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有限公司职务侵占和违规舞弊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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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22217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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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贸有限公司职务侵占和违规舞弊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职务侵占和违规舞弊管理制度第一条、 总则:职务侵占和舞弊行为是公司严厉禁止的行为,是严重违反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也是国家严厉打击的犯罪行为,公司制定此制度目的是防范和打击职务侵占和舞弊行为的发生。第二条、 相关定义:职务侵占(刑法第270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侵占”,是指行为人以侵吞、盗窃、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本公司、企业财物的行为。舞弊是指故意的、有目的的2、有预谋的、有针对性的造假和欺诈行为。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行为人利用自己在本单位所具有职务所产生的方便条件。对于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一般表现为侵吞、盗窃、骗取等非法手段。第三条、 公司下列行为为职务侵占行为:1、 将属于公司的现金、银行存款、应得的收益等资产,公司员工据为已有不上交公司的,或通过伪造、变造手段骗取公司资产据为已有的;2、 公司业务人员将公司货款据以已有或将公司货物以职务便利倒卖出去据为已有的;3、 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骗取公司财物的。4、 虚列用途向公司借款,实际用于个人消费,长期不还的;5、 利用职务之便虚列姓名和账号为骗取报销款据为已有(如房租费、水电3、费等);6、 签订阴阳协议或与他人合伙,骗取公司资产;如房租协议抬高房租,然后与房东私下分成;采购协议抬高采购价,与供应商私下分成等;7、 公司门店虚列销售(如从手机毛利中剥离收入虚开配件、运营商合约、会员卡等,将公司现金、配件、现返、毛利等行为据为已有;清库机、利润机提前刷卡销售后在门店继续销售视为虚假销售行为。8、 门店篡改真实销售票据,从中将差价据为已有的;9、 虚列公司费用报销,将报销款据为已有的。如公关费未实际送出去据为已有。10、 利用职务之便私自使用公司商品,导致商品损失贬值的;11、 在门店销售自己私自采购的未入系统的商品;12、 门店未执行“禁止将现金放置在收银台柜抽屉内”的4、规定而将现金放在收银台抽屉内,同时第二天就出现门店现金被盗情况,不管警方是否能破案,一律视同收银员职务侵占;13、未经批准低于E商考核价或商品成本价销售商品的行为;14、其他未列明的将本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第四条、公司下列行为为舞弊行为:1、伪造、变造记录或凭证。如将手机毛利转移到配件上的行为;2、隐瞒或删除交易或事项。如将套取的配件后面销售后收入不入系统;3、记录虚假的交易或事项。 如虚假的在系统中退换货,无任何依据。4、会计人员蓄意使用不当的会计政策。5、利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缺陷和薄弱环节进行舞弊,以达到满足私欲的目的。如出纳人员利用企业空白支票、财务专用章、法人印鉴未予分离保管5、的弊端,私自开具支票,挪用公款;经费报销核算人员利用企业报销审批制度不严密,而将自己的个人消费票据随同有关业务支出一起报销人账,即平常所指的虚报冒领、私物公报。6、拉拢与自己职责不相容的人员串通舞弊。如存货核算人员拉拢仓库保管人员侵吞存货;费用核算人员串通出纳人员虚列费用侵吞公款等;收入核算人员串通出纳将收入不入账,支出人员串通出纳将支出多入账予以私分等.收银员拉拢库管修改销售小票等行为。 7、隐匿或套改凭证。如发票造假、伪造单据,“阴阳发票”,“大头小尾发票,虚开和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等。8、虚构业务。如为完成任务虚构收入、少计费用;为套取现金而虚构预借差旅费;出纳为侵吞现金而虚构支出。门店为6、完成任务提前自己刷卡虚假购买高毛利机型,再在次月或节假日后利用公司七天无理由退机退出自己刷卡的销售。