认真按照所公开的承诺办事在公开过程中收集群众意见并改进工作将公开后的资料建档保存备查。(四)院务公开的内容1、单位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改革与管理方案、全院性的规章制度和整改工作汇报等文件资料印发到各科室。2、评先及奖惩。评选先进个人或集体,按照评选有关规87、定执行,对违纪违规职工的处理,视不同情况而以不同形式在相应的范围内公布。3、干部选拨任用。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等规定执行。4、人员调配。按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医院人事管理制度执行。5、职称评审和聘任。职称的评审按国家、省、市职称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对人员的聘任要在单位内公布,临时聘用人员的聘用和管理,按市、区劳动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6、年度考核。按市、区组织人事部门的规定组织对职工进行考核。7、晋级增资。由单位人事部门按照上级有关工资政策规定执行。新制订的职等工资标准要向职工公开。8、单位财务收支(年度总收入及主要收入项目、创收项目、年度总支出及主要支出项目)情况、单位88、财务管理审批制度、重大财务开支、接待费予以公布。不私设小金库,不搞帐外帐。所有单位收支情况,都进入单位财务总帐。9、职工福利、津贴的发放标准、发放对象、发放金额、金额计算方法以及有关政策依据予以公布。10、安居房分配。按照区分房有关规定,将程序、手续、计分、排名、结果等全部予以张榜公布。11、医院门店出租、基建维修、重大设备购置及重要经济合同签定等事项,提交职代会或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12、医院领导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五)院务公开的形式根据院务性质的不同,分别以不同的形式实施院务公开:1、主要通过职代会或职工大会、院周会、医院发文、院刊以及张榜等形式公开。2、对于需要向社会公开的院务,采用89、社会监督员会议或书面通知、宣传栏、媒体等形式。3、设立院长信箱、意见箱、投诉电话、网站咨询邮箱等,及时答复职工及群众对各类院务问题的质询。4、在B栋7楼会议室开辟院务公布栏和财务公布栏,定期或不定期地摘要公布院务公开事项的有关情况。5、根据需要,也可以就一个或几个院务重大事项,采用院情发布会形式,向职工公开。6、定期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或职工代表大会,通报院务的有关情况。二十六、领导班子廉洁自律管理规定(一)加强学习,增强党性。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学习,提高觉悟,加强修养,增强党性,自觉把自己置于党组织的管理之下。坚持按上级党组织的90、指示办事。自觉参加党日活动,过双重组织生活。(二)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统一。班子成员要及时沟通情况,交流思想,取得共识,形成齐心协力干事业的良好风气。按照组织原则和议事规则办事,防止“一言堂”和极端民主化。凡属医院重大问题,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作出决定,会议决定的事项要认真贯彻执行,不允许个人改变会议决定。在工作中,领导班子成员要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支持;遇有“棘手”问题要勇于负责,不躲闪,不回避,不推脱。 (三)严格要求自己,保持清正廉洁。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廉政规定,自觉做到:不利用职权为亲友谋利益;不接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不以各种名目变相公费旅游,确因91、工作需要外出考察的,要严格审批手续,控制人数,返回后,要及时写出考察报告。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重大问题要向组织请示报告。(四)实行院务公开,秉公办事。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严格按照工作制度和办事程序行使职权,及时检查自己所分管的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并按时向组织报告自己的工作。医院重大事项,如医院发展规划、职称晋升聘任、住房分配、财务情况、药品、基建、设备招投标情况、接待费等,要及时向群众公开,防止滥用权力,杜绝不正之风。(五)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领导班子成员要通过各种形式及时了解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建议。要充分发挥各职能科室的作用,争取更多时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对科室反92、映的问题要有明确答复,并有针对性地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坚持勤俭办事,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从严掌握各项开支,重大开支项目,须经集体研究;出差费用,要严格按规定标准报销。严格遵守用车制度,确需用车办私事,按规定交费。禁止公款吃喝送礼,必要的公务接待由院办按规定标准安排。二十七、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管理规定(一)必须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法制法规和廉政廉医教育,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的规定,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营造廉洁行医、诚信服务的良好环境。在医疗活动中不准以任何方式或手段向病人及家属索、拿、卡、要、收受红包等。医务93、人员对患者馈赠的钱物应该主动退还,不能退还的,必须于24小时内替病人交住院押金或上交医院指定部门(逢节假日先交科室),由指定部门及时退还患者。难以退还的,由医院统一处理。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告、不上交的,视同收受“红包”处理。(二)必须严格执行、落实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任何科室和个人都不得利用医疗保险开顺风药、作顺风检查,对违规者进行严肃处理。(三)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收费。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完善住院费用清单制、医疗收费及药品的价格公示制和查询制,统一和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和内容,增加医疗收费透明度,方便患者查询,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多收费、乱收费、擅自设立新的收费项目、分解94、收费和比照项目收费。(四)坚决落实药品器械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严格按章办事,完善审批手续。严禁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当利益。(五)严格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从业许可证制度,明确行业纪律。严禁收受红包、回扣、提成等违法违纪行为,杜绝以“开单费”、“统方费”、“处方费”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坚持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减轻患者负担,制止乱检查、乱开药、搭车药等不正之风。(六)完善监管措施,坚决执行院务公开、医务公开制度,做好院内、外监督。采用向社会发布信息、群众评议、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方法把推行院务公开、95、医务公开、民主评议和责任追究紧密结合起来,发挥行风评议的监督、评价、激励、促进作用。在重申和制订以上规定的同时,医院要求全院医务人员必须做到:1、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尽职尽责,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确保医疗安全。2、廉洁行医,遵纪守法,严于律已,不以医谋私,不收受红包、回扣。3、忠于职守,服务热情周到,技术精益求精,工作一丝不苟。不推诿、训斥、刁难病人。4、严谨求实,奋发向前,团结协作,互尊互敬。5、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仪表端庄,礼貌服务,文明待人,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痛苦,提供方便。6、根据患者病情,规范开药、合理检查,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7、执行医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96、度,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8、执行患者住院“一日清单制”,不分解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对违反以上规定,医务人员接受药品、试剂、医疗器械等生产、销售企业或者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或者不正当利益行为;医务人员通过开药和各类检查违规开单提成等行为;医务人员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而收取回扣、提成行为以及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中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物品和宴请行为的,依照市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外,还给予延长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年限、停止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称、低聘专业技术职务、解聘专业技97、术职务,直至吊销执业证书的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医务人员索要或暗示索要“红包”、回扣、提成的,从重处罚。二十八、医德医风考核评分标准(一)基础分100分1、有医德医风建设计划、措施和总结,每季度组织学习医德医风资料一次,有记录(10分)。无计划、措施扣3分,无组织学习缺一次扣1分2、每月组织政治学习一次并按规定做好记录(6分)。缺一次扣0.5分3、有群众来信来访登记本并有记录(6分)。无登记本不得分,无记录扣1分,对病人或家属反映的问题未及时解决扣0.5分4、有好人好事(包括上交、拒收红包)登记本并有记录,每月上报一件好人好事事例(4分)。无登记本不得分,无记录扣0.5分5、每98、月按时上报医德医风统计表(6分)。缺一次扣0.5分6、有病人意见本(意见箱)并有科主任经常查看、处理的记录(5分)。无意见本(意见箱)不得分,无查看、处理记录扣0.5分7、对院部转送的病人投诉及时处理并依时上交有关处理材料(5分)。做不到每次扣1分8、住院病区每月召开一次工休座谈会,对病人反映的问题及时解决,并有记录(6分)。缺一次扣0.5分9、工作人员衣冠整齐,佩带胸卡上班(3分)。发现一人违反扣0.5分10、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耐心解释,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5分)。发现一人违反扣0.5分,与病人或家属争吵一次扣2分11、忠于职守,不离岗、串岗,不迟到、不早退(4分)。发现一人违反扣0.5分99、12、科室之间、职工之间要团结协作,不准互相扯皮,不准推诿病人(5分)。发现一人违反扣0.5分,推诿病人一次扣2分13、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不开人情方、大处方,不乱开检查单,不开假诊断书(6分)。发现一人违反扣1分14、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无多收费、乱收费、私自收费(8分)。发现一次违反扣1分并按医院规定处理15、科室有开展便民利民活动措施并有落实(5分)。无便民措施不得分,无落实扣2分16、参加医德课、法制课人数不少于科室人数90%(5分)。每少1%扣0.2分17、做好医德医风档案工作(6分)。无建立医德医风挡案不得分,发现一人没医德档案扣0.5分,发现一人医德档案无记录扣0.2分18100、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5分)。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不得分(二)奖励分(不得超过2分)1、奖(锦)旗、牌匾每件加0.2分;2、上交红包每100元加0.1分;3、获省、市以上表彰每次加2分,区表彰每次加1分(以文件形式通报表彰为准。省、市、区先进同一科、同一人只计一次分);4、其他有特殊贡献并经院方和上级部门认可的,可奖励(三)综合考评扣分标准1、科室满意度测评必须达到95%以上,95%以下每下降1%扣0.5分2、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差错事故的,每次扣1-10分3、发现一宗收受红包、回扣经查实的,扣5-10分并取消评先资格4、如有投诉,经查实后按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扣分标准扣分备注:1、由医院101、医德医风督查小组负责检查、考核 2、每月25日为检查、考核时间,遇上公休日则提前 3、检查分为四个组:第一组检查住院部(含手术室),第二组检查一门诊、二门诊、急诊科、香蜜湖分院、医技科室等,第三组收费检查,第四组满意度测评4、计分公式:基础分奖励分扣分=考评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二十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管理规定院党委对本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一)统一领导本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卫生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我院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制定本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和阶段性目标,并认真实102、施。(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和行业不正之风。(三)对本院党风廉政建设负责,重点是对院党委成员、各党支部、各科室领导干部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负责。(四) 对各党支部、各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行政行医情况,以及全院的行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五)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廉医教育。(六)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廉政法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院的党风廉政制度和行业作风建设制度并组织实施。(七)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103、选拔任用干部,要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坚持做到群众推荐与组织考核相结合;一切人事任免事项由党委集体讨论,一般情况下,党委成员不齐时,不讨论人事安排和任免事项;对意见分歧较大的干部,暂缓作出决定。(八)领导查处本院重大违纪案件,组织开展全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三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 、总 则(一)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1998 1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二)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适用本办法。(三)责任追究应坚持实事求是104、,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执行责任追究处理,应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责任追究的方式和内容(四)责任追究的方式分为:1、诫勉谈话; 2、责令作出书面检查;3、科室内部通报批评;4、取消当年评优资格;5、医院内部通报批评;6、低聘;7、解聘;8、责令辞职。(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情节较轻的,可给予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可给予科室内部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可给予医院内部通报批评、低聘、责令辞职、解聘:1、对上级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不传达,不执行,或搞上有政策,下105、有对策的;2、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擅自改变党组织决定,或独断专行,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给工作造成损失;在领导班子中闹不团结、搞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或拒不执行组织分配、调动决定的;3、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的;4、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5、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教育不严格,对其违法违纪行为知情不管的,或其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该领导干部的职权和职务影响获取不正当利益知情不管、造成不良影响的;6、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不分析研究,不认真解决的;7、对直接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疏于教育、106、管理和监督,对其不廉洁行为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教育的不教育,该上报的不上报,导致领导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的党员、干部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8、对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不支持、不配合的。(六)对有本办法第五条所列行为的人员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责任的认定(七)责任的认定。1、凡属于领导干部失察、失管、失教,要求不严,没做好工作,发生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分管领导负领导责任;2、由集体研究决定而发生问题的,由主要领导或主持研究的领导负领导责任,其他领导成员负次要责任;3、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批准而发生问题的,决定或批准人负直接责任。(八)领导责任的认定。凡属107、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仅要追究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同时追究党政一把手的领导责任。1、问题发生之前,防范教育不力的;2、有关制度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掌握不够,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处理不及时,不严肃的;3、单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不及时汇报,不查不纠,甚至隐瞒、说情庇护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九)责任追究的审批权限。1、给予中层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各种处理的,均由医院党委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审批。2、给予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各种处理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十)责任追究的程序。1、在医院党委领导下,由医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织调查小组调查核实当事人108、的违规事实,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2、当事人写出本人是否应承担责任或应承担什么责任的自我认定意见;3、医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指派两名以上有关人员将拟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由当事人签署意见(当事人拒绝签署意见的,有关人员应写明情况并签名);4、医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拟作出低聘、责令辞职、解聘处理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医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应当组织听证。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1)要求听证的当事人,应当在医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告知后3日内书面提出;(2)听证由医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指定的非本案件调查人员主持,听证组由首109、席听证员与2名以上听证员组成; (3)医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以及听证组的组成人员。当事人认为听证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4)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规的事实、证据和责任追究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5)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6)听证组应当于听证或最后一次听证结束后10日内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意见书。(十一)按照作出责任追究的权限,医院党委根据医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提出的处理意见或听证组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意见书作出处理决定。(十二)作出处理决定前,未向当事人告知给予处理的事110、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的,该处理决定无效。(十三)当事人不服处理决定,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医院党委提出申诉,医院党委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查决定;对复查决定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党委申请复核。复查、复核期间,不停止原决定的执行。三十一、廉洁行医制度(一) 遵守医德规范,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二) 坚持原则,不以医谋私,不开人情处方、人情假或与病情不相符合的诊断报告书。(三) 严格执行医疗护理常规,按病情选用恰当药物和检查,不开大处方、乱检查,加重病人负担。