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产劳动防护用品职业健康卫生制度8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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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2613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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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安全生产、劳动防护用品、职业健康卫生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安全管理标准(制度)一.安全培训管理标准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供热行业安全培训的管理为加强对安全培训工作的管理,提高安全培训的有效性,特制定本标准。2 规范性引用文件2.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GB/T2800120012.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05.12.28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3 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 (安监管人字2002123号)2.4 特种作业2、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2.5 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委2002124号,2002.12)3 术语和定义无4 职责4.1 企业负责人负责安全培训管理工作。4.2 在依据GB/T280012001标准已经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企业,管理者代表按授权,代表企业负责人管理培训工作。4.3 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负责培训的策划、实施、评价和改进。4.4 其他职能部门和各公司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统一协调下,从事相关的培训工作。5 管理要求与方法5.1 总则 安全培训工作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依据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和国家安监总局生3、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要求,策划、实施、评价和改进安全培训工作。 安全培训的策划、实施、评价和改进以提高安全工作能力和安全意识为目的。 凡是与安全有关人员,均应接受安全培训。 企业应按实际情况建立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企业负责人应监督培训管理制度的实施。5.2 培训范围 企业负责人及高层管理都者。 各级管理人员。 专兼职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等。 全体员工。5.3 培训职责 人力资源部是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的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教育培训大纲和下达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或督促相关部门实施。 新入职员工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登记、拟定教育计划和考试。然后人力资源部门予分配,经二级和三级教育4、考核合格后,由基层单位安全员填写“三级”教育回执报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后,人力资源部依据考核结果再正式分配上岗作业。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实施组织特种作业人员、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相关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制定全员安全教育内容。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实施组织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并由安全管理部门向沈阳市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部门进行培训申报并建立培训台帐。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档案由安全管理部门管理。基层单位负责实班组长、变换工种和“四新”教育、复工等安全教育。 基层单位负责组织和实施全员安全教育和临时工(农民工)安全培训教育。5.4 培训内容及培训效果评价 新入职员工的三级教育.5、1 对入职的新工人,新调入的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新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新分配的退伍军人、转业干部,以及招收的临时工、实习代培人员。必须经过公司级、基层单位级、班组级的安全教育,未经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工作。.2 新入职人员的教育内容公司级教育内容:a)企业组织结构,及在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职责;b)安全生产及安全生产的意义;c)安全生产基本知识;d)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e)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f)有关事故案例;g)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和要求。基层单位(部、处、室)级教育内容:a)本单位(部门)基本概况和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b)本单6、位的生产特点,要害部位、危险区状况;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c)相关设备设施及作业活动安全知识;d)有关事故案例;e)规定和要求。班组级教育内容:a)本班组有哪些作业,有何特点,设备状态,消防设施,危险源及防护措施;b)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c)文明生产的要求;d)实际安全操作和示范。.3 培训效果评价三级教育培训结束,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工作。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教育.1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电气焊工、厂内机动车驾驶员、起重工、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7、器作业等。.2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3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4 按国家有关规定,特种作业操作证,每2年复审1次。.5 培训内容学时按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标准执行。 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教育.1 教育内容:a)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及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等;b)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专业安全知识;c)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8、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d)国内外的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e)典型事故案例分析。.2 培训效果评价由安全管理部门会同人力资源部门组织考试,检验培训效果。 班组长教育.1 教育内容:a)班组安全建设的基本要求;b)班组长应具备的安全管理素质;c)班组安全职责和职权;d)班组长抓安全生产的方法;e)班组安全管理内容;f)班组安全管理的有关标准(制度);g)国家标准(GB6441)中关于不安全状态的分类;h)企业内常见违章表现;i)班组安全管理的常用规范。5.4.4.2 培训效果评价由安全管理部门会同人力资源部门组织考试,检验培训效果。 变换工种和“四新”教育.1 工人变换工种(以人9、力资源部门调令为依据)时,必须进行变换工种教育,其程序为:由人力资源部门下达安全教育通知。调动者本人携带教育通知单到部室、所站、班组实施教育。.2 同工种变换岗位,管理人员之间的变动不属于变换工种。管理人员从非生产岗位调动到生产性质的岗位,要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3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下简称“四新”)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由各职能部门或基层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然后班组进行岗位教育。人力资源部门对教育过程和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由人力资源部门单独建档,注明“四新”教育。.4 变换到特种作业岗位的人员,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规定办理有关手续。.5 变换工种教育内容10、a)新工种岗位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b)新工种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c)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及防护设施的规定。.6 “四新”教育内容:a)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特点及操作方法;b)“四新”投产过程中的危险源,有毒、有害物质的特性及预防方法,新的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c)新制订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的内容和要求;d)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及防护设施的要求。.7 培训效果评价由所在基层单位检验教育效果,并做好记录,教育率要达到100%。 复工教育.1工人因病假、事假、探亲、脱产学习等离开岗位一年以上,工伤伤愈重新上班前,必须进行基层单位、班组两级安全教育。.2 复工教育内容:休假复工教育:a11、)针对各自心理因素施教;b)重新学习本工种操作规程;c)进一步熟悉设备结构,性能,危险部位,防护技能并进行实际操作练习。工伤复工教育a)针对伤者案例进行剖析,找出直接与间接原因;b)针对事故发生点进行教育,增加操作知识提高操作技能,预防事故对策。.3 培训效果评价由所在基层单位检验教育效果,并做好记录,教育率要达到100%。 职业安全健康教育.1 职业安全健康教育,是指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以及有关领导、工程技术人员。.2 教育内容:a)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应掌握职业危害的性质、危害机理、预防方法及自救、互救常识;b)领导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要重点了解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掌握本单位职12、业危害的分布情况和危害程度;c)工程技术人员应掌握预防职业危害的工程技术措施,以及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应具备的职业健康相关知识。.3 培训效果评价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考试,检验培训效果。职业安全健康教育档案由人力资源部门管理 安全管理人员教育.1 教育内容:a)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b)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健康和安全文化等方面的知识,国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c)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d)事故现场堪验技术,以及应急处理措施;e)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方法;f)本公司职业危害作业点的分布,危害13、程度,并根据其理化特性应采取的防护技术、措施和方法;g)典型事故案例。.2 培训效果评价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考试,检验培训效果。 全员培训.1 培训内容:a)安全生产新技术、新知识;b)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c)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的存在的危险源、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d)事故案例。.2 培训效果评价由人力资源部门会同安全管理部门于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5.5 培训要求 每年培训时间a) 企业负责人及高层管理者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不少于24学时;b) 管理人员每年不少于16学时;c) 一般人员每年不少于8学时;d) 对新上岗人员实行岗前三级安全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24时. 转岗14、人员应进行安全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按法律法规的要求接受指定的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5.6 培训策划 每年应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安全培训计划应满足企业对安全能力,安全意识的需求,安全管理部门应按计划实施培训,必要时修改培训计划。 应根据培训需求,确定每次培训的实施计划,明确培训方式方法、教材、培训对象、培训教师及培训要求。 培训形式可以多样,比如远程教育、技术研讨会、师代徒、利用传媒及自学等。5.7 培训的实施 安全管理部门应识别培训的资源需求,企业负责人应保证资源的提供。 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管理部门委托的负责人应确保每次培训按本文件的要求实施。 形成并保持培训记录。 建立个人培训档案。 对15、每次培训进行总结。5.8 培训的监视与改进 企业负责人或委托的管理者代表应对培训的策划,实施和评价进行监视。 将每次培训的评价和监视结果作为下次培训策划的输入。 持续改进培训策划、实施和评价的符合性和有效性。6 相关文件无7 记录7.1 年度培训计划表7.2 教育培训记录表7.3 沈阳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审验表7.4 进网作业电工档案7.5 锅炉司炉工人操作证登记表8 附录无二.安全生产“五同时”管理标准1 范围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增强事故的预防和预控能力,避免工伤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16、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的方法和内容。2 规范性引用文件无3 术语和定义无4 管理职责4.1 安全部门是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监督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办法,检查督促相关部门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考核相关部门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情况。4.2 各单位负责在工作计划、总结、布置工作、工作检查、评比等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五同时”的管理规定。4.3 综合计划部负责在编制计划、目标和年度经济责任考核细则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 4.4 各基层负责在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5 管17、理要求与方法5.1 经营计划中的安全管理 企业长远规划中应有安全健康的内容。.1 长远规划是本企业在一个时期内改革发展、生产经营的总框架。在编制企业长远规划中,应依据企业现状,由安全部门制定职业安全健康的目标指标、措施等内容,纳入总体规划中。.2 规划针对性强,有配套的措施、检查、考核办法,每年应有总结。规划中的目标指标要科学合理,尽可能量化,且有认证分析的支撑材料。 企业年度工作计划中应有安全健康的内容。.1 企业年度工作计划中,应建立完整的安全健康目标、指标考核体系,以及具体的管理措施和安全技术改造措施,确保目标指标的实现。年度工作计划应有规范的文本资料。.2 年度安全健康目标、指标应由安18、全部门分解到各职能部门、车间,各职能部门、车间也应建立相应的措施和对策,确保计划落在实处。同时,每季度各职能部门、车间应有阶段分析或目标诊断。.3 年度安全健康目标、指标应纳入经济责任考核中,由安全部门依据各职能部门、各基层单位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4 年度各类先进评比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在本年度内发生重伤、死亡事故以及年度内轻伤事故超指标的单位,一律不得评为任何先进单位,其单位领导不准获得任何先进称号。5.2 生产组织中的安全管理 企业在组织生产,安排任务中要坚持“安全第一”,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生产部门在组织生产时,应同时考虑安全问题,对作业条件进19、行安全认证。 公司的每次生产调度会,由安全部门分析安全状态,针对生产经营工作,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各单位的生产调度会,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分析安全状态,针对生产经营工作,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凡工艺、材料发生变化,由技术部门提出相应措施和对策,安全部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安全条件认证,经认证合格后,方能组织生产。 各部室、单位在本单位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时,应同时进行安全条件认证,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确认无误后方可组织实施。5.3 检修工作中安全管理 技术设备部在组织停供检修前应将检修计划报安全部门,以便安全部门在进行现场检查时有重点的进行抽查。 停供检修工作开始前,各责20、任单位应当召开检修保养工作会,强调安全注意事项,落实检修保养的安全措施。 所有的检修项目要有安全负责人,负责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检修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穿戴好劳保用品,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多人配合检修项目要有一人负责总体指挥,避免因多人指挥配合不当而发生事故。 检修保养时,设备的安全装置应当一并进行保养和检修。检修保养时应当采取安全措施(如:必要时可以切断电源、气源等)防止设备误动作。检修保养验收时,安全装置保养、安全整改的完成情况与设备保养检修验收一同进行。6 相关文件无7 记录7.1 会议记录7.2 会议签到表8 附录无三.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标准1 范围为进一步贯21、彻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安全费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有效实施,特制订本管理标准。本标准适用于企业内各单位。2 规范性引用文件2.1 辽宁省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辽财企【2004】713号)3 术语和定义无4 管理职责4.1 安全管理部门是安全生产资金使用的主管部门,承担以下职责: 根据各单位报送的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经调查核实、综合平衡,编制全公司的年度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 负责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分配,并监督安全生产资金的合理使用; 对安措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列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项目报销进行审核22、。 负责编制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器材及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年度费用计划,并组织实施。4.2 财务部是安全生产资金的管理部门,承担以下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关于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规定,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将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公司财务计划,并予以保证。 做好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资金,并不得挪用。 根据已批准的安全资金计划项目,监督专款专用,已完成的安全生产投入项目及时办理财务结算手续。4.3 计划管理部在编制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时,同时编制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计划。