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料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制度129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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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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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染料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前 言我公司生产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腐蚀性强的特点,安全生产非常重要。为使我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公司组织人员编写浙江xx染料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期实现安全、稳定、持续、高效运转,建设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开创公司安全生产新局面,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快速发展。望各分厂、各职能部门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目 录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二、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6 -三、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8 -四、安全2、培训教育制度- 10 -五、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12 -六、安全隐患和安全违章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 13 -七、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5 -八、消防管理制度- 16 -九、机动车防火罩管理制度- 22 -十、防火(禁火、禁烟)、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22 -十一、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27 -十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29 -十三、叉车安全管理制度- 31 -十四、安全装置管理制度- 33 -十五、防护器材管理制度- 33 -十六、劳保用品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36 -十七、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 38 -十八、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40 -十九、工艺操作安全管理3、制度- 42 -二十、生产危险要害区域(岗 位)管理制度- 44 -二十一、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45 -二十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47 -二十三、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49 -二十四、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55 -二十五、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60 -二十六、厂区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64 -二十七、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67 -二十八、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70 -二十九、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73 -三十、 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76 -三十一、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79 -三十二、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81 -三十三、实验室安全管理4、制度- 82 -三十四、中试、扩大试产安全管理制度- 85 -三十五、开停车作业管理制度- 87 -三十六、公司领导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91 -三十七、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94 -三十八、职工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95 -三十九、作业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控制制度- 97 -四十、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98 -四十一、岗位交接班管理制度- 99 -四十二、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100 -四十三、承包商管理制度- 103 -四十四、供应商管理制度- 105 -四十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 107 -四十六、事故管理制度- 109 -四十七、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制度- 115、1 -四十八、法律、法规收集与鉴别管理制度- 112 -四十九、变更管理制度- 113 -五十、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管理制度- 114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本标准参照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上级专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制度并结合本公司的特点而制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安全管理职责分工。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管理网络。2、 引用标准(91)化劳字第247号文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HG/T23001-92化学企业安全管工作标准理制度,3、基本原则3.1 公司安全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3.2 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6、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行政首长负责。3.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的每个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到各尽职守,各负其责。4、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职责4.1 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为安全部。4.2 安全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在主管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染料公司安全管理、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员工进行职业安全教育和培训,负责新入厂员工的公司级安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管理、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公司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对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组织编写修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配合有关7、部门审查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情况。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监督检查隐患整改情况。组织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参与新、改、扩建项目,做好项目安全工作,配合项目的试车和竣工验收。负责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各类事故的统计汇总上报,会同有关部门制订防范措施并检查落实。负责动火作业证、高处安全作业证、吊装安全作业证、受限空间作业证的审批和管理工作。深入现场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负责对各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8、生产中有突出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负责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安排演练。5、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5.1 总经理安全职责5.1总经理安全职责总经理是公司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公司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批准、发布本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组织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按公司职工总9、数的2-5的比例,配备、充实安全专业人员,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稳定完全专业队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技术问题。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公司内实行的各级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指标、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考核。总经理不在公司时,由代理者负责。副总经理在总经理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5.2 副总经理安全职责副总经理按10、“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并抓好以下工作:5.2.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加强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5.2.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5.2.3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11、改善劳动条件。5.2.4负责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听取安全部门工作汇报。支持安全部和安全员工作,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对安全生产工作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者或事故责任者给予惩处。 5.2.5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检查考核公司所属单位、部门安全生产落实情况。5.2.6对于新建、改建、扩建、引进和技术改造的工程项目,必须做到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原则。即“三同时”的原则。5.312、.7发生重大事故时亲临现场调查和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采取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严格执行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并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5.2.8负责按规定审批劳动防护用品、清凉饮料,并组织好发放工作。5.3 生产厂长安全职责5.3.1厂长是本厂的安全负责人,对本厂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5.3.2负责建立本厂安全管理网络,并确保其有效运行。在本部门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留安全管理盲区。5.3.3拟订、修订本厂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本厂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安全状况和劳动条件。5.3.4定期召开本部门有关13、安全生产例分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有会议记录)。5.3.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5.3.6落实组织新工人和员工的安全及安全生产技术教育,督促检查各工段安全教育、并定期考核。5.3.7坚持“五同时”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分厂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厂的安全工作。5.3.8组织厂级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厂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书面报告。5.3.9组织并参加分厂有关的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5.3.10认真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其它14、安全工作。5.4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5.4.1车间主任是车间的安全负责人,对车间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5.4.2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5.4.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5.4.4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5.4.5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签发新上岗独立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证。5.4.6组织车间级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15、全措施,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书面报告。5.4.7组织或参加车间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5.4.8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组织,领导并支持车间和班组安全员的工作。5.4.9副主任在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5.5综合办主任安全职责5.5.1在分管经理的领导下,对本公司人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5.5.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人事教育培训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5.5.3制定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工作计划。5.5.4做好职工保健品和清凉饮料的发放建档工作。5.5.5组织特种人员的健康查体、预防职业病发生。5.5.6合理安排上岗人员、杜绝职业禁忌证人16、员上岗。5.6品管部部长安全职责5.6.1组织制度或修订并监督执行分析(化验)系统的技术规程和专业操作规程。5.6.2负责各种化工原料、生产中间体和产品的质量分析,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把好质量关及涉及到安全生产的质量指标。5.6.3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其它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5.7设备部部长安全职责5.7.1负责对设备动力装置及工业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管理。5.7.2负责组织对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管件、气瓶、管网和安全装置的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工作。5.7.3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检修、改造方案和组织编制大、中修项目的安全措施计划,并确保实施。5.7.417、组织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工作。5.7.5负责设备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处理。5.8生产部部长安全职责5.8.1组织编制或修订生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参加安全技术规程的修订。5.8.2在进行生产技术革新和挖潜改造时,要同时解决隐患,保证安全。5.8.3遇到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严禁违章指挥。5.8.4负责对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对外来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工作。5.8.5在按排生产计划、任务时,同时安排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预防事故发生。5.8.6负责生产系统隐患整改和监控设备安18、全管理的落实。5.8.7按“三同时”原则,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防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竣工验收和使用。5.8.8负责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制定事故防范措施。5.9安全部部长职责5.9.1规章制度的制订和贯彻5.9.1.1在经理领导下组织制订、修订、健全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防火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化学事故应急预案,生产总经理审定后,总经理批准颁发实施。5.9.1.1贯彻国家和上级颁发的安全生产法令、法规、标准以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9.2安全教育5.9.2.1负责对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中的一级教育与考核,并监督检查二、三级教育考核执行情况19、。5.9.2.2配合人力资源部按规定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特种作业证的发放和复审工作。5.9.2.3负责组织每年一次全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5.9.3安全检查5.9.3.1在分管经理领导下,组织做好综合安全大检查以及季节性和节假日的安全大检查。5.9.3.2做好日常的安全检查和督查。发现违章操作,有权制止或令其停止工作。5.9.3.3总结安全检查结果,及时向分管经理汇报。5.9.3.4参加有关专业的安全检查,并对检查后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9.3.5建立重大隐患整改通知书(通知书由安全 科填写,生产副经理审批),监督检查各生产车间隐患的整改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或一时解决不了的隐患,应及20、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督促做好防范措施。5.9.3.6建立各种作业许可证的管理和审批制度。负责动火、高处、罐内等作业许可证(票)的审批、监督。检查各票、证的贯彻执行情况。5.9.3、7督促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做好监控工作。5.9.4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5.9.4.1根据国家劳动保护政策和地方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经企业领导批准后,贯彻执行。5.9.4.2负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并监督有关部门按标准发放。5.9.4.3监督检查并教育职工正确佩戴劳保用品。5.9.4.4 负责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配备工作。5.9.5事故管理5.9.5.1认真贯彻执行企业职工21、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发全伤亡事故后,立即向企业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5.9.5.2参加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5.9.5.3配合有关部门在事故处理中,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执行。5.10环保部部长安全职责5.10.1对环保部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以及其它各项安全规章、操作规程。5.10.2负责建立本部门安全管理网络,并确保其有效运行。5.10.3负责拟定、修订本部门的安全工作中的具体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经主管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5.10.4自觉接受安全部监管,服从安全部的对安全工作的正常查处。5.10.5在本部22、门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留安全管理盲区。5.10.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安全活动,积极推进本部门的安全文化建设。5.10.8组织定期、非定期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本部门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书面报告。5.10.9定期、非定期的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本部门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书面报告。 5.10.10对部门发生的重大安全问题时,采取妥善应急措施,同时及时、如实地向上级安全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事故调查分析,不隐瞒、不掩盖,如实报告事实真相。5.10.11认真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其23、它安全工作。5.11班组长安全职责5.11.1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公司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5.11.2组织班组级安全教育,主持对新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并填写安全作业证。5.11.3定期组织安全活动,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5.11.4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5.11.5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监督检查本辖区作业人员的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5.11.6负责本岗位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之完好。5.11.7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24、,作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5.12工人安全职责5.12.1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12.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5.12.3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整洁。5.12.4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5.12.5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5.12.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材、消防器材。5.12.7不违章作业、并劝阻25、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6、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6.1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安全职责6.1.1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管理体系与管理网络。6.1.2制定公司本质安全提升的目标及具体计划方案。6.1.3组织落实企业本质安全的各项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6.1.4抓好各项安全生产计划、方案的实施及过程管理。6.1.5定期召开会议,对实施过程中的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改进。6.2生产部安全职责6.2.1生产部在主管经理的领导下,对生产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严格执行国家及上级各部门有关安全的法令、法规,不违章、不蛮干,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生产必须服从安全的原则。严格贯彻和26、执行各种安全生产票证,杜绝事故的发生。6.2.2大修项目或危险性大的检修项目,部长要亲临现场抓好安全工作。6.2.3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要按规定认真审查和落实,确保万无一失。6.2.4组织好设备计划检修和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附件的检测和检验工作,保证生产装置的安全运行。6.2.5检查落实进入设备、动土作业、登高作业、抽堵盲板、管线检修、设备检修等八种作业安全规程,确保万无一失。6.2.6组织落实公司级安全教育,并督促车间落实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工作。6.2.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遇到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妥善、果断处理;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6.2.8负责生27、产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并制定事故的防范措施。接收新产品、新技术,必须同时有安全内容,否则有权拒绝接收。6.3设备部安全职责6.3.1负责对设备动力装置及工业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管理。6.3.2负责组织对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超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管件、气瓶、热力管网和安全装置的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工作。6.3.3制度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组织编制大、中修项目的安全措施计划,并确保实施。6.3.4在计划和布置检修任务时,同时计划和布置安全措施。6.3.5组织按时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措施。6.3.6负责设备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处理。6.4品管部安全职责28、6.4.1组织制订并监督执行分析(化验)系统的安全技术规程和专业操作规程。6.4.2负责各种化工原料、生产中间体和产品的质量分析,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把好质量关。6.4.3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其它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6.4.4负责动火分析,要求及时、准确、可靠。6.5综合办安全职责6.5.1组织调入职工和有关人员(实习、培训人员)的入公司级安全教育。6.5.2执行化工有毒有害工种工时制度的规定和女工劳动保护的规定,并根据职业禁忌证要求,做好新工人招收(包括临时工录用)和职工调配工作。6.5.3执行劳逸结合的原则,控制加班、加点。6.5.4在就业前的教育和各种在职培训中都应有安全的29、内容并列入技术考核之中。6.5.5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和工伤鉴定工作。6.5.6负责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的供应发放工作,搞好食品饮食卫生。6.5.7搞好集体宿舍安全卫生和防火工作。7、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7.1签订对象公司与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公司与各职能部门、生产车间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由总经理与各职能部门、生产车间负责人签订。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7.1.4总经理与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签订。各职能部门、生产车间负责人与管理人员、班组长签订。各班组长与班组成员签订。7.2签订原则7.2.1根据各部门、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确定具体内容,充30、分体现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7.2.2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安全管理的责任制体系。7.2.3在签订责任书之前,要认真阅读全文,签上自己的名字或盖上个人章,绝对不能代签、代盖章。7.3签订频次每年年初签订。一式两份,乙方份本人留存,甲方份由安全部统一存档。后续进司人员按前款规定执行。7.4内容、格式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内容、格式由安全部组织其他职能部门及生产车间编制,报总经理批准。二、安全生产会议制度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的安全生产会议管理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报告和记录等内容。2规范性引用文件(91)化劳字第247号文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31、度HG/T23001-92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标准AQ 3013-2008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3职责3.1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对全公司各级的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工作负责。安全部是安全生产会议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3.2各分厂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会议管理负责。4管理内容与方法4.1公司安全生产季度分析会会议频次:每季度一次支持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组长(或受其委托)参加人员: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全体人员召集部门:安全部主要内容:.1总结本季度安全消防情况,布置下季度工作计划。.2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及新的法律法规。.3近期发生公司内外,同行事故通报。.32、4安全先进经验介绍。.5其他相关事宜。4.2公司安全生产例会会议频次:每周一次主持人:安全部部长(或受其委托)参加人员:分厂(部室)的主要负责召集部门:安全部主要内容:.1传达、落实上级有关安全要求;.2学习本周发生的司内和公司有关的司外事故案例;.3对公司上周(上月)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布置下周(下月)安全工作;.4解决各部门要求协调解决的安全问题;.5交流和探讨各自在安全管理中的经验,做到畅所欲言。