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现场班组业务保安管理制度汇编17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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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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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安全、现场、班组业务保安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第一章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1 -第二章 安全责任制度- 2 -第一节 xx煤矿安全责任体系- 2 -第二节 xx煤矿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 6 -第三节 xx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制度- 9 -第四节 xx煤矿生产单位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10 -第三章 xx煤矿“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13 -第四章 安全会议制度- 17 -第一节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7 -第二节 安全例会管理制度- 17 -第五章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9 -第一节 培2、训制度- 19 -第二节 xx煤矿新工人安全管理规定- 20 -第六章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24 -第一节 作业规程- 24 -第二节 工程设计- 27 -第三节 安全技术措施- 29 -第四节 方 案- 30 -第七章 现场管理制度- 31 -第一节 关于班前会管理规定- 31 -第二节 职工出入井管理制度- 31 -第三节 外来人员入井管理制度- 34 -第四节 大巷安全运输管理规定- 35 -第五节 采掘工作面定员作业管理规定- 43 -第六节 “四位一体”开工制度- 44 -第七节 跟班队干现场交接班制度- 44 -第八节 安全员、跟班队干相互约束监督机制- 45 -第九节 队组交叉作3、业管理规定- 46 -第十节 单岗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46 -第十一节 零星工程管理办法- 47 -第十二节 xx煤矿关于严格控制井下员工作业时间的规定- 48 -第十三节 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 48 -第八章 班组管理- 50 -第一节 “创建本质安全型示范班组”办法- 50 -第二节 “岗位标准化作业”规定- 52 -第九章 隐患排查- 57 -第一节 xx煤矿隐患排查长效机制- 57 -第二节 关于规范对王村风井日常安全监管的规定- 62 -第十章 业务保安- 64 -第一节 xx煤矿干部和关键岗位每日必做工作(指导意见)- 64 -第二节 xx矿领导值班管理制度- 73 -第三节 生产4、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76 -第四节 xx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77 -第五节 关于事故防范措施和业务范围内问题落实、闭合、回复- 79 -第十一章 三违管理- 80 -第一节 “三违”认定办法- 80 -第二节 “三违”强训程序- 81 -第十二章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82 -第一节 干部下井管理制度- 82 -第二节 “三走到”、“三必到”管理制度- 85 -第三节 基层队组和业务科室自主抓安全管理规定- 89 -第四节 地面安全检查、监察长效机制- 92 -第五节 xx煤矿安全包保检查制度- 94 -第六节 安监小分队管理制度- 96 -第七节 xx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制度- 5、98 -第十三章 xx煤矿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101 -第1章 总 则- 101 -第2章 安全行为奖惩细则- 101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01 -第二节 通则- 103 -第三节 综采(安装、回撤)工作面安全管理规定- 107 -第四节 掘进(开拓)工作面安全管理规定- 110 -第五节 机电安全管理规定- 112 -第六节 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113 -第七节 一通三防安全管理规定- 118 -第八节 放炮作业及火工品安全管理规定- 119 -第九节 监测监控安全管理规定- 120 -第十节 技术安全管理规定- 121 -第十一节 其它安全管理规定- 122 -第3章 附则- 123 6、-第十四章 内部市场化制度- 124 -第一节 安全管理内部市场化运作方案- 124 -第二节 xx煤矿安全管理考核项目和收购单价- 127 -第十五章 特殊管理规定- 136 -第一节 停、复产管理规定- 136 -第二节 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管理规定- 142 -第三节 外委队组管理规定- 146 -第十六章 整合煤矿管理规定- 150 -第一节 对xx公司、xx煤业各整合矿井的安全检查监察管理办法- 150 -第二节 关于对xx公司隐患整改及信息报送的管理规定- 152 -第三节 xx煤矿“以队带队”安全管理办法- 154 -第四节 关于对xx公司、xx煤业各整合煤矿实行垂直安全监察的通知7、- 159 -第一章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1、为抓好矿井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实现预定安全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矿井年初要制定本年度安全奋斗目标,并在矿一号文件中明确规定,由分管安全的领导作出实现该目标的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各业务科室针对一号文件制定本专业安全一号文件,明确工作目标、思路和方法,并围绕目标开展各项工作。4、每年要有专项的安全生产活动,每月编制安全作业计划以保证奋斗目标的实现。5、矿与各职能机构负责人、矿与各基层队组负责人、队组负责人与班组负责人要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每名职工要写出安全保证书,对个人行为做出安全承诺,通过安全目标分解,最终达到以个人保全队、以科队保8、全矿,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6、有关部门必须认真抓好各级人员的思想教育,确保全员对安全目标管理的统一认识。7、每一员工必须支持、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实现安全生产。采集者退散 8、各科、队、部门必须严严格格、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严格实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9、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执行责、权、利结合。10、为加大安全目标管理力度,矿对各科、队、部门及个人进行划分责任区、明确责任人、层层把关,确保安全生产。 11、矿必须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于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落实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12、矿安监处将对各单位每月安全作业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年终将对各专业一号文件安全目标管理状9、况进行综合考核,评比;对于在安全目标管理中有突出表现、成绩显著的科、队、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对于不负责任而不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进行处罚。第二章 安全责任制度第一节 xx煤矿安全责任体系xx煤矿矿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下设专职安全副矿长、安监处为专职安全管理机构,主管全矿及所属单位、托管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各专业副矿长、业务科室为兼职安全管理机构,在做好本业务工作的同时对本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管职责,各业务科室科长为业务安全监管的第一责任人。在上述专、兼职安全管理机构基础上,xx煤矿将全矿各单位按其业务性质、职能纳入安全责任体系范畴,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责任10、体系,严格落实四级安全责任(安全领导责任、安全监察责任、业务保安责任、安全主体责任)。xx公司、xx煤矿、新型墙体材料厂、大成公司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单位,自主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抓好安全生产。xx煤矿在xx煤矿派驻安全监察站行使安全监察职能。xx煤矿安全责任体系构成及其责任划分如下:一、安全领导责任矿 长:1、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对全矿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2、对矿办、企管科、法顾室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书 记: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指令,遵守国家有关煤11、矿安全的法律、法规、安全标准、技术规范,对矿井安全生产负教育责任,是安全思想教育的第一责任者。2、主持党委日常工作,开好党委工作会议,组织检查矿党委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抓好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保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安全副矿长:1、协助矿长对全矿范围内安全管理、职工教育、隐患排查治理监察负管理责任;2、对安监处、教育科、班组科负分管领导责任;3、负责xx煤矿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通风副矿长、总工程师对xx煤矿安全生产负业务分管领导责任。生产副矿长:1、对全矿顶板管理、辅助运输、生产组织、劳动用工、排水清仓12、方面负业务管理责任;2、对生产科、调度室、运输科、劳资科以及采掘开安各队组、机运二队、机运三队、水仓队的安全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机电副矿长:1、对全矿机电设备安全运转、改造大修、配件质量、供电系统方面负业务管理责任;2、对机电科、电力科、四大件科、自动化、皮带队、供电队、西坡工区、机运一队、机修厂、综采车间的安全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总工程师:1、对全矿安全技术、一通三防和地质测量方面、地面土建施工、矸石山治理、雨季三防负分管领导责任; 2、对总工办、通风科、地测科、基建科、通风队的安全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通风副矿长:1、对全矿瓦斯抽采负业务管理责任;2、对通风科、抽采队、打钻队的安全工作负分管13、领导责任。经营副矿长:1、对矸石外排、煤质管理及产品外运销售、材料供应、入库保管、本矿车辆运输方面负业务管理责任;2、对动筛车间、洗煤厂、煤质科、运销科、地销科、装车队、供应科、财务科、大车队、小车队、车管办、审计科、大成公司、更新队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后勤副矿长:1、对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疾病控制、环境治理、社区安全、供水供暖、生活后勤、地面零星维修负业务管理责任;2、对后勤调度、后勤中心、xx社区、爱卫办、疾控科、计生办、供暖队、供水队、澡堂队、食堂队、餐饮中心、环卫队、公寓队、幼儿园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纪委书记:1、对全矿治安防范、民事协调、综合治理、防火防盗防抢14、火工用品、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毒品、矿区人员、车辆交通秩序维护、外来人员车辆的排查监控、地面大型会议、教师、学生集体活动、集会、五管要害场所安全保卫负业务管理责任;2、对保卫科、武装部、党办、纪委、组织部、监察科、文化办、宣传部、团委、中小学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工会主席:1、对大型文艺演出、各类文体活动、职工劳动保护、群众组织及老龄委开展活动、集体福利方面负业务管理责任;2、对工会、老龄委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二、安全监察责任单位及其职责安全监察责任单位对所监察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安全监察责任。安全监察责任单位要加强分管范围内各单位的安全监察,督促安全主体责任单位和业务保安责任15、单位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对安全不作为的单位严格按照矿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各井下队组、地面生产(服务)单位发生事故,要按事故性质追究相关安全监察单位的安全监察责任。安监处:对全矿及xx煤矿、xx公司、新型墙体材料厂、大成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安全监察责任。负责全矿安全管理制度、措施的制定,监督全矿及xx煤矿、xx公司、新型墙体材料厂、大成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并监督全矿的安全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地面生产调度:地面生产单位及其业务科室的安全监察责任单位,对运销科、地销科、煤质科、洗煤厂、动筛车间、装车队的安全生产负安全监察责任。后勤调度:地面服务单位及其业16、务科室的安全监察责任单位,对后勤中心、保卫科、车管办、xx社区、基建科、疾控科、爱卫办的安全管理负安全监察责任。三、业务保安责任单位及其职责各业务科室为业务保安责任单位:调度室 生产科 机电科 电力科 运输科 通风科 抽采科地测科 自动化 四大件 总工办 工程科 党 办 保卫科运销科 地销科 供应科 车管办 疾控科 爱卫办 后勤中心上述各科室对全矿及xx煤矿、xx公司本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负业务保安责任。业务保安责任科室要加强对本业务范围内的井下各队组、地面各生产(服务)单位、xx煤矿的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及时排查整改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隐患,同时给予业务上的指导,督促其做好安全工作。井下各队组、地17、面生产(服务)单位、xx煤矿、xx公司发生责任事故,要按事故性质追究相关各业务保安单位责任。4、安全主体责任单位及其职责xx公司、xx煤矿新型墙体材料厂、大成公司、井下各队组、地面各生产(服务)单位是安全主体责任单位。各单位党政正职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安全主体责任。xx公司: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自主抓好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并主动接受xx煤矿的安全监察。xx公司总经理为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专业副总经理、专业科室对各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业务保安主体责任。xx煤矿:建立、健全本矿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体制、机制,18、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自主抓好本矿安全生产工作,并主动接受xx煤矿的安全监察。xx煤矿矿长为本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专业副矿长、专业科室对各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业务保安主体责任。新型墙体材料厂: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自主抓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新型墙体材料厂厂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大成公司: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自主抓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大成公司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井下队组:综采一队、综采二队、综采预备队、综19、采安装队、综掘1.1队、综掘1.2队、综掘1.3队、综掘2.1队、综掘2.2队、综掘2.3队、综掘3.1队、综掘3.2队、综掘预备队、开拓机掘队、开拓炮掘队、机运一队、机运三队、皮带队、供电队、通风队、水仓队、抽采队、监测监控站。各单位行政正职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跟班队干负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地面生产单位:机运二队、西坡工区、洗煤厂、动筛车间、装车队、更新队、煤质科、综采车间、机修厂。各单位行政正职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地面服务单位:供暖队、供水队、澡堂队、公寓队、环卫队、餐饮中心、幼儿园、食堂队、大车队、小车队、xx社区。各单位行政正职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上述各单位要不断20、完善和健全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公司、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积极排查、整改隐患,规范本单位员工的作业行为,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第二节 xx煤矿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我矿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的工作,深化安委会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安委会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作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促进我矿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印发潞安矿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制度的通知(潞矿安字2009364号),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xx煤矿安委会组织机构(一) xx煤矿21、安委会是xx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主要任务是研究部署、指导协调xx煤矿及xx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 xx煤矿安委会主任由xx煤矿矿长担任。副主任由xx矿党委书记、各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矿长担任。成员由各专业副总、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三) xx煤矿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处。安委会办公室承担安委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联络员。第三条 xx煤矿安委会的主要职责 (一) 研究制定xx煤矿安全生产战略、规划、目标、措施;(二) 分析全国、全省、全公司、全矿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我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 22、审定和下达全矿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四) 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业务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五) 指导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六) 推动指导全矿加强安全管理和科技进步等基础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七) 完成集团公司及矿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第四条 xx煤矿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一) 按照矿安委会的安排部署,全面组织实施xx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二) 研究制定全矿安全生产战略、规划、目标、措施;(三) 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矿各业务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四) 组织起草全矿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五) 组织全矿安全大检查和质量标准化验收检查、专业安全检查和安23、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六) 参与审查并监督实施工程设计、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七) 对集团公司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进行具体分解、细化、拟定xx煤矿年度控制考核指标,组织对全矿各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八) 协调并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九) 监督检查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编制、贯彻执行和避灾演习;(十) 负责组织岗位标准化作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十一) 负责班组建设管理工作,组织班组竞赛活动,定期检查考核班组长的职能转变;(十二) 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各种事故的统计、分析、上报;(十三) 承办全矿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24、督促检查安委会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十四) 负责与集团公司安委会及矿安委会成员单位联络员的日常工作联系;(十五) 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管理档案,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制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并组织落实或监督有关单位实施;(十六) 承办矿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第五条 xx煤矿安委会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在矿安委会统一指导、综合协调下,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范围,依法做好相关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业务保安工作。(一) 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集团公司和矿安委会会议、文件精神,认真研究并解决本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相关问题;(二) 制定25、本专业安全生产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三) 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组织实施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四) 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与矿安委会办公室联系具体工作;(五) 建立健全本专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逐级分解年度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和工作目标,并进行考核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六) 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的条件、程序,审批涉及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批项目;(七) 定期或不定期向矿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八) 组织本专业的安全专项检查;(九) 负责本专业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及统计分析;(十) 完成矿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第六条 集团公司安委会工作制度(一) 矿安委会26、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也可以临时召开。会议由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开,会议议题由矿安委会办公室提出,也可由成员单位提出,报主任确定。会议要通报矿当月或近期安全生产运行情况,分析解决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下月的安全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安委会成员单位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制度。(二) 矿安委会文件由主任或常务副主任签发。第七条 xx煤矿安委会办公室工作制度(一) 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研究讨论拟提交安委会审议的议题;研究协调成员单位提出的有关事项;提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意见;(二)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督察。检查组由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人或27、矿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带队,相关单位派人参加。检查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以矿安委会办公室名义报安委会,并通报矿各单位和部门;(三) 印发安全会议纪要,主要内容:通报全矿生产形势;各业务部门通报本专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传达集团公司及矿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意见;交流工作经验,反映存在的问题。第八条 矿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制度(一) 围绕矿安委会的工作职责,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相互协调,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二) 各成员单位要树立大安全管理的理念,认真研究矿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做好协作配合工作;(三) 各成员单位要定期向矿安委会汇报工作情况,报送相关统计报表,便于矿安委28、会领导及时掌握全矿安全生产各方面的动态。第九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三节 xx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制度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山西省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约谈制度、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方针,认真吸取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安全工作的执行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责任约谈,是指我矿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隐患未按时整改以及安全重点工作未按时完成的单位负责人或主管业务部门的负责人约见谈话,分析形势,剖析原因,研究措施,并对相关单位的负责人进行约谈告诫。第三条 约谈对象(一) 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的单位负责人及业务科室负29、责人;(二) 发生较大以上非伤亡事故的单位负责人及业务科室负责人;(三) 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的单位负责人及业务科室负责人;(四) 发生瓦斯超限以及连续发生瓦斯预警的单位责任人及业务科室负责人;(五) 未按规定执行先探后掘的队组负责人及业务科室负责人;(六) 下井跟班、“三走到”、“三必到”“三三制”无故执行不到位的队组负责人或业务科室负责人;(七) 隐患整改不及时以及现场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队组负责人及业务科室负责人;(八)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九) 安全重点工作未按期完成的单位负责人及业务科室负责人;(十) 其他认为有必要约谈的人员。