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集团公司文件印章绩效档案等管理办法59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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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974892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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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型集团公司文件、印章绩效、档案等管理办法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规章制度管理通则文件编号秘密等级秘密版本号1.0实施日期紧急程度紧急第1页共7页规章制度通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管理工作,保证规章制度的质量,加强公司内控并完善公司治理程序,防范法律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通则。第二条 本通则所称规章制度,是指公司制定和印发的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人员生产、经营、销售、管理等各项活动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的具体名称可以根据不同内容分别称为手册、程序、规程、管理办法、规定2、制度、标准(含产品标准和技术标准)等。第三条 规章制度的立项、起草、审查、审议、发布、生效、实施、归档、解释、修订和废止,适用本通则。违反本通则制定的规章制度无效。第四条 制定规章制度,应当符合公司利益和经营发展战略,保障公司员工享有劳动权利、发行劳动义务,涉及行为主体及操作程序的,应规定所涉部门和人员的岗位职责及责任承担,体现职权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第五条 规章制度应当结构严谨,条款明确、具体,用语准确、简洁,具有可操作性。规章制度的体例、格式等依照文件管理办法执行。第六条 公司设规章制度委员会,由公司总裁、执行董事、相关副总裁、总裁办负责人、经营管理中心负责人、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人、财务管3、理中心负责人、法务部门负责人等组成。公司总裁兼任规章制度委员会主任。规章制度委员会的职权主要包括:(一) 审议、批准规章制度送审稿;(二) 批准规章制度的解释和修订;(三) 规章制度出现不一致时,做出决定或者解释;(四) 其他与规章制度有关的权限。规章制度委员会设秘书长一名,由规章制度委员会主任任命,主要负责规章制度立项申请的审批、规章制度废止的审核及规章制度解释的审核决定。第七条 规章制度日常管理工作由总裁办归口负责,具体工作主要包括:(一) 负责规章制度立项申请及规章制度送审稿的形式审查;(二) 负责报送规章制度立项申请材料以及规章制度送审稿;(三) 负责规章制度的发布;(四) 负责规章制4、度的废止通告;(五) 负责规章制度的归档、汇编;(六) 负责二级部门内部规程的备案管理;(七) 负责协助规章制度委员会秘书长组织、召开规章制度委员会会议;(八) 规章制度委员会授权的其他相关工作。第八条 法务部门负责审核规章制度送审稿的内容合规性,并对其制度程序、发布程序等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监督和发表意见。第二章 立 项第九条 公司一级部门(含独立二级部门)根据业务和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认为需要制定、修订规章制度的,应当向总裁办书面提出立项申请,报规章制度委员会秘书长审批。二级以下部门(含二级部门)认为需要制定、修订规章制度的,通过所属一级部门向总裁办提出立项申请。第十条 立项申5、请涉及公司多个部门的,可以由有关部门联合提出立项申请:对立项申请有分歧的,由秘书长协调提出建议,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报规章制度委员会决定。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不属于规章制度立项申请范围:(一)上级对下级的发文,包括决定、决议、通知、答复、批复、通报、任命等;(二)下级对止级的呈文,包括报告、请示、申请等;(三)绝密的事项;(四)依照本通则规定不属于规章制度的其他事项。第十二条 立项申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拟立项规章制度的名称;(二)拟立项规章制度系新制度还是修订;(三)拟立项规章制度的目的、背景,必要性和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四)拟立项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五)拟确立的主要制度或采取的主要6、措施;(六)计划进度安排;(七)拟立项规章制度的起草、修订部门和责任人;立项申请应当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第十三条 总裁办应在收到立项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报规章制度委员会秘书长审核批准。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申请部门修改。第三章 起草第十四条 立项申请获批后,由立项申请所列的起草部门负责组织起草。视需要,起草部门可以联合其他相关业务部门成立起草小组,制定起草工作方案,联合起草,在起草过程中各部门如发生分歧且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及时通过总裁办向规章制度委员会秘书长通报,由秘书长决定。第十五条 起草规章制度时,应当全面总结实践操作实验,并广泛征集有关部门及人员的意见。征集意见7、可以采取书面征求匮乏召开谁会等方式。第十六条 需要举行论证会的,依照下列程序组织:(一)、起草部门应当在论证会召开前的7日内书面通知各相关部门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内容。(二)、参加论证会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对起草的规章制度,有权提问和发表意见;(三)、起草部门应当对论证会所议事项形成会议记录,如实记录发言人的主要观点和理由;(四)、起草部门应当认真研究论证会所反映的各种意见,并在起草说明中对论证会意见的处理情况及理由予以说明。第十七条 起草规章制度,涉及其他部门的职责或者与其他部门关系紧密的,起草部门应当充分征求其他部门的意见。 起草部门与其他部门有不同意见的,应该充分协商;经过充分协商不能取得8、一致意见的,应在起草说明中注明。第十八条 起草部门应当编写起草说明。起草说明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 规章制度的目的和必要性;(二) 起草依据;(三) 起草过程;(四) 征求意见的情况、主要意见及处理、协调情况;(五) 对确立的主要制度和采取的主要措施的说明;(六) 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第十九条 起草部门应按照立项申请确定的进度安排完成起草工作,形成规章制度送审稿。规章制度的送审稿应当由起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签署;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在送审前送其他部门会签;由几个部门共同起草的规章制度送审稿,应当由几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签署。第二十条 如规章制度送审稿涉及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9、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有关公司员工切身利益的,起草部门(人力)应当与公司工会进行协商。第二十一条 起草部门应将规章制度送审稿连同影音用其他有关材料送交总裁办进行形式审查。总裁办形式审查通过的,转头法务部门进行合规性审查。其他有关材料送主要包括汇总的意见、论证会记录和起草参考资料等。第四章审查第二十二条 法务部门审查规章制度送审稿时,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合规性审查:(一) 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二) 是否符合本通则的规定;(三) 是否与现有规章制度相冲突;(四) 是否正确处理有关部门、人员对规章制度送审稿主要问题的意见;(五) 需要审查的其他10、内容。法务部门在审查过程中,可以视需要咨询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律师的意见。第二十三条 法务部门应在收到规章制度送审稿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其后送交总裁办提交规章制度委员会进行审议。第五章审议、发布、生效、实施与归档第二十四条 规章制度送审稿由规章制度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起草部门负责人、公司监事及审计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审议规章制度送审稿时,由主要起草人对其作出必要说明。第二十五条 规章制度送审稿由规章制度委员会审议后,经总裁或授权分管副总裁签署,通过总裁办发布后生效。规章制度生效后,各门诊部和人员应当认真实施。第二十六条 对于直接涉及公司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11、和重大事项决定,应当予以公示或以其它形式告知公司员工。第二十七条 发布规章制度时,应当载明规章制度的名称、发布日期、实施日期、适用范围以及分管副总裁签名等。第二十八条 规章制度由总裁办负责归档。总裁办可以视情况需要按照规章制度的类别或起草部门,定期进行汇编。第六章解释、修订与废止第二十九条 规章制度解释权和修订权属于规章制度委员会。制度实施后,遇有下列情况之一,需要解释的,由起草部门报规章制度委员会发簪审核批准,如情况重大,秘书长认为确有需要,则报请规章制度委员会批准;需要修订的,按制定程序得闲立项批准:(一) 规章制度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二) 规章制度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12、确是否适用规章制度的。第三十条 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根据本通则规定废止:(一) 规定的事项已执行完毕,或者因情势变迁,无继续旅行必要的;(二) 同一事项已被新的规章制度取代,推动存在意义的;(三) 规章制度规定的旅行期限届满的;(四) 因有关法律法规的废止、修改或公司章程的修改,行动制定依据的;(五) 与新分布的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六) 应当予以废止的其他情形。属于上述(一)、(二)、(三)、(六)项情形的,可以征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意见,报规章制度委员会秘书长审核,审核通过后报规章制度委员会批准;属于上述(四)、(五)情形的,由法务部门出具废止意见,报规章制度委员会秘书长审核通过后13、报规章制度制度批准。规章制度的上总裁办发布废止通告。第七章附 则第三十一条 本通则旅行日前已经生产的规章制度,继续有效;与本通则规定不一致的,各部门应当及时修改或者废止。修改、废止规章制度的程序,参照本通则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二条 公司一级部门(含独立二级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制定仅适用于本部门的内部工作规则或程序。部门内部工作规则或程序应在报总裁办备案后生效,公司一级部门(含独立二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其内部工作规则或程序的制定、备案和实施承担领导和管理职责。第三十三条 本通则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表1:规章制度立项申请表申请部门申请日期立项名称类别:新制度制定 修订目的、背景、必要14、性或解决问题适用范围拟确立的主要内容或大致框架计划进度申请部门负责人意见总裁办意见规章制度委员会秘书长审批规章制度委员会审批表2:规章制度审查、审议意见表送审部门送审日期送审规章制度名称工会意见(涉及员工切身利益时)总裁办意见法务部门合规性审查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否。意见: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管理通则的规定是否。意见:是否与现行规章制度相冲突是否。意见:是否正确处理有关部门、人员对规章制度送审稿的主要问题的意见是否。意见:其他意见规章制度委员会审议意见表3:规章制度废止申请表申请部门申请日期规章制度名称申请原因申请部门负责人意见内部审计部门意见法务部意见规章制度委员会秘书长15、审批表4:规章制度解释申请表申请部门申请日期规章制度名称申请原因及拟解释的内容申请部门负责人意见法务部意见规章制度委员会秘书长审批规章制度委员会审批文件管理办法文件编号总办【规程】0016秘密等级秘密版本号1.0实施日期紧急程度紧急第1页共7页文件管理办法第一条 目的为了完善公司文件管理系统,确保公司内部及外部信息沟通的顺利进行,提高公司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文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的规章制度和临时文件。第三条 专用语和缩略语(一) 请示:向上级部门请示答复、请示、批准的文件。(二) 报告: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的文件。(三) 决定:16、对公司重要事项或重大活动作出安排的文件。(四) 决议:经过会议讨论或议定,要求贯彻执行的文件。(五) 批复:上级答复下级的请示事项的文件。(六) 通告:在公司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事项的文件。(七) 通知:传达、批转上级、同级、不相属部门的文件。(八) 通报:表单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情况的文件。(九) 函:同级或互不隶属部门间商恰、询问、催办、答复某些问题的文件。(十) 会议纪要:传达会议重要精神及记载会议议定事项,要求与会单位共同遵守执行的文件。第四条 文件种类(一) 文件种类分为两种:规章制度和临时文件。(二) 规章制度:是指其制定、发布、实施、修订、废止等均按规章制度管理通则办理的17、文件,一般分为:手册、程序(程序性、流程性文件)、规程(管理办法、规定、制度)、标准(产品标准、技术标准)等。(三) 临时文件:是指经授权人批准发布,不作修订且非长期使用的文件,一般分为四种形式,即下行文、上行文、平行文和对外文件:1) 下行文:即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的发文,包括决定、决议、答复、批复、通知、通报、任命等。2) 上行文:即下级部门向上级部门的呈文,包括报告、请示、申请等;3) 平行文:即各平等级部门之间的行文,包括通知、函、建议等;4) 对外文件:即公司或各级部门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对外出具的函件、传真或邮件等,不包括对外签署的合同、转文及具有类似性质的文件,该等合同和协议应依照合同18、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对外文件必须留存复印件归档和备查。第五条 文件控制机构的职能(一) 文件控制机构及人由公司总裁办公室文管员、各中心事业部文件管理人员组成。(二) 文件控制机构的职能1. 公司总裁办公室1) 负责建立和维护公司文件控制管理系统,确保文件控制程序能够有效实施和保持;2) 负责公司所有规章制度的格式化审核、登记、编号、分发、归档管理;3) 负责公司总裁、副总裁审批范围内所有下行文及对外文件的格式化审核、登记、编号、分发、归档管理;4) 负责总裁办公室文件的编制、审核、报批、分发、归档管理;5) 负责对各中心/事业部文件管理人员的文件管理业务的指导及稽查;6) 负责每月月底把当月文件19、以纸质版、电子版的形式送交到法务部归档;7) 负责对外文件的格式化审核、编号和归档。2. 中心/事业部文件管理人员1) 负责本中心/事业部主持编制的本部门临时文件(下行文及对外文件除外)的格式化审核、报批、分发、归档管理;2) 负责本中心/事业部接收的公司规章制度和临时文件的登记、归档管理及传达工作;3) 负责本中心/事业部报公司总裁、副总裁审批的临时文件的格式化审核、报批、管理;4) 负责本中心/事业部总监的临时文件的格式化审核、报批、分发、归档管理;5) 负责本中心/事业部对久文件的报批、分发和归档。第六条 行文规则(一) 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超级请示和报告。(二)20、 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的,不得各自向下行文。如擅自行文,上级部门应当责令纠正或撤消。(三) 行文时必须注意内容简洁、精练,对于没必要行文的事项尽量不行文。(四) “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构,如需逐级请示的,应当写明所有的批复机构。(五) “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六) 中心/事业部不得向平行机构发放超越本中心/事业部权限的工作要求性的文件,或要发放需呈报总裁办公室,经总裁或副总裁批准后由总裁办以下行文的方式发放。(七) 规章制度的行文规则按照规章制度管理通则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 文件格式(一) 规章制度格式1. 规章制度格式由封面、主体部门组成。2. 封面由公司21、版头、文件内容组成:其中版头由公司标识、文件名、文件编号、实施日期、秘密等级组成。文件内容一般包括目的、适用范围、专用语和缩用语、内容及要求、生效、解释、修订、附件(包括流程图、表单等)等组成(具体格式见附件2)。(二) 临时文件格式1. 