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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客运专线公司公文处理档案党风廉政制度87页
铁路客运专线公司公文处理档案党风廉政制度8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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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客运
上传人:职z****i 编号:1136559 2024-09-08 84页 189.10KB
1、铁路客运专线公司公文处理、档案党风廉政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1保密工作制度22公文处理实施细则123建设实施阶段维护稳定工作应急预案294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办法425档案管理暂行办法466信息工作管理办法487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办法528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569党风廉政建设十项规定6810实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的若干(暂行)规定7011廉政谈话教育(暂行)制度77xx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保密工作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简称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关于铁路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实施制度、关于加强高速铁路技术保密管理工作的通知(xx20xx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铁路建设工作中涉及的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第三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确保秘密、便利工作”的指导思想。保密范围应当根据情况变化适时修订,修订的程序依照保密法第十条的规定办理。第四条 保守国家秘密是公司和每个干部职工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必须自觉遵守保密法及其各项配套法规,并认真落实和执行本制度的各项规定。第3、二章 保密机构第五条 公司设置保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密委)和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保密办)。保密委在上级保密委员会领导下,依照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工作,保密办处理保密工作的日常事务。保密委主任由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兼任,副主任由副总经理(党支部副书记)兼任,委员由副总经理及各部门负责人担任;保密办设在综合部,负责保密日常事务,保密办主任由综合部部长兼任。第六条 公司应经常对干部职工进行保密教育,检查落实保密措施,遵守各项保密制度,并经常性地开展自查。第七条 公司保密委成员及保密办成员调整工作时,应经公司党组织批准,报上级保密组织备案。第三章 工作职责、密级范围和定密规定第八条 4、职责及任务:(一)负责保密工作的日常管理、指导、考核和检查。(二)依照国家保密法规,指导和监督各部门依法管理各项具体保密工作,指导日常定密工作。(三)定期深入基层检查指导保密工作,就保密法规和各项制度情况,定期向上级保密委员会作以汇报,针对问题,制定措施,督促整改落实。(四)组织保密宣传教育活动和保密工作理论研讨活动,交流工作信息,推广典型经验。定期向上级请示、报告工作。(五)审查涉密岗位人员;负责对失泄密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监督落实必要的防范和补救措施。第九条 密级:(一)保密资料按国家规定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单位的利益5、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单位的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单位的利益遭受损害。(二)公司保密委根据有关规定及具体情况确定保密期限。除有特殊规定外,绝密级事项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十年。第十条 定密:(一)公司各项工作中产生的属于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按照规定确定并标明密级、保密期限。结合公司实际,对涉密内容规定如下:1.绝密级:涉及绝密级事项的文件资料以及计算机存储信息和数据安全保密措施。2.机密级:涉及机密级事项的党政组织下发的文、电及领导讲话、信息专报、会议记录和报表。3.秘密级:6、接待国外代表团(组)来项目参观、访问、交流的请示及重要谈话记录;涉及秘密级事项的领导讲话、信息专报、会议记录和报表;重要的检举、揭发材料和检举、揭发人的姓名、地址以及可能危害其安全的有关情况;干部人事工作中的涉密内容和尚未公布的干部录用计划和任免决定;尚未公布的重大改革方案;尚未公布的铁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涉及国家高新技术的铁路工程项目的研究涉及资料;具有重要经济价值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铁路科研成果、技术诀窍和工艺;与国(境)外合作交往等经济活动的内部方案、策略、报价、标底及统一对外措施;铁路工程建设中工程施工、监理、设备、物资等招投标项目中的涉密内容;铁路枢纽、特大桥梁、长大隧道的图纸、资料;7、铁路工程建设信息管理系统操作程序及代码;涉及秘密级事项的计算机存储信息和数据安全保密措施;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涉及中心桩黄海高程、GPS座标等有关地理信息资料;其他涉及公司利益的有关事项。(二)不能标明密级的事项,由产生该事项的部门负责通知接触范围内的人员。新增、临时产生的秘密事项由发生部门与公司保密办联系,共同确定密级、保密期限、接触范围人员,并书面记录在案。(三)铁路工程建设中需要确定的计划、设计、施工有关保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办确定密级。(四)涉密计算机应按其涉及范围、内容中最高密级确定密级。(五)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不明确属于何种密级的事项,归口公司保密办请示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后确定。8、(六)对需要变更、解除密级或继续保密的,保密办应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国家保密局令第1号)第十四、十五、十六、十七条规定办理。第四章 保密工作制度第十一条 接触秘密事项的人员或部门的范围,由公司保密委限定。第十二条 复制属于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不得擅自改变原件的密级,并需经过保密办主任批准,并有书面记录。第十三条 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国家秘密,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不得私自携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外出,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外出的不得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第十四条 属于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销毁,应严格按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9、国家保密局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委保字20011号)执行。第十五条 召开具有秘密内容的会议,主办部门应当采取下列保密措施:(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二)根据保密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三)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资料。(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第十六条 加强计算机网络管理,实施计算机内部网和外部网的物理隔断,严禁涉密内容在内部专网及互联网录入和传输。联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应专机专用,严禁储存和处理涉密信息。第十七条 计算机网络的安全保密工作,由公司保密委领导。网络的安全保护、监督、检查和指导由公司委托有关部门负责,网络的保密建设和管理由保10、密办负责。第十八条 凡超过保修期限的涉密计算机维修,应送国家保密部门指定单位维修。在保修期内的涉密计算机必须先将硬盘送指定单位消磁后方可送保修单位维修。涉密计算机降低密级,不作为涉密机使用及拟报废时都必须将硬盘送指定单位消磁。第十九条 涉及保密废纸、电子载体和影音、影像保密资料的回收销毁范围:(一)按照规定清理回收需销毁的保密文件、文书档案、财会档案和各种专业档案。(二)各种已作废的内部刊物、资料、图纸、报表、证件和保密笔记本等。(三)各项工作中产生的有涉密内容或不宜公开的内容。(四)已过期或作废的涉及公司内部秘密的内容。第二十条 确定属于保密的要害部门、部位应采取保密措施,除经批准外,不得擅11、自入内。第二十一条 科学技术保密制度:(一)要加强对职工的科学技术保密教育,不断增强全员的科技保密意识。 (二)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出国考察、学习,不得携带涉及保密内容的资料、书刊、样品和录像制品。 (三)在同外国人和港、澳、台、侨胞进行交流与通讯中,不得泄露工程建设科技秘密。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对外提供未公开的工艺、技术诀窍、资料等。 (四)科技成果资料,要专人负责妥善保管,未经批准不准公开宣传报道涉及国家秘密的科技内容。第二十二条 纪检工作保密制度:(一)对未公开发表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对不宜公开的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决策,对重要的检举揭发材料等,要加强管理,严格12、遵守保密纪律。 (二)对公司或上级纪检组织查处一般以上案件的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内部讨论情况、办案过程中收集掌握的各类证据,以及尚未公布的调查报告、处理决定和内部通报;对违纪案件的检举、控告材料和检举人、控告人、举报人和证人的姓名、住址以及可能危害其安全的有关情况等,要严格管理,控制知悉范围。(三)纪检监察内部的各种会议记录及相关调查资料要指定专人负责,按规定保管。(四)在案件检查中,不得向无关人员泄漏案情。案件材料要专人保管。因工作需要在查阅案件材料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五)对属于国家秘密和企业工作秘密的资料,要及时办理定密手续,采取保密防范措施。第二十三条 宣传工作保密制度:(一)严格13、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规定的对外、对内宣传口径及相关要求,做好宣传工作。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资料、数字,以及企业内部的秘密事项,未经上级审查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宣传和报道。(二)严格遵守党的宣传纪律,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对只允许在内部讨论和宣传的内容,不得公开向外宣传;对违反宣传保密纪律,造成泄密者,要逐级追究责任。(三)统战工作中民主党派情况、“三胞”状况,要按上级保密规定执行,并做好统战工作中产生的国家秘密的管理工作。第二十四条 劳资工作保密制度:对公司有关工资调整、人事调动、奖惩等方面的事项,在方案尚未出台公布之前,不得向外透露。 第二十五条 档案管理保密制度:(一)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要14、严格执行保密制度,认真遵守保密纪律。 (二)凡借阅秘密级以上的文件及统计资料时,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严格掌握借阅范围和时限。 (三)科技档案只借阅副本,原本和独份档案资料,只限在档案室内查阅,一般不允许借出使用,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但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归还。(四)销毁档案履行审批手续,派人监销,严禁按废纸出售。第二十六条 发生泄密事件,应当迅速报告保密工作部门和主管领导,查明被泄露秘密的内容和密级、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程度、泄密的有关责任者,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在24小时内上报上一级保密组织。第二十七条 对于提供给境外公司咨询机构的资料执行铁道部有关规定。第五章 领导管15、理责任第二十八条 公司领导干部应自觉遵守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的规定,保障各类秘密安全,负起管辖范围内保密工作,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守则,确保自身和本单位不发生失泄密事件。第二十九条 落实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公司领导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领导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领导责任。第六章 检查和惩处工作第三十条 公司干部职工应知悉与其工作有关的保密范围和各项保密规定,自觉接受上级保密部门进行的保密检查。第三十一条 对检查发现保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由保密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限期整改。