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业公司安全生产工程质量职业卫生健康制度10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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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93321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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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业公司安全生产、工程质量、职业卫生健康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煤矿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1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5安全管理奖惩制度-6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7民爆器材管理制度-9职能部室业务保安责任制-15业务保安共同安全职责-16安监站业务保安责任制-17调度室业务保安责任制-18通风科业务保安责任制-19技术科业务保安责任制-20 机电科业务保安责任制-22地测科业务保安责任制-23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25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26消防设施安全管理制度-27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2、及带班制度-36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42队、班组建设制度-46班前、班后会制度-47班组长随班工作制度-48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4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1班组和岗位安全评估制度-51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52事故分析处理制度-53安全检查与奖罚制度-54班组学习培训制度-55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制度-56交接班制度-57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58安全举报制度-60员工安全权益维护制度-61安全绩效考核制度-63工程质量管理制度-64“师带徒”培训制度-66安全操作管理制度-68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70劳动用工管理制度-88重大危险源预控管理制度-90煤矿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制度-93、3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97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和特有工种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99变招工为招生制度-103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104各种资料存档、保管、保密登记及销毁制度-106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制度-109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补充)煤矿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为全面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规范职工培训工作程序,特制订本制度。一、本制度适用于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二、安全培训遵循“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统一发证”的原则。三、培训中心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从业人员必须接受与4、其从事岗位相应的安全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考试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四、培训中心人员配置及设施符合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局2005年第20号令)要求。五、煤矿新工人(拟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农民轮换工、协议工以及新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入矿前及长期脱岗人员必须经过以下培训:1、由培训中心组织不少于72学时的岗前培训教育(培训内容执行煤矿新工人安全培训教学大纲),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从业人员安全培训”。2、岗前培训合格人员由培训中心组织进行不少于72学时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由人力资源科负责签订劳动合同,方可参加系统组织培训。3、由各分管领导牵头,系统和专业部门组织,进行不5、少于40学时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和基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培训,培训中心负责组织考试,考试合格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考试不合格人员进行再培训,补考仍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4、上岗后同所在队组老工人签订师徒合同书,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方可独立工作。5、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重返岗位的操作人员,必须对其进行不少于20学时的岗位复工安全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六、直接从事安全生产的职工和相关管理人员(当年参加工作的新工人除外),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考试合格者将再培训内容及考核情况载入培训合格证书,考试不合格人员可补考一次,6、补考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或调离现工作岗位,安排从事其它工作。七、特种作业人员培训:1、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参加由三级培训机构组织的不少于90学时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省煤炭工业厅颁发的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本工种工作。八、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三级培训机构负责组织不少于90学时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颁发的安全合格证后,方可从事本职工作。九、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三级培训负责,按专业分别组织不少于90学时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职教中心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本职工作。十、推广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由推广单位专业技术部门制定针对的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由专业人7、员进行授课,使操作人员熟练掌握新工艺、新技术操作应用。培训结束后,由培训中心组织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十一、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5%足额提取职工培训教育费,职工培训教育费的1%留矿掌握使用,1.5%留煤业公司统一掌握和使用。十二、培训中心负责职工培训教育经费的管理工作,负责职工培训教育经费的使用和审核;财务部门负责职工培训教育经费的提取及使用,对职工培训教育经费实行单项管理。十三、职工培训教育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必须建立健全职工培训教育经费提取和使用规章使用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控制额度开支。十四、全培训工作由各级领导负责,矿长是安全培训的第一责任者,分管领导、专业科室负责业务安全培8、训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十五、培训中心是矿安全培训的专业技能部门,全面负责安全培训工作,其主要职责:1、负责制定全矿安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派送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培训。3、负责全员教育工作的组织、管理、考核工作。4、承担与其资质相应的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5、负责建立健全所有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十六、各基层队组、班组是安全教育、业余培训的基层组织,负责员工班前、班后安全培训和业务学习,对员工安全培训进行考核兑现。 十七、培训中心是安全培训的监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1、 负责监督检查各级、各类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2、 负责对(三违)人员的安全培训3、 负责监督检9、查安全培训计划的落实; 十八、相关要求1、培训中心负责按照煤矿安全培训档案规范管理样式建立健全各项培训档案,促进各项教学、管理制度的落实。2、各单位要加强各类后备人员的培训、储备、管理,各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3、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资格证后,3年内不得调整岗位,否则,事先报人力资源科审查后,由培训中心安排培训。4、各基层班组是安全培训的基层组织,负责员工班前、班后安全培训和业务学习;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一、企业法人承诺制度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是生产经营企业从开办到结束贯穿始终的一项重要承诺制度,要长期执行。二、企业法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10、责任人,对企业安全生产负总责,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主要责任人。三、企业法人要向县级人民政府承诺企业安全生产有关事项,要认真落实企业法人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四、企业法人对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各层次职工(全员的)所承诺的安全生产责任事项有责任督促检查和落实,确保不发生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五、企业法人承诺事项要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行业管理标准和本企业实际,要科学合理的制定,认真的履行和落实各项承诺条款,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奖惩制度为保证我矿安全生产,稳定发展,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充分发挥群众、群治、排查隐患、打击三违的积极性,激励职工自觉执行规章制度,为安全管理献11、计献策,勇于创新。特制定安全管理奖惩制度如下:一、矿设立隐患“三违”举报箱,由安全指挥中心负责管理。二、凡本矿职工都有对存在隐患“三违”行为举报权和监督权,检举人要反映发现隐患三违行为的责任人,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过程。三、职工有权对有关领导玩忽职守、违章指挥、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进行举报,对安全管理方面存在漏洞提出建议。四、举报人要用真实姓名,矿方要对举报人保密,如不能为举报人保密,将对有关责任人严肃查处。五、对检举一般隐患和“三违”现象奖励100200元,对发现重大隐患和有未遂事故现象及时汇报处理奖3001000元,对检举发现有火工品管理违章行为者,根据情节奖50200元。六、对有效遏制重大12、事故发生或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的人员奖励500010000元。七、对本职范围内发现隐患及时排除者,根据情况给予奖励。八、科队领导对发现其它科队存在一般违章隐患不受奖励,对发现重大隐患和未遂事故及时汇报或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的奖励5001000元,对有效遏制重大事故发生及时组织积极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的人员奖励10003000元。九、在安全管理中有突出贡献的和有建设性意见的人员根据情况另行奖励。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矿建立以矿长为组长、生产副矿长、技术副矿长、安全副矿长为副组长、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职业健康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并定期向领导上13、组汇报情况,领导小组根据情况提出处理意见。二、职业健康预防分工1、办公室负责职工职业卫生管理,主要负责职工健康查体、已诊患职业病人的治疗,制度职业性健康检查制度、职业病人治疗管理制度。2、科负责职工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供用,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3、科负责井上、井下施工点的粉尘、有毒物质浓度测试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各作业点有毒有害物质的种类、浓度、接触人数及时间,并及时把结果报送公司办公室。4、科负责井上、井下作业场所各类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防护用品正确、正常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三、职业健康防治措施1、矿井防尘系统,井下巷道按标准要求设置防尘管路及三通阀门,并做到管理吊挂平直,三通阀门14、齐全,灵敏可靠。2、防尘水源应满足防尘用水,水质要符合规定要求。3、下所有的运输转载点、装载点、卸载点都必须设置完善的喷雾设施,并做到灵敏可靠,使用正常。4、主要进入大巷、采区进、回风巷道都必须安装净化风流水幕,实现净化通风。5、主要大巷,采区内各巷道要做到定期冲刷积尘,杜绝粉尘堆积现象。6、设施达到齐全,质量符合规定要求,经常保持完好。7、工作面必须实行煤尘注水,采取湿式打眼,使用水泡泥,冲刷积尘个体防护等综合防尘措施、消防粉尘堆积和飞扬。8、进工作面必须实行湿式打眼,使用水泡泥,净化通风,放炮喷雾、扒装洒水、锚喷防尘,个体防护等综合防尘措施,防尘设施要达到灵敏可靠,使用正常。9、规程和施工15、措施都要对防尘做出明确规定,对施工中粉尘浓度超过规程规定的地点,要及时采取措施处理。10、各级管理人员和安全员要经常性地对井下、井上作业点防尘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落实时间,落实人员要及时处理。11、到少配备2名专职测尘人员,每月对井下所有测尘点进行测定,建立测尘月报制度,报送矿长、通风副矿长和技术副矿长,每半年采取作业场所粉尘样品,送职防所检测粉尘浓度及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民爆器材管理制度一、本矿的民爆器材包括:工业炸药、工业雷管。 二、民爆器材的购买: 1、由保卫科长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购买申请,申请应注明申请购买的品种、数量,公安机关进行审查。 2、审查通过后,到县物资局16、购买民爆器材,购买时应当通过银行帐户进行交易,不得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交易。 三、民爆器材的运输和入库: 1、民爆器材的运输凭民爆器材运输许可证,民爆器材运输许可证应当载明收货单位、销售企业、承运人、一次性运输有效期限、起始地点、运输路线、经停地点、民爆器材的品种和数量。2、民爆器材的运输由县物资局运输,县保安公司押运。3、民爆器材的装载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车厢内不得载人。4、运输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并按照规定悬 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示。5、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途中经停应当有专人看守,并远离建筑设施和人口稠密的地方,不得在许可以外17、的地点经停。6、民爆器材到矿库区后,火工品保管员进行入库程序,装卸现场设置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7、运输车辆不应直接进入建筑物内,宜在距建筑物不小于2.5m处进行装卸作业,车辆必须熄火、制动。8、装卸、搬运均应轻拿轻放,严禁翻滚拖拉,或用橇棍、榔头等铁器敲打部件;装卸作业严禁烟火。9、遇雷雨或暴雨时,禁止装卸民爆器材,并且民爆器材的装卸工作,应在白天进行。 四、民爆器材库房管理: 1、民爆器材库房应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相关许可证; 2、民爆器材库房应设仓库负责人,并设相应的仓库管理人员和足够的保卫人员。值守人员按公安部门规定配备必要的警用器具,设置固定岗哨和流动岗;门岗应执行严格的民爆器材18、进出库检查制度。3、仓库管理人员应了解产品的安全性能,掌握防火、防爆等知识,熟悉仓库的各项安全规定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外来人员进入仓库应经本企业审查批准,在了解仓库有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由仓库工作人员带领进入,并进行登记。5、入库产品应具有验收合格证。出库后返回产品也应有验收手续方可入库,对验收不合格产品应妥善存放。6、仓库区内入口处应设防火提示牌。每幢危险性建筑物入口处明显位置应有警示牌。7、各类民爆器材宜单独品种专库存放,仓库内严禁储存无关物品。当受条件限制,需在同一仓库内存放两种以上民爆器材时,应按规定执行。各种民爆器材包装应是完整无损的成品方能同库存放。8、化学性质不稳定的废旧19、民爆器材或未进行相容性试验的新产品应单独存放,严禁和常规产品同库存放。9、民爆器材储存库内产品的堆放应利于行走、搬运方便、通风良好、堆放稳固,并遵守下列规定:(1)产品应按生产批号成垛堆放,不同规格的民爆器材分垛堆放;(2)堆垛之间应留有检查、清点火工品的通道,通道宽度不应小于 0.6m,堆垛边 缘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 0.2m,宜在地面画定置线。