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重污染天气公共环境应急响应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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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080838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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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区重污染天气公共环境应急响应预案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建立健全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响应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时应对工作高效、运行有序,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降低危害程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4)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5)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6)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2、发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办函XX119号)(8)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33号)(9)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函(环办函2013504号)(10)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环办函XX73号)(1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13)XX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14)XX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5)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3、的通知(钦政办XX54号)(16)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钦政办201613号)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市辖区内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警和处置工作。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积极预防。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出现时应急响应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强化重污染天气预防与应急处置力度,最大限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2)属地管理,统一领导。根据环境质量由当地政府负责的原则,县区政府(管委)负责对本辖区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统一指挥。市级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统筹领导指挥,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服从调度4、,提高应对效率。(3)科学预警,及时响应。加强全市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警工作,科学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应急响应,采取与预警级别对应的应急响应措施。(4)严格监管,重点防控。加大石化、造纸、火电、冶炼、化工、建材、矿山等企业及码头货场、拆迁工地等场所、地段的监管力度,重点控制烟尘企业的粉尘、化工企业的毒性气体及异味排放。(5)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专业优势,增强应对合力。广泛动员和充分发挥全社会力量,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1.5 预案体系本预案是XX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其下级预案包括市级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县级重污染天5、气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重大活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本预案与下级预案共同组成X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企事业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市级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重大活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县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X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XX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图1 X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2.1 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2.1.1 应急指挥部职责与组成成立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协调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总指挥由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环境保护、气象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成员: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气象局、发改委、工信6、委、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住建委、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文新广电局、卫计委、市政管理局、质监局、XX供电局,以及各县区政府(管委)主要负责人。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部下设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的日常工作机构。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兼任。主要负责督促落实应急指挥部的批示和部署;组织重污染天气形势的会商和研判,根据研判结果向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预警及采取应急管控措施的建议;跟踪事态变化和应对情况,及时上报监测、预警、应对等方面的信息;负责本预案的管理工作。