4.3部门(车间)安全生产例会会议频次:每周一次主持人:部门(车间)安全负责人参加人员:班组长、办公室人员主要内容:.1总结部门(车间)安全、消防情况,布置下月工作。.2传达上级安全会议精神。.33、3对本周安全情况进行总结并提出下周工作要求。.4学习与本部门(车间)与关的事故案例。4.4班组的班前会会议频次:每班一次主持人:班组长参加人员:班组全体成员(上岗和休息除外)主要内容:.1传达分厂、车间或工长安全会议精神。.2健康和心理状况认证(问询制去问询并做好记录)。.3做好服装和劳保用品的检查。.4对当天进行作业指示和危险预测。.5做好共同作业中的配合与联系的安排,保证集体作业中的安全。.6讨论,交换意见。.7班长带领全班人员大声朗读三不伤害和岗位操作规程。.8分配工作。4.5安全专题会议根据某一特定情况召开安全专题会,参加人员、内容临时决定(如检修动员大会)。4.6安全现场会议 根据某34、一特定情况召开安全现场会,参加人员、内容临时决定(如事故现场会)。5会议要求:5.1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的开始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否则按公司考勤制度处理。5.2会上不可长篇大论,滔滔不绝,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但也不能从头到尾保持沉默。5.3不能进行人身攻击,也不能对发言者吹毛求疵。5.4不能谈论与安全无关的内容。5.5无特殊的事情不能中途提前离开。5.5会议的内容必须做好记录,部门或分厂的安全例会内容不但要下发,还要抄送上级主管部门。5.6安全会议内容,相关人员要不折不扣去执行,安全管理人员要对职工掌握程度进行抽查。6报告和记录6.1各级各部门要求按时召开会议,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必35、要时应发放会议纪要。6.2安全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二年。三、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本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特点而制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安全资金投入得分类与保障等。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资金投入管理。2、基本原则和依据2.1基本原则根据产品的生产和设备特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和资金渠道,保证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系统、设备、设施,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奖励,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抢险救灾等均有可靠的资金来源;安全投入应能充分保证安全生产需要,安全投入资金要专款36、专用。2.2 依据 国家颁布的劳动保护法令和产业部颁布的劳动保护指示、标准; 安全大检查中所发现的,尚未解决的,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 2.2.3 预防火灾、爆炸,对引起工伤、职业危害等需所采取的技术措施; 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 稳定和发展生产所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3、安全资金投入的分类3.1 安全工程项目资金投入 为了保障生产安全和职工健康,针对特定危险以及职业危害而进行的工程项目的费用。如危险源整改资金、职业卫生工程资金、具有潜在危险的工艺、设施的改造资金。 安全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项目范围应包括: .1安全技术:以防止火灾、爆炸、工伤等为目的的一37、切措施,如防护装置、保险及信号装置、回收处理、通风降温等。 .2 辅助房屋及措施:有关保证生产必须的房屋及一切措施。如淋浴室、更衣室、消毒间等。 .3 隐患整改项目。 安全工程项目维护保养资金 安全工程项目建设和安全工程项目维护保养的人员、时间投入 3.2 劳动防护与保健投入 为了保障生产过程中职工的安全与健康而投入的防护用品以及职工保健的费用。 劳动防护用品(如劳动服装、安全帽、安全手套、防护眼罩、防尘、防毒口罩等)费用以及各种用品的使用年限; 保健费的发放:保健费(个人) = 职工体检费用 + 职业病预防费用 + 消暑饮料费用。 3.3 应急救援投入 为了有效控制突发事故而预先计划的应急救38、援系统的费用。 应急救援设施(如防火墙、安全通道、消防用具、抢险救灾的工程设施及器具、警示标志、检测报警仪器、通讯联络器材、抢险救灾车辆、围堤、回收装置等)、设备、用具或用品等费用; 应急救援组织办公费用; 应急救援培训及演练费用;参与应急救援及演练人数、时间长度。 3.4 安全宣传教育投入 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包括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上岗培训、安全知识讲座等)的费用(教材费、讲课费等); 安全生产例会、安全活动费用; 参与安全会议以及安全活动的人数、时间长度; 安全专题板报(或报纸)、宣传栏、安全宣传稿件、传单等费用。 3.5 日常安全管理投入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正常开展工作所需的投入。应包括安39、全员(兼职和专职)人数、安全员的工资、津贴和办公支出等。 3.6 保险投入 可根据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来调整保险费率。 财产保险投入; 车辆保险投入; 职工工伤保险的安全投入。 3.7 事故投入 在突发事故发生后,企业为了控制事故扩散、减少损失、处理事故而不得不进行的花费。主要包括5个方面的内容: 事故处理活动费用; 对伤亡职工的救治与赔偿费用; 环境污染处罚与治理费用; 事故发生导致企业停产的损失; 企业价值损失和时间上的投入(企业价值损失指企业信誉的降低、形象的破坏,是一种负投入,是对前期用于提高企业形象、信誉的投入的损失。时间上的投入包括处理事故花费的工时、员工转岗或培训新员工的工时损失)40、。3.8 安全奖励基金投入 安全奖励基金应分为安全先进集体和安全先进个人的奖励,对其进行定期奖励。对突发事件的先进集体或个人可单独进行奖励。 3.9 其他安全相关的投入。4、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和审批 4.1 由公司领导会同工会及各有关部门、车间负责人根据国家劳动保护政策和企业有关劳动保护的具体规定,确定公司年度安措项目,指定专人作出计划、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决定以事项: 确定年度安措项目; 4.1.2 确定各个项目的资金来源; 确定设计负责单位及责任人; 确定施工负责单位及负责人; 规定完成和投用日期; 必须报请上级批准的重大项目,在核准后一定要落实上述责任及期限。 4.2 批准后的安措项41、目由生产计划部门在下达技措的同时下达。 4.3 车间应在每年终前报出下一年的安措计划。 5、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检查 5.1 主管领导、工会负责人每季度必须检查一次,并在专题会议上由主管领导总结执行情况。 5.2 安全管理部门要对安措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每月向主管领导汇报执行情况。5.3 重大安措项目应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单位名义汇报执行情况。 6、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资金来源 6.1 安全设备的大修费用,生产设备因不合安全要求进行的重大修理而不增加固定资产的,由大修理费用开支。 6.2 生产成本费用,凡不增加固定资产的安措,由生产维修费开支,摊入生产成本中,数额大都可分期摊销。 6.342、 安全奖励,未列入以上项目或未列入年度计划的临时项目的,由企业奖励基金开支。 6.4 安措专用经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每年从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中提取10 -20%的资金支用。7、设立安全费用台帐8、修订与评审每两年修订一次,经总经理办公会评审后,由总经理批准实施。四、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本标准参照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上级专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制度并结合本公司的特点而制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安全培训教育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形式、内容等。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的全体员工。2、引用标准原化学工业部(91)化劳字第247号文化学工业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安43、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AQ 3013-2008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3、安全教育基本原则3.1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公司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熟练地掌握安全生产技能,自觉地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确保安全生产。3.2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在安全生产中应负的责任,熟悉和掌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提高预防事故、自我保护的能力。4、安全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的主要形式有八种,即:新入厂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4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复工安全教育、中层以上干部安全教育、复训教育、班组长安全教育和全员安全教育。4.1三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厂级)安全教育由行政部组织安排,安全部负责讲课。教育时间不少于 24学时,内容:.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2公司特点(包括产品种类、性能、危险性)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3一般电气、机械、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方面的安全知识。.4具有代表性的重大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 部门级(车间级)安全教育由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组织,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或安全员负责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内容:.1本部门(车间)生产工45、艺中机械、电器等设备的特点及注意事项。.2本部门(车间)安全规章制度。.3本部门(车间)有哪些危险场所及预防办法。.4本部门(车间)曾发生的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5各种消防器材和防护器材的正确使用。 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工段长)组织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内容:.1岗位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岗位安全职责、工艺流程。.2岗位的安全装置、工具、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3设备性能及安全注意事项。4.2日常安全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节假日、检修必须事先进行安全教育。4.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复训教育对从事电、气、锅炉水处理、压力容器、起重、厂内机动车辆驾驶、电气焊等特殊工种,必须进46、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作业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4.4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是指职工因工作需要变换工种,从事新的工作时必须进行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从事新工作。工种安全教育由部门(车间)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安全员负责组织实施。职工在部门(车间)之间变换工种时,应组织进行部门(车间)、班组两级安全教育;凡职工在部门(车间)内变换工种时,应组织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具体教育要求同三级安全教育的部门(车间)、班组两级安全教育。变换工种教育应做好登记、建档工作,认真填写安全作业证上,并上报安全部作为核发新工种的劳保用品、保健津贴的依据。4.5复工安全教育复工安全教47、育是指职工因停工、休工、离岗三个月以上以及工伤痊愈后复工前,违章违纪作业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人员必须进行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独立上岗操作。复工安全教育由部门(车间)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安全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的部门(车间)、班组两级安全教育。具体教育要求同三级安全教育的部门(车间)、班组两级安全教育。复工安全教育应做好登记、建档工作,认真填写安全作业证上,并上报安全部此作为重新核发劳保用品,保健津贴等的依据。4.6中层以上干部安全教育中层以上干部在任职期间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后,做到持证上岗。每两年复训一次,做好登记、建档工作。4.7班组长安全教育班组长安全教育是指车48、间内的班组长在任职期间由安全部及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进行授课,每两年复训一次,做好登记、建档工作。4.8全员安全教育全员安全教育是指公司、各部等利用各种会议、广播、电视、标语、图版、安全讲话、事故现场会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活动。车间、各部必须组织开展以班组、车间及部门为单位的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每次不得少于1小时,不得挪作他用。各班组要开好班前班后会,班前会上要预想当班危险因素,布置对策;班后会上要总结分析当班安全情况。公司认真组织做好开停车、设备检修和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产品投产前以及节假日前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5、安全作业证的管理5.1公司生产人员的安全作业证由49、班组长统一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工作时必须由本人随身携带;其他人员的安全作业证由持证者本人保管。5.2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安全作业证内的有关事项,作业证不得转借他人,如有丢矢立即向所在单位报告,提出申请进行补办。5.3凡职工在公司内部调动工作时,作业证应随身携带到新的岗位。若职工调离公司,应及时将作业证交给公司安全部。五、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本标准参照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上级专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制度并结合本公司的特点而制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安全生产的检查管理和隐患整改。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检查管理和隐患整改具体办法。2、引用标准化学工业企50、业安全管理制度,原化学工业部,1991年4月14日 HG/T23008-92化工检修现场安全管理检查标准3、总则3.1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依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3.2各项安全检查遵循“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组织进行。4、检查的基本内容4.1安全生产检查的基本内容应包括:4.1.1生产现场人员的不安全行为。4.1.2生产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况。4.1.3原材料、产品,特别是危险品的不安全状态。4.1.4作业环境中不利于安全的种种因素。4.1.5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和隐患整改情况。4.151、.6其它需要检查的项目和内容。5、安全检查的基本方法及责任分工5.1开工前的全面安全检查。由公司安全部组织,生产、技术和设备部人员参加,主要检查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以确保开车安全。5.2生产过程中的例行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5.2.1操作中的巡回检查:由岗位操作工,班组长和安全员进行,每班进行检查。公司领导、车间主任、工段长、各级专兼职安保、技术、设备管理人员,每天要按照巡回检查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5.2.2日查:由班长负责组织日常检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5.2.3周查:由车间主任负责组织,对本车间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5.2.4月查:由公司领导负责组织52、,对本公司所属范围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5.2.5停工检查:由公司安全部、生产部或车间组织进行,主要检查设备设施作业环境是否处于安全状态;物料,特别是危险品是否妥善保管,罐槽、坑洞、管道等隐蔽处是否清理干净,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事故等措施是否落实。5.3季节性安全检查。一般每年进行3至4次,公司安全部牵头,生产部、技术部、设备部等有关部门参加,检查内容根据生产情况和季节特点,有所侧重;各单位也要进行季节性的检查。5.4节前安全检查。每年法定节假日(五一、国庆、元旦、春节)前,为了确保节假日安全,作好预防各类事故工作,除各单位作全面检查,封闭好门窗,安排好值班人员外,公司由安全部牵53、头,生产部、技术部、设备部等有关部门参加,对重点部门,要害岗位进行重点检查。5.5专业安全检查。主要有以下几种:5.5.1防雷、防静电设施、电气安全检查,由设备部负责组织。5.5.2防火、防爆、防中毒检查,由安全部负责组织。5.5.3锅炉、压力容器和特殊危险设备、设施检查,由设备部负责组织。5.5.4生产线停产、投产前安全检查,由生产部、技术部、安全部负责组织。5.6不定期综合性安全检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要求,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由公司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负责、组织安保、生产、技术、设备等有关部门参加。综合性安全大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两次。6、安全检查的基本要求6.1安全检查要深入细致,54、每次检查都要有明确的目的和要求,检查结果要有记录,记清检查的部位及发现的主要问题等,各部、各单位都要建立专用的安全检查记录本。6.2参加安全检查的人员,除专兼职的安全、消防和环保人员外,公司经理每年至少参加二次全公司的安全检查;主管领导每年至少参加四次公司范围内全面的安全检查。7、检查后的隐患整改 7.1要狠抓安全检查隐患的整改,对于检查出的问题按照“四定三不推”的原则分成三类予以处理。能立即解决的,现场解决;暂时解决不了的,作出安排限期解决;本单位无能力解决的,及时向公司和上级或主管部门报告。“四定”即:定项目、定时间、定责任人、定实施监督复核人。“三不推”即:班组能整改的不推车间、部门,车55、间、部门能整改的不推公司,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整改。 7.2对于检查提出的整改情况,要在预定期限内进行复查,并记入检查记录。7.3对于暂时无法解决整改的问题,所在单位要采取应急措施以确保安全。7.4对于突出的问题,不尽快整改就可能发生事故的重大隐患,要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解决7.5在隐患整改中防止流于形式。对于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和单位,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于不认真进行检查,甚至弄虚作假,重大隐患未能发现,对责任人采取经济处罚,并在安全生产考核时加倍扣分。由此造成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六、安全隐患和安全违章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56、度本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上级专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制度并结合本公司的特点而制定。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隐患和安全违章行为的举报内容、电话、奖励办法等。 本标准适用本公司全体员工。2、目的为了加强全体干部员工对公司安全生产的监督,及时发现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制止和惩处安全违章、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制订了安全隐患和安全违章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3、管理内容31安全部和园区厂区的安全部分别设立安全隐患和安全违章违法行为举报受理中心。其中公司道墟厂区的安全部负责接受、评估和办理道墟厂区57、的安全隐患和安全违章违法行为的举报(道墟也可将安全隐患和安全违章行为的举报信直接投职工食堂前门安全部的举报箱中),园区厂区的安全部负责接受、评估和办理园区厂区的安全隐患和安全违章违法行为的举报。 3.2举报本公司区域内安全隐患及安全违章违法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 干部违章指挥职工违章操作,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艺操作规程、设备操作规程,不及时按要求填写操作记录的现象。 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电梯等特种设备不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带病运行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 工程项目、建筑安装施工中发生的事故或存在的安全隐患。 配备的灭火器材劳保用品不符合要求,违58、反消防劳动保护规定的。 机械电气设备带病运转各类保护装置失效的现象。 原辅材料危险品乱堆放引起消防通道不畅通或消防器材取用不方便的现象。 作业平台等作业场所因种种原因造成操作人员作业时,安全得不到保证的现象。 发现有关生产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工艺操作规程、设备操作规程存在的缺陷或不完善。 对新进从业人员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仍安排上岗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未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作业的。对废水、废气、废渣等环境保护上存在的事故、隐患。 职工身体状况较差、带病作业现象。其他违反国家、省、市和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3.3 对举报人举报的各类安全隐患和安全59、违章违法行为可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企业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3.4举报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或紧急情况可采用电话或走访形式举报。在书面举报中,举报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举报人姓名举报时间等写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受理部门,一份自己备案。 3.5 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举报人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3.6对举报的各类安全隐患60、和安全违章违法行为,经公司安全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基本属实且相关职能部门事先尚未掌握监控的,举报人可获得奖励。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的,由最先受理的部门给予实名举报的最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其他举报人给予表扬。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奖金可以平均分配,由第一署名人或者第一署名人书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领取。 3.7对安全隐患和安全违章违法行为举报实行精神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对一般安全隐患和安全违章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根据奖励标准按50-500元/次进行奖励,并在本公司内部书面通报表扬;对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违章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根据奖励标准按1000-5000元/次进行奖励,并在全公司内部网上通报表扬。奖励的61、标准划分依据为: 举报内容或线索真实、详尽程度;挽回经济损失数量;事故、隐患整改的紧迫程度;可能直接造成经济损失、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的严重程度;安全违章违法行为的涉案金额和可能导致后果的严重性及社会影响3.8道墟厂区的安全部和园区厂区的安全部要对举报人举报的各类安全隐患和安全违章违法行为进行尽快组织核查、评估、奖金评定申报和督办,一般要求自受理之日起2天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可适当延长核查处理时间。对查实的安全隐患和安全违章违法行为要迅速采取措施,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给予严肃处理。核查、处理结果要及时答复举报62、人。 3.9道墟厂区的安全部和园区厂区的安全部应建立安全隐患和安全违章违法行为登记、核查、处理、督办、统计和报告制度。3.10道墟厂区的安全部和园区厂区的安全部工作人员应严格为举报人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泄露举报人情况,违者一律开除出司。3.11物质奖励采用现金兑现,由职能部门申报,总经理签字生效。3.12 举报人不包括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有特定责任和义务的人。 3.13有关单位或个人对安全隐患和安全违法行为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公司职能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严肃、从重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14举报安全隐患和安全违章违法的数量和质量可作为职工工资63、提升和年终评先进的重要依据。3.15 本制度由安全部负责解释,并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七、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本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上级专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制度并结合本公司的特点而制定。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的全体员工。2、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3、内容3.1奖励 3.1.1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1 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64、的效果者。 3 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3 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3 对抢险救灾有功者。 3 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个人。 3 被评为省、市、总公司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3.2 奖励程序 3.2.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车间(部门)汇总材料上报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安全部,经审核后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通过。 3.2.2 先进部门、车间由安全部提出意见,交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讨论,审核通过。 3.2.3 对3.1有关人员和单位65、的奖励,有车间和部门提出,经安全部审查,报公司领导批准。 3.3 惩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惩罚: 3.3.1 事故责任者。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3.4 惩罚类型 3.4.1 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20-10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66、扣除奖金。 3.4.2 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3.4.3 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3.5 处罚程序 3.5.1 经济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5.2 行政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八、消防管理制度本制度参照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级专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制度并结合本公司的特点而制定。1、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各级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检查管理等。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2、目67、的为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火灾的发生,避免因火灾造成的人员、财产、环境的影响。3、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3.1公司成立防火委员会,总经理任主任,HSE副总、安全部长任副主任,其他部门、车间主管领导为成员。同时设立义务消防队,保证人员充足以及业务素质的提高。3.2为了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各厂(部门)应成立由10人以上组成的义务消防分队,各厂长(部长)为消防分队的指导员,各专职安全员为消防分队队长;安全部成立由各义务消防分队组成的义务消防大队,安全部长为消防大队指导员,消防主管为消防大队队长。公司和各厂(部门)应结合实际分别制定消防应急救援预案,并经常68、演练,以应付突发性事故的发生。3.3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立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4、防火安全职责4.1“三级”是指公司级、部级(车间)、及班组级。各级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辖区负责制”,各级的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防火的第一责任人;主管消防、安全的安全员是本单位防火的主要责任人。4.2公司级防火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安全的法规和条例,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平时领导工作的议事日程,在“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等生产、工作时有消防安全工作内容。组织制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对各种专业人员和新进厂职工进行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每月组69、织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落实预防措施和火险隐患整改计划,对整改负有监督和验收之责,定期召集部门、车间防火责任人会议,分析布置消防安全工作。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会同公安消防和技术部门进行研究、制订防火规划,限以客观条件难以解决的,应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在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后,积极组织指挥义务消防队和职工群众进行扑救,对发生的火灾事故,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予以认真处理。