(3) 堆各种民爆器材整箱堆放高度,工业雷管不应超过 1.6m,炸药不应超过1.8m,宜在墙面画定高线。(4)储存库内不应存放无关的工具和杂物。10、民爆器材储存库宜根据产品特性做到防潮、防热、防冻、防霉、防洪、防火、防雷、防虫、防盗、防破坏(十防)和20、库内无尘土、无禁物、无水汽凝结、无漏雨、无渗水、无事故差错、无包装损坏、无锈蚀霉烂、无鼠咬虫蛀、库周围8m无杂草、库区周围15m范围内无针叶树或竹林、水沟无阻塞。11、维修民爆器材储存库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门窗小修可移至室外指定地点进行,库房大修应将仓库内的产品全部搬出,清扫干净方可进行。12、入库人员严格在定员标准以内,特殊情况经安全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入库;13、产品出入库必须做到手续齐全,准确无误,认真填写记录,火工品要按出厂的先后顺序进行发放;14、必须每天核对民爆器材库存情况,坚持日清月结,认真填写爆炸物品出入库登记簿,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并将进出库数量、流向和储量信息录入民21、爆器材信 息管理系统;15、坚持每日巡查,发现雷管、炸药丢失、被盗,必须立即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公安机关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保护好现场。 五、民爆器材的领发、清退。 1、由使用队组根据当班进尺任务和工作面条件确定当班雷管、炸药使用数量,填写火工品领用申请单,由爆破员、安全员和班组长签字作为申请依据。 2、根据申请单到调度室由调度值班人员开具火工品批准单,由爆破员、安全员和生产矿长签字批准。 3、放炮员持本人爆破卡、安全员持批准单到民爆器材库区,火工品保管员进行复核无误的情况方可进行发放。 5、火工品保管员务必做好当班的雷管发放工作,不能推迟。 6、务必做好井口到井下再到民爆器材存放地点的警戒工22、作,当班火工品保管员要做好清点工作,做好出入库台账记录。民爆器材下放沿途不能停运,直至到井下工作地点。 7、火工品保管员坚持“四不发放制度”: (1)没有批准单不发。(2)放炮员不持爆破卡,不带瓦斯便携仪,不对号不发。 (3)不是专用批准单,申请过程有一人没有审批不发。 (4)不是安全员和放炮员双人申领不发。 8、各队组雷管、炸药现场用量必须在当班下班之前,经当班班长核发,在清退单上签字后,放炮员亲自退库到民爆器材储存库,火工品保管员查收,做好库存的管理工作,若发现不按规定办理,一次记录不详细,不清楚的。直接每次对火工品保管员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重处。 六、民爆器材的运输。1、矿安全员将炸23、药运到副斜井卸药,沿途保安公司人员实行押运员职责要设置警戒,进行盯守,直到运送到井口。装运火药必须轻搬轻放,每人一次只准搬一箱,不准扛运。 2、雷管由放炮员亲自背专人雷管箱携带,沿途不得停留,直到工作地点。3、安全员往井下运送火药,必须保证车辆优先通行,不准在井口停留。4、炸药必须用专用矿车,炸药在矿车内,不得超过矿车边沿并加锁,禁止在交接班时间内运送炸药。5、炸药在平巷运输时,矿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 米/秒。 6、禁止用顶车法运送炸药。在井底车场需用顶车时,顶车速度不得超过1米/秒,矿车不准在井底车场或运输巷停留。7、装炸药的矿车运行时,不准同时运送其他人员、物资材料。 七、民爆器材的销毁、24、处理。1、报废的炸药、雷管必须定期销毁,销毁后必须记录清楚报废原因和数量、厂家和批号日期,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写报告经矿长批准,报县公安机关,并由公安机关组织安监站、保卫科、综合办公室等有关人员,共同销毁。2、销毁电雷管使用放炮器引爆,手柄钥匙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携带,其他人员撤离后,方准连线销毁。3、销毁电雷管应先把脚线剪下,放入纸盒内,最多不超过300发,埋在土中或废井内引爆销毁,禁止销毁无外装的电雷管,销毁的炸药、雷管必须符合有关要求规定,有组织、有措施、有记录签字。4、销毁炸药、雷管后,必须清理现场,搜集崩散的炸药、雷管,集中起来销毁处理。5、销毁炸药用溶解法进行,将炸药放入水中,全部溶化后25、,将不溶化的捞出来进行处理,绝对杜绝私人使用。6、销毁处理完后,要在销毁登记表上在场人员逐一签字,保存到销毁火药档案中存档备查。 八、民爆器材的检查、考核。1、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之规定,进行严格的检查和考核。2、安全副矿长定期检查民爆器材储存库,对库区消防设施、技术防范设施、库房 的管理等进行检查考核,检查不合格处,对库房负责人进行200-500元经济处罚,并限期整改。 3、矿供应科定期检查出入库领取、清退登记,核对库存数量,因人为原因造成帐物不符的,对火工品保管员进行 200-500 元经济处罚,并责令查找原因进行纠正。4、矿综合办公室不定期抽查、暗访火工品运输过程,发现有运输民爆26、器材不设置警戒、沿途停留、不按规定装运等问题,对押运人员进行200-500元经济处罚,并组织押运人员学习。5、安全副矿长不定期检查井下运输民爆器材过程及井下爆破作业现场,对不按规定运输、存放、违规爆破等现象,对当班爆破员、班组长、安监员进行500-1000元经济处罚,并责令停工学习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进行深刻反省。6、矿安全科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全矿人员学习相关条列,矿综合办公室对煤流系统、检身房等处要严把关,防止民爆器材流向社会,发现有雷管、炸药等民爆器材遗失,追查雷管编号及源头,对违规人员进行严厉处罚,情节严重者直接开除或报县公安局追究 刑事责任,对发现或举报者,进行奖励和嘉奖。职能部室27、业务保安责任制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矿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搞好“规划、协调、监督、服务”工作,根据有关部门的业务范围,特制定本职能部门业务保安责任制。一 、业务保安共同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全面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监局有关安全生产指令、文件和决定;对本系统和分管业务涉及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在制定计划、布置工作和检查、总结、评比活动中都必须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在深入基层时,要首先过问、检查安全工作,努力帮助解决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2、针对本系统或分管业务范围内28、工作,制定出有关安全法规、实施措施、工作质量标准和管理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严格执行。3、针对本系统或分管业务范围内工作,制定出安全目标和安全工作规划、计划和有关的实施办法,并组织落实。 4、经常检查、调度、通报本系统或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状况,督促、帮助排查事故隐患。5、对本系统或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的各类伤亡事故要组织调查处理,查清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6、参加矿安全办公会议等安全活动,并在安全办公会议上,总结本系统或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二、安监站业务保安责任制 1、负责全矿井的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2、参与制定安全规划、安全生产责29、任制、业务保安责任制和其它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3、组织每周一次的矿安全办公会议,并根据会议内容整理下发会议纪要。 4、对安全技措工程的进度、设备、设施、装置和仪表的安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每月两次的矿井安全大检查。对重大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 6、参与重大事故的抢救,负责组织追查各类安全事故,及时通报事故处理情况。 7、协同教培部门抓好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 8、参与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配合工会指导群监工作活动的开展。并受理他们提出的有关加强安全管理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10、负责按有关规定对矿各单位进行安全奖罚,对30、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1、参与事故隐患排查,并对排查情况进行分类整理、上报 并监督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12、负责对安监站干部职工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三、调度室业务保安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 2、负责矿日常安全生产的协调和调度指挥,随时掌握矿井安全生产动态,协助有关领导抓好日常工作。 3、负责接收和传达矿领导和地方政府调度部门下达的有关安全生产指令和布置的工作,并检查落实情况。 4、组织生产调度会,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对会议安排的工作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对未按期完成的单位组织分析追查原因,拿出处理意见。 5、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要求,做31、好重大事故的调度处理工作。 6、深入现场,熟悉了解矿井的通风系统和生产系统,正确及时地安排、指挥处理生产中出现的各种隐患。7、对危及矿井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协调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解决。 8、参加各类生产事故的分析,追查和处理。 9、负责向上级调度部门和领导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四、通风科业务保安责任制 1、负责矿井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并对矿井各施工单位的一通三防工作实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一通三防”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并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制定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3、负责编制一通三防月、季、年度工作计划,并及时做好月、季、年度工作总结。 4、负责矿井灾害预防和32、处理计划中一通三防措施的制定,参加采掘开工作面作业规程及措施的审查,负责一年一度的瓦斯鉴 定及矿井反风演习的组织实施并记录备案。 5、负责矿井通风、防尘、防灭火、安全监测等图纸,收集整理通防各类日、月报表,并按时上报上级部门。 6、负责矿井通风、防尘系统及局扇安装设计,确保系统合理,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 7、组织制定月、季、年度的通风、瓦斯、防尘、防灭火等安全技术措施和制度。 8、负责矿井瓦斯涌出规律分析及各种有害气体的监测,并及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9、负责组织“一通三防”月度专项检查,并对一通三防查出的隐患问题及时处理对分管范围内存在的问题责令有关人员限期处理。并对当日出现的“一通三防”33、事故及时组织分析处理。 10、负责组织每月一次的“一通三防”专业例会。 11、组织并督促有关部门做好“一通三防”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工作。 12、负责审阅通风瓦斯日报,对其中的隐患问题有明确批示,并检查落实情况。 13、对业务部门和区队管理人员“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4、负责各类作业规程和措施中有关“一通三防”措施的审批管理,保证“一通三防”措施得力,切实可靠。 15、负责做好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工作,制定矿井“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达标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五、技术科业务保安责任制 1、负责井下各掘进顶板及工程质量的安全技术管理。 2、负责制定34、矿井采煤、掘进专业的技术规范、管理规定等,并组织和监督贯彻落实。 3、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隐患的分析排查,审查治理措施,并监督检查治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4、协助总工程师做好矿井开拓延伸、技术改造和采区设计及综采工作面设计和特殊开采方案设计,确保生产系统技术可行、 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消除事故隐患。 4、负责编制有关矿井安全生产技术规定,负责审查生产方面各工种的技术操作规程以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及时编制、会审、贯彻作业规程,当生产现场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编写安全技术措施,并报有关领导审批。 7、参与顶板、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指导制定防范措施。 8、深入现场35、,及时掌握采煤、掘进专业的关键问题,了解现场安全状况,对存在的不安全问题,责成有关区队和施工单位限期解决。 9、负责各掘进头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组织编制采煤、掘进专业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季、月度掘进作业计划,参加年度安全技措项目计划的审查工作。 11、参与编制和审查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参加矿井重大灾害事故的分析、调查、处理工作。 12、参加上级和矿组织的矿井安全质量大检查和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工作。 13、积极推广应用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不断提高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 14、配合有关单位搞好职工培训工作。六、机电科业务保安责任制 36、1、负责全矿机电、辅助运输的安全业务指导。 2、负责组织全矿机电、运输安装方面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制度的制定及审批,并现场检查落实。 3、指导和检查全矿的供电安全,督促各单位正确使用好安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和继电保护设施,并负责联系试验和校核。 4、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机电运输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要害部门管理制度以及操作规程,督促各单位认真实施并做好各种记录。 5、负责组织编制机电、运输专业长远发展规划和月、季、年度任务计划,参与年度安全技措项目计划的审查工作。 6、搞好井下电气设备管理,消灭失爆,井下供电做到 “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十不准”要求。7、督促各单位加37、强对锅炉及压力容器的管理,确保安全运行。 8、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定期对提升、运输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9、参与机电、运输事故追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10、定期组织机电、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并落实整改措施。 11、负责组织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工作。 12、负责机电设备检查验收工作,抓好机电设备的防爆检查关、入井关及安装验收关。 13、负责全矿机电运输的生产、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负责全矿机电运输技术方案的制定。 14、负责全矿设备的更新改造、维修、验收、停产检修及设备大修制度的落实,保证机电设备处于正常的良好技术状态。 15、负责全矿(井)供电系统的预防性38、试验和大型固定设备的技术测定及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调度,确保防雷装置、继电保护、电气绝缘、接地系统、绝缘用具等符合电力规程的规定要求,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16、积极配合教培中心,加强对职工进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机电安全技术培训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七、地测科业务保安责任制1、在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地质、测量方面的技术政策和专业技术规范,发挥地质保障作用,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 2、负责全矿生产、建设、施工的各种测绘或指导监督工作。 3、建立煤矿地测信息系统,做好地测质量标准化工作,健全相关台帐、图表,使地测资料做到档案化、规范化,根据生产需要提供各类地测资39、料和图件。 4、负责矿区小煤窑调查,随时掌握矿井范围内的小煤窑分布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地方政府进行处理。 5、全面系统地收集整理分析井田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研究 掌握各种地质现象的规律,做好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及时解决 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地质及水文地质问题,保证矿井正常生产。6、负责掘进工作的地质编录,预报采掘工作面周围的开采、煤柱、构造、水文等情况,按规定下达贯通通知书,提供贯通、揭煤的地质预想剖面。 7、结合矿井中、长期生产规划,开展矿井补充勘探工作,提供矿井水平延深、采区设计、重大防治水工程及其它专项工程所需的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根据生产的需要,及时提交“三书”。 8、建立防治水的三道防40、线,编制矿井年度防治水计划和各项探水、治水及排水方案,协调组织并检查落实各项防治水及排水工作,杜绝矿井水害事故,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9、加强瓦斯地质研究,掌握井田内的瓦斯赋存规律,摸清矿井突出和瓦斯赋存与地质因素之间的关系。 10、建立和保持井上下测量控制网,根据生产作业计划,提前准备测量资料,做好巷道开口、贯通等通知单的填写、发放工作,准确标定贯通点位置,按标准化要求认真完成各项日常测量业务。 11、参与重要工程的施工图审查,编制测量设计,制定具体施测案,保定所有工程正确施工,安全使用。 12、认真做好巷道掘进、开拓进尺的月度验收工作,如实填报相关报表,填绘各类交换图,及时反映井巷施工动态,41、为领导决策、生产组织提供准确的基础性资料。 