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培训制度手册.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职z****i
编号:1113353
2024-09-07
49页
637.91KB
1、矿井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培训制度手册目 录1.员工不安全行为控制与管理工作目标12.员工主要不安全行为表现及其分类13.人员不安全行为产生原因分析114.员工不安全行为控制措施124.1 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基本控制措施124.2 有痕无痕不安全行为的控制管理措施144.3 不同频率不安全行为的控制管理措施154.4 风险等级不同不安全行为的控制管理措施155.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165.1 人员准入制度165.2 员工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办法225.3 员工不安全行为分类与矫正办法315.5 员工不安全行为互检制度335.6 员工不安全行为抽检制度345.7 员工不安全行为监督检查制度355.8 员2、工不安全行为观察与预警制度365.9 员工不安全行为识别与研究制度375.10 员工不安全行为责任追究制度385.11 员工不安全行为积分考核办法385.12 员工不安全行为汇报举报制度405.13 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文件和记录要求415.14 员工不安全行为评审制度425.15 员工(通用)安全行为规范43岗位考核标准471.员工不安全行为控制与管理工作目标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创建本质安全矿井,全面加强对人员不安全行为的控制与管理,特制定人员不安全行为控制与管理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控制目标。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现代科学管理理念,走风险预控的新路,强化安全3、培训,提升各级人员安全责任意识,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争创“产量过亿吨、亿吨零死亡”的辉煌业绩。奋斗目标:杜绝不安全行为人身事故,实现作业无违章、设备无缺陷、现场无隐患和管理无漏洞,达到矿井真正意义上的本质安全。控制目标:消灭重伤以上人身事故,轻伤全年控制在1人次之内,人员不安全行为发生率每年递减20。2.员工主要不安全行为表现及其分类按照综采工作面、连采工作面、皮带运输、机电检修、辅助运输、一通三防、外委施工爆破、其它类8部分对上湾煤矿生产作业中员工可能出现的主要不安全行为进行了梳理划分,其次,按照不安全行为发生的行为痕迹、频次、风险等级重要指标进行了划分。通过疏理归类,在生产作业中上湾煤矿员4、工可能会发生的主要不安全行为共206种,其中综采工作面48种;连采工作面39种;皮带运转17种;机电检修31种;辅助运输22种;一通三防16种;外委施工爆破15种;其它综合类18种。将以上不安全行为按照风险等级划分,可能产生重大风险的不安全行为有79种,中等风险的不安全行为有81种,一般风险的不安全行为有43种,低风险的不安全行为有3种。(具体内容见下表)员工主要不安全行为表现及其分类表类别序号不安全行为描述行为痕迹频 次风险等级有痕无痕高低特大重大中等一般低综采工作面人员ZC-01在护帮板没有打出或无人监护的情况下,到支架大脚前作业ZC-02大采高工作面支架立柱前行人ZC-03拉架、推溜中架5、前有人作业ZC-04推移支架中动作支架或邻架有人员作业或通过ZC-05超前支护距离不符合要求;单体间排距打设不符合要求ZC-06超前支护单体、柱靴、柱帽不齐全或不完好;不系保险绳ZC-07靠近工作面及联巷单体提前回撤ZC-08打单体时,单体不垂直于顶、底板;单体有卸液现象时,未及时更换ZC-09更换支架的护帮板液管时,未停止运输机ZC-10检查运输机链的过程中,无专人监护或护帮板未打开ZC-11更换完液管或密封时,U型销子插不到位或插单腿销ZC-12拆卸单轨吊单人操作,无人监护ZC-13在护帮板未打出情况下,更换煤机滚筒截齿;人员蹬上滚筒更换截齿ZC-14检修运输机操作马达时,人员未撤离溜槽;6、解马达时未确认刮板链张力是否释放、溜槽中有无人员ZC-15马达出液口在使用中有人站立ZC-16回柱绞车的单体没有固定好,初撑力不够ZC-17拆分水器时,未停止高压水ZC-18起吊重物时,未加防护链ZC-19回风巷作业时,无人监护ZC-20在生产过程中,不停机处理采煤机机身上大块煤或矸石ZC-21生产作业中,煤机司机在支架立柱前操作煤机遥控器(大采高)ZC-22启动煤机时不发出开机警告;煤机割煤有人员通过时,不停止采煤机割煤ZC-23在设备运转中到刮板机机头盖板上清煤ZC-24综采工作面支架滞后,拉架不及时;架间空隙大调整不及时类别序号不安全行为描述行为痕迹频 次风险等级有痕无痕高低特大重大中等7、一般低综采工作面人员ZC-25综采工作面生产作业中,支架护帮板不按要求及时打开ZC-26支架初撑力不够,不及时调整ZC-27人为损坏支架护帮板、侧护板ZC-28刮板输送机推移步距不一致ZC-29拆绑单轨吊电缆的铁丝时,人员与单轨吊未保持一定距离ZC-30更换支架立柱安全阀或立柱的压力传感器时,立柱降下高度不够,安全阀没有泄压ZC-31综采工作面煤机、“三机”检修时不停电闭锁ZC-32检修拆卸液压管路前未卸压或带压作业ZC-33拉单轨吊电缆时,附近1m范围内有人员站立ZC-34在煤机没有停电情况下清洗喷雾装置、换截齿ZC-35电缆夹上有大块煤时,直接用手去掏煤块ZC-36拆顺槽皮带机尾架时,停机8、不闭锁ZC-37在生产中,拆顺槽皮带机尾架时,人员进入皮带非行人侧不观察煤壁情况ZC-38拉移变列车时,人员在移变列车上作业ZC-39拉移变列车时,绞车的钢丝绳两侧站人或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绞车ZC-40拉移变拆水管时,在皮带没有停稳或没有闭锁时跨越皮带ZC-41人员进入油缸支撑起的护板下作业时未垫道木ZC-42综采工作面生产时,架间喷雾或回风巷喷雾不按要求打开ZC-43生产中提前收回护帮板ZC-44系单体安全绳时,所用梯子靠在本单体上;利用单体横向拉重物ZC-45用煤机牵拉、推顶、拖吊设备物件ZC-46综采工作面更换支架液管,不关闭本架截止阀ZC-47人员进入综采上下巷密闭、联巷形成的盲巷内或在9、内放置材料ZC-48作业人员在工作面或支架中打盹睡觉类别序号不安全行为描述行为痕迹频 次风险等级有痕无痕高低特大重大中等一般低连采工作面人员LC-01掘进工作面人员在没有支护完的巷道内行走或作业LC-02掘进工作面联巷贯通时从空顶下行走LC-03连采工作面超循环作业LC-04连采机司机在空顶下交接班LC-05煤机边走边挂拖拽电缆LC-06煤机副司机在退机中站在运输机摆动范围内LC-07煤机副司机在煤机采垛时站在煤机后LC-08煤机司机在掘进完毕后,到空顶下观察巷道掘进情况LC-09运煤车、铲车行走时,司机手或胳膊露在驾驶室外LC-10运煤车、铲车运行不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LC-110、1锚杆机司机在观察间排距时,没有将伸缩护板伸出,人员处于空顶之下LC-12锚杆机行走时,有人站在锚杆机掩护梁上进行作业LC-13人员站在锚杆机的顶梁上紧锚杆或挂风筒时不停机 LC-14检修人员在运煤车或铲车下检修时没有对车辆进行二次支撑LC-15空顶下检修LC-16连采机司机从驾驶室探出头观察顶板和接煤情况 LC-17使用遥控器的连采机司机在开联巷时下机在操作室外操作设备LC-18运煤车、铲车停止运行,司机离开驾驶室不停机LC-19无证人员操作运煤车、铲车;特殊工种无证作业LC-20运煤车运行时,遇拐弯、掉头时,不减速慢行,不打警铃LC-21铲车、运煤车运行时载人LC-22煤机未停机断电,进行11、换截齿工作LC-23给料机运行时,人员从给料机的两侧行走LC-24锚杆机一人操作打锚杆,一人清理积尘箱LC-25巷道失效不合格锚杆不及时补打类别序号不安全行为描述行为痕迹频 次风险等级有痕无痕高低特大重大中等一般低连采工作面人员LC-26打锚杆时手扶钻杆;给进速度快LC-27站在煤机截割滚筒上挂风筒LC-28锚杆机司机手套破损或戴不符合要求的手套,不扎袖口,衣着不整LC-29人员站在锚杆机的钻箱上紧固锚杆LC-30离开煤机时煤机不断电,截割滚筒、铲板不落地LC-31煤机副司机、辅运大巷维护人员不按要求穿特制反光背心;反光背心破旧反光失效LC-32煤机副司机拉电缆未佩带绝缘手套LC-33运煤车往12、给料破碎机上卸煤时,有人员站在破碎机两侧LC-34在运煤车运行中,运行区域内进行清理浮煤等作业LC-35未将铲车、运煤车停放在巷道底板平坦的位置LC-36铲车停车时不断电源,铲板不落地LC-37在锚杆机两钻臂之间处理油管或风管时,不停机LC-38检修煤机时,人员在截割臂下方作业,油缸上不安设护套LC-39独头盲巷不设警示牌、空顶区不挂警示杆皮带运转人员皮带运转人员YZ-01不走过桥违章跨越运行的皮带;从底皮带一侧直接钻到另一侧YZ-02皮带运行中从事更换托辊、处理更换清扫器等检修工作YZ-03运行中皮带护煤皮外翻,直接用工具往里捅,或在皮带运行中用铁丝绑挡煤皮YZ-04皮带运转中,焊接、割除转13、载点溜槽YZ-05在停止运转的带式输送机上行走或作业时未将启动开关闭锁或留人看管YZ-06煤仓未清理冲洗干净,进入煤仓检修YZ-07用水冲洗皮带巷带电设备如:高压电机、开关等YZ-08误启动皮带;未进行报警启动皮带YZ-09皮带运转时清理除铁器上的杂物YZ-10皮带运转中,用工具或其他物件直接碰触转动部位或贴近传动部位点检设备YZ-11皮带运转时用锹或其它东西处理底皮带上的煤YZ-12皮带运转中调整皮带跑偏,单人作业、无人监护YZ-13设备检修完毕后,拆除的防护罩、防护栏不及时恢复到原位YZ-14无防护措施,人员站在给料机刮板链上,观察煤仓堵口情况YZ-15甩掉皮带机保护开启皮带机YZ-16皮14、带运转中,擅自手动调整主运系统张紧力YZ-17皮带机司机靠在顺槽皮带减速机或躺在移变上睡觉机电检修人员JD-01设备检修中未采取验电、放电措施JD-02检修设备时,停机不闭锁;停电不挂警示牌JD-03带电检修、搬迁设备JD-04强行送电或未按规定执行停送电制度JD-05带电调整(重新吊挂)高、低压电缆JD-06清扫擦洗高压电缆上煤尘不按要求戴绝缘手套JD-07测试高压电缆时,未对高压电缆进行放电JD-08在高架溜槽内检修或高空作业时,不系安全带JD-09起吊重物绑扎不牢固;起吊重心偏移JD-10起吊大件设备时站在被起吊物上JD-11起吊重物时,人员在重物或吊臂下方或重物运行前方停留JD-12吊15、放大件没有专人指挥JD-13安装设备使用手动葫芦载荷能力小于所吊设备重量JD-14焊接完毕未及时清理现场并再次洒水,未按要求留人看守JD-15气割作业时, 氧气、乙炔瓶放置的安全距离不够JD-16车工不按要求佩戴防护用品JD-17车床工作中,加工件未卡紧,工件飞出伤人JD-18操作人员在车床运转中,清理铁屑 