4.4 各单位负责编制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而需要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年度计划。在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费用计划时,23、应由领导负责并召集工会、安全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老员工等共同讨论研究项目和措施办法,生产部门编制,计划部门综合后,在生产计划会议上讨论通过,明确项目、措施、所需设备、材料费用,同时纳入生产和财务计划之中,并报公司汇总与审核。4.5 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由本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安全管理部门会签,工程技术负责人审批,安全和技术部门备案。4.6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由本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会同有关人员编制后,报技术部门并经安全管理部门会审,报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4.7 重点危险工程和其他生产施工必须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安全管理部门人员会签,报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24、行。5 管理程序和方法 5.1 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其项目主要分为:安全技术、工业卫生、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其范围:主要是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解决重大事故隐患为目的的各项措施。不能与生产、基建和福利等措施混淆。5.2 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费用,按辽财企【2004】713号文件规定,按销售收入的0.5提取安措费用;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5.3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必须明确完成时间、单位和负责人。5.4 各种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在生产施工前编制完毕,必须由单位负责人向有关作业人员交底和签字。5.5 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工作,要与生产、技术、设备、25、财务计划同步进行。5.6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情况,各基层单位应按月或及时报送公司有关部门,以便考核备查。5.7 检查与考核:由主管安全领导负责,安全管理部门、工会定期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对违反本规定的责任者或单位给予处罚。6 相关文件无7 记录无8 附录无四.安全生产检查管理标准1 范围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和规程,认真检查并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操作等方面的隐患,从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健康、安全,特制定本管理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与生产、管理安全工作相关的生产班组和所有人员。适用于企业内各单位。2 规范性引用文件226、.1 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2.2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3 术语和定义无4 管理职责4.1 安全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负责编制安全生产表;负责组织专业检查和定期检查,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验证整改效果;负责指导相关人员开展经常性检查;负责对检查结果实施考评。4.2 安全部门负责制定防火、交通安全专业检查表;组织防火和消防器材专业检查;组织定期检查;负责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验证整改效果。4.3 技术设备部负责制定设备设施专业检查表,参与专业检查和定期检查;负责设备设施隐患的整改工作。4.4 工会参与定期检查,督促隐患整改。4.5 安全检查工作由各级主管安全生产领导负责27、,生产部门及专兼职安全员具体实施。负责组织本单位经常性检查;负责组织本单位的隐患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按时上报。4.6 班组定期进行自我检查,结合生产实际情况提出安全整改意见与措施;并接受各级安全检查。5 管理要求与方法5.1 检查形式:群众检查,联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等,并把这几种形式的检查与实际相结合进行。5.2 检查范围:各锅炉房、变电所,车库、仓库、供热“三修”现场,安装施工现场,特种设备等作为检查重地。5.3 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项目.1 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是否按规定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管体系,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28、任状以明确落实各职能部门和各个岗位的责任与职责。.2 各项规章制度: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齐全,各单位是否按目标管理考核细则中的相关规定全面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建立有本单位特色的相关管理制度。.3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落实情况:是否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的要求贯彻执行;在班组会上布置生产时,是否进行相关作业指导书和操作规程的培训,提出具体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并每周作一次小结记录相关内容;公司员工是否充分理解公司管理方针,控制本岗位的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并能够及时采取控制措施。.4 查领导:是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否把安29、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付诸实施;是否做到“五同时”,把各级安全生产规程落实到位。在召开生产调度、经营会议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指标。.5 查公司员工:对安全生产法的理解,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制度的执行程度,及从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生产责任心等。是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有无遵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是否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内业管理是否符合体系文件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以及三级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6 查设备:各种机械设备的完好及安全运行情况,设备防护装置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配电室、水泵和棑污系统是30、否有明确的标识。水泵对轮是否配有安全防护罩。临时用电设备是否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排污时,排污口是否做好防飞溅热水伤人的防护设施。重架、吊重葫芦是否进行了无载和负载试验。吊装钢丝绳和钢丝绳扣是否进行认真检查。设备使用交接班记录是否齐全。.7 查隐患:施工现场、供热运行是否存在事故隐患,是否有违章、违纪行为,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设置是否合理,隐患整改后是否符合要求。.8 查安全管理人员,是否贯彻安全生产法,工作尽职尽责,坚持原则。是否按照OHSM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进行控制,对检查时发现的实际存在或潜在的不符合发出通知,并根据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评价风险等级,并按照31、危险源确定的风险控制级别和不可承受的不符合项,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彻底消除生产作业中经常出现的不符合项,从而真正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标准化、程序化和科学化。 针对公司的生产业务范围特制定以下检查内容:.1 锅炉房换热站:基础资料记录情况;安全宣传工作;转动机械及传动部分的机械防护罩;各种维修设备、工具的使用情况(氧气瓶、乙炔瓶、电焊机、潜水泵使用中有无违章现象);锅炉运行的安全装置(安全阀、水位计、压力表等);煤场储煤的安全状况; 检查消防器材的保管和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 井室作业、高空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2 变电所:基础资料记录情况;各种设备安32、全运行情况;各种设备有无缺陷; 操作票、工作票两票执行情况;检查消防器材的保管和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护栏、标示牌使用情况。.3 材料库: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情况;消防器材的保管和配备情况;氧气瓶、乙炔瓶库的安全情况; 车辆的技术状态,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劳动保护用品购买和发放情况;防盗设施。.4 工程施工:工程施工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临时用电安全使用情况;检查漏电保护器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作情况;各种维修设备、工具的使用情况(氧气瓶、乙炔瓶、电焊机、潜水泵使用中有无违章现象);施工中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 防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安全护栏、警示灯、作业坑的规范、开沟的坡度等)。.33、5 外包队伍和农民工:检查外包队伍资质和安全合同签定情况;检查外包队伍施工中安全生产措施的执行情况;农民工的教育和工作情况;检查农民工宿舍的取暖、安全用电、做饭设施的安全工作。 其他检查:安全月及其他时期落实上级部署的执行情况;节假日及特殊天气的安全生产工作。5.4 隐患整改 对查出的隐患,各级、各部门应填写隐患整改通知单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整改,并建立台帐。 各单位对各种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原则上必须立即安排整改,按“三定”原则整改到位;对一些较大和整改有难度的隐患要及时列入计划整改项目,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间进度,并及时对口上报有关责任部门,以便指导、帮助、协调解决,确保设备设施安全34、。 对于因物质技术条件的限制,暂时无力解决的隐患,除采取可靠的临时措施外,应列入安措计划进行解决。 隐患整改完成后,由隐患整改通知单的下发单位(人员)进行验证,签署意见后归档。6 相关文件无7 记录7.1 安全检查记录7.2 隐患整改通知单7.3 安全监察处罚通知书7.4 班组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8 附录无五.安全生产奖罚管理标准1 范围为了全面贯彻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安全生产的管理,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制定本管理标准。本管理标准适用于企业内各单位及个人。2 规范性引用文件2.1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2001第302号35、令)2.2 关于从严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的意见(沈劳发199364号)3 术语和定义无4 管理职责4.1 安全部门是安全奖惩的主管部门,依据本标准负责提出奖惩意见,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4.2 财务管理部按照沈阳市的有关规定提取安全奖。5 管理内容和方法5.1 根据沈劳发(1993)64号关于从严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的意见及国务院(2001)第302号令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对发生伤亡和违反劳动安全法规的单位和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生因工死亡一人或重伤二人以上事故,对单位和责任者处罚30000至100000元,对负有领导责任36、的追究行政责任,并取消事故单位、责任者当年评先资格,事故严重的累计加重处罚; 发生一人重伤事故,对单位处罚10000至20000元,对事故的责任者处罚200至1000元,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处罚500至2000元,并取消事故单位、责任者当年评先资格,发生二人以上重伤事故累计加重处罚; 发生一人工伤事故对单位处罚500至1000元,对责任者处罚200至500元,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处罚200至1000元,并取消责任者当年评先资格。发生二人或二人以上事故,累计处罚; 发生中毒或重大未遂事故,根据情节对单位处罚500至5000元,对责任者处罚100至500元; 发生重大经济损失事故(100000元以上),对37、单位处罚1000至5000元,并取消事故单位、责任者当年评先资格,对责任者处罚100至500元,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处罚500至1000元。发生一般经济损失事故按上述标准相应降低处罚; 发生职业病,对单位处罚5000元至10000元,对责任者处罚200至1000元;发生锅炉爆炸事故,对单位处罚5000至10000元,对责任者处罚500至1000元,并取消事故单位、责任者当年评先资格,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处罚1000元至2000元,发生锅炉重大事故按上述标准相应降低罚额; 年度工伤事故指标超标,对单位处罚1000至2000元,并取消事故单位当年评先资格。5.2 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到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38、,视情节对单位和责任者处罚500至2000元:本单位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改的; 经检查发现有违章指挥或冒险作业的; 对新、改、扩建、翻修工程或新产品、新设备、新工艺无施工组织设计或无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不及时改正的;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开展不好,严重影响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的; 安全与生产脱节,文明生产不好,不认真整改的; 机械设备安全防护保险装置不健全,不及时整改的; 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危险设备不建档,安全管理不好,造成后果的; 不充分利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不听劝告和不改正的; 违反用电安全规程直接危及安全的,生产施工用电不按规定安装和架设,又不及时整改的; 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不39、执行安全卫生“三同时”和造成不良后果的;对新员工不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或考试不合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办证,分配上岗作业的;对分、转包工程单位不进行安全资格审查,不签定安全生产合同的,将工程发包给无经营执照或与工程等级不符的; 单位对挂户的生产施工人员,不进行安全管理,又不及时整改的; 违反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又不及时整改的; 变电所不按规定配足电工或造成后果的; 违反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又不采取措施整改的; 违反职业安全法规,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危及员工健康,不采取治理措施的; 班组安全建设不好,不落实班组安全工作活动,不积极改进的; 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发放标准,40、不及时改正的; 严重违反劳动安全政策、法规或安全管理规定,不认真整改的。5.3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情节对单位和责任者处罚200至1000元: 由于领导违章指挥或所(站、队)长安全管理不好,造成工伤事故的; 发生事故后不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重复发生类似事故的;对安全事故隐瞒不报,拖着不办,弄虚作假,有意破坏现场的; 事故隐患逾期不改造成事故发生的; 对安全检查无礼取闹,对安全部门罚顶着不办的。5.4 考核办法 公司安全部门和各单位负责安全管理部门对其直接管理的单位实行半年、年终考核和奖励工作 。 对安全生产工作有突出成绩和贡献者,各单位要及时上报事迹材料,视情况可随时予以奖励。 各单位也41、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对班组、单项工程和各种经营承包的安全目标考核奖罚办法。6 相关文件无7 记录无8 附录无六.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标准1 范围合理使用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尽量减少有毒有害物质对员工身体造成的伤害。本程序适用于企业及基层单位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的管理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06)2.2 辽宁省劳动保护规定(1997.05)2.3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1996.06)2.4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2000.03)3 术语和定义无4 管理职责4.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标准、发放标准。4.2 各部、分42、公司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并验收、入库、储存、发放和管理。4.3 工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员工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发放等的监督管理工作。4.4 各部、分公司负责督促员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并对其进行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4.5 各部门负责将职工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安全管理部门、工会和采购单位,以便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5 管理程序和方法5.1 劳保用品采购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应由国家颁发的劳保用品生产许可证的单位生产、制造的合格产品。5.2 安全管理部门每年应对劳动保护设施和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和测定,以保证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对测量、监测报告符合标准情况进行确认。5.3 安全43、管理部门负责对有害作业的员工劳保用品的功能、质量及实用性进行鉴定,制定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检查标准和更新标准,对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检。5.4 各部、分公司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入库、采购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做好储存、发放和处置工作。5.5 各部门负责教育、培训员工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工艺要求操作,正确使用劳动保护设施,避免误操作对员工造成的伤害;要求员工正确佩戴劳保用品;负责日常检查职业健康安全情况、劳动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和及时更新劳动保护用品,以达到防护的目的。 粉尘作业岗位,员工在作业时应佩戴防尘帽、防尘口罩。 有酸碱的岗位员工在作业时,应穿防酸(碱)鞋44、,戴防酸(碱)手套及防护眼镜;有二氧化硫、酸雾及其他有害气体的岗位职工必须按防护类型的要求戴好防毒面具;各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正确是用劳动防护用具。 各部门负责确认相关的危险源,对劳动保护设备设施进行管理,定期检查保养、维修,劳保设备设施发生故障应停止生产,待故障排除后再生产,预防中毒和职业病。5.6 每年的内审中,对劳动保护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评价和总结。