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公司矿井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汇编310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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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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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公司矿井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第一部分:安全生产责任制1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2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4工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5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二部分:安全目标管理制度第三部分:安全奖惩制度第四部分: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第五部分: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第六部分:安全检查制度第七部分:安全办公会议制度第八部分: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第九部分: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第十部分:群众监督制度 第十一部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二部分:事故报告、2、调查、处理、统计、分析制度第十三部分: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第十四部分: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第十五部分:领导干部跟班下井制度 第十六部分:劳动用品管理制度第十七部分:管理干部值班制度第十八部分:井队管理制度1、井队安全奖惩制度 2、现场安全管理规定3、误时管理规定 4、物料管理规定 5、班前会议制 6、劳动出勤管理规定 7、火工品管理制度 8、队长工作职责 9、班长工作职责 10、员工工作纪律 第十九部分:文明施工规定1.文明施工制度2.门卫制度3.卫生管理制度4.工地生活区管理制度5.治安保卫制度6.消防安全制度7.车辆管理制度第二十部分: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1.区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责任制2.技3、术员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责任制3.验收员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责任制4.队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责任制5.班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责任制6.工程质量管理制度7.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二十一部分: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第二十二部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三部分: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第一部分: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矿 长矿长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矿长必须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在工作中要尽职尽责,切实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一、岗位职责1、认真组织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4、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2、按有关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证煤矿生产、管理过程中所配备的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必须设立瓦斯治理机构和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建立瓦斯治理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治理资金。3、组织建立、健全煤矿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责任制,并严格按规定进行考核。4、组织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瓦斯治理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入井5、检身和出入井清点制度等,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对各部门、人员进行考核、落实。5、建立、健全符合实际情况的各岗位工种操作规程,并做好宣传贯彻、教育工作,确保各岗位工种按章作业。6、保证煤矿的安全生产投入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并按照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保证相关的资金及时到位、使用适当。7、负责组织编制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并组织实施。8、积极在煤矿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不断提高煤矿技术水平和产品的科技含量。9、矿长是煤矿瓦斯治理的第一责任人,每日对矿井瓦斯检查报表、安全监控系统报表等进行审阅、签字,发现异常及时处理。10、切实保证煤矿生产过程中人、财、物等资源需求。11、每月至少应主持6、召开一次煤矿安全生产办公会议,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对煤矿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分析安全生产中(特别是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制定解决措施、落实责任人、检查上一次办公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研究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重大决策。12、经常深入煤矿生产现场,督促、检查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13、积极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14、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矿井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5、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安排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得安排未经培训的人员上岗作业。16、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如实报告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自觉7、接受监督。17、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做好作业现场的劳动保护工作,按规定安排对相关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18、确保煤矿依法生产,不得超层越界开采、不得擅自提高开采上限、不得超核定能力生产。19、煤矿发生事故时,要立即组织指挥抢救,按规定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20、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矿长职权。二、责任追究1、未依照有关规定保证煤矿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矿长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矿长给予撤职处分或罚款处罚。2、未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8、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矿长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矿长撤职处分或罚款处罚。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煤矿的主要负责人。3、在煤矿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处罚。4、未及时组织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给予矿长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的,给予矿长记大过直至撤职的9、处分。对排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矿长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5、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矿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6、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矿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2)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3)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10、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7、煤矿未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做好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劳动保护、健康检查等工作,按照有关法律进行处罚,对矿长给予降级或撤职的处分。 8、煤矿超层越界开采、擅自提高开采上限、超核定能力生产的,矿长负直接责任。9、煤矿未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或在生产、建设过程中未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矿长应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10、煤矿未按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有关规定建立瓦斯治理机构和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矿长负直接责任。11、煤矿未按规定建11、立、健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责任制,矿长应负直接责任。12、违反相关法律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安排不适宜上岗的人员从事相关岗位的工作时,矿长负直接责任。13、未组织编制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或未组织实施的,矿长负直接责任。14、未对每日瓦斯报表、安全监控系统报表等进行审阅、签字的,矿长负直接责任。15、不能够充分保证煤矿安全、生产所需的人、财、物等资源,影响到安全的,矿长负直接责任。16、未按规定主持召开煤矿安全生产办公会议,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分析安全生产中(特别是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制定解决的措施、检查上一次办公会议确定的重12、点工作的落实情况的,矿长对导致的后果负直接责任。17、未经常深入现场,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的,矿长负主要责任。18、未安排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培训,或安排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人员上岗作业,矿长应负主要责任。19、煤矿企业未建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矿长负直接责任。20、在事故调查处理完毕以后,未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未根据事故调查处理决定落实对煤矿相关责任人处罚的,矿长负直接责任。21、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安全审查中,董事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矿长负直接责任。22、未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如实报告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或故13、意报告虚假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矿长负直接责任。23、在副矿长负直接责任的事故中,矿长负领导责任。24、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矿长负直接责任。25、外出期间未明确专人代行矿长职权,造成管理空岗的,矿长负直接责任。26、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生产副矿长 生产副矿长是煤矿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对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防治水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生产副矿长必须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安全生产副矿长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合理组织生产。一、14、岗位职责1、积极配合矿长开展工作,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2、必须加强对分管职能处室的领导,对只能处室提出需要解决的安全生产问题,要协调好相关的工作,及时发现、解决有关问题。3、协助矿长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和各类安全生产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安排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并对煤矿生产中的安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4、组织相关人员编制各相关专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并组织实施。5、组织编制各相关专业年度考核管理目标和考核奖罚细则。6、根据煤矿的长远规划、接续计划,参与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的开拓、掘进、采煤等生产计划,合理组织生产。7、每月至少主持15、召开一次煤矿安全生产例会,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分析安全生产中(特别是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制定解决的措施、检查上一次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8、定期组织进行生产系统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保证人员、时间、资金、措施、质量“五落实”。9、坚持开展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本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10、负责组织编制煤矿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技措工程计划。11、对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水害治理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经常深入现场,及时组织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防治水16、专业安全生产(质量)大检查,督促相关部门(人员)整改安全隐患。12、负责监督采煤、掘进区队落实“采煤、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以及其他区队按章施工。13、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采煤、掘进工作面投产验收,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组织复查。14、负责组织成立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回撤领导小组,并进行指导。15、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16、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生产副矿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17、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2)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3)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3、未及时组织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给予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的,给予生产副矿长记大过直至撤职的处分。对排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生产副矿长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4、对煤矿生产管理过程中的安全生18、产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5、煤矿在原煤生产过程中未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生产副矿长负直接责任。6、生产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生产副矿长负直接责任。7、未按规定主持召开每月至少一次的煤矿生产例会,及时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分析安全生产中(特别是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制定解决措施检查上一次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生产副矿长负直接责任。8、分管的有关处室工作不协调,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的,生产副矿长负领导责任。9、采煤、掘进中不落实“工作面作业规程”,生产副矿长负领导责任。10、采煤、掘进工作面投产验收不认真,生产副矿长应负19、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11、未成立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回撤领导小组,或在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回撤时未及时进行指导,发生事故的,生产副矿长应负直接责任。12、未对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水害治理工作及时监督检查,不能够经常深入现场,或未及时组织专业安全生产(质量)大检查,或督促相关部门(人员)整改有关隐患不及时、措施不力的,生产副矿长负直接责任。13、未及时编制原煤生产系统安全技措工程计划,或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不能够保证按照安全投入计划及时完成相关工程、落实相关措施的,生产副矿长负直接责任。14、分管的职能处室、区队,安排没有操作资格、没有上岗资格证的人员上岗操作的,生产副矿长应负领20、导责任。15、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生产副矿长负直接责任。16、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生产副矿长负直接责任。17、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安全审查中,安全生产副矿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生产副矿长负直接责任。18、外出期间未明确专人代行职权,生产副矿长负直接责任。19、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安全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是煤矿安全管理、监督、检查的主要负责人,必21、须熟练掌握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安全副矿长必须监督煤矿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一、岗位职责1、积极配合矿长开展工作,在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2、及时向矿长提出设置安全管理部门、配备安全监察人员和装备的具体意见,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适应本煤矿安全工作需要。3、协助矿长督促检查各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业务处室、人员的业务保安、安全岗位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等的落实情况。4、参22、加矿长主持召开的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对煤矿安全管理中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5、组织编制煤矿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6、协助矿长编制煤矿安全年度考核管理目标和考核奖罚细则。7、每旬至少应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监察工作会议,及时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分析安全生产中(特别是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制定解决的措施、检查上一次安全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8、对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水害治理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经常深入煤矿井下现场,及时组织煤矿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发现、督促整改安全隐患。9、组织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23、提出主导意见。10、及时监督煤矿进行“矿井灾害预防和救灾演习”、“反风演习”方案、措施的落实。11、审查、监督煤矿按计划如期、保质的完成安全技措工程。12、监督矿井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13、负责监督对安监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进行的相关安全培训教育、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及时清退不称职的安全管理人员。14、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15、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安全副矿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324、)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安全副矿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2)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3)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3、煤矿安全管理部门的设置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配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监察人员和装备不适应工作需要,未及时向矿长提出建议的,安全副矿长负直接责任。4、未按规定主持召开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安全监察工作会议,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25、示、分析安全生产中(特别是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制定解决的措施、检查上一次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的,安全副矿长负直接责任。5、煤矿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安全副矿长负直接责任。6、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安全副矿长负直接责任。7、未履行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水害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责任,不能够经常深入现场,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安全副矿长负直接责任。8、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安全副矿长负直接责任。9、未及时监督煤矿“矿井灾害预26、防和救灾演习”、“反风演习”方案、措施落实的,安全副矿长负重要责任。10、未严格审查、及时监督煤矿按计划如期、保质的完成安全技措工程,安全副矿长负重要责任。11、未及时监督矿井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安全副矿长负重要责任。12、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安全副矿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安全副矿长负直接责任。13、外出期间未明确专人代行职权,安全副矿长负直接责任。14、在分管处室领导人员负直接责任的事故中,安全副矿长负领导责任。15、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重要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机27、电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是煤矿机电、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机电、运输系统的工作全面负责。机电副矿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切实保证本单位供用电的安全、可靠、稳定以及运输系统的可靠。一、岗位职责1、积极配合矿长开展工作,在煤矿机电、运输系统管理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2、加强对分管处室、区队的领导,协调好相关的工作,及时发现、解决有关问题。3、参加矿长主持召开的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对煤矿机电、运输系统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4、组织制定机电、运输等系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5、组织编制机电设备年度考28、核管理目标和考核奖罚细则。6、负责大型机电设备的安装、检修安全管理。7、定期组织进行机电、运输系统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保证人员、时间、资金、措施、质量“五落实”。8、坚持开展煤矿机电、运输系统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本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9、定期召开机电设备管理工作会议,研究机电设备管理工作中的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安全生产。10、负责煤矿机电、运输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水害治理方案、措施的落实。每旬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煤矿机电、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巡回大检查,督促相关部门(人员)及时整改有关隐患。11、负责组织编制煤矿机电、运输系统安29、全技措工程计划。12、根据煤矿的总体规划,进行机电、运输系统规划,监督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机电运输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保养等,确保其满足要求。13、参与煤矿使用的机电设备、设施的选型、设计。14、保证煤矿使用的机电设备、设施“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等齐全。15、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16、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机电副矿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30、施的;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机电副矿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2)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3)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3、未及时组织进行机电、运输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给予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的,给予记大过直至撤职的处分。对排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4、对机电、运输系统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或领31、导责任。5、煤矿企业在机电、运输管理过程中未认真执行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等,机电副矿长应负直接责任。6、机电副矿长分管的有关科室、区队不能协调工作,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的,机电副矿长负主要责任。7、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机电副矿长负直接责任。8、大型机电设备的安装、检修中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事故的,机电副矿长负直接责任。9、未落实煤矿机电、运输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水害治理方案、措施,不能够深入现场,未及时组织开展煤矿机电、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巡回大检查,或督促相关部门(人员)整改有关隐患不及时、措施不力的,机电副矿长负直接责任。10、未及时编制原煤机电、运输系32、统安全技措工程计划,或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不能够保证按照安全投入计划及时完成相关工程、落实相关措施的,机电副矿长负直接责任。11、分管的职能处室、区队安排没有操作资格、没有上岗资格证的人员上岗操作的,机电副矿长未及时停止其工作的应负领导责任。12、大型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保养等不及时,致使其带病运转,机电副矿长负直接责任。13、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机电副矿长负直接责任。14、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机电副矿长负直接责任。15、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安全审查中,机电副矿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机电副矿长负直接责任。16、外出期间33、未明确专人代行职权,机电副矿长负直接责任。17、在分管处室、区队领导人负直接责任的事故中,机电副矿长负领导责任。18、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总工程师总工程师是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防、防治水等技术管理工作。总工程师必须熟练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总工程师在工作中应尽职尽责,切实搞好本单位的技术管理工作。一、岗位职责1、全面负责煤矿技术管理工作,必须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34、标准和技术规范。2、主要抓好“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工作。对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水等灾害的治理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制定治理上述灾害的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负责资金的安排使用。3、组织编制矿井长远发展规划、安全技术发展规划,认真组织研究、制定煤矿的生产布局及接续计划,确保矿井采掘接续正常,有利于煤矿的安全管理。4、组织编制矿井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并根据工作安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救灾演习。5、负责编制(修编)矿井地质报告,并做到合理开发、三量平衡。6、对煤矿的“三下”开采设计、改变通风系统设计、采区设计、水平延深设计、采掘工程设计、作业规程、“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措施等进行严格审查。735、负责批准水淹区域下废弃煤柱开采安全措施。8、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煤矿的作业规程、安全措施进行会审。9、积极在煤矿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不断提高煤矿安全技术水平。10、定期组织进行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制定治理措施。11、每日对矿井瓦斯检查报表、监控系统报表等进行审阅、签字,发现异常及时处理。12、按时参加矿长召开的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并提出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意见。13、督促、检查相关部门(人员)的责任制落实和技术管理等工作,定期组织进行评比活动。14、协助矿长组织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15、组织编制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6、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36、17、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总工程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总工程师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2)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3)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37、。