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业公司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6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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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2786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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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业公司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职业卫生健康防治管理制度3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10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13职业危害告知制度18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20职业危害防治防护设施管理制度23从业人员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使用 管 理 制 度27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29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31职业危害申报制度35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37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38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41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44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的2、设置 管 理 制 度50职业病防治专项基金制度52职业危害作业场所工作时间制度53职业健康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制度54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57职业卫生健康防治管理制度为贯彻执行国家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提高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水平,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规定,为确保我矿从业人员(接触煤尘、粉尘人员)的职业安全与健康,有效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推动我矿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一、成立职业卫生健康防治工作领导小组3、组 长:XX常务副组长:闫宁刚副 组 长:许彦堂 张世民 王培连 田应平 郑成梁成 员:杨雄超 王郑红 王景华 余瑞山 王建发 李烈火 祁伟纬 乔会斌 王宇翔 史万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会,由闫宁刚担任职业卫生健康防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职业卫生日常事务和工作指导、协调。下设8个小组:1、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对各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参与职业卫生检查、监督和考核。具体负责组织召开职业卫生会议,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核与奖励及相关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并定期上报有关资料。负责制定和完善职业卫生与健康管理责任制度、管理办公会议制度、目标管理制度、管理考核奖罚制度。2、4、隐患排查办主要负责监督检查职业卫生、安全健康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排查、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及对职业卫生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有毒有害等因素的监测评价和资料的档案建立。负责制定及完善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排查制度、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制度、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参与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核、奖罚和相关制度的实施。 3、劳动用工管理中心负责组织煤矿作业场所接尘作业人员、有毒有害场所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教育培训工作,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管理。依据健康监护的资料和劳动者的申请履行职业病的诊断与认定工作中的相关职责5、。对被诊断为职业病的人员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和岗位调换。及时向地方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提出职业病待遇的认定。对劳动者上岗前、更换岗位时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制定职业卫生培训计划,并建立相关培训档案。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参与职业危害监测设备、防护设施、个人(劳动者)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建立职业卫生健康监护档案。负责制定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培训制度。4、通风科负责井下粉尘浓度的测试、建立观测点、定期监测。对主要生产工艺流程的产尘点进行监控,并制定降尘措施。把职业卫生工作纳入标准化检查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管理。5、供应科主要负责职业卫生投入保障,保证新增或更新职业危害防治系统、设施设6、备的添置。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改善作业场所劳动条件等计划的实施。根据每年度提出的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计划、需要投入的具体项目分轻重缓急,做到合理安排。6、财务科负责建立稳定的职业卫生投入资金渠道,对矿提出的职业卫生投入项目积极落实资金,确保职业卫生资金投入及时到位,做到职业卫生投入实行专款专用。负责制定职业卫生与健康的资金管理制度。7、工 会负责在职业危害作业场所设置醒目的职业卫生、职业危害告知公告;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参与职业卫生工作的考核奖罚;依法组织员工代表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督查;及时纠正侵犯员工享有职业卫生保障的行为;对职业卫生工作提出建议和改进意见;对员工(劳动7、者)反映的职业卫生问题积极与行政领导沟通和协调,以维护员工的合法权力和企业的发展。负责制定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告知制度。8、医 院负责职业危害事故、职业病统计资料和汇总报告、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职业病管理(包括职业病人的治疗管理)、职业卫生健康监护、职业危害事故应急医疗救护工作。依据职业卫生健康监护资料、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等监测资料的结果,及时提出职业卫生工作意见或改进建议,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职业卫生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前的准备工作;建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做好职业危害事故、职业病统计资料的汇总报告。依法向上级疾病控制、卫生监督部门如实申报职业危害项目、职业危害8、事故。负责制定:职业危害事故医疗救援制度(预案)、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职业病病人住院管理制度、职业危害及职业病统计报告制度。二、职业危害因素1、粉尘:煤尘、岩尘、水泥尘等;2、化学物质: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硫化氢等;3、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等。三、职业卫生健康防治要求1、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要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3、新工人入矿前必须到吐鲁番地区疾病控制中心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体检合格后方可登记接受各种培训(包括职业安全卫生培训)。4、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9、。新招工人经培训考核合格,并与我矿签订劳动合同后,方准下井工作。