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办公室保密及档案印信管理制度13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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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04789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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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办公室保密及档案印信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办公室管理制度保密制度 总则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第三条 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一2、)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六)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七)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第七条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3、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第八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一)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二)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三)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书级。第九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保密措施第十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4、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第十一条 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一)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公司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第十二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第十四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二)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5、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三)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第十五条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第十六条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责任与处罚第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元以上500元以下:(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二)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秘密内容的;(三6、)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一)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二)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三)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附则第十九条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一)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的;(二)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印信管理制度第一条 印信的种类(一)印鉴: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二)职章:刻有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职衔的印章。(三)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其不对外7、单位的部门章可加注对内专用。 (四)职衔签字章:刻有经理及总经理职衔及签名的印信。第二条 印信的使用规定(一)对公司经营权有重大关连、涉及政策性问题或以公司名义对政府行政、税务、金融等机构以公司名义的行文,盖总经理职章。(二)以公司名义对国营机关团体、公司核发的证明文件,及各类规章典范的核决等由总经理署名,盖总经理职衔章。(三)以部门名义于授权范围内对厂商、客户及内部规章典范的核决行文由经理署名者,盖经理职衔签字章。(四)各部门于经办业务的权责范围内及对于公民营事业、民间机构、个人的行文以及收发文件时,盖部门章。第三条 印信的监印(一)总经理职章及特定业务专用章得由总经理核定本公司的监印人员。8、(二)总经理职衔签字章得核定由管理部主管为监印人员。(三)经理职衔签字章及部门章得由经理指定监印人员。第四条 印信盖用(一)文件需用印时,应先填写用印申请单(附表1),经主管核准后,连同经审核的文件文稿等交监印人用印。 (二)监印人除于文件、文稿上用印外,并应于用印申请单上加盖使用的印信存档。第五条 各种印信由监印人负责保管,如有遗失或误用情事,由监印人全权负责。第六条 监印人对未经判行文件,不得擅自用印,违者受处。第七条 印信遗失时除立即向上级报备外,并应依法公告作废。第八条 本办法经呈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卫生管理准则1.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订定本准则。2.凡9、本公司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准则行之。3.本公司卫生事宜,除总务及生产单位(安全卫生委员会)负责外,全体人员,须一体确实遵行。4.凡新进入员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的知识。5.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6.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7.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8.饮水必须清洁。9.洗手间、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 10.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11.凡可能寄生传染菌的原料,应于使用前施以适当的消毒。12.凡可能产生有碍卫生的气体、尘灰、粉末之工10、作,应遵守下列规定:(1)采用适当方法减少此项有害物的产生。(2)使用密闭器具以防止此项有害物的散发。(3)于发生此项有害物的最近处,按其性质分别作凝结、沉淀、吸引或排除等处置。13.凡处理有毒物或高热物体的工作或从事于有尘埃、粉末或有毒气体散布场所的工作,或暴露于有害光线中的工作等,须着用防护服装或器具者,应按其性质制备。从事于前项工作人员,对于本公司设备的防护服装或器具,必须善用。14.各工作场所的采光,应依下列的规定:(1)各工作部门须有充分的光线。(2)光线须有适宜的分布。(3)须防止光线的眩耀及闪动。15.各工作场所的窗面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须保持清洁,勿使有所掩蔽。16.凡阶梯11、升降机上下处及机械危险部分,均须有适度的光线。17.各工作场所应保持适当的温度,温度之调整以暖气冷气或通风等方法行之。18.各工作场所应充分使空气流通。19.食堂及厨房之一切用具及环境,均须保持清洁卫生。 20.垃圾、污物、废弃物等的清除,必须合乎卫生的要求,放置于所规定的场所或箱子内,不得任意乱倒堆积。21.公司应设置甲种急救药品设备并存放于小箱或小橱内,置于明显之处以防污染而便利取用。每月必须检查一次,其内容物有缺时应随时补充。22.本准则经呈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值班管理制度第一条 本公司于节假日及工作时间外应办一切事务,除由主管人员在各自职守内负责外,应另派员工值班处理下列事项:(一12、)临时发生事件及各项必要措施。(二)指挥监督保安人员及值勤工人。(三)预防灾害、盗窃及其它危机事项。(四)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五)公司交办的各项事宜。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值班,其时间规定如下:(一)自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下午下班时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时间止。(二)例假日:日班上午八时起至下午五时止(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更)。夜班下午五时半起至次日上午八时止。 第三条 员工值班安排表由各部门编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员按时值班。并应置值日牌,写明值班员工的姓名悬挂于明显地方。第四条 值班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连续执行任务,不得中途停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本公司或工厂内所指定13、的地方食宿。第五条 值班员工遇有事情发生可先行处理,事后方可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通报并请示主管领导办理。第六条 值班员工收到电文应分别依下列方式处理:(一)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即时处理。(二)非职权所及,视其性质应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处理。(三)密件或限时信件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领导。第七条 值班员工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写报告表,于交班后送主管领导转呈检查,报告表另定。第八条 值班员工如遇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者,公司视其情节给予嘉奖。第九条 值班员工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应给予记大过处分,因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从重论处。第十条 值班员工因病和其它原因不14、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它员工代理并呈准,出差时亦同,代理者应负一切责任。第十一条 本公司员工值班可领取值班津贴,其标准另定。电话管理规定第一条 本公司的电话,主要是作为方便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之用,不提倡员工在公司内打私人电话。第二条 员工打电话,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以减少通话时间。第三条 总机接外线电话至分机时,一般电话铃声响五次无人接听,即挂听,即挂线。第四条 总台文员接听外线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您好,公司当方告知分机电话时,说:请稍等!如分机占线,说电话占线,请稍后再打!接听内线电话的用语为:您好,总台!其他内容视情回答,总的要求是规范、简洁、礼貌。第五条 公司不允许员工在公司挂15、私人长途电话。有外线电话的贸易部门不得到总台挂长途电话。行政、管理部门因工作需要挂长途电话的,需亲自填写长途电话申请单,注明部门、通话人、对方地区及单位、因何业务通话等,并经该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予挂拨。负责人不在的,应由主管领导签字同意,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均不在,又确因业务需要挂长途电话的,通过总办同意可先行挂拨,但事后通话一定要三日内补办审批手续,逾期不补办者视为挂私人电话,电话费由其本人双倍负责。 第六条 值班人员不按上述第三条的规定,手续不全即帮他人挂长途电话的,除电话费由其负责外,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屡教不改的,视情节给予扣发奖金直至辞退处理。第七条 员工不经同意即私挂国内长途16、电话,或以公事为由骗挂国内人长途电话的,每次罚款50元;私挂香港或澳门的,每次罚款100元;私挂国外长途电话的,每次罚款500元。屡教不改的,视情节给予扣发奖金,直至辞退处理。第八条 公司可为高层领导住宅装电话并报电话费。部门正职负责人,经申请可报销电话费。其他员工公司不予考虑电话问题。值班室管理制度(一)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二)熟悉业务,认真钻研,提高业务水平。文明值班。积极妥善地处理好职责范围内的一切业务。(三)重大、紧急和超出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应及时地向上级业务指挥部门、公司领导汇报和请示,以便把工作做好。(四)加强安全责任,保守机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有17、关公司内部的情况。(五)维护好室内秩序。做到整洁卫生。禁止在工作时间大声喧华。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该室。爱护公物,杜绝浪费。(六)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互助,互相尊重。(七)遇有特殊情况需换班或代班者必须经室主任或值班主管同意,否则责任自负。(八)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并在交班前写好值班记录,以便分清责任。保险库管理办法第一条 凡属本企业的有价证券、权状、执照、合同、营业资金、支票、机密性或重要性的物件等需统一保存者,得放置于保险库中。第二条 总经理得指派专人负责经管保险库。第三条 经管人应审慎保管保险库钥匙,并严守密码,离职或移交工作亦同,如因此而致公司遭受损失,将依情节轻重惩处18、或依法究办。第四条 经管人应备签收簿,凡入库保存的证件均需签收;出库、借出或移交时,亦应由接收人签收,以明权责。第五条 经管人应将入库证件分公司或分类归档,并将公司、资料名称、数量、移交日期等记入档案明细表(附件3.9.7),以利查询。第六条 签收簿及档案明细表应保存五年以上,不得丢弃或销毁。第七条 保险库内物品如有遗失或失窃,应即呈报上级处理。第八条 零星物件应装袋或装订,以免零乱。第九条 盘点方式如下:(一)经管人得于盘点前将资料、清单备妥。(二)关系企业用保险库(编号1):每年由总管理处人员盘点一次。(三)各公司财务部保险库(编号2):每年由总经理室人员盘点一次。(四)总经理应不定期指派19、人员进行抽点。(五)盘点人应于五日内,将盘点报告呈报上级核阅。 第十条 本办法经呈总经理核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员工着装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本公司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第二条 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第三条 男职员的着装要求:夏天着衬衣、系领带;着衬衣时,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着西装时,要佩戴公司徽。不准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包括皮凉鞋)。第四条 女职员上班不得穿牛仔服、运动服、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并一律穿肉色丝袜。第五条 女职员上班必须佩戴公司徽;男职员穿西装时要求戴公司徽。公司徽应20、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上。 第六条 部门副经理以上的员工,办公室一定要备有西服,以便有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穿用。第七条 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员发不过耳,并一般不准留胡子;女职员上班提倡化淡妆,金银或其他饰物的佩戴应得当。 第八条 员工违反本规定的,除通报批评外,每次罚款5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三次以上的,扣发当月奖金。第九条 各部门、各线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一月累计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次超过三人次或该部室员工总数20%的,该负责人亦应罚100元。员工工作服装制发及穿着办法、使用年限 (一)兹订定本公司员工工作服装制发及穿着办法。(二)工作服装的制发:1.工作服装21、的制作由管理部统筹招商承制,按员工实有人数加制10%至15%以备新进人员之用,分支机构如有特殊原因可比照此项办法在当地招商承制,但必需将制作计划预算会管理部后办理。2.每一员工每年制发夏冬服各一套为限列入年度预算。3.员工到职完成保证资料后即可领取工作服(临时工及包工均不发服装)。4.制发服装时由各部门依据人数造具领用名册盖章领用。5.工作服数量夏服:男性员工:浅蓝色短袖衬衣一件,深灰色西裤一条。女性员工:浅蓝色短袖衬衣一件,深灰色短裙一条。冬服:一律制发深灰色茄克一件同色长裤一条。数量:男女性员工每年制发夏、冬服装各一套。6.套量:工作服装大小尺码由承制商制成样装由员工套量而定。(三)换季:22、每年以四月、十一月为换装时间。(四)服装穿着规定:1.穿着工作服即代表本公司之精神,必须保持整洁,假日可免穿着。2.为方便工作,工作服可以着出厂外。(五)使用年限:1.工作服穿着及保管以一年为期,按领用之日起算。2.工作服如未达使用年限遗失或故意损坏者,应按原价赔偿。3.离职员工如领用服装未届保管年限应即缴还,如未缴还者,在其薪资内扣还。(六)工作服装制发费用由各部门按实发数量分摊。(七)各部门未达该期营业目标不赚钱时,及全公司未达到营业总目标均不制发上项工作服装(如经总经理核准者不在此限)。表3.9.3 机械工业公司各单位举办营缮工程申请书(使用单位),主办单位,财务单位。本请书应填一式三联23、,一并送各有关单位签注后呈准后分送申请单位。工业安全管理准则 总则(一)本公司为维护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员物品之损害特订本准则。(二)本准则所称安全管理,包括空袭、火灾、窃盗、风灾、地震、水灾及身体伤害的预防及抢救之一切措施。(三)本公司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准则办理。(四)安全管理之指挥监督除身体伤害由平时业务上的主管人员指挥监督外,应组织统一安全卫生委员会及消防队。本公司人员均有防止灾变及抢救损害的职责。(五)领班以上的干部均应熟悉有关安全管理的准则,并监督训练属下人员确实遵守。(六)本公司现场工作人员应视其智力体力调配适当的工作,俾危险发生时,能从容应付。 (七)代理人员必须熟24、悉被代理人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八)危险发生时,除采取必要行动外并应立即向上级人员报告。 火灾防护(九)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但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吸烟不在此限。(十)工场门户应向外开,工作时间不得下锁。(十一)易燃及爆炸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之数量外,不得携入工作场所。(十二)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十三)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之状态,同时要熟练使用方法。 (十四)电线不得接用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后,应确实关闭电源。(十五)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25、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员需经严格训练,并应有监工人员在场。(十六)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台风、地震后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十七)炉灶、烟囱、煤气等易引起燃烧的设备应经常检查。下班时并应检查处理后始得离开工作场所。(十八)使用电器设备或易燃物发生故障时,或增接电器设备均应请示上级人员,后通知专门人员办理。 (十九)首先发现起火的人,应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关闭电源或其他火源。在场员工,均应立刻协同灭火。(二十)发现火灾应迅速将着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开。(二十一)火灾时工作单位主管应一面参加抢救,一面沉着指挥救火,并速通知本公司的消防队,必要时应通知本地消防队协同抢救,并应通知其他单位戒备,26、如有大钟应即敲打。(二十二)火警发生时,电话总机应优先接通火警电话。(二十三)如火势一时不能扑灭,主管人员应一面指挥救火,一面指挥抢救人员及物品。(二十四)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1.油类或电线失火,应用砂或地毯等物扑灭,切勿用水灌救。 2.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滚,较易扑灭。3.先救人,后抢物。抢救物品时,应先抢救帐册、凭证及重要文件或贵重物品。4.在火烟中抢救,应用湿手巾掩着口鼻。5.如火焰封住出路口,应利用绳索或电线等物从窗口逃生。 窃盗防范(二十五)现金、贵重物品及机要文件,下班后应放置于安全之橱柜中,指定专员负责保管。(二十六)守卫人员应随时注意进出人员。(二十七)夜间值勤的守卫27、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在公司内巡逻。(二十八)主管对经管财物人员应随时注意其私生活是否严谨,以防监守自盗。(二十九)携出物品时,应先取具公司规定之物品携出证件,保卫人员凭证查验放行。(三十)办公室应于夜间加班人员离去后关闭门窗,并确实下锁。(三十一)窃案发生后,应保护现场,报有关单位侦察。 风灾、水灾、地震之防护(三十二)气象机关发布台风警报后,守卫及有关单位应随时注意收听报告台风动向的广播转知总经理、经理或厂长。(三十三)台风接近本地区前,采取下列预防措施:1.关闭门户,如有特别防范设备,亦应装上。2.熄灭炉火,关闭不必要之电源或煤气。3.重要文件及物品放置于安全地点。4.放在室外不堪雨淋的物品28、,应搬进室内,或加以适当之遮盖。5.准备手电筒、蜡烛、油灯等照明物品及雨衣、雨鞋等雨具。6.门窗如有损坏,应紧急修缮。7.指定必要人员,集中待命,准备抢救灾害。8.准备必需药品及干粮。(三十四)强烈台风袭击时,应采取下列措施:1.关闭电源或煤气来源。2.非绝对必要,不可生火,生火时应严密戒备。3.重要文件或物品应有专人看管。4.门窗破坏时,警戒人员应采取紧急措施。(三十五)公司房舍有被洪水冲及之处,应采取紧急预防措施。(三十六)为防止震灾,易燃物不应放在高处,以免落地造成灾害。 身体伤害的预防(三十七)有危险性之工作应由熟练人员担任,派人在场监督。(三十八)发生伤害时,应急将受伤者送劳工保险指29、定医院治疗。(三十九)工作地点的顶上可能落下伤人物体时,工作人员应戴安全盔帽。(四十)使用强烈腐蚀性的浓酸时,应使用安全的工具,避免与身体接触。(四十一)在灰尘飞扬中工作者,应带上口罩及眼镜。(四十二)使用电气器材时,应注意绝缘是否完全及是否有导电物体接近电源。(四十三)操作起重机时,应注意吊起物体底下及附近是否有人。(四十四)使用塔架或扶梯,应严密检查是否坚固。(四十五)玻璃、洋钉或铁丝等不得任意抛弃。(四十六)不得穿着松弛衣裤操作机器或走近操作中之机器。(四十七)工具应放置于工具箱中,工具箱应尽量放在地面。(四十八)尖锐工具应有防护圈盖,且不得放置于衣袋中。(四十九)锻铸或焊接时应注意远离30、他人,并应戴必要的眼罩。(五十)汽车机车、堆高机、起重机其驾驶员必须领有驾驶执照或为公司指定人员,无照人员不得驾车,亦不得练习驾车。(五十一)驾驶汽车或机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五十二)特种作业的监督人员应明了该项作业的特殊危险,随时告知其属下工作人员。 (五十三)遇停电时要立刻关闭总开关,送电时在开各开关之前,要先开总开关。开主开关时须预先与关系者联络。(五十四)凡电器机器的修理,更换保险丝检查或其他有触电之危险时必先关闭开关而后行之。(五十五)高压电线作业未先确认死线前不可进行作业。 机械工具的处理(五十六)使用机械工具前必须先检点有无异状,无异状时始可使用。(五十七)初次用的机械或新装31、置使用的机械类,必须得所属主客的准许,并听取说明后始可操作之。(五十八)原动机或动力传动装置,开始发动时应先用口号(呼声)或适当的方法联络同事周知,再确认周围的安全状态后行之。(五十九)机械的清扫注油时应转动停止后行之,但得特别许可时不在此限。(六十)如无必要避免机械的空运转。(六十一)计器类要经常做正确的保养,尤其是密闭加压机械更要严加留意。(六十二)对于压力计、温度计及其他计器类要特别小心操作,并在其规定的示度范围内使用。(六十三)玻璃器具材料等的装卸、切断或其他使用均需留心,慎防破损,除非经特别允许作业外,一定要戴手套工作。 空袭的防护(六十四)关于空袭的防护,应严格遵守政府防空法令规定32、外,悉依本准则办理。 (六十五)本办法所称空袭避难,系指发布紧急警报后,或突然遭受空袭时,人员、车辆、重要文件所应采取的避难行动。(六十六)实施避离时,应遵守下列事项:1.关闭门户,熄灭炉灶烟火,关闭自来水龙头。2.应接受服勤人员的指导,不得在街巷之间、防空壕洞前或户外徘徊观望。3.敌机临空投弹时,应躺伏地上,紧靠墙基,将头部及胸部稍微抬起,使腕着力于地,并以棉花掩塞耳孔,口略张开,以防爆炸及震动的伤害。4.守卫及接线员注意警报音响,或携带半导体收音机,收听广播消息。 5.凡参加消防队组织的人员,应依照规定执行勤务。(六十七)紧急警报发布后,人员行动准则如下:1.公司的人员,应立刻携带重要文件33、帐册、财务等进入指定的地下室或坚固建筑物底层,实施避难。2.工厂人员,携带重要文件、帐册、财务等应就近利用地形地物,实施掩蔽。(六十八)紧急警报发布后,车辆(包括甲、乙种车辆)行动准则如下:1.在市区内行驶中的车辆,应就近向马路两旁疏开停放,但在干道向郊外行驶中的车辆,得继续驶往郊外疏散。2.在市区停放的车辆,应一律禁止行驶。3.在郊区的车辆,不得进入市区,就近疏开掩蔽。 (六十九)紧急警报发布后,消防人员应立即出动,驶往指定地点,分别执行下列各项任务:1.维持秩序。2.指挥人车避离掩蔽。3.保护公司安全。(七十)夜间听到警报,守卫人员立即熄灭一切灯火,严禁露光。(七十一)本准则经呈准后施行34、,修改时亦同。公司警卫人员值勤准则(一)总则第一条 本公司为使警卫人员值勤执行任务有所依据,特订定本准则。第二条 警卫人员的服勤,系代表本公司执行职务。第三条 警卫勤务应每日24小时执行不辍,其各班服勤时间,由警卫课订定呈准公布实施。第四条 警卫人员的职责规定如下:1.工厂及办公处所各种事故之预防,警戒及厂区(房)巡逻事项。2.工厂及办公处所突发事故之应急措施。3.进出工厂及办公处所的外宾及员工之管制,联络登记事项。4.进出工厂车辆的管制事项。5.进出工厂物品的查验及放行。6.防止窃盗,协助维持工厂及办公处所秩序。7.其他交办事项的处理。第五条 警卫人员除前条各项职责外应恪守本公司一切规定,尤35、应严遵下列守则:1.应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 ,不得偏袒徇私。2.平时应谨言慎行,执行职务时态度和蔼严正,不亢不卑。3.服勤中应整肃服装仪容,对于应急及防身器具等应经常佩带,或储备齐全,以应不时之需。4.服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之处置,并立即报告上级。5.服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书报、睡觉等失职情事。6.应熟记厂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对重要路口电灯、门窗、篱墙等有缺损时,应即建议厂务单位处理。7.应管制入厂人、物、车辆,对未挂识别证或未办妥入厂手续者,一概不准入厂,并绝对禁止36、携(夹)带违禁品入厂,除工厂需料外对危险或易燃品应严拒携入。8.应遵照巡逻路线按时或不定时巡逻工厂各处。9.交换班时,应将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将服勤中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以及巡逻时间等登列)入警卫日志簿,检附有关资料逐日分呈厂单位及警卫课核阅。(二)人员管制第六条 辅导员工遵守各项规定,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维持工厂及办公处所秩序。第七条 确实管制员工上下班,迟到、早退、加班人员的考勤卡纪录。第八条 员工在勤务中因公或事(病)假离厂时,应切实查验公出申请书或请假记录卡,始允其外出,并在公出单或到工卡上记录离厂,回厂时间以备查考。各级人员公出或事(病)假之核准权责由各厂订定列表送警卫室执行。经副37、理以上人员由警卫登记进出。第九条 上班时间内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谢绝会客。第十条 外界来宾到厂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的营业、采购、检查、安装人员等应至警卫室办理入厂手续,发给来宾证,并联络有关单位接待。非经厂单位人员接待,不得任其进入厂区。第十一条 协力厂商长期派驻工厂人员,得凭厂务单位发给之识别证进出工厂。第十二条 假日加班人员或因事需进厂者,应凭厂务单位所送之名单核对相符后,准予进厂。但本厂课长(含副课长)以上人员得于登记后进厂。第十三条 公司或其他各厂同仁得凭识别证办理登记后进厂。第十四条 厂内住宿人员,在勤务时间外,凭住宿证进出工厂,但夜间不按规定时间出入厂者,应即通知舍监室处理。38、(三)物品管制第十五条 物品放行应凭核准的放行单核对无误始得放行。