13、做好岩移观测和井上下对照工作,及时掌握地面村庄的 变化情况,对工作面推进长度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科学地确定各种保护煤柱和工作面开切眼及停采线的位置,保护地面各类建筑设施的安全,坚决避免无计划揭露各种导水地质构造。 14、根据地表岩移沉陷规律,调查本矿区地形地貌、地表塌陷、地面水文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矿井的生产计划,编制年度复垦工作计划。 15、利用专业优势,参与重大事故追查,为事故处理提供各种地测资料。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法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程和规范42、,主编制公司生产、财务计划的同时,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有步骤地改善劳动条件,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消防事故隐患,消除粉尘毒害,负责督促安全和措施计划的落实。督促所属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的各种安全。对各级干部和有关人员,每年进行一至二次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教育。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要亲自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分析,找出原因,查明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教训,表彰先进,分析事故规律,制订防范措施,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注重对安全生产的投入,随时协调和组织安全生产工作,处理好安全生产与经营活动的关系。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一、坚持“安全第43、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定期排查,要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定期不定期对本单位、区域,重点部位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三、认真登记。建立重大隐患登记制度,对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况,可能造 成的后果,整改措施要详细登记,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四、及时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重大隐 患要逐级上报。 五、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安全办要向责任单位下达整改 通知书,责任单位要指定专人,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认真落实,并向安监站报告整改结果。 六、制定预案,动态管理,对于重要环节要采取预防事故发生44、和事态蔓延的安全措施,制定重大事故或重大险情应急救援预案,做到有备无患,安全生产。 七、责任追究。1、对于不及时确定事故隐患排查人员,建立事故排查整改制度和应急救援 预案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2、因事故隐患排查不认真,报告不及时、整改不到位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将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消防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一、为确保我矿生产及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贯彻执行“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根据“消防法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矿内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二、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矿属各单位。三、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45、工作负全面责任。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一、为加强全矿消防管理工作,矿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组建义务消防员队伍,各单位成立防火领导小组。二、建立健全各级领导消防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矿消防委员会具有以下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二)实行分级负责的消防检查制度,每月在防火负责人的的领导下,以单位领导,消防监督员为主,对所在单位、车间、库房等处的防火情况进行检查,并加强日常巡回检查,节假日期间要重点防范。(三)根据季节的特点,同其它安全结合起来。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登记逐条研究、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安全,其心围绕“整改”46、狠下功夫,争取使检查达到每查一次,进步一次。(四)检查各单位防火责任制、岗位防火责任制和各项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五)组织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知识的宣传和防火安全教育。(六)根据矿内消防工作动态情况,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人,责任明确,不断完善消防安全条件和消防安全措施,杜绝火灾事故。各单位消防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一)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消防管理监督部门的领导下,制定切实可行的单位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报销防管理部门存档,重点部位的岗位防火责任制要上墙。(二)把消防安全列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之中。(三)组织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及消防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四)经常组织本单位防火检47、查,消除火险隐患,对上级提出的意见要及时整改,不断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五)认真整改消防检查和消防部门查出的问题,并将整改情况向上级部门汇报。(六)积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三、矿安监站负责全矿消防监督管理。保卫科负责矿内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设一专职或兼职的消防监督员,要积极配合安监部门搞好全矿的消防安全工作,对职工群众普及消防知识,对义务消防员、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专门的灭火演练和自我逃生方法培训。第三章 地面消防一、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禁止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事先向安监站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切实保证安全。二、会议室等人员集中的场所必须48、做到:(一)不准超过额定人数。(二)禁烟场所,严格遵守61号令,违章行为停止作业警告和处罚。(三)安全出口处应当设置明显的标志,疏散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杂物。(四)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规定,临时增加电气设备,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安全。(五)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六)管理工作人员应当坚守岗位,强化检查制度,特别是散场后,要仔细检查火险隐患。三、各单位应当根据防火、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设备和设施,责成专人负责保养、维护和管理。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设施,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设备、器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五、各单位对重点工种人员,49、必须进行消防知识的专业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操作管理。六、供电、机电部门对防雷装置要建立必要的维护和保养制度,每年五月前做一次全面的检查,如遇特殊情况还要进行临时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七、各单位生活用电和工业用电的开关、线路必须符合条例防火要求,严禁超负荷使用,保证开关、线路安全有效。八、仓库必须按规定存放货物,做到定点、定人、定措施,同时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第四章 火灾扑救一、矿每年要和有关防火单位签订责任状。二、任何人发现火灾都有义务向消防部门报警,讲清起火单位、部门、地点、时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给报警人员提供方便。三、着火单位要迅速组织力量,扑救火灾、抢50、救人员和物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支援救火。四、火灾扑救后,有关单位必须向矿防火安全委员会和消防部门写出详细书面报告。第五章 井下消防一、各井下队组的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负全部责任。其他管理人员对分管范围的消防安全负责,各工种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二、各队组要向本单位的职工宣传消防法规,参加矿里组织的消防培训和消防灭火演习,会熟练使用器材和掌握救火的常识。三、井下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要及时向矿调度室报告,同时应采取直接灭火法进行灭火,火势威胁到人员安全时,要立即撤离。四、调度室接到火警后,检立即向矿长汇报,同时向矿区救护队报警,通知井下人员佩带自救51、器进行撤离。五、井下电器设备的各种保护齐全,动作灵敏可靠。六、井口和井口房附近20m内禁止烟火。七、在井口房内、井下主要硐室和井下主要进风巷中进行电气焊工作,必须提前制定安全措施,经矿长批准后,方可作业。在使用气焊工作时,乙炔瓶和氧气瓶必须放在焊接地点上风侧,两瓶间距必须大于5m。八、所有井下焊接或其它维修需使用电氧气焊时必须报批措施,审批后,由安监人员监督、检查有害气体,备足防火用具和消防、地面洒水后方可开始作业。九、完善井上下管路系统,并配齐各种消防器材。井下各机电硐室、临时配电点、充电硐室、加油站、皮带机头等处必须设置灭火器材,每处至少配备台干粉灭火器和一个沙箱,沙箱内至少备有10个沙袋52、,存放灭火器的地点要悬挂灭火器标识牌。十、井下硐室内严禁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井下使用过的棉纱、布头等放在盖严的铁筒内,并定期送到地面处理。十一、胶带输送机巷每隔50m应设置一个三通支管及阀门,每隔200m接有一根20m的胶管。十二、及时清理胶带输送机机道的浮煤和煤尘,胶带输送机的托辊运转良好,胶带不跑偏,以防摩擦起火。第六章 奖惩一、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单位和集体,矿将按年度进行总结评比,并给予表彰奖励。(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消防组织制度健全,火险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备完整好用,无火灾事故,工作成绩突出的。(二)及时组织扑救火灾或者积极支援其他单位和53、居民扑救火灾,避免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的。(三)在消防工作及其他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二、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个人,矿按年度进行总结评比,并给予表彰奖励。(一)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消防活动,成绩显著的。(二)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的。(三)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发生的。(四)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五)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六)在消防工作其它方面作出显著贡献的。三、违反本管理办法,不按消防监督人员要求整改的,消防监督人员有权给予责任单位500元以上1000以下的罚款,并给予单位责任人300元以上50054、元以下的罚款。四、违反本管理办法造成火灾事故者,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交地方司法机关处理,情节较重,造成火灾或火险的由矿安全委员会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开除、降级、降职、记过、警告)或给予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责任单位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管理办法,有下列和为之一的,但未造成火灾或火险的,由矿安全委员会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给予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一)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二)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失职的。(三)违反消防规定,在严禁动用明火作业的。(四)损坏、挪用消防设备和消防工具造成严重损失的。(五)谎报火警,制造混乱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影响灭55、火救灾的。(六)失火烧毁国家财产或他人财产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七)对于发现的火险隐患有能力及时整改而拖延不改的,因此发生火灾的造成损失的责任者。(八)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六、违反本办法,井下消防处罚制度(一)灭火器配备不齐,每缺一具罚单位责任人100元。(二)消防设施损坏、丢失配备不及时处罚责任人200元。(三)作业地点设备移动时消防设施未到位处罚责任人100元。(四)队组责任区按规定配齐灭火器后,丢失损坏补充的费用由区队工资总额中扣除。(五)使用电氧气焊时无措施,未按规定配消防用具和材料或配备不齐,处罚责任人100-500元。(六)通风科负责消防设施日常检查,并根据以上条款处56、罚,安监处监督执行情况。七、消防处罚地面由保卫科负责,井下由通风科负责,罚款通知单一式三份,交被罚款单位或责任人一份,交财务一份,留存根一份,所罚款项于其它罚款合并使用。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为了切实加强我矿安全生产环节管理,进一步提升我矿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发201023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3号、省厅1134号文件要求和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管理人员下井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充分发挥矿领导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关键作用,提高安全管理质量,有效制止“三违”行为,真正树立“解决问题在井下,工作重点在现场”的观念。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根据规定没有领导带班下57、井的,煤矿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下井作业,煤矿不得因此降低从业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一、带班原则根据我矿管理人员的配置情况和矿井规划,带班的范围为我矿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副总工程师。煤矿作为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责任主体,每班必须有矿领导带班下井,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煤矿的主要负责人对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全面负责,带班下井领导协助矿长对当班安全生产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我矿领导未按照规定带班下井或者弄虚作假的,均有权向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举报和报告。二、带班下井的内容1、带班下井制度应当明确带班下井人员、每月带班下井次数、带班下井58、的任务、职责权限、群众监督和考核奖惩等内容。2、煤矿必须认真制定领导带班下井月计划,明确每日每班带班矿领导的姓名和职务,并在矿调度室公示。3、当天带班下井领导姓名和职务要在井口明显位置挂牌公示。4、煤矿领导每月带班下井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应当在煤矿公示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下井带班人员职责1.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时,要履行下列职责:带班领导是当班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带班时要落实好“三必到、三走到”的制度,即情况变化现场必到、存在重大隐患必到、问题最多管理差现场必到,作业点要走到,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现场要走到,最远59、的作业地点要走到。要严格执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在现场带班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现场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现场暂时不能解决的,带班领导升井后要立即将有关情况报调度室,当日值班领导(或分管领导)要及时安排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五落实”原则进行整改,相关部门和人员要做好跟踪落实。