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以职业危害因素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公告栏等形式告知并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5、在岗期间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职业禁忌人员,应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6、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1)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培训必须到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2)粉尘监测人员的培训必须到县煤炭局指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3)全员培训,由本公司或委托相关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10、7、安设有效的防尘系统,减少并控制产尘源。(1)井下各巷道、硐室、综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都必须安设防尘洒水管路,并按规定距离留设闸阀,安装喷雾洒水装置。(2)采煤机、掘进机都必须有内、外喷雾,压力符合规定要求,做到有水开机、无水停机。(3)工作面放炮前、液压支架放煤过程中必须洒水喷雾,进行灭尘。(4)在放炮和机组割煤过程中,必须打开水幕净化风流。(5)坚持使用水炮泥和湿式钻眼法。(6)皮带机头、刮板机头等各转载点必须安装喷雾洒水装置。8、构筑合格的通风设施,合理分配风量,防止风速过大引起煤尘飞扬。9、定期冲涮巷道。10、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组织开展对本矿各作业场所的职11、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工作,建立好职业病危害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11、每月测尘次数不得少于2次,指导安全生产,使全尘、呼吸性粉尘降低到最小值。12、领导小组负责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提出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并重点抓好落实工作,积极改善劳动条件。负责向接触粉尘人员发放符合(AQl05l-2008)国家标准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并造册登记,建立档案。作业人员在工作时必须佩戴防尘口罩或防尘用具。13、在易产生粉尘处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以提示作业人员引起重视。14、负责建立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小队,落实人员、职责、资金、物品、药品以备急需,严12、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15、要正确处理好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工作的关系,充分认识职业卫生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职业卫生工作。要把职业卫生工作纳入标准化检查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管理,控制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努力降低、减少各种职业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确保安全生产和广大员工的职业健康。16、要根据本单位部门的职责要求,正确履行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工作管理制度,相互协作,主动配合,落实专兼人员,确保职业卫生工作的正常开展。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13、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调【2010】121号)、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晋煤劳发【2011】1499号)等文件精神。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本企业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我矿职业危害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职业危害责任制度:一、所属各科室、队的主要负责人在职业卫生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与安排下,各负其责,做好本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日常检查的职业卫生管理台账,并建档保存。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在每年的 12 月底前向煤矿安全监察局进行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三、依法履14、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职业危害因素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公告栏等形式告知并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四、领导小组负责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提出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并重点抓好落实工作,积极改善劳动条件。负责向劳动者发放符合(AQl05l-2008)国家标准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并造册登记,建立档案。五、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科室、队组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报领导小组整改,落实科室、15、队组解决情况,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有结果并留有记录。六、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必须经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机构进行体检。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对于检查出的职业病的人员,及时到医院进行诊疗。七、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1、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培训必须到取得二级以上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2、粉尘监测人员的培训必须到县煤炭局指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3、全员培训,由本矿或委托相关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八、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16、防治规定组织开展对本矿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工作,建立好职业病危害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九、每年委托经XX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核准的有资质的技术服务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当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申报,并向劳动者公布。十、负责建立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小队,落实人员、职责、资金、物品、药品以备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为了搞好我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促进煤矿的经济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 经职业危害防治工作17、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我矿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目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目的是研究和评价生产劳动过程中劳动条 件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提高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积极控制和预防 职业病的发生。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目标我矿的职业卫生工作,要继续在煤矿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结合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根据煤矿工作安排组织实施。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大力开发领导层,提高对职业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员普及职业病防治法有关知识,增强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责任和权益意识;制定职业健康教育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整体提高职业卫生素质。18、2 、做好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完善职业卫生资料,落实职业卫生各项工作:1)建立健全煤矿职业卫生档案,真实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状况, 建档合格率100%。2)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作业场所监测, 职业危害监测覆盖率 100%;3)加强职业键康监护工作,确保从事有毒有害作业职工身体健康。