经警卫签认后之放行单由警卫室按顺序装订保管。 放行物品的分类(如材物料、半成品、成品、用品、资产、废料、机械设备等)及授权核准人员由各厂订定列表送警卫室执行。第十六条 各协力厂商交货时所随带他家厂商物品的运出,在进厂时先由警卫人员查验登记于离厂时再经警卫人员依原登记查对符合后始予放行。第十七条 离厂人员经警卫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暂扣留物品,并以下列程序处理:1.记录携带人所属单位、姓名、时间、地点。2.由携带者亲书理由,注明品名、数量,由何处取得等。3.情况严重时,不得让当事人离厂,应速呈报处理。第十八条 厂内住宿人39、员携带人个物品出厂时,按下列所定处理:1.携带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应凭舍监室开立之放行单放行。2.携带一般日常用品者,由警卫人员查验后放行。第十九条 本公司员工及一般外宾不准携带照相机进厂,遇有特殊情况,如参观、访问或外籍人员携带照相机者,应按厂单位主管所示处理。第二十条 同仁进入工厂上班不准携带与本公司产品相似的产品,厂内住宿人员如因需要,经厂务单位开立证明单者(注明品种、型号)准予携带进厂。但携带出厂者,应凭厂务单位开立的物品放行单,经查验无误后放行。(四)车辆管制第二十一条 本厂各型车辆(汽车、机车)出厂凭厂单位的核派单放行。第二十二条 外宾车辆进入工厂,除随车人员按本准则第十40、条及第十一条办理外,依下列所定处理:1.持有证明来厂交货或提货之车辆,准予驶入厂区内有关处所。2.一般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之营业、采购、检查、安装等人员所乘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照规定者,警卫应即时纠正。第二十三条 公司或其他各厂车辆进厂,除随车人员按本准则第十三条处理外,应依第二十二条规定所处理。第二十四条 进出工厂车辆应一律检查,进厂车辆当注意有无载有违禁、危险或易燃物品,出厂车辆载有货物时,应凭放行单查验无误后放行。(五)紧急事件之处理第二十五条 发现窃盗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并应立即呈请处理。第二十六条 警卫人员应熟练安全装备的使用。了解配置地点,紧急事发生时应镇静41、以最有效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置:1.判断情况若尚可镇压消除时,速采取行动,并报告上级及通知厂务单位。2.判断事故无法镇压,应急速通报有关单位。3.日间灾害急报有关主管,夜间灾害急报派出所,消防单位或救难单位。第二十七条 夜间或休假日近邻发生灾难时,应将所知及判断是否波及本厂等情形,迅速通报有关主管。 (六)附则第二十八条 本准则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以命令补充或修正。第二十九条 本准则经呈奉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电脑室管理规定(一)电脑室员工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禁止非电脑室人员进入电脑室。输入电脑的信息属公司机密,未经批准不准向任何人提供、泄露。违42、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二)电脑室员工必须按照要求和规定,科学地采集、输入、输出信息,为集团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信息资料。采集、输入信息以及时、准确、全面为原则。(三)信息载体必须安全存放、保管、防止丢失或失效。任何人不得将信息载体带出电脑室。(四)电脑室员工应爱护各种设备,降低消耗、费用。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五)电脑室应每月统计核算费用上报办公室,同时抄报财务部。(六)严禁将电脑用于私人学习或玩游戏。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或行政处分;屡教不改者予以除名。(七)电脑室设备应由专业人员操作、使用。禁止非专业人员操作、使用,否则,造43、成设备损坏的应照价赔偿。识别证使用细则(一)为加强工地门禁管理,防止闲杂人等擅自出入厂区,以利识别,制订本细则。(二)地工现用识别证区分如下:1.红色:管理部员工佩带。2.淡黄色:财务部员工佩带。3.淡绿色:营业部员工佩带。4.淡蓝色:企划部员工佩带。5.灰绿色:营建部员工佩带。6.绿色:稽查室员工佩带。(三)上项识别证,工地所有人员一律佩带,公司适用于经理级以下员工佩带。(四)新进人员办妥入厂手续后,由人事单位签发识别证。(五)临时包工人员领用识别证规定如下:1.凡10天以内之短期包工由各单位主管书面通知警卫室,并将包工的个人身份证放存警卫室换取圆形识别证佩带,出厂时并将识别证缴回换取身份证44、。2.凡10天以上较长期的包工,由各单位造具名单附照片送人事单位集中领用识别证,离厂时由单位负责缴回,如有短少遗失按第十二条处理。(六)识别证一律佩带于外衣左胸上方,不得以其他外衣遮盖识别证,违者按未佩识别证处理,离职时应取下识别证。(七)识别证的功用,在使显示系本公司同仁身份,故各级员工皆应佩带,倘有不佩带者,一经证实,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扣发当期应得利润奖金的三分之一金额,第三次扣发三分之二金额,第四次以后即扣发全部奖金,扣发部分由人事单位通知财务部在发放利润奖金时扣除之。(八)识别证如有遗失,应由单位主管书面通知人事单位补发,并扣缴工本费15元。因公损坏时,得报请单位主任级主管签证后,交人45、事单位换发新证。(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予以适当处分,或解雇及移送法办。1.识别证借给非公司同仁而出入厂区者。2.本人利用识别证在外作不当之情事者。3.识别证借给他人在外肇事者。(十)临时包工人员如不佩带,应由警卫或厂务管理组通知单位主管,禁止来厂工作,否则如有意外发生,概由该单位主管负全部责任。(十一)公司员工在上班时间,亦应照规定佩带识别证,办法亦同。(十二)凡领用识别证人员于离职时,应将证缴回人事单位,否则折价赔偿100元。(十三)本细则呈奉核定后实施,修订时亦同。保险库管理办法第一条 凡属本企业的有价证券、权状、执照、合同、营业资金、支票、机密性或重要性的物件等需统一保存者46、,得放置于保险库中。第二条 总经理得指派专人负责经管保险库。第三条 经管人应审慎保管保险库钥匙,并严守密码,离职或移交工作亦同,如因此而致公司遭受损失,将依情节轻重惩处或依法究办。第四条 经管人应备签收簿,凡入库保存的证件均需签收;出库、借出或移交时,亦应由接收人签收,以明权责。第五条 经管人应将入库证件分公司或分类归档,并将公司、资料名称、数量、移交日期等记入档案明细表(附件3.9.7),以利查询。第六条 签收簿及档案明细表应保存五年以上,不得丢弃或销毁。第七条 保险库内物品如有遗失或失窃,应即呈报上级处理。第八条 零星物件应装袋或装订,以免零乱。第九条 盘点方式如下:(一)经管人得于盘点前47、将资料、清单备妥。(二)关系企业用保险库(编号1):每年由总管理处人员盘点一次。(三)各公司财务部保险库(编号2):每年由总经理室人员盘点一次。(四)总经理应不定期指派人员进行抽点。(五)盘点人应于五日内,将盘点报告呈报上级核阅。第十条 本办法经呈总经理核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办公室布置要点第一条 各部厂以大办公室集中办公为原则。第二条 经理室、厂长室设于大办公室的一端,与所属单位以玻璃隔间。第三条 各部厂所属单位座位应采同一方向,后排为科长或直属股长,中排为股长,前排为一般职员。第四条 接洽外客频繁的职员,其座位排在柜台边为原则。第五条 办公桌以单独排列为原则,如因场地或事实需要,得二桌并排48、。第六条 接洽外客以在柜台外长沙发或在经理室、厂长室客厅接洽为原则。第七条 因工作性质需独立设置的小型办公室,其室内布置比照大办公室布置的原则办理。第八条 办公室内办公桌椅、保密箱、书橱颜色暂定为灰色,墙壁、天花板颜色暂定为白色,柜台、窗框及木质隔间暂定为乳黄色。第九条 各单位钉挂衔牌方式如下:(一)大办公室及独立设置之小型办公室衔牌,钉挂于入口处适当位置。(二)大办公室内单位衔牌,钉挂于各单位主管座位上方适当位置。(三)衔牌颜色为绿底白字,其规格宽度为高度的二倍。第十条 大办公室内如场地允许,可划出一角为更衣室。第十一条 箱橱顶上及柜台上不得堆置文件。第十二条 公司及各单位办公室布置图及座位49、图由总务部庶务科于本要点公布后30天内派员实地绘制呈报。 第十三条 本要点经总经理核定公布实施。总台值班管理规定第一条 总台及各楼层值班小姐,统称总办文员。第二条 总办文员上班须着工作装、化淡装。第三条 总办文员要按以下程序工作:8:15到公司,穿工作服,检查打卡机,挂领导值班牌,开空调机(夏天);8:20,站立迎侯员工上班,主动递送卡片;8:30收卡。由公司派车接送上班的员工,因堵车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不能准时上班的,不以迟到论,但要注明原因。第四条 总办文员对待员工或其他客人,要礼貌大方,热情周到,对来找高层领导的客人,要问清事先有无预约,并主动通知被找领导;客人到领导办公室后,应主动递送茶水50、;客人离开后,应及时收拾茶杯。 第五条 各楼层的文员,应视本楼层的具体情况,参照总台的工作程序做好工作。文员要保持会议室的整洁,早晚各检查一次。会议室开会时,应事先做好清洁工作,并主动给参加会议的人员倒茶水。会议结束后,立即清理会议室。第六条 值班文员应推迟30分钟下班,各楼层文员下班前应先关好空调整机并检查各办公室,发现里面没有人时,应锁门关灯,做到人离灯灭。如有员工确因工作需要须加班时,要告知其离开时通知总台。当天值班的总台文员,亦应在员工下班后巡逻楼层,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第七条 总办文员违反本制度或其他与其本职工作相关的工作制度的,视情节给予其批评,或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处理51、,屡教不改的,扣除当月奖金直至给予辞退处理企业总机管理制度第一条 总机房是全厂通讯联络的机要重地,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机房。第二条 话务员在值班时,应坚守岗位,做到:1.接、转迅速、准确;2.值机用话简炼、清晰,回话礼貌、耐心;3.认真做好原始记录和数据统计工作;4.精心操作,爱护设备,每天上班前、下班后做好机房、机台清洁工作;5.作好交接班和长话记录;6.严格遵守保密守则,不窃听电话,不泄漏机密。第三条 凡因公需要挂长途电话的部门和个人,必须先到履行登记手续,填写登记卡,经批准后,总机房才能办理。未经批准,话务员不得擅自挂长途电话。第四条 原则上不接私人和外单位人员长途电话,特殊情况,需52、到履行登记批准手续,并到财务部门办理缴交押金手续后,总机室才予挂接,通话结束后凭总机房回单到财务部门结清费用。第五条 机房内不准抽烟、喧闹和闲谈,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机房,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第六条 话务员应经常检查机台完好状态,发现故障无法排除应及时报告电话维修员和领导。第七条 话务员应定期进行用户的访问,不断改进服务质量。第八条 电话维修人员须按规定定期对机房各种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保证线路畅通。 第九条 应经常对总机的通讯情况和邮电局转来的各类长途电话情况进行检查。办公总务管理系统长途电话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使电话的使用能发挥最大效力,并节省成本,特拟本办法。第二条 电53、话的管理由管理部总筹负责。使用则由各单位主管负责督导与控制。第三条 电话使用须知:(一)辖区内的洽公。(二)时间以三分钟为限,自我控制。(三)注意礼节,长话短说,简洁扼要,以免耗时又占线。(四)使用前应对讨论、商洽事情稍加构思或略作记录。第四条 长途电话使用须知:(一)各办公场所应备置长途电话记录表,并记录使用人、受话人、起讫时间、联络事项及交涉结果。本表每月转管理部呈总经理核阅。(二)长途电话限所长以上人员挂拨。(三)一般人员需挂用长途电话时需先经所长以上人员批准(无所长者由该单位主管核准)。(四)禁止挂用私人长途电话。(五)违反长途电话使用电话需知,或控制表未记载,或记载不实者,一律作记过54、处分。企业计算机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对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采用计算机对企业进行管理,是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的途径。在企业生产经营中推广应用计算机管理,对增加工厂经济效益将起积极的促进作用。(二)计算机的管理和使用第二条 归口管理单位:1.微型以上档次的计算机管理单位为企业管理科。2.过程控制的计算机(主要指单板机)管理为总师办。(以下内容不包括实时控制用单板机)第三条 管理员职责:1.负责计算机运用的长远规划。2.根据资金的安排,负责机器及外设、备件的计划、采购。3.负责软件的开发规划制定,组织开发成果鉴定。4.与教育部门使用,组织55、计算机技术培训。5.对分散使用的计算机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第四条 硬件使用:1.各单位使用计算机,需提出上机申请,经批准后按规定机型、外设使用。2.上机申请分为:单次上机、每月定时上机、每日定时上机三类。3.软件开发,上机时间较多的单位,可以申请配置机器。第五条 软件管理:1.各单位需开发的应用软件,应向企管科提出申请。2.应用软件的开发分为自力开发、协作开发、委托开发三类。 3.企管科负责与外单位在有偿或对等的基础上进行软件交流。(三)软件开发任务书的编制与审批第六条 编制依据:1.厂部对软件开发的总体及项目的要求;2.各单位要求开发的项目;3.设备及软件开发人员的能力。第七条 任务书内容:156、.软件名称;2.软件应能达到的技术性能;3.软件的操作环境;4.更高层次软件对开发软件的要求;5.工作进度计划;6.设计组织机构、人员安排、协作单位情况;7.经费预算。第八条 任务书的审批:设计任务书编制完成后,由企管科组织有关科室进行审议,认定可行后,由企管科科长批准。(四)软件鉴定第九条 鉴定的基本要求:软件全部开发完成后,需经三个月到一年的实践运行(视软件复杂程序),才能申请鉴定。第十条 鉴定资料:软件鉴定前,必须向鉴定小级提供下述资料(其中3-7项资料各二份)。1.设计任务书;2.软件实现的功能;3.使用机型,对外存外设的要求,软件支撑环境;4.软件设计的流程图;5.源程序清单;6.数57、据库结构;7.标准化室审议报告;8.用户意见书。第十一条 鉴定小组的组成与鉴定程序:1.鉴定小组成员由厂长、企这科、计划科、财务科、总师办、标准化室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厂长担任组长;2.鉴定的议程:(1)软件设计者对软件的介绍;(2)宣读标准化审查报告;(3)用户代表发言;(4)操作示范;(5)讨论鉴定结果及提出进一步修改的建议;(6)通过鉴定报告,鉴定小组成员并签字。第十二条 鉴定后的工作:1.整理资料、存档;2.将鉴定会的意见反馈到各有关部门。第十三条 软件的维护与完善。1.软件开发人员对开发的软件要经常维护和不断完善,并对软件操作者和后续开发人员进行业务指导;2.完善的软件,年底应向计算机58、管理人员提供修改的程序清单。(五)操作证管理第十四条 操作证由企业管理科统一归口管理,每年审核一次。第十五条 办理操作证由本人申请,单位领导同意,通过应知应会考试,成绩合格者才能发给操作证。第十六条 申请操作证的人员应掌握一种或一种以上的计算机语言,了解计算机的结构和操作规程。第十七条 操作人员能按操作证规定的机型、外设操作。(六)机房管理第十八条 凡与计算机有关的业务联系由企管科负责人接洽。第十九条 进入机房工作,要认真填好上机申请表,经主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上机操作。第二十条 外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时,必须由企管科办理审批手续。第二十一条 参观机房由企管科安排,进入机房后听从工作人员59、的指挥,未经许可,不得乱动机房内设施。第二十二条 进入机房必须换鞋,严禁吸烟,不得高声喧哗,自觉维护室内清洁卫生。第二十三条 软件复制经有关软件人员批准,方可进行。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本文涉及的电脑设备,包括电脑室电脑设备及由电脑室负责安装在其它部门或单位的电脑设备。(一)病毒防护1.要求(1)装有软驱的微机一律不得入网;(2)对于联网的计算机,任何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向计算机网络拷入软件或文档;(3)对于尚未联网计算机,其软件的安装由电脑室负责;(4)任何微机需安装软件时,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经经理同意后,由电脑室负责安装;(5)所有微机不得安装游戏软件;(6)数据的备份由相关60、专业负责人管理,备份用的软盘由专业负责人提供;(7)软盘在使用前,必须确保无病毒; (8)使用人在离开前应退出系统并关机;(9)任何人未经保管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电脑。2.监管措施1.由电脑室指定专人负责电脑部管辖范围内所有微机的病毒检测和清理工作;2.由电脑室起草防病毒作业计划(含检测周期、时间、方式、工具及责任人),报电脑经理批准后实施;3.由各专业负责人和电脑室的专人,根据上述作业计划按时(每周最少一次)进行检测工作,并填写检测记录;4.由电脑经理负责对防病毒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二)硬件保护及保养1.要求(1)除电脑室负责硬件维护的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所使用的微机或相关的电61、脑设备;(2)硬件维护人员在拆卸微机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3)硬件维护人员在作业完成后或准备离去时,必须将所拆卸的设备复原;(4)要求各专业负责人认真落实所辖微机及配套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责任;(5)要求各专业负责人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所用的微机及外设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的状态;(6)所有带锁的微机,在使用完毕或离去前必须上锁;(7)对于关键的电脑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断电继电保护电源。2.监管措施(1)各单位所辖微机的使用、清洗和保养工作,由相应专业负责人负责;(2)各专业负责人必须经常检查所辖微机及外设的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三)奖惩办法由于电脑设备已逐步成为我们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具62、。因此,电脑部决定将电脑的管理纳入对各专业负责人的考核范围,并将严格实行。从本文公布之日起1.凡是发现:(1)电脑感染病毒;(2)私自安装和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含游戏);(3)微机具有密码功能却未使用;(4)离开微机却未退出系统或关机;(5)擅自使用他人微机或外设造成不良影响;(6)没有及时检查或清洁电脑及相关外设。电脑部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当事人及其直接领导的责任。2.凡发现由于:(1)违章作业;(2)保管不当;(3)擅自安装、使用硬件和电气装置。造成硬件的损坏或丢失的,其损失由当事人如数赔偿。3.电脑部将根据检查的结果,按季度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的专业负责人和系统维护人员进行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公布63、)。员工姓名牌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建立企业形象,提高员工荣誉感,并显示本公司同仁身份,故全员应配挂名牌。第二条 名牌一律挂在上衣上三个扣子间,不得挂于腰际或以其外衣遮盖,违者以未配名牌处理。第三条 上班时间,员工应于办公场所及门市部配挂名牌。第四条 新进人员于试用期间仍应挂公司名牌,但可不刻名字,期满后由管理部订制;离职时应缴回,否则折价赔偿100元;任职未满8个月离职时应扣工本费60元。第五条 名牌有遗失或损坏,应通知管理部补发,每枚扣缴工本费60元;如为故意损坏,并记小过一次。因公损坏时应报请单位主管签证后,交管理部补发。第六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予以适当处分、解雇或移交法办:(64、一)利用名牌在外作不正当的事情者。(二)将名牌借给非本公司同仁,而在外破坏本公司名誉或肇事者。第七条 各单位主管应督促所属员工挂名牌,并由管理部负责追踪考核工作,未挂者每月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起每次罚款20元,第三次(不含)以上者,除罚款外,每次记申诫一次,主管并连带处分。门市部人员统由门市经理负责督导。第八条 本办法经呈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员工识别证使用准则第一条 为配合人事管理需要,增进员工互相了解,由人事单位制发员工识别证。第二条 员工识别证为员工出入办公处所及厂区识别之用,不得作为其他身份之证明。第三条 员工出入办公处所及厂区,或在办公处所及厂区范围内,应按规定配带识别证以资识65、别。第四条 员工出入办公处所及厂区未按规定配带识别证者,禁止出入。第五条 员工识别证应配带于左胸前口袋位置。第六条 员工识别证不得转借他人。第七条 员工于离职时,应将识别证交还人事单位注销。第八条 员工识别证如有遗失,应交附工本费5元向人事单位申请补发。第九条 违犯本准则者,依其情节轻重签请总经理议处。第十条 本准则未尽规定事项悉以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办理。第十一条 本准则自签请总经理核准后公布施行。企业电话机线管理制度第一条 我厂通讯设备及线路的维护保养工作应严格遵循邮电部电信总局关于市内电话用户交换管理的有关规定。第二条 机线维护人员应熟悉并掌握本厂使用机线设备的性能、结构原理及其测试、调整66、维修技能。要严格按照邮电部电信总局关于市话用户交换机技术维护标准和周期的规定,切实做好机线的经常性维护保养工作。第三条 机线维护人员应与话务人员密切合作,共同努力,使通讯设备、仪器、工具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完整完损,性能良好,运行正常。第四条 应负责组织领导适时编制年度、月度通讯设备线路的维护修理计划,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归口平衡,并组织督促机线维护人员按时完成维修计划。第五条 机线维护人员应认真作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的原始记录积累,保管好通讯设备及维修情况的技术资料。主要原始记录应包括:1.工作日记;2.各种障碍记录;3.维修作业计划(年度、月度);4.机历卡、用户卡片;5.蓄电池充放电记录;6.67、其他有关原始记录。主要技术资料应包括:1.有关设备维护说明书;2.机房电力布线系统图;3.电缆、杆线、分机设备布置图;4.维修情况记录。第六条 各单位话机安装、拆迁,应书面向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机线维护人员负责装、拆、迁,并开具内部协作加工单,按实核算材料、工时费用,交财务转帐。第七条 机线维护人员应随时将自己的去向(工作地点)用电话告知总机房,以便在通讯设备发生故障,可随时召唤,尽快处理。技术保密合同书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就企业技术秘密保护达成如下协议:(一)保密内容和范围1.乙方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已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68、。2.乙方在合同期内研究发明的科研成果。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4.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并将研究开发的所有资料交甲方保存。3.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业的技术秘密。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与开发。5.乙方在双方解除聘用合同后的三年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它企业内任职。(三)协议期限1.聘用合同期内。2.解除聘用合同后的三年内。(四)保密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甲方对乙方的技术成果给69、予的奖励,奖金中内含保密费,其奖金和其中保密费的数额,视技术成果的作用和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五)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收回有关待遇。 2.乙方部分违反此协议,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甲方视情节轻重处以乙方310万元罚款。3.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其甲方所受全部损失。4.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 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诉。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名 二 年 月 日员工打卡管理规定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打卡,悉依照本办法办理。第二条 本公司内勤员工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应打卡,住在70、市区内的业务人员,上午及下午到公司打进卡,外出工作时打退卡。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下午加班者,普通下班时间不必打卡,待加班完毕才予打卡。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因事早退或出差需要离开公司,且当天不再返回公司者,应打退卡后才能离开公司。第五条 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若替人打卡,打卡者及被打卡者,均给予各记大过一次处分。第六条 上班中因事外出者,其出入均不必打卡,但须向主管领导或指定人员提出外申请单,经核准后转交前台文员,前台文员将其出入时间,填妥于下班之前交人事部备查。工厂员工因事外出者,经直属主管核准外出申请单转交门卫,门卫将出入时间填入,于次日早晨交工厂管理部门转交公司人事部备查。 第七条 上下班71、忘记打卡者,持记录卡请直属主管领导证明上下班时间,并签名后,卡片放回原处。第八条 本公司上下班时间,公司由前台文员(或由人事部派人)看守打卡情况及调整打卡钟,工厂由门卫负责。第九条 在公司用餐时,内勤人员中午可免打卡(仅上下班打卡即可),在外面用餐时,则按规定每日打卡四次员工上下班遵守细则(一)本公司员工上下班,悉依本细则行之。(二)本公司员工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到退。(三)上班时间3分钟后15分钟内为迟到,十五分钟后列为旷职(工),早退者一律作旷职半日论,不得补请事假,病假抵充,违者作旷职(工)半日论。(四)迟到早退按下列办理:1.迟到次数的计算,以当月为限。2.迟到折合的事假,均按事假规72、定办理。3.当月第一次迟到不计,第二次以事假2小时计,第三次加4小时计,以后每多一次即累加2小时计算。4.15分钟内早退者一律作旷职(工)半日论。(五)旷职(工)按下列规定办理:1.旷职(工)不发当日薪资。2.连续旷职(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6天,均予开除。(六)上下班因公外出经过门房,如警卫人员有所询问或检查,应即接受,不得拒绝,违者议 处。(七)上下班打卡及进出行动,均应严守秩序,原则如下:1.无论何种班次,上班者均应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前先吃饭后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吃饭或办理私事。2.下班者应先打卡后外出。3.下班铃声响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铃,即行等候打卡,如有故违,查实后即73、按擅离职守处分,主管人员应负连带的责任。4.下班时除保修人员外其他人员在厂区内至各单位洽办公务,应一律于下班前回返本单位岗位上,再遵上条规定打卡外出。(八)上下班打卡均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否则除予旷职(工)半日论处,其代人打卡者,受同等处分。(九)工作时间内,不论日夜班,凡有睡觉和擅离工作岗位及其他聊天怠惰情形予以议处。(十)日夜轮班工作,应按时交班,接班,倘接班者届时未到,应报请主管处理不得擅自离去。(十一)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须时有请假单或公出证交门房或控制室,否则警卫或人事人员有权禁止外出(总公司人员,亦应将请假单,公出证交人事单位登记,否则按第九条办理,推销营业人员因公外出74、,不必填写公出证,但应向其主管报备)月底由各单位主管在式卡上签证。(十二)本细则由经理级会议研讨通过并呈总经理核定后施行,修订时亦同公司来宾参观接待办法(一)兹为促进公共关系扩大宣传效果兼顾公司机密特订定本办法。(二)参观种类:1.定时参观:先以公文或电话预先约定参观时间与范围。(1)团体参观:机关学校或社会团体约定来厂参观者。(2)贵宾参观:政府首长社会名流以及国内外各大企业负责人经公司允准来厂参观者。(3)普通参观:一般客户或业务有关人员来厂参观者。2.临时参观:因业务需要临时决定来厂参观者。(三)接待方式:1.团体参观:凡参观人数能在会客室容纳者,均以烟茶招待,否则一律免于招待,至于陪同75、人员由管理部协调有关单位决定。2.贵宾参观:按公司通知以咖啡、西点、冷饮、烟茶或其他方式招待的,并由公司高级人员陪同或由有关单位简报。3.普通参观:以烟茶招待的,由管理部或有关部门派员陪同。4.临时参观:同普通参观。(四)参观规则:1.贵宾参观及团体参观:由公司核准并于参观前三日将参观通知单填送各工地管理部门,以凭办理接待,如事出至急先以电话通知后补通知单。2.普通参观:由各部经理核准,并于参观前一日将参观通知单填送工地,以利接待,但参观涉及两个部以上者,应比照团体参观办理。3.临时参观:由各部经(副)理核定,并于参观前一小时以电话通知各工地管理部办理接待,如参观涉及两个部以上者,应商请管理部76、协调办理之。4.未经核准的参观人员,一律拒绝参观,擅自率领参观人员参观者,得按泄露商业机密论。5.参观人员除特准者外,一律婉拒拍照,并由陪同参观人员委婉说明。(五)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检讨修正。(六)本办法呈报公司核准后公布施行。办公室主任工作责任制度(一)职务1.负责督促、检查行政部门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指示和厂长办公会、厂务会决议及厂长决定的贯彻执行。2.定期组织收集、分析、综合全厂生产、行政各方面的情况,主动做好典型经验的调查总结,及时向厂长汇报、请示工作,并定期向上级书面汇报。