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三违”行为,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2.其他带班人员的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当班安检员、瓦检员、队长、班组长以及作业地点特殊条件下科队跟班人员按时上岗情况、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以及现场各岗位工种60、人员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负责监督检查现场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特别是“一通三防”、防治水等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当班范围及巡查区域内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检查及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下一班交接清楚。负责当班严格按照矿井生产能力组织生产 ,及时发现并处理“三违”人员。负责对带班过程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和处理,并通过制定措施、完善制度、落实人、财、物等给予解决。负责解决处理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其它问题。 四、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入井次数规定(一)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入井时间内全权处理本班所发生的基建和安全问题。(二)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见面签字。 61、(三)每月入井次数规定:矿长不少于12次;副矿级领导不少于18次;副总工程师不少于18次;其它管理人员不少于25次。 五、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入井带班制度 (一)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七部委下发的安监总煤矿2006116号文件要求,按公司下发入井带班安排表,每班必须有一名副总以上管理人员入井带班。 (二)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入井带班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各区队管理人员的跟班上岗情况,区队基建过程中的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情况以及特殊工种岗位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三)入井带班人员要盯住本班的重点基建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工序,及时发现隐患并监督落实整改 (四)入井带班人员下井必须进行登记,现场及62、时填写入井登记卡及带班记录,且将当班查出的问题、隐患下发落实各相关单位。 (五)跟班时,必须与职工同下井、同升井。 六、科队干部带班制度及入井次数规定 (一)科队干部管理人员必须深入基建一线,熟悉队组基建管理环节,现场跟班指挥基建。 (二)科队干部管理人员,必须分班次入井带班,且坚持与职工同下同上,不准迟下早上,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科队干部管理人员必须时刻掌握动态基建下可能出现的各类隐患,超前防范、严格落实预防措施,现场指挥处理各类隐患。 (四)科队干部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对当班存在的问题必须向下班交待清楚,在下班的班前会上做重点强调,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五)科队干部管理人员63、除参加公司各类会议和其它工作外,每月必须完成公司规定的入井次数。即:科队干部管理人员不少于25次。 七、基建业务科室管理人员跟班制度及入井次数规定 (一)基建业务科室技术员以上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入井跟班,不得迟下早上。 (二)业务科室管理人员深入基建现场时,必须带着问题入井,带着问题升井,切实安排、落实、处理现场存在的各类隐患,并对隐患整改进行跟踪落实。 (三)业务科室管理人员,必须完成每月规定的入井次数。即:科室人员不少于25次。对于重点工程、重点环节严格按调度室排班表入井带班,带班期间,必须与工人同下同上。 八、对矿级领导及各级管理人员带班及入井情况的考核 (一)迟下早升井者,发现64、一次,罚款200元。 (二)弄虚作假、虚报入井者,扣除当月安全风险抵押金,并给予C类三违。 (三)每月入井少于规定次数的,每次罚款200元,特殊情况必须写出书面原因。 (四)认真填写安全检查卡,一次不填写罚款100元,填写错误一次罚款50元。 (五)入井必须按规定次数向调度室汇报,一次不汇报罚款50元。 (六)矿级领导及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填写相应的工作记录,一次不填写罚款300元,填写不合格罚款100元。 (七)矿级领导及各级管理人员每月完成带班次数且现场能够帮助队组解决问题、排除安全隐患且无安全事故的,每人每月给予500元的带班费。 (八)调度室每月将汇总结果及时报安监站,由安监站对干部65、下井次数不够或弄虚作假者进行处罚。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为进一步搞好我矿的安全监测工作,充分发挥矿井安全监测装置的作用,依据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并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监控中心必须按照规程第三章:通风安全监控和矿井生产的实际需要,按时完成井下监测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保证监测设施可靠地投入运行。 2、按照规程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标校人员必须每七天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对甲烷及一氧化炭传感器调校一次,使其各项指标符合规定,并做好记录。 3、按照规程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煤巷掘进工作面安设的瓦斯及一氧化碳传感器, 离迎头距离不66、大于 20 米,由掘进队班组长负责前移,并负责看护好瓦斯和一氧化碳传感器。当瓦斯及一氧化碳传感器线不够长度时,要及时通知监控心延长信号电缆。 监控中心应及时通知通维队延长信号电缆,发现一次探头超距离罚掘进队100元/天。通维队接 通知后由监测人员配合,24小时内必须延长信号电缆,如拖延按 100元/天处罚,瓦斯和一氧化碳传感器必须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 200mm。如不按规定悬挂,按“三违”处理。 4、采用串联通风和其它需要安设瓦斯和一氧化碳传感器的工作场所,施工单位必须将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在开工前3 天送到监控中心,监测人员根据其要求及时安设好瓦斯和67、一氧化碳传感器,仪器未完成前不准开工,并维护线路。串联通风结束后或工作完工撤人前一天通知监控中心,监测中心接通知后,及时通知巡检员撤回监测装置。 因施工单位未通知或巡检员接通知未及时撤回监测装置损坏或丢失,原价赔偿并加罚责任单位 100 元。如安设不及时影响施工的,每次罚监控中心100元,每次罚巡检员100元。 6、安装安全监控设备前,有关单位必须为监测装置提供单独一路供电线路。不得随便停电,如发现对责任者处罚 100 元,并按“三违”论处。 7、使用瓦斯和一氧化碳传感器,当瓦斯和一氧化碳传感器浓度超过规定时,监控中心人员应立即通知该地点的工作人员立即停止工作,撤出工作面,瓦检员应及时赶到现场68、,确认瓦斯浓度(1.0%)和一氧化碳浓度 (0.0024%)降到规程规定以下时,方可进人工作,送电人员方可人工复电。 8、测装置在井下连续使用 612月,必须将井下部分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其中瓦斯和一氧化碳送到通风安全仪器计量站鉴定,鉴定合格 后方可继续下井投入使用。传感器无鉴定合格证或超期使用,发现一次罚监控中心,如鉴定不及时罚责任单位。 10、监控中心要按规定建立传感器校正记录,监测装置维修,巡 检记录等,并定期绘制安全监测系统图。图纸资料要齐全,每缺一次罚监控中心10元。 11、井下所安设的监测分站,其交流 660V 供电电源由机电队负责提供,不得随意停电,若因开关调整或线路改造应及时69、通知通讯监测中心,以便做出相应的调整,确保监测信息可靠传输,通知不到或通知不整改每次罚 10元,损坏按价赔偿。 12、井下敷设的传输电缆要自觉爱护,需要敷设测点的地点,由矿机电科及监控中心确定。 特殊情况要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各巷道的传输电缆,由责任负责保护,发现传输电缆有断处,及时通知监控中心,由监控中心通知机电队及时处理,通知不到或通知不整改每次罚10元,监测人员同时加强维护,巡查工作,保证系统可靠。对故意截断或损坏传输电缆和传感器的行为,对责任罚500元,并按“三违”处理。情节严重者交有关部门处理。 13、矿井监测及监控系统的监测数据准确,监控系统运行可靠,监测系统必须24小时正常监测,并70、能够在调度室及监控中心分别监视,各类传感器安装符合出厂规定,不失爆,定期进行标校,每年进行一次电源防雷接地检测,防爆设备不失爆,整洁卫生。 14、对井下各种安全监控监测设施要人人自觉爱护,如发现有故意损坏监测及监控设施的行为,将按“三违”严肃处理,并加倍罚款。 15、工业电视系统:(1)图像清晰,稳定;(2)设备整洁卫生;(3)线路铺设整齐;(4)每年进行一次电源防雷接地检测;(5)防爆设备不失爆。 以上5项,有一达不到要求,对责任者进行处罚。 16、控制中心是全矿安全生产监控信息汇集中心,为了正确显示各种 安全生产信息,有利于调度指挥生产,因此,要求监控中心值班员必须具有高度责任心,严禁:(71、1) 非控制中心工作人员不许随便进入;(2) 外来软件或软盘不经许可,解毒清理后,不准上机运行;(3)对主机、备机,多任务机服务器和模拟盘的发送机及网络的各种 按钮,不能进行实验性操作;(4)不许在控制中心网络上试行有碍于本系统的各种软件;(5)工作人员不经许可不准给外来人员打印, 扫描材料,不准让外来人 员复制本系统软件;(6) 不经矿领导和控制中心管理人员同意不准随便关闭本系统。以上各条应严格执行,每违反一条,视情节轻重处以批评或经济处罚。 17、监控中心值班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责任心,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详细记录事情发生经过。如:瓦斯或一氧化碳报警,监控中心人员应立即通知该地点的工72、作人员立即停止工作,撤出工作面,然后通知调度室值班调度员,由值班调度员通知瓦检员及时赶到报警地点,确认瓦斯浓度和一氧化碳浓度降到规程规定以下时, 方可进人工作,送电人员方可人工复电。因工作失误、汇报不及时造成事故和损失,应负直接责任,视情节轻重处以批评、经济处罚及除名。 18、考核与奖励:每季度由矿有关部门,通知监控中心依照本办法组织有关部室对安全监测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对组织实施好的单位进行适当的奖励。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队、班组建设制度队、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企业各项工作的落脚点,班组工作 是企业的基础工作,加强班组建设,对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搞好班组 科学73、管理,增强企业活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 律的职工队伍,保证企业各项生产任务的完成,推动企业升级,有十 分重要的意义。为做好班组管理工作,特制是本制度。一、班前、班后会制度1、必须有三职队干其中一人安排班前、班后会,否则工人有权 不入井。 2、会议时间:入井前一个小时、出井后半小时,时间不得少于 30 分钟。 3、参加人:当班出勤全部职工。 4、会议内容: 传达矿当天工作安全指示、详细安排本班工作、及落实本班的各 工种的岗位确认及应知应会,危险员辨识;总结上一班工作,明确本 班安全重点;并由本人签订安全保证和互保责任状,并且认真学习班 前每日一题活动。 5、严格班前、班后岗位确74、认和排查不放心人员。 6、认真填写班前安全宣传教育记录。 7、严格落实“联对”互保责任状。8、严格落实规程措施在班前的贯彻。 9、检查落实上岗人员身带的保证书,并时时刻刻牢记在心里, 杜绝违章操作行为,安安全全上班,高高兴兴回家。 10、班前会议安排结束后,由安全副队长带职工进行安全誓词宣 誓,然后副队长在后,班组长在前有序入井。 11、凡不参加班前会议者,按旷工考核。二、班组长随班工作制度1、班组长是工人的直接领导者,是生产现场的直接组织者和统 一指挥者。负责组织和领导本班组全体成员遵照三大规程进行生产, 安全地完成本班组的生产任务,并给下一班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 件。 2、负责人员的分工,75、清点本班的出勤人员,接受上班的汇报情 况,接受本队的生产任务,指定本班作业计划,明确各工种、各地点 的负责人,明确任务和要求,交代清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注意的 事项,检查工具,材料配件,备用品准备情况。 3、负责现场交接班,按照队会议精神决定,交待清楚任务完成 情况,生产准备情况,设备维修、维护、运转情况,工作地点通风瓦斯及安全情况。 4、负责组织各工种,各工序之间紧密配合,抓紧时间作好开工前准备工作并及早组织生产,严格遵照三大规程组织指挥生产,注意不断地协调各工种之间的关系,根据工作面情况变化,及时调整部署,以确保实现正规循环作业,安全生产。 5、负责贯彻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检查各种岗位责任76、制的执行情 况。发现不安全的隐患,要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或着影响其他工作 面的生产的要及时向调度室和队领导汇报,听候指示,险情没排除, 不得离开现场。 6、负责搞好本班的产品质量和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工程,立即组织返工,返工后仍不合格的工程不记工程量外,并负责分析原因追 究责任,给以追究处理。 7、负责贯彻执行工具材料管理,管好本班的工具,节约各种材 料,尽量回收废旧材料复用,降低成本。 8、负责开好班后会议,检查总结本班安全生产工作,主持评工记分,分析事故等,向队部值班室汇报工作。 9、协助队领导做好本班工人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学习操作技 术以及开展本班业余活动,经常展开谈心活动,了解本班职工77、的家庭 情况,组织互助,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搞好团结。 10、以身作则,模范的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三、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为切实搞好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明确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目标,确保实现动态达标,促进矿井安全生产,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检查验收的内容:班评估、班验收、旬检查、月验收。各专业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服从专业负责人的安排,恪尽职守,根据上级要求和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标准按时制定年度、季度专业达标规划和月度达标工作实施计划,坚持动态检查、旬检查、月验收相结合,踏踏实实的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细则相关规定对安全78、工程质量及文明施工进行综合评定,并进行考核奖惩。1、队组队长全面负责工程质量及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2、队组副队长、技术员具体负责队组区域安全生产及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管理工作。3、队组机电副队长具体负责队组设备检修质量及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管理工作。4、队组其他副队长具体负责区域电气相关工作的质量及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管理工作。5、生产班长主要负责组织生产,对当班采煤工程质量负责;副班长主要负责本班安全质量标准化及排水工作;当班验收员负责对采煤工程质量、安全质量标准化、设备运行情况、工作面排水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验收,保证动态达标。6、检修班班长主要负责组织设备检修,对当班设备检修质量负责;副班长主79、要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及排水工作。7、出现严重的工程质量及安全质量标准化问题,班组长、验收员负连带责任,同现场操作的工人共同处罚。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施工前,副队长、小队长对施工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 检查。 2、当班排查的隐患,必须及时处理,隐患处理不彻底不得开工。 当班处理不了的隐患要及时汇报队领导。 3、当班处理不完的隐患,副队长、小队长必须在现场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隐患原因、处理情况,采取的措施及注意的安全事项。 4、发现隐患,副队长和小队长应积极组织人员,定人定员定措 施,由于隐患处理不及时、不到位而发生事故,将追究副队长和小队长的责任。 5、处理隐患时,副队长、小队长必须做好现场80、的安全监督、监 护工作隐患处理要彻底,不留后患。 6、隐患排查包括:设备、顶板、安全措施、运输状况等。 7、隐患排查、处理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作业标准。 8、出现较大的隐患,应及时向领导和有关单位汇报。五、班组和岗位安全评估制度安全评估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是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建 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途径。为扎实做好安全评估工作,确保矿 井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前提条件:1、杜绝当班死亡和重大非人身事故。 2、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矿要求标准。 3、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程度评估办法和奖惩制度。 (二)考核标准:以煤矿安全规程、本工作面的作业规程为准。(三)队每月组织对安全管81、理、掘进、机电、通风、进行一次评估检查,检查人员主要由本队验收员。 (四)本队及各班组要高度重视安全程度评估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指示精神,积极开展现场安全评估活动,不断夯实矿井安全生产的基础。(五)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充分保证安全必需的各种投入。不断加大考核奖惩力度,严格检查验收,严格奖惩兑现。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职工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职工安全质量意识和技术技能。六、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按照事故类别及危害程度,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内容逐级上报, 另外日常发生的一般非伤亡事故,也要上报。