按照要求安排,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职工进行健康体检,体检率达到目的100%。4)降低职业病的发生(千人职业病发生率 0.8 以下) ;5)职业危害因素达标率99%以上;6)职工个人防护用品配备率100%;7)职工教育培训覆盖率100%;8)职业病人治疗、疗养率100%,妥善安置率100%;9)工伤保险覆盖率100%,19、劳动合同签订率100%。三、工作计划1、完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继续落实职业危害部位应急救援预案。2 、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职业性健康体检。3 、加强从事有害作业人员的个人防护检查,控制和杜绝急性职业中毒事故。4、加强职业卫生防护的宣传和培训。5、各工作班组在当班工作结束前必须派人清除各溜煤眼口的煤尘,减少因煤尘污染井下环境。6、装煤时,溜煤眼口不允许把煤放空。7、在没有解决湿式凿岩的地段作业,作业人员必须带口罩工作。8、开采较干燥的煤层,必须喷雾洒水,进行降尘。9、定期检测粉尘浓度,对粉尘超出规定的地点,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治理。10、对职工身心影响太大的噪声,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20、的措施。11、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四、职业危害防治措施1、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以公司主要领导为组长,安全、生产、经营、后勤、工会、宣传、卫生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管理职业病防治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履行工作职责,齐抓共管,确保职业危害及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到位。2、设立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配备 1-2 名专兼职职防人员,在上级管理部门和防疫站职防所等部门业务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和职业病防治工作。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切实搞好煤矿尘毒、噪音等治理工作,加大通风防尘等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投入,在煤矿采、掘等生产21、过程中,加强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使用管理。4、认真做好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噪音等日常检测工作,同时按规定定期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公布。5、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做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要坚持 12 年查体一次,职业病患者及观察对象要坚持每年查体一次,同时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企业职工卫生档案。6、定期开展职业卫生和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使职工充分了解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控制措施, 督促职工自觉遵守职业病防治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指导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加强自身保护,从而提高职业卫生22、和安全工作质量,防止职业卫生及安全事故的发生。7、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和发放管理。严格执行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 规定,为职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用品的发放实行签字制度。安全科、工会和各单位负责监督劳动用品的佩戴使用情况。8、做好职业危害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工作。设立职业危害因素公示栏,将职业危害因素及评价结果告知劳动者,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因素的场所所设置职业危害因素警示牌,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现场配备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开辟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9、完善合同管理。劳动工资部门要加强劳动合同执23、行与管理,将劳动者所从事职业可能遭受到的职业危害因素种类、危害程度、结果以及遭受职业危害后的待遇,预先告知劳动者本人,并签订劳动合同。职业危害告知制度为了加强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管理,保护职工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制定本制度,具体规定如下:一、告知的内容(一)职业病防治制度和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二)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三)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四)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结果;(五)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教育;(六)提供工伤社会保险待遇:(七)为职工定期进行职业病体检;二、告知的24、方式(一)劳动合同职业危害告知书;(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告知;(1)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2)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三)职业危害与健康告知;(1)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囚素检测、评价;监测评价结果存入用少、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当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并向职工公布。(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3)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人时,应当告知职工本人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四)公布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五)劳动者要履行下列义务:(1)自觉遵守25、本矿制定的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2)正确使用佩戴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为加强和提高从业员工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内各部门管理和操作人员。一、职责和权限煤矿主管领导负责审批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和所需经费并监督实施;二、教育培训内容1、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2、职业卫生健康基本知识与技能;3、各岗位相关职业健康知识、岗位危害特点;4、职业卫生管理制26、度和操作规程、防护措施及防护措施的保养及维护注意事项;5、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6、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三、教育培训的对象1、新员工的培训,新员工在上岗前由矿职业健康安全办公室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并进行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2、员工在调动岗位时,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后进行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3、外来临时工人,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培训,确保其从事劳动时不受到危害。四、培训形式(1)内部宣传教育培训:a)新员工进矿应接受安全“三级教育”,了解煤矿作业现场、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b)员工在岗期间应通过定期培训或公告栏宣27、传,学习职业键康岗位操作规程、相关制度、法律法规及公司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c)各单位对其在职员工应进行定期的职业卫生教育学习,生产单位每2个月应进行一次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学习,辅助单位单位每季度应进行一次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学习,并有教育学习记录。(2)外部委托培训公司定期邀请卫生、疾控等部门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对各单位职业卫生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业务能力。五、其他要求1、所有的职业卫生培训应有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日期、培训内容、培训老师、培训地点,受培训人签名等,工会应建立个人培训档案并保留相关的培训记录。2、所有的培训资料要设立职业卫生培训台账,并有专人28、保管。