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开发公司火电工程项目招标合同管理制度29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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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95037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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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电开发公司火电工程项目招标、合同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集团地区分公司管理规定-电力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xx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xx集团公司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火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和合同管理工作,有效控制投资,合理降低工程造价,结合公司火电工程建设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二)中国xx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A版); (三)中国xx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A版); (四)中国xx集团公司招标监督管理办法(A版); (五)2、中国xx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程序(C版);(六)中国xx集团公司火电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资、控股的火电工程建设项目。第二章 招标项目及管理范围第四条 必须招标的项目(一)工程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二)货物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三)服务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四)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第五条 中国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管理范围(一)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所有招标项目;(二)中国xx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A版)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目录(详见附件一)规3、定的全部项目和集团公司指定的其他招标项目;(三)集团公司管理范围内项目的招标工作按照中国xx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A版)执行。第六条 公司管理范围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外,其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至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招标项目。第七条 项目公司管理范围(一)项目公司负责管理集团公司和公司管理范围外的所有招标项目;(二)项目公司应根据中国xx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A版)和本办法制订招标管理实施细则,其直接管理范围内项目的招标工作按照审定的招标管理实施细则执行。第三章 招标计划管理第八条 项目的招标计划由项目公司负责组织编制并上报。招标计划包括的主要内容:项目名称、批次名称、标段4、名称、招标范围、估算价格、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计划招标时间等。招标计划表详见附件二。第九条 招标计划和招标调整计划编制时间(一)项目公司应于每年11月15日前上报下一年度招标建议计划,经公司审定后呈报集团公司审批;(二)项目公司应于每年7月5日前上报招标调整计划,经公司审定后呈报集团公司审批。第十条 招标计划和招标调整计划一经批准下达,项目公司应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对于因为满足工程进度及相关要求临时增加的招标项目,项目公司应提前20个工作日上报公司,经公司审定后呈报集团公司审批。第四章 招标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第十一条 公司设立招标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成员由公司有关领导和相关部5、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一)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是公司招(评)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决定公司招(评)标工作的方针及规定,并对招(评)标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二)审定公司招标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三)审定公司年度招标计划;(四)审定公司管理范围内项目的招标申请(含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下同)、资格审查、评标细则和评标结果等;(五)其他需要公司招标领导小组研究和决策的重大问题。