JD-19将保护甩掉不用JD-20用铜、铝、铁丝钩代替保险丝JD-21擅自调整电器设备保护整定值 类别序号不安全行为描述行为痕迹频 次风险等级有痕无痕高低特大重大中等一般低机电检修人员JD-22变电所内高压柜送电,不穿高压绝缘靴、不戴高压绝缘手套JD-23起吊设备、物件使用不完好的吊具JD16、-24检修、安装起吊设备不重新打设锚杆,使用原巷道锚杆JD-25检修、安装起吊设备用铅丝代替钢丝绳套JD-26电气焊作业不进行瓦斯检测,灭火器,砂子或水管没有准备到作业现场JD-27煤电钻、信号综保不按规定试验 JD-28井下打开电气设备前未检查瓦斯浓度JD-29在地面龙门吊下、车间内起吊重物时,不戴安全帽JD-30电气焊器具随意存放在井下,不及时收到地面JD-31电钳工没有按要求佩带瓦检仪辅助运输人员FZ-01人货混装;超员、超高、超宽、超载;车辆超速FZ-02将车辆停放在巷道有坡度的位置,不采取可靠的制动措施,驾驶员随意离开车辆FZ-03用铲车搬运大型物件时,不捆绑或捆绑不牢固FZ-04用17、铲车搬运大型物件,人员站在铲板两侧指挥卸载FZ-05上下班坐车时,在车没有停稳时上下车或在车上站立FZ-06乘车时将身体或携带的工具、物料伸出车外FZ-07车辆行驶过程中,在车内躺卧、打闹嬉戏和摘掉安全帽FZ-08对车辆不进行检查,直接开车入井FZ-09拉运超出车厢的水管、木板等材料不捆绑FZ-10运送氧气、乙炔时不采取固定和防震措施,气瓶帽不齐全FZ-11检修人员不按要求采取固定车辆措施进入车底进行检修FZ-12驾驶灯光不全、制动不完好等车辆入井FZ-13野蛮超车、会车不减速、变光FZ-14驾驶非防爆车辆进入掘进工作面、回风巷FZ-15司机不按要求戴安全帽、不随身携带自救器或不穿工作服类别序18、号不安全行为描述行为痕迹频 次风险等级有痕无痕高低特大重大中等一般低辅助运输人员FZ-16在巷道中作业车辆不开小灯或警示灯警示过往车辆FZ-17车辆起步前不发出开车信号FZ-18车辆车厢上有人作业,车辆不熄火FZ-19防爆车司机甩保护运行FZ-20井下倒车时,不观察车后情况FZ-21车辆进入工作区,司机下车时不观察顶板、煤帮情况FZ-22司机在驾驶室内睡觉一通三防人员TF-01不关闭风门、同时打开两道风门,造成风流短路TF-02人为损坏通风设施,造成风流短路TF-03拆除密闭不按规程由上向下拆除,从下往上拆,从下部开口处来回通过TF-04专职、兼职瓦检员不按要求进行瓦斯、有害气体的检查,假检、19、漏检TF-05随意关闭综采工作面上隅角引流风机,拉架时损坏上隅角附近引流风帘和下顺槽挡风帘TF-06人为造成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或任意开停局部通风机TF-07掘进工作面在临时停风的情况下,作业人员仍停留在工作面进行作业TF-08损坏消防设施、防尘设施、隔爆设施;任意关闭喷雾、水管供水阀门TF-09未经批准随意在密闭上凿洞 TF-10擅自进入不通风巷道或无措施进入盲巷TF-11在风筒不到位情况下掘进TF-12损坏风筒、风筒破口不及时处理TF-13随意甩掉瓦斯电闭锁、风电闭锁装置TF-14损坏通风监测监控装备TF-15停风后人员不及时撤到安全地点,未在停风区域入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TF-16进入回20、风巷作业的人员未带隔绝式化学氧自救器和便携式瓦检仪外委施工爆破作业人员BP-01放炮作业,未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BP-02炸药、雷管箱放在不安全地点或警戒以内及未分开存放类别序号不安全行为描述行为痕迹频 次风险等级有痕无痕高低特大重大中等一般低外委施工爆破作业人员BP-03装配起爆药卷时,未避开电气设备或坐在炸药箱上装配BP-04装好的起爆药卷脚线不扭结成短路;爆破母线未及时扭结成短路BP-05边打眼边装药;不按规程要求处理瞎炮BP-06装药后,雷管脚线未悬空;脚线与设备等导电体相接触BP-07装药前不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BP-08爆破工未随身携带爆破钥匙,或爆破后未立即将21、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BP-09爆破母线长度不足或有明接头BP-10放炮作业时,不设警戒或警戒距离不够BP-11剩余的火工品不及时交回在作业地点存放且无人看管BP-12爆破时不装水炮泥、封泥长度不符合要求或用煤粉、块状材料及可燃性材料作为炮眼封泥BP-13井下装火工品的箱子不上锁BP-14非专职的放炮员进行装药、连线、起爆等作业BP-15放炮时,对可能受到损坏的设备设施不采取防护措施进行防护综合类人员ZH-01敲帮问顶不使用专用工具ZH-02冲洗巷道内煤尘直接用水冲电气设备ZH-03穿化纤衣服,携带违禁物品入井ZH-04酒后上岗ZH-05作业中不按要求佩带防尘口罩、不穿防砸靴或不戴安全22、头盔ZH-06无安全措施安排生产ZH-07安排未通过规程、措施学习考试以及考核不合格的职工上岗生产ZH-08安全设施不齐全,强令工人作业 ZH-09现场存在事故隐患尚未处理,强令工人作业ZH-10管理人员发现违章不制止、不汇报 ZH-11在休息联巷吃饭时,摘掉安全帽或安全头盔ZH-12井下作业不系安全帽帽带类别序号不安全行为描述行为痕迹频 次风险等级有痕无痕高低特大重大中等一般低综合类人员ZH-13上下班时间忙着交接班,提前离开岗位等车ZH-14井下作业时,私自拆卸矿灯和自救器ZH-15使用不完好的防护用品及工器具ZH-16在支护不全或有离层片帮的地方站立、休息ZH-17在井口20米范围内吸烟23、ZH-18在安全出口通道内放置其他物品,造成通道不畅通3.人员不安全行为产生原因分析不安全行为的产生原因较为复杂,是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中有个体内在因素:如生理因素、心理因素、知识和技能因素等;有外在客观因素,如环境因素、管理因素等。根据员工在生产中的行为表现,其不安全行为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1.知识与技能缺陷。由于员工安全生产知识掌握不足、业务技能低、生产实践经验缺乏,因而造成不安全行为的发生。2.思想和情绪因素。思想和情绪是人对客观事物态度的反映,与人的行为有直接关系。有无所谓思想的人,对安全持麻木不仁的态度,视一些安全制度、规定、措施为束缚手脚的条条框框。有麻痹思想的人24、,明知安全重要但不重视,做事马虎大意。持侥幸思想的人,明知道有危险,却因怕麻烦而不采取安全措施,抱有侥幸过关的态度。情绪急躁的人,求胜心切,工作不仔细,易出现有章不循现象。情绪烦躁的人,工作精神不集中,自身与外界环境不能很好协调,极易产生不安全行为。3.利益与管理原因。为了片面地追求经济利益抢时间、赶进度而忽视安全,产生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规章制度、作业规程不完善,监督检查不严,安全管理不到位,易助长员工的不安全行为发生。4.生产环境影响。心理学认为,行为是人和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并随人和环境的改变而改变。因此生产环境对不安全行为的产生有直接影响。井下光线昏暗、视野窄,容易造成作业不准确,并易25、使人感到困倦、精神不振,而造成操作失误;井下作业空间狭小易使操作动作变形;各转载点、采掘作业场所局扇及采掘机械噪声大,严重的噪声影响语言和声音信息交流,并易使人多疑易怒,从而产生不安全行为。4.员工不安全行为控制措施4.1 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基本控制措施4.1.1 强化安全教育培训4.1.1.1 认真组织完成全年的安全技术培训实施计划。根据生产形式和能力变化、人员增减情况、设备更新、环境变化等因素,要改变现有培训组织方式,突出“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组织培训,培训教师主要从矿内工程技术管理人员中选聘,必要时外聘有资质的专业教师进行授课。4.1.1.2 区队每天要利用班前会进行岗位26、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的学习贯彻,要坚持开展班前岗位风险辨识评估、坚持开展每日一题安全知识的学习活动,通过生产技术知识和岗位培训,提高职业技能,避免工作差错和操作失误造成事故。4.1.1.3 每年矿里要组织开展不少于2期的全员事故案例培训教育,区队班组安全活动也要将事故案例教育做为一项主要内容组织学习,通过事故案例培训教育达到提高安全意识的目的。4.1.1.4 从控制不安全行为出发,对不安全行为人员还要进行安全态度和安全思想教育培训。通过安全态度和安全思想教育,消除员工头脑中对安全的错误倾向性,克服不安全的个性心理,端正安全态度,提高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心,从而避免不安全行为。4.1.1.527、 每年按安全活动计划,组织开展诸如安全演讲、安全知识竞赛、出动安全宣传车等群众性的安全宣教工作,努力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4.1.1.6 在现有安全培训管理人员相对不足的情况下,负责培训部门要及时向矿领导提出申请,适当增加配备专职的安全培训管理人员。4.1.2 强化安全管理采取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奖励引导员工的行为积极主动向安全方面发展,通过惩罚对员工的不安全行为进行约束,使员工知道不该那样做、不敢那样做。4.1.2.1 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程、措施,做到违者必究,一视同仁,不搞下不为例,保持制度的有效性、连续性,强制约束不安全行为。4.1.2.2 加大对不安全行为的查28、处打击力度,强制监督纠正不安全行为。各级管理干部、专检人员、职能部门要以现场为重点,以不安全行为易发者为突破口,不间断的进行检查及夜间突击性的抽查。4.1.2.3 将个人的经济利益与安全挂钩,通过实行安全风险抵押、安全责任承包、安全结构工资等方式,激励促使员工关注安全。4.1.2.4 各级管理人员以身作则,带头不违章生产、不违章指挥,以“榜样”激励员工不违章作业。4.1.2.5 充分发挥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保安全作用,牢固筑起干部监管、员工自保互保、家庭协管的三道防线。4.1.3 科学地选用人员,做到人机最佳匹配4.1.3.1 各工作岗位和工种都有其特定的要求,要根据岗位设置要求科学地选择和配备人29、员,做到人机匹配。4.1.3.2 积极开展岗位技术比武,从中发现优秀的岗位工,充实配备到重要、需要的岗位上。4.1.3.3 鼓励员工加强岗位技能学习,确保业务上精一门、会几门。4.1.4 改善作业环境4.1.4.1 作业环境舒适,主要是使环境改善,员工操作设备时与周围环境、高低、前后、站、坐等能满足最佳状态,达到并保持作业人员能适应的状态。