3.根据厂长指示,负责组织厂长主持的工作会议,安排做好会务工作。4.负责起草厂长授意的综合性工作计划77、总结和工作报告,主动为厂长当好参谋。5.组织起草厂部文件(对各职能科室以厂部名义起草的文件负责审核),做好全厂文件的编号、打印、发放以及行政文件的立卷、归档、保管工作。6.组织做好厂部印鉴、介绍信使用保管、函电收发和报刊收订分发工作,及时编写工厂大事记。7.会同党办负责协调安排涉及多部门领导参加的各种会议。8.组织做好来客接待和小车的管理工作。9.指导做好电话话务与机线维修工作。10.根据厂长方针目标要求,及时编制本室方针目标展开,并组织检查、诊断、落实。11.负责全厂公办用房的分配调整及办公用品用具标准的制订和管理,并对办公用品、用具标准化及各科室文明办公进行检查督促。12.负责完成厂长临78、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职权1.有权向全厂各部门索取必要的资料和情况。2.对厂部会议决议和厂长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有权检查督促。3.有权催促各部门按时按要求完成上级机关下达的工作任务。4.有权督促各部门及时做好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5.有权按厂长的指示、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6.有权安排调度小车的使用。7.对各科室以厂部名义起草的文件有审核和校正权。8.对不符合上级规定,或质量不高、效果不大的文件、资料有权拒绝打印发放。9.对要求多部门领导参加的会议有综合平衡或精简压缩的权力。 10.有权根据厂长的指示,对办公用房进行分配和调整,对办公用品,用具标准化进行检查、督促。(三)职责1.79、对得知生产行政工作出现异常情况,未能及时向厂长反映,以致造成重大损失负责。2.对厂部行文发生差错,收集与整理的资料失实造成严重后果负责。3.对机密文件和文书档案管理不严,发生失密、泄密或丢失、损坏负责。4.对公文、函件、报刊、电报传递不及时,或发生丢失、误传现象,影响工作负责。5.对印鉴、介绍信管理不严,使用不当造成不良后果负责。6.对所属服务工作质量差造成不良影响负责。7.对本室所属岗位发生设备、人身、交通、火灾事故负责。8.对未及时根据工厂方针目标要求,编制好本室方针目标未及时检查、诊断和落实负责。9.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并对主任布置的工作负责。关于公司制服、工作服和其它劳保用品发放的规定80、(一)公司制服的发放,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调入职工和已正式办理了招工手续的合同制职工。借调人员、聘用人员和临时工(含试用)的制服发放,先公司垫付,然后以在本公司服务的实际工作年限折旧报销。(二)各类人员工作服装1.公司的干部、职工(含借调、聘用和临时工)按其所从事的工种发放工作服装。2.凡是从事工种工作的职工,按工作时间最长的工种发给工作服装。(三)制服、工作服和其它劳保用品的制作(购买)和管理。1.公司制服、工作服和其它劳保用品由公司总务部统一加工制作(购买)和发放。2.对于公司制服和工作服装,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3.对于调离公司的人员(含借、聘、临工),要求收回服装不足使用年限部分的81、成本费。成本费的计算公式:每年摊销费=服装价格使用年限4.制服要按公司要求统一着装,妥善保管,遗失自费补做。(四)本规定从下文之日起执行,具体有关细则由公司人培部负责解释。(五)员工制服、劳保用品使用年限表附后。中小型企业行政事务管理制度(一)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公文打印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库房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二)档案管理第三条 归档范围: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82、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第四条 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第五条 档案的借阅与索取: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3.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原因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第六条 档案的销毁: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83、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凡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三)印鉴管理第七条 公司印鉴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第八条 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总经理签字许可后管理印鉴人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第九条 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第十条 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条方可开出84、,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回来必须向公司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第十一条 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四)公文打印管理第十二条 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第十三条 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资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电脑部打印,按价计费。第十四条 公司各部、室所有打印公文、文件,必须一式三份,交总经理办公室留底存档。(五)办公及劳保用品的管理 第十五条 办公用品的购发: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负责人将该部门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制定计划提交总经理办公室;2.总经理办公室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的分发85、给各个部、室。由部室主任签字领回;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的须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领用;4.公司新聘工作人员的办公用品,办公室根据部室负责人提供的名单和用品清单,负责为其配齐,以保证新聘人员的正常工作;5.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做到办公用品齐全、品种对路、量足质优、库存合理、开支适当、用品保管好;6.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帐本,办好入库、出库手续。出库一定要由领取人员签字;7.办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第十六条 劳保用品的购发:劳保用品的配给,由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各部、室的实际工作需86、要统一购买、统一发放。(六)库房管理第十七条 库房物资的存放必须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建立帐卡。第十八条 采购人员购入的物品必须附有合格证及入库单,收票时要当面点清数目,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如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拆包清点数目,如发现实物与入库单数量、规格不符时,库房保管员应向交货人提出并通知有关负责人。 第十九条 物资入库后,应当日填写帐卡。第二十条 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物资出库必须填写出库单,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出库。第二十一条 库房物资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况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办理外借手续。第二十二条 严格管理帐单资料,所有帐册、帐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准确,不得随意涂87、改。第二十三条 库房内严禁吸烟,禁止无关工作人员入内,库内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做到防火、防盗、防潮。(七)报刊及邮发管理第二十四条 报刊管理人员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订阅报刊计划及预算,负责办理有关订阅手续。第二十五条 报刊管理人员每日负责将报刊取回并进行处理、分类、登记,并分别送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处理后,一周内交回办公室由报刊管理人员统一保管、存档备查。 第二十六条 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报刊挪作他用,若需处理,需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八)附则第二十七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为各部室邮发信件、邮件。(一)私人信件,一律实行自费,贴足邮票,交办公室或自己送往邮局。 (二)所有公发信件、邮件一律不封口88、,由收发员登记,统一封口,负责寄发;(三)控制各类挂号信凡因公需挂号者,须经各部室主任批准,总经理办公室登记后方可邮发。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总经理办公室研究并提请总经理批复。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第三十条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代理店管理制度 总则第一条:本规定的主旨本规章规定XX公司与代理店之间的交易有关事项。第二条:代理店的销售区域代理店可行销售的区域,依协议来决定。代理店如欲于指定以外的区域进行买卖活动,应事前与XX公司联络,取得其认可。而在某种情况下,XX公司必须估计此店与其他代理店的竞争情况89、,做深入的调查与研究,确定无显著影响后方可予以认可。第三条:经营商品代理店所经营的商品必须是由XX公司生产、附有HX商标的所有产品。第四条:销售责任额代理店的每月销售责任额为万元以上。但此责任额必须是第三条规定商品的总额。代理店须于每月25日之前,向XX公司提出下个月份的销售预定。第五条:经销处等的设置代理店可在自己的责任范围下设置经销处及代办处等。但设置之前须与XX公司联络,取得其认可方能实施。第六条:销售价格货自我经发给代理店的商品价格与代理店卖给顾客的售价,必须依照另外规定的价格表来进行。前项的价格如发生变更,前者须经双方协议、后者需XX公司的认可方得实施。第七条:交易保证金等代理店须照90、交易额,事前缴交XX金额给本公司,做为交易保证金,XX公司再发给此金额范围内的股份给代理店。第八条:相关资料的提出XX公司必须令代理店提出必要的资料(例如客户名册、预估客户名册、销售计划等)。第九条:XX公司交货方式与运费本公司以XX公司工厂为交货给代表店的地点。但如代理店另有提出请求,可送货至其指定地点。关于前项,如另有声明则产品的装箱费、运费由代理店负担。运送途中如发生事故,其费用负担由XX公司与代理店双方经由协议后决定。第十条:退货当货品与代理店的订购内容不同,或不良品的制造责任明显为XX公司所有时,始能接受退货条件。第十一条:付款条件货款的缴付以每月20日为期限,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91、货款则于下月10日缴齐。前项付款以付款日起算,90日以内为期的支票为主。第十二条:暂停出货代理店如未能履行前项付款义务,或有违约情况发生,XX公司将暂停对其出货以便观察。 对代理店的支援第十三条:主旨为促进代理店的销售绩效、XX公司代理店之间的互助关系,本章特别制定各种奖励及支援制度。第十四条:交易奖励制度以下奖励制度适用于代理店的销售及付款事宜。(一)销售额增进的奖金代理店三个月的平均进货额如超过去年同期三个月平均额的三成以上,可享下列回扣优待: 1.超过三成者3%;2.超过四成者4%;3.超过五成者5%;4.超过六成以上者7%;以上计算是以三个月为一单位,即1月-3月,4月-6月,7月-992、月,10月-12月。(二)前项奖金的计算及回扣是以该期的最后一月计算基准月。第十五条:代理店的优惠条件(一)代理店如加盟另外成立的代理店会,将可享受代理店的经营及技术指导、产品知识的指导、配发宣传用品、经营资料及其他种种特惠条件。(二)前项的代理店规约另文规定。 附则第十六条:同种产品的仿造限制代理店未经XX公司同意,不得擅自制造第三条中的产品或与其类似的产品,亦不得与其他同业者订立契约,进行买卖。第十七条:严守机密代理店必须严守与XX公司的有关交易机密,不得泄露给第三者。第十八条:违反规定的处置代理店如违反本规章的各条规定,XX公司可随时解除部分或全部的契约。第十九条:禁止代理店彼此之间的竞93、争代理店须于指定区域内,以其售价来进行销售活动,须避免向其他区域扩销,引起代理店彼此之间无谓的竞争。但如经XX公司指示时则不在此限之内。若因前项行为或类似方法,引起代理店之间的竞争,XX公司将站在公平的立场上,居间调停予以解决。第二十条:新代理店的设置XX公司在设置新的代理店之前,须做好充分的调查与研究,同时须咨询代理店的意见,居间调停予以解决。第二十一条:指定法院当发生本规定的相关纷争时,由XX公司所在地的管辖法院裁决。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废止、修正本规定的废止、修正等事宜须经由代理店会协议后才能实施。出差管理制度出差管理办法 国内部分 第一条 本公司以及所属工厂及营业所的员工因公奉派国内出差94、办理公务者,依本办法规定发给出差旅费。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表16.4.1的标准发给交通费:(一)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原则上应出具铁路局、公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证明单,如因故未能取得购票证明单者,由出差人出具凭单。(二)乘坐轮船应取具轮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购票证明单或船票存根。(三)因急要公务必需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准并凭飞机票根报支旅费。(四)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第三条 员工出差的膳食、住宿、杂费按下列标准核发A主管级:每日1,20元B一般级:每日1,00元第四条 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依下列规定办理:(一)乘坐计程车原则上应取得汽车公司95、开具的统一发票,无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员出具凭单为凭。(二)电报电话费应取具电信局的收据为凭。(三)邮费应取具邮局的证明为凭。(四)因公宴客的费用,应取具统一发票或贴足印花的正式收据为凭。(五)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取具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第五条 员工出差,应由派遣出差单位的主管填写通知单一式二份,递请核准后,一份送秘书处登记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凭以预借或报支旅费(按照规定格式逐项填写)。第六条 员工出差销差后三日内应填具出差旅费报支单,送请各单位主管核实后递请秘书处审核,总经理核准后,出纳人员方得凭以报支。第七条 员工出差前,得凭核准的派遣出差通知单预借旅费,于出差完毕报支旅费时扣回。第八条 96、市内及短程(一日内)出差人员,除按实报支车资外,另可报支误餐费。(一)下午一时以后销差者准报午餐。(二)下午八时以后销差者准加报晚餐。(三)不得再报支加班费。第九条 奉令调遣的人员,可以比照以上有关条文报支交通费、膳食费(一天)及行李运费。第十条 调遣人员若在公司用膳,则不得报支误餐费。第十一条 调遣人员若超过一天以上但不能视为出差的,可以由公司酌 情予以补贴。 国外部分第十二条 本公司员工奉派出国人员,除薪津照领外,并准予报支出差旅费其标准如下:(一)凡出国往返于公司指定地点的交通费按实报支,自行观光的交通费自理。(二)膳、宿、杂费按当时行情,并依国税局出差规定在报支额度内支给。(三)派遣在97、同城市持续驻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标准八折支给。第十三条 受政府或其他机构聘请(派遣)出国考察或实习的本公司人员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机构支领出差旅费者,不得再向本公司支领出差旅费。第十四条 出差期间因公支出应取得正式收据并按实报销,其无法取得正式收据的零星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签呈为准。第十五条 如因公务上原因必须支付的费用而超过日用费规定者可以呈请总经理核发特别津贴。第十六条 国外出差旅费报销办法仍比照本办法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办理。 附则第十七条 下级职员与上级职员一起出差时,下级职员得比照上级职员标准支给。第十八条 本公司董事、监察人及顾问的出差旅费比照经理级标准支给。第十九条 膳、宿什费98、的支领标准,因物价的变动,可以由总经理随时通令调整。 第二十条 本办法经董事会核定后实行,修改时亦同。出差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加强出差费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一)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实核。(二)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第三条 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一)国内出差:六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四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二)国外出差99、,一律由总经理核准。第四条 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新。第五条 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第六条 出差旅差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等,其标准另定。第七条 出差费用的报销:(一)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二)膳食费按标准领取。(三)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四)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员工出国办法(一)凡本公司员工因公经核准出国者,悉依本办法之规定办理之。 (二)因公奉派出国人员,于出国前需先立承诺书(如附件一),言明按期100、归国并继续为公司服务,如在返国三年内自动辞职者,愿无条件赔偿出国期间之费用除以三年平均数额之差额,并放弃先诉抗辩权。(三)出国人员于返国后,应于二星期之内书面提呈出国经过及观感心得必要时,并由总经理排定时间,向公司内有关部门人员讲解心得及工作计划方针。(四)国外出差旅费报支标准如附表二。(五)奉派出国人员,出国期间其薪津仍准照领,并得预支核定日数之差旅费。(六)出国人员应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返国后10日内检具有关凭证向会计部报销,因故拖延不归或费用开支经审核不准报销者,概由出国人员自行负担。(七)出国人员在国外之旅行,应予规定之路程为限,规定以外路程之差旅费如经总经理核准者,准予报销。(八)出101、国接受技术训练或爱国内外厂商机构补助人员,其差旅费如已由有关单位支给者,其支给部分不得再向公司申请,但厂商供给之费用较本办法所订之费用为低时,其差额得由公司补助之。(九)本办法经经理级会议通过呈总经理核定公布实施,其修改或补充亦同。附件一承诺书年 月 日立承诺书人 因公经股份有限公司派遣出国,谨保证:(一)按期归国返回公司工作。(二)返国后三年内决不自动离职,如有违背愿依贵公司所订之办法负责赔偿,连带保证人愿负担一切连带赔偿责任,并放弃先诉抗辩权。股份有限公司立承诺书人:连带保证人:地 址:身份证编号: 说明:(一)因公出国者,其手续由总务部代为办理。(二)在同一地区内停留三十日以上者,自第三102、十一日起,膳宿杂费以八折计算。(三)低职人员随同高职出国者,其费用得酌实情比照高职人员报支。(四)美金币值如有变动,得视各该地区汇率调整之。 员工出差实施细则(一)本公司员工因公务上之需要,受命出差国内外(包括迁调)悉依照本章之规定办理。(二)员工出差均依各单位主管之命令或指示,视实际之需要,限定日期呈请总经理核准后行之。(三)出差员工应于出发前,依式填写所定表格,通知总务组登记,如情形特殊事前不及办理时,亦需尽速补填表格,送交登记。(四)员工出差得按实报支出差旅费,其最高标准如附表,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外,其余如有超额报支,一律剔除之。(五)员工出差前,得按实际需要预借旅费,其预借款额103、,经由各主管初审,呈请总经理核准后暂付之,出差完毕,向总务组销差后应于三日内呈报核销,如三日后,仍未报支者,会计组应将该员之预借旅费在薪津项下先予扣回,俟报支时,再行核付。(六)员工在本市及郊区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出差按实支给交通费及误餐费。(七)员工出差在一日以上,其另有不满一日之旅费,无论出发或返回日一律二分之一给付,又乘夜车往返者,不另支宿费。(八)交通费包括旅程中必须之舟车等费,按实际报支,便其他零星用费均在膳杂费内开支,不得另行报支。(九)凡因公拍发之邮电及特别公务,临时雇用人夫,车马等项所支出之必要费用,另列特别费用内得按实凭证报支。(十)员工出差除中途患病及天然不可抗力之原因,并有104、确实证明者外不得任意改变起程日期,或延长出差时间,但事后经总经理特准者,得追认之。(十一)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核发之,但如发现有虚报不实情事,除将所领追回外,并视情节之轻重,酌予惩处。(十二)员工出差事前事后及旅途中所应填写的一切表格及应办手续另定员工出差旅费支给办法(一)总则第一条 本办法依据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之规定订定之。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出差旅费之支给概依本办法办理。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出差分为:1.当日出差:出差当日可能往返者。2.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3.国外出差;赴国外出差者。(二)当日出差第四条 员工当日出差时由科长以上主管核准之。105、第五条 当日出差每延误正餐时间一小时以上得按延误餐次支给误餐费每餐30元。但外勤已支津贴人员概不支给误餐费。第六条 当日出差除依前条规定支给误餐费外不另支付出差旅费。 第七条 当日出差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实数支给。第八条 当日出差人员必须于当日赶回,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实际需要,事先呈奉各部经理以上主管核准者按远途出差办理。(三)远途出差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远途出差时必须事先填报出差申请书(格式另定,记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务等呈部(室中心)经理(主任)或分公司经理核准后方可出差。第十条 远途出差之员工得在出差申请书添附出差旅费概算表向财务单位预借旅费。第十一条 未及呈准出差106、人员须补办手续后方得支给出差旅费。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因急病或不可抗力之天灾地变致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须延长滞留,得据出差者之申请,经调查确实无误乃得支给出差旅费。第十三条 出差人员必须于公毕返回后三日内填具员工出差旅费报告单请领出差旅费。第十四条 出差人员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车辆外,以利用火车、公路车为原则。但因特急事情经协理以上人员核准者得利用空运交通工具。第十五条 出差人员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以实费计算支给。因乘坐出租汽车三轮车,无法取得乘车证明者呈请部(室、中心)经理(主任)以上主管核准后得实数支给之。第十六条 使用公司交通车辆或借用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第十七条 员工远途出差旅费107、,按下列标准支给:表3.4.5第十八条 远途出差如利用夜间(午后9时以后,午前6时以前)车次,住宿费减半支给,但不支给日当。第十九条 日当自出发日起算至回公司之日给付之,但午后出发或午前回公司者减半支给。第二十条 出差人员每日必须作成出差日报向各直属主管报告。第二十一条 住宿费按出差人员在外住宿日数定额支给。第二十二条 出差人员住宿费必须取得住宿费凭证(旅社给一发票),但住宿在自宅(含其他住宅)或本公司招待所未取得住宿费凭证者减半支给住宿费。第二十三条 与经理以上人员随行,其住宿费不够时得呈经上级人员核准,凭住宿费支给凭证支给与上级人员同等之住宿费或实费。第二十四条 各分支机构人员因业务需要或108、受命到总公司述职,比照远途出差支给日当及住宿费。但支领外勤津贴人员不得支给住宿费。(四)国外出差旅费报支办法HT第二十五条本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出差国外时,必须填具出差申请书记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务等呈由董事长核准。第二十六条 国外出差人员得凭核准之出差申请书预编出差费概算,于出国前向财务单位预借旅费。第二十七条国外出差人员渡航费,董事长、总经理得按头等舱位实额支给,其他人员均按二等舱位实额支给。第二十八条国外出差人员之出差旅费,按下列标准支给。注:1.上列金额系赴东南亚、日本之旅费标准。赴欧美者,按级另加20%。2.但供住宿者,按上列标准每日减支美元10元。第二十九条 前条之出109、差旅费包括在出差地之交通费、住宿费、杂费及日当。第三十条 国外出差去程当日不论何时起程概以一天计算,回程当日不论何时返回均不予计算出差日数。(五)附则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改之。档案管理制度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一)总则 第一条 根据邮电部邮电文书立卷归档办法为加强本公司文书立卷工作,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年度立卷,本单位内部机构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第三条 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结案后及时交专110、(兼)职文书人员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第四条 坚持部门收集、管理文件材料制度。各部门均应指定专(兼)职文书人员,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并保持相对稳定。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档案室。第五条 凡本公司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两份打印的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办公室统一收集管理。第六条 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收集归卷。会议文件由会议主办部门收集归卷。1.公司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的相关人员核报差旅费时111、,必须将会议的主要文件资料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档案室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给予核报差旅费。 2.本公司召开会议,由会议主办部门指定专人将会议材料、声像档案等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档案室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给予报会议费用。第七条 各部门专(兼)职文书的职责:1.了解本部门的工作业务,掌握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收集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2.认真执行平时归档制度,对本部门承办的文件材料及时收集归卷,每年的三月份前应将归档文件材料归档完毕,并向档案室办好交接签收手续。3.承办人员借用文件材料时,应积极地提供利用,做好服务工作,并办理临时借用文件材料登记手续。(三)归档范围HT第八条 重要的会议材料112、,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第九条 上级机关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材料。第十条 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第十一条 本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第十二条 本公司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第十三条 本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第十四条 信访工作材料。