(十一) 约谈对象必须准时参加约谈,30、不得委托他人。第四条 约谈时要听取约谈单位近期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经过、原因、性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原因,安全重点工作未按时完成的原因等,重点听取安全预防措施、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等方面的报告。被约谈对象必须准备书面材料。第五条 约谈必须在安全生产责任确定后立即组织进行,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约谈时间。第六条 约谈程序(一) 约谈前,书面通知约谈对象,告知约谈时间、地点、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二) 约谈时,应安排专人记录,形成约谈记录并及时发送被约谈单位;(三) 约谈后,被约谈单位应在15日内将约谈要求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矿安委会办公室。第七条 对无故不参加约谈或不认真落实约谈要求31、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被约谈人的责任。第八条 矿各业务科室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制度。第九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四节 xx煤矿生产单位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决定在全矿生产单位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依据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安委办全省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推行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191号)、关于全省煤炭企业推行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工作的通知(晋煤安发【2010】234号)以及集团公司、矿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指导思32、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在全矿各生产单位及xx煤业、xx公司各整合矿井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督促生产单位负责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全面落实生产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我矿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二、推行范围矿属井下一二线队组、各生产业务科室,安全文化体系各部门,地面各生产单位和队组,xx煤业、xx公司各整合矿井。三、承诺方式实行职工向班组长承诺,班组长向副队长承诺,副队长向队长书记承诺,队长书记、科长向分管矿长承诺,分管矿长向矿长书记承诺的逐级承诺制。1、矿安全承诺书由矿长签字,向集团公司进行承诺,由安监处报集团公司安监局备案33、;2、分管矿领导对分管系统安全生产向矿长、书记进行承诺,由安监处备案;3、矿本部各单位、各部门分别向分管矿领导进行承诺,并报安监处备案;4、xx煤业、xx公司、安全承诺书由xx公司负责人、xx煤业负责人向xx煤矿进行承诺,由安监处报集团公司安监局备案;5、xx公司各整合煤矿安全承诺书由各整合矿矿长签字,向xx公司进行承诺,并报xx煤矿安监处进行备案。四、承诺内容安全生产承诺书应包括下列内容:1、负责人应当履行的自主抓安全、查处隐患、反三违等安全生产职责和义务;2、公司及矿制定的制度、措施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3、负责人应当履行的岗位责任制、“每日必做”、“三走到、三必到”及34、下井带班等责任和义务;4、负责人没有履行应尽职责和约定内容的,应当承担的责任和自愿接受的处罚条款。安全生产承诺书签定后,长期有效。生产单位负责人如有变动、或者矿安委会认为有必要变动承诺书内容时,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要重新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五、组织领导矿安监处负责组织xx矿各科队厂、xx公司、xx煤业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xx公司、xx煤业安监部负责xx公司各矿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各整合矿负责本矿科队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各队组负责组织班组长、副队长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六、实施步骤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十条 动员部署阶段 矿召开安全生产承诺制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工35、作部署,凡应当签订承诺书的科队、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必须参加,通过召开动员大会,使需签订人员了解和掌握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的重大意义,承诺内容和方法步骤。第十一条 签订承诺书阶段 各单位、各部门对照安全生产承诺书范本,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诺书。单位负责人及时组织职工召开动员会,宣读安全生产承诺书内容,并当场签名;各单位、各部门必须安排所有人员利用班前会、周二五例会时间上宣读本人的安全生产承诺书,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3、监督检查阶段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承诺书的签订工作,要确保在岗人员签订率达到100%,并将单位负责人签订的安全生产承诺书上交安监处备案。安全生产承诺书签订36、后,安监处不定期对安全生产承诺书的签订过程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长期病休等人员上岗前必须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否则一律不得上岗。七、工作要求1、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承诺书中的承诺事项,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和各岗位的操作规程,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下井“三必到、三走到”、“五定一评价”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各单位负责人要在年底前向安监处提交一份落实安全生产承诺情况的报告;2、安监处按照动员部署、签订承诺书、监督检查三个阶段认真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拿37、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各级安全生产承诺书,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原则,实行逐级承诺,即:职工向班组长承诺,班组长向副队长承诺,队长、科长向分管矿长承诺,分管矿长向矿长书记承诺。各单位负责人签订的安全承诺书,必须到安监部门备案,其余各级承诺书在本单位保留存档。各整合矿井在推行逐级承诺制的同时,必须向主体煤矿进行安全承诺。严格按照“队长管点、科长管面、分管矿长管系统”的责任划分,明确并落实各级安全职责,认真组织安全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安监处。3、安监处将安全生产承诺制工作纳入对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验收,对按时完成安全生产承诺书签订的任务的单位负责38、人给予500元奖励,对未按时完成安全生产承诺书签订任务的单位负责人处罚1000元,在检查中查出未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就上岗的责任人,给予责任人罚款500元,单位负责人连带考核200元。第三章 xx煤矿“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为强化源头安全,提升安全工作执行力,切实维护好我矿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矿安全生产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 出现下列情况,给予业务科室科长(主任)、责任队组队长免职处分。发生1人重伤以上生产事故的;因业务保安管理严重不到位或未执行规程措施违章指挥导致作业区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未遂的;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造成安全管理严重混乱的39、;对上级领导或部门下达的指令不执行的或工作态度极不端正的;“三走到,三必到”累计3次执行不到位的。第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给予安监处副处长免职处分。发生1人重伤以上生产事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危险源辨识制度执行严重不到位的;其它安全监管责任严重不到位的。第三条 出现下列情况,给予调度室主任免职处分。应急救援体系不完善的;应急救援组织不当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采掘工作面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生产条件仍继续安排生产的;被责令停产整顿仍继续安排生产的;未经指挥部同意擅自安排队组进行抢险的。 第四条 出现下列情况,给予生产科科长免职处分。井下出现大面积冒顶事故的;采掘40、工作面安全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未编制专项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而组织生产的。 第五条 出现下列情况,给予通风科长免职处分。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的;“一通三防”安全设施不完善的;未按照集团公司批准的“一通三防”设计组织施工的;井下安全生产发生重大变化环节或改变通风系统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第六条 出现下列情况,给予抽采科科长免职处分。抽采系统不完善的;因管理严重不到位,造成瓦斯抽放泵同时停抽的;未按照集团公司批准的防突、抽放设计组织施工的;抽采未达到集团公司规定标准的。第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给予机电科科长免职处分。采掘进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双风机双电源”和“三专”的;明令禁止的设备仍在井下使用的;设备保护41、失效仍安排井下使用的。第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给予电力科科长免职处分。井下水泵房和变电所未采取双回路分列运行的;因管理严重不到位,造成无计划停电停风导致高浓度瓦斯超限的。第九条 出现下列情况,给予四大件科长免职处分。担负主副井提升任务绞车的安全设施及保护失效或钢丝绳磨损超限仍继续使用的;其它大型设备出现保护失效仍继续使用的。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给予自动化主任免职处分。采掘工作面未实现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的;瓦斯超限断电值大于规定值的;回风流中机电设备未实现瓦斯电闭锁功能的。第十一条 出现下列情况,给予地测科科长免职处分。有地质资料无计划揭露陷落柱、断层等地质构造的;承压水开采未按防治水专项措施42、进行采掘活动的;未按规定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未进行提前探放水造成重大隐患的。第十二条 一、出现下列情况,给予责任科(部)室科(部)长和责任队组队长免职处分。1、因管理不到位或违章指挥造成重大运输事故或重大运输事故未遂的。2、负责斜巷运输的小绞车安全设施失效或钢丝绳磨损超限仍继续运行的。3、人车物料运输出现变化环节未制定专项措施的。4、轨道运输的斜巷未装设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的。5、机车或负责斜巷运输的小绞车保护不全或失效仍继续运行的。(所提机车包括卡轨车、电机车、单轨吊)6、机车或负责斜巷运输的小绞车信号不全或失效仍继续运行的。二、出现下列情况,给予责任队组跟班队干免职处分。1、违章43、指挥造成重大运输事故或重大运输事故未遂的。2、因现场监护不到位,作业人员违章作业,造成机车相撞、跑车或撞坏其它安全生产设施的。3、机车或小绞车带病作业,现场未制止的。4、违章指挥火工品与人员混运的。5、机车或小绞车保护不全或失效仍继续运行而未进行制止的。6、机车或小绞车信号不全或失效仍继续运行而未进行制止的.7、小绞车超负荷运行现场未进行制止的。三、出现下列情况,给予责任人开除处分。1、违章作业,造成机车相撞、跑车或撞坏其它安全设施的。2、机车或小绞车带病运行的。3、违章混运火工品和人员的。4、违章乘坐火工车、料车或矿车的。5、机车或小绞车保护不全或失效仍继续运行的。6、机车或小绞车信号不全或44、失效仍继续运行的。7、机车或小绞车甩掉各种保护的8、机车或小绞车运输未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9、违章运行小绞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未遂的。10、人车未停稳,人员扒、蹬、跳车的。11、打设不符合标准的悬吊锚杆,造成单轨吊落道事故的。12、私自调离阻车器的。第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况,给予总工办主任免职处分。因设计或规程措施组织审批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未遂的。第十四条 出现下列情况,给予综采队队长免职处分。被上级部门责令停产整顿仍继续生产的;作业区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生产条件仍组织生产的;作业区域安全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未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仍组织生产的;未经过上级部门开工验收许45、可擅自组织开工的。第十五条 出现下列情况,给予综采安装队队长免职处分。被上级部门责令停产整顿仍继续生产的;作业区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生产条件仍组织生产的;作业区域安全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未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仍组织生产的;未经过上级部门开工验收许可擅自组织开工的。第十六条 出现下列情况,给予掘进队队长免职处分。被上级部门责令停产整顿仍继续生产的;作业区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生产条件仍组织生产的;作业区域安全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未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仍组织生产的;未经过上级部门开工验收许可擅自组织开工的;火工品管理严重不到位的;未按规定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瓦斯抽放孔、释放孔超前工作面46、小于规定距离仍继续组织生产的。第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给予皮带队队长免职处分。作业区域安全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未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仍组织生产的;设备保护装置不全或失效仍继续使用的。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给予抽采队队长免职处分。因管理严重不到位,造成瓦斯抽放泵同时停抽的。第十九条 出现下列情况,给予通风队队长免职处分。“一通三防”安全设施不完善的;因管理不到位,高瓦斯区域作业地点未安排瓦检员跟班的。 第二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给予供电队队长免职处分。供电系统安装未按“先设计后施工”或设计未批复擅自提前开工的;第二十 一条 出现下列情况,给予机运一队队长免职处分。担负主副井提升任务绞车的安全设施及保47、护失效或钢丝绳磨损超限仍继续使用的;其它大型设备出现保护失效仍继续使用的。第二十二条 整合煤矿“六大员”“安全红线”执行潞矿安字【2010】111号文件规定。第二十三条 整合煤矿、科、队、厂、大成公司、后勤中心、xx社区参照本制度制定本矿、本部门(单位)的“安全红线”。第二十四条 井下一、二线队组结合本队的作业地点和工作性质制定出本队作业地点的“安全红线”,全面形成立体化的“安全红线”管理体系。第四章 安全会议制度第一节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1、安全办公会由矿长召集主持,矿长有事,分管安全的副矿长召集。参加人员为分管矿领导、副总工程师、各生产业务科室及地面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必要时可以扩大范围。248、安全办公会定于每月28号召开(日期可进行调整),总结本月安全生产状况,及时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各种问题。3、安全办公会的主要内容是分析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故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和讨论重大安全事项等。4、必要时安全办公室会可在现场召开,实地讨论解决问题。5、安全办公会要有中心议题,有讨论重点、有方案措施、有文字记录。6、安全办公会安排重点工作必须制定责任落实表,逐项对业务科室或分管矿领导进行五定,各单位严格制定整改措施整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完善防范措施,整改前严格监控管理。第二节 安全例会管理制度一、主持单位:安监处二、会议时间:安全例会定于每周五下午15:30准时召开,特殊情况时,安监处将另行49、通知。三、参加人员有关矿领导,各生产业务科室科长、后勤调度、井下一二线基层队组、井下各队组的包保组长、地面生产单位的行政正职。安全文化体系各单位正职必须参加每月的最后一个周五安全例会。四、会议要求1、参加会议的各专业科室科长针对本专业上旬检查安全隐患要及时通报,对没有按“五定”时间整改又无正当理由的单位,要提出处罚意见,并责令其立即按要求处理;对下周的安全工作作出具体安排。2、参加会议人员要认真做好笔记。3、各参加会议的单位在该制度下发之日起,必须建立安全例会精神传达记录台帐,并由专人负责传达,落实和总结,以确保每周的安全信息内容能够及时传达到全体职工。五、会议纪律1、参加会议人员必须为各单位50、党政正职领导,如果确实有事必须事向安监处请假,并制定专人参加会议。无故不参加会议或让别人代替的,一次罚款300元。2、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到场,不得迟到早退。迟到10分钟以内罚款100元;迟到1020分钟罚款200元;迟到20分钟以上按不参加处理。3、会议期间所有人员手机要调到震动,不许接打电话,不许交头接耳、大声喧哗,不许来回走动,否则罚款200元。4、所罚资金必须当场兑现,并充当安全例会专项费用,安监处每半年公布一次专项费用的使用情况。第五章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一节 培训制度1、凡入矿新工人、一般工种岗位培(复)训人员、特殊作业人员及地面持有工种培(复)人员必须参加安全技术培训。2、新工人接受51、安全技术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考试合格后持临时安全资格证在井下实习满四个月后,经再培训3天考试合格后发放正式安全资格证上岗。2、一般工种岗位资格证培训为72学时,实践操作培训36学时,一般工种岗位复训为36学时,安全资格复训为36学时。3、六大特殊工种及地面持有工种的培(复)训要执行全年培训计划并按教育科通知要求及时报送参培人员的个人信息并组织参加培(复)训。4、培训结束后,学员持身份证参加考试,由安监部门派人严格监考,考试合格后,方可办理相关证件。第一次考试不及格经补考仍不及格者,不予办理相关证件。5、新工人和一般工种岗位培(复)训出勤率不达90%者取消其考试资格,继续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52、岗,否则下岗培训。6、对调换工种及调换矿井的工人,由劳资科出具名单,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一周。7、每隔两年必须对从事井下工作的职工进行一次不少于十天的培训。8、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职工进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的业余培训,每次培训后要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9、凡矿上安全技术脱产培训人员的学习成绩、态度与本人的工资奖金挂钩,教育科不定期组织检查,对不组织或组织不力的单位,要给予相应的处罚。10、严格执行矿规定的周二、周五学习制度,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职工进行业务知识、安全技术知识培训,教育科不定期组织检查,对不组织学习或组织不力的单位,要给予相应的处罚。11、凡矿教育科组织的职工安53、全技术脱产培训,各单位必须按下达的培训指标如数参加,若不能按要求参加培训的单位,由教育科对其进行考核。12、基层队组每年年底必须根据本队实际情况,及时向教育科上报明年培训计划,队组报齐后,教育科及时上报公司,教育科接到公司培训计划后,及时下发到队组,队组必须严格执行培训计划,否则教育科严格进行考核。13、凡完不成矿安排培训任务的单位,年终不得评为先进单位,主要负责人(科长、队长、书记)不得评为先进个人。第二节 xx煤矿新工人安全管理规定为加强对新工人的安全管理,规范个人行为规范,培养良好的作业习惯,保证全矿的安全生产秩序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对新入井工人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一、安全培训分到新工54、人的队组,必须指定一名副队长、一名技术员、一名有经验的老工人专门负责新工人的日常管理、岗前培训和现场传、帮、带工作。1、入矿培训1.1 新工人入矿后首先必须经过教育部门按照规定的教育大纲和培训时间进行培训。1.2 新工人培训考试合格后,教育部门要将成绩单报送安监处一份,安监处根据成绩单办理安全资格证。1.3 培训期间,若需下井进行实习培训,必须由两名以上教育部门人员带队,并且必须有一名副科级以上干部。2、入井培训2.1 每名新工人在入井前都必须经过队组入井前的安全培训和“岗标”培训,经班组科会同专业部门考试合格后方可持“岗标”合格证上岗。2.2 新工人入井前必须是所在队组的队长亲自负责,指派专55、职技术人员组织学习本队的规章制度、措施、避灾路线、应急处理、应知应会常识以及从事工种的“岗标”。2.3 各队组对新工人上岗前的培训必须有专人负责,并制定详细的安全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必须包括以下内容:2.3.1 安全思想教育(必须由本队书记亲自讲解);2.3.2 岗位作业标准化通用标准;2.3.3本队组作业规程;2.3.4操作规程;2.3.5入井须知及注意事项;2.3.6井口及乘坐罐笼规定;2.3.7大巷乘车以及大巷、采区行走有关规定培训时,应严肃认真,不搞形式主义,培训要做到“谁培训谁负责、谁考核谁负责”,培训完毕进行书面考试和现场考核(现场询问方式)。书面考试占60分,现场考核占40分,总分56、必须达到90分(包括90分)以上。2.4、培训内容、书面考试试卷、现场考核记录,阅卷人、得分等必须存档管理。二、签订师徒合同1、新工人入井前必须由队长亲自负责,亲自安排和老工人签订师徒合同。2、新工人在见习期间,师傅是新工人的现场互联保和第一安全监护人。3、一名师傅带一名徒弟时,师傅休息徒弟必须休息,不得临时指派他人充当师傅,不得从事井下作业。4、一名徒弟两名师傅时,必须指定一个主师傅,一个副师傅,每次下井必须至少由一位师傅带领,主、副师傅都在时,主师傅负责其当班监护,两个师傅均休息时,不得临时指派他人充当师傅。新工人严禁私自下井作业。5、师傅带徒期间,师傅必须起到表率作用,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57、耐心,充分发挥老工人的传、帮、带作用,绝不能误导新工人,否则将从重处罚。在此期间,凡师傅出现“三违”现象,按照xx煤矿安全生产奖惩规定有关条款,一律加倍处罚。三、下井规定1、下井前,跟班对干必须对新工人入井情况如实登记,下井时,师傅、徒弟必须到安全调度登记。内容包括工作单位、作业地点、工作内容、师徒姓名等,否则按“三违”论处,同时要追究跟班队干、队长的连带责任。2、入井时,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按规定候罐、乘罐,服从井口检身工的管理,北进南出,不争抢进出,不挤罐。3、新工人从打卡入井到升井,必须与师傅统一行动,由带队人负责带领其上、下井并负责来回沿途乘车及行车的安全监护;包括候罐、乘罐、候车、乘车58、大巷行走及现场作业等。4、新入井工人,必须牢记通用“岗标”和作业“岗标”,能够熟练的使用自救器和熟悉避灾路线,并遵守矿和对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5、遵守候车、乘车制度,服从运输安全员的管理,听从运输安全员的指挥。无车时,应在规定地点候车,做到不拥挤、不起哄;乘车时,按顺序上下,不争先恐后,严禁扒、蹬、跳车;人车发车后,应离开车场,回到候车室等候下一趟车,不允许追赶人车;下车时,应在车停稳时下车,严禁跳车,更不允许在非停车地点下车。6、到达作业地点后师傅责任监护其作业,师徒作业之间不得超过50米距离;7、不得从事具体岗位作业和单独作业。8、有安全员的地点,安全员必须每隔1小时进行一次巡查;9、59、新工人不得进入工作面(综采、安装不得进入超前维护段里面,综掘工作面不得进入综掘机二运往外50米里面);10、采掘队组需安排新工人在巷道(掘进面距窝头30米以外、采煤面在超前维护棚以外)集中作业并且从事简单工作(清煤、运料、打杂等)时,可由两名以上师傅带领,并在入井前向安全调度提出申请,得到许可后方可下井作业。11、新工人在学徒期间必须佩戴黄颜色的安全帽,当新工人学徒期满后方可更换成黑色安全帽。四、转正1、实习四个月后,重新由教育部门进行考试,合格后由教育、安监处统一办理正式入井资格证。2、由教育科进行岗位标准化培训、考核、办理岗位资格证。3、同时持有安全资格证、岗位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4、更60、换安全帽。5、新工人实习期满后,队组每月必须对其进行绩效排名考核(队组自定办法),四个月综合排名最后三名不得转正,继续进行实习,直到取得有效证件。五、队组管理要求1、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各队要根据本队新工人特点和本队实际情况制定出一系列适应于新工人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师傅履行合同的激励与处罚规定以及在规定期内出不了徒的考核规定等,以加强对新工人的安全管理,切实提高新工人的安全意识,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合格出徒。2、班前会的安排各队组在开班前会时,必须对新工人的当班工作、安全注意事项做到详细周密的安排,严格按师徒合同逐一进行安排,并做好记录。同时要清点新工人下井人数,师徒必须从事同一工种作业,否则61、按违章指挥进行考核。3、班中,跟班队干要做好对新工人安全重点监管工作和师徒合同履行监护工作。六、总结评比1、凡一批新工人见习期结束后,安监处将组织对所有新工人及师傅进行总结评比工作。2、新工人评比的内容2.1 见习期间的“三违”情况。2.2 “岗标”的掌握情况。2.3 “岗标”的现场应用及工作熟练情况。2.4 遵纪守规等情况。3、师傅评比内容。3.1 所带新工人的综合素质情况。3.2 传、带、帮的效果。3.3 现场与徒弟互联保情况。4、根据评比结果,将对前十名的新工人及师傅给予1001000元的奖励,同时对后十名进行相应的处罚。5、队前十名新工人及师傅所在队组的队长、书记分别给予500元奖励,62、对后十名所在队组的队长、书记进行相应的处罚。七、考核凡新工人管理落实不到位时,将严格按照完善责任、落实责任、层次管理、追究责任的原则,结合内部市场化管理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1、属于队组管理不到位、师徒关系落实不清的,按照安全主体责任主体考核办法对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考核。2、队组对新工人管理不按要求进行的,视实际情况给予责任队组5001000元罚款,队长、书记各300元3、新工人在见习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给予师傅罚款500元,队长、书记各罚款300元。4、签订师徒合同不认真流于形式的,直接追究责任人及队长、书记的责任,分别给予罚款100300元。5、培训工作流于形式,考试、阅卷不认真者,给63、予责任人罚款200元。6、安全员落实不清,监督不力的,对照xx煤矿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考核。7、新工人在入井后,有“三违”行为,除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外,另对其师傅、跟班队干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对所在队的队长、书记等有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8、现场师傅不知道徒弟或徒弟不知道师傅的,按“三违”论处。八、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正式执行,止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下发的系统管理规定同时废除。第六章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第一节 作业规程一、作业规程(包括掘进作业规程和回采作业规程)审批内容:(一)、掘进作业规程审批内容包括:1、危险因素辨识。2、现场调查报告。3、巷道名称、用途、位置、上下、左右关系、64、附巷道布置图。4、地质基本情况。5、巷道形状和断面尺寸并附断面图,巷道支护形式,永久支护与临时支护形式及其材料、规格、棚距、中腰线、临时支架与永久支架和工作面间的最小、最大距离的平、剖面图及巷道中、腰线,锚杆支护应详细说明锚杆规格、锚杆布置方式、锚杆的安装工艺及锚杆布置图。6、掘进方式(1)机掘方式:掘进机械化及其工艺流程与设备图,说明设备名称、型号、数量、生产能力、功率、使用电压、生产厂家、进刀方式、顺序、附进刀顺序图。(2)炮掘方式:说明钻眼设备与配备、炮眼布置位置、方向、深度、眼距、角度、装药量、联结方法、爆破顺序、并附炮眼布置的正附侧面图。(3)施工工艺及顺序。(4)装运煤方式。(5)65、辅助运输方式。7、通风系统。8、压风、供排水、供电、通讯照明系统。9、劳动组织和正规循环作业图表。10、主要技术经济指标。11、安全措施。12、工作面避灾路线。(二)、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审批内容包括:1、危险因素辨识。2、现场调查报告。3、采煤范围内外及其上、下的采掘情况及其影响。4、地质情况及煤层赋存情况。5、工作面巷道布置。