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公司资金车队定期检查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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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25637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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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车公司资金、车队定期检查规章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校车公司规章制度【篇一:校车管理制度】校车管理制度校车定期检查制度为防止校车在运行中发生故障,延长使用寿命,保持良好运行状态,制定检查保养制度。一、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24407-2012),校车门窗玻璃、座椅必须配备齐全,并配备逃生锤、灭火器、急救箱等。二、驾驶员在每天出车前,收车后进行保养,作业内容有:(1)打扫、清洗汽车内外卫生,始终保持车辆清洁卫生。(2)检查车辆安全性能、安全设备和胎压情况,对车辆各部2、件连接紧固进行检查、调整,及时消除安全隐患。(3)检查、添加燃料、润滑油。发现校车有故障时必须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校车服务提供者,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凡故障车未经检修,一律不准上路接送学生。三、常规保养:车辆每行驶3000-5000公里进行一次一级保养,以清洗、检查、润滑、紧固为主,内容是:(1)更换机油、机油滤芯,清洗空气、汽油滤清器。(2)检查燃油、水箱,不足时及时添加。(3)检查转向紧固情况、离合器自由行程、制动器磨擦片间隙和各部件连接部位的紧固情况。(4)检查灯光、分电器触点的工作情况,以及蓄电池工作状态。(5)放出贮气筒的积水。四、除正常的检查、保养外,校车每学期开学前3、必须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五、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六、对车辆检修保养情况要记录备案。行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督促各类人员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有效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杜绝校车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校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一、校车服务提供者(或承租者)要按照教育局校车管理办法有关职责要求,负责车辆的保险缴纳(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定期检查、保养;负责对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因车辆安全性能、违章驾驶和照管人员不负责等造成的安全事故,驾驶员4、随车照管人员负相关责任。二、校车驾驶员不听规劝,违章驾驶,除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外,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要予以批评、扣发工资、解聘等处理。三、随车照管人员要忠于职守,对于因责任心不强造成安全事故的,除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外,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根据程度轻重给予批评、扣发工资、解聘等处理。四、学校与校车服务提供者、家长要分别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学生乘车安全责任书,明确相关责任。校车管理报告和举报制度为使校车规范有序运行,确保学生乘车安全,根据本校学生乘车和校车配备运行情况制定校车报告和举报制度。一、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时要及时报告校车服务提供者和学校,及时修理排除安全隐患。二、校车在接送学5、生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校车服务提供者、学校和教育局安全办公室。三、教师和家长必须向乘车学生讲明当校车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或教师,由家长或教师向学校校车安全负责人举报:(1)校车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的。(2)校车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超员、超载的。(3)校车驾驶员存在作风问题或身体、心理健康现象的。(4)校车驾驶员酒后驾驶车行为的。(5)校车驾驶员出现超速、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6)校车驾驶员存在态度恶劣、打骂学生行为的。(7)校车驾驶员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疾病或过度疲劳驾车的。恶劣天气预6、警制度为在恶劣天气情况下,确保学生的乘车和上下学安全,特制定恶劣天气预警制度。一、校车司机出行前要充分了解天气情况,注意媒体、交通报道信息和交警提示。在遇到交通分流、管制时严格按照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和指示进行。二、路面结冰需缓行,上坡时尽量不要停车,行车速度要放缓。三、行车中保持低速平稳。由于制动距离会随着车速的提高而加大,控制车速和与前车保持较大的安全距离是冰雪路面行车的关键。四、保持横向的安全距离。冰雪路面行车进出主路、通过十字路口、右转弯、双方会车,以及遇有行人和自行车时,要充分顾及他人,礼貌让行,始终保持较大的横向安全距离。遇行人因路滑摔倒,要停车让行,不要抢道行驶。五、行车中禁忌急打方7、向。转向时,要先减速,适当加大转弯半径并慢打方向盘。为避免侧滑,要双手握紧方向盘,操作要匀顺缓和。六、及时添加汽车防冻液、制动液,定期更换轮胎位置。七、检查轮胎气压,保持合适胎压。冬季路面摩擦系数低,胎压过高易打滑;冬季严寒,轮胎脆,胎压过低可加速轮胎老化。