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集团绩效履职审计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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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975241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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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开发集团绩效履职审计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绩效履职审计制度1 总则1.1 目的:为规范绩效履职审计工作,客观评价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经济责任的履行状况,根据XX集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规定制订本制度。 1.2 释义:本规范所指绩效履职审计是指审计机构按照XX集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绩效完成情况的真实性、经营管理活动的合规性、效益性所进行的监督和评价活动。通过审计,评价企业及个人绩效目标达成情况,揭示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界定企业负责人应承担的绩效履职。绩效履职审计主要2、包括年度(季度)绩效履职、离任和任期届满审计。绩效履职审计是根据集团与各子公司或个人签订的绩效履职书或工作计划目标以及任职期间的经济活动、财务收支等情况为依据。1.3 适用范围:XX集团所属全资、控股公司的经理或主要班子成员,在季度、年度绩效考核或在任期届满、调任、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以及所在单位进行改制、改组、停业、兼并、出售、破产等资产重组的同时,须按照本规定进行审计。2 审计组织2.1 集团审计部根据集团董事会的(集团总裁)决定,或受集团人力资源部、监事会、法定代表人等权力部门的委托,开展绩效履职审计工作。集团战略发展部、人力资源部配合,必要时指派相关人员参加。2.2 审计组长为审3、计项目的具体组织者,主要履行以下职责:(1)组织协调审计工作的有关事宜;(2)审核审计方案和工作计划;(3)带领审计组正式进驻被审计单位,并落实有关工作要求;(4)组织项目组,对被审计单位有关财务效益状况、资产质量、重大经营活动和经营决策遵守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审计,做出审计结论;对单位负责人审计期间的经营业绩和绩效履职履行状况进行评估,得出评价结论。(5)组织对单位负责人的管理行为进行评价,并出具评价结论;(6)组织访谈,与企业负责人交换审计意见;(7)组织审核和修改绩效履职审计报告。3 工作程序工作程序包括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报告阶段三个部分。3.1 准备阶段。主要工作包括:确认任务、业务培训4、审前调查、收集资料、修改完善审计方案等。 审计组在实施审计前,必须对需要承担的工作任务、审计对象、范围和要求等进行确认,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 审计组长负责组织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了解被审计企业的行业特征、企业特点,学习和掌握经营管理审计和绩效履职评价等工作要求和相关专业知识。 审计组长负责组织召开由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的绩效履职审计见面会,明确工作要求及配合事项。 审计组长负责组织审前调查,了解单位基本情况,完善审计工作方案或计划。(1)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组织状况与基本财务状况;(2)了解被审计单位负责人的任职时间、审计期间目标、审计期间工作职责及完成情况、员工评价等基本情况;(5、3)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初步调研,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控制环境、内部控制状况和主要业务流程、接受外部审计及其他各种审计检查等基础情况,了解审计期间发生的重大经营活动和其他重要情况;(4)评估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风险,确定审计的重点内容和具体工作范围。 在实施现场审计前,被审计单位须根据绩效履职审计工作需要,向审计组提供相关资料。被审计单位须提供的审计资料主要有:(1)审计期间本单位年度(季度)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工作总结;(2)审计期间本单位经营目标及目标实现情况;(3)审计期间本单位管理绩效评议指标完成情况;(4)本单位负责人审计期间述职报告,述职报告须包括审计期间的主要业6、绩、存在的主要问题、工作中应当承担的绩效履职,进一步改进的意见与建议等;(5)审计期间本单位的财务会计资料、统计资料及有关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等;(6)本单位基本情况,如组织结构、资本结构、重要资产产权证明、重要投资合同、贷款合同目录、主管部门有关政策批准文件等;(7)本单位管理情况,主要为以文字形式描述单位内部决策程序及执行情况、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等,如财务核算制度、业务操作规程、授权与权限制度、费用开支审批办法等;(8)重大事项,包括重大诉讼、重大违纪事项、重要会议记录等;(9)单位有关财产损失审批及税务部门批准处理的文件,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银行对账单等外部资料;(10)审计组所需的7、其他资料。