第三十二条 保密委对违反管理规定的泄密责任者视情节轻重给予16、相应处分。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xx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公司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铁道部公文处理办法,结合xx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公司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规范建设管理行为的重要工具。第三条 公文处理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 公文处理应当坚持依法合规、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第五条 公司领导和部门负17、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对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公司综合部是公文处理工作的管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六条 公司每一名工作人员都应当认真学习掌握公文处理有关规定,对公文办理做到应知应会。第二章 公文种类 第七条 公司使用的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的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构不适当的决定事项。(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六18、)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单位周知或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任免和聘用人员。 (九)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告知重要情况。(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单位的询问。(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的请示事项。(十三)函。适用于不相隶属的单位或部门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十四)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第三章 公文格式 第八条 公文格式可分为19、通用格式和特定格式。公文的通用格式一般指在发文单位标志中带有“文件”二字的公文格式。公文的特定格式是相对于公文的通用格式而言的,是公文通用格式的补充,通常包括信函格式、命令(令)格式以及纪要格式等。特定格式公文的作用和效力与通用格式公文相同。第九条 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单位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说明、发文单位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单位、印发单位和印发日期、页码等要素组成。 (一)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二)秘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的期限。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20、“秘密”和保密期限。 (三)紧急程度。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四)发文单位标志。通用格式公文由发文单位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联合行文时,发文单位标志中一般并用联合发文单位名称,主办单位排列在前,如发文单位较多时,也可以单独用主办单位名称。信函格式公文发文单位标志不加“文件”二字;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单位标志。 (五)发文字号。由发文单位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只主办单位的发文字号。 (六)签发人。上行公文应在首页注明签发人姓名。上行公文需由公司主要负责21、人签发。 (七)标题。由发文单位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八)主送单位。公文的主要受理单位,应使用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单位统称。(九)正文。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 (十)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十一)发文单位署名。署发文单位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十二)成文日期。署会议通过或者公司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的主办机构负责人签发的日期。(十三)印章。公文中有发文单位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单位印章,并与署名单位相符。(十四)附注。印发传达范围或公文办理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需要说明的事项。(十五)附件。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 (十六)抄送机关。除主22、送单位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单位。应当使用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单位统称。 (十七)印发单位和印发日期。公文的送印单位和送印日期。 (十八)页码:公文页数顺序号。 第十条 公文中各要素的编排规则和公文排版、印制、装订等要求,按照铁道部办公厅发布的铁道部机关公文格式(铁办办201268号)执行。公文使用的汉字和词语、数字、外文字符、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公文用纸幅面采用国际标准A4型。特殊形式的公文用纸幅面,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第四章 行文规则 第十一条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行文关系应根据各自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23、级行文,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单位。 第十二条 公司内设部门不得正式行文。“正式行文”是指以“公司文件”形式向其他单位制发公文。“以函的形式”行文是指以信函式公文的格式行文。信函式公文除以“函”的文种外,还可以选择与行文方向一致、与公文内容相符的其他文种。 第十三条 公司制发的公文一般发给相关省、市、县、区有关部门以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计、施工、监理、物资供应等单位。除重大事项需向中国铁路总公司行文外,凡属中国铁路总公司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应以函的形式向中国铁路总公司部门行文,涉及几个部门的可以抄送,亦不必抄送中国铁路总公司。第十四条 “请示”应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24、送单位,需要同时送其他单位的可用抄送,但不得抄送下级单位。“意见”用于上行文时,应按请示性公文的程序和要求办理;用于下行文时,一样体现出强制性和约束力,下级单位应遵照执行;用于平行文时,所提意见供对方参考。除上级单位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公司名义向上级单位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报告”。 “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第十五条 收到参建单位的“请示”或“意见”,公司必须做出处理或答复。“请示”或“意见”实行“催办查办通知书”制度,领导阅示后,综合部送承办部门,承办部门限期反馈,综合部并负责答复来文单位,无承办部门的,由综合部负责答复。 第十六条 公文要精简,注重效用。 (一)凡可一25、次行文的,不分别行文;可不行文的,不行文。会议已印发的材料和领导讲话材料不再发文,通过当面协商、电话联系等方式能解决的事务性问题不再发文。(二)转发的公文法规性、指令性较强的,可原文照转;需部分贯彻执行的,可摘要转发有关部分;需结合实际细化贯彻的,应根据原文精神另行拟文,原文不再转发。被转发的公文不要抄送原发文单位。(三)压缩文件篇幅和印数。公文内容要简明扼要,一般不超过3000字;控制发文范围和印数,除发给直接办理公文及其他有关单位外,无关单位一律不抄送。 第五章 发文办理 第十七条 公司发文办理指以公司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一般包括:拟稿、审稿、会签、核稿、签发、登记、复核、缮印、校对、用印26、装订、封发等程序。 第十八条 以公司名义行文的种类及内容划分如下: (一)xx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文件1.向上级单位或部门请示、报告重要工作;2.转发上级单位或部门文件; 3.部署全局性的重要工作; 4.发布公司管理办法; 5.发布重要奖惩事项; 6.其它需发公司文件的事项。 (二)xx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函1.公司与上级部门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2.公司与路局、省、市政府各部门(包括地方铁路),以及有工作关联的区、县(包括县级市)、镇、乡政府及其部门,其他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审批事项。(三)xx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会议纪27、要。用于记载公司领导主持或委托召开的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第十九条 拟稿草拟公文要按规定的发文稿纸格式逐项标明。草拟公文要做到: (一)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 (二)事由清楚,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字词规范,标点正确,书写整齐,简洁明了; (三)公文的文种应根据行文目的、发文单位的职权和与主送单位的行文关系确定; (四)拟制紧急公文,应体现紧急原因,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紧急程度; (五)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引用公文应先引发文单位名称、标题,后引发文字号。使用非规范简称时,应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引用外文或国际组织缩写形式时,应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准确的中文含义或规范的中文28、全称。日期应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六)公文出现结构为两个层次时,序数顺序为“一”、“1”;结构为多层次时,序数顺序为“一”、“(一)”、“1”、“( 1 )”。 (七)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八)根据来文拟办的文稿,来文应附在文稿后,以便审核、归档; (九)公文中的数字,除规章条目、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词、缩略词、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书写外,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十)受文单位要写全称或规范的统称、简称;单位名称不能表明所在地时,要在拟稿纸上注明地址以便及时投送;(十一)拟写、修改、签发、批示公文,应使用碳素墨水、蓝黑墨水,禁用纯蓝墨水和圆珠29、笔、铅笔;可使用计算机打印设备拟写文稿。(十二)文件标题字号应使用二号宋体,正文标题应使用三号黑体,正文应使用三号仿宋体;字间距应用“标准”,行间距应用“单倍行距”,同时根据需要可用“固定值”调整行间距。 第二十条 会签:会签公文,主办部门应先签署意见,然后交协办部门依次签署意见。 凡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主办部门必须与之协商、会签,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行文。如有分歧,主办部门负责人应当出面协调,协办部门负责人应参加协调。经协调仍不能取得一致,主办部门应列明各方理据并附协办、主办部门的书面意见,报主管领导审定。 第二十一条 审稿、核稿:对文稿质量要层层负责把关。公司发文必须先由拟稿部门负责30、人认真审稿、把关,然后送综合部核稿后,由综合部送公司领导审核签发。涉及有关法律事务的公文,必要时经法律顾问核稿。上行公文和重要公文,须经综合部部长复核后送公司领导审核签发;文稿改动较大,由拟稿部门清稿。审核、核稿人确认公文无误后,应签名并注明日期。 审稿、核稿的重点是:是否需要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当,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公文要求,公文格式是否规范;文稿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处理意见是否明确具体,切实可行;与其他有关文件精神有无矛盾、重复;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是否已经协商一致;发送范围是否恰当;主题词标引是否准确。 第二十二条 校对:校对工作是保证公文质量的重要环节,应认真、细致、准确、及时31、。公司发公文由拟稿部门校对,每件公文至少全面校对两遍,改正较多时,应按程序复校,在确认无误后方可付印,校对人应在文稿上签名。综合部在付印前,对文件及格式要全面检查,如对文稿内容有疑问,应与核稿人联系,不得随意处理。 第二十三条 签发:以公司名义制发的公文,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发或主管负责人签发。签发人要署明姓名和日期,并对公文全面负责。经负责人签发的文稿不得擅自改动,如必须改动,应由核稿人报经签发人同意。 第二十四条 缮印:公司发文由综合部统一编号。缮印要符合公文规定格式,字迹清楚,整洁美观,印数准确。