(四) 111、不收受和索取病人或家属的红包与礼物,不接受吃请。(五) 根据医院管理条例,正确管理和使用医疗仪器,严格控制乱用滥检等损害病人利益的行为。(六) 遵守药品管理法和医院规章制度,不私自向病人销售药品。(七) 未经批准不得利用业余时间行医、谋取私利。(八) 爱护医院仪器设备,药品及其它公共财物,不浪费、不侵吞、不损坏、不以公物做人情。三十二、廉洁行医规定(一) 医院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树立“患者第一,服务第一”的观念。(二)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开展医德、医风评议工作,建立医疗工作新秩序。(三) 医院一切工作人员,应正直廉洁,遵纪守法,不准接受医疗器械、药品、112、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的利益。(四) 医院一切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为个人、家属及亲友谋取私利,索贿受贿;不得在医疗业务活动中,利用转院、检查、诊断、手术等机会接受介绍费、劳务费等各种目的红包、“回扣”、物品、宴请。(五) 必须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不准开大处方、人情方、人情假、人情诊断证明书及用住院患者处方开药。(六) 药品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健全药品的采购、验收、出入库制度,不准违反国家有关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规定,对中标药品必须按合同采购,合理使用。(七) 严格遵守国家物价政策,不得巧立名目,多收费乱收费。公开收费项目和113、标准,提高收费透明度。(八)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一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发奖金、罚款、降职直到解聘。三十三、招标管理规定(一) 医疗设备采购招标管理规定(一)科室(部门)需购置的医疗设备,由科室(部门)负责人以书面形式报请主管部门、主管副院长签署意见后转交设备科。(二)设备科负责将科室购置设备申请,报主管设备副院长签署意见之后,再将全院各科申购的计划汇总,呈报有关领导审批。(三)购置大型医疗设备,必须做好可行性论证,要进行市场调查、资料分析、检索专利标准、厂家对比、质量价格优选。必要时由院领导组织进行实地考察,在此基础上,参考三个品牌制定招标技术参数。(四)预算在一万元以内的医疗设备114、,由主管设备副院长审批,设备科负责购买。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院长审批,设备科负责购买。(五)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项目,必须经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院长办公会讨论,院长审批同意后,呈报区卫生局审批,同意后再由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组织招标采购,区卫生局派人监督招标全过程。(六)十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是列入年度计划内项目)经院长审批同意后,报区卫生局、区计划局、区财政局审批通过,由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或委托)公开招标。(七)设备科按中标通知书办理合同及相关手续。(八)设备到货后,由设备科组织使用科室负责验收并办理入出库和财务手续。(九)万元以上医疗设备,由设备科专人负责建立专件档案。(十)大115、型医疗设备实行问责制,认真做好月、年度效益分析报告。 (二) 药品招标管理规定(一)新药购进1、新药是指在我院没有使用过的药品。2、新药申请购进时必须使用通用名,由提出申请的临床科室充分讨论,科主任签名后向药剂科提交书面申请,需有详细的申请理由,包括与同类药品的比较信息。3、药剂科负责对申请购进的新药进行书面评价,并将申请书汇总提交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讨论。4、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对决定购进的新药以书面形式呈报院长审批,同意后向药剂科下达新药购进通知。5、药剂科按新药购进通知进行采购,并通知提出申请的临床科室。6、申请购进的新药若属紧急用药(指急救用药、特殊用药,包括保健用药),按特殊情况审批:一116、万元以内由分管药事副院长审批;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内由院长审批。之后,由药剂科立即进行采购。(二)药品招标根据当时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规定执行。(三) 基建招标管理规定(一)科室(或部门)需装修改建的项目,由科室(或部门)负责人以书面形式报请主管部门、主管副院长签署意见后转交总务科基建办公室。(二)基建管理人员做出预算后,报主管基建副院长审批或签署意见,再呈报有关领导审批。(三)预算在一万元以内的零星项目,由主管基建的副院长审批落实;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院长审批;五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经院基建管理委员会、院长办公会讨论,院长审批同意后,再呈报区卫生局审批。(四)区卫生局审批同意后,五117、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医院基建委员会组织招标,参加招标的工程队必须有三个建筑装饰公司以上。二十万元以上(含二十万元)项目,必须报区卫生局委托区采购中心进行招标。(五)基建和财务部门必须认真做好各个项目的预结算工作,特别要避免超预算施工的现象。(六)基建项目竣工后,由基建科组织相关科室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按合同协助办理财务手续。(四) 供应商评估准则1 目的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以确保采购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2 适用范围适用于多次为我院提供供应服务的供应商及人员。3 职责 3.1供应商应认真执行投标中的服务承诺,做到服务态度诚恳,供应及时,数量准确。3.2使用科室118、应对物资的质量实行监督,及时提出质量意见。3.3仓库管理人员负责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和其供货的准确性、及时性进行监督和信息分别反馈于科主任和供应商。3.4采购员每季度负责收集汇总供应商的服务情况,并进行原因。3.5 药剂/设备/总务负责人综合供应商情况,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和与供应商沟通。4 工作程序4.1药剂/设备/总务负责人应设立供应商名册登记及沟通制度。4.2采购人员和仓库管理人员如发现供应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或服务态度不好,要收集原因及时汇报。4.3采购人员应向供应商提出具体要求,规定供货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4.4药剂/设备/总务负责人每季度组织一次有关人员对供应商进行服务评估,并及时向领导汇119、报情况和与供应商进行沟通。4.5供应商如在年内出现供货不及时或服务态度不好者,按如下规定处理。4.5.1违反规定一次者给予批评教育。4.5.2违反规定二次者给予警告。4.5.3违反规定三次以上(含三次)取消下年度的投标资格。5支持性文件和记录5.1验收登记本。5.2供应商服务评估表。5.3供应商名册。第二章 行政系统第一节 行政管理一、院长工作制度(一)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二)院长是医院唯一法人代表,对全院行使行政指挥决策权,副院长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医疗、教学、科研、后勤管理及产业科技开发等工作,在医院一些重大问题的决策上,院长应通过院长办公会和院务会集体讨论决定。(三)院长、副院长应经常深入120、调查研究、了解医院情况,掌握工作中的第一手材料,经常总结工作经验,抓好典型,表彰先进,对医院实行科学管理。(四)院长对医院工作要做到运筹帷幄、统筹安排,突出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并做到重大问题的决策,防止决策失误。(五)院长、副院长应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院长外出应报区卫生局批准,副院长外出应报院长批准。(六)院长、副院长要体察院情、民情,关心爱护干部和本院职工群众,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与群众同甘共苦。要有开拓、创新和实干精神,要有较强的业务组织管理能力、表达能力和广泛的社交能力。(七)院长、副院长要有严格的时间概念,注意科学地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时间,带头遵守医院各项工作制度以及各种会121、议制度,做好下级与群众的表率。(八)在院长的统一领导下,副院长要积极维护好医院的团结、协调和统一。二、院办公室工作制度(一)、在院长的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做好医院办公室工作,严格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及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二)要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和严格的工作制度,工作有计划、有落实。(三)组织好本部门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四)搞好调查研究,综合情况,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为领导科学预测、决策提供信息,发挥参谋助手的作用。(五)做好会议安排、印章管理、文书处理、对外接待等工作,负责医院总值班、医院行政用车安排工作。(六)负责院122、办公室、打字复印室、综合档案室、电话总机室、司机班等管理工作。(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牵头做好医院保密工作。三、会议制度(一)院长办公会制度1、院长办公会由院长主持,正、副院长、院长助理、院办公室主任参加,亦可根据会议内容,由主持人确定其他有关人员参加。会期每周一次,特殊情况随时由院长召集开会。2、会议内容:(1) 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和决定,讨论报请上级批示的重大问题。(2) 讨论决定权限范围内的科室设置、干部任免、奖惩、人员调配、聘用、晋升、财务开支(五万元以上)、大型设备购置(五万元以上)以及基建维修(五万元以上)等重大事宜。(3) 讨论决定医院范围内所有的规章制度,医院建设与发展规划、工作123、部署和其它工作。(4) 讨论决定医院综合目标管理和实施方案。(5) 研究决定其它有关事宜。3、院长办公会研究的问题,应区别情况,由院办公室负责及时传达给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职能科室组织实施,各分管院长对落实情况负责检查和督促。4、各职能科室提请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问题,应填写议题单,提交院办公室,由院办公室主任向院长汇报后,安排讨论。(二)院务会制度l、院务会由院长或副院长主持,由院务委员参加,会期每两周一次,需要时可随时由院长召集开会。2、会议内容:(1) 传达上级的有关文件、指示精神和决定。(2) 通报医疗、护理、教学、防保、社康、行政和后勤等方面情况。讨论研究近期各方面的工作部署和工作中需124、要解决的问题。(3) 讨论通过全院工作计划、总结以及奖励或处理决定。(4) 修订医院内部各有关制度和其它事宜。3、凡提交院务会讨论的问题,有关科室负责人应事先把事情调查清楚,汇报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的初步建议。4、院务会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凡经院务会讨论决定的问题,有关部门必须认真执行、贯彻落实。5、院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组织、记录,并负责督促检查会议执行情况,及时向院领导及有关部门反馈,如发现问题,认为要复议的可提出复议。6、凡会上讨论的问题,不要求传达或在未公开前,与会者一律不得扩散。(三)院周会制度l、院周会由院长或副院长主持,由院领导、职能科室负责人(含正、副主125、任)、分院、门急诊及各病区、医技科室行政主任、护士长参加。必要时扩大到三级学科主任和相关班、组长参加,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由院长召集紧急会议或临时会议。2、会议内容(1) 传达上级的有关文件、指示精神。(2) 宣布院长办公会和院务会决定的有关事宜。(3) 简明扼要总结当前医疗、护理、教学、防保、社康、行政和后勤方面的工作情况。(4) 通报业务工作量、财务收支和医德医风工作情况。(5) 科室间互通情况,提出建议和问题,并部署近期工作任务。3、各科室在院周会上沟通的问题,需提前半天向院办公室申请(最好预先递交书面申请),由院办公室向院领导汇报后安排发言顺序,原则上每人发言时间不超过十126、分钟。4、办公室会前负责准备好会议的有关资料。5、参加会议的人员对会议的有关精神要求认真做好记录,并通过科务会传达到每个职工。重大事情由院办公室负责整理,打印后下发各科室,向全体职工传达和贯彻。(四)协调会制度1、协调会由院领导主持,参加人员为院领导、职能科室、医学检验部、药剂科代表各一名和相关的临床、医技、护理代表,按业务工作性质,划分为内科、外科、医技、门诊四个单元,每周召开一次,由其中一个单元人员参加。2、会议内容(1)听取科室近期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检查督促科室医疗、护理、教学、管理和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2)讨论研究和解决医疗、护理、教学、管理和服务方面的问题。协调解决科室之间工127、作关系和矛盾。(3)收集各科室对进一步提高全院医疗质量、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的合理化建议。3、协调会中涉及到临床、医技及行政科室之间的问题,由医务科或院办公室负责与有关科室协调解决。4、对于协调会中提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由院办公室负责整理和反馈,并根据需要通过院刊或信息简报等形式登载各类问题的处理意见。(五)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医院建立职工代表大会,由各科室产生职工代表出席会议,参与医院的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2、职工代表大会在医院党委的领导下,遵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令以及工会工作条例行使职权。3、医院职工代表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工会主席主持。会议的主要内容:(1128、) 听取院长工作报告。(2) 审议医院年度工作计划、财政预算、决算及医院改革、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3) 讨论职工福利、劳保及奖惩的方案和实施办法。(4) 医院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方案和实施办法(5) 督促医院行政工作,评议中层领导干部。(6) 议和处理职工提案等。4、会议的准备工作由工会负责,通常应在会前三天将会议内容通报各代表。5、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和通过的有关议案,产生的决议应向全体职工传达和报告。四、医院保密制度 (一)医院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保密法和广东省保密实施细则以及相关法规,履行公民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二)院领导班子成员以及从事文秘、档案、电信、科教、信息、人事以及办公室自动化129、等岗位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守则有关规定。 (三)认真执行医院制订的有关保密规章制度,遵章守纪。 (四)密级文件应有专人保管,专册登记,专柜存放,外出人员不准随身携带。 (五)绝、机密文件不准复制。秘密级载体一般不准复制,确需复制者,须经院档案室、院办公室、分管院领导逐级审批,并登记签领。 (六)外出参加重要会议的人员带回秘密级以上文件、资料均应及时交院档案室登记、存放。 (七)不准在无保密设施的无线、有线通讯中谈及任何国家机密。在涉外活动或接受采访时不能泄露国家秘密。 (八)各种规划、任免、晋升、晋级等人事工作尚在讨论研究阶段,还未公开以前要进行保密。 (九)保管秘密载体的工作人员一旦发现130、秘密级以上载体失控或丢失、被窃,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院保密领导小组。 (十)医院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使用病案资料、科研资料或其它数据的,按医院有关科室的保密工作制定执行。 (十一)严格信息上网审批程序,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医院信息上网必须经由院领导或院领导指定的部门负责人审查、批准。五、请示和报告制度医院各科室在工作中,凡有下列重要情况,有关科室和人员必须及时向院长(副院长)或有关负责人请示和报告:(一)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或涉及到法律纠纷的病例以及大批中毒、法定传染病等。(二)外宾及处、局级以上领导同志住院。(三)凡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131、药品首次临床应用。(四)紧急手术而病人的单位领导或亲属不在。(五)病人死亡涉及法律,必须要做尸体解剖术者。(六)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贵重或剧毒药品。(七)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的病人。(八)各科室副主任、副教授以上人员接受院外任务或市外出差,应报分管该项工作的院长审批,科主任市外出差应报院长审批。(九)各科室接受院外任务或拟与院外协作某项任务时。(十)本院职工及退休职工因病住院。(十一)外宾或兄弟单位来我院参观、讲学及进修等重大事项。(十二)本院职工代表医院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六、密切联系群众制度(一)院领导要在基层建立长久性的联系点,定期(每周不少于一次)到基层了解情况132、,掌握第一手资料,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二)每月l-2次,对问题比较多困难比较大的科室(部门)组织现场办公会,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三)每月1-2次,院领导到住院部、门诊部或生活区巡视。发现了解基层和群众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并及时研究解决。(四)党员要经常主动、自觉地与党外群众交朋友、谈心,密切同群众的关系协助组织做好宣传、发动、组织群众的工作,在群众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七、外事工作制度(一)医院外事工作在院长领导下,接受上级外事办的指导,由院长办公室统一管理。(二)各科室、单位凡邀请外国专家、学者、政府官员以及其他外宾来院讲学、访问、科研协作、参观等,均须事先报请主管院长批准,由院长办公室协助、指133、导,报外事办审批。(三)外宾达到前,邀请单位应事先拟定“活动日程安排表”,认真组织好各项学术活动,外宾离开后应填写“短期访问效益评估表”,并写出总结报院长办公室。(四)宴请外宾陪同人数及宴请规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五)各单位坚持勤俭办外事的原则,各项外事开支须由院长审核签字后方能进行。(六)外宾食宿的等级以及其他方面的迎送规格均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和医院的有关规定执行。(七)短期来访专家一般不招待市外旅游。特殊情况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八)各级涉外人员都必须严守国家机密,不得随意公开本单位不能公开的某些技术资料等。(九)各级涉外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关系营私牟利。(十)各级涉外人员应134、谦虚谨慎,不卑不亢,讲究文明、礼貌,注意服饰、仪容。尊重他国的风俗习惯,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八、医院总值班工作制度(一)院总值班在非正常上班时间内,代表院长处理有关事务,负责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文件、协调院外会诊,全院各科室值班人员要配合、服从。(二)总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在当班时间内不得擅离岗位。(三)遇有紧急情况或大批伤病员的抢救时,院总值班人员首先要到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科室、医务科和院领导,以便及时组织抢救。(四)各科室如发生医疗纠纷,院总值班人员首先要到现场,必要时电话相关职能部门通知保卫科、医务科和院领导。(五)院总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必须到各科室巡视,认真做好值135、班记录及办好交接班手续,总值班记录本要保存好,不许非值班人员看记录和抄写记录。(六)遇较重大事情又不能处理时,要及时报告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以便及时处理。(七)遇某些事件有媒体采访时,医院总值班要负责接待,必要时通知主管院长到场。(八)各职能科室的正、副主任(包括享受待遇人员)参加院总值班,平时值班补半天假,节假日值班补一天假。(九)下个月休假或出差的人员(10天以上)必须在当月25日前报告院办公室。排班表打印出来后,如遇当日值班人员临时出差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值班者,原则上由本科室人员商量换班,但需事先报告院办公室,否则要追查原值班人的责任。(十)总值班人员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内欠费住院病136、人的审批。(十一)各科室找当班医师、总住院医师、副班医师、值班护士及参加抢救的其他人员,原则上由本科室派人通知(重大抢救除外),总值班不担任下班后的非公事喊人的任务。(十二)几点说明:2、急诊病人需抢救没有钱者,由相关临床科室医生请示本科室二线值班医生后,办理入院手续;必要时总值班协调。3、急诊病人及住院病人死亡的处理,由科室电话通知太平间派人将尸体搬走。4、原则上各科室电灯、水龙头坏了,由科室传呼水电组值班人员修理,找不到值班人员再报告总值班。5、单位在非上班时间送货来院,小件由总值班代收,登记在交班本的最后一页,上班后由院办公室通知有关部门来取。6、临时加床由各科室自行解决。若需多科合作,137、且科室解决有困难的,报总值班协调处理。九、综合档案室借阅制度(一)凡本院工作人员到综合档案室查阅档案,须经档案室人员同意并办理签名手续。外单位查阅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经主管领导和院办公室主任批准,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方可查阅。(二)档案原则上不借出,非借不可的,一般的档案由档案人员借出,重要的档案必须经院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方能借出,并办理登记手续。借期不得超过五天,不得转借,归还时要清点检查,认为无误,才予以注销,如发现损坏,遗失者,要及时报告处理。(三)查阅档案,不准在档案材料上圈点划线、拆卸损坏,违规者,要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四)查阅秘密级以上的各类档案,须经138、本院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或院办公室主任批准,办理登记手续,并只限在阅览室内查阅。(五)查阅干部、职工档案,必须在介绍信里写明利用目的,经院人事科领导批准,并由两名中共党员查阅。下级干部不得查阅上级干部的档案,干部不得查阅本人及亲属的档案,如需要查阅要通过人事科主管人员代查。(六)外单位来查阅会计档案。需持单位证明,并经院分管领导或财务科领导批准,由财务科人员陪阅,本院职工查阅会计档案,需经财务科领导批准,方可查阅。会计档案一般不予借出。(七)凡需要复印、摘录档案资料,须经主管领导和综合档案室主任批准。复印、摘录件需经档案室人员核查和登记。(八)借阅档案,必须认真填写利用登记和利用效果反馈记录。十139、健康教育室工作制度(一)认真执行院健康教育委员会决策,作好具体实施工作。(二)每年进行健康教育总结一次。(三)每半年进行全院健康教育培训一次。(四)每季度进行健康教育汇总上报。(五)每季度组织召开健康教育委员会会议一次。(六)每月进行健康教育档案整理。(七)每月完成院刊编辑出版工作。(八)完成每天的健康教育管理中的事务性工作:全院摄影录象、健康教育壁报管理、编印下发健康教育资料、组织卫生讲座、组织社区义诊、开展咨询教育。