4.1.4.2 各种作业空间的尺寸和机电设备的安设都要严格按设计要求合理布局,充分考虑不同高低、胖瘦人员情况,做到可调整、可改变,并与环境舒适匹配。4.1.4.3 作业地点的照明要保持合理的光照度。4.1.4.4 噪声大的设备要采用消音设备及相应措施。4.130、.4.5 作业环境要保持整洁、设备卫生、标识清晰。4.1.4.6 通过以上措施要使作业环境达到作业人员不因环境而产生不良的心理和生理反应,从而避免不安全行为的发生。4.1.5 做好思想和情绪调解工作员工因思想情绪的变化而影响正常工作的事件突出表现在:工资和福利待遇问题、工作晋级问题、与领导矛盾问题、家庭和个人生活中发生的问题等等。4.1.5.1 各级领导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调解,防止因此而引起不安全行为。4.1.5.2 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要公平、合理,并按时发放。4.1.5.3 员工的晋级要公正,不徇私情。4.1.5.4、员工与领导者发生矛盾,领导者要理性对待,通过互相交流和谈心等方式加以化解31、。4.1.5.5 员工家庭和个人生活中出现问题和困难,有关领导和部门要妥善解决。4.2 有痕无痕不安全行为的控制管理措施行为痕迹主要是看不安全行为发生后是否可追溯。有痕不安全行为的特点是:人员发生不安全行为在一定时间内会留下一定的行为痕迹;无痕不安全行为的特点是:只有在行为发生的过程中才能发现,而不会留下可追溯的痕迹。针对上述行为的特点,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利用相应的管理手段从这些痕迹中推断出不安全行为的发生的原因, 但许多不安全行为痕迹的存在时间是有限的,因此必须加强对现场的监督检查力度。4.2.1 驻矿安监处把定期与动态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原则上每周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增加检查频率时具体调整;动32、态检查实行24小时不定时的对各作业点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巡回检查。4.2.2 安监处负责牵头,机动性的组织有关业务人员以“小分队”的形式,进行不定期的夜间突击抽查不安全行为。4.2.3 各单位第一责任人每周牵头组织一次本区队定期的不安全行为的纠正巡查。4.2.4 当班的值班跟班矿领导、机关业务部门跟班人员、班组长、群监员进行跟班巡查。通过上述四种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检查,记录所发现的问题,并进行仔细分析、判断,按照不安全行为矫正实施程序,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予以矫正。4.2.5 各工作面均设置有“矿领导、业务部门安全检查记录”、“安监员巡回检查记录”,对于现场检查存在的不安全行为,除立即纠正外,还33、要通知带班队长,要把检查情况详细记录在工作面的检查记录上,并根据不安全行为给予必要的处理。4.3 不同频率不安全行为的控制管理措施通过对不安全行为的分析分类,在具体工作中重点应对发生频率高的不安全行为予以高度关注。4.3.1 建立不安全行为人员台帐,对不安全行为除罚款外实行积分扣分考核。4.3.2 对于低频率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必须要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重点由区队带班队长、班组长加强现场作业监管,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4.3.3 对于高频率不安全行为作业的人员,在日常的管理上特别要加大对此类人员的处罚力度,并强化安全培训教育,年度内重复两次发生不安全行为人员处罚金额在原基础上加倍。4.334、.4 对于通过待岗培训、罚款处理后仍反复发生不安全行为的人员,给予强制长期待岗或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予以开除等行政处理。4.4 风险等级不同不安全行为的控制管理措施对于人员不安全行为风险等级划分参照本质安全管理中危险源的风险等级划分,划分了特别重大风险、重大风险、中等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5个等级。4.4.1 中等风险以上的不安全行为,均可能造成人身伤害和多人伤亡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安全管理要加强基础教育,从应知应会、自保互保开始培训,养成遵章守纪的良好工作作风,树立在岗一分钟、负责60秒的敬业精神。矿设立矿长安全奖励基金,重点奖励那些在安全生产上做出突出贡献,制止违章、消除隐患、避免事故的有功人35、员。4.4.2 各级管理人员、安全专检人员突出重点地监督检查可能发生中等以上风险的不安全行为,加大对此类不安全行为人员的查处力度。对于屡教屡犯,可能造成重特大事故的不安全行为要做到铁的制度、铁的手腕、不留情面,经济处罚不能奏效时必须给予严肃的行政处分。4.4.3 安全监察部门、业务保安人员、各级管理干部要抓住关键环节重点盯防,对于中等风险以上不安全行为如发现以上人员假检、漏检、失职、通人情私了现象,一律调离本岗位,特别严重的人员给予经济和行政双重处理。4.4.4 一般风险、低风险的不安全行为,在特定的环境下也易引发零敲碎打的人身事故,因此在安全监督检查中也应予以必要关注,力求在矿井生产作业中消36、除各类人员的不安全行为。4.4.5 加强日常安全监督控制,力求把安全监督检查防止不安全行为发生的重点放在现场,把主要对象放在控制人的行为规范上,发挥班组长、群监员、安监员的特定作用,不断纠正习惯性不安全行为和错误操作方法,各级管理人员、专检人员要身先士卒,用自己的行为表率教育员工,用关心爱护去帮助员工,以谈心走访形式感化员工。5.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5.1 人员准入制度5.1.1 每年末,矿经营办配合公司人力资源部完成全矿的定编、定岗和定员工作。一般在年底前经营办根据生产岗位需要、矿技术岗位余缺情况编制各工种及大中专毕业生需求计划,经矿领导审核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5.1.2 短期务工人员需求37、计划由各区队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提前一个月向矿经营办报用工计划,经营办根据全矿用工状况及生产接续实际情况做出矿短期用工需求计划,经分管矿领导审批后报生产准备处短期用工办公室。具体管理制度见短期务工人员及生产服务队管理办法。5.1.3 定编、定岗、定员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因事设岗的原则,实现“人、岗、事”三者之间的合理匹配,让合适的人在合适的岗位上,充分发挥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优化工作流程的原则;三是规模和效益相结合的原则。5.1.4 定编、定岗、定员的主要内容有:定编,即明确本单位的组织结构和人员编制。定编的基本目标是通过对矿井经济效益和规模的分析,确定矿井人员编制总量,从而达到对人员编38、制实行科学的动态管理,为矿里优化劳动力管理提供科学、有效的依据;定岗,即明确本单位需要设立什么样的岗位。定岗的基本目标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职位体系,实现职责覆盖无交叉、无空白,工作饱满,相互协作;定员,即明确保持岗位正常运转需要的人数。定员的基本目标是根据岗位职责要求和人员编制计划来确定适合该岗位的人员任职要求及数量。5.1.5 当矿生产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需修改定编定员计划,如生产规模扩大或减小、上级公司因管理需要时要求变动的、经营状况变化时需调整定编定员计划。修改或调整定编定员方案时依据生产经营实际及定编定员标准进行。5.1.6 在编制设置具体岗位需求计划时,必须明确具体岗位的能力标准,重39、点考虑岗位的能力要求、重要性、风险程度等要素。5.1.7 具体人员准入岗位能力标准规定如下:5.1.7.1 文化程度及工作经历条件:1)矿区队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和从事煤矿井下工作2年以上的经历,经正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担任。2)从事技术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有井下工作一年以上的经历。其中,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有从事井下工作2年以上的经历。3)新毕业的大中专学生,至少应在生产一线锻炼1年以上,才能从事技术和管理工作。 4)综合办、经营办、工会、生产办、生产调度中心、机电信息中心各岗位须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各生产单位采煤、机电、掘进工程师须40、具备相关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5)引进设备维护检修工须具有中专或以上学历。引进设备操作工、瓦检员、测风测尘工、电器检修工须具有高中、技校或以上学历。6)其它各工种须具有初中或初中以上文化程度。5.1.8 身体条件:5.1.8.1 井下生产、辅助单位各工种:身体健康,无下列病症之一:1)活动性肺结核病及肺外结核病;2)严重的上呼吸道或支气管疾病;3)显著影响肺功能的肺脏或胸膜病变;4)心、血管器质性疾病;5)经医疗鉴定,不适于从事粉尘作业的其他疾病;6)风湿病;7) 严重的皮肤病;8)严重肝肾功能不全、严重视力、听力障碍;9)经医疗鉴定,不适于从事井下工作的其他疾病。5.1.9 原煤仓岗位工:身体41、健康;无恐高症。5.1.10 综合办、经营办、工会、生产办、生产调度中心、机电信息中心、地面其它生产辅助单位各岗位人员健康状况良好。5.1.11 短期务工人员必须符合以下基本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以上各种煤矿职业禁忌病症。5.1.12 岗位应知要求:5.1.13 综合办、经营办、工会、生产办、生产调度中心、机电信息中心各岗位:了解与本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本岗位的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具备与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5.1.14 各生产单位采煤、机电、掘进工程师:了解本单位各种设备的结构、技术特征;熟悉本单位生产工艺流程;具备排除本单位相关设备各种故障的42、方法。