3、未按时组织进行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给予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制定治理措施的,给予记大过直至撤职的处分。对排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4、总工程师对煤矿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5、组织编制矿井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不合理,或在组织救灾演习过程中发生意外,总工程师应负直接责任。6、煤矿发生“一通三防”和防治水重大事故,总工程师应负直接责任或重要责任。7、煤矿生产技术规定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总工程师应负直接责任。8、编制(修编)的矿井地质报告有缺陷,或不能够做到合理开发、38、保持三量平衡的,总工程师应负直接责任。9、煤矿的生产布局及接续计划不合理,矿井采掘接续失调,造成安全隐患或发生重大事故的,总工程师负直接责任。10、在煤矿的有关设计中(主要有“三下”开采设计、改变通风系统设计、采区设计、水平延深设计、采掘工程设计、“一通三防”、防治水措施设计等),出现明显技术失误和决策失误的,总工程师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11、按照总工程师批准的水淹区域下废弃煤柱开采安全措施进行采掘活动时,形成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事故的,总工程师负直接责任。12、采煤、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违反有关规定,审查中没有发现的,总工程师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13、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总工程师39、负直接责任。14、发现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总工程师负直接责任。15、矿井瓦斯检查、监控系统等报表缺少总工程师的签字,或虽然签字但对瓦斯异常现象没有采取措施、及时处理的,总工程师负直接责任。16、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能够指导应急救援的,总工程师负直接责任。17、外出期间未明确专人代行职权,总工程师负直接责任。18、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总工程师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总工程师负直接责任。19、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据情节40、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部1.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参与制定公司中长期安全规划及年度安全规划;2. 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并监督、检查有关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3. 根据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计划,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状况,并针对不同季节的特点组织安全生产活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行;4. 组织公司安全生产验收、安全大检查及不定期检查,针对公司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提出改善建议,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完善;5. 深入公司生产现场,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种类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行为及时制止,责成相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其执行情况41、;6. 参加公司组织的生产调度会议,针对公司安全生产出现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分析所出现问题的原因,提出专业解决方案,并监督有关措施的落实情况;7. 组织部门相关人员进行生产现场的检查与管理,对井下生产、安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出整改方案,为公司以后的安全生产提供数据及经验;8. 根据生产现场的变化,及时安排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督促安检员抓好现场安全监督工作,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行;9. 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并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进行汇报,听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及整改措施,并就整改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效果及时上报公司有关主管部门;10. 制定公司安全培训年度计划,协助人力资42、源阔别组织公司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宣传及引导工作,结合公司存在的安全问题,制定合理的安全生产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公司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调度室1. 依据国家及省市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与方针,及时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指示与精神,指导公司安全生产的运行;2. 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针对公司的安全生产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落实、整改,以指导公司安全生产;3. 落实公司领导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有关会议决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4. 组织公司安全调度会议及安全办公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及时协调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并保障其正常运行;5. 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调度43、工作,及时总结安全生产隐患原因及处理结果,避免隐患的再次发生;6. 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台帐,对井上下安全生产运行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各项工作安排记录详实、全面;7. 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和其它突发事件,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解决,并对整改措施进行督促、改进;8. 负责公司井下现场、重点工程及有安全隐患工作面重点监控,并进行合理调度,保障公司安全生产有序进行;9. 负责公司办公区域及生活区域各种问题的协调工作,并监督相关部门及时整改;10. 负责公司综合调度工作,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运行。生产技术部1.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做好公司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2. 根据公司发展44、规划及新业务开展情况,不断探索适用公司发展的新技术、新工艺及流程,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利润的最大化;3. 建立健全公司生产技术体系,编制公司生产技术制度、施工工艺流程图纸及文件,建立公司规范、成熟的生产技术体系,建立施工规范化、质量标准化矿井 ;4. 配合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对采一、采二工区进行生产布局技术指导与支持,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技术新问题,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5. 根据矿井工作面的施工情况,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及时排查矿井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分析产生隐患的原因,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监督整改方案的执行 6. 根据安全生产矿井(矿井安全、生产制度及规范)要求,负责矿井实际生产45、情况及工作面工程质量检查的检查、验收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7. 深入生产施工现场,根据根据现场生产情况,解决现场安全生产存在的技术问题,保障现场生产安全;8. 根据矿井开拓的不断深入,及时进行开拓工区地质测量工作,准确预测开拓区域的地质状况,保障生产的顺利开展;9. 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调度会议,根据调度会议出现的问题,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并协同有关部门监督问题整改执行情况;10. 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公司安全生产的质量检查,针对公司生产技术现状解决答疑,针对公司主管部门提出的技术问题及时解决;11. 根据公司生产现状及生产规划,协调相关煤炭专业权威机构,进行公司生产布局、开拓方向等46、进行充分论证,不断增加矿井的生产潜力及产量;12. 根据公司有关薪酬管理有关制度,负责矿井上、下相关工作量的验收、统计工作,制定相关工种的劳动定额工作,进行合理劳动定额管理。通防部1.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制定公司安全生产通防工作中、长期及年度规划;2. 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矿井通风年度及月度计划,保障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3. 组织制定公司矿井通风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正常开展;4. 负责公司安全生产通防的综合治理措施及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解决矿井通防方面存在的技术难题;5. 负责公司“一通三防” 防范制度及措施的编制和修订,及时进行“一通三防”相关数据47、的测量、检查、校验及分析工作,及时发现安全生产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解决;6. 负责矿井通防设备的日常管理及维修、维护工作,保障通防设备的正常运转;7. 负责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及维修、维护工作,并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进行及时升级改造,确保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8. 负责矿井爆破物品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火工品的计划、运输、统计、验收等管理工作,确保为火工品的安全运输、贮存、发放等工作,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的需要;9. 参与矿井采空区、火区的预防检查与管理;10. 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调度会议,针对公司安全生产出现的问题,提出专业解决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分析所出现问题原因,并监督有关措施的48、落实情况。机电部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加强机电业务保安管理工作。2. 根据生产发展需要按年、季编制机电工作计划、设备更新计划、灾害预防计划、机运安全技术改造计划等。3. 加强机电设备计划维修管理,负责组织编制周期检修和年度、春节停产检修计划,并监督实施。4. 编制主要机电设备年度大修计划。管好用好资金,做好监督、验收,确保设备大修质量。5. 负责组织对公司主要机电设备、系统进行有计划的安全技术测定和试验。6. 加强机电质量标准化管理,确保井下“三条线”、机房、硐室、车间、主要机电设备、系统达到标准化标准。7. 负责对公司机电设备进行管理,49、统一调配,管好、用好、修好设备,使设备完好率保持在“90.5.1”以上。8. 组织审定机电部门各工种岗位责任制、机运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断健全各有关管理制度,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监督有关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情况。9.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主要专业设备、主要系统、井下采掘设备、运输设备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设备、系统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确保设备、系统安全运行。出现事故及时组织力量处理抢修,并组织人员认真进行追查分析。10. 定期召开机电专业会议,布置、研究、解决机电设备安全运转、机电系统安全管理等有关问题。11. 协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机电人员业务保安培训教育计划,组织机电人员抓好安全教育、技50、术培训和考核发证,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操作、管理水平。12. 组织对机电事故的调查分析。13. 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及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文件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材料部仓库管理1. 负责公司原材料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生产的顺利进行;2. 根据公司的年度生产计划,制定公司原材料采购计划,在保证生产正常运行的同时,保证公司合理库存;3. 根据公司生产物资的消耗,结合物资库存情况,及时提出物资采购计划,经生产副总批准后报销售部进行所需物资及材料的采购工作;4. 进行各部门物资消耗的统计、整理工作,对比、分析各部门物资消耗原因分析,并形成物资消耗分析报告,报生产副矿长及矿长决策;5. 严格物资使用申批及51、使用流程,严把物资使用关,杜绝多领物资或浪费物资的现象;6. 协同物资生产使用部门,进行采购物资的质量检验工作,严把物资采购质量关,坚决杜绝不合格物资入库;7. 进行井下、井上物资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及统计工作,保证各种物资的合理使用,避免不合理使用物资及浪费物资现象的发生;8. 负责井下、井上物资的回收、入库等工作,建立井下、井上物资使用台帐;9. 定期对仓库库存进行盘点、统计工作,建立健全仓库物资管理台帐,进行仓库物资的合理分类,保证仓库物资的摆放整洁、有序;10. 督促相关部门进行井下、井上回收物资的维修、入库工作,做好机运各种配件的使用情况,积极协调各生产部门进行维修物资的重复利用,月52、底汇总材料部;11. 做好仓库的安全消防、防盗工作,保障仓库的安全;12. 做好各物资使用部门的服务工作,保证及时领取各类物资,保证公司生产的正常、有序运行;13. 严格执行物资的发放与领用制度及流程,严格按照物资领用手续进行物资发放。办公用品发放14. 根据公司办公用品使用情况,制定公司办公用品计划,报工会主席及矿长批准后实施;15. 进行办公用品的保管工作,合理分配并控制办公用品,制作办公用品台帐及统计报表,并将统计报表反馈公司领导;16. 根据安全生产有关劳动保护措施,制定劳动保护用品采购计划,严格劳保用品使用申批流程,保证劳保用品的合理使用。督查室1. 监督各部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保53、证规章制度的顺利推行;2. 负责调度会议安排的各项工作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工作;3. 负责安全质量检查过程中出具的“排患通知单”的落实情况,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4. 深入施工现场,负责井下安全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以杜绝安全生产隐患;5. 负责公司重大事项的专项检查、监督工作;6. 根据各项目工作的监督、检查情况,形成督察报告,并提出建设性的方案,为矿长决策提供信息支持;7. 搞好公司的各类调查研究工作,为矿长决策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持;8. 负责矿长临时安排的其它专项督察工作。机运工区1. 组织完成公司煤炭运输提升工作,确保提升运输工作安全,完成各生产工区的提升工作量;2. 负责公司运转54、设备的检查及维修工作,确保各类设备的正常、及时运转,保障生产的正常运行;3. 针对公司生产过程中的重大及应急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及人员完成各类设备的应急抢修及重点工作的突击性任务,保证公司生产有序运行;4. 负责公司高、低压供电工作,及时对公司供电系统进行维护、维修,保障公司办公及生活用电的正常运转;5. 负责公司的机电设备的检查、验收等管理及维修工作,保障种类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转及新设备的性能测试工作;6. 负责公司机电设备技术资料、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整理、分类及保管工作;7. 负责公司办公及生活区域供水管理的维护及维修工作,保障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转8. 组织公司生产工区防护网的制作,确保防护网的质55、量及供应的及时性,确保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行;9. 负责公司锅炉的维修、维护及正常运转,保障公司办公及生活区域的供暖及洗澡堂正常工作;10. 负责部门各岗位工资定额的管理工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各工种制定合适的工资定额;11. 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调度会议,针对公司安全生产出现的问题,协同有关部门提出专业解决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分析所出现问题的原因,并监督有关措施的落实情况;12. 根据各生产部门用料计划,结合编网库存情况,合理安排本部门员工及时进行所需编网的加工、制作工作,保障生产的正常运行;13. 组织相关领导及部门进行所需编网的质量验收工作,保证所需编网的质量。供销部1.煤炭销售1. 收56、集、整理国家及省市煤炭行业有关信息及价格走势,提供煤炭行业可行性操作方案,供公司高层领导决策;2. 及时进行煤炭行业价格调查,把握市场机会,及时建议公司高层领导进行价格调整,保障公司利润最大化;3. 根据市场价格走势,建议公司领导及时调整公司煤炭库存量,以把握市场机会,保证公司利润最大化;4. 建立并完善市场开发体系制度与流程,积极培育潜在客户,开发新客户,及时解决新客户问题,不断增加公司市场份额;5. 建立健全公司老客户档案与管理制度,及时对老客户进行回访,解决老客户关于公司煤炭价格、运输等售后服务工作,保持老客户的稳定性和忠诚度;6. 根据销售情况,及时全额回笼销售货款,杜绝呆账等类似事件57、的发生,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7. 根据客户销售合同,做好销售客户煤炭的过磅工作,做到过磅的公平与公正,保障公司及客户双方利益;8. 及时向公司高层领导提供销售日报表、周报表、月报表及年度报表,并提供销售报告,保证公司高层领导及时掌握销售信息,供公司高层领导决策;9. 负责煤炭销售的装车工作,做到公平公正,保障公司与客户利益。2.材料采购1. 根据公司年度生产计划,制定合理采购计划,报矿长审批后实施;2. 积极进行采购市场的开发与培育,及时进行采购市场的价格咨询与对比,保证低成本、高质量地完成公司的采购计划;3. 及时了解公司物资消耗情况,根据材料部的采购计划,及时、准确地进行物资采购,保障公司58、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4. 建立并完善公司采购体系制度与流程,保障采购的及时性、物资的实用性;5. 建立健全公司采购客户档案及管理制度,建立公司采购客户的黑名单,正确理解个人利益和公司利益的关系,坚决杜绝因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整体利益的现象;6. 配合材料部进行采购物资的入库工作,办理相应入库手续,杜绝不合格物资入库。3.煤炭筛选与分类1. 根据公司有关煤炭筛选、分类制度与措施,及时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煤炭的筛选与分类工作,确保筛选与分类的准确性与合理性,实现煤炭的销售增值,保障公司利益的最大化;2. 做好公司半成品的加工工作,以降低成本,实现产品的增值。财务部1记账及会计核算1. 组织制定并完善公59、司会计核算制度,并贯彻实施,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对账;2. 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公司的现金管理、银行结算及办理往来单位的结算业务;3. 严格按照国家及公司会计制度,填制和审核收付款凭证,并据此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4. 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和其他财务档案资料;5. 定期为公司高层提供准确、全面的月度及年度财务报表,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财务信息支持。2财务管理1. 根据公司年度发展规划,制定公司年度财务规划,定期检查、分析公司的经济运行情况,并及时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2. 组织制定并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报高层审批后,组织贯彻实施;3. 负60、责公司的资金流监控,拟订资金管理办法,组织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分配计划,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保证经营管理的合理需要;4. 负责公司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的核算,定期提供公司财务分析报告,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财务分析资料;5. 主持编制公司的财务预算体系及分析报告,并跟踪、监控预算实施的执行过程;6. 负责公司的融资筹划和银行贷款,协调公司与银行的关系;7. 负责协调公司与税务部门的关系,利用各种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务筹划和纳税申报,进行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合理避税,并申请税收优惠批文。3成本管理1. 负责对公司实际发生成本进行核算、分析汇总上报,以利于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开支;2. 61、指导公司及各部门的成本核算.。4投资管理1. 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制定融资计划,配合相关部门完成银行贷款、还款任务等融资任务;2. 参与公司的重大投资决策、资本运营决策的经济预测分析,以及重大投资活动的合同会签和审查。5材料管理1. 核算编制公司各生产经营单位的材料成本,依据材料部提交材料明细帐台帐进行材料成本核算。6固定资产管理2. 负责公司固定资产金额的核算和管理,编制固定资产目录,建立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及时登记入账,提取折旧;3. 制定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按制度规定进行固定资产清理和报废工作;4. 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加强会计监督,建立健全资产管理62、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及流程,维护资产实物的安全完整及账务的及时准确。 办公室1行政管理1. 收集、整理国家及各级政府有关方针政策,为矿长的信息决策提供信息支持;2. 组织矿长主持的重要会议,负责会议通知、会场服务、资料准备,担任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参与公司决策、当好领导参谋;3. 负责公司重要文件及资料的起草、编写与整理工作,正确处理各级来文的签收、拆封、登记、分发、传阅、拟办、承办、催办及归档,并及时检查、监督与贯彻落实;负责公司发文的拟稿、核稿、签发、编号等工作4. 负责公司报刊、杂志的征订与收发,各类函电的收发;图书资料的登记、借阅与保管;5. 征集公司合理化建议,并及时将各类合理化建63、议送交领导及相关部门;6. 代表公司开具有关介绍与证明,公司印鉴,负责公司保密工作;7. 负责办理公司资质、年签的申报与年审等工作;办理各类营业证照的登记、注册、变更,年检等手续;8. 负责公司日常业务招待工作。2制度建设9. 组织制定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及本部门的相关制度,报行政矿长及矿长审批后组织实施,并检查和监督各部门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提出相关制度的修订方案,以保证各类制度的良好运行。3文档管理1. 负责公司文字材料的打印、复印、装订及发放工作;2. 负责公司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归档等工作。4档案管理1. 根据国家及省市档案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公司档案管理体系;2. 负责64、公司财务档案、管理档案、科技档案的管理工作;3. 根据档案法的相关规定,负责公司档案的管理工作,对档案进行合理分类、整理与归档工作,保证档案管理正常、有序运行;4. 根据国家档案法及公司的档案管理相关文件及规定,及时对相关文件进行销毁工作,严守公司机密,坚决杜绝公司各类文件的外传;5. 健全公司文件借阅制度及流程,严格文件借阅审批程序,禁止无借阅资格人员借阅公司文件。5.后勤管理1. 合理安排公司各类用车服务,及时安排领导和业务部门的工作用车,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与保养工作,确保行车安全。6.网络及信息管理1. 负责公司信息(电话、传真)管理及交费工作,确保信息畅通;2. 负责公司局域网的日常维65、护与维修工作,保证网络的正常运行。后勤部1.基础建设1.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方案,负责公司规划改造工作,建立公司良好的办公与生活环境;2. 负责公司基础建设项目、扩建工程及公司地面硬化等的改造工作;3. 参与公司重大基建项目的方案制定工作,组织公司重大基建项目的招标管理工作,以降低成本,保障公司利益;4. 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公司基建项目的预、决算工作,并出具基建项目预、决算报告,为公司高层领导决策提供依据;5. 负责公司供、排水系统的维护与维修工作,保障供、排水系统的畅通。2.食堂管理1. 负责公司食堂管理工作,保障食堂就餐环境的卫生、清洁,为公司员工提供舒适的就餐环境;2. 合理安排食堂膳食结构66、,保证员工就餐的多样性与合理营养结构,保障员工体力及脑力营养得到合理补充,不断增强员工体质;3. 建立以服务为导向的食堂管理体系,保证食堂饮食成本;4. 建立健全食堂员工良好的服务意识,做到服务热情周到,及时解决员工就餐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障员工就餐的及时性;5. 保持公平、公正的服务理念,公平对待每位就餐员工。3.卫生清洁1. 负责公司办公、生活区域及公寓楼的卫生清洁工作,保证公司卫生干净、整洁;2. 及时清理公司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的清运工作;3. 负责清理厕所卫生,及时进行厕所内的灭蝇、灭蚊工作;4. 负责公司澡堂的管理工作,及时进行澡堂的供、换水及清洁工作,为员工提供良好的服务。4.其它67、1. 负责公司家属区域的房、电费的收缴工作;2. 负责公司下井员工工作服的清洗工作;3. 负责公司办公区、家属区及公寓楼的门窗的维修、维护工作;4. 负责食堂所需食品、蔬菜等用品的采购,保证员工就餐所需物品的及时供应;5. 负责公司员工及家属生活用品:粮、油面等的采购、销售等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部部长安全部部长是安全部在安全管理活动中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在安全副矿长的领导下开展安全检查、安全管理等工作。安全部部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一、岗位职责1、积极配合安全副矿长开展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工作,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68、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2、负责组织制定本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3、参与煤矿生产布局及接续计划的审查。4、参与其他部门编制的有关设计、规程、安全措施审查。5、监督施工单位在安措工程施工中安全资金的使用。安措工程完工后,参加竣工验收。6、根据实际情况经常分析煤矿的安全状况,向安全副矿长提出具体建议。7、加强对排查的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危险源治理情况的督查,确保重大隐患按时得到有效整改。8、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等工作,切实提高煤矿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9、按时参加煤矿召开的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做好安全例会的会议记录、存档管69、理,提出具体建议。10、按规定组织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11、及时汇总、总结各安全监察员的检查情况,提出具体改进意见,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监察员的工作水平。12、保证煤矿安全系统工程的正常运行,及时分析、处理存在的问题。13、经常深入现场,及时查处现场存在的问题,经常检查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煤矿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随时掌握采掘工程的进度等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14、负责组织对“三违”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和管理。15、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处理。16、参与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编制、审查、实施。17、按照煤矿安全奖罚规定对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18、监督煤矿安全设施、设备、仪器(70、表)的使用及采掘作业规程的执行情况。19、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20、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安全部部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安全部部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2)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71、场的;3)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3、未组织制定本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或未按规定进行考核的,安全部部长负直接责任。4、在安全部部长参加的煤矿有关设计审查出现明显技术失误的,安全部部长负相应责任。5、对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未有效监督的,安全部部长负直接责任。6、未及时根据实际情况分析煤矿的安全状况,向安全矿长提出具体建议的,安全部部长负直接责任。7、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安全部部长负直接责任。8、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72、的,安全部部长负直接责任。9、未按照规定要求及时组织安全检查的,安全部部长负直接责任。10、未及时汇总、总结各安全监察员的情况,提出具体改进意见,致使安全检查工作脱节的,安全部部长负直接责任。11、煤矿安全管理系统工程不能够有效的运行,安全部部长负直接责任。12、外出期间未明确专人代行职权,安全部部长负直接责任。13、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安全部部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安全部部长负直接责任。 14、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安检员安检员在安全部部73、长的领导下,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各作业地点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者,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一、岗位职责1、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2、严格现场监督检查,以身作则,坚决制止任何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3、坚持现场八小时工作制,全面监督检查所管辖范围内的规程、措施、工作标准、质量标准在现场的执行、落实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督促有关单位和人员及时处理;当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报告调度室和安全部74、,进行处理。4、搞好现场安全质量评估工作,认真填写评估表,及时反馈安全信息。发生事故和发现重大隐患,必须及时上报。5、参加所管辖范围内的事故调查分析,并监督防范措施的落实兑现。6、严格现场交接班制度和汇报制度,严格执行盯岗包片跑面制度,杜绝空班漏岗。7、服从分配,听从指挥,遵守制度,认真负责,不怕打击报复,铁面无私,秉公执法,尽职尽责完成安全部领导安排的各项任务。8、参加班前会,听取工作安排,参加部长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及时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9、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11、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安检员警告75、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安检员调离工作岗位,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2)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3)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3、没有及时参加班前会和有关安全会议,负直接责任。4、参加事故分析、“三违”分76、析不认真,所辖区域接连发生同类事故或从业人员经常不按章作业的,负直接监督管理责任。5、安检员对所辖范围内的安全、质量负直接责任。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管理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调度室主任调度室主任是煤矿安全生产调度的第一责任者,负责煤矿生产、安全调度工作。调度室主任必须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熟练掌握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避灾路线、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必备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一、岗位职责1、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2、认真做好煤矿安全生产的调度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向领导汇报。