第壹拾伍条 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第壹拾陆条 本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以及关于职工奖励、处分的文件材料。 第十七条 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第十八条113、 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四)平时归卷第十九条 各部门都要建立健全平时归卷制度。对处理完毕或批存的文件材料,由专(兼)职文书集中统一保管。第二十条 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业务范围及当年工作任务,编制平时文件材料归卷使用的案卷类目。案卷类目的条款必须简明确切,并编上条款号。第二十一条 公文承办人员应及时将办理完毕或经领导人员批存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加以整理,送交本部门专(兼)职文书归卷。第二十二条 专(兼)职文书人员应及时将已归卷的文件材料,按照案卷类目条款,放入平时保存文件卷夹内对号入座,并在收发文登记薄上注明。(五)立卷(案卷质量要求)HT第114、二十三条 为统一立卷规范,保证案卷质量,立卷工作由相关部室兼职档案员配合,档案室文书档案员负责组卷、编目。第二十四条 案卷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第二十五条 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第二十六条 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立卷;绝密文电单独立卷,少数普通文电如果与绝密文有密切联系,也可随同绝密文电立卷。第二十七条 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115、复文年立卷;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放在针对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其它文件的立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其它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 第二十九条 卷内文件材料应按非列顺序,依次编写页号。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打印页号。第三十条 永久、长期和短期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填写的字亦要工整116、。卷内目录放在卷首。第三十一条 有关卷内文件材料的情况说明,都应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若无情况可说明,也应将立卷入、检查人的姓名和时期填上以示负责。备考表应置卷尾。第三十二条 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用毛笔或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第三十三条 案卷的装订和案卷各部分的排列格式:案卷装订。装订前,卷内文件材料要去掉金属物,对破坏的文件材料应按裱糊技术要求托裱,字迹已扩散的应复制并与原件一并立卷,案卷应用三孔一线封底打活结的方法装订。第三十四条 案卷各部分的排列格式:软卷封面(含卷内文件目录)一文件一封底(含备考表),以案卷号排列次序装入卷盒,置于档案柜内保存。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117、声像档案管理办法(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的声像档案,特制定本办法。第贰条 本公司的声像档案是指本公司各部门或个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照片、影片等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声像 档案一般由录单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母片)、照片(含底片)等文字说明两部分组成。第三条 声像档案是本公司全宗的组成部分,必须由档案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二)声像档案资料的收集第四条 收集范围1.反映本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工作成果和存在问题的声像资料;2.各级领导人和著名人物参加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活动的声像资料; 3.本公司有关人员组织或参加的重要会议,会见以及外事活118、动的声像资料。4.涉及本公司和邮电系统权益的声像资料。5.其它单位形成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要声像资料。6.其它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第五条 收集时间1.声像档案资料应在形成后一个月内随立档部门其它载体形态的档案同时归档;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归档时间。2.档案部门应随时收集零散的具体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第六条 收集要求1.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照片(含底片)和文字说明要收集齐全,按时归档并建立归档控制措施。凡未按规定归档的,其形成费用不予报销,以防散失; 2.接收原版、原件,特殊情况下可接收复制件;3.声像资料的内容要真实,底片、原件与影像、复制品要相符。第七条 声像档案资料的征集1119、.档案部门有责任随时征集重要声像资料;2.在征集的声像资料中,凡涉及国家和全国邮电部门重大事件的,应向邮电部办公厅档案处报送目录。第八条 声像档案费用的报销本公司各部或个人凡按本办法第四条形成声像档案的费用,只要将档案资料按要求向档案归档,经档案室签字认可,财务部门应给予核报费用。(三)声像档案的整理HT第九条 声像档案的整理,包括分类、组合、排列和编目,使其系统起来,便于保管和利用。第十条 声像档案的整理由摄录人员负责,档案部门协助。第十一条 分类、编号1.照片档案按年代、问题分类。同属一类的照片按时间顺序编号,同时填写其底片号。底片在全宗内编流水号。格式:全宗号-流水号。2.录音带、录像带120、摄像带按年代-问题分类,按内容编号。同一内容分录几盘的应视为一个案卷,编一个案卷号,然后每盘再依次编排序号。3.编注与其他载体档案相联系的参照号。格式为(档案形态)档号/(档案形态)档号。第十二条 保管期限:应视其内容的重要程度、时间、名称、可靠程度、有效性等因素,划定保管期限。第十三条 文字说明的编写1.文字说明基本内容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作者(摄制者)等。2.编写文字说明的要求:(1)准确揭示档案材料的内容,概括其反映的全部信息,标注项目正确齐全;(2)照片的自然张(内容相近的亦可以若干张)编写文字说明。录音带、录像带、报像带按案卷编写文字说明。一组声像资料联系密切的应加文121、字说明:(3)文字简洁、语言通顺;(4)时间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第十四条 编制格式1. 照片编制采用横写格式。其格式为照片/底片号-文字说明-参见号-摄制时间-摄制者。2. 2.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的编制格式:在盒套上置标注页。按要求逐项填写。第十五条 案卷要求1.将具有共同主题内容的若干份声像资料组成案卷,集中编放。2.卷内目录:照片、底片以自然张为单元填写卷内目录;录音、录像带、摄像带以盒为单元填写卷内目录。3.卷内备考表,用于说明卷内声像材料的整理、变动情况。第十六条 编目声像档案的著录依照GB3792.5-85档案、著录规则进行。(四)声像档案的保管第十七条 声像档案入库前要进行检查,122、对已被污损的,要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第十八条 保管条件底片、胶片库温度应保持在13-15之间,相对湿度应保持35%-45%;照片库温应保持14-24,相对湿度应保持37.5%-67.5%;录音、录像带库温应保持18-24,相对湿度应保持40%-60%。第十九条 底片册、录音、录像带、摄像带应立放,磁带库必须避开30奥斯特以上的磁场,磁场盒与盒的间距不小于3mm;存放磁带最好不用铁皮柜。第二十条 对库存的照片档案,要两年检查一次。第二十一条 归档保存的声像档案,任何人不得私自撤销、抽出、清洗、消磁和涂改;销毁声像档案必须经过鉴定,征得归档单位同意,报经主管领导审批,登记造册。第二十二条 建立健123、全声像档案统计制度,做好声像档案收进、移出、库存数量、保管情况、提供利用及效果等项统计工作。(五)声像档案的开发利用第二十三条 编制声像档案目录、卡片等检索工具,为利用提供方便条件。第二十四条 建立声像档案借阅,利用制度,严格审批手续,根据声像档案的机密程度,确定利用范围。第二十五条 具有专利的声像档案,外单位利用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已移交档案馆的,所得专利收益,原则上应拨给原移交单位,档案馆收取保管费。第二十六条 声像档案原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之外。如有特殊需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限期外借。利用率高的声像档案可将复制件外借;外单位借用或复制声像档案,由档案室负责办124、理,并按有关规定收费,实行有偿服务。如在借用中造成损坏,则由借用单位负责赔偿。第二十七条 在不影响保密的前提下,各单位可利用声像档案举办报告会、展览会,编辑综合性或专题性画册、资料片等,积极开发利用现在的声像档案文书管理制度文件收发规定(一)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起草和审核,公司总经理签发;党支部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起草和审核,党支部书记签发;公司本部各部门的文件由各部门负责起草办公室审核,总经理签发。(二)文件签发后,送办公室统一安排打字,打印后送回起草部门校对,校对无误方能复印、盖章。 (三)文件和原稿,由办公室分类归档,保存备查。 (四)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明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125、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五)文件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发送。送件人应将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向文件签发人报告报送结果。秘密文件和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 (六)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签收,并分类登记。由办公室主任提出处理意见后,签收人应于接件当日即按文件的要求报送给有关部门,不得积压迟误,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七)传阅文件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收回,对领导指示的文件,办公室应及时组织传达和落实。公文管理规定第一条 本公司公文,是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或商洽工作的重要工具。第二条 本公司公文,实行统一管理。公文的管理,要做到126、规范、准确、及时、安全。行文单位,要克服官僚主义和文牍主义。第三条各部室、各单位及各有关人员,对公文中涉及国家、政府或本公司应保密的事项,必须严守机密,不准随便向他人泄露。第四条 pnb0公文保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其他为一般文件。绝密、机密文件打印一定要用专用磁盘。绝密文件只能印一份,由起草人送有阅文资格的人员传阅,机密文件按审阅人数打印,阅完后由起草人收回归档。秘密文件由阅文人妥善保管。 文件机密级数,由发文单位的主管领导根据文件内容确定。第五条 公司发文的程序为:拟搞、审核(部门领导)、签发(公司领导)打印、发文、 催办、立卷、归档、销毁等。第六条 公司收文的处理程序为:收文127、分文、传送、催办、立卷、归档。草拟公文应注意以下事项:(一)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及地方性行政规章。(二)反映情况要客观,实事求是。(三)文字要准确、精炼,条理要清楚,层次要分明,结构要紧密,用语要规范。(四)人、地、物名、引文及时间要具体、准确。第七条 各级领导对送来的公文要及时阅批,急件的,当天批复;一般文件的,三天内批复。第八条 各级领导阅、批公文应仔细认真,阅完后要签名并注明日期,不得圈阅。需要签署具体意见的,要明确、具体。第九条 公司所有发文,发文单位应有存档,并将文件原稿(经领导签字)审核稿件连同正本二份送总裁办档案室存档。有领导指示的,还应附批复件。第128、十条 收文由总裁办公室统一负责。总裁办收文后,应先做好归类、登记,然后根据文件的内容,分送有关领导阅示。阅示完毕后,由总裁办收回归档。第十一条 所有文件发放,一定要有登记、签收手续。 第十二条 公司发文,一定要由总裁办统一编号:(一)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一律字(年)号;(二)公司党总支发文,用党字(年)号;(三)以工会、共青团、妇联名义发文,用政字(年)号;(四)公司监事会发文,用监字(年)号;(五)董事局发文,用董字(年)号;(六)董事局委员会发文,用董字(年号;(七)董事局委员会所属机构发文,用董字(年)号;(八)其他管理部门的发文,用字(年)号。第十三条 董事会机构及经营管理部门除经对方129、同意,一般不对外发文。第十四条 红头文件,只适用于需遵照执行的制度、规定、决定、决议、纪要、任命等,其他文件一般用公司信笺印发。文书管理规则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使文书管理制度化,以增进文书处理之品质及效率,特订定本规则。第二条 范围本规则所称文书管理,指总管理处各部、室、中心或各公司(含事业部、业务执行部 门)与外界来往的文书(包括电报)及关系企业(含公司内容)各部门间来往文书(包含签呈),自收(发)文至归档全部过程之办理与控制。 承办部门第三条 总收发部门总公司各部门与外界来往文书的收发由总管理处总务部门统一办理,各公司(工厂)所在地的总收发由其所属总务部门办理。总收发部门负责文书之收受及发130、送。第四条 管理部门(一)总管理处各部、室、中心及各公司以公司名义与外界来、往的文书,以各公司总经理室或管理处为管理部门;营业、采购、工务、资料、法律、服务、训练等业务部门的文书,得以各该业务部门的最高主管部门为管理部门。(二)各公司(工厂)所在地与外界来往属地区性文书,以其所在地之经理室或管理处(或总务部门)为管理部门。(三)关系企业各公司、部门间来往文书原则上以厂、处、部、室以上部门为管理部门。 (四)管理部门应指定人员负责来往文书的核稿及收发、拆封、登记、分文、稽催、校对、监印、档案管理等事宜;文书未按规定处理者,管理部门不得受理。 第五条 主办及会办部门(一)文书内容所涉及的业务主办部131、门为该项文书的主办部门,如有涉及其他部门时,其他部门则为该项文书的会办部门。(二)本企业各类资料对外统一报送的主办、会办及提供部门。 行文第六条 行文类别(一)函:发布规章或临时性规定及对机关团体、公司行号、私人或关系企业各公司间及公司内各部门间行文使用。(二)公告:就主管业务向公众或特定对象宣布时使用。(三)便函:关系企业各公司、部门间或公司内各部门间业务接洽时使用。(四)签呈:下级对上级有所请示或报告时使用。(五)电报:业务处理须以电报行文时使用。(六)表格式公文:政府机关规定之表格式公文及公司人事令等,可依实际需要印为固定格式使用。(七)其他:1.司法文书依据司法部门规定程序实施;诉讼文132、书,依政府有关部门诉讼审议 委员会规定程序实施。2.会议纪录及例行表报等的发送不必行文。第七条 行文名义、署名及印信借用(一)对关系企业外机构行文的名义、署名及用印规定如下:1.以公司名义由董事长署名盖董事长职章:属政策性或影响公司重大权益的行文。2.以公司名义由总经理署名盖总经理职章:对政府各部、会、局、署及其所属一级、二级机构或省政府、市政府及其所属一级机构等之行文。3.以公司名义由总经理署名、盖总经理职衔签字章。对省政府、市政府所属二级机构等的行文。对当地市、县政府及其所属一级机构的行文。对税务、金融机关的行文。总管理处各部、室、中心代表各公司对外的行文(但本款第六项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133、。4.以公司名义,由经理署名、盖经理职衔签字章。对本款第二项所列以外的公家机构或公民营企业、法人团体的行文。营业、资料、工务等部门于各类规章规定的核决权限或授权范围内对客户、厂商之行文。5.以部门名义,由厂处长署名盖厂处长职衔签字章。营业、资材、工务等部门于各类规章规定的核决权限或授权范围内对客户、厂商的行文。6.以部门名义盖部门章:采购部门对厂商的行文。人事、服务、训练、法律等部门于经办业务之权责范围内对公民营事业、民间机构或个人的行文。7.应依本款第四项的名义、署名及用印规定行文而该行文单位无经理者,得盖用公司公章行文。8.因环境特殊或事实需要,须另行规定行文名义、署名及印信使用者,应专案134、签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转呈董事长或总经理核准。(二)关系企业各部门间应以部门名义行文,并依下列规定签署、用印:1.正式行文者,以公司名义由总经理或事业部经理署名盖职衔签字章为之;以业务接洽便函行文者,由经办部门主管及经办人署名,盖用部门章。2.总管理处各部、室、中心对各公司行文的油印函件,盖用部门章。3.工务、资材、会计、总务等服务部门对其他部门的行文盖部门章。4.厂、处以上部门主管对其直辖部门行文以部门主管之职衔签字章签署。(三)公告、人事通知单、聘任书、奖状、契约及依法令或特定业务(如进出口、税务、关税、劳保、投标等),须加盖公司或业务专用章的文件,均应盖章,并视业务需要依规定加盖董事长或总135、经理之职衔签字章或职章或加盖于其权限或授权范围内的部门主管签字章或私章。(四)特定签署人及印信的文件从其规定。(五)需以对等身份的签署人名义复文者,应斟酌实情处理。第八条 行文的判行权限(一)以董事长署名行文者,应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转呈董事长判行。(二)以总经理署名行文者,除总管理处各部室、中心代表各公司对外行文得由经理(主任)判行者外,应送各公司总经理室转呈总经理判行。(三)以事业部经理署名行文者、应送经理室转呈经理判行。(四)以部门名义由厂处长署名行文者,应由部门主管判行。(五)以部门名义行文者,应由部门主管判行。 (六)以公司名义盖用公司公章行文者,应由经理级人员判行。(七)因专案业务需136、要,如进出口、税务、关税、劳保、投标等使用公司名义,须盖用董事长或总经理之业务专用章者,行文时应经各该业务部门主管于授权之范围内经核准后始得为之。(八)固定格式文书,应由署名的主管于原稿判行后,授权业务主办部门主管依式行文。 文书处理程式. 通则第九条 文书分类(一)机密类:具有专利性、独特技术性的资料及特定列管的业务机密文件,应依本规定第八章规定办理。(二)A类:凡关系重大,足以影响公司权益的文书,应呈总经理核阅后始得分文办理。(三)B类:一般文书及经常性业务往来文书。(四)C类:一般通知或参考性的函件无须呈判者,仅登记分文直接交经办部门处理后归档。(五)其他类:与公司业务无直接关系之表报、137、宣传或印刷函件,无需收文、登记,可直接送有关部门参阅。第十条收发文登记单(一)第一联为收(发)文登记单,收发人员按流水号码顺序装订存查。(二)第二联为催办单,于送经办部门签收文件后,收发人员收回,按处理期限或待复日期之先后次序整理,按日核对催办。(三)第三联为主管催办单,经办部门主管于交办文件后留存,按处理期限或待复日期之先后整理,以备随时稽催督导用。(四)第四联为经办人员存查联,于文件办妥后按结案、未结案分类存查。(五)第五联为核查联,于文件办妥时随文归档,如系代行或授权判行的文件,由收发人员转送主管核阅后归档。第十一条 收(发)文字号的制定管理(一)对外行文的字号1.公司:X1X2(X3)138、总字第号。X1X2为公司简称;X3为地区别,不需分地区者省略;为公司收(发)文流水号。2.事业部(含直属部门):X1X2(X3)X4字第号(X4为事业部或直属部门代字,由各公司总经理室制定管理)。3.营业部门:由各公司总经理室制定。 (二)对关系企业行文的字号1.由各公司总经理室统一制定管理。2.总管理处各部、室、中心由总管理处总经理室统一制定管理。(三)收发文编号1.由文书管理部门按年份依流水号码一文一号编列。业务接洽便函另行编定,亦采流水号码一文一号编列。2.复文以收文号码为发文号码,如有二号以上来文并案处理,以最后的收文号码为发文号码。3.主动发文号码与一般收复文号码采取同一编号顺序。.139、与外界来往文件第十二条 收文(一)登记、分文来文由收发人员拆封后,于收(发)文登记单登记收文编号、收文日期、来文者、来文字号、来文日期、附件及摘要后,送分文人员依其性质判定文书类别、经办部门,再由收发人员分发。 (二)文件的分送收发人员分发文件,应留存收(发)文登记单第一联,依收文编号之流水号码装订之。其余第二、三、四、五联连同来文以分文专用卷宗送交经办部门主管核定要否答复及处理期限,记入收(发)文登记单第二、三、四、五联,第二联于当天签收后,夹放于分文专用卷宗退还收发人员,由收发人员按处理期限的日期先后予以整理为文件催办之用。(三)文件交办经办部门主管将文件批交办理时,应将经办人姓名记入收(140、发)文登记单第三、四、五联,留存第三联按处理日期之先后整理稽催督导,第四、五联连同文件交经办人办理。 (四)文件处理1.经办人办理文件时,应将拟办或复文拟搞签呈主管判行。2.经办人应将处理经过、结果或复文摘要记录于收(发)文登记单第四、五联记要联记要栏(如不敷使用时,得以文书签办单补充,签办单随同收(发)文登记单第五联流程处理),并填记预定保存期限及销案或待复日期后连同来文(复文时需附复文稿)经呈判后打字、校对再转送文书管理部门收发人员。经办部门主管于文件判行后,将收(发)文登记单第三联抽出销案。3.收发人员收到办妥的来文及收(发)文登记单第四、五联时:如无需复文者,依其类别编定档号填记于第四141、五联将档号及销案日期转记第一联,抽出原留存的第二联销案,并将第五联同文件归档,将第四联退还经办人。如需复文者,将复文及复文搞送请监印人员用印后,复文封发投邮;来文、复文稿、复文底本则依其类别编写档号填记于第四、五联后,第五联连同来文、复文稿、复文底本归档,并抽出原留存的第二联销案(如需待复者,则将第二联依待复日期的先后整理以备稽催),再将第四联退还经办人。经办部门如业务需要,可以复文底本留存。4.来文附件如属现金、支票、汇票或其他有价证券等,经办部门经办人于接到来文时,应即缴交出纳部门签收不应随文传递。 第十三条 主动发文(一)拟稿、登记经办人以公文稿笺拟妥文稿,检附收(发)文登记单一式五联142、,填写受文者、类别、经办部门、内容摘要、附件、经办人姓名、预定保存年限及销案或待复期限等栏,呈部门主管会核稿人员经判行,送收发人员编号,转打字、校对后,送交文书管理部门收发人员。(二)发文处理收发人员收到发文文件、原稿收(发)文登记单(一式五联),即将发文文件及原稿送请监印人员用印。文件封发投邮后,登记单第一联依收发文编号的流水号装订;无须待复文件,第二、三联即予销案,如须待复者,第二联由收发人员暂存,第三联送经办部门主管,均依待复日期的先后整理以备稽催;第四、五联连同发文原稿及底本依其类别编写档号,将档号及销案日期填记于第一联后,第四联交还经办人存查,第五联连同发文原稿、底本归档。第十四条 143、外界复文的处理收发人员及文书经办部门收到外界复文,除按收文程序处理外,收发人员应抽出原发文的第二联销案,将销案日期转记原发文的第一联,并将收文日期及字号转记于原发文后归档的第五联,经办部门接到复文时,主管应抽出原发文的第三联销案,经办人应于原发文的第四联填记收文日期及字号。 .关系企业来往文件第十五条 行文方式(一)正式以公文用纸或油印函件行文者,依本章的规定处理。一般性的规定、通知、公告等函件无需复文时,发文部门仍办理发文手续,受文部门则依下列方式处理:1.主管部门对其直辖部门行文时,受文部门免办收文手续。2.总管理处各部、室、中心及各公司相互行文,由受文公司总经理室或部、室、中心文书管理部144、门办理收文,其转交所属部门时,所属部门免办收文手续。3.受文部门依前二项的规定免办收文者仍应处理呈核后依收文日期先后顺序归档。(二)以业务接洽便函行文者,依第十六条规定办理。 (三)各类文书的行文,应就组织层级需要数量一次印发,避免逐级转文重印延误时效。第十六条 业务接洽便函之处理(一)发文经办人发文时,应将接洽内容列记于业务接洽便函第一联,并填记文书类别、受文者、待复期限、附件等各栏,呈请主管判行后另依式填写三联连同第一联呈主管主管签署,一并送收发人员编号并记载于收(发)文编号登记表再送监印人员用印后,由收发人员将业务接洽便函第二、三、四联送交受文部门,第一联则依待复日期之先后整理以备稽催。145、(二)收文受文部门的收发人员收到业务接洽便函第二、三、四联,于便函上填记收文时间、编定收文号码并记载收(发)文编号登记表将便函第二、三、四联送呈部门主管批定经办人后,由收发人员将二、三联交由经办人承办,第四联经经办人签收后由收发人员按发文部门要求的待复日期先后整理,以备稽催。(三)复文经办人收到来文应于第三联拟具复文稿并填写销案或待复日期,及预定保存期限(如需签办,则以文书签办单办理,签办单连同业务接洽便函第三联处理),经主管判行后,依式填写于第二联,一并呈主管签署再送由收发人员转请用印并抽出原暂存之第四联转记销案或待复日期,将第二联送交受文部门(原发文部门),第三、四联编定档号填记于档号栏后146、;第三联依其类别归档;第四联依收文流水编号的顺序存查。如未结案,则第四联按待复日期先后整理以备稽催。(四)回文处理发文部门的收发人员收到复文部门送达的便函第二联时,于原暂存的第一联注记复文的收文时间;第二联转送经办人呈阅办妥并注明预定保存期限送收发人员抽出第一联销案,再一并编定档号填记于档号栏,第一联依发文流水编号的顺序装订存查,第二联依其类别存档,如未结案,第一联需加注复文部门要求的待复日期,并按此日期的先后整理以备稽催,再行复文时,则依发文程序办理。 文书处理方式 第十七条 文书结构(一)公告:以主旨依据公告事项三段式斟酌运用。(二)函、签呈:以主旨、说明、办法、请求、拟办或建议三段式斟酌147、运用。(三)业务接洽便函:以公文三段式或以条例方式逐点叙述。(四)采用语体文以达到简、浅、明、确的要求,可用表格处理的尽量利用表格。第十八条 信函处理(一)指名营业、工务、资材及采购人员收受的信函由信封上的记载可认为公务文书者,应视同公务文书拆封,如系私事,再予发还;未能办认为公务文书的信函,经其本人拆封后如系公务文书,应交收发人员依本规则处理。(二)指名经副理以上人员的信函,迳送其本人,如系公务文书,再交收发人员依本规则办理。 第十九条 签呈处理(一)经办人因特殊案件的处理,需签请主管核示时,以签呈用纸缮写一份行之,签呈经核决并依示办妥后应依类别归档。(二)经办人签拟后层呈主管核示,如需呈转148、经(副)理级以上主管核示者(各公司经理室、总经理室以及总管理处各部、室、中心为呈总经理或董事长核示者)则于厂(处)长(部、室主管)签示后,由厂(处)、部(室)收发人员登记于签呈事务备查表转呈经(副)理以上主管(各公司经理室、总经理室及总管理处为总经理或董事长)核示,于核示后由厂(处)部(室)收发人员转记批示情形,呈送厂(处)长(部室主管)核阅后,交由经办人依示办理,但与会办部门有关者应复印分送会办部门协同处理或备查。经办人办妥后,将签呈交由厂(处)、部(室)收发人员编定档号填记于签呈及签呈事务备查表后,签呈依其类别归档。签呈内容不宜为公众周知者,应指定专人专案签办。第二十条 合约处理(一)订立149、或修改合约时,经办部门拟稿后判行前,应将文稿转送总管理处法律事务室核稿。判行后依业务需要份数送请缮打、校对、用印。(二)固定格式的合约书其原稿应依前款规定经核稿判行后使用,经办部门使用时依式填写所需份数呈准后,直接送请用印。 (三)合约书签约代表原稿、正本的保管部门规定。保管部门收到合约书正本应即贴足印花并予销印后与原稿一并归档。其他业务有关部门均以副本留存备用。第二十一条 副本及图书处理副本视同正式文书,应依规定处理、归档;各类图书应指定部门集中管理。第二十二条 电报处理电报视同文书,依本规则办理。第二十三条 文书处理要点(一)经办文书遇有关系重大足以影响公司权益之重要文件,应将正本妥为保藏150、,每有应用均以副本或影本层呈处理。(二)为利文书处理并达分层负责目的,经办人应就内容要点签拟意见或选稿随来文呈部门主管核阅批办,各主管人员应对文案注意见,避免只签名而无意见。(三)经办、会稿、核稿等人员之答名,应清晰可辨,不得潦草难认。(四)经办文书应视其轻重而定缓急,如案情涉及其他部门应照会办理,会稿案件会办部门应按速件处理之。第二十四条 文件处理期限(一)收发人员收文时,原则上应随到随送,不得积压,最迟应于文到一小时送交有关人员。(二)分文人员的分文时期,由各公司视其收文数量自行订定。(三)经办人员的处理期限。1.速件、电报、机密文件等应随到随办,于文到一日内处理完毕为原则。2.一般案件由151、部门主管斟酌经办人的工作量,指定处理期限,一般以文到三日内处理完毕为原则。 3.来文定有答复期限者,应尽力于来文所定期限内处理完毕。4.计划、试验、研究、开发、规章修订、测定、搜集资料等特殊案件部门主管应斟酌实际需要分别规定其处理期限。5.监印人员原则上于当天完成用印。6.文件归档,应日案日清,最迟不得逾二日。7.签呈案件,按分层负责的决行层次,由各公司自行订定时限。第二十五条 文件稽催(一)经办人如未能如期办妥文件,应于处理期限届满前,经请示部门主管同意后,以口头通知文书收发人员更改处理期限。(二)收发人员应按日检查催办联,到期未见办妥销案者,应先以口头通知经办部门主管,如再俟一天仍不见办妥152、销案者,应即以文书催办单一式二联,送经办部门主管交由经办人填注拟完成日期及迟延原因经主管批核后,经办部门自存一份,一份送还收发人员继续依期稽催,收发人员应随时将稽催情形记录于稽催联。第二十六条 发送方式文书发送方式分为专送、邮寄(平信、限时、挂号、航空)电报(寻常、加急、书信、打字)及集运等,经办人应于文书底稿上注明。第二十七条 文件递送(一)呈阅文件的递送方式文件呈阅、呈判、会办时,如为普通案件以浅灰色卷宗递送,如系机密,紧急或A类案件,则以桔红色卷宗递送。(二)部门间文件的递送1.发文及受文部门在同一厂区内,可以文件直接递送,如需签收者,可以自存联送请请受文部门签收后取回稽催。2.发文及受153、文部门在不同厂区者,发文部门收发人员需将文件依受文部门地区别以(处)、部(室)为单位装入内部信封予以递送,内部信封仅书写受文部门的厂、处、部、室名称不另注明经办人姓名,由受文部门收发人员统一拆封分发。3.各公司于各办公地区应设一文件寄送中心,总公司为各公司总经理室,各公司(工厂)所在地为总务部门,各寄送中心得规定每日截止收件时间,以便整理集中装运。4.收发人员将文件递交寄送中心后,寄送中心人员应将同一受文部门之厂(处)部(室)的文件集中整理,开具文件递送清单一式三联,第一联自存,第二、三联连同文件汇总装入地区别专用文件袋寄送。收文地区之寄送中心人员收到文件袋拆开后,即以文件递送清单第二、三联连154、同文件送交各厂(处)收发人员签收后留存第二联,第三联以当天文件袋送还原发文的寄送中心存查。5.总管理处各部、室、中心寄送各厂区的文件,一律递交各公司的寄送中心登记转送。 6.总公司各寄送中心的文件袋,需于下午五时前送交总管理处总务部门统一运寄。 7.原则上文件应随到随送,不得积压,寄送中心人员须于每日上午上班后30分钟内将文件袋内文件分送各厂(处)、部(室)收发人员签收。 印信.印信种类第二十八条 种类(一)公章:各公司向主管机构登记之公司印鉴及特定业务专用之公司印信。(二)职章:ZK(1.董事长、各公司总经理刻有公司名衔及职别的印信。2.刻有职别及特定业务专用的主管印信。(三)职衔签字章:各155、公司厂、处长以上主管刻有职衔及签名的印信。(四)部门章:刻有公司及部门名衔之印信。如为不得对企业外行文之部门,应于部门章上加注对内专用之字样。(五)校对章、骑缝章、附件章:刻有公司名衔及校对章或骑缝章附件章等字样之印信。第二十九条 印信的资料及形式所有印信均为圆形橡皮质。.印信使用第三十条 监印人员(一)各公司公章及董事长职章之监印人员应签请本企业董事长核定后任用。(二)特定业务专用的图记及董事长职章、公章、总经理职章之监印人员应签请各公司总经理核定后任用。