第十二条 公司招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工程管理部,公司工程管理部是火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制订、完善公司招(评)标管理制度;(二)组织公司年度招标计划审查工作;(6、三)组织或参与招标项目的招标申请、投标单位资格、评标细则和评标委员会组成等审查工作;(四)组织召开公司定标会议,并根据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定标意见行文上报或批复;(五)负责组织对项目公司的招标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年度考核;(六)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第十三条 公司监察审计部是公司招(评)标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对公司管理范围内项目的招(评)标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二)指定至少1名监察人员负责监督小组成立前进行的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招标文件发售等相关环节的监督工作;(三)指派人员作为监督小组负责人参加招(评)标现场的监督;(四)负责招标结果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第十四条 x7、x水电成套设备公司(以下简称成套公司)主要职责:(一)协助公司工程管理部做好公司管理范围内项目的招标管理工作;(二)根据公司授权,具体负责公司管理范围内设备、材料类等相关项目的招标管理工作。第十五条 项目公司是火电工程建设项目招(评)标工作的主体。主要职责:(一)根据本办法制定项目公司招标管理实施细则,并报公司核备;(二)负责项目年度招标计划的编制和上报;(三)负责项目招标申请的编制和上报;(四)负责组织其管理范围内项目的招(评)标工作,并按规定将招标结果报集团公司和公司备案;(五)负责公司管理范围内项目招(评)标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参与公司管理范围内项目的招(评)标管理工作;(六)负责按照集团8、公司和公司审定的招标结果及审批意见,及时组织合同谈判及签订工作。第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组建(一)评标委员会一般在开标前13天确定,必须严格按规定保密。(二)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由集团公司负责组建。(三)公司管理范围内的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由公司负责商有关单位及部门进行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由公司及项目公司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公司及项目公司代表(含其他投资方、参建单位等代表)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并应从公司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四)项目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及相关9、工作机构由项目公司负责按规定组建。(五)评标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也可由招标领导小组指定。(六)评标工作结束后,其评标委员会自行解散。第十七条 监督小组及其职责(一)公司管理范围内的招标项目,监督小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成立。监督小组负责人由公司监察审计部指定人员担任,监督小组由公司、其他投资方、项目公司的监察、审计等相关人员组成且不得少于2人。(二)负责参加招(评)标全过程的相关会议,对招(评)标全过程进行监督,主要包括评标委员会组建、评标细则制定、开标、评标、定标等主要环节的监督。(三)负责受理现场投诉,对招(评)标工作中的违纪违规问题提出纠正和处理意见。(四)负责对其他与10、招(评)标有关的活动进行监督。第五章 招标主要程序第十八条 招标申请及主要要求(一)招标申请、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招标文件由项目公司负责按规定格式组织编制。(二)招标申请、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参照集团公司制定的范本进行编制。同时,项目公司应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补充、完善。(三)招标方式和组织形式1、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公司系统内原则上应采用公开招标。如有特殊要求需采用邀请招标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相关依据及分析资料应一同上报。2、招标组织形式分为自行招标和委托代理招标。公司及项目公司负责管理范围内11、的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满足自行招标条件的项目可自行招标,否则应采用委托代理招标。 (四)投标人资格审查形式和方法1、投标人资格审查分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两种形式。公司系统内原则上应采用资格预审的形式。如有特殊要求需采取资格后审形式的,其后审内容和资格预审内容应一致,项目公司上报招标申请时应将采用资格后审的依据及原因随招标申请一同上报。2、投标人资格审查方法分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两种。公司系统内原则上应采用合格制审查方法。当潜在投标人过多时可采用有限数量制审查方法,并应在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文件中明确潜在投标人有限数量的限额及评审方法。(五)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12、拟采用的评标方法及原则并注明报价、商务、技术权重的比例,以及商务和技术评价的主要因素。(六)招标项目若需设定拦标价,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拦标价的计算原则和方法或其额度。第十九条 项目公司应负责项目招标申请的内审工作,并于每季度末前20个工作日向公司上报下一季度拟招标项目的招标申请。招标申请格式详见附件三,招标申请表格式详见附件四。(一)集团公司管理范围内的招标项目,招标申请由公司负责组织审定后呈报集团公司审批。(二)公司管理范围内的招标项目,招标申请由公司负责审定后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并同时抄送项目公司。(三)项目公司范围内的招标项目,由项目公司负责招标申请的审定工作。第二十条 发布招13、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必须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介发布且要保证其符合规定的发布时限,并应同时在中国xx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发布。第二十一条 资格预审工作(一)集团公司管理范围内的招标项目及其指定的项目,资格预审工作由集团公司负责。