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职业危害告知及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40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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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978654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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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限公司职业危害告知及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总则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切实保障从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厂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一、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从业人员在2、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本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定期每年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并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向职工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不定时召开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6、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具备与本公司相关3、的职业健康知识,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 。 二、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在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并督促执行。 2、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3、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4、组织对全厂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经常检查全厂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5、经常听取各部门、车间、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4、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6、对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生技处的职责 1、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四、专(兼)职职业卫生人员职责 1、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5、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五、车间主任职责 在公司的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 1、把企业职业6、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组织对本车间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3、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定期组织本车间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6、对本车间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二、职业危害告知制度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公司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具体规定如下:一、告知的内容:(一)职业病防治制度和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二7、)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及预防;(三)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四)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结果;(五)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教育;(六)提供工伤社会保险待遇:(七)为职工定期进行职业病体检;二、告知的方式(一)劳动合同职业危害告知书;(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告知;(1)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2)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三)职业危害与健康告知;(1)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监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并向职工公布。(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8、,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3)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人时,应当告知职工本人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四)公布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五)劳动者要履行下列义务:(1)自觉遵守公司制定的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2)正确使用佩戴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三、职业危害申报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申报工作,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健康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在中华9、人民共和国境内存在或者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申报职业危害,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本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并按照职责分工向其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第五条、申报职业危害时,应提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中报表和下列有关资料:(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二)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10、材料的情况; (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 (四)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六)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第六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中报采取电子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生产经营单位通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加盖公章并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按照本办法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连同有关资料一并上报所在地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第七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每年申报一次。四、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11、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结合我公司职业危害实际,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操作规程、职业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 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一、公司负责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业的职业卫生培训人员,负责本公司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教育。二、教育培训内容: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6、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从业人员职业安全健康权利和义务。三、教育培训的对象与方式1、新员工的培训:新员工上岗前应进行职业12、卫生知识培训。培训后要进行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2、员工调动岗位时,由车间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培训后要进行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3、外来临时工人,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确保其从事劳动时不受到伤害。4、由总经办对在职员工进行定期的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每年应进行至少一次职业卫生教育学习 ,并有教育学习记录。5、所有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应有记录,记录包括时间、日期、培训内容、培训教师、培训地点和受培训人签名等。6、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邀请安监、卫生、总工会、人力资源等部门职业卫生人员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或外部培训,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业务能力。7、所有的培训资料13、要设立职业卫生培训台账,并有专人保管。8、未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员工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四、单位每年应制定职业卫生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积极按照培训计划实施。五、有关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五、职业危害防治防护设施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职业卫生事故的发生,从而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 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职责:1、维修部负责企业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指导和实施。2、各部门负责各部门在用防护设施的维护管理。