八、遇雾天、大雪等能见度低于50米、路面积雪较深、积冰较厚或遇强台风、特大暴雨、沙尘、冰雹等不能保证安全行车时,停止接送学生。九、遇雾天能见度低于100米,中雪、大雨等天气,对安全行车有较大影响时,要根据实际情况,由校车司机与学校沟通确定是否接送学生。随车照管人员职责一、在校车内醒目位置张贴乘车学生信息登记表(包含学校、年级、班级、学生姓名8、家长姓名及联系方式、班主任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每天认真填写校车日志。二、每天上学、放学时提前到达候车地点,组织学生在指定位置集合、站队、候车。三、组织学生有序上车、下车,核对每位学生的座位号,全程跟车,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严禁陌生人随意上校车。四、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对照乘车学生信息登记表,核实有无错乘车学生,及时与司机做好沟通;若学生未按时乘车,应主动打电话询问学生家长或班主任,问明情况后及时做好记录。五、管理好学生,认真查看学生有无携带管制刀具、危险化学品、尖利物品、易碎玻璃制品等危及安全的物品,禁止学生损坏校车设施,严禁学生在校车上随意走动、打闹、把头或手伸出窗外等不安全行为及9、乱丢垃圾、随地吐痰、说脏话等不文明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学生作好记录,并及时报告学校校车管理人员,纳入班级考核。六、到达站点前,提醒到站学生做好下车准备;到达站点后,认真核对学生,把该站点学生安全送下车交给学生家长或者其委托人。七、遇有恐怖分子袭击,要及时报警并按照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处置。若遇危害学生安全的情况,要挺身而出,全力保护学生安全。校车服务提供者及校车驾驶员职责【篇二:校车资金管理制度】集团公司校车资金管理制度(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对校车资金的管理,根据集团公司内部财务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校车资金使用须严格按照本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二条校车资金的具体收支由校车10、管理单位负责。第三条校车资金的收取应采用月票充值方式,暂未采用月票方式的,须有专人专账管理,每月最后一天前须将次月乘车款全部收齐。第四条校车收入资金每月最后一天,基层单位全额上解集团公司计划财务处,任何单位不得坐支摊用。第五条基层单位收取的校车补贴,须及时向集团公司汇报,补贴资金全额及时上缴集团公司计划财务处。第六条校车周转资金由集团公司根据各基层单位校车资金上解情况,于次月14日以周转金形式拨付各基层单位。第七条各基层单位要把校车资金使用,作为本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结合校车运行特点,结合本制度,制定本单位校车资金使用制度,建立健全校车结算制度和台账制度,确保资金收支账账相符、账实相符。11、第八条各单位财务负责人必须加强对校车资金的管理,定期进行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或集团公司计划财务处汇报并妥善处理。第九条任何单位对校车资金的管理,不得游离于公司制度之外。对于发生的各种违规事项,集团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惩不待。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xx执行。第十一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二0一五年六月十日【篇三:校车服务有限公司车队内部管理细则】*校车服务有限公司*车队内部管理细则(讨论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车队内部管理,规范营运行为,强化优质服务,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公司的财产安全,推进校车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车队服从12、*镇政府和松滋市永安校车服务有限公司双重领导,隶属于*校车管理办公室管理。为*镇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提供校车服务,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的上下学(园)。第三条*车队的所有投资者带资入股成为松滋市永安校车服务有限公司的股东。所带资金由公司发放股份确认通知书后成为股东持有的股份参与利润分红。第四条*车队实行公司化管理,全镇联营,所有驾驶员、照管员属于公司员工。对所有员工实行按月定额工资制。第五条*车队的所有驾驶员、照管员必须服从车队的统一管理,遵守本细则的所有条款。二行车安全管理第六条校车驾驶员应当依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校车驾驶员资格。第七条校车驾驶员必须经常学习交通法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13、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第八条校车驾驶员在驾驶校车时,必须统一着装,佩带胸牌,必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车证及相关证件。第九条校车驾驶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严禁超员超速,严禁酒后驾车或醉酒驾车,严禁开斗气车、英雄车,严禁违规载客,如发现或被举报一次罚款1000元(在工资中扣除)。第十条校车行驶路线应当尽量避开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的危险路段,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第十一条校车运载学生时应当按照公安部门规定的位置放置校车标识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时,应当在校车停靠站点右侧停靠,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打开停车指示标志,必须让所有上下车学生上下完毕后14、,关好车门方可再次启动。第十二条校车运载学生时,不得进加油站加油。不得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三乘车安全管理第十三条校车必须配有固定的随车照管员。