3、负责组织制定本科室77、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4、按时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督促各部门落实。5、随时掌握煤矿生产现场的实际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采取相关措施。6、负责煤矿各类调度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7、负责煤矿各类安全生产信息、指令的上传下达。8、负责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调度。9、负责事故情况的汇报和汇总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10、负责事故抢险的综合调度并做好应急救援的协调。11、负责保证煤矿生产通讯系统的通畅。12、负责煤矿监控系统的运行值班以及各类信息的汇总报告。13、负责各类生产报表的报送工作。14、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15、必须尽职尽责,78、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调度室主任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调度室主任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2)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3)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3、调度室主任79、对煤矿的安全生产调度工作负直接责任。4、调度室发生无人值班或值班人员不认真负责,调度室主任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5、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调度室主任负直接责任。6、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为及时制止的,调度室主任负直接责任。7、煤矿各类调度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不准确,调度室主任负直接责任。8、未组织制定本科室各岗位安全生产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或未按规定进行考核的,调度室主任负直接责任。9、在各类煤矿安全生产信息、指令的上传下达中出现错误、延误的,调度室主任负直接责任。10、未及时进行安全隐患整改调度,调度室主任负直接责任。11、在事故抢险的综合调度、应急救援的协调中出现错误的,调度80、室主任负直接责任。12、不能保证煤矿生产通讯系统的畅通,影响安全生产的,调度室主任负直接责任。13、发现煤矿监控系统有异常现象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的,监控系统各类信息的汇总报告不准确的,调度室主任负直接责任。14、调度室主任对各类生产报表的准确性、及时性负直接责任。15、外出期间未明确专人代行职权,调度室主任负直接责任。16、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调度室主任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调度室主任负直接责任。17、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调度室副主任调度室副主任应积极协助调度81、室主任在分工范围内开展好相关工作,对分工范围内的工作负直接责任。调度室副主任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一、岗位职责1、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2、按照分工要求认真做好煤矿安全生产的调度工作,做好安全信息的上传下达。3、随时掌握煤矿生产现场的实际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采取相关措施。4、调度室主任未在岗位时,调度室副主任应根据安排承担主任职责,保证相关工作的连续性。5、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调度室副主任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82、;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调度室副主任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2)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3)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3、对煤矿的安全生产调度工作按照分工范围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4、在带班期间调度室发生无人值班或值班人员不认真负责,调度室副主任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5、在带班期间,煤矿安全生83、产信息、指令的上传下达中出现错误、延误的,调度室副主任负直接责任。6、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调度室副主任负直接责任。7、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调度员一、岗位责任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规定,做好本单位的各项工作。2、调度员保证24小时值班制度,班中不脱岗、不空岗、不睡岗,班前不喝酒。3、在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立即向矿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同时调动一切力量积极组织抢救工作。4、在矿井突遇暴雨、狂风、雷电等灾害性天气直接威胁矿井安全时有权立即下达撤出井下人员的命令。5、84、在矿井发现水、火、瓦斯、煤尘等重大险情时,有权立即下达撤出井下人员的命令。6、在工作地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有权下达停产指令。7、对公司范围内发生的影响生产和生活的各类问题及时进行协调调度。8、对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统计汇总。9、对当日的生产、销售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做好分析。10、通过矿井监测监控系统对井上下的安全生产、气体浓度、风速、供电、排水运行情况等进行实时监控。11、对井上下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跟踪调度。12、按规定及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活动。13、按时完成领导交给的临时任务。14、及时上报各类技术资料、报表。15、按规定参加本科室或工会组织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85、。二、责任追究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调度员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采掘设计技术员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3、出现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86、者拖延不报的,给予调度员开除的处分。4、因不能经常深入现场,井下汇报的问题不能够得到及时解决,调度员负直接责任。5、通过监控系统发现作业地点风量、温度、有害气体超过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调度员负直接责任。6、对因本人技术工作失误造成的事故或严重问题负直接责任。7、因调度员工作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调度员负直接责任。8、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调度员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调度员负直接责任。9、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生产技术部部长生产技术部部长是煤矿技术87、处技术组织、地质测量、通防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采煤、掘进地测、通防以及其他技术管理工作。生产技术部部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一、岗位职责1、必须积极协助矿长、配合总工程师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规定,搞好本企业的技术管理工作。2、负责组织制定本处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3、组织编制煤矿的采掘接续计划,按规定报有关领导审批,确保矿井采掘接续正常,按照煤矿测量规程按时、准确完成地质测量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煤矿及接续审查中要严格把关,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合理,有利于煤矿的安全管理。4、组织人员进行采88、掘工作面的工程质量、矿井通防、地质测量及防治水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比,负责煤矿采掘、通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等工作。5、负责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6、参加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措施的审查,组织采、掘工作面贯彻规程、措施的检查活动,通防措施设计符合有关规定。7、要经常深入现场,及时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随时掌握采掘工程的进度等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8、参与灾害预防、反风演习。9、及时上报各类技术资料、报表。10、建立煤矿技术档案,做好煤矿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11、按规定组织本处室职工进行业务技术学习,提高技术水平。12、组织进行分工范围内的重89、大隐患排查工作。13、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14、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生产技术部部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生产技术部部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2)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3)阻90、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3、未及时组织分工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给予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制定有效治理措施的,给予记大过直至撤职的处分。对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4、对煤矿采煤、掘进、通防、地质测量防治水等方面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5、未组织制定本处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或未按规定进行考核的,生产技术部部长负直接责任。6、技术处编制的煤矿生产布局及接续计划不合理,矿井采掘接续失调,生产技术部部长负直接责任。7、在由生产技术部部长组织的有关设计中91、出现明显技术失误和决策失误的,生产技术部部长负直接责任。8、在组织的采煤、掘进工作面质量、通防、地质测量、防治水工程质量检查评比活动中弄虚作假,生产技术部部长负直接责任。9、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生产技术部部长负直接责任。10、因生产技术部部长不能够经常深入现场,现场存在的技术问题不能够得到及时解决,生产技术部部长负直接责任。11、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生产技术部部长负直接责任。12、生产技术部部长对上报各类资料、报表的准确性、时效性负直接责任。13、煤矿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要求,或92、未及时做好煤矿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生产技术部部长负直接责任。14、生产技术部部长外出期间未明确专人代行职权,生产技术部部长负直接责任。15、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生产技术部部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生产技术部部长负直接责任。16、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采掘技术员一、岗位责任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规定,搞好本企业的技术管理工作。2、对各作业地点及时进行规程措施的现场校对。3、根据现场情况指导施工员编制好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93、措施。4、从技术上加强顶板管理、避免顶板事故。在顶板管理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5、进行采掘工作面的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比,积极参与煤矿采、掘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等工作。6、参加矿年度、季度及月生产计划的编制。7、参与编制矿井采掘接续计划,按规定报有关领导审批,确保矿井采掘接续正常,有利于煤矿的安全管理。8、及时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程的方案及施工设计。9、按时完成领导交给的临时任务。10、按技术处管理规定坚持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监测,并有健全的分析和处理责任制,有记录资料。11、负责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12、参加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措94、施的审查,组织采、掘工作面贯彻规程、措施的检查活动。13、要经常深入现场,及时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随时掌握采、掘工程的进度及工作面支护状况等情况,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14、参与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参与公司组织的救灾演习和反风演习。15、及时上报各类技术资料、报表。16、建立煤矿技术档案,做好煤矿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17、按规定参加本科室或工会组织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二、责任追究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采掘设计技术员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95、无睹,不加制止的;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采掘设计技术员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二)伪造、故意破坏为煤矿事故现场的;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3、在技术处组织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过程中,对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采掘设计技术员开除的处分。4、在组织的本专业内质量检查评比活动中弄虚作假,采掘设计技术员负直接责任。596、因不能经常深入现场,现场存在的技术问题不能够得到及时解决,采掘设计技术员负直接责任。6、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采掘设计技术员负直接责任。7、对因本人技术工作失误造成的事故或严重问题负直接责任,对因管理工作失误造成事故的,采掘设计技术员负直接责任。8、煤矿采掘设计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未及时做好煤矿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采掘设计技术员负直接责任。9、工作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采掘设计技术员负直接责任。10、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测量技术员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97、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采掘设计技术员负直接责任。11、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测量技术员一、岗位责任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规定,搞好本企业的技术管理工作。2、负责井上下测绘工作,按规定及时、准确、真实地填绘各种矿图。3、井上下控制测量,各项工程测量按规范要求,及时准确的进行填绘。4、贯通测量工程,地表和岩移,观测工程要达到规范的要求,并及时提供可靠的各种参数,特别是提供安全、合理的保护柱尺寸。5、负责井巷施工和大型固定设备安装的定位工作,并监督施工单位按中腰线施工。6、负责井下各采98、煤工作面进度丈量,及停采线的标定,制止越界开采。7、掘进巷道,在透巷或进入危险区前,负责按规定的安全距离,用通知单形式,事先通知施工单位。8、掘进巷道附近有需保护的设施时(如密闭等),事先通知施工单位放小炮掘进。9、贯通巷道在贯通前20m,通知施工单位制定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和通防安全技术措施,防止事故发生。10、经常深入现场,发现不按设计施工的要及时汇报处理。11、参加本单位和矿工会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二、责任追究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测量技术员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三99、)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测量技术员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二)伪造、故意破坏为煤矿事故现场的;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3、在技术处组织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过程中,对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开除的处分。4、在组织的本专业内质量检查评比活动中弄虚作假,测量技术员负直接责任。5、因不能经常深入现场,现场存在的技术问题不100、能够得到及时解决,测量技术员负直接责任。6、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测量技术员负直接责任。7、测量技术员对测量数据的准确性负直接责任。8、煤矿测量专业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未及时做好煤矿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测量技术员负直接责任。9、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测量技术员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测量技术员负直接责任。10、工作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测量技术员负直接责任。11、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101、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地质技术员一、岗位职责1、全面负责地质工作。经常深入现场,认真编录巷道素描,查明矿井地质构造,煤层储存情况,顶底板岩性及影响生产的其他地质因素,并按时提供采区、采面、掘进工作面地质资料。绘制生产所需的各种地质平面图和剖面图。2、进行水文地质工作。查明影响矿井生产的各种出水因素,分析研究并掌握地下水的富集规律,预计矿井涌水量,为矿井合理排水提供可靠的依据。3、编写矿井补充勘探钻孔施工措施,并收集整理资料,绘制煤层钻孔柱状图和建立钻孔资料台帐。4、编制矿井勘探计划,搞好矿井补充勘探工作。负责井下探水、探煤、探明主要构造,钻探施工措施,及时分析资料,填绘矿井充水隐患,为矿井采掘102、活动提供可靠的地质资料。5、接近老空积水或其它水体掘进时,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提前确定积水线、探水线、警戒线等“三线”,并通知施工工区。6、矿井采掘活动过程中,预计前方有地质构造或顶板岩性发生变化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防止事故发生。7、对回采工作面的实际采高、浮煤,煤柱尺寸,定期核实,发现不符合规定或设计时,及时向总工和技术处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8、定期探煤厚,核实采煤工作面回采率,采区回采率和全矿井回采率,以保证国家资源足量回收。9、负责矿井地质储量台帐的填报、平衡、上报工作。10、每月制定矿井“三量”变化情况,计算采面、采区及矿井回采率。11、雨季负责地面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103、,发现问题及时汇报。1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规定,搞好本企业的技术管理工作。13、参加本单位和工会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二、责任追究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地质技术员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地质技术员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104、报告煤矿事故的;二)伪造、故意破坏为煤矿事故现场的;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3、在技术处组织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过程中,对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开除的处分。4、在组织的本专业内质量检查评比活动中弄虚作假,地质技术员负直接责任。5、因不能经常深入现场,现场存在的技术问题不能够得到及时解决,地质技术员负直接责任。6、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地质技术员负直接责任。7、地质技术员对上报的各类资料、报表的准确性、时效性负105、直接责任。8、煤矿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未及时做好煤矿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地质技术员负直接责任。9、工作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地质技术员负直接责任。10、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地质技术员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地质技术员负直接责任。11、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通防部部长通防部部长是煤矿通防一线安全技术管理的具体负责人,是煤矿通防一线安全技术管理的具体负责人,是煤矿通防一线安全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者。通防部部长必须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106、证。一、岗位职责1、负责煤矿一线“一通三防”等技术组织、管理工作。2、积极配合矿长、总工程师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及“一通三防”有关规定,搞好本矿的“一通三防”工作。3、负责组织制定本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通三防”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4、按时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学习,开展好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技术水平。5、在进行煤矿生产及接续审查中要严格把关,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合理。6、在“一通三防”措施设计等方面要严格把关,确保设计符合有关规定要求。7、在参与审查的煤矿有关具体安全措施过程中要严格把关。8、积极推广“一通三防”新技术,开展“一通三防”科研攻关,不107、断提高矿井“一通三防”工作水平。9、每日对报送矿长签字的各类通防报表进行审阅把关。10、监督分工范围内的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11、负责安排并及时进行通防设施的施工和维护,保证矿井通防系统的稳定、可靠。12、负责及时按计划安排进行矿井的通风系统调整等工作。13、经常深入现场,组织人员检查通风设施、设备,确保其完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14、组织对防尘系统、设施进行及时检查、有效维护,确保正常工作。15、组织对防灭火系统、设施进行及时检查、有效维护,确保正常工作。同时要按规定对火区进行定期检查、建立火区管理制度、技术档案。16、制定预防瓦斯积聚的措施、并监督实施。17、定期组织开展“一通三防”隐108、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煤矿“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隐患,并及时安排整改。18、及时检查煤矿所用的通防仪器仪表、安全监控系统(设备)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按期进行检定和标校。19、组织拟订反风演习方案、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性、煤的自燃倾向性等各类鉴定方案的编制和实施。20、采取措施保证煤矿测尘、测风、测瓦斯的准确、及时。21、负责煤矿通防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检查、评比。22、负责自救器的管理、检查,保证数量充足、质量符合规定要求。23、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24、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通防部部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违109、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通防部部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2)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3)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3、在本矿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通防部部长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110、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4、未及时组织进行通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给予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的,给予记大过直至撤职的处分。对排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5、对煤矿生产一线“一通三防”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6、煤矿企业在“一通三防”方面因为技术原因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通防部部长应负主要责任。7、在煤矿有关“一通三防”措施设计中,出现明显技术失误和决策失误的,通防部部长负直接责任。8、未组织制定本科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通三防”各项管理制度,或未按规定111、进行考核的,通防部部长负直接责任。9、未及时安排人员进行通防设施施工和维护,不能保证矿井通防系统的稳定、可靠,通防部部长负直接责任。10、不能够经常深入现场,或未及时组织人员检查通风设施、设备,通防部部长负直接责任。11、未及时组织人员对防尘系统、设施进行及时检查、有效维护,通防部部长负直接责任。12、未及时组织人员对防灭火系统、设施进行及时检查、有效维护,通防部部长负直接责任。13、未按规定建立火区管理制度、技术档案、及时组织人员对火区进行定期检查的,通防部部长负直接责任。14、预防瓦斯积聚措施不力,或未进行有效监督的,通防部部长负直接责任。15、不及时、按计划进行矿井的通风系统调整等工作,112、通防部部长负直接责任。16、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通防部部长负直接责任。17、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发现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通防部部长负直接责任。18、煤矿所用的通防仪器仪表、监控系统(设备)达不到规定要求,或未按期进行检定和标校的,通防部部长负直接责任。19、未对自救器进行有效检查,以致其达不到规定质量要求的,通防部部长负重要责任。20、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通防部部长或授意相关人员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通防部部长负直接责任。21、外出期间未明确专人代行职权,通防部113、部长负直接责任。22、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机电部部长 机电部部长是煤矿机电、运输管理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工作。机电部部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一、 岗位职责第1条 积极配合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在机电、运输管理方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等规定,搞好本企业的技术管理工作。第2条 负责领导机电部对煤矿机电、运输设备(设施)进行管理。第3条 负责组织制定本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第4条114、 发现煤矿使用的设备不符合有关规定时,机电部部长要令其停止使用。第5条 发现有关人员不适宜担任相关岗位的工作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第6条 发现有故意损坏煤矿机电、运输安全设施的现象或影响到正常安全生产管理的行为时,机电部部长要立即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第7条 配合有关部室 ,进行设备的进货验收,保证采购的设备符合规定要求。第8条 根据煤矿的生产计划,综合安排对设备进行检修等,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第9条 定期组织本部室人员学习新知识,掌握煤矿设备的工作原理和维护要求。第10条 定期排查煤矿在机电、运输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第11条 在对制定的规程、措施进行审查时要严格把关115、,保证其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第12条 经常深入现场,对现场的机电、运输设备、设施的防爆性能、完好等进行检查,及时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保证机电、运输设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第13条 每月至少应组织3次煤矿机电、运输安全设备、设施的大检查,及时消除设备(设施)安全隐患。第14条 参与大型固定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提升钢丝绳等的试验、检查、探伤、测定等工作。第15条 保证高低压供电、各类保护的可靠性,并保证各类保护齐全、完好。第16条 参与编制“雨季三防”、“冬季四防”等计划、并监督实施。第17条 组织建立煤矿机电、运输设备、设施技术档案。第18条 加强对分管机修车间的管理,保证修理的设备、器材符合规定要116、求。第19条 负责煤矿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检查、评比。第20条 积极在煤矿推广机电、运输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设备,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第21条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第22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第23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机电部部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第24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117、机电部部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二 )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第25条 未及时组织分工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给予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进行有效治理的,给予记大过直至撤职的处分。对排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撤职直至的开除的处分。第26条机电部部长对煤矿的机电设备管理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第27条 煤矿企业在生产中,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设备,机电部部长应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第2118、8条 煤矿的设备检修计划不合理,或不按规定对设备进行检修的,机电部部长负直接责任。第29条 在煤矿的有关设计、规程、措施中,出现明显机电技术失误和决策失误的,机电部部长负重要责任。第30条 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机电部部长负直接责任。第31条 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机电部部长负直接责任。第32条 不能够经常深入现场,或对现场的机电、运输设备、设施的防爆性能、完好等检查不及时,由此造成的后果,机电部部长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第33条 编制的“雨季三防”、“冬季四防”等计划有缺陷,或未119、有效监督计划的实施,机电部部长负直接责任。第34条 未组织制定本部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或未按规定进行考核的,机电部部长负直接责任。第35条 未建立煤矿机电、运输设备、设施技术档案或不完善,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机电部部长负直接责任。第36条 分管机修车间进行设备、材料修理后,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机电部部长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第37条 不能够保证高低压供电、各类保护的可靠运行,由此导致的后果,机电部部长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第38条 分管范围内的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或安排无上岗资格的人员作业的,机电部部长负直接责任或重要责任。第39条 外出期间未明确专人代行职权,机电部部长负直120、接责任。第40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机电科科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机电部部长负直接责任。第41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督查室主任一、岗位责任1、监督各部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保证规章制度的顺利推行。