发生事故,要按照事故 汇报程序逐级向上汇报。A、重伤和死亡事故必须按要求及时汇报调度室82、安监站及队部。B、各类非伤亡事故汇报:1、各小队凡发生影响安全生产2小时以上的非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集团公司调度室汇报。 2、三级及一下一般非伤亡事故,由调度值班长、调度主任负责 组织相关人员排查分析,调度室做好详细记录,并将影响时间、处理 结果上报集团公司调度室。 3、二级及以上重大非伤亡事故,调度室接到汇报后,立即汇报当日第一值班长、调度主任、安监站长、生产矿长及集团公司调度室汇报清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危害情况。其中二级非伤亡事故由分管矿长主持,调度室组织,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抢险排查,现场勘察和事故分析,并在2日内将事故分析追查处理结果上报集团公司调度室,一级非伤亡事故由集团公司83、分管副总和安全副总经理主持,当日值班长和相关业务处室参加及矿、科、队领带共同进行抢险 排查,现场勘察和事故分析。七、事故分析处理制度为了加强事故管理工作,全面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吸 取事故教训,研究分析事故发生规律,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安 全生产,特制定如下规定: 1、制度的建立,是为了有效防止和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保证 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行。2、当班发生事故后,首先由当班安全员、跟班队干及班组长查证事故现象、事故性质、事故种类、事故原因、区别属什么样的事故。3、按照事故的性质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4、下班后,及时在队组管理机构的组织下,由当班值班员进行事故分析,建立事故分析台账。 84、5、通过分析,分清责任,做出具体处理意见,通报全队,并制 定防范措施。 6、对于事故的分析,要在有效的时间内,认真落实,不拖延或谎报和隐瞒真相,一经查出严加重处,同时制定防范措施。 7、事故处理按有关规定执行。八、安全检查与奖罚制度安全检查包括旬检、月度检查、矿、科室人员入井检查,矿科小分队活动以及队干下井检查。井下现场必须保证动态达标。 1、安全生产奖励采取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对安全生产 工作不落实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采取以处罚以教育与经济手段、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把激励、教育、处罚贯穿于安全生产的始终。 2、坚持奖罚分明的原则。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班组 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85、;对发生事故的班组和责任人予以处罚;对在 工作中因严重失职、渎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生产现场劳动 纪律造成事故或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给予重罚。九、班组学习培训制度1、方式及内容:(1)周一安全会 由队长组织并做好记录;会议时间:上午10:00-12:00 ,下午4:00-6:00;内容:贯彻周五例会精神,分析总结本队安全生产情况,剖析 典型事例,通报本队一周违章及事故安全的分析结果,安排今后安全 生产重点。 (2)周三学习会 由队长组织并记录,技术员主讲;会议时间:上午10:00-12:00 下午 4:00-6:00;内容:学习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及管理知识,月末周三组织考试。86、(3)班前会每日一题由技术员负责出题,并及时书写在专栏里内,由班前会主持人带 头学习,并抽考,每天抽考二人。 (4)作业规程及安全措施学习组织全员学习作业规程,并进行全员考试,为考试或不及格者,不能上岗,安全措施由技术员负责在三个班前会重点贯彻。 (5)特殊岗位强化培训机电维护工、刮板输送机司机、胶带输送机司机上岗前必须强化培训,由技术员编写学习内容,本人利用业余时间学习,然后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使用半月由组长考察,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 (6)新调入职工的培训学习新调入本队的职工,必须脱产培训一周,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作业。 2、有关规定:(1)培训学习必须由技术员编写正式讲义,内容通俗易懂87、。 (2)参加开会或学习的人员,严格遵守纪律,不得迟到、早退, 否则按旷会论处,一次扣 10 分。(3)学习笔记本由大队配备,职工认真做好记录,不做笔记或 笔记不认真者,视同旷会处罚。 (4)按时参加考试,凡不考试或不及格的职工一次扣 50 元,补考不及格的直接下岗。十、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制度为了解决本单位新职工存在文化水平低、业务素质差等问题,通 过加强职工的学习培训,使绝大部分职工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岗位职 责、操作规程、应知应会知识管理要求以及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而达 到激励励学习、提高素质、规范操作、规范管理的目的。(一)职工学习培训制度学习培训的主要内容: 操作规程、 作业规程、 必知必会88、业务知识、“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有关应急预案和规章制度等。 (二)有关要求:要结合实际制定职工培训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一定 要凸现经济激励政策。必须制定技术培训计划,计划中必须明确:培训内容、授课人和培训时间。所有参加授课的人员都必须有备课本,每一堂课都必须有教案。 (三)学习培训的方式、方法 :业余自学,通过适当的考核方式和激励政策,切实激发职工学习业务知识的内在动力,引导、鼓励职工自觉学习所从事工种的业务知识。互帮、互学、互考,要求各队组以不同岗位为小组。各小组的所有职工轮流出题、每天一题,互学、互考、互评(出题人给答题人评卷)。名师带高徒,要求组织职工之间业务能手通过结对子、89、 签协议、 师带徒的方式进行培训。 业余集中培训,每月星期三和星期一组织集中学习培训括动。岗位技术练兵,根据每年的比武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前制定出年度岗位技术练兵比武方案和安排,要求覆盖所有工种,要求全员参加。职工必须认真学习本岗位“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被抽查到 不能熟练背诵口诀的职工,按一般“三违”人员处理。十一、交接班制度一、交接班必须在现场交接,接班人必须提前20分钟到达现场。交接班必须按操作规程规定的内容和巡回检查制度所规定的要求双方进行检查交接。二、交班人必须将本班设备的运行和检修情况向接班人详细交接清楚并填写记录,接班人员经过检查认为情况属实后,双方签字方可进行交接。三、交接班90、要做到“你不来我不走,手对手,口对口”。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接班人有权不接班:1设备运行状况和检修情况交代不明;2工具材料、配件、安全设施及各种资料丢失,记录损坏者;3发生事故本应处理而未处理者;4设备和场所卫生不清洁。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交班人不得交班:1对于马虎从事,不按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内容规定的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检查者,记录不完整不得交班。2发现接班人喝酒或有病容和精神失常者。3不是本岗位专职人员,又未接到上级领导通知者。六、双方交接班后,岗位发生一切事情,均由接班人负责。(特殊情况另作分析)。十二、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一、井下作业职工着装符合安全规程及公司要求,戴安全帽、佩 戴标91、 志、持证上岗,有一项不按规定做,罚款50元。 二、各岗位运行人员要具有高度责任心,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确保管理到位,令行禁止,形成良好的生产工作秩序,对违反劳动纪律 的视情节予以100-500元罚款。 三、各岗位要认真巡视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掌握设备缺陷,发现 缺陷及时报告,并做好记录。对设备缺陷发现不及时或未及时汇报按 矿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及考核细则处罚。 四、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提前进入现场,了解作业环 境、设备状况,杜绝疲劳上岗、酒后上岗,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交接班及其他记录采,要求记录整洁、清楚、详细、完整, 不得任意涂改,不符合要求按矿下发的规定处罚。 六、井下工程质量92、按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质量不达标的给予一 定金 额的处罚,并要求从新施工。 七、认真执行生产设备清洗制度,保持生产设备的清洁,不按要 求执 行视情况予以100200元罚款。 八、采取适当措施保护好设备配置的灭火器的铅封、喷嘴、喷管 及年 检标签,保持灭火器的外表清洁,达不到要求予以50元罚款。 九、掘进机上的电缆应布置整齐,不能泡在水中,拖拉电缆时掘 进机电缆长度不能大于 40 米,违反规定按习惯性违章处罚。 十、井下各点要保持室内卫生、物品摆放有序,损坏的东西及时更换,违反规定视情节予以50200元处罚。 十一、各单位到井下进行检修要做到文明施工,检修工具、备品配 件摆 放有序,废旧配件、废93、旧电缆,流水管路、截齿等不能随处乱 扔,做 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达不到要求视情节予以 100500 元 的罚款。十三、安全举报制度一、对举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核查属实,给予举报人奖励(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1)举报生产作业场所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不及时检查或长期不安排处理的。(2)举报隐瞒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三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的单位和个人。(3)举报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险自救或擅自离开现场的责任人。(4)举报事故调查处理意见未公开通报前故意隐瞒事故真象或破坏事故现场的责任人。(5)举报生产作业场所未取得94、无安全运行许可证组织生产的单位或个人。(6)举报无安全技术措施强行安排施工的单位或个人。(7)举报“三违”治理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或个人。(8)举报管理干部、现场安检员、瓦捡员吃、拿、卡、要的。(9)举报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10)举报蓄意破坏安全生产设备、设施,或盗窃在用设备(零部件)、电缆等。(11)举报管理人员现场发现隐患或违章行为不制止的。(12)举报其他违反国家、上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人员。二、区队应当建立健全受理举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登记、核查、处理、答复、统计和报告制度,每月定期公示或通报。三、区队负责安全举报事项,依法保护举报人的95、合法权益并为其保密。举报人要求答复的,应当及时将核查处理结果用适当方式向举报人反馈。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的,区队应依法给予严肃处理。十四、员工安全权益维护制度一、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权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煤矿工人有权参与企业有关安全 生产规划、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安全技术措施和规章的制定;对不 符合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规章、制度有权提出 修改意见。 二、安全生产监督权职工有权对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情况,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管理干部安全行为,作业现场安全情况,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三、安全生产知情权职工有权了解企业安全情96、况,作业现场安全状况;有权了解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制定执行情况;有权要求班前讲安全及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有权要求交接班交待作业地点安全情况;进入工作面前,有权要求跟班干部或带班班长检查工作面,制定具体安全措施。 四、参与事故隐患整改权职工发现事故隐患,有权要求有关部门组织整改,并积极提出 改措施、建议和参与整改。 五、不安全状况停止作业权当作业现场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可能危及工人生命安全并无法及时排除时,工人有权停止作业。 六、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权工人未经安全培训、教育,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有权拒绝上岗作业。 七、抵制违章指挥权干部违章指挥,工人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操作,工人有权制止97、;跟班干部擅离工作岗位,工人有权向有关方面报告。 八、紧急避险权 在生产过程中,出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下,工人有权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九、反映举报权工人有权向煤矿企业和煤炭管理部门、工会组织举报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的行为;有权检举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者;有权反映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十、投诉上告权 在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如果受到打击报复和迫害,工人有权向上级或政府有关部门、工会组织投诉和控告;工人有权对忽视安全、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进行检举;工人有权对隐瞒事故的单 位和责任者提出控告。十五、安全绩效考核制度一、安全绩效的考核分为二个层次,包括队考98、核班组,班组考核班组成员,考核结果汇总整理后,由考核单位提出奖惩意见报队审批。二、考核的内容为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目标、工作标准、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等的执行情况。三、安全绩效实行季度考核、年中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四、考核等级评定、等级标准分为五级,分别为出色、优良、常态、需改进和不良。五、绩效奖惩按考核结果,制定出奖惩意见报队,批准后进行奖惩处理,从而达到保持和强化正确的安全行为,控制和消除不良的安全行为的目的。十六、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为了对工程质量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确保质量目标管 理的最优实现,对质量管理作如下规定: 1、项目部承包建筑工程,必须按基建程序开展工作99、。图纸会审、 定位放线、开工报告须及时备齐并书面报公司质安部。公司及时派员 参加定位轴线的核验,核验符合设计要求并盖章后方可破土动工。 2、工程开工后,公司质监员须到施工现场巡回查验成效;引导 纠偏、 监督项目经理执行过程和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核验建材、 成品及半成品、构配件和设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及产品质量标准,发 现有质量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向上级报告。3、项目经理对质监员提出的整改要求,不得推诿、扯皮,对整 改要求有不同看法时,项目经理部要说明情况,以满足设计及施工规 范要求为准。 4、公司质监员到工地巡查和公司组织的生产检查,采用普查和 抽查相结合的办法,项目部自检面必须 100%100、,发现与质量目标管理 有偏离时,要求立刻全面纠偏,直到达标为止,并做好记录。 5、项目部承建的工程,无论是基础、主体、单位工程验收,还是工程初检、竣工验收,都必须在公司质安部复检合格的基础上,方可正式通知有关单位来验收。 6、为交流质量情况,研讨施工可能出现的新问题,学习工程质量管理的新经验、新技术,提高公司质量管理水平,公司质安部每月召开一次全面质量管理活动(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参加,如遇节假日、星期天顺延)。 7、质监人员要公正、科学,学法、守法、依法质监,如有失职、 渎职行为,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情节严重的,要负经济及法律责任。 8、公司质安部每月对施工现场实施一次综合性检查,公司分101、管领导、各有关科室、项目经理、有关施工队长或工长参加,检查后,通报检查结果,找出差距,落实整改措施。会后各项目部必须及时指 导纠正,验证纠证和预防措施,直到达标为止。 9、基础验收、中间验收、单位工程交工验收,项目部须提前二至五天通知公司质安部和工程技术部,以便协同项目部做好验收前的 自查、复检及有关准备工作。10、一般工程的基础验收、中间验收等由公司质安部及质安部派 员参加,目标管理工程以及关键部位的工程验收须报公司,由副总经 理亲自带员参加。十七、“师带徒”培训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新员工的培训,提高公司员工整体技能素质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公司骨干在员工培养工作上传、帮、带的作用,促进后备人才队102、伍的培养建设,结合实际,特制定“师带徒”培训制度。一、任务和目的“师带徒”培训工作是指在公司的统一部署指导下,组织各部门、各单位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优良岗位操作技能的专业人才,通过签订“师带徒”培训协议的形式,一对一或一对多地从思想道德、专业技术等方面对新入职或发生岗位变化的员工进行系统的指导和培训,从而达到帮助他们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的一种人才培养制度。也是公司为促进后备人才队伍培养和建设,形成的一项重要举措。二、组织管理1、公司行政管理部是“师带徒”工作的主要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师带徒”工作的实施和考核工作。2、生产与安全管理部负责配合行政管理部,组织实施“师带徒”培训制度。3、各部门103、和各单位为“师带徒”工作的协作部门,部门、单位负责人负责配合、指导和监督本部门/单位的 “师带徒”培训工作。