规程:114、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定义: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2、用人单位应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安装有效的防护设施,保障劳动者工作环境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含量符合国家的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3、公司设备科必须购置使用具有防护设施生产资质单位生产的防护设施。在购置防护设施产品时,应当注意索取: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购置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4、维修部应对在用防护设施进行15、检查、维护和保养。(1)当班维修工在班中巡查时注意对防护设施完好有效性进行查验,发现异常应立即检修。(2)维修部主任应经常进行对防护设施的专题检查,对防护设施的运行和防护效果进行验证。(3)应明确防护设施的各级管理责任人。(4)建立防护设施管理台帐,做好使用记录。(5)建立防护设施档案,收集核理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6)建立防护设施档案,收集整理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5、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6、未经申报批准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16、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作业人员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六、劳动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保证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使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进行相应的防护用品配备,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三、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安监处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相关部门:各部门为本制度的执行部门。四、内容与要求1、在生产过程中,因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而产生的有害因素和劳动过程中及作业现场的安全卫生设施不良产生危害因素,均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劳动防17、护用品配备。2、免费为生产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不以货币形式或其他物品替代,具体执行按照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规定。3、员工在内调动工作时,其享有的劳动保护用品可随身转带。工种变化的劳动防护用品(除特殊工种外),安全环保部有权做出相应调整。4、凡作业环境会对从业人员产生危害的岗位按照标准规定发放保健品。5、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空气呼吸器、防护眼镜、耳塞、防毒口罩、特种手套、防护服、绝缘手套、绝缘胶靴、等均属防护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6、劳动防护用品由专人采购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按规定入库,发放给使用人员,填写劳18、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帐。五、劳动防护用具(品)的使用1、员工上岗前,必须按照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否则按照违章处罚。2、常用的防护用品应存放在公司仓库,有专人保管,做到防潮、防高温、防锐器损坏。3、对使用方法比较复杂的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呼吸器等必须认真研读使用说明,正确掌握其使用方法。七、职业危害检测、监测和评价管理制度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实施有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检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并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和向劳动者公布,特制订本制度。一、 工会负责本公司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管理19、制度的实施与监督,并做好制定、修订和落实工作。二、 有个车间领导负责本部门作业场所存在的粉尘、噪声、高温、毒物等危害因素的确认和辨识,并按照职业健康管理标准进行检测与评估,确定危害程度。三、 设置专人负责日常监测和管理工作,建立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档案,并妥善保存。四、 公司负责联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对作业现场的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五、 企业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至少每年检测一次,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六、 检测与评价结果应及时向劳动者公布,并上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案。七、 检测者或评价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八、 有新、改 、扩建的工程20、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 ,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形影资质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进行预评价。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报送当地安监部门备案。九、 检测结果发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时,应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措施难度较大的应制定计划,限期整改到位。十、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和设备大修后,应进行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检测和评价。十一、 各部门要制定年度检测计划和经费预算,上报公司,保证经费落实。八、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21、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本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职业健康安全部将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做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并提交卫生行政部门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审核。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设计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应有职业卫生专篇的内容,初步设计中应有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内容。四、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要求在初步设计中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职业健康安全22、部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卫生审查,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五、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和审查批复的要求,在设计图纸中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质量可靠。六、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职业健康安全部将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价单位在12个月内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当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对不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项目部必须整改直至符合规定,否则不得投入生产。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健23、康安全部应委托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八、职业健康安全部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在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审查、竣工验收中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九、职业健康安全部应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评审,并建立相应的“三同时”审批档案。十、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防护设施审查、控制效果评价、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书、批复文件或函等原件由职业健康安全部移交给设计单位和项目部,并做好相关交接手续。十一、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规、标准和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24、行。 九、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为履行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的法定职责,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公司和劳动者应当如实为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提供有关或必要的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二、公司应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相应的医治和疗养,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作业或工作的,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提出调核岗位意见后,由单位人事部门安排工作。三、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复查等费用以及伤残后有关待遇和社会保障,应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四、对疑似职业25、病的职工应及时进行诊断,在其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按职业病待遇办理,在此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五、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六、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病诊断及治疗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和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十、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1 目的 为了保证职工身体健康,降低职业危害,特制订本办法。2 职责2.1 工会负责建立“职工健康档案”。