领导义务消防队,加强管理教育,创造必须的工作、学习、训练条件,以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自防自救能力,对全厂消防器材负有添配、督促、维护、管理之责,保证完整好用。4.3部(车间)级防火责任70、制在公司级防火责任人的领导下,负责本部门的防火宣传教育,保证各项防火制度的贯彻执行,把本部门防火工作纳入生产管理之中。每月召开车间、班组防火责任人会议,分析防火工作情况,每月至少有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活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或提出整改意见,提交公司领导研究解决。组织职工学习防火知识和技术,检查岗位防火责任制和安全规程的落实执行情况。加强对车间、班组防火责任人的领导,对重点部位、重要岗位加强管理,并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管理好本部门内的消防器材和应急器具,保证随时完整好用。对本部门火警火灾事故及隐患,必须认真查明原因,及时上报,分析责任,赏罚严明。4.4班组级防火责任制贯彻落实公司、部门布置的防火工作71、任务,检查和监督班组人员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检查本班组的机械设备、电气仪表的安全使用,督促检查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使用工作。督促做好各班组上、下交接班时,对机械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生事故及时处理,并报告部门领导采取防范措施。了解本班组的重点部位(危险化学品的的特性及生产、使用、储存情况)和特殊工种(锅炉、压力容器、电工、焊工)的生产作业情况,熟悉各岗位存在的火险隐患,掌握发生事故后的应急处理方法和措施。认真学习消防灭火知识和技术,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和各项安全活动。发现火警时,及时组织参加扑救,并立即报告领导或报警。4.5电工岗位防火责任制安装、更换电气设备,应根72、据防火、防爆的要求,选用符合安全规定的导线和器材,合理安装,防止电气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带病运行或超负荷运行酿成事故。及时检查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发现故障立即排除,及时更换陈旧、老化的电气线路和设备,防止电气火灾的发生。严格遵守安全用电操作规程和用火、用电制度,杜绝“三违”现象,坚守生产岗位,发现险情及时采取应急措施消除隐患。配电间房内、柜内应常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的物品,闲人不准入内。电气设备应安装牢固正确的接地装置、触电保护器和其它安全保险装置,定期检查,保障安全。对用电不符规范,影响安全的,应及时制止和上报。4.6 电、气焊割工防火责任制经常检查乙炔发生器是否漏气,防回火装置是73、否保持规定的水位。气焊割设备器具保持完好,如发现气焊割设备漏气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待修复后方可作业。不得使用有缺陷的焊割工具,电焊的导线不得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油脂和沾油的物品接触,也不能与气焊的软管或气体的导线放在一起,禁止与氧气瓶导管接近接触。乙炔发生器、氧气瓶、煤气瓶在使用中,不得放在动火点的下放,两瓶至少应相距5米,并与动火点不得少于十米的安全间隔。盛用过或盛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容器和设备,在未经清洗置换合格前,不得进行焊割作业。不准在密闭的管道和容器上进行动火作业。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动火前必须清理于净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办理“安全动火许可证”,按要求落实防范措施后,经批准后方74、可进行动火作业,动火结束后,关闭电源、气源,并仔细检查、清理现场,熄灭余火。氧气瓶应直立放置,运输作业过程中应轻搬轻放,防止碰击。4.7仓库岗位防火责任制切实加强仓库防火工作,仓库内禁止吸烟和动用明火。经常检查本库的照明灯具、线路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本部门领导汇报或直接同电工班联系修理。禁止机动车辆未戴防火罩进入易燃品仓库和防爆车间,外来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内。环氧乙烷、汽油、柴油等危险化学物品,盛装容器应密封,防止可燃气体渗漏和散发。在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品仓库内,严禁使用铁器工具和穿带铁钉的鞋,以免碰击或磨擦引起火灾事故。盛装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容器必须保持完好,发现破损或泄漏,应75、立即处理。收、发货工作结束后,要进行库内检查,切断电源,关好门窗。保管人员每天应对仓库进行1-2次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库内物资应分类、分区、隔离存放,保持通风,留足安全通道。对消防器材要进行经常检查,加强管理,时刻保持完整好用。4.8义务消防队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及各项消防安全规定,经常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和防火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和参加业务技术训练,熟悉各种化工产品的特点、性能,提高义务消防队自防自救的能力。对配置的消火栓、水带、枪头、板手、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面罩、面具、呼吸器、安全帽等消防应急器具,实行专柜放置、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对过时、失效、破损的消防器76、材应及时进行修复更换,使消防器材和应急器具始终保持完整好用,并建帐设卡,作好记录。冬天对室外的灭火机、消防栓做好防冻保暖工作。经常同上级及兄弟单位的消防队取得联系,做到在业务技术上互相学习,在有情况时互相配合,发挥应有的作用。时刻处于临战状态,随时扑灭万一发生的火灾事故。4.8.7每个队员应对消防器材了如指掌,熟悉灭火机的性能和水带、水枪的正确使用,掌握化学品火灾的灭火方法和技术。5消防火源管理5.1进入厂区(生活区除外)一律不准吸烟,机动车辆进入禁火区域必须在排气管上戴阻火器才能进出。5.2生产性需用固定的电炉、烘箱,要有专负责,有防火措施,临时性或非生产用火必须经安全部批准并有措施,有专人77、负责管理。5.3集体宿舍严禁烧汽油炉、电炉、酒精炉。不准将易燃易爆和自燃物品等带进集体宿舍,不准躺在床上吸烟。5.4食堂使用柴、煤、液化气等到炉灶,应指定专人负责。炉灶门外附近不得堆放易燃物,工作完毕必须封炉或熄灭火种、关闭出口总阀后方可离开。6 消防电源管理6.1室内外电气线路、设备安装,严禁非电气专业人员和无“电气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证”的电工拆装,电工必须严格遵守“电器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6.2严禁配电线超负荷运行和电气设备带病运转,电器设备周围要保持整洁、干燥,不准堆放杂物。操作人员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报告电工,迅速采取措施加强排除。6.378、各类库房的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按照公安部颁发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电线要装置在硬质套管内。线路灯具装置在通道上方,开关应设在库外,下班应切断电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使用场所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6.4各车间(部室)需要安装临时线路、更改线路、增量减量,应经电气主管部门批准,临时线路要定人安装,限期拆除。6.5集体宿舍一律不准使用电炉、电烫斗等电热器具,严禁用灯泡等灯具取暖。电灯灯罩不能用可燃纸罩,不得离蚊帐过近。7、消防设施管理7.1消防器材、设施是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和消防法规要求配置的。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其用于与消防工作无关方面。并且各单位应设专人管理,建立消防器材、设施管理档79、案。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以保证其整洁好用。7.2灭火器材要上架管理,定置在明显、干燥、便于取用地点。附近不准堆放杂物。同时要设置灭火器材责任牌,标明每组灭火器材的数量、有效期及责任人。各车间倒班工人在交接班时要认真交接灭火器材,并做好记录。否则出现问题处罚当班责任人。严禁无火险、火灾时动用灭火器材;严禁污损、拆启灭火器材。因扑救火灾而使用灭火器材后必须在24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安全部。并且每月末集中上报一次消防器材使用情况。7.3进入公司禁火区的机动车辆应自觉接受门卫执勤人员检查,必须按要求配戴防火罩,并且使其处于封闭状态方可进入。同时车上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危险品运输槽车必须安装静电接地导线,装卸80、易燃易爆危险品时必须使接地导线接地。7.4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应按规定设置通风、除尘、防静电、监测、报警、避雷、防火、防爆等安全设施,并保证完整好用。7.5检验火灾报警和固定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效能时,必须由经过专门训练的人员负责。无关人员不得乱动。检验前要先通知消防部门,由消防部门专业人员到场记录检验过程及结果;以存档待查。7.6 因灭火、搞演习、检验等使用的消防设施,事后应进行检查,及时恢复其好用状态。7.7需要增设、报废、更新消防器材、设施时,应由所在单位拟写报告,提出计划,单位主管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上报安全部,经由安全部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统一组织实施。7.8未经总工程师批准,安全部备案。任何单位81、和个人严禁拆卸、挪用、埋压、圈占消防器材和设施。否则将按本规定相应条款给予处罚,并责令赔偿损失。对有意破坏或因此而酿成后果者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7.9 有下列行为这一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对有关责任人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00元以上500以下罚款。 灭火器材未按要求实行上架挂牌管理或单位无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 随意污损灭火器材或灭火器材污损后不对其加以清理的。 将灭火器材生产日期标签弄掉或涂抹不清的。 将灭火器材置于潮湿、雨淋、日晒部位不加以保护或乱扔乱放的。 使用灭火器材后不向安全部申报使用情况或申报情况不实的。 使用消防水带后不进行烘干复位处理或将消82、火栓部件乱扔乱放的。 消火栓老化破损、漏水后不及时加以修复的。 驾驶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厂区不关闭防火罩开关的。 非专业工作人员擅自摆弄火灾报警、可燃气体探测设施和固定灭火系统的。7.10 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指出不改正的,对有关责任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由于管理不善造成消防器材、设施及其部件丢失的。 无故拆卸、损坏消防器材、设施及其部件的。 危险品运输槽车在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时不将静电接地导线接地的。 驾驶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厂区不带防火罩的。 冬季不及时做防寒处理,致使消火栓设施冻坏的。 未经批准以及在无火险、火灾时擅自取用消防水,动用消火栓设施83、的。 未经批准私自放空灭火器或进行灭火器实验、演习等活动。 经批准随意设置、增减、转借灭火器材或搬挪灭火器,使其改变原定位置的。 无故拔掉灭火器保险销或铅封的。运输易燃易爆物品,包装物不合格,或桶装车辆,接地不良,进入罐区装货的。7.11 赔偿损坏、丢失消防器材的款项,属于个人负担的,从工资中扣除;属于单位负担的从资金中扣除。金额过大一时难以付清的,逐月扣回。7.12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安全部给予处罚。同时有两种以上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分别裁决,合并执行。8、消防安全教育8.1凡新工人进司,由公司级、车间(部级)、班组分别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调换工种、岗位的人员,车间班组应进行转岗教育,使职84、工懂得并掌握本工种、岗位的消防安全技术并能熟练熟练使用本岗位所有消防器材,学会互救、自救的措施和方法。8.2结合生产、工作实际,运用大小会议、黑板报、宣传窗等形式,对职工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学习各种安全生产和消防知识,提高职工消防安全的自觉性和防范能力。8.3对电气、锅炉、压力容器、焊工、机动车、危化品等岗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岗位安全技术培训,经资质部门考试合格后,实行持证上岗。9、消防检查类型及内容9.1消防检查的类型日查:由班长负责组织日常检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周查:由部门领导负责组织,对本部门进行一次全面消防检查。月查:由公司领导负责组织,对部门所属范围防火情况进行一次85、全面检查。季节性检查分别由安全部长,根据当地气候特点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预防性季节消防检查。日常检查分岗位工人检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生产工人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消防安全检查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消防检查。节前消防检查。每年法定节假日(五一、国庆、元旦、春节)前,为了确保节假不发生火灾,做好预防火灾工作,除各部门作全面消防检查外,公司由安全部牵头,设备部、生产部等有关部门参加,对全公司进行一防火检查。9.2消防检查的内容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四86、)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10、消防检查的要求和火灾隐患整改10.1消防检查都要有消防检查表,检查时要严格按照检查表内容去逐条检查。10.2对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责成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由安全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任部门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员,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对随时可能引87、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业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11、火警、火灾事故管理制度10.1任何人发现火警都有义务迅速向消防队报警(火警电话8119)10.2不得误报、谎报。任何部门或个人必须给报警人员提供方便。10.3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全公司职工要全力以赴,听从指挥,奋勇扑救。10.4火灾扑救后,保卫部门应立即划出警戒区域,设置纠察,保护好现场。10.5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均由保卫部门主管。10.6发生火警、火灾事故,保卫部门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从工艺设备、生产、管理等方面调查事故原因。10.7全公司职工都有向调查人员提供火灾情况的义务,88、不得拒绝、阻挠、刁难,或者有意隐匿实情,提供假情况。10.9找出根本原因后,要三不放过追查责任,制订防范措施,落实整改。10.10由安全部负责调查和处理结果呈报上级机关。10.11对全公司职工要进行事故教训教育,做到举一反三,杜绝类事故再次发生。11、奖励与惩罚11.1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部门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11.1.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産者;11.1.2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於同违章行爲作斗争,保障安全者;11.1.3不怕危险,勇於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者;11.1.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者;11.1.5其他对消防89、工作有贡献者。11.2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部门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11.3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九、机动车防火罩管理制度 本标准参照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级专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制度并结合本公司的特点而制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驶入公司禁火区域内机动车辆配戴防火罩的管理,确保生产区域防火安全。本规定适用于厂内各单位和进入厂禁火区域的所有人员及车辆(含驻厂外单位、人员及车辆)。2、管理规定2.1禁火区域系指厂区门岗90、及与之连接的围墙内部的所有区域;围墙外部距易燃、易爆设备场所30米之内及与厂区相连通的各排液沟、电缆沟、窨井等附近和出口10米以内。2.2凡厂内车辆(原车排气管自带阻火装置的车辆除外)都必须配戴防火罩,外来车辆需要进入厂禁火区域时,亦必须配戴防火罩(经检查原车排气管自带阻火装置的车辆除外)。2.3厂辖各有车单位负责统计所属车辆的驾驶员姓名、车型、车牌号、台数及排气管型号(外直径),报安全部请购防火罩,安全部负责对各单位请领防火罩的申报情况进行审核,经核实并按每只防火罩购买价格收取押金后,方可配发。2.4各单位自领取防火罩之日起一年之内,若防火罩无损坏和丢失现象,可退回所交抵押金。若有损坏和丢失91、现象,不退押金,将此项押金做为重新购置防火罩的费用,重新配置后仍需另交押金。2.5安全部每半年必需对已配发到的防火罩进行一次抽查检验(以下简称抽检);每年必须进行一次普查检验(以下简称普检)。抽检亦可随时进行。2.6经抽检、普检,防火罩在使用中损坏或尾气高温导致失去阻火效能或阻火效能不良的(防火罩自然损耗有效期一般为两年),必须停止使用,以旧换新,安全部按初次请领程序办理。2.7各使用防火罩的有关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司机的教育工作,教育司机正确安装使用和妥善保管防火罩,防火罩不得转借他人,驶入厂禁火区域时必须自觉接受门岗执勤人员检查,同时关闭阻火器,确保阻火效能。2.8外来施工、参观、学习、办事92、检查人员需要驱车进入厂禁火区域时,由本人或接待的单位、部门负责到安全部租借防火罩,按要求配戴后,车辆方可驶入厂禁火区域。防火罩租金每天按每天按拾元收取,并按防火罩购买价格交付押金,造成丢失的、损坏的、全部或部分扣除押金。2.9原车排气管无良好阻火装置及未按本规定配戴防火罩的车辆,严禁驶入厂禁火区。2.10驶入厂禁火区域不关闭防火罩开关的按无防火罩查处。2.11禁火区域内的查验工作,由安全部各门岗负责。凡查出违反本规定的,按本规定相应条款进行处罚。2.12禁火区域各门岗的日常检验工作,由公司安全部管理人员负责。十、防火(禁火、禁烟)、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防火(禁火、禁烟)93、防爆、防尘、防毒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和报告与记录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全公司所属各分厂和部门。2、规范性引用文件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原化工部化工企业严禁吸烟的决定标准GBZ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3职责3.1安全部是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3.2安全部负责对外人员、外来单位、外来机动车辆的防火防爆监督检查。3.3设备部负责避雷静电设施的测试、防护。3.4各部门负责对相关接触尘毒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以及相关防94、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3.5各级领导对所管的易燃、易爆物料及有火灾隐患和爆炸危险的过程及维护检修防尘、防毒设备全面负责。3.6安全部负责组织粉尘、生产性毒物的年度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3.7品管部负责动态监测生产场所的粉尘、生产性毒物。4管理内容与方法4.1防火、防爆的一般规定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综合采取预防、局限、防火和疏散的对策,达到严格控制各种火源,使火灾爆炸不扩展,迅速扑救和人员迅速撤离及疏散。本公司生产和贮存的各种易燃易爆物品的危险性分类,应按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执行。应根据各部门的原材料、生产和成品的特点,确定相应的危险类别以及分类划定禁火区和不同的仓库并严格管理95、。禁止吸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明火和取暖。必须申请,经安全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使用。禁止在禁火区内焚烧杂草和垃圾。不带阻火器的机动车辆级电瓶车禁止进入禁火区。禁止用易散发可燃性气体的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服。不得任意倾倒废油、油棉纱、油纸等易燃物品,应放入放置在安全地点铁制容器内并及时处理。4.2防止电火花的规定危险场所的照明、布线及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并保持清洁、干燥和绝缘良好。如不能达到防爆要求的应落实临时的安全措施。因临时需要装设电气路线和设备,应有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电气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公司所有装置都应有防雷保护措施,并达到有效。避雷装置电气主管部门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和测定,96、建立台账记录。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厂房及设备、管道、构架、钢屋架、电缆外皮等较大金属构件,都应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欧姆。设备部每年应定期进行测定并建档。4.3防止静电放电的规定禁止使用喷射蒸汽加热易燃液体。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液体作业。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作业人员,不得穿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及工作鞋;作业场所的钢质门、窗、栏杆都应有接地装置。当机器在发生故障、液体渗漏、改变公用条件、由自动变为手动或物料用量改变等作业条件变化的情况下,必须采取有效的方法措施,避免静电的产生。4.4工艺生产装置防火防爆管理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艺生产装置的平面布置和防火间距应按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97、火规定中有关规定执行,如因条件限制不能达到,要有相应的防范措施。现有不符要求的工艺生产装置应立即采取相应临时安全措施,并要尽快通过改造使其达到规范要求。凡新建、扩建和改建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宜采用敞开式厂房。非敞开式的厂房因符合建造设计防火规范中的具体要求。现有不符要求的应立即采取相应临时安全措施,并要尽快通过改造使其达到防爆要求。生产贮存甲类易燃易爆物品及易泄漏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测报器。易爆物质的反应器、贮罐等均应设置爆炸安全装置,如紧急泄压设施、阻火器、防爆墙等等。凡已损坏或不符安全要求的及有泄漏的易燃气体、可燃液体的管道、容器、设备应停止使用,并必须尽快修复。易燃气体放空管98、应有防止静电接地措施,并应在避雷设施保护范围之内。放空管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a)在设备区内的放空管,应高于有人操作的最高设备3.5米以上。b)紧靠建筑物、构筑物或在建筑物、构筑物内设置的放空管,应高出建筑物、构筑物3.5米以上。生产、贮存和装卸易燃气体、可燃液体的设备和管道,空分装置的保冷箱及其箱内设备管道,用气流输送物料的设备和管道以及在绝缘管道上配置的金属附件都应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应按有关规定设置。输送易燃气体、可燃液体的设备和管道应有下述安全要求:a)管道应根据管径及介质的电阻率选择适应的安全流速。b)应有惰性气体置换的设施。易燃及可燃液体的甲、乙类生产设备区内的99、钢结构框架、大型设备支架、管廊支柱的下部,宜用耐火极限不小于2小时的保护层加以保护。甲、乙类生产设备及管道的绝热层,应采取非燃烧和难燃烧的材料,并有防止易燃可燃气体及液体渗入绝热层。生产装置、设备及厂房的防雷和电气设备的防爆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4.5贮运安全设施对易燃可燃气体、液体贮罐间的布置间距、防火堤等的设置应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的要求。可燃液体贮罐应设计液面计、呼吸阀及带阻火器的放空管。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可燃液体贮罐,应采取冷却降温等措施。液氨等贮罐应设有安全阀、压力表、液面计、温度计等安全附件,罐如无绝热措施时,应设置冷却喷淋设施。4.6防尘、防毒的一般规定本公司现100、有的尘毒职业危害因素有:MF粉尘、染料粉尘;氯乙烷、氯化氢等化合物。防尘防毒的基本要求是限制有毒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尘、毒物的泄漏和扩散;保护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采取有效的卫生和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定期监测和体检。产生粉尘、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或加工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或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料代替毒害大的物料,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不能实现全密闭或隔离的,就加强通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和净化处理等措施,不得随意排放。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必须有相应的安全卫生和防护设施,经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用于生产。在生产或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区域内,不得设置住房或工棚。在存在粉尘101、或毒物的作业场所,应有冲洗地面的设施,地面要有排水沟。对产生和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对各种防尘防毒设施,不得停用、挪用或拆除。在使用和处理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场所,应设置防护器具和洗眼器。所有盛装有毒有害物质的容器,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泄漏扩散,容器外部应有警告标签。定期检测作业场所空气中各种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从业人员作业地点空气中粉尘及有毒物质的浓度应符合国家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安全部每年组织一次生产场所的粉尘、生产性毒物检测和评价。检测、评价应由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健康服务机构进行。品管部每月进行二次粉尘浓度监测,一次生产毒物102、浓度监测。并将结果公示在尘毒所在岗位的公布栏里。对接触尘毒、粉尘的在册从业人员,应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建立健康监护档案。4.7危险物料排放处理生产系统的排放水中如含有易燃可燃气体、液体时,不经处理和采取相应措施及批准,不得直接排入生产下水道。含有能起化学反应物质的废水,不经处理和采取相应措施及批准,不得直接排入生产下水道。含有易燃气体、可燃液体的生产废水的排放应通过水封水井。4.8消防设施生产、贮存、运输等场所,必须设置相应有效的消防设施及器材。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查等应按防火、防爆责任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应定期检查公司调度电话系统,确保火警报警的有效畅通。有自动灭火设施、装置的部103、门,自动灭火设施应有专人定期检查并严格遵守有关拆卸和标定的规定。发生火警后,除立即组织力量正确扑救,及时向消防部门报告,并迅速切断电源,清除和隔绝可燃物,切断其来源。4.9禁烟管理全公司各部门应加强禁烟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各级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把禁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严格火种管理,杜绝和减少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一切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进入公司区域内禁止吸烟的规定。禁烟范围的划分:a) 公司各厂区域围墙内为禁烟区,24小时内禁止吸烟。b上级来公司指导检查工作、洽谈业务等,在公司办公大楼指定的接待室、会议室内允许外来人员吸烟,公司内陪同人员仍禁止吸烟。禁烟的管理权限:a)安全部负责监督、检查禁烟104、制度执行和修订禁烟制度,日常检查管理、违章处理工作,由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b)各职能部门应把禁烟工作列入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经常开展对全公司员工、干部进行禁烟工作的重要性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工作。c)各职能部门、生产部门监督、检查禁烟工作的贯彻执行工作情况和宣传教育。d)外来人员(参观、学习、联系业务、检修施工、临时工、检查、指导工作等)应严格遵守本规定,办公室及有关接待人员应向外来人员交代本制度的规定。4.10火灾、爆炸事故扑救的一般原则发现起火和爆炸,当事人不要慌乱,应尽快向安全部和有关领导报告。当事人应及时用适应的灭火器,根据灭火器预案要求进行扑救。安全部应迅速判明情况采取断电、断物料源、泄105、压等措施。安全部除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控制和扑救外,必须及时向公司值班汇报,灾情严重时,及时向消防部门报告。如火灾爆炸发生对人员安全造成威胁时,应先救人,后灭火,并组织人员撤离和疏散。在整个扑救工程中要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中毒和窒息。扑救过程中要听从统一指挥,不要擅自行动以免扩大灾害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伤害。发生毒害物质泄漏、扩散等的扑救应按浙江xx染料化工有限公司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执行救护。5报告与记录5.1对发现火警及时按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要求进行报告。5.2对避雷静电设施的测试记录交档案室存档。5.3记录粉尘、生产性毒物的年度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5.4记录检测生产场所的粉尘、生产106、性毒物。十一、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本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特点而制定。1、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2、引用标准化工企业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原化学工业部,1991年04月3、原则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设备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4、设备选购 4.1 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能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和环境的安全。 4.2 设备管理人员107、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4.3 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5、设备使用前的管理工作5.1 制定安全操作规程。5.2 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5.3 安装安全防护装置。5.4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结构、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6、设备使用中的管理工作6.1 严格执行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落实。6.2 设备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108、障应及时给予排除。