2、负责调度会议安排的各项工作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工作。3、负责安全质量检查过程中出具的“排患通知单”的落实情况,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4、深入施工现场,负责井下安全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以杜绝安全生产隐患。5、负责公司重大事项的专项检查、监督工121、作。6、根据各项目工作的监督、检查情况,形成督察报告,并提出建设性的方案,为矿长决策提供信息支持。7、搞好公司的各类调查研究工作,为矿长决策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持。8、负责矿长临时安排的其它专项督察工作。工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采煤工区区长采煤工区区长是本工区的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本工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采煤工区区长必须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采煤工区区长必须合理组织生产,保证安全生产。一、岗位职责1、在组织生产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2、协调好各采煤队(班、组)的工作,严格按照“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规定组122、织生产。3、根据煤矿制定的各项工作标准、质量标准组织采煤工作面的生产。4、组织好班前会,合理、及时安排有关工作,传达安全生产的规定、通知、会议要求。5、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6、合理调配各工种操作人员,合理组织生产。7、按规定为操作人员配齐工具、安全用品等。8、负责组织制定本工区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9、及时组织安全质量检查,排查和处理现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10、参加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对煤矿生产现场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11、负责区队(班、组)“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落实。12、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业务123、知识学习和培训,开展区队安全教育,组织好班组安全教育。13、每班至少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及时排查生产中的安全隐患,并组织治理。14、组织好本工区新工人签订师徒合同,并监督执行。15、负责本工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管理。16、组织进行事故分析、“三违”分析,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按章作业的意识。17、如实、及时汇报安全事故,协助、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防范措施。18、组织落实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29、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20、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采煤工区区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违章指挥工124、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采煤工区区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2)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3)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3、在本工区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采煤工区区长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125、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本工区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处罚。4、未及时组织进行采煤工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给予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的,给予记大过直至撤职的处分。对排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5、采煤工区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的,采煤工区区长应负直接责任。6、对本工区采煤工作面的安全生产管理负直接责任。7、未组织制定本区队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或未按规定进行考核的,采煤工区区长负直接责任。8、126、在采煤过程中,没有按照“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组织生产,采煤工区区长应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9、不能保证工区各岗位操作人员齐全,或本工区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采煤工区区长负直接责任。10、未及时组织职工进行安全学习,开展区队安全教育,或未要求、组织好班组安全教育,采煤工区区长负主要责任。11、采煤工作面的支护质量、安全出口、两巷超前支护等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采煤工区区长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12、采煤工区区长没有组织好采煤工区的班前会,认真分析每日的工作重点,采煤工区区长负直接责任。13、未及时发现、整改采煤工作面的安全隐患,采煤工区区长负直接责任。14、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127、的,采煤工区区长负直接责任。15、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采煤工区区长负直接责任。16、未组织好本工区新工人签订师徒合同,或师徒合同执行不好的,采煤工区区长负直接责任。17、组织进行事故分析、“三违”分析不认真,本工区接连发生同类事故或从业人员经常不按章作业的,采煤工区区长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18、采煤工区未有效落实事故防范措施的,采煤工区区长负直接责任。19、采煤工区区长外出期间未明确专人代行职权,采煤工区区长负直接责任。20、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采煤工区区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128、的,采煤工区区长负直接责任。21、分管的采煤队(班)不能够协调工作,采煤工区区长应负直接责任。22、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采煤工区技术员采煤工区技术员是采煤工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采煤工区的技术管理工作。采煤工区技术员必须熟练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采煤工区技术员在工作中应尽职尽责,切实搞好本单位的技术管理工作。一、岗位职责1、积极配合采煤工区区长开展技术管理工作,认真组织采煤工区的生产,保证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129、规范。2、保证每项工程开工前规程、措施齐全,坚持一工程、一规程、一措施。3、编制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措施要内容齐全、符合现场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并负责报批、传达、贯彻、监督执行。4、定期复查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根据现场情况及上级有关规定及时修改补充完善。5、负责采煤工区的岗前培训,从业人员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操作。6、要深入现场,对生产工艺和职工规范操作进行技术指导。7、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断层、陷落柱、破碎带、煤层变薄、老巷、托伪顶、夹矸、留底煤、软底等)时,采煤工区技术员应及时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报批后进行传达、贯彻。8、对采煤工区生产系统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130、9、按时参加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并提出具体建议。10、协助区长组织好本工区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11、要掌握工作面顶板来压的规律性,分析研究工区安全生产的动态,认真抓好工作面的正规循环作业,搞好工作面的搬家和接续的准备工作。12、组织好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本工区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方法和经验,学习新知识,推广新技术和新经验。13、负责搜集本工区各种技术经济指标的资料,及时分析完成情况,采取各种有效的技术措施,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14、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采煤工区技术员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131、人违章、冒险作业的;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采煤工区技术员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2)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3)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3、未及时组织进行采煤工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给予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制定有效的治理措施的,给予记大过直至撤职的处分。对排查出的难以132、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4、采煤工区技术员对采煤工区的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5、采煤工区在组织生产的过程中因技术原因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煤工区技术员应负直接责任。6、在编制的采煤工区有关规程、措施中出现明显技术失误,采煤工区技术员负直接责任。7、工作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采煤工区技术员负直接责任。8、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采煤工区技术员负直接责任。9、不能够经常深入现场,对生产工艺和职工规范操作不能够及时进行技术指导的,采煤工区技术员负直接133、责任。10、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安全审查中,采煤工区主管技术员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采煤工区技术员负直接责任。11、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掘进工区区长掘进工区区长是本工区的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对本工区在巷道掘进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掘进工区区长必须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掘进工区区长必须合理的组织施工,保证安全。一、岗位职责1、保证在巷道掘进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2、协调好各掘进队(班、组)的工作,严格134、按照“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规定组织施工。3、根据煤矿制定的各项工作标准、质量标准,组织掘进工作面的施工。4、组织好班前会,及时安排有关工作,传达安全生产的规定、通知、会议要求。5、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6、合理调配各工种操作人员,合理组织施工。7、按规定为操作人员配齐工具、安全用品等。8、安排掘进班组施工以前,必须为其备齐支护材料、临时支护材料等。9、负责组织制定掘进工作面各操作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10、及时组织安全质量检查,排查和处理现场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11、参加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对掘进施工现场的具体问题135、提出主导意见。12、负责“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13、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开展区队安全教育,组织好班组安全教育。14、组织好本工区新工人签订师徒合同,并监督执行。15、负责本工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管理。16、组织进行事故分析、“三违”分析,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按章作业的意识。17、要如实、及时汇报安全事故,协助、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防范措施。18、组织落实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19、每班至少组织一次本工区隐患排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并组织治理。20、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21、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1、有下136、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掘进工区区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掘进工区区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2)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3)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3、在本工区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掘进工区区长137、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本工区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处罚。4、未及时组织进行掘进工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给予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的,给予记大过直至撤职的处分。对排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5、掘进工区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掘进工区区长应负直接责任。6、对本工区掘进工作面的安全生产管理负直接责任。7、未组138、织制定本区队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或未按规定进行考核的,掘进工区区长负直接责任。8、在掘进过程中,没有按照“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掘进工区区长应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9、不能够保证各岗位操作人员齐全,或本工区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掘进工区区长负直接责任。10、未及时组织职工进行安全学习,开展区队安全教育,或未要求(组织)好班组安全教育,掘进工区区长负主要责任。11、掘进工作面的支护质量、巷道成形等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掘进工区区长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12、没有组织好掘进工区的班前会,认真分析每日的工作重点,掘进工区区长负直接责任。13、未及时发现、整改掘进工作139、面的安全隐患,掘进工区区长负直接责任。14、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掘进工区区长负直接责任。15、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掘进工区区长负直接责任。16、未组织好本工区新工人签订师徒合同,或师徒合同执行不好的,掘进工区区长负直接责任。17、组织进行事故分析、“三违”分析不认真,本工区接连发生同类事故或从业人员经常不按章作业的,掘进工区区长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18、掘进工区未有效落实事故防范措施的,掘进工区区长负直接责任。19、掘进工区未有效落实探放水制度的,掘进工区区长负直接责任。20、外出期间未明确专人代行职权,掘进工区140、区长负直接责任。21、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掘进工区区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掘进工区区长负直接责任。22、分管的掘进队(班、组)不能够协调工作,掘进工区区长应负直接责任。23、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掘进工区技术员掘进工区技术员是掘进工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掘进工作面的技术管理工作。掘进工区技术员必须熟练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掘进工区技术员在工作中应尽职尽责,切实搞好本单位的技术管理工作。一、岗位职责1、积极配合工区区长开141、展技术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工区的生产,保证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2、保证每项工程开工前规程、措施齐全,坚持一工程、一规程、一措施。3、编制的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措施要内容齐全、符合现场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并负责报批、传达、贯彻、监督执行。4、定期复查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根据现场情况及上级有关规定及时修改补充完善。5、负责掘进工区的岗前培训,从业人员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操作。6、要深入现场,对生产工艺和职工规范操作进行技术指导。7、加强对掘进工作面探放水的技术指导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8、地质条件发生变化(遇断层、陷落柱、破碎带、老巷等)时142、,掘进工区主管技术员应及时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报批后进行传达、贯彻。9、定期对掘进工区生产系统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10、按时参加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并提出具体建议。11、组织好本工区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12、分析研究掘进工作面施工条件变化的规律性,认真抓好工作面的正规循环作业,作好工作面搬家和接续准备工作。13、组织好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本工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方面的方法和经验,学习新知识,推广新技术和新经验。14、负责搜集本工区各种技术经济指标的资料,及时分析完成情况,采取各种有效的技术措施,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15、必须尽职尽责,杜绝“143、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掘进工区技术员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掘进工区技术员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2)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3)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3、未及时组144、织进行掘进工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给予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制定有效的治理措施的,给予记大过直至撤职的处分。对排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4、掘进工区技术员对掘进工区的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5、在掘进工区组织施工的过程中因为技术原因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掘进工区技术员应负直接责任。6、在编制的掘进工区有关规程、措施中出现明显技术失误的,掘进工区技术员负直接责任。7、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掘进工区技术员负直接责任。8、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145、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掘进工区技术员负直接责任。9、不能够经常深入现场,对生产工艺和职工正规操作不能够及时进行技术指导的,掘进工区技术员负直接责任。10、对掘进工作面探放水技术指导不力、现场检查不及时,或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的,掘进工区技术员负直接责任。11、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机运工区区长机运工区区长是煤矿机电、运输管理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工作。机运工区区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一、岗位职责1、积极配合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在机电、运输管理方面贯彻落实国家146、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等规定,搞好本企业的技术管理工作。2、在领导部指导下对煤矿机电、运输设备(设施)进行管理。3、负责组织制定本处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4、发现煤矿使用的设备不符合有关规定时,机运工区区长要令其停止使用。5、发现有关人员不适宜担任相关岗位的工作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6、发现有故意损坏煤矿机电、运输安全设施的现象或影响到正常安全生产管理的行为时,机运工区区长要立即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7、配合有关处室,进行设备的进货验收,保证采购的设备符合规定要求。8、根据煤矿的生产计划,综合安排对设备进行检修等,保证矿井安全生产。147、9、定期组织本科室人员学习新知识,掌握煤矿设备的工作原理和维护要求。10、定期排查煤矿在机电、运输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11、在对制定的规程、措施进行审查时要严格把关,保证其符合有关规定要求。12、经常深入现场,对现场的机电、运输设备、设施的防爆性能、完好等进行检查,及时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保证机电、运输设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13、协助机电部进行煤矿机电、运输安全设备、设施的大检查,及时消除设备(设施)安全隐患。14、参与大型固定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提升钢丝绳等的试验、检查、探伤、测定等工作。15、保证高低压供电、各类保护的可靠性,并保证各类保护齐全、完好。16、参与编制“雨季148、三防”、“冬季四防”等计划,并监督实施。17、协助机电部建立煤矿机电、运输设备、设施技术档案。18、加强对分管机修车间的管理,保证修理的设备、器材符合规定要求。19、协助机电部进行煤矿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检查、评比。20、积极在煤矿推广机电、运输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设备,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21、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22、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机运工区区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149、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机运工区区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2)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3)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3、未及时组织分工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给予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进行有效治理的,给予记大过直至撤职的处分。对排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4、机运工区区长对煤矿的机电、运输150、管理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5、煤矿企业在生产中,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设备,机运工区区长应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6、煤矿的设备检修计划不合理,或不按规定对设备进行检修的,机运工区区长负直接责任。7、在煤矿的有关设计、规程、措施中,出现明显机电技术失误和决策失误的,机运工区区长负直接责任。8、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机运工区区长负直接责任。9、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机运工区区长负直接责任。10、不能够经常深入现场,或对现场的机电、运输设备、设施的防爆性能、完好等检查不及时,由此造成的后果151、,机运工区区长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11、编制“雨季三防”、“冬季四防”等计划有缺陷,或未有效监督计划的实施,机运工区区长负直接责任。12、未组织制定本科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或未按规定进行考核的,机运工区区长负直接责任。13、未建立煤矿机电、运输设备、设施技术档案或不完善,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机运工区区长负直接责任。14、分管机修车间进行设备、材料修理后,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机运工区区长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15、不能够保证高低压供电、各类保护的可靠运行,由此导致的后果,机运工区区长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16、分管范围内的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或安排无上岗资格的人员作业的,机运152、工区区长负直接责任或重要责任。17、外出期间未明确专人代行职权,机运工区区长负直接责任。18、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机运工区区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机运工区区长负直接责任。19、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采煤班组长采煤班组长是采煤工作面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对本班次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负责,要严格按照三大规程组织施工。采煤班组长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熟悉避灾路线。采煤班组长必须严格按照采煤作业规程要求组织生产,保证安全153、。一、岗位职责第1条 保证在生产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班开始工作以前,必须与安全员(验收员)一起对采煤工作面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隐患立即进行处理,确保安全。第3条 采煤班组长要根据当班出勤人员的特点,合理安排人员组织好采煤队的工作,保证其能够按照“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的采煤方式、循环进度等规定进行生产。第4条 应坚持敲帮问顶等安全检查制度,及时进行安全检查。严禁空顶作业,加强工作面和危险地段的顶板支护,经常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第5条 保证采煤工作面的工程质量。第6条 组织落实班组劳动安全竞赛、安全质量标准154、化等活动。第7条 保证采煤工作面的安全监控系统、设备、仪器正常工作,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应及时汇报。第8条 带领全矿人员参加班前会。第9条 根据“三大规程”的要求,督促工人按章操作,及时解决在生产中的问题。第10条 负责本班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第11条 负责放炮前的安全检查和警戒,监督“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等制度的落实。第12条 监督瓦斯检查员的检查操作,按规定在瓦斯检查手册上签字,发现不按章操作,要及时纠正、汇报。第13条 采煤工作面发生险情,不适宜进行作业时,要及时命令工人撤离,保证安全。第14条 本班组生产过程中安全设施、防尘措施等不符合要求时,不得安排工人操作。第155、15条 按时组织班组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第16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第17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采煤班组长警告处分,并处50100元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第18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采煤班组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2156、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3、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第19条 采煤班组长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煤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第20条 未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或对采煤工作面的检查不认真,采煤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第21条 未组织好采煤队各工种的工作,或之间互有影响,不能够保证按照“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的采煤方式、循环进度等进行生产的,采煤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第22条 不能够督促工人按章操作、遵守“三大规程”的要求,不能够及时解决生产中的问题,采煤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第23条 本班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采煤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157、。第24条 不认真执行放炮安全检查、警戒、监督安全放炮制度的落实等,采煤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第25条 未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教育,采煤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第26条 未认真监督瓦斯检查员的检查操作,采煤班组长应负主要责任。第27条 采煤工作面发生险情,不适宜进行操作时,采煤班组长未及时命令工人撤离的,采煤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第28条 本班组生产过程中缺乏安全设施、防火、防尘措施等,采煤班组长仍安排工人操作,采煤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第29条 采煤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负直接责任。第30条 本班组的支护质量、安全出口、两巷超前支护等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采煤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第31条 未及时158、发现、整改采煤工作面的安全隐患,采煤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第32条 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采煤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第33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中,采煤班组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采煤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第34条 对于上述负责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掘进班组长掘进班组长是掘进工作面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对本班次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负责,要严格按照三大规程组织施工。掘进班组长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熟悉避灾路线。掘进班组长必须严格按照掘进作业规程要求组织生产,保证159、安全。一、岗位职责第1条 保证掘进班组在掘进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班开始工作以前,必须与安全员(验收员)一起对掘进工作面进行全面的检查(负责检查迎头瓦斯、临时支护、永久支护的使用状况和迎头10米内的支护质量等),发现隐患立即进行处理,确保安全。第3条 安全检查以后,对迎头机电设备进行试运转,保证设备运转正常,信号畅通。第4条 在安排施工以前,按规定准备充足的支护材料。第5条 协调好掘进队各工种的工作,保证其能够按照“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的掘进方式、循环进度等进行施工。第6条 根据当班出勤人员数和特长,合理安排人员,160、完成生产任务。第7条 带领全矿人员参加班前会。第8条 根据“三大规程”的要求,督促工人按章操作,及时解决在生产中的问题。第9条 坚持敲帮问顶等安全检查制度,及时进行安全检查。按规定进行超前支护,严禁空顶作业。第10条 保证掘进工作面的工程质量。第11条 组织落实劳动安全竞赛、安全质量标准化等活动。