6 相关文件6.1 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管理标准 6.2 职工保健食品发放管理规定6.3 防暑降温管理规定 7 记录7.1 个人防护用品卡片7.2 安全监察通知书8 附录无七.职业健康卫生管理标45、准1 范围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保护员工的生命健康安全,特制定本程序。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职业卫生、职业病预防的管理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2.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2002.05)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1992.04)2.3 工伤保险条例 (2004.01)2.4 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规定 (1997.10)2.5 职业安全和卫生及工作环境公约()2.6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3 术语和定义3.1 职业健康安全: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OHS)影响工作场所内员工46、临时工作人员、合同方人员、访问者和其他人员健康和安全的条件和因素。4 管理职责4.1 安全部门负责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预防的综合管理和检查工作。4.2 工会负责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工作,维护员工合法权益。4.3 各部、分公司负责在采购产品和物资时选择无污染或低污染的原材料和采用环保技术等,以降低职业健康安全风险。4.4 各部、分公司负责对生产性有毒、有害因素防治所需物资的采购、供应,并负责相应防护用品的保管和发放工作 。4.5 安全部门负责参与治理设备的采购、安装、维护和检查监督工作 。4.6 人力资源部负责职业健康安全培训计划的审批及监督实施 。4.7 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治理设施日常47、维护保养工作,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对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不得安排从事与其相关的作业 。5 管理程序和方法 5.1 职业健康的防护和管理 安全部门组织各相关部门确认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和场所,负责编制生产性危险源治理年度计划,并组织协调实施;负责参加建设项目与危险源治理措施“三同时”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 安全部门、人力资源部和各部门负责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和宣传,普及职业安全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和操作规 各部、分公司在组织生产时,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危害和保护员工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和原材料 。 48、安全部门根据确认的职业病危害和场所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 各部、分公司按劳动用品发放标准,采购和发放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 各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业危害的因素,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包括应急措施),并严格执行。 安全部门和各相关部门,对职业危害防治设备、应急救援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检验,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5.2 职业病防治 安全部门负责制定公司的职业病健康检查计划。定期组织安排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到相关医疗机构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事件后的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规定妥善保管 。 安全部门负责按照职业病诊断要求,组织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的员工49、进行医学观察。对检查病历、检验报告等有关资料按规定期限妥善保管 。 安全部门、工会和人力资源部,对确诊为职业病的员工,按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康复治疗和定期身体检查。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员工,安全部门按医疗机构意见下达职业病禁忌症调离通知书 ,建议人力资源部妥善安置 。5.3 监督检查 安全部门定期对职业病的预防、控制情况进行检查,每二年对主要职业危害岗位进行一次监测并存档。工会对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员工反映的有关职业病防治的问题和建议,及时与有关部门协商并督促解决 。各部门对本部门职业病的预防 、控制工作进行日常检查 。 对发现的问题和不符合,按照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 执行 。50、6 相关文件无7 记录7.1有害作业人员健康检查表7.2 职业病禁忌症调离通知书8 附录无八.安全生产事故紧急救援预案1 范围为在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发生时作出有效地的反应,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标准。适用于对供热行业的潜在危害及突发事故的应急准备与响应的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2.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GB/T280012001)2.2 沈阳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沈政办200416号)2.3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规则2.4 国家重大事故紧急救援应急预案(2004年)3 术语和定义3.1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51、的行动方案。3.2 应急准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3.3 应急响应: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4 管理职责4.1 防火安全委员会负责火灾、地震、洪涝等不可抗力发生的应急响应与准备。4.2 安全部门负责人身伤亡、环境污染、交通事故的应急响应与准备。4.3 生产物资部门负责危险化学泄漏的应急响应与准备。4.4 供热管理部门及各供热公司负责供热、设备设施事故的应急响应与准备。4.5 办公室负责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与准备。4.6 各部门、各公司为应急响应与准备的参与实施部门。5 管理要求和方法5.1 应急预案的编制 供热行52、业应针对火灾、异常天气造成的自然灾害、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设备设施事故、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交通事故作出应急响应与准备,制定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负责人组织应急预案的编制,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组织协调所负责的应急预案编制。 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包括:a)准备:全面辩识危险源,明确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b)编制:明确法律法规要求,参考和借鉴相关资料,对应急能力作出评估,编制应急预案;c)应急预案的评审与发布;d)应急预案经安全生产负责人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审查后的应急预案报市建委、市安监局备案,由安全生产负责人批准发布。 应急预案的构成:应急预案分为综合性和专项性两种。行业制定的综合性应急预案包53、括异常天气造成的灾害、火灾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公司根据行业的综合性应急预案编制更具有针对性实施性的综合性应急预案,各公司针对危险化学泄漏、爆炸、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等编制专项应急预案。行业制定的综合性应急预案应按 d)条的要求上报市建委和市安监局。 应急措施包括:a)各类人员应采取的应急措施;b)疏散地点、疏散指挥、疏散要求;c)危险材料的识别,位置、数量及性质,对危险材料的应急措施;d)与社区的沟通;e)极为重要的档案及资料和设备的保护等;f)应急期间的必要信息,包括供热设施的布置图等;g)应急设备的种类与数量,应急设备的管理和检查等;h)应急物资的种类与数量,应急物资的贮存和管理等54、。5.2 综合性应急预案的内容包括: 总则: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应急预案体系。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特别是重大危险源与重大风险分析。 应急措施。 组织机构及职责,包括总指挥、副总指挥、各救援小组的职责。沈阳市供热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紧急救援组织结构图总指挥副总指挥调 度 组交 通 组保 卫 组设 备 组物 资 组疏 散 组抢救抢修组环 保 组医 疗 组信 息 组5.3 预防与预警 各企业应加强对危险源的监控,特别是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 根据获取的相关信息,对各类危害作出预警并进行预警分级。(黄、橙、红) 预警行动a)异常天气造成的灾害,根据市气象局和地质局的预报分级别预警;b)地震,根据市地震55、局的预报进行预警;c)交通事故根据气象和交通部门的信息进行预警;d)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根据卫生等部门的信息预警;e)爆炸物资及危险化学泄漏根据各企业监测的数据预警;f)预警信息由安全部门以电话、文件及网络的形成传递;g)预警信息在发布和传递前应经安全生产负责人批准;h)设置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i)按市政府对信息报告流程、内容和时限的要求进行信息传递。5.4 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分级a)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按“沈阳市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沈政办200416号文件执行;b)其它安全生产事故按市房产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应急信息传递a)事故发生5分钟内向市110公安局指挥中心、119消防指挥中心、156、20市急救中心报警;b)事故单位负责人、主管领导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并向主管副局长,常务副局长报告;c) 主管副局长,常务副局长应在接到报告后3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d) 信息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类型、事故发生经过、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抢救处理和已经采取的措施。 应急响应a)启动应急预案;b)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和二次事故的的发生;c)保护重要设施设备,保护重要文件和记录;d)组织人员疏散,保护社区的财产和人民的生命安全;e)保护现场,维护治安;f)按事故性和严重程度,除按5.4.2 a)要求报警外还应与下述各部门联系并取得救援:g)供热系统的信息沟通 应急结57、束.1 应急结束应在事故得到控制后,次生事故隐患已消除,环境符合有关标准,经应急指挥机构的批准。.2 应急后续工作:a)事故上报;b)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相关事项;c)事故救援工作总结报告;d)对应急预案的评审与改进;e)善后工作。5.5 应急救援保障 应急保障包括人员、物资、设备、设施、通信、交通工具、卫生、医疗、治安、技术、后勤等各方面,在应急救援总指挥领导下,各部门各公司应予以保障。 应作好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管理保护和维护,定期检查,解决检查中出现的问题。5.6 应急演练 应急演练可分层次进行,综合性预案由市房产局统一组织演练,其余预案由各部门、各公司组织演练。 应急演练应按计划定期58、实施。 应急演练后应对应急预案评审,需要时进行修改。 应保持应急演练和评审结果的记录。6 相关文件6.1 各类应急预案7 记录7.1 应急演练计划7.2 应急演练记录8 附录无九.伤亡事故管理标准1 范围为使企业伤亡事故、职业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和预防,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企业所属单位的各类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和处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2.1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管理办法(国务院302号令)2.2 沈阳市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办法(1996年1月1日执行)2.3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规定(1991年国务院75号令)2.4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59、程序暂行规定(1989年国务院第34号令)2.5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实施)2.6 工伤认定管理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实施)2.7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实施)3 术语和定义无4 管理职责4.1 安全管理部门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a) 负责制定企业员工伤亡事故、职业病管理的规章制度;b) 组织各有关部门对伤亡事故、职业病、环境污染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调查、原因分析、处理;c) 负责对生产、服务过程人身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立卷、归档等;d) 负责监督验证现场不符合项整改情况。4.2 工会、人事劳资、纪委等相关管理部门参与员工伤亡事故、职业病的调查60、分析与处理。5 管理内容和方法5.1 作业场所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事故初报a) 最初事故报告人立即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报告人要简要说明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具体地址、发病人数、可疑毒物、伤亡情况及初步处理情况,由企业向相关部门及卫生防疫站联系。b) 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上级报告;重大疫情暴发6小时内向上级报告。 事故调查a) 重大事故由管理代表组织组成现场调查组,包括行政领导、安全管理部门人员、现场检验人员等。b) 中毒或疫情事故现场调查与取证,首先询问发病情况、发病人数;其次调查生产工艺情况,可能接触的有害因素种类,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事故分析,明确中毒原因,确定抢救治疗方案。c) 填写61、调查表。 立案逐级上报a) 急性职业病由安全管理部门在24小时内向当地医院报告,有死亡或同时发生3人以上中毒时,立即打电话向医院寻求救助;b) 重大疫情及原因不明的疾病暴发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逐级上报。c) 重大工业生产人身伤害事故,事故单位要在2小时内向上级报告。5.2 人身伤害事故 事故等级划分a) 轻微事故;b) 一般事故;c) 重大事故;d) 特大事故。 事故报告程序a) 发生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者,要立即报告领导和主管部门(火灾事故应先报火警)。事故单位以报告的形式报上级安全部门,具体执行伤亡事故管理办法;b) 发生死亡或重伤事故,如伤亡者是职工,事故单位要填62、写 伤亡事故报表,报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每月向各级上报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c) 交通事故具体执行交通安全管理规定;d) 火灾事故具体执行消防安全控制程序;e) 环境污染事故具体执行环境污染事故管理办法。 事故调查a) 小事故由事故单位调查,填写事故报表,上报安全管理部门。b) 一般事故由企业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应在一个月内上报各级安全管理部门。c) 重大事故由企业协助各级组织调查,重大死亡事故、特大火灾爆炸事故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d) 调查组应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过程、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情况,尤其要查明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63、节和规章制度的缺陷;确定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按规定要求写出事故调查报告。e) 调查人员向企业和所属单位以及有关人员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索取有关材料,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阻挠拒绝。 事故分析a) 整理和分析调查材料。b) 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c) 确定事故的间接原因。d) 确定事故的责任者。 事故处理 发生事故后,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对事故责任者应按照责任大小处理。企业内部行政处分主要分:开除、留用察看、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通报批评,合同制工人解除合同;另有罚款或行政处分并处罚款等。上述处理应按照审批权限,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事故处理的审批64、a) 小事故应征得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同意。b) 一般事故应征得企业、各级安全部门同意。c) 重大事故应由各级处理。d) 特大事故按国家规定执行。 事故处理的监督a) 党委工作部、工会监督各单位和主管部门事故处理情况,维护员工合法权益。b) 事故处理结案应在事故发生后90天内完成。 事故结案归档材料事故结案后,应对事故资料按伤亡事故管理办法归档。 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具体执行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安全控制程序中的有关规定执行。5.3 环境污染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的分级a) 一般环境污染事故;b) 较大环境污染事故;c)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d) 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的上报a) 环境污染65、事故发生后,基层单位应立即上报企业环保科,双方立即赶赴现场,掌握有关数据资料,对事故的性质和造成的危害程度做出初步调查,并会同有关单位采取紧急措施,控制、消除污染,减少危害和损失;b) 环保科在24小时内向各级安全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组成污染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应急监测和调查处理工作。 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与处理a) 对一般坏境污染事故和较大环境污染事故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b) 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报各级安全部门。c) 调查组要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过程、污染程度、经济损失,确认事故责任和责任者。d) 事故处理完一周内由企业编写事故报66、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过程、危害、采取措施、潜在危害、遗留问题、事故责任及处理意见等,报告内容要真实、准确,如发现错报、误报应及时纠正,并于每月向各级质量安全环部汇报。 事故赔偿a) 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组对污染情况进行调查,向主管领导请求,做好合理的经济赔偿。对事故处理分歧较大的经双方协商不能达成补偿协议的,向各级或地方中裁部门申报,寻求法律解决途径。b)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补偿”的原则,由发生污染事故的科级单位承担污染赔偿费用。 对环境污染事故责任者的处理,由于玩忽职守、违章作业或指挥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根据事故等级对事故责67、任者按环境污染事故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发生中毒事故、人身伤害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经过调查处理后,事故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纠正措施,由安全部门或各单位对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4 伤亡事故善后处理 对于工伤员工,安全管理部门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确定伤亡程度,上报各级安全管理部门。 