2.2 各成员单位职责各成员单位应当制定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7、预案,明确在重污染天气发生时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重污染天气发生时,各成员单位根据应急响应等级,按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做好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1)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统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宣传报道;指导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召开重污染天气新闻通气会、发布会,及时向媒体通报宣传重点,提示注意事项;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大气污染健康防护信息、减排措施等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污染防治的参与意识。(2)市环保局:承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负责建立完善XX市极端不利天气条件下的重污染状况的预防和预警体系,根据大气自动监测点位污染物浓度值及变化趋势和点源污染物大8、气扩散模式,会同市气象局及有关专家开展重污染天气形势研判,有效实施预防和预警工作。负责在不同预警等级时,督促县区政府(管委)监督相关排污企业落实污染物减排措施,并对重点排污企业、各类燃煤锅炉、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企业限产限排等的执法检查;指导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参与制定机动车限行方案。负责本市空气环境质量监测、重污染天气预警,以及对重点排污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等,并制定监测预警应急保障预案。(3)市气象局:负责气象条件的分析和预报,配合市环保局制定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方案并开展预报工作,协助开展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会商工作,适时开展人工天气影响作业。(4)市发改委:负责综合9、协调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实施油品升级工作,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新建项目,严禁污染产业和落后产能的转入;协助做好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相关工作。(5)市工信委:负责协调电力能源调配;协调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公司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应对、维稳等信息的发布;督促县区政府(管委)监督有关工业企业实施限产、停产等综合措施,降低相关企业污染物排放强度;配合环保部门建立名单管理制度,制定重污染天气期间停、限产工业企业名录并及时更新。(6)市教育局:负责对学校学生进行宣传教育,并根据重污染天气级别变化情况,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实施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停课等防护措施。制定重污染天气中小学及10、幼儿园停课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7)市公安局:负责重污染天气事件下的治安、保卫和道路交通管制疏导等工作。按照职责规定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等管理,对未办理通行证或未按照通行证上指定时间、道路在快速路以内道路行驶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加大查处力度;负责组织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查处上路行驶的冒黑烟、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等车辆;组织限制区域内禁运、禁售、禁燃烟花爆竹;按照职责要求加强机动车排气检测管理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汽车油改气年检管理等工作。建立名单管理制度,做好对停驶公务车辆和适用限行等车辆的相关备案工作。(8)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市级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所需的经费,并对资金的安排、使用进行11、监督。(9)市住建委: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应急保障预案。(10)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禁止已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者经检测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车辆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11)市农业局:负责督促县区政府(管委)落实农业相关大气污染控制措施,禁止秸秆等生物质的露天焚烧;组织收集、整理重污染天气事件给农作物造成的损害信息及损失评估核定,为事件造成的影响评估、赔偿提供依据。(12)市文新广电局:负责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开展健康防护、公民和企业自发节能减排的宣传工作,协助重污染天气预警、应对、维稳等信息的发布。(13)市卫计委:负责组织、协调重污染天气情况下卫生防护和医疗12、救治工作,并及时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对人体健康影响的防病知识宣传。(14)市市政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城市扬尘控制措施,监督指导各城区政府查处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物、生活垃圾等生物质的露天焚烧及露天烧烤等。(15)市质监局:负责加强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要求的车用油品的行为等,配合加强锅炉污染防治工作。(16)XX供电局:负责落实电厂减产、限产,以及区域电力调配工作。2.3 各县区政府(管委)职责各县区政府(管委)要成立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督促重点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制13、定大气污染源清单,落实重污染天气下企业的限产、限排等应急措施。3监测与预警3.1 监测3.1.1 日常监测市环保局、气象局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在保证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常规监测顺利开展的基础上,做好数据收集、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工作;制定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信息,确定预警等级,为应急预警和处置工作开展提供决策依据;建立日常会商制度,对可能发生的重污染天气信息及时报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3.1.2 应急监测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下,环境保护、气象部门应跟踪掌握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开展应急监测,结合历史数据和专家会商结论对未来趋势做出科学预判,并及时将相关信息上报14、,为应急预警、响应工作的开展提供决策依据。3.2 预警分级根据XX市重污染天气分级,结合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将预警划分为4个预警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预警四级、预警三级、预警二级、预警一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等4种颜色表示,预警一级(红色)为最高级别。