9、会计利用一些跨期摊提类会计科目进行舞弊。如为了调节利润,而多摊、少摊或多提、少提“长期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账户;为隐瞒销售收入而将“预收账款”长期挂账不予转销;为套取现金而利用应收应付等往来科目来回倒账。10、恶意使用会计制度准则中不完善的、有漏洞的地方,以达到其不良目的。11、利用计算机舞弊。盗用企业计算机密码进行隐蔽的程序修改或暗藏程序,扰乱计算机程序,使其达到不法目的。12、故意制造会计错误形成的舞弊。例如经营核算人员对费用报销业务,多记借贷双方会计科目金额的差错,就容易使出纳入7、员侵吞公款而得逞。13、有意不按公司规定执行,将业务搞乱,从中谋取私利的行为。如购买商品(包括手机、配件、礼品等)故意不入库,不销账,批发业务人员将发出的商品未经财务审批随意私自调拨;业务人员未经公司同意,随意给客户表态、签订协议等行为。14、门店将促销员销售的单据开成营业员的单据;15、集团和公司禁止批发的机型,门店为完成任务违规批发,甚至被集团或厂家抓住要对公司处罚的行为;16、其他造假和欺诈行为。第五条、当舞弊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金额达到5000元,公司将按职务侵占追究当事人责任(注:这里的数额,应当累计计算)。第六条、预防职务侵占和舞弊行为发生的措施 1、加强公司员工学习公司的规章制度8、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从思想意识上防范这些行为的发生,以提升员工的职业道德修养;2、对可以导致职务侵占和舞弊行为发生的环节进行行为规范第七条、门店收银预防职务侵占和舞弊行为发生的禁止规定及违反规定的相应处罚标准:1 禁止在任何时间、任何形式的压票现象,每单小票必须及时录入(重大节假日忙时另行通知除外),“及时”的判断标准:顾客交款离开后一分钟内,超过一分钟视为未按规定操作,将接受处罚;收银员若发现销售单据无编码录不进系统,要第一时间向当地财务主管申报(以手机短信方式,方便核查,财务主管接报后,第一时间向采购主管反映,电话加OA,方便核查,或通过QQ群直接反映),要求采购部及时处理。第一时间是指发现9、问题或接到报告30分钟内,超过30分钟视为未按规定操作,将接受处罚;处罚标准:压票第一次按单200元/张扣奖金,月检查累计超过五张单据的,当月无奖金,累教不改者开除;同时,对厂家、集团等有规定要求销售激活与E商系统录入同步的,必须同步录入,否则,按其规定赔偿损失30%。(如三星厂家要求销售激活与E商销售录入必须同步,他们与我公司系统是联网的,未按要求录入处罚结果是:旗舰产品按提货价6.8%扣除返利,非旗舰产品按提货价9.1%扣除返利)。收银员发现销售单据无编码录不进系统,未在第一时间向当地财务主管申报,视同压票,按本规定标准进行处罚;2 禁止提前结账,每天的下班时间即为结账时间,结账前应检查单10、据是否发送完毕,核对POS的F7销售数据、小票销售数据以及E商销售数据是否一致,核对没有任何问题方可下班。处罚标准:检查发现收银员单据未及时发送者(判断标准是录入系统第一张未发送单据后半个小时内),按次200元扣当月奖金;3 禁止出现未经顾客确认的机打POS小票。所有机打POS小票必须经顾客签字确认。处罚标准:按未经顾客签字确认的机打POS小票200元/张扣当月奖金;4禁止延迟发送销售单据。门店必须做到销售单据完成的同时将单据发送到E商,对于收银确实较忙的店面也应尽量做到数据的及时性(没有顾客后十分钟内发送)。处罚标准:检查时超过一个小时未发送且说不出正当理由按次200元扣奖金;5 禁止任何情11、况下修改电脑时间。 特别是节假日、调价前、任务单独考核等时间。修改电脑时间会直接影响系统数据,情节很严重。处罚标准:按500元/次扣奖金;6 禁止没有依据的调整系统数据,调整必须经店长签字批准,同时报当地财务经理备案(OA寻呼通知);处罚标准:无依据调账按200元/单扣当月奖金;7、禁止不按规定开具税务发票,超经营范围开具税务发票,超过销售金额多开发票,开发票金额不得超出门店销售商品的总金额。处罚标准:不按规定开具税务发票,超经营范围开具税务发票按税法规定500元/张扣奖金;超过销售金额多开发票,除赔偿多开发票金额的损失外,另500元/张扣奖金; 当月门店开发票金额超出门店销售商品的总金额, 12、除赔偿多开发票金额的损失外,当月无奖金。8、禁止银行卡或信用卡套现。处罚标准:按套现金额10%赔偿损失,并扣当月奖金500元;9、禁止利用职务便利,挪用、侵占公司钱财。处罚标准:挪用、侵占公司钱财直接开除,并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和奖金,赔偿公司因此而受到的损失,金额超过5000元的直接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0、禁止营业款不及时存入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处罚标准:营业款第二天上午12点前未及时存入公司指定银行账户,第一次扣当月奖金200元/次,第二次400元/次,第三次直接做开除行政处分.11、禁止未经批准将营业款存入非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处罚标准:将公司营业款存入非公司指定银行账户,直接做开除行政13、处分,并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和奖金。