发文中如有非打印设备能绘制的图表线条等,由拟稿部门自行绘制。 第二十五条 翻印:上级单位公文除32、绝密或注明不准翻印的以外,经公司领导或综合部部长批准可以翻印。翻印时,应注明翻印的单位、日期、份数和印发范围。复制件作为正式公文使用时,应当加盖复制单位证明章或公章,视同正式公文妥善保管。 第二十六条 用印:盖章时,应检查原稿是否经过公司领导签发,打印是否清晰,印数是否准确,对不符合规定的公文不予盖章。第二十七条 装订:装订前由拟稿部门对缮印的公文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密级、发文单位标识、发文标题、主送抄送单位、附件、印制版记是否正确。装订时要毛天齐地,毛左齐右,切忌多页、少页、倒页,订钉位置要按规定办理,做到整齐美观。公司发公文由拟稿部门负责装订,会议材料由主办部门和拟稿部门负责装订,其他33、简报、材料由拟稿部门装订。第二十八条 封发:综合部应建立发文登记制度,印发的公文由拟稿部门进行封发。公文封发时,拟稿部门要对公文质量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缮印是否清晰,有无多页、少页、倒页等差错,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纠正。第二十九条 积极推进办公自动化建设步伐,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提高公文周转速度和公文处理的效率。 第三十条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其他有关保密规定,加强秘密公文的管理。秘密公文在运转过程中,均应办理交接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保证公文安全。阅办机要电报,应按保密规定按时收回,由综合部保存。转发秘密公文或密码电报时,必须贯彻“密来密去”的原则,严禁密电明复或密明34、混用。绝密级公文不得利用计算机、传真机传输,其他秘密公文传输时,必须采用加密装置。第六章 收文办理第三十一条 收文办理指对收到公文的办理过程,一般包括:签收、登记、审核、分办、拟办、批办、承办、催办、查办等程序。公司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收文处理工作归口综合部统筹管理。第三十二条 收文:综合部应执行收文登记制度,指定专职人员统一签收、拆封、分类、编号、登记,加贴公文处理单后,送交综合部部长或主管副部长按照领导分工分别签署呈批意见;综合部文电管理人员按照综合部部长或主管副部长签署的意见,将公文分送公司领导阅批,待领导批示后由综合部文电管理人员送其他领导传阅或送主办部35、门办理;综合部部长和主管副部长同时因公出差,由综合部文电管理人员直报领导阅批,并按照领导批示要求办理;节假日、双休日遇有需要紧急办理的公文,综合部文电管理人员需要向综合部部长或主管副部长说明文电内容、紧急程度,由综合部部长或主管副部长向领导汇报后,由综合部文电管理人员按领导意见办理。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或从其他渠道收到的公文,应交综合部登记后办理。收到上报的公文如不符合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经综合部负责人批准后,可退回发文单位并说明理由。第三十三条 公文承办:承办部门收到交办的公文后,应按照公文事由或领导要求及时办理,不得延误、推诿,一般公文应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做到日事日毕;内容紧急的公36、文要指定专人,跟踪处理,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各主办(承办)部门当日办理的公文要于17时前将公文原件送回综合部文电管理人员保存。凡需超过办理时限的,主办部门应预先说明理由。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能范围或不宜由本部门办理的应及时向交办领导汇报或与交办部门联系,并退回公文原件。第三十四条 公文传阅:领导间传阅公文,由综合部文电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在领导传阅后第一时间完成传递程序。当领导出差在外不能及时传阅时,重要文电由综合部文电管理人员将公文复印后放在出差领导办公桌上待阅,原文按照程序继续传阅或承办;遇有紧急待办公文,由综合部主管副部长或文电管理人员第一时间向外出领导汇报,按领导意见37、办理。需要相关部门传阅的公文,由综合部文电管理人员送传,传阅后由公文传阅部门将公文原件送回综合部文电管理人员保存。公文每发生一次阅办部门或阅办者的转移,均要经综合部登记,不要直接传递和横传,以随时掌握公文去向,避免漏传或延误,保证办理或查询及时方便。 第三十五条 审批公文:主批人应签署明确意见,并写全姓名和审批时间。其他审批人圈阅(需注明时间),应视为同意。没有请示事项的,圈阅表示已阅知。 第三十六条 公文督办:凡带有“请XX部门阅办”、“上报”、“反馈”、“落实”等字样批示的公文,由综合部跟踪督办,承办部门要按照时限要求及时上报,同时向综合部反馈情况,保证工作得到落实。第七章 公文归档、销毁38、 第三十七条 立卷归档:公文办结后,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规定,及时将公文以及公文原稿和有关材料整理(立卷)、归档。公司档案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由产生公文以及公文原稿和有关材料的部门负责;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部门整理(立卷)、归档,其他部门保存复制件或其他形式的公文副本;公司综合部负责指导和检查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立卷、归档应做到:(一)拟制、修改和签批公文,书写及所用纸张和字迹材料必须符合存档要求。(二)正确反映本单位(部门)的主要业务工作情况,有利于保管、查找和利用。(三)立卷范围应按公司有关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归档范围执行,并根据公文内容确定保管期限。(四)应归档的公39、文要收集齐全,分类准确,组卷合理;卷内公文排列系统,编号清楚;案卷标题简明确切,语言通顺;装订要整齐、结实,卷皮字迹要工整。(五)实行公文无纸化传递后,在电子档案未推行前,仍按原办法立卷、归档。(六)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归档时间、归档范围和归档程序开展公文归档工作。第三十八条 销毁:没有归档和存查价值的公文,经本单位(部门)有关人员鉴别和主管领导人批准,在立卷、归栏工作结束后销毁。一般公文,在收发文簿上加盖“销毁”戳记或清册销毁,秘密及以上公文要填写销毁清单,并有两人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第三十九条 单位合并时,全部公文应当随之合并管理;单位撤销时,需要归档的公文整理(立卷)后按有关规定移交档40、案部门。第四十条 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当将本人暂存、借用的公文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清退。第四十一条 公司文件主办部门名称及代字:综合部综合,工程管理部工程,计划财务部计财,安全质量部安质,物资设备部物设。第四十二条 以公司文件行文,其发文字号为:“xxXX(主办部门代字)201XXX号”。第四十三条 以公司函行文,其发文字号为:“xxXX(主办部门代字)函201XXX号”。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公司公文处理有关簿册式样由综合部统一规定。司法、外事文书等特殊公文,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第四十五条 公文被撤消,视作自始不产生效力。公文被废止,视作自废止之日起不产生效力。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由41、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xx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实施阶段维护稳定工作应急预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编制目的:为提高xx铁路建设实施阶段维护稳定工作的应急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或减轻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公共安全的影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防止问题和矛盾转化升级,防止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发生,确保xx铁路工程依法、和谐建设,特制定本预案。第二条 编制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实施阶段维护稳定工作的意见、哈尔滨铁路局建设实施阶段维护稳定工作应急预案等。第三条 适用范围:xx铁路建设实施阶段影响稳定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第二42、章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 xx铁路建设实施阶段设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 长:总经理副组长:各副总经理组 员:公司各部门及各参建单位负责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一)在哈尔滨铁路局建设稳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项目维护稳定组织体系的应急预案。(二)审查参建单位维护稳定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全面负责项目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向铁路局建设稳定领导小组报告建设项目维护稳定情况。(三)影响稳定事件发生后,及时报告并做出相应的决定,组织事件应急处置,严格执行铁路局建设稳定领导小组的指令,防止事件的扩大和后果的蔓延,尽量减少损失。(四)及时43、了解和掌握影响稳定事件信息,根据事件情况需要,及时向铁路局建设稳定办和当地政府部门报告事件情况。(五)配合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划定并控制事件现场的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它强制性措施等。(六)组织影响稳定事件善后工作,配合事件的调查、分析、发布和处理。(七)组织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八)完成铁路局建设稳定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第五条 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其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应急管理、应急指挥的日常工作,成员如下:主 任:综合部部长副主任:安质部部长、综合部和工管部主管副部长 联络员:公司各部门及参建单位各一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44、室(以下简称稳定办)主要职责:(一)负责与铁路局建设稳定办及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系,落实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承担影响稳定事件处置及调查处理期间的日常联络工作。(二)负责提出完善施工、设计和监理单位应急预案制定工作的指导,审核应急预案。(三)负责做好项目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协调工作,落实预案演练计划。(四)负责指导参建施工、设计和监理单位相关预案演练工作。(五)配合事件的调查分析及应急响应行动评估。(六)负责做好日常基础工作,建立相应台账。第三章 应急机构工作制度第六条 建立维护稳定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值班,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做到上情及时传达,下情及时报告。第七条 建立定期预测分析制度。由安质部45、组织各参建单位、工程部组织各地市征地拆迁办每月进行一次专题分析预测,建设实施阶段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参建单位负责人参加,总结本建设项目当月安全稳定管理工作情况,分析安全稳定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下月安全稳定管理工作计划。并将预测分析情况报告铁路局建设稳定办。第八条 建立影响稳定事件月报制度。各参建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本着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原则,及时上报稳定管理工作情况,确保统计准确、分析深入、预测科学、措施得力、建议合理。影响稳定事件月报实行零报告制度。各参建单位负责统计各参建单位维护稳定情况,每月26日10时前将月度稳定管理工作总结报公司稳定办,各部门及参建单位一律用word文档形式46、上报材料,同时上报电子版材料。第九条 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预案措施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和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督检查单位及时责令整改,拒不执行的,报请主管部门予以处罚。第四章 预防工作第十条 信息监测与报告各参建单位应根据工程建设实施阶段情况做出相应预测,对可能引起影响稳定的事件,施工、设计、监理单位发现后,应当立即向公司稳定办报告,同时由公司稳定办向铁路局建设稳定办报告。公司稳定办至少每月要对各种不稳定因素进行一次逐标段、逐单位、逐工点的排查,尤其要加强对各标段结合部的检查,确保不留空白、不留死角;重大节日、重要会议及特殊敏感时期要做好重47、点排查工作,要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对查出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和群众来信反映的问题,建立稳定工作隐患排查台帐。各参建单位要切实加强信息管理工作,认真收集涉及影响稳定工作的信息,及时准确上报,为做好维持稳定工作提出决策依据;要建立维护稳定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值班,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做到上情及时传达,下情及时报告;要建立维护稳定信息报送制度,施工、监理、设计单位每周定期向公司稳定办报告维持稳定情况,特殊情况应及时报送。