6、采煤方式及采煤工艺流程。7、顶板管理及支架说明书。8、通风系统。9、辅助运输系统。10、供电、排水、压风、通讯照明系统。11、采煤工作面主要技术经济指标。12、安全措施。13、工作面避灾路线。二、作业规程审批程序1、每个采掘工作面,都必须在投产(或开工)前,按照规定66、的程序、时间和要求,编制“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或“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严禁无作业规程进行生产。2、地质部门应于工作面投产(或开工)前的一个月负责提出“地质报告书”交生产科,由生产科安排施工单位技术员负责编制作业规程。3、作业规程的初稿提出以后,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初审盖章后交矿生产科,由生产科主管工程技术人员审批后,报请矿总工程师(分管付总),会同生产矿长召集有关单位(生产、运输、安全、电力、机电、通风、矿安监处等部门)参加会审,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经施工单位技术员修改补充后,有关部门方可在文本上签字。定稿后,由矿总工程师(或分管付总)批准后生效,禁止以“传阅”方式审批作业规程。4、“作业规程67、”必须于投产(或开工)前半个月编写完毕,并送交矿总工程师(或分管付总)组织有关人员审批。5、采掘工作面结束后,“作业规程”即行作废。三、作业规程审批标准1、作业规程必须装订整齐,图文清晰,内容齐全,排序合理,不得乱涂乱改。2、规程中的内容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3、工作面巷道布置图比例要适当。图中要注明巷道名称、煤柱尺寸、并从图中能够看出工作面的四邻位置关系。4、供电系统图中符号要规范。5、规程中交叉点平面图、断面图、剖面图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做出。6、初稿必须由各部门参加会审人员审核后盖章。四、审批时限:生产科必须在采掘工作面施工前1个月下发作业规程编制通知单。队技术员接到生产科下发的“68、作业规程编制通知单”之日起一周内将初稿交生产科进行审核,并在35天内由各相关科室对初稿审核完毕,投产前10天将批准打印后的正式规程下发有关单位贯彻执行。五、 审批级别: 矿级六、审批人员的资格:各相关科室的审批人员必须是有实践工作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或相关科室精通业务的主要负责人。七、编制审核、审批人员的职责、权限和义务(一)、编写人员的职责权限和义务1、必须是转正的工程技术人员。2、编写前,编写技术人员必须到所要施工的工作面(或地点)进行现场调查。3、领取所要施工的工作面的各种资料。4、会审后的规程要进行整理,并将会审意见整理后纳入作业规程中。5、打印前后,进行校对。如有失误造成不良后果,本人69、负全部责任。6、编写规程要做到语言通顺,文字清晰简练,图文并茂,修辞准确,概念明确。(二)、审核、审批人员的职责、权限和义务1、审批前到所要施工的工作面进行现场调查。2、通风、机电、运输、安监等部门的审批人员,对各自审批的内容要认真仔细,不得随意签批。3、必须按通知时间到达指定会审地点参加会审。4、矿总工程师对所审批的作业规程负全面责任。5、生产科分管工程技术人员对生产工艺、技术要求、支护形式、顶板管理方法、规程标准负责。(1)打印好的作业规程要进行校对。(2)施工单位变更时,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对原规程进行复查或更新规程。(3)规程使用期满一年后,负责通知有关单位进行修改补充。(4)发生构造等地70、质条件变化时,要及时组织有关单位编写、审批补充措施。(5)作业规程使用结束后,负责收回该作业规程。6、安监处审批人员对规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有关安全方面的条款负责。7、通风科审批人员对通风路线、风量及防尘措施、瓦斯及放炮等管理内容负责。8、机电科审批人员对机电设备的布置、维护、操作和机电管理内容负责。9、煤质科审批人员对煤质管理负责。第二节 工程设计一、审批内容1、本规定中的生产设计是指:矿井开拓延伸、生产技术改造、地质勘探及防治水、一通三防、锚杆支护、采区和工作面及其它所有涉及到生产、安全的工程项目设计。2、生产设计文件必须配套完善,必须有设计说明书,分专业设计的图纸及概(预)算书,关键部位71、应附有计算书及说明,并应满足相应阶段的技术要求。二、审批程序1、矿井开拓延伸和利用公司自有资金的技术改造项目设计,首先由矿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公司审查、批准列入工程项目前期准备计划后,可委托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2、矿井开拓延深和利用公司自有资金的技术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由公司总工办牵头组织有关业务部门进行审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予以批复。3、采区设计所需的地质资料,应在两年前通知地质部门;地质部门在设计前半年提交采区地质说明书。4、采区设计的编制、审批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区方案设计阶段,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由公司生产处组织有关业务部门审批。第二阶段:采区72、初步设计阶段,根据批准的采区方案设计,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生产技术部门编制采区初步设计,编制完毕由矿总工程师签字批准,组织实施。5、回采工作面设计由矿生产技术部门编制,经矿总工程师(分管副总)组织有关部门会审后批准实施。6、锚杆支护单项工程必须编制锚杆支护工程设计,矿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编制,矿总工程师批准。7、矿井内一般性生产环节技术改造设计由相关部门及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而对一些技术要求较高且难度较大或规模较大的技改项目,在完成上述程序后,还需经公司对应主管业务处室审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8、技术要求不高且工程量不大的地质勘探及防治水工程设计由矿组织编制,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技术要求较高且工73、作量较大的地质勘探及防治水工程设计在完成上述程序后,还需报公司地质处审批。9、技术要求不高且工作量不大的“一通三防”工程设计由矿通风或生产技术部门编制,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技术要求较高且工作量较大的“一通三防”工程设计在完成上述程序后,还需报公司通风处审批。三、审批标准1、工程设计所用图纸的幅面尺寸一般须符合GB12674的规定。2、一张图纸上采用一种比例绘制时,只在标题栏内标注比例,如用两种以上的比例绘制时,应分别将比例标注在图形上方并将主要图形比例标注在图标题栏内。3、所有图纸和技术文件中的书写的汉字、数字、字母均须字体端正、笔划清楚、排列整齐。4、图线、尺寸注明及图例符合“采矿设计手册74、”相关规定要求。5、图纸应做到干净、整洁、所取比例大小适中。6、工程设计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通风、运输、机电、行人的相关要求。四、审批时限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设计审批完毕。五、审批级别1、矿井开拓延伸和利用公司自有资金的技术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公司级。2、采区设计-公司级。3、回采工作面设计-矿级。4、锚杆支护设计-矿级。5、矿井内一般性生产环节技术改造设计-矿级6、技术要求较高且难度较大的技改项目-公司级。7、技术要求不高工程量不大的地质勘探、防治水、一通三防工程设计-矿级。8、技术要求较高且工程量较大的地质勘探、防治水、一通三防工程设计-公司级。六、审批人员的资格工程设计的75、审批人员必须是有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七、工程设计人员职责、权限和义务1、设计人员必须熟悉了解所设计项目的地质、现场实际情况。2、工程设计必须遵循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煤炭工业设计规范、上级对设计有关问题的指示以及会议纪要等。3、工程设计要经多方案比较,从中选取经济、科学、合理的方案。4、设计人员一旦发现工程设计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必须立即进行修改。八、审核、审批人员的人职责、权限和义务1、必须充分了解现场实际情况及现有生产装备水平。2、机电、通风、运输、生产、安监对工程设计中涉及本部门的相关内容负责,不符合本部门相关要求的设计不得随意鉴批。3、审批人员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工程76、设计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核。第三节 安全技术措施一、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内容:1、基本情况概述。2、施工方法。3、安全措施。4、注意事项。二、安全措施的审批程序1、安全措施分通用类及非通用类,采用分类管理。通用安全措施是指:措施内容不随作业场所的变化而变化或变化很小,而且频繁发生,经常使用的一些专项措施;非通用类安全措施是指除通用类以外的其它所有安全措施。2、主管业务部门编制通用安全技术措施前,应首先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及相关施工队充分交换意见,确定技术要求,编制完成后报矿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组织会审,批准后的通用安全技术措施印制成“通用安全技术措施工作卡”。“通用安全技术措施工作卡”应明确适用范围、现场作77、业要点、主要技术要求、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等。3、使用“通用安全技术措施工作卡”时,要结合施工具体情况作出必要补充措施,由施工单位填卡申报,分管业务科室、调度、安全以及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贯彻执行。4、非通用类安全措施的编制应根据现场情况由施工队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充分交换意见,确定技术要求后,由施工队技术员负责编制,施工队长初审盖章,上报有关领导或科室组织会审。5、火区的恢复生产,旧区复产,应制定特殊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查同意,分别报公司通风处、生产处组织有关业务部门会审后,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三、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标准1、安全技术措施必须装订整齐,文字清晰,语言通顺,不得随意乱涂乱改。278、内容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四、审批时限必须在上级规定时间内将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完毕。五、审批级别一般为矿级、火区的恢复生产、旧区复产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为公司级。六、编制、审批人员的职责、权限和义务1、有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2、审批人员审批时要认真仔细,本着负责的态度进行审核,不得随意签批。3、充分了解现场情况。第四节 方 案一、审批内容 1、基本情况概述。 2、施工方案。 3、需重点说明的问题。二、审批的程序: 相关业务科室副总矿领导三、审批标准 1、内容清晰、语言通顺、装订整齐、不得随意乱涂乱改。 2、内容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要求。四、审批时限 在规定时间内审批完毕。五、审批79、级别 矿级。六、审批人员的资格 有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七、编制、审批人员的职责、权限和义务1、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审批,不得随意签批。2、所编制的方案要科学、合理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3、深入现场进行现场调查,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第七章 现场管理制度第一节 关于班前会管理规定为了充分利用班前会时间,进一步开展危险源辨识,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素质,现对班前会安全点评规范如下: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针对性地详细安排和强调安全生产注意事项;2、及时贯彻上级各种安全生产文件、指令、规定、调度会议内容及各种安全会议精神;3、传达、贯彻各类事故通报。4、班前会要利用40%时间讲安全;5、前一班80、发生不规范行为的员工必须进行讲评,要从自身岗位标准将安全,要认识到不规范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或事故;6、班前会主持人(值班队干)必须对本队作业地点进行全面的危险源辨识,并由班组长落实监管责任人、安排互联保;7、每日一题要按照一周一工种(专业)出题。班前会由值班队干对当日问题进行讲解,对前一天问题进行提问。8、针对以上程序,要求队组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并严格规范,确保高质量完成班前会。安监处作为日常安全工作执行进行考核,不合格的分别对值班队干、队长、书记罚款100元/项。第二节 职工出入井管理制度 一、考勤管理制度 1、入井人员进(出)井口房之前,必须经过人像识别考勤平台,语音提示“考勤成功”后方可81、通过。否则不予计出勤。2、人像识别考勤必须听从检身工指挥,按顺序通过,不得拥挤。考勤不成功时要退至一侧,再次考勤。人像识别考勤平台一次只能两人并列考勤。考勤拥挤者,给予罚款100元/次。3、考勤沿线按箭头指示方向通过,入井考勤以人像识别系统优先,当提示考勤不成功时本人考勤无效。4、上下井通过人像识别考勤平台时,抬头注视考勤摄像头,以便识别考勤,不允许摘帽或低头通过。并观察人像识别显示屏显示信息,信息与个人真实信息不符或提示无档案时,立即由队组提出申请,考勤室更改或注册信息。出现摘帽下井等蓄意躲避人像识别考勤的,给予罚款500元。5、考勤感应卡未固定好、边缘未封严的安全帽要重新将感应卡粘贴固定。82、因出现感应卡未固定好丢失而造成无法正常考勤的,给予罚款200元。6、未到考勤室进行新考勤系统注册的人员,一律不得下井。7、上级领导莅临检查时,澡堂队必须发放与领导身份对应的安全帽。否则给予澡堂队发放人罚款300元/次,给予队长罚款500元/次。8、副井房S、N码安设有摄像头,严禁人员从S、N码通过,由监测记录(考勤室每月核对下井人员信息)和井口检身工把关,凡查出上井未打卡,从井上S、N码通行的人员,给予开除矿籍处分。9、考勤感应卡和打卡牌要妥善保管,如有损坏或丢失的,必须申请补办,办理费用100元/个。10、正规队组人员调离井下岗位必须将考勤卡、安全帽、感应卡一并交回安监处;外委队组人员变动后83、,必须将辞退人员安全帽、考勤卡、感应卡等一并移交给补充人员,并由队组提出申请到考勤室更改人事库信息。否则给予罚款500元/人次。二、检身1、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矿灯、自救器、戴安全帽,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严禁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严禁酒后入井。2、所有入井人员必须主动按顺序接受检身工的检身和测酒仪的测试。3、未经安全培训或没有取得入井资格证的人员严禁入井。4、入井人员必须服从检身工的指挥,不得在等候室嬉戏打闹,不得拥挤起哄。三、乘罐1、检身工每次放行人数不得超过罐笼规定限定人数。(A罐50人,B罐37人,单罐20人)2、乘罐时把钩工要按照罐笼额定人员,对上下井人员进行放行入罐,出入罐时把钩工84、必须在罐笼南北两侧进行监护,及时疏导上下井人员。3、所有上下井人员乘罐时要依次排队,不准在井口、井底房内拥挤打闹,需随身携带物品上下井的人员,要听从检身工及把钩工的指挥,根据人员上下井的情况,可让其推后上下井防止物品伤及他人,入罐后,携带物品必须平放置于罐笼底部,严禁扛于肩上,负重上下井。4、乘罐人员必须取站立姿势,手握扶手,在绞车及罐笼未停稳时,上下井人员严禁随意打开罐笼链,不得在罐笼内推挤打闹,不准向井筒内抛扔任何东西,不准将身体及长物伸出罐笼外。5、人员进出罐笼,应从北边进,南边出。入井后,应通过主、副井联络巷从南、北520水平运输大巷人行道行走,不得走南北井底车场绕道。6、付井底候车室85、门口与推车机轨道相邻很近,所有上下井人员通过轨道时,要注意车辆的通过,把钩工要观察来往行人的行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把钩工要及时疏导上下井人员,非检修时间上井人员候罐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7、付井提升系统在规定的检修时间内,原则上不提升人员上下井,若有特殊情况,矿调度室下达命令,把钩工严格认真的执行。8、 在非井筒作业或其它不影响付井绞车运行的检修时,付井提升系统每半小时提升一次。9、 把钩工要认真执行“人员集中上下井时,使用双罐提升,零散人员上下井时使用单罐提升”的规定。10、副井双罐上下料期间,禁止单罐上下人员,否则,副井把钩工按严重三违论处。11、只有双罐提升系统停止上、下料后,井下乘罐人86、员才能从北码人行通道乘罐,地面人员才能进入井口乘罐房乘罐。否则,井上、下的监管安全员按严重三违论处。12、把钩工负责付井井口房内及井底责任区内人员上下井的安全工作,指挥并疏导所有上下井人员安全顺利的乘罐、候罐。13、把钩工必须按规定把钩,所有上下井人员都必须听从把钩工的指挥,不得肆意破坏付井提升设施。14、除把钩工外,其他上下井人员不得随便开、关安全门及罐帘。15、把钩工人员要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加强安全思想教育,不断地提高服务意识,强化为一线服务的态度,所有上下井的人员要加强自身素质的提高,争做矿山文明人,自觉地遵守乘罐、候罐制度,确保付井提升的安全运行。四、携带1、井下使用的仪器仪表可以人87、员携带下井,(万用表、摇表、测量仪器)2、队组使用的小型器具、材料须装工具包下井。3、随身携带的长材2米以下,重量50公斤以下的物件,在乘罐人员小于20人的情况下,须从双罐的上层上下副井,并且平放于距罐帘1米内的上层罐内。4、随身携带的物件长材超过2米,重量超过50公斤的物件,又队组到运输调度安全急件下井。5、因工作需要所需要带的火种及其它物品要主动向检身工声明,并持有经审批的相应安全措施,在安全调度登记后方可入井。6、对违反以上规定或强行入井造成井口秩序混乱者,按违章论处,情节严重者交矿保卫科处理。7、要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不准在墙上、罐笼内及其它地方乱写乱画,不准随地吐痰,损坏公物要照价赔88、偿。第三节 外来人员入井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外来人员入井管理,确保井下安全工作正规有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望各科室严格遵照执行,具体管理办法如下:1、外来人员入井前,必须由相关的接待科室向安监处提交书面申请,经安监处同意后方可制定专人(下井陪同人员)陪同入井;2、外来人员入井前,必须掌握井下基本安全知识及自救器使用方法的贯彻学习,由接待科室负责。如未掌握便带领入井,给予接待科室科长罚款100元;3、外来人员入井,由陪同人员持准入证到副井口考勤室登记领取考勤卡,陪同人员必须准确填写外来人员入井登记台帐。如未登记或登记不准确,给予陪同人员处罚100元;4、陪同人员必须与外来人员实行两位一体,同下同89、行同上,确保外来人员安全升井,否则给与陪同人员罚款100元;5、副井口检身工在陪同人员未到位时,必须制止外来人员入井,如出现无人带领私自放行现象给予检身工罚款100元/次;6、外来人员需在井下进行拍摄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学习后,方准在所有陪同人员到位后入井;7、所有外来人员必须遵守本矿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听从陪同人员的指挥,确保安全;8、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外来人员下井管理制度同时废止。第四节 大巷安全运输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大巷人车、乘车行为,保证运输安全,特制定本规定,相关单位及人员必须认真遵照执行。一、大巷实行运输安全监察员、电机车司机、跟车工“三人连锁发车”制度。1、90、520大巷运人车、运送爆破材料专列及运料车均必须执行运输安全监察员、电机车司机、跟车工“三人连锁发车”制度。2、 “三人连锁接发车”作业流程:2.1、车辆进站前:2.1.1、机车行驶到距站50米前,司机必须提前减速至2.0米/秒,鸣笛三声,同时观察车站及周围情况。2.1.2、跟车工观察车辆两侧和车辆情况。2.1.3、运输安全监察员检查车场周围及巷道交叉点情况,确认安全后到达停车牌前,准备指挥停车。若存在不安全因素,运输安全监察员必须及时向电车司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指挥机车立即停车。待安全隐患排除后,方可进站。2.1.4、司机要按照运输安全监察员指挥的位置停车,停车车头不得超出指挥棒指示的位置。91、2.2、车辆进站后:2.2.1、中间站:人员下车后,运输安全监察员从车头到车尾检查车量情况(没有人员上下车时、可以不进行检查),跟车工登记记录。终点站:人员下车后,运输安全监察员从车头到车尾进行检查,跟车工拿上尾灯后从车尾到车头进行检查。2.2.2、跟车工挂设尾灯、协助电车司机摘掉连接装置,扳动道岔,运输安全监察员确认车辆四周无人后,指挥电车司机调车头。2.2.3、调车后,跟车工协助电车司机挂好连接装置,从车尾到车头进行检查,安全员从车头到车尾进行检查。2.3、车辆发车:由运输安全监察员确认无人上、下车后,指挥电车司机发车。2.4、车辆发车后:电机车司机、跟车工时刻注意车辆两侧情况。2.5、观92、察情况包括:是否有行人、车辆、障碍物、车上人员推开车门和提前摘挂链现象等,有情况及时发出停车信号。2.6、检查内容包括:人员是否下完,车链(车门)是否挂(关)好,下车人员是否离开车场等,始发站由跟车工例行正常行车前检查。3、车辆到站后,需停车时,如果没有运输安全监察员在现场时,司机要按照规定的停车位置停车,停车后,不得进行下一步作业,并立即向调度室、安监处进行举报。如不需停车时,如果没有运输安全监察员在现场,司机和跟车工要对车场安全状况进行观察,确认可以通行时,方可通过,到达指定地点后,立即向调度室、安监处进行举报。二、井下人车、乘车管理规定1、职责划分:安监处(安全调度)、运输科负责候车、乘93、车人员以及人车运行的安全管理,运输安全检察员负责指挥人车司机按发车时间进行准时发车;机运三队负责人车的日常维护检修和运行。2、人车的管理:2.1、安监处(安全调度)按规定在井下各候车室每班安排运输安全监察员维护好各车场乘车秩序,认真检查车辆安全设施,指挥接发列车及检查进入大巷人员。2.2、机运三队必须按规定每班安排电机车司机和跟车工,电机车司机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要听从运输安全监察员的指挥。2.3、机运三队要加强人车和电车的维护、检查,要保证运行人车台台完好、干净整洁。电机车制动、撒沙、照明、电笛等部件保证完好,每班发车前跟车工要检查各车的联接装置、车轮、车轴、车闸和防护链是否完好,否则不得运94、行。2.4、大巷人车实行SN翼分开运行。S翼人车由起点站副井底乘人车场经S1、S2、S3、S4四个站点,到达终点站S5乘人车场;N翼人车由起点站N1口,到达终点站N3乘人车场。2.5、S翼人车两列对开,每个循环为80分钟(上下班高峰期另加两趟人车);N翼人车一列循环运行,每个循环为30分钟;2.6、运输安全监察员负责人车(火药车)开车、停车的信号发送。口哨一声为停车信号,口哨二声为开车信号。2.7、人车运行最大速度不得超过4米/秒,经过弯道、道岔、交叉口时必须提前减速,速度降至2米/秒以下。2.8、运输安全监察员负责各站点100米范围内的文明生产。2.9、运行中的两列车间距大于100米。2.195、0、会车或机车(列车)经过交叉口时必须连续鸣笛不少于30秒。2.11、各站点发车前运输安全监察员检查防护链是否挂好,确认人员及车辆正常后,方准发出开车信号。2.12、人车司机开车前检查机车的完好情况,确认完好后,鸣笛二声,二次后方准开车。2.13、严禁在乘人车场会车,运输安全监察员严禁无故提前或推迟发车时间。2.14、各车场人车停车位置:2.14.1、副井底车场:驶向副井底车场的运人车,在距副井底候车硐室60米处停车,待人员下车后,再驶入车场,距“停”车牌3米左右停车。2.14.2、S1车场:驶向S5车场方向的运人车,距S1车场南端“停”车灯箱3米左右停车;驶向副井底方向的运人车,距S1车场北96、端“停”车灯箱3米左右停车。2.14.3、S2车场:驶向S5车场方向的运人车,距S2车场南端“停”车灯箱3米左右停车;驶向副井底方向的运人车,距S2车场北端“停”车灯箱3米左右停车。2.14.4、S3车场:驶向S5车场方向的运人车,距S3车场南端“停”车灯箱3米左右停车;驶向副井底方向的运人车,距S3车场北端“停”车灯箱3米左右停车。2.14.5、S4车场:驶向S5车场方向的运人车,距S4车场南端“停”车灯箱3米左右停车;驶向副井底方向的运人车,距S4车场北端“停”车灯箱3米左右停车。2.14.6、S5车场:驶向S5车场方向的运人车,距S5车场“停”车牌3米左右停车。2.14.7、N1车场:驶97、向N1车场方向的N翼运人车,距N1车场南端“停”车灯箱3米左右停车。2.14.8、N3车场:驶向N3车场方向的N翼运人车,距N3车场北端“停”车灯箱3米左右停车。2.15、运输安全监察员发送开(停)车信号时,面向列车,站在开(停)车线上距离车头1米的位置上,姿势准确。3、乘车人员管理规定3.1、各车场人员上、下车位置:3.1.1、副井底车场:人车到站位置为西道,人员上、下车位置均为列车东侧。3.1.2、S1、S2车场:驶向S5车场方向的人车到站位置为东道,人员上、下车位置为列车西侧;驶向副井底车场方向的人车到站位置为西道,人员上、下车位置为列车东侧。3.1.3、S3车场:驶向S5车场方向的人车98、到站位置为东道,人员上、下车位置为列车西侧;驶向副井底车场方向的人车到站位置为东道,人员上、下车位置为列车西侧。3.1.4、S4车场:驶向S5车场方向的人车到站位置为东道,人员上、下车位置为列车西侧;驶向副井底车场方向的人车到站位置为西道,人员上、下车位置为列车东侧。3.1.5、S5车场:人车到站位置为东道,人员下车位置为列车东侧,上车位置为列车东侧。3.1.6、N1车场:人车到站位置为东道,人员上、下车位置为列车东侧。3.1.7、N3车场:人车到站位置为东道,人员上车位置为列车东侧,下车位置为列车东侧。3.1.8、运输安全监察员在巷道中间指挥列车运行。3.2、乘车时乘车人保持正确的坐姿,不得99、呈躺卧姿势,同时优先选择非急救车厢乘坐。3.3、人车未停稳前禁止人员上下车;禁止人员在乘人车场快速奔跑,应以正常速度行走。3.4、乘车人员必须在规定乘车点乘坐专用人车,并要听从运输安全监察员和跟车工指挥,文明乘车。不准无理取闹,打架斗殴。3.5、乘车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严禁在机车上或两车之间搭乘人员,严禁将头、身探出车外,严禁扒、蹬、跳车。乘车人员严禁乘坐非专用人车,严禁向车外抛扔任何物体或杂物。车外人员向车内传递物品时,要手接手传递,严禁抛扔。3.6、乘车人员在车内应坐姿端正,严禁委身躺卧、睡觉或摘下安全帽。车辆行驶前应挂好防护链,发出开车信号后和车辆运行中,严禁摘下防护链,严禁上下车。100、严禁向车内(外)传递任何物件。3.7、乘车实行定员乘坐,严禁超员乘车,每排座位最多准乘三人,最后一节车厢的后排座位为跟车工预留专门位置,严禁与跟车工抢座。3.8、乘车人员要爱护车内的座位、门链、车厢、皮垫,严禁乱写乱画或故意损坏。3.9、乘车人员下车后迅速离开乘车场、上、下车人员严禁从车辆中间穿行。非工作人员严禁在车场逗留。人员离开车场后方可发车。3.10、列车行驶中,非紧急情况下不准向司机晃灯发停车信号,需在临时停车点或其他非乘车点下车,应提前通知人车监察员和跟车工,经同意后由跟车工发停车信号。3.11、携带锋利或有尖、刺等危险工具的人员乘车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以防伤及他人或自己。3.1101、2、较重、较大物件需要乘座人车时,必须听从运输安全监察员的统一指挥。3.13、携带有较重、较大物件的人员乘车时,物件上、下车时要轻抬轻放,以防损坏车厢、车座。人员应乘坐在远离物件的其他位置。物件放置应平稳,物件不能平稳放置时,严禁搭乘人车。3.14、所有人员在进入运输大巷前,必须“一停、二看、三通过”,确认无车辆通过后方可进入。若有车辆通过时,必须等车辆停车或完全通过后方可进入大巷,严禁与任何车辆抢道。3.15、人车因途中停车时,无论是何原因,非相关乘车人员均不得将头、身探出车外瞭望,未经跟车工许可,严禁下车。经跟车工许可后,乘车人员应听从跟车工指挥,下车后沿指定路线行走或到指定地点等候。4、102、其它规定4.1、运人车辆必须按规定车次、时间发车,不得无故少发、提前或者推后发车,若有机车落道线路不畅等特殊情况,必须向下一候车室运输安全监察员汇报。4.2、人车禁止运送有爆炸性、易燃性及腐蚀性物品或附挂物料车。4.3、运人电机车在候车场掉头,电机车司机必须听从运输安全监察员的指挥,严禁在人员上、下车时掉头,速度必须控制在1.5m/s以内。4.4、临时停车点上、下人车,跟车工要监视车辆两侧人员的情况,在确认无人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4.5、7:00-9:00、15:00-17:00、23:00-1:00,以上时间段,副井底车场停止其它电车通行,副井南北码头严禁顶车、带车作业。在南北码作业人员、S103、0N0作业人员在安全员同意后可以通过副井底南北码;巡回瓦检员第二次检查瓦斯时,在安全员同意后可以在副井底南北码行走。4.6、每周六、周二12:00-14:30为架空线、地轨道巡检时间;每月6日、16日、26日为通风测风日,时间从12:00-14:30,在此期间所有车辆停运。4.7、水仓队大巷抽水人员必须是双岗作业上班时分别乘坐0点班的11:20、8点班的 7:40 、4点班的 15:40 的 从副井底开往S5车场的人车;下班时分别乘坐0点班的0:00、8点班的 8:00 、4点班的 16:00从S5车场开往副井底的人车,人车在水泵处停车。4.8、520大巷副井底至N1采区、副井底至9#交叉点段104、允许行人。大巷行走人员必须成排走人行道,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时刻注意来往车辆,严禁走轨道中心,否则将按严重“三违”论处。4.9、一线队组人员在该段行走时必须由跟班队干或班组长带领。4.10、二线辅助队组单岗作业人员或检查人员在该段行走时,同行人员不得少于2人。4.11、大巷作业时,经运输科、调度室、安监处及相关部门批准后,申请作业时间,严格执行“行车不作业、作业不行车”规定。4.12、大巷发生事故时,事故单位必须立即向运输科、运输调度、矿调度室汇报,听从安排,车辆停止运行后处理事故。4.13、S3车场去S3暗斜井作业人员可以通行。4.14、S2候车人员在S2行人侧候车,严禁在S2整流硐室候车。候105、车期间必须站立,严禁坐、躺,同时精力要集中,注意进出车辆。4.15、大巷副井底至S5车场禁止存放车辆,工作面安装回撤期间根据需要申请存车地段;3#交叉点-520板式输送机段三股道的东道禁止存放车辆;3#交叉点-4#交叉点中间道可以存放车辆。4.16、严禁从S0暗斜井口进出人员。4.17、大巷禁止行人,机运一、三队在S、N码作业人员、抽采队水压观察工、皮带队、通风队巡回瓦检员、运输科检查人员等可以在S、N码行走。4.18、通风测风日等大巷人车正常停运期间,水仓队大巷水泵司机、巡查工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大巷行走;机运三队可以进行大巷检修作业;运输科管理人员可以进行正常检查。4.19、上、下班高峰期,106、机运三队必须保证S6车场东道不得存放任何车辆,以免影响人员通行,运输安全监察员负责监督。4.20、S翼猴车巷所用空车,机运三队带到S6车场后,炮掘队必须积极配合,将空车运至猴车巷内,车辆距道岔位置不得小于5米。4.21、S翼猴车巷需要出渣车时,必须提前汇报运输调度,由运输调度安排机运三队及时带渣,保证S6车场东道畅通。4.22、S6车场换装点往北5米处,必须安设阻车器,防止换装时顶车撞人。三、井下运送爆破材料专列的管理规定1、运送爆破材料的专列司机与跟车工必须经过相关涉爆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严禁其它人员替代。2、运送爆破材料人员必须是经过专门培训的背炮人员,随车乘坐,专箱专管,严禁107、代管与托管。3、运送爆破材料的专列,除跟车工与运送火药的人员乘坐外,严禁其它任何人员和物品搭乘。4、装运爆破材料的工具必须是爆炸物品专用箱,安全员必须对乘坐专列的人员及爆炸物品专用箱进行严格检查,禁止不符合规定的人员及爆炸物品专用箱乘车。