(九)完成对内对外新闻报道工作。(十)好上情下达、信息反馈,帮助健康教育委员会和院领导及时调整全院健康教育工作方针。十一、会议管理规定(一)会议的计划和审批各部门召开全院性工140、作会议要有计划、有审批,必须经院长批准,报院办公室备案。分管领导及职能科室负责人须在每周一将本周会议安排报院办公室备案,由院办公室统一协调开会时间和地点。临时性会议及非全院性工作会议,需经主管院领导同意,并在会议召开前一天报院办公室备案,由院办公室统一协调开会时间和地点。各种学术会议由主办科室具体负责,院办公室协助。(二)会议通知会议召开前,组织者至少应提前半天(紧急情况除外)以书面、电话或网络形式通知与会人员。会议通知应包括:会议名称、会议主题、会期、参会人员、开会时间和地点,需准备的材料或其它要求。(三)会议签到会议组织者应事先准备签到册或到会签名册,院内各类会议实行个人签到,会议结束时,141、组织者可对各科室的到会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四)会议文件及会议档案全院性正式会议的会议文件由院办公室准备,会议结束后,院办应及时将会议文件整理归档。一般工作会议应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整理,会议文件资料由主办科室准备,会后应及时将完整的会议文件交院办归档。会议纪要经主管院领导签发后公布执行或发至相关部门备忘存查。(五)会议纪律与会人员应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不能参加会议应提前请假;有事离开会场需向会议组织者请假,会议期间应关闭通讯工具或将手机铃声调到振机,保持会场安静,不做与会议主题不相关的事。(六)定期通报会议纪律执行情况院办公室将对会议纪律执行情况,包括会议出勤、请假制度履142、行情况及会风、会纪情况定期在全院范围内通报,并与科室和个人的年终考核相挂钩。各科室负责人要重视会议纪律,促进良好会风的形成和良好作风的培养。十二、会议室使用管理规定(一)会议室是医院举行会议的场所,非会议时间不得擅自进入。(二)各部门如需使用会议室,须提前到医院办公室申请、登记,由院办公室统一安排,由相应的管理科室提前开门。(三)会议室包括行政楼七楼会议室、八楼会议室和住院部九楼会议室,其中七楼会议室由院办公室负责管理,八楼会议室由党委办公室负责管理,九楼会议室由总务科负责管理。(四)使用会议室,要注意保持会议室内的清洁卫生,要爱护会议室内的设施及物品,不得擅自移动会议室的家具及物品,不得随意143、将会议室内的物品拿走。(五)会议室使用完毕,应关好门窗、电器,物品要放回原处,不得无故在会议室逗留。(六)会议结束,要整理会场,保持清洁,并通知相应管理科室。十三、文书管理规定(一)凡文件、资料,应在收文当天,使用专用登记本进行登记;(二)文件登记后,应及时送医院办公室主任阅签,然后按照签批意见,分送有关领导阅示。传文要迅速,急件急送,不积压,不拖延,紧急文件应在24小时内催办完毕。(三)领导批阅后的文件根据领导批示,送有关人员传阅或送有关科室,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办理情况。(四)凡有明确规定限期办理的文件,承办人应及时办理,并将办理情况汇报有关领导;医院办公室负责公文处理人员应做到,心中有数,144、主动催办,限期完成。(五)文件传阅和承办后,按文件内容分类整理归档,应保证文件完整无损、查阅方便,并于第二年三月底以前移交医院综合档案室。(六)全院性文件由院办公室负责起草并校对修改;有关科室的文件由各科室负责核对、修改;各类文件需经主管院领导签字批准,由院办公室定编文号后,再送打字室打印下发各科室。(七)文书处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十四、综合档案室管理规定(一)档案库房由专职档案人员管理,负责各类档案、电器、设备、器具的管理,负责清洁卫生、安全防范和提供利用等。(二)档案库房不能对外开放,除专职档案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三)档案库房的技术管理应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145、原则,切实做好温湿度控制和调节、防窃、防火、防光、防高温、防潮、防尘、防虫害及防污染等安全措施。(四)档案库房内设有空气调节器、抽湿机等设备切实做好温度、湿度的控制和调节使其符合国家有关档案保管的要求。温度控制在1424度,日变化的幅度不超过2;相对湿度应保持4560,日变化幅度不超过5。(五)库房内外装有温湿度计。一般每天测记一至二次,掌握温、湿度变化情况。(六)档案必须按库房严格分类,不得交叉存放。存放档案必须有专用柜,排列方法符合要求,其原则是自左至右,从上而下排列存放。(七)库房要保持清洁卫生,库房内严禁吸烟,库房除放置档案柜和规定的设备器具外,不得堆放无关物品和杂物。十五、印章使用管146、理规定(一)各级印章使用和保管1、印章的使用 (1)医院公章以医院名义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报表、公函等,可用院章;以医院名义外出联系工作的介绍信及各种证明,可用院章;使用院章须经正、副院长或院办公室主任批准。(2)职能科室公章由各职能科室本身业务形成的文件、资料及以职能科室名义联系工作时,可用印章;使用职能科室印章,须经该职能科室负责人同意。 ( 3)院长私章 需经院领导个人签字上报下发的文件、报表、材料,用正、副院长私章; 使用院领导私章,须经私章本人同意; 2、印章的保管(l)印章及院领导私章,必须专人管理,不得随意交给他人代管。(2)印章每日用毕要存放保险柜内,保证安全。(3)印章147、要经常清洗,保持字体清晰;(4)对非法使用印章者,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二)印章的刻制和销毁 1、医院各科室的印章,均须经院领导批准,由院办公室负责制发和更换。 2、各部门、科室的印章如机构变动停止使用时,一律交回院办公室封存或销毁。 3、需要销毁的印章,必须经院领导同意后方可销毁;销毁前应保留印模,销毁时应由两名有关人员具体负责,并在销毁印章的文件上签字。十六、宣传报道管理规定(一)医院的对外宣传报道由党办负责组织,并与各新闻单位紧密联系,组织全院通讯员做好新闻报道工作;(二)医院大型对外宣传报道需经院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实施;(三)大型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宣传报道需经业务主管领导认可,148、院领导同意方可实施;(四)医院社会新闻报道需经党办审核方可联系媒体;(五)各科健康教育小组每年在院讯上发表关于本科室的新闻4篇以上;(六)各科健康教育小组要配合医院整体宣传计划,每年为市级新闻报刊提供新闻采访4次以上,报道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七)各科室接待采访,须经党办审核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十七、对外接待管理规定为搞好医院的对外接待工作,明确职责和标准,提高接待工作的效率和水平,维护医院的良好形象,促进各项工作的发展,规定如下:(一)、对外接待的范围1、来院进行工作检查、调查、考察、视察的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人员;2、上级医院或兄弟医院应邀前来会诊、讲学、手术或进行学术交流的专家、教授及有关技术149、人员;3、国内外来院参观、交流的医务界同行;4、其他因工作关系应邀来院的人员;(二)接待原则总原则是:礼貌热情、勤俭节约,对口对等接待。1、上级领导、各种检查团(组)来院,由院办公室负责做好接待,院领导陪同;2、各地来院参观交流的团体接待,由院办公室负责陪同;3、属学术交流、会诊、讲学等业务工作的接待,由院办公室安排对口业务部门负责并陪同;4、其他人员的接待,由相应职能部门负责,院办公室协助;5、接待用餐,原则上安排在职工食堂就餐,需外出接待时由院办公室负责安排。 6、所有接待用餐需报请院领导批准。(三)、接待标准1、伙食标准上级及有关部门领导、高级职称的专家,按不超过150元餐人安排;来院参150、观、交流人员,按不超过100元餐人安排;其他人员按不超过80元餐人安排。2、住宿标准市外需住宿人员,原则上费用自付,接待科室协助联系住宿。如有特殊情况,需医院负责住宿费者,应报院领导同意,由院办公室按下列标准负责安排:上级及有关部门领导、高级职称的专家,原则上按不超过350元日人标准;其他人员按不超过250元日人标准。十八、资料印刷管理规定(一)凡需要院内打字室打印的文件、表格,应经院办公室主任。以党委或院行政名义下发的文件,由主管领导阅批后交院办公室安排印刷。(二)凡送交印刷的文稿,字迹要清楚。并写明起草科室、时间及文稿的保密程度和印刷数量。(三)校对、装订由承办科室负责,要求校对认真、细致151、,防止出现错误。(四)严格执行打印工作的保密制度,非打字室工作人员不能随便进入打字室。(五)注意节约用纸和其它文印用品,爱护机器、用具。全院性文件资料用纸由打字室统一领用,其它用纸由各职能部门自备。(六)凡需到院外印刷的各类资料,由使用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初步设计相应的各类医疗护理表格、申请单、报告单以及文书资料或汇编资料,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七)行政文书、宣传手册、各类汇编资料及制度措施等报送院办公室核审。(八)业务用印刷品设计、审批、印刷:1、业务用印刷品包括:(1)进入住院病历的所有用纸,包括:病案首页、住院志、病程记录、护理记录、申请报告单、知情同意书等;(2)门诊病历;(3)处方152、单、药袋及药剂、防保、社康业务用印刷品。2、业务用印刷品要注意做到通用化、系列化、标准化。3、各种印刷品由使用者申请,提出要求或样本,其版面设计、印制由质控科负责审查,并指定专人负责表格的设计、引进、征求意见、审定、决定印数、清样校对、质量验收及指导使用等工作。4、进入病历的医疗表格,必须是铅字印刷或电脑激光照排印制的表格,钢板蜡纸油印或打印的表格不得进入病历(个别需要的手绘表格除外)。5、医疗表格采用标准的A4纸(病历表格)、或A4纸的1/2(特殊检查申请单)、1/3幅面(检验申请单、报告单),以保证装订整齐。6、严格控制印刷品的过量生产,医院行政仓库要根据各种印刷品的使用率及库存情况,及时153、向质控科提出印制需求,并对印刷品质量提供反馈意见。7、质控科为每份表格建立档案,内容包括表格申请人、申请年月、表格设计的原稿、样品和表格号、表格测试意见和表格反馈意见。病案室负责定期与有关科室一起对现有的表格进行评估和做必要的修改,或协助其设计新的表格。(九)相关部门核审资料后报有关领导审批:一万元以内由分管后勤副院长审批;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内由院长审批;五万元以上报院长办公会讨论,院长批准。印刷由院办公室或总务科送印刷厂(医院招标后定点印刷厂)印刷。(十)成品返回须由质控科或办公室会同使用科室一起验收,验收合格后行政仓库办理入库手续,并通知使用科室到行政仓库办理出库,总务科及办公室负责办理相154、关财务报销手续。十九、打字、复印管理规定(一)凡以医院名义印发的各类公文,应先送医院办公室审核、签发方予打印。(二)各科室因工作需要打字、复印的稿件,必须由科室负责人签名,再送交院办公室主任审批后方给予安排打字、复印。(三)送交稿件须字迹清楚,样稿打印出来后,由送印者校对。(四)做好打字、复印成本管理工作。设立纸张、打印用品领取及各科室送来资料登记本,对领用的物资及物资消耗要认真登记,每季盘点一次。发现物资、纸张漏失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五)打字室、复印室对各科室、班组送交打字、复印的资料应认真登记及每月一次统计上报核算办公室列入科室成本。(六)私人资料(含个人论文、讲稿等)打字、复印,在工作155、安排许可情况下可以接受,并计收成本费。收费时须开具医院财务统一的收费单据。二十、医院车辆管理规定为了加强车辆管理,为临床医疗第一线,为医院职工服务,保证业务、行政、职工通勤和后勤保障用车需要,特制订本规定。 (一)用车规定 1、用车范围: (1)院领导因公外出、参加上级机关和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等; (2)经院领导直接通知或批准的外事活动; (3)经院领导批准,各部门邀请专家、教授和工程技术人员来院讲课、学术交流、会诊、维修医疗器械或设备、协助工作等; (4)各科室主任、护士长、正、副主任医师、副教授因公外出以及参加上级机关或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公共交通有困难的情况下可以用车,但须视车辆周转情况,156、酌情解决;(5)一般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办事,原则上不派车。但遇特殊情况,如携带保密文件,档案和贵重物品等,可给予安排; (6)财务人员去银行取款,可安排用车; (7)各科室在市区或市外加工、订购、订做的各种物品,数量较多,可派货车提运,但需提前与供货单位联系妥当,杜绝跑空车;(8)交通车主要担负职工通勤用车任务,在不与班车使用时间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可安排使用(9)我院车辆一般不批准因私用车。 2、用车审批手续 (1)院领导用车,由院办公室直接安排; (2)各部门用车,须提前半天填写“出车申请单,经院办公室领导批准后,送司机班安排用车; (3)一般工作人员遇特殊情况需要用车,须经其科室领导审核签名157、,再由院办公室领导批准后安排用车, (4)中午、晚上或节假日用车的部门,应提前办好用车手续,以便通知司机班安排。 (二)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1、司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公安、交通等部门制订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服务第一的方针,做到文明行车,礼貌服务,准班准点,安全行车,做好本职工作。 2、司机班班长负责车辆安全检查工作,定期组织司机进行安全学习和业务技术学习,并建立考勤登记制度。安全员要尽力尽责,发挥安全监督作用。 3、司机原则上固定一人一车,定期轮岗。司机应对车辆进行例行保养检查(按照“例保检查表”要求进行)。班长应定期检查各车辆例保158、情况,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因工作需要临时调整人员和车辆时,由班长统一安排。 4、司机应服从班长调度,在司机班办公室等候分配任务,并利用空隙时间检查车辆性能,搞好车辆卫生清洁。 5、在行驶过程中,每个驾驶员都必须严格执行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服从公安、交管人员的检查、指挥。 6、车辆回院后应在车库范围内停放,不要堵塞交通。因工作需要到院外过夜的车辆应按当地的规定停放,遵守当地的交通管理规定。 7、未经院办公室同意,严禁私自动用车辆或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包括本院司机)。 8、司机因违章扣证、扣车或丢失证件,本人必须前往接受教育和处理,罚款及一切费用由责任司机承担。 9、发生大小交通事故(包括碰刮、非责159、任事故和责任事故),当事司机必须当天向班长报告,并写出事故经过,交通事故的分级标准按粤府(1983)1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执行。 (三)油料和维修管理规定 1、节约用油,油料由班长统一管理。 2、车辆发生故障或配件损坏需要维修时,责任司机应及时报告,由班长安排到定点维修厂修理,任何人不准擅自将车辆入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司机班要建立各车辆用油登记本,维修登记本,掌握每辆车的用油和维修情况。 4、车辆的一般维修,负责司机应自己修理,确需他人帮忙的,由班长安排,但主车司机一定在场,协作检查修理。 5、司机班每月须将各车辆用油和维修情况以及派车单一起交院办公室审核。 (四)其它车辆管理规定 160、1、总务科、急诊科、二门诊部、香蜜湖分院、下沙社康等有车辆的科室或部门,用车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车辆和司机的管理,加强安全行驶的教育,负责考勤,司机要加强车辆的保养。车辆年检维修统一由医院司机班负责。 2、上述司机、车辆的安全、技术管理和油料、维修管理按本规定执行。 3、医院遇有紧急运输或特殊任务,车队有权紧急调动上述用车部门的车辆和司机,进行统筹安排。 (五)救护车管理规定 1、救护车司机在急诊科的领导下负责急救及危重病人转院等急救用车任务。 2、司机必须坚守岗位,服从调配,随叫随到,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出车。如发现擅离职守,出车不及时影响急诊工作,由急诊科提出扣除当月效益工资,造成严重后果的161、交医院人事科处理。 3、救护车司机,实行24小时值班制/轮班值。4、司机、救护车的安全、技术管理及油料、维修管理按本规定的有关条例执行。二十一、车辆调度管理规定(一)医院车辆统一由院办公室管理,司机班具体负责车辆的维修、保养及油料供应,保证车辆的正常使用。(二)救护车由急诊科直接调用,其使用按照救护车使用制度执行,实行24小时值班制。人货车由总务科负责调度。其他车辆由院办公室负责总调度,其中小车按“对口调度”的原则调度,二门诊车辆除二门诊使用外负责各社康中心双向转诊病人接送,社康中心车辆仅作为各社康中心业务用车,不作为行政用车。(三)各科室请外院专家会诊、学术讲座或科室人员因公外出开会、出差、162、学习及因公用车等须填写派车申请单,经科主任签字后,送院办公室统一调度,一般应提前半天办理用车手续。各科室应严格掌握用车标准,不得公车私用,未办手续,司机不得擅自出车,违者按脱岗处理。科室人员因公外出开会、出差、学习等,原则上只送到公交车站。(四)除救护车以外的其他车辆司机实行坐班制。所有车辆原则上停放在车库,未经派车,司机不能私自出车,否则,按脱岗处理。所有出地区的车辆,科室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科主任签字后,先报院办公室并经院长同意后,方可使用。(五)司机和用车人员一般应在指定出车时间前到达出车地点,用车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迟到半小时以上者,院办公室有权另行调度或者作为本次弃权用车处理。(163、六)医院所有车辆原则上不得外借,不作为科室活动用车,特殊情况须经院长批准。注:对口调度:是指行政车辆均已出车的情况下,先调度需用车部门(科室)分管副院长小车,若已出车,再按照领导AB角分工调度A角小车。二十二、交通车管理规定(一)医院为有需要的职工提供交通车,交通车路线、站点、时间按照职工住宿情况由车队综合设置。临时更改或增加路线应由20人以上提出,车队负责审核,若同意更改或增加路线,在执行之前,由车队通知全院职工。(二)本院职工有优先乘坐交通车的权利,在车座位有剩余的情况下,可予实习生、进修生乘坐。(三)对不在交通路线范围而确需乘坐交通车上、下班的,医院每月给予补贴。(四)在交通路线范围而放164、弃乘坐交通车的职工不予补助。(五)医院给予提供特殊住房补助的职工不享受交通补助。(六)距医院1公里范围内的职工不管是否在交通车线路范围内均不享受交通补助。第二节 人事管理二十三、人事科工作制度(一)认真学习党和国家有关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并严格执行。(二)执行劳动法规,完成员工聘用管理、退休、退职等工作,做好职称评审,职务竞聘,岗位考核;执行劳动工资政策,完成员工薪酬调整,福利津贴审批工作。 (三)编制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做好人力资源分析,为院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定期检查人力资源使用情况,及时开展人力调配工作,为医院的快速发展和高效低耗运作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四)按照医务人员医德规范要求,165、实施奖惩规定,严肃劳动纪律,落实考勤制度的各项检查措施。(五)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科室人员团结互助,分工合作,协调工作。二十四、人员准入制度(一)凡在本院从事临床医疗和护理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认可的正规学历,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二)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毕业后经过五年医师规范化培训,才能轮转到门诊或急诊岗位上从事临床诊疗工作。(三)医技科室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的学历,获得从事本专业的执业技术资格或者上岗证,才能开展工作。(四)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岗位,必须经过正规培训,重新取得技术或执业资格后才能上岗。(五)医院引进的大型仪器设166、备,所在科室必须组织人员参加培训,获得培训合格证书,由专人操作使用和保养。(六)行政管理人员要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掌握卫生管理的基本理论以及国家的相关政策,获得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七)后勤人员要掌握所在岗位的工作技能,持证上岗,按劳动监察部门的要求,进行年审换证。(八)严格执行区卫生局和医院的有关聘用人员管理的规定,认真审核聘用人员的执业资格和技术资格。医务科、护理部要及时办理新聘用人员的执业注册地点更改手续。(九)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两种以上的职业资格或上岗证书。(十)各科室不得安排实习或见习人员独立值班,违反规定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十一)工作人员参加执业考试和各种与专业有关的培167、训,获得资格证书和培训合格证,要及时报人事科备案。二十五、岗前教育制度(一)医院对分配来的毕业生及调入或聘入我院的干部职工实施岗前教育,集中培训时间为一周。(二)参加岗前教育人员必须遵守纪律,认真做好记录,不得无故缺席。(三)岗前教育采取集中学习、分组学习及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四)岗前教育主要内容包括:1、政治思想教育,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医德规范教育。2、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常规,医疗安全措施和各类人员岗位职责。3、各专业的业务学习,病历、处方书写规范、临床用药注意事项及爱婴医院工作规范等。4、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合本医院发展情况。5、现代医院管理和发展的有关内容。6、结合个人专业,谈培训体会168、,每个学员写心得体会一篇(约1000字左右)。(五)岗前教育工作由人事科组织实施,医教科、护理部和其他相关部门予以协助。二十六、考勤制度(一)各科室(含班、组)均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如实填写职工考勤登记表。(二)各科室(含班、组)每月5日以前将上月考勤登记表交人事科。(三)考勤内容:包括出勤、加班、各种脱产和半脱产学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婚丧假、旷工等项。(四)凡未获批准自行休假、续假而缺勤者,除特殊情况外,均按旷工处理。(五)连续病休六个月以上的职工要求恢复工作时,应有专科医生证明,本院保健医生作出复工劳动意见,凡病情尚未痊愈,未经批准主动上班者,仍按病假对待。(六169、)各科室应认真考勤,对于超假、旷工和按规定需扣发病假工资的,需及时报人事科,由人事科通知财务科按章扣发工资。因错报漏报考勤,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科室及相关人员责任。二十七、人事工作保密制度(一)人事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努力提高执行人事政策、法律法规的准确性。(二)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三)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向无关人员提供或泄露职工的个人信息内容。不在办公室外议论人事信息。(四)人事资料要妥善保管、归档。按规定的保管年限和要求存放,并在保管期满后按规定程序销毁。(五)涉及员工的证件号码、家庭成员信息等统计资料在使用后不得随意丢弃,无继170、续使用价值的要及时销毁。(六)凡需录入通用人事系统或归档的材料,均应经过认真的鉴别,必须手续完备。需经组织审查盖章和本人签字的,应盖章签字后才能归档。(七)必须查阅档案时,应填写查阅档案审批表,经卫生局人事科长审批后方可查阅。(八)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禁在档案卷内涂改、圈划及撤换档案材料,不得泄漏被查档案。(九)收到外单位寄来的档案,要及时核对,核对无误后,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后退回回执。及时将档案移交区卫生局人事科档案室。(十)任何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的档案。(十一)人事干部要严于律己,模范遵守以上规定,违反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轻者批评教育扣发奖金,重者调离人事工作岗位乃至追171、究法律责任。二十八、职工工作证和胸卡管理制度(一)职工必须佩带胸卡上岗。(二)我院正式职工由医院统一办理工作证和胸卡。临时聘用人员只办理胸卡。(三)职工工作证和胸卡须妥善保管,因保管不慎造成遗失或损坏需要补发时,职工个人交工本费15元。因职务变动、职称晋升、使用时间过长需更换新卡的人员,不必交纳费用。(四)因项目更改换发新证需交回旧证,未交回旧证作遗失补发处理。(五)人员调出、退休、辞职等,均需在办理离院手续前,将工作证、胸卡上交人事科,方可离院。二十九、人事调配管理规定(一)总则加强医院管理以及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医院人员调配制度,逐步实现人事调配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保证调配工作172、顺利进行,人事调配工作应为医院的发展服务,贯彻合理流向、专业对口和减员增效的原则,做到知人善任,调配得当,人事相宜。