下行文格式:由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发文单位、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件、主题词、抄送、印发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任命书、决议、通知、通报、决定的具体格式见附件3,会议纪要的具体格式见附件4.2. 上行文格式:由标题、主送机构、正文、行文机构、署名和行文日期、批复组成(具体格式见附件5)。3. 平行文格式:即内部联系单格22、式,由发文字号、发送机构、行文机构、行文日期、事由及正文组成同(具体格式见附件6)。4. 格式说明:1) 密级分类: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类,其中绝密是指极为重要并且不得向无关人员泄漏内容的文件;机密是指次重要并且所涉及内容不能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透露的文件;秘密是指不宜向公司以外人员透露内容的文件。2) 紧急级别分类:分为特急、紧急和普通三类,特急是指所上报的内容必须立即办理或处理的工作事项;紧急是指处理的时效性稍轻于特急,但文件内容必须在24小时内办理或处理的工作事项;普通是指对文件内容办理或处理的时效性要求不十分强,但必须在48小时内呈报上级领导了解或批示的工作事项。文件签发人需考虑到文23、件的急别种类及时予以签发。3) 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的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加标点符号。4) 公文如有附件,应当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5) 公司总裁/副总裁/总裁助理下发的公文采用签发人签名,由文件管理人员加盖公司总裁办公室印章;印章盖在成文时间的中上方,上沿不压正文,底边在成文时间之下。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6) 主送:指公文的主要受理单位,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上行文的主送机构应写于标题之下、正文之前,顶格并加冒号。下行文的主送机构写于正文之后24、。主送机构的全称、特称、单称,应使统一的称为和序列表述,不能经常变换。7) 呈报批除主送机构外需要知晓公文的上级机构,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8) 抄送指除主送机构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平级机构,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成文日期以签发人签发的日期为准。9) 公文如有附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应当加括号标,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10) 公文中各组成部分的标识规则,参照公司公文格式标准。11) 规章制度用纸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mm X 297mm),总裁办下行文用纸使用红头文件专用纸:上行文和各中心/事业部下行文纸使用公司规定的信笺纸;张贴的公文用纸大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25、12) 规章制度内容字体使用“宋体”,字体大小使用“小四”,行距一般为固定值为20磅,字体间距为标准值,页面设置为“上2.54CM、下2.54CM、左3.17CM、右3.17CM”;临时文件标题字体为“小二”宋体加黑,内容为“三号”宋体,行距一般固定值25磅,字体间距为标准值;页面设置为“上3CM、下1.5CM、左2CM、右2CM”,平行文,上行文和下行文可根据片面的需要,可通过调整行距来调整页面。第八条 文件编号(一) 规章制度编号示例:上图中的“总办2008规程0001号”1. “”代表本公司文件;2. “总办”代表组织编制该文件的中心/事业部;“品牌”为品牌管理中心、“服装商品”为服装商26、品管理中心、“财务”为财务管理中心、“人力”为人力资源中心、“总办”代表总裁、副总裁、总裁助理及总裁办、“经营”为经营管理中心、“工程”为工程部、“鞋品”为鞋品营运中心、“鞋业”为鞋业事业部、“鞋材”为鞋材中心、“服装”为服装营运中心、“鞋商品”为鞋商品管理中心、“儿童”为儿童事业部、“器材”为器材管理中心、“法务”为法务部;若因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由总裁办对相关简称做相应调整。3. 2008代表文件发布是2008年;4. “规程”代表文件类别,一般分为:手册、程序(程序性、流程性文件)、规程(管理办法、规定、制度)等。5. “001号”代表文件号。(二) 规章制度的例外 各中心/事业部不便对外27、公开披露的敏感资料如标准类(产品标准、技术标准)可向分管副总裁或总裁申请审批后,向总裁办文件管理员索取文件号后,由本中心/事业部文件管理员自己发布、存档,但必须抄送法务部备份存档,抄送给法务部的文件必须密封,所有密封存档法务部的档案,除非总裁或总裁办分管副总裁批准,任何人不准启阅。(三) 临时文件编号1. 下行文编号:如“总办2008规程0001号”,其中“总办”的定义同规章制度,“2008”代表年份,“0001号”代表文件号码。2. 上行文编号:同下行文编号方式。3. 平行文编号:同下行文编号方式。第九条 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一) 规章制度的编制、审核、批准1. 规章制度的编制、审核、批28、准按照规章制度管理通则执行。2. 公司一级部门(含独立二级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制定仅适用于本部门的内部工作规则或程序的,一级部门(含独立二级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其制定、实施等承担领导和管理职责,一旦因其管理不当而导致不良后果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其承担。(二) 临时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1. 下行文1) 下行文(涉及多个中心、事业部),由主管该项工作的中心、事业部组织编制、填写公司发文审批表,由该中心、事业部文件管理人员模式化,送相关中心及管理者代表会签,主管该项工作的中心、事业部总监审核,(涉及法务方面内容的需要法务部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审查的,需送法务部进行适法性审查。)送总裁办进行格式化审核29、报分管副总裁或总裁批准,再由总裁办文件管理人员统一编号,发布并存档。2) 中心/事业部下行文(中心、事业部内部适用)由主管该项工作的二级部门组织编制,该部门经理审核,报所属中心、事业部总监批准后送中心/事业部文件管理人员进行模式化审核,统一编号、发布并存档。3) 上述文件审核、批准可授权其他人员执行其审核、批准权限,一旦因批准人授权不当导致不良后果,责任由批准人承担。2. 上行文由主管该项工作的人员组织编制,送审批单位逐级批复,中心/事业部文件管理员存档发布。3. 平行文跨部门的平行文由主办该项工作的人员组织编制,部门经理审核,中心、事业部总监批准;跨中心的平行文由主办该项工作的中心、事业部30、编制,中心总监审核、分管的相关副总裁批准,由主办的中心/事业部文件管理员存档发布。第十条 文件的标识、发放、存档及使用管理(一) 总裁办公室、各中心/事业部文件管理人员按分发单位及人数进行拷贝,规章制度正页及附页上加盖总裁办公室或中心/事业部红色“受控文件”印章(会议纪要除外)。在分发时必须要求收文单位签收。(二) 已发文件,分别按所属部门、文件机密程度、编号进行整理、分类、编目,并在文件目录表上做好登记,归档保存,防止不同类型的文件混放在一起。(三) 规章制度必须和临时文件分开规章制度必须在每一个文件夹内建立规章制度目录表(主发和主收文件分别建立目录表)。(四) 各部门因文件遗失、损坏,需填31、写文件补发申请表向各相关中心/事业部的文管员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予以补发。文件补发申请表需和文件分发登记表一起保存。(五) 文件持有者不得随意将文件交由他人复制,未发放的复制件暂由相应的文件管理人员妥善保存。(六) 未经公司加盖红色“授控文件”印章的规章制度为无效文件。各中心文管员负责管理标有本中心编号为“授控文件”印章。第十一条 文件修订、再版规章制度的修订应严格遵循公司于2008年12月1日发布实施的规章制度管理通则的相关规定。第十二条 作废文件的控制(一) 作废文件由文件管理人员收回,执行人应在该文件分发登记表的备注栏注明“作废回收”和执行日期;其它部门或人员未经编制该文件的中心/事业部总32、监、总裁办审核批准,不得保留作废文件。(二) 作废文件由文件管理人员拟定处置方案,报编制该文件的中心/事业部总监、总裁办审批后作销毁等处理。(三) 旧版文件原件需盖上红色“作废文件”印章后分开归档并作好标识,这类文件只供参考用。第十三条 文件稽查(一) 公司总裁办公室每年6、12月份对整个文控系统进行稽查,并填写纠正和预防措施通知书,经公司总裁办公室文管员会签后执行,直到问题改善结案。(二) 各中心/事业部文件管理人员在文件管理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将信息反馈至公司总裁办公室,以便检讨改善。第十四条 文件调阅各中心/事业部相关人员因工作需要需调阅规章制度或下行文文件或对外文件的,必须根据文件的密33、级程度逐级上报相应上级批准后方可向法务部调阅文件,具体如下:(一) 绝密级文件调阅:由文件调阅需求方逐级上报至分管副总裁及总裁办分管副总裁或总裁,经双方分管副总裁或总裁批准后方可调阅。(二) 机密级文件调阅:由文件调阅需求方逐级上报至分管副总裁,经分管副总裁批准后方可调阅。(三) 秘密级文件调阅:由文件调阅需求方逐级上报至所在中心/事业部总监,经所在中心/事业部总监批准后方可调阅。第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原文件管理办法2.0版总办2008规程0001号自本管理办法生效之日起作废。附件:1. 规章制度封面格式2. 规章制度内容格式3. 下行文格式(任命书、决议、通知、通报、决议)434、. 行文格式(会议纪要)5. 上行文格式6. 平行文格式7. 规章制度发文审批表8. 临时文件发文审批表9. 文件目录清单10. 公司发文登记表11. 文件补发申请表12. 文件调(借)阅申请表印章管理制度文件编号总办【规程】0016秘密等级秘密版本号1.0实施日期20xx-1-10紧急程度紧急第1页共7页印章管理制度第一条 总则(一) 为保证公司印章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严肃性,加强印章的管理,保障公司权益,防范法律风险,公司特制定印章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二)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向相关行政部门或机构登记备案的印章(以下简称“A类印章”)以及其他不需要登记备案的公司各部门的业务用35、章(以下简称“B类印章”)。前者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人名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报关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后者包括但不限于收货章、验货章、合格章等。(三)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文、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证件、证书、账务报表、统计报表及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及其他需用印章的文件等。(四) 印章的管理工作由法务部和印章保管部门负责。印章管理工作包括印章的刻制、启用、颁发、保管、使用、信用、回收和销毁等。(五) 本制度中的以下专用语或缩略语的含义如下:1. 监印员:是指由总裁或分管副总裁指定的印章保管人员。2. 代管员:是指由总裁或分管副总裁指定的印章临时保管人员。3. 印章保管部门:是指36、负责印章保管和使用的部门,具体是指总裁办、财务管理中心和用印业务部门。第二条 印章的刻制、启用和颁发(一) 印章的刻制1. 印章的刻制应坚持确有需要、从严控制的原则,由公司统一刻制。2. 印章的刻制、颁发和启用由法务部负责管理。法务部应雾茫茫和加强对印章的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的审批手续。3. A类印章的刻制均应经印章保管部门、法务部审核后上报总裁批准,经批准后,由法务部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办理印章的刻制、备案手续,并负责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印章机构刻制。印章刻制完成后,应由法务部和印章保管部门各委派一人共同前往刻章机构领取。4. 公司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申请刻制B类印章,但应填写印章刻制申请单并经印37、章保管部门、法务部审核后上报印章保管部门的分管总裁批准,经批准后,由法务部委托总裁办行政部安排刻章。印章刻制完成后,应由行政部和法务部各委派一人共同前往刻章机构领取,并向法务部办理相关的印章备案手续。(二) 印章的颁发和启用1. 法务部在启用印章前,应向印章保管部门和其他部门发出启用通知,明确印章正式启用日期、颁发单位、使用范围、印章保管部门、监印员和印章印模等。2. 印章保管部门接到颁发的印章后,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启用印章。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提前启用。3. 颁发印章时,印章保管部门要委派一人同监印员共同前往法务部领取。领取人应配合法务部门办理印章交接手续。4. 法务部应建立印章备案登记册,将38、公司各类印章记录在案。每年法务部应复检一次公司各类印章的使用、保管情况,并根据复检结果更新印章备案登记册。5. 在交接印章时,法务部经办人和领取人应当在印章备案登记册上签字。同时法务部应当场留印模备查。启用印模应用蓝色印油,以示首次使用。第三条 印章的保管(一) A类印章由总裁办保管,监印员由总裁指定,但公司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由总裁指定的财务专人负责保管和用钱。B类印章由印章刻制申请部门自行保管,监印员由分管副总裁指定。(二) 监印员应明确印章保管和使用的制度和纪律,严格履行印章的日常保管、使用和监督职责。(三) 监印员应与公司签订印章保管协议,并报法务部备案,经专项培训39、后方可上岗。(四) 印章应存放在有一定安全措施的保险柜内,随用随锁,不得随意放置。每天上下班前监印员应检查印章是否齐全,如发现印章丢失或被盗,应立即报告总裁办、法务部,以便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避免影响公司信誉以及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是否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由法务部决定。(五) 印章丢失或被盗的,法务部应在第一时间向公司各部门发送印章丢失、信用通知,同时在公安机关指示下刻制与原印章有区别的新印章,并在一定范围内以合法有效的公告形式声明遗失印章作废。(六) 未经总裁或分管副总裁的同意,监印员不得委托他人代管印章,严禁将印章转借他人。(七) 监印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长期不在岗位时,应事先向总裁或分管副40、总裁请示,由总裁或分管副总裁指定代管员。同时,印章保管部门应立即向各部门分布代管通知。(八) 监印员在离岗前应与代管员办理交接工作,并代用印时的注意事项。监印员正常上班后,代管员应与监印员交接工作,在印章交接单上登记交、管印起止日期,管理印章类别及数量等。监印员和代管员签字后,监印员应将印章交接单提交总裁或分管副总裁签字认可,然后转交法务部备存原件。(九) 印章应存放在保险柜内。严禁携带印章外出。确因工作需要带出公司使用的,应依照用印权限经审批后由监印员和用印部门经办人共同带出使用,同时在印章使用申请单上注明带出印章时间段;如由非监印员使用,应按照本制度第3.8条的规定办理交接备案手续以明确责41、任。(十) 由于公司或部门发生变更或印章损坏等原因,需要更换旧印章时,印章保管部门应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的规定办理。(十一) 监印员或代管员调离工作岗位或离职时,印章保管部门负责人应向总裁或分管副总裁请示变更监印员或代管员,由总裁分管副总裁重新指定监印员或代管员。同时,印章保管部门应及时向各部门发布变更通知。(十二) 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重要部分,如监印部或代管员持有印章的,应办妥交接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第四条 印章的使用(一) 印章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登记制度。(二) 公司各级部门和人员需要使用印章的,应按要求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将其与用印文件一并逐级上报,分别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42、核、总裁或其授权代理人批准后方可用印,但B类印章的使用,由分管副总裁或其授权代理人批准即可。(三) 监印员应做好印章使用登记,详细记载用印时间、用印申请人、用印部门、用印种类、用印文件等。该印章使用登记册由印章保管部门连同印章使用申请单复印件保管并存档备查。(四) 印章的使用和和审批权限如下:1. 公章的使用和审批权限1) 以公司名义出具的担保函、承诺书、资信证明以及其他由公司单方面出具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应加盖公章,经法务部和财务管理中心审核后,由总裁批准;2) 以公司名义开具的各类介绍信及相关人事关系证明等可加盖公章,经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后,由总裁或总裁授权的代理人(分管副总裁/总裁助理)43、批准;3) 以公司名义颁发的相关荣誉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等应加盖公章,由总裁或总裁授权的代理人(分管副总裁/总裁助理)批准;4) 以公司名义出具的邀请函、工作联系函以及其他一般性的没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可加盖公章,由总裁及总裁授权的代理人(分管副总裁/总裁助理)批准;5) 其他以公司名义对外出具的正式文件应加盖公立的,由总裁或总裁授权的代理人(分管副总裁/总裁助理)批准。