6.3 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由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确定设备“点检”位置和技术要求,由部门经理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6.4 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零件的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7、设备维护保养制度7.1 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设备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置其他人员负责。7.2 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109、 做好设备经常性的润滑、紧固、防腐等工作。 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朮状况良好。 建立设备保养卡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保持设备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8、设备检查制度8.1 生产部设备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设备日常保养记录表上。8.2 每半年由使用部门组织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备大修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维修费用。8.3 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并在设备维修登记表上作好记录。8.4 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维修人员负责,按110、照事先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9、设备更新改造及报废的管理工作9.1 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 设备己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 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有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或在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 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的平均水平。符合以上情况的设备均可申请报废。9.2 设备报废手续 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技朮部确认并签署意见。 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上交技朮部审核,最后经总经理批准、移交财务部111、办理报废结算手续。9.3 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 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的。 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不能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行。10、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建立设备技术管理档案,记载设备一生全过程的状态。按照设备选购,设备维护保养、检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每个环节的责任人都要填写规定的管理表格或图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存盘保存。十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特种设备的管理和操作保证特种设备使用的安全状态2.范围2.1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车间内的电动葫芦等(112、详见特种设备清单)2.2特种设备的使用操作人员2.3特种设备的管理部门2.4针对特种设备的采购、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以及报废等环节3.责任3.1设备部负责特种设备档案的建立、更新和颁布负责特种设备的报审、复审、报废申请等工作负责特种设备的日常安全检查3.2设备操作人员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无证者作业有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报告的义务负责设备的日常操作巡检3.3生产部门负责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写负责特种设备的操作培训负责特种设备的维修改造、报废等报告和修复后的效用评价3.4技术部门负责设备的操作参数的衡算,确保设备适用负责设备采购期间的选型负责设备日常维护负责填写日常维护记录,并113、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3.5采购物流部门负责设备供应商的联络负责设备的采购执行负责设备投用前的管理3.6主管经理主管经理负责该制度程序的颁布批准负责对特种设备的全过程监督4.内容4.1设备(除压力管道)的采购生产部和技术部门根据生产需要向公司提出采购申请采购中心根据批准的技措计划执行采购采购时应查明设备的型号以及各种参数是否和计划吻合设备供应商应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采购结束,应清点设备的合格证、相应技术文件、质量证明书、产品竣工图、特种设备检验报告是否齐全。4.2安装公用保障部须确定安装单位是否具备特种设备相应的安装资格证书以及相应资格的安装人员。安全管理部门在安装过程中实行安全施工检查生产部和114、技术部在安装时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以及变更联系所有在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技术资料必须要求安装单位完整提供焊接人员资格证影印件安装单位的特种设备施工资格证书焊接部件结构详图焊口检验报告4.3竣工图纸生产部和技术部门联合组织竣工验收,并负责签署验收报告5.使用5.1安装单位于安装竣工后,应提交申请当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检验,取得设备检验合格报告5.2安全管理部门应将设备的资料收集集中填报特种设备使用申请表。资料有:当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检验合格报告质量证明书和供应商当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检验产品合格证出厂编号原厂资格证影印件竣工资料技术文件和说明书5.3其他部门配合特检人员在现场的检验5.4注册设备实行115、登记5.5 待取得使用证后开始投入使6.设备部负责建立和更新设备档案详见设备档案表格7.设备管理7.1操作人员应每日检测和记录特种设备的各种显示的参数,确保安全操作7.2特种设备管理员应随每月的安全检查察看操作记录和设备状态7.3技术部门维修员负责特种设备挂牌制:分“设备完好”和“故障停用”7.4维修责任人于每星期一次检查设备状态,进行常规检查并进行相应的维修保养7.5 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使用证的复检和联络工作8.维修、改造8.1维修改造操作同安装程序8.2维修安装单位必须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8.3维修改造不得分包、转包8.4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在维修改造之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特检部门,以便备案116、8.5维修改造完成必须持相关文件到特检部门申请检验8.6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9.设备报废9.1生产部和技术部门联合提出设备报废申请设备不能达到设计的参数设备已经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设备已经严重损坏不能修复或修复后不能达到预期效果9.2设备报废可以是零部件报废或整体报废9.3报废后由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向特检报告并注销报废设9.4重新购置必须按上述程序重新登记等10.相关文件和记录10.1采购申请表10.2设备档案10.3工艺操作记录表10.4日常维护记录表10.5特种设备每月检查表十三、叉车安全管理制度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叉车驾驭员的条件、安全管理和处罚。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的叉车管理具体办117、法。2.驾驶员条件叉车驾驶员的基本条件: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手脚无疾,听力、视力正常、头脑灵敏,遇事反应速度快;不嗜酒、不嗜烟、不赌博;热爱本职、爱护车辆、责任性强,肯吃苦耐劳。3.安全管理3.1叉车驾驶员的业务技术管理归属于设备部;安全监督归属于安全部;行政关系、日常管理隶属于叉车所属部门。3.2叉车驾驶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具体程序为:先由部门推荐,经上级主管部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由上级发给“叉车驾驶证”。3.3非叉车驾驶员和未经培训取证或考试不合格者,禁止驾车作业。3.4叉车使用原则上专人专车,禁止交换驾驶。严禁用金属物短接电路后偷开叉车。3.5叉车驾驶118、员应对叉车进行勤维护勤保养,保持车况良好,技术性能符合规范要求,制动器、操纵机构、灯光信号、喇叭等必须齐全、灵敏、可靠,禁止带病作业。3.6叉车在作业时,禁止任何人站在或通过叉车起升架(物)的下面;禁止无安全座位的叉车搭乘作业人员。3.7禁止用增加平衡重或尾部站人的办法来加大叉车的起重(载运)量;搬运或起重物料时禁止超载。3.8用货叉叉货时,叉距应适合于货物的宽度,并相对固定。3.9叉车停止作业时,货叉应降至最低位置;各控制装置应处于中间状态;关闭动力源(电源)、扳紧制动器。3.10叉车不得停放在主马路上、通道口、楼梯口及消防器具通道处,以免影响交通和突发性事故的处理。3.11叉车在行驶过程中119、,必须与前面的车辆保持不少于5米的安全距离,以防追尾相撞;不得突然启动、停车和高速转弯;叉车在转弯或遇十字路口或视线不清时,应减速行驶并发出相应信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谨慎通过。3.12叉车行驶时,叉车驾驶员(包括有座位的搭乘人员)身体的任何部位,不得超出车体之外,头、手、脚、腿不得放在门架立柱之间。3.13叉车行驶时,货物必须处在不妨碍行驶的最低位置,门架要适当后倾。除堆垛或装车时外,不得升高货物。3.14叉车的行驶速度应与行驶区域的实际情况相适应,并保证能随时安全停车。行车速度:直道10km/n,倒车或弯道5km/n,进出公司大门3km/n。3.16叉车在上、下坡时应缓慢而匀速地行驶,不得120、在坡道上转弯,也不应横跨坡道行驶,以防止侧倒。3.15搬运庞大物件,如叉车驾驶员的视线被挡住时,叉车司机应侧身向后倒驶叉车。3.17铲运袋装物料时,堆放必须整齐到位,垒实防倒;铲运塑桶、铁桶装的产品、物料和设备等,必须有效地与车身捆扎固定,以防跌落伤人、损物。3.18搬运任何产品物料,原则上禁止超高(运行时不超过车身高度)、宽度(该车宽度)、超长(超两叉长度30cm为限)。3.19在特殊情况下,需搬运超规格的型钢、铁板、槽锅、毛竹、木料等特殊物料时,必须有效地与车身捆扎固定,前后方须有专人疏通指挥,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方可搬运。3.20装卸易燃易爆的物料时,应轻装轻卸,防止碰撞磨擦和倾倒散落,121、预防发生火灾爆炸事故。3.21严禁运载密封性不良的强腐蚀性、强毒性及易燃易爆特性的危险化学品。3.22凡需进入易燃易爆区域的叉车,必须安装阻火器,未安装阻火器的车辆,禁止入内。3.23叉车在横穿公路时,叉车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礼让三先”和“一停,二慢,三通过”,严禁违规行驶或抢道、抢速。4.处罚规定4.1对未经过培训取证而擅自上车驾驶作业的,按公司规章制度有关条款进行处罚。4.2叉车驾驶员无令开车或酒后开车,超速、超标行车,人货混载或无阻火器进入防爆车间的,分别按规章制度“处罚细则”第23条“违反工作标准”和第21条“违反消防、安全有关规定作业”处罚。4.3叉车驾驶员不遵守本制度122、和“机动车辆七大禁令”,对在年度内发生两次违规驾驶或违规作业受到处罚,或无客观原因造成较大事故的,除按规章制度处罚外,取消其叉车准驾资格。4.4叉车驾驶员在驾驶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按规章制度以及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及考核办法有关条款处罚。4.5叉车驾驶员在横穿公路时,由于违反交通规则而发生的交通事故,由驾驶员本人承担责任。十四、安全装置管理制度 本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特点而制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各类安全装置的定义、管理分工和检修校验的安全注意事项。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安全装置的管理。2、引用标准化工企业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原化学工业部,199123、1年04月3、职责3.1 公司安全部门对所有安全装置负有督查职责。3.2 各有关单位对所管安全装置负有具体管理职责。4、定义生产中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安全联锁装置、紧急停车装置、高压设备的防爆泄压装置、负压真空的密闭装置、防止火焰传播的隔绝装置、灭火装置、事故照明、安全疏散设施,静电和避雷防护装置、旋转部位以及路、桥、沟、坑、井、洞的防护装置等均属安全装置。5、管理分工. 5.1 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起重设备上的负荷行程限制装置等均由设备部门负责管理。5.2 属电器方面的安全装置,如各种机电保护装置和静电避雷装置等均由机修车间电气部门负责管理。5.124、3 工艺过程中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等,均由机修车间仪表部门负责管理。5.4 生产区域中的火灾报警装置和灭火装置等均由消防部门负责管理。5.5 其它安全装置由所属单位管理。5.6 各分工管理单位对所管的安全装置的安全性负责。6、维修与检修6.1 各种安全装置的所在单位要有专人负责现场巡回检查,维护管理,对安全装置的安全性负责。6.2 安全装置要建档,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6.3 各种安全装置的主管单位要按有关规程对所管安全装置定期进行各种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6.4 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废弃不用,若确有必要申请拆除,须经安全部门同意,方可拆125、除。6.5 凡经过改造或新技术安装的安全装置,必须经安全、技术部门进行技术鉴定,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6.6 除安全装置专职维护人员,其他人员不准乱动安全装置。:十五、防护器材管理制度本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特点而制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防护器材配备、管理、购买、验收、发放、使用以及事故柜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防护器材的管理。2、引用标准化工企业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原化学工业部,1991年04月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00年189号3、职责3.1公司采购部门对购买的防护用品(器材)的质量负责。3.2公司安全部门负责制定126、防护用品使用标准,相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3.3设立事故柜的部门应保证事故柜内的防护器材的完好性。4、配备与管理4.1 劳动防护器材配备标准,由安全部门根据公司生产实际制定,经公司安委会批准后执行。4.2 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如:过滤式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和长管式面具等,均由安全部门负责管理,各相关单位配合。4.3凡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者将按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购买与验收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器材)均由贮运部门负责购买。贮运部门必须到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定点生产证、定点经营证的单位采购,严禁采购无证产品或假冒伪劣产品。安全部门负责验收所购买的劳动防护127、用品。6、使用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和长管式面具防毒口罩、绝缘鞋等均属防护器材,对上述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定期检查。6.1 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氧含量、毒物浓度)、劳动强度和防护器材性能及其防护范围,正确选用防护器材种类和型号,不准超出防护范围进行代用。6.2 防毒护具的佩戴应根据作业人员可能接触毒物的种类,准确地选择相应的滤毒罐,每次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效。6.3 凡空气中氧含量低于031%(体积),有害气体含量高于2%(体积)的作业场所,严禁用过滤式面具代替隔离式面具。6.4 面128、具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知面具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保管的方法。6.5 各种面具用前、用后均需仔细检查。过滤式面具滤毒罐每两个月定期检查一次,严禁使用失效的防护器材。6.6 使用隔离式长管面具应将吸气口置于空气新鲜的地方,严禁拆、压软管,管长不得超过20米,否则应强制送风。6.7 应当定期对长管式防毒面具进行气密性检查。每次用后要进行外观检查,根据情况进行清洗,保持清洁。6.8 各种防毒面具应定点存放,专人保管,车间、工段、岗位上的防护器材设专柜保管,按班交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检查检验,每次检验后应作检验记录。6.9 纱布口罩不得作防尘口罩使用。凡有心脏病、肺结核、癫痫病、深度近视129、等禁忌患者,不得使用防毒面具。6.10 由个人使用保管的安全带、安全帽、防毒口罩等防护用品应建卡造册,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其完好性,确保安全。6.11 安全带使用前要仔细检查,用后要妥善保管,防止潮湿霉烂强度下降,应定期对安全带的强度进行检查。6.12 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棒、绝缘台等常用电气绝缘工具要按规定定期进行耐压试验,并要定点专人保管,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从事电气作业。6.13 安全部门和车间、设备部门两级都要建好台帐,正常领用、发放、更换手续,责任到人,建立损坏失落赔罚制度。6.14 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如过滤式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和长管式面具等130、均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7、事故柜事故柜是存放防护器材的专用柜,供事故状态下应急使用。因而各单位应参照本规定建立制度,认真管好。7.1 事故柜必须放置在醒目、易取和温度适中的地方,以便事故发生时,能及时取用。7.2 事故柜的柜门,应用细铁丝栓住后铅封,使之既能防止职工随意动用又能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7.3 事故柜只允许在事故情况下,抢救处理事故时打开使用。正常情况下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动用,用后要即时检查、更换、维护及铅封。7.4 事故柜只允许存放防护器材,不得存放其它东西。柜内器材完好率100%,不得随意改动事故柜位置。7.5 事故柜要布局合理,每个事故柜的配备要适合所在车间的需要,柜内物131、品摆放整齐,职工能正确使用。7.6 事故柜必须纳入值班长交接班内容之一,交接班时交班班长和接班班长要一起到现场查看事故柜,各防护器材完好方可交接。7.7 设立事故柜的车间安全员要不定期抽查柜内的防护器材,保证器材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以及是否按本管理制度执行。十六、劳保用品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工作,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证职工在工作劳动中的安全与身体健康,使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省市有关职工劳动保护的政策规定,本着安全、经济、实用、合理发放的原则,结合我司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染料业务各部132、门、各子公司。2.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原则2.1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使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确实起到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作用。2.2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必须依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对不同工种、不同岗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2.3劳动保护用品是为劳动提供保护的必要物质条件,职工上岗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领而不用。3.管理职责3.1安全部负责制订、修订本公司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负责公司临时性和特殊劳动保护用品的审核。3.2各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由各部门上报给安全部和生产部审核,133、经审核后由五金仓库汇编成表,报主管经理审批后由原料公司负责采购。其中临时性和特殊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由使用部门提出,送安全部审核,经主管经理审批后,由原料公司负责采购。3.3原料公司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同安全部一起参与验收,并对供货方施加影响。3.4财务部门对所购的劳保用品需经过安全部验收后方可付款。3.5安全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各种劳动保护用品的品种、质量及发放、使用情况。3.6公司五金仓库和使用部门应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领用、发放的台帐。3.7各生产部门应认真引导并督促员工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4. 劳动保护用品采购、选用原则4.1供应商选择:必须有营业执照134、有满足生产需要的场所和技术人员、有保证产品安全性能的生产设备、有必要的检测手段、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有产品标准和相关技术文件、产品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4.2特殊防护用品购买:购买特种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安全网等,必须到具备“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的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4.3劳动防护用品式样的选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穿戴要舒适方便、美观大方,不影响工作。5.发放范围和标准5.1本公司员工均享受所在岗位(工种)规定的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凡享受专业服装(如保安人员)待遇的员工不再单独发放其他相关劳动保护用品。5.2因特殊情况需提高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的135、,由职工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安全部审核,报主管经理批准。5.3凡公司临时雇佣的临时工或公司安排的下车间进行实习的实习生,可适当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具体由用工部门提出申请,经安全部审核后报主管经理审批。5.4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见附件,凡未列入和新出现的工种,由安全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拟定标准报主管经理批准。6.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6.1新进司的职工以各厂、各部门分配的工作或工种为准,由安全部核定劳动保护用品标准,并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给职工发放劳保用品发放证。6.2职工因病、伤、产、探亲和事假或其它原因停止工作连续一个月以上者应根据停止工作时间长短停止发放月度劳动保护用品或136、季度劳动保护用品。年劳动保护用品应延长使用期间。6.3脱离原岗位做其它工作的人员,一个月之内,原劳保用品标准不变,超过一个月,按新岗位或新工种的劳动保护用品标准进行相应增减发放,原已发放的劳保用品应继续使用并相应延长或缩短使用期。6.4凡因故调离公司或辞职的员工,应向公司上缴工作服及劳保用品发放证后,方可办理调离或离司手续。公司内部调动的职工,由安全部负责将劳保用品发放证转入新单位。6.5为方便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部门公用劳保用品发放证和部门员工的劳保用品发放证统一由部门统计负责保管,并定期向五金仓库按定额标准领用,五金仓库保管员在发放时要进行核对,并由部门统计在劳保用品发放证上一一签章。137、6.6 职工部门内部调动时,部门统计根据变动后的工种标准,核实劳保,报安全部审核。不适用的由安全部收回后,方可发给新劳保用品。6.7凡发给职工个人的劳保用品,应正确使用妥善保管,遗失由本人负责,特殊情况(如抢救事故)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给予解决。6.8各单位公用劳保用品,应确定专人保管,任何人不得变相占为已有,如有遗失应追查责任,酌情处理,属于借用的,必须按期归还,如拒不交还者,应照价扣款。6.9认真执行劳动保护和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对冒领、私分、出售变卖,应进行追究,批评教育,直至赔偿或给予纪律处分。6.10要求职工对劳保用品要加强爱护,正确使用,妥善保管。7奖惩办法7.1个人劳保用品实行节约奖励138、办法,职工凡是能正确使用妥善保管而延长了使用时间,其节约部分提取一定资金,发给节约者个人,如有缺勤应扣除缺勤时间后计奖。7.2劳保用品必须按规定交旧领新范围领新,如到期不交者,应按规定赔偿。若中途遗失需提前发放者,除按规定赔偿外,其使用时间仍按原劳保到期计算。7.3凡发给个人或集体使用的防护用品,应有明显的标志和编号,不能涂改,严禁更改护品式样,互换或移做它用,对违者人人有权提出批评教育。7.4各单位公用防护用品,应确定专人保管,任何人不得变相占为已有,如有遗失应追查责任,酌情处理,属于借用的,必须按期归还,如拒不交还者,应照价扣款。7.5认真执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对冒领、私分、出售变卖,应进139、行追究,批评教育,直至赔偿或给于纪律处分。8.安全帽的管理发放8.1根据工作情况,职工按车间发一定数量塑料安全帽,车间保管,遗失照价赔偿,领发时记入劳保卡内。8.2对大修或临时工作需要使用安全帽的工种和人员,可由各部门向安全部提出借用申请,经安全部审批后,向仓库借用安全帽。8.3在借用时,要求各借用部门的安全员对安全帽进行检查,对有缺陷的安全帽应修理好后再用。8.4要求职工对安全帽要加强爱护,正确使用,妥善保管。9.保健品的发放9.1营养白糖:按3kg/人*月白糖的规定进行发放。其中进司工作人员未满1个月的不参与当月发放,在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时,与下月累计发放。9.2高温补贴:在高温季节6-8140、月发放高温补贴,高温补贴以购物卷及高温补贴金额形式进行发放。9.3牛奶:一般员工不参与牛奶的方法及领取。一线工人及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人,车间申报职业病监护工人享有此项权利。 十七、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 本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关规定和要求,并结合本公司的特点而制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三同时” 的定义、实施程序、实施办法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内建设项目“三同时”的管理。2、引用标准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原劳动部,1996年10月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原劳动部,1998年2月3、 职责3.1 总工程师(141、或技术副总)负责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实施、评审和验收组织工作。3.2 建设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三同时”的实施,安全部门负责督办。定义:凡是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工改造项目(工程)和技术引进项目(工程)(简称“建设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三同时”)。4、“三同时”实施的程序4.1在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对应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的建设项目进行预评价,评价报告须通过政府安监等部门审批。4.2 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公司先自审,再报政府安监部门组织会审(初步设计审查)。4.3 在建142、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同时施工和完工。4.4 在建设项目竣工后,公司先自行组织验收,试运行三个月内上报政府安监部门组织竣工验收。5、具体实施办法和要求5.1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时(调研、论证),技术部门或项目负责单位必须同时研究该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可行性,凡对职业安全健康危害严重且又无防范措施的项目必须摈弃。5.2在编制项目可持性研究报告,投资计划书时,应将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所需投资一并纳入编报。5.3 建设项目如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 属于国家计委、建委、财政部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中的大中型建设项目; 属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143、火灾危险性生产类别为甲类的建设项目; 属于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中规定的爆炸危险场所等级为特别危险或高度危险场所的建设项目; 大量生产或使用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规定的I级、II级危害程度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的建设项目 大量生产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粉料的建设项目。 其它由政府行政部门确认的危险、危害因素大的建设项目。5.4 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应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在初步设计会审前完成。由建设项目负责单位或负责人会同安全部门共同招标委托有资质的预评价机构承担,并与之签订书面合同,向其提供可行研究报告,项目批复文件等必要的资料。其出具的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书应作144、为初步设计的主要依据之一。5.5 建设项目负责单位或负责人在初步设计完成后,应尽快将预评价报告书和初步设计文件(含劳动安全卫生专篇见附件A)、有关图纸资料、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初步设计审批表(见附件B)以及申请审批的报告等资料上报县市安监部门,申请对初步设计方案进行会审。5.6 在初步设计方案报审之前,由项目负责单位组织、总工程师(或技术副总,下同)主持,召集公司安全、生产、技术、设备、消防、卫生、工会、项目使用单位,对初步设计方案进行内部评审,合格后由组织者如实填写浙江xx安诺分公司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初步设计审批表(见附件C)参评人员签署意见后交公司安全部存档。内审不合格则不得上报审批。5145、.7 建设项目内审合格后,项目负责单位应尽快向县市安全、消防、环保、卫生等部门报送审批材料,取得批复文件。5.8 建设项目施工,由项目负责单位会同财务部门及相关部门招标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项目负责人负责全过程监管和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施工,确保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完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5.9 建设项目竣工后由技术部门组织,总工程师主持,召集安全、生产、技术、设备、消防、卫生、工会和使用单位,对项目进行内部验收,合格后由组织者填写浙江xx安诺分公司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验收表(见附件D),参验人员签署意见后交安全部门存档。