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饲料品质化验作业供应商评审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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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093181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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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饲料品质、化验作业供应商评审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饲料品质管理制度第1条:目的本制度之目的在于制定饲料质量管理办法,确保以最低的成本,最有效的方法,制造出符合品质标准的饲料,用以满足客户的需求。第2条:范围本制度之范围涵盖下列事项一、 品质管理政策二、 原料品质管理制度三、 生产过程品质管理制度四、 成品品质管理制度五、 化验作业管理六、 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七、 客户投诉及不合格品召回处理制度八、 供应商评审制度九、 标签备案和管理制度十、 产品追溯方式十一、技术服务第3条:质量管理2、基本政策一、本公司以高品质,高效益的饲料为竞争利器。二、饲料生产部门应在品控部门协助下制造品质稳定少变异的饲料。三、品控部应有效参与销售、生产、采购等业务,提供专业性技术协助,以确保能生产出符合品质标准的饲料。四、公司应贯彻全面品质管理的管理方法,并采取有效的措施,以求先期预防品质问题的发生。五、技术资料及配方标准应当保密,非授权不得接触阅读。第4条:原料取样通用规定原料取样作业应注意一、样本的采取应力求随即广泛,以其具代表性。二、抽样次数不宜太少,以尽量减少误差。三、若每批原料数量太大,应酌予分批并分别取样。四、应视供应商及运送者的信誉,实际的品质机运送状况弹性调整抽样次数。五、抽样过程中需3、应用眼观、手抓、鼻问、口爵等感官检查品质,以发现品质变异并立即处理。第5条:部分性(30%)取样规定部分性取样作业应依下列规定一、袋装干料(一)袋装干料应以小型取样棒取样。样品数量以一批一代为原则。大原料样品在1千克左右,小原料在50克左右。(二)若当批袋数为14袋,则四袋均需取样,切每袋取样5次。若袋数在510袋,则每袋取样一次。若袋数在10袋以上,则以能够抽到样品的包装均需抽样为原则,每袋取样1次。二、散装干料(一)散装干料应以大型取样棒取样,样品数量视原料多寡而定,至少一小袋至多1千克。(二)卡车、火车、船舶及堆置之散原料应每批取样十次以上,且取样点应均匀分布。货柜装运只散装原料,则应与4、货柜口45角插入取样四次以上。三、液体原料(一)液体原料应以玻璃取样管取样,样品数量以一批一袋为原则。(二)油罐车装运之液体原料应自上方开口取样。(三)若能先经搅动,则代表性较佳。(四)若有怀疑时应与不同深度取样。四、样品标示取样所得样品,每袋皆应用原料取样卡标示,并依规定尽快送化验室进行化验分析。第6条:全面性(100%)取样规定全面性取样作业应依下列规定一、此项取样主要系与卸货中实施,负责取样人员与卸货中应全程在场监视取样。二、取样中应随时注意品质状况,若发现异常应即暂停卸货,并反映上级处理。三、每批原料皆以取样一袋为原则。四、每批原料应以小型取样棒每袋取样一次;散装干料应与卸货时经常取样5、;液体原料应以取样袋自油罐车下方开口取样。五、取样所得样品,每袋皆应用原料取样卡标示,并依规定尽快送化验室化验分析。第7条:新原料开发开发新原料时,应有采购部门取样送品控部化验,并经分析具有采用价值后,应将样品,化验报告及采用价值分析报告送技术部进行确认,经技术部认可,并与配方做配合修改后,才可开始采用。第8条:新供应商开发采购部开发原料新供应商时,应取样经品控部化验合格,必要时,并经现场调查确认其生产技术及品质水准适合后,才进行详细评估。决定是否列为供应商。第9条:用料预算用料预算程序为:一、销售部与每月二十日前订下三个月销售预测,并提出“销售预测表”送技术部生产部。二、采购部与每月二十日前6、完成预测下三个月的“原料成本预测表”送技术部。三、技术部根据销售预测表、原料成本预测表及配方资料,与每月二十五日前完成“下三个月原料预计用量表/采购表”送采购部,以为采购决策参考。四、包装及标签的采购量,由生产部根据销售部的销售预测表及库存量,与每月的二十五日前完成“下三个月包装品/标签采购表”送采购部。第10条:签约前品质确认 关键性原料、品质不稳定的原料、品质绩效不佳的供应商所供应的原料及其他采购部认为有必要的原料,由采购部取样,送品管部化验合格后,再行签约。