2. 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和协议及附属合同、补充协议等应加盖合同专用章,经法务部审核后依公司有关授权表,由总裁/分管副总裁/总裁助理批准。3. 以公司名义开展的对外业务活动中出具的文本需加盖B类印章的,由该业务部44、门提出用印申请,由分管副总裁授权的代理人批准。依据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印章的,无须经上述程序,但应遵守本部门制定的相关制度和规定。4. 以公司名义出具的文本需要加盖法定代表人人名章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批准。5. 财务人员依据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财务印章的,无须经上述程序,但应遵守财务部门制定的相关制度和规定。6. 人力资源部门依据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使用其自行保管的B类印章时,如对聘用候选人发布录用通知书、与员工签订转正确认函或调薪确认函、给员工出具各类人事证明、给离职员工出具离职证明等,均须由用印人或用印部门提出用印申请,报所在中心45、/事业部总监批准,经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报人力资源分管副总裁批准之后方能用印。(五) 遇特殊情况需要先盖章的,应经在权审批人以书面传真或手机短信的方式确认,但有权批准人到岗后应立即补办签字手续。(六) 监印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在用印前应对用印文件内容和印章使用申请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后方可用印。监印员对所知道的文书内容应严格保密,如属绝密不能让监印员审阅的,应有批准人的签字说明。(七) 严禁在空白的介绍信、担保函、合同、金融票据、公文用纸、授权委托书等文件上加盖印章。(八) 有以下情形的,监印员有权拒盖印章:1. 用印申请人未经有关审批人批准的;2. 用印申请46、人未按规定详细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包括未填写申请日期、用印部门、用印申请人、用印类别、用印文件、用印文件数量等;3. 用印文件内容有误的;4. 其他不符合印章使用规定的情形。(九) 监印员加盖印章时应认真审核,印章位置要准确、恰当,不压正文,下骑年盖月,严防错盖、漏盖;印迹要端正清晰;印章的名称要与用印文件的落款一致(代用印章除外)。(十) 经批准的用印文件,在盖章后应留存原件存档备查(合同书可为副本)、但介绍信、证明等以公司名义单方出具的文件除外,留存扫描件即可。监印员应在每天下班前将印章使用申请单原件、用印文件原件和扫描件转交给法务部,印章保管部门只需保管印章使用申请单复印件、印章使用登记47、册原件和交接清单原件即可。法务部和印章保管部门应当按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归档所保存的文件。第五条 印章的停用(一) 发生以下情形的,印章保管部门应停止使用印章并及时向总裁或分管副总裁提出书面说明,经批准后向法务部申请办理印章使用手续:1. 因公司或部门发生变动,其名称改变的;2. 法务部通知改变印章图样的;3. 印章损坏的;4. 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的。(二) 对于信用的印章,法务部应在收到总裁或分管副总裁的批文后或收回旧印章后及时向发布印章停用或作废通知,并做好相关备案登记手续。(三) 需要更新停用旧印章的,印章保管部门应按照本制度第二条的规定刻制新印章。在领取新印章的同时,印章保管部门应48、将旧印章退回法务部,由其统一封存或销毁。(四) 对停用或作废印章,法务部应建立印章交接、封存、销毁登记档案,逐个编写停用印章登记册,该登记册内容包括:编号、印章名称、数量、印章保管部门、颁布时间、停用时间、停用原因等。(五) 收回旧印章后,法务部应及时向各部门发布印章作废通知,并且定期进行销毁,由审计部派人监督。第六条 责任(一) 公司各部门及其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不符合本制度的用印要求的,监印员及其直接领导有权拒绝用印,并要求经办人按本制度执行。滥用职权私自盖章的,一经发现对违纪者予以警告、通报批评、罚款等处分,并将用印的文本原件追回。情节严重者给予49、除名并追究其法律责任。(二) 监印员、代管员和其他持有印章的人员应保管好印章,严防丢失。印章如丢失,对直接责任人依据事实情节,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给予警告、通告批评、罚款、开除等处分。(三) 审计部负责对印章使用情况进行监察。(四) 所有签字人员应认真负责,按照“论证签字,谁负责”原则,严格把关。违反本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影响公司声誉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警告、通报批评、罚款等处分,造成重大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第七条 附则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于2006年8月25日实施的,文件编号为总办(规程)08号的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在本制度生效之日自动生效。附件:1. 印章使用申请50、单2. 印章使用登记册3. 印章备案登记册4. 印章交接单5. 印章刻制申请单6. 停用印章登记册组织绩效管理制度文件编号总办【规程】0016秘密等级秘密版本号1.0实施日期紧急程度紧急第1页共7页组织绩效管理制度第一条 目的通过对公司发展目标、战略举措的分解,充分发扬组织的潜能,全面提升和优化公司的战略执行能力,促使公司各业务单位的目标、行动与公司的战略协同一致,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的远景目标。第二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各中心、事业部及二级部门。第三条 专用语和缩略语 无第四条 内容及要求(一) 原则1. 突出公司战略重点原则公司阶段性的发展战略和远景目标,是51、制定组织绩效管理制度的出发点,由此分解公司发展战略,确定年度绩效指标和执行方案。2. 体现价值创造原则3. 结果导向原则4. 简单清晰、易于沟通公司整体目标原则5. 量化考核原则借鉴平衡计分卡的核心理念,围绕公司的战略规划,从财务、客户、内部业务流程和学习与成长四个维度,考察公司的财务与非财务、内部与外部以及短期和长期的业绩表现。6. 分组管理的原则基于“公司-中心-个人”三级绩效管理体系,通过使用价值树等绩效管理的方法和工具,将公司的战略目标、战略举措以及待提高的组织能力转化为公司的关键绩效指标(KPI)分解落实到一级部门,进而分解到二级部门,直到各个岗位,确保公司中长期事业计划的实现。(二52、) 组织机构1. 绩效管理委员会绩效管理委员会由公司最高管理层人员构成,是公司绩效管理的最高权力、决策机构,其负责公司绩效管理核准和修正,审阅核定绩效考核执行机构提报的公司,中心业绩计划,业绩执行与评估报告。2. 组织绩效管理推进小组组织绩效管理推进小组由经营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和审计部四部门组成,经营管理中心是组织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和考核标准的制定者,其负责整个组织绩效考评系统的运行与监控,包括绩效计分卡的制作与下达,数据的汇总、复核以及绩效改进管理提案的提报,对既定的绩效考核体系进行定期审阅,并及时提出优化建议提交绩效管理委员会审定;财务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和审53、计部协助经营管理中心做好协调和数据收集工作,起辅助作用。3. 绩效考核执行机构各中心/事业部。在绩效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配合绩效管理推进小组开展对各自部门的考核工作。(三) 绩效考核周期半年为一个周期,分别在每年7月和次年1月进行。(四) 平衡计分卡的制定与调整1. 每年3月5日前,绩效管理委员会和经营管理中心根据公司战略计划,围绕公司年度工作重点和目标,完成公司组织绩效计划,并正式下达公司计分卡;2. 每年3月20日前,各中心/事业部须将初步的部门指标和目标值及相关支持文件上报给公司组织绩效管理推进小组,组织绩效推进管理小组讨论后对其提出修正意见,经报公司绩效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将于当月31日前54、正式下达各中心/事业部计分卡。3. 每年4月10日前,各中心/事业部须完成二级部门计分卡提交组织绩效管理推进小组备案。(五) 绩效指标和目标值1. 绩效指标应体现公司战略目标,包括改善财务和营运状况及控制风险等,同时应能指引和激励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成功地实施企业战略。2. 必须以公司全面预算结果计算出的绩效数据为主要依据,遵循因果关系原则、滞后性产出与牵引性驱动相结合原则设定各级指标体系。3. 部门的关键绩效指标分为两个类别,一类为与部门的业务紧密相关并对应的修改指标体系;另一类是指公司为完成整体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而下达到各个部门,要求其在完成本部门业务职责的同时,须加以关注和完成的共性指标,55、个性指标和共性指标共同构成部门的关键业绩指标。4. 根据公司确认的关键业绩指标对应的目标水平分别为:门槛性目标:是公司在这个关键业绩指标领域所应该实现的业绩要求的底线。达标性目标:是公司在这个关键业绩指标领域所期望实现的业绩要求。挑战性目标:是公司在这个关键业绩指标领域所鼓励实现的业绩要求。5. 在绩效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组织绩效管理推进小组审定绩效管理目标及各种关键考核指标时,确定各项指标的目标值和具体权重。6. 根据公司资源配置及限制条件调整目标值 ,每个考核周期结束后10天内,各中心/事业部应就考核结果,公司资源配置等情况,提交一份关于计分卡目标值的运用报告和修正提案给组织绩效管理推进小56、组,提案中应包括需调整的指标名称、原目标值、原目标值的计算依据、调整的原因和调整后的目标值、计算依据及支持文件。组织绩效管理推进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审定或调整,并于五个工作日内下发。(六) 绩效考核操作要点1. 每个月,各中心/事业部须及时收集本部门所需提交的绩效考核原始数据(含支持文件等),填制监测报表,于次月5日前上次经营管理中心。2. 在每个考核时点,各中心/事业部应负责填制考核报表(季度、半年度和年度报告)、在规定的时点内上交经营管理中心,具体提交时间以经营管理中心每次的通知为准。考核报表内容包括:该指标的计算公式,该指标涉及的财务及营运数据的来源、该指标本期限的目标值、各绩效评价指标57、实际达成情况的数值、指标的评分以及计算绩效指标值所需的原始数据的支持文件,如重点工作进展报告,预算完成情况、培训记录等。3. 经营管理中心应于每季度末以绩效快报的形式监控公司以及各部门的业绩执行情况,特别是关键绩效领域内实际值与目标值有较大差距的指标,需仔细分析其原因,存在不利差异的,列明相应的行动计划与改进措施建议,并在后续工作中跟进。4. 原始数据准确性的复核。为了保证绩效评估体系的有效动作,组织绩效管理推进小组必须对各中心/事业部提供的原始数据准确性复核,数据的责任者是各中心的负责人。存在数据偏差较大的情况时,责任中心应认真进行检讨,并给出书面解释与佐证,经营管理中心视情况决定是否展开调58、查;或发现无故拖延,弄虚作假的行为,该数据填报人,数据责任部门负责人将以违背公司“诚实正直、信守承诺”的核心价值观受到相应处理,其个人绩效评定的结果将直降为C等或以下。5. 计算机关键指标的结果。在对各中心/事业部汇总的原始数据审核完毕后,经营管理中心负责关键指标值的计算。计算结果将作为对各中心/事业部该项指标的评价意见。6. 考核相关的支持文档以及考核结果都必须将于经营管理中心进行归档,以备查阅。(七) 专项工作任务考核1. 经管管理中心结合公司情况补充下达追加计划(任务),一并纳入部门工作计划管控和考核。2. 考核期结束后,各中心根据制定的工作计划进行小结,对未完成的计划项目说明原因,并提59、出整改措施计划。(八) 考核结果运用计分卡主要以绩效评价指标值来反映各中心/事业部以及二级部门的业绩。每个考核周期结束后,绩效管理委员会将根据考核结果,按绩效激励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九) 年度审阅的流程1. 年度审阅的周期为一年。2. 绩效考核体系的年度审阅工作在每年公司整体预算制定之后进行,组织绩效管理推进小组组织各部门对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并最终形成报告归档,作为之后绩效考核体系审阅和调整的重要依据。3. 组织绩效管理推进小组对一些影响绩效体系的因素(包括公司的战略定位、主要的工作业务流程等)进行审阅,参照绩效考核体系设计的步骤,来决定是否需要对体系进行修改,从60、而确定新的关键绩效指标体系。(十) 审批无论是年度审阅后制定的指标目标值还是体系审阅后更新的指标体系,最后的结果都必须经过绩效管理保值讨论通过后方可生效,组织绩效管理推进小组提交的方案在经委员会的讨论通过后形成正式文件、归档,以作为今后开发绩效考核工作的依据。(十一) 附则本制度由绩效管理委员会和经营管理中心负责解释,管理办法及其附件自正式发布之日起执行。第五条 流程图组织绩效管理流程图档案管理制度文件编号总办【规程】0016秘密等级秘密版本号1.0实施日期紧急程度紧急第1页共7页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完善档案工作,合公司档案得以完整地保存、科学规范地管理和有效地61、利用,从而更好地为公司决策和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中心/事业部的档案工作,集团内其它主体的档案工作应参照本制度进行管理。集团是指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及其目前存在或日后依法设立的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各分、子公司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具体成员包括但不限于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厦门贸易有限公司、(厦门)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泉州)体育用品有限公司、(长汀)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厦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第三条 公司档案工作由法务部统筹管理,各中心/事业部协助。第四条 公司各级员工有保护档案及对涉密档案进行保密的责任和义务。第五条 法务部设档案专员集中统一管理公司运营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档案(会62、计档案和人事档案除外),具体工作主要包括:(一) 负责公司档案管理各项制度的制定、修订等工作;(二) 负责公司档案全宗卷的建立、归档及保管;(三) 负责对公司各中心/事业部的档案工作进行业务上的监督指导;(四) 负责对公司各中心/事业部移交的档案进行接收、分类、整理、著录;(五) 负责公司档案的保管、统计、利用、检查及销毁式作;(六) 负责档案信息建设,对利用频繁、利用价值大的档案进行数字化。第六条 公司各中心/事业部应明确设立兼职档案员,负责中心级档案的收集、鉴定、初步整理、移交工作,做到平时收集、平时鉴定、平时整理、定时移交。兼职档案员岗位变动应确认新的人选、通知档案专员,并进行相关档案工63、作的交接。第二章 全宗卷的建立第七条 全宗是指来源于一个特定机构(例如XX公司)的所有档案。全宗卷是档案管理部门在管理某一全宗过程中形成的,能够说明全宗历史情况的有关文件材料组成的专门案卷。第八条 全宗卷累积存储公司存储公司档案制度、分类方案、保管期限表、档案移交清单、检查记录、利用统计表、销毁清册等。第九条 全宗卷的文件材料应按照文件类型-时间进行系统排列,以保持文件材料间的有机联系。全宗卷由档案专员保管。第三章收集、鉴定、初步整理、移交第十条 各兼职档案员在日常的工作中,应依据各中心/事业部档案归档范围(参见附件1),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收集相关档案材料,并检查其完整性。第十一条 各兼职档案64、员应对所收集的档案材料进行初步的鉴定,对于无保存利用价值的文件不予归档;有归档价值的文件应根据公司、部门相关规定判断其重要性,并对其进行密级(密级分为非密、秘密、机密、绝密)的鉴定,用铅笔把密级标注于每份文件首页克上角,非密级文件及文件本身有密级标识可不做标注。如各兼职档案员无法鉴定其收集的材料是否属于档案归档范围或是否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应及时联系法务部档案专员,由法务部档案专员予以确定。第十二条 各兼职档案员应反归档文件以件为单位进行初步整理,每件文件用回形针另于左上角,不再加书钉。文书档案原则上按照签发日期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列,各部门产生的专业性档案按客户代码、项目、型号、课题等编号依据进65、行排列整理,整理完毕后装入档案袋,在档案袋封面黏贴卷内文件目录。第十三条 各兼职档案员应按附件1中的档案移交日期来移交档案(具体日期详见各中心/事业部档案归档范围),并一式两份填写档案移交清单(参见表单1),经所在中心总监签字后移交给法务部档案专员。第四章接收、分类第十四条 法务部档案专员在接收档案时,应确认所移交档案的原始性和完整性,并确认各中心、事业部移交的材料是否与移交清单一致。经法务部档案专员确认后,由交接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名,各留一份以作凭证,并同时在档案移交登记表(参见表单2)上作移交登记。第十五条 档案专员应依据档案分类方案及保管期限(参见附件2)对各部门移交的档案进行分类及保管66、期限的确定。第五章整理、著录第十六条 档案专员应先编制档号编写方案,具体方案为:1. 