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公司车辆配置及维修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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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23003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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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贸公司车辆配置及维修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xx车辆管理制度1.0 目的 为进一步合理调配、使用公司车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品质,制定本制度。2.0 职责2.1各配车部门为车辆管理部门,负责所配公司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含车辆购置与报废、年度审检、保养维修、车辆保险、公务车辆的安排调配、车辆停放管理、车辆事故处理、交通违法处罚的消除、车辆消耗的统计)。2.2其他各部门严格按照制度内容申请和使用车辆,严格按照总部办公室的安排调配使用车辆。3.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总部/各区域范围内的领导专车、公务用2、车及其它所有车辆管理相关工作。4.0 车辆调配 公司各类车辆的配备或调配,统一由公司总部常务副总审批。5.0 购车申请5.1车辆购置须按需申请,考虑车辆品牌及车型的适用性。5.2购车标准公司购车应综合考虑车辆技术参数、安全性能、油耗节能、售后服务等因素,选择4S店经销商,如在同城市由两家以上经销商的,须进行优惠比较(包括裸车价、上牌费、保险等费用,还包括赠送的物品、服务等内容)。5.3车辆须以公司名义购置,入公司固定资产台账及财务帐,并按照国家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进行折旧。5.4 使用年限:公务车使用年限一般为六年,如超过六年仍能使用应继续使用,10年以上或行驶超过20万公里可申请报废并新购处理3、。5.5车辆申请须填写固定资产申请单,常务副总批示,总经理批准后执行。6.0 车辆配置6.1专车,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特殊安排专人使用的车辆。6.2公务车(包括会务接待、活动等用车),由会务部统一调度。6.3公务车(包括外出办事、采购等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度。6.4厢式货车(所属市内由省办公室主任进行调配),出所属市配送货须经总部综合保障同意并统一调度。7.0 车辆档案管理车辆的部门须建立车辆档案,做到一车一档,并按时检查未入档车辆材料的保管情况,对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凡领导专用车辆未入档车辆材料原件一律由专职司机保管,复印件交总部办公室入档管理。7.1发票。发票由汽车经销商开具,金额需按购车4、款的实际金额来开具,严禁发票金额多开、少开或不开。发票由总部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入档保管。7.2行驶证、号牌。车辆行驶证、号牌须由总部办公室或委托汽车销售商向国家车辆管理部门申请、核发,任何未办理行驶证、号牌的,且临时号牌已过期的车辆严禁上路行驶,严禁套牌行驶。行驶证、号牌为随车资料,其中公务车行驶证由总部办公室负责保管,依据审批通过的出车单暂时移交给相关司机随车保管,司机用车后应立即归还总部办公室。7.3钥匙。钥匙必须是原车装配的钥匙,严禁另行配备车辆钥匙,公务车装配的一把原配钥匙由总部办公室负责车辆管理人员保管,依据审批通过的出车单暂时移交给相关司机随车保管,其余钥匙统一交由档案管理人员入档5、管理。7.4保单。车辆必须购买车船税、交强险及全保商业险,购买须选择知名的、服务网络广的、价格相对优惠的、服务时效快的及增值服务多的保险公司,公务车保单由总部办公室负责车辆管理人员保管,依据审批通过的出车单暂时移交给相关司机随车保管,同时公司车辆所有保单须留存复印件至总部办公室入档保存。7.5产权证。公司所有车辆须办理产权登记证,证书由财务部人员入档保管。7.6车辆其他材料原件统一由总部办公室入档管理,如贷款的须保存好贷款合同等相关材料交财务部入档保管。7.7相关人员离职须做好保管车辆或档案的移交工作。8.0 公务车使用申请原则8.1 市内执行以下公务,可申请用车:8.1.1 接待重要客人。86、.1.2 财务人员提取现金超过1万元。8.1.3 采购物资或因公携带较多物品。8.1.4 因公前往交通不便利的地方。8.1.5 同行人数2人及以上外出踩点、实地考察。8.2 省内公务长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申请派车:8.2.1 同行人数2人以上并当天往返。8.2.2 携带物品较多。8.2.3 携带贵重物品或有价证券。8.2.4 业务接待需要。8.3 符合公务用车条件的,需在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总部办公室、会务部依据实际情况合理调度,如确实无法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的,总部办公室、会务部应督促用车申请人尽快补办手续。8.4公务车不得借公司员工私人使用。因公外借,必须报车辆公司总部常务副总批准。9.0 7、车辆管理及维修9.1公务车辆管理细则9.1.1 对已取得机动车驾驶执照的员工,未经车辆管理部门分管领导批准,不得驾驶公司车辆,禁无证驾驶。