3、未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的员工或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4、各单位应每年制定职业卫生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公司年度职业卫生培训计划需得到总经理的批准后实施。5、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办公室。每年按公司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职业危害防治防护设施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监督管理,使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在使用时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以控制或者消除职业危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定 义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29、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二、范 围本制度适用于矿区内部所有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三、职责划分1、工会负责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指导和实施。2、各生产职能科室负责各部门在用防护设施的维护管理。四、相关要求1、用人单位应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安装有效的防护设施,保障劳动者工作环境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含量符合国家的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2、煤矿供应科必须购置使用符合国家的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具有防护设施生产资质单位生产的防护设施。应当符合如下要求:(1)产品名称、型号;(2)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3)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应当同时载30、明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4)检测单位应当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检测的内容、应当有检测依据及对某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结论。(5)不得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3、建立防护设施责任制,并采取下列管理措施:(1)设置防护设施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兼)职防护设施管理员,保证职业防护设备的正常运行;(2)制定并实施防护设施管理规章制度;(3)制定定期对防护设施的运行和防护效果检查制度。4、工会应对在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1)安全员在班中巡查时注意对防护设施完好有效性进行查验,发现异常应立即检修。(2)工会31、应经常进行对防护设施的专题检查,对防护设施的运行和防护效果进行验证。(3)应明确防护设施的各级管理责任人。(4)建立防护设施管理台帐,做好使用记录。5、对防护设施应当建立防护设施技术档案管理:(1)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2)防护设施检测、评价和鉴定资料;(3)防护设施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4)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5)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评价报告。6、防护设施效果检测:(1)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计和安装非定型的防护设施项目的,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应当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和鉴定。(2)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符合国32、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防护设施,不得使用。7、工会应对劳动者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8、未经申报批准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作业人员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9、日常维护。各单位要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转,每年应当对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综合性检测,评定防护设施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10、经工艺改革已消除了职业病危害因素而需拆除防护设施的,应当经所在地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并在职业病防治档案中做好记录。从业人员防护用品33、配备发放和使用 管 理 制 度一、目的为保证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使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进行相应的防护用品配备,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内各部门、各工作地点。三、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工会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相关部门:各部门为本制度的执行部门。四、内容与要求1、在生产过程中,因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而产生的有害因素和劳动过程中及作业现场的安全卫生设施不良产生危害因素,均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2、免费为生产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不以货币形式或其34、他物品替代,具体执行按照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规定。3、员工在矿内调动工作时,其享有的劳动保护用品可随身转带。工种变化的劳动防护用品(除特殊工种外),工会有权作出相应调整。4、员工因特种作业确需配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须经生技科和安全科共同认定后配置或借用。5、凡作业环境会对从业人员产生危害的岗位按照标推规定发放保健品。6、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空气呼吸器、防护眼镜、耳塞、防毒口罩、特种手套、防护服、绝缘手套、绝缘胶靴、绝缘垫等均属防护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7、劳动防护用品由专人采购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按规定入库,发放给使用人员35、,填写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帐。五、劳动防护用具(品)的使用1、员工进入井下或施工作业现场,必须按照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否则按照违章处罚。2、各单位对常用的防护用品应存放在公众易于取用场所,做到防潮、防高温、防锐器损坏。3、对使用方法比较复杂的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呼吸器等必须认真研读使用说明,正确掌握其使用方法。4、对因工作原因造成损坏的特种型防护用品,由工会审批,更换。对非因工造成劳动防护用品损失的按原价赔偿。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应当实施有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36、并确保检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并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和向劳动者公布,特制订本制度。二、使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煤炭运销集团XX煤业有限公司所有存在职业危害场所。三、具体内容(1)煤矿井下安装安全监控监测系统,对井下有毒有害气体进行监测,监控中心负责对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2)监控中心工作人员每天对监测数据进行核理分析,有超标现象立即查明原因,编制相应处理措施进行预防。并做好相关记录,有超标现象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防治。(3)每月由通风科工作人员对作业现场的噪音进行一次检测并做好相关记录。(4)每年由XX煤矿安全监察局各案的煤矿安全评价机构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37、价,其结果定期向职工公布。(5)存在超标现象的地点必须编制防治措施进行治理。(6)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检测报表必须经过主管领导签字审核后备案。5、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为履行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的法定职责,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公司领导小组根据公司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类别、接触水平等情况,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工有计划地到法定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38、视同正常出勤。