第11条:发货前品质确认发货前品质确认,品控部应配合采购部办理,尤其是大量采购原料时。为避免到货时才发现不符合品质标准,导致难以处理7、的困难,应有品控部派员赴供应商仓库及装车时现场抽样化验分析,以确认可否发货。必要时取得地图式仓库配置图以复合发货之正确性。第12条:到货时品质确认到货时品质确认,品控部应配合采购部办理。主要针对远地供应经长途运输的大宗原料,与车船到达时,到车船上检视运输过程中品质是否发生变异,以便及早处理,并规划仓储及使用。并与必要时监视转驳作业之正确性。第13条:进厂检验原料进厂检验其取样检验区分位两个阶段:一、卸货之核准原料进厂时,应先依一般性抽样规定取样分析,确认品质合格后,方能进厂卸货。二、卸货之监视卸货时应进行100%取样及监视,以判断外观、气味 是否正常。异常时应立即反映处理,此阶段取得之样品应进8、行完全分析。第14条:仓储管理原料仓储管理重点在于避免混料、防止变质及减少损耗。其与品质有关之主要规定有:一、两种散装原料同时进货,使用同一卸料口,务必清理拖送干净,再卸另一种原料,以免混料。二、袋装原料必须铺设栈桥才能堆放,且以小区域堆放为原则,各堆之间应预留适当走道,以便检查原料状况。三、储存条件应配合原料特性,例如鱼粉应当注意通风。四、应经常巡视仓库,随时处理破损及变质等问题。五、料温监视: (一)原料仓管员应每周检测一次圆筒仓及指定料堆之温度,并做记录与“原料温度记录表”送主管存查。 (二)原料温度在35以上时,即为异常征兆,仓管员除应及时报主管联络技术部研究处理外,并改为每天检测一次9、并作成记录,以掌握变动情形。倘有继续恶化趋势时,应即呈报技术部经理做紧急应变措施。第15条:使用管理原料之使用应以下列规定办理:一、原料之使用除品控部另有通知外,皆应严守先进先出原则。二、使用前品质确认:(一)品控员应经常巡视仓库,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定期抽样送化验室化验分析。所抽样品应区分为两类,第一类为怀疑其品质可能已劣化者,分析结果应作为采取行动参考。第二类为预订将使用原料,其分析结果应作为“原料品质状况报告”送技术部门,作为配方参考。 定期抽样时间为:11月份至2月份水分正常的原料为一个月,水分超标的原料为15天;3月份至10月份水分正常的原料为15天,水分超标的原料为7天。三、取用10、原料时应正确取用,如品控部有指定方法时,例如原料必须掺用及其掺用比例,必须严格按通知执行,必要时应指定人员监视作业。四、如发现有结块、杂志、品质不良时、应即挑出另外堆放,并通知品控部协助处理。第16条:生产部应定期提出滞料明细交品控部,有品控部召集有关部门研讨处理方案。第17条:生产计划检查生产部应根据销售部之订单或销售计划制定生产计划,并核对:一、预混料及小料库存是否充足。二、对于原料之使用是否有其他指示。第18条:配方变更管理 技术部应于变更配方前通知生产部,以便生产部做好准备。使用新配方前,品控部应检查相关配合措施等是否已确实完成,并监督中控室操作人员键入配方。第19条:制程作业标准与自11、主检查 生产部应在品控部协助下,制定各岗位操作规程并贯彻执行。为求确实执行,应采取自主检查。第20条:生产过程品质注意重点:为确保生产过程品质符合标准,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一、粉碎混合 (一)操作人员应随时检查粉碎机工作情况,检查粉碎粒度。检查是否有筛片破损,筛片用错造成的粉碎粒度过大等情况,以便及时处理,品管人员应经常抽查监督。 (二)控制室人员应随时监视控制板之显示,任何异常讯号皆应确实查明原因并妥善处理。 (三)液体原料的添加,应经常查看液体原料是否均匀。 (四)应加热后混合的液体原料,应控制加热温度,并经常清理混合添加设备中的残留物。 (五)小料操作员务必按小料配方单要求操作并记录、核12、对。 (六)小料口的筛网,务必每批清扫干净,以免药物污染。二、制粒 (一)制粒时应经常检查制粒后的品质、外观、颗粒、味道都必须符合标准。 (二)如有制粒不易或无法符合制粒机正常产能时,应立即向主管反应并通知技术部,以便采取措施。 (三)油料。黑料。异种饲料不得混于正常饲料中。三、包装 (一)包装人员应了解各类别饲料的外观。味道上之差异,转仓包装前应确认饲料类别。包装、标签是否一致、正确。 (二)每批料的前后各一包料,应依规定回机。第二包以后如发现异常亦应考虑回机。 (三)每班次上班时应校称一次,且包装时应每25包校准一次,以保证重量正确性。 (四)饲料标签应明确盖上生产日期、批号。 (五)如发13、现破包、缝线不牢之包装皆应立即处理,补足重量或换装。第21条:客户委托或指定加药 客户委托或指定加药时,应依下列规定作业:一、销售员接到客户委托或指定加药之订单后,应于订单及订单统计表上详细注明。二、技术部接到销售部通知后,应即就每一项加药订单填写“受委托加工加药饲料审核及用药记录表“呈经理核定。