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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化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培训教育管理制度210页
焦化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培训教育管理制度210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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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资料
上传人:yua****ong 编号:971252 2024-09-03 204页 660.76KB
1、焦化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培训教育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录第一章 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承诺12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12一、总则12二、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职责13三、董事长安全职责13四、党委书记及党委安全职责14五、总经理安全职责14六、常务副总经理安全职责15七、分管政工、财务、企管副总经理安全职责16八、生产、设备、安全副总经理安全职责16九、经营副总经理安全职责17十、行政后勤、工程(基建)副总经理安全职责18十一、保卫、消防副总经理安全职责18十二、分管其它工作的公司领导安全职责12、9十三、工会主席及工会安全职责19十四、政工、团委安全职责20十五、总工程师安全职责20十六、总(副)会计师、总(副)经济师安全职责21十七、公司办公室安全职责21十八、设备安全处安全职责21十九、生产处安全职责23二十、企业管理处安全职责24二十一、项目办安全职责25二十二、保卫处安全职责26二十三、财务处安全职责27二十四、供销分公司安全职责27二十五、运输公司安全职责28二十六、物业分公司安全职责28二十七、分厂厂长、车间主任安全职责29二十八、分厂副厂长及车间生产副主任安全职责30二十九、车间设备副主任安全职责30三十、分厂、车间工艺技术员安全职责31三十一、分厂、车间的设备技术员安全3、职责31三十二、分厂、车间的安全技术员安全职责32三十三、班组长安全职责33三十四、班组安全员职责33三十五、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34三十六、生产操作人员安全职责34三十七、全体职工安全职责35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35第四章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37一、入厂教育37二、日常安全教育38三、特殊工种教育38四、安全技术考核39第五章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39第六章 安全绩效考核制度41第七章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42一、目的和要求及内容42二、组织与形式43三、隐患整改44第八章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45第九章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47第十章 安全装置与防护器具管理制度48第十一章 消4、防安全管理制度50一、引用标准50二、消防工作的基本方针、原则50三、组织管理机构及职责51四、消防安全责任制51五、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54六、消防管理55七、义务消防队(组)职责63八、火灾扑救与调查处理64九、检查考核与奖惩64第十二章 消防器材、设施维护保养制度65第十三章 新、改、扩建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66第十四章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 管理制度69一、内容69二、依据70三、三同时执行情况70四、职责划分71第十五章 建筑与安装安全管理制度71一、施工组织管理71二、现场管理72三、土石方工程管理72四、施工机械以及电气设备的管理73五、拆除工程的管理73六、安装安全5、的要求标准74七、新安装项目与已投产装置连接的安全要求74八、试车74第十六章 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75一、基本要求75二、入厂证管理76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76四、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安全管理77五、事故管理77六、附则78第十七章 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78第十八章 设备检维修安全制度81一、检维修时机和频次81二、检维修前的准备81三、检维修前的安全教育82四、检维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82五、检维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83六、检维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83七、设备的交接84第十九章 设备大修安全管理制度84第二十章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87一、基本原则87二、火源、可燃物、爆炸物管理88三、火灾危险6、性分类88四、工艺生产装置与控制88五、贮运设施89六、危险物料排放处理90七、煤气的安全使用90八、消防组织与设施90九、火灾、爆炸事故的抢救原则91第二十一章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92第二十二章 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定95第二十三章 厂区断路作业安全规定98第二十四章 电气检修规定99第二十五章 吊装作业安全规定100第二十六章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102第二十七章 高处作业安全规定107第二十八章 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定109第二十九章 设备内作业安全规定111第三十章 焊接作业安全规定113第三十一章 事故管理制度114一、事故分类114二、事故等级划分114三、事故损失的计算115四、事故的抢救7、与指挥115五、管理分工与报告程序116六、调查与处理117第三十二章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18一、特种设备及材料的购进。118二、特种设备及材料入库管理。118三、特种设备安装、维修及改造。119四、使用前管件、阀门的检验。120五、特种设备使用和安全管理。120六、职责及法律责任。121七、特种设备名词解释。121第三十三章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22第二十五章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23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规定124二、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规定125三、危险化学品销售管理规定131四、危险化学品采购管理规定132五、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规定132六、危险化学品装卸车查验管理规定138、3七、危险化学品收货管理规定134八、危险化学品发货充装管理规定135九、危险化学品定期盘点管理规定135十、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管理和处理管理规定136十一、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规定136第三十五章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137一、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137二、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138三、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139第三十六章 进入禁火区内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139第三十七章 生产设施安全拆除管理制度140第三十八章 安全台帐管理制度142第三十九章 变更管理制度144第四十章 承包商和供应商管理制度145第四十一章 厂区交通管理制度146第四十二章 防止急性中毒和抢救措施管理制度149一、基本原9、则149二、防止急性中毒的措施150三、发生人身中毒事故的抢救150第四十三章 煤气水封安全管理规定151第四十四章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152第四十五章 安全奖惩管理制度156第四十六章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管理制度160第四十七章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61一、一般仓库安全管理规定161二、油类仓库的防火安全规定163三、药品试剂仓库安全管理规定164四、木材库、木工房防火安全管理规定165第四十八章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66第四十九章 要害岗位安全管理制度167一、要害岗位的范围167二、要害岗位的安全管理168第五十章 生活用煤气安全管理规定169第五十一章 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170一、公司的安10、全生产目标170二、主要措施及要求171三、交纳范围172四、交纳标准172五、奖惩规定173六、成城公司、日升公司参照本制度执行。174七、交款方式174八、本制度由公司设安处负责考核,解释权归设安处。174第五十二章 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使用规定174第五十三章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176第五十四章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177第五十五章 风险评价管理制度178一、评价目的178二、评价范围178三、评价方法179四、评价时机179五、评价准则179六、评价组织180七、其它要求181第五十六章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81第五十七章 安全管理制度的修订制度183一、修订时机183二、修订11、频次183三、新修订的管理183第五十八章 搞好安全生产的必须和禁令184一、生产区内十四个不准:184二、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184三、防止违章动火的六大禁令:185四、操作工的六个严格:185五、机动车辆七大禁令:185第一章 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承诺一、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持续不断地强化安全“双基”工作,努力提升安全管理的现代化水平。