5.1.15 设备维护检修工、操作工:了解本岗位各种设备的结构、技术特征;熟悉本岗位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安全规程。5.1.16 岗位应会要求:5.1.16.1 综合办、经营办、工会、生产办、生产调度中心、机电信息中心各岗位:熟练掌握本岗位业务技能;会使用计算机。5.1.16.2 各生产单位采煤、机电、掘进工程师:熟悉本单位使用的各种设备性能及维护保养知识;会使用计算机。5.1.16.3 设备维护检修工、操作工:熟练掌握检修和操作本岗位设备的技能,会处理各种故障,发现事故会应急处理。5.1.17 按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管理程序,解决各单位人员的需求,原则上在公司现有的人员中调剂;在不能调剂的43、情况下,公司可以向社会招聘,调剂和招聘人员经必要的上岗培训合格后配备到各单位。5.1.18 对于短期务工人员,派遣到矿后先由经营办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由经营办组织各区队、驻矿安监处、分管矿领导面试,面试合格后接受安全培训,面试不合格的务工人员退回生产准备处。5.1.19 新招聘人员进入矿内前必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由总医院建立保存员工健康档案。对于短期务工人员,必须由国信人力资源公司组织进行健康体检,并由国信人力资源公司保存体检档案。5.1.20 新员工经正式聘用后,经营办还要对新上岗人员的岗位胜任能力及个人素质等进行跟踪管理,确保个人发展与企业需求能得到最佳的结合。5.1.2144、 新员工试用期结束后,由经营办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新员工岗位能力综合考评,出具评估报告,对不符合要求者出具不予录用的意见书并上报公司人事部门。对于不胜任本职工作的短期务工人员,区队要及时将人员退回经营办,经营办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与生产准备处办理退回相关手续。5.1.22 对于进入矿内施工的外委施工单位,招标前必须经公司安监局对其资质及人员进行审查。矿内自营(零星)工程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由驻矿安监处进行。5.1.23 施工单位所承担工程范围在所持资质范围内,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经国家有培训资质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5.1.24 外施工单位要有健全的安全组织机构,必须确保每班45、作业现场有带班队长。5.1.25 新进矿外施工单位必须将资质审查后的原件交驻矿安监处,驻矿安监处和生产办对照公司安监局审查后的资质逐项进行复查审验,到场人员必须与资质审查人员相符(包括安全资质、人数、姓名、工种的核对)。5.1.26 外施工单位人员经审查符合要求后,由安监处组织入井前的安全培训。新入井人员的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只有施工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入井安全资格证后方可入井作业。附:人员准入流程图人员准入流程图分配大学生及短期劳务工 承包商准入流程图是矿生产管理部门确定工程项目30万以上工程30万以下工程上报公司计划部审核报公司领导审批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实施确定承包商报矿长审批确定承46、包商合格安排施工否安监处进行资质审查对承包商进行培训建立承包商档案培训后进行考核对承包商进行培训建立承包商档案矿生产管理部门安排施工否安监处进行资质审查安监局进行资质审查培训后进行考核准入流程图 劳资部门编制各岗位需求计划区队上报人员需求计划是否报矿长审批不胜任否合格胜任内部招聘或外部招聘矿劳资部门建立新员工档案对新员工进行培训分配上岗留用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培训后进行考核试用期考核试用期考核 5.2 员工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实现矿井本质安全,根据国家及神东煤炭分公司有关安全技术培训的规定,结合上湾煤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47、。第二条 职工培训贯彻按需施教,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学用结合,保证质量的原则。各从业人员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做到持证上岗。第三条 职工教育培训主要包括:安全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外委培训。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上湾煤矿新进矿员工、在册职工、短期务工人员和外委施工单位在本矿的作业人员。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 矿长是安全培训工作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主管安全培训工作,经营办具体负责职工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矿成立员工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小组:组 长:副组长:成 员:第六条 经营办负责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操作证件的管理与发放、内业资料的整理及培训档案的建立,做好培训记录等日48、常管理工作。(1)制定本单位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每年底结合生产实际进行培训需求分析,并及时编报本单位员工安全技术培训实施计划;(2)及时选送学员参加公司举办的安全培训,并协助教育培训中心搞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3)组织本单位在册员工、劳务用工进行安全培训工作;(4)做好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件管理工作,原件由经营办统一保存,作业人员上岗时持扫描复制件。第七条 各区队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培训工作,技术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培训工作的实施并做好培训记录。第八条 驻矿安监处负责监督检查矿、区队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的执行情况,负责入井安全资格证、入井卡、矿灯证的办理。第三章 培训资源投入第九条 每年矿里的培训经费按照49、国家有关规定由公司集中统一按不低于工资总额的2.5%提取,并划入教育培训经费账户,由教育培训中心统一管理、支付。矿里支出的培训经费,根据分公司的年度培训计划实施后,到教育培训中心报销。第十条 矿设立安全培训教育室,隶属经营办管理,主要使用单位为安监处,主要承担新进矿员工培训、“三违”人员待岗培训及其它培训任务。第十一条 培训教师以内部聘用为主,一般根据培训内容选聘矿内相关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对个别工种可根据需要委培或请进教师讲授。第四章 培训管理第十二条 所有入井作业和参观实习的人员,必须学习入井安全知识,了解有关事故发生预兆、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以及井下自救、互救和急救的基本知识。第十三条 通过50、对员工培训,所有上岗作业人员必须持“入井安全资格证”,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十四条 培训教师要认真备课,编写教案,做到一课一备。要结合实际,把事故案例分析充实到培训内容中,充分利用课堂培训、现场实物模拟操作培训、电化教育培训、多媒体、动画、漫画等图文并茂的直观方法进行培训,力求达到良好效果。第十五条 每期培训根据培训人数由经营办确定培训地点,安全培训室、俱乐部是矿职工培训的主要地点,区队级培训一般在本单位会议室组织进行。各培训教师按照培训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培训,培训结束后,教师要根据教学内容对学员实行闭卷考试。第十六条 职工参加教育培训期间,各单位应保证职工的学习时51、间。同时所有培训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内容完成培训任务,如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第十七条 针对外委施工单位人员服务时间短、流动性大的特点,为加强外委施工单位人员管理,及时准确掌握外委施工单位用人情况,对外委施工单位人员入井安全资格证实行抵押金制度。抵押金标准100元/每证,退证全额退还抵押金。第十八条 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职工工种变动,必须进行转岗培训。第十九条 因分公司一年内原则上举办两次大规模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所从事工种须保持相对稳定,无特殊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在办证后一年内不准调换工种。第二十条 各单位要及时报送52、需办理各类安全证件相关人员的基本情况。第二十一条 内培教师要按照矿培训要求提供教案、试卷、考试成绩台帐等内业资料,所有内业资料一律使用A4打印纸(特别说明试卷使用A4双面打印纸),并报送经营办。第二十二条 把安全培训与安全宣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有计划的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技术比武、安全文艺宣传等活动,使安全知识的培训和宣传达到人性化、实效化的要求。