(二)公司管理范围内的招标项目,资格预审工作由公司负责组织审核、审定,并按以下要求开展工作。1、项目公司应负责完成资格预审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全过程参与。2、资格预审由公司审定后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并同时抄送项目公司。同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三)项目公司管理范围内的招标项目,资格预审工作由项目公14、司负责。(四)采取公开招标的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原则上应不得少于四家。(五)对于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止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和资格预审合格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重新发布公告和开展资格预审工作。第二十二条 资格后审工作因有特殊要求采取资格后审方式的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应根据审定的的资格后审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工作。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对其投标作废标处理。资格后审结果应作为评标结论写入评标报告。第二十三条 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项目,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根据招标管理单位的书面资格预审通知书,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售经审定的招标文件。(一)集团公司管理范围内的招15、标项目及其指定的项目,资格预审通知书由集团公司负责印发。(二)公司管理范围内的招标项目,资格预审通知书由公司负责印发招标代理机构。(三)项目公司管理范围内的招标项目,资格预审通知书由项目公司负责印发招标代理机构。第二十四条 现场踏勘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由项目公司负责组织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要求(一)投标人须是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法人组织;投标人资质等级和经营范围应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二)联合体投标人:1、投标人采取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投标人每一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招标要求的资质条件;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其资质等级。2、联16、合体投标人应有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牵头责任单位,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在投标时一并提交。3、联合体投标人中标的项目,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项目公司签订合同,同时在合同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责任单位。(三)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有明确说明;同时,中标项目不得转包,主体工程、关键性工作不得分包。第二十六条 评标细则编制和审定(一)评标细则由项目公司负责组织编制和内审工作。评标细则主要内容应包括:评标会议须知、招标简要情况、评标日程安排、招标组织机构、开标程序、会议纪律、评标原则及注意事项、评标办法、评标因素表等。(17、二)公司管理范围内的招标项目,评标细则由项目公司负责组织编制,公司负责组织审核并在开标前报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定。第二十七条 开标(一)招标项目的开标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主持,邀请所有潜在投标人参加;开标过程应进行全过程监督。(二)在开标时,对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应作废标处理,仅对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不得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三)开标会议应按规定做好书面记录。主要内容包括:开标时间、地点、程序和出席开标会的单位和代表,以及唱标记录等。开标记录应由记录及相关人员签名并存档备查。第二十八条 清标(一)公司管理范围内的招标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在评标前由公司负责组织项目公司及相关专业人员进18、行清标工作。(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作为清标人员。(三)清标资料要客观、真实反映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相关文字、数据应据实摘录,清标人员不得进行主观评价。清标资料应主要包括报价、商务、技术对比表等资料。第二十九条 评标(一)评标在清标完成后由审定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评标全过程应严格保密。(二)评标委员会主任召集所有评委根据开标前审定的评标细则对投标文件及清标资料进行评审,且不得对评标细则进行实质性修改。 (三)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书面澄清,但澄清文件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应经全体评委讨论通过后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和监督小组组长共同签发。(四)评19、标委员会主任应负责组织编写评标报告,并提出中标候选人排序意见;评标报告应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和监督人员签名。第三十条 定标(一)集团公司管理范围内的招标项目及其指定的项目,以集团公司的定标正式批复为准。(二)公司管理范围内的招标项目,由公司招标领导小组负责定标。