5、运送火药、雷管的车厢必须根据专用火药箱、雷管箱设置专用的固定架,固定架必须牢靠,并有防滑、防倒、防碰撞、防静电的功能。6、乘坐运送爆破材料专列的人员必须在指定时间到各乘车点指定候车位置候车。候车时不得坐、躺,精力要集中,注意进出车辆。在候车、行车、上下车时要严格执行火药、雷管与其它人员的间距不得小于10米的规定。7、运送爆破材料的专列前后必须有醒目的“危险108、”标志,运送炸药与雷管的车厢必须区别开,并有明显标识。8、运送爆破材料的专列在运行前,司机与跟车工必须对机车、专列的完好进行仔细检查,严禁使用不完好的机车与车辆运送爆破材料,安全员必须对人员的乘坐位置,火药箱、雷管箱的位置,火药箱、雷管箱的固定情况等进行详细检查。9、在同一列专列上运输炸药与雷管时,炸药与电雷管不得放置在同一车厢内,炸药、电雷管、人员、机车之间必须用空车分别隔开,隔开长度不得小于3米。10、乘坐运送爆破材料专列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乘车秩序,在安全员的指挥下次序上下车。在运送炸药的人员取放炸药箱上、下车结束后,运送雷管的人员方可取放雷管箱上、下车。11、火药箱与雷管箱必须放置于专用的109、车厢内,必须由背炮工按要求小心放置、固定牢靠,严禁碰撞。严禁人员与火药箱、雷管箱混乘人车。12、运送爆破材料的专列发车前,经运输安全监察员、跟车工、背炮工对火工品等检查无误后,由背炮工将火药、雷管放入专用车厢内,跟车工对运送爆破材料的车厢进行上锁,钥匙由跟车工保管,不得转交他人。13、运送爆破材料专列到达停车点,背炮工、运输安全监察员、跟车工必须对专用火工品车厢、锁具、火药箱、雷管箱等联合检查,确认正常后,由跟车工开锁,背炮工小心取出火工品。如在检查当中,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向调度室、安监处进行汇报,由调度室、安监处及时安排处理。14、运送爆破材料的人员在上车前必须将自己的目的地告知专列跟车工。1110、5、运送爆破材料的专列运行速度不得超过2m/s.16、运送爆破材料的专列不得与其它人车或电机车同时在一个地点停靠,若必须停靠,两车相距不得少于100米。17、运送爆破材料的专列在运输途中与其它同向运行的车辆保持不小于200米的间距。18、运送爆破材料的专列在途中与其它车辆相会时,运送爆破材料的专列必须停车,等候回车结束后方可运行。19、运送爆破材料的专列在车场停、发车时由安全员进行监护,在临时停车点或途中停、发车及正常运行中由跟车工监护。20、在交接班时间严禁运送爆破材料。21、由于我矿现有车辆不够N3火工车暂停,N3火工人员从火药库领取火药后从9#交叉点经副井底到N1口从N3辅助进风巷到达N111、3采区。四、考核1、机运三队必须严格按照运人时间做好大巷人员的运送工作,不得漏岗、脱岗,否则对责任队组处罚1000元。2、安全调度必须在井下各候车室每班安排运输安全监查员。安全调度未按规定配备足够的运输安全监查员,对安全调度处罚300元。3、运输安全监查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否则按严重三违论处。4 、运人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按严重三违论处。5、运人司机出车前必须对运人机车及车厢进行完好检查。机车带病作业,对责任司机处罚200元。6、运人司机必须按规定时间发车,不得无故少发、提前或推后发车,否则分别处罚司机、跟车工500元。运输安全监查员必须将当班每趟运人时间及未按规定时间运人的原因等112、内容详细记录在大巷运人情况记录内,未认真填写记录或记录不完整的,处罚责任人100元。7、运人司机未按规定时间送人,出现晚点、早发、迟发、不发车时,运输安全监查员必须立即向安全调度、矿调度室进行汇报,运输科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不汇报或汇报无记录,一经查处加倍处罚。8、因机运三队管理不到位或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人车不能正常运人的,将按照矿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责任单位处罚200-1000元。9、运输安全监查员必须维护好各车场乘车秩序,指挥列车及检查进入大巷人员,否则对责任人处罚100元。10、司机无故不带通讯装置,对责任单位处罚500元,对责任人处罚200元。11、大巷车辆通过各车场时,安全员不在现场指113、挥,电车司机有权应立即向调度室(电话:5945257)、安监处(5945311或5945312)进行电话举报。一经查实,给予开除矿籍行政处分,奖励举报人员500元。12、上、下班高峰期,S6车场东道存放车辆,处罚机运三队100元/车。13、S翼猴车巷需出渣车,未向运输调度汇报,擅自推出渣车,处罚炮掘队500元/车。14、人员不在规定的列车方向上、下车,处罚500元。五、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大巷人车、乘车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同时作废。第五节 采掘工作面定员作业管理规定为确保采掘工作面正规循环作业安全有序,避免在人员出勤过低的情况下高强度组织生产作业,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1、掘进114、工作面除煤流沿线司机外作业人员不得低于6人,否则不得组织生产作业;2、综采工作面包括煤流沿线司机在内作业人员不得低于20人,否则不得组织生产作业;3、队组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中劳动生产组织表合理安排出勤,正规有序组织生产作业;4、采掘工作面跟班队干、跟班安全员必须现场核实当班出勤和劳动组织分配情况,确保工作面作业人员符合规定要求。有序组织生产作业;5、现场跟班安全员检查队组当班出勤及劳动分配组织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责令队组停止采掘作业,并向安全调度、调度室汇报;6、队组因出勤不达要求、劳动组织不合理造成停产,影响时间由调度室按规定进行考核,并追究队组队长、书记责任。第六节 “四位一体”开工制度1115、各队在每班开始作业以前,必须由当班瓦检员、班长、跟班队干、跟班安全员一起对作业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后,填报“四位一体”检查表,分别签字,再填写牌板后方准工人进入工作面开工作业。2、凡跟班队干或班长有一次不执行“四位一体”开工制度者,对其处以罚款200-500元。3、跟班瓦检员有一次不执行“四位一体”开工制度者,处以罚款200500元。4、没有进行“四位一体”开工检查,没有填“四位一体”开工检查表和开工牌板,擅自开工,安全员不制止,发现一次对安全员处以罚款200元。5、凡在开工前没有对现场进行检查,虚填“四位一体”开工检查表者,视为未执行四位一体开工制度,给予处罚200-116、500元。6、凡检查不认真,隐患未排除就开工,对责任者处以罚款100-200元。7、凡因“四位一体”开工检查人员迟到影响生产者,对责任人处以罚款100-200元。8、“四位一体”开工检查表由安全调度室存档备查。第七节 跟班队干现场交接班制度为进一步规范班队干行为,严格现场管理,确保四位一体全面实时监护,作业现场安全有序,特制定如下制度,各相关单位必须严格执行!1、跟班队干必须与当班员工一起参加班前会,入井作业做到同下同上,杜绝迟下早上现象发生;2、跟班队干双方要做到“口对口,手对手,你不来,我不走”,并将工作面地质条件变化、现场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安全注意事项等进行全面交接;3、交接双方要做到117、三不交接;工程质量不合格不交接,隐患不排除不交接,现场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未交代清楚不交接;4、跟班队干与安全员彼此约束监督。交接双方跟班队干必须在 “四位一体”开工单上签字注明交接时间并向队组值班室汇报;安全员交接班也必须在现场跟班队干巡查表上签字注明交接时间并向安全调度电话汇报;5、零星工程作业现场,交接班双方队干必须用电话向安全调度进行汇报;6、凡出现迟到现场的,给予跟班队干罚款300元/次;早退的视特殊岗位脱岗严肃处理。第八节 安全员、跟班队干相互约束监督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员、跟班队干行为,严格现场管理,落实现场安全责任,确保四位一体全面实时监护,作业现场安全有序,特制定如下制度,各118、相关单位必须严格执行!1、采掘开安工作面跟班安全员实行固定包面,明确安全监管责任,并不定期参加队组班前会;2、跟班队干必须与当班员工一起参加班前会,入井作业做到同下同上,杜绝迟下早上现象发生;3、采掘安全员必须掌握跟班地点所有作业环节进展及安全作业情况,合理统筹安排各环节的安全监护;综采面安全员生产班原则上必须在工作面(停机或检修时:皮顺不能超过电气列车,轨顺不能超过超前支护段);掘进面安全员生产期间原则上不能超过工作面100米之外;4、当现场有多个环节同时作业时,跟班安全员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选择监护重点,兼顾不到的环节可将安全监护权授予负责该环节的班组长或跟班副队长,确保跟班现场安全监护无漏119、洞;5、安全监护权授予过程必须有记录可查,每次监护权交接必须经由授权人同时签字方可生效,无授权记录的按脱岗处理;6、在沿线设备出现故障,影响到工作面正常生产,工作面无人作业的情况下,安全员可以对工作面沿线设施完好情况、零散作业情况进行巡查,但必须授权跟班副队长或班组长对工作面进行全面监护、并经安全调度许可后方可离开;7、跟班队干、安全员交接双方要做到“口对口,手对手,你不来,我不走”,并将工作面地质条件变化、现场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安全注意事项等进行全面交接;8、跟班队干与安全员彼此约束监督。交接双方跟班队干必须在“四位一体”开工单上签字注明交接时间并向队组值班室汇报;安全员交接班也必须在现场120、跟班队干巡查表上签字注明交接时间并向安全调度电话汇报;9、零星工程作业现场,交接班双方跟班队干(安全员)必须用电话向安全调度进行汇报;10、凡出现跟班队干迟到现场(比当班员工迟到现场40min以上)的,给予罚款300元/次;早退的视特殊岗位脱岗严肃处理;11、工作面进行超前探、支护、装药、瓦斯检查、错机头(尾)等重点环节作业时,跟班队干、安全员必须在现场监护。当矿、科级领导及安监小分队巡查发现工作面出现严重安全隐患(安全员未发现)和“三违”(安全员未制止)的,除对跟班队干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外,还要严格追究跟班安全员责任,对其按跟班队干处罚的50%连带考核;安全员不在现场的按脱岗处理;12、安121、全员脱岗、睡岗、未制止“三违”、不在现场进行安全监护时,跟班队干必须立即指正,否则给予跟班队干罚款1000元;13、根据采掘开安工作面月度排名对包面安全员进行奖励:综采面取前2名,分别给予奖励400元、300元;掘进面取前5名,分别给予奖励500元、400元、300元、200元、200元。第九节 队组交叉作业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队组交叉作业,强化交叉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特制定下发队组交叉作业管理规定,望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1、各业务科室在安排队组作业时最多只允许两个队组在同一地点、同一工作面进行作业;2、两队组交叉作业前必须写出申请经安监处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3、两队组需要交叉作业时,必须制订122、交叉作业专项措施,并报送安监处;4、交叉作业两个队组的跟班队干每班必须到安全调度签定安全责任书,否则,停止作业,并且给予跟班队干罚款100元;5、三个或三个以上队组交叉作业的,以及两个队组交叉作业手续不齐全的,一经查出,立即停止作业,并分别给予责任队组队长、书记、跟班队干、责任科室科长罚款500元。第十节 单岗作业人员管理规定1、各单位要针对单岗人员建立完善反查岗制度和单岗人员汇报制度;值班队干严格执行电话查岗并认真记录;2、单岗作业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各单位不得安排单岗作业人员进行其他作业;岗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3、担负两个及其以上队组出煤的煤流系统岗位人员不得离开本岗位50米范围以外,否则按123、脱岗进行处理,给予降薪一级半年处分,同时给予值班队干罚款200元,分别给予队长、书记罚款500元;4、风机看护工距离看护点不得超过200m范围,并按要求严格检查、填写运行记录;5、单岗作业人员发现本岗位发生重大隐患或其它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向本队值班室汇报,本队值班人员及时向调度会和安全调度汇报;6、安监处对队组执行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查出队组未建立反查岗制度和单岗人员汇报制度,分别给予队长、书记罚款500元;查出队组相关人员未执行制度,并且队组未按制度进行考核的,分别给予值班队干、队长、书记罚款200元/次;7、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第十一节 零星工程管理办法为保证零星工程、设备有计划检修等124、工程的透明管理,制定如下办法:1、业务科室主管范围内的零星工程,各业务科室全面负责;主管科室牵头的零星工程,涉及到的其他业务科室,由其他业务科室配合,调度室监督,牵头主管科室是该项零星工程的第一责任科室。2、无论是计划内的还是无计划的零星工程,主管科室必须向调度室和安监处提出书面申请,相关施工措施审批编制审批完成后,必须在开工前一天审批完零星工程开工申请单,开工申请单必须注明开工时间和项目负责人,开工申请单先由主管牵头科室和涉及到的专业科室签字,然后由调度室和安监处签字,最后由分管副总签字。3、开工申请单批准后,开工单位一并将施工措施及施工网络图送交该工程影响到的及管辖该区域的队组(科室)、主125、管科室、调度室、安监处、安全调度室及分管副总后方准开工,否则不准开工,并给予施工队组负责人罚款200元;施工时严格按照施工网络图施工,对于推迟开工或完工,处罚责任队组300元/天,主管科室100元/天,由调度室考核;对于私自开工的零星工程,扣除所有工作量外,处罚责任队组队长500元/次,主管科室科长200元/次;相关队组接到通知单后根据现场实际安排安全注意事项;4、所有零星工程开工第一个班队长(书记)、主管科室必须有人现场跟班作业,跟班人员将跟班情况汇报调度室和安全调度,否则,每次处罚主管科室科长200元。施工期间主管科室三天到现场巡查一次,巡查人员执行汇报制度。5、所有零星工程的施工质量由主126、管科室把关、评估,对施工存在有质量问题,应按比例扣除相应工作量并责令限期整改,零星工程施工完毕后,由牵头科室组织相关科室进行工程验收,需要移交的限期进行移交。6、零星工程施工时,跟班队干每班入井前必须到安全调度填写零星工程登记台帐。否则按当班未经许可开工处理。7、零星工程施工影响的队组【如巷道立交、贯通前施工所涉及到的皮带队、机运三队及在该巷道作业(行走)的队组】发现施工队组未送交零星工程开工通知单而施工的,有权汇报调度室并停止该队组作业。8、本管理办法自下发至日起执行,与本办法相悖的其它零星工程管理条款作废。第十二节 xx煤矿关于严格控制井下员工作业时间的规定为了确保全矿井下各生产单位员工在127、生产作业时能够保持旺盛的精力和充沛的体力,消除因连班、倒紧班作业而造成的休息不够,疲劳上岗等现象给安全生产带来的隐患,特制定xx煤矿关于严格控制井下员工作业时间的管理规定,望井下各生产单位严格遵照执行。1、井下作业人员在倒紧班时,必须保证每名员工上一班上井打卡时间和下一班下井打卡时间间隔不得少于9小时。否则,每一人次少一小时罚单位300元,队长、书记各100元。2、井下生产作业人员打卡时间不得超过13小时,否则,按超点作业论处,每人每超一小时罚单位300元,队长、书记、跟班队干各100元。3、井下各生产单位作业人员严禁打连班作业。个别工种作业人员因特殊情况如排除故障、抢修事故等,确需连续作业超128、过13小时,必须及时向安全调度详细汇报具体情况,提出书面申请,并对连班作业人员指定专人监护,经安全调度值班主任批准后方可连班作业,但必须安排好连班作业人员次日的轮休。否则,按超点作业处理。4、井下各作业队组要根据本单位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员工作业时间管理规定,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5、凡是由于违反上述规定,员工在超时作业的情况下,发生的轻伤及以上事故,疲劳作业为原因之一者,给予班长、跟班队干撤职处分;给予队长、书记记过处分。第十三节 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 火工品管理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点环节,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为了堵塞火工品在采购、运输、储存、发放、使用等方面的漏洞,预防火工品丢失和发生129、事故,确保矿山安全,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xx煤矿火工品管理办法: 一、职责:供应科负责全矿火工品的保管和发放。公安科负责对全矿火工品的监督检查。安全科负责井下工作面火工品现场使用的监督检查。 二、购买和运输:供应科必须根据火工品的使用情况事先向上级公安部门申报火工品使用计划。供应科在购买火工品前必须持有矿长和公安科长签字盖章的申请表到上级公安部门办理爆炸物品运输证和爆炸物品购买证。火工品在运输时由公安科安排专职民警负责押运,严格遵守火工品运输制度。 三、贮存和保管井下火药库的炸药和雷管要分别存放在炸药和雷管硐室内。不准混存乱放,不准超量存储。发放炸药时要按照生产日期的先后进行发放,发放雷管130、要认真按照雷管的编号进行发放。火药库保管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准擅离职守,对火药炸药雷管的数量要做到三清一明(指帐清、卡清、物清,明白火工品的去向)。如有不符的情况,一定要查明原因,并报告公安机关。 四、领取和发放: 火工品保管员、放炮员在上班期间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放炮员在领取火工品时持有的领料单必须印章清晰、数量清楚、使用地点清楚,否则,火药库保管员有权拒绝发放。火工品保管员在发放前必须认真填写单据,并按领料单上的数量进行发放,不得超过料单上的数量,不准给无证据的放炮员和代领人员发放。 五、现场使用: 在放炮员到达工作面后,安全员、班组长要认真清点火工品数量。放炮后,安全员、班组长要认真清131、点剩余火工品数量,并在雷管炸药领退及现场使用情况报表上签名,绝对不允许涂改,更不能代签,违者,对责任人处以元罚款。 六、清退: 放炮员下班前必须把剩余的雷管、火药及火药箱子退回到火药库规定的存放地点,不能把下班退回的火药箱雷管箱拿到地面。火工品保管员要认真检查雷管炸药领退及现场使用情况报表的填写是否规范,数量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合。对当班剩余的火药和雷管故意不退库或藏匿者,按炸药1000元卷、雷管1000元/发进行罚款。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章 班组管理第一节 “创建本质安全型示范班组”办法 一、考核标准 “本质安全型示范班组”从安全管理、隐患排查、行为规范、事故管理等四个方面按月度132、进行考核,标准为100分,得分在95分以上为放心班组。每月由班组科向各专业科室收购考核结果,按采、掘、机、通四条线打分排名,对排名前三和后二的班组进行正负激励(掘进线上奖前五罚后三)。1、安全管理(20分)(1)安全管理考核占本项75%,由安监科负责考核。(2)职工安全教育考核占本项25%,由教育科,党办负责考核。2、隐患排查(30分) 根据xx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分类暂行规定对隐患信息的分类:停产类、立即处理类和限期整改类。所有隐患的考核结果,由班组科对其进行收购。(1)本班组作业时间内不得出现停产类隐患。(2)立即处理类隐患必须做到立即处理后再组织生产。(3)限期整改类隐患能够按五定要求处理,133、且整改率达100%。“一通三防”管理考核占本项20%,由通风科负责考核; 监测监控考核占本项10%,由自动化负责考核; 顶板管理考核占本项20%,由生产科负责考核; 机电管理考核占本项20%,由机电科负责考核; 运输管理考核占本项15%,由运输科负责考核; 地质管理考核占本项 5%,由地质科负责考核; 各级安全检查,小分队、安全员检查考核占10%。3、行为控制(20分) 班组所有员工必须严格按照“三大规程”、矿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岗位作业标准化标准进行作业。(1)被考核的班组一般“三违”月累不超过3人次。(2)不得出现严重“三违”现象(包括违章指挥和受行政处分者)。 4、事故管理(30) 各队组134、要建立和完善各类事故追查分析处罚台账,对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在班组内进行追查、分析、处理,并采取预防措施。人身事故考核占本项25%,由安监科负责追查; 瓦斯事故考核占本项25%,由通风科负责追查; 机电事故考核占本项20%,由机电科负责追查; 顶板事故考核占本项15%,由生产科负责追查; 运输事故考核占本项15%,由运输科负责追查。事故追查必须由安监科参与,考核标准见附表: 二、工作职责及要求1、班组科是全矿“本质安全型示范班组、队组”的牵头组织单位,负责活动的考核工作。2、班组科要抓好全矿的岗位标准化作业,把职工的作业行为规范作为班组重点考核内容,通过多种形式的检查,及时掌握和了解职工的岗135、位持证情况和现场作业情况,按工种分类,有重点、有步骤、逐步实现岗位标准化作业标准100%的达标率。3、安监科每周必须对全矿井下的所有作业场所,进行一次动态检查,按班组分类,做好记录。对检查的“三违”、事故、隐患排查,停、复产检查等情况进行跟踪落实,闭合管理,每日按班组分类考核,每月25号前汇总好,作为“本质安全型示范班组”考核的一项主要内容。4、生产、机电、电力、运输、通风、地测、自动化等专业科室,要设一名兼职人员,负责本专业的班组考核。每周要对业务保安范围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动态检查考核,所检查问题及时落实到班组,并认真汇总,每月28日前将考核结果上报班组科。5、安全员要对当班的各种事故隐患、136、“三违”、及变化环节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认真填写班组评估表。安全调度要对检查人员的班中汇报、班评估、事故隐患等情况进行汇总,综合评价,做好记录,对没有履行好职责的安全员进行考核否决,月底汇总上报安监科。6、其他参与考核的业务科室要依据考核办法,每周一次深入队组进行检查考核,针对问题查管理,帮助队组完善管理,落实整改,闭合管理。每月28号前将考核结果上报班组科。7、班组科要建立专门台帐,对以上各类检查人员按照xx煤矿安全内部市场化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对业务科室按季度进行正负激励。8、各队组根据文件要求,制定本单位“本质安全型示范班组”内部市场化运行考核办法,做到月初有计划,月中有检查,月末有总结,137、每月25号以前将计划、总结、自检考核结果及时报班组科。9、各类事故隐患及“三违”人员的考核,由业务科室的专业检查、小分队、安全员日常检查提供。月底班组科依据xx煤矿安全内部市场化管理办法,对其考核结果进行收购。 三、激励标准1、当月班组考核在95以上为“本质安全型示范班组”。2、队组所有考核的班组,当月全被评为“本质安全型示范班组”,该队组方可评为“本质安全型示范队组”。3、为鼓励队组积极参与本项活动,采取强激励政策,第一个被评为“本质安全型示范班组”,奖班组3000元,第一个被评为“本质安全型示范队组”的单位奖5000元,以后被评为“本质安全型示范班组”的班组分别奖前三名各1000元。对排名138、后二的班组对等处罚1000元。4、月度内被评为“本质安全型示范班组”的单位,奖队长、书记、跟班队干、班组长各300元,对排名后二的班组分别处罚队长、书记、跟班队干、班组长各300元。5、月度内无一个班组达标的单位,为不放心队组,给予黄牌警告,并处以该队组3000元,队长、书记各1000元罚款。6、取得“本质安全型示范班组”资格的单位,如不能保持,要进行摘牌,取消两个月评比资格,并处以2000元罚款。7、各队组要认真抓好文件的贯彻落实,首先从安全不放心岗位、安全不放心员工抓起,从提高本单位职工素质、规范作业行为抓起,主动抓好现场管理和隐患排查,做好“本质安全型示范班组”和“本质安全型示范队组”的139、创建工作,促进本质安全型矿井的建设。第二节 “岗位标准化作业”规定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安全第一责任者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岗位标准化作业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矿上的规定和要求,采取针对性措施和办法,有效组织开展。二、健全管理制度,强化执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岗标”管理制度,是深化岗位标准化作业制度的保证。各单位要根据本质安全型矿井岗位标准化作业评价标准要求,建立完善“岗标”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岗标”管理考核体系、“岗标”目标管理和奖罚制度。在内部检查考核方面,要完善:包保制度、查纠制度、统计分析制度,完善“岗标”培训学习制度。各项制度在执行过程中,要从严从细,强化执行140、,在考核上,严格落实和责任追究,做到奖罚分明,闭合管理。三、强化三级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素质1、教育部门在抓职工培训时,要把“岗标”作为安全培训的一项内容,纳入到职工培训计划中,在新工人培训时,要开设“岗标”课,重点对“通用标准” 进行培训,每季组织一期“岗标”强训班。对队组的培训学习制度,每旬组织一次检查考核,打分排名,纳入到“四无”考核中。2、各队组要根据培训学习制度的要求,制定季度、月度、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要针对新工人和没有掌握标准的工人,每周至少组织两次集中培训,要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结合本工种操作规程进行辅导学习,加大新工人学“岗标”的考核力度。做好培训台帐,建好培训档案141、,所有人员的“岗标”培训,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档案化,做好培训闭合管理。3、地面各单位和整合煤矿也要积极开展好岗位标准化作业活动,组织职工学习岗位作业标准化标准和职工行为规范条例,要督促检查职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逐步提高职工作业标准化和自我保护能力。四、建立“岗标”管理长效机制,创新管理方法1、职责划分:队组是岗位标准化作业的执行主体,对抓好本单位的职工行为规范负责。各专业科室是岗位标准化作业的管理主体,必须对分管范围内的职工的行为规范负责。班组科负责抓好全矿岗位标准化作业的组织管理工作,班组科对各专业科室、队组的岗位标准化作业工作行使监督检查权。安全文化体系对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负责、要积142、极为职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营造氛围。2、工作要求: 各科室、队组的行政一把手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队组要安排专人负责、科室要安排人员轮流到队组进行培训指导岗标工作,对不按照要求实施、走过场、应付差事的单位党政正职给予处分。各业务科室的日常检查,要对本专业范围的职工行为重点检查,建立岗标考核检查台帐,加强对本专业的行为规范检查考核。安全大检查要把职工行为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检查,每次安全大检查,各专业科室科员每次检查本业务范围内岗标工种3人次,要与五定表一并交与安监科。3、检查方法:(1)安监部门要把“岗标”作为安全检查的一项主要内容,要进行不间断的监督检查,每旬组织一次“岗标”专项检查,工种覆盖143、面不低于50%,对检查不合格者,除按“违章”处罚外,同时要求其下岗由队组自行培训。(2)各专业务科室要深入队组、深入现场,帮助队组查找原因,对在“岗标”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跟踪落实,闭合管理,实现问题的持续改进。同时要加大现场标准化作业的监督检查,建立本科室的查纠台帐,规定查纠指标,每次下井查纠“岗标”不少于三人次,上井后认真填写下井记录。各业务科室要把科室人员的“岗标检查”,纳入到本科的“内部市场化”考核中去。(3)严格落实责任、追究责任,实行“倒查”机制,对不合格人员和“违标”人员一查到底,除对本人处罚外,还要对本人所在班组的班组长、包保人、培训人、检查人追究连带责任,144、一并进行处罚。(4)各队组要开展重温“岗标”, 重温“规程”,要在现场岗位标准化的操作上,下功夫、动脑筋、想办法,推行“手指口述”法,加大现场岗位标准化作业的监督和考核,对主动“上标准岗,干标准活”的工人,要给予激励,选树典型,进行宣传,要把现场每一个工人的行为规范作为安全考核指标,要与内部市场化运行和6S运行有机结合,挂钩考核。(5)要突出岗位作业人员现场达标的考核。各队组要建立自查自纠考核机制,采用包保工种、逐级负责的方式,严格执行队干包班组,班组长包个人的规定,责任到人,明确规定自查指标,建立自查自纠台帐。跟班队干、当班班组长负责现场职工“岗标”检查和导向工作,现场发现作业不标准者,及时145、纠错,现场指导,跟踪复查,创新一套班组岗位达标自查管理办法,逐步实现被动达标向主动达标转变,做到监督检查闭合管理。(6)每位员工无论从事何种作业,都是“岗标”的执行主体,要自觉按标准作业,规范作业行为,在正常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环境、设备等各种因素进行认真、仔细检查,辨识危险源,清楚什么是安全隐患,应采取什么措施预防事故,提升对各种隐患的防范能力,真正做到既不伤自己,不伤害他人,也不被他人伤害。4、保证措施:(1)各业务科室、队组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制定出相应的岗标检查考核办法,否则处罚单位正职500元,并被评为安全不作为单位。(2)各业务科室成员每次安全大检查,未按要求检查3人次者,给与科员处146、罚100元,科级干部处罚200元每次。(3)队组要建立队长、书记、副队长岗标检查记录台帐,对于未按规定进行检查的要严格按岗标检查考核办法进行考核,队组未设立专项台帐,给予队长、书记处罚500元,未按岗标检查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的,给予队长、书记每人每次100元处罚。(4)在本矿安全检查,如被检查一次出现5人次岗标不合格者或公司安全大检查(包括公司小分队检查)一次出现2人次岗标不合格者的队组,将被评为不放心队组,并进行调度会通报。(5)岗标检查要严格执行逐级否决,班组科要对各业务科室、队组检查合格进行抽查,发现不合格人员,处罚检查人员100元每次,科队级干部处罚200元每次。(6)班组科每周要对被检147、查出岗标不合格人员进行汇总,并每周日上午12点前通知队组,队组在接到通知后,要及时通知岗标不合格人员,并将其安全资格者、岗标证、考勤卡上交到班组科,由队组制定培训方案,进行培训,要求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经培训合格后,要向班组科提出申请,由班组科安排专人组织考试,考试合格后,归还其相关证件,方可上岗。五、开展本质安全型示范岗活动为进一步提高职工安全操作技能,鼓励职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充分发挥岗位技术创新和争当岗位技术能手,根据公司和矿1号文件要求,决定在我矿各班组开展创建“本质安全型示范岗”活动。1、示范岗位基本标准(1)所有在岗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能够清楚辨识作业现场周148、围存在的危险源。(2)在岗人员必须做到行为规范化、操作标准化,杜绝违章现象。(3)示范岗位周围质量标准化工作必须全面达标,包括文明生产。2、示范岗位创建办法(1)各队组每月向班组科申报不少于1个本质安全型示范岗位,由班组科对其进行挂牌管理。(2)矿每周组织安全大检查,各业务科室要对示范岗位进行重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送安监科。(3)各业务科室对挂牌示范岗位,均有权监督,发现不符合标准要求,有权利向班组科汇报。(4)班组科根据各业务科室安全大检查和日常动态检查,上报结果,经落实后,对挂牌示范岗位进行评价,不符合标准的要给予摘牌通报。3、保证措施及相关考核奖励(1)每月28日由队组向班组科申报本质149、安全型示范岗位,未申报队组月底将被评为管理最差队组;队组申报岗位经班组科考核,评为本质安全型示范岗位,不得重复申报,否则视为未申报。(2)队组所申报的本质安全型示范岗位,由班组科进行整体考核,每申报合格一个本质安全型示范岗位,给予队组奖励2000元,队长、书记200元奖励;当月申报示范岗位不成功,给予队组处罚2000元,队长、书记每人200元处罚。(3) 经考核申报合格的本质安全型示范岗位,必须保持管理水平稳步提升,不得出现管理滑坡现象,否则给予队组2000元罚款,队长、书记每人200元处罚,并进行调度会通报。(4) 队组连续三个月申报本质安全型示范岗位,经考核合格,给予队组奖励5000元,队150、长、书记每人500元奖励。