(二)调配原则1、坚持党的人事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有利于促进工作人员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及专业结构不断优化,以整合人力资源配置,提高人员整体素质为目标。2、调配工作应在医院核定的编制范围内,根据学科建设及岗位需要有计划地进行。3、调配工作应贯彻党和国家的知识分子政策,在岗位需要和条件允许的前提下,适当兼顾解决高级人才两地分居和家庭困难。医院安置上级指令性的复退、转业军人时,各科室应该服从大局,妥善安排其工作,不得拒绝接收。4、调配工作要与贯彻国家及市人事制度改革精神、聘用聘任173、制的规定结合起来,按照岗位的职责和聘用条件,通过公开招聘的方法,择优聘用工作人员并完善聘用手续。5、严格控制人员的增长,如确因工作急需补充的岗位,应坚持“院内调剂为主,院外补充为辅,先院内后院外”的原则,凡能从院内调剂的,不能从院外补充。6、超编科室原则上不再补充人员,如确因工作需要补充人员,应按照“出二补一”的原则进行。满编的科室,实行“出一进一”的原则。(三)调配范围人员调配包括人员调入、调出、招聘、接收毕业生、安置复退转业军人、院内调动、借调等。(四)调配条件1、调进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爱岗敬业,作风正派。(2)身体174、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并在我院体检合格。(3)临床医师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其他医技人员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护理专业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夫妻分居的可适当放宽标准。(4)正高职称50周岁以下;副高职称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35周岁以下;初级职称25周岁以下,属夫妻分居的年龄可适当放宽。(5)学科带头人原则要求从医学院校附属医院或省级医院的专业技术人员调入。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原则要求从地市级“三甲”以上医院调入。(6)市内干部的调入,原工作单位要求同上。(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调入:犯严重错误,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已自动离职及被单位除名的;违反计划生175、育政策的;试用期(见习期)未满的;(8)专业技术骨干的条件:硕士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称、附属医院或省级医院工作5年以上,45周岁以下,专业水平及科教能力较强,外语“四会”,同时具备下列之一的:在国内、外重点学科工作两年以上者;厅市级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者;临床上有突出技术专长者(以证书为准);享受省、市特殊津贴的专家或硕士导师。(9)学科带头人的条件:附属医院、省级医院工作8年以上,正高职称,50周岁以下,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在国内、外重点学科工作3年以上或获博士学位者;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者;省级医学会副主任委员以上或博士导师;临床上有突出技术专长者(以证书为准);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176、专家。后勤服务部门除个别紧缺专业外,原则上不再调入。2、人员调出、辞职条件(1)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科室领导和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由人事科提请院长办公会讨论批准后,报卫生局、人事局审批。(2)作为人才引进的专家,必须在医院工作满五年方可提出调动或辞职。(3)夫妇双方都在医院工作的,原则上应双方同时提出调出或辞职,否则医院不予受理。(4)硕士生导师在所招学生尚未完成课题研究、通过毕业答辩之前不得调离医院或辞职。(5)主持医院重要攻关项目或科研课题尚未完成者。3、借调(1)借调到医院以外单位工作的人员,属组织安排的,按规定办理借调手续,并明确借调时间和待遇。(2)原则上不办理个人原因提出的借调,而以177、办理工作调动的方式解决。4、应届毕业生接收基本条件及程序按市、区的相关规定办理。5、安置复退转业军人按国务院的有关政策办理。(五)、调配程序1、调入程序(1)各科室根据其临床业务发展、科研教学任务、人才梯队情况,在每年十月底之前,书面提出下年度的用人计划,报医院人事科。人事科根据医院人员编制、岗位需求等情况,拟定初步意见,提请院长办公会讨论,确定医院下年度用人计划并报区卫生局。(2)申请调入人员须向人事科递交详尽的个人简历,表明本人业务水平的论文、论著和科研成果以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3)人事科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核查、整理汇总后,报送院长审阅。(4)由医院领导、专家委员会、人事科、业178、务主管部门等有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应试人员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技术水平、论文和科研教学能力、思维逻辑性进行综合考评。(5)面试由考核领导小组人员参加,对应试人员进行综合考评。面试80分为合格(占总分30%)。面试考核题目及标准由当年考核领导小组拟定,并由组长组织。(6)笔试由人事科根据试用人员的职称、专业,在已建立的“拟调人员理论考试题库”随机抽取考题,考试形式为闭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60分为及格(占总分20%)。合格者开始临床考核试用。护士由护理部安排护理操作考试。(7)临床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期结束前,由人事科、业务主管部门与科室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工作179、态度、敬业精神等,满分为100分(占总分20%);专业理论、临床技能、学术水平等,满分为100分(占总分30%);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和临床操作。考试内容和出题人由业务主管部门指定。内容以各级人员考核标准为基础,考核时间不少于90分钟。(8)经资格审查和考核合格后,由院长办公会讨论研究后,报区卫生局党委研究审批。2、调出程序(1)调出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科室领导和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由人事科提请院长办公会讨论批准。(2)申请调出者未接到调动通知前,必须正常上班,调动通知下达后,由人事科通知其办理离院手续。(3)本人持人事科填发的离院通知书,到各相关科室办理手续,由科室负责人签名方可。(4)办理离180、院手续的同时终止原聘用合同。(5)未办妥离院手续者,人事科不出具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或辞职证明,其人事档案暂不转往新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6)接收单位要求申请者试用的,必须凭接收单位公函经科室领导及医院领导批准后,方予以办理借调试用手续,试用时间一般不能超过三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医疗福利等均由接收单位负责。试用期满未按时回院上班的,按旷工处理。(7)申请调出人员的档案转出后,必须在半年内办妥调动手续。否则, 按辞退处理。(8)经医院批准辞职的人员,必须在一个月内办妥各种离院手续。3、院内调动程序(1)因医院整体业务发展需要,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调整人员工作岗位和专业的,由人事科负责调181、配。(2)因工作需要在本专业范围内变动工作岗位的,提前一个月由科主任提出建议,护理人员由护理部提出建议,人事科负责调配;(3)为保证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相对稳定,凡是调整不值夜班或调整、改变专业岗位的人员,必须经所在科室(部门)领导提出申请由分管副院长签署意见后,交由人事科调研岗位、人员情况后汇总并提出初步意见提请院领导研究决定,同意后方可执行。对科室擅自调整的,人事科调研后汇总并提出初步意见提请院领导研究处理。(4)因个人要求调整工作的,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科室(部门)及分管副院长同意后报交人事科,人事科征求拟调入科室(部门)及分管副院长意见后,调研岗位人员情况提出初步意见,提请院长办公182、会研究,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5)职能部门人员的岗位变动由院领导研究决定。(6)人事科发出院内调动通知书并通知被调动人员。(7)被调动人员接到人事科通知后,持通知书到调出科室办理工作和物品移交手续,到新岗位报到上班。(8)由人事科通知医院相关职能科室调整人员调动后的各种手续,并进行人力资源信息更新维护。(六)调配纪律1、坚持条件和办法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理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同时还要执行国家和市有关的人员回避制度。2、对弄虚作假、行贿受贿、以权谋私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3、对不按本暂行规定执行的,应予以纠正,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按有关的人事管理规定和奖惩制度执行,183、视情节轻重对相关科室(部门)或个人进行批评教育乃至扣发奖金、待聘、解聘等。三十、专业技术资格及职务评聘管理规定根据广东省职改领导小组颁发的有关文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分开进行,实行评聘分开,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对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作如下规定。(一)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条件按粤人职199923号文及最新相关省市职改办文件执行。2、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延迟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1)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2)受行政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二、三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3)有弄虚作假行为,伪184、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证据确凿者,延迟3年申报;(4)有敲诈、勒索病人及亲属财物行为已受到查处或已定性为一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延迟4年以上申报;(5)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者,延迟2年申报;情节严重的,延迟4年以上申报;(6)违反医德医风行为规范,收取药品、设备等回扣,经核查属实者延迟1年申报,情节严重者延迟2年以上申报;(7)一年内,临床医生出现丙级病历1例,延迟转正或申报高一级职称;医技人员出现错报、漏报,造成严重后果者,延迟申报;护理人员出现严重差错,延迟申报;(8)违反劳动纪律,一年内旷工3天者,延迟1年申报;上班从事非本职工作或脱岗,延迟1年申报;或病假6个月、185、事假3个月以上者,延迟1年申报;(9)经医院批准脱产学习、待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脱产学习和待聘期间,不能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二)调动人员职称审核换证:根据人事主管部门的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报上级审核换证。(三)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1、指导思想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医院发展的客观要求,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打破干部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引入竞争机制,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起有责任、有权利、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的运行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医院发展。2、领导与管理(1)成立聘任工作委员会,负责聘任的组织、协调、决策和监督工作,成员由院务委员会成员组成。(2)成立聘任工186、作考评小组,负责组织对评聘对象德、能、勤、绩的考核及技术水平评价,考评小组成员由专家委员会成员及人事干部组成。(3)聘期一般为一年。3、聘任原则(1)坚持以编(制)定岗和按需定岗相结合,以岗定聘,无岗待聘的原则。(2)坚持技术职称评聘分开原则,聘任重实际水平和能力。(3)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竞争上岗、减人增效原则。(4)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和层级负责、权责明确原则,个人申报与考评相结合,。(5)坚持有利引导、激励职工比医德、比技术、比学习、比贡献的原则。(6)对特殊职位进行竞聘后聘任。4、聘任程序:(1)申请: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含述职报告)。(2)考评:由聘任工作考评小187、组和科室领导对医护人员进行工作情况考评,提出考评意见。(3)提名:科主任、护士长提出聘任意见,报院聘任工作委员会审核同意。(4)聘任:由科主任、护士长聘任。5、聘任办法医院对科室、科室对个人两级聘用,根据编制及工作需要确定各类岗位职数,按各类职务职数实施职务聘任。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可竞争上岗。(1)聘用方法有平聘、高职低聘、低职高聘三种,按实际聘任岗位兑现工资及其它劳务报酬。高职低聘条件(具备其中之一者):、岗位职数已满;、工作责任心不强,完成本职工作能力差,技术水平比同级人员低;、年度考核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低职高聘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技术水平、工作能力、论文均达到高一级职称的相应188、水平,虽然资历较短,但可由科室推荐经聘任委员会审核。、有较强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年度考核优秀。、有岗位职数。(2)获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从聘任时间的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具体由人事局工资科批准下文为准)。(3)专业技术人员在聘期内,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规定的任务,参加工作人员年度考核。(4)因岗位职数限制,获得任职资格而不能在原科室被聘任的,只要专业基本对口,能胜任工作,本人愿意,可聘任到需要的科室任职。(5)获得专业技术资格而未被聘任的人员,可向院外流动,本人联系到接收单位,医院协助办理有关商调手续。(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予聘任:严重违反国家法189、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者;拒不服从工作分配、经教育无效者;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违反劳动纪律,全年旷工3天或经常迟到早退,以及上班时间从事非本职工作或脱岗3屡教不改者;全年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事假超过3个月或病事假超过5个月者;跨年度病事假在聘任期内的也视情况按年度计;或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者;违反医院医德医风行为规范,索要病人红包或药品、设备等回扣者;一年内出现丙级病历1份的直接责任人;出现错报、漏报2例,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医技人员;以及出现严重差错的护理人员;业务工作能力不能胜任现职工作者;工作不负责任、给国家财产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造成医疗事故者;脱190、产攻读学位、长期病休、自费留学等不在岗人员不予聘任。(7)待聘:未能受聘者均为待聘,待聘人员管理按职工待聘的暂行管理规定执行。三十一、专业技术职务竞聘管理规定(一)组织领导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并指导竞聘工作,人事科负责处理竞聘工作的具体事务。(二)考核内容1、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主要考核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法轮功等政治思想表现,以及遵纪守法、医德医风、职业道德和劳动纪律等。2、工作态度和事业心:主要考核是否努力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刻苦钻研业务;是否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任务;工作是否主动、勤恳、认真、踏实、尽职尽责,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等。3、专业技术工作实绩:包括同191、行评议、专业技能考核。4、教学工作实绩:包括继续教育考核、教学考核及教学工作,担任研究生导师、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导师及进修生、实习生指导老师。5、科研工作实绩:包括科学基金、成果、论文、著作的考核。6、外语水平:包括全国统一外语考试、全院性外语水平测试。(三)竞聘细则1、已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在编在岗尚未聘任的人员均可以参加竞聘。2、个人资历计分方法:取得现资格以来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是从晋升现资格职称计算。从事本专业的专业学历毕业(以毕业证为准)后至取得现资格职称时间计算。3、学术水平论文均以第一作者为限。4、竞聘人员提交的有关证件: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论文、科研立项或192、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均须交原件、复印件各一份。5、各种荣誉称号、奖励、学会任职、科研成果、带教等均以获奖证书、聘书和相关文件为准,荣誉称号的评分标准就高不就低。6、评分标准中的一票否决是指表格中规定时间内无资格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竞聘。7、专业技术职务评分表中各项目最后得分封顶,超过计入超标分供参考。8、副高职位竞聘严格按评分标准进行,相关科室及职能部门要认真审核竞聘人的条件和递交的资料。9、医院领导、有关职能科室、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定,按得分高低顺序决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全院公示。三十二、职工待聘暂行规定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卫生部颁发的全国医院工作制度、医院工作人员制度以及市基本医疗管理制度,调动193、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加强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切实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规定。(一)待聘对象1、职工严重违反市基本医疗管理制度、人民医院院规。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决定的工作安排者。3、工作作风、医德医风、技术水平和劳动纪律等方面未能达到医院的要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4、年度考核基本称职或不称职者。5、无法安排工作的富余人员。(二)审批程序1、科室(部门)主任解聘员工必须经科领导研究并讨论,详细填写待聘人员审批表。2、由人事科提出意见提请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3、待聘人员有权对科室的解聘决定提出异议,并向医院聘任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诉。4、对待聘人员提出的申诉,医院聘任工作委员会194、应予以高度重视,由人事科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调查小组进行调查。5、调查小组将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及时通知申诉者本人。6、员工接到待聘通知后,在原科室(部门)办理交接手续,到人事科报到。(三)待聘人员的待遇1、待聘人员享受待聘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职务工资+活工资+特区津贴+保留津贴)的70%;不享受医院和科室的奖金和福利待遇。2、待聘人员本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级,亦不得参加各项评先活动。3、延迟一年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半年内不安排外出进修学习。(四)、待聘人员的管理1、人事科、业务主管部门对待聘人员实施下岗培训,时间为一周,培训内容为全国医院工作制度、医院工作人员制度以及市基本医疗195、管理制度等。2、待聘人员培训期间要认真学习,深刻反思,找出差距,学习结束要递交全面详尽的学习小结。3、待聘人员要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培训期间按时上下班,有事要请假。4、培训结束后,由人事科安排临时性工作,待聘人员必须服从安排。5、不按时上下班做好临时性工作的作为旷工处理,6、待聘人员提出联系聘用科室(部门)的,须向临时岗位的科室负责人请假。7、自找院外工作单位,并要求调出本院的,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办理调动手续。8、对服从工作安排和表现好的待聘人员,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同意后,由人事科和业务主管部门向用人科室(部门)推荐。9、科室(部门)同意接收后,人事科发出上岗通知,并恢复原有工资和福利待遇196、。10、待聘期限为三个月。若仍无科室(部门)同意安排工作的,停止待聘期待遇。可按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标准给予六个月期限的每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11、待聘期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期限内,医院鼓励待聘人员向院外调动,人事科给予办理手续。12、直至最低生活保障期满后,院内无法安排,也没有调出院外的,按自动离职或辞退处理。三十三、重点学科人才管理规定(一)医院要立足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医学发展的需求,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选择并确定重学科发展方向,进行技术力量重组,优化资源配置。人事科根据重点学科发展需要,制定年度重点学科引进学科带头人和紧缺人才的计划,并报医院批准。(二)重点学科带头人197、在本学科领域内处于省内先进地位,在国内、省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和知名度,在专科发展中能起领头作用。(三)重点学科带头人要求造诣深、学风正、医德好,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四)重点学科带头人科研基础条件良好,有较高科研能力,曾承担过市级以上科研项目,并取得过市级以上的科研成果。(五)重点学科的学科带头人负责本学科建设的具体实施工作,提出重点学科建设规划,组织本科人员实施重点学科发展规划,开展科技攻关、学术研究、业务创新等工作。