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公司考勤请假及加班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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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977223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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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展公司考勤、请假及加班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一、总则1、目的为了规范员工考勤管理,完善公司的行政人事管理体系,营造高效、紧张、有序的工作氛围,根据当地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发展有限公司及下属的所有分公司。3、管理主体人事部为公司考勤管理和监督部门,由各部门管理人员负责执行和配合。4、考勤对象公司编制内的全体员工均参与并遵守本考勤管理规定,并将此考勤结果作为发放工资及其它奖励的依据之一。二、考勤管理1、考勤记录: 1.1 考勤周期按月计,即从2、当月26日起至次月25日止。1.2公司实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各部门详细的工作和休息时间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各部门工作的具体实际情况进行安排,报人事部备案,由人事部监督执行,如有特殊工作时间安排可单独报给人事部备案。1.3除因工作性质不能正常打卡;报总公司特批同意者;请假、休假经同意者;外派出差或培训者、公司各部门副总经理级以上干部外,公司所有工作人员均须打卡或签到(退)上下班。1.4 各部门均应指定专门的考勤员,当日的考勤报表在次日中午12时前送到人事部,交人事部考勤专员进行核查登记。次月的排班表须在当月24日前送到人事部。各部门的排班表由部门总经理(总监)或独立部门经理级负责人审批,经理级和以3、上干部的排班由人事部统一收集编制报行政部审核备案。1.5 部门考勤员在登记员工出勤情况时必须以获批的休假申请表、出差申请表等书面文件为依据,非特殊情况,没有书面文件不出勤者将记为缺勤。 1.6考勤记录的有效时间为出勤时间前后1小时,未按时履行考勤记录手续的,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考勤,迟到或早退的考勤处罚,要当日报部门负责人按公司考勤制度规定处理,同时处罚单与每日考勤报表一起送人事部登记备案。1.7新员工入职时,人事部和部门考勤员应告之打卡签到(退)要求、使用方法及打卡机、签到(退)簿的位置。1.8 所有进行考勤记录的人员由本人在有效时间内据实打卡签到(退),禁止任何人虚构签到(退)时间,如真正忘4、记打卡或临时有事不能打卡,当时就要报部门负责人签卡方才有效,签卡一个月内不能超过三次。1.9各部门考勤员及人事部考勤专员必须确保考勤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认真核对出勤要求、班次安排、考勤记录、假期记录之间的对应性,避免错记、漏记等错误。1.10 人事部考勤员要定期检查考勤设备,及时校准时间和维修考勤机,避免发生信息读取错误或失效。1.11 副总经理级及以上干部及重要财务岗位人员在工作日因公和因私离开丹萨旺度假区或万象市等公司指定工作地点时,均需提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行政部报告。2、考勤内容:2.1 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2.2 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2.3 工作时间未5、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2.4 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45分钟,均为旷工。3、考勤纪律:3.1 员工出勤必须打卡或签到(退),分时段出勤的个人,须在每个时段上下班时都进行打卡或签到(退)。3.3 各部门的考勤监督由部门负责人全权负责,部门考勤员不能瞒报、虚报考勤情况。3.4 部门负责人、当班主管或领班每天上班时要检查本部门本班次员工的在岗情况,及时掌握本部门本班次员工的工作纪律和人员去向,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人事部备案。3.5人事部将不定期检查、抽查,对私自脱岗、上班打闹、睡觉等无视工作纪律的违规行为要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处罚,最少扣罚100泰铢以上,不能有包庇袒护行为,否则视6、为工作失职;4、处罚规则:4.1 员工不得迟到、早退。每迟到、早退一次员工罚款50泰铢,领班级(含)以上干部给予2倍员工的处罚。4.2 迟到、早退45分钟以上,当日考勤以旷工论处。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含)者,按旷工一天论处。4.3 员工串岗、脱岗视为擅离职守,员工擅离职守一次罚款100泰铢,领班级(含)以上干部罚款200泰铢,同时给予警告处理。如果擅离职守超过45分钟,将按旷工一天论处。4.4 员工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连续旷工3天者算自动离职,当月累计旷工三天、全年累计旷工六天者可作辞退处理。4.5 各部门考勤人员要如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错报,违者每次罚款100泰铢,并给7、予警告处理。4.6 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打卡、签到(退)或委托他人打卡、签到(退),一经发现,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将给予警告处理,并各处罚金500泰铢。4.7 上下班忘记打卡、签到(退),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证明有效,但每月以3次为限,超过3次者一律按迟到或早退处理。