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突发公共环境事件应对处置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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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80581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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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城突发公共环境事件应对处置应急预案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1总则41.1编制目的41.2编制依据41.3适用范围41.4工作原则41.5突发环境事件分级52组织指挥体系62.1应急指挥部及其职责62.2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72.3应急联络员组及其职责82.4应急专家咨询组及其职责82.5应急指挥部成员及各工作组职责93预防和预警113.1监测和风险分析113.2预防工作123.3预警及措施124应急响应144.1分级响应机制144.2应急响应程序144.3信息报送与处理154.4指挥和协调12、64.5应急监测184.6通报与信息发布184.7安全防护194.8应急终止的条件205应急保障225.1人力资源保障225.2财力保障225.3物资保障225.4装备保障235.5通信保障235.6交通运输保障245.7医疗卫生保障245.8技术保障245.9治安维护245.10宣传、培训与演练246后期处置256.1善后处置256.2调查评估256.3恢复重建267附则267.1名词术语定义267.2预案解释部门277.3预案实施时间281 总则1.1 编制目的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促进XX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3、发展。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陕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榆林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XX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是我县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1.4 工作原则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各镇、农业园区、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1.5 突发4、环境事件分级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4119号)规定,将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级)、重大环境事件(级)、较大环境事件(级)和一般环境事件(级)四级。 特别重大环境事件(级)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5)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5、事故。 重大环境事件(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2)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3)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4)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水库等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较大环境事件(级)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一般环境事件(级)(1)发生3人6、以下死亡。(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2 组织指挥体系县环境突发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包括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联络员组、专家咨询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组成。2.1 应急指挥部及其职责县政府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XX县境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协调工作。总指挥由县政府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委分管领导、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人武部部长和县环保局局长担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见附件1。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建立和完善我县环境应急预警机制。(2)7、在省、市环境应急指挥部领导和指挥下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和指挥各镇(园区、办事处)、各部门和单位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3)当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环境事件时,县政府要在省环境应急指挥部的领导、指挥和市环境应急指挥部的部署下,统一领导和指挥救援工作,并为参与应急救援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4)研究和部署环境应急工作的公众宣传和教育,统一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信息。2.2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县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环保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方针和政策,贯彻执行县突发环境事件应8、急预案。(2)负责本县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等日常工作。(3)了解、协调、督促县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应急准备工作;检查、指导和协调各镇(园区、办事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工作。(4)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组织有关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培训和演习。(5)应急响应时,负责收集情况并及时提出报告和建议。传达、执行县委、县政府领导和市县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决策、指令,并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报告。(6)承办应急状态终止后应急指挥部决定的相关事宜。2.3 应急联络员组及其职责环境应急指挥部联络员组由各成员单位指派专人组成,确保联络工作及时有效。应急联络员组主要职责(1)9、交流应急准备工作情况和有关经验,共同研究应急工作中的的关问题。(2)应急响应时,按照县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积极做好应急响应工作。(3)参加事故调查工作。2.4 应急专家咨询组及其职责县环境应急指挥部专家咨询组由科研单位的环境监测、危险化学品、生态环境保护、环境评估、防化、水利水文、损害索赔等方面的专家人员组成。应急专家咨询组名单见附件2。应急专家咨询组主要职责(1)就应急准备中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提供咨询服务。(2)应急响应时,参与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定提供咨询或建议。(3)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2.5 应急指挥部成员及各工作组职责县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由10、县委宣传部、应急办、公安局、民政局、安监局、发改局、能源局、工业经济局、人武部、国土局、财政局、农业局、住建局、文广局、广电局、财政局、交通局、卫生局、气象局、水务局、药监局、交警大队、消防队、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应急指挥部设立相应的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1)污染处置组。由县环保局牵头,应急办、公安局、交通局、能源局、工业经济局、电力局、国土局、水务局、畜牧局、农业局、安监局、消防队等参加。主要职责:收集汇总相关数据,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迅速组织切断污染源,分析污染途径,明确防止污染物扩散的程序;组织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已经造11、成的污染;明确不同情况下现场处置人员须采取的个人防护措施;组织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至安全紧急避险场所。(2)应急监测组。由县环保局牵头,住建局、水务局、农业局、气象局、人武部、消防队等参加。