二、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层层分解安全责任,逐项落实安全措施,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三、安全承诺: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本着对企业、对员工、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严加管理12、,努力创建“平安焦化”。2、建立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全面推行安全工作制度化、体系化、标准化管理。3、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提供足够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舒适的工作环境,保证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全。4、持续改进生产工艺和装备,不断提升工艺装备的现代化水平,实现生产装置的本质安全。5、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鼓励员工多提安全合理化建议,全员参与安全管理工作。6、始终贯穿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实现安全生产,确保一方平安。 签名: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总则1、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13、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2、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的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分管领导负责。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的每个职工都必须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4、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处室、分厂及分厂各车间。二、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职责1、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的最高安全管理机构,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2、认真贯彻落实安14、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文件。3、研究并确定公司安全生产的长期规划及年度安全工作重点。4、研究和部署督促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预防、整改工作。5、组织安全事故查处工作,研究决定安全事故的处理意见。6、组织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进行风险评价。7、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三、董事长安全职责1、董事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为官任,保一方平安”。2、严格执行国家、集团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接受上级安全培训和考核。3、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保本公司生产目标的实现,签15、发重要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4、检查并考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5、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6、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7、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坚持重大事故按规定上报制度。8、董事长要作出书面的安全承诺,要向公司的广大从业人员和社会公布,让他们都清楚企业对安全的承诺和发展方向。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董事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16、年具体工作中。四、党委书记及党委安全职责1、对本公司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2、协助公司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等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3、发挥各级党组织在企业生产中的监督作用,教育党员起模范带头作用。4、协助公司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5、支持工会开展群众性的劳动保护监督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6、深入生产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五、总经理安全17、职责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协助董事长全面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3、严格执行国家、集团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接受上级安全培训及考核。4、审查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报董事长签发。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5、协助董事长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对近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6、协助董事长召开好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并予以落实。7、协助董事长组织对重大事故进行18、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坚持重大事故按规定上报制度。8、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出总经理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中。六、常务副总经理安全职责1、常务副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具体负责人,协助公司总经理全面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组织制定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协调公司的生产经营的安全管理工作,协助总经理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4、检查并考核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人员及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5、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重大安全措施,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6、定期参加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7、协调组织对重大19、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坚持按规定上报重大事故。8、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出常务副总经理年度安全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中。七、分管政工、财务、企管副总经理安全职责1、参照董事长和总经理职责开展工作,协助董事长、总经理搞好安全生产。2、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政工、财务、企业管理的安全工作负责。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政工、财务、企业管理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并组织落实。4、负责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配备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技术人员和安全工程师。5、负责遵纪守法、劳动纪律教育,企业管理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6、负责审批职工安全、卫生、消防教育培训工作计划20、和企业完成指标计划。7、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对发生重大、特大事故和给企业造成严重损失的有关人员分清责任,严肃处理。8、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政工、财务、企业管理副经理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中。八、生产、设备、安全副总经理安全职责1、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司的设备、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动力、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备安全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3、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即安排工作时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生产职能部门、设备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21、履行和各项生产、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4、组织对重大生产事故、工伤事故、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5、组织生产、设备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设备隐患的整改,制定安全防范措施。6、负责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以及设备大修的安全管理和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7、定期召开设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设备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8、组织开展生产系统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生产、设备、安全副经理的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中。