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公司考勤请假及薪酬福利考核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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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980569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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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子公司考勤请假薪酬福利考核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宗旨 为健全公司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管理,明确公司与员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提升企业效益,依据国家相关劳动法规制定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及试用期内的试用人员;因特殊业务需求而聘用的离退休人员、内退人员、外单位借调给我公司合作项目人员、临时人员及顾问等,酌情参照本制度执行。第二章 录用制度第三条 本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用人实行招聘制。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与新录用员工签订固定期限或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1-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员工。 第四条 新录用员工于报到之日应向公司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证等复印件和最后工作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体检合格证明,并填写完整的员工登记表。 第五条 在试用期内的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均视为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以欺诈手段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的: 2、体检不合格的; 3、不胜任工作的; 4、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达到严重违纪行为标准的; 5、未按约定时间、地点入职到岗达3天的; 第三章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考勤与请假制度第六条 公司按国家规定实行标准工作制,每3、周工作五天、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40小时工作制,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度。 第七条 公司依法安排员工在周六、周日休息,安排员工在国家法定节日期间休假。 第八条 加班 (一)公司不提倡加班,员工应妥善安排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确因工作需要要求员工加班的,员工应予同意。 (二)加班由公司统一安排或由员工事先向公司书面申请(填写加班审批单),按审批权限经上级领导批准后实施。没有必要或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工作不得利用加班时间完成。 (三)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倒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第九条 员工应按公司规定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无故请假、中途擅自离开工作岗位4、,于上班时间因公务需要外出时应按审批权限向上级领导报告。 第十条 以下行为视为迟到、早退: 在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开始后30分钟(含)内仍未到达工作岗位的,视为迟到;在公司规定的下班时间之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 第十一条 员工请假分为以下八种情况: (一) 事假 事假是指员工占用工作时间处理个人事务、经批准后执行的假期。 (二)病假 病假是指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给予的医疗期,从员工病假(病休)时间开始累计计入医疗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员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三)年休假 1、员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年休5、假。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 10年的,年休假 5天;已满10年不满 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 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度休假施行员工本人预报申请,并由公司根据经营、工作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如确因工资需要不能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公司将按照国家及连云港市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员工应服从公司安排。 3、年休假可跨年度使用,可集中休息也可分段休息,员工自愿不休年休假的,可用来抵补病假、事假。 (四)婚假 员工凭结婚证书给予婚假3天,符合初婚、晚婚条件的(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增加奖励假10天。 (五)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死亡,给丧假3天。员工6、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死亡,给丧假 1天。 (六)产假 1、正常产假:女员工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假15天。 2、符合晚育条件的(指已婚妇女年满 24周岁初育),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凭女方单位出具的女方未享受的证明由男方享受。 3、难产的(指剖腹产等)增加产假15天。 4、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5、经本人申请、公司批准产假可再增加二至三个月,但全部产假最长不超过六个月,且其独生子女奖励费减发三年。 6、女员工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7、)以内流产的产假为 42天。 7、怀孕女员工依照医务部门的要求,在劳动时间进行产前检查,按出勤对待。 8、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天可给1小时哺乳时间。 (七)公假 员工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参加国家统一专业技术职称考试、给子女开家长会、婚检、结婚登记等情况的,公司酌情给予半天以上公假。 第十二条 员工请假均应事前履行请假手续,提前填写请假条并按审批权限经上级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实施。其中,员工请病假必须提供镇级以上医院的病历卡及病假证明,无有效证明的作旷工处理。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一律作旷工处理: (1)员工不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的; (2)请假未批准擅自缺勤的; (3)以谎报8、伪造证明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假期的; (4)超假未归的; (5)其它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请假的。 