随车照管员必须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随车照管的法律常识,懂得一定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常识。第十四条随车照管员要有爱心、有耐心,关心学生、服务学生,对接送学生的家长态度要和蔼、热情,要留有所有乘车学生家长的联系电话。第十五条随车照管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每天放学时照管员必须到校内与教师接头将学生带到校车门前,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对5岁以下的幼儿必须亲手扶着上下车。(二)清点学生人数,帮助、指导学生15、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学生全部上下车后,示意驾驶员关闭车门启动校车,如有学生迟到应迅速与家长取得联系并适时等候。家长未到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的,应电话告知家长,或者委托其他家长,也可将学生带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如个别家长确实不能保证每天接送学生的应由家长指定监护人,并与家长签定协议。(三)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嬉戏打闹等危险行为,发现学生有异常行为或突发不适应现象时,应立即通知驾驶员停车进行应急处置并与家长取得联系。(四)发现驾驶员饮酒、醉酒或身体严重不适时,或有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时,应制止校车开行,及时与车队长联系。(五)照管员坚持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16、以保持车内外的整洁。(六)照管员必须每天填写校车运行日志,与学校、家长办理好交接手续,填写与学校的交接表。照管员若不服从管理,对家长、学生态度生硬,造成工作失误,遭到家长投诉举报,造成不良影响的,第一次口头警告,扣发当月工资200元;第二次书面通报,限期改正,扣发当月工资500元;第三次予以除名,扣发当月全部工资,任何人不得例外。四驾驶员守则及职责第十六条驾驶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职业道德,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第十七条驾驶员守则(一)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二)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17、事业心、责任感,爱岗敬业。(三)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四)校内行车速度不能超过每小时5公里,不准在校内按喇叭,接送学生途中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50公里。(五)不准驾驶按规定审验不合格的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车。车门没有关好前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接打电话。(六)驾驶员必须服从车队长的安排,准时出车接送学生,不得无故误点,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七)驾驶员未经车队长批准不得把车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八)未出车时,驾驶员应在指定地点休息,自由活动时必须保持通讯畅通,随时等候出车18、。驾驶员出车接送学生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时,应立即报告车队长并说明原因。下班后,应将车停放在指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驾驶员因违规违纪违法受到的经济处罚或刑事责任一律由本人承担。第十八条驾驶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其职责。驾驶员职责如下:(一)驾驶员应爱惜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发现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应及时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车队长,队长报告公司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报批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否则一切费用由当事人本人承担。(二)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时,要检查19、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报告车队长及时加油。(三)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的保管和使用,换车时应做好交接手续和车况检查,交接不清的由双方共同赔偿,凡丢失损坏的由驾驶员赔偿。(四)除早、晚接送学生外,驾驶员必须持有车队长签署的派车单方可将校车驶出指定的停车点,否则一切后果自负。(五)驾驶员接送学生时因故违反交通规则而被交警处理,必须及时呈交案发报告,由车队长报告公司按情况评估,相关费用酌情分担。(六)驾驶员在运送学生途中如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与照管员一道第一时间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向交警及相关部门报案,并立即报告车队长,与校车公司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校车公司报告。(七)驾驶员应按规定或约定的时间准时到达接送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应上车学生已上齐,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离开停车点。(八)驾驶员应提醒或督促照管员按时按规完成职责范围内的一切工作。照管员不听从驾驶员安排的可向车队提出撤换要求。五财务管理第十九条由车队长指定或民主推选一人担任车队的财务会计。财务会计应尽职尽责做好车队的财务管理。具体职责是:(一)制定车队的财务管理制度,讨论通过后负责执行。(二)按时收齐学生乘车费,做到学生人数、票据、乘车费对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