二、组织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员工(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人员)、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健康检查。新员工必须经职业健康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新录用员工名单有劳资科提供。(1)工会必须组织到卫生部门批准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不得擅自到未经医疗批准的单位进行职业健康体检。(2)新员工上岗体检,必须要有专人陪同到体检单位进行体检,并在体检表上贴上体检者的照片,以确保体检的真实性。(3)不得安排未经上岗体检的人员上岗,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职业。(4)公司在岗人员体检的周期规定为一年,如果39、员工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员工本人负责。(5)对体检后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员工,应当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和时间,安排其复查及医学观察。(6)体检后,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由劳资科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如有与职业无关的疾病,负责体检的部门,也应将检查结果如实及时告知本人,以便进行治疗。(7)工会应当按规定妥善保存好职工的健康监护档案,不得遗失。三、对长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应组织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健康检查。各单位要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进行登记,每年56月向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核实后,结合各生产区队实际制订体检计划并组织实40、施。四、办公室要及时向领导小组通报即将离岗的员工,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应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离岗前的体检。如最后一次在岗期间健康检查是在离岗前90日内,可视为离岗体检。在未对其进行体检时,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员工可以选择放弃进行离岗前体检,并签订相关协议。五、在生产、检修中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严重超标,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员工,所在单位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应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若发现有疑似职业病员工,领导小组应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和单位通告,并要求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医学观察。六、领导小组应将体检结果即时告知相关部门及个人。除职业禁忌证外,其他体检41、结果不得公开,确保医学资料的机密,维护员工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体检结果存入个人健康袋内保存。七、对各基层单位管理岗位、辅助岗位的员工每35年由办公室组织进行一次健康性体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汇同相关部门开展作业场所健康促进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健康风险评估,改善作业条件、改变员工不健康作业方式、控制健康危险因素、降低病伤及缺勤率。八、各基层单位不得安排未经岗前体检、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和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九、各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孕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个人、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十、领导小组应将年度职业健康检查的资料整理归档,安装规定期限妥善保管,接受上级卫42、生行政部门的定期监督检查与考核。十一、职业健康体检、检查、医学观察和职业病诊断、鉴定、治疗等费用由公司领导小组、财务部门按法规规定执行。十二、工会对各单位的职业健康管理情况建立台账,领导小组对各单位职业健康管理情况每两月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查出的不符合项将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将根据公司职业病防治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职业危害申报制度为了规范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申报工作,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巾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制定本制度。一、公司要及时、如实向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申报职业危43、害,同时抄报所在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并接受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二、煤矿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按照卫生部印发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三、煤矿申报职业危害时应提交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及下列有关材料:(1)企业的基本情况;(2)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3)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或强度情况;(4)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6)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7)法律、法规、规章和地方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四、职业危害申报采取电子报表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纸制煤矿作业场所44、职业危害申报表应加盖公章并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后,连同有关资料一并上报。五、职业危害申报每年申报一次,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完成上一年度申报工作。六、发生以下重大变化的,应按照下述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2)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3)煤矿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为履行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进行职业健45、康监护的法定职责,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煤矿和劳动者应当如实为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提供有关或必要的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二、煤矿应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相应的医治和疗养,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作业或工作的,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提出调核岗位意见后,由单位人事部门安排工作。三、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复查等费用以及伤残后有关待遇和社会保障,应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四、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应及时进行诊断,在其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按职业病待遇办理,在此期间不得解除46、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五、本规定解释权归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六、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病诊断及治疗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和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财建2004119 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保障本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开展,落实上级关于安全投入资金管理、使用等一系列有关文件规定,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资金的使用、实施、实行全过程、系统化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结合我矿安全生产状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资金来源、管理及适用范围1、资金来源:在安全生产费用47、中列支。