第12条 保证掘进工作面的安全监控系统、设备、仪器正常工作,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应及时汇报。第13条 监督本班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第14条 进行放炮前的安全检查和警戒,监督“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等制度的落实。第15条 监督瓦斯检查员的检查操作,按规定在瓦斯检查手册上签字,发现不按161、章操作,要及时纠正、汇报。第16条 掘进工作面发生险情,不适宜进行作业时,要及时命令工人撤离,保证安全。第17条 本班组生产过程中安全设施、防尘措施等不符合要求时,不得安排工人操作。第18条 保证局部通风机运转正常、可靠。第19条 保证掘进班组按规定进行探放水。第20条 及时组织班组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第21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第22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掘进班组长警告处分,并处50100元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3、对重大事故162、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第23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掘进班组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2、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3、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第24条 掘进班组长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掘进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第25条 未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或对掘进工作面的检查不认真,掘进163、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第26条 未组织好掘进队各工种的工作,或之间互有影响,不能够保证按照“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的掘进方式、循环进度等进行生产的,掘进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第27条 不能够督促工人按章操作、遵守“三大规程”的要求,不能够及时解决生产中的问题,掘进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第28条 本班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掘进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第29条 不认真执行放炮安全检查、警戒、监督安全放炮制度的落实等,掘进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第30条 未认真监督瓦斯检查员的检查操作,掘进班组长应负主要责任。第31条 掘进工作面发生险情,不适宜进行作业时,未及时命令工人撤离的,掘进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第32164、条 本班组生产过程中缺乏安全设施、防火、防尘措施等,仍安排工人操作,掘进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第33条 掘进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负直接责任。第34条 本班组的支护质量、巷道成形等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掘进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第35条 未及时发现、整改掘进工作面的安全隐患,掘进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第36条 未及时组织班组安全教育,掘进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第37条 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掘进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第38条 局部通风不正常,致使掘进工作面无风、风量不足作业的,掘进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第39条 掘进班组不按规定进行探放水,掘进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第40条 在事故调查处165、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中,掘进班组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掘进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第41条 对于上述负责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运输区队长第1条、贯彻落实国家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公司及矿上的规章制度,遵章守纪,热爱本职工作,履行本岗位职责上文明岗。第2条、队长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无证严禁上岗。第3条、队长是本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队的安全工作负责。第4条、认真贯彻执行三大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坚持按章指挥,抓好现场安全管理,制止违章操作。第5条、完成166、规定的下井任务,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本队不能解决的问题和重大隐患必须及时向上级汇报。第6条、抓好本队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落实工作,严禁违章指挥。第7条、出现事故及时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班后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参加本班本区域出现的事故调查工作,协助领导查明事故责任的原因。第8条、认真巡查,及时调配车辆,教育各岗位工按章作业,确保安全生产。第9条、积极参加工区的各类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做好自我保安和相互保安。第10条、因自己的失误造成经济损失按原价赔偿。第11条、因自己的失误造成他人的伤害。造成他人轻伤、重伤事故一次考核300500元;造成他人死亡事故由公司交司法机关处理。本队出现死亡事故撤职,并按167、其所负责任给予其他行政处分。机电班组长1、机电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负责本班组的工作安排,保证安全生产和工作任务的完成,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和职工的安全负直接责任。2、机电班组长是提升、水处理、供气、供电系统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者,要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班组长必须撑握有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熟悉井下避灾路线。3、认真贯彻落实工区安排的生产任务,积极组织人员安全施工正规操作,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章制度。4、不定期检查本班组职工对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做好配件管理及岗位材料申报工作,保证设备安全运转。5、熟知现场情况,掌握设备的安全性能和操作规程,及时排除生产环节中168、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6、积极参加工区组织的各项会议及各种安全活动,做好“师徒帮带工作”不断提高新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正规操作水平及设备故障排除技能。7、带领本班组职工搞好各类安全活动,按时参加班前后会认真学习安全知识,不断提高职工的自主保安和互保、联保的能力。8、管理好本班组的公用设施及消防设施,严禁外来闲杂人员出入,防止被盗和损坏。9、岗中用心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勤观察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杜绝“三违”现象。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安全科领导下,负责监督检查安全工作;必须认真学习贯彻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等和上级有关安全方面169、的规程、指令、决议、通知。2.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规划、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责任制和其它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3.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设备、设施、仪器的使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设备质量及与安全有关的产品质量。4.对分管范围内的质量标准化进行监督检查。5.经常深入现场检查事故隐患,对事故进行追查、分析,督促事故单位按期整改上报。6.参加事故抢救、事故现场勘查调查分析,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并依据有关规定提出防范措施。7.负责监督处理“三违”和井下的安全隐患。8.协助抓好职工安全教育与新工人上岗培训、全员安全技术培训等工作。9.事故责任追究1).轻伤事故1人次罚款400元,依次累加170、。2).出现重伤1人次,取消当年奖金。3).出现死亡及重特大事故,接受集团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群众监督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掌握从事岗位的安全基本知识,具备一定的隐患处理能力。2.及时沟通交流,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3.协助班长做好本班的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制度落实情况。4.检查当班隐患并监督治理方案的实施。5.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等。6.在安全隐患没有及时排除.威胁职工人身安全时,有权制止生产。7.停工后协助班长及时排除隐患。8.发现重大隐患或违章行为立即通知班、队长,如班、队长不作为,可直接越级向矿上报告险情。9.个人无违章、集体无隐患,及时171、准确填写好记录;10.当班不能及时处理重大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矿安全部门报告。11事故责任追究1).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轻伤事故每人次罚款至少100元。2).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重伤事故停止本人工作,接受矿安全部门处理。3).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死亡及重特大事故,接受集团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井口检身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必须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入井安全制度及有关内容,积极参加井队组织的活动日。2.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不得擅自离岗、漏岗。3.对上下井人员,严格按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进行检身。4.对每班次上下井人员,详细点清,并登记入册,向矿值班汇报;禁止小孩和非工作人员在井口逗留;井口172、附近20米附近内严禁烟火。 5.负责井口信号传送和监管井口一切材料,不得丢失和损坏。6.信号务必传送准确禁止其他任何人员乱动按扭,若障碍物未清除,负荷超载,定员超编,材料未捆扎好等,均不得发送信号。7.负责搞好本班次的环境卫生,坚持交接班制度。8.事故责任追究1).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轻伤事故每人次罚款至少100元。2).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重伤事故停止本人工作,接受矿安全部门处理。3).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死亡及重特大事故,接受集团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瓦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执行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和煤矿“三大规程,熟练掌握本工种技术操作规和安全制度,加强自身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提173、高自主保安和业务保安能力。2.具体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瓦斯检查工作。认真按照瓦检员技术操作规程和瓦斯设点计划.瓦斯巡回路线检查瓦斯情况,及时将检查结果准确地填写在瓦斯检查记录手册、牌板及有关报表上,对瓦斯检查结果的准确性、真实性、负全部责任。3.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按时按规定完成任务,因检查失误或空检漏检,数据错瞄成的事故负全部责任。4.熟悉矿井通风系统,负责检查所管辖范围内的“一通三防”设施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对重大问题要现场督促整改。5.按照瓦斯分级管理的制度,应急处理局部瓦斯积聚事故,严禁超权限排放瓦斯,并立即向通风调度汇报。6.检查高冒地点,采煤面上隅角,采空区边缘的瓦斯时,要174、由低向上检查,严防窒息事故发生。7.负责检查废巷、盲巷和临时停风地点及密闭外的瓦斯情况,要在栅栏外检查,不准进入巷道检查。8.协助队完成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安全工作,烧焊时按规定检查瓦斯,参与瓦斯鉴定工作,及时完成队安排的应急安全工作。9.检查火区及可能发火地点或采空区密闭、废弃巷道、盲巷时,必须两人同行,相距一定距离,并且进入检查地点后,应先检查风流上风侧的瓦斯及一氧化碳浓度,然后进入下风侧,按顺风方向进入检查区域,禁止不经检查直接闯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退出,并设好栅栏,设置警标,同时汇报有关领导采取措施。10.瓦斯检查时,发现有人工作地点或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一氧化碳浓度超过规程规定时,175、要将人员撤出,设置栅栏,立即向通风调度汇报。11.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向上级报告,做好各种记录。12.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坚持持证上岗,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有权拒绝违章指挥。13.认真参加班前会、班后会,严格执行“六不准”制度,井下作业时严禁违章作业,做好自保互保工作。14.事故责任追究1).个人违章作业,停止本人工作,接受矿安全部门处理。2).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死亡及重特大事故,接受集团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井下水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水泵工必须经过培训熟悉排水设备的构造、性能、技术特点,工作原理,并应做到会操作、会维176、修、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性故障,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2负责监护泵房内排水设备的安全运行,按规定时间启动水泵排水,根据水仓吸水井内煤泥淤积情况,及时向队领导汇报清理水仓。 3水泵运转中应定时巡回检查水泵运转状况是否正常,用手触及电机和水泵支座判断轴承温度是否超过规定要求,填料压盖松紧应适宜,保证水封性能良好。4定时检查电气仪表指示是否准确,记录电压、电流仪表读数,并记录压力表、真空表读数,分析比较水泵排水量及效率是否正常,协助泵房维修人员及时搞好设备检修。5按规定时间开停水泵,实行避峰填谷;使水泵处于经济运行状态。6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177、现象,参加水泵检修后试运转及验收,水泵运转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紧急停泵,如实向接班司机交待设备存在问题和本班检修内容。7因责任心不强或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时,应负主要直接责任,交接不清造成事故时,交班司机同样负有直接责任。8事故责任追究1).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轻伤事故每人次罚款至少100元。2).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重伤事故停止本人工作,接受矿安全部门处理。3).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死亡及重特大事故,接受集团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压风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1压风机司机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应熟悉压风机的构造.性能、技术特点、工作原理,并应做到会使用、会保养、178、会排除一般性故障。2负责按操作规程正确启动压风机,观察压风机的运转情况,记录电压、电流、风压、温度、润滑油的压力、温度等数据,保证矿井用风地点、风动工具的正常使用。3熟悉压风机房冷却水的循环系统及室内各阀门的作用、室外供风管路的走向布置。冬季长时停运时,应将冷却进、出水闸阀关闭,把冷却器内的存水放掉。 4对运转中压风机应定期巡回检查,并注意倾听运转中压风机各部位的声响,压风机的冷却系统、供油系统、排气系统工作应正常,无严重的漏水、漏油、漏风现象。当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并做好记录向队值班人员汇报。5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开动足够数量的压风机,供证供风量和供风压力;压风机应轮换179、运行,保证备用压风机随时可投入使用。 6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协助维修人员搞好设备维修;并协助技术人员对压风机进行技术测定,参加压风机检修后的试运转及验收。 7因责任心不强或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事故或人身事故时,应负主要直接责任,交接不清造成事故时,交班司机同样负有直接责任。 8事故责任追究1).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轻伤事故每人次罚款至少100元。2).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重伤事故停止本人工作,接受矿安全部门处理。3).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死亡及重特大事故,接受集团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主通风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1主通风机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通风机的构造、工作原理、技术特征、各部性能、供电系统180、和励磁系统,以及地面风道系统和各风门的用途;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2负责按操作规程启动通风机,观察运转情况,按时记录电流、电压、风量温度、水柱计等仪表数据。 3努力学习业务知识,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对通风机和司机的要求,不断提高操作水平,做到知设备结构、性能、安全设施的原理,会使用、会维护、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定时进行巡回检查,及时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值班人员汇报,协助机电维修人员搞好设备检修,认真填写运转日志和其它各种记录。交班司机应如实向接班司机交待设备存在的问题和本班检修内容。5通风机在运行过程中,应随时注意观察以下情况181、: (1)各转动部位有无异响(2)轴承温度不得超限(3)电动机温升不超厂家或说明书的规定(4)各仪表指示是否正常(5)电动机和电器的接地系统应符合规定(6)电压在额定值5范国内,否则应经主管技术人员审核,确定是否继续运行(7)地面进风侧进风门固定是否牢固。6协助机电科每年对通风机进行一次技术测定,对电气设备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并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7通风机司机应加强责任心,精心操作确保安全运行;因操作失误或不及时停机造成事故时,应负主要直接责任。 8事故责任追究1).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轻伤事故每人次罚款至少100元。2).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重伤事故停止本人工作,接受矿安全部门处理。3).个人182、违章作业造成的死亡及重特大事故,接受集团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 局部通风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严格遵守煤矿“三大规程”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加强技术业务学习,提高自主保安和业务保安能力。2熟悉现场,掌握局部通风质量标准和局部通风安全知识,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局部通风工作,同时负责监督责任范围内的一通三防设施的运行情况,对班内局部事故负直接责任。3负责局扇安装、回收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风简回收工作。4运送局扇、风筒时,要严格按章作业持证上岗;吊挂和回收风筒、局扇,自保互保工作。5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负责检查管辖范围内的通风安全设施运行情况,督促其他单位整改现场问题,及时183、汇报。6负责班内局扇运行情况的检查,发现停风时要立即汇报,并协助瓦检工做好排放瓦斯和恢复通风安全工作。7遵守劳动纪律,遵章作业,保证不违章作业,做好自主保安工作。8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作好记录。9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有权拒绝违章指挥。10严格遵守队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矿各项管理制度,配合班长抓好安全工作。11事故责任追究1).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轻伤事故每人次罚款至少100元。2).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重伤事故停止本人工作,接受矿安全部门处理。3).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死亡及重特大事故,接受集团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184、处理。变电所配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应具备一定的电工基础知识,熟知变电所运行规程、操作规程、标准变电所标准及其它有关标准。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负责监视全矿高低压变配电设备运行状态,根据停送电工作票进行各种倒闸操作,并与上级变电所、电力调度、调度室和各重要机房联系,及时调回检查,及时发高速负荷,认真做好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异常现象及事故隐患,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3.操作高压时,必须一人监护,一人工作,并保证按操作规程规定进行操作。4配合电修工试验或单独试验并监视有关保护装置是否可靠。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对接班人员进行系统运行状态交待;认真填写运行日志及其它各种记录。5主、副井提升机185、主通风机、中央变电所及空气压缩机房回路停电前,应先与上述机房司机取得联系,防止突然停电造成重大机电事故。6设备出现异常和临时故障时,应按事故处理规程立即采取措施, 尽量缩小事故影响范围,防止事故蔓延,同时认真监视各种仪表和继电保护装置的指示及动作情况,并做好记录,向矿调度室和分管领导汇报。7.爱护设备、绝缘工具、消防器材,保持室内设备清洁卫生。8.搞好变电所保卫工作,非工作人员不经领导许可,不准入内,对参观、检查人员要认真进行登记。9.变电所超压l0或欠压5时,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10配电工应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巡回检查;因操作失误或未按制度执行,造成重大损失或因重要机房停电186、未事先联系造成事故,配电工应负主要直接责任。11事故责任追究1).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轻伤事故每人次罚款至少100元。2).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重伤事故停止本人工作,接受矿安全部门处理。3).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死亡及重特大事故,接受集团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矿灯充电及自救器发放工安全生产责任1必须熟知矿灯、自救器的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掌握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负责全矿矿灯、自救器的发放、检查、维修及管理工作,矿灯及充电设备、工具、自救器检测仪的使用和保养工作。按规定测试自救器增重和气密性。3矿灯应统一编号,实行专人专灯,固定充电架集中管理,对使用后交回的187、矿灯、自救器应认真检查并擦洗干净,及时检修损坏的矿灯、自救器。4矿灯充电室内保持要l525之间,并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充电、修理间均应排风装置,灯房内的电气设备应采用防爆型,室内禁止烟火并应有消防设施。5工作人员维修操作时,应穿耐酸工作服,戴耐酸手套、胶鞋、围裙及护目镜等劳保用具。6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调配电解液时应将硫酸从23升的容器中徐徐注入蒸馏水中,同时用玻璃棒不断搅拌,以便混合均匀、散热迅速。绝对禁止将水倒入浓硫酸中,以免产生剧烈蒸发引起爆炸;同时应备有一定量的5碳酸钠溶液,以备万一硫酸飞溅落到脸、手、衣服上时,洗涤专用。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规定项目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并向接班人交188、待清楚。接班两小时后应及时清点矿灯、自救器,并将未交矿灯、自救器人员名单统计后向矿调度室汇报。8保证矿灯完好率在95以上,红灯率在05以下,因工作不认真未达到考核指标或造成事故时,应负主要直接责任。10事故责任追究1).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轻伤事故每人次罚款至少100元。2).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重伤事故停止本人工作,接受矿安全部门处理。3).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死亡及重特大事故,接受集团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电气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和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2上岗时必须把劳保工具佩带齐全。3电气维修工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电气部分各条规定,认真189、执行电气维修操作规程,使掘各种电气设备始终保持在完好状态,保证安全供电,电气设备完好率在95以上,主要设备台台完好,杜绝失爆现象,电气事故率控制在1以下。4努力钻研技术,熟练掌握供电系统中各种设备性能、作用、原理,做到判断事故准确无误,处理事故安全迅速。坚持小改小革,充分发掘设备潜力。5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电气维修工技术培训、安全知识培训,在作业过程中做到“四保”(自主保安、相互保安、业务保安、基础保安),“三无(无违章指挥、无违章作业、无违反劳动纪律)。6每班对所有电气设备和供电线路进行巡回检查,特别是机电、综机设备的综合安全保护装置,需加强检查和维护,搞好安全预防工作。7每190、月检查一次各种电气设备、接线盒防爆性能,经常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以及各种电气仪表、电气保护装置的灵敏及可靠程度。8熟练掌握各种电气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各种插销、按钮的作用,搞好设备的清洁卫生,对于各种电气仪表和信号显示窗口,要经常保持干净。9严格坚持“停送电”制度,谁停电谁送电,停电后必须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警示牌,并设专人看护。10当班发生的电气事故,当班电工必须妥善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汇报值班人员,以便组织人员处理。11事故责任追究1).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轻伤事故每人次罚款至少100元。2).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重伤事故停止本人工作,接受矿安全部门处理。3).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死亡及191、重特大事故,接受集团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机械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和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2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机械部分各条规定,认真执行机械维修操作规程,使各种机械设备始终保持在完好状态,保证安全运转,机械设备完好率在90以上,主要设备台台完好,机械事故率控制在1以下。3努力钻研技术,熟练掌握各种机械设备性能、作用、原理,做到判断事故准确无误,处理事故安全迅速。坚持小改小革,充分发掘机械设备潜力。4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机械维修工技术培训、安全知识培训,在作业过程中做到“四保(自主保安、相互保安、业务保安、基础保安),“192、三无“(无违章指挥、无违章作业、无违反劳动纪律)。5每班对所有机械设备进行巡回检查,特别是在检修班检修时间,必须对机械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维修。注重检查机械设备闸、保护栏、保护罩等安全装置,加强维修维护,搞好安全预防工作。 -6熟练掌握各种生产机械的原理,注意观察、聆听各种机械运转时发出的声音,判断机械的完好情况,以便及时维修和维护。 ,7搞好机械设备的清洁卫生,每班对机械设备清扫一次,保持机械设备清洁。8当班发生的机械事故,当机械维修工抢修,维修不了的及时汇报值班人员,以便组织人员修理。9事故责任追究1)、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轻伤事故每人次罚款至少100元。2).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重伤事故停止本193、人工作,接受矿安全部门处理。3).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死亡及重特大事故,接受集团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井下电钳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和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2.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 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中的有关规定,熟知本工种的操作规程。3.必须熟知煤矿井下供电系统,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4.随时掌握设备负荷情况,认真填写设备运转日志。 5.在井下检修设备时,必须停电,严禁带电作业,停电要挂警示牌。6.定期检查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如有问题及时处理或更换设备。7.要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工作时必须精神集中,并做到194、自保.互保。8.搞好配电点的工作卫生,使井下电气设备正常运转。9事故责任追究1).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轻伤事故每人次罚款至少100元。2).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重伤事故停止本人工作,接受矿安全部门处理。3).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死亡及重特大事故,接受集团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车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和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2.严格遵守本工种操作规程,确保车床安全运转,完成本班加工任务。3.严守工作岗位,集中精力,精心操作。4.加强设备维护,按时注油,搞好设备清洁卫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能处理的立即处理。5.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填写好运转记录。6.非工195、作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进入车工房,不准乱动、乱摸车床,防发生机床损坏和人员伤害。7.发生事故,认真分析,查明原因,并吸取教训,要做好“四防工作。8.搞好安全生产,每班开车前,要开空车试车床,发现安全装置动作不灵敏.可靠的应及时汇报,以便及时处理。9事故责任追究1).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轻伤事故每人次罚款至少100元。2).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重伤事故停止本人工作,接受矿安全部门处理。3).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死亡及重特大事故,接受集团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钢丝绳检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钢丝绳检查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机械和材料力学基本知识和一定的现场实践经验,熟练掌握钢丝绳的分类、标记、破断196、拉力及安全系数的计算。2.负责全矿所有规格钢丝绳的计划、到货验收、领用、发放审批、悬挂前的性能检验、使用中钢丝绳的定期检查、报废钢丝绳的鉴定工作。3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钢丝绳检验技术规范,建立健全全矿钢丝绳使用管理台帐;注明钢丝绳规格、型号、直径、挂绳日期、使用负责人等,做到帐、卡、 物相符,制定钢丝绳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使用单位的责任、义务,明确奖惩办法。4.经常深入工作现场,检查各单位钢丝绳使用情况,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安排有关单位落实整改。保证全矿钢丝绳的使用安全;对违反钢丝绳使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按矿有关规定提出处罚意见并进行处罚。5.在日常检查及定期抽查的基础上,根据钢丝绳的使197、用情况及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备用钢丝绳悬挂前的性能检验;对需报废的钢丝绳应提前向领导汇报以便及时组织鉴定并安排更换。6.因责任心不强或工作失误,造成提升事故或重大损失时应负间接管理责任。7. 事故责任追究1).