(三)各部门主管的职衔签字章及部门章由各部门主管指定监印人员。(四)监印人员不在时,应由代理人代为监印,代理人的任用应依前三款的规定签准或156、指派。第三十一条 印信盖用(一)行文时应依第八条的规定判行送请监印人员依第七条的规定于函件、文稿及底本上用印。(二)其他文件需盖用印信者,经办人应填具盖用印信申请单一式二联,经呈准后凭以申请用印,监印人员除于文件上用印外,还应于盖用印信申请单正面加盖使用的印信,并收存第一联,第二联退回经办部门存查。第三十二条 印色使用公章、职章以红色印泥或红色打印水用印的。.印信管理第三十三条 印信的核定及制发部门(一)公章、董事长及各公司总经理之职章及职衔签字章均经总管理处董事长核定,由总管理处总经理室为管理部门统一制发。(二)总管理处各部、室、中心的部门章或特定业务之主管职章经各部(室)经理(主任)核定,157、由总管理处总经理室为管理部门统一制发。(三)各事业部经理、厂(处)长的职衔签字章、特定业务之主管职章及各部门的部门章经各公司总经理核定由各公司总经理室为管理部门统一制发。第三十四条 印信登记业务主办部门需用特定印信或业务专用印信向有关主管机构报备时,该印信的登记、更换、撤销等的手续,均由该主办部门办理。第三十五条 印信申请(一)印信制发的申请因业务需要或组织变更,由主办部门填具请(制)发印信申请表一份,送会印信管理部门依本规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呈请核定后由管理部门制发。(二)印信换发的申请1.印信的印文磨损申请换发时,由监印人员填具请(换)发印信申请表一份,于备注栏拓具印模,叙明制发日期,送会印158、信管理部门依本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呈请核定后由管理部门换发。2.原有废旧印信应于换发的印信收到后一周内,由监印人员依本规则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办理。(三)印信补发的申请1.印信毁损或遗失时,监印人员除向该印信登记机构报备并依法公告作废外,应填具请(补)发印信申请表一份,于备注栏叙明原印的种类、字体、制发日期、毁损或遗失经过及失职人员的议处,并会印信管理部门依本规则第三十三条规定呈经核定后,由管理部门补发。 2.补发印信的文字体应有异于原印信,以资区别。3.遗失的印信寻获时,应即交由监印人员于二日内依本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办理。(四)印信增刊的申请1.一种印信以制发一枚为原则,但如因业务需要或受地区限制159、需增刊者,由业务主办部门依本条第一款规则申请。2.增刊的印信应由管理部门斟酌实情设法加以区别。第三十六章 印信缴销(一)废旧、撤销或遗失寻获的印信,应由监印人员填具缴销印信申请表一份,送会印信管理部门依本规则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呈经核定后,检具缴销之印信,送缴管理部门撤销。(二)印信管理部门收到缴销的印信,即斟酌实情予以保存或截角注销。第三十七条 印信管理(一)各种印信由各监印人员负责保管,如有遗失或误用情事由监印人员负完全责任。(二)印信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印信之制发、换发、补发、稽查等管理工作,并设立印信登记表拓具印模、样本,依序装订成册,以利管理。(三)印信不固定换发年限,印信管理人员每年160、至少应稽查一次。(四)主管、监印人员或印信管理人员交接时,应拓具印模样本列册专案移交,并报送印信管理部门。 档案管理.管理部门第三十八条 管理部门(一)文书结案后,原稿由各文书管理部门归档,经办部门视实际需要留存影本。如为特殊案件因业务处理需要,原搞须由经办部门保管者,应经文书管理部门主管同意后妥为保存,文书管理部门以影本归档,原稿用毕后仍应送文书管理部门归档并换回影本。(二)各公司档卷分类目录及编号原则,由各公司总经理室或事业部经理室统一制定管理;总管理处各部、室、中心则由各部门自行编定报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整理与分类第三十九条 文件点收文件结案移送归档时,依如下原则点收:(一)检查文件的161、本文及附件是否完整,如有短少,应即追查归入。(二)文件如经抽存者,应有管理部门主管的签认。(三)文件的处理手续是否完备,如有遗漏,应即退回经办部门补办。(四)与本案无关的文件或不应随案归档的文件,应即退回经办部门。(五)有价证券或其他贵重物品,应退回经办部门,经办部门应送指定保管部门签收后,文件送归档。第四十条 文件整理点收文件后,应依下列方式整理:(一)中文直写文件以右方装订为原则,中文横写或外文文件则以左方装订为原则。(二)右方装订文件及其附件均应对准右上角,左方装订则对准左上角理齐钉牢。 (三)文件如有皱折、破损、参差不齐等情形,应先整补,裁切折叠,使其整齐划一。第四十一条 档案分类(一162、) 档案分类应视案件内容、部门组织、业务项目等因素,按部门、大类、小类三级分类。先以部门别区分,部门别之后依案件性质分为若干大类,再在同类中依序分为若干小类。(二)档案分类应力求切合实用。倘因案件较多,前款三级不敷应用时得于第三级之后另增第四级细类。如案件不多,亦可仅使用部门及大类或小类二级。(三)同一小类(或细类)之案件以装订于一档夹为原则,如案件较多,一个档夹不敷使用时,得分为两个以上的档夹装订,并于小类(或细类)之后增设卷次编号,以便查考。(四)每一档夹封面内页应设目次表,案件归档时依序编号、登录;并以每一案一个目次编号为原则。(五)档号之表示方式如下A1A2-B1B2C1C2D1-E1163、E2A1A2为经办部门代号,B1B2为大类号,C1C2为小类号。D1为档卷卷次,E1E2为档案目次。第四十二条 档案名称及编号(一)档案各级分类应赋予一名称,其名称应简明扼要,以能充分表示档案内容性质为原则,且有一定范畴,不宜笼统含混。(二)各级分类、卷次及目次的编号,均以十进阿拉伯数字表示;其位数使用视案件多寡及增长情形而斟酌决定。(三)档案分类各级名称经确定后,应编制档案分类编号表,即将所有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编号,用一定顺序依次排列,以便查阅。(四)档案分类各级编号内应预留若干空档,以备将来组织扩大或业务增繁时,随时增补之用。(五)档案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一经确定,不宜任意修改,164、如确有修改必要,应事先审慎研议,并拟具新旧档案分类编号对照表,以免混淆。第四十三条 档号编定(一)案件如系新案,应就档案分类编号表,查明该案件所属类别及其卷次、目次顺序编列档号。(二)案件如可归属前案,应查明前案之档号予以同号编列。 (三)档号以一案一号为原则,遇有一案件叙述数事或一案归入多类者,应先确定其主要类别,编列档号。(四)档号应自左而右编列,右方装订的案件,应将档号填写于案件首页的左上角;左方装订者则填写于右上角。.归档与档案清理第四十四条 保存期限(一)归档文件,应依目次号顺序以活页方式装订于相关类别的档夹内,并视实际需要使用见出纸注明目次号码,以便翻阅。(二)档夹的背脊应标明档夹165、内所含案件的分类编号及名称,以便查档。第四十五条 保存期限文件保存期限除政府有关法令或本企业其他规章特定者外,依下列规定办理:(一)永久保存:1.公司章程;2.股东名簿;3.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4.董事会及股东会纪录;5.财务报表;6.政府机关核准文件;7.不动产所有权状及其他债权凭证;8.工程设计图;9.其他经核定须永久保存的文书。(二)10年保存:1.预算、决算书类;2.会计凭证;3.事业计划资料;4.其他经核定须保存10年的文书。(三)5年保存:1.期满或解除之合约;2.其他经核定保存5年的文书。(四)1年保存:结案后无长期保存必要者。(五)规章由规章管理部门永久保存,使用部门视其有效期166、间予以保存。第四十六条 档卷清理(一)管档人员应随时拂拭档案架,维护档案清洁,以防虫蛀腐朽。每年年度更换时,依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清理一次,已届保存期限者,得予销毁,销毁前应造册呈总经理核准,必要时向主管官署报备,并于目次表之附注栏内注明销毁日期。(二)保管期限届满的文件中,部分经核定仍有保存参考价值者,管档人员应将收(发)文登记单第五联附注在其保留文件上,并在第五联上注明部分销毁之日期。.调卷第四十七条 调卷程序(一)各部门经办人员因业务需要需调阅档案时,应填具调卷单经其部门主管(科长以上)核准后持向管档人员调阅。(二)管档人员接到调卷单经核查后,取出该项档案,并于调卷单上填注借出日期,将档案交167、与调卷人员。调卷单则依预定归还日期之先后整理,以备稽催。(三)于档案室当场借阅者,得免填调卷单。(四)档案归还时,经管档人员核查无讹并于调卷单填注归还日期及签章确认后,档案即行归入档夹。调卷单由管档人员留存备查。第四十八条 调卷管理(一)调卷单以一单一案为原则,借阅时间最长以一周为限,如有特殊情形欲延长调阅期限时,应按调阅程序重新办理。(二)调卷人员对于所调案件,不得抽换增损,如有拆开必要时,亦须报明原因,请管档人员负二责处理。 (三)调卷人员调阅档案,应于规定期限内归还,如有其他人员调阅同一档案时,应经调卷变更登记,不得私自授受。(四)调阅案件限与经办业务有关者,如调阅与经办业务无关之案件,168、应经文书管理部门主管同意。 机密文件第四十九条 范围(一)生产设备设计图:具有专利性与独特性之机械设计图,以及生产设备布置图。(二) 技术性的资料:独特技术性的操作标准,与外人技术合作或外人技术指导资料,产品配方,产品开发,改良或试验资料,国外现场实习报告及其他技术上属于机密性之资料。(三) 业务性之资料:销售成本资料,市场情报,国外业务考察报告及其他业务上属于机密性之资料。 (四)其他经厂处长以上主管认为有必要列入机密文件管理之一切资料。第五十条 保管部门(一)外来机密文件应以各公司总经理室为保管部门;经各公司总经理核准得于事业部、研究所或工厂所在地保存者,应以事业部经理室、研究所所长室、驻169、厂经(副)理室或总经理指定之部门为保管部门。(二)属技术、开发、工务、营业等部门自行建立之专业性机密文件,应以各事业部经理室或厂区文书管理部门为保管部门。(三)总管理处各部、室、中心之机密文件,属各该部门承办之专责性质者,应以各该部、室、中心为保管部门。(四)各保管部门应指定专人经各公司总经理核定(总管理处由总经理核定),负责机密文件收发、登记及归档等事务。第五十一条 外来机密文件处理(一)外来机密文件由代表公司取得该文件的人员径送该公司总经理室机密文件保管人员,以收(发)文登记单一式五联登记,呈请总经理核派经办人(主办人)及指定处理期限后,其分文、经办、复文或主动发文均依第四章之规定流程处理170、。唯其递送均应亲自为之,不得假手他人。(二)若文件内容影响公司权益重大时,保管人员于文件分类办理时,应以影本为之,原文件由保管人员妥藏。(三)主办人于文件处理期间,需负保密全责;如需分派其所属人员办理时,则于每日上班以文件传递记录卡注明时间、用途由经办人签章后,文件传递记录卡由主办人留存,密件交经办人办理。于当日下班(或完工)时主办人应负责将密件收回,并于文件传递记录卡填注收回时间,由经办人签认后随收(发)文登记单第五联与密件一并归档。(四)密件办妥后由主办人亲自递送或封妥签章交予文书管理部门收发人员寄送。第五十二条 自创之专业性机密文件处理(一)隶属性技术、开发、工务、营业等部门的工作人员于171、承办特定项目之业务所建立的资料,应视同机密文件,依本章的规定办理。(二)前款各项机密文件的经办部门应于每月底编制翌月的工作计划表写明交办的特定业务工作主题、内容摘要、经办人及预定完成期限等,经主管核定后,一份自存,一份送保管部门存查。第五十三条 经办方式(一)经办人应于办公场所处理机密文件,不得擅自携带外出或转借、出示于他人,处理期间并应妥善收存,防止他人轻易取得或翻阅。(二)经办人不得请托他人代抄、代描机密文件,非经经理级以上主管核准者,亦不得擅自复制。(三)经办人如因公确需携带机密文件外出时,应呈经理级以上主管(专业性机密文件得呈厂、处长)核准后为的。 (四)经办人如未能于规定期限内处理完172、竣,应于到期前签呈交办之主管核准延长处理期限并联络保管人员延缓稽催。第五十四条 归档(一)外来机密文件于主办人办妥并经总经理核定保存期限后,应将文件连同收(发)文登记单第四、五联及文件传递记录卡送交保管人员签收,编定档号,依其类别登入机密文件保管备查簿,第四联送回主办人存查,第五联连同文件归档。(二)内部自行建立之机密文件,经办人办妥并经厂、处长核定保存期限后,应将文件类别、内容摘要、预定保存期限等填入机密文件送件单,随文件送交保管人员编定档号并签收后,机密文件送件单退回经办人存查,文件由保管人员依类归档并将其名称及归档编号登入机密文件保管备查簿。第五十五条 档案整理(一)保管人员应将每月增加173、的机密文件,于翌月五日前填更机密文件增列表呈总经理(专业性者呈经理)核阅。并于每年年底清理档卷,将认为已无需继续保管或已消失机密性质的文件,造具机密文件销毁表呈报总经理(专业性者呈经理)核准后销毁或送回原经办部门按一般文书办理归档。(二)保管人员应于每月底查对机密文件增列表及出国计划书或工作计划表,如有应送而未送归档者,则以便函稽催经办部门送交归档。(三)机密文件应单独成立档卷,与其他一般文件分开保管。 第五十六条 调卷(一)各部门需调阅机密文件时,除依第四十八条规定方式办理外,经办人填具调卷单注明调阅期间及用途,应经调阅部门厂处长证明并送保管部门主管同意后,始得调卷。(二)保管人员接到经核准174、之调卷单,应即开立文件传递记录卡一份,连同密件交予调卷人签收后,文件传递记录卡由保管人员留存。用毕归还时,密件经保管人员点收无误后,将归还时间填记于文件传递记录卡并经调卷人签认后一并存档。第五十七条 副本机密文件需影、复印时,应呈经理以上主管(专业性者呈厂处长以上主管)核准后,交由保管人员印发,并将份数登记于机密文件保管备查簿;副本(含复印件)视同正本依本规则的规定办理。第五十八条 文件管理经办人、保管人员或调卷人员应妥善管理经手的机密文件;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依人事管理规则第十四条或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议处:(一)拆散原案显有弊端者。(二)原案被污损、抽换、涂改或遗失者。(三)擅自将文件携带外出175、,转借或出示于人及其他宣泄机密情事者。(四)调卷逾期拒不归还而不申述理由者。(五)擅自请托他人代抄、代描、复印或打字、印刷者。(六)文件分办传递时,未以文件传递记录卡记载或未于分办当日下班(或完工)时收回(缴回)妥藏者。 附则第五十九条 文件处理日数的统计(一)各收发人员根据收(发)文登记单第一联,业务接洽便函第一联(发文)及第四联(收文)分别造具文件处理统计表一式二份,于翌月五日前,一份呈送经理核阅后存经理室备查(全公司的文件处理统计表应呈总经理核阅后存总经理室备查),一份自存。(二)处理日数计算标准1.收文案件:自总收文之日起至复文发出或文件归档之日止,所需日数扣除例假日后为实际处理日数。176、2.发文案件:自文件发出之日起至其销案之日止,所需日数扣除例假日后,为实际处理日数。第六十条 文书用纸(一)对关系企业外机构之行文以公文用纸为之。对客户或厂商行文得以印有公司名衔的书函。(二)关系企业内部各部门间的行文以业务接洽便函为之,但公司间的行文亦得以公文用纸。(三)电报以电报专用纸。(四)签呈以签呈专用纸。第六十一条 文件处理之稽查各公司总经理室应不定期派员稽查各部门之文书处理情形并随时予以辅导,如有异常应即通知经办部门主管处理之。第六十二条 实施与修改本办法经营决策委员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文印室管理规定第一条 公司的文件,有打印必要时方予打印。内部递传的简单请示报告或其他不需打177、印的文件,一般不予打印。 第二条 公司发文,需由起草人定稿抄正,经有批准发文权的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准打印。一般文件的打印、复印、传真,须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才予办理;部门经理不在时,可经总裁办公室主任同意后办理。 第三条 私人资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复印或用公司传真机递送,以免影响公司的正常工作。 第四条 文印室工作人员应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按时完成任务。对收到的文件资料,应及时给有关部门、人员送发,或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到文印室来拿取回,不得延误。 第五条 文印室人员应树立严格的保密观念,不得随意将打印、复印或传真资料中有关商业秘密或公司管理中须保密的事项透露给他人,不得截留任何文件。 第六条 178、文印室对送来打印、复印、传真的文件资料,应做好登记,并在月终作统计核算。属业务部门的,由各部门承担费用;属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归列行政开支。 第七条 文印室工作人员初次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或处50元以上罚款,屡教不改或给公司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或较大经济损失的,处50元以上罚款直至辞退。企业文件管理制度(一)总则 第一条 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中央关于文书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厂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厂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第三条 按照党政分工的原则,全厂各179、类文件分别由党委办公室和厂部办(以下简称两办)归口管理。(二)收文的管理第四条 公文的签收1.凡来厂公启文件(除厂领导订启的外)均由厂收发员登记签收(由上级或邮电局机要通讯员直送机要室的机要文件除外)后分别交两办机要秘书拆封。在签收和拆封时,收发员和机要秘书均需注意检查封口和邮戳。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对密件开口和国外信函邮票被撕应拒绝签收。2.对上级机要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信封、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四对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机要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第五条公文的编号保管1.两办机要秘书对上级来文拆封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须由180、工厂承办或归档的厂领导亲启文件,厂领导启封后,也应分别交两办办理正常手续。2.本厂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分别送交两办机要秘书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第六条 公文的阅批与分转1.凡正式文件均需分别由两办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机要秘书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厂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即阅即办。2.一般函、电、单据等,分别由两办机要秘书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主办单位联系后再分转处理。3.为加速文件运转,机要秘书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厂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181、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第七条 文件的传阅与催办。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机要室,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两办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3.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4.文件阅完后,应送交两办机要秘书,切忌横传。5.两182、办机要秘书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两办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6.按照阅文范围,离、退休干部,一般由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或由两办机要室通知到机要室阅文。(三)发文的管理第八条 发文的规定1.全厂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力分别集中党委和厂部,各群众团体和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2.各群众团体、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发文应分别向党委、厂部提出发文申请,并将文件底稿分别交两办审核。党委、厂部同意发文,则两办分别按党、政机构183、设置与业务分工统一归口以党字、厂字发文。群众团体文件由党委批转。3.对全厂影响较大,涉及两个以上厂领导分管范围的文件,须由党委书记或厂长批准签发。其余文件均由分管厂领导批准签发。第九条 发文的范围:1.凡是以党委、厂部名义发出的文件、通告、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2.党委、厂部下发文件主要用于:(1)公布全厂规章制度;(2)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工厂文件;(3)公布工厂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4)公布全厂性的重大生产、技术、经营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5)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6)其他有关全厂的重大事项;3.党委、184、厂部上行文、外发文主要用于:(1)对上级机关呈报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处理决定;(2)同兄弟单位联系有关工厂重大生产、技术、人事劳资、物资供应、科研、基建、经营管理、党群工作等事宜。4.在工厂日常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党群工作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工艺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厂领导批准后,由主管业务科室书面或口头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厂部文件发布。5.凡各业务科室如开专题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发文,不备查考,可以科室名义用工作简讯发会议纪要。6.各业务科室与外单位发生的一般业务联系,可用各科室的名义对外发函(应各自编号备查)不用厂部名义发文。(四)185、发文程序与要求第十条发文程序规定:1.各单位需要发文,应事先分别向党委、厂部提出申请;2.党委、厂部同意发文时,主办单位应以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上级指示或工作实际需要草拟文件初稿;3.草拟文稿必须从全厂角度出发,做到情况确实、观点鲜明、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炼、标点符号正确、书写工整。严禁使用铅笔、圆珠笔、红墨水和彩笔书写;4.文稿拟就后,拟搞人应填附发文稿纸首页,详细写明文件标题、发送范围、印刷份数、拟稿单位与拟稿人,并签名、盖章、标定日期和密级;5.两办应根据党委、厂部的要求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有关文件规定,对文稿进行审查和修改。对涂改不清、文字错漏严重、内容不妥、格式不符的文稿186、应退回拟稿单位重新拟稿;6.经两办审查修改后的文稿,送部门主管领导核稿(对文稿内容、质量负责);7.对审核时修改较多,有碍打印和存档的文稿,应由拟搞部门重新誊写清楚;8.需经会签的文稿,应在交付打印前送会签部门会签;9.文稿审核会签后,按批准权限的规定分别呈送党委、厂部领导审定批准签发;10.经领导批准签发后的文稿交两办机要秘书统一编号送打字室打印;11.文件打印清样,应由拟稿人校对,校对人员应在发文稿上签名;12.文件打字后,由两办派专人按数印刷,再由两办机要秘书分发并检查落实情况,对印刷质量不好的文件,机要秘书应拒绝盖印分发。 (五)文件的借阅和清退第十一条 各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187、阅一般文件,需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写便条,对有密级的文件须两办主任同意后方可借阅。第十二条 借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就地阅看,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走或全文抄录,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划等。第十三条 两办机要秘书对承办的公文应抓紧催办,应定期对事情已经办妥的本厂文件和上级要求限期清退的文件,进行收缴清退工作。(一般为月底一小清,季末一中清、年终一总清)。如发现文件丢失,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者,并如实向领导报告。第十四条 各部门应指定一位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文件收交、保管、保密、催办检查工作。(六)文件的立卷与归档第十五条 文件的归档范围:1.凡下列文件统一分别由两办负责归档:(1)上188、级机关来文,包括上级对工厂报告、申请的批复;(2)党委、厂部发出的报告、指示、决定、决议、通报、纪要、重要通知、工作总结、领导发言和生产经营工作的各类计划统计、季度、年度报表等;(3)厂党委会、厂长办公室、厂务会、工厂管理委员会、中层干部会以及各种专业例会记录;(4)厂党代会、职代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团代会等厂一级的党群组织召开的代表大会所形成的报告、总结、决议、发言、简报、会议记录等;(5)有保存价值的人民来信来访记录及处理结果;(6)参加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及本厂在会上汇报表言材料等;(7)上级机关领导同志来厂检查视察工作的报告、指示记录,以及本厂向上级进行汇报的提纲和材料189、;(8)反映本厂生产、经营活动、先进人物事迹及厂领导工作等的音、像摄制品;(9)工厂日志和大事记;(10)工厂向上级请示批复的文件及上报的有关材料。2.业务科室,各群众团体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活动资料,由各业务科室、群众团体负责立卷归档。 第十六条 立卷要求1.文件立卷应按照内容、名称、作者、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2.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3.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4.上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年度5月份以前整理完。6月份正式向档案馆(室)移交,清单一式190、两份。(接交单位各留存一份备查)。(七)文件的销毁第十七条 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两办机要室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第十八条 经审核同意销毁的文件,应派专车分别由两办机要秘书和正副主任护送到上级机关指定的纸厂监视销毁。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使公司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各部门的公文,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必须认真做好公文处理工作。第三条 各单位应发扬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克服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提高公文处理191、的效率和质量。第四条 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公文统一由办公室文秘人员收发、分办、用印、立卷。第五条 各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必须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确保国家机密。 公文种类第六条 公文种类主要有:(一)请示请上级指示和批准,用请示。(二)报告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用报告。(三)指示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用指示。(四)布告、公告、通告对公众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用布告。向国内外宣布重大事件,用公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件,用通告。(五)批复答复请示事项,用批复。(六)通知传达上级的指示,要求下级办理或者需要知道的事项,批转下级的公文或转发192、上级、同级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用通知。(七)通报表扬好人好事,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情况以及需要所属各单位知道的事项,用通报。 (八)决定、决议对某些问题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用决定。经过会议讨论通过,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用决议。(九)函平行的或不相隶属的单位之间互相商洽工作,向有关主管部门请示批准等询问和答复问题,用函。(十)会议纪要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要求有关单位共同遵守执行的,用会议纪要。 公文格式第七条 公文格式一般包括: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单位印章、发文时间、抄送(抄报)单位、公文字号、主题词等。(一)公文的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发文单位和公文种193、类。 除批转法规性文件外,公文标题一般不加书名号和其他标点符号。(二)向上级请示的公文,一般只写一个主送单位;如果需要上报另一个上级单位时,可以用抄报的形式。(三)发文时间,以领导签发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单位签发的日期为准。(四)公文字号一般包括单位代号、年号、顺序号。几个单位联名发文,只标明主办单位的公文编号。(五)公文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之后、单位名称之前,注明附件的名称和件数。