第八条、门店库管预防职务侵占和舞弊行为发生的禁止规定及违反规定的相应处罚标准:1 禁止不清理E商未审核单据的智能提示。通过E商智能提示,可查询录入商品是否正确,以提醒门店收银及时审核单据;处罚标准:未审核单据超过三天未处理且未上报处理的,按200元/单扣当月奖金;员工将已销售小票到库房核销了已借库存商品半个小时内,系统还未显示减少库存,库管员又没有上报的,视同库管配合门店压票,按100元/单扣当月奖金,同时,对厂家、集团等有规定要求销售激活与E商系统录入同步的,库管必须监督收银同步录入,否则,按其规定赔偿损失10%。(如三星厂家要求销售激活与E商销售录入必须同步14、,他们与我公司系统是联网的,未按要求录入处罚结果是:旗舰产品按提货价6.8%扣除返利,非旗舰产品按提货价9.1%扣除返利)2禁止不核对每天收款汇总表。门店库管下班之前必须核对门店收银的小票数据是否正确; 库存商品必须账实一致,发现不一致的查明原因并及时调整;处罚标准:库管未在收款汇总表上签字确认,按每月缺失单据罚款100元/单,签字确认后表示账实一致,后期再出现系统无依据调整,承担相应调整商品损失;3禁止销售后不核销出库手续。出货后半个小时内系统未显示商品销售出库,应向收银查询原因,若属于销售单据无编码录不进系统,要在第一时间向采购主管反映(电话加OA,方便核查),要求采购部及时处理。收到员工15、交来已销售商品的销售小票而系统显示没有销账的,应在收到小票10分钟内找收银核对;处罚标准:库管不及时核销出库手续,视同集体舞弊,按200元/单扣当月奖金;4 禁止不按销售小票和收银小票的品名、规格、颜色和数量出货。杜绝按成本金额一致就随便出货,导致账实不一致,特别是礼品配件必须见到销售小票方能出货(礼品、配件必须与销售的商品在同一张小票上),否则,有权力拒绝出货,礼品、配件不得压到月底集中出库,更不得只开在店长头上;处罚标准:库管不按本规定出货,导致短库,除按公司盘点制度赔偿损失外,还需要并按短库金额的20%扣当月奖金,最低不得少于200元。5禁止长期不盘点。 库房每天下班前必须盘点实际库存商16、品是否与系统数据一致,包括:手机、配件、数码、卡品、礼品。随时接受财务、督审等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并保留盘点记录,每月至少一次全面盘点;处罚标准:一个月以上无盘点记录,按200元/次扣当月奖金;6禁止无依据调整系统数据。调整必须请示当地财务经理同意后方能调整,调整必须有依据,收银员无依据调整,库房必须制止;处罚标准:库管未制止且未上报按200元/单扣当月奖金;7、禁止长期在途库存不清理。在途库存最长时间为三天,超过三天为违规,调出和接收方都必须及时清理。处罚标准:对在途库存超过三天未处理的库管,调出方和接收方按200元/单扣当月奖金,并限期查清原因;8、禁止随意发放销售小票,未进行管理。门店销17、售小票由库管在财务领取并向门店员工按本发放和回收存根联,并按发票管理方式登记,对作废联检查是否完整、收回存根联是否缺号,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财务中心。处罚标准:未按规定管理,承担连带责任,按200元/张扣当月奖金;9、禁止利用职务便利,使用、挪用、侵占公司财物。处罚标准:使用、挪用、侵占公司财物直接开除,赔偿公司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并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和奖金,金额超过5000元的直接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九条、门店营业员预防职务侵占和舞弊行为发生的禁止规定及违反规定的相应处罚标准: 1、禁止营业员代替顾客交款。 每次实现销售的同时营业员应带领顾客到收银台交款,营业员不得直接收顾客销售款;处罚标准18、:营业员收顾客款或代替顾客交款,按200元/次扣当月奖金;2、禁止营业员开销售小票书写不工整,字迹潦草,涂改,不按规定开票。处罚标准:销售小票金额涂改,按改前和改后差异5倍赔偿公司损失,并按200元/单扣当月奖金;随意在销售小票上手工增加销售金额为0的商品,由营业员赔偿增加商品的损失(零售价计算),并按200元/单扣当月奖金;3、禁止随意不开票赠送礼品。礼品赠送必须在开票前谈好,赠送的礼品必须填写在销售小票上,按礼品管理规定执行。处罚标准:营业员礼品没有与销售小票开在一起,单独开具的,视同礼品未送到到顾客手上,由开票人赔偿礼品损失金额(零售价计算),并按200元/单扣当月奖金;4、禁止从手机毛19、利中套取配件、礼品、会员卡等虚假销售行为。处罚标准:营业从手机毛利中套取配件、礼品、会员卡等虚假销售行为,且套取的配件、礼品、会员卡等在库房未出库的,扣除虚假毛利计发的奖金、现返,同时按市场价(零售价计算)10倍赔偿因此而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包括虚开的配件、礼品、运营商合约等,同时扣除当月全部奖金。