九、经营副总经理安全22、职责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供应、销售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安全技术规程,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3、贯彻“五同时”原则,保证供应原材料、设备、备品配件等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4、组织和参加供应、销售系统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5、组织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大检查,落实供应、销售系统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6、负责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教育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7、定期召开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工作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8、组织供应、销售系统开展安全工作竞赛活动,23、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经营副经理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中。十、行政后勤、工程(基建)副总经理安全职责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行政后勤、工程(基建)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行政后勤、工程(基建)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安全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以及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3、负责组织本系统所属设备、设施、建筑物以及项目施工验收中的安全。贯彻执行“三同时”规定,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三同时”审查,并落实整改措施,因设计施工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4、负责组织本系统所属设备、设施24、建筑物进行安全防火大检查。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制定安全防范措施。5、负责审查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必须包括安全责任条款。并负责对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工作。6、组织和参加工程(基建)系统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上报。7、组织工程(基建)系统的安全大检查,落实工程(基建)系统事故隐患的整改。8、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行政后勤,工程(基建)副经理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中。十一、保卫、消防副总经理安全职责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保卫、消防安全工作负责。2、负责贯彻执行消防法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并监督执行情况。3、负责建立健全各25、级保卫、消防、化救专兼职机构。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消防、保卫系统安全管理制度。5、负责组织公司安全防火大检查落实重大火灾事故隐患的整改。6、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保卫、消防副经理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中。十二、分管其它工作的公司领导安全职责分管其它工作的副总经理,在其分管工作中涉及安全工作内容的,要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修订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出分管工作的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到当年具体工作中。十三、工会主席及工会安全职责1、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劳动保护和职工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执行,充分发挥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26、的监督作用。2、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对于任何单位和个人违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进行舆论监督。3、组织职工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群众性活动,支持董事长、总经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4、搞好班组安全建设,参加公司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有关劳动保护条例的制定。5、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知识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公司“安康杯”安全活动。6、协助公司做好劳动条件的改善工作,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的合法权利,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疗养,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7、落实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8、27、参加安全检查和对新建、改、扩建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公司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9、工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的成员,要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10、负责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11、制定工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到当年具体工作中。十四、政工、团委安全职责1、负责宣传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知识。2、会同有关部门对广大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开展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活动。3、配合公司党委抓好团员、青年职工遵纪守法教育、动员和督促团员、青年在安全生产中发挥积极作用。4、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技能,掌握科学操作方法,逐步提高28、广大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和安全意识,实现安全生产。5、结合团员、青年的特点,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建立“青年安全监督窗”,对企业安全生产实行多种有效的宣传活动。6、及时宣传、表彰企业安全生产中的典型人物和经验,激励广大职工争做安全生产模范。7、负责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十五、总工程师安全职责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技术上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2、加强安全技术管理,积极采用安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备、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3、在新项目、新装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4、审查公司重要安全29、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切实可行。5、参加公司重大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6、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总工程师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中。7、副总工程师根据业务分工,承担相应的安全职责。十六、总(副)会计师、总(副)经济师安全职责1、执行国家关于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费用落实到位。2、审查企业经营计划时,要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3、把安全管理纳入经济责任制,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经济效益30、,支持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审核各类事故费用支出。十七、公司办公室安全职责1、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时转发上级各种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对安全部门的有关资料,及时汇审、打印、下发。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在数据传输、语音通讯、微机网络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建立健全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实施。3、负责对临时来公司办事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4、搞好对所管辖车队的安全工作,制定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5、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6、负责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十八、设备安全处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的法令、法规、方针、政策、制度31、和标准,编制和修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分管副总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对公司的设备、安全、环保工作负主要管理、监督责任。