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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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21750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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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明确单位内部各级管理层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规范企业经营行为,防止违规经济事项的发生,强化约束机制,结合我队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各单位在生产经营管理中涉及的费用报销和资金支出,包括购置固定资产、借支备用金、支付工程款、清偿债务、单位内部之间拆借资金、上交主管单位款项等发生的货币资金支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进行,任何人都不得超越权限办理。第三条:各单位职工办理费用报销等业务必须取2、得加盖单位公章及税务或财政监制的正式发票,并在交易或事项发生后的10天内在财务科办理报帐手续。第四条:经办人在授权范围内各项业务活动中应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各级管理层须做到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二二四队机关及所属经济实体。第二章机关费用控制规程第六条:机关费用由队长授权、总会计师及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控制。总会计师对总费用进行控制,职能部门负责人对归口管理的费用进行控制,执行控制的职能部门应本着勤俭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进行费用控制:一、办公室负责对办公用品、印刷品、邮电费、文化宣传费、业务招待费、所管车辆的保险费、修理费进行控制。二、劳资部门负责对职工工资性、福利性支出、社3、会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及教育培训费用进行控制。三、事业管理处负责对离退休费用、医疗保险费及劳动保障费用进行控制。四、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全队设备购置和大修理费及管材采购等进行控制。五、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水电费、公共设施维修费以及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费用进行控制。第七条:机关费用报销签字流程:一、一般员工费用报销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批、总会计师审核后方能报销。二、部门负责人费用报销经分管领导审批、总会计师审核后方能报销。三、队级领导费用报销经队长审批,总会计师审核后方能报销。队长报销费用经书记审批、总会计师审核后方能报销。四、职工借用备用金按其用途,经部门负责人和职能部门或相关责任人审批后,由总会4、计师进行审核后方能借支。五、一般员工省内出差费由部门负责人、总会计师共同控制;部门负责人省内出差由总会计师和分管领导共同控制;省外出差费用和特殊费用由总会计师、队长共同控制。(特殊费用指超标乘坐飞机、住宿费每晚超过400元以上及单项金额为2000元以上等非正常性费用。)第三章队属经济实体费用控制流程第八条:队属经济实体费用报销及借用备用金等业务,必须有经办人和证明人,经实体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同意签字,总会计师审核。实体负责人费用报销经队长或书记审批,总会计师审核后方可报销。第九条:对于业务招待费、中介费等费用,经实体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审批,总会计师进行审核外,单笔交易或事项支出在1万元以上须经5、队长审批。第十条:固定资产和材料的购置先由使用单位提出采购计划,报分管领导同意,总会计师审核,队长审批。材料由专人保管,领用时领用人、部门领导、材料管理员签署领用单。第十一条:工资分配方案须部门领导同意,报队劳资审核,分管领导审批。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二条:全队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各实体的银行帐号均由财务科出纳一人管理。第十三条:各经济实体必须坚持财务收支两条线制度,一切经济活动全部纳入财务会计核算,不准以收抵支,不准坐支现金,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截留收入,一旦发现,除将全部截留收入没收外,还将对其单位、实体负责人按其截留收入的30%给予罚款。第十四条:各经济实体办理工程款项,清偿外单位债务,6、职工暂借工作周转金等支付业务,除经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审批,总会计师审核外,5万元以上还需队长审批后方可支取。第五章合同管理第十五条:各单位对外提供劳务或让渡资产,应向财务科提供相关合同,工程结算单,作为确认收入的依据。第十六条:各单位进行劳务分包、转包或项目挂靠、以及办理采购业务,应向财务科提供相关合同,作为支付款项的依据,没有按规定提供合同的,会计人员经报请财务科负责人审核、落实原因,经批准后方可办理资金支付和费用报销业务。第六章施工项目管理第十七条:收支在队财务科进行核算的施工项目,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应根据施工项目工程量大小,距离远近核定工程周转金,并由项目部指定专人保管。保管人员应7、及时收集项目部发生施工成本所取得的原始票据,到核算中心办理报帐手续后财务人员按核定的限额拨付工程周转金。第十八:实行劳务分包、工程项目分包、工程项目转包和工程项目挂靠,在选择施工队伍和确定分包、转包价格和收取挂靠项目管理费时,应由单位经营集团集体研究决定。分包、转包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经队长办公会审定。第十九施工项目负责人负责在施工期间工程款的催收工作,做到施工结束时收回除质保金外的所有款项。实行分包的工程项目,工程款未全部到位,不计提效益工资。第七章应收帐款管理第二十条:严格控制应收帐款挂帐规模,应收账款列入各实体年底考核,考核各实体利润,各经济实体在挂应收帐款时一定要慎重8、,对确认难以收回的款项,原则上不予挂帐。对要挂帐的应收帐款,必须经经办人签字,实体领导审批后方能挂帐,要做到谁经办、谁审批,谁负责收回。第二十一条:对未收回的应收帐款应每年进行签证,达两年以上未收回的,对经办人处未收回金额的1%罚款,对审批人处以未收回金额的2%罚款。第二十二条:财务部门应每月对应收账款进行清查,并与责任人进行核对,做到债权明确,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及时督促应收账款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对应收账款进行催收。附则第二十六条:本制度执行过程中,会计人员没有坚持制度造成单位损失的,处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调离会计工作岗位。第二十七条:审核人员由于审核不严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连带责任,处不低于损失金额20%以上罚款。第二十八条:凡在费用报销中有弄虚作假、虚报费用,以及虚构业务报销费用等行为者,一经核实,除收缴所报费用金额外,按虚报金额的2倍给予罚款,并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队财务科解释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