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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生产会议费用及作业等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会议费用及作业等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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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管理
上传人:职z****i 编号:1091129 2024-09-07 198页 1.26MB
1、公司安全生产会议、费用及作业等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录安全生产会议制度5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3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8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20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21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22危险作业管理制度25职业健康管理制度28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34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38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和使用制度44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55设备检修、维护安全管理制度59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6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71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制度85安全生2、产档案管理制度92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96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103防火安全管理制度115电气临时线审批制度129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34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53安全防护装置管理制度158防尘防毒设施管理制度161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171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174安全生产“五同时”管理制度184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193安全生产会议制度1目的安全生产会议是协调和处理公司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生产计划顺利实施的主要形式,因此,为了保障生产信息流的畅通,安全生产会议必须及时召开,并形成会议记录,需要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公司领导进行传递,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处理。2适用范围3、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各单位。3.1公司安全生产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每周召开一次,并形成会议记录、备查。3.2公司安全生产例会由总经理组织召开,地点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在召开会议前临时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有:公司领导,各部门等有关负责人和安全员,并根据有关情况对与会人员按需要随时增减。3.3各部门、班组安全生产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人员由各部门、班组自定。3.4无故不参加会议公司安全生产会议者,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3.5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参加人员应是本部门,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主管生产的领导,必须熟悉本部门、本单位的生产情况,不得随意安排人员参加会议。3.6各部门安全生产4、会议的组织形式可参照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的组织形式进行。4附件安全生产会议记录。附件安全生产会议记录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参加人员会议内容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有效实施,维护企业、职工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对企业安全生产资金的提取、管理、使用范围进行了规定,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各单位。3管理职责3.1财务部是安全生产资金的管理部门,承担以下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关于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规定,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将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公司财务计划,并予以保证。做好安全5、生产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资金,并不得挪用。根据已批准的安全资金计划项目,监督专款专用,已完成的安全生产投入项目及时办理财务结算手续。3.2生产部是安全生产资金使用的主管部门,承担以下职责:根据各单位报送的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经调查核实、综合平衡,编制全公司的年度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负责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分配,并监督安全生产资金的合理使用;对安措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列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项目报销进行审核。4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4.1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公司按照财政部【2012】16号文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以本年度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提6、取:4.2安全费用使用范围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经费。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主要是指: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4.2.5 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4.2.6 安全检查工作所需费用。安全风险抵押金。保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及其它有关经费投入。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所需费用。4.2.10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7、费用,体检费用等。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4.3安全费用使用要求提取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度结余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总经理应确保安全生产资金的足额投入,不管企业资金如何紧张,应始终将安全投入放在首位,避免因安全投入不足产生严重后果。公司应当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按规定使用。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公司应当披露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5附则5.1本制度由公司生产部负责解释。5.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6附件附件一安全生产费用年度计划表附件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台帐附件一安全生产费用年度计划表日期: 编制部门:8、序号部门项目名称项目内容责任部门完成时间资金预算(万元)备注审批人: 审核人: 制作人: 附件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台帐月份: 月序号日期项目名称项目内容使用部门发生金额凭证号备注年初结存费用本月提取费用本月时间使用费用期末结存费用审批人: 审核人: 编制人: 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1 目的与范围1.1为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避免工伤事故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规定了新员工、特种作业人员、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班组长、变换工种和“四新”教育、职业健康、全员、复工和安全管理人员等九种安全教育的程序、内容和管理要点。1.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9、内所有员工。2 总则2.1 安全教育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通过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2.2 各单位要坚持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认真布置,检查落实,讲求效果,严格考核。2.3 各单位对各种安全教育均要有记录,除新员工的教育考试记录、档案永久保存,其他保存三年。3 职责3.1 人事部是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的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教育培训大纲和下达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或督促相关部门实施;负责教育培训资金的申报和使用。3.2 安技部负责提出年度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的需求;负责实施新员工、班组长、变换工种和“四新10、”教育、职业健康、复工等安全教育,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相关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制定全员安全教育内容。3.3 其它单位负责组织和实施全员安全教育。4新入职员工的三级教育4.1对入职的新工人,新调入的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招收的临时工、实习代培人员。必须经过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的安全教育,未经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工作。4.2新进公司人员首先由综合部下达安全教育通知单。由综合部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合格后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随受教育者依次到所分配的车间、部室、及班组进行二、三级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卡教育内容和签名必须由受较育者本人填写和11、签字,再经施教者和领导依次签字后,返公司综合部存档。4.3综合部审定三级教育卡合格后,核发劳动保护用品,车间方可安排其上岗作业。4.4综合部门应当确定新员工的学徒期,车间必须为其指定师傅,师傅应当对其进行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并对其安全操作进行监护。4.5新入职人员的教育内容公司级教育内容(1)企业组织结构,及在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职责;(2)安全生产及安全生产的意义;(3)安全生产基本知识;(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5)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6)有关事故案例。(7)安全生产方面的希望和要求。车间(部、室)级教育内容(1)本车间(部门)基本概况和安全12、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2)车间的生产特点,要害部位、危险区状况;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3)相关设备设施及作业活动安全知识;(4)有关事故案例。(5)希望和要求。班组级教育内容(1)本班组有哪些作业,有何特点,设备状态,消防设施,危险部位及防护措施;(2)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3)文明生产的要求;(4)实际安全操作和示范。4.6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及学时4.6.1教学大纲由综合部按照培训内容编制三级教学大纲;4.6.2对集中入职员工的公司级教育,由综合部按照新员工培训计划组织集中培训,由13、综合部施教。4.6.3新入职员工的培训学时不得少于24学时,培训率要达到100%。4.7培训效果评价三级教育培训结束,由综合部组织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工作。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教育5.1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电气焊工、厂内机动车驾驶员、压力容器作业等。5.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5.2.1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5.2.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5.3特种作业人员复训按国家有关规定,特种作业操作证,每2年复审1次。连14、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经公司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后,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4年1次。5.3.2复审内容:(1)健康检查;(2)违章作业记录检查;(3)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4)本工种安全知识考试。(5)复审合格的,由复审单位签章、登记,予以确认。复审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复审单位申请再次复审。复审单位可根据申请,再复审1次。再复审仍不合格或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5.4培训内容及学时5.4.1培训内容及学时按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标准执行,培训率要达到100%。5.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的程序新从事特种作业人员以综合部正式调令为准,由综合部向铜梁区15、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部门进行培训申报并建立培训台帐。对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按国家规定的复审期限,由综合部在有效期内提出申请,由考核、发证单位负责审验。 5.6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档案由综合部管理。6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教育6.1教育内容6.1.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及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等。6.1.2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专业安全知识。6.1.3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6.1.4国内外的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6.1.5典型事故案例分析。6.2中层以上干部教学大纲、教学计划16、及培训方式6.2.1由综合部按照培训内容编制教学大纲。6.2.2由综合部编制年度培训计划。6.2.3培训方式可采用自学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培训由综合部或外请安全专家施教,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都必须有施教记录及计划安排。6.2.4新到职的中层干部培训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的再培训不得少于8学时,培训率要达到100%。6.3培训效果评价由综合部会同人事部组织考试,检验培训效果。6.4中层以上干部教育档案由综合部管理。7班组长教育7.1班组长安全教育,由综合部负责组织实施并建档。综合部负责授课。7.2教育内容7.2.1班组安全建设的基本要求7.2.2班组长应具备的安全管理素质7.2.3班组安17、全职责和职权7.2.4班组长抓安全生产的方法7.2.5班组安全管理内容7.2.6班组安全管理的有关标准(制度)7.2.7国家标准(GB6441)中关于不安全状态的分类7.2.8企业内常见违章表现7.2.9班组安全管理的常用规范7.3班组长培训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及学时7.3.1由综合部按照培训内容编制教学大纲。7.3.2由综合部编制年度培训计划。7.3.3培训每年进行一次,不得少于8学时,培训率要达到100%。7.4培训效果评价由综合部组织考试,检验培训效果。8变换工种和“四新”教育8.1工人变换工种(以综合部门调令为依据)时,必须进行变换工种教育,进行登记、填写教育卡。调动者本人携带教育通知单18、到车间(部室)、班组实施教育。8.2企业内车间之间调动,进行车间、班组级教育;车间内班组之间调动,进行班组级教育,教育后填写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卡。8.3变换工种人员按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后,将教育卡交综合部存档。8.4同工种变换岗位,管理人员之间的变动不属于变换工种。管理人员从非生产岗位调动到生产性质的岗位,要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8.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下简称“四新”)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由各职能部门或车间负责组织实施,然后班组进行岗位教育,接受培训人员填写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卡,此卡车间教育一栏由主管部门填写,由车间收齐,及时反馈安技部。综合部对教育过程和效果进19、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由人事部单独建档,注明“四新”教育。8.6变换到特种作业岗位的人员,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规定办理有关手续。8.7教育内容变换工种(1)新工种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及控制对策。(2)新工种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及防护设施的要求“四新”教育(1)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特点及操作方法(2)“四新”投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危险部位,有毒有害物的特性及预防方法,新的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3)新制订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的内容和要求(4)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及防护设施的要求8.8编制教育大纲由综合部按照培训内容编制教学大纲。8.9培训效果评价由所在车间检验20、教育效果,并做好记录,教育率要达到100%。9复工教育9.1工人因病假、事假、探亲、脱产学习等离开岗位一年以上,工伤伤愈重新上班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两级安全教育。9.2本人提出复工申请,综合部下发安全教育通知,登记、填写教育卡,由车间(部室)和班组实施教育,教育结束将教育卡返回综合部签署意见后方可复工。安全教育通知单及教育卡综合部存档。9.3教育内容休假复工教育(1)针对各自心理因素施教.(2)重新学习本工种操作规程.(3)进一步熟悉设备结构,性能,危险部位,防护技能并进行实际操作练习工伤复工教育(1)针对伤者案例进行剖析,找出直接与间接原因。(2)针对事故发生点进行教育,增加操作知识提高操21、作技能,预防事故对策。9.4编制教育大纲由综合部按照培训内容编制教学大纲,可与员工变换工种教育大纲一同编写。9.5培训效果评价由所在车间检验教育效果,并做好记录,教育率要达到100%。10职业安全健康教育10.1职业安全健康教育,是指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以及有关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和职业卫生医生。10.2教育内容10.2.1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应掌握职业危害的性质、危害机理、预防方法及自救、互救常识。10.2.2领导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要重点了解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掌握本单位职业危害的分布情况和危害程度。10.2.3工程技术人员应掌握预防职业危害的工程技术措施,以及采用新材料、新技术22、新工艺、新设备时应具备的职业健康相关知识。10.3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及学时10.3.1由综合部按照培训内容编制教学大纲。10.3.2由综合部编制年度培训计划。10.3.3培训方式采用集中培训,由综合部或外请安全专家施教,作好记录。10.3.4培训每二年进行一次,不得少于8学时,培训率要达到90%。10.4培训效果评价由人事部组织考试,检验培训效果。职业安全健康教育档案由综合部管理11安全管理人员教育11.1安全管理人员包括安委会成员及兼职安全员11.2教育内容11.2.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11.2.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健康和23、安全文化等方面的知识,国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11.2.3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11.2.4事故现场堪验技术,以及应急处理措施。11.2.5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方法。11.2.6本公司职业危害作业点的分布,危害程度,并根据其理化特性应采取的防护技术、措施和方法。11.2.7典型事故案例。11.3培训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及学时11.3.1由综合部按照培训内容编制教学大纲。11.3.2由综合部编制年度培训计划。11.3.3培训方式采用集中培训,由综合部或外请安全专家施教,作好记录。11.3.4培训每年进行一次,不得少于8学时,培训率要达到100%。11.4培训效果评价24、由综合部组织考试,检验培训效果。11.5安全管理人员教育档案由综合部管理12全员培训12.1培训内容12.1.1安全生产新技术、新知识。12.1.2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12.1.3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的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12.1.4事故案例。12.2培训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及学时12.2.1由综合部按照培训内容编制教学大纲。12.2.2由综合部编制年度培训计划。12.3培训方式根据企业生产实际和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可采取授课、辅导考试、电化教育等方式进行。做到重点突出、形象生动、简单明了、喜闻乐见,以达到增强员工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做到安全生产。12.4培25、训每年进行一次,不得少于4学时,培训率要达到80%。12.5培训效果评价由综合部于每年的六月份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12.6教育档案由综合部管理13其它规定13.1各级组织要认真贯彻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把安全生产教育列入日常工作仪程,要重视安全教育,扎扎实实地把全公司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工作做好,对忽视安全教育的单位及个人,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或由于忽视安全教育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必要的处分。13.2基层单位要建立各种安全教育台帐,妥善管理好各种培训记录,并及时归档,每半年与公司综合部核对一次。14考核按公司年度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1.目的规26、定安全生产检测与报告的有关要求。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各单位。3.1公司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每月组织一次专业安全生产检查、要害岗位检查;各车间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班组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要有记录。3.2除坚持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外,还要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包括专业检查、防洪、防汛等季节性安全检查,以及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检查。3.3加强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领导,以安全检查中,各级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全程参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3.4.安全生产检查组,应由各级负责人、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等组成,按检查项目认真进行检查。3.5安27、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3.6查思想:主要检查各级领导和职工是否真正树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查安全管理:主要检查各级领导及职能人员是否分线负责安全管理,真正落实了“五同时”;查规章制度:主要检查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认真贯彻执行;查事故隐患:主要检查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3.7安全生产检查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事故隐患所属车间、班组要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则认真进行整改,一时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要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和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业。3.8公司要对整改项目验收,隐患整改不力,或无故拖延时间的,公司按责任大小予以处罚。3.928、生产班组应该好班前、班后和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或及时上报,解决后方可开始作业。要害岗位要定人、定职责每天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下班后要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不得留有事故隐患。3.10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检查过程中,有权对违章人员进行制止、纠正和处罚,根据隐患情况采取责令即整改直至停工等应急措施,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部门或单位,给予必要的处罚。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1 目的与范围1.1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安全生产的管理,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奖励、惩罚和考核办法。 