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意见,经过定标会议审定确定中标人,并由公司负责批复和向集团公司报备招标结果。(三)项目公司管理范围内的招标项目,由项目公司负责定标并向公司报备招标结果。第三十一条 合同谈判和签订(一)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招标管理单位发送的书面中标通知及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由项目公司负20、责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工作。(二)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项目公司应完成与中标人的合同谈判及签订工作。(三)对集团公司和公司管理范围内的招标项目,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由项目公司有关领导与合同谈判负责人共同签署说明性文件,并上报公司批准或集团公司审批后方可正式签署合同:1、拟签订合同方不是公司或集团公司批复的中标人;2、合同谈判后的合同价款发送变化的,其中:工程类不在中标价的95%101%范围内,货物类和服务类超过中标价;3、合同主要内容或关键性条款与招标文件存在明显差异。(四)项目公司应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主要内容录入集团公司PMIS系统,并将合同文本(电子版)报集团公司和公司21、工程管理部备案。(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项目公司应将合同执行情况和对供应商的评价情况及时录入集团公司供应商评价系统。第三十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组织招标工作: (一)在投标截止时(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设有拦标价的招标项目,开标后其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三)在评标过程中,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废标后其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第三十三条 招标结束后,招标监督小组应出具监督报告。同时,公司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将招(评)标相关资料移交项目公司归档。第六章 合同管理及竣工结算第三十四条 项目公司应严格根据定标结果签订合同。对于合同中涉及安全、质量、进度和造价22、的实质性条款,必须与集团公司和公司的批复意见以及招标文件一致。第三十五条 项目公司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禁无合同付款。其中:(一)工程及材料进度款和结算款按照合同条款支付,不得超付、超前支付或延期支付。(二)设备款应按照合同规定的供货范围、技术标准、运输方式和交货进度条款支付。第三十六条 项目公司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中涉及合同范围、价款支付、结算原则等实质性条款。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因特殊原因修改合同部分实质性条款或合同价款变更时,项目公司应将变更的原因和拟修改的合同条款上报公司,经公司审定后呈报集团公司审批。第三十七条 项目公司与其下属公司签订施工、设备保管、房屋租赁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合同时,23、达到规定招标限额的必须按规定程序组织招标后方可签订合同。禁止项目公司与下属的实业公司或关联公司签订施工、设备保管、房屋租赁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偏离市场合理价格的合同。第三十八条 合同(设计)变更管理(一)单位工程金额增加6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合同(设计)变更,由项目公司按照变更审查程序负责审定。(二)单位工程金额增加60万-100万元人民币范围内的合同(设计)变更,项目公司应上报公司审批。(三)单位工程金额增加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合同(设计)变更,由项目公司上报公司审定后呈报集团公司审批。(四)非生产性设施需要扩大规模或提高标准的设计变更,由项目公司组织对设计变更方案及费用内审后上报公司,经公司24、组织审定后呈报集团公司审批。(五)上报合同(设计)变更时应提交以下主要资料:1、合同(设计)变更说明,主要包括:变更的背景、原因、类别等内容;2、合同(设计)变更涉及的工程量、投资变化对比表和分项概(预)算等资料;3、项目公司对合同(设计)变更合理性、经济性的审核意见。第三十九条 项目公司应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签证管理工作,制定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并于主体工程开工前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第四十条 合同索赔管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索赔事件,项目公司应及时对索赔事由、依据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内审并提出意见后上报公司,经公司审定后呈报集团公司审批。第四十一条 合同结算管理(一)单项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后,项25、目公司应督促承包方三个月内编制完工结算书并及时报监理和项目公司审核。经项目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委托有资质的审计中介机构对结算进行审计并按规定通过审批后,可办理合同完工结算。(二)在合同结算中,项目公司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款结算方式开展结算工作。在结算中如发生主要结算原则进行调整或变更时,项目公司应对调整或变更的原因和拟处理意见内审后上报公司,经公司组织审定后呈报集团公司审批。(三)工程设计、监理、调试、性能试验和设备材料合同应严格按合同进行结算。如发生超出合同规定调整合同价款时,项目公司应对合同结算情况内审后并提出意见上报公司,经公司组织审定后呈报集团公司审批。第四十二条 工程竣工结算(一)工26、程竣工结算及总报告由项目公司负责组织编制。项目公司应在本期工程最后一台机组完成整套试运后9个月内,完成工程竣工结算总报告的编制工作。(二)工程竣工结算控制在批准执行概算建安工程费及相应基本预备费以内的,项目公司应对竣工结算总报告内审后上报公司,经公司审批后并呈报集团公司核备。