企业信用档案全宗分类号保管期限件号2. 企业管理档案全宗年度分类号保管期限件号3. 科技档案全宗分类号项目号案卷号件号4. 知识产权档案全宗分类号保管期限案卷号件号5. 法律事务档案全宗年度分类号保管期限(案卷号)件号6. 客户资信档案全宗分类号客户代码案卷号件号7. 企业文化档案全宗年度分类号案卷号件号8. 音像档案全宗年度分类号案卷号件号9. 实物档案全宗年度分类号保管期限件号保管期限简写为:Y永久C长期(10年)D短期(5年)第十七条 文件级档号编写方案在档案原件上须加盖归档章,并填写相关内容,归档章的67、格式为:全宗年度/项目号件号分类号保管期限密级第十八条 档案专员整理各类档案时,应按以下步骤进行操作:类别 步骤1、加盖归档章2、填写/打印卷内文件目录3、钉无锈钢钉1.企业信用档案用铅笔于文件右上角标注件号2、企业管理档案3、科技档案4、知识产权档案5、法律事务档案6、客户资信档案7、企业文件档案8、音像档案加贴标有文件级档号的标签9、实物档案加贴标有文件级档号的标签第十九条 档案专员应将分类整理好的档案以件为单位录入到档案管理系统。第二十条 档案专员依具体情况确定每个档案盒的档案件数,原则上要保持同一档案盒内档案的联系性和统一性,入盒后填写案卷封面和案脊。装盒后的案卷在入库时依照分类并执照68、:“年度/项目号/代码”从上到下、从左到右排列上架。第六章保管、利用第二十一条 档案应保存在专门设置的档案室内,并做到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必要保护措施。档案室内的密集架和档案柜上应标明档案盒存放示意图。档案专员负责保管档案室钥匙,并每周对档案保管的状况进行检查一次,检查后填写档案检查记录(参见表单3),对破损褪变的档案,要进行修裱、复制或其他技术处理。第二十二条 公司各中心/事业部需查阅、复制或外借档案资料,应填写档案调(借)阅申请单(参见表单4)报有审批权限的领导批准签字(借阅审批权限详见下表0,档案专员需在收到有效签批人签字确认的档案调(借)阅申请单后的一个工69、作日内给予提供相应的档案资料。查阅档案原件时,不准圈划、批注、污损、涂改、剪裁及拆散档案,不得擅自将档案带出档案室或带离指定区域,复制档案需在档案专员监督下进行;外借档案原件,除应填写档案调(借)阅申请单,且不得圈划、批注、污损、涂改、裁剪及拆散档案外,还应同时在法务部档案专员所记录的档案外借登记表(参见表单5)上签字确认。外借档案应于7个工作日内归还,如因工作需要须延长外借期限的,应续借手续,续借审批权限参见借阅审批权限。档案专员应保存好档案调(借)阅申请表以备查考。借阅审批权限具体如下: 方式密级 查阅复制外借非密部门经理中心总监涉密中心总监分管副总裁第七章二次鉴定、销毁第二十三条 档案专70、员应于每年12月份对档案室存放的档案进行盘点,统计各类档案库存情况。同时对保管期限到期的档案进行二次鉴定。对仍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重新整理、装盒、上架;对于推动保存价值的档案,应由档案专员填写档案销毁申请单(参见表单6),报法务部分管副总裁批准后,将销毁清单登记在档案销毁清册(参见表单7)上,然后由法务部分管副总裁指定两人在指定地点销毁,销毁后由上述指定人员在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留凭。第八章附 则第二十四条 为了合档案工作更加规范化,档案专员应根据需要不定期联系各兼职档案员,与其进行沟通,以协调档案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档案专员应于每年12月份对档案存放的档案进行盘点,统计各类档案库存情况。第二71、十五条 为了使档案工作更加科学化,档案专员应于每年12月份与各中心/事业部相关人员确定下一年度档案工作的各项内容。第二十六条 档案工作应被纳入公司各中心/事业部的重要工作内容。同时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于每年年初确定是否将档案工作纳入各中心/事业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并按照法务部与各中心/事业部共同设定的考核标准及公司绩效的相关规定给予考核。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档案管理办法(总办规程06号)同时废止。附件:1. 各中心/事业部档案归档范围2. 档案分类方案及保管期限3. 档案移交清单4. 档案移交登记表5. 档案检查记录表6. 档案调(借)阅申请单7. 档案外借登记表8. 档案销毁申72、请单9. 档案销毁清册保密管理制度文件编号总办【规程】0016秘密等级秘密版本号1.0实施日期紧急程度紧急第1页共7页保密管理制度第一条 目的为保守公司秘密,保证公司安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第二条 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第三条 专用语和缩略语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第四条 内容及要求(一) 管理职责:1. 总裁办公室负责保密制度的制定、修改及执行监督。2. 人力资源部负责与新进员工保密协议及进行保密制度培训,保密协议纳入人事档案,保密制度培训列入新进人员入职培训课程。3. 信息中心负责定期检查公司电子文档的共享、访问、复制和修改权73、限;信息中心总监或副总监随时扫描企业邮箱中电子邮件及附件内容,过滤不安全代码;并负责用户外网访问权限的开通与控制。各中心/事业部负责监督检查中心内部各项保密事项,对泄密人员或事项应即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向总裁办公室进行书面详细报告。4. 总裁办公室每季度组织各中心检查落实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及时评比各中心的保密工作情况,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人员给予奖励。(二) 保密范围1.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等。2.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经营决策等。3.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投资前研究报告、可行性报74、告、主要会议记录、纪要等。4.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营销报表等。5. 公司所拥有或掌握的未公开的各类技术信息、资料。6. 公司职员从事档案、重大从事变动、招聘裁员计划、未公布的人事任免奖惩决定、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等。7. 公司内部管理手册、制度、标准、流程及表格等。8. 公司的开发、科研、实验场所、特定物料储存区及样品存放间等为禁止参观的场所。9.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10.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三) 密级分类1. 公司机密为分“绝密”、“机密”、“秘密”三等。2.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75、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等为绝密级;公司的规划、经营情况、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专有技术信息等为机密级;公司人事部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等均为秘密级。3.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按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四) 保密措施1. 信息中心根据各中心对电子文档的使用要求,对用户进行只读、修改或删除等权限的赋予,通过邮件监控系统对邮件内容及附件进行监控,防止机密文件的外泄,对病毒和不安全代码的防护通过专业的防病毒软件定期扫描;通过ISA设置用户访问外网的权限;2. 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76、:1) 非经中心总监和分管副总裁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2)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3) 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如专用文件柜、保险柜等装置;4) 绝密级、机密级谁的资料销毁前,必须逐一登记,并在报中心总监以上领导批准后使用碎纸机销毁;5)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6)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裁批准。3. 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1) 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2) 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77、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3) 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4) 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4.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5. 涉密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长期离开岗位前,必须把自己管理的秘密文件、资料及相关物品全部移交清楚。移交时,应造册、清点、核对,并履行签收手续。6. 对于来访宾客,保安部门应事先被访人,待确认后给予临时通行证。7.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裁办;总裁办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五) 责任与处罚:178、.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1)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2)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2.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索赔经济损失,同时保留根据相关法律追究当事人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的权利。1)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2) 场所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3)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第五条 附件1. 附件内容为制度的有效组成部分。2. 各中心保密工作细则。3. 保密协议。第六条 流程图无第七条 表单无保密管理制度文件编号总办【规程】0016秘密等79、级秘密版本号1.0实施日期紧急程度紧急第1页共7页保密协议甲方:法人代表:地址:乙方:地址:身份证号码:鉴于甲方为运行类鞋、服和配件类等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商。甲方聘任乙方担任公司 职位。为保护甲方商业秘密权和保障乙方依法享有的权益,甲乙双方在自愿原则下订立以下协议:一、 乙方向甲方保证,其在公司之前,对所有以前的工作单位,均未承担任何有关商业秘密的保密、不使用义务;也未承担任何竞业限制义务。因而乙方在甲方公司内任何知识的使用,均与以前单位无关;乙方承担甲方将会的任何任务,均不会侵犯乙方以前单位的商业秘密权。二、 本合同中的商业秘密为影响甲方生产、营销、技术进步、竞争地位、经济利益、稳定和安80、全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公司的经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前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客户、合作伙伴的意向、合同、协议、章程等有关法律文件的内容;谈判这群、内容、会议纪要、决议;业务渠道、供货来源、销售来源、销售渠道、客户名单、中介单位;产品成本、交易人格;销售策略、方案。2. 有关公司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账务账薄、报表;工资、奖金、福利分配方案;公司的盈亏状况;银行账号及存款。3. 有关公司的从事状况: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人员档案资料;公司内部重大人事变动;重要管理人员的个人信息、招聘裁员计划。4. 有关公司重大决策与行动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计划、收购、兼并、合并、清算、破产、81、分立计划;准备进行的诉讼、仲裁行动;或未公开审理的诉讼、仲裁;企业形象设计、广告计划、活动安排。5. 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及相关函电。三、 乙方同意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护甲方上述条款所述秘密。除因工作需要或因得到甲方书面指示外:1. 不得使他人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息;2. 不得直接或间接向甲方内部无关人员泄露;3. 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4. 不得复制或披露包含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5. 对因工作82、所保管、接触的甲方客户提交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四、 乙方不得违反甲方内部关于保密的规定,取得或接触按职责范围不应当取得或接触的保密资料。五、 乙方除应对自己因工作需要掌握的甲方上述秘密负严格保密责任外,还应采取合理和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第三人自乙方或乙方负责管理的部门获取所负责或接触的保密资料。六、 上述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不包括乙方从其他渠道或公共领域已经知悉的信息,如果乙方已经知悉这样的信息,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甲方报告名称和来源,在30日内作出详细书面汇报。七、 乙方因职务创造和构思的有关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归甲方所有。为甲方利益,乙方作出职务成果时,应83、迅速向甲方汇报,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报告。对乙方与甲方经营范围有关的非职务发明,甲方有优先受让权、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乙方应该将商业秘密许可或者转让给甲方使用,甲方应该向乙方支付合理的报酬。八、 乙方无论何种原因离开企业,应该清退所有属于甲方的资料,如设计、数据、图纸、模型、实验记录、工作手册等。个人工作日志中如含有甲方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的,亦应清退或销毁。清退或销毁时应该列出清单,并由甲方有关负责人与乙方签字确认。九、 乙方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不因甲、乙双方营运合同终止而免除。乙方离职后仍负有保守甲方秘密的义务,但下面两种情况例外:1. 甲方已在公开场合公开上述商业秘密;2. 上述商业秘密因84、其他原因已具有社会公开性且非乙方本人原因造成。十、 在甲、乙双方营运合同期间以及营运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一年内,乙方不得到与甲方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十一、 法律责任:1.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除应向甲方支付其任职最后一年年薪总额10%的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甲方所受到的损失难以计算时,赔偿的最低数额为侵权行为所得的全部利润。甲方进行索赔时所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乙方均需赔付(包括但不限于鉴定费、诉讼费、律师费等)。2.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甲方除有权对乙方提出经济赔偿外,还保留采85、取进一步措施以追究乙方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权利。十二、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十三、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协议签订地: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内部审计制度文件编号总办【规程】0016秘密等级秘密版本号1.0实施日期紧急程度紧急第1页共7页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提高经营管理效率,改善公司运营,促进公司目标实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准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本公司、各下属分公司、子公司及控股企业。