󀁡、52; 1.3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各单位及人员。2 职责2.1 综合部是安全奖惩的主管部门,依据本制度负责提出奖惩意见,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3 总则3.1 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企业各级领导和员工要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和企业制订、颁发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安全管理标准及规定,要把安全工作列为本单位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3.2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工作的核心,企业各级领导和员工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所管辖的业务范围内和工作岗位上,对安全工作负责。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必须同本部门、本单位的经济责任制挂钩,严格考核。3.3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发30、生轻伤以上事故的单位(含班组),取消其所有荣誉的评比资格。对事故的责任者取消其个人所有荣誉的评比资格。3.4安全生产奖惩以日检、周通报、月考评为基本运行模式。考核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制度为准绳,执法公正、严明,以达到警示、教育、防止事故发生的目的。4 奖励4.1 安全生产评比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按照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结果给予奖励。4.2 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对活动中的突出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4.3对于下列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革新、发明、创造并获得成效者;在抢救事故中,使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的有功人员;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减31、少事故损失的有功人员;在安全工作中提出行之有效合理化建议的先进个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个人。4.4对于下列单位的领导给予一次性奖励: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运用现代安全科学管理方法,获得成效的单位;在年度内实现安全目标的单位;在安全生产上做出成绩的先进集体;5 处罚5.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一般违章,一人/项次:责任者100元;班长30元。不穿工作服上岗;女工上岗不戴工作帽,超颈根以下头发未置于帽内;操作天车、电葫芦,违反起重作业“十不吊”规定;应戴防护镜、应穿防砸鞋的而不戴不穿的;不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或有防护装置不用;工件不按规定位置摆放或超高、歪斜堆放;隐患不按期限整改或拒签整改32、通知单;叉车司机超高叉运料箱、架或毛坯成品;车间内流动吸烟或乱扔烟头的(发现烟头按属地管理处罚)机动车辆拐弯、进出大门不减速、不鸣笛、不打转向灯;驾驶刹车、转向不灵、无转向灯、门窗不完整完好的车辆;摩托车、自行车擅自进入车间;不按规定对特种设备、设施、工具、吊索具、钢丝绳进行管理;使用的钢丝绳不符合安全标准,吊索具不点检;施工人员未经有关单位同意,在车间等工作场所接电、水、气源;私自动用天车和启用设备、设施;操作旋转设备或进行检修、试车时敞开衣襟;在易燃易爆、明火、高温作业场所穿化纤服装操作;操作砂轮时戴手套操作;用嘴吹、手拉机床上的金属铁屑;工作时现场睡觉、看书报、追打戏闹、做与工作无关的事33、;车辆未停稳时攀上跳下;高空作业时上下扔物件;工作期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带电(检修)作业或使用非双重绝缘电动工具在潮湿地区或在容器、构件内工作,不带绝缘手套或使用非安全电压灯具作行灯或照明;机器运转时进行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不按规定及时清扫作业现场废料、垃圾,不在规定地点倾倒,物件任意摆放,堵塞通道的;开车前未进行检查、未打铃或设备不完好就开车;厂内外机动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特种作业无证上岗。在吊物下作业5.5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严重违章,一人/项次:责任者100元,班长50元。酒后上岗;重复隐患、重复违章、重复事故;二人以上作业无统一指挥或未明确主从关系;检修带电设34、备电器和高空线路时不断电或不挂警示牌、无人监护;使用非安全电压灯具作行灯,带负荷运行、断开车间(或回路)配电闸刀或总开关。砂轮机不按时更换砂轮,两边不垫纸垫。高空作业(两米以上)不系安全带,无监护。电气,焊工工作时不穿绝缘鞋及其它防护用品,带电拉高压跌落保险,使用不合格绝缘棒和绝缘手套。领导干部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机动车辆保安件不完好,超速行驶;把车辆交与他人驾驶。重大隐患不及时整改。重点要害部位有闲杂人员,值班人员睡岗,不认真做好登记,检查记录及交接班。在运转的设备上跨越,传递物件。擅自拆除设备上的安全、照明、信号、防火、防爆装置。未经批准擅自牵引、使用临时电源线路。使用已失去额定负荷能力或35、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各种起吊设备和工具、吊索具;氧气、乙炔距明火之间距离不符合规定,无阻火器或压力表无检验;使用氧气、乙炔后,未关阀门,软管有老化、泄露现象;割焊未经过完全清洗和充分通风的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封闭容器和管道;非特种作业者从事特种作业。擅自开动已被查封或未经检查、验收、移交的设备;电工带电操作、带负荷拉闸前未办停送电手续,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熔丝,使用不合格绝缘手套和靴鞋,非值班人员进入高压室;开动情况不明的电源或动力源开关、闸、阀;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接电源时无插头或未按规定使用绝缘鞋、手套;使用的气瓶有泄露或靠近热源及日光曝晒;从事危险作业未经主管部门审批及无人监护,不执行“危险作业申请36、单”所规定的安全措施;使用活动斜梯登高作业时,无人把扶梯子和监护。5.6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重大未遂事故:一人/项次: 责任人200元;班组长60元。电工高空作业 不穿绝缘鞋或不系安全带;虽未造成人身伤害,但已造成设备、设施损坏;重点防火部位和易燃易爆场所不办动火证或采取措施不到位;线路维修不办工作票或办理后不通知安环部。5.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重罚在上级安全检查中,受检部门同时有三人以上违章作业的,或一个月内累计三人次以上违章作业的,处罚部门800元。由于没有提供产品包装重量或吊装位置等有关数据,使产品包装无法标识,处罚设计部500元,处罚责任者150元;造成事故的按事故处罚规定处罚。设计37、部门对产品及部件图纸标注的重量不准确或图纸不标识重量;工艺部门对工装图纸标注的重量不准确或图纸不标识重量;处罚部门500元,处罚责任者150元;造成事故的按事故处罚规定处罚。吊运捆绑不当、纲丝绳选用不当使得吊物坠落造成未遂事故对责任部门罚款500元,对责任者罚款100元;造成重大未遂或造成安全事故按伤亡事故相应条款处罚。凡发生重大未遂事故的以及对查出隐患未按期进行整改的和整改不到位的,每起对责任单位扣罚5001500元,相关责任人按2030%挂钩。5.8 年度安全目标考核为不合格,按人均50-100元处罚。6 考核6.1 实行分级考核,层层互保,企业考核职能部门、车间;职能部门、车间考核班组;38、班组考核个人。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 目的与范围1.1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作业环境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规范职业健康监护,预防职业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1.2 本制度规定了对生产作业环境中职业病危害因素预防治理的要求、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健康监护及职业病诊断治疗的管理要点、方法和内容。1.3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属各单位及其全体员工。2 总则2.1 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集团公司总经理对集团公司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生产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的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级领导在任职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对生产作业环境中的有害因素进行治理,使其达到国家劳39、动卫生标准。2.2 规划发展部在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引进工程项目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规定;在推广新技术、采用新工艺、购置新设备和使用新材料(简称“四新”)时,保证劳动卫生条件达到国家有关标准。3 职责3.1 安技部是职业病预防的主管部门,负责制订职业病防治规划和计划;负责委托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监测,按规定做出报告;参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3.2 安技部负责组织安排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的就业(上岗)前体检、定期体检和离岗时体检,对职业禁忌者提出处理意见。3.3人事部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40、健康培训3.4 各生产车间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方案;配合完成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工作;负责本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劳动卫生培训,指导正确使用、维护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4 职业病危害告知与教育4.1 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单位应当在醒目处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4.2 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处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告知产生有害因素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4.3 人事部在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有害因素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41、实告知员工。4.4 各职能部门、各车间应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培训。5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治理5.1 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规划发展部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组织职业危害预评价,对可能产生的有害因素强度(浓度)及对工人健康的影响做出评价,并制订切实可行的防护措施。5.2 治理项目的设计应本着投资小见效快的原则,尽可能采用成熟、先进的治理技术和方法;对于投资较大的治理项目,各单位主要领导应召集有关部门对项目的可行性认真分析研究,设计方案确定后,于每年11月底以前列入下一年度的安措计划,并上报安技部。5.3 严禁生产单位将有害作业转嫁、外包或以联营形式交给没有防护设施的企业。 6 42、作业环境管理6.1 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监测代表点由安技部配合政府职业病防治部门共同确定或定期修订。安技部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监测定点清单,各车间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监测代表点处明示该点的名称、浓度标准、浓度实测值等内容。6.2 安技部统一编制“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监测计划”,委托政府职业病防治部门进行作业环境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作出卫生学评价。安技部将评价与监测结果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监测台帐。6.3 安技部对监测超标的职业危害因素作业区应进行治理,对于因设备或工艺存在的困难或尚不能解决的技术问题时,应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6.4 作业环境中必须保证操作区域有充足的照明,43、车间设备布局、物料堆放、车间通道以及生产区域的地面状况应满足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的要求。6.5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安全区。6.6 各车间应加强对作业现场的管理,积极推行“5S”(整理、整顿、清洁、清扫、素养)现场改善活动。7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管理7.1 各车间必须建立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登记表,每年11月底前填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健康体检计划申报表上报至安技部。安技部审核后下达年度体检计划,并依据年度体检计划,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职业性健康体检,并建立和44、妥善保管职业健康档案。7.2 职业性健康体检类别包括从事接触有害因素作业人员的上岗前体检、在岗期间的定期体检、离岗时体检及应急性体检。7.3 各车间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的员工从事接触有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所禁忌的作业。7.4 对在职业性健康体检中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及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的员工,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7.5 在职业病普查中发现的可疑病人,体检单位应及时通知各车间和安技部,安技部根据病人的职业危害接触史、现场劳动卫生资料、病人的临床表现和化验检查结果等综合分析后做出45、初步诊断,再安排其到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8 职业病的诊断和治疗8.1 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在非普查期要求做职业病诊断者,须经车间同意,并到安技部申请诊断职业病的正式报告和相关资料,到安技部办理有关手续。8.2 已被确诊为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者,在治疗后被确认不能从事原工种的员工,由人事部在两个月内将其另行安排工作;因工作需要暂不能调离者,必须在半年之内将其调离。8.3 职业病人的门诊治疗,应由专职医生开具处方,并经卫生所审批后再到定点医药机构取药、报销。8.4 需立即抢救的急重、住院和退休后居住原籍的职业病人,可在附近国家定点的职业病医疗机构诊治,报销医疗费用时须持有病历、诊断书和用药清单46、等有关资料,经卫生所认定,领导审批后给予报销。8.5 列入工伤统筹的职业病人,医疗费用按照工伤统筹有关程序办理,未列入的,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执行,医疗费用在劳动保险费中支付。8.6 职业病人患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不享受职业病医疗费用待遇。8.7 安技部按照职业病例登记表建立职业病例登记台帐,定期进行统计和分析。9 考核9.1 对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安技部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限期治理、经济责任制考核或停产整顿等处罚。劳动保护设施停止使用或运转状况极差,致使有害物质浓度严重超过国家标准且逾期不采取措施者;任意拆除劳动保护设施致使有害因素危害严重者;不按计划实施安措项目、挪用安措经费47、者;建设项目不执行“三同时”规定,擅自施工投入使用者;将有害作业转嫁、外包或以联营形式转给没有劳动保护设施的企业者;强令职业病患者和职业禁忌症者从事禁忌作业者;不接受监测或隐瞒职业危害真实情况者;不按规定对从事有害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者;拒付工人健康检查和有害作业点监测费用者。9.2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造成重大职业危害的肇事责任者及其单位领导,要追究其行政和经济责任,直至刑事责任。9.3 对在有害环境治理和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48、,防止、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工作。3术语和定义3.1事故隐患本制度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3.2事故隐患分类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需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4职责4.1公司主要负责人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49、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解决各类事故隐患。4.2生产部生产部是事故隐患的主管部门,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4.2.2 每月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排查事故隐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分类进行登记,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负责制定隐患治理方案,编制隐患治理资金计划,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4.3工程发包或向外租赁的责任单位在签订工程合同或租赁合同时,应与承包或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4.4公司各单位(50、部门)职责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开展经常性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针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尽快制订及落实隐患治理方案。4.5公司内全体员工有发现事故隐患者,均有权向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查并予以处理。5隐患排查与治理5.1 隐患排查方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各自管辖区域内按照公司安全检查制度中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采取积极措施对隐患进行治理51、。5.2隐患的报告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即员工报各部门、车间领导或安技员,各部门、车间报安全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对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接受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安全管理部,一份部门留底备查(详见隐患报告登记表)。5.2.3单位各班组进行的专业安全检查和各部门进行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也应同时报告安全管理部登记备案。5.3隐患的治理5.3.1 各单位对各种安全检查排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对隐患要逐项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限、落实整改资金;整改责任52、单位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认真组织整改,并于规定的时限内向安全部门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要有专人监控,防止事故的发生;对于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限,落实整改资金,并及时对口上报有关责任部门,以便指导、帮助、协调解决,确保安全生产;对于因物质技术条件的限制,暂时无力解决的隐患,除采取可靠的临时措施外,应列入安措计划进行解决。隐患整改完成后,由隐患整改通知单的下发单位(人员)进行验收,签署意见后报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按规定隐患治理期限,对事故隐患单位治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对隐患治理未按期完成或治理不彻底,事故隐53、患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相关人员按公司安全管理考核规定予以经济上的处罚,并责令限期完成。各单位(部门)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离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6附则6.1本制度解释权归生产部6.2本制度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 目的 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以保证其安全运行,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公司员工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54、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3 定义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包括:贮罐、库房(库区)、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等。4 职责4.1安全管理部负责组织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和更新;组织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制定重大危险源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和隐患治理。4.2危险源所在单位直接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根据物质特性制定工艺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设备55、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制度、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健全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根据MSDS要求配置应急器材。每年不得少于一次举行安全、消防应急演练。5重大危险源管理5.1重大危险源辩识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是按照公司危险源识别、评价和控制管理制度并依据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进行辨识和评价,通过危险源辨识评价结果,确定公司重大危险源,并填写公司重大危险源登记表。5.2 重大危险源管理 重大危险源申报凡符合GB 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所列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等于或大于临界量的重大危险源,必须按有关规定要求,如实向当地安监部门申报; 当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56、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或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对重大危险源的信息进行更新;公司每年对本公司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评估要由国家认可的有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或由国家认可的专业技术人员主持评估。安全评估报告要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对策措施具体可行,结论客观公正。 5.2.2 重大危险源监控5.2.2.1 根据重大危险源生产工艺要求和技术性能,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维护和监控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维护和监控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应在现场明示;根据重大危险源生产工艺要求和技术性能制定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和事故应急57、救援预案,并在现场明示;在重大危险源的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报警等仪器仪表的定期检测,同时做好检测、检验记录工作;对操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5.2.2.5 重大危险源运行时,操作人员应认真执行有关安全运行的规章制度,做好运行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操作人员必须每4小时对所有危险源进行一次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在检查记录本上签字;重大危险源有严重缺陷,难以保证安全运行时,操作人员应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公司负责人应及时妥善处理58、,否则,操作人员或负责安全的技术人员有权越级上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必须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立即整改,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操作人员必须经相关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事故应急救援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维护好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 制定详尽的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6附则6.1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6.2本制度自下达之日起实施。7附件附件一重(大)要危险源登记表附件二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现场安全告示牌附件一 重大危险源登记序号危险源名称所在位置危险物质名称容量危险因素危险等级监59、控性质所属部门辨识评价依据作业条件 危险评价法预案情况附件二 危险化学品使用(存储)现场安全告示牌危险化学品使用(存储)现场安全告示牌(危险化学品名称)危险性分级、危险性、特性、 健康危害(危险化学品类别)急救、灭火措施、泄露处理警示词注意防护( 级)应急电话: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和使用制度1 目的与范围1.1 为保障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合理配备个人防护用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制订本制度。1.2 本制度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原则及管理要求。1.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单位及人员。2 总则2.1 现场作业人员在正常作业过程中,必须规范穿戴和使用本岗位规定的各类特种防护用品,不得无故60、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2.2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应由使用者进行安全防护性能检查,发现其不具备规定的安全、职业防护性能时,使用者应及时向安技部提出更换,不得继续使用。2.3 对于接触粉尘、噪声、毒物、高温、射线、电磁辐射等职业病危害,或者可能发生触电、起重伤害、高空坠落、刺割伤、酸碱灼伤等危险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必须重点加强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管理,以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2.4 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可能发生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应在现场醒目部位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应急使用。