2、管理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矿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资金管 理使用的全部过程,本矿有关领导及有关单位按本管理制度实施、 执行。3、使用范围:(1)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支出;(2)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支出;(3)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治煤尘支出;(4)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支出;(5)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6)完善和改造矿井顶板管理支出;(7)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 .(8)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9)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10)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支出;(11)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健48、康监护、职业健康宣传培训等费用支出;(12)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职业危害直接 相关的支出;(13)安全国补资金计划内的项目。二、管理办法1、工会规划具体负责和实施安全投入资金计划的安排、调整、检查、统计、上报。2、计划安排过程中,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及矿井安全生产的切 实需要,确保重点工程兼顾一般的原则。三、组织结构 为切实做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资金的管理工作, 成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资金管理领导小组:组 长:XX常务副组长:闫宁刚副 组 长:许彦堂 张世民 王培连 田应平 郑成梁成 员:杨雄超 王郑红 王景华 余瑞山 王建发 李烈火 祁伟纬 乔会斌 王宇翔 史万江 四、有关要求1、明确经费保障,确49、保贯彻实施。由于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是用人单位的责任,因此,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职业病防治经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并在生产成本中列支,包括预防和治理职业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2、以立法形式将职业病纳入工伤社会保险。工伤社会保险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际上的通常做法。为了保障职业病病人的权益,职业病防治法强化了工伤社会保险,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并规定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由工伤社会保险承担。3、对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年初财务部门要把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职50、业健康宣传培训等费用纳入生产成本预算,严格预算管理,严禁挪用。每年对职业病病人进行一次复查,并定期为病人进行康复治疗。 职业病人的工资、 护理费及其他待遇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本矿的实际,对矿各科室区队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员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简称“两档”,并由专人保管,为加强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一、职业卫生档案包括:1、企、事业单位职业卫生记录卡;2、各生产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一览表;3、各生产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作业人员登记卡;4、职业病危害、职业中毒记录卡;5、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51、果汇总资料;6、职业病危害因素程度分级管理表;7、职业中毒事故报告与处理记录表等;8、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监督文书清单及有关文本;9、职业卫生管理方针、计划、目标、方案、程序、指导书、管理制度;10、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组织、职能及人员分工;1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12、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技术档案;13、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档案:14、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汇总资料:15、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有关资料。二、员工个人健康档案包括:1、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2、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禁忌证名单及处理情况;452、职业病诊断、职业病病例登记表等员工个人健康资料;5、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或合同;6、职业性健康检查工种及人员名单;7、职业病人处理、安置情况汇总资料。三、“两档”资料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建立目录、统一编号、专册登记;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及时进行归档。四、“两档”资料应字迹清楚、图表清晰、文字准确可靠,并管好和用好“两档“。五、随时、定期地根据本矿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核和补充“两档”,各表卡每年 10 月前系统地调整一次。六、“两档”档案中各种资料按要求每三年复核一次;日常职业卫生工作须将测定结果、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病管理情况随时过录,以备分析。七、员工离开单位时,有权索取个人键康档案资料,煤矿53、应如实地、无偿地提供,并在所提供的个人复印件上签章。八、职业病诊断,鉴定单位需提供有关“两档”资料时, 档案室应如实地提供。九、档案室对各部门移交来的职业卫生档案,要认真进行质量检查,归档的案卷要填写移交日录,双方签字,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十、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管理、借阅利用等情况要进行登记,档案工作人员调离时,必须办好交接手续。十一、职业卫生档案库房要坚固、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项工作,并有应急措施职业卫生档案库要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清点,如发现档案破损、变质时要及时修补复制。十二、利用职业卫生档案的人员应当爱护档案,严禁对职业卫生档案54、拆卷、涂改、污损、转借和擅自翻印。十三、本规定解释权归工会,每年按煤矿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十四、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档案管理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和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执行。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总 则1、编制目的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及时组织和协调各方面救援力量,预防和减少可能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按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原则,特制定本方案。2、适用范围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全矿各科室、各井口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气体中毒、高温中暑、冻伤等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二、应急组织机构55、1、指挥领导小组总 指 挥:XX 副总指挥:闫宁刚 成 员:许彦堂 张世民 王培连 田应平 郑成梁 杨雄超 王郑红 王景华 余瑞山 王建发 李烈火 祁伟纬 乔会斌 王宇翔 史万江 职 责:(1)组织制定矿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指挥、协调整体应急反应行动。(3)与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组织机构进行联络。(4)监督应急操作人员的行动。