(5)队组所有岗位全部被评为本质安全型示范岗位,给予队组20000元奖励,队长、书记每人2000元奖励;(6)业务科室安全大检查,必须对挂牌岗位进行重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报安监科,否则给予检查人每次100元处罚。第九章 隐患排查第一节 xx煤矿隐患排查长效机制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个强化”安全管理方针,推动全员主动抓安全工作,切实转变各级管理人员工作作风,严格安全管理过程的责任落实,强化执行,实现闭合管理,持续改进,形成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特制定下发本管理规定。一、组织机构组 长:王观昌 张丛林副组长:孛国伟 张国庆 李卫东 刘进平 韩 强 韩建文 李建忠 李明书 赵红刚151、 柳 丛 梁建军成 员:安全监管体系负责人,各业务保安科室负责人,安全文化体系各部门负责人。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处。 二、安全隐患的分类:安全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安全隐患分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在短期内能够整改排除的隐患。即常煤安字200717号安全生产信息分类暂行规定文件中规定的“立即处理类”和“限期整改类”隐患,即C级隐患和部分B级隐患。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必要时应152、当全部或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导致煤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即常煤安字200717号安全生产信息分类暂行规定文件中规定的停产类隐患,即A级隐患和部分B级隐患。三、安全隐患排查重点:1、要对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人员培训、上岗行为、现场管理、事故查处、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2、要对采掘布置、顶板管理、机电管理、井上下运输安全、矿井通风、瓦斯治理、火灾的预防、水害防治、火工品管理、防止“三超”、应急预案的演练、应急救援措施落实、制度落实、复产验收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全方位排查。四、安全隐153、患超前预测预报:(一)实施方案:健全一个网络,设立四个程序,实行三级安全隐患预测预报管理。1、建立健全一个网络。安监处建立安全信息中心,业务科设立安全信息站,一二线队组设立安全信息组,把安全信息预测预报引入安全管理。安全信息中心要健全和完善各级安全预测预报体系,形成上下贯通、纵横相接的安全信息预测预报网络;2、设立四个程序,即安全隐患排查、安全隐患预测、安全隐患定性、安全隐患预报,按照以上四个程序进行安全隐患预测预报;3、实行三级安全隐患预测预报管理,即各基层队组进行作业点安全隐患预测预报,各业务科室进行本专业范围内安全隐患预测预报,矿进行全方位安全隐患预测预报,最终达到整个系统超前防范事故的154、发生。(二)实施方法:1、在安全隐患预测的基础上,按照不安全的程度将安全隐患分为A、B、C三级,C级属队组整改,B级属科室整改,A级属矿整改;队组预测出的A、B级隐患要同时报送业务科室、安监处,安监处对A、B级安全隐患汇总后报送矿领导。2、三级安全预测预报隐患,及时采取超前防范事故发生。1)队组预测预报,做好各作业点上的防范,每月分四周进行预报,本周预测预报下一周的安全隐患,将A、B级安全隐患上报相关科室,按预报的日期在班前会上进行提示,并且提出消除安全隐患的对策和防范措施,同时将上周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报安监处。队组既要有全月的整体预测预报,又要有分阶段的局部预测预报,使每名职工上岗前清楚155、本岗位上的安全隐患,注意防范和整改,做到工作中时时注意安全,从而使职工的安全意识得到提高;2)业务科室预测预报本专业范围内安全隐患,做好专业上的防范,分发各队组,A、B级安全隐患报矿领导,短期整改不了的制定整改规划;3)安全信息中心预测预报,做好整体防范。每月用安全信息简报将安全预测预报情况报送给相关矿领导。五、安全隐患现场排查及整改方式:一)省局、市局、公司隐患排查方式:1、省局、市局、公司检查查出问题,由安监处与相关业务科室“五定”,业务科室再与责任队组“五定”,七日内业务科室将复查整改结果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安监处;2、未整改隐患由安监处考核后与责任科室再次“五定”,业务科室与156、责任队组再次“五定”,直到隐患整改。 二)业务科室隐患排查及整改方式:1、隐患排查方式1.1、必须按照业务保安职责划分对照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深入查找九大系统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1.2、必须建立详细的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机制,并制定实施方案和网络,针对巡查路线落实责任人,定区域、定时间排查,做到不遗一个盲点,不留一处死角;1.3、对C级隐患严格五定、分析原因、责任到人、彻底整改,限期整改类隐患不得出现到期未整改现象;1.4、对本专业系统排查的B级隐患必须五定,落实责任人或责任队组,制定整改实施网络并严格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整改;1.5、排查出的所有隐患及整改情况必须以五定表形式报安监处,以周小结157、,以月汇总;1.6、业务科室无法解决的A级隐患要及时提交分管领导;1.7、建立排查隐患专项治理台帐、本专业“三违”(不规范行为)登记分析台帐。2、隐患的整改2.1要将所有自查隐患和队组上报B级隐患进行整理,定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期限,制定整改实施方案,排出隐患整改实施网络,报送安监处;2.2必须严格对照隐患整改实施网络进行隐患(包括上级检查未整改隐患)整治,真正做到现场隐患不重复出现,限期整改类隐患在整改期限内闭合;2.3严格按照自定的隐患整改实施网络进行整改,对隐患排查整改完成情况每周小结、每月汇总,并将汇总结果报送安监处;2.4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要做到治理责任、治理措施、治理资金、治158、理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三)矿包保检查组隐患排查方式:1、矿安全检查组每周五上午八点班按规定对指定地点进行安全检查,检查“五定”表于下午3:00前交安监处;2、矿安全检查组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安全员进行复查;3、安全员复查后将未整改的隐患报安监处,由安监处考核后,与队组再次“五定”,直到隐患彻底整改。四)井下一二线队组、地面生产单位1、隐患的排查方式1.1 必须从建立详细的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和网络:从岗位、班组、队组逐层对本单位作业现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规范行为进行全方位的排查;1.2 排查出的所有隐患及整改情况必须以周小结,以月汇总,以五定表形式159、报安监处;1.3 能自行整改的C级隐患必须分析原因、责任到人、彻底整改,不得重复发生,限期整改类隐患不得出现到期未整改现象;1.4 排查隐患必须做到岗位人人查、班组班班查、队组全面查;队组要完善全员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台帐。2、隐患的整改2.1 各队组要将排查的隐患进行分级、筛选、整理,不能自行整改的B级以上隐患必须报送相关业务科室,由业务科室制定整改及防范措施;2.2 根据分级情况定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期限,制定整改实施方案,排出隐患整改实施网络,报送安监处;2.3 严格按照自定的隐患整改实施网络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改,对隐患排查整改完成情况每周小结、每月汇总,并将汇总结果报送安监处。 六、160、隐患整改的验收 1、井下一二线队组、地面生产单位各单位成立隐患整改验收组,在隐患整改完毕后,对整改情况进行专项验收,及时闭合填入专项治理台帐。2、业务科(部)室1)各业务科(部)室对B级隐患的整改完成情况严格进行验收,及时闭合填入专项治理台帐;2)各业务科(部)室要将各队组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情况进行考核评比,纳入自主抓安全内容,并在调度会通报;3)各专业在隐患整改治理阶段未得到治理的隐患,其整改实施完成情况进入挂号监察督办程序,短时间内不能整改的问题必须严格采取防范措施进行有效控制。七、安全监察1)安监处指定专人负责各业务科室、队组隐患排查整改完成情况跟踪落实、评比考核,一统到底,实施责任到人、161、全过程安全监察,安监处隐患排查专项治理跟踪落实安排见附表二;2)安监处要结合监察情况与各业务科(部)室及队组自检情况对照,掌握隐患处置全过程,推动和监察各单位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活动开展;安监处牵头,对各队组、专业系统隐患整改完成情况逐一验收并进行综合评价;3)安监处对各专业、队组隐患排查专项治理考核评比结果要在调度会和安全例会上通报。八、具体要求1、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必须严格执行“四到四不”工作法:眼到该看见的地方必须看到,不漏一处;手到该摸到的部位必须摸到,不遗一处;腿到该走到的地方必须走到,不少一处;心到该想到的地方必须想到,不忘一处;对作业场所进行全方位排查,做到每条巷道、每个环节、每个岗位162、都心中有数;2、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必须真正做到“三问到、三查到”,即:三问到:现场隐患处置情况问到、岗位作业标准问到、安全工作重点和注意事项问到;三查到:现场存在隐患查到、不规范作业行为查到、队组安全管理制度查到。从深层次挖掘现场操作和安全管理中的不足,并加以整改;3、各业务科(部)室、队组必须责成专人负责隐患排查整改治理专项工作的落实;4、各整合矿安监部门必须建立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台帐,责成专人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5、地面生产经营单位(大成公司、新型墙材厂、洗煤厂、储装运)、要参照本文件,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专项治理活动方案,建立和完善本矿的隐患排查整改机制,针对本单位各岗位、作业场所、进163、行重点排查;并建立考核评比制度,对本单位各部门、队组隐患排查整改完成情况进行评比,结果报送xx煤矿安监处;6、xx公司、xx煤业各整合矿井必须按要求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建立和完善本矿的隐患排查整改机制,认真排查矿井各个系统的完善情况,尤其是排查周边小窑情况,针对本单位各岗位、作业场所、进行重点排查;并建立考核评比制度,每月对本单位各部门、队组隐患排查整改完成情况进行评比总结,结果报送xx煤矿安监处;7、隐患排查、整改、验收分别按三个阶段集中进行,但在各个阶段内隐患排查、整改、验收三项工作要同步开展,真正做到排查1条,彻底整改1条,成功验收 1条;8、严格规范干部行为:所有干部164、必须树立安全绝对第一的思想,落实每日必做工作,强化执行力,严格请销假制度;9、对于在隐患处置过程中欺下瞒上、弄虚作假、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任何人都有权进行举报,安监处核实后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考核。九、落实责任 严格考核1、安监处对不规范行为进行分类、分级、分析,对严重三违人员每月组织一次下岗强训,由业务科室负责技能教育,安全文化体系负责思想和攻心教育,安监处负责安全应知应会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当月考核不过关的进入下一轮培训;2、各业务科室、队组未排查出,而被上级检查发现的静态安全隐患,严格落实责任人,并给予否决100元/条;落实不到责任人的给予单位负责人罚款200元/条;3、隐患排165、查、整改专项治理工作纳入科队自主抓安全排名考核项; 4、加大未整改隐患的考核力度,出现到整改期限未整改的隐患责令队组停工整改,并给予罚款2000元/条;5、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完成情况作为xx煤矿对整合煤矿的必检项目,对未认真组织开展工作、敷衍了事的整合矿井矿长、安全矿长严肃追究责任,分别给予罚款3000元; 6、安全工作执行不到位的单位、不作为的干部要通报批评,并根据责任大小严肃追究责任。第二节 关于规范对王村风井日常安全监管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王村风井日常监督检查,确保日常信息反馈畅通,实施有效的日常监管,特制定本规定。一、检查监管范围:王村副立井、回风立井井筒施工及所辖范围冻结站施工及所辖166、范围35kv临时变电所及供电线路二、各专业职责分工安监处:对王村风井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各专业科室五定问题整改闭合情况进行检查。工程科:对王村风井工程质量和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机电科:王村施工单位的机电设备完好及电气设备的防爆进行检查。电力科:从屯留矿110KV变电所出线到王村的高低压供电线路及供电设备设施检查。四大件科:提升设备及稳绞系统设备完好,各种保护,悬吊装置及钢丝绳的监督检查。通风科:两个井筒及井下揭煤后通风系统和一通三防设施的检查。保卫科:火工管理及爆破作业检查。自动化:监测监控系统的检查。地测科: 王村工业广场及井下水文地质情况检查,探水方案的审核及防治水工作的检查。运输167、科:井筒到底后,绞车、地轨运输设备设施的检查。三、检查监管及考核办法:1、工程科每天安排专人对王村风井矿建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进行检查:如无重大隐患时每周将巡查人员到位、工程进展、隐患处置等情况汇总交安监处,检查问题整改由工程科逐日复查闭合;如出现重大隐患、变化环节或工程质量问题时,必须于当日将信息反馈至安监处;报送信息由安监处审核录入安全信息日报表;2、由安监处牵头,每周五对王村风井进行一次联合检查,各专业科室(工程科、机电科、电力科、四大件科、通风科、保卫科火工办等)参与,检查问题整改情况由安监处跟踪落实;3、当王村风井出现重大隐患时:相关科室未及时反馈信息及处置情况,给予责任人罚款20168、0元/次;安监处未及时将信息录入当日安全信息报表,给予责任人罚款200元/次;4、未按要求安排专人到王村风井进行安全检查和联合检查的,给予单位负责人罚款200元/次;5、五定问题未按期整改每次(项)考核施工单位500元,二次五定仍未整改进行停产处理;6、出现重大安全隐患以及严重工程质量问题,责令施工单位停产处理,并给予罚款2000元;7、对照上级检查问题,日常巡查及周五检查人员未查出重大安全隐患或工程质量问题的,给予责任人500-2000元罚款;8、日常巡查及周五检查人员未查出重大安全隐患,或对重大安全隐患未督促整改导致事故发生的,给予责任人罚款500元直至行政处分。第十章 业务保安第一节 x169、x煤矿干部和关键岗位每日必做工作(指导意见)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的安全意识,切实提升安全工作执行力,要求各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必须做好以下重点工作:一、矿领导每日必做工作:(一)矿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总工程师、机电矿长、通风矿长每日必做工作执行潞矿安字【2010】102号文件规定。(二)党委书记1、了解全矿安全生产,安排、部署、落实分管业务内各项安全工作。2、落实抓好安全文化、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做好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工作。3、深入基层,掌握职工安全思想动态,解决职工安全思想方面存在的隐患。4、检查落实安全群管群防工作。(三)纪委书记1、监督落实全矿纪检170、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负责强化全矿党员的纪检工作,不断促进和完善全矿安全生产工作。3、落实抓好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做好职工安全思想教育。4、强化各级党员、干部安全纪律教育和安全意识教育。5、负责对发生责任事故的党员进行教育,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追查、分析处理、情节严重要给与纪律处分。(四)后勤矿长1、了解全矿安全生产,安排、部署、落实分管业务内的安全工作。2、检查落实社区的危险源辨识工作和隐患排查、处置工作。3、监督搞好“两堂一舍”工作,确保职工住宿、洗浴、就餐的优良环境。4、落实分管业务安全工作和规章制度执行贯彻到位情况。(五)经营矿长1、落实分管业务安全工作和规章制度执行贯彻到位情况171、。2、落实全矿经营线作业地点危险源辨识工作和隐患排查、处置工作。3、了解全矿安全生产,及时协调安排安全生产中所需物资和材料供应问题。4、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各项费用的合理使用。5、保障矿井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的合理储备。(六)工会主席1、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安全和劳动保护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2、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安全意识。3、组织开展安全帮教和群众安全监督检查活动,并进行总结。4、积极开展文体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七)副总工程师1、制定完善本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业务保安制度。2、检查落实分管业务内的危险源辨识工作,不断改进施工工艺和完善施工方案。3172、组织制定和审核分管业务内的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各种计划。4、做好分管业务内的新工艺、新技术研制、使用、审查、鉴定工作。5、参加分管业务的事故追查和处理工作,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二、科长(主任)每日必做工作:(一)生产科室科长、主任(通用)1、按时参加矿调度会,并向科内传达调度会安排本业务内的安全工作。2、落实井下本业务内危险源辨识工作和隐患排查、处置工作。3、针对本业务内变化环节、重点区域安排人员走到、必到。4、对本业务内存在的隐患进行分析,对系统出现变化环节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对措施执行情况进行落实。5、落实本业务的安全作业计划进展情况。(二)安监科科长1、监督全矿危险源辨识工作和隐患排查173、处置工作。2、对重点环节、变化区域、零星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三走到、三必到”到位情况进行落实。3、根据安全信息日报表提供信息,对重点区域、隐患多发地点安排安监人员现场盯岗监督检查安全隐患治理工作。4、对行为不规范人员进行落实。5、对零星工程日常监管,发现无措施、无开工单责令停产。(三)调度室主任1、主持调度会,组织协调各业务科室,剔除影响各安全生产因素,协调处理会上提出的各类问题。2、准确掌握各系统安全信息运行,组织正规循环作业,确保安全有序生产。3、针对重点环节和变化区域,安排“三走到,三必到”地点。4、对当日发生的重大变化环节或突发性事故,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或预案,确保事故处理安全174、有序。并组织相关业务科室追查分析,出具分析报告。5、执行矿领导或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指令,安排落实上级安排的安全工作。(四)生产科(工程科)科长1、落实井下各巷道、采掘地点或井巷工程的工程质量情况和矿压情况,对矿压显现地点采取相应措施,安排队组及时处理。(五)通风科科长1、落实瓦检员上岗情况、瓦斯检查情况以及传感器安设布置、运行有效情况。2、针对重点区域的瓦斯曲线查看分析,对出现异常变化的地点采取相应措施。3、落实“一通三防”设施完好情况,不断完善“一通三防”安全设施,确保通风系统可靠、合理。 (六)抽采科科长1、落实井下静压供水情况,及时处理静压水系统故障。2、落实井下瓦斯抽采情况,以及地面瓦175、斯抽放泵站运行情况和瓦斯抽采情况。3、不断改进完善瓦斯抽采系统,确保抽采有序衔接。(七)机电科科长1、落实主要机电设备的保护、闭锁装置齐全完好安全运行情况。2、全面掌握机电设备运转情况、机电设备点检执行情况,排查设备故障,对井上下发生的机电事故进行追查分析、查明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并检查防范措施执行情况。(八)电力科科长1、了解全矿井上下供电设备完好情况和供电系统安全运行状况。(九)四大件科科长1、落实主副井提升运输系统、压风系统及主扇运行情况,以及主要设备各种保护完好情况。(十)运输科科长1、落实井下辅助运输情况,确保各种车辆安全平稳运行。2、不断完善辅助运输安全设施,确保辅助运输畅通、到位176、。(十一)地测科科长1、重点落实防治水和井下超前探打设工作,坚决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2、根据地质资料对已探明的地质构造要进行掌控,了解各采掘队组施工进展情况,在过地质构造前要及时与生产科沟通,生产科及时安排队组编制相应措施。(十二)监测监控主任1、落实本系统设备运行情况,传感器安设布置及更换校对情况。2、落实井下各作业地点电话配备及完好情况,井下定位系统的运行情况。(十三)总工办主任1、安排落实全矿井计量器具的规范使用,落实各种计量器具的及时校验,保证矿井生产安全。2、认真落实全矿井安全技术管理工作。3、落实全矿设计、规程措施审批工作及贯彻学习情况。(十四)供应科科长1、及时传达上级指177、令,落实应急救援物资是否到位。2、落实火工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监督井下火工品的发放和回收。三、队长(主任)每日必做工作(一)生产一、二线队长(通用)1、按时参加矿调度会,组织召开班前会,并向本队职工传达调度会安排的安全工作。2、落实本队作业地点危险源辨识工作和隐患排查、处置工作。3、对本队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隐患分析,出现变化环节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对措施执行情况进行落实。4、监督本队严格正规有序作业,剔除影响安全生产因素,确保安全生产。5、对本队不放心人员进行排查、监管,重点监督岗位作业人员,确保标准上岗。6、落实本队安全作业计划进展情况。(二)综采队队长1、落实本队作业地点工程质量情况、矿压监178、测情况,矿压出现变化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处理。2、落实本队作业地点各系统安全运行情况,出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三)安装队队长1、落实本队作业地点工程质量情况、矿压监测情况,矿压出现变化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处理。2、落实本队作业地点各系统安全运行情况,出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处理。3、落实作业地点的绞车正常使用和大型物件的安全吊运。(四)掘进队队长1、落实本队作业地点工程质量情况、矿压监测情况,矿压出现变化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处理。2、重点落实零星工程工作进展情况及规程措施执行情况。3、落实工作面超前探打设工作,坚决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179、。4、炮掘队组队长要严格落实火工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五)皮带队队长:1、落实主煤溜线运输情况和设备运转情况,出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处理。2、落实每日皮带检修情况,严把检修质量,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六)通风队队长1、落实“一通三防”设施完好情况。 2、着重对井下高瓦斯区域的通风和瓦斯进行关注,如有异常情况,按照上级指示,及时安排人员进行有效处理,保证通风安全。(七)机运一队队长1、落实主副井提升运输系统、压风系统及主扇运行情况,以及主要设备各种保护完好情况。2、落实每日检修进展情况和检修质量情况,确保各系统安全运行。(八)机运三队队长1、落实本队井下运输沿线车辆运行情况。2、落实本队井下机车设备180、运输辅助设施安全运行状况,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指定专人进行解决。3、落实本队设备检修情况,是否遗留隐患,是否采取措施,设备备件是否到位。(九)抽采队队长1、落实各作业地点抽采、打钻情况和采区巷道防尘情况。2、做好与交叉作业队组安全工作,与交叉队组做好协调工作。3、检查落实地面瓦斯泵站的设备运行情况,分析抽采泵站的各类参数,出现变化及时采区相应措施。(十)供电队队长1、落实供电系统、主排水等设备的保护、闭锁装置齐全完好有效运行情况。2、落实井上下供电系统运行情况,出现异常及时安排专人进行原因分析并制定整改措施。(十一)水仓队队长1、落实井下水仓、泵房设备运行情况。2、落实零散作业地点工程安全181、进展和措施执行情况。(十二)监控站站长1、落实传感器安设布置及更换校对工作。2、落实井下各作业地点电话配备到位及完好情况,井下定位系统的运行情况。(十三)安全调度主任1、按时参加矿调度会,组织召开班前会,并向本单位职工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安排好安全工作。2、落实井下特殊环节、变化环节、变化区域作业地点的作业单位,是否开展了危险源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制定了相应的安全措施,否则,不得进行施工作业。3、督察隐患排查,规范作业行为,督促现场隐患整改落实规程措施执行情况,确保全矿安全生产。4、落实安全员现场履职情况,对井下零星工程、重点工程全面监管。5、对本队不放心人员进行排查、监管,重点监督岗位182、作业人员,确保标准上岗。6、负责安全信息的上传与下达,对重要安全信息要及时、准确传达到位。(十四)通风调度主任1、按时参加矿调度会,并向本单位职工传达调度会安排的安全工作。2、落实“一通三防”仪器、仪表的使用、调校、管理工作。3、落实瓦检仪和放炮器完好和的发放情况,确保现场正常使用。4、掌握井下“一通三防”工作进展情况,“一通三防”隐患落实情况和“一通三防”事故处理情况。5、负责通风日报信息上传与下达,对重要信息要及时、准确传达到位。(十五)运输调度主任1、按时参加矿调度会,并向本单位职工传达调度会安排的安全工作。2、掌握全矿车辆周转情况,对地面车辆运输统一安排,确保车辆平稳运行。3、负责运输183、信息的上传与下达,对重要运输信息要及时、准确传达到位。四、地面生产单位厂长(主任)每日必做工作(一)通用1、按时参加矿调度会,组织召开班前会,并向本单位职工传达调度会安排的安全工作。2、落实本单位作业地点危险源辨识工作和隐患排查、处置工作。3、对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隐患分析,出现变化环节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对措施执行情况进行落实。4、对本单位不放心人员进行排查、监管,重点监督岗位作业人员,确保标准上岗。5、落实本单位的安全作业计划进展情况。6、落实作业区域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完好情况,确保正常使用。(二)机运二队队长1、落实灯房自救器完好情况和发放情况。2、落实地面辅助运输情况184、及车辆检修情况,确保各种车辆安全平稳运行。(三)西坡工区区长1、落实西坡主扇运行情况,以及主要设备各种保护完好情况。(四)洗煤厂厂长1、抓好原煤车间的煤尘、瓦斯管理工作及时了解末煤仓、精煤仓通风情况、瓦斯监测数据,杜绝煤尘堆积,瓦斯预警事故。2、落实当日检修情况设备运转情况,确保设备有效运转。(五)动筛车间主任1、落实当日检修情况设备运转情况,确保设备有效运转。(六)更新队队长1、监督产品修复、制作质量,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七)机修厂厂长1、对检修设备及大型制作物件质量严格把关,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八)综采车间主任 1、监督各类设备检修质量,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五、副队长每日必做工作(一)185、跟班副队长1、按时参加班前会,安排当班工作任务及安全注意事项。2、现场交接班,了解工作面安全生产作业情况和注意事项。3、重点监护现场危险源辨识情况和隐患处置情况。4、搞好好作业地点各系统安全运转。5、每班要对作业地点进行全面巡查,排除各类不安全因素。6、动态监督规范员工现场作业行为,严格按岗位标准作业。7、及时将作业地点的变化环节汇报值班室。8、检查作业地点急救器材的完好情况。(二)值班副队长1、认真组织好班前会,传达当日上级安全文件、会议精神、安全工作,通报上一班次安全作业情况,排查当班“不放心人员”。2、值班期间要协调安全作业,随时掌握作业地点变化环节,确保井下安全有序生产。3、对单岗人员186、进行动态查岗,掌握作业地点安全生产情况,并做好记录。4、落实作业地点各系统运行情况,进行重点调度,超前管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5、做好本队与各相关业务科室信息沟通,确保安全生产。6、接受各科室“五定”的隐患问题,及时安排处理。六、班组长每日必做工作1、按时参加班前会,根据本班工作需要,了解工作面安全生产状况,合理安排互保联保人员。2、现场交接班,掌握上班安全生产情况和遗留问题,对本班安全注意事项做到心中有数,并做重点安排。3、抓好工作面现场的工程质量、顶板管理 、“一通三防”和机电设备维护等工作。4、对工作面全面巡查,排除各类不安全因素。5、规范员工现场作业行为,严格按岗位标187、准作业。6、及时将工作面的生产变化环节和异常情况汇报值班室。7、检查工作面工器具配备情况及急救器材的完好情况。9、交班时将本班的安全生产情况、遗留问题、安全注意事项向下一个班组长交代清楚。七、验收员每日必做工作1、参加班前会,对上班生产情况及井下现场情况听取值班队干汇报,对井下存在问题及隐患进行了解,对遗留问题记录清楚,到现场后监督整改。2、现场交接班,详细了解上班安全生产情况和遗留问题,对存在隐患和遗留问题及时监督整改。3、巡查工作面安全情况,发现影响安全的变化情况及隐患时要及时通知班组长组织人员采取措施。4、巡查“五定”问题整改情况。5、验收当班工程质量,发现问题立即监督整改。6、交班时将188、本班的安全生产情况、遗留问题、安全注意事项向下一班验收员交代清楚。八、安全员每日必做工作1、准确掌握跟班地点安全规程措施及相关管理规定。2、现场交接班,详细了解上班安全生产情况和遗留问题,对存在隐患和遗留问题及时监督整改。3、对现场进行安全评估,对现场存在安全隐患要监督整改,确认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方可同意其组织生产。4、班中对各岗位人员岗位证件检查,制止不规范行为。5、对工作面“互联保”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发现紧急情况要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并向相关部门汇报。7、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直至隐患消除,方可同意继续生产。8、炮掘队跟班安全员要严格执行火工品管理制度、“一189、炮三检”与“三人连锁放炮”制度。9、交班时将本班的安全生产情况、遗留问题、安全注意事项向下一班安全员交代清楚。九、瓦斯检查员每日必做工作1、准确掌握跟班地点安全规程措施及相关管理制度。2、现场交接班,对作业地点的“一通三防”情况详细了解。3、熟习跟班地点通风系统,随时检查通风设施和局扇运转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汇报。4、认真检查瓦斯瓦斯浓度,按规定填写和汇报。