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重伤事故停止本人工作,接受矿安全部门处理。2).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死亡及重特大事故,接受集团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绞车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和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2.严格遵守本工种操作规程,确保绞车安全运转无事故;熟悉绞车的构造、性能、技术特点、工作原理,并应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性故障。3.严守工作岗位,集中精198、力,听清信号,按信号指令操作。4.加强设备维护,按时注油,搞好设备清洁卫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能处理的立即处理。5.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填写好运转记录和来客登记记录。6.非工作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进入机房。7.发生事故,认真分析,查明原因,并吸取教训。8.搞好安全生产,对绞车的安全保护装置,每班应试验一次,凡动作不灵敏、不可靠的应及时向值班人员及有关领导汇报,以便及时处理。9事故责任追究1).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轻伤事故每人次罚款至少100元。2).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重伤事故停止本人工作,接受矿安全部门处理。3).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死亡及重特大事故,接受集团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处199、理。信号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信号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2.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信号工技术培训、安全知识培训,在作业过程中做到“四保(自主保安、相互保安、业务保安、基础保安),“三无”(无违章指挥、无违章作业、无违反劳动纪律)。3.接班后,首先要检查本岗位信号设施是否完好.检查井口各种装置是否完好,确认安全设施齐全无隐患后,方可按信号操作规程要求提升。4.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精力集中,听清信号,掌握不准的信号,必须与工作面信号工重新联系,确认无误后,方可向绞车房司机发送信号。杜绝误发信号。5.必须熟悉吊桶运行时的情况,发信号后,注意观察提升钢丝绳200、的运行状况,发现异常,必须打停点,通知绞车房、队值班人员以及机电科进行检查处理,确认无全全隐患后,方可继续提升。6.用吊桶运送爆破器材时,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操作,事先通知绞车司机按相应的升降速度提升运输。7.信号工必须与绞车房司机密切协作,相互通报井口与绞车情况,做到工作中心中有数。8.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将安全设施及信号设施的使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交接清楚。9.事故责任追究1).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轻伤事故每人次罚款至少100元。2).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重伤事故停止本人工作,接受矿安全部门处理。3).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死亡及重特大事故,接受集团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打眼工201、安全生产责任制1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打眼技术培训、安全知识培训,在作业过程中做到“四保(自主保安、相互保安、业务保安、基础保安),“三无”(无违章指挥、无违章作业、无违反劳动纪律)。2认真学习并执行施工作业规程,熟悉作业规程中爆破图表里关于炮眼个数、深度、方向和角度的规定。3严格执行“一包(包机)、二定(定人、定位)、一坚持(湿式凿岩)、五不准(无措施不准施工,无爆破图表不准画线、不画线不准点眼、不点眼不准开钻、钻孔质量不合格不准装药)制度。打出的炮眼要做到准、平、直、齐。随岩性的变化,及时调整炮眼深度和间排距,切实做到光面爆破。4打眼前首先要进行敲帮工作,摘除工作面的浮石活矸202、,在有良好的支护下打眼,严禁空帮作业。5打眼前要检查风水管的连接情况,机具各部位、机件是否完好,风、水、油量是否正常,确认正常后,方可开钻。6熟悉打眼机具的性能、结构原理,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一般故障的排除及其保养方法。7刻苦钻研技术,不断总结操作经验,提高操作水平,真正做到“三懂、“四会”。8搞好与其他工种的安全配合协作,互创有利条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9. 事故责任追究1).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轻伤事故每人次罚款至少100元。2).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重伤事故停止本人工作,接受矿安全部门处理。3).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死亡及重特大事故,接受集团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处203、理。爆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爆破工必须经过正规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无证不准上岗。2.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爆破工技术培训、安全知识培训,在放包作业过程中做到“四保”(自主保安、相互保安、业务保安、基础保安),“三无”(无违章指挥、无违章作业、无违反劳动纪律)。3熟悉火药、雷管的种类、性能、效用、使用、运输及保管方面的知识,掌握放炮器的构造及使用方法。4.熟悉工作面的布置及通风情况,熟悉避灾路线。5.严格执行放炮五不准(无措施不准施工,无爆破图表不准画线、不画线不准点眼、不点眼不准开钻、钻孔质量不合格不准装药)制度。随岩性的变化,及时调整装药量和装药结构,切实做到204、光面爆破。6.放炮操作程序符合规定要求,明确装药量、打眼、放炮与岩性之间的关系,能够按照作业规程要求的各炮眼装药量,合理装药和正确处理瞎炮。7.装药前首先要进行敲帮工作,摘除工作面的浮石活矸,在有良好的支护下装药,严禁空帮作业。8.加强防尘工作,放炮使用水炮泥,放炮后洒水降尘。9.爆破工下井前要领取符合规定的数字式瓦斯检查仪器,随身携带,随时检查放炮地点的瓦斯浓度。10.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可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经过培训的爆破工助手运送。11.领取的电雷管和炸药应分别装在不同的非金属容器内,严禁将爆破器材装在衣服口袋内。领到爆破器材后,必须直接送到工作点。12.雷管和炸药应205、分别存放在木质专用炮药箱内,并上锁保管,钥匙由爆破工随身携带。13.按规程规定装配引药,装配完毕将导爆管脚线理顺,防止脚线折断。14.放炮前,爆破工、班组长及瓦检员必须对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应先处理后放炮,凡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不准放炮情况,不准装药放炮15.坚持“一炮三检”制度,即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检查瓦斯。“一炮三检”由爆破工执行,并做好记录,班组长监督,并在“一炮三检”记录上签字。16.放炮后要进行验炮,炮响15分钟后,班组长、爆破工、瓦斯检查员即进入迎头,清除未爆雷管和炸药,如果发现瞎炮,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处理。17.放炮后,检查炸药、雷管的使用情况,清点剩余炸206、药、雷管数量。剩余的炸药、雷管放完炮后退回炸药库,做到“领、用、退”的数量相吻合,避免炸药、雷管丢失。 18.遵章守纪,搞好现场交接班,有权拒绝装药,对不按要求装药、拉线、站岗的,有权拒绝放炮。19 . 事故责任追究1).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轻伤事故每人次罚款至少100元。2).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重伤事故停止本人工作,接受矿安全部门处理。3).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死亡及重特大事故,接受集团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人力装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人力装载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2.在班组长的带领下,按作业规程的规定进行操作。3.工作前检查工作面的安全状况,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工作。207、4.装矸前将吊桶提到距工作面35米的位置,试验信号是否灵敏可靠。5.装载工装载应佩戴手套,并且必须有专人监护围岩情况。6.将工作面上吊桶下落的位置挖低一些,以便装矸。7.吊桶内所装矸石必须低于桶沿10厘米,防止吊桶运行过程中掉矸。8.在吊桶提矸过程中,井下所有人员必须站在避开喇叭口的安全地方,防止在提升过程中掉矸伤人。9.在吊桶倒矸前,必须将井盖门关闭好,方能倒矸。10.装矸中要相互照应,防止铁锨、耙子碰伤人。遇到爆破不彻底的岩体,用风镐进行破碎,使工作面成型平整。11.装载中发现拒爆、残爆,应立即停止作业,按有关规定处理;发现未爆炸的雷管炸药要及时拣出,并交给爆破工。12.装载时遇到大块矸石208、必须破碎。用大锤或手稿破大块时,周围禁止站人,以防掉锤或碎石飞溅伤人。13.用手搬大块矸石时,要注意防止岩块破裂砸脚;严禁两人共同抬运大块矸石。14事故责任追究1).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轻伤事故每人次罚款至少100元。2).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重伤事故停止本人工作,接受矿安全部门处理。3).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死亡及重特大事故,接受集团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锚网支护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施工前,必须认真学习施工作业规程,熟悉作业规程中锚网支护的施工工艺、质量标准及安全注意事项。2热爱本职工作,在锚网支护作业过程中做到“四保”(自主保安、相互保安、业务保安、基础保安),“三无(无违章指挥、无违章作209、业、无违反劳动纪律)。 3铺网前首先要进行问顶工作,摘除工作面的浮石活矸。4坚持“四前两后敲帮制度,即:炮掘打眼前、装炮前、出矸前、安装锚杆前、放炮后、交接班后。5严格按规程规定的挂网方式、树脂药卷种类和数量、锚杆规格和布置方式及锚注方法进行施工,金属网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搭接和绑扎,坚持合格一道工序方准施工下道工序。6遇围岩破碎或压力大时,必须通过敲帮摘掉危石待稳定后,再进行临时支护。7在施工中,如遇地质条件变化的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向队领导或矿调度室汇报,按照领导指示采取加强支护措施进行施工。8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所有受威胁的人员,并及时向调度汇报:(1)围岩来压,支护210、变形速度骤增。(2)瓦斯等有害气体超限,温度骤增骤减时;(3)涌水量增大,有透水予兆时。9事故责任追究1).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轻伤事故每人次罚款至少100元。2).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重伤事故停止本人工作,接受矿安全部门处理。3).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死亡及重特大事故,接受集团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喷浆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的思想,严格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必须认真学习施工作业规程,熟悉喷浆的施工工艺、喷浆混凝土的配合比、质量标准及安全注意事项。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施工。2热爱本职工作,在喷浆作业过程中做到“四保”(自主保安、相互保安、业务保安、基础保安),“三无”211、(无违章指挥、无违章作业、无违反劳动纪律)。3喷浆前,首先要检查喷浆机的完好情况以及围岩情况,确认喷浆机完好无带病运转现象、周围安全无隐患后,方可按喷浆机操作规程要求开机上料。4要熟悉喷浆机的结构、性能和原理,严格按喷浆机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正确判断和处理常见的喷浆机故障。5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所有受威胁的人员,并及时向调度汇报:(1)围岩来压,支护变形速度骤增;(2)瓦斯等有害气体超限,温度骤增骤减;(3)涌水量增大,有透水予兆时。6喷浆发生堵管时,必须设专人看管喷头,并使喷头朝下,防止喷头突然喷射或管路跳动伤人。7喷浆出现机械故障时,必须切断电源、风源,送电送风时212、必须事先通知有关人员,以防发生事故。8喷浆设备要执行经常性的检查维修制度,保证设备性能良好,不准带病作业。严禁有失爆现象。 9喷浆机及其电气设备不准带电检修、搬迁,在检修和搬迁前必须断电,同时应严格检查瓦斯。10喷浆机电缆完好情况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1喷浆机的控制按钮、安全罩和信号设施,必须完好、灵活、安全可靠,控制按钮要安装在不易被异物碰撞,且容易操作的地方。12喷浆时加强通风,佩带防尘口罩,喷浆机后的防尘水幕正常使用。13喷浆工作结束后,必须立即切断喷浆机的电源,清理干净喷浆机内部及周围的喷浆料,搞好文明施工。对喷浆机的电机、变速箱、花盘、摩擦板等进行检查和维修,保证下次使用时213、处于完好状态。14严格现场交接班制度,交班必须交代喷浆机的使用情况及工作面安全情况,做到“手拉手,口对口”交班。15事故责任追究1).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轻伤事故每人次罚款至少100元。2).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重伤事故停止本人工作,接受矿安全部门处理。3).个人违章作业造成的死亡及重特大事故,接受集团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立井信号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立井信号工是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者,必须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资格证。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和“三大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掌握信号系统及摇台、推车机、罐帘门等设备设施的性能、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做到214、持证上岗,坚守岗位,精心操作。3生产前应全面检查操作系统,做好信号发送试验,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标准信号,发送信号要准确、清晰;信号不明不得发开车信号。4运送爆破材料时,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按相应速度提升。5提升容器运行期间,手不离操作台,密切注视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发号停车。6对罐时,罐笼不到位、摇台未落下、阻车器未开启,不准开安全门。7发生事故后立即报告调度室,并采取必要措施进行抢救。8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行为。9责任追究:1).未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和“三大规程”,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立井信号工负直接责任。2).不熟悉信号系统及摇台、推车机、罐帘门等设备设施的性能、工作原理和操215、作规程,导致事故的,立井信号工负直接或主要责任。3).生产没有全面检查操作系统,未做好信号发送试验, 发送错误信号导致事故的,立井信号工负直接责任。4).擅离岗位,发生事故的,立井信号工负直接或主要责任。5).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副井口把钩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副井把钩工是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者,必须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资格证。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和“三大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2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3负责维持井口乘罐秩序216、,认真清点人数,严禁不符合规定的人员入井。4提升人员时,严禁超员;提升物料时,严禁不合规定的料车入井;严禁同罐或同一层罐内同时乘人和装物料。5信号工发提升信号前要认真检查,严禁人员肢体、携带工具、物料伸出罐外;确认无问题后再发开车信号。6升降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物品或超长物料时,严格按专项措施进行操作。7罐笼运行时,禁止任何人在井口附近作业。8井口清洁,搞好文明生产,严禁闲杂人员在井口逗留,井口20米内禁止烟火。9发生事故后立即报告调度室,并采取必要措施进行抢救。10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行为。11责任追究:1).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副井口把钩工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217、刑事责任: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调查现场的;2).未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和“三大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副井把钩工负直接责任。3).未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无证上岗的,副井把钩工负直接或主要责任。4).井口管理混乱,上下人员拥挤,导致事故的,副井把钩工负直接或主要责任。5).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升降物料,导致事故的,副井把钩工负直接或主要责任。6).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机械、电器设备安装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机械、电气设备安装工是本岗位的直接责任者,必218、须熟练掌握相关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3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机械安装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4熟悉作业范围内机电设备(设施)、管路系统的结构、性能、原理以及维护、保养知识。5负责机电设备、管路系统的安装、撤除、提升、运输、起吊所用的设备(设施)器具符合规定要求,正确选设起吊点,装封车符合标准要求。6严格按技术要求和工艺施工,保证施工质量。7在机电设备、管路系统的安装、撤除、改造过程中对顶板实施监控。8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9工作中杜绝违219、章作业。10责任追究1).未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机电安装工负直接责任。2).未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机电安装工负直接责任。3).违背煤矿安全规程、机械安装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的,机电安装工负直接责任。4).工作中不熟悉作业范围内机电设备(设施)、管路系统的结构、性能、原理以及维护、保养知识造成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机械安装工负直接责任。5).机电设备、管路系统的安装、撤除、提升、运输、起吊所用的设备(设施)器具不符合规定要求,未正确选设起吊点,装封车不符合标准的,机电安装工负直接或主要责任。6220、).未按技术要求和工艺施工,施工质量出现问题的,机电安装工负直接或主要责任。7).在机电设备、管路系统的安装、撤除、改造过程中未对顶板实施监控,机电安装工负主要或重要责任。8).未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的,机电安装工负直接责任。9).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的,给予机电设备安装工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对他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10).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经济处罚、追究刑221、事责任。给煤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给煤机司机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对给煤机的操作、巡检、监护工作负责。必须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知识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3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作业。4必须熟悉给煤机的结构、原理、性能,达到会操作、会排除故障。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现隐患立即处理。6负责监护给煤机与皮带机的电器连锁保护。7必须坚守岗位,听清信号,准确联系,精心操作,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车,及时处理、汇报。杜绝串仓压皮带现象发生。8工作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协调统一,222、杜绝违章作业。9责任追究1).未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给煤机司机负直接责任。2).未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给煤机司机负直接责任。3).未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作业,给煤机司机负直接责任。4).不熟悉给煤机的结构、原理、性能,操作造成经济损失活人身伤害的,给煤机司机负直接或主要责任。5).未对给煤机与皮带机的电器连锁保护监护,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给煤机司机负直接或主要责任。6).由于责任心不强、脱离岗位、操作不当,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给煤机司机负直接责任。7).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的,给予给煤机司机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223、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对他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8).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小绞车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小绞车司机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对小绞车的操作、巡检、监护工作负责。必须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知识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3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作业。4必须熟悉小绞车的结构、原理、性能,达到会操作、会224、排除故障。5掌握小绞车提升运行区域内的巷道状况;操作前必须对小绞车、提升钢丝绳、钩头、保险绳、信号装置的完好状况及小绞车固定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处理。6必须坚守岗位,听清信号,准确联系,精心操作,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车,及时处理、汇报。7工作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协调统一,杜绝违章作业。8责任追究1).未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小绞车司机负直接责任。2).未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小绞车司机负直接责任。3).未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作业,小绞车司机负直接责任。4).不熟悉小绞车的结构、原理、性能,操作造成经济损失活人身伤害的,225、小绞车司机负直接或主要责任。5).对小绞车提升运行区域内的巷道状况不清或操作前未对小绞车、提升钢丝绳、钩头、保险绳、信号装置的完好状况及小绞车固定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造成安全事故或人身伤害的,小绞车司机负直接或主要责任。 6).由于责任心不强、脱离岗位、操作不当,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小绞车司机负直接责任。7).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的,给予小绞车司机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对他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8).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226、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通防工安全生产责任制通防工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负责辖区内的通风、防尘工作。必须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知识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3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作业。4负责辖区内的通风、洒水防尘工作。5负责巡查各用风地点的供风及通风设施情况,对发生的问题及时汇报,并根据情况处理。6正确分析、判断各类通防事故隐患,发现异常立即汇报,采取果断措施处理。7正确佩带工作中所需仪器、仪表、工具劳动防护用品。8工作中必须持证上岗,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协调统一,杜227、绝违章行为。9责任追究1).未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通防工负直接责任。2).未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通防工负直接责任。3).未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作业的,通防工负直接责任。4).未落实辖区内的通风、洒水防尘工作,通防工负直接责任。5).未及时巡查各用风地点的供风及通风设施情况,对发生的问题未及时汇报,处理的,通防工负直接责任。6).未对辖区内通防事故隐患分析、判断、处理不当的,通防工负直接责任。7).未按规定佩带工作中所需仪器、仪表、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通防工负直接责任。8).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的,给予通防工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228、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对他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9).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中,通防工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的,通防工负直接责任。10).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斜巷信号(把钩)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斜巷信号(把钩)工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必须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知识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3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229、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作业。4必须熟悉作业区域内巷道坡度、轨道情况、安全设施布置情况和信号报警、通信系统,掌握斜巷提升的各类技术参数。5操作前,要对信号设施、安全设施、托绳辊、连接装置、闭锁装置、保险绳、钢丝绳、钩头、运行线路轨道道岔、巷道顶板状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安全方可作业。6负责安全设施的正确使用。7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8负责对车辆装封车情况的检查。9必须与绞车司机密切配合,按规定连结车辆,准确发出信号。10在提升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是,及时发出信号,按规定进行处理。11按时参加技能培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12工作中必须持证上岗,服从明令,听从指挥,协调统一,杜绝违章行230、为。13责任追究1).未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斜巷信号(把钩)工直接责任。2).未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斜巷信号(把钩)工直接责任。3).未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作业,斜巷信号(把钩)工负直接责任。4).对作业区域内巷道坡度、轨道情况、安全设施布置情况和信号报警、通信系统不熟悉、未掌握斜巷提升的各类技术参数,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斜巷信号(把钩)工负直接或主要责任。5).操作前,未对信号设施、安全设施、托绳辊、连接装置、闭锁装置、保险绳、钢丝绳、钩头、运行线路轨道道岔、巷道顶板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斜巷信号(231、把钩)工负直接或主要责任。6).未正确使用安全设施的,斜巷信号(把钩)工负直接责任。7).未对车辆的装封车情况进行检查,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斜巷信号(把钩)工负直接或主要责任。8).未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的,斜巷信号(把钩)工负直接责任。9).与绞车司机配合失误,未按规定连结车辆,错误发出行车信号,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斜巷信号(把钩)工负直接或主要责任。10).在提升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是,未及时发出信号或按规定进行处理的,斜巷信号(把钩)工负直接或主要责任。11).工作中未持证上岗的斜巷信号(把钩)工负直接责任。1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的,给予斜巷信号(把钩)工警告处232、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对他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13).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中,斜巷信号(把钩)工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的,斜巷信号(把钩)工负直接责任。14).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电瓶车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电瓶车司机是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者,必须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资格证。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和“三大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经过有关部门培233、训,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3掌握电瓶车的结构原理、完好标准,做到会操作、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4熟悉电瓶车运行区间内轨道、架线、安全设施等情况,做到不安全不运行。5电瓶车在运行中要精力集中,电瓶车在过弯道、道岔或风门时要减速行驶,并鸣笛示警,严禁用机车顶撞风门。6电瓶车运行中,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严禁超速和超负荷运行。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把手取下,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7顶车时跟车工应在前方瞭望指挥,否则严禁开车。8电瓶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车。9发生事故后立即报告调度室,234、并采取必要措施进行抢救。10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行为。11责任追究1).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电瓶车司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调查现场的。2).未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和“三大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电瓶车司机负直接责任。3).未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证书,无证上岗的,电瓶车司机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4).不掌握电瓶车的结构原理、完好标准,操作不当,导致事故的,电瓶车司机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5).不熟悉电瓶车运行区间内轨道、架线、安全设施等情况,导致电瓶车运输事故的,电瓶车司机负直接235、责任、主要或重要责任。6).电瓶车在过弯道、道岔或风门时没有减速行驶,不鸣笛示警,导致撞坏风门或其他事故的,电瓶车司机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7).电瓶车运行中,司机违反煤矿安全操作过程,超速和超负荷运行,司机离开座位时,没有切断电动机电源,并将控制把手取下,造成事故的,电瓶车司机负直接责任。8).电瓶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和撒砂装置不齐全或不完善,造成事故的,电瓶车司机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9).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推车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车工是本岗位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236、责,必须熟悉相关安全技术知识,依法经过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和“三大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加强安全知识学习,增强自主保安意识,严格遵章操作。