(六)要加大对重点学科人才的宣传力度,提高重点专科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七)重点学科要形成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职称结构及学历结构比例合理、业务水平及学术水平较高的学科梯队。 198、(八)要加强和完善重点学科的人才档案建设和管理,档案资料要齐全、规范,填写及时。(九)不断规范完善重点学科及学科带头人的考评管理办法及评估标准。每年按考评管理办法及评估标准,对重点学科及学科带头人进行考评。(十)有计划地采用院内培训、外出进修、委托培养研究生、出国考察等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培养重点学科人才。(十一)本规定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三十四、临时聘用人员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医院聘用临时人员的管理和人力资源宏观调控,使聘用管理工作逐渐走向规范化,制定本规定。(一)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的条件和要求1、聘用人员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计划生育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执业注册证等原始材料;退休人员应提199、供退休证;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原单位有关证明。2、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和毕业证原件。3、聘用人员必须有常住户口且有稳定工作和收入的居民担保,并签定担保书。4、聘用离退休卫生技术人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70岁,首聘不得超过65岁。5、业务考核能达到岗位要求。6、身体健康、经本院体检合格。(二)人员聘用程序1、由科室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增聘人员的申请,报主管部门、主管副院长签署意见后转给人事科。人事科根据医院人员编制、岗位需求等情况,拟定初步意见,以书面形式报院长办公室会讨论,院长审批。2、人事科收取并初审拟聘用人员详实的业绩材料和证书(复印件),报主管院长核查并安排到体检部检查身体。3、体检合格200、者由人事科通知相关部门或科室安排考核。4、试用完毕考核合格者,由人事科整理齐所需的材料,报院长办公会讨论,院长审批。由人事科通知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岗前培训合格后签定劳动合同,书面通知医保办办理社会保险、通知财务科开通个人工资账户,通知总务科办理交通食宿工衣等事宜。并负责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半年上报一次)。(三)聘用人员聘期管理1、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工作由人事科负责。2、医院与临聘人员签定劳动合同3、聘用临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医院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解除合同:1)受聘人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在原岗位工作。2)受聘人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201、作的。3)聘用合同签订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合同变更协议的。4、聘用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解聘:1)因在本院工作而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后经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尚能在原岗位工作;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性聘用人员在孕期、产期或者哺乳期内的;4)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宜解聘的。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人员可单方解除合同,且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1)在试用期内的;2)聘用人员考取中等以上专业学校,需脱产学习的;3)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合法定居的;6、聘用临时人员合同期满,合同自动终止。医院可根据其表现202、,以及工作需要,决定聘用人员续聘或不再聘用。合同期满时,女员工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的劳动合同自动延续到哺乳期结束。7、已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医院可以证明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职业种类、职务、工资及参加社会保险等事项。8、聘用人员在聘期内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权利;专业技术人员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参加教育培训;医院承担聘用临时人员的职称晋升考试、评审等方面的申报工作。(四)临时聘用人员待遇1、临时聘用人员工资标准依据聘用专业技术职务高低,聘用的岗位确定工资标准。奖金、福利按照医院确定的分配办法统一执行。2、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3、聘用人员的工时,公203、休假日,女员工保护,因工负伤、致残或死亡,非因工负伤和患病等福利待遇,均按劳动法、市劳务用工条例有关规定执行。三十五、退休专业技术人员返聘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对我院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更好地发挥其特长和作用,保证我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就本院退休专业技术人员返聘作出如下规定:(一)聘用原则以工作岗位需要为原则,尽量发挥老专家的特长和作用为主导,更好地提高医院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前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二)聘用条件1、副高职称以上身体健康,专业对口,素质较高,65岁以下;2、岗位紧缺的急需人员或有特殊专长的中级职称人员;3、科主任同意聘用,工作需要且经人事科核定有空缺岗位。(三)工资待遇204、1、退休工资:按有关文件领取退休工资;2、返聘工资: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3、奖金按正式职工同等待遇。(四)聘用程序与管理1、需返聘的专业技术人员提出书面申请,所在科室的主任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院长同意,报人事科审核岗位人员情况,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方可聘用,并填写临时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表。2、经医院研究决定返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与医院签定聘用协议,原则上一年一聘;如要续聘的,需重新办理手续。3、返聘人员由所在科室报考勤。4、返聘人员到外单位会诊、手术或查房等,要按规定办理手续,不得自行联系外出会诊。5、因身体等原因不能坚持全日工作,由本人提出申请,科室同意,安排专家门诊,按工作量计酬。6、205、退休人员返聘后,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1、 个人辞聘者,应提前一个月向科室提出书面申请并交人事科审批。对违犯医院有关规定的返聘人员,医院有权随时解聘。三十六、院内调动管理规定及程序(一)若为组织需要调动的人员,个人要服从医院的安排,服从院领导的分配或调动。(二)若是个人要求调动的,则须按以下程序办理:1、本人书面申请,经所在科室(部门)、主管部门及分管副院长同意后报交人事科。2、人事科负责联系征求拟调入科室(部门)意见,报该科室主管部门及分管副院长签署意见。3、接着,人事科负责整理齐有关材料并提出初步意见,报院长办公会讨论,院长审批。4、若审批不同意者不予调动;审批同意者,则由人事科负责开具院内206、调动通知单。5、本人持调动通知单先到调出科室(部门)办理工作及物品移交手续后,再到调入科室(部门)报到。报到后,申请人应将院内调动报告回执送回人事科,由人事科通知医院相关职能科室。三十七、离退休人员管理规定为了加强我院离退休人员管理,严格按照干部退休制度,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遵循“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原则,特规定如下。(一)退休条件(具体以人事改革文件为准)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干部年满五十五周岁,工人年满五十周岁,工作年限满10年的(或集中按上级改革精神安排特殊情况退休);2、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作年限满10年,经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207、的;3、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鉴定,基本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4、退休年龄以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二)办理退休手续程序1、符合退休条件的人员,由人事部门提前一个月通知所在科室及本人,做好交接班工作和安排休假事宜。由人事科找本人谈话并填发退休申请表,院长签名同意后,由人事科报卫生主管部门审批。2、上级批准职工退休后,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务和担任科行政领导职务的人员,由院长和人事科领导共同找本人谈话;其他人员由人事科领导找本人谈话;院级领导干部由卫生主管部门领导找本人谈话。(三)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1、退休金:退休金包括基本退休费、退休补助费。2、领取离退208、休费时间,从批准离退休时间之下月开始执行。3、由特殊贡献或立功者,按文件规定,报上级批准增加退休费。4、出境定居退休人员,只发给退休费,不再加发退休补助费。5、退休人员原政治待遇不变。(四)离退休人员管理医院老干部管理工作,由人事科负责。分管老干工作的人事干部要在政治上、生活上关心离退休人员,及时解决他们的各种实际困难,使他们愉快地度过晚年。(五)离、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所需活动经费,按有关条例办理。年初由人事科根据离、退休职工人数做出年度经费计划,报医院财务科。经费由人事科掌握使用,凭经费开支单据向财务科报销。三十八、职工年度考核管理规定为了对全院在编职工和聘用员工的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实事209、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在院年度考核领导小组的部署下,年终进行年度考核工作。(一) 考核内容1、考核机构 :(1)科室年度考核小组:各科室成立由科主任、护士长、医护代表组成的3-5人的年度工作考核小组,科主任担任考核组长,负责本科室人员的考核工作,向院考核委员会提出考核等级意见,并承担和被考核人谈话的工作。(2)医院考核委员会:由医院院务委员会成员组成,负责对全院职工的考核结果进行审定,人事科负责年度考核的具体工作,包括汇总、上报、归档、接收申诉等。2、考核内容: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履行职位职责,目标责任制的工作实绩。德:指政治、思想品德的表现;能: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勤:指工作态度210、和敬业的表现;绩:指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1、 考核档次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2、 考核人要结合实际工作,认真总结个人述职部分。(二)考核等次比例的掌握按参加考评人员的比例计算,考核优秀者要求全院控制在总人数的15%以内,在编与临聘人员分别计算。(三)考核办法1、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2、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四)考核程序由本人按岗位职责和个人各方面的表现行为做好年终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科室进行评议考核等级。(五)考核结果的使用1、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对工作人员奖惩、评先、辞退、调整职务、职称晋升和调整工资级别、发放年终奖等的依据。211、2、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暂行办法,年度考核与工资、岗位责任制奖金挂钩。3、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个人档案。(六)其他1、年内调入或分配到本院人员,工作时间不足半年,参加考核但不定等次。2、因公离开现职岗位,原则上参加本院的年度考核和评审等次,但由现工作单位作出评价。3、全年病假超过六个月,事假超过三个月,旷工累计超过5天的,年终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4、严重违纪、立案审查未作结论、解聘的人员按有关文件执行。(七)临聘人员的年度考核安排在正式职工考核结束后一周内完成。三十九、请假管理规定(一)请假审批程序1、普通工作人员:请假三天以内由科室领导批准,报人事科备案;三天以上由科室领导提出212、意见,业务主管部门同意,报人事科审批,人事科审批后录入个人请假记录信息。2、职能科室工作人员三天以内由科室领导审批,四至七天由科室领导提出意见,报人事科批准;八天以上由分管副院长提出意见报院长审批。3、临床科室领导,请假三天以内必须先经医务科批准由分管副院长审批,四天以上由分管副院长提出意见报院长审批。科主任如离开本市要报院长批准。4、职能科室领导,由分管副院长审批,四天以上由分管副院长提出意见报院长审批。科主任如离开本市要报院长批准。5、请假人需填好假单,一式三份,按规定程序报批后,一份本科室存查,一份业务主管部门存查,一份人事科存查。各科室每月应将考勤情况报送人事科(每月5日前交上月考勤情213、况)。(二)几种假期的有关规定1、年休假正式职工参加工作满一年不满五年,每年可休假五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每年可休假七天;参加工作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每年可休假十天;参加工作满二十年以上者,每年可休假十四天。新调入人员在本院工作满一年方可休年休假。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不作为假期天数。有下述情况者不安排年休假:(1)凡在一年内请假累积超过四十五天者或事假累积超过三十天者,当年不再享受休假待遇。(2)职工当年已按规定享受探亲假期的,不再安排年休假。如果年休假天数少于探亲假天数,可给予补足。2、探亲假凡在院工作满一年的正式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未婚正式职工214、在本院工作满一年,已婚正式职工在本院工作满四年,与父、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给予假期,可以两年给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4)归侨、侨眷及台胞出境探亲已婚者探配偶,四年一次的,假期为六个月;不足四年的,按每年给假一个月计算;已婚者探父母,四年一次的给假四十天,不予累计;未婚者探父母,四年一次的215、给假四个月,三年一次的给假七十天,二年或一年一次给假四十五天或二十天。探亲假期基本工资全额发给,另按天扣除奖励工资和出勤补助、卫生津贴。探亲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内,境内探亲的给予路途假(本省路程给二天,东北三省、甘肃、宁夏、青海、四川、云南、贵州路程为六天,新疆、西藏、内蒙古路程为十天,其他省份四天)。3、婚假法定婚假五天,晚婚者(男二十五岁、女二十三周岁)另增加十天。法定假日不作为计算假期天数。4、计划生育假(1)产假女职工法定产假为九十天(可以产前休假十五天);晚育者(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增加十五天;已办理“独子女证”者另增加三十五天假期;生育时遇难产的(如剖腹产、度会阴破裂者216、)可再增加产假三十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男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条例的给予看护假十天,并应在三个月之内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超过时间不办理的,所休假作事假处理。(2)安置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准予休假三天。(3)输精管结扎的,自手术之日起准予休假七天;输卵管结扎的,自手术之日起准予休假二十一天。(4)怀孕不满三个月人工流产的,自手术之日起准予休假十五日;怀孕三个月以上人工流产的,自手术之日起准予休假四十二天。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5、丧假直系亲属死亡,予丧假五天,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经单位领导批准,也可予五天丧假。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不作为计算假期天217、数。6、病假病假期间,按下列规定计发工资及奖金:(1)当年病假累计一个月以内(按三十天计)者,病假每天扣发当月奖励工资20%,当月病假超过5天者,扣当月奖励工资。(2)当年累计病假超过一个月者,除扣奖金外,另扣出勤补助和 卫生津贴;(3)当年累积病假超过二个月者,扣除全年奖励工资,出勤补助和卫生津贴外,按如下标准计发基本工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基本工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以上的基本工资金额发给。(4)当年累计病假超过六个月,扣除全年奖励工资,出勤补助和卫生津贴外,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十年以上(218、包括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工作年限二十年以上(包括二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省级以上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省级以上单位授予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病假期间基本工资全额发给。另扣出勤补助和卫生津贴。、因公负伤治疗期间及身患绝症者,基本工资全额发给。另扣出勤补助和卫生津贴。(5)一年中累计病假超过十天扣发一个月年终奖,每超过五天,增扣一个月年终奖。7、事假工作人员请事假,每天扣发奖励工资40%,当月事假超过2天者,扣当月奖励工资及出勤补助和卫生津贴。(1)全年累计超过一个月(含公休假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下同)除扣全年奖励工资和出勤补助、卫生津贴外。其超过天数按本人基本工资的219、80%计发。(2)全年累计超过两个月的,除按上述标准外,其超过天数按本人基本工资的60%计发。(3)全年累计超过三个月的,除上述标准外,超过天数基本工资停发。(4)当月病、事假合计超过5天者,扣当月奖励工资,全年累计病、事假合计超过60天者,扣除全年奖励工资。(5)当年事假超过五天扣发一个月年终奖;每增超二天增扣一个月年终奖;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扣除全年年终奖。(三)其它1、各类休假均应按规定办理呈批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1)每旷工一天扣月基本工资及出勤补助、卫生津贴的50%,并扣当月奖励工资(旷工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2)旷工二天以上(含二天)的,扣除月基本工资及出勤补助、卫生津贴和全年220、奖励工资。(3)旷工一天扣年终奖的20%,旷工二天扣50%,旷工二天以上扣全年年终奖(旷工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2、 假、探亲假、婚假原则上应一次休完,若因工作需要,可由所在科室具体安排分两次休完。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各科室一般在当月安排休息,若有特殊情况,才可以积假(报人事科备案)。各科室每月报考勤时,应把科室人员休假、积假情况报人事科,积假要求在下一年的三月前休完,不得延续积假。第三节 财务管理四十、财务科工作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维护国家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财务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二)建立健全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合理安排财务人员,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协作。(三221、)根据事业计划,正确编制年度财务计划(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季报和年报(决算)。(四)组织合理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不符合财务开支标准和开支计划的要拒付。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五)当好领导参谋,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汇报业务收支、财产管理等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和管理工作。(六)医院对外所有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经财务会计审核制单,出纳付款结算。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主管部门和院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账报销222、手续。(七)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务,防止拖欠,避免呆账。(八)财务科应与有关科室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国家资财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九)银行账号和支票不得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任何人。签发空白支票时须严格登记,不得签发空头支票,领用支票要办理手续,支票领出不得转让他人,并在5天内交回注销。支票填错,不得涂改,应加盖作废章以示作废,丢失支票要立即向银行挂失。(十)每月核对银行存款,填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发现差错及时查询,做到账账相符。(十一)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或以“白条”顶现金库存。严禁挪用公款,或以长补短。出现差错应如实反映,经领导研究处理。(223、十二)当日收入的现金当日送交银行,编制日报表。收款收据存根及时复核,并签章。发现差错后能更正的立即更正,需要赔偿的应及时向领导汇报,酌情给予赔偿处理。(十三)做好原始凭证、账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核算资料的归档、整理、装订工作。财务科保管一年,一年后交医院档案部门保管。四十一、财务会计监督制度为有效地执行会计制度,保证医院资金、财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正确性、可靠性,搞好医院财务管理,根据会计的职能制定本制度。(一)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原则与要求:1 互相制约。处理一项经济业务的全过程,必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分工负责。