(1)级(蓝色)预警:全市2个以上县(区)已启动环境空气质量重度污染预警,并预测重度污染可能会持续48小时以上;(2)级(黄色)预警:全市2个以上县(区)环境空气质量已经出现重度污染,经预测未来48小时内环境空气质量仍无明显改善;(3)级(橙色)预警:全市2个以上县(区)已启动环境空气质量严重污染预警,并预测严重污15、染可能会持续48小时以上;(4)级(红色)预警:全市2个以上县(区)已经出现环境空气质量严重污染,经预测未来48小时内环境空气质量仍无明显改善。3.3 预警启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相关县区或成员单位重污染天气的预警信息后,应当组织市环保局、气象局等相关单位和有关领域专家进行污染天气趋势分析,当预判已经达到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条件时,向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预警建议,经批准后,启动相应级别预警并通知各成员单位。同时,市委宣传部要统筹开展预警信息发布工作。3.4 预警级别调整与解除经监测,预警区域空气质量已经好转,不满足启动预警条件,且根据预测分析及专家会商研判预测,未来48小时不会反弹时,应急指挥部办16、公室向应急指挥部提出调整或解除预警建议,经批准后,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宣布调整或解除相应等级预警。一旦再次出现本预案规定的级、级、级、级预警重污染天气时,重新发布预警信息。预警的调整、解除与预警发布的主体及程序保持一致。4应急响应4.1 启动响应对应预警等级,实行四级响应。启动预警后,应急指挥部根据预警级别及污染控制需要,分别作出启动级、级、级、级应急响应的决定,应急响应级别可高于预警级别。4.2 成立应急工作组启动应急响应后,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以下全部或部分应急工作组,统一开展应对工作。(1)综合协调组。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牵头组建,主要职责:将应急指挥部的有关决定和指令下达给各工作组、17、相关单位及各相关县区政府(管委),并督促落实;根据污染控制和人员防护的需要,组织落实相应响应级别的全部或部分应急响应措施;收集各工作组应对工作开展情况信息,及时上报应急指挥部和同级政府(管委)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密切关注重污染天气发展趋势,并根据发展情况及时响应应急指挥部提出调整预警级别及应急响应措施的建议。(2)专家组。由综合协调组邀请市内外相关领域专家组建市环境应急专家库,主要职责:对重污染天气进行分析、预报及总结评估,提出控制污染和防止事态扩大的建议;为应对重污染天气提供技术支持。(3)监测预报组。由市环保局、气象局牵头组建,主要职责:制定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方案,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气象条件18、监测,及时上报监测、预测、预报数据信息,为预警、响应提供决策依据。(4)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市气象局、工信委牵头组建,主要职责:协助气象部门及时有序开展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通信公司通过手机短信、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公益显示屏等方式对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对工作进行宣传和跟踪报道,正确引导舆论,消除群众恐慌。(5)监督检查组。由市环保局牵头组建,主要职责:督促各县区政府(管委)加大应急行动期间各类应急响应措施执行力度;根据应急响应要求派出检查小组赴相关县区进行巡查,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实,对未落实措施要求或措施执行不力的,上报应急指挥部,提出追责建议。4.3 应急响19、应措施4.3.1 级响应措施(1)督促各县区政府(管委)落实污染减排措施。(2)要求不属于重污染天气污染范围但是被确定为导致重污染天气的县区启动级以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采取相对应的应急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3)强化面源污染和道路扬尘治理。加大城市道路清扫、冲洗保洁频次,加强建筑工地出入口道路冲洗,减少交通扬尘;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道路遗撒和乱倾倒行为的管理,严格施工工地和裸露地面扬尘控制措施,严控秸秆、垃圾、荒草等露天焚烧,限制烟花爆竹燃放。(4)要求相关火电厂、水泥、钢铁等涉气重点企业满负荷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加大煤炭、成品油等原料的销售和使用监管。(5)统筹组织各级宣传部门、通信管理部门督20、促协调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等媒体向受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告知公众主动采取自我防护措施,如: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户外作业、活动时应适当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加强舆论引导,避免引发民众不必要的恐慌。(6)根据专家建议及污染防控需要,统筹开展区域人工干预天气措施。4.3.2 级响应措施在采取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调整或增加下列管控措施:(1)要求不属于重污染天气污染范围但被确定为导致重污染天气的县区启动级以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采取相对应的应急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2)派出检查组赴相关县区督促检查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3)增21、加预警信息发布频次和方式,倡导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采取减排措施;加大对燃煤锅炉、施工场地、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减少污染物排放;督促化工、冶金、建材等行业的重点排污单位,通过减少生产负荷等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4)要求县区辖区机关事业单位适度减少机动车出行。(5)当区域重污染天气可能影响相邻城市时,及时通报相关城市,并与相关城市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协调开展应对工作。4.3.3 级响应措施在采取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调整或增加下列管控措施:(1)要求不属于重污染天气污染范围但被确定为污染物来源的县区启动级以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采取相对应的应急措22、施,减少污染物产生。(2)派出巡查组赴相关县区及污染物来源县区对重点排污企业落实限产、限排或停产等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3)要求相关电厂限产,将发电负荷转移至未受污染或污染程度较轻的区域的电厂,必要时进行限电;加大对燃煤锅炉、施工场地、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其污染物达标排放,不能达标排放的一律关停;排污量大的,要落实限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大幅度削减污染物排放量。(4)经专家研判污染物来源主要为相邻城市时,及时与相关城市政府沟通协调、应急联动,提出采取污染控制措施的建议,共同开展应对工作。4.3.4 级响应措施在采取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调整或增加下列23、措施:(1)要求不属于重污染天气污染范围但被确定为污染物来源的县区启动级以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采取相对应的应急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2)停止全市与建设工程有关的生产活动以及所有大型户外活动,对中小学及幼儿园采取停课措施。