5、炮掘队跟班瓦检员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与“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十、各科、队、厂、大成公司、后勤中心、社区、整合煤矿在xx矿科队长每日必做工作(指导意见)下,结合本部门(单位)人员分工职责,建立完善各级、各岗位责任制和“每日必做工作”。十一190、各级人员“每日必做工作”内容要在“每日必做工作”记录本上逐日填写,记录本要保存完整,填写内容要真实,每项工作要有安排、有落实。安监处要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记录本有缺页或填写内容有漏项的,对责任人处罚50元/处;工作未安排或安排不到位的,对责任人处罚100元/项;安排的工作现场无体现内容的或未按期完成的,对责任人处罚200元/项。十二、安监处要对井下队组和地面生产单位“每日必做工作”定期检查排名,纳入自主抓安全考核项,执行情况在调度会上进行通报。十三、后勤调度负责后勤各单位、大成公司、社区、地面非生产部门(单位)“每日必做工作”的检查、落实、考核、通报;整合煤矿安监部负责整合煤矿“每日必做工作191、”的检查、落实、考核。十四、安监处要对全矿“每日必做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并进行月度考核。第二节 xx矿领导值班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强化矿值班人员的责任管理,现制定如下市场化管理办法,值班人员要认真遵照执行:一、要 求 1、矿领导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时间为当日8:00时至次日8:00时。2、当日所有科室值班人员必须全天24小时在矿领导值班室值班,由组长组织落实全天安全生产的一切事务。3、如需外出,组员向组长请假;组长向当日值班矿领导请假,并同时汇报调度室。4、所有值班人员要清楚掌握矿井的安全生产情况,负责协调处理值班期间矿井所发生的安全生产等问题。 5、矿值班人员(192、包括小车队司机)必须在当日7:30-8:30之间到调度室签到,不得代签。6、矿领导值班实行日交接制,次日矿领导不在矿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值班室时,上班矿领导继续值班,不得空班。 7、值班组长负责当日的值班安排(组长有事休息由副组长负责),并负责填写值班记录,安全问题、主要生产工作、事故及遗留问题处理落实等情况必须记录清楚,记录不填,每次扣值班组长50元;填写不规范、不齐全,每次扣值班组长30元。 8、矿值班人员节假日、双休日正常值班,在18:30至次日8:00,除用餐、下井、在事故处理现场外,必须在领导值班室值班,不得无故脱岗,否则每次罚款50元。 9、当日值班人员必须服从值班组长的安排,因事、因193、病不能值班者必须向值班组长和值班矿领导请假,并提前通知调度室;无故少值班一次扣责任人100元,不服从值班组长的安排,每次扣50元。10、在值班当日,值班人员应根据情况及时下井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协调解决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11、通风部门的矿值班人员实行八小时值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负责瓦斯及通风事故的紧急处理与统一指挥,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值班期间不得离开调度台,并在调度台就餐(食堂负责送饭),否则按脱岗处理,每次罚款100元。12、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地面影响0.5小时以上、井下影响1小时,矿值班人员必须亲临现场协调指挥处理,生产煤流系统或突发事件影响生产的,根据情况安排相关业务科室的负194、责人指定专人及时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的抢修;发生事故后未及时赶到现场,每次扣相关责任人100元,若因安排不到位,每次扣值班组长100元。 13、节假日、双休日小车队值班司机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正常值班,当日12:30至15:00、18:00至次日8:00两个时段必须坚守领导值班室。 14、矿领导、调度室将对值班情况和值班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不称职或因事、因病长期不参加值班者,调度室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汇报矿领导进行必要的调整。 15、所有处罚调度室将设专人登记,并从值班奖中严格兑现考核。 二、下井要求1、全天三个班必须班班有人下井巡查问题,组长要优化人员组合;生产中反映出哪里有问题就到那里195、巡查,哪里问题重大就到那里巡查。2、当班出现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要立即有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到达现场准确查巡情况、协调指挥处理。规定时间指:S5、S6采区1个半小时内到位;S3、 N3采区1小时内到位;N1、S1采区半小时内到位。当班未发现安全生产问题时,由组长安排到指定地点巡查。三、通报要求1、当日值班组组长负责向大会汇报值班当天的情况,具体内容按下表执行:序号项目具体内容1当日生产指标主井提升、全天掘进、当日车皮、副井提升、今日零点主井提升、砖厂成品及成型、抽采钻孔进度、瓦斯抽采量2生产中出现的问题组织处理情况要说明谁在调度台指挥,谁去了现场,何时去的现场3下井巡查、隐患排查情况清楚说明谁去了196、那里,查出什么问题,如何进行了处理4下班要发生的重大事项主要说明有哪些重点工作,需要注意哪些事项2、若出现遗漏需向会议说明的情况,由调度室主任进行询问汇报。四、考核规定1、值班人员未按要求坚守领导值班室或外出未请假,按当日未参与值班处理,由调度室当日值班人员专门记录,月末累计次数,处罚从当月值班奖励中作相应扣除。2、值班组长未按要求组织值班人员下井或下井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位时,处罚100元/次;因此而导致事故扩大或影响时间延长时,进行责任追究。3、值班组长通报内容出现纰漏时,处罚100元/次,并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时,进行责任追究。4、调度室将综合值班人员负责程度、处理事故能力等因素,197、对不称职值班人员,及时反映矿领导进行必要调整。第三节 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事故管理是安全生产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保证国家财产免受损失。职工身心健康不受损害,保证矿井正常生产的重要一环。为了有效扼制住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我矿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规定:(一)、事故类别及事故管理职责划分:1、伤亡事故 安监处2、非伤亡事故(生产事故) 各专业科室 (1)顶板事故 生产科 (2)“一通三防”事故 通风科 (3)机电事故 机电科 (4)运输事故 运输科 (5)放炮事故 安监处 (6)水灾事故 地测科 (7)火灾事故 井下:安监处、通风科 地面:保卫科 电气火灾: 机电科、安监处 (8)提升198、事故 四大件科(9)监测监控事故 自动化中心(10)其它事故 安监处3、安全隐患(未遂事故) 安监处有关各类事故的定义详见能源安保(90)735号文煤炭工业伤亡事故调查统计报告与事故调查处理规定。(二)、事故管理的范围:伤亡事故:轻伤以上事故 。非伤亡事故:造成生产工作面或某个生产环节停产30分钟以上,影响产量200吨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乘人罐笼1小时以上;高压交配电误停、误送;提升设备断绳、蹲罐、过卷、物件坠入井筒;运输车辆碰头、追尾、颠覆、跑车;水、火、瓦斯、煤尘、顶板以及其它构成一般及以上事故的。安全隐患(未遂事故):威胁人身安全和生产安全的安全隐患(未遂事故)。(三)、事199、故管理:1、事故管理科室均要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副总、科长参加的事故管理领导组,负责组织和参加事故的抢救、抢修、调查、追查分析与处理。安全科应设专职事故管理员,其余科室设兼职事故管理员、负责事故的建档、备案、统计等。2、事故管理科室均要制定各自事故管理细则和奖惩办法,经有关领导和相关科室集体研究后,行文贯彻执行。3、管理范围内的事故均在调查、追查分析和处理之列。各事故管理单位均应在得到信息或接到通知后半小时至一小时内赶到现场抢救、抢修、勘查、调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建立严格的事故追查分析制度,要做到追查分析不过夜,并按规定填写事故记录或事故报告、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4、调度室负责全矿各200、类非伤亡事故的统计、汇总、编报、考评工作,并对非伤亡事故(生产事故)管理科室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5、安监处负责全矿伤亡或安全隐患(未遂)事故的统计、汇总、编报工作。并有权对各责任科、队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安监处还负责40%安全质量工资的考核,月底送经营办执行.第四节 xx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1、 为进一步规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置工作,根据山西省安全监察局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2、 xx煤矿所有井下作业单位、地面生产作业场所、洗煤厂、储装运系统、矸石砖厂、大成公司、xx煤矿等部门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置工作,适用于本办法。201、3、 生产作业场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后,现场负责人(井下作业点为跟班队干)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然后向本单位值班室、安全调度汇报,安全调度向安监处汇报;矿调度室和安监处接到报告后,按事故性质大小分别向分管副矿长、矿长报告。4、 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按规定由调度室向集团公司调度室,安监处向安监局进行汇报。5、事故信息的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信息的处置应当遵循快速高效、协调配合、分级负责的原则。6、 我矿事故信息调度机构为安全调度和调度室,24小时不间断调度值班,受理事故信息报告和举报。汇报电话:安全调度 5945706 调度室 59487007、报告事故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02、1) 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事故发生的时间、作业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2) 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3)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情况;(4) 已经采取的初步补救措施。8、 在接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事故信息举报后,安监处立即介入事故追查,进行调查核实;当接到上级的事故信息举报核查通知后,安监处立即组织查证核实,并在一个月内向公司安监局报告核实结果。9、 对于生产安全事故,安监处、业务科室在落实清楚后在第二日调度会进行通报,并由调度室、安监处归档管理并进行分析统计和跟踪落实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10、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后,由安监处、专业副总、业务科室立即研究、确定203、并组织实施相关处置措施。11、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调度室、安监处接到汇报后,立即通知相关科级以上人员到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12、 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后漏报、谎报、瞒报的单位,给予单位党政负责人记过处分,并罚款10000元。13、 本办法所称的较大涉险事故是指:(1)现场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2)造成重大隐患、停产的事故;(3)紧急撤离、疏散人员的事故;(4)其他较大涉险事故。14、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第五节 关于事故防范措施和业务范围内问题落实、闭合、回复1、发生非伤害事故时,由业务科室牵头进行追查落实、考核,业务科室次日调度会上进行通报,业务204、科室必须每周通报防范措施落实闭合情况,知道问题落实到位,不主动追查事故的、次日调度会上未进行通报的执行调度室管理规定,未定期通报防范措施落实、闭合情况给予业务科室科长罚款200元;2、业务科室必须将事故追查落实、考核情况和防范措施落实闭合情况每日18:00前向安监处和调度室以书面形式进行回复,否则给予业务科室科长罚款200元;3、调度室上业务科室对事故追查落实、考核情况进行通报时,由安监处和调度室进行把关,需重新追查落实、考核通报的,业务科室科长未进行重新追查落实、考核通报的,给予业务科室科长罚款200元;4、事故追查必须按步骤进行追查,必须追查考核到班组,形成班组竞赛机制,不按规定进行事故追205、查的,给予业务科室科长罚款500元;5、业务科室必须将业务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问题落实、闭合情况每日18:00前向安监处和调度室以书面形式进行回复,否则给予业务科室科长罚款200元;6、发生伤亡事故及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时,由安监科牵头进行追查落实、考核,安监科次日调度会上进行通报,安监科必须定期通报防范措施落实、闭合情况,不主动追查事故给予安监科科长罚款1000元,次日调度会上未进行通报给予安监科科长罚款200元,未定期通报防范措施落实、闭合情况给予安监科科长罚款200元。第十一章 三违管理第一节 “三违”认定办法为及时准确地认定“三违”加强“三违”人员的管理,特制定“三违”认定办法:一、“三违“206、的界定:1、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行为;2、违反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规定的行为;3、违反岗位标准化作业标准中安全要点的行为;4、睡岗、脱岗、窜岗的行为;5、违反由业务科室制定的相关制度的行为。二、严重“三违”的界定1、涉及到放炮及火工品管理中:不按规定领取、清退火药的,不按规定加工火药的,未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的,放炮不设警戒的,放明炮、糊炮的,未按规定处理瞎炮的;2、瓦斯超限作业的;不按规定检查瓦斯的;3、机电设备带电作业的,私自拆接火的,电气设备甩保护的,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的,不按规定停送电的;4、运输:非顶车区域顶车的,大巷野蛮开车的,拉车上道的,未按规定挂钩或放飞车的,斜巷207、未设“一坡三挡”的,斜巷运输未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者;5、不按规定移探头的;6、故意损坏安全设施者;7、睡岗、脱岗者;8、各类司机、关键岗位人员因“三违”造成重大未遂事故者。9、综采工作面超前管理不到位,造成冒顶片帮的,安全出口不畅的;掘进工作面空帮空顶超过规定的,锚索没有紧跟工作面的,遇地质构造未采取措施强行作业的。三、“三违”的认定办法:1、各业务科室、队组、安监部门所查的“三违”,必须在安全调度室调度台进行统一记录。2、安全调度必须在“三违”发生当天向队组开出“三违”落实通知单。队组接到安全调度开具的“三违”落实通知单后签字认可,并通知当事人在“三违”落实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内到安全调208、度室进行落实,当事人签字认可,“三违”认定后上报班组科;过期不到者视为默认。3、在当事人接到“三违”落实通知单后,对“三违”事实如有异议,必须在两日内到安监处提出申诉,由安监处仲裁组对该事件进行落实处理;如经安监处落实后当事人仍有异议,可上述到矿仲裁委员会,由矿仲裁组进行仲裁。4、在“三违”认定后,安监科开具“三违”处罚单,一旦开具处罚单,即认定本人“三违”事实成立。5、如果各级人员所抓“三违”不属实,强加他人,一经落实安监处责成责任人向当事人赔礼道歉,被处罚金额如数退还本人。另外按受害人被处罚金额的多少扣除责任人相应金额,来补偿受害者。四、下岗强训1、在“三违”认定后,班组科定期组织严重“三209、违”人员下岗强训,并向需强训的“三违”人员所在队组下发“三违”强训通知单,队组必须安排强训人员按要求时间下岗强训。2、如“三违”人员接到下岗强训通知单后,存在异议,可上述到矿仲裁委员会,由矿仲裁组进行仲裁。3、强训合格后,由班组科统一开具上岗通知单,未接到上岗通知单的强训人员,队组不得安排其上岗。4、针对强训期间,认识和态度没有进行转变,未达到安全警示教育效果的人员,再次进行强训,直至强训合格后方能上岗。第二节 “三违”强训程序教育科以往的灌输教育培训方式,对三违人员的教育意义不大,效果不明显,对三违人员的思想引不起震动。为保证三违强训质量,确保培训效果。教育科要改变以往的教育培训方式,现对三210、违人员的强训程序规定如下:第一步:对三违人员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教育科要聘请政工科室的科长、书记到教育科进行授课,要进行安全思想培训,要开展攻心教育,事故案例教育,切实在职工思想上引起震动。第二步:让三违人员进行事故预想和危险源辨识。通过安全知识和思想教育,让职工对三违后果进行预想,每个人都要想违章会产生什么后果,如果进行危险源辨识,还要算经济帐,不仅要说还要写,说出感受,写出感想。第三步:要每个人进行安全知识询问。安全技术组要出题,安排专人每人进行询问,把回答问题程序作为考核依据之一。第四步:要求本人进行思想反思,为什么要这样做,并写出今后打算。教育科进行三违强训,必须包括以上步骤,要制定分步211、骤实施方案,没有按以上步骤进行培训、并进行考核,或培训没有过关安排上岗的,一次处罚教育科负责人200元。第十二章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第一节 干部下井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强化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充分发挥领导干部作用,实时掌握井下安全生产状况,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我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一、领导干部下井规定1、矿级领导正职10次/月,分管安全、生产、机电、通风、技术等方面的副矿级领导15次/月;其他矿级领导6次/月。2、矿生产业务副总、生产业务科室的科级领导16次/月,科员16次/月;参与调度值班的非生产业务科室人员6次/月。3、212、井下一二线队组正职18次/月,队长、书记每月至少带班3次;跟班副队长不低于20次/月、现场跟班15次/月,主管生产、机电的副队长20次/月,主管技术员18次/月。4、通风调度、运输调度、安全调度室主任、书记18次/月,副主任20次/月,技术员18次/月,调度员16次/月。二、领导干部下井带班规定1、由调度室、安监处根据生产实际,每天至少安排一名值班矿领导深入井下现场了解安全生产状况。2、由调度室安排每班至少一名副总以上领导干部下井带班作业,确保每班都有领导干部带班作业,深入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3、下井带班的领导必须在现场带班指导作业,并与工人同下同上,下井时间不低于8小时。213、4、井下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维修由跟班队干带班作业,单项特殊工程根据非正规作业分级管理制度由相应领导带班作业。5、生产系统管理人员要重点巡回检查,抓住重点、抓住关键、抓住细节、盯住薄弱环节,消灭死角。6、在贯通、初次放顶、排瓦斯、揭露煤层、探放水、过断层、过陷落柱等关键阶段,矿领导和业务科室室领导要按规定到现场指导,确保安全生产。7、实行交接班制度。带班人员要在井下向调度室详细说明所巡查工作面及沿线的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上井后认真填写交接班台帐和副总以上领导干部带班记录。8、井下一二线队组队长、书记,通风、运输、安全调度主任,生产业务科室副科级以上干部每逢双214、休日必须下井到现场巡查1次。9、严格执行矿领导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公示制度,下井带班人员的姓名、职务和跟班地点要在井口和矿调度室挂牌公示;调度室要建立下井带班档案,下井带班人员要将下井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情况详细登记,并存档备查。三、下井带班人员的职责下井带班人员要切实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下井带班的第一责任,要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掌控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要加大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力度,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坚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队长是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下井带班人员要在现场抓好当班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当班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现场出现危及215、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调度室报告。煤矿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要在追究矿长、队长责任的同时,追究当班带班人员相应的责任。业务范围内出现变化环节时,科室必须安排副科级以上干部现场靠前指挥。四、下井带班考核制度及要求1、各级领导干部每次下井要有明确的目的和任务,结合自己的职责,严格按照“查现场、查行为、查制度”三查的要求,发现并解决问题,不得走形式走过场;升井后要填写“五定一评价”表(即要定人员,定地点,定时间,定措施,定复查人,并对所检查的区域作出定性评价,明确是否具备安全条件,是否需要停产整顿),并向调度室汇报深入216、井下的作业地点及“三必到”、“三走到”种类,填报下井查隐患、处理问题记录台帐;副科级以上领导升井后要在安全调度填写隐患及问题记录台帐,向调度室汇报井下安全生产状况,并填写下井记录簿。领导干部下井必须坚持“三三制”的原则,即0点班、8点班和4点班各占下井总数的三分之一。2、领导干部下井必须严格执行作业现场“三必到”、“三走到”制度,即变化情况必到,存在重大隐患必到,问题最多、管理最差的单位现场必到;生产新扩区、新采区、新工作面要走到,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现场要走到,最远的区域要走到。3、各级干部下井带班、“三必到”、“三走到”、“三三制”的执行以及隐患查处情况等由安监处进行考核。4、严217、格实行安全奖惩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制度。要把领导干部下井带班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与安全奖励挂钩,对无故完不成下井带班规定的严格执行安全奖惩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制度。1个月下不够井的给予相应罚款,连续2个月下不够井的,责令责任人与分管矿领导进行约谈。5、副队级管理干部因公出差、培训等原因,要有书面说明,由分管矿领导签字;因本人身体、年龄等原因不能完成规定下井次数的,需经本人提出申请,由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及时到考核部门备案。月底补交假条一律不予受理。6、正队以上管理干部因公出差、培训等原因,要有书面说明,由分管矿领导、矿长或书记签字;因本人身体、年龄等原因不能完成规定下井次数的,218、需经本人提出申请,由分管领导、矿长或书记签字批准,到考核部门备案。7、当日副总以上值班领导必须严格按要求执行下井带班制度,如因公出差、培训等原因无法按要求时间下井带班的,必须与具有相应资格领导协商替换,并提前向安监处、调度室递交申请说明,确保井口公示拦公示无误。否则考核当日安排责任人。8、为与公司信息上报对接,副总以上领导干部下井数量、指标考核周期为上月25日-当月24日;其余下井人员与本矿统一考核周期为上月28日-当月27日。9、副总以上干部带班安排表当日安排零点为次日零点班跟班。10、下井带班人员未填写交接班台帐及带班记录,给予罚款100元/次。11、下井巡查时间不小于3小时/次,否则不予219、计勤;下井带班时间低于8小时者,给予罚款200元/次。12、副队长、主管技术员下井不达规定,给予罚款200元/个。13、科员下井不达规定,给予罚款100元/个。14、科、队级干部完不成三三制的,每少下1个给予罚款200元。15、未执行双休日下井规定的,给予责任人罚款200元/次。16、未按要求下井带班的,给予责任人罚款500元/次。17、特殊时期的下井指标考核按特殊时期下发的管理规定执行。18、xx公司、xx煤业参照执行,做好各自的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工作。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之前下发的各级领导干部下井管理规定同时废止。第二节 “三走到”、“三必到”管理制度一、“三走到”、“三必到”内容:1、220、 “三走到” 即:新扩区、新采区、新工作面要走到,新条件、新工艺、新装备现场要走到,最远的区域要走到。2、“三必到” 即:条件变化必到,存在重大隐患必到,问题多、管理最差的单位现场必到;3、 “三问到”即:现场隐患处置情况问到、岗位作业标准问到、安全工作重点和注意事项问到。4、 “三查到”即:现场存在隐患查到、不规范作业行为查到、队组安全管理制度查到。二、“三走到”、“三必到”地点的确定:1、由调度室负责确定次日“三走到”、“三必到”地点和零星开工地点,并在调度会上通知相关单位,安监处负责监察落实。“三必到”地点每天通报,“三走到”地点每三天通报一次;2、对于临时出现的变化环节和重大安全隐患,221、由调度室通知值班领导,同时安排相关业务科室及时到达现场;三、“三必到”要求:1、 对作业地点条件发生变化时:1.1当日矿值班领导当日必须到达;1.2相关业务科室科长、监察部门负责人及时到达现场;1.3队长或书记当班必须到达现场跟班,指挥作业,当班处理不了的,继续安排直到条件正常;2、 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作业地点:2.1当日矿值班领导当日必须到达;2.2相关业务科室科长、监察部门负责人及时到达现场;2.3队长或书记必须及时到达现场跟班,指挥排除隐患,直到隐患彻底排除。3、 对问题多、管理最差队组的现场:3.1矿领导每周必须到达一次;3.2相关业务科室、监察部门每日必须指派专人到达;3.3队长、书记222、每天必须有一人到达现场;3.4最差队组由安监处根据事故情况(调度室提供)、“三违”情况、隐患发生情况和质量标准化周考核情况(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根据周一质量标准化检查情况提供)进行综合考核,每周评比产生。4、 新开工工程,在编制规程、措施前,业务科室分管技术人员、施工队队长必须到达现场进行危险源辨识和方案调研;5、 巷道贯通前三天,相关业务科室必到;6、 工作面移交时,相关业务科室科级领导和队长或书记必到。四、“三走到”要求:1、 对新扩区、新采区、新工作面以及新条件、新工艺、新装备现场:1.1当日值班领导必须走到;1.2相关业务科室、安全监察部门当日必须有人走到;1.3队长或书记第一个班必须现场223、跟班,以后每天必须有一人走到,直到装备使用正常。2、 对于最远的区域:2.1矿领导每月必须走到一次;2.2相关业务科室每三天必须安排一人走到;2.3监察科室每周必须安排一人走到;2.4对所辖责任区域,责任队组队长或书记每三天必须有一人走到;3、当日开工的零星工程,相关业务科室、安全监察部门必须安排人员走到,第一个班,施工队组队长或书记必须跟班。五、检查程序:1、“看”即仔细查看现场变化。通过现场变化环节,把危险源辨识出来,特别是重大危险源一定要辨识到。2、“查”即查系统上存在的问题,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查人的不规范行为,查措施是否到位,查管理上存在的漏洞等。3、“问”,即问现场作业人员(跟班224、队干、班组长、验收员等)影响安全生产、正规循环作业的因素,并及时协调解决。六、管理办法:1、月度到达“三走到”、“三必到”地点的次数:矿长、书记每人不少于5次;分管安全、生产、机电、通风的副矿长以及总工程师每人不少于6次;生产业务科室副科级以上人员每人不少于8次;参与调度值班的其他人员每人不少于5次;2、针对“三必到”现场,各级检查人员必须把握“六个重点”,即:地质条件变化、生产出现异常、非正规特殊作业、规程措施落实、重大隐患的整改控制以及关键岗位监督;3、针对“三走到”现场,各级检查人员必须做到“六到”,即:走到、看到、问到、查到、落实到、考核到;4、为了充分发挥科室的综合协调,指导服务职能225、,各业务科室要针对本专业的特点,制定本单位现场人员信息反馈机制,并严格执行,安监处将监察机制的运行情况。5、相关科室按规定“三走到”、“三必到”后,按照现场信息反馈情况,对查到重大的安全隐患、措施执行情况、管理上的漏洞以及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和采取的针对性措施等在次日调度会进行通报、说明。6、各级检查人员对检查地点实施“五定一评价”,即对存在的问题于责任队组进行“五定”,同时对作业地点的的变化特点和可靠性进行评价,认真分析隐患存在的原因,制定解决措施,确定整改方案。7、隐患的闭合。矿领导、科室管理人员所查的问题由安全调度通知相关业务科室和责任队组进行“五定”,将“五定”表留安全调度一份,同时负责226、复查,复查完毕后将闭合“五定”表交回安全调度;队长、书记所查的问题,由本人负责闭合,安全调度负责监督监察隐患的落实整改情况;8、当日值班领导必须到达一个主要的“三必到”地点,同时还要安排人员到达其它“三必到”地点进行检查;9、各业务科室必须建立“三必到”、“三走到”专项台账,安监处将不定期进行抽查;10、安全调度信息站要建立“三必到、三走到”专用台帐,每班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填写,上图管理,每天于调度会前以专用报表形式将落实结果报送有关领导;11、调度室必须建立“三必到”专用台账,记录清汇报人员、时间,安排必到的科室、要求必到时间等;12、作业现场发生条件变化时,现场跟班队干必须及时向队部值班队干227、汇报,值班队干向调度室汇报;当作业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问题多时,由现场安全员及时向安全调度汇报,安全调度值班员向调度室汇报,由调度室根据业务性质安排相关业务科室科长和监察部门科长,业务科室科长和监察部门科长接到通知后必须根据具体情况安排科长或科员及时到达现场;13、相关人员必须到安全调度填写“三必到”、 “三走到”台帐,并写清姓名、职务、缘由、下井、上井时间等;14、相关人员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后,必须向调度室和安全调度汇报,同时在现场安全员评估表上签字确认;15、对于现场没有安全员的“三走到”地点,安监处将利用人员定位系统、人像识别考勤系统进行抽查;16、安监处每天对矿领导及科队长“三必到”、228、“三走到”的落实情况在调度会进行通报;17、周五安全大检查活动必须涵盖所有的“三走到”、“三必到”地点;18、矿调度室负责每日将矿级领导检查“三必到”、“三走到”的作业地点、班次、存在主要问题条数及所查地点安全可靠性评价报公司总调;19、安监处负责每月25日前将当月矿级领导“三必到”、“三走到”情况报公司安监局,同时将当月矿、科、队级领导执行“三必到”、“三走到”情况写出书面总结报公司安监局;20、“三必到”人员到现场除正常汇报以外,要反映:1)、现场存在哪些主要问题;2)、对照现场变化实际,可能对本专业造成哪些影响因素;科室到位地点到位时间到位人员现场主要问题对本专业可能造成的影响如何安排处229、理或下一步应做好哪些工作3)、对存在的影响因素是如何安排处理的或建议队组下一步做好哪些工作。