2 会计独立。资金实物形态的保管、处理必须与反映资金变化224、的记录完全独立开来,会计部门不能与实物管理部门合并。3 记录完备。所有重要经济业务有详细记录并反映在会计报表中。4 稽核对证。会计部门与管理部门采用稽核方法,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并控制实物和货币支出不超过预算定额。5 内部审计。建立独立于会计部门之外的审计部门,或由上级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对会计部门实施再监督。6 明确责任。建立岗位责任制,做到职责明确,分清责任。(二)会计监督制度的主要内容:1 货币资金的监督制度:(1)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银行、现金管理制度,每天的现金收款应全部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现金付款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现金使用的规定。(2)货币资金业务应有专职的出纳员处理,出225、纳员的工作要与登记分类的会计人员互相独立。出纳员登记现金账和银行日记账,会计人员编制记账凭证和进行记账。(3)货币资金支出必须有财务核准的凭证,例如:购货发票、费用单据、借款收据等,不允许只凭口头承诺和便条顶替。付款传票(凭单)是审查货币支出记录的一个间接证件。(4)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定额,除零星小额支出外,支出业务都应使用银行转账支票或银行汇款结算。签发支票必须填写时间、收款单位、付款金额。对不能确定金额的付款支票,应由借款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预借,在支票上写明支付限额,在预支支票簿上签收,到取得正式原始凭证后再注销记录。(5)银行存款应根据银行存款对账单与银行存款日记账核对一致并编制银行226、存款调节表,用以证明账存与实存相符。银行账户不得外借。(6)库存现金应日清月结,与出纳报告单的库存数相符;会计应随时抽查现金的库存。(7)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管理、会计账簿登记以及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8)划价、收费(记账)、报表金额必须与交款(记账)金额一致,出纳员根据交款单、报表金额收款存入银行,然后汇集原始收据、凭证等资料,交由会计核对,做出会计凭证。(9)业务收入欠费收回、预付款和借出款收回及结算,必须按款项来源开具收据入账。(10)各种有价票据由财务科负责设计、复印监制和管理工作。使用后的票据应及时如数缴销。2、务收支核算的监督制度:(1)医院的资金都要按医227、院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管理。一切业务收入都要纳入财务管理。(2)医院的费用支出必须按计划、预算执行,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与开支标准,并符合专控商品的规定。(3)各项业务收入、支出应在制度规定的科目内核算,不得在往来款项账户中核算。(4)医院的专项资金要根据先提后用、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用途、范围以及标准办理支出。修购基金的提取比例,以及医院收支结余分配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的比例应按医院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3、工资业务的监督制度:(1)人员经费(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离退休人员费用)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劳动工资计划和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2)每年职工的工资额的计算及各228、种补贴、津贴都必须经过认真复核。(3)保证将工资、补贴、津贴如数安全付给应领工资人员。(4)工资发放后应有本人签收的完备凭证手续,通过银行代发的工资,必须有银行支付清单。4 、采购业务的监督制度:(1)按照批准的采购计划,采购并审核应购物品的规格、数量、金额和用途等内容。(2)采购业务应由管理职能部门专职采购员经办。(3)货物收到后,应填列入库单,仓库管理人员签收,发票上必须有采购人、收货人签章。(4)会计部门在正式记录采购业务之前,要对所有取得的业务原始凭证进行检查,再编制记账凭证。(5)药品的进货要有正当渠道,新药的采购须预先经医院药事委员会批准。5、盘存业务的监督制度:(1)仓库必须专人229、负责,实物管理与记账应分开。(2)物品的进出库都要有正式手续记录和负责人签章。(3)购入货物后不得由申购部门收纳保管,而必须由仓库保管人员收货。收货人员按照收到货物和送货单据与交货单核对数量、质量,检查无误后,在收货单上签章。登记仓库的明细账后转交会计部门。物品的发出应有手续完备的领料单。(4)仓库的核算采用永续盘存制度,定期(月或季)盘点一次,做到账物、账账相符,如盘存出现盈亏,应及时查明原因,及时处理,手续要完备。(5)财产物资的调入(赠送)、无偿调出、报废要有账务记载和手续。万元以上的报区卫生局审批。(6)各类物资的储备应与业务需要相适应。药库药品储备额为l-2个月,药房药品、材料为一至230、一个半月。(7)自制药品按照批发价入库。药品综合加成率应在规定范围内。(8)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实行三级管理制度(院、科、班组),并严格按照规定分类。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三)会计监督小组的组成:由财务科科长、主管会计、出纳员、收费组长组成。四十二、医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为加强医院内部的审计工作,根据审计部门“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一)医院实行内部审计制度,以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维护财经纪律,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二)审计工作由医院经济管理小组负责,在院长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本院经济部门业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231、使内部审计职权,对院长负责并报告工作。(三)医院内部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并协助上级审计机关对医院审计。(四)医院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范围内的下列专项进行内部审计监督:1、医院财务计划或者预算的执行和决算。2、与医院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3、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4、医院财产、物资的管理情况。5、专项资金的提取、使用。6、国家财经政策、计划、规章制度、法令的执行情况。7、医院院长交办或审计机关委托的其他审计事项。(五)医院内部审计机构对本院与外单位合作项目的投入资金、财产的使用及其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六)医院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医院的规定,对有关经济活232、动实行审签制度。(七)根据医院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被审计部门应按时向审计机构报送有关的计划、预决算、报表和文件资料等。(八)医院内部审计的主要职权是:1、检查凭证、账表、决算、资金和财产,查阅有关文件资料。2、参加有关的会议。3、对审计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4、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纪,严重损失浪费行为,做出临时的制止决定。5、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经院长批准,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6、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以及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纪行为的意见。7、对严重违反财经法纪和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人员,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8233、对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向上级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机关反映。(九)院长可以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院内审计机构经济处理、处罚的权限。(十)医院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程序是:1、根据上级部署和医院的具体情况拟订审计项目计划,报经院长批准后实施。2、实施审计时,应当事前通知被审计部门。3、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可随时向有关部门和人员提出改进意见。审计终结,提出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部门的意见后,报送院长,经批准的审计结论和决定,被审计部门必须执行。4、被审计部门对审计结论和决定如有异议,可以向院长提出申诉。(十一)医院内部审计机构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必须建立审计档案,按照规定管理。(十二)医院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234、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有较丰富的财务工作经验和审计工作经验,有较高的会计理论水平,熟悉有关政策、法令和制度。(十三)医院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任免,并应事前征求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按照国家规定,评定医院内部审计机构人员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聘任内部审计人员。(十四)医院内部审计机构要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职守。(十五)医院内部审计机构人员行使职权,受国家法律保护,医院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打击报复。(十六)对违反本规定的部门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者提请有关部门处理。四十三、235、财产、物资管理制度(一)医院的各种财产、物资(除药品外)由总务科、设备科和信息科分别负责实施管理。(二)总务科、设备科和信息科负责管理的财产、物资必须建立健全账目,万元以上贵重设备应建立档案,规定专人采购、验收、入库、领发和保管,并实行定期清点实物,做到账物相符,保证安全,防止积压、损坏、变质、霉烂、被盗等。(三)财产、物资一律实行计划采购、供应,各科室所需物资,由总务科、设备科和信息科按月、季、年编制采购计划,并经院领导审批后列入财务计划购买,按计划供应,科室在请领物资时要办理请领手续,无计划的一律不予采购发放。属于回收的物资要坚持交旧领新制度。(四)医院的被服、工作服、劳保用品等统一由总务236、科计划购置、加工、制作、发放、管理、统一编号、标记。发放到科室或个人的物资、用品,使用单位和个人必须精心爱护,妥善保管,属人为造成的损坏要按价赔偿。(五)一切财产、物资(含医疗仪器设备)等的报损,要填写财产、物资报损单,经院领导批准上交库房,库房对报损财产、物资要进行妥善处理。(六)医院的一切财产、物资,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重要财产和大批物资的报损、报废、变价、转让或无偿调拨等,一律由总务科、设备科或信息科提出计划,报院领导讨论决定,万元以上需报区卫生局审批,任何人不得自作主张,自行处理。四十四、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医院固定资产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责任制。(二)固定资产实行237、三级管理,财务科设置固定资产总账,总务、设备科的财产物资会计分门别类地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使用科室兼职人员建卡(台账)。各科密切配合,定期清点实物,核对账目,要求账物相符,防止物资积压、损坏、变质、被盗等情况的发生,积极指导协助有关人员管好、用好固定资产。三、固定资产的范围,主要指建筑物和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项价值在规定起点以上的设备装具、医疗器械仪器设备。具体标准:通用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业务技术专用设备价在800元以上,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单价在20元以上,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设备也属固定资产范围,应按固定资产管理。四、固定资产的分类归口管理1、屋房、建筑物及其各种附属设238、施,各种车辆、机电设备、锅炉、水暖、电器、家具、被服及有关设备等,归总务科管理。2、医疗设备、医疗器械、电子仪器、及有关医疗、教学、科研、专用设备等,归设备科管理。3、计算机设备,归信息科管理。4、图书杂志及重要文献资料,归信息科(图书馆)管理。(五)管理科室对各种固定资产要切实加强管理,记好明细账,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出入库、调拨、变价、报损、报废等手续。对调入、捐赠或加工自制设备,亦应及时办理编号建账、入库、分配等有关手续,并根据凭证或合理作价,记入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分类账内。(六)各科增设家具、设备、仪器时,均需事先按规定(或计划)作出计划,经过审批手续方可购置与供应。(七)凡属固定资产239、管理的物资,须无偿调拨或折旧作价处理和报废时,均须报经院长审批,万元以上报上级部门批准,并以此据作财务处理。(八)各科领用的各种固定资产,不准随意变动,如确因工作需要,在科室之间进行调配时,须经有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对各科室某些不再使用或有多余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予调出,以防止物资财产积压和浪费。(九)管理部门每年对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核对一次,发现余缺应及时作出记录,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按报批手续报院长批准后进行账面调整。需追究责任者,按有关制度规定处理。(十)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档案,房屋及建筑物的地质资料、设计、施工及竣工图纸,电器、水暖安装路线等有关材料,应归档保存。大型、贵重精密240、仪器等参照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执行。(十一)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纳入科室工作的重要范畴,作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因玩忽职守或违反规定造成财产损失者,当事人或科室必须立即写出书面报告,述明原因,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加以处理,对隐情不报者应严加处罚。四十五、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一)医院低值易耗品实行定额管理、定期核销、科室核算的原则。(二)凡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材料范围的用具设备(医用设备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下,通用设备单价在50元以下,使用年限不够一年的,均属低值易耗品范围,但单价在20元以上的大批固定资产例外),例如低值仪器、仪表、工具、玻璃器皿、一般用具、脸盆、暖瓶,独立使用的元件、241、配件等,均属低值易耗品。(三)总务科、设备科,根据医院各科室低值易耗品实际消耗的统计分析资料,并结合当年医院经费的可能和库存情况,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作出采购计划,报院领导审批后购买。(四)低值易耗品入库前,必须及时认真组织验收办理入库手续。验收时必须注意质量的检查;验收中发现问题应立即根据有关规定向供货或运输单位提出,及时办理退换或赔补手续。(五)库房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应科学化,做到存放有序、零整分开、账物对号、固定存放,便于收发和检查,严防损坏、变质、丢失。(六)严格领退手续,在用低值易耗品,应设立登记簿,登记其分布、使用及消耗情况,定人保管。使用损耗后,及时办理手续,以旧换新。(七)建242、立清查盘点制度,坚持日清、月结、季盘点。盘点内容一般包括收发有无错误、账物是否相符、物品有无变质及损坏情况。(八)清查盘点多年不用的积压、呆滞低值易耗品,对其应按有关规定,积极进行修旧利废、改制利用、变价出售和调剂处理。使用部门对于领取后多年不用的低值易耗品,应当办理退料手续。(九)建立对账制度,仓库与财务保持金额账目相符。仓库保管应做到账、卡、物相符。(十)对管理不善造成国家财产浪费、损失、私人挪作它用的部门或个人,按有关规定处罚。四十六、财务回避制度(一)回避制度是我国人事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保证单位领导和财务会计人员能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重要措施,为了加强财务工作的监管力度,243、必须执行回避制度。(二)医院领导与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姻亲关系的应该回避。(三)医院领导因公办事的费用,应由有关人员签字证明后,副职由正职签字报销,正职由副职签字报销。(四)财务人员经办的经济业务,不得由本人办理结算手续,应由财务科长签字证明,院长签字报销。(五)财务人员不得为他人代办经济业务的结算,如签字代领工资、奖金、补贴及其他费用报销等。(六)单位负责人应保证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财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业务。四十七、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一)医院会计档案是医院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医院会计档案工作接受财政机关、主管部门和同244、级档案业务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监督与检查。(二)医院会计档案由财务科按照归档的要求按月、按年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暂由财务科保管一年,期满后,由财务科编造清册移交医院档案部门保管。(三)会计电算化有关电子数据、会计软件资料等作为会计档案进行管理。(四)财务科对会计档案进行科学管理,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要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露。(五)医院会计档案一律不得随意借出、复印,如有特殊需要,须经院领导批准,但不得拆散原卷册,并应限期归还。(六)医院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分为永久、定期二类。定期保管的期限为五年、十五年245、二十五年三种,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年算起。有:会计凭证(含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薄、单位预算会计月、季度报表、会计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以及统一收款收据留底、专用收款收据留底等。永久保存的会计档案有:涉及外事的会计凭证、各种经费预算决算报表,工资发放名册等。(七)医院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医院档案室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科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院领导、上级部门批准后销毁。(八)医院销毁会计档案时,由医院档案室、财务科共同派人员监销,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以前,应当认真进行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销毁情况向院领导246、汇报。附:医院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顺序号档案名称保管期限(一)会计凭证类1各种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十五年2涉及外事的会计凭证永久(二)会计账簿类3总账十五年4明细分类账十五年5日记账十五年6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二十五年7外汇及涉及外事的账薄永久(三)会计报表8各种经费预算、决算报表永久9会计月、季报表五年10工资发放名册永久11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十五年12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二十五年13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二十五年14其他(包括各种核算资料、领款名册等)十五年四十八、会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一)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办理调动手续或离职手续。(二)247、会计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移交清楚。接替人员应认真接管移交的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未了事项。移交后,如发现原经管的会计业务有违反财会制度和财经纪律等问题,仍由原移交人负责。(三)会计人员办理移交前,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l、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填制完毕。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填制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材料。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凭证、账表、公章、现金、支票簿、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内容。(四)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会计248、主管人员监交;财务科长、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人会同上级主管部门派人监交。(五)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交接双方要按照移交清册列明的内容,进行逐项交接。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账簿余额进行点交,不得短缺,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账簿余额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要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清查处理,禁止用白条抵交现金。2、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要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负责。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等。