发生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时,相关责任单位要立即向公司稳定办报告,公司稳定办应立即派人协助解决,并向铁路局建设稳定办报告。第十一条 事件预防预警各参建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和环境报告编制影响稳定事件应48、急预案,各自建立应急组织机构并明确职责、防范的对象及范围,制定并落实防治措施,定期组织宣传、培训和演练。各参建单位应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引发的群体事件、突发事件作出评估,做好对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影响稳定事件的监测和预防,并妥善处理相关信息。各参建单位建立有效的矛盾化解机制,要针对“稳定工作隐患排查台账”记载的问题、群众反映实际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对合理要求要及时安排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讲明道理,明确解决时限。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按照“五个一”(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套班子、一抓到底)和“三个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排查不放过)要求办理。对不合理要49、求,要耐心说服。把工作做在前面,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阶段。各参建单位发现有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苗头,应立即分析原因,采取说服、引导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办法,教育有关人员通过合法渠道反映情况,及时疏散围观群众,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初始阶段。发生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时,相关单位要立即向各级稳定办报告,各级稳定办及主管单位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十二条 预警级别及发布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事件进行预警。依据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生几率,铁路建设工程影响稳定事件应急预警级别分为三级:“红色”预警、“橙色”预警和“黄色”预警。第五章 应急响应第十三条 分级响应按影响50、稳定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事件等级,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I、II、III级。当达到本预案应急响应条件时,应启动本预案。(一)III级应急响应发生群体性事件人数在10人以内时,为III级应急响应。事件发生后,施工、设计、监理单位应当立即报告公司稳定办,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前期进行有效处置,将人引导至指定接待场所,控制事态发展。事件发生后,公司稳定办经核实情况后,立即报告铁路局建设稳定办,并协助处置。需要地方政府协助处置的,公司应立即请示铁路局建设稳定领导小组,根据铁路局建设稳定领导小组指令,向事发地人民政府应急机构通报,由地方人民政府按有关程序进行处置。(二)II级应急响应发生151、0-30人群体事件时,为II级应急响应。公司在接到事件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响应应急预案,并立即报告铁路局建设稳定办,现场进行有效处置,原则上将涉及事件人员全部带回接谈,如果不能全部带回,只留5名代表,劝离其他人员,跟踪掌握重点人员,控制事态发展。需要地方政府协助处置的,公司应立即请示铁路局建设稳定领导小组,根据铁路局建设稳定领导小组指令,向事发地人民政府应急机构通报,由地方人民政府按有关程序进行处置。(三)I级应急响应发生30人以上群体事件时,为I级应急响应。I级应急响应由铁路局建设稳定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第十四条 信息共享和处理(一)事件报告原则影响稳定事件的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有关单52、位要在第一时间内上报事件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二)事件报告程序影响稳定事件发生后,事件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设计、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立即报告公司稳定办,并随事件处置情况及时续报现场信息。(三)事件报告内容影响稳定事件发生后应及时报告以下内容:发生事件的单位概况、工程名称、时间、地点、经过、现场情况及已采取的应急措施;事件报告的单位、报告签发人及联系电话等。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及时续报以下内容:事件原因分析;事件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及事件控制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有关事项等。(四)相关记录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当指定专人对组织、协调应急行动的53、情况做出详细记录。第十五条 紧急处置(一)人员集结方式参加建设稳定应急工作的人员接到通知后,要迅速利用各种交通工具赶赴现场。距现场较远时,由各级稳定办准备足够数量和状态良好的交通工具,将参加维稳工作的人员送到现场。(二)紧急处置措施事件发生后,现场处置主要依靠事件发生单位的应急处置力量,事件发生单位必须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采用劝导、布控等有效措施,防止事件的进一步扩大。同时,事件发生单位要立即向公司稳定办报告,公司稳定办立即向铁路局建设稳定办报告。第十六条 事件的调查分析、预测和后果评估(一)II、III级应急响应事件的调查和后果评估由公司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配合。II、III级应54、急响应结束1天内,由公司稳定办负责提出评估报告,经公司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评定后,报铁路局建设稳定办。(二)I级应急响应事件调查分析和后果评估由铁路局组成调查组对事件进行全面调查、分析和评估。第六章 保障措施第十七条 通信和信息保障各参建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应提供本单位及参与事件应急活动或与事件应急管理有关人员的通讯方式,由公司汇总后报铁路局建设稳定办。第十八条 应急队伍保障(一)分级建立资源登记簿,对本建设项目、本单位、所在区域以及地方政府部门的应急资源进行登记,提前做好联系沟通工作,签订突发事件联保联防协议,以便有效调动各方资源。施工单位对本单位的资源的协调、组织和利用负有全面责任,公司55、对建设项目的救援资源的协调、组织和利用负有全面责任,应定期组织协调会议。(二)应急队伍应首先充分利用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及人员,作为先期应急管理和救援队伍。(三)必要时动用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应急救援资源,作为后续应急管理和救援队伍。(四)必要时请求工程所在地部队作为应急管理和救援增援队伍。(五)各参建单位应与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部队及有关专业应急队伍保持密切联系。必要时可共用组织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六)调用的应急队伍由现场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有关单位应予以配合。(七)有关应急救援队伍应定期进行应急抢险培训和应急救援处置演练。第十九条 交通运输保障交通运输应首先充分利用工程建设施工现56、场的既有运输工具,公司和各施工单位必须保证配备2-3台车辆,用于工程突发抢险使用。突发事件发生后统一由公司专人调度。必要时动用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运输工具。 第二十条 医疗卫生保障医疗卫生应以就近和有医疗救治能力及专长为原则,依靠工程所在地各医疗卫生机构。各参建施工单位应熟悉当地医疗救治机构分布,救治能力和专长,掌握联系方法,定期保持联系。与应急救援医疗机构相距较远时,各施工单位要配备必要的现场医疗救援条件,以备事件发生时,能采取临时救援措施。第二十一条 治安保障各参建施工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应密切与当地公安机关的联系,在公安机关指导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内部治安保卫机构和内部57、治安保卫制度建设。各参建施工单位应充分利用治安保卫力量维护工程内部治安秩序,保护重要部位、重要文件资料安全,保护现场,保护证据,抢救受伤人员,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第二十二条 经费保障各参建单位应当做好影响稳定事件应急的必要资金准备。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件责任单位承担,事件单位无力或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公司计划财务部暂时协调解决。事件处理完毕后,有关费用根据事件调查、分析结果,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国家、铁道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二条 监督检查公司工程部将对参建施工、设计,安全质量部将对监理等单位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预案措施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和指导。第七章 宣传、培训和演练第二十58、三条 宣传公司将根据工程建设实际和事件可能影响范围,与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建立互动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向工程参建单位、人员或公众宣传相关应急知识。第二十四条 培训和演练各参建单位要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教育培训和演练,结合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培训和演练计划,把应急管理知识、影响稳定事件处置技能融入日常培训教育工作。要保证培训和演练工作质量和实际效果,把培训向实用、演练向实战方向转变。xx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涉密计算机及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管理,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和铁道部的有关规定,结合xx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59、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涉密计算机,是指专门用于处理或存储国家秘密信息、收发文电、连接互联网的台式计算机;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专门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第三条 为确保国家秘密、公司工程项目相关技术资料的安全,公司各部门或个人不得使用便携式计算机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第四条 公司设保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公司内部的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日常保密管理、监督职责如下:(一)审查、选定专人分别作为涉密计算机信息及信息系统的系统管理员、安全保密管理员和密钥口令管理员,要求职责清晰,分工明确。(二)定期对涉密计算机、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以及60、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保管情况进行安全保密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三)加强对有关人员的安全保密教育,建立健全保密规章制度,完善各项保密防范措施。第五条 涉密计算机日常管理人员是涉密计算机安全保密的责任人,其日常保密管理监督职责如下:(一)对计算机及软件安装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定期核查。(二)设置开机口令,长度在8个字符以上,并定期更换,防止他人盗用和破译。(三)不得安装、运行、使用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四)应在涉密计算机的显著位置进行标识,不得让其他无关人员使用涉密计算机。(五)未安装隔离卡的涉密计算机单机,管理人员应拆除网卡,严禁涉密计算机上网;已安装隔离卡的涉密计算机应严格按照正确方法使用,严61、禁他人在外网上处理(即打开、查看、拷贝、传递涉密文件)和存储任何涉密信息;严禁他人在外网上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六)定期做好涉密计算机的病毒查杀、防治和系统升级工作,及时进行数据备份,防止涉密信息的意外丢失。第六条 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管理人员由系统管理员、安全保密管理员和密钥口令管理员组成,具体职责如下:(一)系统管理员负责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登录权限分配、访问控制和日常维护及修理,保证系统和单机的正常运行。定期开展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重要数据的备份工作,防止因系统的损坏或意外造成的数据丢失。(二)安全保密管理员负责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病毒防治、安全审计等工作,并负责对系统的运行进行安全保密62、监视。(三)密钥口令管理员负责定期更换并管理系统登录口令、开机密码及部分重要程序和文件的密钥,保证口令和密钥的安全。