若不同意则应与表内说明理由及建议,第二联自存,第一联送业务部以便和客户联系,并修改订单。若经核可,则应依内容配置药物,必要时先经混合稀释,且包装成袋。包装时以一槽一袋为原则,并贴上标签同第二联送生产部。三、生产部控制室人员于生产需加药之饲料时,应详细阅读记录内容,并通知小料人员,小料人员应依指示加药。14、第22条:回机作业 回机作业应依下列规定:一、技术部应将所有可能发生回机料的情形详细列举。并依其严重程度是否有固之回机原则,分为两大类: (一)必须每次备案呈核者。 (二)可以固定原则回机,无需备案呈核者。二、必需每次备案呈核者,其处理程序为: (一)有发生回机之带班长,与发生规定情形两日内,应及填写“回机处理联络单”一式三联,注明日期、品名、数量、发生原因及严重情形,呈生产部经理核准后转入技术部,技术部应即派员会同填单人员现场取样分析,并拟定对策,注明与联络单上。第一、三联送还生产部,凭单办理回机作业。第二联送品控部,做品质跟踪之依据。 (二)生产部应依技术部指定之方式及限期完成回机作业,并15、与处理联络单上注明实际回机日期数量,及实际完成回机日期,第一联应转交技术部结案。 (三)如因销售产品结构变更,或其它因素造成回机料无法依原定方式期限回制完成时,应协调技术部另行研订。三、无需每次备案呈核者,其处理程序为:事故发生后,应尽快依技术部所订之回机原则,于生产中依技术部规定原则回机,非经技术部通知或同意不得变更回机方式。四、一般注意事项: (一)回机料应存放于指定区域,并且标示清楚。 (二)不同原因不同品种之回机料,应分别存放分别处理。 (三)控制室应于混合记录卡上详细记录。 (四)品控部应详细核对混合记录卡,处理联络单等,以防发生错误。第23条:成品取样成品检查成品取样作业规定一、打16、包操作员应于包装线上取样。当成品包数在50-150之间时每10包左右取样一次;当成品包数大于150包以上时没20包取样一次。二、样品重量不得低于500克,同时填写样品取样卡。三、品管人员应将每班所取样品送化验室,有化验室选样分析。四、现场品管人员应经常检查成品外观、气味、颜色、硬度等指标是否符合公司质量要求 ,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寻找原因。第24条:仓储管理 仓储管理应严格按照生产部成品仓储管理制度执行,其于品质有关规定为:一、成品出货应严守先进先出原则。二、成品储存期限管制:有关人员应明白这个道理“产品从生产出来到使用,时间越短越好”,为此特制订成品库存期限标准供生产部执行管制,猪料7天,鸡料17、鸭料鱼料10天。三、经检查发现过期产品,暂时不得出货,有仓储人员填写过期产品明细,注明数量及原因送品管部拟定处理方式,并依照办理。第25条:出货管理 出货管制应依成品仓储管理手册规定办理,其于品质有关部门之重点为:一、成品出货应严守先进先出原则。二、出货时应依出货单正确出货。客户委托加药部分应特别注意,并以整批出货为佳。三、任何挂上“暂停出货”标识者,严禁出货。四、出货时,应详细检查运输车况,及饲料装车状况,不得有积水、破损、未加盖篷布等情形。严禁运输过农药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后未作出处理的车辆装运成品。五:出货资料应详细填写,以便追查品质。第26条:样品管理 有现场取得之样品送到化验室后,应有18、化验室指定专人进行核对、分类、登记及感官检查后,依规定储存或进行化验作业。样品登记薄应每日呈阅。第27条:化验作业 化验室人员进行化验分析时,应严格遵守化验作业标准,以正确化验出样品成分,以供品质分析管理依据。化验室结果应填制化验报告定期呈阅,其异常部分应立即进入品质异常处理程序。第28条:化验室作业标准 技术部应拟定下列化验室作业标准:一、化验室注意事项,其内容应包括一般防护及其安全注意事项及其危险性药品处理注意事项等。二、化验作业标准:应就个别的营养成分检测拟定,其要项为:检测原理、应用设备试剂、化验步骤、分析计算方法、结果讨论及注意事项等。三、化验设备管理标准:应参酌设备保养管理制度规定19、,拟定化验室设备平常保养、润滑及校验等标准,重要零附件库存量等。第29条:试剂及耗材管理 化验室所用试剂及耗材应依资材管理手册及采购管理手册规定方式管理。第30条: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及处理制度 在厂内生产或仓储过程中,经外观检查或化验分析发现质量异常时,应依下列规定处理:一、技术部发出“品质异常处理单”一式二联,详细说明发生情形及处理建议,经登记列管后送发生单位。二、发生单位深入追查发生原因,并将处理过程及以后防治办法详细填列后,送会技术部。三、技术部审核后,呈总经理核阅结案。四、技术部应持续追踪各项改善及防治措施。五、发生单位则应力求贯彻各项改善及防治措施,以防范再次发生品质异常。