三、培训老师条件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感,能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技术全面,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为单位的专业岗位骨干。2、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有独到技术特长,独立工作能力强,善于沟通。3、具有带徒弟的主观自愿和客观条件。四、从徒条件1.新入职员工2岗位变动的员工五、实施程序(1)确定培训老师新员工入职后,由所在部门/单位确定负责对其培训的员工作为培训老师。1、师徒结对采取双向选择或组织指定两种形式:双向选择是由员工在公司内部自行结对并报部门/单位负责人批准;组织指定由部门104、/单位负责人指定符合条件的技术人员结对。2、不论是哪种形式,都应建立在专业对口、双方自愿的基础之上。(2)签订“师带徒”培训协议1、新入职员工与培训老师签订“师带徒”培训协议,培训协议一经签定,双方的师、徒关系便告确立,培训工作随即开始。(培训协议见附表1)。2、培训协议一般为3个月,如未达到培训目标,应续签协议。(3)开展培训工作培训协议签订后,培训老师根据培训协议的约定,对新入职员工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培训。(4)期满考核1.员工试用期满后,由培训老师在员工试用期总结材料上签署意见,作为转正审批的重要依据。2.培训期满后,由行政管理部组织,生产与安全管理部配合,对培训老师和受培训员工在协议期内105、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安全生产等内容的培养学习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年度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六、本办法由行政管理部负责解释。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安全操作管理制度一、每套生产设备,均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二、在用设备的操作规程各位员工必须每三个月学习一次。相关单位要保留学习记录。三、引进的新类型的设备在使用前必须对员工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后必须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四、新员工必须按照单位的安排签定师徒协议,师傅有义务教导新员工正确的操作设备,新员工在没有取得安全操作资格证时不得独立操作设备。五、同台设备需要几个人共同操作的,人员的组合单位要尽量考虑小组人员106、的性格特点,以便更好地合作。六、员工在作业时有义务互相协作、互相照顾安全,共同作业时有员工出现安全事故,其他员工付有监护不到位的责任。七、机电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如防护网、防护罩不符合要求,技术指标不达标,机身的设计不符合人机工程的要求,操作人员有权提出改造的要求,甚至有权拒绝使用。八、操作人员不得甩掉任何保护装置,甩掉保护装置而导致事故要追究责任。九、设备吊装、拆卸前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在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志。十、发现操作的设备有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操作,及时处理,处理不了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十一、机械设备在维护、检修时,应挂标识牌板。十二、在运转的机械设备上禁止做以下工作:A、清扫转动部107、位;B、进行安装、拆卸、修理等工作;C、向转动轮结合处浇抹润滑油;十三、设备观察窗和计量仪器附近均应设置照明灯,以便操作、观察和测量。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一、设备器材本着“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由使用单位对所使用的设备器材负责日常维护、检修工作,保证设备完好运行。二、机电科负责全矿机电、运输设备的管理工作,负责矿井仪器、仪表的定期校验管理,负责全矿机电运输设备的设计选型、购置、厂家选定、建议计划、调拔、发放、更新、报废、大型设备的图纸、资料及技术档案的管理及设备的平衡工作,建立健全设备的帐、卡、物、牌板管理,设备的三率达到上级规定的指标。三、加强设备日常性检查、维护及修理,加强安全保护装108、置使用与维护,各单位必须按规定期限检查、试验,确保设备运转正常、动作灵敏可靠。机电科、安监站负责对各单位使用的机电设备完好情况进行随时抽检及监督管理,确保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到位。四、设备实行包机制,各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维护、检修人员,负责每天对所分片包干的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确保设备随时处于完好状态;现场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汇报,并作好各种记录。五、操作人员或值班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按设备规定的周期和内容进行班前及班中检查、维护,严禁空检、漏检。六、专职检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矿山企业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矿山企业机电设备检修标准及规定的周期对分片包干设备109、进行日常维护、检修,严禁不完好设备投入运行。七、各使用单位对所使用的设备和易损件、润滑油等在使用地点应有一定的备用量,以保证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到位。八、因日常维护检修不到位造成设备损坏或造成事故的,设备损坏的加倍处罚;造成事故的追究责任人及单位领导的责任。九、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具体执行下列制度:(一)设备管理制度1、机电科为公司机电设备主管部门,其职责是:(1)贯彻国家和上级对设备管理和维修工作的要求,落实企业经营方针目标对设备管理工作提出的要求和考核指标;(2)负责本单位设备的调研、规划、选型、使用、维护、大修、制定计划、调拨、报废,并参与设备的检验和安装调试工作;(3)建立完整的设备档110、案;(4)按时编报设备报表。2、设备使用单位要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做到资料、图纸、台帐齐全,管理到位。3、负责编制增置设备计划。4、设备使用实行专职制,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设备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5、严格贯彻执行设备定期检修制度。6、执行设备管理奖罚:(1)出现事故时对积极抢救设备的人员,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2)发现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者,给予一定的奖励;(3)由于违章、玩忽职守造成设备损坏的对有关单位和责任者给予罚款。(二)配件管理制度1、机电设备大、中修的所需配件统一由各队组根据实际配件消耗及配置情况汇报机电科,由机电科111、每月月底所做机电设备大修理计划,做出配件购置计划,报动力科和机电副矿长及计划科审批后领用和保管。2、机电设备大、中修理计划的配件,只能用于设备的大中修,不得私自挪作它用。3、配件由公司供应科统一购置,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采购。4、各单位正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机电设备,日常维护中所更换的小型配件,由各使用单位自己出费用;大中型配件在规定的使用期内损坏更换的,由动力科出大修费用。5、采掘工作面新安装的机电设备,由动力科验收合格后检修单位配齐所有零部件;搬运过程中或生产中因使用不当造成零部件损坏的,由损坏单位照价赔偿,费用划入机电设备大修理。6、机电设备零配件的更换原则上交旧领新,各单位更换下的配件112、应统一交公司供应科,不得私自进行处理。供应科要将各单位交来的废旧配件分类妥善保管,且只能由公司统一进行处理。7、编制配件计划要深入了解生产任务,了解设备检修和设备更新计划,了解设备的使用台数和技术状态,切实掌握配件的库存数和配件的消耗规律。8、配件分配要本着年计划、季平衡、月分配的原则。年计划结合生产需要,提出下月需要计划,并填报申请,写明主机名称、图号、规格、数量等。自制配件,提供图纸一式三份。9、抓好配件的定额管理,特别是对用量多,价格高,易损坏丢失的配件,必须制定消耗定额。每年年初,按公司下达的定额指标,严格定额管理。10、供应科要备有日常生产中需要的易损配件,做到三定一有(定指标、定品113、种、定数量;有专人保管)不占用储备资金。11、配件储备资金,由配件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核定,下达资金落实到库。配件储备期,进口配件不超过两年,外委加工的配件不超过一年,自制配件不超过六个月,机修厂自制加工的必保件,根据全公司设备的使用、检修等实际情况,制定出必保件的库存储备量,摸清自制配件的消耗规律,不得低于库存储备的下限,保证生产需要。12、对于加工周期较长,占用资金较多,不易损耗的大型关键性配件,根据具体情况适当保存特种配件。13、严格执行配件验收制度,验收人员认真做好验收工作,对质量不合格、数量不够、交货期不符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14、做好回收复用配件的统计工作。修复的旧件重量,按原重114、量计算,价值按原值的50%计算。修复的旧件要单独建帐,不纳入库存和消耗资金。15、对于因主机淘汰、粗制滥造、质量低劣、损坏变质确实失去使用价值的配件,每年按时申请报废。16、企划科根据年初制定的内部经营考核实施方案逐月对各单位配件消耗情况进行审核,并给予相应的奖罚。(三)材料管理制度1、材料入库必须认真填写材料入库登记薄,必须写清材料名称、规格、价格、发货单位、地点、购货人名。当地进货当天当面验收完毕,外地进货,应码放到待检区,三日内验收完毕。根据验收情况做好验收记录,写清质量情况,查清数量,存好材料。2、验收后认真填好入库单,字迹必须清楚,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必须写清,入库单必须有采购员、115、保管员、供应科负责人签章。否则,财务科不予报帐。3、用料单位认真填写领料单,写清名称、规格、数量、时间、使用项目,经供应科负责人签章后方可生效。4、必须执行交旧领新的制度,领料单必须有收旧人员盖章,否则不予发放。5、保管人员必须审查领料单,按审批的规格、数量发给,决不允许克扣。6、每月按时做出消耗、收支、库存报表,领料单分类整理,送交统计员。7、材料入库后,将材料码放整齐。露天码放的大型材料如钢材、胶带、电缆等要上有盖,下有垫放好,严防日晒雨淋。8、各种材料必须有材料卡,帐、卡、物要相符。9、库房必须保持清洁卫生,货架无灰尘,地面无垃圾积水。仪表、测量器具、轴承等精密器材,必须有防潮、防锈措施116、。库房要有防火、防盗设施,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库房。(四)设备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1、机电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要求。2、机电设备维护保养内容是指:设备日常的运转状况、响声和润滑情况,以及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正常使用,对这些项目所进行的检查和有计划的预防性修理。3、设备维护人员必须注意以下各点:(1)只有在设备完全正常的情况下,方可运转。(2)设备检修后启动时,需注意设备各部件是否正常。(3)定期清除设备内外部的灰尘、污垢及水杂质,防止锈蚀;(4)对设备的修理禁止在运转中进行。4、设备的检查和维护:(1)当班负责必须每天对设备进行一次检117、查,并做好记录,为检修做好第一资料。(2)班组长和技术人员每周进行一至两次的定期检查(结合小修)。对于电气、动力设备可按指示仪表(电流表、功率表、压力表、温度表等)的读数确定是否符合规定,对于机械设备则应注意紧固件是否松动,机件、机体是否震动,响声是否异常,查部件的温度以及关键部位有无裂缝等。(3)每隔半年对机器进行一次大检查与修理队长、技术员、包机人员全部参加,检修内容是更换某些部件、润滑油脂,配电部分做细致的检查调整。(4)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查,由队长、技术员安检部门对隐蔽部位、基础等作详细检查,认真做好记录,为检修时提供参考。5、维护保养人员的配备和要求:(1)机房每天必须有两名专职的机118、电维护人员,协同值班人员做好维护工作。(2)维护人员必须要求业务技术精,有丰富的工作经验。(3)协同值班人员对备用设备每月做运行操作,并做好记录,及时汇报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4)要认真做好以上各种记录。(五)设备巡回检查制度1、巡回检查由包机人员和值班人员按巡回检查路线认真执行。2、交接班时,由交班人员填写巡回检查记录,接班后每两小时(配电每小时)进行巡回检查一次,并填写定期巡回检查记录。3、填写记录时要详细填写检查情况,有数据的应如实记录有关数据。4、巡回检查记录应装订成册,并保存两年。5、在巡回检查中发现问题除认真填写记录外,应立即组织处理,重大问题应请示上级处理。(六)机电设备包机制119、度1、全公司所有机电设备必须专人负责,负责人变更时必须经矿机电业务部门同意。2、三班运转时实行圆班包机,做到小班分片,责任到人。集中控制的设备,应配专职维修工,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3、包机人员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保证安全使用,正确操作。4、 包机人员应认真维护保养所负责的设备,维护保养的方法和质量必须符合操作工艺和质量标准的要求。5、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应及时填写记录,包机组必须进行日检、周检、月检、半年检、年检制度。由于包机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漏检者,要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七)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1、各单位领用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时,该设备必120、须具备煤矿防爆专用标志,方可领用该设备,否则不能领用。2、各单位安装的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在入井前,必须由检修单位、使用单位、动力科三方人员进行防爆性能能检查验收,防爆性能符合要求后,由动力科出示防爆合格证后,方可入井。3、各单位安装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时,必须按照安装规定、接线工艺、防爆性能规定要求进行安装,在安装过程中杜绝失爆,杜绝不完好设备出现。4、各单位安装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性能、设备完好标准等有关规定。5、各单位安装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在投入运行前,必须由动力科、调度室、生产科、安监科和机电管理人员,使用单位到现场进行接线工艺、防爆性121、能、完好状况等检查验收,验收达到有关标准规定合格后,开具验收报告单,方可投入使用。6、验收人员对新安装的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验收时,必须坚持标准,认真把关,达到标准开具报告单,有验收人员签字后方可生效,否则该设备不准投入运行。(八)新购设备或检修后设备验收管理制度1、新购设备由设备管理员负责验收,并认真填写好设备到货验收记录;检修后的设备由检修设备验收人、检修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验收并填好竣工验收单。2、新购设备或检修后设备严格按照“检修质量标准”和“设备完好标准”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设备可投入使用或入库存放,并做好标识,经验收不合格的设备隔离存放。3、大型固定设备的修理要有专项安全措施122、,检修完后要按规定进行设备的空、轻、重、负载运转试验。4、检修后的设备有条件时,可及时进行技术测定。测定其工作能力、精度等应达到出厂要求。5、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仔细地检查,机械部分和电器操作系统应灵敏可靠;油质、油量应符合技术要求,润滑状态良好等。6、对检修后的设备严格检查各种安全装置和必要的附件是否配备齐全,是否有详细的修理技术文件。7、外观检查,坚固螺栓是否牢固可靠,外壳喷漆质量完好,无缺陷。8、对于各种原因检修后仍难达到出厂标准的设备或经两次以上修理的老旧设备、严重损坏的设备或原设备本身的严重缺陷,经主管部门鉴定后,可适当放宽验收使用标准。9、设备检修涉及的土建、受压容器,高压电器123、等检查验收工作应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10、修理后的设备,一般不得少于三个月的保修期,在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进行事故追查,查明原因后,属检修单位责任应由检修单位再修理,其发生的费用由检修单位负责。11、矿井专用设备无“煤安”标志不得验收。(九)设备修理费用管理考核办法为了加强我矿设备修理费的管理考核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设备正常运转,并合理的使用设备检修费用,杜绝不合理的费用支出,降低煤矿生产成本,特制定磁窑堡煤业公司设备修理费管理办法,现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1、动力科根据矿下达的年度大修费用指标,结合全矿设备的使用情况,每月下达各区队设备检修计划指标。2、各区队根据动力科下达的费用指标做设124、备检修材料计划,并且材料计划上报动力科、战略科、供应站及机电矿长等相关部门审批完毕后方按照计划领用材料进行检修任务。3、动力科每月必须按照下达的检修任务对相关区队进行检修项目的跟踪复查,严禁各区队将设备修理费挪作它用。4、各区队必须保质保量的完成检修任务,没有完成检修任务或完成检修任务而检修质量不过关因此节省检修费用的区队,按照50%的罚款处理。完成检修任务而造成超支检修费用的,按照100%的罚款处理。5、日常检修(小修)的费用均由设备使用单位自己承担,确属自身无能力承担的昂贵零配件,可按“设备配件使用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的程序向动力科申办。6、待修设备大、中、小修的定性必须严格按照检修项目划125、分中的原则,由动力科牵头,使用单位和检修单位参加共同进行现场鉴定,凡属于小修范围内的设备进场修理,其修理的人工费、管理费、配件、材料费均由使用单位承担,凡鉴定时发现设备缺零配件或有意替换损坏件时,检修所填加新件的费用均由使用单位承担,且对拆卸设备零配件的行为按照配件金额的100%进行罚款。 7、一般检修(中修)和大修均由动力科根据设备动态和使用单位申报编制的检修计划,申报矿有关领导以作业计划下发有关单位执行。8、一般检修(中修)和大修费用均由动力科管理,由检修单位根据检修计划编制配件计划报动力科和主管领导审批后供应科采购。动力科要严格检修计划的完成考核工作,按照计划,少完成一台(件),罚检修单126、位100300元,(影响生产时按承包合同执行)。大修设备当月超计划完成一台(件)可奖励50元。凡因检修配件而影响计划的完成,检修单位可根据申报配件计划的时间和要求反馈供应科。9、新购置或大修后使用的设备或零部件,自安装使用起三天内,因质量问题造成设备不能使用的或损坏的责任由机电队负责,使用时间超过三天的责任由使用单位负责。10、所有损坏设备部件的罚款应由企管科和财务科每月按矿考评结果转入设备大、中修理费,以补设备的维修费。11、设备配件实行交旧领新制,检修设备更换下来的配件材料,配件领用单位必须收回交供应科,供应科应有相应的考核办法。收回的配件供应科要妥善保管,需要处理时,按相应制度执行。12127、各区队领取大(中)修配件或生产单位领取的配件金额超过500元的,必须由动力科设备管理员发放领料单和内部银行支票,然后才能到供应科领取相应的配件。(十)机电设备配件费用管理办法 为了使配件管理科学化、系统化、合理化,有效使用配件资金,控制配件费用指标,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1、全年设备配件费用,通过全年经营计划测算下达,由矿动力科集中控制。 