第二十三条 对于每期的培训,培训教师、时间、操作等具体事宜按照培训实施计划执行。第五章 分层分类培训内容与周期第二十四条 新上岗的员工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第二十五条 新上岗员工岗前矿级培训主要针对如下内容:(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53、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2)安全生产基本知识;(3)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4)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自救互救和急救的方法;(5)有关事故案例。第二十六条 新上岗员工岗前区队级、班组级培训如下内容:(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4)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5)本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6)有关事故案例。第二十七条 员工应按国家及分公司的有关安全培训规定自觉参加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54、,其他人员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每年对员工再培训如下内容:(1)新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两级公司安全生产文件及上级领导指示精神;(2)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及安全生产管理经验;(3)公司历年事故案例;(4)其它需培训的安全知识。第二十八条 各区队要设专人负责本单位职工安全培训,保证按时参加矿年度培训计划,同时对员工经常性的开展安全教育与培训。内容包括“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 以及国家企业制定的安全法规。其中 :(1)施工作业规程 ( 技术措施 ),开工前保证每人不少于 l6 小时的学习时间,并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55、上岗,并严格执行规程签字制度。单项工程施工工期超过三个月时,每季度要进行再培训;(2 )各工种的技术操作规程,上岗人员要求每半年培训一次,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3)国家企业法规每年全员性培训不得少于一次。第二十九条 要充分重视班组安全教育工作:(l)班组长要严把人员关,对未经培训 、无证上岗人员有权不接收,并作到岗位到位,不串岗、不脱岗,强化当班人员安全意识,确保当班安全生产;(2)班组长要经常在本班内进行“三不伤害 ”和自保互保意识方面教育,对当班安全情况从人员素质上、工作面条件上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并要有良好的应变能力;(3)班组长布置当班人员工作的同时要布置安全工作注意事项,杜绝违章56、蛮干。第六章 不安全行为矫正培训第三十条 对于停职待岗的不安全行为人员进行强制培训教育,必须先对其不安全行为进行分析认定,结合其违章原因,有针对性的选择如下培训内容:(l)思想认识教育,由矿、处领导为其上好第一课,解决思想认识问题;(2)个人写出书面检查,深刻反省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3)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文件;(4)规程措施;(5)同类型事故案例;(6)关于不安全行为对国家集体、个人造成后果的有关材料。第三十一条 对于接受培训教育的不安全行为人员,重点解决其侥幸心理驱动下有意做出的不安全行为的思想意识原因何在,除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罚款等处理外,重点强制培训如下内容:(1)对不安全57、行为后果认识;(2)本岗位危害因素辨识;(3)相关事故案例;(4)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公司、矿相关安全生产文件等;(5)安全思想教育。第三十二条 不安全行为人员因习惯性行为或工作失误、思想麻痹等无意做出的不安全行为,除按规定接受必要的处罚外,重点应培训如下内容:(1)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和安全法律法规;(2)岗位危害因素辨识;(3)岗位职责、岗位操作规程、作业规程;(4)有关事故案例等;(5)安全态度和安全思想教育。第三十三条 对不安全行为人员待岗培训管理单位为驻矿安监处,具体由驻矿安监处主任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管理。(1)对于不安全行为人员的待岗培训要按培训内容认真组织实施,严禁58、敷衍了事。必须严格考勤制度,培训结束后要针对培训内容出题考试,考试实行严格的闭卷考试;(2)待岗培训考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考试不及格给予一次的补考机会,补考不及格继续接受停职待岗培训。停职待岗培训期间发给生活费,标准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3)培训完成后,受训人员要在个人技能和安全意识上有所提高,特别要消除不安全的错误认识,增强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心。第七章 奖 罚第三十四条 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矿安全培训有关规定,按时完成培训计划,积极配合做好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第三十五条 职工必须服从本单位的各类培训安排,按时按规定参加学习,无故不参加培训,按旷工论处。第三十六条 特种作业人员自行使用59、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给予1000元罚款。第三十七条 培训教师要认真备课,严禁敷衍了事。对培训工作不认真负责的,给予200元罚款。第三十八条 所有参加培训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内容完成培训任务,对无故缺勤或迟到、早退多次,违反课堂纪律、刁难教师、情节特别严重者,一律按“三违”处理。第三十九条 严格考勤制度管理,对无故迟到、早退的学员,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旷课一次罚款100元,旷课连续三次取消培训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对其停职检查处理。第四十条 培训人员要认真听课,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不得在教室内接打手机、大声喧哗,违者罚款100元。情节特别严重的,停止工作处理。第四十一条 60、对于内培考试不合格者,必须接受再培训,第二次培训考试仍不合格者,取消其上岗资格,待岗处理。对于外培不合格人员,下期自费培训。第四十二条 区队领导要严把用人关,对未经培训、无证人员有权不接受。凡私自安排无证人员上岗的,对责任人处以500元罚款。第四十三条 为了提高广大员工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凡经矿审批同意参加学历教育的员工,学习期满取得毕业证书者给予报销学费;每季度给予函授班班长及函授班培训管理人员补贴750元(仅限于矿内在册职工)。第四十四条 为了提高全员安健环质意识的提高,对于在安全技术及综合管理体系培训考试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员工和务工人员给予100500元的奖励。考试不及格或未达到61、考分要求的人员罚款50100元。第四十五条 对于安全意识淡薄或对体系掌握甚少的职工和务工人员,对其再培训,如经过再培训仍不合格者,在册员工给予调离本岗位(转岗)或待岗处理,短期务工人员辞退。对在综合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和个人分别给予奖励和处罚(根据分公司考核结果及矿考核情况给予兑现)。第四十六条 体系办专职人员要深入基层宣传体系相关知识,了解员工对安健环质知识的掌握程度,考核时可采用现场提问或笔试等方式,并做好记录。第八章 培训效果评价第四十七条 每期培训完成后,经营办组织从学员中征集培训效果评估表对培训效果进行综合的评估,并形成绩效评估报告。第四十62、八条 培训效果评价包括培训组织、培训课程设置、考务管理、培训工作人员工作态度评价,还有培训教师业务水平、培训考核及工作态度的评价。第四十九条 经评估对培训组织不好、课程设置不合理或考务管理存在问题的要制定改进措施,便于下期培训改进完善。对综合评价低的培训教师今后不予聘用。第九章 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档案第五十条 经营办应建立各类培训档案,培训档案应包括:(1)培训基本资料:培训管理制度、季度及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培训总结等; (2)每期培训班必须有如下资料:培训班实施计划、考勤表、培训课程安排表(或培训内容)、教案、培训教材或资料、试卷及成绩、培训绩效评估报告等;(3)建立特殊工种培训、年度全员安全63、培训台帐及培训全员电子档案,台帐要详细记录培训时间、培训内容以及培训成绩等;(4)经营办保存矿长资格证、助理级以上管理干部安全资格证复印件,原件由本人保管;特种作业操作证由经营办统一保管,本人持扫描复制件上岗。第十章 证件有效期及吊销第五十一条 安全工作资格证书有效期两年,期满后要重新考核验证。重伤以上和二类以上非伤亡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不能胜任安全技术工作的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且行为严重的人员由安监部门吊销其安全工作资格证书。5.3 员工不安全行为分类与矫正办法5.3.1 不安全行为分类按照员工在做出的不安全行为之前是否有意识将其分为有意做出的不安全行为和无意做出的不安全行64、为两大类型。对于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分一般违章指挥和严重的违章指挥两大类。