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等,必要时,要抽查个别账户的249、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3、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在会计工作移交时,移交人必须向接交人提供用户密码,并由接交人更改,同时要打印出科目余额汇总表,由接交人核对。4、移交人经管的公章和其它实物,也必须交接清楚。(六)科长、主管会计办理移交时,还要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七)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方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和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八)接250、替的会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的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九)会计工作移交后,原经办人员要对自己经办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不能因为会计工作已经移交,而推脱责任。四十九、门诊挂号室工作制度(一)门诊挂号室实行弹性上班工作制度,比门诊科室提前上班、推迟下班。上班时间集中精力,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尽量减少排长队现象,保证病人及时挂号。(二)树立良好窗口形象,对待病人热情礼貌,挂号时唱收唱付,耐心解答病人提出的问题。(三)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各科专家挂号费及诊金标准,做到不错收。(四)按照财务制度要求做好收费日报表、月报表的上报工作,并分清挂号251、费、诊金、诊疗本金额,每日收取的现金及时存入银行,做到日清月结。(五)一律不准将挂号处方发放给其他科室和个人。对挂号员的工作实行量化考核,奖金与工作量、服务质量挂钩,多劳多得,鼓励先进。(六)挂号人员如因服务态度、工作差错受到患者投诉,一经查实,按医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七)自觉接受医院各部门的监督,做好协调工作,努力塑造文明礼貌,高效快捷的窗口形象,为病人提供优质服务。五十、门诊收费处工作制度(一)门诊收费处实行弹性上班工作制度,比门诊科室提前上班,推迟下班。上班时间集中精力,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尽量减少排长队现象,方便病人交费。(二)树立良好窗口形象,对待病人热情有礼,收费时唱收唱付,耐252、心解答病人提出的问题。(三)热爱本职工作,认真钻研业务,熟练操作电脑,掌握处方拉丁文,掌握各项医疗收费标准,做到不多收、不乱收、不漏收费。(四)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做好收费日报表、月报表的上报工作,每日收取的现金、支票应当日存入银行,做到日清月结。(五)如有退款须做到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有科室主任签字方能办理,如医保病人隔日退款,要做耐心的解释工作。(六)对违反医保规定的处方,请病人到医生处修改,否则拒绝记账,对医保处方与医保卡要审核,处方姓名、性别、年龄与医疗卡相符方可记账。严禁一卡多用、借卡记账等违反医保规定的行为。(七)对收费印章和发票要妥善存放,防止丢失,若因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扣发当事人本253、月全部奖金。对医院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一切责任。(八)财务科定期或不定期对收费员进行技术培训、业务考核,考核成绩与奖金挂钩。财务科不定期对收费员库存现金及收费票据进行盘点,长款充公,短款自负。(九)对收费员的工作实行量化管理考核,奖金与工作量、服务质量挂钩,实行二次分配,多劳多得,鼓励先进。(十)收费员如因服务态度、工作差错受到患者投诉,一经查实,按医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十一)自觉接受医院各部门的监督,做好协调工作,努力塑造文明礼貌,高效快捷的窗口形象,为病人提供优质服务。五十一、住院收费处工作制度(一)严格执行各项医疗物价政策,执行市医疗收费标准,执行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做到不多收、不乱254、收、不漏收费。(二)严格执行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病人热情、耐心细致,做好服务工作。对待工作应认真负责,熟练操作电脑程序,准确、快捷办理记账、结账手续,熟练掌握各项医疗收费标准,对各种记账处方、检查单、治疗单及结账金额,做到二查三对,以防差错。(三)及时办理病人记账、出院结算等手续,不耽误病人结账出院,若无特殊原因,延误结算而导致病人逃费的,要如数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四)夜间急诊抢救而又无钱医治的门诊病人,其检查、治疗、用药等费用需医院总值班或科主任签字方可执行,待病人病情缓和后催收费用。(五)急诊收住的住院病人,无钱的,需办理欠费手续后方可住院。病人住院期间因押金不足,必须及时催收押金255、,确因病情急用须办理欠费手续后,方可继续治疗。(六)认真审核医保病人医疗保险卡,做到人卡相符,性别、年龄相符方可记账,对违反医保规定借卡代用弄虚作假的,要及时报告院有关部门处理。(七)为出院病人打印医疗收费清单,对查询医疗费用的病人,要有问必答,对病人的投诉要耐心解释。(八)抓好病人欠费、漏费管理,保证医院经济收入。对欠费、漏费要及时催收,每月打印科室病人欠费名单及金额,交科室共同催收,同时住院收费处要有专人负责催缴费,减少逃费欠费现象。(九)本院职工为亲属住院作担保,必须是在册正式职工,如发生被担保人欠费时,扣发担保职工的工资以弥补欠费。(十)住院病人原则上是出院时结账,住院时间较长的病人可256、中途结账,转科病人也可中途结账,但医保病人不能中途结账。(十一)每天打印当天收入报表上报财务科,收费员将当日现款如数缴存银行,存款数目要与报表相符,备用金要妥善保管,及时清查盘点,长款充公,短款自负。(十二)对己记账收费的医疗款项,因各种原因需退款时,必须要有科主任签字并在退款单上注明原因方可办理,手续不全不予退款。特殊情况需减免医疗费,必须要经院领导审批后才能办理。(十三)收费员如因服务态度、工作差错受到投诉,一经查实,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如因工作疏忽,记错账、少记账,能及时纠正的,扣发当事人奖金100元;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的,扣发当事人全月奖金,并通报批评,计入年度考核。(十四)自觉接受医257、院各部门的监督,搞好协调关系,努力塑造文明礼貌、高效快捷的窗口形象,为病人提供优质服务。五十二、财务科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一)财务科以日常保卫为重点,执行科长负责、责任落实到人、并与奖罚挂勾的制度。(二)全科职工要管好本岗位的钱箱、证券、印鉴、空白支票、重要凭证、账表及其他重要物品;离岗时上述物件全部入柜上锁,不准散放在办公桌上,以防丢失。(三)下班时要关好门窗,办公桌及铁门全部上锁,切断电源火种,防止发生责任事故。(四)科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库房、收据存根堆放处吸烟,严禁乱扔烟头。(五)爱护公物,严禁科内财产物资私用,如特殊情况需借用者,须办理有关手续;非科内人员严禁使用微机,严禁用258、微机玩游戏,违者重罚。(六)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的“四防”工作,安全员每天负责“四防”安全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及重大事故时,迅速向科室负责人及保卫科报告;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报警,坚守岗位,机智勇敢地犯罪行为做斗争,确保医院财产的安全与完整。五十三、财产物资报废及赔偿规定(一)报废:1、凡医疗器材因使用年久,自然老化不能修复;因技术落后、无使用价值;损坏后无修复价值时,可按程序及规定办理报废手续,予以报废。2、需报废的各种器材,必须经维修部门和有关人员进行鉴定,出具证明方可报废。3、大型设备仪器报废时,由使用科室写出设备仪器使用后效益分析及报废理由的书面报告,由设备科、总务科组织鉴定作259、出评价,经财务科、分管院长、院长签字后上报上级部门批准,方可办理报废手续。4、报废时由科室填写报废单,一式二份,随同物品一起送交设备科,总务科办理报废手续。如因责任事故造成器材报废时,还应追究当事者责任。(二)赔偿:1、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低值易耗品丢失或损坏,按原价赔偿。工作中不慎损坏的低值易耗品,按其原价的50%赔偿。2、由于责任心不强,未按要求操作,造成仪器损坏,损坏机件价值千元以上,按10%赔偿;千元以下按30%50%赔偿;万元以上者酌情研究赔偿;丢失者按原价赔偿。仪器损坏后,非维修人员擅自修理,致使损坏加重时,均按此规定处理。3、凡故意损坏低值易耗品,应按原价加倍赔偿,仪器设备的赔偿价格260、按其使用年限折旧后确定。4、各类物品发生损坏后,对隐情不报者加倍处罚。五十四、医院收入及票据管理规定(一)医院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二)医院所有收入都纳入财务科统一管理,由财务科直接实施监控。医院所有业务收入直接由财务科及下属门诊挂号室、门诊收费处、住院收费处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并及时缴存银行入财务账,做到日清月结。(三)医院各科室、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私自收取各项费用,一经发现作违规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立案处理。(四)经医院领导批准主办召开的各种学术会议需收取会务费,由主办单位直接与财务科联系,统一领取专用收据,会议结束后,由经办人将专用收据及261、会务费交财务票据专管会计核销入财务账。(五)医院行政职能科室确因工作需要收取有关费用,必须经院领导批准到财务科领用统一收据,但一次不能超过两本,盖上财务专用章,所收取的费用必须及时交财务科入账。(六)医院使用的票据包括由财政局统一制发的财政统一收据和门诊收费、住院收费专用收据以及由医院财务科监制的挂号处方、病历本等有价证券。(七)医院所有收费票据由财务科监制、购买并由财务科设置票据管理岗位,指定会计专管,建立健全票据印刷、购领、发放、使用、保管及核销制度。(八)医院门诊挂号、门诊收费、住院收费专用收据仅限门诊挂号室、门诊收费处、住院收费处领用。并由各收费处组长负责核销,建立各收费员领用票据档案262、。其他任何科室、个人不能领用。(九)财务科开出的统一收据必须加盖财务专用章,门诊收费、住院收费专用收据必须加盖收费专用章。五十五、现金管理规定(一)严格遵守国家现金管理条例,按主管部门核定限额保存现金,严格手续,加强管理。(二)每天收入的现金在当日送存银行,不得坐支。(三)严格执行现金开支范围和现金支付限额,与各往来单位的经济往来在一千元以内的用现金支付,超过一千元的用支票结算。(四)医院到外地采购物资,一律通过银行结算,不得携带大量现金。(五)出纳人员要逐日盘库,做到日清月结;严禁挪用公款,严禁用白条抵库,严禁私人借支。(六)各科室领用的周转金,每年12月25日前归还,下年初再办续借手续。(263、七)提高警惕,确保现金安全,库存现金必须逐日盘点核对后入保险柜,违者后果自负。五十六、支票管理规定(一)严格遵守银行支票管理制度,设专人保管,严格手续,加强管理。(二)医院采购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领支票,须所在科室主任签名,主管院长审批,财务科科长同意后办理借领手续。(三)采购人员领用支票不能超过3张,实行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月底应全部结清,确有特殊困难者,应向财务科负责人说明情况。(四)严格控制空白支票,对于空白支票,一律要注明日期、用途、限额,并做好登记核销。(五)办理银行结算业务的,必须依据付款凭证,注明收款单位、账号、日期、用途和与发票相符的金额。(六)签发支票时要连号签发,并及时做264、好登记领用手续,所盖印鉴由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分别保管,印鉴不齐,所开出的支票无效。开出的支票存根作为会计作账的凭证,作废的支票要连同存根保存,不得丢失,以便查证。五十七、财务科有关费用发放规定(一)职工工资于每月十一日发放(节假日提前一天)。(二)奖金或劳务费各科室每月五日前将考勤交人事科,由人事科审核人数及出勤情况,八日前将审核后的考勤本交奖金核算办。奖金核算办于二十四日前将奖金发放表下发给各科室进行二级核算,二十六日前各科室将分配后经每人签名的奖金明细表报财务科,由财务科在三十日前审核并办理发放手续。(三)夜班费、加班费于每月二十五日发放。有特殊加班的科室需造表经相关管理部门(医务科、护理265、部)审核后于十日前交财务科。(四)临时工工资每月五日前各科室将上月考勤交人事科审核,八日由人事科交财务科,十一日左右发放。(五)卫生津贴、职务津贴、电话补贴、交通补贴、特区补贴、房屋补贴、物价补贴等,每月十一日随当月工资一起发放。(六)年终奖及节日发放的各种福利费,必须有院务会通知(发放范围、金额、时间),交财务科执行。(七)除特殊情况,以上费用由开户银行直接转入职工个人存款帐户。五十八、医疗收费管理规定(一)必须按照卫生、物价部门制定的统一医疗卫生收费标准进行核价、收费或记账。(二)购入的药品,其零售价格应按规定的加成率作价;招标购进药品在招标价的基础上顺加20%;主要药品价格和检查项目收费266、标准张榜公布。(三)核价、收费人员必须用统一的收据和印章,遵守领用、缴销的规定。收据、印章专人使用,不得转借。(四)收费人员每天结算一次,并如实填写收款明细日报表,将当天现金如数存入银行。(五)病人因病情变化或其他原因需退费,应凭原收据、处方笺、检查治疗单经财务科审核后,可办理退费手续。(六)开出医药费收据后,病人因现金不足等原因提出不取药或不检查、治疗等而注销收据时,必须附有原收据、处方笺或检查单、治疗单,收据须有医师或药师签名,并到财务科办理冲账手续。(七)核价、收费人员本人或代办的处方笺、治疗单和检查单,不能自行核价、收费或记帐。(八)办理病人入院时应根据病情收押金(按院规定标准)。(九267、)认真进行收据复核、处方笺复核,如发现有差错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纠正。(十)收费人员收款时如出现短款,原则上由收费员赔付,若开出收据大小金额不符,必须核对处方或治疗单、检查单,并核对现金库存额后才确定实收金额。五十九、财务预算、执行管理规定(一)总则1、医院是差额预算管理单位。国家对医院实行“全额管理,差额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医院的各项收支,均应纳入预算管理。2、医院财务计划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归口管理”的原则。在计划管理权限上,坚持院长负责制,同时积极发挥分管院长和主管职能科室在计划管理工作中的作用。3、医院编制完整、全面的财务收支计划,各项财务支出必须严格执268、行财务计划和医院财务管理制度,按计划管理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办理用款审批手续,对无计划和超计划的支出,必须按程序办理计划的追加和调整手续。4、医院财务计划由财务科统一掌握执行。财务科建立和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会计稽核和项目管理,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控制、监督和信息反馈工作。(二)财务计划的编制1、医院编制的财务收支计划包括业务收入计划、业务支出计划、专项资金收入计划、专项资金支出计划、材料物资采购和供应计划等。计划的编制科目,按照医院会计制度规定的科目执行,设备购置、修缮以及基建维修支出,须附明细项目表。2、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要坚持收支平衡、量入为出的原则,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果。3、医院财务269、计划的编制,采取院领导、财会部门、业务部门(使用科室)相结合的办法。由业务部门或使用科室于每年年终提出下一年度的收支计划和专项购置计划,由主管职能科室初审汇总后,上报医院财务科,然后由财务科根据年度事业计划和历史资料,拟定全年的收支计划,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后报职代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由财务科统执行。4、支出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大型购置、大型修缮和基建维修工程,在纳入计划和立项科学性、实用性和技术经济效益进行论证。单位购置5万元以上设备,需报区卫生局审批。购置单价1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器材、车辆,批量购进物品(器材)总额10万元以上的,报局主管领导审批,由区政府物料采购中心负责组织招标。单项20270、万元以下的零星维护工程在区卫生局监督下由医院自行招标。医院汽车定点维修、汽车保险由区财政局统一招标、定点。(三)财务计划的执行1、医院财务收支计划,是医院组织经济活动,开展医疗业务的基本依据,各级领导和各有关部门,都应严格按计划执行,以维护计划的严肃性。2、根据归口管理原则,医院各项收支计划,归口由各主管职能科室或部门管理。(1)医疗用设备的购置和修理计划,医疗用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维修材料的采购和供应计划,由设备科执行;(2)其它设备、家俱用具、被服装具、其它低值易耗品、维修材料、其它材料的采购和供应计划,由总务科执行;(3)办公用品、交通工具的购置和修理计划,由院办公室执行;(4)基建维271、修工程由总务科基建办执行;(5)药品、化学试剂、制剂材料的采购和供应计划,由药剂科执行;(6)软件开发、电子设备、图书、期刊杂志的购置计划,由信息科执行;(7)其它业务收支,由主管职能科室执行。有关职能科室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采购员,负责办理具体工作。3、根据分级管理原则,支出计划执行时必须按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办理用款审批手续。(1)审批程序申请用款必须填写用款申请单(或借支单、领款单),经手人和批准人签字后,到财务科办理用款(或借款、领款)手续;根据申请用款的类型和用款金额大小,审批人按其职责范围分为两个级次:第一级为分管院长,第二级为院长;用款审批遵循“自下而上”的原则,先由主管职能科室负责人272、签署意见后,呈送分管院长审批,超过分管院长审批权限的,由分管院长签署意见后,呈送院长审批。(2)、审批权限计划内的固定资产购置、基建维修工程、其它专项修理工程和材料物资采购(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维修材料:其它材料),用款在万元以内,由分管院长审批,万元以上由院长审批;常用药品采购,用款在万元以内,由分管院长审批,万元以上由院长审批;奖金及各种分成,由院长审批;不属上述范围的其它零星业务支出,五百元以内由分管院长审批,五百元以上由院长审批。4、医院购进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药品、卫生材料、其它材料,应按规定办理入库手续;“控购”商品应先办理“社控”批准手续;基建维修工程和专项修理工程,应办理预273、决算手续。(四)财务计划的追加和调整1医院财务收支计划执行半年以后,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实际执行数与计划数有较大差异时,由财务科在认真分析核算,编制调整计划,经院长办公会审议后,交财务科掌握执行。2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追加和调整计划时,应即时办理计划的追加和调整手续。(1)调整计划。原计划项目或支出内容需要调整,在原计划额度内,按本规定第(三)条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办理;如超出原计划额度,应办理计划的追加手续。(2)追加计划。追加计划十万元以内由院长审批,十万元以上,按本规定第(二)条通过专题论证后,由院长办公会讨论批准。(3)院领导在批准追加和调整计划时,应征求财务部门的意见。(4)追加计划和274、调整计划,应填制追加调整项目审批表,按审批程序,由有关领导签字批准后,送财务科办理用款额度和支出立项。审批表一式二份,一份留财务科,一份送主管职能科室。(六)奖惩1对因违反本规定、超越审批权限或采用不正当手段造成医院经济损失、资金积压及不合理支出者,视情节进行处罚:(1)违反管理程序和办事程序者,给予批评教育;(2)超越审批权限,造成积压浪费和较大不合理支出者,全院通报批评,并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3)无计划和超计划采购物资设备,扣发有关人员一个月至全年奖金,并责令其办理退货手续;(4)因工作失职或越权,造成医院损失浪费,按损失额的10至50处以罚款;(5)情节严重者,予以行政纪律处分;财务人275、员违反本规定,从重处理。2对严格执行本规定,或能有效地制止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发生,为医院挽回经济损失者,根据医院有关规定进行奖励。六十、科研经费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医院科研经费的管理,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医院科研工作的发展,特作规定如下:(一)医院科研经费是指经医院及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的课题,由上级有关部门拨入,以及医院从自有经费中安排,或由其它社会团体及个人赞助形成的科研专项经费。(二)财务科根据科教科提供的相关文件,按实收金额统一核实建账。科研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经费使用范围如下:1、用于科研项目必须的医疗设备、仪器、材料、图书资料。2、用于支付科研项目的外协单位及个人的协作费、试验276、费、生产加工费及劳务费。3、用于支付科研人员为科研而支出的差旅费、市内交通补助费。4、用于支付课题的查询、评审、鉴定费。5、用于支付科研项目所必须的其它有关费用。(三)、经费使用管理:1、科研经费由课题负责人拟定经费使用计划书,经科教科确认后报财务科备案。科研经费由课题负责人、院领导掌握使用,审批程序和权限如下:(1)单项1000元以内(含1000元)的支出,由课题负责人审定,报分管院长审报,(2)单项在1000元以上的支出,由课题负责人审定,报分管院长审核,院长审批。2、科研经费由财务科根据科研经费使用计划书监督使用。财务科指定专人管理,建立科研经费专账。科研经费使用手册,由课题负责人保管,277、申请使用科研经费时,交财务科登记发生额和余额。3、科研经费支出,统一执行医院现行的支出标准,各款项报销按医院相关财务手续办理。购买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应按医院财产物资管理规定办理出人库手续,如购买专控商品,需事先办理专控商品批准购买手续。六十一、重点专科发展经费管理规定为加强医院重点医学专科发展经费的管理,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医院重点医学专科工作的发展,对上级有关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及院内给予相应配套经费特作规定如下:(一)对国家、省、市级重点专科、特色专科等,医院按上级有关部门下拨经费标准予以11比例进行配套发放;每年经费不少于当年业务收入的2%。(二)各级下拨或院内配套的重点医学专科专278、项经费,科教科提供相关文件,由财务科按实收金额统一核实建账。重点学科发展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各款项报销按医院相关财务手续办理。(三)经费使用范围1、用于购置重点学科所必须的医疗设备、基本教学设备、仪器、材料、图书。2、用于支付科研项目的外协单位及个人的协作费、试验费、生产加工费及劳务费。3、用于支付主办各类学习班、培训班,学科人才培养的进修学习(含国内外)及参加国家及以上级别相关学术会议等。4、用于重点学科所必须的其它有关费用。(四)经费使用管理1、重点学科发展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科室、个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挪作它用。2、由各重点学科带头人负责落实到本专科的各级及相关配套经费的计划、管理与279、支配。3、各项费用的支出,由学科带头人于每年年初拟定经费使用计划报科教科,提交专家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经主管院长审批、院长批准后执行,科教科同时负责将报批后经费预算转发给各相关职能科室备案。4、重点学科发展经费由财务科根据经费使用计划书监督使用。财务科指定专人管理,建立经费专账,并设各重点学科发展经费使用手册,由学科带头人保管,申请使用经费时,交财务科登记发生额和余额。5、重点学科发展经费支出,统一执行医院现行的支出标准,购买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应按医院财务物资管理规定办理出入库手续,如购买专控商品,需事先办理专控商品批准购买手续。6、对于外派进修学习,要求有针对性的专项学习,学成后能够按计划280、在规定时间内开展所学工作。一年内仍未开展所学项目则追缴其学习费用的50%,扣罚重点学科配套经费的10%。六十二、差旅费开支管理规定(一)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根据深财行199623号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二)出差人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实行限额控制、部分包干的办法。