2、各配件使用单位,每月日前根据下月设备维修使用需要,将配件计划报矿领导审批后,报供应站采购,计划必须准确,否则不予落实。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采购。 3、各单位使用矿集中费时,需将使用的预备部位,规格型号,件数标注清楚,如因意外或计划外的急需配件128、,要有事故原因,矿按性质分配其配件费。 4、配件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基层,及时掌握配件的使用情况,保证各类易损失件的库存和配件质量,防止积压,保证配件的及时准确供应。 5、配件领取实行交旧领新,供应站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当月领用配件,必须限期交旧,否则给予罚款处理。各单位更换下的配件应统一交矿供应站,不得私自进行处理。供应站要将各单位交来的废旧配件分类妥善保管,且只能由矿上统一进行处理。 6、供应站将交回的旧件设专门库房管理,由专人建帐立卡,便于修复使用。动力科会同配件使用单位对交回的旧配件进行鉴定,对于能够修复的配件,通过计划下达给机电队,进行修复,同时月底负责修理费的结算,对于无法修复的配129、件实行报废处理。 7、机电队设专人进行修旧利废工作,并做好检修记录,检修好的配件交动力科验收后,统一保管,统一发放。 8、修旧利废的配件出库,按照配件出库手续办理,价格按照矿校定价格出库。 9、机电设备大、中修的所需配件统一由机电队电钳班根据矿动力科每月月底所做机电设备大修理计划,做出配件购置计划,报动力科和机电副矿长及计划科、供应站审批后领用和保管; 10、机电设备大、中修理计划的配件,只能用于设备的大中修,不得私自挪作它用; 11、各单位正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机电设备,日常维护中所更换的小型配件,由各使用单位自己出费用;大中型配件在规定的使用期内损坏更换的,由动力科出大修理费; 12、采掘工130、作面新安装的机电设备,由动力科配齐所有零部件;搬运过程中或生产中因使用不当造成零部件损坏的,由损坏单位照价赔偿,费用划入机电设备大修理;(十一)设备备品、备件、配件出入库领用审批制度为了使备品、备件管理科学化、系统化,有效、合理使用设备设备,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1、公司全年设备配件费用,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下达指标,并结合公司09年经营指标,按计划使用,由公司动力科集中控制。2、备品备件数量及金额必须根据合同、技术协议及设备总金额的百分数进行清点验收,并建立设备备品备件台帐(备品备件台帐必须有型号、单价、数量、到货时间及金额等),随机赠送的备品备件如果合同未标明价格的,按照验收日市场价格进131、行验收,并由动力科控制。3、各基层单位使用配件,必须在每月1日前根据下月设备维修使用需要,将配件计划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报供应站进行采购,计划必须准确,否则不予落实。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采购。4、备品备件或配件到货验收,验收人员必须职责明确,严格把关,出入库手续必须齐全,且台帐清晰,存放地点必须做到卫生洁净,严禁露天存放。价值较大的备品备件或配件必须有专库、专柜存放,并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沙、防雨、防腐、防火等措施。5、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备品备件及配件的规格型号、性能及存放地点,出入库必须手续齐全且有记录。还必须做到备品备件及配件入库多少,出库多少,还剩多少等情况,都要做到心中有数,在遇到设备132、损坏等紧急情况时,保证第一时间将备品备件或配件送到使用现场。6、各单位在领用备品备件或配件时,必须使用领料单,领料单必须写明品名、规格型号,标明用途和使用地点,数量一律大写,不得涂改。备品备件领料单必须有主管领导签字,无签字审核的一律无效,配件配件管理人员杜绝发放。发现有不正当涂改领料单或无签字发放备品配件的,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00500元的罚款。7、备品、配件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基层,及时掌握配件的使用情况,保证各类易损失件的库存和配件质量,防止积压,保证配件的及时准确供应。8、备品、配件领取实行交旧领新,供应站和备品备件管理人员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当月领用配件,必须限期交旧,否则给予罚款处133、理。各单位更换下的备品配件应统一交矿供应站,不得私自进行处理。供应站要将各单位交来的废旧配件分类妥善保管,且只能由公司上报集团废旧物资处置部门统一进行处理。9、供应站将交回的旧件设专门库房管理,由专人建帐立卡,便于修复使用。动力科会同配件使用单位对交回的旧配件进行鉴定,对于能够修复的配件,通过计划下达给机电队,进行修复,同时月底负责修理费的结算,对于无法修复的配件全部归集到废品库。10、机电队设专人进行修旧利废工作,并做好检修记录,检修好的配件交动力科验收后,统一保管,统一发放。11、修旧利废的配件出库,按照配件出库手续办理,价格按照公司校定价格出库。12、机电设备大、中修的所需备件、配件统一134、由机电队电钳班根据公司动力科每月月底所做机电设备大修理计划,做出备品、配件领用计划,报动力科和机电副矿长及计划科、供应站审批后领用和保管;13、机电设备大、中修理计划的配件,只能用于设备的大中修,不得私自挪作它用;14、各单位正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机电设备,日常维护中所更换的小型备品配件,由各使用单位自己出费用;大中型备品配件在规定的使用期内损坏更换的,由动力科出大修理费;15、采掘工作面新安装的机电设备,由动力科配齐所有零部件;搬运过程中或生产中因使用不当造成零部件损坏的,由损坏单位照价赔偿,费用划入机电设备大修理;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劳动用工秩序,确保我矿安全生产工作正常高效运行,维护职135、工权益,特制定本制度。一、凡被我矿录用的职工与在职职工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履行正规有效的劳动合同手续。职工欲与我矿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提前一个月出书面申请,说明解除合同原因,经有关部门研究核实、审批、签字批准,并按规定扣除违约金1000元。二、所有被我矿录用职工必须接受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履行有关手续,方可上岗作业,并且必须接受一年一度的煤矿全员培训,取得上岗安全资格证,否则不准上岗作业。职工因公外出培训时,煤矿企业必须给予职工正常上班工资待遇。三、职工上岗合,煤矿企业部门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发放工资、福利,不得无理拖欠,不得无理扣除职工工资、福利。四、在岗职工,煤矿必须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136、,给予相应的津贴补助,以职工在岗五年为限,工龄工资在职工月工资中兑现,凡被煤矿任用的特殊工种,每月在其工资中补加津贴工资50元。五、凡在我矿上岗职工,煤矿必须定期为职工全部缴纳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等四项保险金,全部达到百分之百。六、煤矿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制度,在岗职工必须无条件接受煤矿企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在本月的工资结算中进行兑现。七、煤矿企业部门各单位对其所属职工不得无理虐待、打骂、侮辱等行为,要维护职工的权利和尊严。不得无理扣除职工工资,增加劳动强度,延长职工劳动时间。八、在矿所属职工必须严格遵守矿上的各种规章制度,否则予以相应的处罚,职137、工必须无条件接受。九、所有在职职工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职工不得无理抵触或推诿。重大危险源预控管理制度 为全面及时掌握本矿管辖范围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及分布,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早期预控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矿井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及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我矿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矿重大危险源的确定 1、地面重大危险源主要有:提升坠落、锅炉、压力容器、爆138、炸材料等; 2、井下重大危险源主要有:瓦斯、煤尘、水患、顶板、爆炸材料等。 二、为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领导,我矿成立以矿长为组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通风科长、机电科长、采煤队长、掘进队长、运输队长为成员的重大危险源监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风科,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的综合监管工作。机电科、保卫科是地面重大危险源的专门监管机构,对地面重大危险源负有监管责任;通风科是井下重大危险源的专门监管机构,对井下重大危险源负有监管责任。 三、矿井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摸清底数,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定期报告制度。要按照139、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0)标准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规定,如实填报登记重大危险源申报表,并于每年三月底前报送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四、重大危险源所涉及的生产过程、工艺、材料、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要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质的机构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安全评估报告要报送当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五、针对本单位存在的各类重大危险源情况,明确专门管理机构监管、配备专门人员检测监控、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开展动态检测监控、分析检测监控参数、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六、矿各相关部门对各类重140、大危险源经常性地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的缺陷和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在整改前或整改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必须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停止生产作业或停止使用运行,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监控、整改措施后要限期整改完成,确保安全生产。 七、矿井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和隐患治理整改所需的资金投入,要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技术管理措施,逐级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责任制。 八、矿井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应急预案,并要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完善;要对员工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让员工了解、掌握重大危141、险源事故的应急救援程序、自救互救知识。 九、矿井要严格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及其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实行分级管理与监控: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可能造成特别重大、特大事故的危险源,必须作为安全管理和检测监控的重点对象;三级、四级重大危险源是可能造成重大、一般事故的危险源,也应加强管理和监控、不留死角。对各类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治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原则,要采用先进科技检查监控手段和治理技术装备,提高监控、治理的本质安全水平。 十、矿通风科必须对各类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类、分级建档管理,建立健全各类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电子板本及检测监控参数、技术图纸及治理整改措142、施资料。必需加大对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治理整改质量的跟踪监督力度,对因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不到位、治理整改不及时、治理整改质量不好的,不论发生事故与否,均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整改不力、监管不力责任。 十一、从事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均必须经过具有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进行专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从事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作业。 十二各单位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场所、设备、设施,要按国家标准安全标志(GB2894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161791996)、安全色光通用规则(GB147781993)等要求,在其醒目、显著、安全位置标注安全标志和设置安全防护设施143、,以警示人员重视重大危险源部位的安全生产。十三、本制度从批准之日起执行,本制度如与上级重大危险源有关管理规定相抵触,从其规定。煤矿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制度随着我矿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设备的更新、各种工艺的改进、科技含量一直增加,无论是地面管理还是井下现场的操作,对矿工的知识水平、业务能力,操作能力有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为了适应不断提高的机械化水平,必须对全矿职工进行人才培养和业务知识培训,来解决这一棘手的问题。特制定煤矿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制度。一、人才培养方面的奖惩1、首先是职业技能鉴定。各部门要全力配合培训中心搞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需要配合的方面,首先在职工中宣传到位,其次是为职工144、提供条件报名,再者是千方百计组织职工参加培训中心在职业技能鉴定前的集中培训。2、哪个部门的领导宣传工作如果不到位,由培训中心收集报矿安监站,每有一人次不到扣0.5分,有一个干部宣传通知不到,扣2分。全部门工种的报名率必须达到100%,每个降1%扣1分,每增加1%加1分。人员报名不低于95%,每下降1%扣1分,增加1%加1分。报名人数参加培训率不低于90%,每下降1%扣单位领导1分,每增加1%加1分。(以上扣分总在当月安全绩效考核的总分中扣除)3、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在参加考试期间,由培训中心负责报名。4、对年轻的生产骨干,要竭力提倡参加与期实际工作相关的各种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个单位每年145、参加成人高自学考试的不得少于3%,若每降1%,处罚队长、书记、矿长任命的副队长100元,若增加1%,奖以上三人每人100元。二、职工培训方面的奖惩1、部门在接到培训中心通知时,各部门必须及时按要求提供学员,及时通知单位本人,让其准时参加,若不准时按培训中心要求确定人员及时通知本人延误外培计划的,有一人次处罚部门领导200元。2、参加外出培训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举办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若因旷课和不认真学习,受到学校的批评时,将按旷工论处,若能遵守纪律认真学习,取得好的成绩时,给予一定的奖励。在学习结束后考试不及格者,重新培训和补考人员,一切费用自理。3、接到矿上培训职工的通知时,队组应在规定时间146、内确定人员,将确定的人员名单报培训中心,如有一次不及时报回名单,罚队领导每人50元,若不按时派员参加培训的,有1人次处罚队领导200元,有一人次迟到,处罚队领导50元。4、参加培训人员必须遵守班主任老师制定的每一项规定,若有违反规定的,视情节予以处罚,上课不遵守课堂纪律,吸烟、喧哗者,按“三违”论处,由培训中心交安监站进行调查处罚。5、每次培训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的优劣不同给予奖罚,具体办法如下:凡考试得到第一、二、三名者,分别给予300、200、100元的奖励,考试不及格的倒数一、二、三名,分别处以300、200、100元的罚款。集体均分第一名奖队领导100元。对于只学习,不考试人员处以200147、元的罚款。三、技能人才待遇(一)对于大中专院校分配来的学生,由劳资科根据需要、专业和本身能力分给有关科室或部门。工程技术类和政工类的由矿上归口统一管理,按从事的岗位给予待遇。(二)对已取得的成人毕业、结业人员,各科室根据所设岗位的需要,有针对性地选择使用,本人也可以向劳资科提出申请,请求到与自己专业相符合的管理岗位,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可以从工人岗转调到管理岗位,按岗位标准给予待遇。(三)对于现已取得高级技师及技师的人员,必须从事与自己聘任时所定专业的工作,矿上即按原有的聘用文件为依据,给予高级技师及技师职务津贴,津贴标准如下:1、高级技师每出勤一天给予12元;2、技师每出勤一天给予8元。(四)148、对于已聘任的高级技师及技师,原则是不充许调动,但因特殊情况调离原岗位,新调入的单位与与原聘任专业相符合时,可以申请另外聘用,仍享受技师待遇,新调入的单位与原聘任时的专业不符时,属自行解聘,取消其高级技师及技师待遇。(五)对于通过职业技能鉴定,拿到资格证书的人员(高级工、中级工),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享受矿统一规定的待遇。从享受待遇之时起,必须从事其资格相符的工作工种,若工种有变时,待遇自动取消。1、高级工每出勤一天给予5元;2、中级工每出勤一天给予3元。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一、为了规范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149、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三、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管理技能;(五)相应安全管理人员规定的其他条件。