2、贯彻落实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设计、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和标准,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完善设备、安全管理制度。3、协助有关部门对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对各单位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4、组织制定、修订本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5、负责组织起重设备、施工机具、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气瓶、防尘毒等定期安全检查、检验工作、及时整改检查中发32、现的问题,有重大隐患要坚决停用。6、负责生产或辅助生产的设备、电气、仪表、管道的安全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制度要求。7、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对安全措施负责检查监督。8、负责压力容器、起重设备及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9、参加新建、扩建、改造及大修、技措工程的“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10、组织安全大检查、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11、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到危及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133、2、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13、对外来检修的有关人员等,应组织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有关施工纪律的管理规定。14、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工伤事故、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 15、负责施工合同安全责任条款的落实、监督工作。16、监督有关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劳保用品,保健仪器和防暑降温物品。17、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企业职工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18、负责对各单位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安全生产中有贡献的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19、会同工会等34、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化安全管理办法。20、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技教育和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21、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环保“三同时”监督工作,使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22、建立、健全设备、安全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单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加强设备、安全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设备专业人员会议。23、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十九、生产处安全职责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2、编制和修订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35、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定期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和工艺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3、在制订长远发展规划、编制技术措施计划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应有安全技术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和挪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制定增产节约措施时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4、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作法,应立即制止,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5、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组织处理,并立即报告主管领导,通知各有关部门,防止事态扩大。6、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在调度36、会上给予表扬或批评。7、负责工艺纪律的管理和贯彻落实,杜绝或减少非计划停车和跑、冒事故。组织对各生产单位操作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和考核。8、负责生产事故和因工艺技术原因引起的事故调查处理,并参与其它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9、参与安全生产“三同时”的落实和投用前“三同时”的审查。10、积极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及时改进生产技术上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11、负责制定化验人员采样,分析及设备、仪器使用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并就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12、负责对产品质量、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料的分析,必须及时准确。13、负责设备检修的动火分析和进入容器作业的检测分析,并提供检测分37、析数据报告。14、负责事故调查时的化验检测和数据分析。15、负责对进厂需要化验物料的化验,并及时准确地提供数据。16、负责对公司职工进行工艺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作。17、负责组织生产系统开、停车安全计划、方案的编制。18、负责公司水、电、汽、煤气的安全调度工作。19、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二十、企业管理处安全职责1、对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组织入厂安全教育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有关岗位。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管理工作。2、贯彻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负责对职工劳动纪律的教育与检查工作。3、贯彻劳动法,制定劳动保护计划,控制加班加点。组织落实好对女职工38、的特殊劳动保护。4、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手续,参加工伤鉴定工作,起草公司工伤文件并组织落实。5、把各单位安全工作情况纳入奖励考核,并严格执行。6、负责新入厂工人体检,根据职工体检情况和职业禁忌症要求,做好新老工人、工种的分配和调整。7、按照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技术人员、工业卫生人员和消防人员的配备。8、在办理临时工协议时,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款,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9、在企业管理总体规划中要突出“安全第一”的思想,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根据设备的实际生产能力,编制下达生产计划。10、从企业管理角度,抓好企业现场管理,定期组织现场管理检查,并对查出的违章违纪行为和事故隐39、患,纳入企业考核。11、贯彻执行国家和集团关于工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公司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根据国家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对公司有毒有害岗位进行分类确定,人员登记、资料管理和数据上报,并按规定组织有毒有害岗位人员进行查体。12、负责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二十一、项目办安全职责1、负责新、改、扩建项目的考察、论证、设计、审批以及组织实施。2、及时传达、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在新、改、扩建项目上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3、在新、改、扩建项目的考察、论证、设计时,必须同时对安全、环保“三同时”进行考察、论证、设计和审批,使其符合国家安全、环保要求。4、负责新、改、扩建项目40、施工安全合同的签订及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督促和检查。5、对新、改、扩建项目的施工,必须选用有资质的施工队伍,并对其施工安全负责。6、负责新、改、扩建项目建设时禁火区域的划分和审定。7、负责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二十二、保卫处安全职责1、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负责进厂人员的证件检查和临时入厂人员的入厂检查登记以及进入禁火区的车辆办理防火罩的安全管理,负责全公司安全保卫工作。2、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负责公司消防安全工作。3、负责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和消防责任制的落实。4、掌握企业主要生产过程的水灾特点,经常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险、隐患的41、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5、负责企业内炸药、雷管、剧毒物品的管理和审批。