5.10 内部验收应包括查验如下内容: 文146、件资料(项目总图,设备安装图,工艺流程图,设备技术说明书,技术参数,水电汽配备图,消防示意图,避雷接地图,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检测数据,压力设备管道检测数据,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人员培训(工艺、安全培训教材,培训记录,试卷,上岗证等); 现场查验(电气、设备、管道接地,安全防护装置,报警联锁装置,防火防爆装置,防尘防毒器具,仪表阀门,消防器材配置,安全通道,沟、坑、井、洞的防护措施等) 初步设计方案上的所有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均须查验。查验出的问题交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整改。5.11 建设项目内部验收合格后,由使用单位按规定程序组织调试,调试应包括劳动安全卫生设施,调试完成后使用单147、位须向总工程师递交试生产报告,批准后方可投料生产。5.12 试生产一个月内,公司安全等职能部门应委托进行危害因素检测和劳动卫生条件、环境条件的检测和检验,项目负责人应将试生产中的劳动卫生设施运行情况、措施的效果、检测检验数据、存在的问题以及拟采取的措施等写入劳动安全卫生验收专题报告。5.13 试生产三个月内,项目负责单位要及时向县市安监部门报送申请竣工验收报告、劳动安全卫生专题报告、检测检验数据和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验收审批表(见附件E)等材料,申请组织验收。同时公司安全消防部门应及时申请县市消防部门前来验收。投资不足300万元的一般工程项目,可以不申请政府部门审验,由公司组织内部审查和验收。148、凡参加公司内审内验的单位和人员必须对各自签署的意见负责。附件A:劳动安全卫生专篇一、项目提出的背景、投资必要性和经济意义二、设计依据和主要技术规范标准1、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法律、法规。2、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规范、规程和其它依据。三、工程概况1、本工程设计承担的任务及范围。2、工程性质、地理位置及特殊要求。3、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前的劳动安全卫生概况。4、主要工艺、原料、半成品、成品、设备及主要职业危险、危害概况。四、建筑及场地布置1、根据场地自然条件中的气象、地质、雷电、洪水、地震等情况预测的主要职业危险、危害因素及防范措施。2、公司周围环境及其对劳动安全卫生的149、影响和防范措施。3、锅炉、氧气站、乙炔站、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仓库等的布局及其对劳动安全卫生的影响和防范措施。4、厂区内通道、运输的劳动安全卫生。5、建筑的安全距离、采光、通风、日晒等情况,有害气体与主要风向的关系。6、救护室、医疗室、浴室、更衣室、休息室、哺乳室、女工卫生室等辅助室的设置情况。五、生产过程中职业危险、危害因素的分析1、生产过程中的原料、材料和产生的中间体、副产品、产品等种类、名称和数量。2、生产过程中的高温、高压、易燃、易爆、辐射、振动、噪声等有害作业的生产部位、程度。3、可能受到职业危险、危害的人数及受害种类。六、劳动安全卫生设计中采用的主要防范措施1、工艺和装置中选用的防火150、防爆等安全设施和必要的监控、检测、检验设施。2、根据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类别、等级、范围选择电气设备、安全距离、防雷、防静电及防止误操作等设施。3、生产过程中的自动控制系统和紧急停机、事故处理等设施。4、发生事故和急性中毒的抢救、疏散方式和应急措施。5、生产过程中各工序产生尘毒的设备(或部位),尘毒的种类、名称、危害程度。6、高温、噪声、振动等工作环境所采取的防范措施,防护设备性能及检测检验设施。七、劳动安全卫生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1、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2、维修、保养、日常检测检验人员。3、劳动安全卫生教育设施及人员。八、专用投资概算九、建设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的主要结论151、十、预期效果及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十八、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本标准参照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特点而制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依据、编制、审批、资金来源、实施和验收等方面的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2、引用标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原劳动部、全国总工会,1956年09月化工企业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原化学工业部,1991年04月3、编制依据3.1 国家发布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发布的劳动保护制度及标准3.2 预防火灾、爆炸、职业中毒、工伤需采取的技术措施。 3.3 本公司需要解152、决的保证人身安全健康的措施项目,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3.4 符合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的要求和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全面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电力系统、计控体系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并在分管副总经理、设备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组织实施。4、安措计划编制及审批4.1各单位在每年十一月上旬之前,组织有关有人员编制出下一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报安全部门。4.2安全部门对各单位上报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进行审核、汇总,于十一月中旬之前编制好全公司下一年安全技术措施草案报总工师或主管副总经理审核。4.3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主持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门会议,讨论草案并决定以下事项: 153、确定全年安全措施项目; 确定各项的资金和来源; 确定设计单位及负责人; 确定施工单位和负责人; 规定完成或投用时间。4.4 生产计划部门将批准的安措计划与生产计划同时下达。4.5 已批准的安措计划不得随意改动,特殊情况需要修改计划时,应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5、资金来源及物资供应. 5.1安措项目所需要资金从公司技改经费中列支。5.2 财务部门根据批准的安措项目费用纳入财务计划、专款专用。5.3 生产装置的大修、威胁安全生产的设备大修以及不增加固定资产的其它维修项目费用,由生产维修费列支,摊入生产成本,不计入安措费用。5.4 安措项目所需的设备、器材由有关归口部门按计划保证供应。5.5 设备部门154、负责本公司本公司电气、计控设备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改造工作,抓好电气、计控设备的的选型、使用、备用、检修、检定等管理工作,以及对电气、计控设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6、检查及竣工验收6.1 安全部门应对安措计划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并及时向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汇报。6.2 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根据情况定期召开有关部门会议,研究安排安措计划执行中的重大问题,以保证安措计划的按期完成。6.3 安措项目竣工后,由安全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使用单位进行检查和验收。6.4 安措项目竣工后的验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图纸、安装记录和检验数据齐全; 有经审核批准的试车方案; 有经批准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155、操作和工艺规程;6.4.4 操作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并合格; 单体和联动试车合格、安全联锁装置检查调试合格。6.5 重大安措项目的验收,应请政府有关部门参加。6.6 验收时认真做好记录,经各有关部门认可签字后,办理交接手续。7、投入使用和管理7.1 安措项目投入使用三个月后,由使用单位写出技术报告,对经济技术效果和存在问题作全面评价,交安全部门一份,存档备案。7.2 投入使用的安措装置与生产设备同时进行维护、检修、管理。7.3 未经安全部门同意不得随意停止使用,更不允许拆除和改装。十九、工艺操作安全管理制度 本标准参照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特点而制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艺操作安全的156、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艺操作安全管理。2、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化工企业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原化学工业部,1991年04月3、职责公司技术部门负责编制工艺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等工艺操作文件,并审查相关操作法。各部门负责根据工艺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相关操作法并送审。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法。4、运行中的一般规定4.1 操作者必须严格执行原化工部颁发的操作工六个严格规定,不得擅自离开自己的岗位。.4.2 改变或修正工艺指标,必须有工艺管理部门以书面形式下达,操作者必须遵守工艺纪律,不得擅自更改工艺指标。4.3 安全附件和联琐装置不得随意拆弃和解除,声、光等报警信157、号不能随意切断。4.4 在现场检查时,不准踩踏管道、阀门、电线,电缆架及各种仪表管线设施。危险部位检查,必须有人监护。4.5 严格安全纪律,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岗位和动用生产设备、设施和工具。4.6 根据事故应急预案,正确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处理后报告(包括停止一切检修作业,通知无关人员撤离现场等)。4.7 在工艺过程或机电设备处在异常状态时不准随意进行交接班。5、开车5.1 大修后生产或试车单位,在开车前必须编制开车方案,明确开车总指挥或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对相关设备进行单试和总试运行,经检查确认各种条件具备后,向公司调度室申办开车作业票。一般开车票158、由调度员签发,大修后开车票由生产部长签发,试车开车票由总工程师签发。5.2制定开车方案,检查并确认水、电、汽(气)必须符合开车要求,各种原辅材料的供应必须备齐、合格。投料前必须进行分析验证。5.3 检查阀门开闭状态及盲板抽堵情况,保证装置流程畅通,各种机电设备及电器仪表等均应处在完好状态。5.4 保温、保压及洗净的设备要符合开车要求,必要时应重新置换、清洗和分析,使之合格。5.5 安全、消防设施完好,通讯联络畅通。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装置开车,应通知消防、医疗卫生等部门的人员到场。5.6 停止一切检修、基建或安装等作业,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现场,大修后或试生产开车,必须通知安全部门人员到场。5.7 开159、车过程中要明确岗位之间的联络人员和联络方法并及时勾通,严格按开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严格遵守升降温、升降压和加减负荷的幅度(速度)要求。5.8 开车过程中要严密注意和及时记录工艺的变化和设备运行情况,加强与有关岗位和部门的联系,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应中止开车,严禁强行开车。6、停车6.1 停车单位必须编制停车方案,正常停车必须按停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用于紧急处理的自动停车联琐装置,不应用于正常停车,加强与有关岗位和部门的联系。6.2 系统降压、降温必须严格按规定要求的幅度降。随时记录下压力、温度的变化。6.3 大型传动设备的停车,必须先停主机、后停辅机。6.4 设备(容器)卸压时,160、要注意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化学危险品的排放和散发,防止造成事故。6.5 冬季停车后,要采取防冻保温措施,注意低位、死角及水、汽、压缩空气、管线、阀门、疏水器和伴热管的情况,必要时要排空,防止冻裂和冻实。7、紧急处理7.1 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必须按应急预案尽最大努力作出妥善处理,同时向有关方面报告,必要时,先处理后报告。7.2 工艺及机电设备等发生异常情况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并通知有关岗位协调处理,必要时,可按步骤停车。7.3 发生停电、停水、停气(汽)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系统超温、超压、跑料倒气及机电设备的损坏。7.4 发生爆炸、着火、大量泄漏等事故时,应首先切断气(物料)源,同时尽快通知161、相关岗位并向上级报告。(硫化床、反应釜等泄漏着火时,必须保持系统正压) 。7.5 经紧急处理正常后的开车作业票,一般情况由公司调度室签发,特殊情况应由生产部或总工签发,签发人员必须签名,无签名的作业票无效。二十、生产危险要害区域(岗 位)管理制度 本标准参照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特点而制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产危险要害区域(岗位)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危险要害区域(岗位)管理。2、引用标准化工企业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原化学工业部,1991年04月3、区域划分凡符合国家标准GB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灾危险性甲类物质和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分级中度危害、高度危162、害的装置、仓库、罐区、岗位,以及公司供配电等区域为生产危险要害区域(岗位)。4、一般规定4.1 生产危险要害区域(岗位)由安全部认定,报总经理审核,再报集团公司审批。4.2 生产危险要害区域(岗位)的人员要经过严格的安全培训,掌握相关的安全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4.3 各要害岗位所在单位应建立、健全严格的要害岗位管理制度。凡外来人员,必须经公司主管的领导审批,并在专人陪同下经登记后方可进入要害岗位。非岗位的内部人员进入要害岗位,必须经公司安全部门审定,办理相关手续方可进入4.4 要害岗位(区域)周围设置明显的标志4.5 要害岗位施工、检修时必须编制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并报163、安全部备案。施工现场的监护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详细记录。4.6 编制要害岗位的重大事故应急求援案,并定期组织亲人员演练,提高职工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5、非生产性作业管理5.1 凡在危险要害区域(岗位)从事正常生产操作、设备维护检修、现场监测的临时性作业视为危险要害区域(岗位)生产性作业。5.2 危险要害区域(岗位)生产性作业应尽可能安排在停车状态下进行。停车后生产装置应严格按规程进行隔离、吹扫、清洗、转换,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进行作业。在特殊情况下,需在生产运行状态下进行的非生产性作业,应编制详细的安全措施,明确安全措施的责任人及完成时间,经总工程师或主管经理审核批准。作业前做好复查,164、并做好记录。5.3 实施危险要害区域(岗位)非产性作业票,工作票由工作项目委托单位具,安全部审批,作业单位实施。5.4 作业人员进入危险要害区域(岗位)作业前,所在单位要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使作业人员了解装置的安全特性,明确告知各项安全注意事项和工作范围,并有签字记录。5.5 危险要害区域(岗位)进行动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动火管理制度5.6危险要害区域危险要害区域(岗位)(岗位)的设备内作业、高处作业、动土作业、吊装作业等都要有关的票证制度执行。5.7 非生产性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制度的规定,详细了解工作内容、现场作业环境及安全注意事项,听从监护人员的指挥,并且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165、。5.8 危险要害区域(岗位)作业不得超出其规定的工作范围。二十一、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本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并结合本公司的特点而制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物资贮存的基本要求、仓库管理、储罐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物质贮存的管理。2、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70号主席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2002年1月化工企业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原化学工业部,1991年04月3、基本要求3.1 库房、储罐区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9日国166、务院发布)。3.2 库房、货场必须和生活区、维修工房分开布置,并设专人管理。3.3 物资储存场所应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应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3.4 必须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火源、电源管理制度、值班巡查制度和各项操作制度,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盗等工作。3.5 在仓库、堆垛和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通畅。3.6 库房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需安装,应严格按照有关电力设计技术规范执行,并由电工进行安装和维修。3.7 库房内不准使用临时线。4、仓库管理4.1 应制订物品入库验收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规格、质167、量、数量。无产地、铭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特别是劳保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绝缘用品、防毒面具等)的入库,必须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由安全部门严格验收。4.2 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堆垛)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4.3 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相互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物品的名称、性质。 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盛装性质相抵触气体的气瓶不可同存一库。 遇水燃烧、易燃、自燃以及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不可在露天或低洼的场地堆放。4.4 库房内应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应当及时清除。清扫易燃、易爆物品应使用不产生火花168、的工具。4.5 剧毒物品应单独存放,必须实行两人、两把锁、两本帐的管理方法。使用单位必须凭保卫部门批准的“危险物品领(退)单”由两人领取。4.6 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负责人上报,公司安全部门有关领导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方可离开现场。4.7 保管人员应根据所保管的危险物品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5、储罐区管理5.1 各种承压储罐应符合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其液面计、压力计、温度计、呼吸阀、阻火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应完整好用。5.2 易燃、可燃液体和液化石油气的储罐和管线的绝169、热材料、装卸栈台、安全梯和管架等均用非燃烧材料建造。5.3 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液体储罐,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水喷淋设施,照明及电器应为防爆隔爆型,并远离罐体,保持通风良好。5.4 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储罐区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区内有关的管道、电缆穿过时,应有有效的安全措施。5.5 罐区防火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设置切断阀,或在不排水时以沙土堵死出口。5.6 储罐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按照石油库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执行。5.7 储罐区内,应设明显的防火标志,道路、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通畅。5.8 储罐区内要保持整洁,杂物杂170、草应当及时清除。5.9 储罐区检测报警装置、通讯设施、消防、喷淋装置要保持良好,并定期检查测试,并做好记录。相关单位严格履行各自的管理职责。二十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特点而制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贮存、运输、装卸、报废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的管理。2、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70号主席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2002年1月化工企业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原化学工业部,1991年04月3、职责相关单位严格履行各自的管理职171、责。4、概念与分类4.1 具有燃烧、爆炸、腐蚀、毒害、放射性等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受到损毁的物品,均属于危化品。4.2 危化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5、生产、储存和使用5.1 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化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储存危化品。5.2 危化品生产、储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 车间、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172、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从业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有事故应急预案;5.3 使用或生产危化品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备齐相应的应急处置器材,对使用和生产过程按规定进行详实记录。5.4 生产危化品,应当在危化品的包装内附有与危化品安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化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说明书与标签由公司技术、质检、生产单位共同编制和实施,必要时要及时修订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5.5 危化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危化品包装的材质、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应当与所包装的危化品性质和用173、途相适应,便于装卸、运输和储存。5.6 危化品的包装物、容器,必须由政府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的专业生产企业家定点生产,并经国家质检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重复使用的危化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记录;检查记录应当至少保存2年。公司质检部门应当对危化品的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进行定期的或者不定期的检查。5.7 危化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保管。危化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记帐,且应保证检测报警装置和通讯装置灵敏可靠。库存危化品应当定期检查和对帐。5.8 危化品专用储存点,应当符合国家标准174、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5.9 遇热、遇湿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化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5.10 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化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的地点存放。受热膨胀的危化品储罐上方应设冷水喷淋降温装置。5.11 危化品管理人员要熟知危化品的性质和安全管理常识。5.12 处置废弃危化品,必须办理处置审批手续,经总工批准后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销毁危化品必须由安全部门专人监护。6、危化品的经营6.1 危化品经营,必须符合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6.2 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危化品以及其它可能进入人民日175、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6.3 不得销售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化品。6.4 不得向未取得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危化品。6.5 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双锁、双帐本保管。6.6 购买剧毒化学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经常使用剧毒化学品,应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领取购买凭证,凭购买凭证购买; 临时需要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凭本公司出具的证明(注明品名、数量、用途)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领取准购证,凭准购证购买; 个人不得购买农药、灭鼠药、灭虫药以外的剧毒化学品。7、危化品的装卸、176、运输7.1 公司对危化品的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制质认定或证照不全,不得运输危化品。7.2 从事危化品运输的驾驶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员必须经过有关安全知识培训;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必须掌握危化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经所在地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船员经海事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从事本公司的危化品装卸和运输作业。危化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运输危化品的驾驶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员必须了解运输的危化品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运输危化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7.3 危化品的装卸177、应尽量在白天(晴天)进行,夏季高温季节温度高于30时,应在上午10时前,下午4时后进行。7.4 危险物品性质相抵触不得混装。严禁无关人员搭车,更不得客货混装。7.5 遇热、遇湿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化品在装运过程中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7.6 公司经营部门,应当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化品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以及进出公司的相关保卫规定(如防火、防爆、禁烟)等情况。7.7 通过公路运输危化品,必须配备押运员,并随时处于押运员的监管之下,不得超装、超载,不得进入危化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确需进入禁止区域的,应当事先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7.8 危化品装卸、运输人员,在装卸运输中应按照危178、化品的性质,配戴相应的防护用品。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撞击。7.9 装运易燃易爆危化品的机动车,应悬挂“危险品”信号,罐车要带静电导链。7.10 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目的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办证应向公安部门提交有关剧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运输始发地和目的地、运输路线、运输单位、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经营单位和购买单位资质情况的材料。7.11 剧毒化学品在公路运输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承运人和押运人员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禁示措施。7.12危化品采购、生产、使用、入库储存、销售等各个环节必须设立专帐,做179、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定期核查,出现差错必须立即上报公司领导。8 报废处理8.1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必须先提出申请,制定周密安全保障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处理。8.2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化学品必须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8.3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化学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的垃圾运出。二十三、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和范围1.1 为规范动火作业过程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及生产作业环境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禁火区范围内的动火作业。2 动火的含义凡是动用明火或可能产生火种的作业都属于动火作业管理范围。2.1.检修过程中的电180、焊、气焊、火焰切割、使用喷灯、熬沥青、烘砂、焚烧残渣等明火作业;2.2.凿水泥基础、打墙眼、电器设备的耐压试验、电烙铁锡焊、凿键槽、开坡口等易产生火花(摩擦、撞击、静电、电火花)或高温的作业。3 固定动火区与禁火区3.1 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公司安全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3.2公司设立固定动火区的条件和禁火区要求:.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距易燃、易爆的厂房、罐区、设备、阴井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30米。.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他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181、生产正常放空或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固定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固定动火区要设立明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固定用火点每半年由安全监督部门组织消防等单位检查认定一次。.