2.2工会负责组织员工(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期的身体健康检查。2.3工会负责组织相关部门针对施工现场环境情况及施工作业性质、特点,制订出各车间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办法,下26、发各科室。2.4 各车间负责本部门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编制及职业危害防治的具体工作。3 具体内容3.1 工会建立“职工健康档案”。3.2 工会定期或不定期(如工程项目开工前)组织对职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尤其是对特种作业人员,如发现有禁忌症应将其调换到适宜岗位。3.3 外来施工方在施工前,组织特种作业人员体检,合格者方可上岗,并报人事处备案。3.4 工会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行业及本企业的特点,制订出相关的有毒有害作业管理办法及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办法,下发各科室,安监处监督其执行情况。3.5 各科室结公司文件及车间工作的性质,制订出本车间)的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报公司安监处审批后27、,监督执行。3.6 各科室根据自身所从事的岗位的危害性,制订防护措施,列出所需防护用品及设施的需用计划报总经办审批执行。3.7 总经办对施工现场的职工食堂及生活区,加强环境及饮食卫生管理,防止流行疾病及中毒事件发生。4 职业病的预防4.1 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4.2 公司主动进行综合治理,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4.3 公司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每一个员工参保。4.4安监处、技术处要探讨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员工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可能性。4.5工会依据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发放标准(试行)的要求为员工配备必要28、的劳动保护用品。4.6对具有潜在事故的作业,运行部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公司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4.7 工会按照有关标准要求,每年组织对员工进行一次职业健康体检(有害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并建立健全“职工健康台帐”,对职工的健康情况进行监察和分析。4.8 各部门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4.9 工会同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职业卫生培训,宣传职业卫生法规,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员工遵守规定,严格按规程作业,同时指导员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应急设施。4.10 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险源的作业,安监29、处通过安全高知卡等形式予以公示,并制定相应的制度或操作规程(如有必要要制定应急预案),指导员工正确作业。4.11班组每月对工作场所毒害性物质进行一次分析,并将分析结果汇总至安监处,安监处根据分析情况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必要的预防和整改措施。4.12 员工对作业过程中职业卫生的意见和建议可直接或通过工会及员工代表提出,如属实和合理的公司应预以采纳。5 职业病诊断和职业病病人保障5.1 职业病须经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市级医疗机构进行诊断和鉴定,并有诊断机构发给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公司可按职业病对待。5.2 对发现职业病的员工,在其患病期间公司不得解除或者中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5.3 职业病病人的诊30、断、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5.4 职业病病人治疗后经职业病鉴定机构确认不宜从事原工作的,应在确认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对于因工作需要暂时不能调离的工作骨干,调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半年。5.5 职业病报告由人事企管部按照职业病报告办法的要求进行统计上报。5.6 工会对职业病病人的治疗和待遇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有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要代表员工与主管领导或职能部门进行交涉。6 检查与考核6.1 安监处负责监督考核。6.2 考核按规定执行。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一.目的 为增强公司职业病应急救援管理,31、及时处置重大职业病危害,最大限度保障职工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特编制此制度。二.职业病危害职业病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如粉尘、噪声、烟尘、热辐射、电离辐射、高温辐射等。三. 管理制度1.公司总经理对公司职业病管理负主要责任。2公司工会全面管理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3公司安工作办公室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执行部门,全面负责现场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负责职业病应急物资管理、维护32、保养工作监督。4员工会全面监督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并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全面监督。5各车间负责配合安安监处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培训,应急物资使用等工作。6工会负责对职业病防治,预防、以及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进行采购。7公司财务部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所需费用进行支付。四. 应急管理对主要职业危害场所,编制相应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发生职业危害时,作业人员可正确处置职业病应急事故。 五.培训、演练公司安环处,依据根据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每年定期对上述岗位职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工作培训,并进行演练。职 业 卫 生 操 作 规 程。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磨巡检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一、本33、岗位职业危害1、粉尘:是指能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在工业生产中产生的粉尘叫做工业粉尘。本岗位可能产生的粉尘为水泥熟料粉尘(沉积尘)、石灰石粉尘、水泥尘。2、噪音:是给听到它的人和自然界带来烦恼的、不受欢迎的声音。影响人们工作学习休息的声音都称为噪声。本岗位的噪音危害主要为来自机器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摩擦、动力电机产生的震动、运动原件的往复运动、风机产生的声音等。二、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1、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各设备的运行原理和操作规程,经培训合格并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2、作业人员要按规定正确佩戴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拒用。3、作业人员要按规定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严禁使用损坏、到期和34、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4、作业人员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除尘和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5、作业人员要在班中时刻检查个人防护用品及各种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6、当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降低浓度,待浓度符合要求时方可继续作业。7、作业人员作业前要对各种设备的零部件是否完好、松动进行检查维护,保证机械正常磨合,尽最大限度的减少噪音。发现噪声超标或异常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异音来源。8、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在工作场所进食吸烟9、作业过程中若发现职业危害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现场上报负责人。10、作业中若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进35、行处理。11、对于违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职工,生产管理人员或现场参加工作人员有权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开具违章通知单,并予以罚款,以示教育。生料巡检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一、本岗位职业危害1、粉尘:是指能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在工业生产中产生的粉尘叫做工业粉尘。本岗位可能产生的粉尘为生料混合粉尘(沉积尘)、石灰石尘等。2、噪音:是给听到它的人和自然界带来烦恼的、不受欢迎的声音。影响人们工作学习休息的声音都称为噪声。本岗位的噪音危害主要为来自机器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摩擦、动力电机产生的震动、运动原件的往复运动、风机产生的声音等。二、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1、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各设备的运行原理和操作规36、程,经培训合格并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2、作业人员要按规定正确佩戴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拒用。3、作业人员要按规定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严禁使用损坏、到期和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4、作业人员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除尘和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5、作业人员要在班中时刻检查个人防护用品及各种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6、当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降低浓度,待浓度符合要求时方可继续作业。7、作业人员作业前要对各种设备的零部件是否完好、松动进行检查维护,保证机械正常磨合,尽最大限度的减少噪音。发现噪声超标或异常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异音来源。8、养成良好的个人卫37、生习惯,不在工作场所进食吸烟9、作业过程中若发现职业危害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现场上报负责人。10、作业中若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进行处理。