(3)选定新闻发言人,根据需要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应急处置进展及成效、重污染天气分析预测结果等。(4)商请污染物来源城市启动应急响应,减少污染物排放量,采取应急管控措施,共同遏制重污染天气。(5)超出自身能力,无法妥善处置时,及时请求自治区及相关部门给予支援。4.4 应急终止市应急指挥部应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调整与解除情况,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及响应措施。预警解除信24、息发布后,应急响应自动终止,应急指挥部及应急工作组自动解散。各相关县区做好辖区内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4.5 信息报送与公开 基本原则遵循“依法报告、统一规范、属地管理、准确及时、分级分类”的原则。做到初次报告要快、阶段报告要新、总结报告要全。 报告内容报告内容应包括重污染天气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主要污染物和数量、监测数据、人员受害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受影响情况、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应急现场指挥员和联络员的联系方式等情况。启动预警后,综合协调组根据污染的实际情况,及时向各县区通报重污染天气事件的最新趋势,让各县区做好污染事件应25、对和防范工作,并将重污染天气出现的原因、污染程度和范围、已采取的措施等内容按程序及时报告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其中发布红色、橙色预警后1小时内要报告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报告程序对认定为一般(IV级)重污染天气事件的,事件发生地的县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4小时内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对认定为较大(III级)、重大(II级)或者特别重大(I级)重污染天气事件的,事件发生地的县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30分钟内向本级政府和市级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同时上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县区政府(管委)和市级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重污染天气事件处置过程26、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级别报告信息。 报告途径4.5.5 信息公开宣传报道组统筹组织各相关县区政府(管委)及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及时、准确、全面发布重污染天气事故的有关信息,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要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反应,防止产生负面影响。信息公开内容应包括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重污染天气首要污染物、污染范围、可能持续的时间、潜在的危险程度,已采取的措施,可能受影响的区域及需采取的措施建议,临时管控企业、工地的名单和举报电话等。4.6 应急措施的执行监督监督检查组要督促各成员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加大应急行动期间各类应急响应措施执行力度,加大巡查,确保27、各项措施有效落实,对未落实措施要求或措施执行不力的,予以追究问责。5总结评估应急响应终止后,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各成员单位,组织专家和相关机构对应急预案实施程序的有效性、人员物资到位情况、技术支持和应急措施实施效果、协调组织和各部门应急联动情况进行评估,分析重污染天气出现的原因与污染扩散的过程,对重污染天气可能造成的后续环境影响进行评估,总结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提出重污染天气防治和应急响应的改进措施建议,并根据需要及时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6应急保障6.1 人力资源保障各县区政府(管委)要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措施的应急力量,确保在重污染天气出现时,能迅速参与并完成大气污染预报、应急28、监测、污染控制、处理处置等应急工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专家库,为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派技术人员组成重污染天气应急技术组,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培训,提高重污染天气的应急人力保障能力。6.2 监测与预警能力保障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环境质量监测和气象观测、信息发布平台和预警预报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费用及应急技术支持和应急演练等工作资金,列入部门预算,提高应急预警、响应能力。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规范,对重污染天气监测与预警能力的应急保障建设给予相应资金支持。6.3 通信与信息保障各级应29、急部门配备视频指挥调度系统、车载应急指挥移动系统、便携式移动通信终端等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系统,确保应急联络畅通;要建立各级应急指挥人员、应急小组,以及与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或人员通信信息库,应急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重污染天气应急负责人和联络员,并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市通信管理部门要组织协调基层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公共通信网络安全,及时发布应急信息。6.4 医疗卫生保障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建立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专业医务人员资源库,并按照应急响应等级制定医务人员调配计划,确保应急状态下相关医务人员及时到位,建立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诊疗救治医疗物资储备库,编制物资30、储备明细表,并根据可能的污染程度及持续时间测算医疗物资储备量及其配比;各级卫生部门与宣传、通信管理部门建立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防治信息发布制度,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短信、微博等方式向公众发布呼吸、心血管疾病防治信息,在重污染天气情况下加大信息发布频次。6.5 资金保障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市和县区分级负担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所需的经费,并加强对重污染天气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6.6 制度保障市政府负责社会动员保障工作,建立应急动员的长效机制,制定社会动员方案,明确动员的条件、范围、程序和相关的保障制度;市环保局要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市大气污染源减排相关制度,制定减排计划与考核办法,落实污31、染源减排;市公安局要加强机动车限行监管,明确重污染天气条件下机动车限行监管和处罚措施;市住建委要加强对城市建筑施工场地的管理,明确重污染天气下,各类施工场地的应对措施。