四、安150、全管理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五、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六、省煤炭工业厅负责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煤矿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七、省煤炭工业厅对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举报。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和特有工种学历和151、执业资格准入制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煤矿从业人员素质工程,尽快提升我矿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特制定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和特有工种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一、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和特有工种专业学历及专业职业资格准入1、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准入标准: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煤矿井下电气作业、井下防爆作业、安全监测监控作业、瓦斯检查作业、安全检查作业、提升机操作作业、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瓦斯抽采作业、爆破作业、探放水作业等10个类别需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人员和班组长必须具备煤炭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必须取得中级技能(四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达标时间:(1)专业学历:2013年本矿特种作业人员和152、班组长专业学历具达到准入标准60%以上,2015年底全部达到准入标准。(2)职业资格:2012年底职业资格达到准入标准。奋斗目标:(1)专业学历:2013年本矿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具备煤炭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达到5%以上;到“十二五”末, 具备煤炭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达到15%以上。(2)职业资格:2013年底本矿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取得高级技能(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达到30%以上;到“十二五”末, 本矿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取得高级技能(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达到35%以上。2、特有工种(不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准入标准:(1)学历:特有工种(不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必须153、具备高中以上学历或经过中等职业(含绩效)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2)职业资格:必须取得初级技能(五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达标时间:(1)学历:到2013年底,本矿特有工种(不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专业学历达到60%以上;到2015年本矿特有工种(不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专业学历全部达到准入标准。(2) 职业资格:2012年底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达到准入标准。奋斗目标:(1)学历:到“十二五”末,本矿特有工种(不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中专以上学历达到60%以上。(2) 职业资格:中级工:到2013年末,全矿特有工种取得中级技能(四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达到40%以上;到“十二五”末,全154、矿特有工种取得中级技能(四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达到45%以上。高级工:到2013年末,全矿特有工种取得高级技能(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达到%以上;到“十二五”末,全矿特有工种取得高级技能(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达到5%以上。技师:到2013年末,全矿特有工种取得技师技能(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达到%以上;到“十二五”末,全矿特有工种取得技师技能(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达到%以上。高级技师:到2013年末,全矿特有工种取得高级技师技能(一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达到%以上;到“十二五”末,全矿特有工种取得高级技师技能(一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达到5%以上。二、155、保证措施1、专科、中专(高中、技校)学历:分专业、分层次、分批次,对照各类人员标准,按照两级公司计划指标,严格培养方向,严格培训人数,统筹推进本矿职工的学历提升工作,按照既定目标按时达到准入标准。3、职业资格:按照公司的年度安排部署,及时选送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初级到高级职业资格人员到职业技校参加培训学习,矿培训中心、劳资科配合集团公司煤炭职工培训中心组织职业资格考试、考评、考核工作,取得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证书。4、矿负责特有工种初级到高级职业资格的培训工作,配合集团公司煤炭职工培训中心组织职业资格考试、考评、考核工作,取得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证书。5、对现有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分批次、分专业进156、行学历和执业资格选送培训,对不参加培训人员、未经培训,未取得资格证的人员建议劳资科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解聘下岗。三、相关规定要求1、按标准配备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资格证后,3年内不得调整岗位。特种作业人员调整岗位时,必须提前个1月提出“岗位调整计划”报培训中心审查,经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后,劳资部门方可办理岗位调整或调动手续。2、特殊工种人员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必须到培训部门会签,没有培训部门的会签,劳资部门不得给予调动,本人所在单位不得开出调令,凡不按规定程序进行调动者,对基层单位行政正职,办事员各罚200元。3、为了保证特种作业、特殊工种人员定编定岗设置的相对稳定和有效管理,凡调动157、时未经培训部门会签的人员,调动后一律不准再进入特种作业、特殊工种岗位。4、特种作业、特殊工种人员一律强制实行规范化的台帐式管理方式进行管理,具体要求是:培训部门和基层单位要分别建立特种作业、特殊工种人员管理体制台帐,两本台帐须一致,基层单位私自增加减少特种作业、特殊工种人员者,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按规定加倍处罚。5、基层单位特种作业、特殊工种人员管理台帐,由各单位技术员负责管理(没有技术员的单位由一名行政副职负责管理),每个季度末的最后一周必须同培训部门进行核对,核对由培训主任签字,基层单位行政正职签字,技术员签字,不按规定进行核对者和核对时出现差错者对基层单位行政正职和技术员各罚款100元158、。6、劳资科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条件聘任竞争上岗。7、劳资科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变招工为招生”政策,力争“十二五”末全矿职工达到准入标准。变招工为招生制度1、煤矿要开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职业教育,采取委托培养、订单培养、对口单招等多种形式,积极同煤炭职业大中专院校和煤炭专业技工学校合作办学。2、煤矿新招从业人员必须直接从各院校合格毕业生中招用,不再从社会上招用从业人员,从源头上把好从业人员第一道关口。3、“变招工为招生”要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4、2012年至2015年,每年新招从业人员直接招生的比例要分别占到25%、35%、55%、75%、100%,每年逐159、年增加招生数量,减少招工数量,到“十二五”末全部实现“变招工为招生”。5、政策性安置人员,凡不符合拟从事岗位准入要求的,必须经过培训,达到准入标准,方可安排上岗。6、对现有老员工,制定计划,加强安全培训。结合煤矿特有工种学历提升要求,对文化基础好的年轻员工,要求必须参加煤炭专业学历提升,满足“素质提升工程”的要求。7、对于文化基础差且年龄较大的员工随新工人的上岗逐步调整出生产一线岗位,到“十二五”末全部调整出井下一线岗位,井下员工全部实现中专或技校学历。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为了规范工伤事故应急处置方式、申报程序、调查处理工作,使受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及时总结吸取事故经验教训,及时追究有关人员160、责任,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一、工伤事故申报:1、每起工伤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队组负责人必须认真如实填写兴无煤矿工伤事故申报表,向安监站申报,由安监站汇报安全矿长,协调安排治疗。如果未能按时申报,罚该队正队长300元。2、所有工伤事故绝不允许隐瞒不报,否则,罚该队组负责人1000元,并全矿通报批评。因瞒报酿成严重后果的队组,将由矿委会研究决定后另行处罚。二、工伤事故调查处理:1、每发生一起事故后,必须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书,经矿长签字确定工伤类别,然后由安监站作出对所有责任人的处理意见。2、配合交叉作业造成的工伤事故,牵涉到的队组都要承担责任,有关责任人都要受到处罚。受伤员161、工所属队组为主体责任,承担70%;事故发生所辖区域队组为辅助责任,承担30%。涉及重大违章行为根据事故调查结果确定。3、工伤事故报告形成书面材料,对有关责任人处理结果进行通报后,由队组负责人负责在三天内将罚款上交安监站,逾期不交者罚款将加倍处理。三、工伤事故处罚规则: 工伤类别(医疗费用)当班带班长和安全员跟班队长正队长跟班领导事故涉及的直接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轻微伤(2万元以下)各罚款400元罚600元罚400元罚200元视其责任轻重,分别给予200-1000元的罚款处理轻伤(2万元-10万元)各罚款2000元罚3000元罚2400元罚1000元视其责任轻重,分别给予400-2000元的罚款处162、理重伤(10万元以上)各罚款4000元,并在安全生产例会上深刻检讨罚6000元,并在安全生产例会上深刻检讨罚6000元罚2000元视其责任轻重,分别给予2000 -6000元的罚款处理,直接责任人开除出矿注:因个人违章导致本人受伤的工伤事故,根据上述三个工伤类别,对违章人员分别处以不少于5000元、10000元和20000元的罚款。四、根据全年安全考核汇总结果,对达到考核超过三起事故的生产队,处罚该队10000元;对达到考核超过三起事故的辅助队,处罚该队20000元。对全年安全无事故的生产队,奖励该队20000元;对全年安全无事故的辅助队,奖励该队10000元。各种资料存档、保管、保密登记及销163、毁制度一、全矿有关安全生产技术资料档案归档案室统一管理,任何部门、任何个人不准私自存放。二、矿属各科室必须配备一名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查找、利用等工作,没有配备兼职档案员,对该科负责人罚款100元。三、专兼职档案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且懂技术、会管理、热心于档案事业。不符合条件者,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四、各业务部门兼职档案员工作变动时,必须经档案部门同意,主管领导批准,交清所有档案资料。否则,对部门负责人及档案员各罚50元。五、各部门的行文稿件,必须规范,不得使用复写笔、铅笔或纯蓝水书写,签字必须由本人亲笔书写,不得他人代签。否则,发现一次,罚主管部门及签164、字人各50元。六、各业务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必须及时由兼职档案员负责整理,按要求归档。否则,罚部门负责人及档案员各50元,并通报批评。七、文件材料的形成和归档应列入各业务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岗位责任制和工作目标,没有列入者,罚部门科长50元。八、凡涉及档案材料的形成、积累、归档工作的会议和有关活动,主管部门应通知档案室参加,同时向档案室移交一套完整的材料。否则,对主管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九、基建工程的施工、竣工资料由主管部门在竣工验收前移交归档,底图则由设计部门在竣工后两个月内修改归档,承包工程签订合同时,主管部门通知档案室参与。工程竣工后,半月内将完整的技术档案交档案室。否则,对主165、管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十、新购的设备或改造机械动力设备的技术材料由承制单位和设备主管单位于试车合格及时归设备大修技术材料档案,在竣工验收后及时归档,外购和引进设备开箱验收时归档,设备开箱验收时,主管部门必须通知档案室参加,并将设备资料完整归档,否则,对主管部门负责人罚100元。十一、各单位获得市级以上的集体荣誉证件、奖品、赠品等实物,由主管部门展示一个月后,送档案室保管,否则,罚主管部门负责人及兼职档案员各50元。十二、凡公费购买的图书资料、胶卷、扩印照片、音像资料,使用完毕后,必须将底版、照片和复制的音像资料交档案室整理归档。十三、凡应归档的合同、协议、验收证明必须向档案室按时移交原件,166、否则罚起草部门负责人50元。十四、职工档案交档案室管理后,统一编号、归档,任何人不准私自存放。十五、新参加工作或外单位调入工人,办公室调配人员应在收到档案并且手续齐全后10天内交档案室,档案员验收无误后,方可接收归档。十六、凡因工作调动,外单位需调工人档案时,有人事劳资科调档通知单,经办公室主任签字,档案员让职工本人签字登记后,方可带走。十七、因工作需要借档,均需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经办公室主任同意,主管领导签字后,到档案室办理借阅手续,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归还,否则,不予办理。十八、凡需查阅利用档案的,统一由各业务部门的兼职档案员办理,并严格借阅、利用、归档手续,不按规定办理的对当事人罚款50元167、。十九、凡外单位查找利用档案时,必须经矿长或档案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图纸、资料需经矿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查阅。二十、因工作需要复制的各种文件资料,要履行审批手续,填写“复制文件资料审批单”后按档案室规定执行。二十一、各业务部门的涉密人员,严格按档案法和“保密人员十不准”执行,违者按档案法、保密法论处。二十二、矿属各部门的文件,资料不能私自存放,更不能私自销毁与处理,每月由兼职档案员送交档案室,否则,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若需销毁的,需经有关部门及领导鉴定后按规定统一销毁。否则发现一次罚部门负责人50元。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制度一、总则 1、为了建立我矿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168、费用管 理,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 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企业安全生产费 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 号),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2、本办法适用我矿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3、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 专门用于 完善和改善我矿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开采原矿产量按月提取,每吨10元;矿山建设工程按工程造价的2.5提取;建设工程按工程造价的 2.0提取。三、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1、完善、改造和169、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支出,包括矿山综合防尘、防灭火、防治水、危险气体监测、通风系统、支护及防治边帮滑坡设 备、机电设备、供配电系统、运输(提升)系统等完善、改造和维护支出以及实施地压监测监控、边坡治理、采空区治理等支出;2、完善矿山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 救和通信联络等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支出,完善在线监控系统支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不包括新建、评价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170、价) 、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者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的支出。 五、安全费用的管理、使用程序、职责及权限1、财务科负责对安全生产费用进行统一管理, 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计划,建立安全费用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2、矿长负责审批安全费用提取、使用。3、安监站负责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计划,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 4、提取的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5、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时,安全费用结余转入矿山闭坑安 全保障基金,用于矿山闭坑后可能的危害治理和损失赔偿。 6、调整业务、终止经营或者依法清算,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结转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 7、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