11、对于违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职工,生产管理人员或现场参加工作人员有权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开具违章通知单,并予以罚款,以示教育煤磨巡检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一、本岗位职业危害1、粉尘:是指能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在工业生产中产生的粉尘叫做工业粉尘。本岗位可能产生的粉尘为生料混合粉尘(沉积尘)、煤尘等。2、噪音:是给听到它的人和自然界带来烦恼的、不受欢迎的声音。影响人们工作学习休息的声音都称为噪声。本岗位的噪音危害主要为来自机器38、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摩擦、动力电机产生的震动、运动原件的往复运动、风机产生的声音等。3、CO、CO2等有害有毒气体,极易造成中毒、窒息事故。本岗位主要来源为煤尘爆炸、火灾等。二、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1、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各设备的运行原理和操作规程,经培训合格并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2、作业人员要按规定正确佩戴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拒用。3、作业人员要按规定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严禁使用损坏、到期和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4、作业人员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除尘和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5、作业人员要在班中时刻检查个人防护用品及各种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6、当粉尘浓度超39、过规定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降低浓度,待浓度符合要求时方可继续作业。7、作业人员作业前要对各种设备的零部件是否完好、松动进行检查维护,保证机械正常磨合,尽最大限度的减少噪音。发现噪声超标或异常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异音来源。8、设备大小修期间制粉系统时内不能有煤粉积存,制粉系统泄漏或检修造成煤粉积存必须及时清理,磨煤机出口温度、煤粉仓温度控制在规定范围,防止煤粉自燃引发火灾,产生CO有害有毒气体;9、作业人员进入产生CO的工作面前要先确认CO浓度、粉尘的浓度以及风速,符合规定时才能进入。若必须进入时,应佩戴防毒面具。10、制粉系统检修时严格执行“两票”制度和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管理规定11、运行40、中的制粉系统管道保温应良好,及时消除漏点。12、定期对制粉系统CO自动检测装置进行检查,如果发现超标,要立即强化通风,并及时检查发生根源,进行排除。13、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在工作场所进食吸烟14、作业过程中若发现职业危害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现场上报负责人。15、作业中若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进行处理。16、对于违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职工,生产管理人员或现场参加工作人员有权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开具违章通知单,并予以罚款,以示教育。 水泥包装巡检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一、本岗位职业危害1、粉尘:是指能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在工业生产中产生的粉尘叫做工业粉尘。本41、岗位可能产生的粉尘为水泥尘。2、噪音:是给听到它的人和自然界带来烦恼的、不受欢迎的声音。影响人们工作学习休息的声音都称为噪声。本岗位的噪音危害主要为来自机器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摩擦、动力电机产生的震动、运动原件的往复运动、风机产生的声音等。二、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1、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各设备的运行原理和操作规程,经培训合格并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2、作业人员要按规定正确佩戴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拒用。3、作业人员要按规定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严禁使用损坏、到期和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4、作业人员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除尘和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5、作业人员要在班中时刻检查42、个人防护用品及各种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6、当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降低浓度,待浓度符合要求时方可继续作业。7、作业人员作业前要对各种设备的零部件是否完好、松动进行检查维护,保证机械正常磨合,尽最大限度的减少噪音。发现噪声超标或异常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异音来源。8、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在工作场所进食吸烟9、作业过程中若发现职业危害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现场上报负责人。10、作业中若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进行处理。11、对于违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职工,生产管理人员或现场参加工作人员有权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开具违章通知单,并予以罚款,43、以示教育。 余热发电巡检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一、本岗位职业危害1、粉尘:是指能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在工业生产中产生的粉尘叫做工业粉尘。本岗位可能产生的粉尘为生料混合粉尘(沉积尘)、水泥熟料粉尘(沉积尘)。2、噪音:是给听到它的人和自然界带来烦恼的、不受欢迎的声音。影响人们工作学习休息的声音都称为噪声。本岗位的噪音危害主要为来自机器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摩擦、动力电机产生的震动、运动原件的往复运动、风机产生的声音等。3、高温:较高的温度,根据接触时间及劳动强度可能导致对人体造成伤害。本岗位主要来源为余热烟气。二、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1、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各设备的运行原理和操作规程,经培训合格44、并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2、作业人员要按规定正确佩戴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拒用。3、作业人员要按规定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严禁使用损坏、到期和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4、作业人员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除尘和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5、作业人员要在班中时刻检查个人防护用品及各种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6、当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降低浓度,待浓度符合要求时方可继续作业。7、作业人员作业前要对各种设备的零部件是否完好、松动进行检查维护,保证机械正常磨合,尽最大限度的减少噪音。发现噪声超标或异常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异音来源。8、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在工45、作场所进食吸烟9、作业过程中若发现职业危害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现场上报负责人。10、作业中若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进行处理。11、对于违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职工,生产管理人员或现场参加工作人员有权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开具违章通知单,并予以罚款,以示教育。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了规范本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减轻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制定本预案。一、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一)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机构1、本公司设立职业病危害46、事故应急救援组,其组成如下:组 长:程永军副组长:晁军杰成 员:王丽萍、朱延兵、郭建民、王勇军、关元朗、王协、贺建军、石杨、曹家齐、李全伟本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环处。2、本公司各车间设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其组成如下:组长:晁军杰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机构的职责组织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确定现场指挥人员;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数据。 二、事故报告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立即向所在地47、相关行政部门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三、事故处理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当根据情况立即采取以下紧急措施:(一) 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二) 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排险;(三) 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四) 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及时组织救治、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五) 配合相关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有关材料和样品;(六) 落实卫生等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四、事故的预防(一)操作人员培训合格后上岗,组织定期训练;(二)岗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按时、按点进行检查;(四)定期进行安全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五)参加救援的人员,必须熟悉应急救援的知识,组织演练,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参与救援;(六)定期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评价,接受监督机构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