主要职责: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气象、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及监测方法;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明确监测的布点和频次,做好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3)医学救援组。由县卫生局牵头,环保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民政局等参加。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伤病员医疗救治、应急心12、理援助;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集体中毒等。(4)应急保障组。由县发改局牵头,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参加。主要职责:指导做好事件影响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转移和临时安置工作;组织做好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及临时安置重要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协调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保障正常通讯;组织开展应急测绘,提供抢险救援、灾害评估所需的地图与地理信息及测绘技术保障。(5)新闻13、宣传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工信局、环保局、文体局、广电局等参加。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国内外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通过多种方式,通俗、权威、全面、前瞻地做好相关知识普及;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6)社会稳定组。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工信局、环保局等参加。主要职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14、,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3 预防和预警3.1 监测和风险分析环保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要加强环境安全监测、监督和管理,并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信息加强收集、分析和研判。安监、交通、公安、住建、水务、农业、卫生、气象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将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通报环境保护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健全风险防控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备案并定期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当出现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时,要立即报告县政府和环保部门。3.2 15、预防工作县环保局负责调查并掌握县内环境污染源的产生、种类及地区分布情况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3.3 预警及措施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分为四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颜色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收集到的相关信息证明突发环境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按照本预案程序立即启动。进入预警状态后,各有关部门必须采取以下措施:(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2)发布预警公告。收集到的有关信息证明突发环境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权16、限和程序,发布相应级别的警报,决定并进入预警期,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并向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者相关地区的人民政府通报。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当判断不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危险已经消除时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4)指令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环境监测部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5)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终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6)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17、保障工作。(7)预警解除程序。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发布警报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宣布解除预警,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相关措施,继续进行事件事态跟踪,直至事态隐患完全消除为止;有关职能部门应继续查找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隐患的原因,提出预防措施,明确落实责任,防治类似问题的出现。符合预警结束的条件如下: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隐患已经消除。对污染源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事件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4 应急响应4.1 分级响应机制县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省市环境应急领导小组给予协调、指导和支援。按突发环境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环境18、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级响应)、重大(级响应)、较大(级响应)、一般(级响应)四级。超出本级响应应急处置能力时,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建议启动一级应急预案。4.2 应急响应程序 级响应时,县环境应急指挥部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响应:(1)开通与突发环境事件所在各镇环境应急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2)县级各有关部门向县环境应急指挥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3)通知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分析情况。根据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随时待命,为地方或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4)派出相关救援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19、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调集事发地周边地区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增援。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业组接到特别重大环境事件信息,要立即采取以下措施:(1)启动并实施本部门应急预案,及时向县环境应急领导小组报告。(2)启动本部门应急指挥机构。(3)协调组织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4)需要其他应急力量进行支援时,向县应急办公室及时报告。县政府需要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向市环境应急领导小组报告。4.3 信息报送与处理 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时限和程序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必须采取应对措施并立即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同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因生产安全事故导致20、突发环境事件的,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同级环境主管部门。