5.3.1.1 有意做出的不安全行为是指员工在做出不安全行为之前,已经过学习培训,掌握了解规程措施条款,熟悉岗位操作标准,明知道怎样做才符合规定,但由于自身对不安全行为的价值认识上存有差距,在侥幸、麻痹等错误心理驱动下而做出的行为选择,属明知故犯行为。.2 无意做出的不安全行为是指员工在做出不安全行为之前,对规程措施、岗位标准不知情或知之甚少,对自己的行为过错没有意识到或者根本不知道自己行为的对错,自身安全辨识能力不足,大脑没有认识到行为的不安全性所致,有的事后可察觉到,有的一直没察觉。 不安全行为的矫正.1 有意不安全行65、为矫正与处罚1)对于有意做出不安全行为的人员由本质安全管理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分析做出停职、待岗决定,并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做出罚款处理或警告、记过、记大过行政处分决定。2)安监处针对其所犯错误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强制培训,本人写出书面检查,接受安全知识综合闭卷考试,成绩达80分以上,方可安排重新上岗。3)对一年内重复发生3次有意不安全行为的员工,在加倍罚款处理基础上,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给予开除留用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2 对于发生无意不安全行为的员工,重点加强规程、措施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自保能力,经过不安全行为矫正,不重复发生者可不追究或不处分。.3 对于不安全行为给予行政处分的人66、员,要以文件或通报形式下发各基层单位,强制培训的人员由安监处进行不安全行为认定,通知其所属区队和家属。给予经济罚款人员由安监处下发罚款通知单交财务及个人。 违章指挥的矫正.1 一般的违章指挥矫正,重点对各级管理者(包括班组长)在不具备生产或设备运行、环境条件差的情况下,强令员工作业或强行要求启动设备的行为,由安监处对其进行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知识教育,强制学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并要求写出书面检查,同时给予500元的罚款。.2 严重违章指挥,重点是各级管理者(包括班组长)明知作业现场存在隐患、环境或设备对人身可能造成伤害的情况下,强制指挥员工进入现场作业行为。由安监处与矿分管领67、导共同对其进行强制培训,停职待岗期间发给规定的生活费。本质安全管理委员会根据违章行为情况,分别给予撤职、降职、调离等处分,同时给予1000元的罚款。5.4 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区队自检制度 各单位必须把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列入日常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上。 各区队要利用班前会经常性的进行岗位风险辨识评估,超前防控事故的发生。区队要保留员工岗位风险辨识记录,对岗位风险辨识掌握不全的员工要反复进行考核。 员工上岗前自查服装、矿帽、矿灯、自救器及所需劳动保护用品是否完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自查所带工具是否能满足工作需要;自查乘坐车辆是否安全,是否超载,有无人货混装等违章现象。 车辆驾驶员自查刹车、灯光、仪表68、及车况完好情况。 交接班要自查工作范围环境是否安全、岗位有无隐患、设备是否完好、运行是否正常。交接班人员必须将当班存在问题、处理结果、注意事项等交待清楚,互相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 带班队长负责对每班人员的作业行为不定时的进行巡回检查,特别对重点的岗位、关键的作业环节要采取重点监控。 各单位每周由单位第一责任人牵头组织一次定期的针对现场不安全行为的纠正巡查工作,巡查要覆盖所管辖区域生产作业全过程、全方位。 各单位每月召开一次不安全行为管理分析会,对本单位出现的不安全行为从制度、岗位职责、人员家庭因素等方面进行分析,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防范措施。 区队对本单位不安全行为人员要给予处理,对情节严重的69、不安全行为要上报驻矿安监处进行处理。 各单位要编制不安全行为人员观察计划,重点安排对容易冒险蛮干、新上岗等人员实行观察。区队要安排落实专人对被观察人作业操作行为进行全过程的观察,从中找出针对不安全行为类型采取的控制措施。 区队要建立自检记录,要详细记录检查时间、存在问题、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及复查整改落实情况。 区队要建立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台帐,对不安全行为要有分析改进计划。5.5 员工不安全行为互检制度 对于不安全行为,任何人均有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的权力。现场作业中首先要确保个人按章作业,同时也要互相监督提醒其他人员不违章作业。 对不安全行为的处罚处理执行连带责任,当班人员70、发生不安全行为,带班队长、班组长负连带管理责任,其他人员负连带监督责任。 班组长为本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随时了解掌握本班员工的工作生活情况,察觉他们工作中的情绪变化。不定时对全班人员作业行为进行抽查,不时提出要求,提醒注意事项,超前控制不安全行为和事故的发生。 班长要对作业场所、所经路线、环境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隐患立即组织处理,特殊情况要及时向区队和矿调度汇报。 班组成员要相互关照,发现不安全行为立即给予警告或提醒,必要时要进行强行制止。 班组作业岗位各自分工负责、责任明确,又相互制约,必须形成无隐患、无缺陷、无违章的作业氛围。 班组多人共同作业或操作设备时,每位作业人员必须听从带班队长71、班长指挥,不得随意更改、变化作业方式,各自尽职尽责完成自己负担的任务。 每周班组要在区队管理人员的指导下开展一次安全活动,组织讨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日常作业中的不安全行为班组成员要客观的指出,力求今后工作中杜绝。 区队要建立班组互检记录,详细记录当班人、机、环境情况,存在问题处理情况,提醒下班注意事项。5.6 员工不安全行为抽检制度 各级管理人员对人员不安全行为均负有监督检查、纠正的义务。 矿值班领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在值班时间内必须深入现场指挥协调安全生产,重点对中夜班进行监督检查,并填写设置在调度室的值班记录。 机关井下跟班人员必须按事先排好的跟班表准时现场交接班,处理协调当班72、安全生产工作。每班至少向调度汇报2次当班情况,出现特殊情况要及时请示矿值班领导。对现场查处的不安全行为立即给予纠正,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检查存在的问题,记录在工作面设置的检查记录本上。 安监处、业务部门专检人员对各工作面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对现场主要作业场所的巡回检查次数原则上每班不少于二次,对重点部位、重点工序进行重点的盯防,中夜班要对皮带机头、机尾、单岗作业点进行查岗。查出的问题除填写工作面设置的检查记录外,交班后还要填写在交接班记录上。 区队跟班队长要对本区队作业区的人员作业行为、设备状况、环境等情况不定时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行为及时给予纠正处理,并将检查存在问题分别填写在工作面检查记73、录和交接班记录上。 对不安全行为的不定期检查除矿领导及各业务部门、专检人员日常随机进行检查外,还要以小分队的形式组织突击抽查,小分队的检查具体由安监处负责牵头组织,检查成员根据检查范围和专业由组织人随时召集有关业务部门人员机动性的组合。 对人员不安全行为的不定期检查要重点突出中夜班的检查,小分队检查频次原则上每旬组织一次。 各级管理人员日常查处的不安全行为,除按处罚办法给予必要的处理外,对查处的不安全行为要及时通报全矿,并由安监处负责建立人员不安全行为台帐。5.7 员工不安全行为监督检查制度 驻矿安监处作为本矿的安全管理专门机构,负责对全矿井生产过程中各类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管理。74、 对人员不安全行为的监督检查对照煤矿安全规程、规程措施、岗位标准、岗位责任制等进行,要高标准、严要求。 对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安全监督检查执行定期检查和动态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定期检查原则上每周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增加检查频率时具体调整;动态检查由安监员、机关跟班人员实行24小时不定时的对各作业点进行巡回检查,检查要覆盖生产全过程、全方位。 对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定期检查每周与综合管理体系检查相结合,具体由各专业检查组组长召集,检查线路、人员安排由专检组组长安排。 对人员不安全行为的检查要把重点放在采掘、一通三防、顶板管理、机电运输、辅助运输和外委施工队伍现场管理上,对于井下重点工程和搬家倒面、打眼放炮工75、程、大型器材长距离运输等进行重点监控。 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作业行为,应现场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给予当事人及责任单位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不安全行为组织进行责任追究,提出经济处罚、待岗培训直至行政处理意见。 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不安全行为,涉及人身安全或者作业区域存在无法保证人员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一切作业活动。 各级管理人员对人员不安全行为等日常检查要使用文明用语,检查要遵循平等、尊重员工的原则,不能给被检违章人员造成心理压力,避免因心理因素引发二次违章造成事故。 