7预案管理7.1 预案宣传(1)各级宣传、通信管理部门要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及信息网络,公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信息。(2)各级宣传、卫生计生部门,各中小学及高校要大力宣传重污染天气应急的常识,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7.2 预案培训(1)应急指挥办公室按计划聘请有关管理人员和领域专家对应急机构的管理人员、技术员、救援人员、调查人员进行应急知识和业务培训,有针对性地培养组织协调、监测32、预警、监督检查能力,提高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2)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培训制度,根据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制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与时间,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确保培训规范有序进行。7.3 预案演练(1)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对预案进行综合演练,应急演练重点考察和培养各应急组织机构信息报送与发布、应急联动的能力,并对各种响应方案实施效果进行模拟。(2)应急演练结束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组织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并上报应急指挥部。评估内容包括:人员物资到位情况、协调组织情况、技术支持和措施实施效果、各管理职能部门应急联动情况等。(3)应急指挥部办33、公室适时邀请上级管理部门、工业企业、燃煤电厂和相关领域专家对应急演练进行观摩和交流。(4)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演练情况及实际需要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提出修改意见。7.4 预案修订预案每3年至少修订1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修订。(1)相关单位发生变化、应急组织机构或职责调整的;(2)环境应急预案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发生变化的;(3)应急指挥部认为应当适时修订的其他情形。8附则8.1 名词解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预案。空气质量指数:(Air Quality Index,简称AQI)是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主要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指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34、小于或等于10m的颗粒物,也称可吸入颗粒物)、PM2.5(指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或等于2.5m的颗粒物,也称细颗粒物)、一氧化碳以及臭氧指标。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或等于201,即空气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重度污染: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介于201300之间,即空气质量达到5级。严重污染: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335、00,即空气质量达到6级。以上:本预案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本预案所称以下不含本数。8.2 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8.3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XX年10月13日印发的X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钦政办XX100号)同时作废。8.4 附件8.4.1 空气质量指数及相关信息8.4.2 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等级8.4.3 X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流程图8.4.4 X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成员单位联络表空气质量指数及相关信息序号空气质量指数空气质量指数级别空气质量指数类别及表示颜色对健康影响情况建议采取的措施1050一级优绿色空气质量令人满意,基本无空气污染各36、类人群可正常活动251100二级良黄色空气质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对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较弱影响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3101150三级轻度污染橙色易感人群症状有轻度加剧,健康人群出现刺激症状儿童、老年人及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应减少长时间、高强度的户外锻炼4151200四级中度污染红色进一步加剧易感人群症状,可能对健康人群心脏、呼吸系统有影响儿童、老年人及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患者避免长时间、高强度的户外锻炼,一般人群适量减少户外运动序号空气质量指数空气质量指数级别空气质量指数类别及表示颜色对健康影响情况建议采取的措施5201300五级重度污染紫色心脏病和肺病患者症状显著加37、剧,运动耐受力降低,健康人群普遍出现症状儿童、老年人及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及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应停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6300六级严重污染褐红色健康人群运动耐受力降低,有明显强烈症状,提前出现某些病儿童、老年人和病人应停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等级序号等级评价描述1一级好非常有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2二级较好较有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3三级一般对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无明显影响4四级较差不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5五级差很不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6六级极差极不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X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流程图县区气象部门气象数据监测县区环保部门空气质量监测 县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专家会商、分析研判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县区政府(管委)报告总结评价应急终止应急响应预警发布启动市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指导视污染程度确定响应级别启动县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X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成员单位联络表序号单位名称值班电话传真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