对轻伤者,由事故单位上报到安全管理部门,每月底统计上报到局安全部门认定,办理工伤证明并反馈给伤者本人,伤者到企业保险部门一次性办理报销工伤医药费。 对重伤者,安全管理部门按照关于办理工伤证的通知文件精神,办理工伤证;伤者医疗终结后,将工伤68、证提交人事部门参加“伤残评定”,落实工伤待遇。 对工伤死亡者,由人事部门和保险部门按照国家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对于职业病的善后处理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5.5 事故防范措施 凡发生员工伤亡事故,安全管理部门在深入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编写、下发事故通报,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对于较大的因设备或环境的不安全因素造成的工伤事故,由企业组织有关部门联合调查整改。 由于操作人员违章造成的伤亡事故,对所在单位作如下处理:a) 轻伤事故:所在班组工余整顿一周,由科级单位进行监督验收。b) 重伤事故:所在基层队工余整顿一个月,写出整顿报告和事故防范措施,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检查验收。69、c) 死亡事故:所在基层队停产整顿一个月,写出整顿报告,制定事故预防措施,由各级安全部门组织检查验收。6 相关文件6.1 消防安全管理标准6.2 环境污染事故管理办法7 记录7.1 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 附录无十.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标准1 范围为了加强公司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规范订立、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控制工伤事故发生,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劳动法和安全生产法,特制定本管理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劳动合同在订立、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中的安全管理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类劳动用工形式的员工,包括固定工、合同制员工、临时用工和聘用的退休人员等。2 规范性应用文件2.1 中华人民共70、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席令第28号,)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主席令第56号,1992.10.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主席令第50号,)3 术语和定义无4 职责4.1人力资源部是劳动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与员工订立、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4.2 安全部门是劳动合同中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劳动合同中的安全管理事项,并负责宣传党和国家现行职业安全卫生法规,教育职工遵守有关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4.3 人力资源部、安全部门、员工接收部门及单位负责对新入职的员工和变换岗位的员工进行三级安71、全环保教育,教育记录应予保存,并具可追朔性。4.4 工会是劳动合同的监督部门,负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审核劳动合同的有关条款,负责监督合同的有效执行。5 管理要求与方法5.1 员工的权利与义务 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采取各种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公司员工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职业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它劳动权利。 劳动者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员工应当努力完成劳72、动任务,不断提高职业技能,严格执行企业各种劳动、安全、技术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员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它形式,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 特种作业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和有毒有害岗位人员按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并接受必要的危险、危害因素教育。5.2 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变更 凡本公司劳动用工均按国家劳动法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 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签订,其内容应载明有关保障劳动者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其内容主要包括:.1 企业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危害的规定。.2 劳动73、者在安全生产方面享有的权力和义务。.3 工伤保险方面的事项。.4 其他要求。 劳动合同不得规定对劳动者不负安全管理责任和发生伤亡事故由劳动者自行负责的内容。 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变更应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劳动合同签订或变更后,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条款都要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及鉴证后,即起法律效力受国家劳动法保护,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5.3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本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及经济补偿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公司劳动合同管理标准执行。 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74、出意见。如果企业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1 劳动合同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终止条件之一;5.3.3.2 当事人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3 劳动合同期满。 公司不得因劳动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因劳动者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1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75、,在规定医疗期间的。.3 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6 相关文件无7 记录 无8 附录无十一.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标准1 范围为保护女员工的身心健康及维护其合法权益,避免造成身体损害,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女员工(正式工、临时工、实习生)劳动保护的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2.06)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1992.04)2.3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1998.03)2.4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1998.01)3 术语和定义3.1 夜班劳动:指在当日22:00至次日6:00从事的劳动或工作76、。 3.2 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是指:a) 作业场所中铅及其化合物、苯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b)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c)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d) 体力劳动强度超出国家规定便准的作业;e) 湿、冷等作业。4 管理职责4.1 人力资源部及工会应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女员工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做好女员工保护工作。4.2 公司女员工所在部门都应严格执行本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负责对本部门的女员工进行相关管理。4.3 人力资源部作为用人管理部门,工会作为群众监督机构,负责对全公司的女员工的用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接受女员工的投诉并负责处理;同时负责接受政府有关77、部门及上级工会对本公司使用女员工情况的监督检查。5 管理和方法程序5.1 鉴于女员工生理特点,在女员工的工作强度、工种要求、特殊时期的工作时间要求辞退事宜等方面作出如下规定: 女员工在月经期间,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湿冷等作业劳动。 女员工在怀孕期间,不得安排其从事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员工,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女员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院的证明,按规定给予休产假。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应当在每78、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其他情况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文执行。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女员工在哺乳期内,不得安排其从事作业场所中铅及其化合物、苯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女员工的辞退事宜: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的女员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公司不得以怀孕、生育和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5.2 信息交流女员工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人力资源部反映情况要求予以解决,也可向公司工会和办公室等部门投诉,受理投诉的部门应在收到投诉30日内进行核实、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申诉员工对处理决定不服时,可以向79、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5.3 培训及其他 各部门应组织本部门女员工学习国家关于女员工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本程序文件,使其明确其权力和利益并保护自己的安全和健康。 各级责任者均应认真学习国家、政府和公司关于女员工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本程序文件,以便于在管理中切实做到保护妇女的权益。 在公司进行施工或其他工作的相关方如有违反女员工管理规定的,其管理部门、公司工会和人力资源部均有权对其指出,不改的可予以警告、责令停工直至更换相关方。 女员工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政策的,不适用于本程序。 其他未尽事宜遵照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6 相关文件6.1 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条例7 记录7.1 80、女员工自然状况统计表7.2 女员工体检情况统计表8 附录无十二.临时用工安全管理标准1 范围加强对进入企业内部民工的治安、消防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程序,保障集体财产和民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适用于企业所属各单位所雇用的临时工使用的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2.06)2.2 沈阳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002.06)2.3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调查处理条例 (2007.06)3 术语和定义无4 管理职责4.1 各用人企业负责临时工的雇用、履行合同、组织培训临时工等管理工作。4.2 各用工单位负责对临时工的日常管理工作。4.3 人力81、资源部负责招工工作的监督管理,对用工手续、资质进行审核。4.4 安全部门负责制定临时工的治安、消防、出入门的安全管理规定并做好日常的监督检查。4.5 安全部门负责建立临时工管理基础工作档案。4.6 各用工单位负责对临时工的安全生产“三级”教育、法制和消防安全教育。4.7 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临时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使用,执行企业有关安全规定。4.8 用工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用工手续,坚持“谁用工、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4.9 用工单位具体实施对所用临时工的教育、检查和日常管理。5 管理程序和方法 5.1 履行用工手续用工单位要根据企业生产实际需要,制定用工计划,按照有82、关规定,履行用工手续,签订用工合同和有关协议书,报相关部门。5.2 实行持证上岗用工七天以上的,由用工方指定专人到人事管理部门办理民工证,并填写临时用工登记表,每人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用工七天以下的,由用工方到保卫部门办理临时用工证。5.3 日常管理与检查 由用工单位负责,制定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实行封闭式管理。民工要做到十个不准:不准在企业院内流动吸烟和在生产工作现场吸烟;不准酗酒、打架斗殴、扰乱生产和工作秩序;不准越墙出入企业;不准聚众赌博;不准盗窃公私财物;不准容留他人在企业内居住;不准在不安全的地方存放现金、证券等贵重物品;不准出现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不准私83、自乱窜。5.3 监督检查 日常检查由安全部门、保卫部门、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定期实施对民工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民工在企业内发生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盗窃、赌博、扰乱生产和工作秩序、违章动火等违法违纪行为,不构成治安、刑事案件的,按照企业有关制度进行经济处罚,并立即清除出厂。构成治安、刑事案件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按照责任轻重追究用工方和包工方领导的责任。6 相关文件无7 记录无8 附录无十三.相关方安全管理标准1 范围为了保证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正常运行,对相关方施加影响,使其活动符合公司的要求,特制定本标准。适用于对公司供应物资、承包工程和提供服务的相关方的环璄和职业健康安全84、行为的控制。2 规范性引用文件无3 术语和定义无4 管理职责4. 1综合计划部负责对供方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条件进行调查了解、选择和进行评定,并对供方施加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影响。4.2 安全部门负责对工程承包方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条件的调查、选择和进行评定,并对承包方施加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影响。4.3 安全部门负责对有重大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影响的相关方进行评定,接受相关方有关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投诉,并进行处理。4.4 各部门负责对运输相关方施加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影响。4.5 各单位负责对客户施加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影响。4.6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相关部门社区相关单位85、居民施加影响。5 管理要求与方法5.1 采购部门在采购产品之前应对供方发放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调查评价表,并索取有关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的证明材料。5.2 基本建设、大修工程的合同文件中应明确规定公司对工程和施工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要求。5.3 对相关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影响的选择 优先选用通过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作为合格供方。 优先选用安全可靠、环保型产品和信誉好、施工质量好的工程承包方。5.4 对相关方的确定 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影响大的相关方,由对口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对其进行评定,必要时应现场考察。 对已确定的相关方,主管部门应对相关方进行管理,评价资料存档。5.86、5 对相关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影响管理 主管部门应向相关方宣传公司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危险化学品的供方,应提供有关化学材料安全数据(MSDS)。 供方对危险化学品、油类的包装应有防泄漏、防火、防爆、防毒措施。 供方对危险化学品应有防火、防爆、防毒等标识。 供方在危险化学品运输时,应选择有资格的部门进行运输,应对运输方提出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要求,并对其控制。 承担运输业务的相关方应遵守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有关规定,听从公司有关管理人员的指挥。 安全部门处应要求工程承包方提供工程本身和施工作业的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预防的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主管部门对相关方施加影响应填在相关方信87、息反馈处理记录上,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影响严重的相关方,取消其供货和承包资格。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相邻单位和居民征求意见和施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影响,填报相关方信息反馈处理记录,并保存。 各单位负责对客户宣传本公司建立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发送客户征询意见表,并登录在相关方信息反馈处理记录上。6 相关文件无7 记录7.1 相关方信息反馈处理记录7.2 客户征询意见表 8 附录无十四.防火安全管理标准1 范围为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单位(部门)消防安全的管理控制。2 规范性引用文件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288、 辽宁省消防条例()3 术语和定义无4 管理职责4.1 保卫部门是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部门。4.2 各部门负责消防管理工作的实施。5 管理工作程序5.1 机构设置与职责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成立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其职责是:.1 贯彻消防工作的方针及上级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布署公司消防工作,进行消防宣传教育。.2 组织防火安全大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落实防火安全措施。.3 负责消防设施的维修、新购、设置、保养和管理。.4 负责义务消防队的训练,提高防火、灭火技能。.5 组织火灾扑救,查明起火原因,提出处理意见。.6 负责向上级消防安全部门汇报工作。.7 对消防工作定期评比,推广先进典型,89、推动公司消防工作。 保卫部门是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职责是:.1 在上级公安消防部门及公司主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2 负责制定公司消防相关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和检查公司消防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3 负责安排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并协助公司领导抓好防火安全教育。.4 审批公司各单位的明火点及临时动火报告,督促检查、落实防火措施。.5 各队站及相关部门组织安排义务消防队的活动和训练,不断提高防火和灭火技能。.6 各部、分公司及相关部门管理消防器材和设施,提出消防费用的预算计划。