2、应急救援行动组组长:XX副组长:许彦堂 张世民 成员:杨雄超 王郑红 王景华 余瑞山 王建发 李烈火 祁伟纬 乔会斌 王宇翔 史万江职 责:(1)一旦发生事故,小组成员必须第一时间赶往事故现场,听从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挥。(2)在保证自身安全的56、前提下,及时抢救人员,避免事故扩大化,减少事故损失。3、应急通讯联络组组长:XX副组长:郑成梁 余瑞山成员:韩永强 蔡达开 李烈火 王学泽职 责:确保领导小组与各应急小组间信息的及时准确传达。4、应急医疗救护组组长:王宇翔副组长:史万江 成员:王玉堂 谢阳奇 付康 张玉龙职 责:负责营救、转移事故中的受伤人员,清点事故在场人员数,核实人员受伤情况。5、治安维护组组长:程耀社副组长:郑宏亮成员:郭利杰 关玉龙 乔会斌 职 责:维护事故发生后的矿区治安,有计划、有步骤地疏散人员,控制事故区域人员车辆的进出。三、应急救援程序事故报告一应急救援现场自救互救一封闭现场一对外联络一联合救护一事故分析责任落57、实1、现场急救互救:各岗位工作人员均应掌握心肺复苏及外伤急救包扎技术,备有现场急救包。一旦发生事故,便于现场急救互救,并及时对外联系,争取应急救援。2、建立应急救援联络通讯系统,各岗位人员要熟知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联络电话,以便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联系,取得救援。3、封闭现场:发生事故时除参与救援人员外,疏导无关人员迅速撤离现场,封闭现场以免造成混乱,不利于急救和事故处理及分析。四、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1、最早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部门及人员,应立即向调度室报警,并采取一切措施切断职业病危害事故源。2、调度室接到报警后,应迅速通知有关部门,快速查明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地点、范围,58、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指令,同时发出警报,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及医疗救护队伍和各专业队伍迅速赶往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3、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职业病危害事故性质和规模,通知通讯组迅速向上级部门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4、领导小组成员到达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后,根据职业病危害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作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并命令各应急救援组立即开展救援。如职业病危害事故扩大时,应请求支援。5、当职业病危害事故得到控制,立即成立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小组,调查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原因和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成立抢修小组,研究制定抢修方案并立即组织抢修,尽早恢复生产。五、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一)综合防尘措施1、采取有效的综合防尘59、降尘措施。2、加强通风管理,确保供风充足。3、佩戴好防尘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二)噪音防护措施1、保持设备的经常性完好,发挥设备本身的消音降噪功能,如果设备发生故障,噪音指标超过国家环保标准时,要立即进行检修,直到符合标准才可使用。2、工作人员配备切实有效的劳动保护用品。3、对于突发性噪声,提前通知附近的工作人员,做好安全防护,其他能够人为控制的突发性噪声应尽量做到“以人为本”的原则,使噪声危害降到最低限度。4、在设备选型时选择低噪声的设备。5、对职工进行定期体检,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6、加强设备维修,减少机械老化带来的噪声。(三)高溢防护措施1、在高温季节来临时,应准备好职工的防暑降温用品60、和物资。2、加强工作现场温度监测。3、加强职业危害学习培训。(四)有毒有害气体防护措施1、加强气体监测。2、加强通风管理。3、准备好个人防护用品。随身携带自救器。4、加强职工培训,掌握自救互救知识。六、有关规定和要求1、为了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做到反应迅速、处置得当,矿内所有有关部门及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应急救援预案。各井、各科室,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应急救援知识教育,每年组织一次专业分工的演练,保证救援物资及器材的完备和充足供应。2、应急救援小组,在落实好日常值班制度、检查制度、例会制度的同时,要针对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对本预案加以不断提高、改进和完善。职业危害警示61、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 管 理 制 度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上级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特制订本制度。一、在产生职业危害的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二、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立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三、向我矿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供货方,我矿应派专职人员进行验收方可入库、使用,并要求供货方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62、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四、向我矿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供货方,我矿应派专职人员进行验收方可入库、使用,并要求供货方提供中文说明书,说明殊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分、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贮存上述材料场所应当在规定的部位设置危险物品标识或者放射性警告标识。职业病防治专项基金制度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上级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职业病防治专项基金一律有矿工会审批,财务科统一支出,63、集中管理。二、合理编制财务预算。贯彻实事求是、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科学规划职业病防治专项基金的编制工作。其中,预算内资金按国家开支标准进行编制,做到不漏、不错。预算外资金要在参照预算内开支标准的基础上,准确、合理编制。三、计划使用资金。根据批准的预算资金,制定好预算执行计划,分别按季按月有计划安排使用,其中体检费用的使用情况,避免前松后紧或者前紧后松的现象发生。按期编制年报及年度财务决算,分析使用效果。四、严格财务审批和验收。职业危害的一切财务开支坚持一支笔审批原则,严格严批后报程序,杜绝白投票入账。需添置物品时,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后购置,各种设备应及时登入固定资产和财务登记册内,在落实64、专人负责管理使用。五、严格经费支付报销的审核工作。对经费的交纳、支付、报销工作,会计应按照职权条例规定进行审查、复核。办理报销手续,必须要有原始凭证,坚决杜绝手续不齐、用钱混乱等现象的产生。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对未经批准和违反财务纪律的支出,会计应拒绝入账。六、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防治基金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并对因资金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职业危害作业场所工作时间制度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上级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我矿实行三班八小时工作制度,在有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特做如下规定:一、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65、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音的措施,并缩短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二、煤矿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C,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C,当空气温度超过上述要求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给予高温保健待遇。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C、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4C时,必须停止作业。三、在产生粉尘、煤尘等其他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应采取相应的灭尘措施,工作人员并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在浓度大时应缩短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超过最高允许浓度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四、任何领导和组织都不得让员工在职业危害的工作场所下加班加点。