86、第二条 引用 的主要法律、法规、准则及公司文件(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二) 国际内部审计实务标准(三) 中国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四)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五) 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章程(六) 企业管治常规守则(七) 香港会计师公会二零零五年发出的内部监控与风险的基本架构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应用系统化、规范的方法、评价并改善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公司实现其目标。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各级管理层及全体员工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87、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二) 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三) 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四)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可靠。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第五条 内部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协助董事会及最高管理层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它通过检查、评价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提出改善建议,提供咨询服务,协助董事会及最高管理层有效识别内部控制和经营管理风险,从而确认公司各项资源得到经济、有效、合理、合规的利用,确认组织目标的实88、现。第六条 内部审计机构需要建立高效率的内部审计机制,提供及时、有效的增值服务,为董事会及旺市管理层提供所检查活动的各类信息、分析、报告和建议。第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通过内部审计章程的制定明确其职责和权限范围,并报经董事会批准,以确保内部审计活动不受到组织内其他部门的干涉和限制。第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内部控制、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均接受内部审计的检查与评价。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第九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作为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审计部隶属于董事会,在行政上向首席执行官报告,在职能上向董事会下属的审计委员会报告。第十条 审计部设总审计师一名,负责内89、部审计部门的全面管理工作。总审计师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第十一条 审计部应配备符合工作要求的专职内部审计人员,作为一个整体应该拥有或获取履行所需的知识、技能和其他能力。当内部审计人员缺乏完成全部或部分的业务所应具备的知识、技巧或其他能力时,总审计师向其他机构或专家寻求充分的建议或帮助。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首先规范,具备与其所人事的审计工作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以及恰当地与他人进行有效沟通的人际交往能力,以专业熟练性和应有的职业审慎性有效开殿审计业务。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通过职业后续教育和培训来不断更新知识,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第十90、四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恪守保密原则,对其为进行某项审计而收集到的任何信息的机密性予以尊重、保守秘密,对只应在进行审计所必须的情况下才适用该信息,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参与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决策与执行。内部审计人员在办理审计事项时,与被审计单位、人员或被审计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十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国家法律和公司规章制度的保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内审人员执行职务,不得对其进行打击报复。第三章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第十七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履行如下职责:(一) 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可靠性、91、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与评估,并提出适当的改善建议;(二) 对公司组织结构设置、系统、制度及业务流程运行是否恰当进行审查和评估,并提出适当的改善建议;(三) 检查运营和计划情况,验证运营或计划是否按原计划实施,成果与目标是否保持一致,公司是否致力于持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以实现既定目标,并提出适当的改善建议;(四) 对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进行审查和评估并提出适当的改善建议;(五) 审查和评估公司所使用的力、财务及物质资源的经济性和效率性,并提出改善建议;(六) 检查财务和运营信息的可靠性和完整性,以及用来确认、衡量、分类和报告这些信息的方法,并提出适当的改善建议;(七) 了解和评价公司出现重92、大风险的可能性,并提出适当的改善建议;(八) 了解和评价是否存在符合组织的商业行为及道德准则,是否达到了个人和组织业绩的最高准则,公司是否采取措施及时堵塞漏洞、防止舞弊,必要时,对属于内部审计任务规定范围内的涉及被指控的任何措施行为和渎职的案件进行调查;(九) 进行特别调查、查明薄弱环节和故障所在,并提出适当的改善建议;(十) 确保内部审计、调查和检查报告的完整、及时性、客观性和准确性;(十一) 提供足够的后续审计,以确保已采取了适当有效的纠正行动,并评估其改善成效;(十二) 有效配合和协助外部审计的完成;(十三) 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审计计划,以获得他们的审核和确认,报首席执行官和董事会批准93、后颁布执行;(十四) 至少每季度向首席执行官及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十五) 每年至少向首席执行官及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说明:1. 是否对重要的审计发现采取了适当的行动;2. 审计活动是否主要着眼于最高的风险和提高运营的效率性、经济性和效果性;3. 外部和内部审计是否得到协调以避免重复工作;4. 内部审计计划是否充分;5. 内部审计活动在人员配备和职权上是否不受任何不合理的限制,或者在接触所有组织的活动、记录、财产和人员方面是否也一样不受任何不合理的限制。(十六) 审计部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人力资源配置和财务预算,由董94、事会批准,公司予以保证。第十八条 为有效地履行内部审计职责,董事会授予内部审计如下权限:(一) 审计部可以根据董事会批准的年度审计计划,在职责范围内,自主确定审计项目和审计对象;(二) 审计部可根据需要委派审计人员对有关组织或特定的事项实施内部审计;(三) 在履行内部审计职责时,审计人员可以完全、自由、不受限制地接触所有组织活动、财产和人员,直接查阅或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属于公司的所有文件与记录,包括但不限于:1. 规章制度、会议纪要、工作计划、报告和总结等内部文件资料;2. 凭证、账册、报表、对账记录、实物等会计资料;3. 签订的各类合同、招投票活动纪录、材料物资核价单、供应单位及人员信息档案95、等资料;4. 工程计划、施工图纸、预算、结算、决算等文件资料;5. 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档案管理等文件资料;6. 其他与审计工作相关的资料。(四) 进行内部审计时,被审计单位应当按照审计项目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向审计人员报送、提供与审计内容相关的原始文件资料或其复印件。如有必要。报经批准,审计部可以暂时封存会计账册、凭证、档案等原始文件和资料;(五) 总审计师及内部审计人员因审计工作需要,经首席执行官批准或应管理层邀请,有权参加或列席公司内部有关会议;(六) 内部审计人员进行审计工作时,有权实地察看、盘点或监督盘点实物;有权进行工作流程测试;(七) 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有权就审计事项向96、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书面或口头调查、询问,公司下属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向其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口头询问应作笔录,并视需要征得审计人员和被询问人员签字确认;(八) 内部审计人员应根据预定的审计目标,在预定的审计范围内实施内部审计。如有必要并经批准,可调整审计目标,扩大审计范围,或进行追溯、延伸审计;(九) 内部审计人员在确定审计范围、实施审计及报告审计结果时,应不受干扰和限制;(十) 首席执行官和董事会保证所有工作人员均有权与内部审计进行秘密接触和向其提供信息,而无打击报复之虞;(十一) 内部审计人员对于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审计委员会和首席执行官报告,并视需要经过批准后知会相97、关管理层;(十二) 内部审计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被审计单位的下列行为,有权立即提出制止、改进及追究责任的建议,并报告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i. 阻挠、妨碍审计工作以及提供虚假信息和拒绝提供资料的行为;ii. 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以及其他与经济活动和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iii. 截留、挪用公司奖金,转移、隐匿、侵占公司财产行为;iv. 其他违反公司内部规章、侵害公司经济利益的行为。(十三) 审计部对遵守和维护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经济效益显著、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可以提出表彰和奖励的建议。第四章内部审计的类型和方式第十九条 内部审计为履行职责而开展的活动,包括确认98、活动和咨询活动。第二十条 确认活动是为了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治理过程进行独立评价而客观地审查证据的行为,如对财务、绩效、合规性、系统安全和应尽责任的审查等。确认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一) 内部控制审计: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合理性及有效性,并促进其持续改善、以降低经营管理风险。(二) 运营管理审计检查、评价公司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经营管理活动运行情况,以确定它们是否有效率地和有效果地履行其计划、组织、指导和控制职能及符合管理目标、政策和程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及改善建议,并跟踪其问题的解决。检查、评价公司奖金与资产的安全、完整及管理情况,对发现的问99、题提出改善建议,并跟踪其问题的解决。对重要经济合同(如采购、广告开支)的签订及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及评价。(三) 财务收支审计检查、诱人各项财务收支及专项奖金开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包括各项收支的预算控制与执行、财务核算与分析等情况,确定公司内部财务核算和控制系统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善建议,并跟踪其问题的解决。(四) 经营成果审计对公司各部门经营成果的真实性、合理性、合规性进行审计,针对发现的问题作出评价,并提出改善建议。(五) 信息系统审计对信息系统的计划、设计、开发、实施、运行和维护以及信息技术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执行和监控进行检查和评价,以确定是否:1. 系统内存在足够的控制100、;2. 在各适当阶段系统进行了充分的测试;3. 系统文档是完整和准确的;4. 达到了原设计的目的、目标以及用户的需求。(六) 经济责任审计对重要岗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包括在任审计和离任审计。(七) 专案调查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各级管理层委托进行专案调查。(八) 其他审计委员会及首席执行官认为必要的审计事项。第二十一条 咨询活动是指提供建议以及相关的服务活动,这种服务的性质与范围通过与公司内部客户内部协商确定,目的是在内部审计人员不承担管理层职责的前提下,增加价值并改进组织的治理、风险管理以及控制过程,如顾问服务、建议、协调及培训等。咨询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一) 正式的咨101、询服务。属于年度审计计划内的工作,且有内部书面制度或协议规定,具体包括:1.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方面,为公司各项制度的起草、制定、修订、执行及废止提供咨询建议。2. 业务流程优化方面,应各级管理层要求,提供内部咨询服务,协助其识别及最小化经营管理风险。3. 信息系统建设方面,从内控和风险管理角度出发,对集团信息系统建设的规划、设计与实施提出咨询建议,以协助管理层有效控制系统实施和应用风险,增加系统使用价值。4. 协助建立公司反舞弊机制,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二) 非正式的咨询服务。包括日常性的工作及活动,如画列席参加专门会议、参加临时性项目小组、日常的信息交流等;102、(三) 特别咨询服务。如参加兼并或收购小组;(四) 紧急咨询服务。如参加为维护营运而建立的小组,或为满足特别要求提供临时帮助而建立的小组。第二十二条 内部审计的方式有:(一) 报送(送达)审计: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应在指定时间将有关材料送内部审计部门接受审计调查;(二) 就地审计:内审人员到被审单位进行审计,后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第五章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第二十三条 内部审计应根据年度审计计划确定的审计项目,编制项目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做好审计项目业务管理与控制工作。第二十四条 制定审计工作计划。年度审计计划。审计部每年年度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并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及103、下一年度经营划,制定内部审计下年度工作计划,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项目审计计划。具体审计项目的审计计划和工作方案,经总审计师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重要项目的计划和工作方案报首席执行官或审计委员会批准。第二十五条 成立审计小组。审计部根据审计计划,选派内审人员组成审计小组,并指定审计项目负责人。审计小组实行主审负责、多级复核制。必要时,可申请其他专业人员参与审计或提供专业建议。第二十六条 签发内部审计通知书。内部审计通知书由审计小组拟定,总审计师确认,首席执行官签署。审计小组应在开始审计项目工作三天前将内部通知书送达被审计单位,说明审计目的、审计内容、各类、方式和具体实施审计的时间104、。第二十七条 实施审计。审计小组按照经过批准的项目审计计划和工作方案实施审计工作,内审人员应当选用适当的审计方式和审计程序开展具体审计工作。第二十八条 编写审计报告。审计小组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可随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提出改进的建议。审计终结后,审计小组依据审计工作底稿,提出审计意见及建议,在征求衩审计单位反馈意见后,做出审计结论,编写完成审计报告,经过总审计师复核,报送首席执行官和审计委员会。审计报告中包含其他部门工作所需要的资料与内容的,应在首席执行官批准后分发给相关部门。第二十九条 后续审计。对主要项目进行后续审计,检查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书的采纳及承诺执行改善的情况和效果。第六章审105、计档案管理第三十条 审计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审计档案的建立实行谁审计谁立卷、审结卷成,定期归档的责任制度。