6、负责组织或配合上级部门对公司水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汇总上报有关部门。组织水灾事故的补救工作。7、负责对各类重大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8、参加安全检查,组织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检查工作。9、组织建立、健全企业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并对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训练。10、负责公司消防安全大检查,做好要害部位,重点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11、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技措工程有关防火措施,消防设计的“三同时”审查和验收。12、负责编制企业专用消防器材的配置和采购计划,负责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和修理。13、负责健全企业防火档案,对关42、键生产装置和重点生产部位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消防灭火方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14、对消防隐患提出治理整改方案和计划。15、负责各单位消防责任制的落实和消防安全合同的签订。16、负责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二十三、财务处安全职责1、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投资要确保资金到位,并监督安全生产资金专款专用。2、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安全教育费用等安全投入资金到位。3、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企业经济活动分析内容。4、保证劳保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物品的开支费用。5、负责企业事故保险赔偿的办理。6、负责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二十四、供销分公司安全职责1、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负43、责。建立健全供、销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规程,负责对所辖范围内的职工、临时工、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和安全管理。2、负责对公司的物资采购和产品销售的安全管理,及装卸货的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和销售,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凡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必须按规定索取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危险化学品外售必须按规定发给用户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3、负责按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所需设备、备件和原材物料。4、贯彻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及易燃易爆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实施细则。5、负责所辖范围内储罐、油库、仓库的防雷、防静电、防火、防爆工作。认真44、落实危险化学品收发货管理制度。6、对购进的设备、备件及原材料质量和产品销售质量负责。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公司标准要求。7、采购危险化学品必须到有资质的单位购进,销售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出售给有资质的单位,并记录好采购和销售台帐。8、负责对本部门安全进行检查,并就所存隐患提出治理整改方案和计划。9、负责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二十五、运输公司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交通安全规定,负责机动车辆的年检和驾驶员的年审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建立健全公司交通安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2、负责车辆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行驶。3、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各类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和保险赔偿的办理。4、及时完成公45、司货物运出、运进任务和厂内搬、倒装车和煤堆打堆任务。5、对驾驶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杜绝违章驾驶。6、负责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二十六、物业分公司安全职责1、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安全职责、规章制度及各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根据国家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协助企管处做好工业卫生、职业病防治以及有毒有害岗位人员的查体工作。3、管理好食堂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火灾发生。4、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好职工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职工健康监护档案。5、对企业工业卫生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和计划。6、负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组织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和隐患整改。7、按规定做好保健食品、防暑降温饮料供应发放工作。846、负责拆除建(构)筑物的安全,确保拆除过程符合安全规定。9、负责本部门所属锅炉,民用煤气管道,电器线路及其它设备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10、负责公司建(构)筑物的安全管理,监督各单位对所辖建(构)筑物进行维护保养,并组织进行专业安全检查。11、组织建筑项目的设计审查,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做到新建项目不留隐患,按照“三同时”原则保证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12、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它有关安全规程、标准,制定并组织审查建筑安装施工安全措施,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13、负责组织外来施工队伍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考核不合47、格不能雇佣,安排施工队伍时,必须选择具有法人资格及相应技术等级资质者,签订施工合同。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发生事故按合同处理。14、负责基建与生产的联系、配合,交接工作。15、组织对本单位所发生的事故和建筑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16、负责对生活区水、电、煤气以及职工生活卫生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二十七、分厂厂长、车间主任安全职责1、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2、保证国家和公司安全生产法令、法规、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单位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48、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卫生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4、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5、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施、安全装置、电器仪表、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保养和正确使用。6、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奖励先进班组和个人。7、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理,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49、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和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8、建立本单位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必要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9、建立健全干部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有人管生产、管安全,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二十八、分厂副厂长及车间生产副主任安全职责1、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2、及时传达贯彻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五同时”。3、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及时制止违反安全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4、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设备安全处,防止事态扩大。5、贯彻执行工50、艺操作纪律和操作规程,杜绝或减少非计划停车和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实现安全稳产、高产。6、负责组织本单位范围内的安全检查。7、负责落实本单位检修及临时抢修施工时安全措施,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安排监护人员。8、负责对本车间干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和考核,负责本车间新入厂人员的车间级安全教育工作。