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子公司合营公司员工个人借款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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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32441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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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团公司子公司合营公司员工个人借款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1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借款管理制度,督促借款人及时还款,使公司会计报表反映的费用和利润精确,避免公司的资金损失和沉淀,特对借款做以下规定。2适用范围:所有集团公司员工,包括各子公司及合营公司员工。3内容:3.1借款条件公司员工为处理紧急业务、公务差旅及零星采购需要时,可暂向公司借款。此处的借款不包括资本性项目采购支出,如试驾车上户借款、二手车收购借款等。3.2借款流程3.2.1子公司流程: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经理(查询前期借款情况)总经理3.22、.2企管公司流程: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经理(查询前期借款情况)经营层3.3借款原则借款实行“谁借谁清,前清后借,前不清后不借”原则,特殊情况需经财务总监批准后方可借款。3.4借款最高限额(1)企管本部董事会领导及经营层:10,000.00元(2)企管本部部门总监/经理及子公司经营层:5,000.00元(3)其他员工:3,000.00元3.5还款期限员工处理完业务后五日内(节假日顺延),必须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冲抵借款。若超过一个月还不办理报销手续,则按借款金额从其工资中预先扣缴。借款后如因情况变化未使用的,应及时归还;前次借款无故未能销账,不再批准以后的借支。3.6财务监督各公司财务部门每月底根据员工欠款情况,列出明细上报财务负责人、所属部门负责人,并发出催款通知书,通知借款人速到财务结算。逾期还款,按还款期限相关规定处理。4生效日期:本制度从XX年4月1日起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