对集中产生的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口令,应定期分发并更改,不得由用户自行产生。处理秘密级信息的系统,口令长度不得少于8个字符,口令更换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处理机密级信息的系统,口令长度不得少于10个字符,口令更改周期不得超过一周。口令必须加密存储,口令在网络中必须加密传输,口令的存放载体必须保证物理安全。第七条 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同步建设、严格审批、注重防范、规范管理”的保密管理原则。第八条 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所在的场所,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器,并指63、定专人进行日常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该场所。第九条 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与国际互联网连接,必须实行严格的物理隔离,并采取相应的防电磁信息泄漏的保密措施。第十条 涉密计算机按所存储和处理的涉密信息的最高密级进行标识;对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服务器,应按本系统所存储和处理的涉密信息的最高级别进行标识。第十一条 涉密计算机中的涉密信息应有相应的密级标识,密级标识不能与正文分离。对图形、程序等首页无法标注的,应标注在文件名后。打印输出的涉密文件、资料,应按相应的密级文件进行管理。第十二条 涉密计算机的维修或销毁一般应由公司人员在本公司内部进行,并应确保秘密信息在维修、销毁过程中不被泄露。公64、司不具备自行维修、销毁条件的,应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委托保密部门认定的定点单位进行维修或销毁。销毁涉密存储介质,应采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彻底销毁。第十三条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有关人员,应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整改;造成泄密的,公司将根据有关保密法规进行查处,追究有关人员泄密责任。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xx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以及铁道部有关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切实加强xx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档案管理,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65、办法所称的档案是指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第三条 公司档案是公司自身发展的历史记录,是公司管理基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一项重要工作。第二章 档案工作机构及职责第四条 公司综合部设立档案室,专人负责指导文件材料的收集、分类、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并对公司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第五条 公司综合部负责制定公司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档案工作计划,并组织工作计划的实施。第六条 档案部门应借助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为档案的保管利用提供便捷的服务,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来改善保管形式和检索条件,逐步实现档案管理信息化。66、 第三章 档案管理要求第七条 档案工作涉及公司建设、经营管理活动的全过程,应建立健全档案鉴定工作的领导体系,成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和档案鉴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建立包括各部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专兼职人员组成的档案管理网络体系,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第八条 根据国家集中统一、分级管理的规定,对科技、文书、会计、声像档案进行分类管理。科技档案由工程管理部管理,会计档案、各种合同由计划财务部管理,文书和声像档案由综合部管理。第九条 归档的文件材料,由公司各部门进行收集、整理,定期归档。凡是应归档的文件材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归档。第十条 归档的文件材料应齐全、完67、整、系统,准确地反映公司科研、工程建设、经营、财务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归档文件的书写笔迹和载体材料应能耐久保存,严禁使用圆珠笔、铅笔、纯蓝墨水、红墨水书写和复印纸、热敏纸复写;归档文件材料必须纸质优良,线条、字迹、图像清晰,反差良好。第十一条 公司各部门应按规定对需归档文件材料进行系统、科学地分类、组合、排列和编目,并定期向档案室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岗位,应及时向档案人员办理归档文件材料的交接。文书档案类归档文件材料由公司各业务部门收集齐全后移交档案室整理、编目;人事档案由综合部负责整理、编目;基本建设档案、科学研究档案、设备仪器档案、会计档案68、招投标档案等由相关业务部门设专人负责整理、归档。对归档的档案,应严格按照上级及行业案卷质量标准进行整理,按归档要求及时整理上架。第十二条 对机密档案、涉及公司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档案和涉及商业秘密的档案,要制定档案安全保密制度,切实加强安全保管,确保档案的绝对安全。第十三条 应采取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加强档案保管工作,应设置专门的档案库房,购置足够的档案装具,档案库房面积应满足需要;要切实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虫、防光、防有害气体、防污染等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防护和长期保存。第四章 文件的收集与归档第十四条 各部门要结合文件材料形成的流程、文件材料的专业内容特征等分类确定文件材料的收69、集和归档部门。(一)综合部:收文、发文、会议文件、电报、申请、企业章程、公司领导讲话、周报、简报、会议纪要、声像资料、照片(底片)、专题报告、计划总结、大事记、会议记录、会议材料、人事干部管理及党群工作等文件材料,劳动合同、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形成的文件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形成的文件材料,干部教育与培训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法律事务、公证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由综合管理部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各部门有关人员要予以配合。(二)计财部:会计档案及验工计价、各种合同文本及文件、招投标文件、资金管理、成本价格管理和环境评价方面的文件材料,有关业务部门的兼职人员或特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三)70、工管部:施工图、建设用地、征地拆迁、竣工文件、环境保护、三电迁改、地下管线、文物迁改、林地手续、初验等文件材料。(四)安质部: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可研报告、试验检测报告、咨询监理及招标文件、质量安全、工作总结报告等文件材料。(五)物设部:甲供物资及设备招标等文件材料。第十五条 文件材料的归档要求综合部对收集来的零散的档案要进行系统、科学地分类、组合、排列和编目。公文办结后,公文起草部门应及时将公文原稿和有关材料送综合部管存,按年度进行分类整理,列清目录,立卷归档。个人不得保存应归档的公文。对不符合整理要求,不便于保管利用的案卷要进行加工。整理时要充分利用原有基础,按照文件之间的71、历史联系,分门别类,使整理出来的档案能够反映历史活动的真实面貌,便于保管利用。文书档案按铁路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办档200314号)、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执行;基本建设档案、科学研究档案、设备仪器档案、招投标档案按铁路科学技术档案分类与代码(TB/T15882005)、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0)、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档案管理要求(GB/T176781999)执行;会计档案按铁路系统会计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办档199822号)及铁路系统会计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补充规定(办档199922号)执行;声像档案按铁路声像档案管理暂行办法72、(办档199314号)执行;照片档案按照片档案整理(GB/T118212002)执行。第十六条 立卷、归档应做到:(一)文件、资料及所用纸张和字迹材料必须符合存档要求。(二)正确反映项目管理机构的主要业务工作情况,有利于保管、查找和利用。(三)立卷范围应按规定的范围归档,并根据公文内容确定保管期限。(四)应归档的公文要收集齐全,分类准确,组卷合理;卷内公文排列系统,编号清楚;案卷标题简明确切,语言通顺;装订要整齐、结实,卷皮字迹要工整。第十七条 归档时间:文书档案:当年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在办理完毕后的第二年上半年归档。基本建设档案:业务部门形成的按年度归档,施工单位形成的在其工程项目竣工验交后三73、个月内归档或分阶段、单项归档。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会计部门整理归档,保管一年后(出纳人员不得监管会计档案)向档案室移交。招投标档案:应在每个项目招标结束后归档。科学研究档案:应在每项科研课题完成或停止后归档。设备仪器档案:应在每个设备仪器安装调试或使用后归档。电子文件、照片及底片、声像材料、实物等载体的文件材料可随时归档或与纸质文件的归档时间一致。第十八条 没有归档和存查价值的公文,经公司有关人员鉴别和分管领导人批准,在立卷归档工作结束后销毁。一般公文,在收发文簿上加盖“销毁”戳或清册销毁,秘密及以上公文要填写销毁清单,并有两人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第十九条 档案鉴定工作应根据档案74、的保存价值,从范围(政治、经济、文化)、从时间(现实的、当代的和将来的)、从有用性(作参考、作凭证)等各方面全面地估计和预测,确定需要保存的档案和保存时间,销毁已失去价值的档案,达到有区别有重点地保存档案。对已过保管期限的档案适时提出销毁建议,经综合部负责人审核同意,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第二十条 工程建设所有档案资料原则上不得外借,如需调阅、复印,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第二十一条 项目竣工后,各部门要做好所有档案资料移交工作或自存备查。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综合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xx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75、强公司信息管理,确保信息畅通,发挥信息在xx铁路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搜集信息的主要内容第二条 上级领导检查情况。包括铁路总公司领导、有关省市领导视察或检查xx铁路建设工作时的情况及讲话、指示等。第三条 贯彻落实铁路总公司决策情况。包括贯彻落实铁路总公司重大决策、有关会议精神、铁路建设重要部署和部领导指示等。第四条 工程建设重要进展情况。一是重要工程、设施的开工、建设、完成情况。二是外部协调重要进展情况,如征地拆迁、三电迁改、各种协议签订取得重要突破情况等。第五条 重大突发事件及处理情况。如施工安全质量事故、公共卫生安全、劳务纠纷、自然灾害等各种突发或群体性事件及处理结果。第六76、条 公司有关重点工作动态。一是年终工作总结和年初工作打算;二是建设管理、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等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谋求的新思路、新观点,采取的新举措、新动作,取得的新成就、新经验;三是质量安全整治、检查等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四是重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重大调整及实施效果;五是公司领导重要外事活动情况;六是公司领导到现场检查工作情况;七是重要会议召开情况等。第七条 各设计、施工、咨询、监理单位的重要工作动态。第三章 信息的报送第八条 公司各部门、指挥部,各设计、施工、咨询、监理单位都要定期向公司综合部报送信息。原则上公司综合部、工程部、安质部,外协办,各指挥部、各施工单位每月至少报77、送4条信息;公司其他部门,各设计、咨询、监理单位每月至少报送2条信息;突发和重要信息随时上报,做到重大信息不迟报、不漏报、不误报。第四章 信息的编发第九条 对报送上来的信息,由综合部负责筛选整理,以xx铁路信息简报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发各参建单位和公司各部门、指挥部。重要信息由综合部向铁路总公司及有关省市报送。第五章 信息工作要求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工作,把信息工作作为本部门、单位工作的重要环节,列入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制定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检查、指导信息工作。公司各部门、指挥部和设计、咨询、监理单位要指定一名人员兼任信息员;各施工单位指挥部和78、项目经理部要安排一名专职信息员。第十一条 信息员要热爱信息工作,具有较强综合分析能力和信息敏感性,积极主动搜集、整理资料,认真编写、及时报送信息。第十二条 上级领导到xx铁路检查工作、现场办公、调查研究,有关部门应在当天报送有关信息情况;重要情况应随时报送。