二十九、车间设备副主任安全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上级有关部门关于设备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标准。负责制定和修订各类设备维修、保养、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2、负责本车间设备的安全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3、在制定有关设备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安全卫生措51、施内容,负责落实安全措施。4、组织设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有计划地修好更换,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为安全生产打好基础。5、负责对本车间职工进行设备维修、保养、使用等安全知识的培训考核。6、负责落实车间安技装备和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三十、分厂、车间工艺技术员安全职责1、负责安全生产中的工艺技术工作,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2、负责编制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及管理制度,在编制开、停车技术改造方案时,要有可靠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3、对本车间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技术培训,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练兵和考核。4、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安全运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制止52、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作业,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5、参加车间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参加工艺改造,工艺条件变更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6、发生生产和与生产有关的事故,及时向安全主管部门报告,参加生产和有关事故调查、分析。7、负责装置检修、停车、开车安全技术方案的制定,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三十一、分厂、车间的设备技术员安全职责1、负责设备安全技术管理。2、负责编制本车间设备操作安全规程及管理制度,在编制设备维修、检修、保养制度方案时,要有可靠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3、对本车间职工进行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知识培训,组织53、培训安全操作技术的练兵和考核。4、每天深入现场检查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作业,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5、参加车间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参加设备改造、设备操作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发生设备及与设备有关的事故时,及时向设安处和有关领导报告,参加设备和有关事故调查、分析。7、负责停车检修安全技术方案的制定,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三十二、分厂、车间的安全技术员安全职责1、车间安全技术人员在车间主任领导下,负责车间的安全技术工作,对车间安全管理负具体责任;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法律、法规54、,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安全监督部门的指导,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有权直接向设备安全处及分厂安全科长汇报工作。2、负责和参与制定、修订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3、负责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4、协助车间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车间级安全教育,指导并督促检查班组(岗位)的安全教育工作。5、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经常组织反事故演习。6、按照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参加车间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三同时”的设计、竣工验收。参与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更方案的审查,落实装置检修、停车、55、开车的安全措施。7、负责车间安技装备、灭火器材、防护、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8、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9、参加车间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10、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范化。三十三、班组长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公司和分厂、车间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班组(本工段)的安全生产。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公司、分厂、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3、组织56、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及其它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车间领导,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6、负责生产设备、安全装置、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7、组织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8、负责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实现文明生产。三十四、班组安全员职责1、班组安57、全员由副班(组)长兼任,接受车间安全员的业务辅导,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2、组织开展本班(组)的各种安全活动,负责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安全总结。3、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组织岗位技术练兵和开展事故预案演练。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5、检查监督本班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保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及灭火器材。6、发生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组织抢救,救护伤员,维护好现场,并向领导报告。三十五、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本单位的规58、章制度,遵守作业操作规程,保证安全作业。2、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认真维护保养。3、设备发生故障或出现事故隐患,影响安全作业或发生险情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4、按要求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努力学习所从事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技术水平。5、拒绝违章指挥,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三十六、生产操作人员安全职责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和劳动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59、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如实向上级汇报,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5、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8、熟知本岗位的危险源和防范措施,保证生产安全。9、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三十七、全体职工安全职责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的每个职工都应在自已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每个职工都要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严肃认真地做好各项工作。360、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人身安全、防火、防爆等安全生产的各项禁令和规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章守纪。4、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工作纪律。5、认真学习并执行安全用火、安全检修,进设备作业、登高、动土、动火、吊装、加拆盲板等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不违章作业。6、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要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7、正确操作,精心维护保养设备,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器具和消防器材,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8、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岗位技术61、练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是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公司制定了从董事长、总经理到岗位人员以及各部门、单位的安全责任制度。