定期检修、更换、购买消防器材。.7 做好消防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管理90、和教育工作,经常检查消防重点部位和火险隐患部位,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控制措施。.8 执行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制止和处罚违反消防管理制度的行为。.9 出现火灾时,积极配合上级公安消防机关查明原因。对肇事者和责任单位提出处理意见。 各单位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行政第一责任者担任,其职责:.1 根据公司对消防工作的布署,结合各单位的实际,安排消防安全工作,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2 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研究整改火险隐患,落实控制措施,保证消防安全。.3 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材和设施,定期组织检查、更换和维修确保正常使用。.4 成立本单位义务消防队,加强管理和训练,提高防火、灭火技能。.5 对发生的91、火灾要积极组织扑救,查明起火原因,制定控制、预防措施,提出处理意见。.6 负责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检查、考核和奖惩,定期向保卫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各部门要成立义务消防队,其职责是:.1 消防队是各单位不脱产的消防组织,在本单位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并向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2 负责本单位的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应采取措施,同时向有关领导反映。随时制止违反防火制度的任何行为;.3 定期开展活动,积极参加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训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达到三懂(懂本岗位生产过程中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措施、懂扑救火灾方法)、三会(会报92、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三能(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并整改火险隐患);.4 负责维护保养本单位的消防设备、器材,使之经常处于良好状态;.5 发生起火时,积极进行扑救,并根据火势大小,向消防部门报警,保护好现场,协助领导和有关部门追查起火原因。5.2 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实行供热部、分公司、站所三级责任制。(各部门防火职责、各级领导防火职责、员工防火职责详见消防管理制度)5.3 在工作中贯彻员工岗位防火责任制和各项防火制度。5.4 重点消防部位的管理 按照火灾危险性大、政治影响大、人员伤亡大、经济损失大的原则,根据生产的变化情况核实与建立重点消防部位,做到重点明确,措施落实,对公司93、的重点消防部位实行公司、分公司 (部室)两级管理。 重点消防部位要指定一名主要领导负责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严格的消防安全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 重点消防部位要建立严格检查制度,做到公司月检,供热部、分公司日巡查、周检,班组日检。 重点消防部位应建立公司和重点部位归属单位两级防火档案,对重点消防部位的建筑结构、厂房布局、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火灾危险、防火制度、水源道路、扑救措施、防火负责人以及人员情况要认真做好记载,如有变化应立即报告保卫部门备案。 加强重点部位员工的防火安全教育,每年对岗位人员进行一次有关安全防火的考试。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新工人和到重点消防部位后应培训实94、习人员,经三级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重点消防设备维修工作要执行大、中、小修计划,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要根据厂房条件、生产特点、设备性能、火灾危险性,制定灭火计划,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施,保证道路畅通。 对重点消防部位的外来人员及往来物资必须严格登记。5.5 防火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 防火安全检查要采取领导、专业部门检查与群众自检相结合的方法,贯彻公司、分公司(部室)、班组三级检查制度,要做到单位日巡查、周检、班组日检。 防火安全检查坚持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隐患、查措施。 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重大火险隐患,要写出书面材料报保卫部门。 发现的火险隐患,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95、提出整改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整改。暂时难以解决的,要提出整改计划,制定并落实防火安全措施,明确责任人,确保安全。 建立重大火险隐患立、销案制度。加强防火安全检查和夜间巡逻,必要时应设专人守护或立即停止生产和使用。 对发现的火险隐患未及时进行整改而导致火灾的,要根据情节,对责任者予以严肃处理。5.6 防火宣传教育 防火宣传是消防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领导要认真抓好这项工作,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各单位要根据不同季节的特点和生产形势,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用多种形式,提高员工对防火工作的认识,普及防火知识。 要经常对用火、用电、焊接、化验等特殊工种人员进行专门96、教育和训练;对新员工及转岗员工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教育。5.7 火源管理 生产、生活用固定火源均应指定专人负责,做到有火有人,火灭人走。 临时动火作业必须到保卫部门办理临时动火作业审批单。5.8 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管理 公司的消防器材由保卫部门统一购置和分配。各部的消防器材由部综合办统一购置分配。 各单位室内消火栓由本单位安排维修,其它人员不准随意动用。 各单位室内消火栓要编号、定人管理,消火栓、水枪、水带及阀门要经常进行检查维护,保持完整好用。5.9 消防交通道路的管理 公司一切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的通道不得占用、堵塞,保持畅通无阻。 各建筑物防火间距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以各单位管辖区为负责单位97、,应经常检查清理。禁止在消防通道上挖沟和施工作业。如确因工程需要时,施工单位必须报经保卫部门批准。5.10 奖励与处罚 对在消防工作中有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可评为消防安全先进单位、先进义务消防队、消防先进工作者,并给予记功、晋级、通报表彰或者奖励。 对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及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和后果轻重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罚。除对直接责任者及有关人员处分外,视情节对防火负责人和主要领导予以经济处罚,并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执行。 奖励、处分、经济处罚由公司保卫部门、安全部门提出书面意见,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5.11 考核对各单位的消防工作情况,每月由保卫部门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98、核,考核结果报总经理办公室。6 相关文件6.1 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6.2 安全防火管理规定7 记录7.1 消防器材使用部位及责任人一览表7.2 临时用火审批单7.3 义务消防队活动登记表7.4 隐患整改通知单 8 附录 无十五.机动车辆安全管理标准1 范围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各单位交通安全管理,有效控制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员工安全和财产免受损害,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各类机动车驾驶员和场区道路的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无3 术语和定义3.1 机动车:指在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办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的机动车行驶证、牌照的机动车。3.2 厂内机动车:指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行车证及牌照且仅限于在99、场区范围内行驶作业的机动车辆。4 管理职责4.1 公司各单位车辆管理部门等负责其相关机动车辆的管理,负责驾驶员年度检、审验工作及机动车、驾驶员证件办理工作。4.2 安全管理部门会同各单位负责企业重大机动车辆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并提出对驾驶员的处理意见。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及时报安全管理部门,一般事故由各单位负责处理。4.3 公司各单位等负责场区道路交通的规划、施工和协助验收。4.4公司各单位车辆管理部门,负责机动车驾驶员日常安全教育及管理,负责机动车维护、保养等。4.5 公司办公室负责机动车辆完好的管理。4.6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厂内机动车安全监察工作。4.7 运输车辆使用单位负责对运输车100、辆的相关管理。4.8 各单位负责其自有车辆的相关安全管理工作。5 管理要求与方法5.1 机动车及驾驶员管理 公司各单位机动车转籍、过户、报废、停用等,必须经由车辆管理部门车辆管理人员到市车管部门办理落户转籍、过户、报废手续。办理报停手续由车辆使用单位车管人员办理,并报车辆管理部进行备案。 公司各单位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的规定。需要出市的机动车必须申报车辆管理部门,填写机动车辆出市报告单,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出市。否则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追究责任。为了确保安全,机动车出市的驾驶员应按照有关规定派出执行行车任务。 安全管理部门参与公安交警部门处理各单位因机动车辆发生的101、交通事故的处理。5.2 机动车及驾驶员管理 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在安全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培训考核,领取特种作业操作证。 机动车必须定期维修、保养、定期检验合格后方准继续行驶。 机动车行驶和停放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5.3 外来机动车进入场区,必须接受门卫检查登记,在场区道路行驶区域设定限速标志,进入车辆必须按限速标志规定严格控制车速,不得随意停放,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场区道路交通安全。5.4 场区道路管理 任何单位在场区道路施工,必须经安全管理部门批准,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警告标识和安全防护和围栏设施。 在场区道路两旁植树,设置宣传牌和横跨道路管线等,不准遮挡路灯、交通102、标志,遇有高压线路时应保持一定距离,不准妨碍安全视距和车辆、行人通行。6 相关文件6.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 7 记录无8 附录无十六.厂内机动车辆管理标准1 范围为了规范企业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交通事故,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物流运输,特制定本标准。本制度标准了厂内机动车驾驶员、厂内机动车辆、厂内交通道路及厂内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管理要点和内容。本标准适用于企业内厂内机动车驾驶员、厂内机动车辆及厂内交通事故处理等。2 规范性引用文件无3 术语和定义无4 管理职责4.1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企业交通安全工作的统一管理。 负责组织厂内机动车辆检验。 组织驾驶人员安全培训及日常安全管理。103、 负责厂内机动车辆的资产管理。 负责厂内机动车辆的日常维修。 负责厂区道路的隐患整改。4.2 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厂内机动车驾驶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组织交通安全检查工作,组织或参与厂区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统计、分析及考核。5 管理程序和方法 5.1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厂内机动车辆系指企业区域和施工区域内的机动车辆。经市劳动部门检查合格,核发牌照后方可使用,并接受定期检验,否则不准继续行驶。 厂内机动车辆必须保持车容整洁、车身周正。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新增以及经大修或者改造的厂内机动车辆,投入使用前,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104、故后的厂内机动车辆,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大修后,应当进行验收检验。 全车各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车辆转向应轻便灵活,行驶中不得轻飘、摆振、抖动、阻滞及跑偏现象。在平直的道路上能保持车辆直线行驶,转向后能自动回正。 行车制动装置的制动力、储备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动完全释放时间等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条件。气压制动系统技术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必须装有放水装置和限压装置。 车辆的制动距离、跑偏量、驻车制动性能要求等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 车辆照明及指示灯具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灯泡要有保护装置,不得因车辆震105、动而松脱、损坏、失效或改变光照方向。所有灯光开关应安装牢固,开关自如,不得因车辆振动而自行开关。 车辆驾驶员应对所驾车辆进行“一日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以确保车况良好。 机动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时,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配备应急处理器材。 厂内机动车辆一律不准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运输,不准在公交路线上行驶。 厂区内车辆的清洗废水需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燃油机动车辆尾气和噪声排放,应达到排放标准。 各类车辆必须遵守厂区内划分的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指示行驶,厂内机动车辆应按规定的工作路线行驶。 各种车辆均按规定乘人,未经有关部门同意,厂区机动车不得擅自开出厂外。 在无划分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106、厂区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辆在中间行驶,非机动车和行人靠右边行驶。机动车辆行驶时遇有非机动车和行人横过车道时必须停车或减速让行。 厂内机动车辆必须配备灭火器材,禁止用汽油擦车、洗件,停车时将电瓶线切断。 机动车辆必须按本车规定装载物品,不准超重、超高、超长、超宽,所装物品要平稳牢固。装载易燃品、毒品、液体、炽燃物品时,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按规定行驶。 机动车辆在企业和施工区域行驶,要严格遵守企业内道路交通安全,要遵循“一慢、二看、三通过”的原则。不准让其他人员乘坐车辆,夜间行车要保证足够的照明。行车时,不准吸烟、闲谈、饮食,不做有碍安全行车的事。 加强厂内机动车辆管理、检查和宣传教育,健全管理制107、度,保证车辆行驶安全。 不得驾驶带病车辆。厂内机动车辆必须每年定期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行驶。5.2 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安全管理 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经专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驾驶证不得转让、涂改。不准驾驶与准驾证不符的车辆。必须听从调度人员的指挥,驾驶证必须随身携带,不随身携带者视为违章驾驶,要服从企业交通和安全部门的管理检查和监督。 驾驶人员的基本条件:.1 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2 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驾驶人员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 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有本专业所需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禁止超速行驶、酒后开车。进入厂108、区内行驶的各种车辆严禁超高、超载、超速行驶,超车时不准妨碍被超车辆行驶和行人安全。 驾驶员不准在工作前及工作中喝酒。 厂内机动车辆不得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非驾驶人员不得擅自动用厂内机动车辆,酒后违章驾驶及非驾驶人员驾驶车辆,出现一切后果由肇事者负责。 驾驶人员必须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细致保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5.3 交通事故处理 事故报告发生厂内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在做好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和企业财产的同时,要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和安全部门,等待处理。 事故处理企业区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安全部门组织总经理办公室、事故单位按照企业工伤事故管理标准进行调查和处理。6 相关文件无7 记录无8109、 附录无十七.危险源辨识及风险控制标准1 范围全面辨识危险源并予以确认,评价出重大危险源,为制定风险控制措施、计划提供依据。保护员工身体健康,促进生产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本标准适用于企业所有的生产作业活动及相关管理活动。2 规范性引用文件2.1 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2.2 GB/T28001-2001危险源的评价标准2.3 GB13861-92危险源辨识分类3 术语和定义3.1 危险源: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3.2 风险评价: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4 管理职责 4.1 企业应指定一高层副职负责110、人或(管理者代表)负责危险源辨识、评审、确认全过程的领导工作。4.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危险源辨识、评审、确认、评价、补充、更新以及制定对重大危险源控制的措施计划。4.3 企业所属各部门按要求对本部门所属范围、人员、设备进行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并进行控制。4.4 各部门负责实施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计划,按计划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控制方案并实施。5 管理要求与方法5.1 危险源辨识的范围 企业所属区域内:凡进入作业现场可能造成危害的有关人员。包括:指挥人员、操作人员、运输人员、临时代培及实习人员、参观、访问、联系业务以及临时进入现场的其它人员。 企业生产运行的各类设备、设施。包括:通道、广场、建筑物、构筑111、物、锅炉等;还包括:企业产权、借用、租用、租凭的厂房、设备、设施。 5.2 危险源识的辨识应关注以下内容:为充分辨识出供热企业的危险源,建议按下述危险的不同性质、分别逐项进行辨识。 物理性:包括设备、设施、电气、噪声、高温、粉尘、振动、辐射等,还应考虑:全部在用、封存、借用、租赁的设备、设施、装置、工具等的缺陷,考虑使用年限、磨损程度、腐蚀、老化,以及维修后元件变更或丢失。 化学性:包括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等。 生物性:包括传染病。心理性、生理性:a)性格争强好胜,或情绪易波动、麻痹自信、侥幸心理、好奇、错觉、幻觉等;b)身体缺陷、色弱、色盲、视力较差、听力较弱,超负荷等。女工保护和重112、体力劳动。 行为性: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指挥调度不当,或故意行为。 作业环境不良:包括安全通道、操作点的安全状况、地面状况、空气含氧量、温度、湿度、采光等。 