3 职责3.1 安技环保部是劳动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或修订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61、质量标准,负责监督劳保用品的配备和使用。3.2 采购部根据安技部制定的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标准,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3.3 各车间负责督促本单位员工按标准穿戴或佩戴劳动防护用品。4 防护用品管理要求4.1 采购部对在册员工,必须建立个人防护用品登记卡,由劳保仓库按规定发给个人防护用品。4.2 新进厂员工,凭“三级安全教育”卡和调入证明,到劳保仓库领取个人防护用品。4.3 员工改变工种,凭“改变工种教育”卡,方可按新工种标准发给防护用品。员工在各单位之间调动,应把按规定需交回的劳动保护用品,其它备用品(如雨衣、雨鞋、皮鞋、棉衣等),交回原单位劳保仓库。调入单位按规定发给防护用品。4.62、4 员工在办理离退休手续前,须将大件防护用品(除工作服外)交回所在劳保仓库。4.5 实习人员、代培人员等,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方可到岗位参加生产劳动,其个人穿戴的防护用品按双方协议执行。4.6 员工因事假、病假、产假、工伤假、探亲假、因公外出、脱产学习等离开生产岗位连续一个月以上者,其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按其离岗时间顺延。4.7 员工调出集团公司,要按规定到本单位劳保仓库办理有关移交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调出手续。5 发放防护用品的原则及使用期限5.1 发放防护用品的原则是根据劳动条件确定的,要坚持同条件、同工种、发放同样防护用品的原则,对同工种条件不同者应有所区别。5.2 工作服5.2.1 63、工人工作服使用期限规定如下:热加工基本生产车间工人和冷加工热处理车间工人为11.5年一套;热加工辅助车间工人和冷加工基本生产车间工人为1.52年一套;冷加工辅助车间工人和食堂工人为2年一套;仓库保管、值班、集团公司管理部门工人为3年一套。5.2.2 管理人员工作服使用期限规定如下:车间管理人员:热加工基本生产车间和冷加工热处理车间管理人员为2年一套;各单位(处室)管理人员:热加工单位为2.5年一套,冷加工单位为3年一套;安技干部、现场管理人员为2年一套。5.3 防寒防暑用品5.3.1 经常从事露天作业的工种,冬季发给棉大衣,短大衣,棉背心、棉帽。使用期限:棉大衣,短大衣,棉帽为五冬,棉背心为四64、冬,由职工本人保管,自己洗补,使用期满领新不交旧。5.3.2 经常从事露天作业的工种,夏季发给防暑草帽或塑料帽,草帽为一顶一夏,塑料帽为一顶三夏。5.4 毛巾、肥皂5.4.1 工人的毛巾、肥皂按以下标准发放:热加工基本生产车间工人和冷加工热处理车间工人毛巾每年二条,肥皂每月一条; 热加工辅助车间工人和冷加工基本生产车间工人、食堂工人毛巾每年一条,肥皂2个月一条半;仓库保管、值班、各部工人毛巾每年一条,肥皂每月半条;5.4.2 管理人员毛巾、肥皂按以下标准发放:车间管理人员按该车间工人标准发给;各单位管理人员:热加工专业现场管理人员毛巾每年一条,肥皂每月一条,其它管理人员毛巾每年一条,肥皂每月半65、条;公司管理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毛巾每年一条,肥皂每月一条,其它人员毛巾每年一条,肥皂每月半条。5.5 其它5.5.1 需要戴平光镜的工种,发给平光镜。因工作损坏有可靠证明者,经单位领导批准后补发。上述工种因本人眼睛老花、近视、不宜戴平光镜者,有医院诊断证明,经安技环保部批准可发给花镜、近视镜。如自购按普通花镜、近视镜、费用报销,但每副最多不得超过50元。5.5.2 需要戴防尘口罩的工种,经安技环保部批准后发给。5.5.3 冬季因公出差人员、需要棉大衣者,经安技环保部批准后借给,回厂后当月交回;公司各职能部门(指无劳保仓库的单位)需要棉大衣者,经安技环保部批准后,由各单位向公司劳保仓库办理手续,66、借出后由各单位专人保管,用后交回。5.5.4 有伤害头部危险的作业场所,按规定配发安全帽。5.5.5 电工、电气焊工、天车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每年配发一双绝缘鞋。5.5.6 其它防护用品根据需要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配备,无标准规定的,经安技环保部审核后配备。6 个人防护用品的赔偿6.1 发给个人的防护用品要爱惜使用,合理穿戴,妥善保管。6.2 凡个人领用的防护用品,丢失不补,也不赔偿,确实影响生产安全者,经各单位领导批准,按规定赔偿后补发。公用防护用品,要专人保管,建立借用制度,丢失由责任者按下表规定赔偿。品种使用期限使用12年赔(%)使用23年赔(%)使用34年赔(%)使用45年赔(%)使用5年67、以上棉大衣80604020不赔短大衣80604020不赔棉背心80604020不赔雨衣、雨鞋80604020不赔7 防护用品管理权限和办法7.1 在公司主管经理的领导下,安技环保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公司具体情况,制定和修订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标准,并监督合理发放,正确使用。财务部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经费。7.2 购买防护用品必须到“四证”(定点生产经营证、税务登记证、工商执照、合格证)齐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还应当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鉴定证,采购部要对其资质进行审查并建立资质档案;采购部只能在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购买防护用品。7.3 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由安技环保部统一制定,各单位不68、得私自扩大范围。由于出现新工种需要防护用品或需要扩大发放范围、提高发放标准者,由所在单位领导写出报告,经安技部批准后由劳保仓库发给。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发放,违者除按有关规定考核外,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7.4 临时特殊需要者,数量少的小件防护用品,由本单位领导批准后经安技环保部审核后发给或借给。数量较多或价格较高的临时大件防护用品,经安技环保部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发给或借给。7.5车间劳保仓库要建立防护用品进、发、调总帐和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卡,职工要按期领取,并在卡上签字,否则不予发给。7.6车间劳保仓库要严格执行发放规定,每月盘点一次,做到帐、卡、物相符。同时要加强防护用品的保管,防止69、霉烂、变质、鼠咬。8 考核对不执行本制度,按考核规定执行。导致事故发生的有关责任者加倍处罚,同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9附件附件一 典型工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附件二 相近工种对照表附件一 典型工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序号典型工种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劳保手套防寒服雨衣胶鞋防尘口罩防毒护具眼护具安全帽安全带护听器1车工fz nycj2装配/维修工fz ny()()()()()(cj)()()()3电工fz jy nyjy()()(jy)()4电气焊工zrzrfz jy nyjy()()hj()5酸洗工sjsjfz sjsjsjfy6油漆工fz ny()fy7冷作工fz ny(cj)()()8铸造工z70、rzrfz zrzrhw cj9锻压工zrzrfz zrzrhw cj()10粉末铸造冶金fz nyfy11抛丸工fzcj12木制材加工fz()()(fy)()13包装、起重工fz()()()14热力运行工zrzrfz zr()15空压机工zrfz ny()()16制氢工jdjdfz jd ny17机车司机zw18保管工(jd)(jd)fz (jy) ny(jd)19化学分析工()fy20计算机操作工21仪器调修、试验工(ff)(ff)fz nyfy22检查工fz (ny)()()()()23清扫工()()()()()24准直接管理人员fz()()()()()()附件二 相近工种对照表序号典型71、工种相 近 工 种1车工自动车工、铣工、刨工、磨工、镗工、钻工、插工、齿轮工、锯床工、拉床工、数控车工、龙门铣工、铲工、线切割工、靠模铣工、电极石墨铣工、切管工、组合机工、木车工、木铣工、制模工、齿环加热器工、电脉冲及电火花工、缝纫工、裁剪工、羊角加工线、前梁加工线2装配、维修工模修钳工、维修钳工、工具钳工、制造钳工、装配钳工、电钳工、冲模调整工、机床调整工、汽车总装配工、发动机总成装配工、桥装配工、仪表分装、车轮分装、划线钳、检具钳、模锻调整、电极石墨、粗、细滤装配工、夹具工、毛刺工、磨锋工、润滑工、落箱工,乳化液搅拌工、弹簧工3电工低压维修电工、高压维修电工、值班电工、电工仪表工、弱电机务72、工、话务工、电气试验工、充电工、电机修理工、装配电工、中频机修工、绝缘处理工、电脉冲工、柴油发电工、变压器修理工4电焊工焊补工、气割工,锡焊工、铆焊工钣焊工、接触焊工、高频焊工、二氧化碳保护焊工、高频热合工5酸洗工清洗工、电镀、发兰工、腊型工、脱蜡工,碱煮工,制棒工,热交工,蜡模件组,蜡模回收6油漆工电泳浸漆工、补漆工、油漆摘挂工、防锈工、调漆工、磷化工、涂胶工、废漆再生工7冷作工冲压工、钣金工、 剪切工、辊压工、铆工、弯管工、锯工、弹簧工、紧固件冷镦工、拨丝,剥壳、冲模安装工、挤压工,磨簧工、下料工、钢带剪切工、钢板开包工、超滤工、拉延油搅拌工、8铸造工熔化工、浇注工、修包工、机械造型工、手73、工造型工、落砂工、配砂工、制芯工、修芯工、涂料工、烘砂工、大炉控制工、连锁控制工、摘挂工、破碎工、筑炉工、筑炉维修工、送砂工、打浇冒口工、制粉工、破碎工、粉末冶金工、压铸工、注塑工9锻压工热处理工、退火工、校正工、淬火,回火、卷包耳工、钢锭工10粉末铸造冶炼混料筛粉工、烧结工、装罐工、初压工、精压工,包装工、摆擦产品工 11抛丸工清理工、皮带工、通风除尘工、打毛刺工、拣件工、清理滚筒工、砂轮工、砂轮修整工、清砂工,12木制材加工木工(维修),木铣,机械木工、维修模工、制模工、塑料胶木压制、塑料模工 、胶合工、木材干燥工、堆垛工、卸垛工、修筒工、纤维板工、热压工、裁边工、切片工、施胶工、贴纸工、74、接板工、玻璃钢修补工、热合工13包装、起重工管道工,管架工、天车工、转运工、电梯工、零件包装工、码箱工、装挂工、发包工、打包工、汽车发运工 14热力运行工锅炉工、筑炉工15空压机工水泵工、空调工、冷冻机工、热交换站运行工、16制氢工制氧工、制氨工、制氮工、已炔工,电石破碎工,电石碴工17机车司机汽车司机、电瓶车司机、叉车司机、机动车检调修理工、运装工、调运、押运、18保管工油料保管工、金属材料保管工、易燃易爆保管工、工具分发工、加油工、油浸工、撇油工19化学分析工电镀化验工、变压器油化验工、油料化验工、金相分析工、光谱分析工、水化验工、污水处理工、20计算机操作工描图员、晒熏图员、复印机工、放75、映员、录像工、闭路电视维修工、图书管理员、档案管理员、电视播放员、打字员21仪器调修工、试验工计量鉴定检查工、量具修理工、无损探伤工、机械性能试验工、物理性能试验工、热工仪表、22检查类机加检查工、冲压检查工,铸锻(铸造)检查工、热处理检查工、焊接检查工、油漆检查工、电镀检查工、充电检查工、整车检查工、汽车测试工、装配线检查工、门护班检查工、玻璃检查工、纤维板检查工、干燥检查工、铸件毛坯检查工、型砂检查工、砂芯检查工、活塞检查工、锻模机加样板检查工、轴瓦(工具,环,活塞)检查工、蜡模件检查、钢材检查工、木模检查工、表面处理检查工、原材料检查、烧结装罐检查、产品检查工、涂装检查工23服务类招待所76、服务员,营业员,理发员,炊事员,绿化工,园艺技术员,街道清扫工,机关(车间)清扫工,洗衣工,浴池工、茶炉工、送水工、通讯员、保育员、施工员、维修瓦工、房屋油漆修理工24准直接管理人员车间主任、安环管理人员、现场工艺员、现场技术员、统计员、质量管理员、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有效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预防设备事故发生,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设备设施的选购、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及改造报废等过程。3 编制依据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3.3辽宁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4 工作程序4.1设备设施选购必须坚77、持“安全第一”的 设备设施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的安全。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4.2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安装安全防护装置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验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相关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4.3设备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由公司主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共同78、落定。设备操作工人必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设备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有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按照技术要求,由部门经理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状况和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质量保持在最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4.4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实行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1)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79、规操作(2)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3)做好设备班前、班中、班后按照要求经常性的加注润滑油。防止过度磨损(4)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5)建立设备保养卡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6)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4.5设备设施检查制度生产部设备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 。每半年由使用部门会同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设备大修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维修费用。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维修人员负责,按照事先规定的项目内80、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提出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4.6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及报废的管理工作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2)设备已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4)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因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或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5)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平均水平,符合以上情况的设备均可申请报废。设备报废手续(1)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技术部确认并签署意见。(2)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上交技术部审核,经副总理批准,移交财务部门结算手续设81、备改造的基本要求(1)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可提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且经济合理。(2)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切勿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程。设备检修、维护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确保公司各部门生产设备设施在检修、维护过程中,不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生产设施设备检修、维护、保养的管理。3.职责3.1公司设备部是设备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的检修、维护、保养全过程管理。3.2主管领导、设备科、安全管理部、作业项目负责人应对所有方案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3.3安全管理部负责高处作业、动土、断路82、吊装作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审批,按规定办理危险作业审批表。3.4保卫部负责动火、爆破作业的审批,按规定办理相应作业票证。4管理规定4.1公司建立设备台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对车间内的设备要逐台登记建卡,做到数量准确,技术资料完备,编号、型号原值、制造厂、购进时间等添写齐全、清楚。4.2每个检修项目都应落实到专人负责,每个参加检修人员都要明确检修任务、内容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确保在安全基础上完成检修任务。4.3检维修前准备设备的大、中、小修必须按规定,制定检维修计划,按计划组织实施。检修维护作业前设备所在部门应根据作业目的和要求,制定作业方案、落实和组织人员,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指定现场安全83、负责人。4.3检维修作业管理对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用具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器具不得使用。转动设备作业前应采取可靠断电措施,切断电源,确认后挂上“禁止合闸”的安全标志,幷加锁。对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对使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作业场所应备有冲洗水源。应将作业现场的易燃易爆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杂物等影响作业安全的物品全部清理干净。应检查、清理作业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障畅通无阻。需夜间作业的作业场所,应有足够照度的照明装置。特种设备维护检修时,必须检84、查维修单位有无相应资质。参加作业的各工种必须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涂改,转借作业票证。 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作业时,项目负责人应及时与现场负责人联系沟通,防止异常情况发生。对安全作业票证审批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拆除设备中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介质的,必须清洗干净,经化验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拆除。维护检修作业作业结束后的,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检查作业项目是否全部完成,现场工具、材料等是否全部清理干净。因作业需要转移、损坏的盖板、扶手、栏杆、护罩等安全措施必须恢复正常。作业所使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应85、及时拆除。所有作业内容必须认真记录,填写规范。记录文本要保持整洁。经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后按规定办理交接、验收手续,做好交工验收资料的归档。-5附则5.1本规定有设备部负责解释5.2本规定自下达之日起实施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 目的与范围1.1 为保证特种设备本质安全,规范特种作业安全管理,避免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对特种设备的采购、安装、使用、检验、维修保养和的安全要求做出了规定。1.3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各单位。2 总则2.1 本制度中的特种设备是指: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86、或者等于30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表87、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的管道。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厂内机动车辆。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2.1 本制度中的特种88、设备作业人员是指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操作等作业的人员。3 职责3.1 安技部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3.1.1负责对特种设备选购、安装、使用、修理(保养)、改造、检验、注册、报废等工作进行安全监督与检查;3.1.2负责特种设备注册管理和组织法定检验工作。管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落实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检查和纠正特种设备使用中的违章行为。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3.2 设备动力部是特种设备的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采购、修理(保养)、改造,负责指导操作者正确使用和保养特种设备。3.3 各车间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3.3.1组织在用特种设备的月检、日89、检工作;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取证培训和复训教育;3.3.3组织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设备点检、保养。4特种设备的采购、安装、改造、维修的资质审查4.1新购特种设备,必须对制造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制造单位应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审批的并在有效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所购特种设备的类型、级别、型式、型号/参数,必须与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表一致。4.2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的安装、改造必须对安装、改造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安装、改造应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在有效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4.3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的维修单位,必须持有省、自90、治区、直辖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委托其维修。4.4特种设备的采购、安装、改造的评标工作,必须有公司安技人员参加,负责资质的审查。5特种设备的注册5.1新增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由制造或安装单位委托监督检验机构对新增特种设备进行检验。5.2新装、移装的特种设备经检验、验收合格后,由安技部统一到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特种设备注册手续。5.3办理注册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每台2份)。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操作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与维修保养单位签订的维修保养合同,或者是制造企业对新增特种设备提供免费维修保养的证明文件。维修保养单位的特种设备安91、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5.4将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及相关牌照和证书固定在规定的位置上。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照规定张挂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5.5将特种设备注册资料归入安全技术档案,长期保存。6特种设备的安装、大修、改造6.1安装、大修、改造特种设备前,项目负责部门必须持有关资料,到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备案时需持以下资料。中文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和型式试验报告(必要时)。安装、大修、改造特种设备的施工项目合同。项目施工单位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项目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防护措施。使用单位和安装、大修、改造项目承担者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法92、定代表人与负责人的联系电话等通讯资料。5.2特种设备安装、大修、改造后,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对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自检合格并出具自检报告后,交给公司项目管理部门,由项目管理部门向规定的监督检验机构申请验收检验。5.3新增无需现场安装的特种设备,备案后,使用单位即可向规定的监督检验机构申请验收检验。5.4项目管理部门向监督检验机构申请验收检验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每台2份)。改变原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及有关隐蔽工程的施工情况记录。试运行记录。5.5施工单位自检报告(新增无需现场安装的除外);特种设备验收检验合格后,施工单位必须将设备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93、证、型式试验报告、配套土建基础技术图样等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移交公司设备动力部存入特种设备技术档案。6特种设备的报废6.1特种设备或者其零部件,达到或者超过执行标准或者技术规程规定的寿命期限后应予报废处理。6.2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设备动力部应当向该设备的注册登记机构报告,办理注销手续。6.3厂内机动车辆报废后,还应将厂内机动车辆牌照交回原注册登记机构。7特种设备的使用7.1集团公司安技环保部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掌握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有关特种设备的法规和标准。7.2集团公司应当建立完整、准确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并长期保存。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设备及其部件94、的出厂随机文件。安装、大修、改造的记录及其验收资料。运行使用、维修保养和常规检查的记录;验收检验报告与定期检验报告。设备故障与事故的记录。7.3集团公司制定各类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详见各类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8特种设备的检验8.1常规检查常规检查分年检、月检、日检,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对在用特种设备,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乘载类特种设备,必要时要进行载荷试验,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运行、回转、变幅等机构的安全技术性能检查。月检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各种安全装置或者部件是否有效。动力装置、传动和制动系统是否正常。润滑油量是否足够,冷却系统、备用95、电源是否正常。绳索、链条及吊索具等有无超过标准规定的损伤。控制电路与电气元件是否正常。日检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运行、制动等操作系统是否有效。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的振动或者噪声。门联锁开关、限位、制动、警示灯等安全、警示装置是否完好。检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8.2定期检验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定期报检制度,按时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的有关内容。在用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周期为二年,在用电梯的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在用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9应急措施9.1公司每年至少应当组织一次特种设备出现意外事件或者发生事故的紧急救援演习,演习情况应当记录备查。