将套取的配件、礼品、会员卡等在门店销售后现金据为已有的,除按上述处理外,还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做开除处分。5、禁止将促销员的销售小票当成自己的销售小票让收银员录入系统。处罚标准:营业员抢促销员的销售小票当成自己的销售小票让收银员录入系统,经查证属实者,当月毛利提成为0。6、禁止私自对外批发处罚标20、准:员工私自对外批发按3000元/次扣当月奖金,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赔偿相应的损失.第十条、门店店长预防职务侵占和舞弊行为发生的禁止规定及违反规定的相应处罚标准: 1、禁止对对门店的员工、收银、库房等违规行为视而不见,甚至放任自流。门店店长为门店的第一责任人,对门店管理负全责;处罚标准:门店店长管理不到位,导致门店出现套开配件、套开合约、套开礼品等虚假销售行为,且套取的配件、礼品、会员卡等在库房未出库的,扣除虚假毛利计发的奖金、现返,同时按市场价(零售价计算)10倍赔偿因此而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包括虚开的配件、礼品、运营商合约等,同时扣除当月全部奖金。套取商品损失金额超过5000元(含5000元的21、),对该店店长做开除处分。将套取的配件、礼品、会员卡等在门店销售后现金据为已有的或集体分脏,除按上述处理外,还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做开除处分。上述收银、库管和员工因店长管理不善导致职务侵占或舞弊行为发生,除下面单独对店长有规定处罚标准之外,店长按双倍金额承担相应收银、库管和员工的处罚标准。2、 禁止店长以权压人,压迫收银员、库管员及员工做违反公司规定的事情,如:压迫收银压票、改票,要求库管礼品系统不出库等。处罚标准:门店出现压票或店长强制要求收银、库房压票等上述职务侵占和舞弊行为,视同集体舞弊,按1000元/张扣当月奖金,压票、改票单据超过5单的,当月奖金为0,同时,对厂家、集团等有规定22、要求销售激活与E商系统录入同步的,库管必须监督收银同步录入,否则,按其规定赔偿损失60%。(如三星厂家要求销售激活与E商销售录入必须同步,他们与我公司系统是联网的,未按要求录入处罚结果是:旗舰产品按提货价6.8%扣除返利,非旗舰产品按提货价9.1%扣除返利)3、禁止有意让员工将礼品集中开到店长名下。处罚标准:按其名下礼品金额等额金额扣当月奖金(若因处理售后,送顾客一个礼品的,单独在一张小票上开具礼品,开票人必须是出售此机的营业员);4、禁止店长对坚持原则的收银、库管员及员工打击报复,无理投诉和罚款。凡投诉收银、库管员的必须列举详实的证据,经相关收银、库管员的主管领导(收银的主管领导是当地财务经23、理和省公司的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库房的主管领导是采购部经理和分管采购的副总经理)调查后,由其主管领导处理,门店店长和地市经理无权处理,只有举证的权力。处罚标准:店长对坚持原则的收银、库管员及员工打击报复,无理投诉和违反规定罚款的,经主管领导核实,按打击报复处理,对相关的店长罚款1000元/次;5、 禁止对门店员工随意罚款。对员工违反公司或门店规定罚款50元以内,门店店长可以处理,并将罚款缴纳收银台,上交财务,罚款超过50元以上,门店无权处理,必须上交地市公司及以上的主管领导处理,由其审核并向人力资源部提供相关员工违反规定的依据,由省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出处罚通知。处罚标准:对员工罚款超过标准未上24、报,门店私自处理,一经查实,按罚款额5倍处罚相应的店长;6、禁止未经批准录入低于E商考核价或成本价销售商品。处罚标准:未经批发录入低于E商考核价或成本价销售商品,按市场销售平均价格计算损失金额,按5倍赔偿;7、门店店长对门店销售管理失控,导致促销员销售的产品让员工以其自己名字开销售小票和录E商,视同与员工一起舞弊,按促销员销量任务和毛利任务的差额部分相应扣减店长的当月的实际完成的销量和毛利。促销员任务:A类门店促销员手机销量任务30台/人,毛利任务6000元/人B类门店促销员手机销量任务25台/人,毛利任务5000元/人C类门店促销员手机销量任务20台/人,毛利任务4000元/人DEF类门店促25、销员手机销量任务15台/人,毛利任务3000元/人8、禁止门店批发。处罚标准:经查证属实的门店批发,店长按5000元/次扣当月奖金,若被集团或厂家抓住,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 给公司带来损失金额超过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当月资金为0,并做开除处分。9、禁止利用职务便利,使用、挪用、侵占公司财物,禁止卖私货。