同时还应考虑:企业所属地域、地质水文、地形、道路交通、周边环境、社区环境、气象条件、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企业所属地域内所有建筑物、道路、铁路线路、装卸区、消防通道、生活区域以及运动场所等。 事故应急的设备设施、抢救措施及辅助设备、设施。 其它伤害。5.3 辨识危险源要特别关注“三种时态”、“三种状态” 三种状态,即:正常:在生产活动服务中正常情况下的危险源。 异常:临时发生的工艺变更,开、停车及检修。紧急:正常、异常活动不应发生的紧急情况113、,如火灾、爆炸、化学品泄漏等突发事件。 三种时态,即:现在:正常工作生产活动中发生的危险源。包括正常加班时间。过去:以前发生过的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失及未遂事件,停用、报废设备设施、基建遗留等。将来:今后因工艺、设备改变可能产生的新危险源等。5.4 危险源辨识方法 危险源辨识方法采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填报危险源通用调查表和“二次系统排查法”,确认企业的全部危险源。 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危险源的辨识及风险评价工作。企业各部门危险源调查小组,自行按要求全面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价。调查时应按作业区域、工艺流程考虑输入原、辅材料、使用的设备、工具等,在操作、加工、输出等过程中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对操作者或其他人的伤114、害。 危险源通用调查表适用于企业各部门通常发生的危险源的填报。包括:各类机械设备、设施及各办公、生产场所的危险源。 调查表、评价表完成后应由部门负责人确认,报安全管理部门汇总整理。 企业的危险源辨识、评价小组,根据危险源清单,到现场与部门识别小组共同对重点和有异议的危险源进行二次识别和确认。5.5 危险源评价准则及方法本标准建议采用定性判断和LEC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重大危险源评价。 根据企业实际,首选依据以下评价准则,采取定性判断法进行评价,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直接列入重大危险源:.1 违反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的;.2 曾发生死亡事故的;.3 相同事故类别发生二起重伤或三起以上轻伤事故的115、;.4 曾发生职业病或二起以上相同类型职业中毒的;.5 曾发生二起以上相同类别重大未遂事故的;.6 一起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财产损失价值三万元以上的;.7 相关方重大投诉的。 LEC法评价重大危险源.1 企业危险源评价小组,在上述定性判断结果的基础,对受多因素影响而难以判定的危险源采用所要评价的危险源LEC法,研究确定适用于企业的评价分值,对逐项评价确认、确定危害等级。 D L E C。L:事故发生可能性序号分数值事故发生的可能性110完全可能预料26相当可能33可能,但不经常41可能很小,完全意外50.5很不可能,可以设想60.2极不可能70.1实际不可能E:暴露在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序116、号分数值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110连续暴露26每天工作时间暴露33每周一次暴露42每月一次暴露51每年暴露几次60.5非常罕见暴露C:发生事故后造成的后果:序号分数值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1100大灾难,许多人死亡240灾难,多人死亡315非常严重,一人死亡47严重,重伤53重大,致残61引人注目,需要救助D:确定危险等级:根据可能性、暴露频繁程度、事故造成的后果连乘积,将全部危险源确定,得出分数值,按企业实际划分不同危险等级。序号分数值危险程度1320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2160-320高度危险,要立即整改370-160中度危险,要采取措施420-70一般危险,需要注意520稍有危险,可以117、接受.2 企业危险源评价小组完成企业全部危险源辨识汇总及评价表的填报。.3 企业危险源评价小组根据研究确认的分值,将160分以上的危险源为重大危险源,并列出企业重大危险源清单;70-160分列为企业中度危险源,由各部门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重大危险源清单报总经理审批。5.6 危险源的更新 每年初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企业所有部门,按本程序重新识别危险源。 发生下列情况时,随时更新危险源:.1 发生重大工艺改变时或相关方有抱怨要求改进时。.2 企业进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3 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变化时。.4 管理方针发生变化时。5.7 危险源控制 安全管理部门对本企业所属范围内的危险源进行监控,各部门118、实施控制。 安全管理部门按照重大危险源确定的风险控制级别和企业的实际情况逐项确定重大危险源所涉及的每个具体部门和岗位。 安全管理部门根据重大危险源的性质,进行识别分类,通过统一策划,采取不同的措施进行控制,即对需要进行新建、改建或扩建安全设施的重大因素通过制定管理方案,建立设施进行控制。对已有安全设施的重大危险源,编制运行控制程序来进行控制。对可能发生突发事故和紧急情况的重大危险源,应制定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及应急计划(预案)控制。 安全管理部门对上述三类的重大因素应通监测和测量的监视措施按有关程序进行监控。对已发生的或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并保存相关的记录。6 相关文件无7 119、记录7.1 危险源通用调查表7.2 危险源汇总评价表7.3 重大危险源清单8 附录8.1 重大危险源分布图十八.锅炉运行安全管理标准1 范围为确保锅炉正常运行,严格监控危险源特别是重大危险源,以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仅适用锅炉系统中的锅炉本体装置的采购、安装施工、验收、运行、行炉、检验及维修过程的管理要求与方法。锅炉的辅助设备运行安全标准见锅炉辅助设备运行安全标准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2.1 中化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06)2.2 沈阳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6.06)2.3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2003.6)2.4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120、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2002.12)2.5 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规定监督检验规则(1991.7)2.6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06)3 术语和定义无4 管理职责燃煤供热企业的安全技术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本标准的实施管理和监督。5 管理要求与方法为了严格监控锅炉运行过程中的危险源,特别是重大危险源的发生,以保证锅炉正常运行,应严格执行以下各运行环节的要求。5.1 采购 各企业的锅炉的采购应向本企业的安全技术和设备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安全、技术和设备管理部门,对采购申请报告进行审理。 购置锅炉时,应向生产厂家索要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图纸及使用说明等全套技术资料。5.2 安装施工 锅121、炉安装前,安全管理部门应将有关资料报当地劳动监察局及环保局进行建设项目的审批,获批准后方可进行安装施工。 锅炉的安全施工应由具有资质的中标单位进行,由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施工监理,并由本单位安全、技术和设备管理部门进行管理。5.3 竣工验收安全管理部门应参与施工过程中的阶段验收和工程全部竣工后的总体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后方可投入运行。5.4 升火 锅炉升火前,应由技术设备和安全管理部门对锅炉的内部、外部、汽、水阀门及上水系统进行全面检查。 在锅炉升火过程中,应注意点火、煮炉、烘炉、开炉和送气过程中的安全操作,严格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5.5 安全运行管理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122、制定锅炉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整改事故隐患。 锅炉的附件应齐全、可靠灵敏,定期检验维护,使用单位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隐患时应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进行汇报,同时按相应规程的规定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锅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独立操作,设备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技术和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管理台帐,使用单位建立二级设备档案和台帐,坚持交接班制度,记录并保存好原始记录。5.5 停炉 正常情况下的停炉,包扩临时停炉即压火和长期停炉如采暖期结束时停炉。技术。设备和安全管理部门应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检查和监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非正常情况下的停炉,此种情123、况是指锅炉运行过程中遇到异常情况的紧急停炉,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事故几率较大。因此,一旦遇到此种情况,现场操作人员首先应快速掌握有关情况并冷静分析原因,技术、设备和安全管理部门应同时给予指导和监督,及时和准确地处理好停炉过程中发生的问题。5.6 检验为保证锅炉的正常运行,锅炉的使用单位应制定检验计划,并按规定的操作规程定期对锅炉运行情况进行检验,技术、设备和安全管理部门应对检验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进行指导。5.7 维修锅炉的维修包括对随时发生的故障进行抢修和定期的检修,以确保锅炉的正常运行,为确保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对维修工作本身同时注意安全、为此、对随时的维修应注意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对定期维124、修,应按提出的维修计划和方案实施,技术、设备和安全管理部门应给予监督和指导。6 相关文件6.1 锅炉运行安全操作规程7 记录无8 附录无十九.锅炉辅助设备运行安全管理标准1 范围为确保锅炉辅助设备运行正常,严格监控危险源特别是重大危险源,预防发生安全事故,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锅炉系统中除锅炉本体以外的辅助设备,即水泵、鼓风机、引风机、上煤设备、除渣设备、水质处理设备、脱硫除尘设备等的运行及其维修过程的安全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06)2.2沈阳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6.06)2.3锅炉运行操作规程(HTRD/GZ-GNB-07)2.4生产安全125、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06)3 术语和定义无4 管理职责燃煤供热企业中的安全、技术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此管理标准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的监督及指导。5 管理要求与方法锅炉辅助设备的正常运行是锅炉本身正常运行的基本保证。如果这些辅助设备发生故障,不但影响锅炉的正常运行,同时可能引发其本身或锅炉的危险源特别是重大危险失控,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5.1 安全教育锅炉辅助设备的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意识和能力的培训教育,同时严格各岗位的危险源特别是重要危险源培训教育。5.2 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各工种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熟悉和掌握该工种的操作规程。5.3 启动前的准备工作辅助设备中的水泵、鼓126、风机、引风机、上煤机、除渣机等均为动力机械,这些动力机械在启动前均应做好准备工作,为此,应根据各种机械特点,进行全面检查。5.4 正常运行情况下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各种锅炉辅助运行设备在运行状态下,针对不同机械的运行特点,应注意运行过程中的异常现象,如发生的异常声音异常气味等,为此,为严格执行随机和制定巡检制度。5.5 安全事故处理一旦危险源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失控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处理,尽快恢复正常运行状态。与此同时,仔细分析事故的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应根据正发生的事故原因,举一反三,最大限度地发现潜在地隐患并采取预防措施。6 相关文件无7 记录无8 附录无二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标准1127、 范围为确保压力容器在安装、使用和维修改造过程中严格控制危险源特别是重大危险源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以保护相关人员的健康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供热行业所涉及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另有专述)在采购安装、使用和维护修理过程中的安全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06)2.2沈阳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6.06)2.3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9.06)2.4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国家质监局 2002.12)2.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06)3 术语和定义无4 管理职责4.1企业的安全,技术和设备管128、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压力容器的安装,使用和维修改造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4.2单位的压力容器的使用部门负责压力容器的安全使用和维修改造过程中的具体的危险源,特别是重大危险源的控制。5 管理要求与方法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的缺陷和操作失误是供热企业的重大危险源之一,因此应严格执行下述各过程的要求。5.1 采购 压力容器的采购,必须选择有设计和制造资质厂家的产品。 采购前,应索取有关产品的必要的技术备件和产品说明资料。 技术设备和安全部门组织和参与采购方案的讨论时,尤其从安全角度进行监督和指导。 采购方案确定后,按规定须到当地技质监督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待要办理完手续后方可进行采购。 上述诸条,包129、括压力容器附件和管道的采购。5.2 安装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装,必须由有安全资质的单位或经安装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安全监督机构批准的单位进行安装。 从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监理的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压力容器专业知识,并通过国家安全监察机构认可的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 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会同本单位的技术和设备管理部门,对在安装过程中,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监督。 按规定,索取必要的安装文件并归档保存。5.3 使用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使用必须熟悉和执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所关于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程。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和保存在使用的压力容器的技术档案。 压力容器、压力130、管道使用前,应明确有关的安全操作要求。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岗位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专业培训与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遇有异常现象时,应按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进行有效控制危险源,特别是重大危险源。5.4 修理和改造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修理和改造必须用有相关制造资质或经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查批准的单位进行。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修理和改造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修改和改造工艺过程和技术规范。 对移动式压力容器进行修理和改造时,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省级或国家安全监察机构同意后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5.5 定期检验 压力容器131、压力管道应根据其技术和使用要求定期进行检验。 定期检验单位及检验人员必须有由国家安全监察机构批复的资质证明,并严格按有关规程实施检验工作。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及主管部门必须及时而有计划地安排检验工作计划进行定期检验。 定期检验的具体过程,应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压力容器采购,安装,使用,修理改造和检验安全管理规程。6 相关文件 无7 记录 无8 附录 无二十一.电气设备运行安全管理标准1 范围为加强对各类电气设备运行的安全管理,严格控制危险源特别是重大危险源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以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供热企业所涉及的高,中和低压电气设备运行过程132、中安全管理的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2.06)2.2沈阳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6.06)2.3电气安全管理规程(机械部、机生76号)2.4电力设施保护条例(1987.9)2.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06)3 术语和定义无 4 管理职责4.1 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是电器设备的采购,运行维修等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主管部门,与技术和设备管理部门密切合作,协同实施安全管理工作。4.2 各种电器设备的使用部门,应正确使用各种电器设备,维护电器设备正常运行,防止各种事故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抢救同时报警。5 管理要求与方法电器设备是重要的特种133、设备类型之一,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决定了其风险的复杂性和严重性。为此,应明确其危险源特别是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措施要求和不同电器设备的具体的操作要求。5.1 安全措施基本要求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要求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是通过制定各种相关管理制度为安全工作提供基本保证,主要制度有:.1 工作票制度,其方式有两种工作票和口头或电话命令;.2 工作许可制度,即指定工作许可人(值班员)来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和检查;.3 工作监护制度,即指定工作负责人(即监护人)向在班工作人员交待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和监督;.4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针对此三种工作状态,规定不同的实施安全措施要求。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134、施要求针对工作现场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情况,保险采取下来措施以保证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1 停电。.2 验电。.3 装设接地线。.4 悬挂标志牌和装设遮挡。5.2 安全管理措施的具体要求由于电气设备的种类繁多结构性能复杂程度不同,必须针对不同类别的电气设备控制相应的危险源,特别是重大危险源提出单列性要求,以确保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的安全。 高压电气设备运行安全管理措施要求.1 变电所值班工作管理要求与方法:变电所的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应有实际工作经验,单人值班应符合有关规定,即室内高压装置一定安设有同护栏。.2 高压设备的巡视管理要求与方法: 高压设备巡视人员须经领导批准,巡视时不得进行其他135、工作,不得移开或跨越护栏。雷雨无巡视时,务须穿绝缘鞋。.3 高压室的钥匙至少应配置三把,由配电值班人员保管。