9.2特种设备一旦发生96、事故,公司必须采取紧急救援措施,防止灾害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及有关部门报告。9.3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等相关规章或者标准中关于防爆安全技术的要求。10特种作业人员管理10.1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必备条件10.1.1年龄必须满十八周岁以上。10.1.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及生理缺陷。能自觉的遵守安全法规、责任心强。必须具备本工种作业所需的文化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和实践经验。10.2新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审批手续新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由人事部正式下达调令。必须经职工医院进行体检,证明本人没97、有防碍从事本工种的疾病和缺陷。新从事特种作业人员,须经公司级安全知识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办理实习操作证(实习期间由师傅代培监护)。实习期后满后,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作业。10.3特种作业人员复审、培训、考核的规定10.3.1凡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必须按市有关部门之规定,进行复审、培训、考核。复审每2年进行一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每4年复审一次。复审内容本工种作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进行身体检查。对事故责任者检查。复审不合格者,在两个月内再进行一次复审,仍不合格者收缴操作证,由人事部另行安排工98、作。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者,根据违章严重程度或事故情节,吊扣操作证1直12个月,对情节严重者,吊销操作证。对于安排学习而无故缺席者,或参加学习后经考试未达到要求者,其学习费用,由自己负责。无论何种原因,未参加培训或年审者,操作证自行作废,并不得继续从事本工种作业。11附则11.1本规定如与上级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11.2本规定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1 目的与范围1.1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发生,特制订本管理制度。1.2 本制度规定了职工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处理和管理。1.3 本制度适99、用于公司内支付工资的各种用工形式的员工,包括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2 总则2.1 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和“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2.2 工伤事故的认定2.2.1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100、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2.2.2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符合、情形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符合情形的,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2.2.3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因犯罪或者违反101、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2.3 工伤事故的分类2.3.1 轻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事故,即:损失工作日1日轻伤损失工作日105日。重伤事故:损失工作日105重伤损失工作日6000日损失工作日计算按GB 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执行2.3.3 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一人以上的事故。2.3.4 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三人以上(含三人)的事故。2.3.5 职业病: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它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2.3.6 未遂事故:指发生了事故但没有出现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3 职责3.1 安技部是工伤事故管理的102、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结案工作,并组织工伤评残、工伤能力鉴定。3.2 人事部负责工伤保险工作。3.3 其它单位负责事故及时报告、救治伤员、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配合事故调查等工作。4 事故的紧急处理和上报4.1 紧急处理4.1.1 发生事故的单位,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拨打医疗机构急救电话120,或者派专人护送伤员到医疗机构进行紧急处置,急救过程中应听从医护人员的安排,配合组织抢救。发生事故的单位,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做好稳定员工情绪工作。4.1.3 保护好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因抢救需要而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进行拍照、做出标志和103、详细记录,并绘出事故现场图。4.2 报告4.2.1 发生轻伤或重伤事故,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的人员要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集团公司领导及安技部(对重伤事故由安技环保部报装备集团)。事故单位要于2日内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经审批后,两份与医生诊断证明报安技环保部一并存档,一份退回原单位保管。4.2.2 发生死亡事故及三人以上(含三人)重伤事故,单位领导及安技部要立即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同时立即将事故概况上报装备集团和市安监局、市总工会。4.3 集团公司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5 事故的调查处理5.1 事故的调查程序5.1.1 未遂事故由车间于104、24小时内,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分析会,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对有关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于2日内报安技部。5.1.2 轻伤事故由事故单位于24小时内,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分析会,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对有关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于2日内填写事故报表报安技环保部。5.1.3 重伤事故及一次三人以上轻伤事故(含三人)由公司主管领导组织安技部、工会、纪委、人事部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重伤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取证、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及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于事故后15日内写出重伤事故调查报告,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报主管局和市安监局。5.1.4 死亡事故、一次三人以上重伤事故105、(含三人)由市安监局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分析,安技部及有关单位协助配合调查,以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5.1.5 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按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执行。5.2 事故调查要点5.2.1 物证搜集现场物证包括: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致害物的位置等。在现场搜集到的所有物件均应贴上标签,注明地点、时间、管理者。所有物件应保持原样,不准冲洗擦拭。对健康有危害的物品,应采取不损坏原始证据的安全防护措施。5.2.2 事故事实材料的搜集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姓名、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技术等级、工龄、本工种工龄、支付工资的形式。受害人和106、肇事者的技术状况,接受安全教育情况。受害人的受伤部位和程度。出事当天,受害人和肇事者什么时间开始工作、工作内容、工作量、作业程序、操作时的动作(或位置)。受害人和肇事者过去的事故记录。5.2.3 事故发生的有关事实事故发生前设备、设施的性能和质量状况。使用的材料在必要时进行物理性能或化学性能实验与分析。有关设计和工艺方面的技术文件、工作指令和规章制度方面的资料及执行情况。关于工作环境方面的状况:包括照明、湿度、温度、通风、色彩度、道路、工作面状况,以及工作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取样分析记录。个人防护措施状况应注意它的有效性、质量、使用范围。出事前受害人或肇事者的健康状况。其他可能与事故致因有关107、的细节或因素。5.2.4 证人材料搜集5.2.5 现场摄影显示残骸和受害者原始存息地的所有照片。可能被消除或残踏的痕迹:如刹车痕迹、地面和建筑物的伤痕、火灾引起损害的照片、冒顶下落物的空间等。事故现场全貌。利用摄影或录像,以提供较完整的信息内容。5.2.6 制作事故图报告中事故图,应包括了解事故情况所必需的信息,如事故现场示意图、流程图、受害者位置图等。5.3 事故原因分析要点事故原因的确定是在调查取得大量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的。事故原因分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5.3.1 直接原因(1) 机械、物质和环境的不安全状态;(2) 人的不安全行为。机械、物质和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包括:防护、保险、信号等108、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品用具,如安全帽、安全鞋、护目镜等缺少或有缺陷。生产场地环境不良。人的不安全行为包括: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造成安全装置失效。使用不安全设备。以手代替工具操作。物体存放不当。冒险进入危险场所。攀、坐不安全位置。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分散注意力。未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不安全装束对易燃、易爆物处理不当。5.3.2 间接原因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如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问题。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得安全操作技109、术知识。劳动组织不合理。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操作规程不健全。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其他。分析事故的时候,应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从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再分清主次,进行责任分析。5.4事故责任分析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在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中,根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根据事故后果和事故责任者应负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5.5事故处理有下列行为之一时,应由肇事者或有关人员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冒险作业造成伤亡事110、故的。(2)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伤亡事故的。(3)由于玩忽职守,违反劳动纪律,擅自开动机械设备或擅自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备造成事故的。领导责任者(1)由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员工无章可循而造成事故的。(2)对员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或未经考试合格就上岗操作造成事故的。(3)作业环境不安全又不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4)机械设备超过检修期限或超负荷运行,设备有缺陷又不采取措施而造成事故的。(5)由于安全投入不够或安全投入没有得到有效实施,存在较大的隐患而造成事故的。(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卫生设施不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111、和使用,造成事故的。对有以下情节的从重处理(1)对所发生的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不报的。(2)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逃匿的。(3)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的。(4)事故发生以后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5)违反事故处理规定程序,滥用职权、擅自处理或袒护包庇事故责任者的。5.6惩处:根据事故责任大小,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处罚的形式有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对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责任者,将视情节和后果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已构成犯罪被司法机关免于起诉或免于刑事处分的要撤销职务、另行分配工作、降低工资级别;被判徒刑、缓刑的112、,其职务自然撤销,同时给予留用察看或开除处分。5.7 事故调查报告内容5.7.1 事故单位基本情况。5.7.2 事故经过。5.7.3 事故原因。5.7.4 事故的责任分析。5.7.5 事故性质和对有关责任者的处理意见。5.7.6 事故教训和今后的防范措施。5.7.7 今后需进一步研究的课题(如对规程、制度等的修改意见)。5.7.8 附件、技术鉴定、笔录、图纸、照片等。5.8事故调查组在事故调查期间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6 事故管理6.1 事故经调查后,由车间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伤亡事故预防113、措施反馈表和伤亡事故处理反馈表,经安技部审核后同意后,报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后,与事故报告和伤亡事故经济损失分析报告一同归档。6.2 受伤者凭伤亡事故登记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6.3 安技部根据事故情况,将工伤事故情况及时通报企业各单位。6.4 涉及两个以上单位的事故,由伤者所在单位统计上报,安技部负责组织调查处理。6.5 实习生、外单位员工、参加学习人员等发生事故,由事故发生地所在单位调查、统计、报告,并在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中作表外统计说明。6.6 因工负伤员工调动工作,由安技部出具证明或复制一份伤亡事故登记表给接收单位。因工负伤员工退休所需工伤证明,由所在单位复制一份伤亡事114、故登记表交人事部,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6.7 各车间、部室按规定定期填写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职工伤亡事故年报表。6.8事故结案归档材料当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归档的事故材料如下;员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伤亡事故预防措施反馈表伤亡事故处理反馈表伤亡事故经济损失分析报告员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及批复。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物证,人证材料。6.8.9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注明参加调查人员姓名、职务、单位。7工伤保险7.1工伤发115、生后由安技环保部填写工伤快报,在24小时以内上报劳动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7.2安技环保部负责填写工伤认定报告(附首次医疗病志),在工伤发生15日内报劳动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进行工伤认定,重伤以上事故在1个月内进行工伤认定。7.3员工负伤接受治疗实行工伤医疗期制度,最长不超过36个月。7.4员工医疗期满应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由安技环保部填写工伤鉴定申请,附工伤发生时首次病志和近期医疗病志,报劳动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劳动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进行鉴定。7.5员工根据劳动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出具的工伤鉴定结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8伤亡事故统计8.1统计报表的报出时间月报在次月三日内报给集团公司主管部门。116、年报在次年一月五日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8.2统计报表的要求8.2.1员工伤亡事故统计报表由集团公司安技环保部专人负责。事故统计报表要准确,事故频率、经济损失要统计无误。统计报表内容要逐项填写。事故原因报主要原因。本月平均职工人数指在册正式职工人数。9伤亡事故分类、经济损失评估9.1伤亡事故分类,按GB 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执行9.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按GB 672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执行10 考核10.1 对于重视安全生产,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事故发生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企业有关奖惩规定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10.2 对因忽视安全生产,117、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程,违章作业、不遵守劳动纪律,工作不负责任或者发现事故隐患而不采取有效措施导致事故发生的有关责任者,按考核规定执行。10.3 对发生工伤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责任单位及责任者,一经查出,除按规定罚款外,还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11附则本规定如与上级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制度1目的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118、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3职责3.1安全管理部负责公司综合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修订、评审、管理等工作;3.2设备部负责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修订、评审、管理工作;3.3 动力部负责变配电系统、动力站、锅炉房等重点部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修订、评审、管理工作;3.4保卫部负责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修订、评审、管理工作;3.5各生产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修订、评审、119、管理工作;3.6所有预案报送安全管理部,由安全管理部汇编、归档;3.7安全管理部按规定将综合应急预案报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3应急预案的编制 3.1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结合本公司、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结合本公司、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公司、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3.2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120、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以下简称导则),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3.3公司应急预案体系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针对公司存在的各种风险、事故类型的,由总经理组织编制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包括本公司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组织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公司专项预案包括: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火灾应急救援预案、毒物逸散事故应急预案、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油121、罐(库)、动力站、变配电站、煤气站、乙炔站、氧气站等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关键岗位、重点部位(包括重大危险源),由所在单位组织制定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3.4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3.5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122、效。4应急预案的评审 4.1评审方法应急预案评审采取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两种方法。形式评审主要用于应急预案备案时的评审,要素评审用于应急预案评审工作。应急预案评审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意见进行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形式评审。依据导则和有关规范,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附件项目以及编制程序等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编制程序。要素评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从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为细化评审,采用列表方式分别对应急预案的要素进行评审。评审时,将123、应急预案的要素内容与评审表中所列要素的内容进行对照,判断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指出存在问题及不足。应急预案要素分为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关键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必须规范的内容。包括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处置和应急响应程序与处置技术等要素。关键要素必须符合公司实际和有关规定要求。一般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可简写或省略的内容。包括应急预案中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单位概况等要素。4.2评审程序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准备。成立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成员包括公司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涉及单位负责人及技术人员。组织评审。评审工作由总经124、理或主管安全副总经理主持,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讨论并提出会议评审意见。现场处置方案的评审,采取演练的方式对应急预案进行论证。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编制组织者应认真组织分析研究评审意见,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批准印发。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符合要求的,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由总经理签发,现场处置方案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签发。5应急预案的备案 5.1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5.2公司应当向接受备案的上级部门,索取备案登记证明。6应急预案的实施 6.1公司采125、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6.2各单位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6.3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置明显的标志。6.4公司在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时,同时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6.5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126、。6.6应急预案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6.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公司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公司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6.8公司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程序重新备案。6.9公司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各单位必须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6.10若127、发生事故,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7附则7.1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7.2本制度自下达之日起实施。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公司安全档案资料的统一归口管理,使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安全管理资料完整保存,明确责任部门、人员、流程、形式、权限及各类安全生产档案及保存要求等。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安全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3职责3.1生产部是企业安全文件资料的归口管理部门,具有下列职责:制定或参与制定安全文件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资料的128、整理、接收、分类归档工作,检查资料是否齐全,各种报表是否符合要求,不同项目分类保管;采用适用的查阅方法,迅速准确的查调资料,保护安全资料的完整齐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销毁。做好永久性档案向档案室的移交工作。3.2档案室是企业永久性安全资料的管理部门,应按档案管理制度对永久性安全档案收集归卷。4管理规定4.1安全档案资料的接收对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资料接收并分类管理。