具体如下表:七、考核:1、对于“三走到”、“三必到”要求,月度每人每少到达1次,罚款200元;2、业务科室接到调度室通知后必须及时安排人员到达现场。如因调度室未安排罚调度室主任200元次;业务科室接到通知后第一次不到位者,按规定罚款处理,并在调度会通报;第二次不到位者,除进行罚款、通报外,进行约谈并在调度会上作出深刻检查;第三次不到位者,建议免职处理。3、相关人员下井不电话汇报,不填写台帐或不在现场安全员评估表上签字,按未到处理。4、一次不交“五定”表,罚责任人200元。5、不按制定的现场人员信息反馈机230、制运行,每查出一次,给予责任科室科长罚款500元。6、按规定“三走到”“三必到”的单位,次日调度会不通报情况,每次处罚责任科室科长200元。7、xx煤矿要结合本矿的实际情况制订出本矿的“三必到”、“三走到”管理规定,并报送安监处。第三节 基层队组和业务科室自主抓安全管理规定一、安全监察方向:1、现场监察基层队组和业务科室是否自主抓安全。1.1基层队组和业务科室管了没有、是否管到位;1.2现场安全隐患和不规范行为是否减少。2、现场把好安全最后一道防线。2.1加大停产整改力度:原下发停产标准继续执行;调度会上矿领导决定的停产标准必须执行;作业现场发生条件变化、出现重大安全隐患、安全隐患多的作业现场231、必须停产整改。2.2停产整改流程:2.2.1作业现场达到以上停产标准时必须停产,由安全员向安全调度汇报,跟班队干同时向值班室和调度室汇报;2.2.2 安全调度向安监科长和调度室汇报;2.2.3调度室接到汇报后,立即安排相关业务科室及时到达现场;2.2.4相关业务科室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基层队组严格执行措施,安全监察人员严格按照措施进行监察。二、下井检查、监察标准和流程:1、业务科室管理人员(包括科员)下井前带上笔和专项检查记录表(自带),专项检查记录表一式二份,一份交安全调度,一份本单位留存。2、业务科室管理人员下井检查和安全监察人员下井监察内容主要有三项:2.1 从人、机、料、法、环五个方面进232、行隐患排查。2.2 查人的不规范行为。2.3 到岗位上检查职工、跟班队干(此项为必检内容)。岗位职工需要掌握的内容:本岗位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队组和相关业务科室对短时期内不能整改的安全隐患所采取的监控措施、岗位作业标准(包括操作标准和质量标准)、本工种工艺流程和工序标准、规程措施中与本岗位相关内容的安全要点、本岗位危险源辨识和防范措施、各种安全会议精神要点、从本岗位上进行反思;跟班副队长必须掌握以上所有内容。其中队组和相关业务科室对短时期内不能整改的安全隐患必须采取监控措施,安监处重点进行监察。3、科室人员下井后必须在现场安全员评估表上签字确认,并且把检查到的问题告知现场安全员监督整改。4、233、在自带专项检查记录表上填写安全隐患和不规范行为时,由跟班副队长和跟班安全员签字认可,单岗作业地点由作业人员签字认可,无人作业地点由值班队干签字认可。5、科员上井后到队组进行“五定”,队组要建立专项台帐,由值班队干签字认可。6、安全调度信息中心负责对业务科室管理干部所查隐患进行五定、对“三违”人员和其它情况进行落实,每周对隐患进行统计汇总分析,重复发生的隐患上安全信息日报表,业务科室进行解决。7、对于跟班副队长已查出并制止的“三违”,由队组考核,检查人员和跟班安全员均不能填报。8、队组和业务科室出现争议,由安监科科长进行仲裁。三、自主抓安全通报1、调度会设立“自主抓安全差的单位”行政正职专用坐席234、。2、“自主抓安全差的单位”产生办法产生办法实行业务科室通报制,凡连续三次被安监处评价为“自主抓安全差的单位”的行政正职坐在专座上开会,并作出保证,直到评出下一个“自主抓安全差的单位” 为止。3、每天调度会业务科室按照安排表(附表)通报本业务范围内自主抓安全差的队组和自主抓安全好的队组。4、业务科室要根据本单位巡查机制和隐患处置机制按照“三查”、“五定一评价”要求以通报周期为一个阶段评出本业务范围内“自主抓安全差的单位”和“自主抓安全好的单位”。5、业务科室要通报队组现场影响本系统运行的问题和本系统的变化问题以及本专业范围内有无不规范操作行为和队组制度是否按规定执行,有无持续改进等方面内容。6235、业务科室通报结果要有说服力、合理性、真实性和震撼力,要本着抓典型和数好典型的出发点进行评比通报,让差的单位找到不足之处,知道如何改进;又要推动好的单位向更高的层次迈进,从而推动全矿自主抓安全工作的良性发展。7、每日通报的业务科室要将通报内容以书面形式在当日下午5点前报安监处存档备案。8、凡未通报、未按规定通报或通报内容不合理、不真实、不具说服力的业务科室 直接评为“自主抓安全差的单位”,业务科室行政正职坐在自主抓安全差的单位专座上开会并作出保证。四、奖惩规定1、各业务科室必须严格按照xx矿科队自主抓安全补充管理规定进行评比、通报。对于能够严格执行以上规定,通报内容切合现场实际,确实推动了队组236、安全管理水平的科室,一次奖励科长500元;对于通报内容不切合队组现状,几次通报比较有类同情况,不能有效推动、指导基层队组安全工作的视为自主抓安全差的科室,除执行以上规定外,一次给予科长罚款500元。2、各业务科室必须严格执行自定的巡查规定,对于查到的静态安全隐患必须按规定进行严格考核。没有严格执行规定的,一项考核科长100元;一条静态隐患不考核的,考核科长100元。3、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和责任事故没有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和跟踪落实、通报者,一次考核科长500元。4、周二调度会被评为安全管理好的科室和队组,奖励科室2000元,队组5000元,分别奖励科长、队长和书记各500元。5、被评为安全不作为237、科室和安全管理最差队组的,周二调度会进行现场发“黄牌”,并做出检讨保证,分析原因,找出办法。6、第一次被评为安全不作为科室和安全管理最差的队组,给予单位罚款2000元,单位正职罚款500元。7、连续两次被评为安全不作为科室和最差队组的,除进行考核外,分管领导进行约谈。8、连续三次被评为安全不作为科室和最差队组的,除进行考核外,建议免职或降职使用。9、每月公司安全例会被业务处室评价为本系统安全管理最好的业务科室,奖励科室1000元,科长300元;被评价为本系统最差的科室给予对等处罚。第四节 地面安全检查、监察长效机制一、安全检查、监察责任划分 1、组织机构 为了把地面安全检查、监察做到实处,矿决238、定成立地面安全监察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处,电话:5945365 组 长:安全副矿长 副组长:安监处副处长、安监科科长 成 员:机电科科长、电力科科长、四大件科科长、运输科科长、通风科科长、后勤调度主任、大成公司经理、新型墙体材料厂厂长、安监科副科长。 2、安全检查责任: 2.1 后勤调度:负责对后勤各队、社区的安全检查; 2.2 机电科、四大件科、电力科、通风科、运输科等业务科室按照职业务责任划分对机运二队、机运一队(地面作业点)、西坡工区、洗煤厂、动筛车、装车队、机修厂、综采车间、更新队的本专业进行安全检查;2.3 大成公司:负责对大成公司各厂点进行安全检查;2.4 新型239、墙体材料厂由本单位负责安全检查;2.5 各安全检查单位必须成立相应的安全检查机构,同时完善各项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3、安全监察责任:安监处对地面安全检查负安全监察责任。 二、安全检查、监察办法: 1、各安全检查单位每周一上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活动,下午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安全例会,总结上周安全工作,安排本周安全工种重点,并做好记录;2、所查问题必须由现场人员签字认可,然后到被检查单位或部门进行“五定”;3、各安全生产主体单位必须建立本单位日常安全巡查制度,并严格执行,由安全检查单位负责监督执行情况;4、由安监处组织机电、电力、四大件、运输、通风、后勤调度等单位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监察活动;5、240、各检查单位于周二上午将检查地点“五定”、“一评价”表交到安监处;6、现场检查必须做到“三查”、“五定”、 “一评价”,即:“三查”就是“查现场、查行为、查制度”;“五定”就是“定问题、定安全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复查人”;“一评价”即评价该检查地点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本责任范围内安全管理最好与最差单位以及亮点和差原因、今后改进方向等(见附表)。 三、安全检查、监察内容: 1、安全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各厂点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安全主体单位巡查情况;操作人员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上级安全文件学习贯彻情况等。 2、安全监察内容主要包括:各安全检查单位安全检查组织241、情况;安全检查隐患闭合整改情况;安全例会会议记录;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计划、采取措施以及公示情况;安全制度执行情况等。 四、隐患治理: 1、本单位巡查隐患:指定人员按照规定路线巡查和相关责任人“五定”问题到“五定”时间现场检查整改情况闭合。 2、安全检查隐患:组织人员现场检查(资料检查)“五定”问题例会通报问题现场落实整改情况闭合。 3、安全监察隐患:组织人员检查有关资料抽查现场“五定”问题通报考核监察闭合。注:1)现场排查到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现场安排整改并监督到整改完毕。 2) 现场排查到重大安全隐患后,要现场制定必要的安全措施,同时于有关部门联系,制定处理办法和落实处理责任,并进行现场公示。242、 3)隐患排查整改必须具有针对性,杜绝不从实际出发,随意签订“五定”问题现象的发生。五、考核1、安全责任主体单位不按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进行巡查,一次处罚责任人100元。2、安全检查单位不组织安全检查,一次处罚责任人300元,一次不组织召开安全例会,处罚责任人200元。3、不交“五定”一评价表,一次处罚责任人200元,迟交一次处罚责任人100元。4、隐患不闭合,一条问题处罚责任人50元。5、不从实际出发,随意签订“五定”问题的,一条处罚责任人50元。6、重大隐患没有制定整改治理办法、没有进行现场公示的,每条、每项处罚责任人200元。7、没有传达、学习上级安全文件精神、安全例会、调度会内容;规程、243、措施没有及时学习、考试等内容的,每次处罚责任人100元;8、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少一项处罚责任人100元。第五节 xx煤矿安全包保检查制度为进一步转变各级干部作风,提高科室服务职能,强化业务科室业务保安意识,严格现场安全管理,纵深监督检查,加大安全监察管理力度,促进基层队组安全管理水平和自主保安能力的提升,确保安全生产,决定由业务科室副科级以上干部及技术人员成立包保组,对井下一、二线队组进行业务、安全包保,特实行安全包保检查制度。一、包保组设置包保组成员由安监、调度、生产、机电、电力、四大件、运输、通风、自动化、地测等业务科室副科级以上干部及技术人员组成,设正、副组长各一名。二、包保组职责1、244、包保组实行包队包面制,对包保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包保责任,队组出现重大安全隐患、发生事故进行连带考核;2、包保组成员必须深入生产现场,身到心到,对包保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做到心中有数,确保安全管理工作严、细、实、精,切实把安全监督工作落实到位;3、坚持对重点环节、变化区域进行重点监控,安全措施落到实处,消灭现场事故隐患;对所包队组的变化环节要进行超前危险源辨识,制定防范措施,进一步控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4、以督促隐患整改、防范生产事故为目标,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进行闭合、复查验收;5、包保组每次例行检查的同时必须对上次“五定”问题的整改情况复查、闭合;6、包保组成员每周五上午必须参245、加安全大检查,对所包队组实行“三查五定一评价”,所查隐患全部落实、考核责任人并进行收购;业务科室未对本专业问题向队组进行收购的,安监处落实责任并按同等单价对业务科室进行收购;7、包保组要针对现场问题查队组管理制度上的漏洞和缺陷,督促队组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自主抓安全制度的现场执行力;8、矿安全大检查、节假日停复产安全检查均以包保组检查为主要方式;其余时间科室自主巡查以交互检查为主,业务科室必须建立本科室各级人员检查问题的否决办法;9、包保组组长必须按时参加周五安全例会,不定期通报队组集中存在的问题,通过现场、制度、行为的检查谈队组安全管理的变化;如不能参加必须向安监处副处长请假并安排副246、组长参加;10、隐患收购标准:停产类隐患2000元/条;立即整改类和限期整改类隐患由各业务科室按本专业标准进行收购;重复出现、二次五定隐患500元/条。三、包保组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1、包保组必须认真填写“三查五定一评价”表并经本组组长签字,下午16:00前递交安监处,补检人员必须于次日将补检结果交安监处;迟交处罚包保组长100元/次,补检人员次日未交补检五定表视为未进行检查;2、包保组成员如无法正常下井,必须于周四提前将有本科室科长签字的请假条递交安监处,待安监处副处长批准后方可生效,事后必须补检并补交五定表;包保组成员未按要求下井检查的,少检查1次取消当月奖励资格,少检查2次及以上者,取消季247、度奖励资格;3、包保组成员每人每月必须至少参加所包队组3次班前会(0、8、4点班各1个),随时掌握队组安全管理和生产组织等动态;未参加所包队组班前会处罚责任人100元/次;4、包保组每次下井到现场必须检查至少5名作业人员的岗标,并填写包保组岗标检查表,和五定表一同上交。否则给予组长罚款100元/次,组员罚款50元/次;5、包保组组长无故不参加周五安全例会的,给予罚款200元/次;6、出现重大安全隐患、严重三违,发生事故,包保组组长按队长考核额度的30%进行处罚,组员按队长考核额度的10%进行挂钩考核;7、矿领导、各副总下井检查静态安全隐患对包保组成员进行逐级否决,50元/条。第六节 安监小分队248、管理制度 一、编制:1、安监小分队由七名专职人员组成,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一名。2、每天的活动人数不得少于四人。3、安监小分队隶属安监处直接管理。 二、活动形式:1、小分队主要在四点班或零点班进行活动,特殊情况听从安监处统一 指挥。2、小分队活动每次下井时间不得少于六小时。3、每天活动不少于三个工作面,并对途径路线进行全面检查.4、每周必须覆盖一次井下所有地点,每旬必须对地面的生产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三、活动范围1、井下所有采掘作业地点。2、南北520大巷及采区轨道运输沿线。3、皮带运输沿线。4、主要回风巷。5、变电所及水泵房。6、主、副井,中央、西坡主扇房,压风机房,各变电所等 。7、地面249、各生产场所。 四、重点检查项目及地点1、井下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及岗标执行情况。2、采掘作业队组跟班队干现场安全职能的履行情况,“四位一体”开工制度的落实情况等。3、现场的安全隐患和“三违”情况。4、现场安全员、瓦检员等特殊工种人员的在岗及履行职责情况。5、单岗、散岗人员的在岗情况。6、变化环节及重点区域的作业规程执行及安全生产情况。7、临时安排的重点检查。 五、管理制度1、小分队由安监处统一指挥。2、安监小分队实行队长负责制,所有成员必须服从队长的统一安排。3、正副队长不得同时休息,正队长休息时由副队长全权负责。4、小分队队长、副队长休息应办理请假手续,由安监处(科)长审批。小分队其他人员休息250、时必须向队长请假。5、全月日均查“三违”不少于2人次,查安全隐患10条以上。否则,少完成一人次查“三违”指标罚队长100元,副队长80元,其他人员每人50元;少查一条安全隐患,每人罚款20元。超额完成“三违”和安全隐患指标时,每多查一人次“三违”奖队长30元,副队长20元,其它人员10元。每多查一条安全隐患奖励小分队30元;对所查隐患负责落实整改,现场整改率必须在40%以上,否则每少1%扣除队长50元。6、每月必须查处一人次降薪及以上处分的重大“三违”,否则,罚队长500元,副队长300元,其他人员每人100元。每多查处一人次,奖励队长500元,副队长300元,其他人员每人100元。7、下井时251、间不达要求,视无效下井,当日工不计。8、每次活动检查工作面数量不达要求,每少检查一个面罚正队长100元,副队长80元,其他人员每人50元。9、没有按规定时间及要求覆盖井上下检查地点时,每次罚队长200元,副队长150元。10、下井检查要携带专用检查表(见附表),所经地点必须有现场跟班队干、安全员、瓦检员三人同时签字;单岗、散岗作业地点由在岗人员签字,否则,按未检查该作业地点论处。专用表编号管理,严禁撕毁、丢失,否则每撕毁、丢失一张罚队长、副队长各100元。发现弄虚作假现象时将其调离安监处,并对队长罚款500元、副队长300元、其他人员每人100元。11、活动人员少于4人时,对正(副)队长罚款2252、00元。12、每天活动完毕,由队长(副队长)负责认真、实事求是地将发现的问题、“三违”情况填写在专用记录台帐上,不得出现涂改现象,否则,每次罚队长(副队长)200元。13、小分队人员必须懂标准,每日对各种管理制度、规程、岗标等学习不少于30分钟,并做好学习记录,否则每人每次罚款10元。查处的问题必须做到准确无误,否则,每条每人罚款10元。14、做到检查时不盛气凌人,不野蛮粗暴,不得出现与作业人员发生口角和发生殴斗行为,否则,按矿规定处理。15、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做到客观、公平、公正严格执法。严禁利用工作之便行不正之风,凡出现下列行为,一经核实调离工作岗位并视情节轻重将给予500元以上处罚,直至253、开除。(1)有谎报、瞒报行为。(2)打击报复行为。(3)吃、拿、卡、要行为。(4)私下做交易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行为。 第七节 xx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严肃处理违规、违章生产行为,严惩瞒报、迟报、谎报安全事故违法行为,及时、广泛地掌握各单位安全生产的情况,加大监管力度,严防事故发生,实现安全事故为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安全生产举报制度。第一条 安全生产举报的权利。矿任254、何职工和家属发现矿所属生产、基建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及其他一切违法违规生产行为时,都有权向矿安监处进行举报。第二条 安全生产举报的范围。第一类,各类零打碎敲、重大未遂及无计划停风停电等事故,以及在事故发生后瞒报、迟报、谎报等行为。第二类,15类76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是指关于印发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中规定的15类76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第三类,其它一切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包括违反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山西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11个行业107条安全生产的若干规定、晋煤办明电【2255、010】41号、建设矿井“十不准两严格”等一系列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xx煤矿安全红线管理规定、每日必做、以矿带矿、以队带队、隔离开采、构建透明地质平台等有关制度等。第三条 安全生产举报的方式。(一)矿安监处负责举报事项的接收、处理工作。(二)矿安监处公开多种举报方式。公布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包括固定电话和手机号,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开通安全生产举报电子邮箱;并在办公楼、井口等多处设立安全生产举报信箱。举报邮箱和信箱由安监处专人管理,每天下午6:00开启。矿安监处举报电话号码:5945311 5945312矿安监处举报信箱:矿办公大楼一楼大厅、井口走廊处、队部楼、调度楼。 第四条256、 安全生产举报的处置。(一)安监处对每一个举报登记建档,并按照举报的内容进行分类处理。第一类生产安全事故的举报,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调查,如果属实,启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并按瞒报处理。第二类15类76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举报,在5个工作日内开展调查,如果属实,列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范围,并按照矿有关规定给予隐患单位相应处罚。第三类其它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的举报,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调查,如果属实,列入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范围,并按照矿有关规定给予隐患单位相应处罚。(二)只有矿安监处有随时开启安全举报信箱的权利。(三)安监处对举报人姓名、电话等信息严格保密,对擅自泄露的人员严肃进行责任追究257、。举报人要求答复的,安监处及时将核查处理结果以适当方式向举报人反馈。(四)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因为职工行使检举权而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对存在打击报复行为的现象,一经调查属实,将按照矿有关规定严格进行责任追究。(五)被调查单位或个人必须积极配合调查人员进行调查,不得阻扰、拖延。(六)安监人员要严格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徇私舞弊,一经查处,严肃处理。第五条 安全生产举报的奖励与处罚。(一)举报事项经调查属实后,举报奖励月底兑现。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奖金可以平均分配,由第一署名人或者第一署名人书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领取,安监处统一发放。第一类安全生产事故的举报,对举报人员,其举报情况258、经核查属实的,给予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奖励。第二类15类76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举报,对举报人员,其举报情况经核查属实的,给予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各专业系统检查已排查出的及挂牌督办未到整改期限的隐患除外),并严格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第三类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对举报人员,其举报情况经核查属实的,给予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并严格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二)为便于举报信息调查工作开展,举报人应注明本人信息及联系方式;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要明确时间、地点、事件发生情况,举报人必须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依法追究259、相关人员的责任。第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矿安监处。第十三章 xx煤矿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第1章 总 则第一条 安全工作必须实行群众监督,每个职工都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反对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第二条 安监部门对违章职工的处理要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以教育为主,对认识态度好的酌情从轻处理。第三条 一人有两种以上违章行为的,应分别裁决合并执行。两人以上共同违章的,按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处罚。第四条 对集体违章行为,除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外,并相应追究跟班队干、班组长、安全员及队长、书记的责任。第五条 对于在作业场所因打架斗殴造成的违章,除按“三违”处罚外260、,还要移交矿保卫科进行处理。第六条 矿安监部门行使对违章的裁定权、处罚权和提出其它处理意见权,对于构成受行政处分的违章行为由矿长办公会议裁定处理。受行政处分者,处分到期,经安监部门同意后,报矿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撤销。第七条 对生产中及时制止“三违”、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积极参加事故抢险和救护的单位、个人,要给予奖励。第八条 在安全技术革新改造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个人,要给予奖励。第2章 安全行为奖惩细则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一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开除矿籍处分:1、“三违”之一造成他人死亡的;2、“三违”造成特大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的;3、故意破坏井上、下各种安全生产设261、施的;4、盗窃和私藏火工品的;5、不服从安全管理人员指挥且打击报复安全管理人员的;6、安全监察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打击报复的。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除开除矿籍外,还要移交矿保卫科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开除矿籍留矿察看处分:1、因“三违”造成他人重伤或重大经济损失大于10万元、小于100万元的;2、在斜巷违章扒、蹬、跳或乘坐矿车的;3、斜巷运输不按规程操作,造成跑车事故的;4、违章乘坐皮带、刮板运输机、火工车的;5、各类司机、关键岗位人员,因“三违”造成重大未遂事故的;6、跟班队干、班组长、安全员、瓦斯检查员等特殊岗位工种人员发生脱岗、睡岗、窜岗262、的;7、瓦斯检查员空班漏检、弄虚作假、谎报瓦斯数据的;8、安全员对重大安全隐患不督促处理、对严重违章行为不制止的;9、跟班队干对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处理,违章指挥强行生产的;10、私自改接、拆卸监测监控通讯设施,堵塞、移动、私调、水冲瓦斯传感器等行为,造成现场瓦斯失去有效监测的;11、带电作业、私调整定、甩保护运行、私自拆接火的;12、违章放明炮、糊炮的;13、瓦斯超限作业的。第三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降薪处分:1、井下作业人员、地面重要岗位、要害场所值班人员睡岗、脱岗、窜岗的;2、不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谩骂安全管理人员,态度恶劣的;第四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降职或撤职处分:科、263、队级干部违章指挥、对现场重大安全隐患不处理、对严重“三违”行为不制止而造成重伤或以上事故的。第五条 各级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对基层单位提出的安全装备、设施和管理上的重大问题,长期不给予解决,渎职、失察、业务保安管理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都要按照有关条款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六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责任人500元以上经济处罚直至行政处分:1、对“三违”人员不制止,支持庇护“三违”人员的;2、不处理安全隐患,强行作业的;3、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的;4、由于超前管理不到位导致三级到一级非伤亡事故的。第二节 通则第一条 科队长下井每少一个四点罚款100元,每少一个零点264、罚款200元。第二条 各单位实际下井人数与汇报下井人数不符,处罚责任人20元/人次。第三条 正队级以上干部每次入井检查隐患条数少于10条时,每少一条处罚责任人10元。第四条 正队级以上干部未按规定完成反“三违”指标时,每少一人次罚款200元。第五条 无故不参加安全检查时,处罚责任人200元/次。第六条 队长或书记无故不参加陪检时,处罚责任人200元/次。第七条 安全检查因特殊原因请假不能参加,第二天未补检处罚责任人200元/次。第八条 对于矿领导、安全监察人员所查出的安全隐患而业务科室没有查出的,停产整改类安全隐患否决责任人500元/条;立即整改类安全隐患否决责任人200元/条;限期整改类安全265、隐患否决责任人100元/条。第九条 对于业务科室没有及时落实整改B级以上的问题,处罚业务科室科长A级500元/条;B级200元/条。第十条 各基层队组考核结果未落实到责任人,除重新按原规定考核外,另外处罚队长、书记500元次。第十一条 对于短期内整改不了的问题业务部门未按规定时间制定整改计划的,每推迟一天处罚业务科室科长100元;没有按整改计划规定的时间整改时,每推迟一天,处罚责任人、监督人各50元。第十二条 未及时“五定”或未按时交“五定”表的,处罚责任人100元;“五定”表填写不全时,每少一项,处罚责任人50元;“五定”表填写不清楚时,处罚责任人50元。第十三条 对于上级部门安全检查的问题266、,责任业务部门没有及时落实整改和报送安监处的,每次对责任科室科长罚款200元。第十四条 每次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停产整改类问题处罚队组500元/条,立即整改类问题处罚队组200元/条,限期整改类问题处罚队组100元/条。第十五条 安全例会会议期间抽烟,处罚责任人50元。第十六条 安全例会会议期间,出现接、打手机或手机响声的,处罚责任人100元/次。第十七条 安全例会会议期间,未向主持人请假离开会场,处罚责任人100元/次。第十八条 行政正职无故不参加安全例会的,处罚责任人200元/次。第十九条 参加安全例会人员迟到、早退的,处罚责任人100元/次;第二十条 队组对新工人管理不按要求进行的,处罚267、队长、书记各300元。第二十一条 签定师徒合同不认真,流于形式,处罚责任队组队长、书记各1000元。第二十二条 新工人未签订师徒合同而下井作业者,处罚责任人100元,队长、书记各500元。第二十三条 新工人培训工作流于形式,考试、阅卷不认真者,处罚责任人200元。第二十四条 井下作业人员倒紧班员工上一班上井打卡和下一班下井打卡时间间隔少于9小时,每人每少一小时罚责任单位的队长、书记各300元。第二十五条 井下生产作业人员不得随意延长劳动时间,每人每超一小时罚责任单位的队长、书记各300元。第二十六条 对由个人行为不规范、非管理因素发生的轻微伤情,事故单位能在汇报、处理的态度上做到积极主动,救治268、措施得力,可酌情给予减轻处罚。第二十七条 对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的行为,一经查处,现场跟班队干、班组长给予撤职处分,队长、书记(或单位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安全员、瓦检员给予500元以上罚款直至行政处分,现场知情人给予200500元罚款。由于瞒报而耽误治疗所导致的后果,由事故单位负责。第二十八条 员工能做到制止“三违”并汇报者,一次奖励100500元;对能抵制违章并能及时汇报者,一次奖励2001000元。第二十九条 凡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且向安监处汇报者,经安监处确认有价值后,给予奖励1000元。第三十条 所有安全检查人员和安全监察人员发现达到停产标准的安全隐患并且按照规定停产,向安全调度和调度室269、进行汇报,情况属实一次性奖励500元。