为确保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做到责任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的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制度,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严格考核。一、考核职责1、各分厂、分公司、管理部门及公司领导的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2、各车间、分厂、分公司领导及车间主任的安全责任制考核由各分厂、分公司负责,考核62、结果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3、车间副主任、车间技术人员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由各车间负责,考核结果报各分厂、分公司。4、单位、部门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由各单位、部门负责,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二、考核形式安全生产责任制按分工职责考核,实行季度考核、年终总评的办法,每季度五日前上报相应主管部门。三、考核标准各级领导、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逐项做好落实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因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在责任制的考核上,采用百分制的形式,每项责任制的每一条款所占分数为一百分除以条款数量。责任制考核,63、按照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逐条评分,各条得分合计为总分,总分95分以上的为优秀,8594分为合格,85分以下为不合格。四、奖惩各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及从业人员的责任制考核结果,每季一通报,年终进行总评,考评优秀的由考核单位报相应主管单位研究给予奖励,考评不合格的由考核单位报相应主管单位研究给予处罚。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公司安委会研究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对有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四章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一、入厂教育1、凡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培训学习人员等)都必须进行(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2、厂级(公司、分64、厂)安全教育(一级)由企管处负责,教育的主要内容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本公司生产特点,安全生产的防火、防爆、防尘、防中毒的基本要求,以及一般安全知识和安全注意事项等,并经考核合格后,分配到车间及有关单位。厂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32学时。3、车间级教育(二级)由车间主管安全生产主任负责,教育的主要内容有:本车间生产特点,车间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预防事故的措施等。经考试合格后分配到各班组。车间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4、班组级教育(三级)由班组长负责,教育的内容有:本岗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所用工具、器具及个人防护用65、品的使用方法,以及消防器材的使用等。在指定师傅带领下参与学习操作,在未取得安全作业证前,不得独立操作。班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16学时。5、公司内调动(包括车间的调动)或脱岗六个月以上,要履行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考试成绩合格记入“安全作业证”内,方准上岗作业。6、接待外单位参观、学习等人员,由接待单位进行培训教育,并有专人陪同,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现场的风险管理情况等。7、外来施工单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项目负责单位负责,培训内容包括:有关的法律法规、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风险管理、作业现场的有关规定、安全注意事项、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二、日常安全教育166、公司各级领导应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意识、安全技术和组织纪律教育,使职工自觉遵守纪律,履行安全职责,提高安全操作技能,确保安全生产。2、设备安全处、工会、政工处等应通过举办安全技术教育展览,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简报、广播、录像等各种形式,广泛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3、各单位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和安全生产活动。4、在大修和重点项目检修时,各大修、检修单位要对参加检修人员进行大修、检修前的专题安全教育。5、对危险性大的工程项目,作业前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出可靠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管部门和设备安全处进行督促和指导。6、凡因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和不进行安全教育,67、而造成的各类事故,将按事故性质和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7、对发生的重大事故除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外,还要组织职工进行现场教育,从事故中接受教育,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8、全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由企管处负责组织进行。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消防法、劳动卫生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消防知识、安全生产知识等。9、每期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情况,结业考试成绩等都要记入安全教育台帐,作为定级、晋级、评比条件。三、特殊工种教育1、凡从事电气、焊接、锅炉、压力容器、起重、厂内机动车辆、68、危化品从业人员等特殊工种工作人员,必须参加市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颁发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从事作业。2、特殊工种人员,每年由各单位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和培训,主要以专业技术、安全知识,事故案例进行教育,通过安全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四、安全技术考核1、新工人进入生产岗位独立操作前,须经过三级安全技术考核后,具备一定的生产理论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报设备安全处核发安全作业证。2、特种作业人员,除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外,还必须取得本公司发放的安全作业证。3、车间对职工每年要组织一次安全技术考核,考核成绩由车间记入安全教育台帐和职工安全作业证。4、69、考核内容:本岗位工艺流程、岗位操作规程,本工种应掌握的安全作业技能、工业卫生知识和有关安全技术理论知识、消防知识以及事故处理、紧急救护等。第五章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为保障公司生产安全顺利的进行,及时消除生产设施中存有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设施、职工培训、救援演练、安全所需物资等费用的投入,现制定本制度,以保障安全投入及时到位。一、安全费用的提取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1、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4%提取;2、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3、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7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4、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二、安全投入资金的管理安全费用由财务处提取,并设专人管理,建立安全费用台帐,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度节余转入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三、安全投入资金的支出管理1、属生产、设备、安全设施、职工培训、救援演练、安全所需物资、安全评价、设备检测等生产性安全投入资金,由设安处编制计划报公司批准后,所发生的费用加盖安全投入费用章后到财务处入帐,临时性生产安全投入由单位提出书面报告,报设安处核实审批,再转报公司批准后实施,盖章后入帐。2、劳动保护方面的71、安全投入,由各生产单位提报计划报企管处,企管处审批后转供应处采购,发生的费用以领料单形式经设安处审核盖章后,转财务处入帐。3、其他性安全投入均由单位写出书面请示,所分管的主管处室转报公司批示后实施,所发生的费用到设安处加盖安全投入费用章后,到财务处入帐。4、未经设安处审核认可、加盖安全投入费用章的其他费用,一律不准作为安全投入费入帐。四、安全投入费用分类1、安全培训教育费2、劳动保护用品费3、个体防护用品费4、防暑降温类物品费用5、安全设施的投入和维护保养费6、职业危害防治费和职业健康体检费7、隐患治理费8、安全风险抵押金9、安全检查费10、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演练费11、为从业人员缴纳72、保险费12、危险设备的大修、更新改造费13、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测费14、安全、职业卫生评价费15、与安全有关的其他经费。五、建立安全费用台帐1、财务处建立安全费用提取台帐和安全费用投入总台帐。2、设安处负责对安全费用投入情况进行审核,并建立安全费用支出台帐。3、企管处建立劳动保护用品费用支出台帐和工伤保险费用支出台帐。4、公司办建立保健品经费支出台帐。5、供应处建立安全设施和安全用品购进的台帐。6、保卫处建立消防费用支出台帐。7、各分厂建立安全设施维护保养费用支出台帐和应急救援演练费用支出台帐。六、费用台帐管理安全费用台帐应如实准确地记录,不得弄虚作假,财务处建立的安全费用台帐的保存期,应满足73、有关规定的要求。