对每次检查出的人员不安全行为,由安监处建立台帐,具体要对“三违”人员姓名、所在单位、违章时间、76、违章情况、处理结果等情况详细记录在案。5.8 员工不安全行为观察与预警制度健全不安全行为的管理机制,通过观察及预警,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予以制止或纠正不安全行为,降低不安全行为的发生率。 针对新上岗、经常出错、喜欢冒险等容易出现不安全行为的员工,各单位要制定作业任务观察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由单位的管理人员按照规程、任务工序对观察对象的作业全过程进行观察。 观察时要根据编制的观察表进行,确认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并详细记录。 观察结束后,与作业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将观察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控制措施和处理意见。 班组要按拟定的控制措施进行分解落实,限期纠正,对于当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77、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在不安全行为管理例会上,对发生频率高、危险性高、涉及到多工种的不安全行为进行重点通报,明确不安全行为的纠正焦点,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及时扭转不安全行为频发的趋势。 通过征集和民主讨论,掌握易于操作、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法,不断改进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工作。5.9 员工不安全行为识别与研究制度 行为痕迹主要是看不安全行为发生后是否可追溯。有痕不安全行为的特点是:人员发生不安全行为在一定时间内会留下一定的行为痕迹;无痕不安全行为的特点是:只有在行为发生的过程中才能发现,而不会留下可追溯的痕迹。 针对不安全行为痕迹的特点,对于无痕不安全行为的管理控制必须要加强现场的监督检查,加大78、对不安全行为的处罚打击力度。 对于有痕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各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不安全的行为痕迹后,要立即通知当班安监员、机关跟班人员到现场进行责任认定。 安监员到现场后,要及时联系责任区域带班队长到现场,根据现场不安全行为的痕迹,落实具体的责任人及责任区队。对于痕迹的认定存在技术难度的,要通知矿生产办、机电信息中心等生产技术部门人员到现场进行认定。 对于一般的不安全行为,按照不安全行为处罚条例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罚处理。对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及重大以上机电运输事故的不安全行为,组织进行责任追究落实,并下发通报进行处理。 采掘、机、运、通各专业检查人员,必须对所管范围进行经常性抽查,及时准确进行79、不安全行为痕迹识别,对易发生事故地段要重点监督,对有不安全行为迹象的人员进行特别关注,反复提醒警告。 对不安全行为的痕迹识别主要管理部门为安监处,要建立“三违”及事故管理台帐,划分不安全行为类别,通过对不安全行为的研究,找出不安全行为发生的规律,制定相应的控制管理措施。5.10 员工不安全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提高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感,做到恪尽职守。避免因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或事故。 责任追究由驻矿安监处负责。 有下列情况之一,必须进行责任追究.1 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生产设备损坏或人身伤害事故的。.2 不安全行为特别严重,导致未遂事故,给安全生产带来直接影响的。5.10.4 责任追究580、.10.4.1 发生以上情况之一,由驻矿安监处牵头,组织生产技术办、生产调度中心、机电信息中心、工会等部门及相关矿领导进行追查,责任当事人及所属单位负责人参加。5.10.4.2 通过追查,形成追查报告,明确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并制定预控措施。对于影响面大、性质严重不安全行为的责任追究结果,还应下发责任追究处理通报。5.10.5 处罚5.10.5.1 经认定的负有直接责任及管理责任的人必须受到相应处罚。.2 处罚包括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强制培训、通报批评。5.11 员工不安全行为积分考核办法为了激励员工自觉做出安全行为,对员工不安全行为实行积分扣分考核。 扣分标准 员工基础安全分为10分。根据员工81、主要不安全行为表现及其分类,对各类不安全行为进行量化考核,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特大风险的不安全行为扣5分;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重大风险的不安全行为扣4分;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中等风险的不安全行为扣3分;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一般风险的不安全行为扣2分;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低风险的不安全行为扣1分。 扣分方式按照扣分标准和不安全行为性质,对责任人进行累计扣分考核,动态监查。凡出现不安全行为,除罚款、待岗培训处理外,根据违章情况进行考核扣分。 不同分值等级相应处罚标准.1 对于扣1分的不安全行为,对责任人并处100元的罚款,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50元。.2 对于扣2分的不安全行为,对责任82、人并处200元的罚款,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100元。.3 对于扣3分的不安全行为,对责任人并处300元的罚款,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200元。.4 不安全行为扣分累计达到4分人员定为“一类不安全人员”,并处500元的罚款,停止工作,离岗培训7天,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300元。.5 不安全行为扣分累计达到5分人员定为“二类不安全人员”,并处800元的罚款,停止工作,离岗培训15天,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500元。.6 不安全行为扣分累计达到69分人员定为“三类不安全人员”,对责任人并处1000元的罚款,停止工作,离岗培训30天。.7 不安全行为扣分累计83、超过10分,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给予不安全行为人员开除留用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不安全行为扣分考核方法.1 全矿不安全行为积分管理由驻矿安监处统一负责。安监处建立不安全行为人员档案,专人负责积分登记,每月公布一次积分扣分情况。.2 计分情况同时记录在个人入井安全资格证的扣分记录内。对达到警戒线的个人立即进行强制培训。.3 扣分结果与个人安全风险抵押挂钩,扣分达到3分、4分、5分的人员,在返还安全风险抵押时按10%、20%、30%的比例扣除,累计扣分在67分、89分区间的,在返还安全风险抵押时按50%、70%的比例扣除,如扣分累计超过10分(包括10分),扣除全部安全风险抵押金。.4 连续一年未发84、生不安全行为的井下作业人员给予1000元奖励,地面作业人员给予500元奖励;对于连续未发生不安全行为的井下作业人员每增加一年奖励金额递增500元,地面作业人员递增200元。.5 对于年度每发生一次不安全行为的人员,全年安全奖按30扣除兑现。.6 对员工不安全行为的考核计分周期为逐年连续考核记取。5.12 员工不安全行为汇报举报制度为了实现全员参与安全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加大对不安全行为的预控,特制定本制度。 所有员工有制止违章、拒绝违章指挥的权利,在生产作业中发现不安全行为,不分任何时间、地点,一经发现不安全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及时汇报。 接到举报后,受理单位必须核查举报的情况是否属实,85、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各类事故隐患蔓延扩大。 对由于不安全行为造成一定后果且隐瞒不报的单位,一经查出给予责任单位5000元罚款,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矿里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追查并通报处理。 对不安全行为不加制止、纠正、处理的管理人员,一经查出给予责任人200-50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 对不安全行为的汇报要形成统一表格,详实填写相关内容。驻矿安监处负责对汇总表的统计分析,并保存记录。 对不安全行为举报实行奖励制度,对于举报一般的不安全行为一次奖励100元,对于举报重大以上的不安全行为或制止避免了事故的发生,经查证属实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举报人500-2000元的奖励。 矿里设86、置不安全行为举报电话,举报可直接面谈、匿名或采取打电话的形式举报,不安全行为举报受理单位为驻矿安监处,电话:8272546(5011)或8270228(5089)。 对不安全行为的举报人,受理单位要为其严格保密。举报各类事件要实事求是,不得随意夸大或编造事实。5.13 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文件和记录要求 安监处负责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的有关制度、规定、办法等文件的编制,负责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责任追究后通报的起草。 