(六)收、发文单位应写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简称。联合发文,应将主办单位排列在前。 (七)文字一律从左至右横写横排。第八条 公文纸一般用16开,在左侧装订。通告等用纸大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行文关系。第九条 对上级单194、位组织的请示或报告,用单位组织名义发文。第十条 对市政府及政府各部、委、局,对市局及市局处室的请示或报告, 与不相隶属单位协商工作等,用行政名义行文。第十一条 内部行文,可按问题的种类和性质,用分公司或部门名义行文。分公司、各部门不得联合行文,部门之间不要用发文形式解决一般性的问题。第十二条 各单位一般不得越级行文。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的,应当抄报越过的单位。 第十三条 向上级请示的公文,应一文一事,主送一个单位,不要同时抄送下级单位,不要直接送领导者个人(除领导直接交办外);向下级单位的重要行文,可以抄报直接上级单位。第十四条 按照一级抓一级的管理原则,公司行文原则上只发到各分公司和各部195、门,不直接发到下属子公司。第十五条 发文应根据需要确定主、抄送单位,不得滥发。 公文处理程序第十六条 收文处理。一般包括登记、分办、拟办、批办、催办等程序。(一)上级发来的文件及注有密级的简报、电报、资料和平级发来的文件,均由文秘人员统一签收、开拆、登记、呈阅、分发并按不同类别进行分类处理。其中内容重要的急件,及时呈送领导阅批,如领导出差,立即送办公室领导处理。(二)承办人应根据文件规定的传阅范围或领导指示,安排传阅或办理。领导人之间不宜直接横向传递,以免积压或传失。(三)凡需办理的公文,应先送办公室主任签批意见,再分送给有关部门办理或送领导批示后办理。办公室主任在签批公文时,认为无需送领导阅196、批的一般性公文,可根据公文内容和性质直接批有关部门阅办。 各单位收到急件时,应在3天内答复并退回文件,一般要办理的文件,一周内应办理并退文件,最迟不能超过15天。需要研究而不能马上处理的,也要先书面或口头简要回复。(四)加强公文检查催办工作。文秘人员对有领导批示的公文及本公司发出的文件,要认真督促、催办,以防积压或漏办。各分公司、各部门对上级发出的文件,需要汇报贯彻执行情况的,要及时检查反馈。(五)领导参加重要会议带回的文件,在汇报和传达后,应将会议文件交文秘人员立卷归档。第十七条 发文处理。一般包括拟稿、审稿、签发、缮印、校对、用印、封发等程序。(一)草拟公文的要求:1.要符合国家的方针、政197、策、法律、法令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如提出新的政策规定,应尽量与原来的有关政策相衔接,并加以说明。 2.情况要确实,观点要明确,文字要精练,条理要清楚,层次要分明,标点符号要正确,篇幅要力求简短。3.引用的公文要写明发文机关、公文编号、标题和发文时间。4.草拟公文必须使用统一格式的的公文稿纸,文件字迹要清楚,文面应保持整洁,凡是文面凌乱不清的,要重新清稿。5.数字的写法。正式文件中,除文件编号、统计表、计划表、序号、专用术语和百分比必须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外,其他用汉字书写。6.章节序数的写法。一般应按下列顺序排列: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为(1)。7.不要滥用简称。年月日、人名198、地名、文件名称、事物名称等,一般不要简称。 (二)公文审核。公司的文稿在送领导签发前,应由起草文件部门负责人审核后送办公室核稿。以工会、社团名义发文的,由董事会和分管领导审核。审核的重点:1.是否需要行文。2.是否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与本单位发过的公文是否衔接。3.提出的要求和措施是否明确具体、切实可行。4.处理程序是否完备,行文关系、公文格式是否符合规定。5.文字叙述是否符合文法和逻辑,标点符号是否正确。审核时如发现不妥之处,必须进行修改,属于重要的原则性的问题,应退回原承办单位修改,改动过大的,要重新抄正。 (三)公文签发。公司行政文件,由分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后,由总经理签199、发。工会、社团的一般性文件,由分管领导签发,重要文件,由最高行政领导签发。(四)公文拟稿、改稿和签发,一律用钢笔,禁止使用铅笔和圆珠笔。(五)签发后的公文不得再作任何修改。若确需修改,必须重新送签。(六)公文签发后,由文秘室负责打印、盖章、装订、登记、分发。打印文件要美观大方,符合公文格式。装订要整齐牢固,不漏页、错页、粘页。印章盖在年、月、日的中上方,上沿不压正文,下沿略压年、月、日,如正文末页无空档,可另起一空白页注上日期盖章,并在该页的左上方标明此页无正文字样。(七)公文校对以原稿为准,非承办人不得擅自改动原文。校对未发现的差错,由校对人员负责;校对后,打字员没有改正的,由打字员负责。第200、十八条 公文办理完毕后,要及时送交文秘人员整理立卷,个人不得私自保存应存档的文件。 文件的管理第十九条 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文书的处理管理工作,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保密纪律教育,做好文件的管理工作。严禁将秘密文件带往公共场所或家中。文件传递过程中,必须办理登记、签收、注销等手续,并按照收文薄检查归档,以防遗漏。第二十条 各单位工作中形成的文书,包括文件、会议记录、决议、照片、图表、录音带、录像带等有保存价值的资料,都必须由承办人收集齐全,分类整理,移交文书或有关人员核对整理后,于次年第二季度送交档案室归档,各单位、各经办人不得越期自行留存应该归档的文件。第二十一条 没有存档价值和201、存查必要的公文,由档案室鉴别、登记后销售。本细则从年月日起施行,过去有关公文处理的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企业打字、油印工作制度第一条 凡以厂部或党委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报表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简报、纪要通知、通报、通告、信函、规章制度、宣传教育材料、任免决定、表彰或处理决定,以及厂领导批准翻印的文件、材料均属打印范围。 第二条 由归口部门负责拟订、编写的带有全局性指导意义的全厂性的月(季)生产、工作计划和一个时期全厂性的工作安排以及重要专题会议的纪要等,也应安排打印。 第三条 不需上报的各部门的工作计划,临时性工作安排,非全厂性活动讲课提纲,非上报的一般表格、一般技术资料和202、便函都不属打印的范围。 第四条 凡需打印的文件、资料应将其底稿首页附上发文单经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查同意并经审核修改、统一编号,有关部门会签,分管厂领导签发,方能交付打印。 第五条 打字员接稿后,应认真检查文件签发手续是否完备,书写是否工整,是否符合文件归档要求等,对发文手续不全、书写不符合要求的文件,打字员有权拒绝打印。 第六条 打字室要建立打字登记簿,对各类文件材料按规定内容和要求统一登记。并根据厂办安排的轻重缓急次序,进行打字。打字时要做到快速、准确、排版合理美观、用力均匀。第七条 打字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将打字的内容向外泄露,与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打字室 、油印室。 第八条 打字员要203、爱护打字、油印设备和物品,按规定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和物品领用登记费用统计工作。 第九条 文稿打完后,打字员要把原稿和打字清样交给两办秘书或拟稿人校对。校对者校完后应在原稿上签字,以示负责。 第十条 凡是以党委、厂部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材料(见第一条范围)分别由两办或拟稿人负责校对,由厂办打字室负责油印、装订,达到字迹清晰、版面清洁、装订整齐。由两办机要员上报下发。以部门名义下发的生产工作计划安排,专题会议纪要,由归口部门负责校对,油印、发送。 第十一条 两办秘书对文件的差错情况,要进行登记考核。 第十二条 油印文件要严格按照审批份数印刷,油印者不得私自增加份数或私自留存,油印底板和废页,余页应及时204、销毁。企业报刊、邮件、函电收发制度(一)全厂公私报刊、外来邮件、外发公启、函电由厂收发室负责收发。(二)外发函、电要求。1.各部门因公需外发函、电,经办人员应于每天下午点以前将函件、电报底稿送到收发室,另填写挂号、平信、电报外发登记表。2.每天下午点以前,厂收发室应将当月外发函、电清点,累计送交邮局寄发。(三)外来邮件管理1.外来邮件一律经厂收发室签收分发。2.凡挂号、纸包、包裹单、汇款单、货运单等由收发室通知收件人到收发室当面签收。3.一般公启函、电和厂内职工私人信件,由收发室开具清单分放到各单位信报箱内。 4.私人不明平信一律放到信架(信袋)内,由个人自取。5.不论公私邮件收发室应随到随清205、,及时分发,不得丢失损坏,搁置延误,对国外来函应检封口、邮戳,如发现拆封或邮票被撕应拒绝签收,并向邮局反映,查明原由。6.凡挂号信、汇款单、包裹单、货运单等的收件人,在收发室通知发出后,应随即到收发室领取邮单,并及时去邮局取款取件。超期罚款,收发室概不负责。(四)报刊订购与收发。1.报刊订购。(1)订购时间:上半年 下半年(2)订购手续:不论单位和个人,均需先到收发室查阅报刊目录,再将需要订购的报刊代号、名称、出版日期、单价、订购份数、期数填写清楚交收发员核对算价,确认无误后,当面缴款开票。公费订购报刊由收发员持订单到财务部门办理付款托收手续。归口管理报刊公费订购的单位除按上述要求填写预订单外206、,尚须填写报刊分发清单,详细写明各种报刊分发到哪些单位或领导。2.报刊收发。(1)收发员每天对邮局送来的报刊应对照邮局分送清单分类清点,发现有差错应及时登记并要求补缺退余。(2)收发员收到邮局送来的报刊后应及时分发,不得耽搁延误。收发员清点分发报刊时间为小时,任何人不得进入收发室。(3)每天分发到各单位信报箱的报刊应随附分发清单。 (4)各单位应固定专人按时领取报刊和公启函电。领取时,要对照分发清单清点检实签名,发现差错,应当面向收发员提出增补退换要求,并进行差错登记。当面未提出,则视为分发无差错。(五)收发员应坚守工作岗位,节假日、星期日应有人值班,休星期日应采取换休形式。(六)收发室内外应207、经常保持整齐清洁。(七)收发室由部门负责管理,其工作质量由部门进行检查、考核,并承担责任。会议管理制度会议管理要领(一)提高会议成效的要领1.要严格遵守会议的开始时间。2.要在开头就议题的要旨做一番简洁的说明。3.要把会议事项的进行顺序与时间的分配预先告知与会者。4.在会议进行中要注意如下事项:(1)发言内容是否偏离了议题?(2)发言内容是否出于个人的利害?(3)是否全体人员都专心聆听发言呢?(4)是否发言者过于集中于某些人呢?(5)是否有从头到尾都没有发言过的人呢?(6)是否某个人的发言过于冗长呢?(7)发言的内容是否朝着结论推进呢?5.应当引导在预定时间内做出结论。 6.在必须延长会议时间208、时,应取得大家的同意,并决定延长的时间。7.应当把整理出来的结论交给全体人员表决确认。8.应当把决议付诸实行的程序理出,加以确认。(二)会议禁忌事项1.发言时不可长篇大论,滔滔不绝(原则上以3分钟为限)2.不可从头到尾沉默到底。3.不可取用不正确的资料。4.不要尽谈些期待性的预测。5.不可做人身攻击。6.不可打断他人的发言。7.不可不懂装懂,胡言乱语。8.不要谈到抽象论或观念论。9.不可对发言者吹毛求疵。10.不要中途离席。企业会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改进作风,减少会议、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特制订本制度。(二)会议分类及组织第一条 全厂会议归纳为四类:1.厂级会议:主要包括党政领导(扩209、大)会,全厂干部会、全厂班组长会、全厂党员大会、全厂团员大会、全厂职工大会,全厂技术人员会以及各种代表大会。应分别报请党委或厂部批准后,由党、政、工、团等办事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召开。2.专业会议:系全厂性的技术、业务综合会(如经营活动分析会、质量分析会、生产技术准备会、生产调度会、安全工作会等),由分管厂领导批准,主管业务科室负责组织。3.系统和部门工作会:各车间、科室、支部召开的工作会(如车间办工会、科务会、支部会、车间(科室)职工大会等)由各车间科室、支部领导决定召开并负责组织。4.班组(小组)会:由各党、工、团小组长或行政班组长决定并主持召开。第二条 上级或外单位在我厂召开的会议(如现场会210、报告会、办公会等)或厂际业务会(如联营洽谈会,用户座谈会等)一律由厂办受理安排,有关业务对口科室协作作好会务工作。(三)会议安排第三条 例会的安排。为避免会议过多或重复,全厂正常性的会议一律纳入例会制,原则上要按例行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召开。例行会议安排如下:1.行政技术会议(1) 厂长办公会:研究、部署行政工作,讨论决定全厂行政工作重大问题。(2)厂务会:总结评价当月生产行政工作情况,安排布置下月工作任务。(3)班组长以上干部大会(或全厂职工大会):总结上季(半年、全年)工作情况、部署本季(半年、新年)工作任务,表彰奖励先进集体、个人。(4)经营活动分析会:汇报、分析工厂计划执行情211、况和经营活动成果,评价各方面的工作情况,肯定成绩,揭露矛盾,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工厂经济效益。 (5)质量分析会:汇报、总结、上月产品质量情况,讨论分析质量事故(问题)、研究决定质量改进措施。(6)安全工作会(含治安、消防工作):汇报总结前季安全生产、治安、消防工作情况,分析处理事故,检查分析事故隐患,研究确定安全防范措施。(7)技术工作会(含生产技术准备会)汇报、总结当月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科研、技术和日常生产技术准备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布置下月技术工作任务、研究确定解决有关技术问题的措施方案。(8)生产调度会:调度、平衡生产进度、研究解决各车间科室不能自行解决的重大问题。 (9)科务会:212、检查、总结、布置工作。(10)车间办公会:检查、总结、布置工作。(11)班组会:检查、总结、布置工作。(12)班组(科室)班前会:对先天工作进行讲评,布置当日工作任务和注意事项。2.各类代表大会(1)职工代表大会:(2)车间(部门)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小组会):(3)党员代表大会:(4)团员代表大会:(5)科协会员代表大会:(6)企协会员代表大会:3.民主管理会议(1)工厂管理委员会:(2)厂长、党委书记、工会主席联席会:(3)生产管理委员会:(4)生活福利委员会:4.论文、成果发布会。(1)科协年会:(2)企协年会:(3)政治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年会:(4)厂QC成果发布会:(5)科技成果发布213、会:(6)信息发布会:(7)企管成果发布会:第四条 其他会议的安排:凡涉及多个车间(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各种会议,均须于会议召开前经部门或分管厂领导批准后,分别报两办汇总,并由厂办统一安排,方可召开。第五条 厂办每周六应将全厂例会和各种临时会议,统一平衡编制会议计划并订印发到厂领导和各车间、科室及有关服务人员。 第条 pnb0凡厂办已列入会计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新的其他会议时,召集单位应提前2天报请厂办调整会议计划。未经厂办同意,任何人不得随便打乱正常会议计划。第条 pnb0对于准备不充分、或重复性、或无多大作用的会议,厂办有权拒绝安排。第八条 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214、间相适的几个会议,厂办有权安排合并召开。第九条 各部门会期必须服从全厂统一安排,各部门小会不应安排在全厂例会同期召开,(与会人员不发生时间上的冲突除外)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四)会议的准备第十条 所有会议主持人和召集单位与会人员都应分别作好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拟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落实会场、备好坐位、茶具茶水、奖品、纪念品,通知与会人等)。人事管理系统事务处理准则 总 则第一条 本办事细则依照本公司组织规程制定。第二条 本公司一般业务行政管理,悉依本细则规定办理,其未经规定事项,适用有关作业程序。 分层负责 第三条 为提高工215、作效率,严密管理业务与行政,实施分层负责办法,特 划分各级主管职责,借以处理该管业务。第四条 总经理职责:依据有关规定,承董事会决议、董事长之命,指挥督率所属单位人员,管理本公司全盘业务。第五条 秘书室总经理特别助理职责:(一)对于个案研究分析与可行性方案拟议。(二)本公司重大兴革事项建议。(三)协助总经理处理公司重要业务或特定业务。第六条 秘书室总经理执行秘书职责:(一)协助总经理处理公司公文行政作业事项。(二)文稿的撰拟、缮校、翻译与档卷保管事项。(三)公司会报议程编排及法律事务联络。(四)协助总经理追踪、查催各单位应办事项。第七条 秘书室专案工作人员职责(简称专员):(一)执行总经理交办216、专案的研究、企划、分析、调整。(二)必要时可应各单位主管申请或总经理指派,对各单位主管提供建议或技 术支援。第八条 室、部、组(科)第一级主管职责:(一)承总经理之命或副总经理指示,负责处理职责有关各项业务。(二)业务范围内各项规定及其工作方案的拟议。(三)业务范围内工作进度、业务绩效及其利弊兴革的报告与建议。(四)对所属人员(含配属)的工作绩效与生活行为考评。(五)审核有关作业文件,视其性质内容,决定初步处理方式,并对所属人员 提示要求。(六)业务范围内紧急事件权宜处理或立即转呈核示等。(七)业务内涉及其他单位的协调联系。(八)向总经理提供政策性建议。(九)代行文稿或以室、部、科等一级单位名217、义行文范围:1. 处理要点已经签奉核准,按照规定程序具备手续,其业务内不涉及其他单位职责。2. 研究计划方案,撰述工作报告所需资料的搜集或其意见的征询。3. 查催该业务有关文书报表。4. 其他规章所示授权该室、部、组(科)自行处理的文件。第九条 各单位二级主管或专案工作人员职责:(一)依据作业程序所示要求暨上级主管指示,处理该单位经常业务。(二)工作范围内作业程序的研拟。(三)妥善分配所属及配属人员工作,并确实督导达成工作要求,考核其勤惰与工作成果。 (四)择拟签稿,并就所属人员签拟作业内容、引用规章体例、措辞等,审阅 其是否详实周妥。 (五)业务内有关各项应用资料搜集、汇总、分析。(六)业务218、内定期作业报告统计资料编制。(七)业务范围内重要工作动态核签。(八)主管业务的检查改进与研究发展。 业务分工第十条 为明确划分各单位业务权责,分别制定下面条例。第十一条 秘书室掌理下列事项:(一)公文处理程序的拟订与实施事项。(二)公文的收发、登记、编号及分送事项。(三)文稿的撰拟、缮校、翻译、封发与档卷保管事项。(四)公文查催与追踪事项。(五)公司会报议程的编排及记录印发保管事项。(六)各项通知撰拟协调事项。(七)董事会有关文书处理,会议程序编排,记录印发保管事项。(八)综合性计划、报告撰拟事项。(九)有关本公司印信典守事项。(十)法律事务联络处理。(十一)公司重要合同保管与联系及条文增删修219、改的建议事项。(十二)公司大事纪要汇总记载。(十三)专案研究、调查、计划的建议处理事项。(十四)秘书业务及一般性公共关系。(十五)图书、文物的搜集、整理、保管。(十六)与顾问联系协调事项。(十七)总经理临时交办事项的协调处理。第十二条 财务室负责下列事项:(一)财务管理与会计制度的研究、设计。(二)年度预算的拟订、执行。(三)财务计划的拟订、执行及控制。(四)年度预算的汇编、控制及执行分析。(五)会计凭证的编制、审核及保管。(六)会计帐册的登记、处理与保管。(七)税务会计事项的处理。(八)成本的计算及分析。(九)结算及决算报告的编制。(十)帐目及存货的盘查。(十一)应收帐款的整理及催收事项。第220、十三条 本公司管理部分设行政科、电脑科负责下列事项:(一)资产管理事项。(二)电脑化内部档案系统作业事项。(三)人事、庶务的企划及管理事项。(四)每天财务收支管理事项。(五)本公司行政事务注意事项。第十四条 本公司于市设立营业所,为市场经营单位,设置经理一名,秉承总经理之命,负责单位工作的推行,必要时可设置副经理给予协助。 第十五条 营业所分设营业科、开发科和业务科,分别管理:(一)开发客户的计划及其实施。(二)客户订单的接洽、估价及其联络事项。(三)客户订单作业、设计完稿的处理联络事项。(四)客户订单印刷及运送处理事项。(五)客户货款收缴及催收事项。(六)客户间的联络及维持长期关系所必须注意221、的处理事宜。(七)同业行情收集、研究并反馈给公司。(八)达成业务目标是一切努力的最终目标。第十六条 本公司在工业区设立生产事业单位,设置厂长一名,秉承 总经理之命,负责印刷业务,必要时可设副厂长协助。第十七条 厂务部分设总务科、制版科、印刷科、厂务科。 (一)总务科(分设储运组、安全组、庶务组)1. 关于原料完成品的保管及运输事项。2. 关于厂区人员、物品等出入管理事项。3. 关于厂内安全卫生事项的维护。4. 关于员工伙食的供应事项。5. 关于厂区庶务工作的处理事项。(二)制版科(分设打字组、划稿组、制版组)1. 根据印刷订单制作印刷打字、美工完稿。2. 根据完稿制成分色版。(三)印刷科(分设222、合版组、主机组、追印组、装订组、包装组)1. 印刷设备的维护及清洗。2. 印刷工作的进行。3. 印刷成品的装订及包装工作。(四)厂务科1. 厂区人事管理事项。2. 厂区原料的采购事项。3. 生产计划的协调及管理工作。 4. 成品质量监督的管理事项。5. 零用金的管理事项。 服务守则第十八条 各级工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一)恪守员工服务准则。(二)各级工作人员对该部门业务有关的作业规定、专业知识决定其业务的发展,所以应力求充分了解,并须经常研习。(三)各级工作人员均应遵照本公司各种规定与要求,根据上级指定分配的工作与职责,接受上级指导,达成任务,同时尊重同事的职责,本着分工合作精神,互为联系,力223、求配合。(四)各级工作人员处理公司业务,选拟文稿应注意下列要点:1. 处理具体事务必须全面了解情况。2. 提供建议、意见必须确实可行。3. 各项要求必须贯彻始终。4. 人力、财力必须合理运用。5. 观察评判必须公正客观。6. 称谓、数字必须准确无误。7. 确保业务机密。8. 不得积压公务。9. 善尽职责,防止一切可能发生的危险及损害。 10. 对每一问题多加思考,努力贡献智能。11. 维护公司权责与荣誉。(五)各级工作人员对于该部门业务研究处理,应有自己的处理方法,非有特殊事故,或规定欠明,不能自行决定外,不得事事呈请上级核示,希冀推诿责任。(六)各级工作人员差假外出,必须觅妥代理人或由该部门224、主管指定代理人,代理期间的职权行使,应由代理人负责。(七)各级工作人员,均应按照规定工作时间到达工作场所,公务闲暇时自行研习业务有关书刊,不得有影响公众观瞻及妨碍他人工作的不当行为。(八)服务成绩优异者或违反以上守则规定者,应由主管部门查证事实,分别视其情节轻重,依据人事规定,给予奖励或惩处。 综合核实第十九条 各单位负责的各项业务,均应斟酌必要,就其工作内容、工作要 求、工作方法、作业流程等分别制定管理规章、业务范围、工作程序等呈准施行,作为该单位处理业务的准则。第二十条 各级工作人员,应就该部门主管交付的任务,按照有关规定,具述职责内容(工作说明书)送请人事部门详鉴查核,以专责成。第二十一225、条 本公司为谋业务行政的兴革、改进及经营事业的发展,可视个 别事实需要,临时指定人员设置小组或委员会,待相关工作结束,即行解散。第六章 联系协调第二十二条 本公司为检查研议经常业务,得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主管及有关 人员举行会报及业务会报,会报决定事项应严格执行。第二十三条 有关室、部、组(科)定期或业务会报比照办理,但会报决定事 项关系到业务成败的,仍须签报上级核准办理。人事作业程序 前 言第一条 依据本公司办事细则第十九条规定办理。第二条 为使本公司人事作业正轨化、制度化,能在有序可循的情况下,使本公司人事统一、脉络一贯,并加强人事部门与各部门间的了解,借以更密切配合,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程226、序。 主 办 第三条 人事作业负责单位隶属于管理部(科),设科长一人,承上级之命, 负责下列全盘人事业务。(一)依据公司业务需要,研究组织职责及权责划分的改进方案。(二)配合公司经营目标,依据人力分析及人力预测的结果,拟订人力资源发展计划及人员编制数额,并根据人力发展计划,筹划各项教育及训练。 (三)设计、推行及改进人事管理制度及其作业流程,并确保其有效实施。(四)经与各单位主管会商,拟定每一职位的工作标准及其所需资格、条件,以求适才适所。 (五)依生活水准、薪资市场情况及公司政策,建议研订合理的员工待遇。(六)制定各项员工福利与工作安全措施,并维持员工与公司间和谐关系。第肆条 人事科另设专员227、及办事员各若干名,分别负责下列工作(一)专员: 1. 行政公文处理; 2. 员工征信调查及对保工作; 3. 招募行政工作;4. 考绩行政工作。(二)办事员:1. 资料档案管理;2. 劳保行政工作;3. 考勤行政工作。第五条 人事科组织关系(一)受秘书处主任指挥及监督,并向其直接报告。(二)以诚恳友善态度与其他单位协调、联系,并就其所提出的有关本单位工作的询问、质疑予以解答。(三)在权限内督导各部门有关人事事宜。(四)为达成本单位的任务,与其他有关方面建立并保持必要的联络。 组 织 第六条 为了完成本公司的任务与目标,而将应处理的工作做适当分配安 排,对所有员工有效运用,制定本公司组织系统表,并228、视情况每年定期检查修订。 体 制 第七条 区分组织中纵的性质与横的程度及其交错的结构体制,据此而设定本公司职位(等)及职称配置表作为人事管理基础。 工作分析 第捌条 公司确立组织体制及人事措施实行前,须将各项工作职责的任务, 以及工作人员的条件等予以分析研究,做成职务说明书作为人事行政的依据。 分层负责 第九条 为明确划分各层人员的人事权责,拟定人事权限划分表,表中所列的权责,各层人员均应确实负责办理,不得借词推诿,实施时如遇困难或特别事情发生,应向上一级人员请示后予以处理。 编 制 第十条 本公司为推行业务及基于人事预算控制,对各部门可设职称及可 用员额予以规定,订立各单位员额编制表并视情况229、每年定期检查修订。 人力控制 第十一条 根据编制,本公司定期召开人力检查会,就现有人员适职与否、流动率、缺勤情况及应储备人力及需求人力做正确、客观的检查建议,作为人事科研订人力计划,办理开拓人力来源的参考依据。 第十二条 人员拨补申请作业程序如下 (一)各单位如须增补人员,先至人事科领取人员拨补申请单填妥后,汇人事科办理。(二)人事科接到申请单后,应调查所申请人员是否为编制内所需求,其职位 薪资预算是否在控制内,其需要时机是否恰当等问题。(三)人事科调查后,即就申请人员的来源做正确的拟办建议,呈总经理核准后,根据指示办理招募预备工作。(四)人员拨补申请单经批示完毕后,均应转回申请单位,人事科凭230、副本办理。 招募甄试第十三条 人员招募作业程序如下(一)人事科收集人员拨补申请单至一定时期,即行拟订招募计划,内容包括下列项目: 1. 招募职位名称及名额;2. 资格条件限制;3. 职位预算薪金;4. 预定任用日期;5. 通报稿或登报稿(诉求方式)拟具;6. 资料审核方式及办理日期(截止日期);7. 甄试方式及时程安排(含面谈主管安排);8. 场地安排;9. 工作能力安排; 10. 准备事项(通知单、海报、公司宣传资料等)。(二)诉求:即将招募消息告诉大众及求职人,如下:1. 登报征求:先拟广告稿,估计刊登费,决定刊登何报、何时,然后联络报社。 2. 同仁推荐:以海报或公告方式进行。(三)应征231、信处理: 1. 诉求消息发出后,会收到应征资料,经审核后,对合格应征者发出初 试通知单及甄选报名单,通知前来本公司接受甄试。2. 不合格应征资料,归档一个月后销毁,但有要求退件者,应给予退件。为了给社会大众一个好的印象,对所有未录取者发出谢函也是应有的礼貌。(四)甄试:新进人员甄选考试分笔试及面谈。1. 笔试包括下列:(1)专业测验(由申请单位拟订试题);(2)定向测验;(3)领导能力测验(适合干部级);(4)智力测验。2. 面谈:由申请单位主管、人事主管、核定权限主管分别或共同面谈,面谈时应注意:(1)要尽量使应征人员感到亲切、自然、轻松;(2)要了解自己所要获知的答案及问题点;(3)要了解232、自己要告诉对方的问题;(4)要尊重对方的人格;(5)将口试结果随时记录于面谈记录表。3. 如初次面谈不够周详,无法做有效参考,可再发出复谈通知单,再次安排约谈。(五)背景调查: 经甄试合格,初步决定的人选,视情况应做有效的背景调查。(六)结果评定: 经评定未录取人员,先发出谢函通知,将其资料归入储备人才档案中,以备不时之需,经评定录取人员,由人事主管及用人主管会商进用日期后发给报到通知单,并安排职前训练有关准备工作。(七)注意事项: 应征资料的处理及背景调查时应尊重应征人的个人隐私权,注意保密工作。 任 用第十四条 经核定录用人员,由人事科依据甄选报名单发给报到通知单,请他于报到时携带下列资料233、:(一)保证书;(二)服务自愿书;(三)员工资料卡;(四)相片六张;(五)户籍誊本; (六)身份证复印件;(七)体检表;(八)扶养亲属申报表;(九)学历证件复印件。(以上应缴资料视情况可增减)第十五条 干部人员任用,视情况可发给聘任书。第十六条 新进人员于报到日,人事科即发给报到程序单,并检收其应缴资料,若资料不全,应限期补办,否则首月薪资可暂扣发。第十七条 人事科随后应亲切有礼地引导新进人员依报到程序单上的顺序, 逐项协助办理下列:(一)领取员工手册及识别证;(二)制考勤卡并解释使用;(三)领制服及制服卡(总务科主办);(四)领储物柜锁匙(总务科主办);(五)若有需要,填住宿申请单;(六)登234、记参加劳保及参加工会;(七)视情况引导参观各单位及安排职前训练。第十八条 前条逐项办理完毕后,人事科即填制新进人员简介及到职通知 ,引导新进人员向单位主管报到,由单位主管收存到职通知后依职前介绍表逐项给予说明,并于报到程序单上签章交回人事科,表示人员报到完毕。第十九条 人事科依据报到程序单随后应办理下列事项:(一)填人员异动记录簿。(二)登记人事科管理用的人员状况表。(三)干部人员发布干部到职通报。(四)登记对保名册,安排对保。(五)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核薪。(六)收齐报到应缴资料(扶养亲属申报表转会计科)连同甄选报名单建立个人资料档案,编号列管。 对 保第二十条 新进人员报到上班后,应实施第一235、次对保,以后每年度视必要复 对一次,并予记录。 第二十一条 对保分亲自对保及通信对保。 第二十二条 被保人如无故离职,移交不清,本公司应发出保证责任催告 函。 第二十三条 有关对保作业,应另参照人事管理规章中有关规定办理。 试 用第二十四条 新进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作业员为40天),届满前一周由人事单位提供考核表,分甲(干部人员)、乙(一般人员)两种,并登记被考核人试用期间出勤资料,依人事权限划分表顺序,逐级考核。第二十五条 人事单位根据考核表发给试用期满通知。第二十六条 人事单位发出试用期满通知后,并依不同的批示,分别办理下 列事项:(一)试用不合格者,另发给通知单。(二)调(升)职者,由人236、事单位办理异动作业。(三)薪资变更者,由人事单位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调薪。第二十七条 前条办理完毕后,考核表应归入个人资料袋中。第二十八条 新进人员在试用期中,表现不合要求,单位主管认为有必要停 止试用时,可立即提前办理考核,并签人事异动申请单,报请权限主管核定停止试用。 异 动 第二十九条 晋升(升职、升等、升级)及降级由申请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及办理临时考核,转人事单位签注意见后,呈权限主管批示。第三十条 调职由申请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送调职单位会签,转人事单位签注意见后,呈权限主管核定。第三十一条 未批准的升、降、调申请单退回申请单位。经批准的申请单则 由人事科依据发布人事异动通知,副本抄237、送申请单位及本人,并限期办理业务移交手续,履任新职。若职称异动或单位异动,副本应抄发会计单位,通知变更薪资名册。第三十二条 经批准异动案件,涉及调整薪资者,人事科应根据人事异动 申请单批示,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调薪,呈核后转会计单位作业。