3推车时两脚站在道外,不准在车前拉车或站在道心推车,并注意防止被巷道帮或风门等物体挤伤。4 注意观察前方,过道岔、弯道、硐室门口、风门时减速慢行,严禁用矿车顶撞风门。5严禁放飞车,严禁蹬车,扒车。6同向推车时,两车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坡度大于7时禁止人力推车。7处理矿车掉道时按专项措施进行,禁止蛮干。8发生事故后立即报告调度室,并采取必要措施进行抢救。9违章指挥,制止违章行为。10责237、任追究:1).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推车工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调查现场的;2).未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和“三大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推车工负直接责任。3).推车工操作不当造成事故的,推车工负直接责任。4).过道岔、弯道、硐室门口、风门时没有减速慢行,造成事故的,推车工负直接或主要责任。5).条处理矿车掉道时违反规定,造成事故的,推车工负直接或主要责任。6).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电(气)焊工安全生产责任238、制电(气)焊工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直接责任者,必须熟练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1电(气)焊工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掌握电(气)焊设备的性能、使用方法、技术参数和完好标准。 3工作前,检查工作场所的安全状况,坚持不安全不生产。 4严格按操作规程要求作业,做好防火工作,防止触电事故。 5工作中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汇报。 6特殊地点、特殊材料(构件、容器)焊接和切割必须有单项措施并严格按单项措施施工。7离岗后仔细清理现场,消灭火种,现场留人察看1小时。 8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9参加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业务239、和自主保安能力。10责任追究1).有下列行为的,当事人负直接责任,并给与相关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2).不能熟练掌握电(气)焊设备的性能、使用方法,不能按操作规程作业的 ,电(气)焊工机负直接责任。3).对在特殊地点、使用特殊材料进行作业的,未制定单项措施的或没按措施作业的,电(气)焊工负直接责任。4).因操作失误造成人身事故和机电事故的,电(气)焊工负直接责任。5).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电(气)焊工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240、刑事责任: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对他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经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6).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电(气)工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电(气)焊工负直接责任。7).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行车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行车司机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直接责任者,必须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1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管理制度。3严格执行行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241、4熟悉行车结构、性能、原理以及维护、保养知识。5负责各类设备及物资的搬运、摆放工作。6配合业务部门进行行车年检工作。7按时参加安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8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9工作中杜绝违章行为。10责任追究1).未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行车司机负直接责任。2).未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管理制度,行车司机负直接责任。3).违背行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行车司机负直接责任。4).工作中不熟悉行车结构、性能、原理以及维护、保养知识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行车司机负直接或主要责任。5).未佩戴劳动保护用品,行车司机负直接责任。6).未参加安全技术业务的培242、训,行车司机负直接责任。7).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行车司机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对他人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对重大事故预兆或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8).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行车司机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行车司机负直接责任。9).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装载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装载机司机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直接责任者,必须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处罚条例和相关知识并以法经过培训,取243、得驾驶资格证和特种作业资格证。1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3 严格执行叉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装载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技术措施。4熟悉叉车、装载机结构、性能、原理及维护、保养知识。5负责各类设备及物资的搬运、摆放工作。6配合业务部门进年检工作。7谨慎驾驶,文明行车;做好防火、防盗、防冻、防寒工作。8按时参加安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9工作中杜绝违章行为。10责任追究1).未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叉车、装载机司机负直接责任。2).未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叉车、装载机司机负直244、接责任。3).违背叉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装载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叉车、装载机司机负直接责任。4).工作中不熟悉叉车、装载机结构、性能、原理及维护、保养知识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叉车、装载机司机负直接或主要责任。5).未配合业务部门进年检、年审工作,叉车、装载机司机负直接或主要责任。6).设备及物资搬运、摆放工作出现问题,叉车、装载机司机负直接或主要责任。7).不参加各项安全技术业务培训,叉车、装载机司机负主要责任。7).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叉车、装载机司机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违章驾驶车辆的;屡次违反245、交通法律、法规,没有改过的;对自己所驾驶车辆发现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机构及交通执法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8).发生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叉车、装载机司机相应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重大事故的;伪造、故意破坏重大事故现出的;阻碍、干涉重大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9).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行车司机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行车司机负直接责任。10).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246、事责任。机掘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1、了解综掘机结构、原理、性能,做到会操作,会维修,会保养,能正确判断故障,保证综掘机正常运转,并做好记录。2、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综掘机操作规程,按顺序,正确操作,不得违章作业,不准冒险作业。3、严格执行井下现场交接班制度,做到交接两清,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开工前认真对机器进行检查,并作试转。4、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开机,并向队长、班长汇报,喷雾装置无水,机械缺油,支护没按规定跟上。5、截割滚筒上,截齿必须齐全,如缺截齿应立即换上,不准在缺截齿情况下,强行开机。 6、开车前,先注视周围,并发出开车信号,因故离开机械时,必须停车,把开关停电,不准将247、机械交他人操作。7、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队布置的任务,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8、搞好卫生,交班时必须把设备、打扫擦洗干净。9、遵守矿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认真完成矿、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10、严格执行煤矿保安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措施。11责任追究1).未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司机负直接责任。2).未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管理制度,行车司机负直接责任。3).违背掘进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司机负直接责任。4).工作中不熟悉行车结构、性能、原理以及维护、保养知识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行车司机负直接或主要责任。5).未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司机负直接责任。6)248、.未参加安全技术业务的培训,司机负直接责任。7).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司机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对他人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对重大事故预兆或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8).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司机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司机负直接责任。9).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皮带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1、听从队、班长的指挥,管好,用好设备。2、坚守岗位,工作时间精力集中,做到不睡觉,不打盹,听清信号,249、开车停车,以免造成事故。3、严格执行井下现场交接班,做到交接两清。4、保持设备的清洁卫生,做到班班打扫保证营运的清洁。5、负责好设备的安全运转,每班对皮带机要巡回检查,发现异常,皮带跑偏等要处理。6、遇有事故,必须停机处理,服从维修人员和队、班长的指挥。7、皮带、溜子的信号,必须齐全好用,没有信号,不准开机。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保证设备安全运转。8、认真做好工作记录,每班向队汇报设备运转情况。9、遵守矿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认真完成公矿、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10、严格执行煤矿保安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措施。11责任追究1).未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司机250、负直接责任。2).未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管理制度,司机负直接责任。3).违背皮带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司机负直接责任。4).工作中不熟悉行车结构、性能、原理以及维护、保养知识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司机负直接或主要责任。5).未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司机负直接责任。6).未参加安全技术业务的培训,司机负直接责任。7).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司机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对他人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对重大事故预兆或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8).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司机故意弄虚作假、隐瞒251、真相的,司机负直接责任。9).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刮板输送机司机岗位责任制1、认真执行操作规程,保证机械安全运转。2、工作时间,精力集中,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不将机械交无证人操作,做到持证上岗。 3、司机要熟知机械的性能及构造,正确的掌握操作顺序,做到会开、会修、会保养,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不准带病运转。 4、随时检查机械,不得缺刮板螺丝及其它零件。 5、保持巷道的清洁卫生,及时清理机身两侧的浮煤杂物。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7、遵守矿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252、认真完成矿、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 8、严格执行煤矿保安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措施。9责任追究1).未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司机负直接责任。2).未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管理制度,司机负直接责任。3).违背刮板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司机负直接责任。4).工作中不熟悉行车结构、性能、原理以及维护、保养知识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司机负直接或主要责任。5).未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司机负直接责任。6).未参加安全技术业务的培训,司机负直接责任。7).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司机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对他人违章253、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对重大事故预兆或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8).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司机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司机负直接责任。9).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第二部分:安全目标管理制度2011年,根据本年度安全生产计划,特制定以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奖惩制度。一.安全事故控制指标1.全年实现安全生产,杜绝重伤和机电提升运输二类以上事故。2.轻伤事故率低于3%。二.安全生产条件控制指标1.机电设备质量合格率、完好率达到90%。2.通风系统设施合格率254、达到90%以上。3.工程质量合格率100%;消灭不合格品,一级品率达到60%上。4.安全技措.装备质量合格率达到90%以上。三.事故经济损失1.直接经济损失不大于5万元。2.间接经济损失不大于10万元。四.工业卫生控制指标1.污染物综合排放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2.职业病发病率和职业病死亡率低于5。五.奖惩(一)安全事故控制目标考核。 1.全年杜绝重伤和机电二类以上事故,依据安全风险金制度:1)矿长奖励90000元;分管矿长奖励60000元。2)生产职能科室正职、采掘工区正职奖励45000元。3)辅助工区正职、生产职能科室副职、采掘工区副职奖励30000元。4)辅助工区副职、采掘工区技术员、验收255、员、安全员奖励18000元。5)职能科室技术人员、采掘一线员工奖励12000元。6)其他人员奖励6000元。2.轻伤事故,轻伤事故率超出年度安全目标,取消超出单位的安全奖励,同时每超0.1%,扣轻伤事故超出单位1%的安全抵押金。3.重伤事故出现重伤一人次:1)事故单位扣抵押金25%,事故主要责任者扣60%;2)其他单位人员扣10%;3)矿长、副矿长、职能科室人员扣10%。4.死亡事故出现死亡事故一人次,依据事故责任制:1)事故单位人员的的风险抵押金全额扣除,单位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2)事故直接和主要责任者的风险抵押金全额扣除,同时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给予刑事处罚;3)其他单位人256、员扣50%;4)矿长、副矿长、生产职能科室人员的风险抵押金扣除50%;5)发生一人以上死亡事故的(不含一人次),比照上述规定加重处罚。(二)安全生产条件控制指标考核:1.机电设备质量合格率:设备合格率每超欠1%,矿长、分管机电矿长、机电科科长分别加减2、5、10分,所在单位增降工资单价的20%。完好率每超欠1%,矿长、分管机电矿长、机电科科长分别加减1、2、4分,所在单位降工资单价的3%,待修率达不到要求,对矿长、机电矿长、机电科科长分别减2、4、6分。2.通风系统设施合格率,每超欠1%,对矿长、分管矿长、工区区长分别加减2、4、10分,工区增降全区工资单价的2%。3.采掘工程质量合格率,出现257、不合格品对所在单位一次罚款1000元,并降工资单价5%。同时,对分管矿长、技术科科长和所在工区主要领导分别罚款100元、200元和500元。一级品率每超欠1%,对所在单位工资增降1%,对工区区长、和技术员、技术科科长,分别奖罚50元。4.安全技措.装备质量合格率,每超欠1%,对施工单位工资单价增减2%,直接责任人分别奖惩20元。因质量低劣造成整修和返工的技措费用由施工单位全部承担,直接责任人承担技措费用的2%。(三)事故经济损失考核1.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大于控制指标的部分,由事故单位全部承担,矿长和分管矿长分别承担超出金额部分的5%,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超出金额部分的10%。2.间接经济损失大258、于控制指标的部分,由事故单位承担60%,矿长和分管矿长分别承担超出金额部分的3%,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超出金额部分的6%。(四)工业卫生控制指标考核1.污染物综合排放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达不到对矿医院、物业公司等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2.职业病发病率和职业病死亡率低于5,每超1,对职业病者所在单位和医院分别罚款200元,对矿长和安全矿长分别罚款400元。六.执行单位由矿安全科、生产调度室、技术科、机电科负责落实,每月底进行考核后,报矿长、矿长签字,然后交劳资科执行。第三部分:安全奖惩制度第一章 总 则一为加强我矿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根据矿山安全法总则第259、3条、煤矿安全规程总则第3条规定,特制定本奖惩制度。二矿安全、生产、技术、机电科室对采、掘、机、通、运五大系统统一监督管理。依照本制度有关规定,提出对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意见,报矿安全办公会议批准执行。三矿安全科对本制度实施负全面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要秉公执法,恪尽职守,群监、青岗组织协助监督检查。四矿科室、单位要各司其责,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安全工作,严格遵守本制度各项条款,搞好自主保安和相互保安,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第二章 奖 励五干部职工有以下成绩之一的,按其贡献大小,给予表彰奖励。1.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程和各项安全措施的。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上级,以及260、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因而避免了事故,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3.抢救事故有功的。4.安全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有重大改革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5.其它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6.工区(队)未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及机电运输二类以上事故,重伤事故率低于矿规定,奖励500元。7.矿把各单位的安全生产作为评定完成月、季、年度任务奖励的前提,并作为年终评比先进单位的首要条件。8.对符合本规定第五条奖励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经调查属实后,报请矿安安全办公会确定物质和荣誉奖励的具体标准和办法,对贡献突出的可给予记功、晋级或提拔重用。第三章 惩 处一.一般部分:9.各级领导干部对上级安全工作的261、指令、文件、会议精神都必须按照指定时间、范围进行传达贯彻,并提出落实意见,否则对责任者一次罚款2050元。10.每周星期五为安全活动日,除矿统一规定学习内容外,各科室、工区可自行安排学习内容,并做好记录,参加学习的人数不得低于出勤人数的85%,否则,每欠1人次罚款5元。11.各工区施工技术员必须及时编制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及时组织作业人员学习贯彻,并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规程、补充措施的审批及送交程序,按规定执行,否则发现一次不符合规定,对主管区长和施工技术员各罚款50元。12.技术部门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地质测量工作,及时为生产提供有关资料,否则,失误一次对责任者一次262、罚款50元。13.坚持安全技术培训,对入矿新工人、特殊工种、新调入矿的井下作业人员以及所有干部职工的培训工作,都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发现一次失误对有关责任人罚款50元。14.凡重要岗位及服务岗,24小时必须有人值班,如发现擅自脱岗、睡岗、喝酒等渎职失职行为,一次罚款50元。各工区每班必须有工区干部在现场盯岗指挥,空班一次罚值班人员50元。15.全矿所有干部职工,都要大力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对他们提出的问题,要认真解决。否则对责任者罚款50-100元。16.凡参加安全信息系统工程运行的管理干部和管理人员,都必须严格按照安全信息系统运行管理规定,切实履行自己的管理职责,完成抓“三违”指标和查隐263、患任务。考核办法按信息系统运行奖惩规定执行。17.安全信息中心,除按规定执行外,并做好“三违”人员的登记和各项安全上报材料及表格统计工作,搞好“严违”人员帮教活动,及时组织其家属来矿参加帮教工作。否则出现一次失误,罚款20元。18.各科室、工区要切实做好本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安全科下达的整改通知应按限定的时间,要求完成隐患治理工作,并及时把处理情况反馈到安全科,重大隐患暂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上报。拖延、贻误一次罚款100元。19.采、掘、机、通、运各专业的工程和设备质量标准,考核单位和考核办法仍按本专业和工程设备质量检查验收制度执行。20.严格执行规程规定,坚持入井人员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264、度。入井前严禁喝酒,对违反规程规定者发现一次罚款50-100元。负责检身清点人数的人员,由井口维持秩序的人担任,每月抓“三违”不得少于5条,欠1条罚款10元。21.1).一般违章违纪,如不按规程操作、上岗精力不集中、早上晚下、不服从管理等行为,发现一次罚款20-50元。2).对因违章、玩忽职守行为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惩处办法按本章特殊部分执行。二.特殊部分22.采煤、掘进、机电、通风、运输各专业都必须按照矿山安全法和三大规程规定,按章作业,按章指挥,对以下行为,均以严重违章论处。1.行车行人;2.抢上下人车;3.开绞车过卷;4.严重破坏通风,通防设施;5.短线放炮,放糊炮、明炮;6.瓦斯检查空班265、漏检;7.无规程施工;8.不使用特殊支护;9.瓦斯、煤尘超限作业;10.机电三大保护不按规定使用;11.设备失爆;12.打架斗殴、酗酒闹事;13.重要岗位脱岗睡岗;14.钢丝绳漏检;15.打击报复安全管理人员;16.绞车安全装置不全强行运行;17.上下山防跑车装置不全强行运行;18.不经允许乱倒棚;19.人车防跑车装置失灵强行运行;20.严重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21.其它认定的严重违章行为。23.触犯二十二条中任何一条者,发现一次罚款50-300元,并给予亮相曝光,通报批评,家属帮教等处罚。24.因严重违章导致一般事故(指轻伤以下)或重大侥幸幸免事故的责任者除给予50-300元罚款写出书面检查266、,载入“三违”档案外,并责成在本矿作巡回检查。25.因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重伤以上事故的责任者,视情节依据公司处罚条例给予500-1000元罚款,并处行政记过、降级、降职、免职、撤职、留矿察看、开除矿籍等处分,造成重大恶性事故的责任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对出现轻伤、重伤、死亡事故的单位,分别罚款1000、2000、5000元。对管理干部及有关单位的罚款,按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风险抵押金规定执行。27.对被查处的违章肇事者,不论干部、职工,当年不得评为先进,不得享受安全生产奖励,并作为晋级、晋职、提干等项否决条件。28.因工程质量低劣,造成停产8小时以上,或出现轻伤以上事故的单位,直接267、追究跟班区队长的责任,给予工区管理干部的处罚参照第二十五条执行。29.对机电提升运输二类以上事故的责任者,视情节给予一次性罚款100-300元,主要和直接责任者降一级工资。30.因通风管理不善,造成瓦斯伤亡事故的,除对直接责任者依照本规定第二十五条执行外,并给予相关管理人员相应处罚。第四部分: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为加强安全技术管理,规范安全技术规程、措施审批程序,使安全技术真正成为干部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行为准则,堵塞安全技术管理漏洞,根据规程有关规定,特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一.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和审批,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程度评价办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及268、评定办法、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应遵守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种文件、指令和技术标准。二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一).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1.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由施工单位按采区设计要求和地质说明书、结合各职能部门提供的技术资料,依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2.按照作业规程的编制顺序,把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等内容综合起来,贯穿到规程和措施中3.编制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应做到语言表达准确、图表规范清晰、计算正确无误、工艺合理、措施得力,使用国际计量单位。4.在生产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及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269、采煤工作面过地质构造带、旧巷、采空区;采煤工作面改变采煤方法、支护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和使用。 (二).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1.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单位依据采区地质说明书、掘进地质说明书、采区设计、掘进工作面设计等资料进行编制。2.在施工中遇到设计断面、支护形式发生变化时,必须编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3.施工中遇到断层破碎带、涌水、淋水的含水层等情况,按原作业规程执行已经无效时,施工单位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向调度室汇报,并及时编制补充作业规程。 三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一).审批要求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由总工程师负270、责审批;复杂硐室的组织设计,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以及采区首采工作面的作业规程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规程、措施必须经相关人员全部审批并签字后方可实施。 1. 采、掘、机、通、运各专业的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由工区技术员编制,安全、技术、机电、生产负责人、分管矿长、矿长逐一会审,审批签字后方生效。否则一次达不到要求对分管矿长、职能科室科长及单位施工技术员各罚款100元。2.矿在编制生产建设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建设计划时,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必须编制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灾害预防计划,报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签字,一次编制不及时或不符合规定,罚总工200元,一次审批程序不271、全,罚总工、矿长各100元。3.采掘工作面遇地质构造等异常情况时,由技术科分管专业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其签字审批程序与作业规程和其它安全措施的审批程序相同。否则,一次罚技术科科长和规程、措施编制人员及分管专业负责人100元。4.每月排查重大安全隐患,由总工按其隐患内容,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报矿长和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签批,牵扯县、市、省主管部门审批的,按上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审批,一次违反规定,对总工罚款100元。(二).审批方式 1.传审。由施工单位、有关业务部门、安全技术管理人员按照一定顺序进行传审,相关专业的分管矿长复审,总工程师审批。 2.会审。由总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有关272、业务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复审、审批。四对审批人员的要求: 1.对规程、措施进行审批时,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程、行业规范、行业标准及相关要求进行审批,严禁走马观花、敷衍了事。2.审批人员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科学规范地对规程、措施进行逐条审批,并有针对性的签署审批意见,审批意见应对工程施工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第五部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消除矿井事故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联系我矿实际,特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矿长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分管副矿长、总工程273、师对矿长负责,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业务职能部门对分管副矿长.总工负责,负责实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二. 组织领导矿成立顶板管理小组、机电提升运输小组、一通三防小组、防治水小组、地面防火防爆炸物品小组,由分管矿长和总工程师任组长,安全科、生产调度室、技术科、机电科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安全隐患预排查和治理工作。三. 每月编排生产计划时,矿长及各分管矿长负责召集安全科、生产调度室、技术科、机电科进行安全隐患预排查工作,并形成例会制度,主要排查下个月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及安全生产的各类安全隐患(系指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等所有环节和矿井周围邻近地区274、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危及矿井安全的危险源)。四. 预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分类后填报安全隐患排查表。1.按危险类型分: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提升、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和其它。2.按等级标准分:A.B.C级。A级安全隐患上报县煤炭局、市煤炭局,按照县、市煤炭局的治理措施进行治理;B级安全隐患上报矿安全部门,请示矿领导解决治理措施;C级安全隐患由区(队)、业务部门确认后直接采取治理措施,进行治理。五.隐患排查处理程序 1. 基层区队各班组由跟班干部(班组长)每班必须对所辖范围内进行全面的排查,要排查到每个作业地点、每台设备,对排查出的隐患指定专人负责整改;对危及安全生产的要立即停产(停运275、)进行整改处理,并及时向区队、业务科室汇报;对严重隐患或当班整改不了的,当班升井后要上报到区队,由区队制定措施后报对口业务科室,业务科室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专人落实整改。2.各专业领导必须安排、掌握本专业当天的隐患排查及整改处理情况,并做好隐患整改的督促和检查工作;3.矿长要掌握本单位的隐患排查工作,对重大隐患抓好督促落实。4.安全部门要及时收集、汇总各单位所排查出的隐患,并以安全信息日报的形式于当天二十时前发送到各业务科室和专业领导。次日调度会,各业务科室通报前一天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并将重大隐患或当天不能整改的隐患经专业领导签字后报安全部门,安全部门安排专人对每天上报的隐患落实整改复查,并在276、调度会上对复查情况进行通报。