第四章 劳动合同制度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订立 1、公司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 2、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3、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与新录用员工签订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对符合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将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试用期规定 1、公司对新录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1-6个月的试用期,其中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及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个9、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及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二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三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对特殊人才,经总经理提议可免试用期。 2、各用人部室应在试用期满前十天对该试用人员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员工。对业绩突出的,经总经理批准可提前转正。 3、对考核不合格或具有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技术培训的,应双方签订培训协议,就服务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金的数额等进行约定。 第十八条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公司将与之签订保守商业及技术秘密协议,就保密义务、竞业限制条款、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以及10、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的数额等进行约定。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 1、公司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就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合同期限等劳动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进行变更。 2、当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公司可与员工协商就劳动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进行变更。 3、当员工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变更其劳动岗位及相应的劳动报酬,员工应予以服从公司安排: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需要重新调整工作岗位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需要重新调整工作岗位的;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1、公司与员工双方协商一致11、,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的员工提前三天以书面开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按此条款解除劳动合同: (1)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其它问题正在被审查期间的; (2)本人操作业务应收帐款未清理完毕; (3)欠公司款项尚未清偿完毕; (4)作为与用人单位有关的诉讼或仲裁的当事人,而诉讼或仲裁尚未结案; (5)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按公司有关规定发生严重违纪行为的; (12、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4)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本职工作造成严重影响,致使该员工一年内累计三次(含)以上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 (5)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6)员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员工不胜任13、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5、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给予裁减人员: (1)依照公司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公司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14、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当发生按国家有关规定不能当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情形的,公司将依法办理。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的续订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公司应提前三十日将续订(终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送达员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如有一方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 第二十四条 经济补偿金、违约金和赔偿金 1、由公司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凡按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向员工15、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公司将按规定支付。 2、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技术培训并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如果员工违反服务期的约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其违约金的金额为服务期尚示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员工违反公司财产管理规定,按公司惩处制度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的,应予以经济赔偿 3、公司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约定保密义务、竞业限制条款、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以及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的数额等,如果员工与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违反该规定的,员工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4、员工违反公16、司保密制度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对公司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 