第十三条 遇有特殊情况,为了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可先打电话报告,事后补报文字信息。第十四条 对公司及上级领导在xx铁路信息简报上的批示,应及时编发信息,并反馈办理结果。第十五条 xx铁路信息简报为内部资料,应注意保密,妥善保管,不准向外散发传递。第六章 考核奖励第十六条 公司将对各部、指挥部,各设计、施工、咨询、监理单位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实行79、考评。第十七条 考评标准:主要依据xx铁路信息简报对信息的采用率、报送数量,重大信息是否漏报、迟报以及单位对信息工作建设情况进行考核。第十八条 公司对各部、指挥部每月考核一次,完不成数量要求的,依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对计财、物设部每条扣罚1分,对其余各部、指挥部每条扣罚0.5分,漏报重大信息每次扣罚2分。第十九条 公司每年对各部、指挥部及各参建单位的信息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信息报送优秀单位和信息员进行一次性奖励。各部、各单位信息考核评比每月基础分为10分,本办法第三章第八条要求每月上报4条信息的部门、单位,采用1篇加5 分,超额上报1 条信息加1分(每月超额上报加分封顶10 分),要求每月上报80、2 条信息的部门,采用1篇加10分,超额上报1篇加2分(每月超额上报加分封顶10分)。所报信息由公司上转被铁道部采用的,每条加20分。重大信息迟报1 次扣10分,漏报的失去年度评先资格。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条 信息考核工作由公司综合部归口负责。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xx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办法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铁路总公司和黑龙江省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和促进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不断规范干部员工纪律行为,始终保持队伍的清正廉洁,高标准、高质量地推进工程建设及其他各项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特制定公司81、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办法。一、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各司其职,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奖优罚劣,严肃责任追究等原则。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搞好配合,公司党支部对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支部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各部门担负相应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任纪检监察员,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切实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机构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干部员工积极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82、制。二、建立机制,落实领导干部廉政预警监督工作。领导班子要以身作则,带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廉政要求,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和影响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对因领导干部落实廉政建设有关制度不严格、不到位产生的从业不廉洁、工作不作为、政令不畅通、情趣不健康等尚未构成违纪的行为,实行预警监督机制。三、积极组织,认真落实述职述廉制度。公司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在每年年初的全体员工大会上,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内容进行公开述职,并由党支部书记代表班子向员工作出廉政承诺;其他班子成83、员要结合分管工作,围绕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向员工作出廉政承诺,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四、强化管理,建立廉政建设融入日常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工程建设、管理、运营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公司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定期研究部署纪检监察工作,检查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定期向局纪委、监察处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主动接受监督检查。五、坚持原则,严格执行重大问题决策制度。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策”的方针,做到民主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班子84、成员智慧;广泛听取建议,充分发挥基层单位智慧;科学考察论证,充分发挥专家智慧,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六、加强教育,建立健全廉政谈话制度。加强员工的思想教育,利用多种有效载体,积极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运用正面典型和典型案例,进行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组织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活动,增强全体干部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在公司内部实行党风廉政谈话教育制度,重点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教育,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搞好预防,超前防范不廉洁行为的发生。七、依法办事,严格规范招投标行为。要认真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国家发改委85、等七部委颁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办法和铁路建设工程招投标实施办法等规章规定,不断完善和改进招投标管理办法,规范招标工作,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招标后,与中标单位签订工程建设“廉政协议书”,并对施工单位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协议书行为的问题进行调查并处理。八、加强管理,切实保证建设资金安全。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防范金融风险确保资金安全的若干意见(铁办200510号),加强对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专款专用,手续完备。严格执行大额联签制度及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九、加强监管,保证建设工程质量。要细化合同,明确设计、施工、监理、材86、料供应各方对工程质量所承担的责任,明确违规处罚办法,并硬化合同管理。严禁放任转包、违规分包;在工程验收交接、变更设计、物资采购、合同洽谈、拨付工程款等经济活动中,严禁一人单独办理;严禁个人向施工单位授意或介绍分包队伍、指定产品(半产品)或材料的订购单位。十、自省自律,认真遵守廉洁从业规定。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以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加强监管和自我约束。制定和完善相关的管理规定,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逐步形成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防止以权、以职谋私和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xx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第一章 总87、 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督促各级干部增强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落到实处,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组织监督、专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真正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工程建设目标。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委组织协调,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原则,切实把党88、风廉政建设纳入到党政组织总体工作和公司的中心工作之中,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第四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立足教育,着眼防范;谁主管谁负责,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强化监督,严格考核。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第五条 组织机构为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包括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部部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的意识,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及制度。第六条党政组织责任(89、一) 党支部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并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落实责任分工。(二) 党政领导班子要统一认识,齐抓共管,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各部负责人和各级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第七条各部门责任(一) 按照公司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部门业务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采取具体措施,确保部门责任制的落实。(二) 按照铁道部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的要求,结合业务管理工作的特点,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廉政规定和管理办法。(三) 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经常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发现违纪问题及时向党支部报告,并积极90、协助调查处理。(四) 定期向党支部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动接受监督检查。第八条各级干部责任(一) 公司党支部书记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二)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对分管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三) 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四) 各级干部对自己的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负有教育、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对他们的党风廉政情况负重要责任。第三章制度约束第九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会议制度(一)会议形式及参加人员1.党风廉政91、建设协调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2.公司协调会议参加人员:公司班子成员和各部负责人。(二)会议时间及内容1.由公司党支部书记主持的定期会议,原则上在每年的7月和12月份召开。主要内容:听取前一阶段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2.其他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不定期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会议,听取分管部门承担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及推进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检查督导落实。(三)会议程序及管理1.会前,要提前将会议议题送公司党支部审阅,经批准后向应参加会议的成员下发通知,明示会议内容,并做好会议的相关准备工作。2.会中,各部门将涉及92、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的计划安排,以及研究制定实施责任追究给予党纪、政纪和组织处理的有关规定办法等,提交协调会议讨论。3.会后,按照会议研究讨论的意见,整理好会议纪要发至有关领导和部门。