第叁拾叁条 资遣 (壹) 凡符合于资遣规定者,由人事主管与单位主管商定后填写人事异动申请 单签注原因转呈总经理核准,然后发给资遣通知单(副本抄送会计单位核发资遣费)及离职通知单通知办理离职手续,办妥后始可发给资遣费。(二)资遣作业应另参照人事管理规章中有关规定办理。第三十四条 留职停薪 (一)人员有留职停薪的需要时,可由申请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并经人事主管调查符238、合留职停薪申请规定后,转呈总经理核准发给留职停薪通知单及离职通知单,通知办理离职手续。(二)留职停薪期满时,当事人应到公司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申请复职或延长期限,凡未办理者,视同免职。(三)留职停薪人员,概不保留底缺,申请复职时,如原服务单位无缺额或业务上已无需要时,则不准复职,视同免职。 (四)留职停薪作业应另参照人事管理规章中有关规定办理。第三十五条 免职(一)凡合于免职规定者,可由单位主管或人事科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会签意见后,呈总经理核准,发给离职通知单通知办理离职手续并核发薪资。(二)免职申请应参照人事管理规章中有关规定办理。第三十六条 经批准离职案件,人事科应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停薪,转239、会 计科作业。第三十七条 人事单位应依据人事异动申请表逐日整理办理下列工作:(一)填入人员异动记录簿内。(二)登记于个人资料卡内(离职人员,其资料应予归档另行保管)。(三)修正人事单位管理人员状况表。 请 假第三十八条 员工因故请假,应至人事科领取个人专用请假卡,依人事权限划分表逐级呈核,再转回人事单位登记于考勤表上。第三十九条 休假作业应另参照休假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考 勤第四十条 本公司除特定人员外,均须于警卫室设置打卡单。第四十一条 各单位主管应于月终前将下月份本单位工作时间表送人事科备查;人事科收集各单位一级主管干部人员出勤时间表呈总经理核阅。(如非轮班人员,每月工作时间固定者不必再排240、时间) 第四十二条 如需变更出勤与轮休时间,或补充新进人员出勤时间,应填出勤时间调整单,经权限主管核准后,转人事单位登记备查。 第四十三条 员工因故延长上班时间或于假日出勤,先至人事单位领取加 班报告单,经权限主管核准后转人事单位查核并登记于考勤表上。第四十四条 员工因公于上班中外出,应填写公出单送单位一级主管核准后,交警卫室登记。 第四十五条 一级主管因公外出免填公出单,但应向上级主管报备,或于办 公室交代去处,联络方法,并于警卫室登记,未赶回公司打卡下班,则由人事单位依据警卫室出入登记簿记录给予签证。 第四十六条 因公而未打卡,应报备人事单位领取未打卡证明单,填写并经一级主管签证后转人事单241、位登记于考勤表上加盖公章。 第四十七条 下班忘记打卡,可由本人填送未打卡证明单呈一级主管签证, 若举证有据,单位主管得予签明,视早退一次处分,若无法举证非因早退而未打卡则视未打卡一次处分,若未填送未打卡证明单者一律以旷工论。第四十八条 人事单位应于每日检视考勤表,遇异常状况或违规事情,应即 主动签办,并与单位主管联络。第四十九条 员工出勤情况,人事单位应于每月终了后,编制统计表各两份 ,一份送会计单位核计薪资加扣,一份公布,限三日内接受更正申请。(一)缺勤统计表。(二)全勤人员名单。(三)加班(勤)统计表。(四)值夜人员统计表第五十条 人事单位应建立每一员工一份年度考勤统计表(印于个人资料卡中242、),逐月依据考勤表予以登录,经登录后考勤表即可销毁作废。 第五十一条 每一年度终了,人事单位应即依据年度考勤统计表,统计是否 有未休完特别假的人员,予以计入十二月份加班统计表内,换发薪金。第五十二条 每一年度终了后,人事单位应即调查编制翌年度享有特别假人 员名单,予以造册呈准后公布实施。第五十三条 有关考勤作业,请参照人事管理规则有关规定办理。 出 差第五十四条 员工因公出差,应至人事单位领取出差申请单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得向会计单位申请预支差旅费)并转人事单位备查。第五十五条 出差完毕三天内,须据实填写旅费报告表连同各项单据,一并呈报核销。第五十六条 出差作业,应参照出差办法规定办理。 奖 惩243、第五十七条 员工遇有功过奖惩时,可由建议人填报奖惩建议申请单 公文,先由人事单位签注意见后,呈总经理核定。第五十八条 人事单位根据核准奖惩建议申请单发布奖惩通知单公文,副本抄送本人单位及本人知照,另一份送会计单位加扣薪资。第五十九条 人事单位应按月将人事奖惩通知单登录于个人资料卡内。 第六十条 奖惩作业应另参照奖惩办法规定办理。 考 绩 第六十一条 考绩分年度考绩与临时考绩两种,其处理程序如下:(一)年度考绩 每年度终了由人事单位提供考核表,分甲、乙两种,并予登记年度出勤资料、奖惩资料后依人事权限划分表,逐级考评核定等级,作为年终奖金发放及定期晋级的参考依据。(二)临时考绩 为申请升降职,应附244、办理临时考绩,以作上级批示决策参考依据。第六十二条 考绩表办理完毕,存于个人资料袋内,并予以登录。第六十三条 考绩作业应另参照考绩办法规定办理。 薪 资第六十四条 人事单位应于每月25日整理上月26日以后到职的新进人员甄选报名单,据此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核薪,并由单位主管签署,转呈总经理 核定,再登录于薪资名册后,再转会计单位作业。第六十五条 人事单位应于每月25日整理本月份涉及调薪的人事异动申请单及考核表,据此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调薪抄录,由人事主管审核签章后与单位 主管会签,登记于薪资名册,转会计单位作业。 第六十六条 经批准离职案件,人事单位应据此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停薪 ,由人事主管审核签章245、,登录于薪资名册后转会计单位作业。第六十七条 核薪与调薪案件于归档前,应登录于个人资料卡内。第六十八条 除人事单位应备一份全公司人员薪资名册外,各一级单位亦应 备一份所属人员薪资名册。第六十九条 薪资作业应另参照职薪办法中职薪等级表及有关规定办理。 训 练第七十条 职前训练新进人员于报到后,人事单位应办理以下职前教育:(一)介绍公司沿革、经营方针、工作环境;(二)简介各部门组织、职责、作业状况;(三)出勤规定及注意事项;(四)介绍各部门办公室及主管。 第七十一条 在职训练(一)人事单位于年度开始,依所需训练目标、对象、课程、教材、预算,拟订训练计划。(二)人事单位于训练期中,应严予考核。(三)246、员工于接受训练后,视需要提出心得报告,成绩优劣列入考核依据。 第七十二条 专业训练(一)专业知识,视必要可办理专案训练。 (二)搜集专业报导或讲座教材,印发给每位员工。(三)各一级主管可自行申请或由公司指派参加国内外各种训练机构举办的讲座、观摩、训练。 第七十三条 训练作业应另参照训练办法规定办理。 辞 职第七十四条 正式任用的员工如感工作不适或其他原因想辞职,应于15天 前提出辞职申请书,由单位主管及人事主管签具意见后,呈总经理核准,再转回人事单位,人事单位据此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停薪,转会计单位作业。 第七十五条 人事单位依据辞职申请书发给离职通知单,通知本人于奉准离职日当天下班前依离职通知247、单上应办理事项,逐项办理移交,办理完毕后,由人事主管审核无讹后,并签章转会计单位核计当月薪资(除特准外,均于下次发薪日发给)。第七十六条 人事单位根据离职通知单于当日即行办理下列事项:(一)登记于人员异动记录簿内。(二)注销人事单位控制的人员状况表内登记。(三)登记个人资料卡,注销个人资料档案。第七十七条 人事主管视情况应约谈离职人员,并将面谈结果填入离职人员 面谈记录档案,以作为人事流动率检查参考。 退 休第七十八条 人员属退休年限,由人事单位填写退休申请单公文,详填理由及会签单位主管意见后,呈总经理核准,发给退休通知单,副本转会计单位核发退休金。第七十九条 经核准退休人员,于奉准退休日,应248、领取离职通知单逐项 办妥离职手续后,始发给退休金。第八十条 人事单位凭退休通知单及离职通知单,应办理事项参照第七十六 条办理。第八十一条 人员退休,应另参照退休办法规定办理。 抚 恤第八十二条 人员因公死亡者,由人事单位填写抚恤申请单公文,呈总 经理核准,副本抄送会计单位核发抚恤金。 第八十三条 死亡员工家属由人事单位会同办理离职手续,并填具申请抚 恤金保证书后,始得领取抚恤金,人事单位参照第七十六条办理有关事宜。 移 交第八十四条 各级主管人员及业务承办人员因故离职时,应将所负责的公物 及经办事务逐件列具清册,在监交人监督下点交接任的人员,并会同接任人员提出移交报告书。 第八十五条 移交时应249、造清册名称如下(一)印章戳记清册。(二)所属人员薪资单册。(三)未办或未了重要案件目录。(四)保管文卷目录。(五)职责事务目录。(六)上级指定专案移交事项清册。(七)保管图书清册。 申请福利金 第八十六条 员工符合福利金申请条件者,至人事单位填写福利金申请单公文,由人事单位签注意见,呈总经理核准后,副本抄发会计单位发给福利金。第八十七条 福利金申请应另参照福利办法规定办理。 申请宿舍第八十八条 新进员工或现有员工若需要住宿舍,可到人事单位填写住宿申 请单申请配住,由人事单位签注意见后,转总务单位办理。 参加工会第八十九条HT新进人员于报到日时,人事单位应视其任职单位询问是否参加工会并给予解释办250、理。第九十条 人事单位应每月统计列册个人应缴会费,转会计单位代从薪资内扣缴。 劳工保险第九十一条 人员于报到日时,由人事单位登记办理投加保,生效日以到职 日为准。第九十二条 人员于退职日当天,人事单位应即办理退保。第九十三条 投保薪资因调整薪资或其他因素而变动时,应由人事单位填报投保薪资调整单。 第九十四条 人事单位应保管劳保局每月寄来的劳保门诊单,当员工有需要时,可持私章索取。 第九十五条 员工劳保个人资料应立册登录备查。第九十六条 人事单位应每月统计列册个人负担保费,转会计单位从薪资内扣缴。 资料管理第九十七条 各种人事命令、通知公布一周后,连同该案核准凭证(申请单 或签呈)合并归档。 第251、九十八条 每月初依据人员异动记录簿编制人事异动月报表,呈核阅后,列入人事流动率检查依据。第九十九条 人事单位应于每月10日编制各主管名册,送守卫或总机备查( 如未异动可具文报备)。第一条 员工若有需要服务证明书或离职证明书,可至人事单位说明申请理由,由经办人填写证明,转秘书室盖印。 第一一条 人事单位应备档案包括下列:(一)人事异动案。(贰) 人事奖惩案。(三)人事考绩案。(四)人事训练案。(五)人事规章案。(六)人事勤务案。(七)人事表报案。(八)福利案。(九)文康活动案。(十)涉外事件案。(十一)收发文登记簿。 其 他第一二条 本作业程序,应另参照人事管理规章有关规定办理,如有疑义,可由人252、事单位主管解释运用,如有未尽事宜,应另补充修正。 第一三条 本作业程序承奉核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人事管理规章 总 则第一条 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管理有所遵循,特定本规则。第二条 范围:(一)本公司员工管理,除遵照政府有关法令外,悉依本规则办理。(二)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雇用男女从业人员而言。 雇 用第三条 本公司各单位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新进人员任 用事务处理流程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单位办理考选事宜。第四条 新进人员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人事单位办理试用申请表,原则上职员试用3个月,作业员试用40天,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253、其试用时间。第五条 试用人员如有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 试用,予以解雇,试用不满三日者,不给工资。第六条 试用人员于报到时,应向人事科缴验下列表件:(一)全户户口本及公立医院体格检查表。(二)最后服务单位离职证明。(三)保证书及最近三个月内半身脱帽照片一张。(四)试用同意保证。(五)人事资料。(六)扶养亲属申报表。(七)其他必要文件(如其他必要的同意书或证件等)。第七条 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雇用:(一)被夺公权尚未复权者。(二)受有期徒刑宣告或通缉,尚未结案者。(三)受破产宣告,尚未撤销者。(四)吸食鸦片或其他代用品者。(五)亏欠公款受处罚有案者。(六)患有神精病或传染254、病者。(七)品性恶劣,经公私营机关开除者。(八)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九)未满15岁者。第八条 员工一经正式雇用,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工作视情 况应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契约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本公司各级从业人员共分八职称,其职称与职位对照见附表6.1.1。(二)从业人员晋升办法另订。 保 证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应一律办理保证手续。第十条 填写保证书应注意下列事项:(一)保证书原则上要求殷实独资或合伙行号(铺保)。(二)公司保无效。(三)如个人保,限有不动产方有资格,并应详列不动产明细(含地号)。(四)行号保证应盖方型印鉴始有效。第十一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保证人:(一255、)服务本公司员工。(二)本人配偶、直系血亲或同居共财亲属。 第十二条 被保证人有下列事形之一者,保证人应负赔偿及追缴责任,并 愿放弃先诉抗辩权: (一)营私舞弊或其他一切不法行为,致使本公司蒙受损失者。(二)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损坏公物者。(三)窃取机密技术资料或财物者。(四)悬欠帐款不清者。第十三条 保证人如欲中途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待被保证人另觅得 保证人,办妥新保证手续后,始得解除保证责任。第十四条 保证人有下列事情之一者,被保证人应即通知本公司更换保证人,并应于下列事情发生后15天内,另行觅妥连带保证人:(一)保证人死亡或犯案者。(二)保证人被宣告破产者。(三)铺保的工厂、商店256、宣告倒闭或解散者。(四)保证人的信用。资产有重大变动,因而无力保证者。(五)不欲继续保证者。第十五条 被保人离职3个月后,如无手续不清或亏欠公款等事情,其保证书即发还其本人。 服 务第十六条 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第十七条 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一)尽忠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职的行为。(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厅商的职务。(三)全体员工务须时常锻炼自己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期能提高工作效率。(四)不得泄漏业务或职务上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 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五)员工于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得接见亲257、友或与来宾参观者谈话,如确因重要事故必须会客时,应经主管人员核准在指定地点,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六)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七)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包括生产资料及影本)出厂。(八)未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的允许,严禁进入变电室、质量管理室、仓库及其他禁入重地;工作时间中不准任意离开岗位,如须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始得离开。(九)员工每日应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及更衣室、宿舍的环境清洁。(十)员工在作业开始时间不得怠慢拖延,作业时间中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报纸以及抽烟,以便增进工作效率并防危险。(十一)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为聊天闲谈, 258、或搬弄是非,扰乱秩序。(十二)全体员工必须了解,惟有努力生产,提高质量,才能获得改善及增进福利,以达到互助合作,劳资两利的目的。 (十三)各级主管及各级单位负责人务须注意本身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 共济,提高工作情绪,使部属精神愉快,在职业上有安全感。(十四)在工作时间中,除主管及事务人员外,员工不得打接电话,如确为重要事项时,应经主管核准后方得使用。(十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第十八条 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以8小时为原则,生产单位或业务单位每日作 息另行公布实施,但因特殊情况或工作未完成者应自动延长工作时间,惟每日延 长工作时间以不超过4小时;每月延长总时间不超过46小时。259、第十九条 经理级(含)以下员工上、下班均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得托人或受 托打卡,否则以双方旷工(工)一日论处。第二十条 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事情,依下列规定处分:(一)迟到、早退1. 员工均须按时间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3分钟至15分钟以内到班者为迟到。2. 迟到每次扣100元,拨入福利金。3. 工作时间终了前15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4. 超过15分钟后,始打卡到工者应办理请假手续,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皆须 报备并经主管证明者除外。 5. 无故提前15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工半日论,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证明者除外。6. 有下班而忘记打卡者,应于次日经单位主管证明才视为不早退论。(二)旷工1. 260、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工论。2. 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议论。3. 员工旷工,不发薪资及津贴。4. 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无故旷工6日或一年旷工达12日者,径予解雇,不发给资遣费。 待 遇第二十一条 本公司本着劳资兼顾互助互惠原则,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其待遇办法另订)。第二十二条 员工待遇分为(一)本薪 视从业人员学识、经历、技能、体格及其工作性质而定(金额另订),从业人员年度薪资调整方法由人事单位拟订,呈总经理核定后调整。(二)津贴(各项津贴支付标准另订) 表6.1.2第二十三条 员工待遇,分日薪及月薪二种,月薪人员,翌月5日发放一次;261、日薪人员每月发放二次,当月20日及翌月5日发放本月上半月份及前月下半月份薪津;新进人员自报到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并按日计算。第二十四条 临时性、特定性或计件等工作人员待遇,另按临时、计件 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办理。 休 假第二十五条 员工除星期日休息外,享受国定休假日。第二十六条 前条休假日薪资及津贴照给,如工作需要加班时,应征得员 工同意,并加倍发给薪资,国定假日如逢星期假日其补假与否依政府规定办理。第二十七条 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定期限,每年给予特别休假;其日数规定 如下(一)服务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全年给7天特别休假。(二)服务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全年给10天特别休假。(三)服务满5262、年以上未满10年者全年给14天特别休假。(四)服务满10年以上者其特别休假每增一年加给一天,但最多以30天为限。 第二十八条 员工特别休假,应自届满规定时间后,由劳资双方以不妨害生 产或业务原则下,事先共同排定休假日期实施,并按请假程序办理。第二十九条 特别休假因年度终结或契约终止而未休者,其应休未休的天数,雇主应发给薪资。 第三十条 员工留职停薪不予特别休假。 请 假第三十一条 员工请假分为八种 表6.1.4 第三十二条 员工请假,事假应于一日前觅妥职务代理人并填写请假卡,照下列规定办妥后方得离厂,否则以旷工论;但因突发事件或急病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迅速向单位主管报告并于当日由单位主管263、或其代理人依下列规定代办妥请假手续,否则亦视同旷工论。 (一)请假1天(含)以内时,报请班长转呈副厂长核准。(二)请假2天(含)以上,报请主管转呈经(副)理或厂(副)长核准。(三)请假批准后,请假单一律送人事单位留存办理。第三十三条 请假未满半小时者,以半小时计算,累积满8小时为一日,给 假日期的计算均自每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中途到职者,比例扣减。 奖 惩第三十四条 员工奖励分下列四种: (一)嘉奖:每次加发3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二)记功:每次加发10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三)大功:每次加发1个月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四)奖金:一次给予若干元奖264、金。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嘉奖:(一)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二)拾物不昧(价值300元以上)者。(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四)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工厂荣誉者。(五)忍受勉为困难,肮脏难受的工作足为楷模者。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功:(一)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著有成效者。(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著有成效者。(三)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四)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五)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损害足为嘉许者。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功:(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265、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二)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三)维护公司或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四)有其他重大功绩者。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奖金或晋级:(一)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二)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三)一年内记大功2次者。(四)服务每满5年,考绩优良,未曾旷工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第三十九条 员工惩罚分为五种:(一)警告:每次减发3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二)记过:每次减发10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三)大过:每次减发一个月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四)降级:除级使用,266、相应核减薪资。(五)开除:予以解雇。第四十条 有下列特殊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一)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推销物品者。(二)上班时间,躲卧休息,擅离岗位,怠忽工作者。(三)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四)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六)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挂规定标志或穿拖鞋上班者。(七)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过:(一)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二)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三)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四267、)工作中酗酒致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五)未经许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六)因疏忽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七)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厂参观者。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一)擅离职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二)在工作场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响生产、业务、事务等团体秩序者。(三)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四)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六)轮班制员工拒不接受轮班者。(七)工作时间内,作其他事情,如睡觉、玩弄乐器、下棋、阅读、炊煮等(干部连带处分)。(八)一个月内旷工达5日者。(九)机器、车辆、268、仪器及具有技术性工具,非经常使用人及单位主管同意擅 自操作者(如因而损害并负赔偿责任)。(十)其他重大违规行为者(如违反安全规定措施,情节重大者)。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开除(不发资遣费):(一)对同仁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二)殴打同仁,或相互殴打者。(三)在公司厂区、宿舍内赌博者。(四)偷窃或侵占同仁或公司财物经查事实者。(五)无故损毁公司财务,损失重大或第二次损毁涂改重大文件或公物者。(六)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七)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八)一年中记大过满2次功过无法平衡抵销者。(九)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旷工6日或1年旷工269、达12日者。(十)煽动怠工或罢工者。(十一)吸食鸦片或其他毒品者。(十二)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者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者。(十三)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者。(十四)携带刀枪或其他违禁品或危险品入厂(公司)者。(十五)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或唤使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十六)故意泄漏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十七)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受损害者。(十八)明示禁烟区内吸烟者。(十九)参加非法组织者。(二十)擅离职守,致生变故使公司蒙受损害者。(二十一)其他违反法令或劳基法或本规则规定情节重大者。第四十四条 员工功过抵销规定(一)嘉奖与警告抵销。(二)记功1次或嘉奖3次270、,抵销记过1次或警告3次。(三)记大功1次或记功3次,抵销大过1次或记过3次,员工功过抵销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 考 核 第四十五条 员工考核分为:(一)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职员3个月,作业员40天)由试用单位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试用人员考核表报经总经理核准及公布后,方得正式雇用。(二)平时考核: 1. 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操行、学识、经验、能力、工作效率、勤惰等,随时作严正的考核,凡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2. 人事单位应将员工假勤奖惩随时记录,以为办理年度考核参考。(三)年度考核:其办法另订。第四十六条 考核成绩分为优、甲、乙、丙、丁五种。第四十七条 员工271、年度考核定每年元月举行,由直属单位主管考核并由考核 小组核定。第四十八条 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循私舞弊或贻误。 加 班第四十九条 本公司如因生产或业务需要,可于办公时间以外指定员工加班,被指定的员工,除因特殊事故经主管核准者外,不得拒绝,违者以不服从主管人员领导论处。第五十条 作业员加班,事先由单位主管代为申请,呈该厂(副)主管核准后 方得加班,并须按规定打卡,否则不发给加班费。