第三十一条 查出井下违章使用或存放小跑轮,奖励汇报人500元,处罚责任队组队长500元。第三十二条 对于各级干部违章指挥行为,一经发现并查明核实,对责任者处以500元以上罚款直到行政处分。第三十三条 对员工主动抓安全的行为,如受到打击报复者,一经发现并查明核实,将严肃处理,给予责任人1000元以上罚款直至行政处分。第三十四条 对员工主动抓安全工作的奖励,奖金兑现由违章指挥及作业责任者所在单位负责人从责任者工资中扣除支付。第三十五条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予责任者罚款100元,多次出现累计处罚:1、副井把钩工不按规定开关安全门、罐帘者,其他人员随意开关安全门270、罐帘者;2、在大巷候车者;3、在副井北码候罐者;4、井下乘车不执行乘车规定者;5、要害场所不执行来人登记制度者;6、未经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入四大设备机房、配电所、火药库、井口(井底)信号房,工作人员不加以制止者;7、班前会记录不全的队组;8、值班记录不全的队组;9、互保联保记录不全的队组;10、“岗标”不合格者;11、一般工种不持证上岗者;12、井下作业人员不按规定系帽带者;13、隐患未按“五定”时间及时复查的责任者;14、跟班队干上井后不到安全调度填报隐患者;15、未按矿有关单位通知,组织参加安全学习培训的队长、技术员;16、下井人员违反等候室规章制度和考勤制度者;17、井下作业人员不按271、规定佩带矿灯或自救器者;18、井上检身工、井下把钩工、安全员不负责任造成秩序混乱者;19、井口检身人员不履行检身职责,不执行检身制度,入井人员不接受检身者;20、在井口房范围内抽烟者;21、井下大巷行走将长柄工具扛在肩上者;22、规程措施未按规定送到有关部门的技术员;23、无班前会记录的责任队组(以每班次考核);24、无值班记录的责任队组(以每班次考核)。第三十六条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予责任者罚款200元,多次出现累计处罚:1、瓦斯超限不及时汇报的安全员、瓦检员;2、跟班队干、班组长不懂规程措施者;3、“三违”人员下岗培训,未经许可擅自上岗者;4、“三违”人员接到强训通知后,无故不到教育部272、门参加强训者;5、“互保联保”人员出现“三违”行为不加制止者;6、井下乘车不听从安监人员指挥、违章乘车跳车者;7、酒后入井或上、下井不听从把钩工统一指挥,不遵守乘罐秩序者;8、入井人员起哄、谩骂、砸门或打架斗殴者;9、不下井打卡或代替别人打卡者;10、在矿车、罐笼、人车、行人走廊或巷道墙壁上乱写乱画者;11、互保联保制度现场执行不到位者;12、未开展上级安排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但弄虚作假、填写假记录的队长、技术员;13、对各类隐患无故不“五定”或不按“五定”要求进行整改的责任人,按条计;14、未按指令单规定向安监处报送回执和相关书面材料的责任单位行政正职,按天计;15、各级领导干部当月完不成下273、井带班作业指标者,按次计;16、特殊工种不持证上岗者;17、安全管理职责不明确的单位党政正职;18、不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的单位党政正职。第三十七条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予责任者300元以上罚款,直至行政处分:1、放炮作业不执行“一炮三检”或“三人联锁”制度者;2、要害场所工作人员不执行交接班制度者;3、“三违”人员接到通知后无故不到安全部门落实情况者;4、不按规定填写单项工程责任书者;5、无规程、措施施工的单位队长、技术员;6、下井带班人员未按调度室或值班领导安排班次跟班,造成空班、漏岗者;7、瓦斯超限不作停产处理的瓦检员、安全员;8、发生事故后,未进行事故原因分析,未制定防范274、措施的责任队组;9、在停工整改期间,隐患整改不彻底,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复工者;10、采掘工作面未配置敲帮问顶专用工具。11、高空或立井井筒作业不系安全带者;12、采、掘、开工作面不执行四位一体开工制度者;13、未组织职工学习安全作业规程、或未考试合格就安排职工上岗的队长、技术员;第三节 综采(安装、回撤)工作面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予责任者罚款100元,多次出现累计处罚:1、支架接顶不严密、前梁上部有浮煤矸;2、两巷支柱不完整、出现断梁折柱、脱口棚、蹬腿棚未处理或未采取支护措施;3、30m内支架直线偏差超过50mm(超前支架不计);4、30m内大溜溜槽直线偏差超过50mm275、;5、支架小梁不接顶;5、支架架间喷雾管路漏水;6、除巷道变形原因外,单体柱直线20m拉线偏差超过30mm;7、超前支护棚梁不接顶或棚梁变形未处理;8、铰接梁连接销未打到位;9、除巷道变形原因外,铰接梁未与邻架铰接;10、支架活柱伸出和预留部分小于200 mm;11、出煤时未开启转载点喷雾,净化水幕者;12、排头、尾架上未按规程要求联网或上大板管理;12、未按规程规定定期冲洗巷道;14、两端头回棚距离不符合规程要求;15、单体柱自落未及时处理;16、铰接梁下无故不打设支柱;17、超前维护棚梁接顶不严密;18、支架逼帮板未及时打出逼帮;19、乳化泵司机未随身携带糖量计;20、工作面使用失效或折损276、的坑木;21、安装工作面切眼出现严重变形、折断支柱未及时更换;22、回收面支架出现自落、架前垂直大板折断、逼帮柱失效;23、分层采工作面不联或漏联底网;24、在控顶区内提前摘柱、碰倒或损坏、失效的支柱未立即恢复或更换;25、单体柱、金属摩擦支柱、木点柱不栓护绳或护绳栓系不牢;26、工作人员在没有逼帮、闭锁大溜情况下进入煤墙侧作业;27、非支架工随意操作支架者;28、带压检修支架者;29、分层面连续三组支架上留顶煤;30、联网品质(综放面排头支架上顶网和分层面收尾时上顶网)不达规程要求;31、支架自落(包括顶梁和小梁);32、综放工作面放煤效果差,连续五架尾架不见矸;33、端头(尾)架、排头(尾277、)架倾斜(以1m垂线下端偏差100mm为考核单位);34、超前支护棚不符合规程要求;35、超前支护棚出现一根不完好单体柱且未及时更换;36、回采过程中,两巷支护不按规程规定回收;37、采高与规定值相差100mm(每10组支架为一个测点)。第二条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予责任者罚款200元,多次出现累计处罚:1、 乳化液泵站和液压系统不完好、窜漏液;2、 支架初撑力低于规定值的80%(立柱和平衡千斤顶有表显示);3、乳化液浓度不达3-5%(环保型2-2.5%)要求;4、泵站压力不达标准者;5、相邻支架间有明显错差(超过顶梁侧护板的2/3)、支架出现挤、咬现象;6、架间间隙超过200 mm或端头(278、尾)架、排头(尾)与普通架间隙超过300mm,未采取顶板管理措施的;7、端头、尾外帮逼帮不符合规程要求;8、回架时对新暴露的顶板支护不及时;9、用乳化液冲洗工作面;10、巷道空顶宽帮严重未采取措施;11、端头外帮无逼帮支护的当班跟班队干;12、打大炭未停机者;13、检修机组时,隔离手把未打到0位、隔离手把未取下;14、随意调整泵站压力;15、有脱扣、错口等失效棚未及时采取措施修复;16、摩擦式金属支架和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未逐根进行压力试验;17、在采煤工作面结束后或使用8个月后,对摩擦式金属支架和单体液压支柱未进行检修;18、安装面切眼顶板下沉煤墙片帮未采取有效支护措施;19、工作面因管理不善279、发生冒顶事故并影响正常生产;20、大溜上窜下滑严重影响正常生产(包括机头、机尾割不透煤墙、卸载不畅和拉回煤等现象);21、锚网支护巷道发生顶板下沉未及时采取加强支护措施,发生坠包、破网导致漏煤(冒顶)未及时处理;22、工作面两端头煤墙出现锚杆等需停机处理的杂物而不停机处理者;23、移动输送机机头、机尾需要拆除附近的支架时,未先架好临时支架;24、割煤出现伞檐,长度超过1m,最大突出部分超过250mm;25、放顶煤工作面连续6-10架放煤效果差,尾梁不见矸;26、各类检查、验收,没有队长或书记陪检的责任单位。第三条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予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1、工作面未按要求每15m280、安设一大溜急停装置;2、端卸式大溜机头无安全防护装置;3、在地质条件复杂的采煤工作面必须使用不同类型或不同性能的支柱时,未制定安全措施;4、巷道内移动变电站或平板车上综采设备的最突出部分,与巷帮支护的距离小于0.3m,未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5、采煤工作面采用密集支护切顶时,两端密集支柱间的距离未留有0.5m以上的出口;出口间的距离和新密集支柱超前的距离未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6、综采放顶采煤工作面,端头转载机处无行人过桥或过桥不完好;7、列电与皮带间未设置行人过桥或过桥不完好;8、转载机、皮带机未按规定安装急停保护装置;9、安全出口高度小于1.8m,宽度小于0.7m未采取措施处理;10、在安装281、完毕、试采之前,两端头未制定退锚索措施进行退锚;11、支架仰、俯角大于7度未及时整改的;12、发生压死架、压死柱现象;13、放顶煤或下分层面无故留底煤,长度超过10m厚度超过150mm;14、机道梁端至煤壁顶板冒落高度超过400mm(综放工作面架前漏矸);15、飘刀、啃底严重影响正常生产;16、工字钢、斜撑梁和扣件、锚杆、钢筋托梁等支护材料不按规定回收或混入煤流中拉上皮带;17、工作面条件发生变化时,没有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措施的责任单位队长和技术员;18、上级检查不达精品二级;19、乳化液浓度不达规定要求;20、放顶煤工作面出现一次连续15架以上放煤效果差,尾梁不见矸;21、月底验收综282、采、安装工作面工程质量时不达标。第四节 掘进(开拓)工作面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予责任者罚款100元,多次出现累计处罚:1、刹杆不成线、拉杆打设不到位的;2、锚网巷道帮出现穿裙现象的;3、锚杆外露长度、锚杆角度、木托板安设方向、锚索外露长度不符合规程规定的;4、大巷水沟打设不符合规程要求的;5、喷层厚度,表面质量不符合规程要求的;6、喷浆基础深度不够,出现穿裙现象的;7、在规定存放区外,发现零星材料或杂物的;8、巷道内图牌板、材料牌不全或牌物不符的;9、大巷、采区上下山及硐室变电所等处照明不亮的;10、责任区域内,发现标志牌、图牌板悬挂不整齐或版面污脏模糊不清的;11、巷道283、几何尺寸不符合设计要求或不按照中腰线施工的;12、巷道内的积水水深达100mm,长度超过5m;13、破损的图牌板,未及时更换;14、图牌板的图、表、文字数据与现场实际施工及作业规程不一致的;15、材料、设备、配件等码放不符合文明生产标准有关规定;16、材料、设备存放区没有集中分类堆放;17、巷道开工一周后,没有施工图牌板或者不完善;18、巷道内浮煤厚度超过100mm,长度超过20米; 19、喷浆者不戴防护用品的。第二条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予责任者罚款200元,多次出现累计处罚:1、锚杆、锚索预紧力不达设计要求的;2、架棚巷道斜撑梁不按规程要求上全的;3、架棚巷道出现变形棚、危棚不处理或处理284、不及时;4、锚杆、锚索失效不处理或处理不及时;5、巷道没有各种质量检查检测工器具或不能正常使用的;6、因材料堆放或者积水导致安全退路不畅通的;7、锚杆间排距超过规程规定不及时补打的;8、铺联网不符合规程要求的;9、顶板离层仪打设距离没有按规程要求打设的;10、工字钢棚的迎山角、岔角、柱窝不符合规程要求,梁腿合口不严的;11、棚距不符合规程要求的;12、棚式支护背帮绞顶不实;13、棚腿放在浮煤上不垫鞋板或未凿柱窝;14、架棚巷道帮锚杆超过规程规定距离的;15、混凝土配比不符合规程要求或者搅拌不匀的;16、巷道喷浆层出现坠包,未及时处理的;17、装岩机的固定不符合规程要求;18、金属可缩性支架的卡285、缆、扭距、间距、搭接长度不符合规程规定;19、验收员没有按规程规定对当班的施工质量进行验收的;20、施工队组必须建立顶板离层仪观测台帐,台帐应由当班验收员如实填写,离层仪安装后连续观察不少于5天,记录不齐全的;21、不按规定使用防倒器者;22、无安全措施用底皮带运料者;23、开机前不发信号;24、违章操作钻机者;25、喷浆前司机未经射手同意,擅自开机者;26、喷浆前不冲洗巷帮。第三条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予责任者500元以上罚款,直至行政处分:1、特殊地段施工,不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2、没有临时支护或临时支护不起作用的;3、不按规定进行锚固力试验;4、超最大控顶距割煤的;5、锚286、杆、锚索打设涨拉滞后工作面距离超过规定;6、在巷道施工期间,顶板离层仪达到危险状态而未采取措施处理的;7、由于巷道压力大,出现锚杆、锚索拉断或工字钢棚变形严重危及安全,且没有采取措施的;8、当现场出现顶板不好、围岩突然变化、淋水大等特殊情况或特殊地质构造时,队组未及时汇报;9、擅自使用规格、型号与规程不符合的支护材料。第五节 机电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予责任者罚款100元,多次出现,累计处罚:1、井下各类司机坐在电机、减速器上操作设备者;2、采煤机、装岩机、掘进机停止作业不切断电源者;3、掘进机停止作业,未放下摇臂切割头者;4、机械设备运转外露部分无防护罩;5、变电所内高低287、压设备不挂停、送电牌或检修牌者;6、防爆设备、电缆、五小电气设备未办理入井证而入井,队组责任人和未尽责任的井口把钩工。第二条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予责任人罚款200元,多次出现,累计处罚:1、坐、躺在移变上取暖者;2、掘进机在开机期间,除操作的主、副司机外,其它擅自进入警戒范围内者。第三条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予责任者500元以上罚款直至行政处分:1、井下变电所无人看守时,门不上锁;2、不按规定办理拆接火手续,擅自接拆火者;3、停送电不办理停送电手续,擅自停送电者;4、井下永久变电所没有防护栅栏门;5、工作面或掘进机两侧有人时,擅自启动掘进机者;6、带电搬迁或检修机电设备者;7、利用别人停288、电时间枪修机电设备者;8、不按规定操作高压电气设备者;9、井下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打开防爆盖运行者;10、井下擅自使用非防爆的电灯或电暖器等取暖者。第六节 运输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 凡是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人处罚100元,多次出现累计处罚:1、在非危险情况下,车内或车外人员使用紧急停车信号;2、大巷行走不办理大巷通行证或大巷行走不走人行道;3、大巷乘车,不在规定地点候车;4、乘车人员上车后不挂防护链或列车在运行中将身体部分及所带物品伸出车外;5、单轨吊运行中,遇行人没有停车避让;6、机车司机在运行过程中将身体部位伸出驾驶室;7、机车不按规定线路或速度行驶;8、机车通过巷道口、硐室口、弯道、289、道岔及遇行人未发出警告或不减速行驶;9、电机车运行操作不规范造成挂段牵引网落横挡的,每挂断一根;10、电机车运输作业不按规定数量挂车的,每超挂一辆;11、电机车带车作业,因挂车不规范而造成沿途丢失车辆,没有发生意外事故时,每丢失一辆;12、车辆联结不用专用销、专用链时每辆车;13、平板车上有矸石、刹杆、半圆、木茬等零散杂物的(每辆平板车);14、在非集装箱平板车上装集装箱(每辆车);15、在没有边杆的平板车上装大板、圆木、工字钢、道轨等材料的(每辆车);16、装物料没有按规定绑刹车(每辆车);17、运行的车辆没有碰头、端盖、边杆等(每辆车);18、下井的矿车中大块矸石处理不尽(每辆矿车);19290、大巷、车场等存车点停放车辆没有按规定支车(每辆车);20、人车停车场另条道上存有车辆(每辆车);21、卡轨车平板车上存有刹杆等杂物(每辆平板车);22、车辆不在规定地点存放(每辆车);23、大巷、车场等存车点停放车辆没有按规定支车(每辆车);24、非工作人员操作道岔控制器;25、电机车司机离开驾驶室时,没有切断电动机电源、手把未取下或没有板紧车闸、切断照明电源者;26、驾驶电机车单弓或逆弓运行;27、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距离小于100m;28、长材道不进行车辆运输期间,距轨道末端挡车器15米外,必须另外设置一挡可靠的挡车器,否则;29、电机车进入副井底长材道作业时,必须同291、把钩工取得联系,得到许可后方可进入作业,否则;30、单轨吊跨越物料时,无专人指挥;31、单轨吊司机下班时将载重机防于顺槽口、换装站、加油硐室;32、单轨吊轨道未按规定存放于指定地点;33、单轨吊司机下班时未将单轨吊开回加油硐室;34、单轨吊行驶中,没有收起吊装链;35、卡轨车行驶经过叉口、弯道时没有鸣笛、减速时;36、卡轨车在运送物料时,没有加设边杆;37、小绞车、电机车、单轨吊、卡规车等司机无证上岗的38、副井底把钩工对挡车器监护不到位;39、副井底顶车区域顶车时,跟车工未到指定地点进行监护;40、副井底顶车区域顶车时,电车司机违反规定车速顶车;41、运输大型设备时,副井底把钩工未按规定(一292、次只准放一辆)放车;42、在大巷处理机车故障,没有停电作业;43、人力推车不符合规程规定;44、运输电缆、大型机电设备,没有执行单车运输或没有在该矿车前后夹空平板车;45、在大巷运输“三超”物件时,没有按规定运输时;46、在两节人车中间行走;47、人车跟车工不在指定位置;48、人车中途停车时,跟车工没有发信号的;49、人车发车时,安全员没有检查挂链等情况;50、人车未停稳就上、下车;51、从副井南、北码头行走;52、副井上下长材时,长材道轨道末端未设置可靠的挡车器;53、运行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和撒沙装置不齐全,不完好(每项考核);54、弯道语言报警器、道岔位置指示器不完好;5293、5、卸车后不处理捆绑物(每辆车);56、往平板车或集装箱内装杂物(每辆车);57、卡轨车车载控制、信号控制、通讯设施及红尾灯不齐全、不完好;58、单轨吊、卡轨车地轨轨道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每项);59、单轨吊照明、红尾灯、制动闸、超速控制不齐全;60、绞车道及卡轨车道不按规定安设地辊、导向轮、压绳轮、夹绳轮或运转不灵活;61、钢丝绳绳皮、绳卡不齐全,打设不符合规定,有死弯现象;62、小绞车管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每项);63、牵引网络中接触线及横吊线松弛,瓷瓶破损,高度、间距不符合要求;64、水沟盖板不齐全,不稳固;65、水沟清理不及时,往外溢水。第二条 凡是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人处罚200294、元,多次出现累计处罚:1、地轨运输发生车辆掉道;2、地面电机车由南码进入副井口作业时,未提前同机运一队、运输调度取得联系,得到许可;3、非顶车作业区域顶车作业;4、异道顶车或拉车上道;5、允许顶车作业区段未按规定挂钩或放飞车;6、乘坐物料车辆及非跟车工乘坐机车;7、在侯罐或侯车期间,不听安全员劝解,故意喧哗、拥挤、扰乱秩序者;8、副井底顶车区域异道顶、带车作业;9、单轨吊在正常行驶中,主或副司机不在驾驶室;10、单轨吊通过叉道时,副司机没有下车监护;11、非卡轨车司机乘坐卡轨车首车室;12、拉车上道作业(发现痕迹);13、单轨吊轨道未安设终端阻车器;14、长材道不进行车辆运输期间,距轨道末端挡295、车器15米外,必须另外设置一挡可靠的挡车器,否则;15、因轨道巡查不及时,造成轨道边物料挂住运行车辆而造成掉道,每掉一辆车;16、进入长材道所必须通过的最后一组道岔,必须经常通向双罐方向,机运一队负责监护,其它单位人员不得随意搬动扳道器,否则;17、单罐上下人期间,长材道不得进行任何车辆运行,否则;18、长材道存车不得超过两辆,并可靠挡车,否则;19、小绞车牵引长度大于30米信号装置未能实现声光兼备,双打双对;20、小绞车从滚筒上方或挡绳板侧出绳牵引;21、小绞车未安装框架式护绳板;22、固定小绞车未采用打地锚或打砼底座固定;23、小绞车压柱直径小于140mm,下部未支撑在柱窝内,上部柱窝小于296、100mm,未垂直顶底板,戗柱前顶与底板角度不达75-80度(以每项考核);24、牵引钢丝绳未采用专门的卡绳装置压牢;25、小绞车松绳后,滚筒上的留绳少于3圈,收绳后滚筒边沿距最外一层钢丝绳的距离小于绳径的2.5倍;26、牵引钢丝绳绳头卡绳长度小于600mm,绳卡少于3道。第三条 凡是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人处罚300元,多次出现累计处罚:1、在大巷处理超高物件时,没有停电作业;2、人车已开而追车强行上车;3、卡轨车运送人员时,装有物料或集装箱;4、卡轨车在运行中人员强行上、下车时;5、电机车运输速度超过规定而造成机车掉道;6、电机车运行期间,在没有停车的情况下,跟车工跳下车打道岔;7、不297、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8、超高物件在运输、上下井等过程中没有按规定操作而造成大面积挂断天线;9、因操作不规范而造成人车掉道;10、不按规定设置挡车器、跑车防护装置及轨端阻车器;11、钢丝绳损坏超过规定未及时更换;12、不回电的轨道与架线电机车轨道之间,没有加绝缘或绝缘不符合规定;13、在与架线电机车线路相连接轨道上,有钢丝绳跨越时,钢丝绳与轨道相接触。第四条 凡是出现下列违章行为的,对责任人处罚5002000元,直至行政处分:1、单轨吊司机超速行使,造成机车落道事故;2、处理落道事故没有按有关规定执行;3、电机车带车作业,因挂车不规范而造成沿途丢失车辆,造成意外事故时;4、因单轨298、吊行驶速度超过规定,紧急刹车而造成机车落道事故;5、因单轨吊司机责任心不强,误操作而造成机车落道事故;6、卡轨车运送材料时,装车重心不适中,没有绑刹车或绑刹不牢靠等而造成侧翻、位移等事故;7、因卡轨车超速行驶,紧急刹车而造成拉坏卡轨车轨道;8、因操作不规范,发生单轨吊、卡轨车跑车事故;9、小绞车运行时,因挡车器、钢丝绳、绳卡、挂链、道向轮等不规范而造成事故的;10、小绞车斜巷运输作业,没有按规定安设或使用跑车防护装置和防跑车装置、超挂车辆等而造成事故的;11、因小绞车没有按规定进行固定而造成事故;12、发生重载车辆颠覆事故; 13、私自移动轨道阻车器。第七节 一通三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 凡出现299、下列情况之一,给予责任者罚款100元,多次出现累计处罚:1、规定需要佩带便携式瓦检仪未佩带者;2、不会使用自救器者;3、各转载点喷雾、架间喷雾、机组喷雾、防尘水幕不及时开启;4、不按规程规定移动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检查牌;5、乱堆乱放风筒; 6、风门前后及密闭前5m内有杂物、积水、淤泥;7、通风管理牌板制作或填写不规范;8、局部通风机无管理牌板;9、瓦斯检查管理设施、牌板不全;10、隔爆设施管理牌板制作或填写内容不规范;11、防尘管路不吊挂、吊挂不平直或漏水;12、防尘管路少“三通”;13、消防设施不齐全的;14、静压水管跑、冒、滴、漏的;15、风门闭锁损坏的;16、主要大巷、主要进回风巷、采掘工300、作面巷道冲洗,未做记录;17、地面储、装、运系统定期冲洗积尘无记录。第二条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予责任者罚款200元,多次出现累计处罚:1、恢复通风前瓦检员不执行瓦斯检查制度;2、随意进入密闭或栅栏内;3、地面储、装、运系统上岗职工抽烟;4、煤、岩巷掘进干打眼;5、打开风门不关闭,或同时打开两道风门;6、发现有煤尘堆积的;7、隔爆水袋距离工作面超过规程规定;8、水袋或水槽数量不足、水量不足、破损、铁丝捆绑;9、各转载点喷雾、防尘水幕、架间喷雾喷嘴堵塞、方向不正确、固定不合理的;10、风筒吊挂不平直、拐死弯、有破口、未上快速接头、接头不严密的;11、风障搭设不符合规程规定的; 12、防尘水幕不301、能覆盖巷道全断面的;13、自救器的使用无检查台帐或记录不全;14、瓦斯传感器、便携式瓦检仪吊挂不符合规程规定;15、防尘管路拐死弯;16、防尘管路跑水严重的;17、未按规定填写风筒使用、吊挂、维护台账;18、井下供水管路、采区供水支路及工作面供水管路缺少水质过滤器;19、主要大巷、主要进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巷道未按期进行冲洗;20、地面储、装、运系统防尘设施不齐全、使用不正常;21、地面储、装、运系统不按规定定期冲洗积尘。第三条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予责任者罚款500-2000元,直至行政处分:1、风筒出风口到工作面的距离超过规定距离;2、对临时停风区不检查瓦斯随意启动局部通风机;3、任意拆除302、停开局扇、拆开风筒或改变风筒方向;4、不按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规定排放瓦斯;5、发放损坏、失效、报废自救器;6、局部通风机未设专人管理;7、局部通风机未实现“三专两闭锁”的;8、局部通风机不能自动切换的;9、不按规定对自救器进行气密性检查和称重的责任单位;10、回风巷道的失修率超过7%;11、回采工作面不按规定进行煤体注水。第八节 放炮作业及火工品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予责任者罚款200元,多次出现累计处罚:1、不按规定要求押运火工品;2、火药雷管乱扔乱放;3、火药雷管不分装、分运、不装箱加锁;4、不按规定加工火药;5、加工好的雷管脚线不短接不悬空,联炮时母线不短接;6303、放炮员不随身携带放炮钥匙;7、放炮母线有明接头或破口;8、不按规定装药或封泥长度不够;9、放炮不执行人数清点制度;10、放炮后不及时回收母线;11、放炮员在放炮作业过程中,不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检仪;12、放炮不使用水炮泥;13、火工品交接单的填写不符合规定。第二条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予责任者罚款300元以上罚款直至行政处分:1、多人放炮作业;2、放明炮、糊炮;3、对留残炮、瞎炮不按规定处理;4、剩余雷管火药不按规定交库;5、放炮母线长度不符合规定;6、炮眼深度、数目、装药量与规程不符;7、打眼和装药平行作业;8、放炮不按规定设警戒;9、井下放炮不使用放炮器。第九节 监测监控安全管理规定第一304、条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予责任者罚款100元,多次出现累计处罚:1、监控通信电缆的吊挂不符合规程规定;2、不按规程规定移动采掘工作面的瓦斯传感器管理牌;3、传感器牌板丢失或损坏;第二条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予责任者罚款200元,多次出现累计处罚:1、擅自切断监控通讯系统电源,摄像仪电源;2、漏检、漏项,没有定期清洗气室内的过滤网孔,导致传感器在下井后无法正常工作;3、设备的工况监测信号输出故障时,未在2小时内修复的。第三条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予责任者罚款500-2000元:1、监控通讯电(光)缆出现挤压、破损、撞断、丢失等情况的;2、不按规定对瓦斯传感器和机载式断电仪进行进行定期校验和305、更换的责任单位;3、瓦斯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不符合规程规定的;第十节地质测量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予责任人500元以上罚款直至行政处分:1、采、掘、开工作面必须按规程要求配置排水设施,排水设施不完善;2、遇地质构造、突水征兆等安全隐患,未向有关科室及时汇报;3、各掘进队组新开口工程,须提前3日将规程(措施)、开工给线通知单送到地测科;未给中线擅自开工;4、各掘进工程未按地测科给定的中腰线施工,造成偏巷、透巷等工程质量事故;5、因标定解算、施测错误造成巷道走偏、不能按设计贯通等事故。第二条 掘进队组完成巷道施工后,及时探测煤厚,每少一个探测点处罚队组500元,弄306、虚作假一处处罚1000元,不能及时准确提交探测报告一次处罚队组3000元。第三条 各掘进队组新开口工程,必须在开工前3日内将规程(措施)、开工给线通知单送到地测科,否则不予给线,并处罚责任队组200元。第四条 各掘进工程必须按地测科给定的中腰线施工,否则一次处罚责任队组1000元,造成质量不合格不予计算进尺,经济损失由队组承担。第十节 技术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 对没有编制相关规程、措施就开工的对责任单位(包括作业队组和业务科室负责人)罚款5002000元。第二条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予责任者罚款200500元,多次出现累计处罚:1、地质条件变化,现场情况与规程、措施不相符时没有及时变更的;2、307、因队组原因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出规程措施影响施工的队长和主管技术员;3、编制的作业规程和措施有明显漏洞;4、不能及时提供相关数据、图纸影响编制的科室责任者。第三条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予责任者罚款200元,多次出现累计处罚:1、未能及时组织进行规程、措施考试、学习就施工作业者;2、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将从矿档案室借阅的资料归还者。第四条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每出现一次(一处)给予责任者罚款100元,多次出现累计处罚:1、规程、措施学习记录和考试成绩单等不齐全的;2、审批规程、措施的原件、规程发放表、规程会审表、复查表等在审批完3天内未交总工办归档的;3、在现场发现未经学习、考试就上岗的施工人员。308、第五条 无故未能准时参加规程会审的 ,迟到一次扣50元,缺席一次扣100元。在借阅档案室资料期间造成数据严重损坏或丢失的,对借阅人罚款500元。第十一节 其它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 凡发生伤亡事故的责任队组,按内部市场化管理及实施细则进行考核。第二条 凡违反岗位标准化作业者,一律比照相应的“三违”条款进行处罚。第三条 凡出现下列情况,给予责任者罚款100元:1、入井人员不按规定穿戴劳保防护用品或穿化纤衣服入井者;2、地面各生产、服务单位上班时间未按规定穿戴工作服、防护鞋、工作帽、防护镜等者;3、由于澡塘工作人员的原因,造成职工不能正常洗浴者;4、由于公寓队工作人员不负责任,造成职工不能正常休息者。309、第四条 凡出现下列情况,给予责任者罚款200500元:1、地面生产及后勤服务部门,因工作不负责任影响工人正常生活、工作、学习者;2、因配件质量问题而影响生产或造成生产事故的责任者;3、由于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善而发生事故者;4、澡塘岗位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职工更衣箱被盗者。第五条 凡出现下列情况,给予责任单位罚款200元:1、需配消防设施的作业场所无消防设施或设施不齐全、不完好者,过期不更换或损坏失效的消防器材按无消防设施论处;2、安全措施未经审批通过,在不准生火的地点生火取暖者;3、各新开工作业的工作面及工程,在没有办理开工通知后单后便开工生产单位责任人;4、各生产单位不按规定执行安全活动制度或活310、动无记录者,给予责任单位罚款200元。第六条 各新开作业的工作面及工程,在没有办理开工通知单后便开工生产者,给予责任单位罚款500元。第七条 凡出现下列情况,按经济损失决定:1、司机造成责任人身事故,按损失5000元以下罚100元,损失5000元以上罚200元;2、司机因违反交通规则,罚款自付;3、酒后驾车者;4、由于食堂工作人员不负责任,造成职工食物中毒者;注:凡是触犯以上条款中的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第3章 附则第一条 本规定所提“违章”是指违反“三大规程”及国家、省、公司、矿历年来有关安全指令、指示、规定等;“三违”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311、违反劳动纪律。如因自然条件、设备或技术条件无法达到上述有关规定的,可暂缓执行。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薪、撤职、开除等。第二条 本规定中所提的“三大规程”系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包括有关的补充和修改措施);所提规程指煤矿安全规程。第三条 本规定与各种经济承包协议中的安全生产部分发生抵触时,以本规定为准。第四条 全矿所有职工、包括固定工、协议工、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和集体所有制的工人,均要执行本规定。不在细则以内的违章,可根据“三大规程“或参照本规定以及矿有关规定由安监部门酌情比照执行。第五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矿安监处,修改补充权属矿安委会。第六条 全矿职工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监督执行本规定,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依法从严治矿,推动全矿安全生产。各单位应参照本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十四章 内部市场化制度第一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