第十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一)组织领导公司党支部书记负责对公司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的对象是各部门,重点是公司副职和各部门负责人。检查考核工作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由公司班子成员以及公司各部门组成检查考核组负责组织实施。(二)考核内容1.是否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会议。2.是否坚持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检查督导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93、作及推进计划。3.是否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和办法,并形成工作机制。(三)具体要求1.坚持日常检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自查与上级考核相结合。2.公司每半年要组织一次自查,每年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局纪委报告。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级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第十一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述廉制度(一) 述廉人员范围述廉人员范围是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二) 述廉时间及形式述廉一般安排在次年元月份召开的全体职工大会上进行。(三)述廉内容1.贯彻执行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的情况。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及推进计划的情况。3.94、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接受党内、外监督的情况。4.本人廉洁自律,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的情况。(四)具体要求1.在述廉大会之前,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回顾总结一年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认真撰写述廉报告。2.述廉报告要以书面形式,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在大会上进行述廉。3.述廉结束后,要将情况进行汇总报路局纪委。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二条党政组织和各级干部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导致公司或所管部门发生问题,造成影响的,要追究直接领导的责任。第十三条责任追究坚持以下原则:(一)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95、;(二) 严格执纪,违纪必究;(三) 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第十四条责任追究的处理方式: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组织处理、纪律处分。责任追究的处理方式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第十五条各级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责令检查的处理。(一) 对自身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范围不清楚,责任内容不明确,责任意识淡薄,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的;(二) 不按要求贯彻落实公司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部署,没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工及推进计划的,或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生产经营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的;(三) 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96、失察或发现后纠正不力、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当、防范不力再次发生同类问题的。第十六条各级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评选资格(或有关荣誉称号)的处理。(一) 不认真、不及时处理人民群众信访举报,致使群众集体越级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二) 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或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管理教育不严,以致发生不廉洁问题的;(三) 受到批评教育或责令作出检查处理后不认真整改的。第十七条各级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调离工作岗位、责令辞职或免职的处理。(一) 对群众反映公司或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不认真解决,严重影响稳定和正常工作秩序的;(二) 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97、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三) 在干部、资金、物资、管理等方面因工作失误,导致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使集体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造成严重影响的;(四) 有违规行为,但情节轻微,可不追究纪律责任又不宜担任领导职务的;(五) 受到通报批评并取消荣誉称号处理后不认真整改的。第十八条各级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纪律处分。(一) 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职务处分。(二) 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98、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职务处分;提拔任用有明显违法违纪行为人员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销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三) 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四) 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或撤销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五) 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99、员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六) 因工作失职,致使公司和本部门发生重大路风事件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职务处分;造成火灾、爆炸等特别重大事故,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给国家、集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撤销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造成巨大损失的,加重处分。第十九条追究对象具有上述情形之一,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条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根据职责范围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领导责任。对负有集体责任的各部门,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第二十一条100、实施责任追究要与当事人本身违纪相区别,防止以处理违纪本人代替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或以经济处罚代替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倾向。第二十二条实施责任追究的工作程序(一) 凡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的,要由公司党支部对其进行诫免谈话,指出存在问题,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二) 凡给予组织处理的由公司对其进行通报,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公司综合部对其进行组织处理。(三) 凡给予纪律处分的由公司按照路局纪委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组织程序,并在有关会议上宣读处分决定。第二十三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环节,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追究的原则。第二十四条公司各部门要将本部门实施责任101、追究的情况及时报公司党支部。公司党支部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运作、督查督办和日常管理。第二十五条有关领导责任人员的区分:(一) 直接领导责任人员,是指在规定职责范围内,对其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导致公司或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发生问题、造成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干部。(二) 重要领导责任人员,是指在规定职责范围内,对自己应管的工作或应由其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导致公司或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发生问题、造成影响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干部。第二十六条本责任制中所指重大损失和巨大损失的标准:(一) 造成下列结果之一的是重大损失102、: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到5万元;死亡1人或重伤2人至5人;造成严重政治影响的。(二) 造成下列结果之一的是巨大损失(本款所列数额不含本数):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死亡2人以上,或重伤5人以上;造成特别严重政治影响的。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本制度与上级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xx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十项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铁路总公司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精神,加强反腐败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公司特对党风廉政建设做出如下规定,要求公司全体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认真遵守。一、不得以任何借口、103、任何形式收受参建单位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接受宴请、奖励、健身等。二、严格财经纪律。召开会议和举办必要的公务活动必须严格控制规模和费用标准,不滥用钱物,不用公款请客送礼。三、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不得以资金拨付为手段谋取私利,相互勾结,套取建设资金。四、工程建设项目、大宗物资及设备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实行公开招标。认真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设计文件、合同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进度和造价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按规定及时纠正,不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六、工程招投标中不得有以下行为:评标期间私下104、接触招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接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违反保密规定,泄露评标情况;不公正评标,损害招标人或投标人权益。七、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向项目业主、评标委员会成员打招呼或施加压力,指定或授意选择承包单位或指定分包单位,影响或干扰招标工作;不得向承包单位推销、推荐材料和设备等。八、领导干部要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物资、设备采购等经营活动和工程施工、监理;不得从事与本工程有关的中介活动。九、严格执行公司差旅费控制暂行规定,不越级乘车。乘坐飞机、轮船事先要征得领导同意。不得私自让工程设计和施工单位报销或承担车、船票和住宿费等。十105、各级管理人员到参建单位检查工作,用餐在食堂,严禁摆宴和搞各种消费娱乐活动。xx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的若干(暂行)规定为加强对公司各级干部的监督,促进各级干部廉洁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特制定本规定。