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落实动火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六大禁令”(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3、不进行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5、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182、。6、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禁止动火。)。4、禁火区动火分级管理及终审权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将动火分为二级: 4.1凡属下列地点动火均为一级动火: 4.1.1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包括导热油系统; 4.1.2各类有可燃物的罐区、油库(包括单个装有易燃易爆物的贮槽); 4.1.3有易燃物和可燃气体的泵、管线、贮槽和反应釜; 4.1.4易燃物品装卸区; 4.1.5化学危险品仓库; 4.1.6硫酸贮槽。4.1.7距动火点水平距离米范围内的有易燃易爆物或动火点下风向20米范围内有易燃易爆物;4.2 一级动火之外的火均为二级动火4.3 动火证的审批权一级动火:由公司安全部复查后,报总工程师183、或主管经理终审批准。二级动火:由动火部门部门领导复查后报公司安全部终审批准。5 动火管理主体、职责和权限5.1 动火所在部门是其管辖范围内的动火的管理主体,对动火管理负责,管好自己的“责任田”。(在独立的地方或工段预留的空间上搞的项目必须任命项目组长,项目组长对上面区域的安全负责)5.2 在申请动火前必须落实好各项措施如对动火设备清洗、置换、隔绝等,危险较大地方动火请上级领导组织安全员、设备员、机修班长、技术人员等进行会诊,确保动火过程安全。5.3 任何部门、任何人在该部门管辖范围内动火必须得到该部门负责人许可,否则该部门有权拒绝动火并向主管部门报告,因动火产生的分歧可由上级主管领导裁决。5.184、4 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动火或出现异常情况,有权收回动火证,取消动火,取消后要及时向安全管理人员和终审人报告。6 动火证办理程序及要求6.1工段或项目组要动火时,应由工段长或项目组长落实好各项动火安全措施后,向部门安全员进行申请,安全员到达现场检查确实符合动火条件,并在申请表上签字后,方可办理动火证,动火证由安全员负责落实办理。办证人须按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根据动炎等级的审批权限进行办理。6.2 危险性较大的地方动火,安全员要组织工段长、设备员、机修班长和相关技术人员到现场踏看、分析,动火涉及到其它部门或公司的还要邀请他们一起参与制定和落实安全措施。 7 动火的基本原则7.1 动火185、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有资质部门培训合格并取得资格证的人员担任。7.2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大雨等异常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7.3 正常生产的装置和罐区,凡是可动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一定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 7.4 节假日不影响生产正常进行的动火,一律禁止。遇节、假日或生产不正常情况下的动火,应升级管理。7.5在车间内能够利用螺栓等方法联接的工作,就不要动焊,以减少动火机会。7.6 若涉及进入容器内部维修,下水道或密室工作,则必须两个人以上配合工作,佩带必要防护用品,禁止单人独自进行。 8 动火安全措施8.1 动火作业186、应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须办理受限空间作业安全作业证和高处作业安全作业证。8.2 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及处于GB50016 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要作好相关记录,并与邻近车间、工段、部门作好联系。8.3 检修动火周围应消除油污和可燃物,动火地点周围10米范围以内的一切可燃物如溶剂、润滑油、未清洗的盛放过易燃介质的空桶、容器等应移到安全场所,储存易挥发物品的场所除转移物品外,还需开窗、开门通风以减小空气中气187、体浓度。8.4 凡处于GB 50016 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15 m 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8.5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 m 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在动火中遇生产装置紧急排放或设备管道内突然泄漏可燃物质时,监护人员应立即下令停止动火,待恢复正常、重新分析合格后,经批准方可重新动火。8.6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188、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8.7 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之间距离不应小于5米,二者距离明火不应小于10米且不能放在设备、管线、输电线的垂直下方。气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乙炔气瓶必须直立放置,禁止倾倒。检修现场乙炔气瓶储存量不得超过5瓶。8.8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期间,动火地点附近的水源要保证充足,不能中断;动火现场准备好适用的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具;危险性大的重要动火,消防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到现场。8.9 动火时应注意火星飞溅,需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做成的档板控制,防止火星飞落危险区域。 8.10 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使系统保持正压,严禁负压动火作业。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189、业,氧含量不得超过21%。8.11 电焊机应放在指定地点,应设立独立的电源开关,并绝缘良好,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电焊机不得利用厂房的金属结构、管道等作为焊接回路的搭接线;严禁在带压、带料的设备和管道上动火。8.12电焊回路(地线)应接在焊件上,不得与其他设备搭火。8.13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火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火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做好动火点的夜间巡检工作。9 动火人权限应严格执行“三不动火”,即没有经批准的动火证不动火、防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对不符合“三不动火”要求的,有权拒绝动火。10 监火人的资格、职责和权限10.1 监火人资190、格 必须具有监火资格(经安全部理论和实践考试合格的);必须了解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有应付突发事故的能力。 10.2 监火人的职责 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单位领导的指导下,逐项检查并落实防火措施;检查用火现场的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要求监火时佩戴明显标志,不得私自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人一起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10.3 监火人的权限 对用火部位与动火证上不符、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有权制止动火;异常情况发生时有权停止动火;对动火人191、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的,可以收回动火证,并报告上级领导。 11 动火分析规定及合格标准11.1 动火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11.1.1.取样要有代表性,动火的分析样品要保留到动火作业结束。11.1.2.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作业,应采取上、中、下取样;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取样;在设备外部动火作业,应进行环境分析,且分析范围不小于动火点10米。11.1.3.取样与动火的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如超过此间隔期或动火作业中间停止作业时间超过30分钟,均必须重新取样分析。一级动火作业期间还应随时进行监测。11.1.4.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192、备应经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11.2 动火分析合格判断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其被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12 动火证使用及管理12.1 禁火区内动火应办理动火证,严格履行申请、审核和批准手续,实施“一点一票”制。动火证上应写明动火等级、动火有效日期、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安全防火措施以及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地点、结果等,动火时应将动火证放在动火点附近备查。12.2 用火审批人必须亲临现场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动火证。一张动火证只限一处。一级动火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动火证不超过193、3天即72小时。 12.3 动火作业人员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各项内容,如发现不符合动火安全规定,有权拒绝动火,并向部门领导或安全部报告。动火人要随身携带动火证,严禁无证作业及手续不全作业。12.4 动火前,动火作业人员应将动火证交监火人呈验,确认安全措施已落实无误方可按规定时间、地点、内容进行动火作业。过期的未经审批人签字和呈验人签字的动火证无效。12.5 动火地点或内容变更时,应重新办理审证手续,否则也不得动火。12.6 需进入容器设备内动火作业时,除办理动火证外,还必须同时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12.7 动火证是动火的依据,不得随意涂改、代签,也不得异地使用或擅自扩大使用范围。194、 12.8 “动火证”应按审批等级存档管理,即谁审批谁存档,以备查验。 12.9 动火证一式三份,动火执行人、申请部门、批准部门各执一份。 12.10 动火证保存期限至少为一年。13 动火中异常情况的处理13.1 发现隔离措施脱落或破损应设法修补,并暂停作业。13.2 现场环境变化,附近有易燃物料外溅,或因风向而受到可燃气体吹袭,应立即停止作业。 13.3 由于风向变化或风力过大,而使动火时所产生的火花无法控制,易被吹向生产现场,应立即停止工作。 13.4 动火中气焊工具或气瓶泄漏,或电焊与电器有故障,均应暂停作业,排除故障,切不可以抢时间为理由勉强地草率行事。13.5 如发生紧急事故,应参照195、消防事故应急预案执行。14 处罚与奖励14.1 动火主体部门对本辖区内动火进行全面负责;本公司的动火实行三级监督管理:即工段、分公司(分厂或部门)和总公司(安全部全面监督管理;公用保障部对外包工安全施工进行监督管理)。14.2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违规动火或不按照规定办理动火手续的将按司规进行严肃处理。14.3 对违规动火进行举报或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用效措施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将按司规进行重奖。15 附 则15.1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对用火管理中有争议的问题,由安全监督部门协调解决。 15.2 本制度解释权归安全部。 15.3 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原“安全用火管理制度”同时废止。15.4 196、本规定如与国家上级标准相抵触时,以国家和上级标准、规范为准。附 录 A浙江xx染料化工有限公司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 级) 申请部门分厂(部室): 工段: 岗位:动火详细地点、装置设施部位及内容动火申请人动火监护人动火方式动火执行人分析项目取 样 点取样时间分析结果分析人动火时间 自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危害识别火灾 爆炸 灼伤 触电 机械伤害 物体打击 高处坠落中毒 窒息 淹溺 其它危害序号主要安全措施确 认1动火设备内部构件清理干净,蒸汽吹扫或水洗合格,达到动火条件。2断开与动火设备相连的所有管线。3动火点周围的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已清除易燃物,并已采取覆盖、铺197、沙、水封等手段进行隔离。4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配备齐全有效。5电焊作业人员要有电焊工证。6高处作业应采取防火花飞溅措施。7清除动火点周围所有的可燃物(如果无法清除要采取可靠安全措施)。8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不得利用其他设备搭接。9乙炔气瓶(禁止卧放)、氧气瓶与火源间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两瓶距离不得小于5m,且不能放在正在生产的厂房内设备、管线、输电线的垂直下方。10现场应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11外来施工人员在进入作业现场前,作业现场所在部门应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安全培训教育,进行安全交底。12其他补充安全措施:确认人签名:动火部门意见安全部意见主管经理(或总工)审定意见审批人: 年 月198、 日审批人: 年 月 日 审批人: 年 月 日中间分析记录取样时间分析结果分 析 人完 工验 收作业后不留火星等安全隐患。确认人: 年 月 日 时 分作业质量符合要求,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确认人: 年 月 日 时 分注:1、动火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动火执行人、申请部门、批准部门各执一份。 2、动火执行人对没有按规定办理许可证的动火作业有权拒绝执行。3、监火人必须是取得监火资格的本公司职工,监火人不在动火现场时不得动火 。4、动火部门的意见栏必须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附 录 B常见物质的爆炸极限序号物质名称分子式爆炸下(V%)爆炸上(V%)动火合格标准(V%)1乙炔2.1800.22乙醇3.31199、90.23氯乙烯3.6310.24丙烯酸甲酯1.2 250.25苯1.280.26甲苯1.270.27醋酸4170.28硫化氢4460.29醋酐2.0 10.30.210氯乙烷3.614.80.211氯化苄1.1140.212丙烯腈2.8280.213苯胺1.3110.2143,4-二氯苯胺2.87.20.215DMF2.215.20.216顺酐1.47.10.217甲醇5.5440.518氯甲烷7190.519甲醛7730.520溴乙烷6.711.30.5211,2-二氯乙烷6.0 160.522氢气4.174.10.523氨15.727.4124甲酸18.0 57.0 1注:以上数据摘自中200、国石化出版社的第1至6册二十四、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标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和报告与记录等内容。2 规范性引用文件AQ3028-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GBZ2.1-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浙安监管危化2007175号浙江省化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程(试行)3 职责3.1受限空间作业的申请部门是受限空间作业直接管理部门。3.2安全部是受限空间作业的监督管理部门。4.1术语和定义受限空间 各类槽、罐、塔、釜、柜、槽车、管道、地下槽、池、炉膛201、沟道(指非明沟)、烟道、排风道、坑、井、涵洞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受限空间作业 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5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5.1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5.2 安全隔绝 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有人检修,严禁合闸”警示牌。5.3 清洗或置换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202、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 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2.1-2007的规定(见附件A)。 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5.4 通风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203、或富氧空气。5.5 监测 作业前30 min 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 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 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 h 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30 min 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采样人员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采样时应采取5.6 中规204、定的防护措施。5.6 个体防护措施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不能达到4.3 的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方可作业。 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 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护品。 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5.7 照明及用电安全 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 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205、护器。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按GB/T 13869 规定架设和拆除。5.8 监护 受限空间作业,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 进入受限空间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 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保持与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联络。 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并应掌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行清点。5.9 其它安全要求 在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在受限空间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 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 作业人员不得携带与作业无206、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禁止用氧气或富氧空气吹风。 受限空间外应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 严禁作业人员在有毒、窒息环境下摘下防毒面具。患有头晕、高血压、心脏病、气管炎等人员不得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 在受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应按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应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 在受限空间进行动火作业应按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 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作业点时,应将作业工器具带出。 作业结束后,经检修人、监护人和使用部207、门负责人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6 职责要求6.1 作业负责人的职责 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 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 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6.2 监护人员的职责 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 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 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208、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受限空间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 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6.3 作业人员的职责 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入受限空间实施作业任务。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 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 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作业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受限空间。 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6.4 审批人员的职责209、 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到现场了解受限空间内外情况。 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7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7.1 作业证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许可证,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明确安全监护人。格式见附录B。7.2 作业证所列项目应逐项填写,各项安全措施要认真落实好。7.3 作业证经部门安全员检查确认,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安全部审批。7.4 一处受限空间、同一作业内容办理一张作业证,当受限空间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时,应重新办理作业证。7.5 作业证一式三联,一、二联分别由安全部、作业负责人持有,第三联由监护人持有。作业证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7.6本规定如与国家上210、级标准、规范相抵触时,以国家和上级标准、规范为准。附录A表1:有毒、有害物质空间最高允许浓度序号有毒有害介质最高容许浓度PC-MAC(mg/m3)时间加权平均容许度 PC-TWA(mg/m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CSTEL(mg/m3)1苯(皮)6102氨20303苯胺(皮)37.54吡啶4105丙酸30606丙酮3004507丙烯腈(皮)128丙烯酸甲酯(皮)20409二氧化氮51010二氧化硫51011过氧化氢1.53.7512甲醇(皮)255013甲苯(皮)5010014甲醛0.515甲酸102016硫化氢1017氯丙烯2418萘507519一氧化氮153020氯乙烯102521氯化氢7211、.522注;1、表中数据摘自: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2、PC-MAC 为最高允许浓度,指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都不能超过的浓度;3、PC-TWA 为时间加权平均允许浓度(8小时);4、PCSTEL 为短时间接触允许浓度(15分钟)。 附录B申请部门申请人设施名称设施规格原有介质作业地点工段: 岗位:作业内容作业人员作业监护人(至少两人)危害识别中毒 窒息 触电 高处坠落 机械伤害 物体打击 灼伤 淹溺 火灾 爆炸 其它危害取样分析分析项目氧含量分析人取样时间分析结果1分析结果2分析结果3作业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序号主要安全措施确 认212、1所有与受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线加盲板隔离。2设备经过置换、吹扫、蒸煮。3设备打开通风孔进行自然通风或强制通风,使受限空间温度适宜人员作业。4相关设备进行处理,带搅拌机的设备应切断电源,挂“禁止合闸”警示牌。5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照明电压应12V。6在潮湿容器中使用电动工具或电焊时,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7带入受限空间的物品和进入受限空间的人员要逐一进行登记。带入的工具要完好。8作业人员不得有头晕、高血压、心脏病、气管炎、高度近视等病,年龄不能太大,头脑要灵活。9配备的防护用品:消防器材、救生绳、隔离式防毒面具等要确保有效好用,长管呼吸器进风口要有专人看管,确保213、进气畅通且附近无有害气体产生。10检查受限空间进出口通道,不得有阻碍人员进出的障碍物。11通过梯子进入受限空间时,梯子要符合要求、放稳且有人扶牢,作业人要戴好安全帽,如果坠落高度达2米以上还要办理登高作业证,并落实好相关安全措施如系好安全带等。12受限空间需要动火作业的,应办理好动火作业证,并落实好相关安全措施。13在进入作业现场前,应进行入场安全培训教育、安全交底,作业人员清楚受限空间内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14其他补充安全措施:确认人签名:分厂(部室)意见:审批人:年 月 日安全部意见:审批人:年 月 日完工验收进入受限空间的人员数量与带入受限空间的物品数量要相符。确认人: 年 月 日 时 214、分作业后不留下安全隐患。确认人: 年 月 日 时 分作业质量符合要求,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确认人: 年 月 日 时 分浙江xx染料化工有限公司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许可证注:1、此证一式三份,安全部、作业负责人和监护人各执一份。2、动火、高处作业等还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二十五、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的范围、规范性文件、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和报告与记录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全公司的各类高处作业。2 规范性文件AQ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3 职责3.1高处作业由申请部门实施管理,负责高215、处作业的监护。3.2安全部负责高处作业的二级、三级高处作业的审批,并对高处作业的实施进行检查,对违规作业人员按司规进行处理。3.3主管经理、总工程师负责特殊高处作业的审批。4 管理内容与方法4.1高处作业的等级划分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坠落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 坠落高度(作业高度):从作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垂直距离。高处作业的等级:a)高处作业高度2-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b)高处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c)高处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d)高处作业高度在30米以216、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4.2高处作业的分类分类高处作业分为特殊高处作业、化工工况高处作业和一般高处作业三种。特殊高处作业.1在阵风风力6级(风速10.8m/s)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3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4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8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抢救高处作业。化工工况高处作业.1在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上面进行的高处作业。.2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217、上面或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3在易燃、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传动设备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4在无平台、无栏杆的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的高处作业。.5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的高处作业。一般高处作业是指除特殊高处作业和化工工况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4.3高处作业的具体安全要求从事高处作业的部门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并得到批准后方可施工。高处作业时,必须有人在地面监护,地面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禁止一人单独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区域,应做警戒标志,严禁人员行走或停留。交叉高处作业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劳保用品,衣着灵便;禁止穿凉鞋、拖鞋、中高218、跟鞋及带钉易滑的鞋。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安全设施不完善的高处作业场所和悬空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在使用之前必须详细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安全带必须系在作业上方牢固构件上。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材料,在登高前应认真检查,不得使用有缺损的工具,高处作业应携带工具袋,应放在专用工具袋内或用绳索绑牢,上下传递应用绳索。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高处作业的人员,每年应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头晕、高血压、心脏、癫痫病、高度近视以及经医生诊断有其他不宜高处作业的人员,禁止参加高处作业。严禁在井架、脚手架上攀登上下,电工在攀登无爬梯的水泥杆作业时,应用登杆工具,架子工在架设脚手架时要经常检查竹杆结219、扎的牢度及钢管架扣件的坚固程度。确需进行特殊高处作业时作业前必须采取有效、严格的安全措施,经审查批准,并专人监护方可作业。冰冻或雪、雨天气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防滑措施。在石棉瓦、玻璃瓦、木板等屋面或简易结构屋面上作业,必须采取有效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坠房事故发生。室内、外脚手架、脚手片的绑扎以及材料规格,必须符合建筑安装安全及时规程的规定要求,多层交叉作业必须设安全网,对作业部位上的孔、洞、沟、平台应设置牢固可靠的盖板、栏杆。登高用的梯子不得有缺档,不得垫高使用,使用时上端要扎绑,下端要采取防滑措施,单梯与地面的夹角以60-70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人字梯底脚上数第二档应用绳索栏牢,在220、通道高处作业使用梯子,应有专人监护或设置围栏。登高维修带电机械设备、物件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确认无电,挂上警示牌后,应有专人监护或设置围栏。在采用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必须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屏蔽服)。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作业时,应事先与这位置的主管部门取得联系,确定专职联络监护人,并记入高处安全作业证的其他安全措施栏内。严禁酒后进行高处作业。杆、塔上下工作的安全措施: a)上杆前应先检查登杆工作,如脚扣、升降板、安全带、梯子等是否完整牢靠。 b)上杆前应检查杆根、板线是否牢固,新立电杆在杆基未完全牢固以前,严禁攀登。 c)脚钉攀221、登杆塔时,应检查脚钉是否牢靠。 