(三)工程竣工结算超过批准执行概算建安工程费及相应基本预备费的,项目公司应对竣工结算总报告内审后上报公司,经公司组织审定后呈报集团公司审批。第七章 罚则第四十三条 公司负责对项目公司的招标和合同管理工作进行年度检查考核,年度考核结果列入各项目公司的年度绩效考评中。第四十四条 对于发生的下述情况行为,公司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对项27、目公司进行考核:(一)在评标中,发生评委明显违背公平公正原则、不按审定的评标标准及方法和评标细则进行评标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除取消其评委资格外,应同时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对项目公司进行考核;(二)在招标和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违反规定及程序,有举报投诉现象发生并经查实的;(三)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不招标、将招标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以及违反公司招标审批程序的;(四)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及时上报年度招标计划、招标申请和报备招标结果,或不按批复意见要求执行的;(五)在合同谈判、签订和执行过程中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存在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未履行报批程序或不按集团公司和公28、司批复意见及要求执行的。第四十五条 对于在招标和合同管理工作中发生的重大违纪违规行为,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并追究有关当事人和项目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八章 附则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规定为准。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中国xx黔司建201075号文xx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xx集团公司xx公司)火电工程招标和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附件一: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参考目录序号招标项目划分招标类型招标内容备注一火电服务1主体工29、程勘察设计(初设及以后)2主体工程监理3造价咨询*4调试5性能试验*工程1桩基2主厂房土建及安装3烟囱、冷却塔4烟囱防腐施工5输煤系统6铁路专用线7脱硫系统建筑安装8空冷岛建筑安装9中水处理系统建筑安装货物1锅炉2汽轮机3发电机4燃汽轮发电机组5余热锅炉6天然气调压站、压缩机及管道系统7磨煤机8送风机9吸风机10一次风机11电除尘器12给水泵13给水泵汽轮机14高压加热器15低压加热器16凝结水泵17凝汽器18汽机房行车*19节油点火装置*20机力通风冷却塔21四大管道、管件22进口阀门23翻车机24卸船机25堆取料机26胶带输送机27气力除灰装置*28干式排渣机*29捞渣机*30凝结水精处理30、装置31海水淡化装置32循环水泵33主变压器34厂用高压变压器*35启动/备用变压器*36高压断路器37GIS38发电机断路器39高压开关柜40低压开关柜41干式变压器*42柴油发电机组*43封闭母线44电缆(电力电缆、控制电缆、特种电缆等)*45分散控制系统46输煤、除灰、化水程控系统*47空冷岛48主厂房钢结构49脱硫吸收塔主要部件(包括除雾器、喷嘴等)50脱硫系统增压风机51脱硫系统浆液循环泵52脱硫系统球磨机53脱硫系统GGH54脱硝装置55脱硝催化剂56热网循环泵57热网加热器其他 估算价超过1000万元标段的招标附件二: 年度招标计划 序号项目名称批次名称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估算价招标31、时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金额依据注明: 1、批准划分原则上按照集团公司现行的管理要求执行。 2、估算价是根据估算/概算/预算/或是参照同类建设规范标准估算的标段价格,并注明估算依据。 3、招标方式分为公开和邀请。 4、招标组织形式分为自行和委托,采用委托招标的,应注明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附件三:(项目名称)招 标 申 请一、招标项目总体概况:(一)项目名称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本期规模、建设地址等;(二)项目进展情况、招标条件落实情况、准备工作情况概述;二、本次招标内容、方式和时间计划安排(一)招标内容和估计价格(要注明估计价格的依据,如是估算/概算/预算);(二)招标方式:应采用公开招标方32、式,如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必须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办理;(三)时间计划安排:拟发放招标文件时间和开标时间。三、资格审查方法(一)资格审查方法:资格预审/资格后审。如采用资格后审的,需说明理由。(二)对潜在投标人资质和条件的要求。四、评标标准和方法(一)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综合打分法。(二)权重设置(采用综合打分法时):注明技术、商务、报价的权重比例。(三)主要评审因素及原则:说明技术和商务评价的主要评审因素及原则。五、招标文件上报招标申请时要将经审定的招标文件和审查意见一并上报,同时附上监督人员姓名。 六、情况说明(一)邀请招标情况说明(拟采用邀请招标时)1、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原因说明。2、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有关规定批准采用邀请招标的相关文件。3、拟招标段对技术、商务、投标方能力的主要要求。4、拟被邀请投标单位的名称、执行能力、业绩、在集团公司供应商评价体系中的排名等情况说明。(二)对于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特殊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预计难以胜任评标工作的,须予以说明。附件四:招标申请表项目名称:建设地点本期建设规模工程批准文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估算价计划招标日期上报文件单位签章 (公章) 负责人:(签字,盖章)年 月 日备注注:本表按建设项目分别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