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业公司经销商产品接收及仓储标准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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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35286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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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乳业公司经销商产品接收及仓储标准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1 目的 规范经销商库房产品的接收与存储,确保产品安全中转至市场。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低温鲜奶本部物流部、各经销商 3 换版说明 本标准更改了经销商产品接收与库房管理制度中的部分内容。 4 相关标准 4.1 产品到岸后,经销商库房接收 产品到岸是指产品离开工厂到达经销商库房。 物流公司应准时到达经销商库房,便于经销商库房合理安排,因不可预知因素除外。 产品到岸后,经销商有权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如果产品不符合以下要求,有权拒收,并由物流公2、司承担责任。 (1) 产品到岸后,检查其温度,如果产品温度不在要求的范围内(产品温度10),有权拒收。 (2) 产品到岸后,检查产品码放情况,如果产品码放不符合规定,有权拒收。 (3) 产品到岸后,检查车厢卫生状况,如果车厢卫生较差(如车厢内有大量灰尘、黑色油状物、老鼠屎等),有权拒收。 (4) 产品到岸后,检查车厢内是否有异味,如果车厢内有海鲜味、油漆味、烟熏味、酸败味等不良气味,有权拒收。 (5) 产品到岸后,检查产品的清洁性,产品包装上不得有 脚印、烟头等一切杂物。如果产品包装受到污染,有权拒收。 (6) 产品到岸后,检查其产品的完整性,如果产品大量破 损、箱体变形、漏奶严重、包装残缺、3、打印不清、打印错误等, 有权拒收,必要时,及时与生产单位取得联系。 物流部须要求客户填写客户满意度调查表(见附件,以下简称调查表),以便更好地了解客户意见与建议,并在每旬 8日前将上一旬的调查表收集完整后交由技术管理部。 4.2 经销商库房接收程序 根据产品到岸后符合接收标准的,方可接收。 经销商库房安排指定人员接收。 产品卸车时,不同日期不同品种应放在不同托盘上。 码放在托盘上产品应留有一定空隙。 在整个卸车过程中,不得踏、踩、扔、抛、摔产品,应轻拿轻放。 4.3 经销商库房管理规定 库房不受阳光直晒、不受雨淋,相对独立、宽敞、洁净、并能保持良好通风环境。 库房应具有专一性,不得与其他产品混4、放同一库房内。其他产品包含蔬菜、水果、肉类、禽类、海鲜、活鱼、豆类等。 库房大小合适,周围无污染源,无不良气味、无垃圾积聚点、无重大作业区等交通较便利做为经销商库房。 库房内的温度始终控制在 06之间,产品的温度控制在10以下,湿度控制在 3070。夏季每 2 小时检查一次,冬季每 4 小时检查一次,并填写温度、湿度记录表。 库房内的消防设备必须齐全,符合消防的管理规定。要有应急灯指示安全通道。 库房内安装灭蝇灯,并能保持正常状态。 库房内有防鼠措施,如放置粘鼠板、鼠夹等,放置位置依据实际情况定,有鼠点图,并要求每日要有专人进行库房范围内的检查。 库房内地面保持干净、无卫生死角;若库房是货架结5、构,货架应保持干净。 库房建立出入制度,出入库房应登记。一切闲杂人员不得私自出入库房。 所有入库的产品应放在托盘上,所用的托盘应清洁。 托盘上的产品应码放整齐、不得侧放和倒放,且码放符合以下表格的要求: 标准 品相 规格(g/mL) 码放层高(层) 每层件数(件) 100(单件包装) 14 21 杯酸类(8 连杯) 100(12 件打包包装) 4 7 袋酸类 180 8 15 1350、1500、2000 (塑封) 2 14 桶酸(桶鲜)类1350、1500、2000 (箱装) 3 11 230、250 6 7 利乐冠类 450、468、500 3 13 杯酸类(24 连杯) 100 12 76、 500(四角杯) 5 6 280(三角杯 20 杯装) 8 4 280(三角杯 12 杯装) 8 7 大果粒类 800(四角杯) 8 7 杯酸类(预制杯) 100、160、180 8 10 180 4 13 450、500、560 2 14 瓶酸、特品类 960、980 2 10 100(四连杯周转箱) 3 12 杯酸类(冠益乳) 100(八连杯周转箱) 4 8 200、480、458 6 10 屋顶包类 950、960 3 20 100 (周转箱四层装) 3 7 杯酸类(6 连杯) 100 (周转箱三层装) 4 4 131、175(6 杯装) 14 10 杯酸类(子母杯) 131、175(7、12 杯装) 10 10 爱克林类 480、950 6 10 表1:产品码放要求明细表 备注:标准码垛层高及单层件数均为上限规定,即每板产品层高不得超过规定层高,单层件数不得多于规定件数。 库房内产品应分类、分垛储存,垛与垛间距不小于 0.05m,垛与墙距不小于 0.1m,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 0.3m,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 2m。 因不确定因素造成库房积压的过期、变质、无法上市的产品应及时处理。 4.4 经销商库房设置不合格品区域 不合格品是指由经销商库发现或生产单位通知的产品。诸如打印错误、打印模糊、多打、少打或包装错误等感官问题,及容量不足、口感异常等质量问题。 凡是放入不合格品区域的不合格产品,其处理方式由经销商反馈至生产单位,由各生产单位进行处理。 4.5 由经销商库房中转至市场规定 产品由经销商库房配送市场时,产品温度应低于 10。 外派车辆应为冷藏车,车厢内温度必须在 0-6范围内。 外派车辆车厢、车身干净、无异味。 产品在装车时,轻拿轻放。一直到卖场、商超整个过程,严禁野蛮装卸。 经销商有权对“下游”卖场、商超库房不合理的地方,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