如果签字者为员工迟到、早退提供虚假证明,将给予警告处理,并处罚金500泰铢。4.8 不准刁难考勤人员,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记过处理。4.9 私自舞弊涂改考勤记录,给予警告处理并处罚金200泰铢。三、请假管理1、请假程序及规定1.1 公司所有工作人员除排班轮休以外的所有休假,休假半天以上,要填写休假申请表并报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生效,8、休假申请必须注明休假事由和休假天数,领班级及以上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特殊岗位人员要注明休假期间工作安排。休假申请表一式两份,部门留存一份用作考勤登记,人事部一份用作考勤核查。1.2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直管领导可酌情不予批假、缩短假期或安排其延期请假;任何人未办妥请假手续,不能先行离开工作岗位,否则算旷工处理。1.3 因紧急事由或特殊原因无法预先请假的,须及时打电话向相关审批负责人说明原因请假,由相关审批负责人安排人员代其填写休假申请表,经相关审批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报人事部备案,其本人到岗后再办理补假手续。如果是因工作检查到其不在岗时,请假者再打电话给相关审批负责人说明原因的,将视为无9、效请假算作旷工。1.4 假期结束不及时返回、续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到岗者按旷工处理。1.5 员工请假时如果发现请假事由不属实骗取假期者,以旷工论处,并视情节予以惩处。1.6 经有效批准的请假申请须在请假日生效之前由其本人或所在部门考勤员送至人事部备案,人事部在请假日生效之前没有收到书面审批文件的请假将视为无效请假。1.7 事假不满半天者以半天计,超过半天不满一天者,以一天计。1.8因公出差,应按公司出差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1.9请假获批准后,普通员工因故取消请假,须由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书面销假手续;特殊岗位财务人员、工程师、翻译、特聘厨师、专职文秘、专业技术人员等特殊岗位人员,以及10、经理级或以上干部取消请假,应由部门总监(总经理)等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书面销假手续。2、休假审批权限及规定:2.1因公司业务经营管理需要,在公司实行8小时轮班制管理的职员,休假以部门固定安排的排班表为准(包括轮休假、部门安排同意在本月内要休的年假及其他假期天数),每月24日之前,各部门的员工排班表(有年假及其他假期时,必须附上单独休假申请),报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确认后,交人事部备案。2.2 除按规定轮休假以外的休假,公司所有工作人员,在申请休相关的假期时都要按公司请假程序填写休假申请报部门按休假审批权限审核批准。2.3除按规定轮休以外的休假,普通籍员工在7天(含)以内的请假由部门负11、责人审批,假条由请假者本人交到人事部审核备案,超过7天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署建议,报人事部审批。2.4除按规定轮休以外的休假,管理职系组长和领班级、专业职系初级、员工职系所有非籍的外籍员工、享受出国津贴等特殊津贴的籍员工的休假,3天(含)以内由部门主管建议,部门总监(总经理)审批,人事部备案;未设总监(总经理)的部门或设总监(总经理)的部门请假超过3天的,由部门负责人签署建议和请假期间工作安排,报人事部审批,部门负责人的请假直接报人事部审批。2.5除按规定轮休以外的休假,管理职系副经理级至副总经理级、财务特殊岗位人员、专业职系中级及以上级职员的休假,由部门负责人签署建议和请假期间工作安排,报人12、事部审核、总公司办公室审批。2.6总经理级或以上干部休假,一律由本人做好休假期间的工作安排,人事部和行政部审核后,报总公司领导审批,人事部备案。2.7享受出国津贴等特殊津贴籍员工、外籍员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在申请休除按规定轮休以外的休假时,要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管理秩序为原则,如果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月休假时,则假期可以在本年度累积,由部门负责人安排统一休假。2.8在实行轮班制的部门,所有非籍的外籍员工,如有计划要回国探亲或请长假,提前确定时间后,可与部门负责人沟通,由部门负责人根据部门的业务实际情况,决定合理减少每月日常的排班轮休假日,累积到一起休假。2.9所有非藉的外国籍员工,回国探13、亲休假或请长假一年最多两次且每次不得超过30天,一律不得借用后面的假期(包括使用请假当月的假期),休假需提前15天申请。如请假期间遇疾病或其它意外事件需要延期,要报相关假期审批领导审批,未经批准而超假者,视为旷工。2.10人事部和各部门负责人主要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统筹安排和批准或审核部门职员的休假,任何人必须服从部门休假安排。如果部门因工作调整需要,已按计划安排休假的,员工因个人原因不休假的,则视为放弃当期休假,要在年度带薪休假时间中扣减当期安排天数,且公司不用进行补偿。2.11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必需错开时间安排休假。2.12公司人员休假的年度周期计算方式:如进公司时间为当月10日14、(含)之前,则算当月进公司;如进公司为当月10日之后则算为下一月进公司。2.13所有人员中途离职,一律以月为单位计算休假天数;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如本年度离职,则本年度的年假取消,年假不以月份计算补偿。 2.14 所有人员因个人原因积累的假期以个人入职时间计算,在进入下一个入职年度会计时,上一年度所有的轮休假和年假等一律清除为0,除的确因部门工作需要无法批准休假的岗位人员外,公司不给予任何人不休假天数的补偿。2.15部门负责人在审核建议批假请假天数时必须严格把关,如因部门人员休假而严重影响工作运作的要承担主要责任;具有审批权限的人员审批员工假期时也应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审批,违规批假15、或越权批假均视为无效并追究批假人责任。