5、员工违反公司其他相关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对公司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6、员工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未提前30天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未采取书面形式告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等),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当按下列实际经济损失向公司支付赔偿金: (1)公司招录其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其支付的各项长期或短期业务培训费用; (3)因公司交予的任务被迫中断导致业务流失或客户索赔等情况的发生,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4)本人所操作的业务不能收回应收帐款17、的,应按公司的实际经济损失予以赔偿; (5)给公司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五章 薪酬福利制度 第二十五条 本公司工资分配实行月薪制,按照效益优先的原则,将责任、贡献、效益与风险有机结合 第二十六条 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为员工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企业补充医疗保险; 2、夏季降温费; 第二十七条 员工病假期间工资支付 员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员工请事假期间,其工资按实际缺勤天数全额扣除。 第二十九条 员工在规定的年休假、婚假、丧假及公假期间一切工资、福利照发。 第三十条 女员工产假期间按连云港市生育保险18、规定中标准由社保基金发放生育津贴,外地女员工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也比照此标准由公司发放生育津贴。 第三十一条 员工旷工期间停发其一切工资、福利待遇,当月累计旷工达三天或当年累计旷工达十天者给予开除。 第六章 岗位要求(待议)第三十二条 本公司实行管理人员职务聘任制,推行逐级聘任的管理体制。 1、公司副总经理、总经济师、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2、总经理助理由总经理任免; 3、部门经理、副经理等主要负责人均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提名,总经理任免;4、部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经理后提名,由总经理任免。 第三十三条 被聘人员聘任期满自动解除职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19、予以任期内解聘: 1、不胜任本职工作的; 2、具有严重违纪行为的; 第三十四条 任期内解聘的,按人员管理权限分级提出解聘意见,与人事部协商后,由人事部提出书面报告,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三十五条 聘任待遇 受聘人员从受聘之日起的下个月享受相应的职级待遇;被解聘的,从被解聘之日起下个月开始享受新分配岗位的待遇。 第七章 考核制度(待议)第三十六条 员工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 第三十七条 平时考核 各级主管对下属员工应就其品行、学识、经验、能力、工作效率、勤惰等随时做严格公正的考核,凡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第三十八条 年度考核: 1、考核的目的:对员工进行全面、合理的评价,正20、确了解员工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及岗位适应性,并以此作为奖惩依据,逐步形成优存劣汰机制,促进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沟通和了解,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考核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助理(含)以下人员,高管人员由董事会另行考核。 3、考核时间:每年的年底至下一年年初进行。 4、考核办法和程序:年度考核由公司成立专门考核领导小组,按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员工进行全面的考核,一律采取打分的形式,并按被考核者的综合评分确定本人评定等级,共分为优秀、称职、勉强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 5、考核结果的应用 (1)考核结果按管理权限向员工反馈。 (2)考核结果用来兑现员工年终风险收入、职务任免、工作调配21、的依据。 (3)考核结果为不称职者调离原岗位,公司有权重新安排其工作岗位或让其待岗。凡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连续两年不称职者,公司对其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章 职业规范第三十九条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严守纪律,自觉维护公司秩序。 第四十条 恪尽职守,勤奋工作,精通业务,努力学习知识技能,积极主动、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 第四十一条 员工应热爱公司,维护公司声誉,不得做任何有损公司声誉的行为,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散布对公司的不利言论。 第四十二条 员工应互相尊重,讲究礼貌,维护团结,增强团队意识,在经营活动中竭诚为客户服务,遵守职业道德。 第四十三条 公22、司内部要加强协作,互通信息,相互配合支持,不得将公司资料据为已有、对内封锁。第四十四条 为人诚实,不隐瞒、谎造情况,不掩饰工作上的过失和错误,公司同事之间真诚相待,彼此尊重,遇到问题不推卸责任,共同建立互信互助的团队合作关系,如遇紧急情况应妥善处理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第四十五条 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每天要实行打卡制度。有事外出应提前请假,请假应严格执行有关审批手续。 第四十六条 上班时不得随意串岗、闲聊、干私事及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接听私人电话应尽量简短,任何时间不得使用公司网络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让公司以外的人员动用电脑等公司办23、公设备。 第四十七条 员工不得经营与公司业务类似、有关的产品或服务,不得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不准利用公司资源或占用工作时间从事个人经营活动。不得假借公司名义或公司员工身份办理非公司业务。 第四十八条 不论是销售公司产品还是提供服务,或是向供应商购买产品或服务,应完全以品质、价格与服务作为决策的依据,不允许以公谋私,损害公司利益。 第九章 财产管理制度 第四十九条 一般规定 1、 公司财产包括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 2、员工应按规定合理使用、妥善管理公司财产,勤俭节约,注意防火防盗。 3、员工应妥善保管个人物件,不宜将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办公环境内,不得将私人贵重物品存放于办公环境,如24、有遗失或被盗,公司将不负任何责任。 第五十条 禁止行为 1、严禁偷窃公司财产以及员工个人携带的物件或财产。 2、严禁以任何理由破坏、非法侵占公司财物。 3、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司资金。 4、除非因履行工作职责的需要,不得将公司财产携带出办公场所。 第五十一条 工作成果归属 所有专利、商标、版权、发明、创意、设计、图表、运作规则、商业秘密、程序、软件、技术革新、信息报告及在聘用期内以公司名义由员工个人或与其它员工共同履行工作职责而产生的专有技术或者获得的机密信息或财产、或者在聘用期内任何时候履行职责而创造的任何东西,均系公司财产。