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园区车辆通行证和人员进出登记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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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公司园区车辆通行证和人员进出登记管理规定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一、物业中心车辆出入通行证的管理规定如下:为了加强园区交通安全管理,维护良好的企业经营、工作生产秩序,建设和谐、文明的园区环境,特制订以下规定:(一)、 办证管理1、各入驻企业单位办公车辆为橙色“通行证”,按上下班规定路线出入。办理橙色“通行证”企事业单位及员工凭工作证,或由园区内企业单位出具证明,在物业管理中心管理处办理。2、公寓楼住户用车为蓝色“通行证”,按园区直达公寓的规定路线出入,期限为公寓房屋租赁期,由公寓管理处出具证明材料后到物2、业管理中心管理处办理。3、车辆“通行证”只限本车使用,不得转借和复制。不按规定使用的,由物业中心管理处予以没收。4、新入驻企业装修期间出入车辆需在门卫处登记,装修完毕后一周内到物业中心管理处办理车辆出入“通行证”。5、初次办理“通行证”的企业免费办理,每家企业限额5台车辆,超出按每证10元收取工本费。6、各企业按规定数量发放后如有丢失情况,需要补证的每证按10元收取工本费,否则进入园区必须到门卫处登记确认后方能进入。(二)、出入管理1、车辆出入园区大门时,一律将“通行证”摆放在车辆前窗左下角,自觉接受门卫检查。2、其它外来办事车辆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在园区各门卫处进行身份登记。3、各入驻企3、业单位主办或承办大型活动,凡涉及车辆通行和交通管理问题的,应事先书面通知物业中心办公室,由园区物业中心根据需要统筹安排。4、机动车辆进入园区,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规定的标识和路线文明行驶,禁鸣喇叭、警笛,主动避让行人,限速每小时30公里。不得影响园区内正常的生产和生活。5、机动车辆携带贵重物品和仪器设备、大宗物资、行李、家具、建筑材料等出入园区,必须主动出示并递交相关单位的有效证明或由相关部门事先联系(出园区需填写物业中心物资搬运放行条),经门卫查验后方可放行。(三)、停放管理1、各类车辆进入园区后,应服从管理,就近、有序地停放在停车场或规定区域内,确保道路畅通。2、外来机动车辆,不得在园区4、内过夜停放。特殊情况需经物业中心管理处同意,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及所载物品安全由车主负责。 3、驾驶员应自觉遵守园区规定,对违章驾驶、乱停乱放、不服从管理,经教育不改者,物业中心管理处将没收“通行证”,责令其车辆离开园区;情节严重者,报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四)、实施时间本规定自年5月2日起实施。各企业请在本规定下发签收后一周内,持有效证件到中心管理处办理“通行证”,逾期未办者,之后办理需交工本费10元。二、物业中心人员出入办公区域的管理规定如下:(一)、各企业工作人员进入中心办公区域需佩带本人“工作证”,物业安保人员验证无误后方可进入。(二)、外来办事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在各办公区域5、内来访登记处进行身份登记,并电话联系所访企事业单位部门(或个人)同意后,换取“来宾证”。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区域需持“来宾证”经安保人员验证无误后方可进入或离开。(三)、如有欲强行进入办公区域的人员,安保人员要全力制止,同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并通知公安等相关部门到达现场处理。(四)、各企业工作人员严禁将与工作无关人员带入办公区域。(五)、安保人员严格禁止推销人员及衣冠不整者进入办公区域。(六)、各企业工作人员如有大宗贵重物品带出园区,必须在安保登记填写物资搬运放行条和企业负责人签字后,安保人员检验后方可放行。(七)、外来人员需将大宗贵重物品带入办公区域,需持送货单,在安保登记处填写物资搬运放行条,由安保人员电话确认后进入办公区域。(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国家管制物品出入办公区域。对可疑物品安保人员有权进行检查,并报告有关部门。备注:研发、外包中心门岗负责车辆出入检查,大堂保安负责人员出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