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含纪要);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记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记录;危险源管理台帐;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事故隐患整改记录;授权作业指令单;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安全生产奖惩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记录;特种设备管理记129、录;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记录;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台账(包括安装、运行、维护等);有关强制性检测检验报告或记录;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风险评价信息;职业健康检查与监护记录;应急演习信息;安全工程项目、安全装置技术图纸等。安全资料交接必须建立清单,材料齐全,由交接双方签字移交。4.2归档时限认真执行平时归档制度,对本部门承办的文件材料及时收集归卷;每年的年底应将长期保存的文件资料向档案室移交,办好交接签收手续。各单位完工项目的安全资料必须由该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整理,并在一个月内移交公司安全管理部归档。4.3 承办人员借用文件材料时,应积极地提供利用,做好服务工作,并办理临时借用文件材料登记手续。4.130、4 安全档案资料的整理安全管理人员应将不同类别的资料按类别确定保存期限、整理归类、标注、编号存档。安全档案的分类及保存期限主要安全生产文件长期保存;风险评价记录,重要危险源档案长期保存;安全标准化系统评价档案长期保存;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资料及安全评价报告长期保存;承包商和供应商档案长期保存;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活动记录保存期限三年以上;工伤事故档案保存期限为长期;职业安全健康教育档案保存期限三年以上,其中新员工三级教育档案长期保存;安全检查、隐患及整改档案保存期限三年以上;安措项目档案保存期限三年以上;违章记录及奖惩档案保存三年;特种设备法定检测报告及有关强制性检测检验报告或记录长期保存;关131、键设备设施档案长期保存;特种作业人员健康档案长期保存;职业危害防护设备档案长期保存;职业病档案长期保存;有害作业岗位人员健康档案长期保存;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及技术评价档案长期保存;职业危害动态观察及职业健康统计档案长期保存;应急演练资料保存三年以上。4.5安全档案资料的保管存放的安全资料必须标志明显,排放整齐,方便查找利用。防止重要资料的缺损、丢失,一经发现及时予以修补,保证资料的完整性。5附则5.1本制度由公司生产部负责解释。5.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1 目的与范围1.1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和规程,认真检查并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操作等方面的132、隐患,从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检查的项目、内容、时间、方法、隐患整改、责任分工及要求。1.3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各单位。2 总则2.1 安全生产检查依据“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进行实施。2.2 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一般按检查的目的、要求、阶段、对象不同、分为经常性检查、专业检查和定期检查三种。2.2.1 经常性检查是指安全技术人员和车间、班组管理者、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日查、周查和月查。主要包括:巡逻检查、岗位检查、相互检查和重点检查。2.2.2 专业检查是根据企业特点,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有计划、有重133、点地对某项专业范围的设备、操作、管理进行检查。2.2.3 定期检查是企业或主管部门组织的,按规定日程和规定的周期进行的全面安全检查。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大检查、行业检查、企业内定期检查。3 职责3.1 主管生产安全的副总经理负责审查安全检查年度计划,督促重大隐患整改。3.2 安技环保部负责编制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负责制定安全管理检查表。负责组织专业检查和定期检查,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验证整改效果。负责指导相关人员开展经常性检查。负责对检查结果实施考评。3.3 设备动力部负责制定设备设施专业检查表,参与专业检查和定期检查。负责设备设施隐患的整改工作。3.4 采购部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专业检查表,134、参与专业检查和定期检查。负责仓库系统隐患的整改工作。3.5 保卫部负责制定防火、交通安全专业检查表。组织防火和消防器材专业检查。参与定期检查。负责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验证整改效果。3.6 工会参与定期检查,督促隐患整改。3.7 生产车间负责组织本单位经常性检查。负责组织本单位的隐患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按时上报。4 经常性安全检查4.1 检查范围4.1.1 设备设施、工艺装备、厂房建筑、作业环境,以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情况。4.1.2 危险源:按照危险源识别和评价划定的重大、重要和一般等三级危险源。4.2 管理要求4.2.1 操作者每天上班前和工作结束后应对本岗位的设备设施、工艺装备和作业环135、境进行检查。4.2.2 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每天对本班组内的内容进行日常检查,填写日常检查记录。还应利用班前会、班后会及安全活动日等多种形式,发动群众进行互相检查。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要向上级报告。4.2.3 车间主任或车间安技员每天对本车间内的内容进行日常检查,填写日常检查记录。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要向上级报告。4.2.4 安技环保部现场安全管理员每天进行现场安全巡视,填写日常检查记录。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要向上级报告。4.2.5 危险源检查:班组每天一次,车间每周一次,安技环保部每月两次。各级均要认真填写危险源检查表。5136、 专业检查5.1 专业检查分为考评自查和专项检查,考评自查是以车间为单位,按照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进行自查;专项检查由安技部组织,针对企业状况,对全厂设备设施、作业环境进行专门检查。5.2 考评自查每季度进行一次,一、二、三季度由各车间组织,自查结束后,填写自查报告报安技部。安技部对各单位、各部门的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是“三查”,即:查自评资料、查整改现场、查设备状况。四季度由安技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参加,按考评办法中规定的程序执行。5.3 专项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突出一项专业或一项综合工作。专项检查的内容按照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执行,特殊情况报主管生产安全的副总经理审137、批后执行。5.4 考评自查的时间为每季度末的最后一周内进行;专项检查的时间为2、5、8、10月的最后一周内进行;5.5 专项检查应由安技部组织编制安全检查表(编制方法见本制度第8节),按照表列项目进行检查,检查前,要组织检查人员学习检查表内容。5.6 专业检查中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不能立即整改的由检查组下达整改通知单。检查结束后,由安技部收集检查中的各种资料,编写检查报告,报主管生产安全的副总经理,同时通报企业所有单位,按规定实施考核。6 定期检查6.1 检查时间6.1.1 各单位应于每年“元旦”、“五一”、“十一”前一周结束自查。6.1.2 安技部在上述单位自查结束后对各单位138、进行复查或抽查。6.2 检查内容6.2.1. 查思想:查各级领导、群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安全责任心是不是很强,有无忽视安全的思想和行为。即查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素质。6.2.2 查制度: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在生产活动中得到了贯彻执行,有无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现象。6.2.3 查纪律:查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6.2.4 查领导: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6.2.5 查隐患:设备设施、工艺装备、厂房建筑、作业环境等隐患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6.3 检查方法及要求6.3.1 各单位要充分发动群众,认真开展车间和班组群众性自查和整改,并将检查情况逐级上报139、。6.3.2 各单位要在群众自查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的人员,按分管项目认真进行重点检查,并组织落实整改。6.3.3 各单位自查及整改结果,于自查后一周内上报安技部。6.3.4 各职能部门应对各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落实查出隐患的整改。6.3.5 安技部对各单位、各职能部门的检查、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安委会对重大隐患及时协调整改。7 隐患整改7.1 对查出的隐患,各级、各部门应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整改,并建立台帐。7.2 各单位对各种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原则上必须立即安排整改,按“三定四不推”原则整改到位;对一些较大和整改有难度的隐患要及时列入计划整改项目,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140、时间进度,并及时对口上报有关责任部门,以便指导、帮助、协调解决,确保设备设施安全。7.3 对于因物质技术条件的限制,暂时无力解决的隐患,除采取可靠的临时措施外,应列入安措计划进行解决。7.4 隐患整改完成后,由隐患整改通知单的下发单位(人员)进行验证,签署意见后归档。8 安全检查表的编制8.1 编制安全检查表的依据有关规程、规范、规定、标准与手册;国内外事故信息;本单位的经验。8.2 编制安全检查表的程序与方法系统的功能分解:按系统工程观点将系统进行功能分解,建立功能结构图,通过各构成要素的不安全状态的有机组合求得总系统的检查表。人、机、物、管理和环境因素分析:以检查目的为研究对象,从安全观点141、出发,从“人机物管理环境”系统出发,编写检查要点。8.3 编制安全检查表应注意的问题编制“安全检查表”的过程,实质是理论知识、实践经验系统化的过程,为此,应组织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安技人员深入现场共同编制。按隐患要求列出的检查项目应齐全、具体、明确,突出重点,抓住要害。避免重复,尽可能将同类性质的问题列在一起,系统地列出问题或状态。另外应规定检查方法,并有合格标准。各类检查表都有其适用对象,各有侧重,是不宜通用的。如专业检查表与日常检查表要加以区分,专业检查表应详细,而日常检查表则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危险性部位应详细检查,确保一切隐患在可能发生事故之前就被发现。编制“安全检查表”应142、将安全系统工程中的事故性分析、事件性分析、危险性预先分析和可操作性研究等方法结合进行,把一些基本事件列入检查项目中。9 考核 凡未认真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未按期整改隐患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及部门,按经济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进行处理。10附件附件一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附件二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附件三事故隐患登记表 附件四违章违纪行为记录表附件一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单位: 编号:检查时间检查部门主要问题处理意见受检单位责任人备注检查人:附件二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年 月 日 类别: 编号:被检查单位陪同人检查时间和部位:隐患现状:整改要求:纠正时限:整改情况:验证情况:验证人员 年 月 日 检查员/日期被143、检查部门 负责人/日期 附件三事故隐患登记表单位: 编号:序号登记时间隐患内容整改情况登记人备注 附件四违章违纪行为记录表单位: 编号:序序号时间地点违章违纪者姓名违纪表现行为处理意见检查人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与范围1.1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承包方、租赁方及临时工、外来施工、参观等人员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1.2 本制度规定了与企业相关的承包方、租赁方的安全管理要求,安全管理合同要点,同时,规定了厂内外来施工人员、临时作业人员、参观学习人员等安全管理程序和要求。1.3 本制度适用于与企业相关的外来施工方、维修方、劳务人144、员、售后服务人员、调试安装人员(独立作业);临时性外来、运输、搬运、装卸、吊装人员(独立作业或交叉作业);外来学习、参观、用户监制、实习人员。承包或租赁的经营活动以及合同工、临时工。1.4对劳动保护用品及危险品供货商也按本制度管理。2 职责2.1 安技部是相关方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签订或审核各类安全协议或合同,负责进行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负责作业现场和租赁现场的安全检查,负责相关方事故的调查或备案等工作。2.2 人事部负责签订临时工合同,并办理工伤保险等手续。2.3 各发包方或出租单位负责承包方、承租或承包单位的管理,负责审核各类证件和资格、签订合同,负责安全教育,负责人员的安全管理和145、审核。2.4采购部负责劳动保护用品及危险品供货商的资质审查,并建立安全资质档案.3外来施工承包方安全管理3.1资质审查及安全合同的签订外来施工、维修队伍进入公司,本公司项目主管部门在签订工程项目商务合同时,必须对其安全生产资质进行审查,审查内容有:(1)审查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安全资格证书、法人代表安全证、施工队长或项目经理安全证、施工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证书。以上证书必须真实有效,未按期审验,视为废证;(2)审查法人资格及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如无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则不得与其签订任何形式的工程、维修、服务合同。(3)施工、维修单位有相应的项目负责人146、和安全负责人,并建立了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4)审查施工、维修、服务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资质:如在作业现场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是否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资格,否则不能从事相应作业。本公司项目主管部门将施工、维修、服务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报安技环保部,并签订安全合同。3.2本公司项目主管部门要将施工方案,施工、维修现场环境状况,施工部位的隐蔽工程情况向施工、维修单位交底,并记录存档。3.3安全合同文本采用原沈阳市劳动局印制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合同,合同有效期为一个施工周期。3.4外来施工承包方开工前,必须落实施工或检修方案,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并需到安技部备案。3.147、5 外来施工承包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做到:3.5.1 明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3.5.2 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3.5.3 安技部负责对承包方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向乙方介绍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3.5.4 发包单位负责对承包方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对承包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作业现场及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一同落实安全措施。外来施工承包方对全体施工人员(包括民工、临时工)进行全面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进入作业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情况要填写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并报安技部审148、核存档备案。3.6 承包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做到:3.6.1 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企业规定的安全用火、用水、用电等管理和审批制度,并取得发包方主管部门的批准,方可作业。3.6.2 施工和检修机械、工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3.6.3 现场施工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着装和佩戴防护用品。3.6.4 现场工作人员应接受发包方和安技部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对违章作业人员或妨碍企业安全生产的作业,企业有权令其纠正或停止作业。3.6.5 承包方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或其它事故,应由承包方负责调查和处理。涉及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承包方在上报其主管部门时,应同时抄送企业发包方和安技部备案。3.6.6 为加强对承包149、方进行管理和监督,使其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企业对承包方收取安全风险抵押保证金。若承包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能严格履行安全合同,无不安全因素,无违章违纪等现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企业将收取的安全风险抵押保证金100%返还。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违章违纪行为,将按照合同中的有关安全协议条款规定处罚,在其风险抵押保证金中进行扣罚,并责令进行整顿,若整顿无效,企业有权停止其施工,一切后果由承包方负责。3.7售后服务人员、调试安装人员(独立作业)等相关方如在公司工作超过一周的,也要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到安技环保部签订安全合同。不足一周的按临时性外来人员进行管理。3.8长期在本公司从事零星项目服务、产150、品运输等相关方的资质审查同3.1一致。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到安技环保部签订安全合同,合同有效期为1年。4劳务人员的安全管理4.1通过中介机构招收的长期在本公司与本企业员工混岗作业、从事后勤服务的劳务人员由人事部负责对中介机构进行资质审查,并将其资质复印件报安技环保部审查签订安全合同,合同有效期为1年。4.2对劳务中介机构的资质审查内容和有关要求同3.1的有关规定。4.3劳务人员的招收及日常管理按本制度“临时工安全管理”执行。5承包或租赁经营的安全管理5.1集团公司对外出租的经营项目有加油站、饭店、冷库等,其租赁方代表为公司行政管理部,对出租项目的安全负责。5.2向外租赁时必须对承租方的安全生产保障151、条件和与租赁经营活动相关的资质进行审查,不得与不具备安全生产保障条件和没有取得相关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签订租赁合同。审查内容包括:5.2.1 承租或承包单位是否具备法人资格,是否具有承担安全生产风险的经济能力,是否具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有成熟的安全生产制度和管理经验。5.2.2 承租或承包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否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厂长、经理职业安全管理资格认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备与租赁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从事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业务的,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5.3安全合同与租赁合同同时签订,且有效期一致。为加强对承包方152、进行管理和监督,使其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企业对承租或承包人收取安全风险抵押保证金。5.4租赁方应加强对承租方的安全管理,督促承租方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易燃易爆部位的管理,完善消防设施,并采取多种安全措施,避免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5.5 安技部、保卫部按照国家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对租赁(承包)方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的有权处罚。5.6 安技部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租赁(承包)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标准,对租赁(承包)方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检查、考核,对违反规定的有权处罚。6临时工的安全管理6.1临时工的招收年龄必须满十八周岁153、以上。6.1.2必须进行体检,证明本人没有防碍从事该岗位作业的疾病和缺陷。签订的用工合同必须有安全要求,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上岗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6.2临时工安全管理签订2年以下用工合同的临时工,不得分配到特种作业岗位,也不得分配到挂钩和大型零部件转件岗位。各所在车间、部室要对临时工所从事工种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培训。临时工从事生产、服务的所在车间、部室要按规定标准发给临时工劳动保护用品,并教会使用方法和正确佩戴。临时工从事生产、服务的所在车间、部室要加强对临时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并对其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临时工必须服从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违154、章临时工,企业和所在车间、部室有权予以教育和处罚,对严重违章以及经教育仍不改正的,企业有权提前解除用工合同。7临时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7.1学习、参观、检查、用户监制、咨询、评估、认证、实习人员进入公司的由接待部门到保位部办理进公司手续,发给其安全须知卡,由接收者签字、并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教育。7.2进入生产现场的外来人员由接待部门向其告知生产现场的危险、危害因素及注意事项,并陪同引领按指定路线行走。对其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责。7.3对进入公司实习的学生,由人事部组织安全教育,告知实习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及注意事项,并指定专人负责实习工作,不得从事与实习无关的活动。人事部对实习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责155、。7.4外来实习、学习人员在公司内超过一周的,由人事部或接待部门到安技环保部签订安全合同,人事部或接待部门在其实习、学习期间要加强安全教育,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其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责。7.5外来人员在公司内、车间内未经允许不得拍照、录像,不得进入非指定区域参观和逗留。8对劳动保护用品及危险品供货商的安全管理8.1采购部要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及危险品供应方安全资质档案,并按期审核其资质的有效性。8.2特种产品包括:钢丝绳、化纤吊绳、吊链、电磁吊、吊索具、电焊钳、电焊帽、电焊手套、电源开关、电源插座、各类气瓶、绝缘鞋、防杂鞋、安全带、防尘口罩、安全帽、危险化学品、油漆等。9附则9.1本规定如与上级规定相156、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9.2本规定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与范围1.1 加强和规范安全防火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企业财产安全和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规定了企业防火安全的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要点等内容。1.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单位和员工。2 总则2.1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2.2 企业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区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各车间主任、各部部长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其主要职责为: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组157、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2.3 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企业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3 职责3.1 保卫部是防火安全的主管部门,负责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及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负责组织建设项目消防预验收,负责重点防火部位和消防器材的158、安全检查和管理,参与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火灾事故的调查及原因、责任认定和处理等。3.2 安技部是防火安全的主要配合部门,参入重点防火部位和消防器材的安全检查和管理,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参与火灾事故的调查及原因、责任认定和处理等。3.3 各职能部门、各车间负责本单位日常安全防火管理和检查,参与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火灾事故的调查。4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4.1 保卫部每年对消防安全责任人、义务消防员及重点岗位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国家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企业的规章制度、重点消防部位的防火要点、消防器材的使用技术、应急预案的程序要求等内容。4.2 各职能部门、各车间每季对本单位员工159、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国家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企业的规章制度、本岗位防火安全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扑救初起火灾的基本常识。4.3 从事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的操作、搬运和保管工作,以及电工、焊工等用火用电工人,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才能上岗。5 防火巡查和检查5.1 每年1、4、7、10月的第一周,由保卫部组织,安技环保部、设备动力部、行政管理部等单位参加,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其重点内容为:5.1.1建设项目是否严格贯彻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其他有关规定,在选择地址和建筑物耐火等级、设置防火间距、防火分隔、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等方面,是否按照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贯彻规定。建筑设160、计图纸要送消防监督部门审核。重点消防部位是否采取良好的防范措施和控制手段,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和维护情况,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等。