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集团空调事业部员工劳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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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24471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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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电集团空调事业部员工劳动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劳动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空调事业部劳动用工管理,保障员工应有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的相关制度,结合事业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对员工的录用、合同的签订、工作时间的安排、劳动关系的管理直到劳动关系的终止全过程进行规范。本规定适用于一般员工、职员以及各级管理干部的劳动关系管理。第二章 劳动关系的建立第三条 空调事业部所有的员工、职员(包括临时用工,但不包括实习生)均须在入职前与事业部签订劳动合同后方可正式上2、岗工作。凡未签订劳动合同者,一律视为非公司员工,不得安排工作和计发工资。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由员工与人力资源部各执一份。第四条 所有入职人员填写的资料和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与以前工作单位的劳动工作关系应终止并不受竞业限制协议所限制,否则一律不得聘用。第五条 凡是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和未满16周岁的人员,一律不得录用。第六条 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原则上使用事业部所在当地劳动部门提供的标准版本,并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次4年,第二次5年,第三次无固定期限)3、;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第七条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签订劳动合同补充协议:1、工作调动,从事新的工作岗位;2、工作地点变更。第八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合同到期终止,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时,可继续办理延续,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第九条 劳动合同解除:1、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符合员4、工手册中解除劳动合同条件之一的(详见员工手册)。(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5)员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并由公司按国家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25、)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第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时应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协议”。若无法签订时,人力资源部应以快递方式发出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并在空调事业部范围内公布。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劳动合同档案并及时更新,对即将到期的合同进行整理上报、续签,以确保劳动合同的及时有效。第三章 试用期第十一条 生产一线员工试用期一个月,其余员工和职员试用期三个月。应届毕业大学生上岗前的培训与车间实习不计入试用期。短期用工与实习生不设试用期。第十二条 试用期阶段表现突出6、工作表现优异者可提前结束试用期。试用期间对不符合上岗条件者应尽早终止劳动关系,原则上试用期不得延长。第四章 薪酬福利第十三条 凡在本公司从业的正式聘用员工,正常上班时工资不低于中山市最低工资标准。员工调休或有薪休假时,其工资不低于中山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70%,具体措施见薪酬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凡在本公司从业的正式聘用员工,从入职之日起公司将为其购买中山市规定的社会保险,具体实施措施详见福利管理规定。第五章 劳动时间第十五条 实施年薪制或月薪制人员,因工作需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需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获批准后方可加班并计算加班费;其余时间原则上不予加班,如因工作需要需延长工作时间,则应7、在不影响部门工作的前提下安排补休(在当年内完成)。计件类人员从计件工资中体现。第十六条 在中山上班的部长级以下管理人员、工厂人员(不含司机等特殊岗位人员)、导购员的工作时间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职员类人员,旺季(3-7月)实行6天/周工作日,在淡季安排补休;淡季(8-2月)实行5天/周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具体措施见考勤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部长级以上人员(含)、司机、网络业务销售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第十八条 员工类人员实行综合计时方案,旺季保证每月休假累计不少于4天,淡季安排调休,综合计时方案由人力资源部到当地劳动部门备案。第十九条 为保证劳逸结合、提高工作效率,公司严格控制各职能部门加班加8、点。如因生产订单客户需求等需要加班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均应顾全大局,服从公司的加班工作安排。第六章 劳动保护第二十条 所有用人部门应严格监督和教导员工在各项劳动过程中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防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第二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和各部门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可招聘年龄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进入公司工作。各用人部门对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应给予关爱和保护,不得安排其从事有毒、有害和国家规定的第四级及以上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以及其它有碍其健康发育成长的劳动工作,同时由人力资源部在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未成年工备案。第二十二条 禁止安排女员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及以上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和其它女员工不宜从9、事的劳动。第二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及以上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和孕期禁忌的工作。对怀孕七个月以上和正在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原则上不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工作。第七章 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第二十四条 由人力资源部定期与相关职能部门检讨提出需要签定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的岗位明细,报人力资源总监批准公布。第二十五条 凡从事以上岗位的职员员工均应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并按协议要求和相关管理要求严格执行。第八章 监督与考核第二十六条 各用人部门是劳动关系的直接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法规和本规定做好日常员工的劳动关系管理,若员工发现部门有失职或其它不当行为,可以直接向人力资源部投诉,由人力资源部查清确认后执行处罚,并监督整改。第二十七条 人力资源部是劳动关系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事业部各用人部门劳动管理的情况并对不符合规定的进行监督整改。第九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若本规定与国家有关法规条例有抵触时,先以国家法规条例为准,后以本规定为准。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本规定自XX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