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后,要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并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方式与内容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后1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报告应采用适当方式,避免在群众中造成不利的影响。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捕杀或砍伐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名称和数量、自然保护区受害面积及程度、事件潜在的21、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接间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部门,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4.4 指挥和协调 指挥和协调机制根据需要,县环境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环境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事件所在地毗邻县区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各应急机构接到22、事件信息通报后,应立即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事发现场,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环境应急和紧急处置行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必须在县政府和事发单位的协调指挥下坚决、迅速地实施先期果断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态势,严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发生。应急状态时,专家咨询组组织有关专家迅速对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供指挥部领导决策参考。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作出科学预测,为环境应急领导机构的决策和指挥提供科学依据;参与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23、件等级的判定,对污染区域的隔离与解禁、人员撤离与返回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提供技术依据;指导各应急分队进行应急处理与处置;指导环境应急工作的评价,进行事件的中长期环境影响评估。发生环境事件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主动地向环境应急指挥部提供应急救援的有关基础资料,环保、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提供事件发生前的有关监管检查资料,供环境应急指挥部研究救援和处置方案时参考。 指挥协调主要内容(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2)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应急指挥工作。(3)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支援行动。(4)协调对受威胁的周边地区危险源的监控工作。(5)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24、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6)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被转移、疏散群众返回时间。(7)及时向县环境应急领导小组报告进展情况。4.5 应急监测县环保局环境监测站负责组织协调环境应急监测工作。(1)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的扩散速度和事件发生地的气象和地域特点,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在此范围内布设相应数量的监测点位。事件发生初期,根据事件发生地的监测能力和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按照尽量多的原则进行监测,随着污染物的扩散情况和监测结果的变化趋势,适当调整监测频次和监测点位。(2)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变化趋势,并通过专家咨询和讨论的方式,预测并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发展情况和污染物的变化情况,25、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的依据。4.6 通报与信息发布 事件的通报(1)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县人民政府在应急响应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毗邻和可能波及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通报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2)接到突发环境事件通报的县区人民政府,应当视情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3)县环境应急领导小组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有关乡镇人民政府通报突发事件的情况。 信息发布县环境领导小组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对外统一发布工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业组的主管部门负责提供突发环境事件的有关信息。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对于一般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字的发布,应征求评估部门的26、意见。对影响重大的突发事件处理结果,根据需要及时发布。4.7 安全防护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环境污染事故大多数是由于化学物质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处置过程中,因发生火灾、爆炸、泄漏及管理不当而造成的。其中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尤为突出。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环境事件的特点,配合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因此,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进入污染事故现场的应急人员,呼吸系统的防护,一般要佩戴防毒面具,紧急事态应急或撤离时,应佩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眼睛的防护要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身体的防护要穿橡胶耐酸碱防护服;手的防护要戴橡胶耐酸碱手套。在工作现场严禁吸烟、进27、食和饮水,工作后淋浴更衣,进入高浓度区作业,应有监护措施。 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1)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2)根据事发时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方式,指定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3)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4.8 应急终止的条件 应急终止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28、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应急终止的程序(1)现场救援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或事件责任单位提出,经现场救援指挥部批准。(2)现场救援指挥部向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3)应急状态终止后,应急指挥部根据县环境应急领导小组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直至其他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进行为止。 应急终止后的行动(1)环境应急指挥部指导有关部门及突发环境事件单位查找事件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业组的主管部门负责编制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总结报告,并在应急29、终止后15日内,将总结报告上报市环境应急领导小组。(3)应急过程评价。由县环境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会同事发地政府组织实施。评价的基本依据:一是环境应急过程记录;二是现场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总结报告;三是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掌握的应急情况;四是环境应急救援行动的实际效果及产生的社会影响;五是公众的反映等。