各车间、班组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各车间现场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或器材的维护管理、火灾隐患的整改等内容。5.2 各车间、各职能部门每周对本车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其主要内容为:现场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或器材的维护管理情况,各种火灾隐患是否整改和消除,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和用火、用电管理措施是否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操作人员的作业方法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等。5.3 各班组每天应对本班组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其主要内容为:各种火灾隐患是否消除,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和用火、用161、电管理措施是否到位,人员是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等内容。作业岗位应指定专人在每天下班时检查电源、火源和其他防火情况,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排除,以防止事故发生。5.4 对于巡查和检查出现的隐患和问题,应下达整改通知单,相关单位积极组织整改。整改实施完成后,应由下达整改通知单的单位进行验证。6 消防器材和设备配备、检查与使用6.1 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设备,重点防火部位设有明显的防火标志。6.2 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建立消防器材台帐,并按时对其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在有效期内正常使用。各类灭火器每月点检一次,发现有泻压、外壳变形、刹把松动等及时更换,消防栓、消防增压水泵经常试压、启162、动,确保完好、有效。6.3 各种消防器材要按要求放置,便于取用,禁止挪作它用。6.4 消火栓要定期检查保养,不得圈占或随意启用。6.5 消防水池要经常保持规定的蓄水量,冬季要采取防冻措施。7 作业现场消防管理7.1 易燃易爆物品的储、运、用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使用各种加热炉和焊接、切割、烘烤、以及其它明火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保持防火间距,健全操作制度。7.2 消防重点部位的管理企业建立消防重点部位档案,实行两级管理,保卫部对公司消防重点部位实行重点监控,各车间、职能部门对本单位的消防重点部位也要实行重点监控。消防重点部位应建立应急预案,定期演习。凡在消防重点部位明火作业,必须事先经保卫部批163、准,办理“动火证”,落实防火措施。7.3 采用和研究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研究其火灾危险性,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7.4 禁止乱搭乱建易燃建筑,不得侵占防火间距,必须随时保持各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的畅通。7.5 义务消防队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装备,明确分工,搞好消防知识的学习和操练,保证和提高其战斗力。7.6 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7.7 各职能部门、各车间对进入厂区的外来施工单位应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和责任,经保卫部批准后方可进场施工。8 仓库消防管理8.1 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164、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须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8.2 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8.3 应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将仓库储存物品按其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分别存放。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8.4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8.5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m2,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m,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m,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165、.3m,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m。8.6 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8.7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8.8 物品入库前应当由专业人员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8.9 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8.10 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8.11 进入甲、乙类物品仓库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8166、.12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物内停放和修理。8.13 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8.14 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8.15 仓库火源管理的具体要求: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保卫部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167、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库区以及周围50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9 爆炸事故的预防措施9.1 控制与消除火源加热易燃物质时,应尽量避免采用明火而采用蒸汽或其他载热体。如果必须采用明火,设备应严格密闭,燃烧室应与设备分开或妥善隔离。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内,尽量避免焊接作业,进行焊接作业的地点要和易燃易爆的生产设备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如需对生产、盛装易燃物料的设备和管道进行动火作业时,应严格执行隔绝、置换、清洗、动火分析等有关规定,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轴承要及时注油,保持良好的润滑,并经常清除附着的可燃污垢。安装在易燃易爆场168、所的易产生撞击火花的部件,如鼓风机上的叶轮等,应采用铝铜合金、铍铜锡或铍镍合金;撞击工具用铍铜或镀铜的钢制成;不能使用特种金属制造的设备应采用惰性气体保护等。搬运盛有可燃气体或易燃液体的容器、气瓶时要轻拿轻放,严禁抛掷,防止相互撞击。不准穿带钉子的鞋进入易燃易爆场所。特别危险的场所内,地面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软质材料铺设。根据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和爆炸物质的性质,对易燃易爆场所内的电气动力设备、仪器仪表、照明装置和配线等,分别采用防爆、封闭、隔离等措施。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等要遵照有关标准执行。9.2 危险物品的处理对于物质本身具有自燃能力的油脂、遇空气能自燃的物质以及遇水能燃烧爆炸的物质169、,应采取隔绝空气、防水、防潮或采取通风、散热、降温等措施,以防止物质自燃和爆炸。相互接触会引起爆炸的两类物质不能混合存放,遇酸、碱有可能发生分解爆炸的物质应防止与酸碱接触,对机械作用较为敏感的物质要轻拿轻放。根据物质的沸点、饱和蒸汽压,确定适宜的容器耐压强度、贮存温度及保温降温措施。9.3 系统密闭与惰化9.3.1 系统密闭为了防止易燃气体、液体和可燃粉尘自装置中外泄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应该使设备密闭。在负压下操作的装置,为了避免空气吸入,应密装化作业。为了保证良好的密闭性能,系统内应尽量减少法兰连接,尽量缩短管道长度,危险物料的输送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在负压操作的系统中,当打开阀门或进行170、其他操作时,要防止外界空气进入系统而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在打开阀门之前,采用惰性气体保护的方法,可以避免形成爆炸性混合物。9.3.2 惰化:通入惰性气体时,必须注意要使装置里的气体充分混合均匀。在生产过程中要对惰性气体的流量、压力或氧浓度进行检测。9.4 通风通风时,如空气中含有易燃易爆气体,则不应循环使用。在有可燃气体的场所内,排风设备和送风设备应有独立分开的通风室。排放可燃气体和粉尘时,应避免排风系统和除尘系统产生火花。通风管道不应穿过防火墙等防火分隔物,以免发生火灾时,火势顺管道通过防火分隔物而蔓延。10 考核10.1因忽视消防安全,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171、法的,追究刑事责任。10.2 在责任区内发生火灾事故,追究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责任,除按规定罚款外,还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10.3 违反防火管理规定,依据消防安全考核办法执行。11附件附件一 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附件二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台帐附件三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动火申请表附件四 防火隐患整改通知单附件一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国家标准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将爆炸危险场所划分为三类八级。1.第一类是有气体或蒸气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分为三级:(1)Q1级场所:在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2)Q2级场所: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形成,而在不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3)Q3级场所:在正常情况下不能172、形成,而在不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但可能性较小的场所。2.第二类是有粉尘或纤维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分为两级:(1)G1级场所:在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2)G2级场所: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形成,而在不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3.第三类是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分为三级:(1)H1级场所: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使用、加工、贮存或转运闪点高于场所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其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场所。(2)H2级场所: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悬浮状、堆积状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虽不致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但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场所。(3)H3级场所:在固体可燃物质并在数量和配置上能173、引起火灾危险的场所。附件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台帐单位 编号:序号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名称所在部门名称主要存储物品现有消防设施种类及数量应急预案审核:制表:日期:附件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动火申请表 编号:动火地点:动火方式:动火执行人:部门负责人:动火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始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安全防范措施:安全防范措施编制人:监护人:审批意见:审批人: 审批日期:特殊动火会签:动火前,岗位当班班长验票签字:附件四 防火隐患整改通知单 年 月 日 类别: 编号:被检查单位陪同人检查时间和部位:隐患现状:整改要求:纠正时限:整改情况:验证情况: 验证人员/日期:检查员/日期被检查部门负责人/日期电174、气临时线审批制度1 目的与范围1.1 为加强电气临时线的管理,避免因不规范电气临时线的使用而发生的触电、火灾等工伤事故或财产损失,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规定了临时用电审批、登记、销案管理与考核内容。1.3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各单位临时用电的管理。2 职责2.1 安技部是电气临时线审批的主管部门,负责电气临时线的审批,建立电气临时线台帐,负责现场验证电气临时线的敷设和撤除工作。2.2 设备动力部负责组织电气临时线的审批、敷设和撤除工作。2.3 各使用单位负责电气临时线的申报,以及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3 临时线的范围、审批、登记和拆除3.1 临时用电线路指因生产、工175、作急需而临时架设的380伏以下,使用期限在一个月以内的电器线路。3.2 需要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由使用单位到安技部办理临时电气线路安装审批单和登记,经设备动力部、安技部审批后方可施工。3.3 临时用电线路的安装必须满足安全要求,使用单位负责悬挂警示标志,有专人维护检查。临时用电线路使用期满后,使用单位必须拆除,需要延期使用必须重新申请,未经过同意,不能超期使用。3.4 临时用电线路拆除后,使用单位必须及时到安技部办理销案手续,不办理销案的,按延期使用处理。3.5 外来施工单位需要使用临时用电线路的,由项目的责任单位(牵头单位)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按本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项目的责任单位(牵头单位)负责对176、临时线的安全性进行检查。4 临时用电线路安全基本要求4.1 临时用电线路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橡皮线,线径必须与负荷相匹配,接头处包扎可靠、全线无裸露。4.2 临时用电线路必须沿墙或悬空架设,距地面高度:户内应大于2.5米,户外应大于4.5米,跨越道路应大于6米。4.3 临时用电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零)。禁止直接利用大地作为零线。4.4 临时用电线路必须有一个总开关,每一个分路应设与负荷匹配的熔断器。4.5 临时用电线路与其它设备、门窗、水管距离应大于0.3米。与广播线、电话线同杆架设时,临时用电线路应在广播线、电话线的下方,且距离大于1.5米。4.6 禁止在有爆炸和火灾危害的场所架设临时用电线177、路。4.7临时用电线路的计量仪表必须齐全。4.8 已安装好的临时用电线路,未经同意不能任意改变或搭接。5 考核5.1 临时用电线路未按规定进行审批按有关奖惩规定给予考核。5.2 在有爆炸和火灾危害的场所架设临时用电线路,使用单位、爆炸和火灾危害场所的单位及设备动力部均按有关奖惩规定给予考核。5.3 临时用电线路未按审批要求架设,对架设单位、设备动力部按有关奖惩规定给予考核。6附件附件一 临时电气线路安装审批单附件二 临时用电线路登记表附件一 临时电气线路安装审批单 编号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申请单位申请人安装地点安装原因安全措施安装时间负责拆除者负责安全单位拆除时间监督拆除者使用单位领导意见签178、名 年 月 日设备动力部意见签名 年 月 日安技部意见签名 年 月 日注:1 此表一式两份,安技部一份,使用单位一份。2 线路拆除后,使用单位立即将信息反馈给安技部。附件二 临时用电线路登记表 编号序号安装时间编号使用单位安装地点使用期限拆除时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与范围1.1 对危险化学品进行严格管理,预防和控制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中毒 、爆炸事故,并减少其对人体的危害和对环境的负面影响,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使用、包装、运输、废物处理等管理要点和方法等内容。1.3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各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管理。2 总则2.1 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其主要危险179、特性分为8类:2.1.1第1类 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2.1.2第2类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本类化学品系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应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1).临界温度低于50,或在50时,其蒸气压大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2).温度在21.1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kPa,或在54.4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时,雷德蒸气压力大于275 kPa的液化180、气体或加太溶解的气体。2.1.3第3类 易燃液体:本类化学品系指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特性已列入其他类别的液体.其闭杯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1。2.1.4第4类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系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列入爆炸品的物品。自燃物品系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遇湿易燃物品系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2.1.5第5类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氧化剂系181、指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包括含有过氧基的无机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但能导致可燃物的燃烧,与松软的粉末状可燃物能组成爆炸性混合物,对热、震动或摩擦较敏感。有机过氧化物系指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或摩擦极为敏感。2.1.6第6类 有毒品:本类化学品系指进入肌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器官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统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经口摄取半数致死量:固体LD50500mg/kg,液体LD 502000 mg/kg;经皮肤接触24h182、,半数致死量LD501000mg/kg;粉尘、烟雾及蒸气吸入半数致死量LC 5010mg/L的固体或液体。2.1.7第7类 放射性物品:本类化学品系指放射生比活度大于7.4104Bq/kg的物品。2.1.8第8类 腐蚀品:本类化学品系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与皮肤接触在4h内出现可见坏死现象,或温度在55时,对20号钢的表面均匀年腐蚀率超过6.25mm/年的固体或液体。2.2 企业及各车间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事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183、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3 职责3.1 安技部负责对企业内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环保特性进行评审工作,对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物处置进行安全、环保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运输及保管人员的培训;组织或参与调查重大的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环境污染事故。3.2 采购部负责督促供应商提供危险化学品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和“化学品安全标签”;负责联系或督促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负责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3.3 保卫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办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审184、查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监督剧毒化学品、废弃易燃品的处理和销毁;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应急处理。3.4 技术部门负责新产品开发、工艺设计过程中选用危害影响小的危险化学品,并注明危险化学品的所含物资、危害、预防措施等内容。3.5 各职能部门、各车间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和废弃化学品处置的日常安全管理。4 危险化学品的通用管理要点4.1 凡从事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运输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安全和职业卫生防护专业技术以及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4.2 选用危险化学品时,应尽量选用危险性低和环境负面影响较小的危险化学品。新产品替代时,应充分考虑185、其危险性和环境影响。5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5.1 采购部应建立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汇总清单,且每年更新一次。各车间及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单位应建立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清单,且每年更新一次。5.2 各车间及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单位在采购未列入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使用清单的危险化学品前,必须向采购部提出申请,由采购部到安技环保部履行审批登记制度,填报危险化学品安全、环保特性评审表,办理危险化学品采购安全、环保特性评审手续。未通过安全、环保特性评审的危险化学品不得采购。5.3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必须从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或供应商中进行采购。5.4 采购部负责督促供应商提供危险化学品的“化学品186、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和“化学品安全标签”;危险化学品的保管单位,必须查验与该物品相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和化学品安全标签。5.5 购买剧毒化学品时,应当向保卫部或当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购买凭证、准运证,依据购买凭证购买。6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6.1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必须由采购部委托有资质证书的承运方运输,并在签订的合同中明确安全责任。6.2 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6.3 采购部在委托运输危险化学品时,应当向承运方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187、的,采购部交付委托运输时应当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并告知承运人。6.4 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押运人员,且不得超装、超载,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单位应当向当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6.5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6.6 剧毒化学品在公路运输途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承运人及押运人员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6.7 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188、其进入厂区。7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7.1 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7.2 危险化学品仓库应当符合安全储存的要求。7.3 危险化学品应分类、分库存放,存放地点、数量要适宜。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7.4 剧毒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并对剧毒化学品的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时,必须立即通过保卫消防部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7.5 保管员应掌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数据及相关的应急程序,并进行日常检查。储存单位应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数量189、和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7.6 安技部组织,各职能部门、各车间对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场所每年应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储存其它危险化学品应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评价后填写危险化学品储存状况安全评价报告。7.7 危险化学品包装的材质、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应当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便于装卸、运输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必须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对不再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和可能残留危险化学品的空容器,应由供应商进行回收。7.8 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防止泄漏、爆炸、火灾、中毒、污染等事故的190、发生。7.9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单位和地点发生变化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危险化学品的产品及其附属物,不得留有事故隐患。处置方案应当报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7.10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部门和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和作业指导书,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和事故应急措施。7.11 使用点的危险化学品存放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8 考核违反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储存、使用的管理规定,按奖惩管理制度执行。