3.2 实施阶段 审计组在开始现场审计后,必须完成以下工作:(1)以问卷方式向职工调查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和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并分析问卷,形成分析结论;(2)访谈被审计单位的领导班子、主要业务部门及重要子单位负责人,形成访谈记录;(3)根据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系统的了解、测试,明确实质性测试的重点与内容,并通过审查会计资料、查阅与审计范围有关的文件、盘点实物资产、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询问、函证等程序,取得必要的审计证据;(4)对被审计单位的绩效进行审核和评议,形成评价结论;(5)根据评价结果,起草绩效履职评价报告初稿;(6)接受投诉并进行调查,形成调查结论。3.3 报告阶段。 审计组8、综合分析、评价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审计期间的经营业绩与绩效履职,起草绩效履职审计报告草稿。 审计组提交的绩效履职审计报告草稿,经审计部门领导同意后形成绩效履职审计报告初稿,书面征求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人的意见。并把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人反馈意见整理成书面资料。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人应当在收到绩效履职审计报告初稿 10 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意见。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审计组在对反馈意见进行分析核实的基础上,对审计报告初稿进行修改,出具正式的绩效履职审计报告,报送集团董事会并抄送被审计人。3.4 为改进工作,积累经验,不断提高绩效履职审计工作质量,绩效履职审计工作完成后,审计组应当对本次绩效履职审计的组织9、程序、方式、方法等进行总结。3.5 绩效履职审计工作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审计组应当按照有关工作分工和审计档案管理规定,整理有关绩效履职审计工作档案并及时归档。4 审计内容绩效履职审计主要根据集团与各子公司或个人签订的绩效履职书或工作计划目标以及财务收支等情况为依据对其绩效真实性、效率评价、经营管理合法性三个部分。4.1 绩效真实性审计。 指标完成情况审计。确认单位负责人期间的利润总额、净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期间费用等财务指标完成情况。重点关注:(1)审计期间单位收入确认和核算是否真实、完整、及时,是否符合会计制度、集团等规定,有无虚列、多列或透支未来收入,少列、漏列或者转10、移当期收入等问题;(2)审计期间单位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是否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成本核算是否真实、完整,符合配比原则,有无错列、多列、少列或者漏列成本费用等问题;(3)审计期间经营成果的调整。如果单位存在经营成果不实问题,应当根据审计结果对单位相关的会计数据进行调整,对审计期间产生的不良资产进行扣除,并做出调整后的新的会计报表;(4)确认审计期间单位实际业绩完成情况。单位负责人审计期间实际业绩按照集团绩效考核标准和方法确定。(5)关注对不良资产审计,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是否存在应提未提或少提的各项减值准备;是否存在应转销而未转销的待处理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损溢,是否存在应提未提及应摊未11、摊的折旧和费用;是否存在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及修理支出尚未计入当期费用的金额;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是否存在未遵循谨慎性原则随意延长折旧年限而少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现象;是否存在其他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应计入当期成本费用而结转下期的现象;是否存在对外经济担保、未决诉讼、应收票据贴现等或有事项状态下的资产,是否存在由于未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而虚增的费用和负债,以及不良资产的变动情况。 其它指标完成情况审计。包括技术、运营、安全、业务发展等指标完成情况,重点关注:(1)指标确认是否按照绩效考核的标准和方法进行确认;(2)指标计算中所使用的数据是否准确,是否经过了财务、统计等12、相关部门的核对确认,指标计算数据是否根据审计后的结果进行调整; (3)根据绩效考核要求,是否对非经营绩效因素进行了调整。根据个人绩效履职书重要经营工作主要内容和达成目标的要求对重要经营管理工作进行审计。(4)发展创新。主要审计企业经营管理创新、工艺革新、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品牌培育、市场拓展、专利申请及核心技术研发等方面的措施及成效。(5)人力资源。主要审计企业人才结构是否合理,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人事使用、绩效管理、分配与激励是否恰当等方面的情况;(6)基础管理。主要审计企业制度建设、内部控制、重大事项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包括财务管理、对外投资、采购与销售、存货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法律13、事务等。4.2 企业效率评价。效率评价是指审计机构对被审计单位所开展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的效率进行的审查和评价活动,其目的是通过审查和评价组织内部的生产、经营业务和管理性事务的处理流程,在确保效益、效果的前提下,促进其改进和优化流程,提高组织的运作效率。效率评价主要包括生产效率、经营效率和管理效率评价。 生产效率评价。从有效产出的角度重点关注审计期间产品产量(服务量)产值、人均产品产量(服务量)产值、期间单台设备产品产量(服务量)产值、生产单位产品(提供单位服务)所需要的时间、期间设备利用率、闲置率等指标的完成和变动情况,对被审计单位产品生产过程的连续程度、产品生产各环节的协调性、生产工艺流14、程的未来适应性等进行评价。 经营效率评价。从有效产出的角度重点关注被审计单位期间采购总量(金额)、采购处理时间、期间人均采购总量(金额)、期间销售发货总量(金额)、人均销售发货总量(金额)等指标的完成和变动情况,对企业采购、销售等业务流程的连续程度、协调性进行评价。 管理效率评价。