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业公司手工灌装操作及产品净含量监督管理制度.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职z****i
编号:1115973
2024-09-07
8页
25.07KB
1、乳业公司手工灌装操作及产品净含量监督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手工灌装操作规程1目的 规范手工灌装生产人员操作,确保产品质量。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低温鲜奶本部各生产单位 3 换版说明 本标准更改了手工灌装操作规程中的部分内容。 4 操作规程 4.1 手工清洗 参见手工清洗及消毒标准化制度 4.2 生产前准备 首先将所需空桶(或瓶)及盖打入车间,并置于指定位置,未使用前禁止打开包装膜。 对手进行消毒后,将手工清洗部件从清洗槽中取出安装在原部位。 将需要的果粒提前 1 小时拉入车间,放入消毒槽内消2、毒待用。 果粒锅或勺连续使用 2 个小时必须进行手工清洗并进行消毒 180 秒以上方可使用,待用果粒锅或勺须浸泡在干净的消毒液中。 果粒包装不得提前拆封,在灌装开始 5 分钟前才能拆封,且每个果粒锅中拆封果粒不得超过 2 桶(或袋)。 4.3 灌装 手工灌装间内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口罩要将鼻和口全部挡住,不得有鼻或口外露现象。 操作人员在灌装前洗手消毒后,手不得接触不洁净的区域、人员及物品(如垃圾、垫圈、阀门、抹布、包装纸箱、管路等)。在不得已接触后,必须重新洗手消毒后方可再进行生产。 取得半成品理化合格单后方可转序。 有果粒添加的产品执行此步骤。将果粒桶(或袋)取出,用已消毒的工具拆封,倒入锅3、中或自动果粒添加系统的果粒罐中。 将空桶(或瓶)置于电子秤上, 此时会显示空桶(或瓶)的重量,然后将电子秤归零,灌注料液后显示值为产品净含量。 有果粒的产品执行此步骤。放在电子秤上称取果粒的重量。添加果粒的不锈钢勺子,要和锅一起进行清洗、消毒。添加过程中果粒操作人员不得使桶口接近工衣,不得为了方便拿取而将手指放入桶(或瓶)中。此时称出的重量是果粒的净重。自动添加果粒系统由系统自动完成。 打开灌装头上的阀门,进行灌装,当达到标准容量后关闭阀门。自动灌装时由灌装系统自动完成。生产过程中,要求操作人员按照消毒要求及时对空气进行消毒,消毒时必须是对灌装空间上方进行喷雾消毒,不得直接对准桶口、果粒及酸奶4、进行喷雾。 灌装完成后,桶(或瓶)口如有奶渍,要求操作人员用消毒过的毛巾擦拭,并且每半小时更换一次消毒液,每 10 分钟清洗一次毛巾(如消毒毛巾上有大量的奶渍或污垢要及时清洗消毒),擦桶(或瓶)口的毛巾按照相关规范使用并独立存放。用消毒毛巾擦拭桶(或瓶)口,一次擦 4-5 桶(或瓶),擦 3-4 次后必须进行换洗,如消毒液混浊必须更换。毛巾擦桶(或瓶)口的一面不得接触不洁净的区域、人员及物品(如不得接触灌装平台及工衣、不得用来擦拭灌装平台等不洁净区域),如不小心接触后必须重新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进行人工拧盖或机器拧盖。人工拧盖前先用手微捏桶体,然后进行拧盖,防止出现“假胀包”现象。灌注后的产5、品要在 1 分钟内必须加盖,5 分钟内必须封口;漏奶产品必须在 5 分钟内整改完毕。 4.4 包装 将产品放到链条上进行喷码。 喷码后产品进入封合工序,链条上桶(或瓶)体位置必须放正,后一桶(或瓶)与前一桶(或瓶)的距离必须20cm,且桶(或瓶)要放在链条中间,感应头上下不得有任何物品,要保持桶(或瓶)盖在感应头中间,防止产品封合不良,导致二次污染。 检查封合是否良好:双手握住桶体的中上部,用力挤压,凹进去的部位不能立即恢复,说明有漏气、漏奶部位。检查密封性频次为每两件开盖检查一桶(或瓶)。漏奶部位一般多出现在颈部的牙口处和桶(或瓶)的手柄与桶(或瓶)体相连接处,需重点关注。 检查批次打印是否6、准确。 4.5 装箱 检查外包装箱品种是否与产品品种相符。 将合格产品按照箱体标准数装入箱内,进行箱体封合。 喷印批次后,检查箱体打印是否正确。 4.6 码垛 垛板要求清洁卫生,防止污染产品箱体。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码垛,并认真填写产品放行标识卡。 4.7 入库 产品下线后,必须在 2 小时内入库。产品净含量监督规定1 目的 为了使产品容量满足要求,保证产品质量。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低温鲜奶本部各生产单位 3 换版说明 本标准更改了 Q/XXXX22.4-7-XXX-1产品净含量监督规定中的部分内容。 4 相关规定 4.1 酸奶类产品容量控制范围 净含量标准(g ) 容量控制范围(g )7、 净含量标准(g ) 容量控制范围(g )100 100.0-104.0 950 950.0-906.0 160 160.0-163.0 960 960.0-966.0 180 180.0-183.0 980 980.0-986.0 200 200.0-204.0 1200 1200.0-1210.0 250 250.0-254.0 1350 1350.0-1360.0 280 280.0-286.0 1500 1500.0-1510.0 400 400.0-406.0 2000 2000.0-2010.0 450 450.0-456.0 480 480.0-486.0 131 奶重:125.8、0-129.0 麦圈:6.0-8.0 560 560.0-566.0 175 黄桃奶:50.0-52.0 800 800.0-806.0 表1:酸奶类产品容量控制范围 4.2 乳饮料及巴氏奶类产品容量控制范围 净含量标准(mL) 容量控制范围(mL)净含量标准(mL) 容量控制范围(mL)100 100.0-104.0 468 468.0-453.0 125 125.0-128.0 486 486.0-451.0 200 200.0-205.0 480 480.0-485.0 227 227.0-231.0 950 950.0-955.0 230 230.0-234.0 960 960.0-965.0 450 450.0-455.0 1250 1250.0-1255.0 458 458.0-463.0 表2:乳饮料及巴氏奶类产品容量控制范围 4.3 其它规定 各生产单位可根据产品实际包装重量及净含量来控制容量。 饮料及巴氏奶类产品可根据产品的比重,将体积换算成重量来对产品的容量进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