开支标准如下(若情况有特殊,以当年公布为准):1、 工作人员出差,应住内部招待所或宾馆。乘坐车、船、飞机和住宿的等级标准见下表:职务职称项目及标准火车轮船飞机其他交通工具住宿费(元)一般地区特殊地区主任医师及相当职务人员,职务工资在五级(含五级)以上的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281、副主任医师以及相当以上技术职务人。软席车二等舱位普通舱位按实报销160200正副处长以及相当职务的人员,被聘任或任命为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副主任医师以及相当以上技术职务但职务工资在五级以下的人员。硬席车三等舱位普通舱位按实报销130160其余人员硬席车三等舱位按实报销1101402、表列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特殊地区指、珠海、厦门、汕头市和海南省。赴港澳台出差的,参照本规定标准执行,用外汇支付出差费用的,以办理报销手续时,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报销。3、住宿费必须凭住宿正式发票,在规定标准范围内以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节约住宿费,按节约额的60奖励当事人(无正282、式住宿发票不计算节约额);超标准部分先从伙食补助及市内交通补助中抵扣,不足部分费用自理。外出参加连续一个月以上的业务进修、学习培训,进修医院提供住宿的,凭该院开具的由财政局、税务局统一监制的正式收据报销,费用每天不超过25元,超过部分费用自理;进修医院不提供住宿外出租房的,每天补助住宿费25元。4、乘坐火车,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硬席卧铺票。5、表列不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的人员,如因公务紧急,事先经院长批准才可乘坐飞机。6、工作人员出差期间(不计途中天数),每人每天补助市内交通费6元,包干使用。参加各类会议每天补助市内交通费4元。7、下283、列出差人员不发市内交通费:(1)到外地参加连续一个月以上的进修、学习、培训的人员;(2)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三)乘坐火车符合第二条第(四)款的规定,而不买卧铺票的,按本人实际乘坐的火车座位票价(另外加收的空调费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的下列比例发给个人补助费:1、乘坐火车慢车和直快列车的,分别按慢车和直快列车座位票价的6O计发;乘坐特快列车的,按特快座位票价的50计发;乘坐新型空调特快列车和新型空调直快列车的,分别按新型空调特快列车和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座位票价的3O计发。2、符合乘坐火车软席卧铺条件的,如果改乘座位,也按本条(一)款规定的座位价的比例发给;但改乘硬席卧284、铺的,不补软卧与硬卧票价的差额。(四)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的人员到省内有班机通航的地方出差,如不乘坐飞机,改乘火车(硬卧和座位)、普通汽车或轮船的,按照飞机的票价,减去该航线火车(含卧铺)、普通汽车或轮船票价后,其差额数(即节约数),提取30奖给个人,连同乘坐的汽车、火车、轮船票一起报销。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的人员改乘空调长途汽车,火车软座或软卧,其票价比飞机票价低的可予报销,但不另发给奖励费。不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的人员乘飞机,凭飞机票按合理线路火车、普通汽车、轮船的中间票价(根据附表中的享受标准)报销,或按飞机票原价(包括机场建设费、保险费等)的50报销。自带交通工具出差的,按开往同地点的火车、普通汽285、车或轮船票价凭油票报销,两人以上的按实际人数计算补贴驾车者。(五)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最低一级舱位(统舱)超过六小时的,每人每夜按第六条(一)款规定的标准,另行发给补助费。(六)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1、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40元,特殊地区50元(按在特殊地区的实际住宿天数计发伙食补助费,在途期间按一般地区标准计发饮食补助费)。2、为鼓励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的人员乘坐火车,以节约开支,并鉴于在途期间伙食费用较高等原因,在途期间,连续乘座火车超过12小时(含12小时)的,可凭车票按每满12小时50元的标准,加发给伙食补助费。3、外出进修学习、培训连续286、一个月以上者,住勤期间不发伙食补助费。(七)鉴于目前各种社会团体组织的学术会议均为以会养会,为了促进学术交流,医院允许参加此类会议的人员报销一定的会务费、资料费。会务费、资料费的报销以会议通知为准,但按会议通知的时间计算,每天不能超出10O元,超过部分自理。会议组织的参观考察费用,以及超标准的住宿费一律自理。(八)工作人员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回家省亲办事的,其有关费用均由个人自理。(九)工作人员调动工作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除按照第二、三、五、六条规定执行外,其他开支按市深财行199623号文件执行。(十)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因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六287、十三、门诊病人退费管理规定(一)门诊病人因故退费,须持有门诊收据、科室联、检查或治疗申请单或门诊处方,经医师或药师、收费处负责人、财务科长、领款人在退款发票上签字(章),并注明退款原因。当日退费由原收费窗口办理,其余时间的退费在财务科长指定的收费窗口办理。(二)收费员、操作员在划价收费时,必须打印病人姓名,唱明姓名、项目、金额,以免打印出收据后,病人款数不足而作废。对未收到款的收据作废,并将其检查或治疗申请单或门诊处方留作附件证明,由操作员、收费处负责人签字,注明原因,以示负责。(三)收费员要将当天的退款单证及作废收据核对后单独装订,随收费明细账上报,做到日清日结。(四)收费处组长、财务科稽核288、会计要逐笔复核,对违反制度、私留病人收据、不符合退款手续、舞弊行为的视为贪污,应及时向领导报告。(五)有关检查、治疗科室要密切配合、协作,对收费情况进行监督。严格保管好科室联,要在科室联上盖“项已检查、治疗、发药”的戳记,科室有专人负责保管,并汇总交财务科,以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六十四、住院病人退费管理规定(一)住院病人因故需要退费的,须持有检查或治疗申请单以及科室填写的退费申请单,经科室主任及护士长签名后,交住院收费处办理。(二)病人出院结账后因医院原因需要退费的,病人须提供原始发票,科室主任及护士长证明原因并签名后,到财务科办理。(三)住院处收费员、财务科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审批表及申请单的内289、容进行操作,没有单据而私自修改或减免费用的,由操作者负责赔偿,并按财经纪律给予处罚。(四)所有审批单、申请单不得涂改、毁坏,必须妥善保存,月末汇总后由收费组长上交财务科核对、存档,上交表格及单据时,组长及财务科经管人员双方签字确认。(五)有关检查、治疗科室要密切配合、协助,做好退费工作。六十五、超时餐管理规定超时餐是为了解决本院职工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在规定的开饭时间内就餐而设立的。 (一)超时早餐:凡在当天凌晨零点后因手术、抢救病人或其它工作等原因,连续工作或累加超过三小时以上者,或在当天早上因手术、抢救病人及其它工作等原因不能在8点钟前吃早餐者,可以开超时早餐。 (二)超时午餐:凡因手术、抢290、救病人及其它工作等原因,连续工作超时中午下班时间一小时以上者,可以开超时午餐,当天值班(包括值中班者)不予享用超时餐。 (三)超时晚餐:凡因手术、抢救病人及其它工作等原因,连续工作超过晚上下班时间一小时以上者,可以开超时晚餐。 (四)以上各种超时餐的标准一律为每人每餐7元。 (五)超时误餐费每月由科主任或护士长审签后到医务科、护理部或办公室核审才能到财务科领取。 (六)如超时人员工作完后需到食堂开饭者,应事先电话通知食堂,食堂要给予售饭菜并要做到饭热菜香。开餐者应当面付清饭菜费。 (七)享受超时餐的人员,只限于参加手术,抢救及与该工作直接有关人员,其它人员(如参观、学习、旁观人员等)不能享受超291、时餐。享受超时餐的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如发现有虚报冒领者,扣发当月奖金。第四节 干部保健管理六十六、干部保健办公室工作制度(一)医院干部保健办公室工作在院长、主管院长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全区处级以上干部的保健和就医工作。(二)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和严格的工作制度,工作有计划、有落实。(三)严格执行医院的请示、报告制度,对保健干部(特别是区委五套班子)体检出现的异常。(四)做好和临床科室的沟通工作,为保健干部提供快捷、准确、安全、高效保健和医疗服务,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院领导报告。(五)严格组织纪律,做好保密工作。对各级干部的病历、检查的相关资料做到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不相关的人员。(六)292、做到对保健干部服务到位,不越位,绝对禁止利用工作之便,拉关系、找靠山、批条子,违者按纪律严肃处理。(七)对各级保健干部应谦虚谨慎,不卑不亢,讲究文明礼貌,注意服饰仪容。(八)制定本院职工的病假、转诊审批制度,并督促执行。(九)定期督促和检查区委卫生所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卫生所的窗口服务功能。(十)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及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六十七、本院职工转诊管理规定(一)本院职工患病原则上在本院诊治。(二)如果因本院未设该专业或设备条件不足或病情复杂,专科医师认为需转诊者,由保健医师在病历写明转诊意见,经干部保健办公室报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方可转它院诊治。(三)因急293、病在外院就诊者,必须持有它院的病历及有关检查资料。以及盖有“急诊”字样的收费收据。到干部保健办公室核实方能给予报销医药费。六十八、职工病假有关规定(一)职工因病休假,必须有本院指定保健医师开具的病假单或市内、外其它医疗机构的“急诊”病情证明书(假期为二天内有效)。本院各专科保健医师和市外医疗单位所开具的二天以内的病假单,均需经干部保健办公室盖章后方生效。本院其它医务人员和外单位医务人员所开的病假单一律无效。(二)指定的保健医师和门诊小手术医师可开1-5天病假,凡一次或连续累计达六天和六天以上的病假以及住院病假,干部保健办公室要和休假职工所在科室主任讨论决定后盖章。连续休病假超过15天而未愈的,294、需经干部保健办公室组织会诊后再决定治疗方案。(三)职工患慢性病要求回外地(原籍)休病假者,需先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科室主任或护士长签字同意后,再由医务科、干部保健办公室组织会诊,确认需长期休病假后,方能离院。批准外出休病假最长时间为一个月,假期满后,必须回院复查。如不能按时回院延误时间按旷工处理,一切医疗费用自己负责,医药费用需事前向市医疗保险局办妥审批手续。(四)职工休病假超过三个月,如需上班,须经医务科组织有关专家复查会诊做出鉴定后,方决定是否上班。(五)凡本人未经看病而先休病假者,或电话通知请病假者,除危急重症外(附病历)一律不给补假,所谓请假的时间按旷工处理。(六)凡开病假者,其295、病情和病假天数由我院指定的保健医师记载在其本人病历上。(七)职工因工致伤,经有关部门确定后,享受工伤待遇。(八)职工工住院治疗干部保健办同意并办理手续。急诊入院也应在住院二天内到干部保健办补办手续。(九)保健医师名单由干部保健办公室和医务科商定。(十)请假人需填好假单,一式三份,按以上规定程序报批后,一份本科室存查,一份业务主管部门存查,一份人事科存查。六十九、职工医疗费报销有关规定(一)本院正式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必须按照市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参加医疗保险,有病原则上在本院就诊。门诊就诊费用凭市职工社会保险证在个人专户划款。(二)确因病情复杂需在门诊做CT、核磁等大型检查或住院治疗的须持有本院296、副主任医师以上职务的医师开具的检查及入院证明。门诊交款或出院结算后,职工凭发票和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检查和治疗项目结账单或医保病人住院结算清单经院长批准签字后到财务科报销。(三)确因病情复杂,需到本市上一级医院诊治时,必须持有本院副主任医师以上职务的医师所开具的检查及转诊证明,经保健办同意,报院长批准后方能外出诊治。而需要报销的医疗费必须凭单据连同检查或转诊的审批证明及病历,经保健办和院长批准签字后到财务科报销。(四)确因病情复杂,需到市外上一级医院诊治时,必须按照医疗保险有关转诊的规定办理手续,否则,医院不予保销任何费用。符合规定的,住院比例自付部分可按第三条规定到医院报销。(五)公差、探亲、休297、假期间因病需诊治者,必须在镇及以上医疗单位就诊,回深后持医疗费单据到社保基金管理中心社保科报销,住院比例自付部分可按第三条规定到医院报销。(六)以上可到医院财务科报销的医疗费用仅指属于医保诊疗项目范围的比例自付部分及超床位费部分,凡纯自费或超目录的药品、材料和诊疗项目,以及自购药品一律不予报销。第五节 医疗保险管理七十、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工作制度(一)医疗保险办公室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医疗保险的有关文件,熟练掌握医疗保险的有关法规、政策。(二)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相应措施和有关管理办法。(三)制定医疗保险各项控制指标,并实施监控。(四)及时向社保局申报医院开展的医疗298、新技术、新项目和使用的各种新材料。(五)办理医院职工的各种保险事宜和有关医疗保险费用的报批手续。(六)负责医疗保险病人审批用药、转诊、大型仪器的管理;为医保病人提供优质服务,耐心、细致解释病人提出的有关问题,处理病人有关医保的投诉。(七)按月编报医疗保险业务收入财务报表,做到准确、及时。七十一、医疗保险管理规定为更好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坚持基本用药,基本技术、基本服务、基本收费的基本医疗保险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规定。(一)门、急诊规定1、医疗保险病人挂号需出示医疗保险卡,诊金划卡记账;2、医疗保险病人就诊时医生需认真核对人与卡是否相符,严格冒名顶替就医;3、凡医保病人就诊时,299、必须使用统一的医疗保险门诊处方,药房将医保处方分开统计和存放,以便医保局定期核查;4、医生用药要严格执行市医疗保险用药目录有关规定,用药以疗效好、价格合理的医保基本用药为首选,确因病情需要使用自费药品时,必须征得病人同意,交现金使用。5、严格掌握用药量:门诊、急性病一般不超过三日量,慢性病一般不超过七日量。6、对病人进行仪器检查和化验必须根据病情需要,以合理为原则,不得随意扩大检查项目作大检查、滥检查。7、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项目(医保特检),应由主诊医生开具申请单,然后由有审批资格的主任签字及医保相关部门审核方可使用。医院将定期公布门诊医生所开具的特检诊疗人次,合理控制特检与门诊比例的指标。300、8、大型特殊检查的有关科室必须将申请单妥善保管,以便社保局检查,同时应填写医院门诊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项目月人次、费用统计表交医保办,日报表将作为社保局对特殊费偿付的原始凭征之一。(二)住院规定1、所有收治入院的医疗保险患者一律应先到门诊挂号处挂号。2、依据因病施治的原则,严格掌握出、入院标准,对住院病人要进行人、卡核对,严禁冒名顶替住院、涂改病历,弄虚作假等。3、对收治住院的患者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离院,特殊情况需有书面申请并经主管医生签字同意后方可离院。4、合理控制住院病人中自费人群与医保参保者比例,暂定为10:4,则每10位住院患者中医保患者不得超过4人。5、执行住院首诊负责制原则,谁收住院301、谁负责,住院病人的医疗费用原则上按我院医疗保险住院费用二级偿付标准执行。6、医疗保险住院病人出院所带药品应限于社会保险用药目录范围内,属于治疗本人疾病所需的药品,一般用量不超过7天。(三)自费项目收费规定1、所有自费医疗项目,医生应向患者或家属交代清楚并征得病人或家属同意并签字才能实施。2、使用各种一次性卫生材料,按市卫生局和社保局有关规定记账,如使用自费材料,应征得病人同意,才能使用。(四)统筹医疗规定1、统筹医疗病人就诊,执行市统筹医疗管理办法,按照合理治疗、合理检查等原则,因病施治、为病人提供优质服务。2、统筹医疗病人因病情需要,进行大型仪器检查,需交现金,凭收费发票、检查结果和就诊病历302、,到社保局报销。3、统筹医疗病人住院床位每天记账27元,超过部分需自付。其余事项同医疗保险。七十二、门(急)诊医生医疗保险监督管理规定一、职工医疗保险1、门诊医生接诊医疗保险患者时必须验证患者医保卡,禁止冒名顶替就医。2、医生用药要执行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公伤保险药品目录。确因病情需要使用自费药品时,征得病人同意后交现金购药。3、门诊医师开出医保限制类药品时,必须根据病情(诊断),按照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公伤保险药品目录规定,开出“自费”或“医保记帐”处方。(请在处方上方的属性小方格内打钩)。4、医疗保险处方不能超过300元/张,超过300元/张的处方由患者签字。5、每次就诊按医保规定用药量:303、门诊、急性病一般不超过三日量,慢性病一般不超过七日量。6、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项目,应由主诊医生开具申请单,然后由有审批资格的主任签字。7、若不遵守以上规定被检查到,医院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予以每张处方20元的罚款。二、家属统筹医疗保险1、医生在接诊家属统筹医疗病人就诊,执行市及区家属统筹医疗管理办法,按照合理治疗、合理检查等原则,因病施治、为病人提供优质服务。2、统筹医疗病人因病情需要,进行大型仪器检查,需交现金,凭收费发票、检查结果和就诊病历,到社保中心报销。3、统筹医疗病人住院床位每天记账50元,超过部分需自付。3、 其余事项同职工医疗保险。七十三、各临床科室住院医保病人平均人次费用的暂304、行规定为了更好地执行医疗保险管理的各项规定,根据各科室治疗病种情况,同时参考兄弟医院同类指标的百分比,特制定本规定。1、遵照医疗保险关于基本用药、基本技术、基本服务、基本收费的基本医疗原则,合理控制医疗费用。2、对特殊病人,所在科室应事先报告医保办,医保办再组织医院相关部门讨论决定。3、每月住院医保超标费用,按该科室住院收入项目的构成比折算出科室应承担的医保费用所占比重,再按20%从次月该科实发奖金中扣除。年底结算该科年平均数未超标,医院将其医保扣款数额全部返还,若年底结算仍超标,将余额累计到第二年的医保超标费用中继续扣除。4、平均人次费用指标,包含病人自付1 0、5费用。5、平均人次费用指标305、不含自费药品、自费材料、超出医保床位费的费用。6、住院部各科医保严格执行医院所制定的二级尝付标准七十四、违反医疗保险管理规定处罚条例(一)、凡有借卡记账和冒名顶替住院的,属工作疏忽造成的,要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20-50%;如属蓄意行为的,要扣发当事人当月全部奖金和科室或有关人员的当月奖金,并通报全院。(二)如给病人使用目录外用药和自费医疗项目,未征得病人同意而发生的投诉,费用由当事人或科室负责,并通报全院。(三)对于开人情方、大处方、大检查的,经医保查实,处罚的金额由当事人承担,并扣发当事人当月全部奖金,通报全院。(四)患者一次住院中若请假超过二次,应劝其出院,并追究相关医生责任。(五)以超过306、费用为理由,不给病人合理检查、合理治疗的或要病人提前出院而受到投诉的,按医德医风有关规定处理。七十五、统筹医疗管理规定(一) 统筹医疗病人就诊,执行市统筹医疗管理办法,按照合理治疗、合理检查等原则,因病施治、为病人提供优质服务。(二)统筹医疗病人因病情需要,进行大型仪器检查,需交现金,凭收费发票、检查结果和就诊病历,到社保局报销。(三) 统筹医疗病人住院床位每天记帐50元,超过部分须自负。(四) 其余事项同医疗保险。七十六、医疗保险病人门诊特殊检查治疗审批管理办法一、门诊医保病人需做特检时,应先由主诊医生核对病人医疗卡与检查者是否相符后,填写申请单及社保局特检审批表,再由审批资格的主任签字(名307、单已公布)方可记账。凡病人与所持医疗卡不符者,一律禁止开具检查申请单及审批表。医技科室和简易门诊医生不能为参保人开特检申请单。二、病人持审批后的申请单及医疗卡到门诊记帐付款,然后到各相关科室检查治疗。有关检查治疗科室必须再次核对病人医疗卡与本人是否相符,如有不符则不予检查,同时上报财务科。三、医生应遵循先做一般检查后做大型检查的原则,避免超标,力求达到规定的阳性率。(阳性率CT57%,MRI62%)。市社保局按往年数据制定了我院一年的门诊次均特检费用标准(门诊人次12.90元),超出标准的费用由我院自行负担。四、各科主任的标准签名样式留在收费记帐处及检查科室,本院其他医护人员不得冒签或代签,否308、则不予记帐检查,并追究当事人责任。五、对违规开单审批的医生、科主任视情节轻重由医院给予警告、罚款、通报、取消大型特殊检查的开单权及审批权的处理。六、各检查科室须于每月3日前(节假日顺延)将上月医保病人门诊特殊检查阳性率进行统计并将统计结果及审批表第一联、第三联送财务科,以便每月上报市社保中心。七十七、外伤医保病人的有关规定不能享受医保记帐的外伤情况:1、因自杀、自伤、自残(精神病除外)、打架、斗殴、酗酒、吸毒等个人过错行为以及其它违法乱纪等行为引起的一切费用均属自费。2、因他人侵害行为造成伤害属自费。3、因交通事故导致的伤害属自费。4、 因工伤导致的伤害,属工伤保险,不属医疗保险。七十八、生育309、保险参保人的医疗费用记账范围参加生育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的门诊产前检查费用、分娩住院费用、产后访视、计划生育手术的基本医疗费用(不含婴儿费用)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一)产前检查包括以下基本项目:第一次检查:(13周之前)建立市母子保健手册;尿HCG、妇科检查、血常规(3分类)、尿常规(10分类)、心电图、B超; 第二次检查:(1618周)产科检查(均含胎心多普勒)、血型(ABO、Rh)、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3项)、肝功能(5项)、乙肝两对半、丙肝病毒抗体、梅毒血清抗体、血糖;第三次检查:(202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彩色B超;第四次检查:(2428周)产科检查、尿常规;第五次检查:(28310、30周)产科检查、尿常规;第六次检查:(3032周)产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B超;第七次检查:(323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第八次检查:(3436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第九次检查:(37周)产科检查、尿常规;第十次检查:(38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第十一次检查:(39周)产科检查、尿常规、B超;第十二次检查:(40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二)计划生育手术项目包括:(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2)人工终止妊娠(流产术),包括人工流产(负压吸引术、钳刮术)、中期妊娠引产术、药物终止妊娠;(3)放置、取出皮下埋植避孕剂;(4)输卵管绝育术、输精管绝育术;(5)输311、卵管复通术、输精管复通术。第六节 社会服务管理七十九、社会服务部工作制度(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对外联系,开展业务,开拓市场,服务群众、职工。(二)负责对现有在外单位设置的医务室的日常管理。(三)定期调查医务室的医务业务情况,了解员工对医务室医疗服务诊的意见,将意见收集候向院领导汇报,并不断改进工作。(四)以便民、利民为宗旨,方便群众就医,增设单位职工医务室,为医院争取更大的效益。(五)加强就医群众及本院员工的联系,了解群众及员工的需要,提高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六)严格管理科室物品,勤俭节约办事,杜绝浪费。八十、医务室工作制度(一)在医院统一领导下,负责对医务室所设单位领导、员工及家属等的医疗、保健及健康教育等工作。(二)负责单位人员的就诊,联系检查、转诊、会诊、住院等工作。(三)负责单位人员的健康建档工作,提供健康、保健咨询。(四)联系院部专家前往单位坐诊。(五)定期联系健康知识讲座,向单位人员传播健康知识、疾病预防知识等。(六)负责医疗登记、统计、报表等工作。(七)了解员工的需求,不断改进工作,提高质量服务。八十一、医务室管理规定外设单位医务室作为我院新开办的一项医疗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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