违反者扣2分/次,部门负责人双倍扣分。9.1.2 未经公司领导批准配有办公用车部门不得私自将公司车辆交与他人驾驶,违反者扣2分/次。9.1.3 每日下班后,所有公务车一律停放在公司指定车位,不得私自将车开回家或停放其他地点。出差及特殊情况,驾驶员需将车辆安全存放在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离开时必须全面检查,防止车辆被盗。任意放置导致车辆违反交规、损毁、失窃的,公司将根据情况对驾驶员予以扣1分/次。9.1.4 每台公务车辆须指定管理责任人,如公务车辆经批准交由8、其他人驾驶,则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9.1.5 车辆管理部门必须为每一部公务车简历单车档案,调整车辆使用单位时,按实物资产制度办理资产的异动手续,并将填写的固定资产交接登记表存入车辆档案。9.2 公务车费用管理9.2.1公务车维修公务车维修实行“视情维修、定点修理”。车辆责任人保证车况良好,车辆管理部门加强监管。(1)车辆维修原则上在公司指定的修理厂维修,修理厂维修不了的车辆可在其他修理厂维修,但必须提前报总部办公室审批同意方可进行。 (2)维修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经总部办公室审核后,由驾驶员填写呈批件并附车辆维修申请单。(3)按程序报批后,到指定维修厂维修。驾驶员负责维修全称监督,并9、对维修车辆验收。(4)维修后,将呈批件及维修清单、发票报送车辆管理部门登记认可方可发起报销流程。(5)车辆于执行任务途中发生故障需维修时,驾驶员应根据实际情况请示配车部门负责人,经同意可就近修理或联系公司指定修理厂人员到现场抢修,驾驶员应做好修理记录,更换零配件应随车带回,次日补办审批手续并附车辆维修申请单。(6)驾驶员必须爱护车辆,从新车开始,按规定定期维护保养,谨慎驾驶,不得野蛮驾驶,不得让车辆带病行驶。(7)车辆管理部门对燃料消耗实行单车考核,用油实行定点凭卡加油。(8)车辆管理部门统一在加油站办理指定车号加油卡,实行一车一卡。(9)车辆管理部门与每月初核对加油账单统计单车油耗表,发现异10、常,分析原因,及时处理。(10)车辆费用实行单车考核。驾驶员在每次出车后填写出车登记表。出车登记表在出车时由驾驶员随身携带,逐次详细填写。每月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由该车辆驾驶员对行车记录汇总确认,将该表报总部办公室备案,车辆管理部门根据记录对车辆费用支出情况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1)车辆管理部门应在本月结束后5日内完成公务车费用支出月报表并报财务部、总部办公室备案。9.2.2公务车保养公务车实行计划保养,车辆责任人保证车况良好,车辆管理部门加强监管。车辆正常范围内的维保,遵照车辆用户手册和保养手册执行。(1)日常保养:驾驶员每日出车前要对车辆按一级保养标准(即:车辆内外、电瓶检查及机11、油、水箱、电路方向系统、车控气压等情况)进行检查维护。 (2)新车保养:凡新车首次行驶达1500公里时须更换机油与机油格、汽油格、空气滤网格,同时对车辆各部位磨合情况进行检查维护。 (3)旧车保养:旧车每行驶5000公里须更换机油及机油格,并检查汽油格及空气滤网格,如有问题应及时更,同时对车辆各部位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维护。 (4)年审保养:每逢年审前应对车辆按照二级保养标准(即:除一级保养内容外还须对发动机冷却系统,润滑系统,底盘部分的传动系统,四轮定位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维护。 (5)季节性保养:1/ 夏季除一般日常养护外,需对空调系统检修维护(含压缩机、风扇清洁保养、加氟等);2/ 冬季要12、适时检查添加防冻液。 10.0 安全行驶10.1行前检查。司机在行车前应检查动力、转向、制动、灯光、防盗等系统的状况。每日例行检查发动机润滑油、刹车油、方向机油、水箱容量、轮胎气压,保持车况良好,确保行车安全。10.2遵守规则。车辆驾驶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遵守交通规则,避免交通违章或交通事故的发生。11.0 违规与事故责任11.1公务车辆在使用中,若发生交通违章或事故时,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并在事后填报交通事故报告单,按程序核实后提交车辆管理部门确认,常务副总审批。11.2公务车辆外借时或因私等违规使用时,发生事故而导致的违规、损毁、失窃等,原则上理赔不足的损失由车辆使用13、人承担,特殊情况呈报常务副总审批后处理。11.3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驾驶员或随行人员应保护好现场,急救伤患人员,并立即向公安交管部门、保险公司报案,同时向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汇报。任何隐瞒事故者,一切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予以100500元乐捐或解除劳动合同。11.4 事故发生后,驾驶员除承担由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刑事及民事责任外,还应承担由车辆管理部门评定,常务副总核定的经济处罚。11.5因未按规范操作或工作失职,而造成车辆损伤、违章罚款或档案丢失的,责任人扣1分/次并负有赔偿责任。12.0 附则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13.0 相关表样公务用车申请单车辆维修申请单出车登记表公务车费用支出月报表 沈阳xx商贸管理总部 xx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