上述职务作品完整权利、利益、包括职务作品所有权和其他权利属于公司25、。 第十章 保密制度 第五十二条 保密信息 公司的保密信息是指公司拥有或掌握,涉及公司之产品、技术、服务或经营管理的各项信息、资料。公司保密信息可以以任何形式表现,主要包括以下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方针、经营策略、经营管理情况、经营数据; 3、公司经营方针、经营策略、经营管理情况、经营数据; 4、公司各类文件、决策、信件、传真及会议的记录; 5、公司所有设计资料和技术资料; 6、公司所获的或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市场份额、定价策略、经营策略、商务谈判、新业务拓展、经营计划、策划方案、数据库资料; 7、公司有关销售、成本、清单、账册及其它任何方式的26、财务资料; 8、公司客户(包括供应商、经销商、最终用户等)名单、交易方式、习惯及其它任何客户资料; 9、公司所有人事资料(包括工资、待遇、培训、档案资料); 10、公司司所有合同、协议、合作计划、意向书及其它类似文件; 11、其它保密信息。 本规定所称“保密信息”不仅包括公司保密信息,还包括属于他人所有但公司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第五十三条 员工保密义务 1、公司保密信息是公司的重要无形资产,严格保守公司保密信息是全体员工应尽的基本义务。员工的保密义务并不随着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消灭,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员工对其在聘用期间获悉的公司保密信息仍负有保密义务,应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违者公司有权27、追究其法律责任。 2、在未经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保密信息泄露或披露给公司以外的任何其他人或是公司内部不应了解此项的其他人。 3、员工应当依照规定妥善保管并正确使用保密信息,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任何保密信息,不得利用保密信息为自己或者任何第三方谋取利益。 第十一章 安全卫生制度 第五十四条 安全卫生涉及到所有员工的安全、身心健康以及企业正常有序的运作,防止危险、预防灾害、讲究卫生、维持安全整洁清爽的工作环境是所有员工的职责。 第五十五条 及时汇报 1、员工有责任向部门负责人或总经理汇报所有不安全的操作规程或事故隐患。 2、员工如果在办公环境内发现任何可疑人员,应当立即向相关人28、员汇报,以便将其带出公司。 3、员工发现灾害或有危险时,必须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立即快速向上级部门报告,并按照指示积极协助、配合,努力使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第五十六条 为了保证员工和公司的安全,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规范: 1、不得私自携带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进入办公环境; 2、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除、移动或取消安全装置或使其失效; 3、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禁止区域; 4、未经许可不得使用明火或未经批准的电气设备,不得私拉电线; 5、未经许可不得在通道上、消防设施周围放置杂物或物品; 6、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各种注意事项; 7、注意保护自身和周围人的安全与健康,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 8、员工家属或同居29、者患有或怀疑患有传染病时,必须立即向公司汇报; 9、下班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的员工要负责在离开前检查室内安全情况,切断电器电源,关闭窗户、空调、灯,锁好门。 第十二章 奖惩制度第五十七条 奖励制度 (一)公司作为一个大家庭,在把每一位员工当作家庭成员的同时,也鼓励员工长期地为公司服务,激发员工提供优质工作和出色服务,以达到公司发展目标。 (二)公司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优秀员工的评选和奖励,对在重大事件中有突出贡献员工给予特别奖励,公司出资安排的在职培训、进修奖励等。 (三)公司对以下行为给予奖励: 1、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 2、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或挽回重大损失的; 3、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30、声誉的; 4、对公司的经营、服务、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效果显著的; 5、年度考核为优秀的; 6、与上述条款类似的有其他重大功绩的。 第五十八条 惩处制度(一)根据违纪行为的情节、后果、影响以及行为人的主观状态,违纪行为分为一般违纪行为、较重违纪行为和严重违纪行为,并分别予以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因违纪解除劳动合同。 (二)“一般违纪行为”指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轻微且未造成任何损失的(包括潜在的和已发生的)或虽造成轻微损失,但并非出于故意的行为。 “较重违纪行为”指故意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包括恶意),造成不良影响的或造成轻微损失的(包括潜在的和已发生的),或虽非故意,但造成较大损失的31、行为。 “严重违纪行为”指任何故意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和影响严重或给公司造成较严重损失的(包括潜在的和已发生的),或虽属过失,但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三)员工在接受第一次处分后的12个月内如再受处分,将受到累计升级处分: 1、3次口头警告,等于1次书面警告; 2、3次书面警告,等于立即因违纪解除劳动合同。 (四)每项违纪处分都应当书面通知受处分员工,并要求该员工签收,公司人事部门存档。 第十三章 培训制度 第五十九条 员工都有参加培训的权利和义务。员工培训主要包括岗前培训在岗培训特殊培训、技能培训等。1、岗前培训:主要指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教育与培训,使他们了解并掌握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经32、营方针和经营战略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员工的职业道德和礼仪规范等。此项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 2、在岗培训:各级管理人员应随时对员工在现职工作中所需学识、技能施教,使员工能胜任现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3、专项技术培训: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技术培训的,双方应签订培训协议,就服务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金的数额等进行约定。 第六十条 公司鼓励员工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参加所从事专业的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合格证书的员工其培训费用(指报名费书本费培训费证书费等学杂费)由公司统一报销。第十四章 附则第六十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电子公司。 第六十二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第六十三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为准。 第六十四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