职业健康工作情况统计66、报表制度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加强对粉尘危害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冶法以及关于建立XX省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情况报表制度的通知的部署安排,制定本制度。一、报表内容根据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重点,报表的主要内容有: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基本情况、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设置情况、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因素日常监测情况、粉尘监测情况、职业安全健康经费投入情况、职业危害申报情况、尘肺病例等情况。二、职业健康统计报表的报送1、矿生技科、安全科、财务科、综合办公室每年12月1日前根据各自职责范围,把各自工作按照XX省煤67、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情况统计报表的要求统计汇总,报矿职业健康防治办公室汇总整理后统一上报。2、外部统计报表在报送前必须经过职业健康防治办公室审核,如发现差错,职业健康防治办公室有权责成其修正后,方可送办公室盖章上报。3、统计报表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报出,不得迟报。三、职业健康统计报表(包括统计台帐)的填写1、填写统计报表应严肃认真,书写端正,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统计数字要规范地填写在表格中三分之一以下的部分,不能顶格和出格。2、统计报表最终填写的小数位数,无特殊规定的,公司内一律保留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碰到整数均需在小数点后写上“00”,以示两位小数。3、上级部门或其他单位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索取68、各种统计报表的,必须凭正式文件或说明,并经主管领导同意方可报送。凡口头、电话索取的一律拒报。对外来的非法报表(无表号、无批准机关等),统计人员有权拒报。4、公司内如需增添新报表,必须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审核并编上统计表号后,方可印发。各填报部门对未经人力资源部审编的内部统计报表可拒报。5、为了确保统计报表填报的正确、及时,各部门要由专职的统计人员(或专门指定的兼职人员)填报,人员要相对稳定。6、各项数字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如实填报的原则,不得虚报、瞒报,随意篡改数字,每张报表在报出前要严格审查和核对。四、报表要求1、各部门要高度,要求专人负责,保证制度的落实和全面真实反映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69、的开展情况。2、矿办公室要在认真填报XX省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同时,还要将本矿开展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随报表一并上报。3、报表要全面、真实,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迟报。4、报表经单位领导审核后,采用纸质和电子版同时上报。五、其他1、统计人员必须根据职业健康统计报表的填报规定填报统计报表,对填报时发生的统计数字差错所造成的损失负有责任。2、所有统计报表的原始依据必须是最原始的凭证或者是正规的、有填报人签名的报表,不能是通过电话或随意抄写得来,要做到统计报表的所有数字都有据可查。3、统计基础数据必须设置统计台帐,统计台帐、原始凭证的数字不得随意涂改,要保持统计台帐、原始凭70、证整洁,装订整齐,不得随意夹放。统计报表必须保密管理,妥善保存,保存年限按公司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办。4、提供和公布统计报表资料,必须经主管领导核定和同意。5、各部门领导要对自己签字的报表进行认真审查,对统计报表上的疑问,应责成有关统计人员重新核对,各部门领导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支持统计人员的工作。6、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山东省职业病防治条例、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加强职业危害因素的防治与管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粉尘、噪音、有毒有害气体、高温等危害因素,进一步做好作业现场职业卫生71、和劳动保护工作,有效地保障职工健康,特制定本制度。一、由通风科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管理。设专(兼)职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监测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井上下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确保监测正常运行,建立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1、检测的布点对井上井下存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地点进行日常监测。2、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1)粉尘检测及评价;(2)噪音检测及评价;(3)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及评价。3、检测的周期作业现场空气空气中粉尘浓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标准,并设有专职测尘员进行测定。(1)总粉尘:作业现场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两次,地面每月测定一次。(2)呼吸性粉尘每月测定一次72、。(3)粉尘分散度、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六个月测定一次。4、检测结果的登记与报告测尘员每半月将粉尘测定结果整理成报表,及时报项目经理、矿总工程师进行审批,并将月报表上报集团公司。以便各级领导掌握防尘测尘情况和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二、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1)粉尘检测与评价粉尘检测的数据必须准确、可靠,并按时上报;粉尘检测所用仪表、仪器必须按时到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单位鉴定是否合格;通风科负责测尘报表、粉尘分散度、游离SiO2、仪器、仪表的送检和管理。并对职业危害因素超过国家标准的作业场所提出整改措施。积极帮助和协调73、各部门建立、健全各种防尘设施,确保生产安全和职工身体健康。定期委托具有检测评价资质的单位对作业场所粉尘浓度进行监测评价。(2)噪音检测及评价根据环保部门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安监部门相关要求,定期委托有检测资质的疾病控制中心、环保监测部门对作业场所噪音进行检测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积极寻求合理的方法对噪音进行有效的防治,以保护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3)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及评价矿井根据生产需要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地点的设置、检查次数、检查周期、检查方式由矿总工程师按有关规定批准并认真组织实施。在工作中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杜绝瓦斯检查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制定瓦斯日报表、安全监测日报表74、审批制度,由通风队每天上报总工程师、项目经理审查签字。矿井要配备有足够的瓦斯检测仪器。配足光学瓦斯鉴定器、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甲烷氧气两用仪、一氧化碳检测仪,确保安全生产的需要。采煤机组、采煤工作面上要按规定设置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矿领导、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队长、通风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下井要全部按规定携带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瓦斯检测仪器要严格按照规定送有检测资质的安全监测技术部门进行鉴定。安全监测系统:矿井装备的瓦斯监测系统要确保正常运行,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要全部规定配齐瓦斯断电仪及探头,并做到探头悬挂位置得当,显示数据准确、断电灵敏可靠、断电范围符合75、规定,确保24小时连续对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的瓦斯变化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利用束管监测系统对工作面回风隅角和回风流中一氧化碳、氧气及其他有害气体进行连续采样分析。每天1次对工作面回风隅角一氧化碳、氧气及其他有害气体进行人工采样分析。每周1次对已封闭的采空区回风巷内气体取样分析。所有监测(检测)数据记录要完整并存档1年以上,监测日报表每天必须上报项目经理、总工程师。(4)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三、检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卫生标准的要及时处理。通过“一通三防”专项考核情况并结合全月各单位通防工作情况,对全矿井下基层单位进行月度考核,对相关单位进行奖惩。四、实施部门及经费保障全矿基层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职业病,职业病防治经费支出在成本中列支,有财务科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