第三十二条 审计部应当设置专人、专柜、专机对审计各类文档、资料进行保管,公司应提供必要的保密场所、措施及手段。第七章奖励与处罚第三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制定内部审计机构考核指标和考核方法,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其进行考核,考核的方式可参考公司绩效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第三十四条 对于表现突出、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的内审人员,可由审计委员会提名,经董事会批准后给予奖励。第三十五条 对有下列行为的内审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各类处罚:(一) 利用职权谋106、取私利的;(二) 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三) 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四) 泄露公司秘密的。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之修订及解释权属于董事会。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信息披露事物管理制度文件编号总办【规程】0016秘密等级秘密版本号1.0实施日期紧急程度紧急第1页共7页信息披露事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香港交易所的股价敏感资料披露指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107、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上市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人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及香港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第三条 信息披露应遵守以下基本原则:(一) 真实原则,对外披露的信息所概括的事项须与事实相符;(二) 准确原则,对外披露信息的内容须与实际相符;(三) 完整原则,对外披露的信息没有可能误导投资者的重大遗漏;(四) 及时原则,对外信息披露应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五) 公平原则,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必须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使所有投资者可以同时获悉同样的信息。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一)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108、(二)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三)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四) 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五) 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六) 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第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公司董事会主席作为本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并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能向外披露的授权人士为公司董事会主席,首席运营官,首席财务官兼董事会秘书,和负责投资者关系的副总裁四人。第六条 负责信息披露的相关人员除依法披露信息外,对董事会和公司必须对外披露的信息以及会议内容和文件等负有保密责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本公司其他个人,未经董事会授权,无权擅自对外披露本规定所包括的109、信息披露范围的任何信息。第二章应当披露的信息及披露标准第七条 公司应当对外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公告及通告。通函,财务报表,其他等。第八条 定期报告(一)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的季度报告。(二) 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的内容、格式及编制规则按上市规则和香港会计师公会的相关规定执行。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三)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审计委员会应当提出书面审核意见,说明董事会的编制和审核程序是否符合法律、上市规则和香港会计师公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是否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11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导议时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并予以披露。(四) 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2010年起为3个月山 ),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2010年起为2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3个月内(2010年起为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五)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者出现业绩传闻且公司上市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六) 年度报告,中期报告111、和季度报告的全文在指定网站(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及本公司网站“投资者关系”网页上披露。第九条 临时报告(一) 临时报告主要是指:除上述定期报告以外,公司发生的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及其衍生产品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时,公司应及时将该重大事件的有关情况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报告。(二) 按临时报告的包括附上的香港交易所的股份敏感资料披露指引中第5-9段所说的。这些内容和披露程序的具体要求按照香港交易所的股份敏感资料披露指引和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三)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前述所指的重大事件,可能对公司上市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履行信112、息义务。公司参股公司发生可能对公司上市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的,公司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四) 公司应当在最先发生的以下任何情况,及时履行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义务:1. 董事会就该重大事件形成决议时;2. 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件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3. 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该重大事件发生并报告时。(五) 在前款规定的时点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现状、可能影响事件进展的风险因素:1. 该重大事件难以保密;2. 该重大事件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3. 公司上市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出现异常交易情况。(六) 公司披露重大事件后,已披露的重大事件出现可能对113、公司上市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进展或者变化的,应当及时披露进展变化情况、可能产生的影响。(七) 公司应当关注公司上市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异常交易情况及媒体关于公司的报道。上市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发生异常交易或者在媒体中出现的消息可能对公司上市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产生重大影响时,公司应当及时向相关各方了解真实情况,必要时应当以书面方式问询。(八) 公司上市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香港证监会或者香港交易所认定为异常交易的,公司应当及时造成上市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影响因素,并及时披露。第三章信息披露事务相关各方的职责第十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部是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第十一条 114、首席财务官兼董事会秘书及负责投资者关系的副总裁(统称公司投资者关系部负责人)为公司对外发布信息的主要联络人,具体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部协助公司投资者关系部负责人管理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第十二条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1. 将香港证监会和香港交易所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要求及时通知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便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 协助公司有关部门编制公司定期报告并负责履行披露程序;3. 负责起草临时报告;4. 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并主动求证报告的真实情况;5. 汇总各部门、分、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报告,收集相关资料并及时向公司投资部负责人汇报,并根据公司投资者关115、系部负责人的指示,跟进有关重大事项的进展;6. 负责起草公司内部信息披露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制度,并设专人负责公司内部信息披露文件、资料的管理,妥善保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行为的记录;7. 咨询律师,会计师,合规顾问(任期至二零零九年三月)的意见;8. 为履行信息披露事务所必须负责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应勤勉尽责、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除应确保有关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外,应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相关职责的行为进行监督。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有责任保证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及其负责人及时知悉公116、司组织与动作的重大信息、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决策产生实质性或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其他应当披露的信息。第十六条 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分、子公司的负责人应当督促本部门或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确保本部门或公司发生的应予披露的重大信息及时通报给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或其负责人。第十七条 公司部门以及各分、子公司有义务配合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的信息披露工作,以确保公司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能够及时披露。第十八条 公司部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分、子公司负责人为各自范围内的重大信息报告的责任人,负责协调及分、子公司向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报告其管辖范围内的信息。各部门以及分、子公司应当指定专人作117、为信息披露联络人,负责向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报告信息。第十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并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对外传递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第二十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及时、准确地将存在拟发生的股权转让、资产重组或者其他重大事件告知公司信息披露管理部门其他负责人,并配合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发行应当及时向公司提供相关信息,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过接受委托书或者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将委托人情况告知公司,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应当披露的信息依法披露前,相关118、信息已在媒体上传播或者公司上市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出现交易异常情况的,股东或者实际人应当及时、准确地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并配合公司及时、准确地公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其股东权利、支配地位,不得要求公司向其提供内幕信息。第四章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第二十一条 定期报告(一) 编制报告在会计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期结束后,公司投资者关系部应会同财务管理中心,忙拟定定期报告的编制及披露时间表,并协调其他及分、子公司根据定期报告编制的有关规定编制并完成定期报告草稿。必要时,应聘请有关中介机构审阅定期报告的相关章节。(二) 审批报告定期报告完成后,应由首席财务官兼董事会秘书提交董事会审计会审议,经119、审计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后,及时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和批准定期报告。如审计委员会提出修改意见或疑问的,董事会办公室应尽快将有关意见反馈絟相关的业务部门,进行回答或修改。(三) 发布报告定期报告在经过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由董事会秘书签发,由投资者关系部办理向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递交事宜,必要情况下由董事会秘书或投资者关系部直接递送或说明。经核准后于披露易及公司网站的“投资者关系管理”网页上公布。第二十二条 临时报告(一) 联系沟通、汇集信息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下设的各类专业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及各分、子公司的负责人或者信息联络员、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了解或知悉本制度所述须以临时120、报告方式披露的重大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公司投资者关系部和董事会。