2.16任何管理职系人员、专业职系人员及特殊岗位人员在休假前要做好相关工作的交接安排,而且休假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以保证工作的持续。四、休假管理4.1 外籍员工、经理级或以上干部、享受出国津贴(或其它特殊津贴)的籍员工,其休假方式按发展有限公司高级职员带薪休假实施细则或劳动合同执行。4.2 除4.1条规定范围以外的其他籍员工的休假类别和天数规定如下:年假: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在第二年度可以享受15天的有薪年假,当年的年假只能在满一年后才能休,当年不能按月份休年假天数;病假: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生病,可享受有薪病假,休带薪病假要出具合格资质医生或医院所开的手术或16、住院证明,但一年不得超过12天,超过天数算无薪假;在学习期和试用期的员工不能请病假,如因病必须要休假的,休假天数一律算为无新假。产假:合法结婚的女性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第一胎可以享受45天的有薪产假和45天的无薪产假;非第一胎的女性员工可以享受90天的无薪产假。轮休假:员工每工作一周可带薪休息一天,每月累计4天;公共假期:男性员工每年可享受7天、女性员工每年可以享受8天的有薪公共假期(新年1月1日,国际妇女节3月8日(女职员),新年4月13日至15日,国际劳动节5月1日,塔銮节11月(1天),国庆节12月2日)。无薪假:员工因故超过公司规定的休假总天数,为超假,超假为无薪假,要提前至少3个工作17、日书面申请,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如当月累计请无薪假超过6天(含),则相应减少当月有薪假一天。工伤假:员工上班期间因公负伤,经业务主管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认定为公伤的,经合格资质的医生或医院出具医疗证明可休公伤假,工伤假最长不得超过60天,休假期间工资不变,需超过60天的向公司另行申请处理。4.4除4.1条规定范围以外的籍员工符合条件的有薪假期要在当年休完,不能累计,本人提出休假申请但因工作需要未被批准者除外。五、换班管理5.1 在工作管理实行轮班制的部门,工作安排以月排班表为准,有特殊事情员工审请换班或调休,本人要以书面形式报部门负责人审批,然后交人事部备案,否则人事部一律按部门月排班表进行备18、案。5.2 若需调休、换班者,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将视为旷工处理,员工换休需提前1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六、加班管理1、员工应提高工作效率,有计划的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确定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2、以下情况视为加班:(1)部门人员低于正常编制,且对工作带来较大程度的影响,无法正常运营,需要安排加班的;(2)因部门员工年休假或员工请假造成内部人员编制临时低于正常编制,无法正常工作,需要安排加班的;(3)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作业的;(4)为完成临时或紧急工作任务的。3、以下情况不得视为加班:(1)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19、休日、节假日来完成的;(2)消极怠工造成工作未达标,部门负责人处罚的工作时间;(3)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4)延长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1小时以内的;(5)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营销部普通员工因工作安排接待客户时间过长可由部门总监审批调班或换休);(6)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组织的公共活动的;(7)非公司指派,没有填写加班申请单办理审批手续的; (8)工程师、翻译、专职文秘等特殊岗位技术人员,以及副经理级或以上干部,其薪资已经包括工作时间等因素在内,除非公司在重大节日主动发放节日慰问费,不再计发加班费。4、加班审批程序4.1在因工作业务需要,需要加班时,由部门负责人安排加20、班或加班人申请加班,填写加班申请单,在当日加班后由加班部门或加班人填写加班申请单部门负责人审核人事部审批备案。4.2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的加班申请单要在第2天(次日)和考勤日报表一起报人事部审核,逾期不报者一律视为无效加班。5、加班费计算标准(以小时计)5.1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小时工资月岗位工资(30天8小时)5.2 每小时按员工小时工资标准的1.5倍计算。5.3加班部门或加班人员需记录好当日加班事由。部门负责人要严格审批,如果发现弄虚作假,谎报加班出勤者一律严惩。5.4 特殊或紧急处置可突破加班时间限制和常规程序,但须事后补办有关手续。6、罚则6.1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论处;6.2 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6.3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虚报加班的,取消加班费,并按照200%的加班费扣罚,罚款的50%由部门直接审批人承担,50%由申请加班人员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分;6.4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人事行政部门有权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本制度由人事部负责解释和补充,自年1月1日起执行,原有相关制度自行废止。发展有限公司行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