d)在杆、塔上工作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系在电杆及牢固的构件上,应防止安全带从杆顶滑出,系安全带后必须检查扣环是否牢固。杆上作业转位时,不得失去安全带保护。 e)使用梯子时,要有人扶持或绑牢,踩脚应有橡皮等软物。 f)上横担时,应检查横担腐朽锈蚀情况,检查时安全带应系在主杆上。4.4高处作业的审批高处作业申请由施工部门提出申请,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明确安全监护人。一般高处作业及4.2.3.1和4.2.3.2规定的化工工况高处作业由项目所在分厂(部室)负责人审批。二级、三级高处作业及4.2.2.3和4.2.2.4规定的化工工况高处作业由分厂审核后,报公司安全222、部审批。特级、特殊高处作业和4.2.2.5规定的化工工况高处作业有安全部审批后,报主管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批。如遇情况特殊危险性大、难度较高时,其审批权限可升级审批。5报告与记录5.1高处安全作业许可证一式二份,审批部门、高处施工人员各一份。高处作业许可证分别由安全部和分厂(部室)存档,保存期为两年。5.2 高处安全作业许可证有效期7天,若作业时间超过7天,应重新审批,对于作业期较长的项目,在作业期内,作业部门负责人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表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许可证。5.3本规定如与国家上级标准、规范相抵触时,以国家和上级标准、规范为准。附录A浙223、江xx染料化工有限公司高处作业许可证( 级) 编号:LS4629申请部门分厂(部室): 工段:作业地点分厂(部室) 工段: 部位:作业负责人监护人作业类别作业人员作业内容作业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危害识别高处坠落 机械伤害 物体打击 淹溺 中毒 窒息 火灾 爆炸 灼伤 触电 其它危害序号主要安全措施确 认1作业人员无恐高症、高血压等,身体健康符合安全要求。严禁酒后作业。2作业人员着装应符合要求。3垂直分层作业时中间有隔离措施。4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带、安全帽等防护用品,防护用品的质量应符合规定。5作业人员携带工具袋。6现场搭设的脚手架、防护围栏应符合安全规定。7所用的224、梯子或绳梯应符合安全规定。8在石棉瓦等不承重物上作业,应搭设并站在固定承重板上。9高处作业有充足照明。1030m以上进行高处作业配备通讯、联络工具。11外来施工单位进入作业现场前,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应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安全培训教育,进行安全交底。12其他补充安全措施:确认人签名:分厂(部室)意见安全部意见主管经理(或总工)审定意见审批人:年 月 日审批人:年 月 日审批人:年 月 日完 工验 收作业后不留安全隐患。确认人: 年 月 日 时 分作业质量符合要求,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确认人: 年 月 日 时 分注:1、一级高处作业及一般化工工况高处作业由分厂(部室)负责审批;二级、三级高处作业及较危险225、化工工况高处作业由分厂(部室)审核后,报安全部审批;特级、特殊高处作业由安全部门审核后,报主管副总裁或总工程师审批。2、交作业执行人一份,留存一份。二十六、厂区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厂区断路作业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要求和报告与记录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各子公司、各分厂、部室。2 规范性引用文件AQ3024-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 GB 5768-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A 182 道路作业交通安全标志3 职责3.1 保卫部是厂区断路作业管理的归口部门。3.2 断路申请部门负责断路作业区域地下管道的管理和作业现场管理3.3 公用保障部负责断路作业区域226、地面 (空中)电缆的管理。4 管理内容和要求4.1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断路作业在生产区内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断路申请部门 需要在生产区内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各种影响正常交通作业的生产、维修、电力、通信等的施实所在的部门。 断路作业部门按照断路申请部门要求,在生产区内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各种影响正常交通作业的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部门。 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在作业路段周围以告示道路使用者注意交通安全的灯光装置。作业区 为保障道路作业现场的交通安全而用227、路栏、锥形交通路标等围起来的区域。4.2 总则 进行断路作业应制定周密的安全措施,并办理断路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作业证,方可作业。作业证由断路申请部门指定专人办理负责办理。作业证申请部门应由相关部门会签。审批部门在审批作业证后,应立即用邮件通知相关部门。 在作业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路作业时,由断路申请部门重新办理作业证。4.3断路作业许可证管理作业证由断路申请部门指定专人至少提前一天办理。作业证由断路申请部门的上级有关管理部门按照本标准规定的作业证格式统一印制,一式三联。 断路申请部门在有关管理部门领取作业证后,逐项填写其应填内容后交断路作业单位或部门。 断路作业单位(部门)接到作业证后,填写228、作业证中断路作业单位(部门)应填写的内容,填写后将作业证交断路申请部门。 断路申请部门从断路作业单位(部门)收到作业证后,交本部门上级有关管理部门审批。 办理好的作业证第一联交断路作业单位(部门),第二联由断路申请部门留存,第三联留审批部门备案。作业证应至少保留1 年。4.4 安全要求4.4.1 作业组织.1 断路作业单位(部门)接到作业证并向断路申请部门确认无误后,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作业证的内容组织进行断路作业。.2 断路作业申请部门应制定交通组织方案,设置相应的标志与设施,以确保作业期间的交通安全。.3 断路作业应按作业证的内容进行。.4 用于道路作业的工作、材料应放置在作业区内或其他229、不影响正常交通的场所。.5 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6 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作业交通警示.1 断路作业单位(部门)应根据需要在作业区相关道路上设置作业标志、限速标志、距离辅助标志等交通警示标志,以确保作业期间的交通安全。.2 断路作业单位(部门)应在作业区附近设置路栏、锥形交通路标、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3 在道路上进行定点作业,白天不超过2h,夜间不超过1h 即可完工的,在有现场交通指挥人员指挥交通的情况下,只要作业区设置了完善的安全设施,即白天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夜间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及道路作业警示灯,可不设标志牌。.4 夜间作业应230、设置道路作业警示灯,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在作业区周围的锥形交通路标处,应能反映作业区的轮廓。.5 道路作业警示灯应为红色。.6 警示灯应防爆并采用安全电压。.7 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高度应符合GA 182 的规定,离地面1.5cm,不低于1.0m。.8 道路作业警示灯遇雨、雪、雾天时应开启,在其他气候条件下应自傍晚前开启,并能发出至少自150m 以外清晰可见的连续、闪烁或旋转的红光。 应急救援.1 断路申请部门应根据作业内容会同作业单位(部门)编制相应的事故应急措施,并配备有关器材。.2 动土挖开的路面宜做好临时应急措施,保证消防车的通行。 恢复正常交通断路作业结束后,施工部门应负责清理现场,撤除231、现场和路口设置的栏杆、标志、红灯等。经申请断路部门检查核实后,报安全部,然后由安全部通知各有关部门断路作业结束,尽快恢复交通。5 报告与记录及时将断路作业许可证审批存根归档。浙江xx染料化工有限公司断路作业许可证申请部门申请人断路作业单位(部门)监护人断路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断路原因:断路地段所在位置草图:序号主要安全措施确 认1要施工现场设置围栏,交通告示牌,夜间要悬挂红灯。2外来施工单位进入作业现场前,有否进行进入现场安全培训教育,进行安全交底。3作业结束后,清理现场,撤除现场和设置栏杆、断路标志、围栏、警告牌、警示灯。4补充安全措施:危害识别:确认人:申请部门意见232、公用保障部意见安全部意见审批人: 年 月 日审批人: 年 月 日审批人: 年 月 日注:此证一式三联,第一联交断路作业单位(部门),第二联由断路申请部门留存,第三联留安全部备案。二十七、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动土管理的范围、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和报告与记录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内部各类动土作业。2 规范性引用文件GB 2811 安全帽AQ3023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3 职责3.1 施工单位或部门负责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动土所在的部门协作办理。3.2 动土所在的部门负责上、下水管线的安全确认,并对动土作业进行管理。3.3 公用保障部电管线和周围建筑物的安全233、确认。3.4 安保产对动土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规反规定者按司规进行处理。4 管理内容与方法4.1 动土管理定义和范围 4.1.1动土作业定义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 m 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动土作业范围a) 危房改造技改、技措及大修理项目破土施工;b) 搭建临时棚屋或在原建筑物上向外部空间挑出凉棚等破土动工;c) 在窒内外增设永久性设施:如增放较大的生产设备,埋设电杆、管架等;d) 在室内外设置水池、开挖水沟等;e) 地下埋设管线、电缆等施工;f) 新区绿化播种、绿化迁移及场地平整的破土动工;g) 其它原234、因动土。4.2 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动土作业应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没有作业证严禁动土作业。作业证见附录A。 作业证经公司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工程等部门会签,由公司动土作业主管部门审批。 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施工单位或部门应进行施工现场危害辨识,并逐条落实安全措施。 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 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动土临近地下235、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 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部门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 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严禁堵塞下水道和窨井。.2 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当使用便携式木梯或便携式金属梯时,应符合GB 7059 和 GB 12142 要求。作业时应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 2811的要求。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3 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236、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坑、槽、井、沟边沿0.8 m,高度不得超过1.5 m。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4 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5 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6 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并对可能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区域进行监测。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待采取了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7 所有人员不准237、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作业人员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m 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在危险场所动土时,应有专业人员现场监护,当所在生产区域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现场监护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高处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符合公司临时用电管理制定。 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5作业证的管理5.1作业证由动土作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管理。5.2 动土申请部门在动土作业主管部门领取作业证,填写有关内容后交施工单位或部门。5.3 施工单位或部门接到作业证后,填写作业证中有关内容后将作业证交动土申请部门。238、5.4 动土申请单位或部门从施工单位得到作业证后交公司动土作业主管部门,并由其牵头组织工程有关部门审核会签后审批。5.5 动土作业审批人员应到现场核对图纸。查验标志,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签发作业证。5.6 动土申请单位或部门应将办理好的作业证留存,分别送档案室、有关部门、施工单位各一份。5.7作业证 一式三联,第一联交审批部门留存,第二联交申请部门,第三联由现场作业人员随身携带。5.8 一个施工点、一个施工周期内办理一张作业许可证。5.9 作业证保存期至少为一年。 浙江xx染料化工有限公司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 年 月 日申请部门申请时间申请人施工单位(部门)项目负责人现场监护人施工地点作业人员239、作业范围、内容、方式(包括深度、面积,并附简图) 项目负责人:开工时间年 月 日序号主 要 安 全 措 施确 认1电力电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2作业地点处于易燃易爆场所,需要动火时是否办理了动火证3地下通讯电(光)、局域网络电(光)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4地下供排水、消防、管线、工艺管线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5已按施工方案图划线施工6动土地点有电线、管道等地下设施,应向作业人员交待清楚并派人监护;作业时轻挖,禁止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7作业现场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已按要求设置8已进行放坡处理和固壁支撑9道路施工作业已上报相关部门如安全部、公用保障部10人员进出口和撤离240、保护措施已落实11备有可燃气体检测仪、有毒介质检测仪12作业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A.36V、24V、12V防水型灯;B36V、24V、12V防爆型灯13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等防护器具14外来施工单位在进入作业现场前,作业现场所在的部门对其进行现场安全培训教育,进行安全交底。其他补充安全措施:危害识别:确认人签名:施工单位或部门意见公用保障部意见安全部门意见审批人: 年 月 日审批人: 年 月 日审批人: 年 月 日注:一式三联,第一联交审批部门留存,第二联交申请部门,第三联由现场作业人员随身携带。二十八、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范围本标准规定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的范围、引用性文件、职责、管理内容241、与方法、报告与记录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全公司各区域内的吊装起重作业。2、规范性引用文件GB2811-2007 安全帽GB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6067 重机械安全规程AQ3021 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GB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3、职责3.1 公司各部门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吊装作业安全负责。3.2 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吊装作业过程负责。4、管理内容方法4.1 吊装作业,利用各种机具将重物吊起,并使重物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4.2 吊装作业的分级、分类吊装作业分级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a)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吨时,为一级吊装作业;b) 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242、40吨到小于等于100吨时,为二级吊装作业;c) 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吨时,为三级吊装作业。吊装作业分类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级别分为三类:a) 一级吊装作业为大型吊装作业;b) 二级吊装作业为中型吊装作业;c) 三级吊装作业为一般吊装作业;4.3.吊装作业的安全要求 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吊装作业必须进行吊装作业风险分析并办理吊装作业许可证。 吊装重量大于等于40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进行吊装作业风险分析后还必须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物虽不足40吨重,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进行吊装作业风险分析并编制吊装工方案。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相243、关单位和安全部审查,报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应符合安全帽GB2811的规定,高处作业时必须遵守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 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在不停车的化工车间内进行吊装检修作业,有需要时应事先作出安全吊装方案,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才能进行。在这种环境下,一般简单物体的吊装作业,不做吊装方案时也应办理244、吊装作业许可证。 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线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相关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方可作业。 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应遵守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要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245、并保持安全距离。 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 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在吊装作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吊装: a) 指挥信号不明不吊;b) 超负荷或物体质量不明不吊;c) 斜拉重物不吊;d) 光线不足、看不清重物不吊;e) 重物上面站有人不吊;f) 重物埋在地下不吊;g) 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不吊;h) 棱角物体没有衬垫措246、施不吊;i) 重物越过人头不吊;j) 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必须按吊装作业许可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吊装作业许可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4.4吊装作业许可证的填写与管理吊装作业许可证由吊装由安全部负责管理。三级、二级由安全部进行审批,一级由公司主管经理或总工审批。吊装作业许可证由吊装项目的负责人填写,相关部门按制度进行审批,但项目所在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认真积极参与吊装作业风险分析及安全防范措施的实施。 对本标准4.3.2条及4.3.7条中出现的情况,办证人员必须附带247、吊装方案才能办理吊装作业许可证,相关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和批准。办理手续后必须交还一份给吊装负责人,吊装负责人员应认真检查吊装作业许可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5 报告与记录5.1吊装作业许可证填写时必须一式两份,吊装负责人一份,安全部一份,存档两年。5.2 本规定如与国家上级标准、规范相抵触时,以国家和上级标准、规范为准。附录1:浙江xx染料化工有限公司吊装安全作业许可证( 级) 年 月 日申请部门分厂(部室): 工段(项目组):作业地点分厂(部室): 工段(项目组): 部位:作业负责人吊装监护人作业人员作业内容吊装器具吊件重量作业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序号主 要 安 248、全 措 施确 认1作业人员身体条件符合要求,并持证上岗。2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帽等防护用品。3吊装周围设置警示标志或临时交通管制,严禁起重物上、下站人或行走。4吊装环境符合要求,包括临时搭设脚手架、照明、空间空气质量等。5吊装用各种机、器具必须进行检查,有隐患不得使用。6吊件重量必须进行复查,不得超重吊装。7遇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立即停止施工。8吊装人员分工应明确,坚守岗位,统一指挥,遵守十不吊原则。9未经计算及获得批准不得利用管道、管架、电线杆、建筑物、构筑物或其它设备做起重锚点。10是否办理了相关的登高、动火、入罐、用电等作业证。11外来施工单位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12249、其它补充安全措施。危害识别:确认人签名分厂(部室意见)安全部意见主管经理意见审批人: 年 月 日审批人: 年 月 日审批人: 年 月 日本表一式两份,吊装负责任人一份,安全部一份,存档两年。二十九、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范围本标准规范了浙江xx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染化公司”)临时用电管理的职责、程序和规定。适用于染化公司,下属各部门、子公司及进入染化公司施工的单位均参照执行。2.职责2.1公司安全部是临时用电安全的归口管理部门。2.2公用保障部负责审核施工部门申办的临时用电相关手续。2.3各主体单位负责各自责任区施工临时用电现场安全管理。3临时用电的分类3.1一类临时用电为:1天以250、内的临时用电。3.2二类临时用电为:7天以内的临时用电。 3.2三类临时用电为:20天以内的临时用电。4临时用电审批程序4.1各主体单位在使用临时用电时必须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手续,在生产车间、仓库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生产必须时,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4.2本企业内部单位的临时用电,由需临时用电的部门到安全部、公用保障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 4.3本企业以外单位及子公司需临时用电时,由用电单位持有效的施工联系单到安全部、公用保障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须经用电或施工主管单位负责人签字。4.4二类、三类临时用电须以书面形式申251、报,安全部和公用保障部到临时用电现场审查后执行。5.临时用电管理5.1临时用电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安全部门存档,第二联交公用保障部保存,第三联由临时用电执行人(单位)保存。5.2临时用电结束后,用电执行人在临时用电许可证第三联上签字后交染化公司安全部门注销。5.3临时用电许可证是临时用电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不得代签,要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一年。6.有自备电源的施工队其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电源。7.临时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立即拆除,拆除工作由用电执行人所在区域电工负责人员和安全部共同检查验收签字。8.临时用电使用期限为20天,延期使用需续办申请,最长使用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9252、.安全部和公用保障部应督促施工单位按批准的临时用电方案,安装临时用电的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电工操作证方可施工。电气故障应由电工排除。10.凡在染化公司供电系统内的临时用电,均需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私自取电、未办延期手续,继续使用临时用电者按染化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处罚。11.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按供电电压等级正确选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11.1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11.2临时用电的单相和三相混用线路应采用五线制。11.3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时,不能253、采用裸线,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得低于2.5米,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11.4采用暗管理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必须设有“走向标志”及安全标志。电缆埋深不得小于0.7米,穿越公路在有可能受到机械伤害的地段应采取保护套管、盖板等措施。11.5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配电箱要有编号和防雨措施,配电盘箱门必须能牢靠关闭。11.6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内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11.7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12.临时供电254、执行部门送电前要对临时用电线路、电气元件进行检查确认,满足送电要求后,方可送电。13.对临时用电设施要有专人维护管理,每天必须进行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14.临时用电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临时用电的规定,不得变更临时用电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现违章用电,公用保障部有权予以停止供电。15.临时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供电执行单位停电,由原临时用电单位负责申报拆除临时用电线路,公用保障部电工班执行拆除工作,用电执行人给予协助与配合。其他单位不得私自拆除。私自拆除而造成的后果由拆除单位负责。16.临时用电单位不得私自向其它单位转供255、电。附临时用电许可证浙江xx染料化工有限公司临时用电安全许可证项目 名称项目负责人合同编号联系单号施工 单位现场负责人 或经办人施工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申请用电方案 计划使用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超期需重新办理申请)申请用电负荷及设备清单(kw)用电工作内容用电地点临时用电安全措施确认(打勾)接线电工措施确认本临时用电许可证需经各级审批同意后接线电工方准接电。接入电源点应能满足或大于申请临时用电负荷容量并设置好单独保护和开关。引接电源线截面应能满足申请临时用电设备负荷容量。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在户外使用时应设有防雨措施并摆放稳妥。接入申请用电户的配电盘、箱电源线绝缘良好,256、各接线柱紧固并配备触保器。对申请用电户的用电设备完好标准进行检查并符合使用要求。临时用电线路一律使用电缆,跨越马路采用地埋或架空,不得直接放置地面。引入电源线进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端口应有橡胶护圈或其它措施保护。对申请临时用电户进行安全用电的交底。申请用电户安全措施确认对申请临时用电负荷及提供的设备清单、数量资料准确属实。接线电工已对临时用电工作进行安全交底。临时用电作业现场相关负责人已对现场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交底。需临时用电场所地面已处理无积水具备施工用电条件。在要求防爆场所使用临时用电已按规范要求落实好防护措施。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配设漏电保安器,选择保护泄漏电流小于30mA。现场临257、时使用的电配电盘、箱需移动时必须切断电源。批准的临时用电线路上不得随意增加用电负荷,确需要增加的应重新申请。手持移动电动工具和其它用电器具、设备一律不准绕越漏电保安器用电。临时用电配电盘、箱接至各电器用具的引下线无破损、起皮、绝缘性能良好。临时用电配电盘、箱接至各电器用具的引下线一律采用橡胶绝缘多股软电缆。电焊机引入电源端接线柱应有防护罩,低压侧引出线接线柱应用铜接头。申请用电户现场负责人或经办人确认(签名): 年 月 日接线电工接入电源点(由电工填写)电工工段意见:年 月 日公用保障部意见:年 月 日安全部意见:年 月 日1、本表由公用保障部编制 一式三份 申请单位、电工工段、安全部各执一份258、。2、以上安全措施在未确认前,电工可在接线完成的情况下拒绝送电。三十、 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设备管道的盲板要求、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全公司的各类盲板的抽堵。2 规范性引用文件 AQ3027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 3 术语和定义3.1盲板抽堵作业在设备抢修或检修过程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时的盲板抽堵,或设备、管道内物料经吹扫、置换、清洗后的盲板抽堵。4 盲板要求盲板及垫片应符合以下要求:4.1 盲板应按管道内介质的性质、压力、温度选用适合的材料。高压盲板应按设计规范设计、制259、造并经超声波探伤合格。4.2 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应经强度计算。4.3 一般盲板应有一个或两个手柄,便于辨识、抽堵,8 字盲板可不设手柄。4.4 应按管道内介质性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做盲板垫片。5 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5.1 盲板抽堵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5.2 盲板抽堵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和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5.3 分厂(部门)应预先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统一编号,并设专人负责。盲板抽堵作业单位应按图作业。5.4 作业人员应对现场作业环境进行有害因素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5.5 盲板抽堵作业260、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5.6 在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应制定应急预案。5.7 在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系统压力应降到尽可能低的程度,作业人员应穿戴适合的防护用具。5.8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距作业地点30 m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作业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5.9 在强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抽堵盲板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采取防止酸碱灼伤的措施。5.10 在介质温度较高、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烫伤的情况下,作业人员应采取防烫措施。