得出的主要结论涵盖以下内容:一是环境事件等级;二是环境应急总任务及部分任务完成情况;三是是否符合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总要求;四是采取的重要防护措施与方法是否得当;五是出动环境应急队伍的规模、仪器装备的使用、环境应急程度与速度是否与任务相适应;六是环境应急处置中对利益与代价、风险、困难关系的处30、理是否科学合理;七是发布的公告及公众信息的内容是否真实,时机是否得当,对公众心理产生了何种影响;八是成功或失败的典型事例;九是需要得出的其他结论等。(4)根据实践经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业组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并及时修订环境应急预案。(5)参加应急行动的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环境应急队伍维护、保养应急仪器设备,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5 应急保障5.1 人力资源保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各工作组的主管部门要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各级环境应急队伍的建设,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要培训一支常备不懈、熟悉环境应急知识、充分掌握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措施的预备应急力量。对县31、区所属大中型化工等企业的消防、防化等应急分队进行组织培训,形成由市、县和相关企业组成的环境应急网络,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迅速参与并完成抢救、排险、消毒、监测等现场处置工作。5.2 财力保障(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所需专项资金,要列入财政预算,由财政部门予以保障。(2)加强应急资金的监督管理,实行跟踪监控和内部审计,保障资金专款专用。5.3 物资保障(1)有环境风险源的企业或单位,应根据自身风险源的特点贮备一定数量的应急处置物资,具备处置一般性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2)建立健全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保障应对突发环境事故的物资供应,民政、粮食等部门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筹集。(3)加强对32、物资储备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用、挪用、流散和失效,已出现上述情况,要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建立应急物资启动运行机制,实现应急物资动态储备。5.4 装备保障环境应急成员部门及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积极发挥现有检验、鉴定、监测力量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建设。增加应急处置、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物资的储备,不断提高应急监测、动态监控的能力,确保在发生环境事件时能有效防范对环境的污染和扩散。5.5 通信保障电信、联通公司和移动公司制定并实施应急通信保障预案,保障应急指挥通信畅通。环境应急成员部门及单位要建立33、和完善环境安全应急指挥系统、环境应急处置全县联动系统和环境安全科学预警系统,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环境应急指挥部的有关部门及现场各工作组间的联络畅通。5.6 交通运输保障交通管理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到达;公安部门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相关区县政府协助做好紧急交通保障工作。5.7 医疗卫生保障卫生部门提供人员抢救器材设备及医药的物资保障,在突发环境事件中能紧急输送受伤或中毒人员,组织医护人员实施医疗救护工作。5.8 34、技术保障建立环境安全预警系统,组建专家组,确保在启动预案前、事件发生后相关环境专家能迅速到位,为指挥决策提供服务。建立环境应急数据库,建立健全各专业环境应急队伍。县专业技术机构要确保能够随时投入应急的后续支援和提供技术支援。5.9 治安维护公安部门是区域治安的专业队伍,负责受理社会报警信息,并进行信息传递,组织突发环境事件现场人员疏散,对重要目标危险区域实施治安警戒。5.10 宣传、培训与演练(1)县环保局要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污染预防常识,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里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2)县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业组的主管部门,应加强环境事件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培训和重35、要目标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专门人才。按照环境应急预案及相关单项预案,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6 后期处置6.1 善后处置 突发环境事件紧急处置后,各应急联动部门应组织相关力量及时进行现场清理工作,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特征采取合适的方法清除和收集事故现场残留污染物,防止二次污染。 对于造成生态破坏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在事故处理后进行生态监测,并视生态破坏的严重程度,酌情采取相应的生态修复措施。 6.2 调查评估 调查报告环保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取证工作,编写事故调查报告,说明事36、故原因,确定责任,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写出事故总结。并对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事故评估 (1)评估内容。明确突发环境事件性质和类别,预测可能的涉及范围、发展趋势及其对人群健康或环境的影响;确定突发环境事件的级别;评估现有应急处置措施是否得当,应急能力是否达到控制突发环境事件的需求等。 (2)评估程序。通过对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进行现场调查,收集资料,并迅速对现有信息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研究,提出评估意见,为技术行为和行政决策提供依据。 (3)决策咨询。突发环境事件专家评估组对快速评估结果进行分析,提出对现有应急处置措施的改进意见,并对行动方案提供决策咨询。6.3 恢复重建事发责任单37、位在终止应急后应尽快清理事件现场的残留物,对残留污染物进行安全转运或无害化处理,尽量恢复环境的质量和功能;环境监察部门负责对事故现场的后期处理和生态恢复进行监管;对有放射性污染的现场后期处理以及难降解毒性的危险废物的转运和处理,要严格按环保法律法规进行统一管理。7 附则7.1 名词术语定义突发环境事件: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38、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环境应急:针对可能或已发生的环境事件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事件发生或减轻事件后果的状态,也称为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泄漏处理:泄漏处理是指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有毒气体等污染源因事件发生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泄漏处理要及时、得当,避免重大事件的发生.泄漏处理一般分为泄漏源控制和泄漏物处置两部分。应急监测: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应急演习:为检验应急计划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根39、据所涉及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单项演习(演练)、综合演习和指挥中心、现场应急组织共同进行的联合演习。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7.2 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县环保局负责解释。7.3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2015年10月20日起施行。附件1XX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名单姓 名单 位职 务联系电话附件2XX县环境应急专家库成员名单序 号姓 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 从事专业联系电话所在地1234567891011121314附件3XX县重点环境危险源企业基本情况表序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行政区域行业类别联系方式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附件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突发事故、事件报告 预警级别建议报告市环保局、县委、县政府(应急办)研判报告级别启动应急预案 、级上报省上有关部门(应急响应)审核、批准后新闻报道开展应急处置应急处置指挥部污染处置组应急监测组医学救援组应急保障组新闻宣传组社会稳定组善后处置应急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