造成事故,除按规定罚款外,还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9附件附件一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内容提要附件二 禁止一起贮存的物品附件三 部分危险化学品的扑救须知附件四 危险化学品使用清单附件五 危险191、化学品储存状况安全评价报告附件六 危险化学品安全、环保特性评审表附件一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内容提要1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2 成分/组成信息:标明该化学品是纯化学品还是混合物。纯化学品,应给出其化学品名称或商品名和通用名。混合物,应给出危害性组分的浓度或浓度范围。无论是纯化学品还是混合物,如果其中包含有害性组分,则应给出化学文摘索引登记号(CAS号)。3 危险性概述:简要概述本化学品最重要的危害和效应,主要包括:危害类别、侵入途径、健康危害、环境危害、燃爆危险等信息。4 急救措施:指作业人员意外的受到伤害时,所需采取的现场自救或互救的简要处理方法,包括:眼睛接触、皮肤接触、吸入、食入192、的急救措施。5 消防措施:主要表示化学品的物理和化学特殊危险性,适合灭火介质,不合适的灭火介质以及消防人员个体防护等方面的信息,包括:危险特性、灭火介质和方法,灭火注意事项等。6 泄露应急处理:指化学品泄露后现场可采用的简单有效的应急措施、注意事项和消除方法,包括:应急行动、应急人员防护、环保措施、消除方法等内容。7 操作处置与储存:主要是指化学品操作处置和安全储存方面的信息资料,包括:操作处置作业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安全储存条件和注意事项。8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在生产、操作处置、搬运和使用化学品的作业过程中,为保护作业人员免受化学品危害而采取的防护方法和手段。包括:最高容许浓度、工程控制、呼193、吸系统防护、眼睛防护、身体防护、手防护、其他防护要求。9 理化特性:主要描述化学品的外观及理化性质等方面的信息,包括:外观与性状、ph值、沸点、熔点、相对密度(水=1)、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饱和蒸气压、燃烧热、临界温度、临界压力、辛醇/水分配系数、闪点、引燃温度、爆炸极限、溶解性、主要用途和其他一些特殊理化性质。10 稳定性和反应性:主要叙述化学品的稳定性和反应活性方面的信息,包括:稳定性、禁配物、应避免接触的条件、聚合危害、分解产物。11 毒理学资料12 生态学资料13 废弃处置14 运输信息:主要是指国内、国际化学品包装、运输的要求及运输规定的分类和编号。15 法规信息16 其他信息194、附件二 禁止一起贮存的物品 组别物品名称不准一起贮存的物品种类备注1爆炸物品:苦味酸,梯恩梯,火棉,硝化甘油,硝酸铵炸药,雷管等不准与任何其它种类的物品共贮,必须单独隔离贮存起爆药如雷管等与炸药必须隔离贮存2易燃液体:汽油,苯,二硫化碳,丙酮,乙醚,甲苯,酒精(醇类),硝基漆,煤油不准与其它种类物品共同贮存如数量甚少,允许与固体易燃物品隔开后贮存3易燃气体:乙炔,氢,氯化钾烷,硫化氢,氨等除惰性不燃气体外,不准和其它种类的物品共贮惰性气体:氮,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氟利昂等除易燃气体、助燃气体、氧化剂和有毒物品外,不准和其它种类物品共贮助燃气体:氧,氟,氯等除惰性不燃气体和有毒物品外,不准和其它195、物品共贮氯兼有毒害性4遇水或空气能自燃的物品:钾,钠,电石,磷化钙,锌粉,铝粉,黄磷等不准与其它种类的物品共贮钾、钠须浸入石油中,黄磷浸入水中,均单独贮存5易燃固体:赛璐珞,影片,赤磷,萘,樟脑,硫磺,火柴等不准与其它种类的物品共贮赛璐珞、影片、火柴,均需单独隔离贮存6氧化剂:能形成爆炸混合物的物品:氯酸钾、氯酸钠,硝酸钾,硝酸钠,硝酸钡,次氯酸钙,亚硝酸钠,过氧化钡,过氧化钠,过氧化氢(30)等除惰性气体外,不准和其它种类的物品共贮过氧化物遇水有发热爆炸危险,应单独贮存。过氧化氢应贮存在阴凉处所能引起燃烧的物品:溴,硝酸,铭酸,高锰酸钾,重铬酸钾不准和其它种类的物品共贮与氧化剂亦应隔离7有毒196、物品:光气,五氧化二钾,氰化钾,氰化钠等除惰性气体外,不准和其它种类的物品共贮附件三部分危险化学品的扑救须知1 易燃固体易燃固体燃烧迅猛,扑救困难。为此,易燃固体存放要注意适量,一个库房存量不要过多,与相邻库房要有一定安全距离,特别是存放酸性物质的库房不允许混存易燃固体。发生火灾时可用雾状水、砂土、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剂灭火。2 易燃液体易燃液体的火灾发展迅猛,常伴随爆炸,难以扑救。扑救易燃液体且比水轻又不溶于水的烃基化合物如燃油、醚类、苯和苯系物的火灾可用干粉,火势初起可用二氧化碳扑救。 对不溶于水比重又大于水的,如二硫化碳等可用水扑救,因水能覆盖在这类物质之上将火熄灭。 能溶于水的易燃物如甲197、醇、丙酮等发生火灾时可用雾状水、化学泡沫、干粉,也可用1301、1211等卤代烷系列灭火剂扑救。3 自燃物品自燃物品起火时除三乙基铝不能用水扑救外,其余均可用大量水来扑救,也可用砂土、二氧化碳及干粉灭火剂。4 遇水燃烧物按其特性可分如下几类: a.活泼金属如锂、钠、钾等与水接触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易燃的氢气。 b.金属氢化物如氢化锂、氢化钠、氧化钙等与水接触也发生氢气。 c.金属碳化物如电石与水接触产生易燃的乙炔气。 d.连二亚硫酸纳(保险粉)遇水后产生易燃的氢气、硫化氢和二氧化硫。遇水燃烧物遇水会发生燃烧乃至爆炸,所以扑救它们引发的火灾绝对禁止用水和含水的物质(如泡沫灭火剂),可用干砂、干粉、石198、粉灭火。5 氧化剂扑救这类火灾禁止用水、泡沫、二氧化碳,可用干沙、干土、干粉等来灭火。6 压缩气和液化气压缩气和液化气发生火灾时应迅速扑救,来不及时须将未着火的气瓶及时抢救至安全地带。无法移动时可用雾状水喷洒气瓶使其降温,防止气体升温体积膨胀而爆炸,同时用二氧化碳等灭火。 消防人员在扑救这类火灾时还要注意防毒,因许多高压气瓶内气体有毒。附件四危险化学品使用清单单位: 编号:序号名 称供应商主要使用单位使用量主要化学性质备注附件五危险化学品储存状况安全评价报告单位: 评价日期: 编号:库房名称存放种类序号项目评价内容评价结果1通风与隔热库房应设置高低窗进行自然通风,高低窗外侧应有防盗和防止抛入火199、种的防护网。用于自然通风的低窗处不应摆放物品堵塞通风口。地面库房还应设置机械通风装置;通风机应符合防爆要求,叶片不产生火花。危险化学品库房屋面应有隔热层,窗户应有防晒措施。2防火防爆化学品库房入口处安全标志齐全,完好。危险化学品库周围应有固定式消防水栓,并配全水带、水枪和开关水栓用的手轮。按每具8L灭火机保护5的标准配置移动式灭火机,不能配置与库存化学品相抵触的灭火机。危险化学品库房环形消防通道无堵塞,消防器材周围通道畅通便于随时取用。移动式灭火机应定期换药,存放在现场的灭火机不能超过检验周期。危险化学品库房耐火等级不应低于2级,与民用建筑、明火的间距应大于30m,每间库房应有隔火墙。危险化学200、品库房电气线路、开关、电器均应安装防爆型;其等级不低于B3d型。3存放每座库房入口处均应标明库房内存放化学品名称、特性、灭火方法。危险化学品应分库、分柜存放,灭火方法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能混放。库房内物品摆放稳妥,安全通道畅通,不得堵塞。用货架存放时,有腐蚀性的危险品宜放置在底层。遇水氧化的危险化学品要有防潮、防水措施。遇空气氧化的危险化学品一定要存放在水中,领用时也应采取可靠的隔绝措施。4防雷危险化学品库房周围无高大建筑物的,应安装防雷设施,防雷装置的接地体距行人往来的通道应大于3m。5剧毒品管理剧毒品的管理应实行专柜存放两把锁、两人管、两本帐、两人领、两人用。6工具要求使用的开桶工具和抽液工201、具不应使用产生火花的材料制作,否则应镀铬、镀铜、镀锌。7设置要求甲、乙类物品的库房不应设在建筑物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库房的排水应符合要求;库房的门、窗应向外开启。评价结论评价人员附件六危险化学品安全、环保特性评审表单位: 编号:危险化学品名称主要成分使用部位和生产工艺本次采购量(公斤)年使用量(公斤)主要化学性质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内容摘要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措施描述安技环保部门意见安技部门意见:环保部门意见: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与范围1.1 为了规范企业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交通事故,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物流运输,特制定本制度。202、1.2本制度规定了厂内机动车驾驶员、厂内机动车辆、厂内交通道路及厂内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管理要点和内容。1.3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厂内机动车驾驶员、厂内机动车辆、厂内交通道路及厂内交通事故处理等。2 职责2.1 安技部负责企业交通安全工作的统一管理负责组织交通安全工作检查,组织或参与厂区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统计、分析及考核;组织厂内机动车辆检验;组织驾驶人员安全培训及日常安全管理。2.2 设备动力部负责厂内机动车辆的资产管理。2.3运输公司负责厂内机动车辆的日常维修。2.3 行政管理部负责厂区道路的隐患整改。3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3.1 厂内机动车辆必须保持车容整洁、车身周正。车辆的装备、安203、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3.2 新增以及经大修或者改造的厂内机动车辆,投入使用前,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厂内机动车辆,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大修后,应当进行验收检验。3.3 全车各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3.4 车辆转向应轻便灵活,行驶中不得轻飘、摆振、抖动、阻滞及跑偏现象。在平直的道路上能保持车辆直线行驶,转向后能自动回正。3.5 行车制动装置的制动力、储备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动完全释放时间等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条件。气压制动系统技术指标应符合有关204、标准及规定,必须装有放水装置和限压装置。3.6 车辆的制动距离、跑偏量、驻车制动性能要求等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3.7 车辆照明及指示灯具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灯泡要有保护装置,不得因车辆震动而松脱、损坏、失效或改变光照方向。所有灯光开关应安装牢固,开关自如,不得因车辆振动而自行开关。3.8车辆驾驶员应对所驾车辆进行“一日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以确保车况良好。3.9 机动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时,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配备应急处理器材。3.10 厂内机动车辆一律不准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运输,不准在公交路线上行驶。3.11 厂内机动车辆由安技环保部逐台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车辆出205、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安全技术检验报告;车辆事故记录。3.12 厂区内车辆的清洗废水需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燃油机动车辆尾气和噪声排放,应达到排放标准。4 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安全管理4.1 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驾驶证(操作证)方准驾驶与驾驶证相符的机动车辆,严格禁止无证驾驶。驾驶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驾驶证,禁止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4.2 驾驶人员的基本条件: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驾驶人员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有本专业所需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4.3 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交通规206、则,禁止超速行驶、酒后开车。进入厂区内行驶的各种车辆严禁超高、超载、超速行驶,超车时不准妨碍被超车辆行驶和行人安全。4.4 各种车辆均按规定乘人,未经有关部门同意,厂区机动车不得擅自开出厂外。4.5 各类车辆必须遵守厂区内划分的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指示行驶,厂内机动车辆应按规定的工作路线行驶。4.6 使用叉车作业时,凡无副驾驶员座位的叉车禁止携带人员行驶。4.7 在无划分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厂区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辆在中间行驶,非机动车和行人靠右边行驶。机动车辆行驶时遇有非机动车和行人横过车道时必须停车或减速让行。5 厂区道路5.1 厂区主要通道要设立明显的交通标志,车辆停放不能影响厂区交通安207、全,且不得在厂大门周围20米、车间进出口周围10米以及消防通道的拐弯处停放。5.2 厂区交通限速为15公里/小时,电瓶车、叉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转角处、十字路口、进出厂房、仓库大门、停车场、上下地中衡、危险地段、生产现场、倒车或拖带损坏车辆时,汽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电瓶车、叉车不得超过3公里/小时。5.3 厂区道路应保持平整、完好,厂区植树、绿化和架空管道不应妨碍机动车辆正常通行。5.4 跨越道路上空架设管线或其他构筑物距路面的最小净高不得小于5m,5.5 在厂区道路的交叉路口、跨越道路的架空设施和重要路段处应设置必要的反光镜、限高标志、限速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或标志。5.6 厂区道路208、实施养护、维修时,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路段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厂区主要道路断路施工,必须到安技部办理手续,且通知保卫部。5.7 所有进出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接受门卫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登记。6 交通事故处理6.1 事故报告发生厂内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在做好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和企业财产的同时,要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和安技环保部,等待处理。6.2 事故处理工厂区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安技部组织运输公司、事故单位按照职工伤亡事故管理制度进行调查和处理。7 考核对忽视厂内交通安全,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程,违章作业的有关责任者,按考核规定执行。安全防护装置管理制度1 目的与范围1.1 为加强209、设备、设施中的安全防护装置的管理,充分发挥安全防护装置在事故预防中的作用,保障员工的安全,避免工伤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防护装置的采购、使用、维修、报废等方面的方法和内容。1.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设备、设施中的安全防护装置,包括专用安全设备、与设备配套的安全装置、作业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等。2 总则2.1 安全防护装置是设备、设施的有效组成部分,必须保持与主体设备、设施同时使用、同时维修和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2.2 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建立技术台帐,凡更改、报废均应通过相关部门的鉴定。3 职责3.1 安技环保部是安全防护装置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安全防护装置的选型鉴定、日210、常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3.2设备动力部负责安全防护装置的安装、维修,组织车间进行保养等工作。3.3规划发展部负责技措项目的安全防护装置的配置,满足技措项目所选用设备的安全及职业卫声要求。3.4 生产车间负责安全防护装置的使用、保养。4 前期管理要求4.1规划发展部在技措项目的设备、设施选型时,应会同安技部、车间共同选用与主体设备、设施相匹配的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装置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4.2 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与主体设备或工程同时安装、调试。4.3 主体设备、设施投入使用之前,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完好,并经安技部组织的安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4.4 需要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安全验收审211、批的,应由安技部会同有关单位在投入使用前办理好审批手续。5 使用管理要求5.1 安全防护装置在投入使用前,应对操作人员、设备修理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5.2 操作人员应当熟悉安全防护装置的主要功能,正确使用,并做好日常检查和维护。5.3 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除、闲置安全防护装置或改变安全防护装置的用途。5.4 操作人员发现安全装置损坏或有其他故障,应及时报告主管;影响设备安全运行或影响人身安全里,应停止运转设备,并悬挂安全警示标志。5.5 安技部及各车间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应将安全装置作为检查的主要内容,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主管,并悬挂安全警示标志。6 维护管理要求6.1 因维修设备需要临212、时拆下安全防护装置的,应制订临时安全措施,并在设备修复后,及时恢复安全防护装置;当班作业不能完成时,应悬挂安全警示标志。6.2 安全防护装置需要更换时,应选用同样的规格和型号;选用不同型号或规格的,其安全性能不得低于原安全防护装置的安全性能。6.3 安全防护装置改造或更换为不同型号的,设备动力部必须经使用部门、安技部共同确认后进行,改造(更换)完成后,应由上述部门共同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6.4 安全防护装置由设备动力部会同安技部、车间共同确认,已经报废的安全防护装置,不得挪作他用。7 性能检测7.1 需要进行安全性能检测的,由设备动力部组织实施,安技部负责监督检查。7.2 需要社会中介机构进213、行法定检测的项目,由安技部、设备动力部共同实施。8 考核8.1 对于研制、开发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预防事故发生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企业有关奖惩规定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8.2 对于违反安全防护装置选型、使用、维修和保养的管理规定,按奖惩制度执行。造成事故,除按规定罚款外,还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防尘防毒设施管理制度1 目的与范围1.1 为了充分发挥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效能,使设备设施在生产过程中能够与工艺设备同步运行,且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使职业病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规定了企业内的防尘、防毒、降噪以及通风降温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程序和要求。1.3 本制度适214、用于公司内所有单位。2 总则2.1 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是生产设备设施的组成部分,企业要将其管理纳入正常的工艺装备管理之中,安技环保部建立相应的设备设施台帐和维修计划。2.2 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必须进行调试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3 职责3.1 安技环保部是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的监督检查部门,对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的选型、使用、维修保养及更新改造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协调、服务和考核;负责设备设施操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3.2 安技环保部负责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和修理,协助设备动力部办理设备设施的报废手续。3.3 设备动力部负责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215、的验收,并列入固定资产管理3.4各车间是本单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的责任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保养等工作。4 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4.1 设备设施操作者上岗前,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培训,重点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操作者经培训合格,且取得设备设施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设备设施。4.2 设备设施使用必须严格按“三定一证(使用设备实行定人、定机、定作业指导书,凭设备操作证操作设备)”要求进行管理,遵守设备操作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并负责填写各种设备设施运行记录。4.3 设备设施操作者应具备“三好(管好、用好、修好设备设施)”、“四会(会操作、会检查、会保养、会排除设备故216、障)”、“四项要求(整齐、清洁、润滑、安全)”、“五项纪律(凭操作证使用设备,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保持设备清洁,并按规定加油;遵守交接班制度;管好工具、附件,不得丢失;发现故障立即停车,自己不能处理的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检查)”的基本技能和设备管理意识,在开机前应认真做好重点设备的日常点检工作。4.4 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不得无故停用或擅自拆除,凡因故停用设备设施应办理停用手续,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5 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5.1 设备设施的日常保养由操作者负责,做到:班前认真检查设备,按规定做好设备的点检工作和润滑工作;班中遵守设备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班后做好设备清扫、润滑工作。5.2217、 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应与工艺装备一并进行定期检修和保养。设备设施的定保工作在每年的元旦、五一、暑假、十一和春节期间进行。设备设施的定保以设备操作者为主,维修人员进行指导和配合,按设备设施定保标准进行。设备设施维修人员按设备设施定检内容进行设备设施定期检查,并做好定检记录。5.3 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的故障管理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时,操作者应立即停机,关闭电源,防止故障扩大,通知安技环保部及时组织处理。必要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抢修。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必须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停止或限量排放污染物,预计停机时间超过4小时的,必须将故障信息上报安技环保部。设备设施故障排除后,设备操作者应218、对设备进行认可,并和维修人员填写职业危害因素控制设备设施停运、维修记录单。6 设备设施的报废与更新管理6.1 设备设施报废的条件:设备设施经更新改造后性能仍不能满足职业危害因素防治防护设计要求和保证处理后作业点排放达标的防治设备设施。6.2 设备设施报废的审批程序:凡符合报废条件的防治设备,由设备动力部和安技部组织全面检查和初步技术鉴定后,填写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报废申请表,按照公司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6.3 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报废后应及时进行更新,其程序下列要求执行:6.3.1计划的编制:安技环保部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收集工会和员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编制年度职业危害因219、素防治设备设施更新投资计划,报规划发展部经其审核后上报公司领导。经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由规划发展部下达年度安全投资计划。6.3.2项目的实施:安技环保部会同车间提出初步方案及技术要求,并组织实施。6.3.3.项目完成后,由设备动力部、安技部和车间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验收。6.4 设备设施的技术资料管理:各单位应配备人员做好设备技术资料的管理、收集技术改造后的资料归档等工作,以满足设备使用和维修的需要。7 考核7.1 对于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进行有效的改造,从而减少职业危害发生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企业有关奖惩规定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7.2 对因违反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管理制度、规程,220、违章作业、不遵守劳动纪律或者工作不负责者,按考核规定执行。8附件附件一 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停运、维修记录单附件二 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统计台帐附件三 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运行记录附件四 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报废申请表附件一 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停运、维修记录单 单位: 编号:序号设备编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停运时间停运原因分析维修记录维修者操作者备注起止附件二 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统计台帐单位: 编号:序号设备编号设备名称所在位置净化设备参数风机参数电机参数治理效果(mg/m3)投产日期固定资产备注型号处理能力净化效率型号风压风量型号功率污染物治理前治理后岗位排放岗位排放221、附件三 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运行记录 单位: 编号:日期班次记录时间除尘器名称及编号除尘器运行时间干式除尘器湿式除尘器风机电机排放状况交班说明记录人供水压力MPa供水量m3/h起止密封情况清灰时间清灰量风 机电 机注:1.本表适用于锅炉除尘器与其它除尘器;2.密封情况栏填写良好、漏风;3.湿式除尘器运行参数根据实际填写;4.风机电机点检正常打“”,否则打“”;5.锅炉除尘器运行记录与锅炉运行记录频次一致。附件四 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报废申请表 申请单位: 编号:设备编号安装地点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报废原因申请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意见设备动力部部主管领导审核意见安技部主管领导审核意见公司领导审核222、意见制表: 时间: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1 目的与范围1.1为加强对女工和未成年人的保护,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规定了女工和未成年人在工作中的基本要求和内容。1.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女工和未成年人(包括招用的临时工)等。2 总则2.1 根据女性生理特点安排劳动就业以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在安排女性就业时,对适合女性从事的职业应尽可能多招些女性;对那些使女性生理机能不能保持正常状态,对女员工和下一代健康有不良影响的职业,禁止或限制女性参加。2.2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企业招工对象的年龄一般为1625周岁。对招收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分配到有毒有害及特别繁重体力劳动223、。3 职责3.1 人事部负责在招工及工种安排中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总则要求,合理安排女工或未成年人的工种、工作。3.2 安技部负责检查、督促各单位执行本制度的实施情况。3.3 工会负责监督各单位执行本制度的实施情况。3.4 各单位、车间负责严格执行本制度。4 女员工特殊保护4.1 各单位、车间不得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理由而拒用、辞退女员工或降低其工资。在员工的定级、升级、工资调整等工作中不得歧视女性,必须坚持男女平等。4.2 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禁止女工从事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作业)和有毒有害的作业。