使用时,一把专供紧急时使用;一把专供值班人员使用;另一把为机动间、均须进行登记,且当时交回。.4 倒闸操作:倒闸操作应依据值班调度或值班负责人指令,受令人复述无误后开始执行,并应填写操作票。.5 拉闸操作处理必经按照规定的程序严格操作,且严防带负荷拉合刀闸。为防止误操作,应设置必要的闭锁装置,并按规定使用。并填写操作票。 高压电气设备运行安全措施一般分三种情况a) 全部停电情况下的安全措施;b) 部分停电情况下的安全措施;c) 不停电情况下的安全措施。 变压器运行安全管理措施要求a) 正136、常投入运行前的检查,正常运行前,应按规定对油面计,散热器,变压器本身进行严格检查,排除故障,确认无险后方可进入正常工作;b) 制定操作程序,并严格按程序要求进行操作;c) 变压器的并列运行操作,应满足并列运行的要求和运行前的运行程序的校验。 线路作业时变电所的运行管理要求与方法线路作业时,如需停,送电,应由值班调度人员或有关单位负责人下令指挥下进行,且应该置“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识牌。值班调度人员应对有关情况作记录,以备查。 在停电的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工作标准管理要求与方法 在低压配电装置和电源干线上工作、应填用第二种工作票,且至少由2人进行,应了解有关安全措施的规定。 低压维修电137、工操作过程管理要求与方法 应制定包括低压情况下进行维修工作的安全措施的规定,如应制定包括低压情况下进行维修工作的安全措施的规定,如不准在设备运行过程中拆卸修理,对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闸;临时装设的电器设备,必须符合临时接线安全技术规程等。在继电保护、仪表等二次回路上工作时的管理要求与方法。 对这类操作,应明确何种情况填写第一种工作票和第二种工作票,以及继电保护人员在现场工作过程中遇到异常情况或断路跳闸时应如何处置的规定,并规定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通讯电工操作过程中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求 应根据外线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行业的实际情况138、,制定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照明与手持电动工具操作过程的管理要求与方法。a) 安装工业照明设施的安全要求:对厂房内的一般照明,局部照明,金属容器内灰尘下的场所、有蒸汽的场所及特别潮湿地点等的电压均应按规定有明确电压要求。b) 对包括电钻、电剪、电烙铁等手动工具的安全要求:对上述手持电动工具应配置漏电保护器,导线应是多股绝缘软铜线、定期检测绝缘等,均应有明确规定。 临时接线操作过程管理要求与方法 接临时线路应事先申报,由有关技术和安全部门派员审查,符合时应填写临时接线申请单并及时处理,不应超过15天。特殊情况需延长使用时,应办理延期手续,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对安装临时线的一般要求,应结合具体情况规139、定管理要求与方法。 避雷、导除静电装置及接零接地管理要求与方法 a) 对避雷、导除静电装置和接地接零操作均应作安全操作的规定,使其符合国家有关的规定。如接地电阻不大于10截面积不小于100,钢管厚度不小于3mm,安装必须垂直、牢固,倾斜度不大于50等;b) 各种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根据相应规程要求作保护接地或接零,如电机、变压器及照明器具等的外壳均应接地或接零,对装设人工接地体应规定具体的安全要求。 电缆敷设检修管理要求与方法对电缆沟的位置、深度、电缆的装卸方法,敷设方法及有关安全事项均应依据有关规范的规定和现场情况做出规定。 电气设施安装检修管理要求与方法依据电气安全技术操作(通则)的有关140、规定,对电气设施的检修安全管理做出具体规定。 电气试验电工操作管理要求与方法对试验电工必须经过当地劳动部门进行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对试验前的准备工作,实施应有明确规定,对重要电气设备如变压器、电机、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回路等试验均应有明确的要求。 其他管理要求与方法对除上述以外的电气设备,应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做出明确规定。6 相关文件无7 记录无8 附录 无二十二.起重、运输设备安全管理标准1 范围为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严格控制作业安全管理标准,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标准。适用于供热企业起重、企业内部运输设备及作业的安全管理的要求。2 规范性引用文件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41、2002.06)2.2 沈阳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6.06)2.3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373号 2003.3)2.4 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国家安全技术监管局 199910)2.5 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部2002296号2002.10)2.6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06)3 术语和定义无4 管理职责4.1 企业的安全管理部门是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起重、运输设备的采购、验收、建档的管理工作。4.2 物资供应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采购工作。4.3 技术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监督指导、检查、检验、验收等工作。4.4 特种设备的使用部门负责142、特种设备的正确使用、保养和维护工作。5 管理要求与方法5.1 采购 物资部门采购起重、运输设备时首先应关注选择有生产该产品资质的厂家,索取相关安全资料,如产品说明、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合格证等,并持有关资料到当地安监局和质量鉴定局办理生产备案手续。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建档工作。 起重、运输设备购进后,物资供应部门应及时组织技术、设备的安全管理部门进行验收。5.2 安装起重、运输设备的安装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配有专用安装设备和测试手段,且经当地安监局和质量技术监督检验局初审合格后报主管部进行了资格认证的单位进行。 对所选择的安装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对其进行资格检查,并应索取下列资料:a)国家有143、关部门签发的安装许可证副本;b)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营业执照;c)质量保证手册;d)起重、运输作业人员证件;e)焊接工艺评定报告;f)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名单;g)行政技术负责人证件;h) 本单位有关部门准入备案证明。 施工单位开工前,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资料所在地安监局和技术监督检验所审批手续:a)起重设备安装申请单;b)施工方案;c)设备出厂技术文件;d)在用设备检验报告;e)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的平面布置图及特种设备有关的建筑物距离的总平面图。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手续审批合格后,携带上述有关资料到所在地检验部门检验,入管理安装则应到管理检验所报检。 应关注施工单位在工程审批后,不得将工程144、转仓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安全管理部门应在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进行监督的检查,防止发生安全问题,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必要时应停止施工并进行必要的处理。5.3 验收起重、运输设备安装工程总体验收前,施工单位应收施工技术资料提前一周上报检验(测)单位审查。合格后出具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5.4 使用和管理起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安全管理部门应将其有关资料上报给当地安监局和质量技术监督检验局和其他专业检验机构(如锅炉设备则还应上报锅炉检验所)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包括登记、注册和发使用证)。上述上报资料包括:a)产品质量证明书;b)产品使用说明书;c)产品竣工总图;d)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等;e)145、国家主管部门签发的产品制造安全监督检验证书;f)设备安装质量安全监督检验证书;g)安全管理规章制度;h)安全操作规程;i)如是进口设备,还应提供国家相应主管部门签发的安全性能监管检验报告;j)特种设备经使用登记后,在使用证有效期内应按规定定期检验,并形成定期检验报告,包括重要附件检验报告。 起重、运输设备使用特种设备的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持有效的资格证件上岗。为此,上岗人员应根据不同工种的规定,参加培训和考核,并将有关材料归档。 起重、运输设备的管理起重、运输设备所有单位,应指定一名高层专业副职负责人,负责特种设备的使用和管理的决策事项,并指定安全、技术、设备管理部门和具有特种设备专业知识的146、工程技术人员具体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明确上述各相关部门的分工职责和接口关系,以保证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和处理安全事项时能做到高效有序的分工协作。 起重、运输设备必须建立台账和技术档案并编号,单位技术、设备和安全管理部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情况的专业性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整改,必要时将按规定进行处罚。 对每一种特种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应依据各类设备各自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5.5 检验 起重、运输设备的检验是一种强制性检验工作,应纳入单位的生产计划之中,并按规定的时间和检验规则要求,做好检验前的准备工作,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确保人身安全。5.6 改造和修理147、起重、运输设备的改造和修理的程序基本上与安装程序相同,选择有资格的单位进行施工,且必须经过总体验收合格,并将有关技术资料归档保存。5.7 使用条件的变更起重、运输设备使用条件变更(包括起重量和用途等变更)时,使用单位应将改变使用条件的特种设备设计资料、批准文件、以及使用证、检验报告等,到有关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5.8 报废经检验确认报废废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特牌照及检验单位的检测报告和使用情况,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报废审批手续。 起重、运输设备报废经审查批准后,使用单位应将报废审批手续、使用证、牌照及时到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检验局办理报废注销手续。 已获批准报废的特种设备决不得转让和销售使用148、。5.9 安全附件与保护装置 特种设备得安全附件,必须实行定期校验得限定,以保证其安全,灵敏和可靠。 安全附件与保护装置如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测验仪表的配置应符合相应的“规程”,“标准”的规定均置前,使用单位应持制造单位鉴定证书(原件)检验所备案,未经认可的安全保护装置严禁购置使用。6 相关文件无 7 记录无8 附录无二十三.设备“三修”安全管理标准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供热行业设备三修的安全管理。本标准为确保设备三修过程的安全和设备的安全设施的有效性而制定。2 规范性引用文件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06)2.2 沈阳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6.06)2.3 生产安全事149、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06)2.4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管理规定(沈惠【2002】54号)2.5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3 术语和定义无4 管理职责4.1 设备主管部门负责设备三修的计划、实施、验收与试运。负责制定维修方案。4.2 安全主管部门负责三修过程中的实施,验收,与试运的安全管理,负责对维修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与批准。4.3 设备三修部门制定维修方案,实施,检查维修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保证检查的安全,保证设备的安全设施的有效性。4.4 相关部门包括生产,技术,供应,质量等部门,按各自职责管理设备三修过程。5 管理要求与方法5.1 设备150、三修多指大修,项目修理和小修。实行设备予维修制度,制定年度。季度设备检修计划。 检修计划应全面及时符合设备维修保养要求。 检修计划应包括设备的安全控制装置部分, 检修计划应经审核批准后实施,涉及到重大设备安全事项时,应在主管部门的主持下会商技术和安全部门。5.2 设备的更新改造设备的更新改造方案应认真分析对设备原安全设施的影响和改造部分应新增的安全设施。 确保在设备改造中安全设施的设计,制造,验收与使用。设备的更新改造若对原有设备的安全性能产生不利影响,应有补救或预防措施,并经安全主管部门的同意。5.3 设备三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设备检修应由有能力的组织或员工执行,特种设备的检修应由有资格证件151、的组织或员工执行。 设备三修中应有下列安全措施,安全措施应经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并与企业总体安全管理相适应。a)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措施;b)地下管沟作业的安全措施;c)化学危险品的安全措施;d)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措施;e)电气安全措施;f)起重安全措施;g)安全警示标识的使用;h)其他。5.4 作业场所 作业的组织设计应考虑安全问题。 作业场所应有足够的照明,必须的安全围栏,能保证检修安全的正常通道。 注意作业场所粉尘、毒气、噪声、辐射、震动对人的损害。 应防止高温作业和低温作业时的伤害。 应充分关注人的健康、精神状态。5.5 劳动保护 检修作业现场,应按检修方案中的安全措施要求设置适宜的围栏、152、安全网、安全通道。 参与检修或检修管理人员到作业现场,按规定配戴个人防护物品。 特种作业人员应配戴规定的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如,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护眼、防护鞋、安全带、安全帽、尘毒防护用品等。5.6 高空作业的脚手架与平台应按规定设计和施工。5.7 执行冬季“十防”和暑期“十防”5.8 当检修涉及到用户和社区的正常生活或安全时,应将检修的项目、延续的时间、可能引起的安全问题事先与有关方面沟通,必要时告知相关方5.9 检修由承包单位承包时,按供热项目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标准的要求实施。5.10 安全部门应在检修过程中进行安全检查。5.11 试车与验收 特种设备的试车与验收应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153、重运输设备的试车与验收规程执行。 一般设备的试车与验收应按检修方案的要求执行。 试车与验收中存在的质量与安全问题与采取的措施,应予以记录,解决上述问题后应再次验收。 试车与验收时应有安全、技术部门的参加并签字确认。6 相关文件无7 记录7.1 设备检修安全措施7.2 设备检修记录8 附录无二十四.压力容器及其管、阀件操作的安全管理规程1 范围为严格控制由于压力容器及其管、阀件的缺陷和操作失误可能引发的危险源,特别是重大危险源,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规程。本规程适用于供热企业除锅炉及其辅助设备外的压力容器及其管、阀件的采购安装使用修理改造以及定期检验的安全管理。2 规范化引用文件2.1 压力容器、压力154、管道安全管理标准2.2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9.10)2.3 压力容器的采购安装使用修理改造及定期检验安全管理标准(2007.10)2.4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国家质监局2001.11)3 术语和定义无4 管理职责4.1 企业安全技术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本规程的实施、监督和技术指导。4.2 压力容器及其管、阀件的使用部门和岗位严格执行本规程的各项规定。5 管理要求与方法5.1 安装 从事压力容器及其管、阀件的安装单位必须是已取得相应的制造资格的单位或者是经安装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批准的安装单位。从事压力容器安装监理的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压力容器专业知识,并155、通过国家安全监察机构认可的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 下列压力容器在安装前,安装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向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所在地的安全监察机构申报压力容器名称,数量,制造单位,使用单位,安装单位及安装地点,办理报装手续:a) 第三类压力容器。b) 容积大于等于10m3的压力容器。5.2 采购压力容器使用单位购买压力容器或进行容器工程招标时。应选择具有相应制造资格的压力容器设计,制造(或组焊)单位。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主管厂长、经理或总工程师),应对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负责,并指定具有压力容器专业知识,熟悉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5.3 使用 使用压力容器及其管、阀件单位的安156、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a) 贯彻执行本规程和有关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范、规章;b) 制定压力容器及其管、阀件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c) 参加压力容器及其管、阀件定购、设备进厂、安装验收及试车;d) 检查压力容器及其管、阀件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e) 压力容器及其管、阀件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技术审查;f) 编制压力容器及其管、阀件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g) 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当年压力容器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h) 压力容器事故的抢救、报告、协助调查和善后处理;i) 检验、焊接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技157、术培训管理;j) 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管理。 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并由指定的管理部门统一保管。技术档案的内容应包括:a) 压力容器档案卡;b) 压力容器设计文件;c) 压力容器制造、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d) 检验、检测记录,以及有关检验的技术文件和资料;e) 修理方案、实际修理情况记录,以及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f) 压力容器技术改造的方案、图样、材料质量证明书、施工质量检验技术文件和资料;g) 安全附件校验、修理和更换记录;h) 有关事故的记录资料和处理报告。 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在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应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的要求,到安全监察机构或授权的部158、门逐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在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中,明确提出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要求,其内容至少应包括:a) 压力容器的操作工艺指标(含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b) 压力容器的岗位操作法(含开、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c) 压力容器运行中应重点检查的项目关键部位,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和防止措施,以及紧急情况的处置和报告程序。 压力容器的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对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定期进行专业培训与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由地、市级安全监察机构或授权的使用单位负责。 