(二) 编制报告就拟披露的事件,由公司投资者关系部和董事会秘书按照编制临时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要求,编写临时报告,相关部门以及分、子公司应提供相关材料并协助编写。(三) 审核报告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的合规性进行审核及咨询相关的律师及会计师意见。对于须履行公司内部相应审批程序的,由公司依法召集股东大会、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书面决议。(四) 发布报告经审核的临时报告由董事会秘书签发,必要时由董事会秘书请示董事会主席后予以签发,由公司投资者关系部和董事会秘书向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递交事宜,经核准后在该重大事项触及121、上市规则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在披露易及公司网站的“投资者关系管理”网页上公布。第二十三条 公司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于某信息是否涉及披露有疑问时,应及时向公司投资者关系部及其负责人咨询,或通过董事会秘书长向香港交易所咨询。第二十四条 公司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的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公司投资者关系部及其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信息披露的相关工作。当公司投资者关系及其负责人认为所提供的资料不完整、不充分时,有权要求相关部门提供进一步的解释、说明及补充。第二十五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部负责对信息披露档案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妥善保管。第五章未公开信息的保密第二十122、六条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分/子公司的负责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因工作接触到应披露信息的工作人员,在该信息公开披露之前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尚未公开披露的信息,也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第二十七条 公司不得在内部刊物或内部网络上刊载非公开重大信息。第二十八条 公司须与聘请的会计师、律师、合规顾问(任期至二零零九年三月)、财务顾问、公关公司、印刷商、网页及年报设计公司等外部知情人士订立保密协议或制定严格的保密安排,确保信息在公开披露之前不对外泄露。第二十九条 在有关信息正式披露之前,应将知悉该信息123、的人员控制在最小范围并严格保密。第三十条 当董事会得知有关尚未披露的信息难以保密,或者已经泄露,或者公司股票价格已经明显发生异常波动时,公司应当立即与香港交易所联系将该信息予以披露。第六章与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的信息沟通制度第三十一条 董事会及公司信息披露的责任人员应确保公司对不同投资者的公平信息披露。第三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主席,首席运营官及首席财务官兼董事会秘书及负责投资者关系的副总裁等公司信息披露的参与方,在接待投资者、证券分析员或接受媒体访问时前,须事先知会投资者关系部并在负责信息披露的相关人员在场时开展交流,以保证信息披露的合法性和一致性。当不确定是否会发生信息泄漏或选择性披露124、时,可公司投资者关系部及其负责人的意见。第三十三条 信息披露参与方在接待投资者及证券分析员时,若对于某些问题的回答内容个别的或综合的等同于提供了未曾发布的股价敏感资料,均必须拒绝回答。证券分析员要求提供或评论可能涉及公司未曾发布的价格敏感信息时,也必须拒绝回答。第三十四条 如证券分析员或媒体记者误解了公司所提供的任何信息,以致在其分析报告或报道中出现实质性及/或重大错误时,公司应即刻公开资料和作出更正。第三十五条 公司不应评论分析员的分析报告或预测。对报告中载有的不正确资料,而该等资料已为公开资料、或不属于股份敏感资料,公司应通知证券分析员。或公司认为该等资料所包含的错误信息会涉及尚未公布的股125、份敏感资料,应当即刻公开有关资料并同时纠正报告。第三十六条 信息披露参与方在接待境内外媒体咨询或采访时,应保证不会选择性地公开一般或背景资料以外的事项。第三十七条 公司对各类媒体提供信息资料的内容不得为股份敏感资料。记者要求公司对涉及股份敏感资料的市场有关传闻予以确认,或追问关于未公布的股份敏感资料时,公司应不予置评。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密切关注各类媒体对公司的有关报道及有关市场传闻。媒体报道中出现公司尚未披露的信息,当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产生较大影响时,公司则有责任针对有关传闻做出澄清,或向香港交易所报告并公告。第三十九条 接受媒体采访或问询原则:(一) 涉及公司重大信息的126、媒体采访及问询,一律提交相应发言人进行受访或解答;(二) 涉及公司非重大信息的媒体采访及问询经相关部门进行受访或解答;(三) 对于难以判断的媒体采访及问询,可由公司投资管者关系部及其负责人处理。公司投资者关系部及其负责人是与投资者、证券分析员及媒体沟通本指引项下信息的具体承办机构。第七章责任追究与处理措施第四十条 由于本办法所指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失职,违反信息披露制度,公司有权视情节轻重对该责任人给予批评、警告,并且可以向其提出适当的赔偿要求。第四十一条 本公司有关单位和个人须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的规定和要求,擅自对外披露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应承担直接责任。视造成的轻重,可给予批评、通报或127、扣发薪资和奖金的处罚,直至解除其职务。情节恶劣的,将追究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四十二条 若香港交易所对信息披露有新的规定,公司在进行信息披露管理时应按照新的要求执行,必要时相应修订本制度。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发布,自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实施。合同管理制度文件编号总办【规程】0016秘密等级秘密版本号1.0实施日期紧急程度紧急第1页共7页合同管理制度第一条 目的为防范市场风险与法律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减少合同失误,依据我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中心及下属公司、企业。第三条 专用语和缩128、略语无第四条 内容及要求(一) 总则:1. 公司法务部是公司合同管理机构,在公司总裁办领导下,负有以下职能:1) 负责修订和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指导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2) 负责制订公司自用合同的格式文本;3) 负责审查各类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4) 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5) 参与特定合同的谈判、签约、履行等工作;6) 必要时,协助办理合同的见证、鉴证和公证等事项;7) 负责组织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知识讲座和无意识 8) 负责解答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法律问题;9) 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10) 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129、制定解决议案;11) 负责公司合同文本的归档工作。2.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该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有条件的,应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二) 合同的签订1. 签订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经办人、审查人、批准人各司其职,分工负责。任何合同均需经过评审程序评审后,方可批准签订。2. 公司实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制度,除法定代表人外,签订合同应先取得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3. 经办人于合同签订前,应验证对方当事人有效证件,验明主体资格,了解其资信状况,审查对方经办人代理权限,审查对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4. 属投标中标的项目,经办人要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审130、查招标文件,确定我方投标书主要条款。5. 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必须采用合同书形式,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规书面形式。公司有格式文本的,应使用格式文本签约。6. 所有合同均应约定以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或公司公章为合同成立要件。7. 经办人应将准备签约的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送交公司总裁办法务部。公司总裁办法务部应在规定时限内会同有关部门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1) 经办部门、中心将拟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含电子版)及相关材料送交总裁办法务部;2) 送交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时,送交人应在法务部合同审核登记册上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经办部门、负责人(经办人)、文件名称、送交日期、送交人签名。如有特别事131、项,如:需紧急处理,应在备注栏上注明并由该部门总监签署;3) 法务部自收到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之日起,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提出书面意见;如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审核期限需经总裁内负责人批准;4) 法务部审核人员对送交材料有疑议的部分,经办人员应予全面解释。应法务部的要求,经办人员有责任补充相关材料。5) 合同审核完毕后,由法务部通知经办部门、中心领取修改后的合同文本及书面意见;6) 经办部门、中心对法务部所作的书面意见有疑问的,可与法务部联系,由法务部就该疑问进行解释。8. 批准人根据公司法务部的审查意见,决定是否批准合同的签订。9. 公司合同专用章/公章的管理机构,应根据批准人的批准意见,在合132、同文本上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公章。(三) 合同的履行1. 合同依法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履行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合同,确保信誉。2. 对履行过程中对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履行部门应当立即查明,认真、稳妥地收集证据,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提出索赔报告。当我方接到对方当事人的索赔报告后,履行部门应当立即通知公司法务部,共同商定应对措施。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生不可抗力和第三人干扰及意外事件,履行部门应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查明原因,及时化解,并收集好相关证据。3. 履行部门应对合同履行中的发生的情况,建立台账,由专人负责书面签证、来往信函等资料的保管。4. 合同履行过程中,确需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变更、解除合133、同的,履行部门应当按照本管理制度第二章关于合同签订的程序办理。5. 合同履行完毕后,对所遗留的问题,履行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解决,并规定解决期限。在期限内确定无法解决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司总裁或分管副总裁,由公司总裁或分管副总裁指定有关部门配合解决,并提出具体方案。(四) 合同文本的管理1. 合同签订后,经办人应将合同文本和相关资料报公司法务部备案。2. 合同履行完毕后,履行部门应将与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传真、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账等全部资料及时移交公司法务部。3. 公司法务部应当做好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并定期将合同管理情况报告公司总裁办。1) 建立合同档案。一份合134、同一个编号,不得重复或遗漏。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均应妥善保管。2) 建立合同管理台账。根据合同的不同各类,建立合同的分类台账和总台账。其主要内容包括:序号、合同号、经办部门、负责人(经办人)、签约日期、合同标的(价金)、履行期限、对方单位、履行情况及备注等。台账应逐日填写,做到准确、及时、完整。3) 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之前,法务部将上一季度“合同情况季度报表”报送总裁办。(五) 责任与奖惩1. 对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下列行为,公司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要求其承担全部损失:1) 在合同签订135、履行过程中收受贿赂,与他人恶意串通,出场公司利益;2) 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严重玩忽职守,导致公司遭受巨大经济损失;3) 其他故意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2. 对严重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除给予有关人员纪律处分外,还可视情况要求其承担所造成的部分损失。3. 公司职工均有权检举、揭发违反本管理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对于检举、揭发属实的,公司除给予该职工一定物质奖励外,还负责保密。4. 对于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并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公司交公开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六) 附则本管理制度由公司总裁办法务部负责解释。第五条 附件无第六条 流程图合同审核流程图。暂未画出第七条 表136、单法务部合同审核登记表合同管理台账打假协作机制实施条例文件编号总办【规程】0016秘密等级秘密版本号1.0实施日期紧急程度紧急第1页共7页打假协作机制实施条例第一条 目的为维护公司品牌,规范公司销售市场,防止假冒注册商标产品的出现。第二条 适用范围集团及各代理机构第三条 专用语和缩略语(一) 相同的商标:是指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或者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二) 使用:是指将注册商标或者假冒的注册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产品说明书、商品交易文书,或者将注册商标或者假冒的注册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等行为。(三) 侵犯注册商137、标专用权的行为包括:1.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挖的商标;2.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3.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4.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5. 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挖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6. 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生产误认的;7. 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8.138、 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9. 打假:针对侵犯我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打击惩治的行为。