处罚标准:使用、挪用、侵占公司财物和售卖私货直接开除,赔偿公司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并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和奖金,金额超过5000元的直接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0、禁止弄虚作假,在大型节假日、每月任务结案日、采配清库日等关键节点,不积极想销售策略,而通过造假完成指标(如提前自己刷卡录销26、售,而商品还在门店继续销售,或过时间点再无理退机)处罚标准:检查出现这种情况,没收盘点长库商品,并扣除当月全部奖金。第十一条、地市公司、事业总部及省公司后勤人员预防职务侵占和舞弊行为发生的禁止规定及违反规定的相应处罚标准: 1、 禁止公司员工不按公司规章制度、流程做事,从而导致发生上述职务侵占和舞弊行为发生。处罚标准: 违反上述第三条及第四条相关职务侵占和舞弊规定,双倍赔偿公司损失,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和奖金,并示情节轻重分别做出警告、开除等行政处分。对职务侵占累计金额满5000元以上的,公司将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1995年2月28日颁布实施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吸收为刑法的具体规定”,27、将相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刑法处罚标准:根据1997年刑法第271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实施决定第十条规定的行为,侵占公司、企业财物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侵占公司、企业财物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对以上职务侵占或舞弊累计金额低于5000元(含5000元),公司要求相关责任人赔偿损失,并扣当月全部奖金。2、禁止后勤人员不履行职责。处罚标准:检查发现后勤人员未履行职责的,如后勤人员没有在24小时给门店(如收银、28、库等)处理其相应的问题并回复的,调查属实的,按200元/次扣当月奖金(以OA为依据); 3、禁止检查流于形式,走过场。处罚标准:检查人员未按规定进行检查,未形成记录,按未作为处理,或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按200元/人.次标准扣当月奖金。第二次其他人检查发现问题是以前月份发生,第一次检查人员或挂店人员应当发现而未能发现的,承担连带责任,扣当月奖金500元;4、禁止不按规定操作系统。处罚标准:公司相关操作系统人员,因工作不认真导致系统出现重大错误或损失(错误或损失金额在1万元以上),扣发责任人当月全部奖金,导致损失的并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其他禁止行为1、 所有公司员工禁止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挪29、用公款、侵占公司财物或货款。 处罚标准:违规金额5000元以内(含5000元),赔偿公司损失,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和奖金,并做开除行政处分;违规金额5000元以上,直接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做开除行政处分。2、 禁止虚列用途向公司借款,实际用于个人消费,长期不还的; 处罚标准:超过三个月不还,从全部工资和奖金中扣借款,并承担从借款之日起的资金利息,月利率按1.5%计算。3、 禁止在门店销售自己私自采购和销售未入系统的商品;处罚标准:没收未经公司批准入库的商品,扣除门店店长和库管当月全部工资和奖金,扣除当地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地市财务经理当月全部奖金。4、 违反“禁止将现金放置在收银台柜抽屉内”的规定而将现金放在收银台抽屉内,同时第二天就出现门店现金被盗情况,不管警方是否能破案,一律视同收银员职务侵占; 处罚标准:赔偿损失金额,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和奖金,并做出开除行政处分。第十三条、本办法经xx集团河南公司领导班子和职工代表大会批准后发布执行,省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制订、修改并解释。此前有关公司管理规定,凡与本办法有抵触的,均依照本办法执行。第十四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第十五条、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