一、监督对象及内容(一) 监督对象为公司全体党员干部,监督重点对象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以上干部。(二) 监督内容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廉洁勤政及维护职工群众利益的情况。二、监督责任(一) 公司党支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工作实行统一领导,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工作纳入党支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工作任务的落实。(二) 公司党支106、部在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工作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指导公司各部门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工作。按照路局实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的若干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职责,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查处。(三) 公司主要领导要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工作负总责,对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监督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四) 公司副职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加强对分管部门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监督和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五)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部门人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监督检查,并按责任制要求抓好监督任务107、的落实。三、监督制度(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1.“述职述廉”主要对象是公司领导班子成员。2.“述职述廉”主要内容是履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贯彻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对子女和配偶教育以及维护党群干群关系等情况。3.“述职述廉”程序(1)在职工大会“述职述廉”在每年初的公司职工大会上,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内容进行公开述职。在述职同时,党支部书记要代表领导班子向职工代表做出廉政承诺;每名班子成员要结合分管的工作,围绕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向职工做出廉政承诺。(2)“述职述廉”考核程序被考核对象要按照“德、能、勤、108、绩、廉”五个方面内容,向干部、职工报告,自觉接受监督。下发考核领导干部测评表,组织干部进行测评,对领导班子成员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测评。测评要把“评廉”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考核组要认真听取各部门和干部对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反映,有针对性地进行党风廉政专题谈话,督促班子成员自查自纠,搞好整改。4.“述职述廉”具体要求(1)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和对领导干部考核,要把“述廉评廉考廉”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工作程序,统一部署和安排。公司各部门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工作。(2)公司党支部要将领导干部述职报告的“述廉”内容、民主测评中的“评廉109、”情况和综合评价中的“考廉”结果,装入本人党风廉政考核档案,作为对领导干部奖惩的依据。(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档案制度1.建档范围公司部门副职以上干部,由党支部负责建档并管理。2.档案内容(1)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考核档案主要收存:本人述职述廉报告、民主测评结果和廉政作风考核评语;本人接受党风廉政谈话教育登记表;涉及本人的党风廉政责任追究处理通知书、处理决定书和处分决定书;涉及本人的信访监督通知书、诫勉谈话通知书和调查结果通知书;本人党风廉政重大事项向组织报告及说明材料;本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奖惩资料;其他与本人党风廉政工作有关的材料。(2)中层以上干部党风廉政考核档案主要收存:本人接受党风廉政谈110、话教育登记表;诫勉谈话教育写实表;涉及本人的党风廉政责任追究处理通知书、处理决定书和处分决定书;本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奖惩资料;其他与本人党风廉政工作有关的材料。(3)其他干部党风廉政考核档案主要收存:本人接受党风廉政谈话教育登记表;诫勉谈话教育写实表;奖惩及处分决定等。3.档案运用(1)依据考核档案,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有的放矢地对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做出客观评价,有针对性地对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年度讲评。(2)依据考核档案,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能,实事求是地对违规违纪的干部予以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提供可靠根据;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对违规违纪干部的评先选优资格予以一票否决。(3)依据111、考核档案,结合群众信访反映查实情况,对公司各级干部的任免、调动和提拔使用提出有关建议。(4)依据考核档案,针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需解决的问题提供议题。(5)依据考核档案,针对各部和中层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为部门召开组织生活会需解决的问题提供议题。(三)信访监督制度1.监督对象和内容(1)信访监督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主要对象是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以上干部。(2)信访监督的主要内容:属于思想、工作、生活作风方面较突出的问题;属于廉洁自律和纠正不正之风范围内的一般问题;属于轻微违纪,可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问题;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出现112、的苗头性、倾向性并需要引起有关组织重视和加以整改的问题;上级领导认为有必要实施信访监督的其他问题。2.监督形式(1)了解有关情况。公司党支部受理对各级干部问题的举报后,对反映的问题分析研究认为确有必要时,可相互沟通情况或向该干部所在部门了解有关情况。(2)进行信访谈话。公司党支部根据群众举报的内容和掌握的情况,委派有关工作人员同被监督对象或有关人员谈话,谈话必须由两人以上参加,并做好谈话记录。谈话后责成被监督对象或有关人员写出说明材料。(3)发信访通知书。对各级干部有不良反映的,要下达监督通知书,责成其就反映的问题向组织做出书面说明;对干部有轻微违纪问题的,要下达诫勉谈话通知书,及时进行帮助教113、育,限期整改;对反映干部有严重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调查结束后要下达调查结果通知书。(4)定期通报信访情况。公司综合部要在一定时期对群众反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分析,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调查核实存在的问题,视其情况,要求被举报的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整改。3.监督程序(1)公司党支部接到反映被监督对象的信访件登记后,对适合进行信访监督的对象和问题,提出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承办落实。(2)根据信访监督的形式,形成必要的书面材料,包括谈话记录、问题摘抄、信访通知书、本人说明材料以及承办部门提出的调查报告和审结意见等。(3)在信访监督过程中,区别不同情况114、做出如下处理:对隐瞒事实真相,欺骗组织以及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匿名举报的问题具有可查性,要认真调查核实,必要时可在适当范围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对署名举报的,要及时将调查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听取其意见,做好思想工作;对举报问题失实的,应在一定范围内澄清事实,消除对错告者造成的影响,如属诬告,必须对诬告者追究责任,严肃处理。(4)公司分管纪检具体工作人员和公司人劳部门要搞好分工协作,对实施信访监督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材料要分别立卷归档,作为对各级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综合部负责解释。xx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党风廉政谈话教育(暂行)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党风115、廉政建设,切实加强对各级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超前防范不廉洁行为的发生,促进干部廉洁自律,明确党风廉政教育谈话的内容、程序和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意义实行党风廉政谈话教育制度,是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保护干部的目的出发,以事前监督为主,将关口前移,以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保护和监督的重要措施。谈话应当本着教育在先、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二、谈话对象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进行谈话:(一)职务晋升或者工作调动时,进行必要的廉政教育;(二)有不廉洁行为或者违纪苗头,需要提醒或者帮助教育;(三)有群众反映或者信访举116、报一般问题,需要澄清或者打招呼;(四)有其它需要通过谈话了解和解决的问题。三、谈话内容(一)要求本人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提出廉洁自律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要求。(二)提醒本人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三)告诫本人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四)宣传省委、省政府、铁路局和公司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通报铁路局有关违纪案例,介绍铁路局及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五)根据谈话对象工作经历、岗位特点及本人存在的问题和错误,确定谈话的侧重点。四、谈话组织及分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分别进行。对领导班子成员的谈话由公司党支部书记负责;对部门负责人117、的谈话由部门主管领导负责;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副职及分管干部进行谈话。五、谈话程序和要求(一)谈话人根据掌握的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谈话对象,报有关领导同意;(二)谈话人应当提前以适当方式将谈话时间和地点通知谈话对象;(三)需要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作出书面答复或者说明的,可以要求谈话对象提供书面材料;(四)谈话对象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可以采纳的,应当采纳,并及时将采纳情况告知谈话对象;(五)对新提职干部谈话后,应当认真填写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登记表,做出廉政承诺;(六)谈话时,承办部门应做备忘性记录,记录谈话的时间、地点、谈话人员、谈话对象等基本情况;受领导委托、指定进行谈话的,事后应将谈话情况向授权的领导报告;(七)谈话中注意保密,不准将谈话对象不宜阅看的材料给谈话对象阅看,不得向外泄露谈话内容。六、谈话组织管理(一)党风廉政谈话教育工作在公司党支部统一领导下进行;(二)公司党支部对各部门党风廉政谈话教育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督办;(三)公司党支部要把党风廉政谈话教育纳入每年工作的总体部署,列入年度工作安排和工作总结,结合实际开展党风廉政谈话教育。七、其他事项(一)公司综合部负责党风廉政谈话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二)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本制度与上级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三)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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