第四条 内容及要求(一) 打假涉及的地域范围包括泉州地区及除泉州地区以外的全国范围。(二) 打假协助机制包括外部协助与内部协助机制。1. 外部协作机制依托的部门包括:各地区工商部门、公安经侦部门及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2. 内部协作机制组成部门包括:总裁办法务部、销售管理足以市场管理部及各代理机构、人力行政部及鞋业事业部第一工厂、技术质量足以。内部协作机制各组成部门的责任人分别为黄文婷、王华友139、雷林及黄建平、李苏;上述责任人如不在岗,应指定临时负责人。(三) 泉州地区打假的外部协作机制由总裁办法务部债权处理并直接向总裁办负责。(四) 泉州地区打假的内部协作机制由总裁办法务部启动,法务部负责内部协作机制的统一调度指挥并直接向总裁办负责。内部协作机制其他组成部门应根据法务部的指示积极采取行动配合打假。(五) 泉州地区打假协作机制的启动实施:1. 法务部接到线人举报后,初步判断线人提供的信息是否准确,当事人是否构成侵权,公司是否启动打假机制,必要时,可以指定熟悉地形的人员前往现场查看。启动打假机制之前,法务部应掌握这次侵权事件的具体发生地点,侵权者的姓名、女权的大致情形及侵权的程度。销售140、管理足以市场管理部人员应协助法务部对假货进行初步确定。2. 法务部确定信息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依托某一外部协作单位启动打假程序,并迅速联系该外协单位指定领导人,请示该外协单位指派人员前往现场并采取相应制裁措施。3. 法务部确定信息及外协单位后,启动内部应急协作机制。1) 法务部根据事件的发生地点,将相关信息告知人力行政中心行政部或鞋业事业部第一工厂的责任人,行政部负责除晋江陈埭地区以外打假时的车辆调度和一定数量搬运、保卫人员的保证,鞋业事业部第一工厂负责晋江市陈埭地区打假时的车辆调度和一定数量搬运、保卫人员的保证。2) 法务部人员换便装,携带必要的文件资料(如相应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商标投141、诉书等)及设备(如相机、录音笔等),和行政部或第一工厂指定人员一同出发,与外协单位会合前往现场。在前往现场的过程中,法务部应与线人保持实时联系,攻取事态发展的最新情况。3) 到达现场后,根据外协执法单位的要求,行政部或第一工厂指定人员对假冒产品进行搬运、清点、核对并运输至指定地点或我司临时存储仓库。4) 4.5.3.4对于存储于我司的假冒产品,行政部应严格保管,除法务部指示外,不得向任何人开放或拿取任何物品。5) 技术质量中心负责对假冒产品取样并最迟于三个工作日之内出具质检报告。(六) 法务部负责泉州地区打假的后续工作。即跟进案件的处理进程,定案之后与相关外协单位具体资料的交接、案件的媒体宣传142、及必要的经费支出结算(如线人举报费用、产品鉴定费用等)。(七) 泉州地区以外的打假机制:1. 各代理公司提供假货线索等相关信息,销售管理中心所属区域督导确定该信息的准确度,将确定后的信息反馈给法务部,并负责督促跟进及协调代理公司该打假行动的进程。2. 法务部根据销售管理中心及各代理公司反映的情况,提供相应的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支持及法律程序操作的指导意见。必要时,前往现场直接参与打假行动或者委托律师等专业人士参与打假。3. 各代理公司负责与当地相关外部协作单位的沟通及工作交流。4. 打假案件结束后,销售管理中心所属区域督导应将有关打假的所有资料收集齐全,并于打假案件结束后一个月内将相应资料整理完143、毕,提交法务部归档备案。(八) 为保证打假协作机制的顺利及时启动,法务部应事先做好相关资料准备及设备配备:1. 加盖商标持有人印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2. 加盖商标持有人印章的商标持有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 加盖商标持有人印章的商标投诉书或商标请求书格式广西 4. 泉州地区相关外协单位的通讯录;5. 数码相机:用于现场录取、保存证据;6. 录音笔:用于必要时秘密录制和保存相关证据。第五条 流程图无第六条 附件无第七条 表单无情报收集分析制度文件编号总办【规程】0016秘密等级秘密版本号1.0实施日期紧急程度紧急第1页共7页情报收集分析制度第一条 目的为及时有效地收集和分析公司内外部各类情报信息144、,规范各中心/事业部情报收集和分析的流程,达到及时为决策者及信息需求者提供情报信息支持的目的,特发布此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各中心/事业部第三条 专用语和缩略语情报:本制度中的“情报”,是指路可以协助公司充分了解公司内部运营管理状况以及外部竞争态势,为公司高层决策提供支持,为公司赢得和保持竞争优势的各类信息和数据。情报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内部情报,即各中心、事业部的运营状况、绩效数据、管理制度等;二是外部情报,即宏观政治经济政策、法律法规、市场资讯、竞争信息等。第四条 内容及要求(一) 公司情况工作的管理1. 经营管理中心是公司整体情报数据工作的组织者和协调者。情报管理工作遵循双向交流的原则,145、即各中心有义务根据经营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相关的内外部情报信息,经营管理中心也应根据各中心的需求,利用现有情报收集渠道尽可能的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及分析结果。2. 各相关中心和情报人员应建立良好的交流渠道,相互配合,为决策者及信息需求者提供有价值的信息数据支持。3. 各情报相关人员和部门需要提高保密意识,对任何情况资料都应妥善保管,以免被相关人员及其他公司窃取利用,对本公司造成不利和损失。所有情报人员均应与公司签署保密协议,如有泄密事件发生,参照公司保密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以当事人和当事部门进行处罚。4. 情报的应用。收集、分析、汇总后的情报,由经营管理中心(或在经营管理中心的组织下,由各中心、事业部)146、形成可供参考的简报,并提交公司决策层,为公司各项重大决策提供支持,为公司确定发展方向提供方向性建议,为公司规范内部经营管理提供保障。(二) 经营管理中心的情报收集分析工作1. 情报收集内容1) 竞争对手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竞争对手的现行战略、财务指标、产品研发策略、品牌推广及营销策略、销售渠道建设、零售管理等信息,以及高层管理团队的变更情况,近期的股权变更情况,所获荣誉及法务相关的信息;竞争对手未来经营目标、未来财务目标,是否有新的战略转变举措等。2) 市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宏观经济政策(政治、经济、社会、技术)、市场趋势、替代品的出现、细分市场的规模和增长潜力、体育用品零售格局变化、战略联147、盟等。3) 消费者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月度、季度、年度消费数据统计,消费者对不同品牌的忠诚度信息,消费者对竞争对手的评价,消费者消费动机、行为、需求的变化等。4) 媒体报道,包括但不限于:下面报道、负面报道、客户评价、投诉建议等。5) 各中心、事业部的经营状况、绩效数据、管理制度等,如各中心月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季度工作回顾报告、市场营运政策、各类财务报表、人力结构等。2. 情报处理及分析的要求1) 情报分析:对收集存档的大量信息,依据以上分类原则进行处理,经过初步分析后提炼成简洁的、可供参考的报告。2) 情报收集分析结果的提交。A 每日简报。a) 提交时间:每日下午17时前提交。b) 提交形式148、:经营管理中心战略发展部以WORD形式提交信息简报。行文分为目录及正文两部分:目录为信息的标题,并做好超链接,点击可以阅读正文;正文不需要全文摘录,只需提炼有价值的信息。c) 接收人:总裁及副总裁。B 每周简报。a) 提交时间:每周一上午10时之前提交上周信息简报。b) 提交形式:经营管理中心战略发展部以WORD形式提交信息简报。行文中心思想简明扼要,提炼出文章中有价值的信息,方便信息需求者有选择地阅读。正文为原始信息。c) 接收人:接收人:总裁及副总裁。C 每月信息分析汇总报告。a) 提交时间:每月5日(或为假日,则顺延至5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上行10之前提交上月分析汇总报告。b) 提交形式149、:经营管理中心战略发展部以WORD形式提交。行文按照品牌合作、竞争策略、新产品及广告、赛事及活动、签约人信息、上市及财务信息、法务相关、所获荣誉、慈善活动等模块,对当月的所有信息进行分类分析,提出简要的战略意见和建议协助公司领导进行决策。c) 接收人:总裁及各中心总监。D 例外情况:由于情报的特殊性,收集分析结果的提交不拘泥于固定时间和对象,情报人员在特殊情形下,可在公司授权后,根据要求随时向各中心/事业部要求提交信息和提供情报给相关中心人员。(三) 各相关中心的情报收集分析1. 各中心情报工作的侧重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品牌管理中心:公司内部的品牌策略,对体育赛事、国家队的赞助情况,150、目前代言人的签约情况;竞争对手的品牌策略,包括品牌定位、广告动向、市场促销等;相关机构进行的品牌美誉度调查等。2) 商品管理中心:商品企划、设计、开发各阶段的相关数据,新技术、新面料的相关资讯,现阶段拥有的产品经理、设计师数量以及学历、资历构成,与外部设计单位的合作签约情况,竞争对手的商品策略、商品动态,相关的流行资讯和流行趋势等。3) 销售管理中心:销售及库存数据,如按地域、产品系统、门店类别等口径统计的销售额,过季或滞销产品的处理,渠道中产品及过季产品的库存等;渠道规划方面的数据和资料,如零售门店数量、地区颁布、销售额颁布情况,新开、改造、升级门店数量、位置,J类店与F类店的比例等。4) 151、海外事业部:产品出口情况、相关海外市场信息、海外流行趋势及竞争态势等。5) 生产事业部:产能规模和结构,原材料及成品供应商的数量、资质、结构,竞争对手的生产管理模式等。6) 质量管理中心:相关产品的质量标准、检测标准,国家的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竞争对手质量体系及质量管理模式等。7) 支持体系(财务、人力、总办):公司的财务数据、及竞争对手的财务数据(如果可获得);公司整体的人力结构,竞争对手的人才状况及高层管理团队的详细信息;国家关于政治、经济的法律法规、政策,地方政府的相关信息等。8) 以上中心还应根据公司具体要求,收集分析所需的内外部情报信息。2. 各中心情报工作的要求1) 各中心应设置专152、门人员,专职或兼职进行情报收集分析工作。2) 各中心应根据公司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及时向经营管理中心提供情报汇总分析数据和资料,或按公司要求,及时向经营管理中心提交特定的情报数据。3) 各中心应在公司允许范围内或保密条款框架范围内,根据需求向相关中心提供各类情报。4) 经营管理中心根据公司要求,负责对各中心情报收集分析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中心情报工作的组织安排,也将纳入中心及总监的年底考核范围内。第五条 流程图无第六条 附件无召回程序文件编号总办【规程】0016秘密等级秘密版本号1.0实施日期紧急程度紧急第1页共7页召回程序第一条 目的为避免名挽回因销售出现问题产品而可能或已经造成的不利影响,153、保证顾客合法权益及维护公司的形象,特指定此程序以指引相关部门和人员跟进、处理问题产品的召回。第二条 适用范围各中心/事业部第三条 定义(一) 问题产品问题产品包括:1. 不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标准、部颁标准和其他有关产品性能和标识规定的产品;2. 公司质量部门认定存在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的产品;3. 侵权产品;4.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合格产品。(二) 召回指按照质量产品及侵权产品的界定,经公司相关部门鉴定,报总裁确认决定回收所采取的相应行动。(三) 下架指通过相应渠道反馈商品质量或侵权问题,经公司相关部门鉴定,报总裁批准,将问题产品撤离营销场所及所采取的相应行动(四) 调查委员会指由经营管理中心154、牵头,会同质量管理中心、品牌管理中心、销售管理中心、总裁办法务部、鞋业事业部、服装事业部等相关职能中心负责人(中心代表)组成,通过QA会议,实施对公司产品缺陷的调查,检测、认定、上报及召回的通知、监督的一个项目组织机构。第四条 召回程序(一) 召回触发机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召回触发机制:1. 质量管理中心在自检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或潜在质量问题),认为应该召回。2. 品牌管理中心客户服务部统计,在销售过程中单一款型产品,残品率超过5%(残量与实际销售量的比率)。3. 品牌管理中心客户服务部,接到顾客投诉量达到一定数量并向渠道了解存在类似问题,认为应该启动召回触发机制。4. 总裁办法务部在收155、悉任何第三方发出的有关商品涉嫌侵权的法律文书后,经审查研究认为应该启动召回触发机制。(二) 相关部门的职责1. 品牌管理中心1) 客户服务部负责监控、收集关于产品问题的客户投诉,建立、保存产品及消费者信息的有关记录档案,对上述资料应当及时准确备案。2) 经调查后确认残品率达5%以上后,应立即做出报告提交质量管理中心,并抄送调查委员会其他成员,并于当日向调查委员会发出是否下架的建议。3) 在总裁批准下架或召回或裁决不召回后,协助销售管理中心拟定下架/召回/重新上架的通知,并协调召回的相关工作。2. 总裁办法务部1) 在收到相关侵权、投诉信息后,立即展开调查,建立、保存相关信息及有关记录档案,将调156、查结果抄送调查委员会成员,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调查委员会发出是否下架或召回的建议。2) 对召回的侵权产品提出处理意见,提交经营管理中心。3. 质量管理中心1) 自检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或潜在质量问题,认为应该召回的,依据其调查结果和鉴定结果做出建议书提交给经营管理中心,同时抄送调查委员会其他成员。2) 在收到品牌管理中心抄送的指质量问题报告后,应立即展开质量调查,并在收到样品的7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报告提交经营管理中心,同时抄送调查委员会其他成员。4. 销售管理中心1) 配合质量管理中心、品管管理中心、总裁办法务部对质量问题新产品、侵权产品展开调查活动。2) 负责向分销商发出下架或召回或重新上架157、的通知。3) 监督分销商及零售商对下架及召回通知的执行情况。4) 在质量问题产品召回后,移交事业部前,对召回产品进行保管。5) 对召回的问题产品提出处理建议,提交经营管理中心。6) 对召回的侵权产品进行保管。5. 鞋服事业部1) 配合质量管理中心、品牌管理中心、总裁办法务部的对质量问题产品、侵权产品展开调查活动。2) 就批量问题产品做出报告,配合经营管理中心对责任认定展开调查。3) 负责保管因质量问题召回的产品。4) 对召回的问题产品提出处理建议,提交经营管理中心。5) 依总裁指示,执行召回产品的处理工作。6. 经营管理中心1) 配合质量管理中心、品牌管理中心、总裁办法务部的报告后,召集调查委158、员会成员进行讨论,会签下架、召回方案,并报总裁批准,下达领导批准与否的通知。2) 对召回产品展开责任认定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召回产品的处理建议汇总成召回事件最终报告提交总裁批准执行。(三) 程序1. 质量管理中心、品牌管理中心、总裁办法务部在发生启动召回触发机制的情况后,依据所掌握的相关信息,如果认为该下架,可以向经营管理中心提交下架建议并抄送调查委员会其他成员。2. 经营管理中心在质量管理中心、品牌管理中心、总裁办法务部建议下架的1个工作日内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会签下架报告并报总裁批准。3. 如果总裁不批准下架,则产品继续销售,待质量鉴定结果出来后再决定是否召回。4. 如果总裁批准下架,则开展以159、下工作,并等待最终的质量/侵权鉴定报告出来后再决定是否召回。1) 经营管理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下架决定书通知品牌管理中心或总裁办法务部或质量管理中心,并抄送调查委员会其他成员。2) 如果是产品质量问题,则销售管理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与品牌管理中心确认下架细节,并通知分销商。3) 如果是产品侵权问题,则销售管理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在总裁办法务部、品牌管理中心确认下架细节,并通知分销商。4) 销售管理中心负责监督分销商和零售商在3日内下架并就地存放在分销商和零售商处等待进一步的指认,并对执行不力的分销商予以处罚。5. 质量管理中心收到办法务部或品牌管理中心的书面信息后,在收到样品的7个工作日内出160、具鉴定报告并提交初步意见提交经营管理中心。6. 经营管理中心2个工作日内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会签鉴定报告及召回方案并上报总裁作最后裁决。7. 如果裁决不召回,则张立召回流程,并进行下列工作:1) 经营管理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将不召回决定通知品牌中心或总裁办法务部或质量管理中心,并抄送调查委员会其他成员。2) 销售管理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与品牌管理中心确认重新上架(如果之前已经下架)细节,并由销售管理中心通知分销商。8. 如总裁裁决召回,则进行下列工作:1) 经营管理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召回决定书面通知品牌管理中心或总裁办法务部或质量管理中心,同时抄送调查委员会其他成员。2) 如果是质量问题,销售管理中心负责在一个工作日内与品牌管理中心确认召回细节并通知分销商。3) 如果是侵权产品,销售管理中心负责在1个工作日内与总裁办法务部、品牌管理中心确认召回细节并通知分销商。4) 销售管理中心负责监督分销商和零售商在3日内下架(如果之前并未下架)并按要求发回总部,并对执行不力的分销商予以处罚。5) 鞋业事业部/服装事业部/总裁办法务部/销售管理中心负责提交召回产品的持续处理方案给经营管理中心;6) 经营管理中心负责该召回事件责任认定调查和处理意见的提交,并汇总召回产品处理方案以形成召回事件最终报告交总裁批准执行。第五条 流程图见附件一第六条 附件无第七条 表单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