第五十一条 加班费计算,作业员依平日加班每小时工资加给三分之一;例假日加班加给假日工资,但假日工作时间未满8小时,按比例加给工资。第五十二条 作业员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发给加班费外,就其 加班时数予以272、旷工论处。第五十三条 员工加班情况,由管理单位按月统计备查。 出 差第五十四条 员工出差分长程出差与短程出差二种,凡当天能往返 者,称为短程出差;一天以上者,称为长程出差。第伍拾伍条 长程出差及短程出差(其办法另订)。 训 练第五十六条 本公司为陶冶员工品德,提高其素质及工作效率,应举办各种 教育训练,被指定参加员工,非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绝参加。 第五十七条 员工训练分为:(壹) 职前训练:新进人员应实施职前训练,由人事单位统筹办理,内容为:1. 公司简介及人事管理规则的讲解。2. 业务特性、机器性能、作业规定及工作要求说明。3. 指定资深及专业人员辅导作业。(二)在职训练:员工应不断研究学习273、本职技能、相互砥砺;各级主管尤应相机施教,以求精进。 (三)专业训练:视生产或业务需要,遴选优秀干部至各职业训练机构相关班次,接受专业训练,或邀请专家学者来本公司作系列专题演讲,以增进其本职学 术技能,使利于任务的完成。 迁 调第五十八条 本公司基于业务上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员工应予配合。 第五十九条 各单位主管应就所属人员依其个性、学识、能力,调配适当工 作,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第六十条 员工接到调职通知书后,单位主管应于7日内,一般员工应于5 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第六十一条 员工调职,如驻地远者,可比照出差规定支给差旅费,其随行 直系眷属,可凭乘274、车证明支给交通费。第六十二条 调任员工在接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遣职务由原直属主管指派适 员暂行代理。 留职停薪第六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签请留职停薪:(一)久病不愈,逾30天者。(二)因特殊事故,呈请核准者。第六十四条 留职停薪期间以1年为限,但经公司总经理特准者除外。第六十五条 留职停薪期间年资不计,但服兵役者不在此限。第六十六条 留职停薪期满后未办理复职者,视为离职。第六十七条 员工于留职停薪期间擅就他职经查明属实者,予以免职。 福 利第六十八条 本公司为安定员工生活,增进员工福利,特设立员工福利委员 会(规章另定),办理有关员工福利事宜。第陆拾玖条 员工婚丧、住院,致赠礼金、奠仪275、或慰问金,其给与标准另订 第七十条 本公司依劳动基准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发给员工年终奖金,员工 在同一年度内所有功过经抵销后,增减其年终奖金。 保 险第七十一条 员工一律参加劳工保险,于雇用时由人事单位办理。第七十二条 员工参加劳工保险后,除依法享受各项权利及应得的各种给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额外赔偿或补助。 抚 恤第七十三条 员工因公而致残废或死亡时,依劳工保险条例向劳保局申请给 付,始尚未参加劳保者,其津贴及辅助事宜悉依劳工保险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退 休第七十四条 员工退休,依劳工基准法工人退休规则及有关规定办理(办法另订)。 资 遣第七十五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资遣:(一)停业或276、转让时。(二)亏损或业务紧缩时。(三)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时。(四)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劳工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安置时。(五)劳工对于所担任工作确不能胜任时。第七十六条 员工资遣先后顺序:(一)历年平均考核较低者。(二)曾受惩诫者较未受惩诫者。(三)工作效率低者。第七十七条 员工资遣,通知日期如下:(一)在公司服务3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于10日前通知。(二)在公司服务1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于20日前通知。(三)在公司服务3年以上者,于30日前通知。第七十八条 员工接到前条通知后,为另谋工作可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 每星期不得超过2日工作时间,请假期间工资及津贴照给,如未能依照前条规定通知而即时终277、止雇用者,依前条规定预告期间工资及津贴照给,如经预告,发给预告期间工资。 第七十九条 员工因受惩罚而开除或自行辞职者,不以资遣论。 第八十条 员工资遣,依下列规定发给资遣费:(一)在公司连续服务每满1年者,发给相当于1个月平均工资的资遣费。(二)在本公司工作年资满3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发相当于10天本薪的资遣费,但剩余月数,或工作未满1年者,以比例给予,未满1个月者以1个月计。 安全与卫生第八十一条 本公司各单位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 工身体健康。第八十二条 员工应遵守公司有关安全及卫生诸规定,以保护公司及个人安全。人事管理制度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规278、定。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保证、职务、任免、调迁、解职、服务、交卸、给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 本公司自总经理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职员。第四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 聘用第一条 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第二条 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三条 新进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门统筹计划,呈报标准。第四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才能聘用(一)副总经理以上职位,必须具备大学本279、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35岁以上。(二)部门经理,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25岁以上。(三)一般职员,高中以上学历,其条件符合职务要求。第五条 本公司特勤人员(司机、保安、打字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经考试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机 有汽车驾驶执照,并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二)保安 身高1.72M以上,有安全保安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三)打字员 擅长中英文打字,有实际工作经验。 试用及报到第一条 新聘用人员应试用合格才试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 第二条 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280、工作者,可随时停止使用。第三条 员工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上班。(一)填写个人履历表;(二)交登记照片5张;(三)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壹) 交学历证。 保证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均应觅妥保证人,保证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新进员工于办妥保证手续后才能报到。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责任均按保证书及保证规约执行。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保证人(以下简称保证人)以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经本公司认为适当者。(一)团体保 资本充实经合法登记有案的工厂或商号;(二)个人保 有正当职业,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的人士。但被保人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公司董事监察人现职人员均不得为保证人。 第三条 本公281、司员工经管现款、材料、成品等人员,其保证人应为相当的团体保。第四条 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证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营私、舞弊、盗窃及其它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二)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三)弃职潜逃者。第五条 保证人的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保证人或被保人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更正。 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对原保证人认为不能承担保证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另觅妥保证人。第七条 保证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保证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觅新保证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保证书后方得解除保证责任。第八条 282、本公司员工的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第九条 本公司对员工的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第十条 本公司员工离职,经办妥移交手续后6个月内未发现任何弊端时才发还保证书解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职务任免 第一条 各级主管职务的委派分为实授、代理二种。第二条 职务的任免除依章程项目须由董事会核定者外,各单位主管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填具调派意见表呈总经理核定任免。第三条 职务任免经核定后由人事部门填发人事任(免)令。第四条 职务委派经核定后准支职务加薪,其283、数额另行决定。 迁调第一条 本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的员工如借故推诿,概以抗命论处。第二条 各单位主管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的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与事相互配合,可填具人事异动单呈核派调。第三条 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单位主管人员应于10日内,其他人员应于7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前项奉调员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办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5日为限。第四条 奉调员工可比照出差旅费支给办法报支旅费。其随往的直系眷属得凭乘车证明实支交通费,但以五口为限,搬运家具的运费,可检附单据及单位主管证明报支。第五条 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284、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职单位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呈准延期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处。 第六条 调任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主管暂代理。 解职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当然解职、退休、辞职、停职、资遣及免职或解雇六种。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当然解职得依规定给恤。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退休给予退休金,其办法另定。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30天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奉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一)保证人更换期间,所属一级单位主管认为必要停职者;(二)因病延长假期超过6个月者;(三)285、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第六条 命令停职者。遇到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一)因换保停职者,自停职日起15天内未办妥换保手续者,予以免职或解雇。(二)因病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资遣或命令退休。(三)因案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雇,但侦查处分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津,其服务年限以中断计。第八条 本公司因实际业务需要或资遣有关员工,其办法另定。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离职,除当然解职及命令解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办理交接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 服务第一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应遵守本公司286、一切规章及公告。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应接受上级主管的指挥与监督,不得违抗,如有意见应于事前述明核办。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应尊重公司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义。 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不得经营或出资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事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务,但经董事长核准者不在此限。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应尽忠职守,并保守业务上的一切机密。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执行职务时,应力求切实,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或故稽延。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处理业务,应有成本观念,对一切公物应加爱护,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第八条 本公司员工对外接洽事项,应态度谦和287、,不得有骄傲满足以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应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妄生意见、吵闹、斗殴、搬弄是非或其他扰乱秩序,妨碍风纪情事。第十条 本公司员工出勤管理应依员工出勤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订。第十一条 本公司员工因业务需要加班者,应依加班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加班管理办法另订。 交卸手续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交卸分(一)主管人员交卸。(二)经管人员交卸。第二条 称主管人员者为主管各级单位的人员。称经管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的人员。 第三条 主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单位人员名册。(二)未办及未了事项。(三)主管财务及事务。第四条 经管人员应就288、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一)所经管的财物事务。(二)未办及未了事项。第五条 一级单位主管人员交卸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派员监交,二级单位以下人员交卸时可由该单位主管人员监交。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的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核定。第七条 主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之日将本章第三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八条 经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日将本章第四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第九条 主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第十条 经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289、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第十一条 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因特别原因,经核准得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卸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第十二条 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责令于10内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请假休假管理规定第壹条 本公司以下列日期为例假日(若有变更时应预先公布),但因业务需 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一)例假日 1.元旦; 2.春节; 3.妇女节(限女性); 4.劳动节; 5.国庆节。(二)每星期日。(三)其他经公司决定的休假日。(四)例假日若适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补假。第二条 员工请假分下列七种:(290、一)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积计以7天为限。(二)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具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每年积计以30天为限;住院者,以1年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1年。(三)婚假1.员工结婚可请婚假8天(包括例假日);2.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包括例假日);3.兄弟姐妹结婚可请假1天。(四)产假1.员工生育可请假8星期;小产4星期(均包括例假日)。晚婚假加11个月,办独生子女手续再加3个月;2.配偶分娩可请假1天。(五)丧假1.父母配偶丧亡可请假丧假8天(包括例假日);2.祖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岳父母之丧亡可请假6天(包括例假日)。3.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1天。(六)公假 291、因兵役检查或军政各机关的调训,期间不满1个月者或应国家考试或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出席会议期间在3天以内者,可请公假;(七)特别假 依其服务年资,可分别给予特别假。第三条 前条各款假期内的薪津照常支给。第四条 第二条各条款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一)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三天内由主管核准,三天以上由经理(主任)核准;(二)主管级人员,假期三天内由主管核准,三天以上由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三)经理级人员由协理以上主管核准。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所生的危险致伤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论,期间以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假期中薪资照给。过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规定命令退休。第六条 请假逾期,应照下列292、规定办理:(一)事假愈期按日计扣薪津,一年内事假积计超过30天者免职或解雇;(壹) 病假愈期可以未请事假的假期抵销,事假不敷抵销时按日计扣薪津。 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第七条 特准病假以半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特准病假期间薪资减半发给,逾期者得予命令退休或资遣。 第八条 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呆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须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第十条 本公司员工旷工在7日以内按日计扣薪津293、。第十一条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第十二条 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第十三条 计算全年可请假日数,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中途止职者,比例递减。特准病假延至次年销假者,其次年事、病假期比照中途到职人员计算。第十四条 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各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第十五条 在本公司服务1年以上满3年者每年给予特别休假7天。服务3年以上未满5年每年给予特别休假15天,满10年以上每增满1年加给1天,但至多以30天为限。第十六条 特别休假按以下手续办理(一)每年初(元月294、)由各单位在不妨碍工作范围内,自行排特别休假日期。特别休假日期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原单位,一分逐级转呈各部(室)经理(主任)核阅后送人事单位备查。(二)特别假休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填员工请假记录卡),并觅妥职务代理人,办妥职务交待后才能休假。(三)基于业务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时,可比照休假天数的薪津数额改为奖金,若干休假期间,因业务需要奉令销假照常工作而不被休假者,亦行照其未休假天数的薪资额改发奖金。第壹拾柒条 员工在休假之前一年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给予特别假(一)事、病假积计逾21天者;(二)旷工达3天以上者。 值班管理制度第一条 公司于节假日及每工作时间外应办一切事务,除由主管人员在各295、自职守内负责外,应另派员工值班处理下列事项。(一)临时发生事件及各项必要措施;(二)指挥监督保安人员及值勤工人;(三)预防灾害、盗窃及其它危机事项。(四)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五)公司交办的各项事宜。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值班,其时间规定如下(一)自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下午五时半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时间止。(二)例假日、日班、上午8时起至下午5时半止(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更)。夜班,下午五时半起至次日上午8时止。第三条 员工值班安排表由各部门编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员按时值班。并应在值日牌,写明值班员工的姓名,悬挂于明显地方。第四条 值班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连续执行任务,296、不得中途停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本公司或工厂内所指定的地方食宿。第五条 值班员工遇有事情发生可先进行处理,事后分别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呈报并请示主管领导办理。第六条 值班员工收到电文应分别依下列方式处理(一)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即时处理;(二)非职权所及,视其性质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处理;(三)密件或限时信件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领导。第七条 值班员工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具值班报告表,于交班时送主管领导转呈核查,报告表另定。第八条 值班员工如遇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者,公司视其情节给予嘉奖。第九条 值班员工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应给予记大过处分,因情节严重造297、成损失者,从重论处。第十条 值班员工因病和其它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它员工代理并呈准。出差时亦同,代理者应负一切责任。第十一条 本公司员工值班可领取值班津贴,其标准另定。 考核第一条 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及年中、年终考核等四种。(一)试用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规划规定任聘人员均应试用三个月。试用三个月后应参加试用人员考核,由试用单位主管负责考核。如试用单位认为必要延长试用时间或改其派他单位试用亦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经理或主任核准。延长试用,不得超过三个月。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员提具试用期间心得报告。 (二)平时考核1.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298、效率、操行、态度、学识随时严正考核,其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2.主管人事人员,对于员工假勤奖惩应统计详载于请假记录簿内,并提供考核的参考。(三)年中考核于每年6月底举行,但经决议无必要时可予取消年中考核。(四)年终考核 1.员工于每年12月底举行总考核一次;2.考核时,担任初考各单位主管应参考平时考核记录簿及人事记录的假勤记录、填具考核表密送复审。第二条 考核年度为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第三条 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参加考核。(一)试用人员;(二)复职未满3个月或留职停薪者第四条 前条不得参加考核人员的姓名,免列于考核人员名册内,但应另附不参加考核人员名册报备。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年中、年终考核分工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勤惰等项目,并可各分细目,以各细目分数评定(每项每分考核表另完成)。第六条 考核成绩分优、甲、乙、丙等四级。第七条 年中、年终考核分初考、复考及核一。其程序另定。第八条 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营私舞弊或遗漏。第九条 年中、年终考核时,凡有下列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