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讯系统暂行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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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30089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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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讯系统暂行管理规定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通讯系统暂行管理规定发文单位XXXX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文件编号XXXX年第 号文件编号缩写SJTH/XX/关键词通讯系统/暂行规定版本V1.0密级内部公开页码(含附件)7签发日期XX年 月 日签发人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确保公司通讯系统的畅通,便于公司合作伙伴、客户以及相关外联部门的联系,促进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第三条 固定电话配置以及管理(一)为了方便与外界沟通,开展业务之2、用,公司统一规划各办公室座机管理,除业务部门以外,每个办公室原则上只保留一部电话,因工作原因确需配置两部或两部以上电话的,可提出申请,并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安装。(二)严禁利用办公电话闲聊、娱乐,禁止拨打声讯信息电话,出现声讯、信息费用自负。(三)严禁个人私自安装分机。第四条 移动电话配置(一)配置范围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含XX区域中心总经理)享受公司配备的通讯电话。非中高层管理人员配备手机需经董事长审批方可配置,原则上不超过中层配置标准以及话费报销标准。(二)配置标准及话费标准,由各公司财务部协同办公室、各部门根据岗位工作实际情况确定配置标准以及话费报销标准。第五条 移动电话的管理(一)属于公司3、配置电话以公司名义统一办理,一律用于办公使用,禁止同时使用两部办公手机,造成通讯系统的混乱。使用人员离岗或者离职时将公司配置的手机、手机卡、手机通讯录统一交回公司。(二)若因工作原因,不使用公司统一配置手机的,现有手机和号码将作为办公电话,离岗或离职时将手机、手机卡、通讯录统一交回公司。(三)手机维护及维修费用由使用人自行承担。若因人为原因损坏,由使用人配置相同机型手机。(四)重要岗位及主管以上人员确保24小时开机并保持畅通,若无故出现电话无人接听、关机、不在服务区、长时间占线等情况,或者间隔30分钟仍未回拨电话的,给予每次10元的罚款,一周内出现两次以上的情况,将进行通报批评。一个月内有五次4、以上(含五次)联系不上的,公司将取消当月手机话费报销。如果连续三个月有类似情况者,公司将收回配置电话。(五)每周进行通讯录的备份,可通过申请QQ通讯录管家或360手机管家,由公司统一分配固定的用户名与密码,要求每周备份一次即可。(六)公司统一印发的名片上,必须印制公司统一配发的电话、电子邮箱,其他个人电话或邮箱不得出现。(七)手机上一律不得绑定其他增值收费服务。手机话费按照标准凭票报销,若超出核定费用,则超出部分由责任人负责,每个季度由各公司行政人事部进行统计,在责任人的工资中扣出。第六条 通讯录信息发布与管理(一)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通讯信息的定期更新,包括每位员工的办公座机、移动手机、邮箱等信息(详见附表),并提供住所电话,以便于出现紧急情况的联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编制公司通讯录,并负责对各种信息备案。(二)每位员工只公布一部常用手机号码,并确保畅通,禁止同时使用两部办公手机,造成通讯系统的混乱。若出差到通讯网络不畅的地方,及时向人力资源部反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相关部门。(三) 为了便于客户的联络,公司将对重要岗位以及主管以上人员的通讯信息在公司内部发布。(四)内部人员通讯信息属于公司内部机密信息,不允许任何人对外发布或带离公司,一经发现,将以泄露公司机密的行为进行处罚。第七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行政人事部。公司已实施的其他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