综合办负责对安监处起草下发的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文件、通报等进行审核,并负责公司有关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文件的接受、识别、转发和归档。 各单位负责组织将公司和本单位有关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的文件87、通报进行及时的传达贯彻。5.13.4 安监处处长负责人员不安全行为有关文件、通报的审核定稿及通报的签发。5.13.5 矿长负责对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类文件、通报的批准签发。5.13.6 对于人员不安全行为有关管理的文件、记录可以采用任何形式的载体,载体形式可以是纸张、磁盘、照片、电子媒体或它们的组合形式。5.13.7 安监处对本单位制定的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有关的制度、规定、办法、通报等文件建立相应的管理文件总清单进行控制,保证文件能随时提供使用。文件需要向外提供时,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5.13.8 文件清单记录应包括:序号、文件名称、文件编号、使用单位、备注等栏目和内容。 有关不安全行为管88、理的各类记录填写必须要真实正确、字迹清晰、内容完整,应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电脑打印,要填写记录人、审核人的姓名及日期。 各单位根据各类文件的使用要求,每年末及时收集整理有关记录,并分类装订成册,编制目录,按要求归档保存。 人员不安全行为控制与管理文件及记录编号执行上湾煤矿文件与记录编号管理办法。5.14 员工不安全行为评审制度为了规范员工的作业行为,增强员工安全责任意识,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我矿平安、和谐、健康的发展,进而提升矿井本质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人员不安全行为的管理覆盖井下、地面厂区生产、辅助生产单位及相关方所有区域作业活动的全过程。 安监处负责全矿井范围人员不安全行为的监督89、检查及不安全行为的纠正,并依据有关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 矿领导、机关各业务部门、专检人员对日常检查发现的人员不安全行为均负纠正及处罚管理责任。 各单位对本单位人员的作业行为负主要监管责任,对于本单位人员发生的不安全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负有主要管理责任,带班队长、班组长负现场管理的主要责任。 各单位对本单位工作责任区域内人员,包括其它单位在本区域从事临时性工作人员的不安全作业行为负一定监管责任。 工会负责对不安全行为人员的思想转化帮教工作。要按期组织对不安全行为人员进行家访,提请家属给亲人创造温馨、舒适、和谐的家庭环境,全方位帮教员工杜绝不安全行为。 驻矿安监处每月对各单位员工出现的不安全行为进90、行汇总,分析不安全行为发生的原因及规律,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控制。 通过每月召开的安全例会及每周安监处针对不安全行为情况的动态分析等管理审查,寻找工作上的差距,提出具体的纠正不安全行为整改防范措施。 日常员工安全行为规范按照员工岗位行为规范执行,各级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要不断进行补充完善。 驻矿安监处每年底对全矿不安全行为管理情况进行综合管理审查,对于管理制度、措施、检查考核等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修订完善和改进。5.15 员工(通用)安全行为规范班前准备.1 入井前8小时内不准饮酒,保证睡眠,精神饱满,不准带病下井。.2 入井严禁携带香烟、点火工具及其它易燃物品。.3 有事外出或不能上班时,要91、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无特殊情况不采取电话或托人传话请假。.4 按规定时间参加班前会。 着装.1 入井不准穿化纤衣服,必须穿矿统一发放的服装,保证整洁、无破损,钮扣齐全,穿着整齐利索。.2 胶靴不破漏,靴底花纹不影响防滑功能,有特殊要求时,必须穿防砸靴。.3 安全帽必须符合要求,构件齐全完好,不得戴劣质、有裂缝、破损的安全帽,必须系好帽带。.4 随身佩戴的自救器、矿灯及其它安全检测仪器必须提前检查,确保完好可靠。其它随身携带物品都要按标准佩带。.5 入井所需的资格证、岗位操作证等所有证件必须随身携带。.6 随身携带锋利工具入井,必须将工具包扎好,长件捆绑,不得扛在肩上。 入井检身.1 入井人员92、必须接受井口检身人员的检查,不准拒绝阻挠检查人员检身。.2 带班队长必须与检身人员核定入井人数并签字。.3 无驾驶证的人员不准驾驶机动车辆。.4 不准驾驶不完好的车辆入井。.5 不准超员乘座、人货混装。.6 乘车时不准将身体或携带的物料伸出车外。.7 不准在车辆尚未站稳时,上车或在车上站立。.8 不准在车内躺卧、打闹嬉戏和摘掉安全帽。.9 没有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不准拉运超长、超宽、超高的物件。 .10 拉运火工品必须经车辆管理部门批准,专车专用。.11 氧气、乙炔或金属切割气不准同车装运,运送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固定和防震措施。.12 不准在禁止烟火区域吸烟或有明火。 入井及井下作业.1 不准超93、速行驶,行车路线不准随意停车占道。.2 井下会车时必须减速、变换灯光。.3 不准在车辆行驶中在车上站立或蹬车、扒车、跳车。.4 不准在车辆尚未站稳时,人员上下车或在车上站立。.5 不准在道路上下坡位置停放车辆。.6 不准同时打开两道风门,出入风门后要及时关闭。.7 非防爆车辆不准驶入回风巷道内.8 不准随意破坏通风设施。.9 不准碰触运行中的机械设备。.10 不准随意拆除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装置。.11 横跨皮带时,必须由人行过桥通过。.12 不准在无支护的巷道内行走。.13 不准在支护不全或离层、片帮的地方站立或休息。.14 不准进入已设置栅栏和挂有“严禁入内”警示牌的巷道内。.15 必须在指94、定的地点进行现场交接班。.16 不准在上班时间睡觉、干私活和干与工作无关的事。.17 不准在上班时间打架、斗殴,消极怠工。.18 无规程、措施或规程、措施不落实到现场不准作业。.19 不准设备带病运行;按操作规程操作设备。.20 不准带电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21 不准私自接电、用电,强行送电。.22 不准随意调整各种电气设备保护整定。.23 不准私自甩掉设备保护不用。.24 不准约时停送电,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24 严禁用水冲洗电气设备。.25 不准使用不完好的工器具。.26 不准拆卸矿灯和随意开启自救器。.27 检查设备和检测有害气体时,不准漏检、假检。.28 区队带班队长、机关跟班人员95、及各专检人员不准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入井和提前升井。.29 不准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30 管理人员不准谩骂职工,徇私枉法。.31 发现隐患不准隐瞒不报,必须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汇报。.32 遇有违章指挥或强制未培训、无证员工上岗情况,可以拒绝,并随时向安全管理部门举报。.33 发生灾害时,必须积极避灾,进行自救、互救。岗位考核标准(应在班组五型企业中考核)考核项目总分考核内容 小项分值打分标准实际得分备注安全管理40分1.不发生不安全行为及责任人身事故15发生一次一般的不安全行为扣5分,发生严重的不安全行为扣10分;由于不安全行为造成人身事故本大项不得分2.不发生不安全行为责任非人身事故96、15发生一起一般非人身事故扣5分,发生重大非人身事故本大项不得分3.按要求检查使用设备,并按要求及时完成及其他检查、检测工作5发现一次假检、漏检扣2分4.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汇报并积极处理5出现隐患不处理或不汇报,发现一次扣2分工作任务30分1.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按照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工作程序作业20发现一次不按规程操作设备扣5分2.完成本单位/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4有一项工作任务未完成扣2分,完成不好扣1分3.填写本岗位要求的各类记录3一次不填写记录扣2分,记录填写不规范扣1分4.工作场所整洁、有序,设备卫生清洁3发现一处不整洁扣1分岗位要求20分1.各类上岗证卡齐全、持有效证件上岗297、无证或持无效证件上岗,每发现一次扣1分2.参加各类学习、培训、技术比武等2一次未参加扣1分3.熟悉本岗位的各类风险6每抽查一次不熟悉岗位风险扣2分4.熟悉本岗位的岗位职责及行为标准4抽查住一次不熟悉本岗位的岗位职责及行为标准扣2分5.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各项技能6每抽查住一项不熟练扣2分遵章守纪总分10分1.现场交接班,不迟到、早退和脱岗4发现一次扣2分2.团结互助,与各岗位相互配合到位2发现一次班组人员不配合或不团结扣1分3.爱岗敬业,不做有损企业形象的事2发现一次不得分4.不参与黄、赌、毒、迷信、偷盗等违法活动2发现一项不得分考核得分考核说明:1、每月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对各班组人员进行一次考核,打分时以班组长对组内人员日常工作表现的评价为基础,结合被考核人在单位的整体表现,进行综合打分,考核得分与被考核人的当月工资挂钩。2、考核分在80分以上不奖不罚,考核分在80分以下,每低10分扣除工资总额的20。3、由于自身不安全行为造成人身事故或重大非伤亡事故的员工,其它项不再进行考核打分,安全管理考核项总分按零分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