压力容器发生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时,有可能在危险源,特别是重大危险源操作人员应立159、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按规定的报告程序,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a) 压力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规定值,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b) 压力容器的主要零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的现象;c) 安全附件失效;d) 接管、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e) 发生火灾等直接威胁到压力容器安全运行;f) 过量打压;g) 压力容器液位超过规定,采取措施仍不能的到有效控制;h) 压力容器与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i) 其它异常情况。 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得进行任何修理,对于特殊的生产工艺过程,需要带温带压紧固螺栓时;或出现紧急泄漏需进行带压堵漏时,使用单位必须按设计规定制定有效160、的操作要求和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并持证操作,并经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在实际操作时,使用单位安全部门应派人进行现场监督。 以水为介质产生蒸汽的压力容器,必须做好水质管理和监测,没有可靠的水处理措施,不应投入运行。5.4 修理改造 从事压力容器修理和技术改造的单位必须是已取得相应的制造资格的单位或者是经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查批准的单位。压力容器的重大修理或改造方案应经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同意并报施工所在地的地、市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备案。修理和改造单位应向使用单位提供修理或改造后的图样、施工质量证明文件等技术资料. 压力容器的重大修理是指主要受压元件的更换、矫形、挖补、和符161、合本规程第51条规定的对接接头焊缝的焊补。压力容器的重大改造是指改变主要受压元件的结构或改变压力容器运行参数、盛装介质或用途等。 压力容器经修理和改造后,必须保证其结构和强度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压力容器检验、修理人员在进入压力容器内部进行工作其前,使用单位必须按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的要求,做好准备和清理工作。达不到要求时,严禁人员进入。 采用焊接方法对压力容器进行修理和改造时,一般采用挖补和更换,补应采用贴补或补焊方法,且应符合下列要求:a) 压力容器的挖补、更换筒节及焊后热处理等技术要求,应参照相应制造技术规范、制定施工方案及适合于使用的技术要求;焊接工艺应经焊接技术负责人批准;b) 缺陷清162、除后,一般均应进行表面无损检测,确认缺陷已完全消除;完成焊接工作后,应在做无损检测,确认修补部位符合质量要求;c) 母材焊补的修补部位,必须磨平;焊接缺陷清除后的修补长度应满足要求;d) 有热处理要求的,应在焊补后重新进行热处理;e) 主要受压元件焊补深度大于1cm壁厚的压力容器,还应进行耐压试验。 改变移动式压力容器的使用条件(介质、温度、压力、用途)时,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省级或国家安全监察机构同意后,由具有资格的制造单位更换安全附件,重新涂漆和标志;经具有资格的检验单位进行内、外部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后,由使用单位重新办理使用证。 移动式压力容器的装卸单位应向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办理充装安全163、注册,经批准后,方可从事充装作业。5.5 检验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单位及检验人员应取得省级或国家安全监察机构的资格认可和经资格鉴定考核合格并接受当地安全监察机构监督,严格按照批准与授权的检验范围从事检验工作,检验单位及检验人员应对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结果负责。 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必须及时安排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工作,并将压力容器年度检验计划报当地安全监察机构及检验单位。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监督检查,检验单位应负责完成检验任务。 在使用压力容器,按照(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的规定、进行定期检验、评定安全状况和办理注册登记。 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分为:a) 外部检查:是指164、在压力容器运行中的定期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外部检查可由检验单位有资格的压力容器检验员进行,也可由经安全监察机构认可的使用单位压力容器专业人员进行;b) 内外部检验:是指在用压力容器停机时的检验。内外部检验应由检验单位有资格的压力容器检验员进行。其检验周期分为:1) 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每6年至少一次;2) 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每3年至少一次。c) 耐压试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检验时,所进行的超过最高工作压力的液压试验或气压试验。对固定式压力容器,每两次内外部检验期内,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对移动式压力容器,每6年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d) 外部检查和内外部检验内容及安全状况等级的规定165、,按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执行。 投用后首次内外部检验周期一般为3年。以后的内外部检验周期,由检验单位根据前次内外部检验情况与使用单位协商确定后报当地安全监察机构备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内外部检验周期应适当缩减:a) 介质对压力容器材料的腐蚀情况不明或介质材料的腐蚀速遇大于0.25mm年,以及设计者所确定的腐蚀数据与实际不符的;b) 材料表面质量差或内部有缺陷、材料焊接性能不好、制造时曾多次返修的;c) 使用条件恶劣或介质中硫化氢及硫元素含量较高的(一般指大于100mg/L时);d) 使用已超过20年,经技术鉴定后或由检验员确认按正常检验周期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e) 停止使用时间超过两年166、的;f) 经缺陷安全评定合格后继续使用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内外部检验合格后应进行耐压试验:a) 用焊接方法修理改造,更换主要元件的;b) 改变使用条件,且超过原设计参数并经强度校核合格的;c) 停止使用两年后重新复用的;d) 使用单位从外单位拆来新安装的或本单位内部移装的;e) 使用单位对压力容器的安全性能有怀疑的。 在用压力容器的耐压(气密性)试验除应符合本规程第四章中耐压试验的有关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列要求:即a) 在液压试验完毕后,其试验用液体的处置,以及对内表面的专门技术处理,应在使用单位的管理制度中予以规定;b) 设计图样注明无法进行内外部检验或耐压试验的压力容器,由使用167、单位提出申请,市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同意后报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备案;c) 因情况特殊不能按期进行内外部检验或耐压测试的压力容器,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并经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征得原设计单位和检验单位同意,报使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向发放压力容器使用证的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推迟和免除;d) 对无法进行内外部检验和耐压试验或不能按期进行内外部检验和耐压试验的压力容器,均应制定可靠的监护和抢险措施,如因监护措施不落实出现问题,应由使用单位负责。 大型关键性在用压力容器,经定期检验,发现大量难于修复的超标缺陷。使用单位因生产急需,确需通过缺陷安全评定来判断能否监控使用到下一检验周期或设备更新时,应按168、如下程序和要求办理:a) 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向国家安全监察机构提出书面申请,事先应经使用单位主管部门和所在地的省级安全检查机构同意。申请时应说明原因,同时应递交该设备的检验报告;b) 在用压力容器缺陷安全评定采用国家安全监察机构逐项批准的方式。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与经国家安全检查机构批准的具有相应检验资格的评定单位签订在用压力容器缺陷安全评定合同;c) 承担在用压力容器缺陷安全评定的单位,必须根据缺陷的性质、缺陷产生的原因,以及缺陷的发展预测给出明确的评定结论,说明对安全使用的影响。包括:使用条件、监控使用措施和使用期限,使用期限不应超过一个检验周期;d) 承担在用压力容器缺陷安全评定的单位必须对169、缺陷的检验结果、缺陷评定结论和压力容器继续使用的安全性能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评定的报告和结论,须经评定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和法人代表批准,主送在用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同时报送使用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国家及省、市安全监察机构;e) 使用单位持评定报告和结论,提出监控使用措施和限定使用条件,按规定到所在地安全监察机构办理监控使用手续。6 相关文件无7 记录7.1 压力容器运行记录7.2 压力容器外部检验记录7.3 压力容器内部检验记录7.4 压力容器耐压试验记录7.5 压力容器的修理和改造记录8 附录 无二十五.有限空间、地下管沟、阀门井室作业安全管理规程1 范围为使员工在有限空间,地下管沟和阀门井室170、进行作业时严格控制危险源特别是重大危险源,以确保其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井、坑、洞、地道、容器暗室、地下管沟、阀门井室等有限的空间内进行作业的场所及人员。2 规范性引用文件2.1锅炉运行安全管理标准锅 炉 运行安全管理标准2.2锅炉辅助设备运行安全管理标准2.3设备“三修”安全管理标准2.4供热运行工作手册(2000.10)2.5供热分公司、所站管理规程(2005.03)3 术语和定义无4 管理职责4.1 企业的安全管理部门是本规程实施管理监督部门、技术和设备管理部门为技术指导管理部门。4.2 具体作业实施部门为本规程的执行部门。5 管理要求与方法5.1 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制171、和审批各企业从事有限空间场所施工作业时,事先要组织有关人员现场检查分析,然后由工程技术人员结合实际编制安全施工方案,经安全部门审核、领导批准,并进行安全和技术交底和做好充分准备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5.2 编制安全施工方案的内容 根据有限空间的危险程度,制定可靠有效的措施办法。 有毒有害气体的允许浓度,排除和监控方法,明确注意事项,使用的设备工具和防护物品。 作业中产生危害气体时应采取的防护措施。 防火防爆的措施。 由于金属焊割作业等原因、造成缺氧的予防措施。 坍塌冒顶片帮、滑坡的预防和排除方法。 可能发生事故的抢救措施。 防止其它危险事故的应及措施。5.3 作业要求 各企业从事有限空间作业时,172、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方案,认真履行编制、审核、批准、交底的程序。安全施工方案一式三份(单位、施工负责人、安全部门各一份)。 无安全施工方案,不准盲目违章施工作业。 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严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凡地下较大阀门井室,必须安设可靠有效通风口,并经常检查维护,防止堵塞和损坏。 地下阀门井室口和管沟出入口,不准堆放残土杂物,以免影响出入。 开启出入口盖板时,应用铁勾或撬杠,不要用手直接操作。出入口盖板要保持完好,发现损坏及时更换处理,以防伤人。经常检查管沟、阀门井与下水粪便、化学污物。煤气管道、沼气、电缆相联接的底数,做好记录,重点管理,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各阀井173、室内应设有牢固的爬梯,防止下井跳、上井爬。 要经常检查管沟、阀门井与下水粪便、化学污物。煤气管道、沼气、电缆相连接的底数,做好记录,重点管理,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从事地下井室和管沟作业时,必须事先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一是利用有毒有害和可燃气体测试仪进行检测;二是采用机械通风或长时间的自然通风,也可用手动吹风机通风;三是配戴氧气呼吸器;四是对独立的地下井室(不包括管沟)在确认无可燃气体后,并弄清是否缺氧时,可闪开井口,用明火试验。 下井室作业时,必须有两人以上,下井作业人要腰携安全绳,在外监护人要坚守岗位,以防意外。 下管沟作业时,还要做好防高温措施,作业时间不能过长,应进行间歇和轮换,有条件的应174、配齐对讲机联系。 发现异常气体和情况应停止作业,及时报告,严防有害气体中毒。 作业时如需照明,应使用手电筒;用行灯照明时,应使用12伏电压,应用防水电线和防爆灯头。 要结合实际,积极研究和采用先进科学技术方法,确保安全施工作业。 不准盲目冒险违章作业,不准一人自行作业。6 相关文件无7 记录无8 附录无二十六.水暖工操作安全管理规程1 范围为确保水暖工在操作过程中严格控制危险源特别是重大危险源以确保其的健康和安全,特制定本规程。本规程主要涉及水暖工在进行高处作业、地沟、和管井,(即焊管、焊管、锯管、安装管路、试压)等作业的安全管理。2 引用文件2.1锅炉运行安全管理标准 2.2锅炉辅助设备运行175、安全管理标准 2.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标准 2.6有限空间、地下管沟、阀门井室作业安全管理规程 3 术语和定义无4 管理职责4.1 企业的安全和人事管理部门负责本规程实施监督。4.2 水暖工作业时具体执行本规程。5 管理要求与方法5.1 高处作业时,必须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2 煨管前,应检查管内是否潮湿或存有冰雪及杂物,如有应烘干或清除干净。5.3 煨管所用的砂子必须烘干。装砂子的架子必须搭设牢固,并设栏杆,上下必须用梯子,不准爬架子。弯管器用前应认真检查不准有裂纹、变形等缺陷,使用时人应站在侧面并不准两人加力。5.4 吊放管子时使用的滑车、绞车和卡具应事先检查,如果损坏176、及时修理,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不准使用。5.5 搬运已组装好的管件时,用车辆运输要绑扎牢固,用人力搬运要专人指挥,起落一致。5.6 用锯床、切管器、砂轮切管机切割管子时,要垫平卡牢,用力不得过猛。用砂轮切管机操作时,应站在侧面。5.7 用板牙套丝时,必须将管子卡牢,操作时要防止板牙脱落。5.8 在高处安装管子,必须使用脚手架。不准利用窗口、梯子等代替。往高处吊运管子,必须绑牢,下方禁止有人5.9 打墙眼时要戴防护眼镜,并在墙眼的对面下侧方设人看管。5.10 在地沟内安装管子时,应检查地沟的两侧土质是否有坍塌现象,如有应支撑牢固,再进行工作。禁止在沟缘两侧1m内堆放管子。5.11 人工往地沟内下管177、件时,所用索具、地桩必须牢固,沟槽内不得有人。5.12 下井坑工作前,应检查井坑内确无危险气体存在,方可进行工作。下井时,应系安全带,指定专人监护。5.13 化铅锅要安装稳固,露天化铅要有防雨措施。操作时应戴手套,防护眼镜和鞋盖,将铅慢慢放人锅内,禁止熔化潮湿的铅块。5.14 灌铅时,管口不准有水,要缓慢浇注,防止烧伤。5.15 打水压时,按水压试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应检查压力表与试验管件。如发现不正常现象,应停止操作。5.16 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带电线路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防止触电。5.17 在暗沟内进行配管时、使用的照明灯电压不准超过12V。5.18 搬运暖气片时,必须拿稳拿平,178、两人抬运,必须步调一致。应使用钢丝绳或钢筋钩子搬运,不准用草绳和麻搬运。5.19 在离地2以上安装时,必须站在脚手架上进行操作,禁止使用梯子或凳子。6 相关文件无7 记录无8 附录无二十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程1 范围为确保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程。本规程所涉及的特种作业范围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及其管、阀件,起重设备、厂内运输及高处作业等。2 规范性引用文件2.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373号令) 2.2 供热运行工作手册(2000.10)2.3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2002.12)3 术语和定义3.1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179、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范围(共16种以上): 电工、金属焊接(切割)、起重机械、企业内机动车辆、登高架设、锅炉(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制冷、爆破、矿山通风、矿山排水、矿山安全检查(含瓦斯检验)、矿山提升运输、采掘(剥)、矿山救护、危险物品、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批准的其他作业。3.2 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4 管理职责4.1 企业的安全和人事以及工会等管理部门为本规程归口管理部门。4.2 各基层岗位为本规程执行单位。5 管理要求与方法5.1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年满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防碍从事本工种180、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有所需文化程度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5.2 培训、考核和发证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熟习本岗位的危险源特别是重大危险源,经考核发证,合格后方准上岗独立作业。 考核内容按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有关规定确定,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都必须达到合格,理论和实际考试不核格的可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应重新培训或调换岗位。 培养的特种作业人员,要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发放实习证方可操作,以师代徒后经培训考试及格,方可办理正式操作。 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应随身携带,以便接受监督和检查。5.3 复审 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必须按规定定期复审,一181、般为两年复审一次。 复审内容:复试本工种作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身体检查,事故责任检查。 复审在发证部门或指定单位进行。复审不合格者,可在两个月内复审,仍不及格者,收缴操作证。两个复审期做到安全无事故,经单位审查,报发证部门批准可免试。末经复审者,不准从事本工种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到外地工作时要经当地单位核审同意,方可作业。5.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与考核:由公司各级安全部门负责,人力资源部组织配合,并做好登记,建档工作。由安全部门负责,人力资源部配合,按规定进行培训考核。6 相关文件无7 记录7.1 特种作业培训记录8 附录无二十八.化验人员技术操作安全管理规程1 范围为确182、保化验人员在进行化验操作时严格控制危险源特别是重大危险源以确保其健康和安全,特制定本规程。本规程主要涉及供热专业各类化学分析化验人员进行作业的安全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2.1 锅炉辅助设备运行安全管理标准 2.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3 关于加深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通知(国家安监局2003.4)2.4 关于加深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通知(环发(95)296号1999.1)3 术语和定义无4 管理职责4.1 企业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规程的实施的安全监督管理。技术部门负责有关技术指导4.2 化验部门具体实施本规程的有关规定。5 管理要求与方法5.1 化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化验室各项规章制183、度和化验人员工作守则、规范、规定和本规程。5.2 化学分析实验室内应保持空气流通,环境清洁、安静。5.3 禁止使用分析室内的器皿装盛食物,或用烧杯做饭,不准在室内加工食品或就餐。5.4 凡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操作(如产生氰化物、汞、磷、坤、氮氧化物、硫化氢及其蒸汽),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5.5 配制强酸、强碱、强腐蚀试剂时,必须戴上防护手套,防护目镜,防止酸碱溶液与皮肤接触。5.6 配制完成的各种试剂应贴有标签,注明试剂名称、浓度、不准在容器内再到入与标签不相符合的药品。5.7 稀释浓硫酸时,必须在耐热和耐酸额的容器内进行。边搅拌,边将浓硫酸缓慢地倒入水中,以防酸液飞溅而伤人。5.8 溶解苛性碱时,必须在耐热和耐碱的玻璃容器内进行,并用水冷却容器。5.9 使用毒品、剧毒品时必须遵守有关毒品使用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10 化验人员不得自行存放、保管各种药品、试剂。5.11 化验室内一切电器设备必须绝缘良好,并有良好的接地线。5.12 对于废液和废气、废渣,要经过合理的处理后,才能排入下水道或弃去。例如,有机溶剂可蒸馏回收。较浓的废酸、废碱液经中和后排出,以免腐蚀管道。5.13 工作完毕,应关闭电气设备和电源开关、药品、试剂、仪器放回原处后,方能离开工作室。5.14 对化学品危险的采购、运输、贮存、使用和报废应符合国务院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6 相关文件无7 记录无8 附录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