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业公司标签标示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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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25129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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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业公司标签标示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记录管理架构方案图记录管理客户名称客户名称产品规格型号产品规格型号生产批号生产批号加工工序加工工序终检记录终检记录工序记录表(初件、巡检)终检记录表工序记录表(初件、巡检)终检记录表产品记录管理原料记录管理供应商名称原料批次号原料接收记录表一、统计客户名称及对应要求供货的产品规格型号和每种规格型号产品需加工的工序,二、制定每道加工图纸和对应记录表,制定最终成品图纸和终检记录表,制定检验标准。标签标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我司产品标签标识,加强我司2、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达到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和为品质原因分析、改进和责任追究提供有效依据。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在 我 司 生 产( 从 材 料 采 购 入 库 到 成 品 出 厂 的 整 个 生 产 过 程 ),并 用 于 销 售的产品,其标签标识应当符合本规定。客户对标签标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定义:本制度所称我司产品标签标识是指用以表示我司产品名称、定单号、批次、生产日期和重量等相关信息的文字、符号、数字等的总称。第四条基本要求:产品标签标识必须清晰、真实、准确。第五条管理职责:我司品管部负责对我司产品的标签标识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第二章标签标识的内容第六条原材料采购入库:(一3、)采购部:原材料采购到厂时应包括:送货单、出厂检验报告和材料。送货单、出厂检验报告和材料标识均要求注明厂家、批号(定单号)、材料名称、材料材质(规格)、进料数量(重量)。(二)仓管部:仓管部根据送货单按照来料分厂家和批次(规格类型)分类存放,入库单注明厂家和批次号(定单号),并挂上标识牌。(三)品管部:品管部依据来料送检单对来料进行检验,检验完毕后要求在仓库标识的 检验状态一栏注明检验情况,并做好检验记录。检验记录中注明厂家名称、批号(定单号)、来料日期、检验日期和检验员。第七条材料领料:(一)生产部:生产部领取材料必须开具领料单。(二)仓管部:仓库核对发料时在领料单上标明厂家和批号。并遵守先4、进先出的原则。第八条生产过程:(一)生产部:1.依据工序生产尺寸做好初件、巡检生产检验记录,记录中要求有该批产品原材料厂家、批号以及产品生产批号,最终由品保确认并保存。2.在产品框上挂生产标识流转卡,生产标识流转卡上应填写产品规格型号、生产批号、生产数量、生产日期、工序名称、操作员等。3.生产部把已完工的成品分批号摆放于成品待检品区。生产批号编码原则:JSM 14 * 检验单号 年份 公司名称(二)品管部:依据生产批号数量标识在成品待检区进行抽样检验,并填写最终检验记录表。产品合格后方可挂合格证标示。第九条成品入库:(一) 品保部:品保最终检验合格并挂上合格证后放可移转到成品存放区。(检验不合5、格成品由品保标示、隔离到不合格品存放区并开立不合格品处理单)(二) 生产部:移转到成品区产品待整批产品完工后由生产部提供入库清单,入库清单必须标明产品客户(订单号)、产品规格型号、产品批号、数量。(三) 仓库部:依据入库单核对产品客户(订单号)、产品规格型号、产品批号、数量等确保无误方可入库。第十条成品出库:(一)仓管部:按照先进先出、同批次发货的原则发货,发货记录中注明客户名称、产品规格型号、产品生产批号和数量。第三章标签标识的形式第十一条合格证标识形式:(一)合格证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批次、数量、检验员等。第十二条来料标签标识形式:(一)来料标签标识采用标识牌形式;(二)标识牌内容包6、括:定单号(批次)、材料名称、材材质(规格)、供应商、来料日期、品质状态、数量。第十三条生产过程及成标签标识形式:(一) 生产过程及成品标签标识采用生产标识流转卡形式(二) 生 产 标 识 流 转 卡 内 容 包 括:客 户 名 称(定 单 号)、产 品 名 称、产 品 规 格、产 品 生 产 批 号、产 品 数 量、原 料 批 次 号、生产班组、生产日期、工序状态、操作员名字等。第十四条基本要求:产品标签标识内容应清晰、醒目、持久,易于辨认、识读不得与包装物分离。第十五条标注要求:我司产品标签标识内容必须使用规范汉字、数字和标准计量单位。第四章标签标识管理责任第十六条采购部应当要求供应商按要求对其出厂的产品做好标识。第十七条仓管部应当按第二章和第三章相关要求对入库后的原材料和成品做好相应标识。第十八条生产部应当按第二章、第三章对所领物料和所生产的产品做好相应标识。第十九条品管部须对整个生产过程中的标签标识品质状态一栏负责。第二十条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我司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不得擅自撕毁标签标识、或更改标签标识内容。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实业有限公司品管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