4.3 根据女员工的生理特点,女员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哺乳期、更年期的特224、殊保护期内,可暂时调任适宜的工作或不上夜班。4.4 女员工在怀孕初期及临产三个月或哺乳期内,每天应给以1小时工间休息和哺乳时间;按规定工资照发。4.5 由医务所每年定期对女员工进行体格检查,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工作。4.6 对一些有害女员工身体健康的工作,车间应采取缩短工作日、轮班制、四班三运转等改变劳动组织的措施。5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5.1 根据劳动部关于技工学校学生的学习、劳动、休息时间的暂行规定,对未满16周岁的学生,在进行生产实习时的劳动时间规定为,第一学年每天不得超过6小时;第二学年每天不得超过7小时;第三学年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5.2 各车间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加班加点工作。5.3 未成年225、工在安排劳动时,不宜从事特别繁重的劳动、高空作业和对身体有害有毒的作业等。5.4 在录用未成年工时,必须经过体格检查,以便根据身体状况安排合适的工作。6 考核对不执行本制度,按考核规定执行。导致事故发生的有关责任者加倍处罚,同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与范围1.1 为加强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保障正常的生产程序,保障企业财产安全和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规定了企业厂区内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重点部位的消防要点。1.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2 总则2.1 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有油罐、润滑油库、气体库226、液氧罐、气源间、油漆库、高速动平衡间等。凡在此作业区域员工均应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演习与培训,遵守本制度和其他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2.2 进入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施工、安装的外来人员,由业务接口部门和施工、安装单位共同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并与安技部签订安全协议,需要动火的必须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2.3 凡在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从事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的作业,作业前要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定防火措施,确认防火安全措施完善后,才能进行作业,作业中要进行监护,作业后要清理现场,确认无火种产生才能离开现场。3 职责3.1 安技环保部是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的主管单位,会同227、保卫部对区域内消防安全的统一监督管理。3.2 保卫部负责划分工厂重点防火区域,对重点防火区域进行管控;对该区域内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实行归口管理,负责消防器材日常巡查、维护和更新;负责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开展防火防爆安全宣传;组织专(兼)职消防员、义务消防队员等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训练。3.3 各车间(部门)负责本单位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负责区域内消防安全日常检查及其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负责督促该区域内员工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4 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划定及安全要求重要防火防爆场所及安全要求序号作业场所危险性安全管理要求1备料车间油罐柴油闪点50-90,沸点200-360遇明228、火、雷击、静电燃烧。防止罐体腐蚀油品渗漏,限量储存油料,经常消除地面油污、库内保持良好通风、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设立禁烟禁火标志。2备料车间霞普气站霞普气(液化丙稀)闪点:-108,沸点:-47.7,自燃点:460,爆炸极限211.1%。遇明火、磨擦、撞击、静电易发生爆炸事故。库内必须通风良好,周围严禁明火,电器防爆、静电接地安全可靠、定期对管路、阀门进行检测、保持站外消防通道畅通。3液氧罐液态氧泄露遇明火、油脂、雷击、以及管路流量过快磨擦、静电易发生爆炸事故。设专人操作,每日至少检查三次以上,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开启罐体和输送罐路的阀门。4总装车间油漆库、调漆间、喷漆室油漆、溶剂是易燃易爆物229、品,作业中产生大量爆炸性混合物,有燃烧爆炸的危险。作业区严禁烟火,所有设备电气必须是防爆型,加强排风减少爆炸气体,定期清理地面栅栏上的油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时防止金属碰撞产生火花。5总装车间试车台车间内有透平油站、试车时油泄漏,地面有油污等易燃品,有易燃危险。作业区严禁烟火,严格控制透平油存放量,试车时控制油泄漏,及时清除试车台下各类可燃、易燃物。6总装车间包装箱作业场地存放着木板、塑料薄膜、泡沫塑料等易燃品、易造成火灾事故。作业场所严禁烟火,每日下班前及时清除现场木屑等可燃物,并保持作业现场消防通道畅通。7油罐300立方米柴油罐储量大,油品在输送过程中易泄露,遇明火、雷击、静电易燃烧。230、罐区严禁烟火,阻火器应紧凑地装在呼吸阀下面,并定期检查,以确保阀芯呼吸正常。安全阀、油位计定期检测,周围25米严禁明火作业;防雷设施保持完好;严禁存放其它可燃物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非本岗位人员进入实行登记制度;每天必须进行安全巡查。配足消防器材.8润滑油库桶装油库储量大;耐火等级低;遇明火易燃烧。库房内及周围严禁烟火;采用防爆设备、电气;加强通风减少爆炸性混合气体;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周围12米严禁明火作业;禁忌物品严禁一起存放;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专人负责管理,每天必须进行安全巡查。9配变电站有因雷击、控制失灵、小动物进入开关箱,绝缘破坏、漏油、油温升高等引起火灾事故。严禁烟火,231、定期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测,定期对配电设备进行检查,配足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10气体库房气体库储存大量可燃气体和助燃气体;遇明火、高温、高热易燃烧、爆炸。可燃气体与助燃气体不能同库存放,助燃气体不能接触油脂,库房必须通风良好,周围严禁明火,气瓶要垂直存放,扭紧瓶帽并有防倒防撞措施,非本岗人员进入库房实行登记制度。11高速动平衡室设备润滑油泄漏,地面油污染遇火易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室内严禁烟火,不能存放其它可燃物,地面经常清理保持清洁,配备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无关人员严禁入室内。12辅机车间及铆焊车间涂漆场地油漆原料、溶剂是易燃物,作业时存在爆炸性混合物,有燃烧爆炸的危险。作业区内严禁烟火,与其他作232、业保持适当防火间距,加强通风,适当控制喷速,禁止使用容易产生静电的化纤护品和用具,油漆、溶剂用后封闭严密,地面无残留漆料。13转子车间焊接间天然气管道泄漏有燃烧爆炸危险,有中毒危险定期对管路、阀门进行检漏;保持作业现场通风良好;下班前设专人检查阀门。14热处理车间液态氨氨气受热后瓶内压力增大空气中氨蒸汽浓达15.7-27.4%时遇火星会引起燃烧爆炸,有油类存在时更增加燃烧危险,其沸点33.5,自然点651爆炸极限15.727.4%。液态氨在使用过程中应远离明火、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应与氟、氯、溴、碘及酸类物品分开存放;使用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5 喷漆室及油漆作业场所消防管理规定5.1 管理要求233、5.1.1喷漆室及油漆作业场所禁止吸烟。5.1.2喷漆工作场地、调漆间应挂上明显防火标志,消防器材要配备齐全、充足。5.1.3作业区内,通风装置保持完好,喷漆室电气设备必须是防爆型电器。5.1.4调漆房(库房)、喷漆房现场储放各类漆料、溶剂用量须严格控制,一般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如当班用量较大超过现场储量规定应采取多次领用的原则。5.1.5车间应有紧急疏散通道示意图和应急照明灯具,各类通道要保持畅通,安全门应方便有效,防火隔离门下方不得堆积杂物。车间要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习。5.1.6涂装作业场所不准动用明火,确须动用明火的,必须按工厂动火审批要求进行。5.1.7车间要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234、,每天检查车间内的消防工作情况。5.2 操作要求喷漆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区,确保通风装置完好,电气设备无故障,开启通风装置10分钟后,再进行喷漆作业。通风装置出现故障时,不得进行作业。调漆房(库房)、喷漆房现场作业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它工具。不得携带火种和手机,禁止使用手机,其它人员严禁入内。严格按劳保用品配备着装,不得穿着化纤制品以防产生静电。调漆房(库房)、喷漆作业场所严禁堆放其它杂物,作业完后及时清除地面油漆、排风管道上的油膜,油漆、溶剂用完要加盖。作业人员应清楚现场消防器材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车间所有人员应清楚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和掌握应急疏散通道路线图。遇节235、假日放假前将所有的油漆、溶剂等退回库房,统一保管。车间内现场装配使用过的纸皮、胶袋、包装材料等易燃易爆物要及时清理。6油罐(油库) 消防管理规定6.1 油库内除保管员和本部门主管领导准许进入外,其他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一律禁止入内。6.2 所有人员进入油库内,禁止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和易燃物。6.3 油库区内禁止吸烟,油库周围25m以内禁止使用明火。库内应保持通风良好。6.4 油库如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报告,并即刻使用现场消防设备进行灭火。禁止使用水灭火。6.5 油库所有一切电器设备,应按设计规范采用防爆密闭型设备。停电应用手电筒,不准用明火照明。6.6 启闭油罐(桶)的入孔、油盖、测量液面和取样236、等作业时,禁止使用黑色金属或石头等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在进行上述作业时,应带口罩站在上风处,避开挥发气体。6.7 预警系统应定期检查,确保有效。6.8 不同油料应分开存放6.9油罐上的阻火器应紧凑地装在呼吸阀下面,并定期检查,以确保阀芯呼吸正常。6.10油罐上的液位计、呼吸阀齐全可靠,动作灵敏。6.11在油品发放时,取油或加油时,应小心操作,防止油品外泄,造成污染和引起火灾。6.12罐体与其它建筑物、管网、干道应留有足够的间距,满足安全管理有关规定。6.13油库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时,应安装机械通风。6.14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车能及时调头,无堵塞现象。7液态氧罐消防管理规定7.237、1 在使用管路氧气时,操作者不能放气过快,应严格遵守操作程序,否则易引起燃烧或爆炸。7.2在冬天液氧罐氧气出口处如有冻结现象,严禁使用明火加热和用红铁烘烤,易使氧气突然大量冲出,造成事故发生。7.3操作者工作完毕后,收拾好工作现场,应拧紧所有阀门,防止发生泄漏。7.4液氧罐区10米内不得储存油类或易燃易爆气体,防止发生爆炸。7.5在液氧罐区内禁止吸烟或动用明火,防止发生爆炸、火灾等意外事故。7.6消防设施应齐全完备,并配有ABC干粉灭火器,消防通道畅通无阻。7.7设专职保管员负责液氧罐的日常管理。7.8 液氧罐要有防雷、防静电装置,并定期检测。7.9 液氧储量要处于最佳状态,即液位计指针在80238、0MMA-6000MMA之间。7.10 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液氧罐操作规程:8霞普气站(液化丙稀)消防管理规定8.1霞普气站要设专人管理,其他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一律禁止入内;8.2室房必须通风良好,周围严禁明火。8.3设置防雷、防静电装置,并定期检测;8.4配备浓度检测及报警装置,并定期维护;9总装车间试车台消防管理规定9.1操作者必须经过培训,熟悉消防安全知识。严格执行试车工艺,认真做好试车准备,正确安装试车设备和密封,防止试车过程润滑油的泄漏。9.2 试车用油管路、气管路、测试管线、接线盒应布置规整,进、回油管路应尽量避免布置在人行道上,进、出气管路前应设置防护栏。9.3 串油过程中,如有润滑239、油泄漏现象,应立即关闭油泵进行处理;试车过程中如突发润滑油泄漏,应用容器进行回收,停机后及时处理;回油软管拆卸时,要将管内存油倒入容器,倒净后再将回油管移走。9.4用接油盘对油管接头、阀门等部位的油渗漏进行盛接,防止地面油污染。9.5 动火作业要有专人监护,地面溅起的火焰及时用干粉灭火器扑灭;除扑灭设备火焰外,一律不得使用1211灭火器。9.6 试车过程中应避免冷却用水的泄漏,减少资源的浪费。9.7 试车设备应存放在规定地点,摆放整齐,吊运过程中要避免润滑油的滴、漏。9.8 辅助材料的管理,辅助材料有挥发性液体、非挥发性液体、气体和固体物质。应根据不同的材料性质进行分类存放,存放点要有明显标识240、。9.9油品存放点要有防渗漏措施,不准超量存放,不准敞口存放,油桶要摆放整齐。9.10 操作者应熟知材料的火灾、爆炸、污染等环境危害性质及溢漏处置方法,并做好预防,试车台严禁吸烟。10氨(液态氨)消防管理规定10.1操作者必须经过安全、消防知识培训,掌握氨(液态氨)的化学、物理危险特性及对环境的影响;掌握火灾预防、溢漏处置的方法;10.2存放区内消防器材配备齐全有效;11 焊接作业场所消防管理规定11.1 气焊、气割工末经国家技术考核,无操作证者,不准进行焊、割作业。11.2 乙炔气瓶、氧气瓶与明火及各种热源的距离不准小于10米。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的距离不准小于5米。乙炔气软管与氧气软管不准241、绕在一起。在室内作业,乙炔气瓶、氧气瓶和焊把应分别放置。11.3 氧气瓶要安装高、低压气压表,乙炔气瓶要安装控制回火装置,要经常检查管线以及各种连接部位是否漏气。检查时应使用肥皂水,严禁明火试漏。11.4 要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严格履行动火审批手续后,方能作业。11.5 进行焊、割作业前,要清除现场的易燃、可燃物,确保安全后方可作业。在高空焊、割时,乙炔气瓶、氧气瓶不准放在焊割部位下方,并须保持一定水平距离,焊割件下方要有接火盘。11.6 盛装过或盛有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危险化学物品的容器和设备,未经彻底清洗干净,不得进行焊割。有压力的管道、高压瓶和带气锅炉不得进行焊割。11.7 不得使用242、有故障的焊割工具作业,焊割软管不得从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部位穿过,油脂或沾油的物品,禁止与氧气瓶及导管接触。11.8 焊割结束或离开工作场地时,必须切断气源,并对现场进行仔细检查,确保无误后方能离开。11.9 夏季作业时,氧气瓶、乙炔气瓶不得在阳光下曝晒,搬运时严禁滚动、撞击。11.10 对本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其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12变配电所消防管理规定12.1 非电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电室。12.2 配电室内要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其他物品。12.3 电工未经考核,无操作证者不准进行电工作业。12.4 对变电器、露天输电线路、地下电缆、室内外配电243、装置和电器设备,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火灾隐患要及时排除。12.5 值班电工要坚守岗位,认真监护电压、负荷的变化情况,填写运行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12.6 停电清扫检修时,严禁用汽油、煤油擦洗。12.7 在安装、维修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按规程操作,严禁违章作业。12.8 对本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其放置的地点及使用方法。13 其他场所消防管理规定13.1 作业场所内消防器材配备要充足、完好,防火标志醒目。动用明火需严格按工厂动火作业审批程序进行。13.2 作业场所内须指定专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库房消防器材的保管和消防安全的检查。13.3 作业场所内严禁使用电热244、器具和临时线,灯具应符合要求,配电线路应穿管。13.4 发生初起火灾时,现场员工应及时组织扑救,并按应急响应流程执行。13.5 下班时应仔细检查场所内物品、设施,确定正常后,关闭电气、门窗。14考核对不执行本制度,按考核规定执行。导致事故发生的有关责任者加倍处罚,同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15附件附件一 涂装调漆房安全防火点检表附件二 油罐安全防火点检表附件三 易燃易爆库安全防火点检表附件一 涂装调漆房安全防火点检表序号点检内容要求日期123452930311点检表-设备是否按时填写2作业场地是否清洁卫生3物料管理易燃溶剂用后是否加盖4次废品是否隔开存放处理5物料标记是否明显6物料存放是否超量7245、操作时是否穿戴防毒口罩、鞋、防毒服8溶剂是否渗出地面9污迹是否及时清除10消防器材灭火器材是否挪用它用11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损坏12杂物是否挡住消防器材13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有无杂物14安全通道有无标识15其他非工作人员是否进入调漆房16闲杂人员在调漆房门口逗留17电器设备是否安全、有无漏电18用电线路有无破损巡查人员签名白班晚班附件二 易燃易爆库安全防火点检表序号点检内容要求日期123452930311点检表-设备是否按时填写2作业场地是否清洁卫生3物料管理是否对物品种类、性质分开存放4库房周围是否停放其它车辆5物料标记是否明显、正确6物料存放是否超量7操作时溶剂是否渗出地面8库管人员是否遵246、守操作规程9消防器材消防器材是否挪用它用10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损坏11杂物是否挡住消防器材12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有无杂物13安全警示牌是否损坏、挪位14电器设备是否安全、有无漏电15线路有无破损16周围有无临接线路17其他工作无关人员是否进入18闲杂人员是否在库房门前逗留19车辆是否进入装卸巡查人员签名白班晚班附件三油罐安全防火点检表序号点检内容要求日期123452930311油罐底阀是否拧紧、有无漏油2输油阀是否拧紧、有无漏油3输油管有否破裂、漏油、爆晒4油罐外观是否变形、锈蚀5周边环境有无易燃物,安全否6游标尺有否破裂、损、透明7排气阀是否完好8照明是否合乎安全要求9防雨、晒棚有无破损、漏247、油巡查人员签名白班晚班安全生产“五同时”管理制度1 目的与范围1.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增强事故的预防和预控能力,避免工伤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的方法和内容。1.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单位。2 职责2.1 安技环保部是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监督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办法,检查督促相关部门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考核相关部门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情况。2.2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在企业的年季月工248、作计划、总结、布置工作、工作检查、评比等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五同时”的管理规定。2.3制造部负责在组织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2.4规划发展部负责在编制计划、目标和年度经济责任考核细则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2.5 各车间负责在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3 经营计划中的安全管理3.1 企业长远规划中应有安全健康的内容。长远规划是本企业在一个时期内改革发展、生产经营的总框架。在编制企业长远规划中,应依据企业现状,由安技部制定职业安全健康的目标指标、措施等内容,纳入总体规划中。规划针对性强,有配套的措施、检查、考核办法,每年应249、有总结。规划中的目标指标要科学合理,尽可能量化,且有认证分析的支撑材料。3.2企业年度工作计划中应有安全健康的内容。3.2.1企业年度工作计划中,应建立完整的安全健康目标、指标考核体系,以及具体的管理措施和安全技术改造措施,确保目标指标的实现。年度工作计划应有规范的文本资料。3.2.2年度安全健康目标、指标应由安技部分解到各职能部门、车间,各职能部门、车间也应建立相应的措施和对策,确保计划落在实处。同时,每季度各职能部门、车间应有阶段分析或目标诊断。3.3 年度安全健康目标、指标应纳入经济责任考核中,由安技部依据各职能部门、车间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3.4 年度各类先进评比实行“一票否决250、制”,凡在本年度内发生重伤、死亡事故以及年度内轻伤事故超指标的单位,一律不得评为任何先进单位,其单位领导不准获得任何先进称号。4 生产组织中的安全管理4.1 企业在组织生产,安排任务中要坚持“安全第一”,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4.2 生产部门在组织生产时,应同时考虑安全问题,对作业条件进行安全认证。4.3 公司每天、每周的生产调度会,由安技部分析安全状态,针对生产经营工作,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各车间的生产调度会,由车间主任或副主任分析安全状态,针对生产经营工作,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4.4 凡工艺、材料发生变化,由技术部门提出相应措251、施和对策,安技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安全条件认证,经认证合格后,方能组织生产。4.5 各部室、车间在本单位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时,应同时进行安全条件认证,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确认无误后方可组织实施。5 检修工作中安全管理5.1 设备动力部在组织停产检修前应将检修计划报安技部,以便安技部在进行现场检查时有重点的进行抽查。5.2 停产检修工作开始前,各责任单位应当召开检修保养工作会,强调安全注意事项,落实检修保养的安全措施。5.3所有的检修项目要有安全负责人,负责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工作。5.4 检修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穿戴好劳保用品,按规定办理“危险作业审批”“停送电审批”“动火审批”“临时252、用电审批”等手续,悬挂安全警示标志。5.5 多人配合检修项目要有一人负责总体指挥,避免因多人指挥配合不当而发生事故。5.6 检修保养时,设备的安全装置应当一并进行保养和检修。检修保养时应当采取安全措施(如:必要时可以切断电源、气源等)防止设备误动作。5.7 检修保养验收时,安全装置保养、安全整改的完成情况与设备保养检修验收一同进行。6 考核对因忽视安全生产,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规定,按考核规定执行。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1 目的与范围1.1为了加强公司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规范订立、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控制工伤事故发生,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劳动法和安全生产法,制定本制253、度。1.2本制度规定了劳动合同在订立、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中的安全管理规定。1.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类劳动用工形式的员工,包括固定工、合同制员工、临时用工和聘用的退休人员等。2总则2.1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采取各种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2.2公司员工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职业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它劳动权利。2.3劳动者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2.4员254、工应当努力完成劳动任务,不断提高职业技能,严格执行企业各种劳动、安全、技术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2.5员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它形式,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2.6特种作业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和有毒有害岗位人员按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并接受必要的危险、危害因素教育。3 职责3.1 人事部是劳动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与员工订立、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3.2 安技部是劳动合同中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劳动合同中的安全管理事项,并负责宣传党和国家现行职业安全卫生法规,教育职工遵守有关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职工自我防护意识255、和能力。3.3人事部、安技环保部、员工接收部门及班组负责对新入职的员工和变换岗位的员工进行三级安全环保教育,教育记录应予保存,并具可追朔性。3.4 工会是劳动合同的监督部门,负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审核劳动合同的有关条款,负责监督合同的有效执行。4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变更4.1凡本公司劳动用工均按国家劳动法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4.2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签订,其内容应载明有关保障劳动者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其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危害的规定;劳动者在安全生产方面享有的权力和义务工伤保险方面的事项;其他要求。4.3劳动合同256、不得规定对劳动者不负安全管理责任和发生伤亡事故由劳动者自行负责的内容。4.4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变更应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劳动合同签订或变更后,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条款都要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经济损失。4.5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及鉴证后,即起法律效力受国家劳动法保护,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5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5.1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本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及经济补偿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公司劳动合同管理标准执行。5.2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企业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257、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5.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劳动合同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终止条件之一; 当事人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期满。5.4公司不得因劳动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因劳动者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5.5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5.5.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5.5.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间的;5.5.3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5.5.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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