5.11 高处盲板抽堵作261、业应按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5.12 不得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5.13 抽堵盲板时,应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分厂(部门)设专人统一指挥作业,逐一确认并做好记录。5.14 每个盲板应设标牌进行标识,标牌编号应与盲板位置图上的盲板编号一致。5.15 作业结束,由盲板抽堵作业单位、由分厂(部门)专人共同确认。6 职责要求6.1 分厂(部门)负责人 应了解管道、设备内介质特性及走向,制定、落实盲板抽堵安全措施,安排监护人,向作业单位负责人或作业人员交代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盲板抽堵作业。 作业完成后,应组织检查盲板抽堵情262、况。6.2 监护人 负责盲板抽堵作业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并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在盲板抽堵作业期间,不得兼做其它工作。 当发现盲板抽堵作业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作业完成后,要会同作业人员检查、清理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6.3 作业单位或部门负责人 了解作业内容及现场情况,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 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安排人员进行盲板抽堵作业。6.4 作业人 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要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若发现263、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作业完成后,会同生产部门负责人检查盲板抽堵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6.5 审批人 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7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7.1 作业证由办分厂(部门)办理,格式见附录A。7.2 盲板抽堵作业宜实行一块盲板一张作业证的管理方式。7.3 严禁随意涂改、转借作业证, 变更盲板位置或增减盲板数量时,应重新办理作业证。7.4 作业证由分厂(部门)负责填写、盲板抽堵作业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确认、主管部门审批。7.5 经审批的作业证一式两份,盲板抽堵作业审批部门、作业负责人各一份,审批部门负责存档,作业证保存264、期限至少为1 年。浙江xx染料化工有限公司抽堵盲板安全作业票 年 月 日申请时间申请部门申请人施工单位或部门现场作业负责人现场监护人抽堵盲板地点和名称作业人员作业时间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序号主要安全措施确 认1高处作业时要搭好脚手架;2所用盲板要提前按规定要求准备好,并编号登记;高压用盲板要进行探伤检查,确保其安全。3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审核制定的方案,检查并落实防火、防爆、防毒和防坠落的各种安全措施。4夜间要准备好防爆照明灯具,准备好不发生火花的工具、安全带和防毒面具,指派专人监护。5当管道或设备内压力无法泄掉时,抽堵盲板工作必须严格控制,措施要可靠,并由专人监护,不经分管领导批265、准以及安全管理人员等不到现场,不得拆卸。6抽堵盲板时,管道或设备内的压力和温度应满足下列要求:无刺激性的管道压力低于1960Pa;有刺激性的气体管道压力低于490 Pa;管道或设备内的介质温度低于60。7其它补充措施:危害识别:确认人签名:分厂(部室)意见公用保障部意见安全部意见审批人:年 月 日审批人:年 月 日审批人:年 月 日完工验收: 注:板抽堵作业审批部门、作业负责人各一份,审批部门负责存档,三十一、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设备检修前的安全要求、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及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的设备大、中、小修与抢修作业。2 规范性引用文件GB266、 2894 安全标志 (GB 2894-1996, ISO 3864-1984,MOD)AQ 3022-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 3028-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 3027-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AQ 3025-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 3021-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 3024-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AQ 3023-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3 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3.1 设备检修 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267、4 职责4.1生产副经理对大检修计划进行审批。4.2安全部对检修现场的作业安全进行监督。4.3设备部负责对检维修现场的交叉作业和检维修期间的生产活动进行协调。4.4生产部对生产设施的检维修情况进行监督。4.5生产车间负责人对自己所管辖区域的检维修作业进行管理。4.6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作业过程负责.5 检修前的安全要求5.1 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5.2 在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5.3 根据设备检修项目的要求,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检修方案应经设备使用单位审核。检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修项目268、安全负责人。检修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5.4 检修前,设备使用部门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5.5 检修现场应根据GB 2894的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5.6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修方案交底。5.7 检修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检修组织落实、检修人员落实和检修安全措施落实。5.8 当设备检修涉及高处、动火、269、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作业时,须按公司相关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执行。5.9 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5.10 设备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隔绝、清洗、置换,合格后交出。5.11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与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修安全要求。5.12 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5.13 对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加锁。5.14 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270、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5.15 对检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5.16 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5.17 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5.18 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5.19 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5.20 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5.21 检修场所涉及的放射源,应事先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使其处于安全状态。6 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6.1 参271、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6.2 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6.3 从事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6.4 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6.5 从事有放射性物质的检修作业时,应通知现场有关操作、检修人员避让,确认好安全防护间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6.6 夜间检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6.7 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检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7 检修结272、束后的安全要求7.1 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7.2 检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7.3 检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三十二、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及报告与记录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全公司的各类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2 规范性引用文件AQ3021-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3-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273、作业安全规范AQ3024-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AQ3025-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3027-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3 职责3.1 生产部是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的归口管理部门。3.2 拆除单位或部门对生产设施安全拆除过程全面负责。3.3 安全部是生产设施安全拆除的监督管理部门。3.4 设备部负责报废设备、物资、生产装置的保管和出售。4 管理内容与方法4.1 拆除 检修前应对需要拆除的设备或装置制定安全、可靠的拆除方案。对拆除作274、业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辨识,制定安全风险性分析评价,方案由检修负责人组织制定,经生产部、安全部确认后,由主管副总或总工程师审批。 组织拆除作业人员学习拆除方案和安全作业的各项规定。 拆除作业应制定专人统一指挥和监督下进行。 根据审批方案的要求,分别到有关部门办理动火、动土、起重、高处等作业许可证。 拆除作业前必须将水、电、(施工用电除外)汽、气源切断。 在高处拆除的物体,不得向下乱抛、乱扔,要采用溜槽下滑或其他方法运送。拆除工具应妥善保管,严防掉落。 拆除工程周围,应设置路障、警告标志,禁止车辆和人员通行。必要时设专人监视。 在有毒有害场所进行设备和管道拆除之前,必须与生产系统进行有效隔绝,对275、设备和管道内的残存物料进行清理、排放、置换、分析检验合格后,方可作业。清洗污水排放过程中应确保作业人员安全健康和对作业及周围环境的保护。作业现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毒面具和灭火器材,以备急用。 在生产车间放空管道附近进行拆除工程师,应与生产车间联系,确保在拆除工作时间内不排放有毒有害废气;如必须排放时,应通知拆除人员撤离后才能进行排放。 在不停车的情况下进行部分设备拆除作业时,应与生产设备部门联系,在不能切断水、电、汽、气的情况下,必须设置明显的标志。同时在拆除作业之前,检修和生产双方应密切配合,落实安全措施,并对作业人员详细交待,确保安全检修。 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先276、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对拆除的设备、管道需要进行动火、有限空间、吊装、登高、动土等作业时,应按安全检修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各类许可证,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在脚手架、跳板、平台上作业时,不得多人聚集,以防塌落。 拆除下来的废旧材料或设备,应急时分类清理,不得堆积在平台、楼板、脚手架和跳板上,要及时运走,保持施工现场整洁,道路通畅。4.2 报废范围 已办理固定资产报废手续,并将设备与生产装置完全隔离的固定单一设备,如储罐、钢塔等。 因工艺变更或市场等因素,公司已明确不再生产的装置。 报废的金属、非金属物资、油类物资等。4.3 报废程序 生产设施(设备、装置)的报废,有车间申报本部门设备277、装置及其他固定资产的报废手续。 生产部对生产设施(设备、装置)的报废进行确认、审核和报废过程的管理。 生产设施(设备、装置)的报废,由财务部确认固定资产的报废手续。 生产设施(设备、装置)报废的处理按公司废旧物质(设备)管理制度执行。5 报告和记录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的记录一式二份:生产部、设备部各一份存档。三十三、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1.总 则1.1为确保实验人员的安全、公司财产不受损失,保证生产、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1.2实验室是公司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进行生产监控、科研的重要场所。为了保证实验室的安全,实验室人员和参加实验的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制度。1.3在使用仪器278、设备时,实验人员应认真按照操作规程进行。2.劳动防护 2.1进入实验室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必需的工作服,方可进入。2.2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机、特定化学物质或其它毒害性化学物质等化学药品操作实验或研究时,必须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具(如防护口罩、防护手套和防护眼镜等);参加高温实验时,必须戴防高温手套;实验时,禁止戴隐形眼镜,以防化学药剂溅入眼内,腐蚀眼睛。2.3不准蓄长发、留长指甲、穿高跟鞋和穿非工作服上岗,特殊情况需留长发的,应经主管经理批准,上班时应将长发盘起扎紧,松散的衣服也应妥善固定,在处理药品之所有过程中,需穿着鞋子。2.4在实验室内禁止吃喝任何物品(包括吃口香糖等),离开实验室279、须饮食前,必需先洗净双手方能离开和饮食。2.5禁止携带任何食物进入实验室,在储藏有化学药品的冰箱和储藏柜内,禁止存放其它物品。2.6工作结束后,离开实验室时,应进行必要的清洗和消毒,做好个人卫生工作,避免将有毒有害物质带离实验室。3.药品操作3.1在操作危险性化学药品时,必须遵守该物品性质的操作守则和操作流程,禁止自行变换实验流程和违规作业。3.2领取实验药品时,必须确认容器上标示的中文名称是否为需要的实验药品,并看清楚药品危害标示和图样是否有危害。3.3使用挥发性的有机溶剂、强酸强碱、高腐蚀性、有毒之药品时,必须在特殊的排烟柜内或在桌上型抽烟管下进行。3.4有机溶剂,固体化学药品,酸、碱化合280、物均需分开存放,不得混放,挥发性之化学药品必需放置于具有抽气装置的药品柜内。3.5高挥发性或易于氧化之化学药品必需存放于冰箱或冰柜内,不得随意放置。3.6在用电源、热源升温、保温等容易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实验作业时,必须有人值班看守,禁止脱岗、离岗、窜岗,或兼干其他工作。3.7在做危险性较大的实验时,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有两人以上在场,方可进行,禁止单人操作,节假日和夜间严禁做危险性实验。3.8若须进行无人监督之实验,其实验装置和安全措施必须安全可靠(如防火、防爆、防水等必须考虑周到),且让实验室的灯开着,并在门上留下紧急处理时联络人的电话及可能造成之灾害的应急处理方法。3.9在做有危害性281、气体的实验时,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做放射性、激光等对人体危害较重的实验时,应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并做好个人防护。3.10实验用过的废药液或过期药液,必须分类收集、存放,并标识清楚,药品使用后之废(液)弃物,应倒入专用收集容器中,严禁倒入水槽或水沟。4.安全用电4.1实验室内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实验设备用电必须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用电不慎引起火灾。4.2实验室的用电容量,要考虑实际用电的需要,留有一定的余地。电器插座勿接太多的插头,以免超负荷,引起电器火灾事故。电气设备(电线)安装维修找电工,不准乱拉乱接。4.3实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盘、板、箱、柜282、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均应经常保持完好可用状态,熔断装置所用的熔丝必须与线路允许的容量相匹配,严禁用其他导线替代。室内照明器具都要经常保持稳固和安全可用状态。4.4可能散布易燃、易爆气体或粉体的建筑内,所用电器线路和用电装置,均应按相关规定使用防爆电气线路和装置。4.5对实验室内可能产生静电的部位、装置,要明确标记和警示,对其可能造成的危害,要有妥善的预防措施。4.6实验室内所用的高压、高频设备要定期检修,要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凡设备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必须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自行设计、制做对已有电气装置进行自动控制的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经安技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283、使用。自行设计、制做的设备或装置,其中的电气线路部分,应请专业人员查验无误后再投入使用。4.7实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取暖,严禁吸烟。必须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须经批准后,方能使用。4.8手上有水或潮湿时,请勿接触电器或电器设备;严禁使用水槽旁的电器插座(防止漏电或感电)。4.9实验室内的专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本室的仪器、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4.10机械设备应安装防护设备或其它防护装置。电器设备应接地,无接地设施,请勿使用,以免产生感电或触电。5.容器使用5.1气瓶应专瓶专用,不能随意改装和移作他用;5.2气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火种、热源的地方,易燃气体气瓶与明火距离应不小284、于10米;5.3气瓶搬运要轻要稳,放置要牢靠,搬运时应确知护盖锁紧后方可进行,短距离移动尽量使用手推车,务求安稳直立,避免碰撞;5.4气压表应保持灵敏好用,不同型号种类的气压表不得混用;5.5氧气瓶严禁油污,注意手、扳头或衣服上沾有油污;5.6气瓶内气体不可用尽,以防倒灌,引起火灾、爆炸事故;5.7开启气门时应站在气压表的一侧,不准将头或身体对准气瓶总阀,以防万一阀门或气压表冲出伤人;5.8容器吊起搬运不得用电磁铁、吊链、绳子等直接吊运;5.9以手移动容器,应直立移动,不可卧倒滚运;5.10用时应加固定,容器外表颜色应保持显明容易辨认;5.11确认容器之用途无误时方得使用;5.12使用时应检查285、管、阀是否漏气,压力表是否灵敏正常。6.其它安全管理规定6.1易燃、易爆、高温、高压和使用毒品的实验室,要根据本实验室情况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及防火、防盗管理制度。6.2每个实验室应选配一名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的实验室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室的安全技术监督、检查工作;对于贵重精密仪器设备或涉及危险物品,应由具有业务能力的专人负责操作。6.3实验室必须配备符合本室条件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摆放在明显、易于取用的位置,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别用6.4实验室必须有必要的防护措施,在进行危险性实验时,必须有人监护。保持走道畅通,严禁占用走廊通道堆放杂物。6.5兼职安全员要经常检查本室的不安全286、因素,发现问题时要及时往上报告。发生事故时,必须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不准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重大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事故现场。6.6各实验室的钥匙应由专人管理,不得私自配备或转借他人。6.7每日下班时,实验室工作人员都必须查看水电、门窗等,切断电源,清扫易燃的纸屑等杂物,消灭隐患。6.8节假日前,实验室负责人应对所属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保证各项安全。附 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三十四、中试、扩大试产安全管理制度1.总则本制度适用于研发部长和技术部门(以下简称试验部门)进行的化学品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中试和扩试,不适用于科实验室研究(小试)。与本规定相关的工程质量、职业卫生、消防287、安全、特种设备及化学品管理,按现行的法规、标准和规范执行。2.术语和定义中试:为考察放大效应和设备运行状况,验证放大后原工艺的可行性,获得基础设计数据,在小试的基础上进行放大,以模拟工业化生产或扩试所进行的工艺研究活动。 扩试:针对大规模生产特点或工艺特别复杂的情形,为进一步探索工艺条件的稳定性,在中试的基础上,作进一步放大,以模拟工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工艺研究活动。3.一般性安全规定:3.1试验部门确定新产品试制项目,应符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风险可控的原则。3.2试验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试验装置的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教育和培训制度、特种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化学品管理制度等288、保障安全运行的规章制度。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试验项目的安全运行负领导责任。3.3试验场所必须符合防火、防爆、防毒的规定。试验中所使用的设备、装置、仪器、仪表等应定期检查,保持完好、灵敏;操作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3.4危险性较大的试验装置应与周围的其他装置、建筑等保持安全防护距离。租赁场所进行新产品试制的,必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3.5新产品试制前必须制定试验方案,明确试验的目的、内容、方法、资源需求和进度计划、应急措施。3.6严格遵循科研项目从小试到中试的程序,必要时应进行扩大性试验。3.7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装备和禁用的物料。3.8新产品的试制,应进行风险评估,289、落实预防措施。风险评估应分析试验所用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和副产品的有关理化特性,辩识试验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评估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中试和扩试项目必须编制工艺技术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岗位操作法。3.9试验活动开始前,项目负责人必须组织参与试验的所有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学习试验方案和规程,组织事故现场模拟演练,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3.10中(扩)试试验方案必须组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进行安全性论证,并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3.11试验过程必须严格按照试验方案进行,如有重大改变,应按程序重新审批,必要时重新组织专家论证。试验结束后,对试验情况进行全面分290、析的基础上,编写总结报告,分析和总结安全设施、设备运转情况。3.12研发成果的应用、转让和推广要明确转让方和接受方在安全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中(扩)试项目技术转给生产部门时,必须出具新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附有防尘、防毒、防火、防爆和“三废”处理的措施以及安全技术规程等文件。4.中试和扩试项目安全管理4.1涉及危险化学品(含原料、中间产品)的中试和扩大性试验生产项目,必须进行安全论证;本部门没有能力组织安全论证的,必须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论证或安全评价材料送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备案。中试和扩大性试验生产产品属危险化学品的,应按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规定程序进行项目设立安全审查,291、中试和扩大性试验装置转为生产装置的,必须办理安全许可手续。4.2 中试生产场所的选址及安全防护距离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生产装置的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根据试验所使用和生产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4.3可能造成人员重大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中(扩)试项目,须采用远程控制技术,并严格控制现场操作人员的数量。DCS控制室应有可靠的安全隔离措施,以保护人员的安全和各类运行数据的完整。4.4中(扩)试装置启用前,应组织技术、工艺、设备、安全、环保等相关专业的人员对装置的安全性进行检查确认。4.5 中(扩)试装置与生产系统、装置相关联292、的,须有紧急切断、隔离等措施。4.6首次投料试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不得擅离岗位,遇有异常情况,主要负责人应及时组织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4.7中试项目的工艺技术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根据试制过程情况及时作出修订完善,为项目的后续生产提供技术支持。5.文件管理5.1试验部门应对新产品试制过程中的相关资料、文件加强管理。试制方案、评审意见、中(扩)试运行情况总结、异常情况应急处置等资料应送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5.2试验部门对其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6.附则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三十五、开停车作293、业管理制度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化工生产装置大检修停开车过程的管理方法和程序。本标准适用于本厂大检修过程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的管理。2.职责与分工2.1生产副总为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管理的主管领导。2.2生产部负责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方案的组织编制和实施。2.3生产车间负责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方案的具体落实。3.管理内容与要求3.1化工生产装置大检修开始前一个月,装置所在部门应编制完成停开车方案,一式三份,由厂长或部门签字后报送生产部。3.2停开车方案以生产车间为单位进行编写。3.3停开车方案由生产部组织安全、环保部、设备部等有关部室进行审核,于大检修开始前半个月审核完毕,报生产副总批准,批准后由生产部294、组织实施。3.4停开车方案的审核程序生产部接到生产车间报送的停开车方案后,按3.5.1内容进行审核,审核结束签字后转交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接到停开车方案后,按3.5.2内容进行审核,审核结束签字后转交公用保障部。公用保障部接到停开车方案后,按3.5.3内容进行审核,审核结束签字后转交生产部。对各部室审核中提出的需要横向衔接的问题,由生产部负责协调解决。审核全部结束后,由生产部将停开车方案报送生产副总工签字批准。3.5各部室审核内容生产部审核内容.1停车.1.1停车时间.1.2停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1.3停车主要注意事项.1.4停车顺序示意图.1.5停车的关键操作步骤.1.6清洗置换295、排放示意图.1.7生产装置清洗置换放空分析点一览表.1.8盲板安装示意图.2开车.2.1开车时间.2.2开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2.3开车中的主要注意事项.2.4水试车步骤及要求.2.5开车顺序示意图.2.6开车操作步骤.2.7大检修后工艺、设备、管线变更记录安全、环保部审核内容.1停车.1.1停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1.2注意事项.1.3停车顺序示意图.1.4清洗置换的主要注意事项.1.5清洗置换放空分析点一览表.1.6盲板的安装.1.7清洗置换排放示意图.1.8三废排放.2开车.2.1开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2.2开车顺序示意图.2.3开车中主要注意事项.2.4气密性试压步骤和296、要求.2.5单体传动试车步骤和要求.2.6拆除盲板.2.7水试车步骤及要求.2.8开车操作步骤.2.9大检修工艺、设备、管线的变更记录设备部审核内容.1停车.1.1停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1.2计划停车时间.1.3停车顺序示意图.1.4公用工程停送时间.1.5阴井隔离情况.1.6设备、管线清洗置换.1.7交付检修.2开车.2.1开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2.2开车时间.2.3公用工程输送时间.2.4气密性试压步骤和要求.2.5单体传动试车步骤和要求.2.6水试车步骤及要求.2.7大检修后工艺、设备、管线的变更记录审核时间停开车方案于大检修开始前半个月全部审核完毕。3.6车间按审批后的停开297、车方案组织实施,待装置停车操作全部完成,由岗位负责人、班长、工段长现场检查,确认签字。一份生产部,一份施工所在部门存查。3.7生产车间汇总各岗位停车确认表后,向生产部申请办理大检修准修证。3.8大检修准修证由生产部组织安全、环保部、设备部等进行现场检查,合格后联合签发。3.9化工生产装置大检修结束后,生产车间应做好开车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在装置检查、验收全部合格后,填写岗位开车确认表,一式二份,由岗位负责人、班长、工段长现场检查,确认签字。3.10生产厂或部门汇总各岗位开车确认表后,向生产部申请办理大检修准开申请书。3.11大检修准开证由生产部组织安全、环保部、公用保障部等进行现场检查,合格后联298、合签发。3.12生产车间接到签发的大检修准开证后,按照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方案的要求进行开车。附: 1、正常开车申请验收报告 2、正常停车申请验收报告正常开车申请验收报告申请部门开车岗位开车时间申请人开车前各项准备工作开车所需原料、辅助原料生产中所需的各种记录生产所需工具等人员配备合理情况及教育效果职工个人防护品和应急用品是否齐全好用动设备油位、油质是否符合要求,机封是否漏(如果漏,但不成直线),试运转时声音正常。电机温度正常。反应锅内无杂物,内璧无破损,压力容器的附件齐全好用,其它防施都齐全。各电机按扭标识清楚。静设备的液位阀好用,液位指示准确,内璧无严重腐蚀现象。管线上的阀门开关位置正确,无299、内漏现象,各阀的阀杆中心线标识醒目,各联接处牢固,各管线标识清楚。公用工程(水、电、汽等):品质符合要求其它应做的准备工作申请部门确认人签字:工艺验收意见 验收人签字: 时间:设备验收意见验收人签字: 时间:环保验收意见验收人签字: 时间:安全验收意见验收人签字: 时间:生产副总意见 签名: 时间:注:此表一式五份,申请部门、工艺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环保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正常停车申请验收报告申请部门停车岗位停车时间申请人停车应做的工作现场物料已清理掉岗位上的工具、记录用品和应急用品均收好。反应釜内璧清洗干净,夹套中的水放净。管线中的物料清洗干净。各相关阀门开关正确。所有动力电源均切断。现场卫生情况:设备、地面等应干净整洁。班间已安排人员值班。申请部门确认人签字:工艺验收意见 验收人签字: 时间:设备验收意见验收人签字: 时间:环保验收意见验收人签字: 时间:安全验收意见验收人签字: 时间:生产副总意见 签名: 时间:注:此表一式五份,申请部门、工艺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