5.安全部门和各业务科室每旬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矿领导汇报一次隐患排查及重大隐患的整改处理情况,对矿解决不了的重大问题,必须及时上报。六.隐患治理规定1.安全隐患的治理工作,认真贯彻“分级负责,责任到人,挂牌跟踪”管理的原则,各基层区队、业务科室和安全部门必须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汇报记录、隐患处理台帐,隐患排查汇报记录、隐患整改处理台帐要安排专人负责管理。2.对各类安全隐患要按照“立即整改,现场整改的原则进行处理,各基层区队和业务科室必须严格执行隐患排查及整改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并执行事故隐患消号制度。3.矿长负责组织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工作,要做到六落实,即项目落实、措施落277、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并将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安全办公会议、安全检查和安全考核的重要内容,研究、协调并督促整改,及时调度,严防事故的发生。4.每月对排查的C级安全隐患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治理措施;A、B级要上报县煤炭局审批和备案;A级安全隐患及治理情况,每季一次报送到市煤炭工业局备案。5.对存在难以处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技术科要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措施,并按程序向煤炭管理部门报告,安全监察机构备案。七.考核规定1.矿每月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时间为每月21日,形成例会制,少一次扣矿长、副矿长278、总工程师各2分,各专业领导小组成员各扣4分。2.对重大事故隐患应排查而未排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责任人员,给予行政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3.各专业领导小组要按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计划和措施,组织隐患治理单位,按时按标准落实完成.对于一般隐患治理,愈期完不成或达不到计划措施要求的,对直接安全管理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每项次罚款50元。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的,对直接主管人员和其它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撤职的处分。4.隐患治理工作完成后,各专业领导小组要认真验收,对不按照验收的小组负责人和不参加验收的单位负责人,一次罚款50-200元。5. 对安全隐患整改有关记录279、会议纪要等资料丢失、损坏不全的一次罚款50-200元。6.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要从重从严处罚,导致事故发生的,将视后果严重程度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第六部分:安全检查制度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消除矿井事故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联系我矿实际,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一.安全检查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三级安全检查制度:矿每旬检查;区队每周检查;班组每日班前、班中、班后经常检查。同时把组织专门力量检查与发动群众普遍检查结合起来。二.安全检查的内容1.查领导思想查各级领导的安全意识,280、是否重视安全工作,真正关心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查在组织施工(生产)活动中,是否在安排生产任务的同时安排安全工作。查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2.查管理和制度查各级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查是否有领导分管安全工作,安全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是否真正发挥作用。查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标准、规范贯彻执行情况,各项检查是否有记录、记载或登记建档。查有无安全生产考核指标。3.查现场和隐患检查施工(生产)场所作业环境安全状况,各种生产设备、施工机具以及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规定要求。检查施工作业人员安全行为,职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是否正确使用,是否存在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281、违反规章制度现象,是否存在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严格检查要害部门和危险物品,如绞车房、变配电设施和各种易燃易爆品等。检查冬季施工作业的防滑、防冻、防火措施和夏季施工从事高温、露天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措施。三安全检查的方式和方法1安全检查的方式(1)日常检查。由各基层班(组)长和安全检查员检查班前准备工作和交接班的交接验收工作,督促本班组成员认真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各级主管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加以整改。 (2)定期检查。每隔一段时间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包括周检查、旬检查、季度检查、年度检查和节假日前的检查。 (3)不定期检查。不定时间282、不定地点、不预先通知的进行临时性抽查,带有突击性,从中可以看到安全生产的真实面貌。(4)专业性检查。按专业系统,针对一个时期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或上级指示精神,开展专业性检查。(5)连续性检查。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使用,新工作面的投产,火区启封,新建或改建工程等,针对可能引发新的不安全因素进行不间断检查,包括对事故多发区域或工程进行蹲点检查。 2安全检查的方法(1)实地观察。深入现场,靠直感、凭经验进行实地观察。看一看外观变化,听一听设备运转是否异常,嗅一嗅有无泄漏和有毒气体放出,摸一摸设备温度有无升高,查一查有无危害因素。 (2)调查分析。在进行安全动态调查和事故调查时,把有关人员和知情283、者召集到一起,逐项调查分析,提出措施对策。(3)个别访问。在调查或检查某个系统的隐患时,要访问有经验的实际操作人员,使调查和检查工作得到真实情况及正确结论。(4)查阅资料。在检查中必须查阅有关资料。(5)抽考提问。为了检查各单位的职工素质和管理水平,可采取对职工个别提问、部分抽查和全面考试的方法,检验其真实情况和水平。四安全检查的基本要求1.“查”。按规定标准做到过程细、项目全、无死角、不漏项。每到一处必须是全面细致的进行检查,避免图形式、走过场。2.“帮”。帮助被检查单位解决问题,能办的立即办,不能立即办的应帮助限期解决,以消除隐患为目的。 3.“停”。发现随时都可能发生事故的重大隐患,要立284、即令其停止作业,进行整改,坚持做到“不安全不生产”。4.“追”。属于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人为造成的隐患,应当面追究责任,令其改正。5.“回”。对停止作业进行整改的项目或单位,要停一处整改一处,搞好一处,并及时回头进行复查。 6.“蹲”。必要时派人蹲点,盯住不放,帮助想办法,制定措施,督促整改,直至达到安全生产的要求。 7.“处”。对疑难或认识不统一的问题,请有关单位及领导出面处理,不能悬而不决,影响安全生产。五安全检查的规定1. 矿安全检查由矿长亲自组织,各专业分管领导及有关科室、区队主要负责人参加。2. 每次检查要严格按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检查后要有总结、评分,作好原始记录,作为年终考核的内285、容。3.检查结束后,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由安全科分类汇总,向有关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并提出整改意见,规定时间、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每次下发整改通知单必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4.各有关单位接到整改通知单后,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整改意见及要求落实整改,并在整改后及时反馈信息,由安全科、生产调度室、技术科、机电科负责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六.考核规定1.对整改不认真、达不到要求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2整改完成后不及时反馈信息的,每延误一次罚款50元。3.因贻误整改时机,造成事故的视情节对整改负责人罚款100-500元,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第七部分: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为了认真传达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286、,及时处理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生产现场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充分发挥专业领导和职能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管理作用,联系我矿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制度。 一安全办公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及时总结处理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安全工作中的工作重点进行安排部署。 二安全办公会议由矿长主持,矿长外出时,由矿长委托安全副矿长或生产技术副矿长主持召开。三参加安全办公会议的人员有安全生产副矿以上领导干部、有关科室和区队的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 四安全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上级一系列安全工作会议指示、指令、文件精神,分别听取有关专业部门对本月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汇报,分析讨论各类隐患问题287、,并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整改处理意见,结合各专业存在的安全工作重点,研究和部署相应安全管理规定。五.对发生的重大事故和幸免事故进行分析,讨论和处理事故责任者和严重“三违”人员,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六检查上次安全办公会确定治理整改安全隐患、安全工程的落实情况,对完成好的进行表扬,对完成不好的要分析原因并追究责任。七对会议制定的各类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和措施,应形成书面材料,由安全管理部门统一抓好监督、检查、落实、统计、归档工作,并在下一次安全办公会议上通报整改情况。 八安全办公会议内容要认真整理并形成安全办公会议纪要,凡会议涉及的部门科室和生产单位,必须及时认真传达贯彻,抓好现场落实288、。九安全办公会议纪要要妥善保管,以便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十.责任考核:1缺一次安全办公会议,对矿长、副矿长分别罚款100元;2凡要求参加会议的人员,未经矿长批准一律不得缺席,否则,缺席一次罚款50元;3安全办公会议下达的指令一项次执行落实不好,罚单位负责人50100元,因此造成事故或重大失误的,视情节追究行政责任直到追究刑事责任;4安全办公会议记录内容不全或不形成纪要,一次罚记录人3050元。 第八部分:入井检身制度为加强井口安全管理,杜绝入井人员携带违禁物品,确保人员整体安全,特制定入井人员检身制度。一 .建井期间,井口信号工负责入井人员的检身,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配合接受检查。 二入井人员289、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下井前要吃好、休息好。 2 .入井人员必须佩戴好劳保用品。 3 .不准带病下井。 4.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和烟火下井,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5 .严禁酒后下井。 6 .人员上下吊桶时,严禁随手携带任何工具和物料,严禁人物混入吊桶。 7 .严禁非专业人员携带火工品。 8.发现有上述情况之一下井的,除当场对违规者责令上井外,并对检身者罚款30元。三 .对拒绝或不配合检身,态度蛮横,无理取闹等有违规行为者,除严令禁止下井外,并对责任人一次罚款50100元,并以“严违”论处,给予停止工作学习,月底家属帮教等处理。四.由安全科对井口检身人员每月进行不少于2次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290、以加强自身安全责任,认真履行职责为主,真正使其严格执法,尽职尽责,切实保证下井人员安全上岗,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为强化出入井人员管理,便于对所有出入井人员的人数控制和掌握,保证人数清点准确无误,确保人员整体安全,根据规程有关规定,特制定出入井清点制度。一.工人下井前,由工区点名,升井后到工区进行二次点名,发现未到者,立即报告安全科,由安全科负责组织查询。二.所有出入井人员必须到井口签名并不得让他人代签。 三.矿灯房对矿灯和自救器领取情况进行准确登记。四.安全科对入井人员 “三对应” 核对,即工区、考勤室、矿灯房相对应,人员考勤统计必须一致。五.对违反劳动纪律,早上晚下,不进行二291、次点名和不按时交矿灯、自救器者,进行严肃处理,查处一次罚款50元。六.对于弄虚作假领灯不下井的人员或上井不交灯的人员,一律扣掉当天出勤,并罚款 50 元。七工区、考勤室、矿灯房统计人员不准确,每次对值班人员罚款50元。 八对发现问题不及时上报,造成事故或严重不良后果的,对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从重罚款。第九部分: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为增强公司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队伍整体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培训的对象 1.对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训:1) 企业主要负责人;2)中层管理人员;3)安全管理人员;4)技术管理人员;5)一般管理人员。2.对职工的培训:1)新工人;2292、)特种作业人员; 3)“五新”作业人员(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4)复工人员;5)转岗人员。 二、安全培训的内容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统一颁发的教学培训大纲。(1)安全培训工作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安全意识、安全法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能的教育。 (2)煤矿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生产技术政策、安全技术知识、灾害事故的预防措施和抢救处理方法、事故案例分析等。(3)特种作业人员及班组长要熟悉规程、作业规程、工种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的安全质量标准,操作、检测安全技术;掌握职责范围内的设备、仪器、仪表的性能原理、构造,能够熟练使用、操作和排除故障。293、(4)一般工种和新工人要了解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掌握瓦斯、煤尘、顶板、水、火等自然灾害的防治基本知识;熟悉本职工作范围内可能发生灾害的预防措施,当发生灾变时能够进行自救和互救。三、安全培训机构及其管理 为了加强煤矿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工作,保证安全培训质量,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根据各安全培训机构的办学条件、培训对象和布局,将全国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划分为四个级别,并分别规定了培训对象。 一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负责培训各级煤矿安全监察员,地、市煤炭局正副局长、总工程师,国有重点煤矿正副矿长、总工程师,二、三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的教师。 二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负责培训本省(区)国有重294、点煤矿正副区长、科级生产安全管理人员,人数稀少的特种作业人员,地方国有煤矿和乡镇煤矿正副矿长、总工程师、区(队)长,四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的教师,上级安排的其他安全培训。 三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负责培训本地区、本企业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区(队)以下生产安全管理人员,上级安排的其他安全培训。 四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矿安全教育培训中心):负责上述三级安全培训机构范围以外的煤矿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四、煤矿安全培训证书制煤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煤炭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工作资格证书;煤矿矿长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煤矿矿长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295、培训,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煤炭企业安全技术培训的各类资格证书,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统一印制。未经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无证人员上岗工作,出现重大事故要追究分配工作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每2年由原发证部门复审一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经用人单位进行知识更新后,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4年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安全监察机构吊销其资格证书:(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严重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2)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3)弄虚作假取得资格证书的。 五、职工培训方式 根据我矿的机械化水平、施工工艺和职工的文296、化程度,采取多形式多层次、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一)新工人正规培训 1入矿教育 新工人入矿后,必须进行工人阶级优良传统、劳动纪律和法制教育,组织学习煤矿生产基本知识,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新工人的入矿教育由矿安全教育培训部门统一组织。2订师徒合同 在入矿教育的基础上,用师傅带徒弟的方式,通过一定时期的实际操作,使新工人掌握生产技能,成为熟练工人。老工人不但向青工传授技术,还担负着帮思想、带作风的任务。既是教育活动,又是生产活动,既出物质成果,又出精神成果。签订师徒合同应具备三个条件: (1)新工人必须取得煤矿教育合格证书; (2)具有学徒工培训大纲;。(3)有具备实际初中文化程度和实际高297、级工操作水平的老工人担任师傅。班组长要加强对新工人培训的管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及时解决师徒合同执行中的问题,适当安排生产任务,保证师徒教学时间。要把一个新工人训练成一个熟练工人需要五个步骤: (l)说明。告诉他做什么。 (2)示范。告诉他如何做。(3)尝试。让他试试看。 (4)观察。留心他的表现。 (5)表扬。称赞他有进步或重新指导。新工人培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政治教育与技术教育同时进行;也可将安全培训同时进行,但要保证达到规定的时间和内容。(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让新工人有足够的实际操作时间,要正确处理培训与计分评奖的关系。 (3)在培训期间,不能把新工人当劳动力使用,应以培训为298、主要任务。师徒不得分开倒班。(二)岗位练兵岗位练兵是根据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结合生产的需要提高工人实际操作技能的一种有效培训方式,同时也是考核每个工人的实际操作技能,作为转正、定级、升级的依据之一。开展岗位练兵要明确目的,重点突出,做到:(1)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根据不同的工种提出不同要求,分成不同项目,制定各项评分标准。(2)练兵前,应请技术全面的老工人进行示范表演,指出各项操作的正确和错误以及合格与不合格的标准。(3)组织好评比考核工作,建立岗位练兵台账,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记录,然后组织小组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记入个人技术考核档案。 岗位练兵要达到“四个过硬”:(1)在机器上过硬。要弄懂机械299、性能、原理,会维护、会保养、能排除一般故障。(2)在操作上过硬。要做到动作熟练、精确、协调动作好。(3)在质量上过硬。要按质量管理,做到产品质量高和工程质量优良。(4)在复杂情况面前过得硬。有安全知识,有判断、预防处理事故的能力。(三)技术比武对同工种、同技术等级的工人,按照技术等级标准的应知应会要求,开展竞赛,是增强职工生产技能和技巧的一种培训方法。通过比赛,互相取长补短,交流操作经验,达到进一步提高职工的技术业务水平和实际操作水平的目的。 (四)特殊工种的培训 特殊工种的培训是为了防止发生生产、设备、人身安全事故的一种培训,有时随着设备更新需要随时组织培训,培训的内容一般要做到“四懂三会”300、(四懂是:懂设备原理、懂设备结构、懂设备性能、懂工艺流程。三会是: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培训完毕后要严格考核。不合格者严禁上岗操作。(五)一专多能培训 技术工人对本职岗位工作的技术掌握熟练后,经过学习和培训,又能掌握其他工种的技能。具体做法是:班组原工种和岗位上技能较高、踏实肯干的职工送到有关单位进行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仍干原工种,当他所学工种缺人时,就可以顶岗作业,既解决了班组在缺人时的生产矛盾,又扩大了工人的工作范围,增强工人对工作的兴趣和在事业中自我造就的自豪感。这对提高职工队伍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也具有重要的作用。(六)实习代培随着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301、的不断引入,公司现有施工队伍的安全知识、操作水平和管理水平将不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这就要求我们不断联系外单位对我矿选择的优秀人员进行代培。代培要有严格的手续,要有详细的委培目的、要求、时间、人数以及应负的责任。 (七)企业职工教育 根据上级要求制定出人才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逐年实施。职工根据安排分期分批到相关院校参加各类学习、培训,提高素质,是职工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公司发展的需要。六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要求1.凡新工人和转岗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三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区队、班组(或相当于上述级别的行政组织)进行,并作好记录以备查。1).公司级的安全教育内容为302、:本公司的工作性质、劳动组织、生产机构及施工(生产)工艺过程,劳动保护规定及各项政策规定。本公司的主要施工(生产)范围及危险源,历年来事故教训和事故安全教育以及防护措施要求。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生产)的有关规定、文件、制度,本公司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技能。2).区队级的安全教育内容为:本工地的施工(生产)内容、劳动组织、生产特点、设备特点,预防事故的措施方法。作业区的环境及危险源,施工(生产)、设备情况及事故教训,施工生产纪律及文明施工要求。思想教育及劳动组织教育。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自我防护意识技能。3.班组级的安全教育内容为:班组303、的施工(生产)任务、劳动组织、技术操作要领和标准化作业要求,岗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活动要求。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的性能及安全生产作业特点和安全操作方法。岗位区域的作业环境及危险源、设备运转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和防护要求。伤亡事故、机械设备事故的经验教育。 遵章守纪、班组安全生产公约教育,提高集体安全观念和自我安全防护意识。2.特种工种人员,取得特种作业证的,要按时参加安全教育再培训。3.工人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培训学习时间每人不少于20学时。4.其它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5.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按规定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6.矿主要负责304、人按规定每年参加省(区)安全培训两次。7.上述人员的学习成绩记录在安全培训教育卡上,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8.结合本部门施工(生产)情况、劳动纪律、事故教训及上级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和指示,并针对安全检查出来的问题,区队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活动,班组每天班前会应进行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安全交底。9.主管施工(生产)的各级领导和安全系统管理人员,负责各级人员安全教育的实施。各施工(生产)场所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语、挂图、宣传画以及安全警示,有条件时可用黑板报、电视、广播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活动。10.凡是经教育培训的人员考试不合格者应参加第二次学习(学习时间误工费和学费自理),如果二次不305、合格,将调离岗位或辞退。七.公司安全部门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八.根据本制度,安全部门每年列出培训计划,进行培训教材和师资准备,并监督实施。第十部分:群众监督制度 为确保公司的安全发展,做到安全无死角,人人保安全,进一步完善安全网络体系,更好地发挥群众监督员(简称群监员)的作用,特制定以下规定:一群监员的设置每个工作地点每班设一名群监员。二.群监员的责任1.协助班长做好本班的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制度落实情况;2向职工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法规、规定,监督贯彻执行情况。3.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遵章守纪教育,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监督检查活动。4负责收集有关安全306、生产的意见,及时将解决问题的办法提交有关部门审议并督促落实。5.检查当班隐患并监督排查处理方案的实施;6.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等。7会同安全部门做好“三违”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三.群监员的权利1.在安全隐患没有及时排除、威胁职工人身安全时,有权制止生产并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2.停工后协助班长及时排除隐患;3.发现重大隐患或违章行为立即通知班、区长,如班、区长不作为,可直接越级向矿上报告险情。4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参加事故和职业危害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对忽视安全并造成重大事故的主要责任者,有权提出处理建议。四.群监员的义务1.掌握从事岗位的307、安全基本知识、生产技能;2.具备一定的隐患处理能力;3.及时沟通交流,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4.个人无违章、集体无隐患,及时准确填写好记录;5.当班不能及时处理重大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矿安全部门报告。五.考核办法1.群监员每月必须填写有价值的隐患信息,每月确保5条,对不填写或填写不够数量的,每少1条罚款2元,对填写如实的每1条奖2元,奖罚明确,当月结算。2.年底评出年度优秀群监员,矿将给予一定奖励。十一部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设备的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依据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订设308、备安全管理制度。一.设备的规划、选购1.设备的规划与选购的类型要符合安全生产的需要。2.选购的设备应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和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3.特种设备的选购,必须是持有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许可证的厂家产品。4.进口设备应当备有设备维修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维修配件。5.对新设备认真验收、调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建立设备管理档案1.对新购设备及调入设备及时建立档案。2.建立相应的设备安全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岗位责任。3.收集整理所有相关资料,保证设备技术档案的完整和准确。4.特种设备执行注册登记制度,取得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使用。三.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维修1.设备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309、和安装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后使用。2.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3.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4.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常规检查、维修保养等安全使用和运营的管理制度。5.针对设备的使用性质制定交接班制度。分班轮换使用或集体使用的设备,由当班负责人全面负责,专人使用的设备由使用者全面负责设备的使用安全。6.大型精密设备要严格实行定人、定机的管理办法。7.对特种设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持证上岗。8.设备的使用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检查和保养,并做好日常的检查保养记录。9.制定设备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根据设备的安全性310、能和技术参数,对设备定期检验,确保设备运行过程的安全。五.设备安全事故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1.设备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设备损坏和设备事故,根据设备损坏程度,设备全事故分为:1).一般设备安全事故:零部件损坏,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2).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设备受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至50000元3).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导致设备报废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2.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1).一般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2).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的措施并报告公司负责人及有关职能311、部门,公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3).对各类设备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4).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设备安全事故的领导,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执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六.设备报废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国家或行业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产的设备或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设备实行淘汰制度。2.积极推荐先进的新设备、新材料。第十二部分: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分析制度公司严格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发生事故后做好事312、故的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和分析工作,以便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达到完善系统和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一.事故报告1.事故报告的目的1).便于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机关组织.指挥.抢救事故,减少事故的伤害程度和经济损失。2).有利于事故的调查处理。2.事故报告程序的规定1).发生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必须立即报告调度室、调度室立即报告矿值班人员、上级主管部门、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矿长立即按有关规定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2).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需要变动事故现场时,应做好标记;死亡或一次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现场,必须经事故调查组勘察同意后,方可清理。3). 事故的报告要求及时、迅速、实际、准确。一般死亡事故,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报至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报至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特大伤亡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报至国务院。3.事故报告的内容。1).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