第31条:客20、户投诉和不合格品召回处理制度 处理客户投诉的原则:树立“客户永远是对的”观念,换位思考、站在客户的立场上看问题,牢记自己代表的是企业形象,迅速、诚意。不论客户以电话、书信或当面等任何方式,向任何一位同仁抱怨时,及应依下列规定办理:一、首先将客户的抱怨内容及时记录在案,若抱怨内容涉及其他同仁,或涉及自己并无充分把握的事项时,应避免直接给予明确答复,但应告知客户将立即转给适当人员处理。二、任何客户抱怨皆应由受理人员,或转请可以掌握状况的业务员、业务主管或相关单位,于当天或次一天 与客户接洽。三、客户抱怨内容有负责该客户的业务员会同业务主管判断。认为不必立案时,则业务员应将有关之解决方法向客户回复。21、回复内容记入工作日志,定期呈阅。四、若客户抱怨内容涉及赔偿、折让、退货、换货及其他严重影响公司信誉者,则必需填写“客户抱怨处理单”立案。五、客户抱怨处理单各栏内容原则上有负责该客户的业务员填写,若有特殊情况,委托他人代填时,应尽快补签追认。六、倘若客户投诉内容涉及其他部门时,则有业务员负责联系有关部门查证核实。七、客户抱怨处理单会签部门意见时,每一会签部门最迟需在三天内签注完毕。且签证之内容,除说明或证实客户抱怨正确性外,应提出改善客户抱怨问题的具体建议,以供上级采择实施。八、客户抱怨处理所有部门会签完毕后,业务部即呈总经理审核。经核示后之客户抱怨处理单,分发到各部门依之执行,并由技术部负责管22、制。九、技术部应定期将执行情况及结案情况整理呈核后销案。第32条:客户服务 客户服务应配合业务部进行,其方式可采取客户调查、客户训练、饲养试验等。其目的在于使客户充分了解本公司产品特性,并在饲养管理上采取配合措施,发挥经济效益。第33条:供应商管理及评级 目的: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并对其进行持续监视,以确保其能为公司提供合格的产品和服务。其管理和评级重点在于:一、由采购部、技术部、财务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评价。二、由采购部、技术部负责对供应商的日常考核。三、对于关键原料,应对供应商的生产能力与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考察,其中包括下列五个方面的要求: (一)进料的检验是否严格。 (二)生产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23、是否完善。 (三)出厂的检验是否符合我方要求。 (四)生产的配套设施、生产环境、生产设备是否完好。 (五)考察供应商的历史业绩及主要客户,其产品质量是否长期稳定、合格、信誉较高。四、对于产品稳定、信誉较好的供应商在评级时给予较高等级。五、对于产品经常连续出现问题的供应商应提前给予警告,在评级时给予降价评价。对警告后没有改正的供应商必要时取消资格。第34条:标签备案和签发管理一、标签备案 (一)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饲料标签标准进行设计并备案。 (二)饲料标签所标示的内容真实并与产品的内在质量相一致。 (三)饲料标签内容的表述通俗易懂、科学、准确、易于为用户理解掌握。不使用虚假、夸大或容易引起误解24、的语言,不欺骗性描述误导消费者。二、标签管理 (一)饲料标签不得与包装物分离。 (二)饲料标签存放时应做到单独存放,严禁不同品种混放。 (三)饲料标签的印制材料应结实耐用,文字、符号、图形清晰醒目。 (四)标签上印制的内容不能在流通过程中变得模糊不清甚至脱落,保证用户在购买和使用时清晰易辨。 (五)一个标签标示一个饲料产品,禁止一个标签同时标示数个饲料产品。第35条:品管训练品管训练应配合人事部进行,其目的在于培养公司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品管知识和品管意识,以提高产品品质水准降低品质成本。第36条:品质保证和产品追溯制度 品质保证之范围包括品质制度稽核、原料品质稽核、制程品质稽核、制程能力分析、成品品质稽核及检验能力稽核等六项,其作业由技术部主办,必要时组织成跨部门组织办理。为严控产品质量,有效防止不合格品流到用户,达到“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质量可追踪”的目的,特制订产品质量追溯制度。一、原料到货检验与标示二、原料使用及生产过程中的记录三、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的记录四、成品检验记录四、成品出入库的记录相关记录见:原料到货登记表、原料检验报告、原料使用表、生产过程记录表、不合格品记录表、回机记录表、成品检验报告单、成品发货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