从有效产出的角度重点关注被审计单位期间处理管理性事务总量、单位时间人均处理管理性事务总量、处理单项管理性事务所需要的时间等指标的完成和变动情况,对被审计单位办理管理性事务流程的连续程度、协调性进行评价。4.3 经营合法合规性审计。主要审计单位负责人任职期间的有关经营、管理等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XX集团的规定15、等。应当重点关注以下情况:(1)是否存在违反集团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2)是否存在违反集团授权管理规定的行为; (3)其它法律法规。5 绩效履职评价5.1 绩效履职评价是指根据单位及个人绩效审计结果,综合考虑影响单位及个人绩效达成的相关因素,对其任职期间应负的绩效履职进行的评价。5.2 绩效履职类型。绩效履职分为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两类。5.2.1直接责任。直接责任是指企业负责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未履行职责或违规操作而应负的绩效履职。企业负责人对下列行为应负有直接责任:(1)企业负责人个人违反XX集团管理制度的行为;(2)企业负责人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XX集团管理规定的行为16、;(3)企业存在着重大风险且未进行有效管理的行为;(4)个人绩效履职书没有完成。(5)其它不履行职责或违规操作行为。 领导责任。领导责任是指企业负责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职责履行不当或管理不力应当负有的责任,主要包括:(1)按照要求完成企业绩效履职书目标;(2)企业负责人分管的部门和单位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是由于其指导监督不力或管理疏忽造成的;(3)任职期内不良资产增加;(4)任职期内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效率降低;(5)其它职责履行不当或管理不力应当负有责任的行为。6 质量控制 6.1 审计组的质量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审计组须建立严格的审计复核制度和审计督导制度;(2)审计组对于难以把握17、的专业难题,可以请专家出具意见书;对未经审计的项目或内容不予评议;审计中发现违纪和涉嫌违法问题时,须及时向审计机构负责人反映;6.2 审计程序上的质量控制,主要包括审计计划质量控制、审计项目实施过程质量控制、审计结论和报告质量控制三部分。 审计计划质量控制。(1)在制订项目审计计划前,审计组须认真考虑审计风险、管理需要及审计资源等,并事先评估各审计项目的风险程度;(2)制订项目审计计划时,审计组须同时明确项目审计的工作目标、工作顺序、所分配的审计资源等;(3)审计组须定期检查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对计划进行修改和补充,保证审计计划的严肃性和落到实处。 审计项目实施过程质量控制。(1)加强过程18、指导与监督,审计组须对各层次的审计人员所从事的工作给予充分的指导和监督;(2)审计组须合理分配现场审计任务,并根据审计任务明确工作责任,明确审计人员须完成的程序、目标及重要性;(3)审计组须关注容易产生风险的重要事项;(4)审计组须重视对审计取证和审计工作底稿编制的控制,及时做好有关记录;(5)审计组须注重现场检查与复核工作;(6)审计组对于现场审计中遇到的有关问题须及时沟通。 审计结论和报告质量控制。(1)审计组须以前期有效审计工作为基础,以合格证据为依据,以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为评判标准,及时整理、分析和总结,得出恰当的审计和评价结论,形成绩效履职审计报告;(2)审计机构须重视并做好报告复核19、工作,各级复核人意见要形成书面记录,归入审计档案;(3)对被审计单位及其负责人反馈的意见,审计组必须作出书面说明。7 审计责任与工作纪律7.1 单位绩效履职审计中,被审计单位须协调配合审计组共同做好绩效履职审计工作。 绩效履职审计的委派方须做好整个审计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对审计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进行协调解决,提出审计质量要求并对审计质量进行监督复核。 被审计单位应积极做好审计配合工作:(1)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如实反映经营管理中与审计内容相关的事项;(2)提交真实、完整、合法的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特别是有关未决诉讼、抵押借款、投资融资、银行存款、担保等方面的资料20、;7.2 单位绩效履职审计中,审计人员和评价人员对其承担的工作任务负有相应的责任。(1)审计人员须对其承担的审计任务负责,其中:项目负责人对审计工作程序与进程、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等承担责任;(2)复核人员对其复核的相关内容承担责任。7.3 审计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工作纪律:(1)与被审计单位或者被审计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必须遵循回避原则。(2)审计人员须认真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XX集团审计管理制度的要求,按时完成审计工作。 (3)审计中,审计组如需对审计期间或审计范围进行延伸审计时,须征得委派方同意。(4)审计报告应当如实反映审计结果,审计组不得出具虚假不实的报告,不得避重就轻、回避问题或者明知有重要事项不予披露。(5)有关审计项目进展情况、发现的问题、遇到的难点等,审计组须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给审计机构负责人和委托方。(6)审计组人员应当严格保守被审计单位的商业机密。(7)审计组人员不得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不合理要求。(8)审计组人员不得索要或者接受被审计单位任何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等。(9)审计项目人员不得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8 附则8.1本制度由XX集团审计部负责修订、解释。8.2 本制度自 XX年 05月 0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