第六章 安全绩效考核制度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顺利实现,有效地激励和促进各单位、部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要求完成安全生产的奋斗目标,逐步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一、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安全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分为四个层次,即:公司与各部门、分厂、分公司签订的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内容;各分厂、与各车间签订的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内容;各车间与班组签订的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内容;各班组与班组成员签订的年度安全责任书内容。二、考核指标说明公司安全生产的年度目标经过四个层次的逐级分解,尽可能地做到了细化、量化,便于进行测量控制和考核,各级的安全目标由各级责任74、单位按要求组织实施,确保指标的完成。同时要通过严格的贯彻落实尽可能使完成指标高于计划规定指标。三、考核操作说明1、安全绩效的考核分为四个层次,包括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考核各部门、分厂、分公司,分公司考核各车间,车间考核班组,班组考核班组成员,考核结果汇总整理后,由考核单位提出奖惩意见报上一级主管单位。2、考核的内容为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目标、运行标准、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等的符合情况。3、安全绩效实行季度考核、年中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4、考核等级评定、等级标准分为五级,分别为出色、优良、常态、需改进和不良。四、绩效奖惩按考核结果,由考核单位进行研究,制定出奖惩意见报上一级主管单位75、,批准后进行奖惩处理,从而达到保持和强化正确的安全行为,控制和消除不良的安全行为的目的。第七章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一、目的和要求及内容目的:安全检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因素和事故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防范和整改事故隐患。要求:1、各级安全检查(包括岗位巡查,车间、分厂组织的日常检查,公司组织的综合性检查,以及各种专业、季节性检查)要严格按安全检查规定,精心组织,确保检查质量。2、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要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安全检查的作用,避免安全检查走过场,流于形式。3、各级安全检查组织和人员,有76、权要求受检单位汇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资料,有权调查、询问及召开座谈会,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对重大事故隐患有权提出处理意见。内容: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落实、查组织领导、查各项记录等执行情况,查隐患为主,重点是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充装和安全用电管理。对查出的问题认真做好记录,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二、组织与形式1、公司综合性安全检查,由公司分管安全负责人及设安处组织各车间、分厂和有关部门安全负责人参加,每周一次。设备、电器仪表、生产工艺、危险建(构)筑物、运输车辆、“三纪管理”等各专项检查,由各分管处室组织每月不少于一次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和77、安全会议台帐记录。2、分厂、车间安全检查,由分厂厂长、车间主任及安全科长组织技术人员、安全员、值班班长进行,每周进行一次。并作好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台帐。3、各级领导对所承包的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要履行职责,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公司级别每月一次,分厂级领导每周一次,车间领导每天至少一次,班组长每班至少一次。各分厂每年对管理区域内的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做出公正合理的实事求是的安全评估。4、班组长及各岗位职工要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长巡回检查制度,巡回检查每小时一次。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和检查记录,及时报告和处理发现的问题。5、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每日进行巡回检查。各岗位操作人员每78、小时对自己分管的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巡检。维修人员每天对自己分管的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巡检。对出现的问题和隐患,做到及时发现,随时处理,并做好检查、整改记录。6、季节性检查和遇到重要的节假日、政府组织重要的活动时,提前十天进行公司综合性安全检查。7、每年定期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煤气设施、危险化学品贮罐(槽)、电器装置、起重机械、厂房建筑、构筑物、避雷设施、防静电设施、大型设备基础、运输车辆、易燃易爆和防尘防毒的重点岗位、部位由各分管处室组织严格的专业监测、检查。8、根据季节变化对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防火和防冻保温工作,由各分管处室组织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9、除集体组织的安全检查外,任何79、职工对违章和违纪现象及不安全因素有劝阻和制止的权利。10、实行安全责任区制度,公司安全检查组实行分组分区域检查,在检查后一周内,因检查疏漏或不认真,该检查出的隐患没有发现而造成事故的,安全检查组有关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根据情节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11、凡不按规定进行检查的,要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按规定进行处罚,对因巡查不及时出现事故造成损失的,要从严处理。三、隐患整改1、各单位对各级检查组检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研究分析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定人、定时积极组织整改。2、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凡班组能整改的不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公司。3、对因种种原因不能马上整改的隐患,在不危及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应80、制定出计划、按期解决,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设专人监护运行。对难以保证安全生产的隐患,要立即停车整改。4、对较重大的隐患整改,由公司设备安全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隐患整改单位要在限期时间内按时完成,并将隐患整改情况及时上报设安处存档。5、对不及时整改的单位,将按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安全事故的,将同时追究单位主要责任人责任。第八章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一、措施编制计划的依据与范围1、依据(1)、国家颁发的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和行业主管部门发布劳动保护制度标准。(2)、结合我公司实际,需要解决的保证人身安全健康和生产安全的措施项目。二、范围1、以防止火灾、爆炸、工作为目的的一切措施,如安全防护装81、置、保险连锁及信号装置、自动检测报警装置、漏电自动保护装置等。2、改善生产操作条件和工业卫生条件,防止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一切措施,如防毒防尘、防暑降温和减少噪音等措施。3、有关保证劳动卫生所必须的设施及一切措施。4、编制安全技术教材,购置图书、仪器、举办安全技术培训班安全展览。三、编制与审批程序1、分厂厂长、车间主任根据国家和企业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和具体规定,组织技术人员、工人和有关人员讨论研究,确定车间安措项目,指定专人编制具体计划和方案,经群众讨论送设备安全处和生产处审查汇总。2、各单位上报的安措项目经公司设备安全处和生产处审查、平衡后,编制出本公司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草案,报公司审批。382、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召开由工会、有关处室、分厂和车间负责人参加的专门会议讨论决定以下事项:(1)、确定全年安全技术措施项目。(2)、确定各个项目的资金及来源。(3)、确定设计负责单位及负责人。(4)、确定施工单位及负责人。(5)、规定完工或投入使用日期。报请上级审批的重大项目,批准后一定要落实上述责任及完成期限。4、企业管理处将批准的安措项目与生产技措项目同时下达。5、分厂、车间(处室)在日常和专业检查中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及其整改措施、整改情况及时报设备安全处。6、分厂、车间在每年十月份前,编制出下一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设备安全处。7、已经批准的安措项目不得任意变动,特殊情况需修改计划应经主83、管经理批准。四、资金来源与物资供应1、根据化学工业劳动保护工作条例第四章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劳动保护措施所需费用每年应在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中安排20以上,不得挪作他用,所需材料、设备等要纳入物资供应计划,切实予以保证。2、需要增加固定资产的安措项目,从设备更新、技术改造费中列支。3、安全装置的大修、威胁安全生产的设备大修(不增加固定资产)由大修费列支。4、凡不增加固定资产的其他安措费用,由生产维修费开支,摊入生产成本,数额大者可分期摊销。5、生产车间应将安措设备与生产设备同时纳入计划进行维护、检修、管理。五、检查与竣工验收1、设备安全处、生产处对安措计划执行情况应定期检查,并及时向主管经84、理汇报。2、主管经理根据情况定期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会议,研究处理安措计划执行中的重大问题,保证安措计划顺利完成。3、安措项目竣工投产试运行三个月后,由使用单位写出技术总结报告,对其安全技术经济效益和存在的问题做出全面评价。4、根据使用单位的技术总结报告,由主管经理组织生产、设安、工会等部门进行综合评价,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纳入正常管理。第九章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根据生产安全的需要,公司的重点岗位和要害部位装了安全监控和测量设备,以便对这些岗位和部位实施有效的安全监控和测量,达到及早发现问题、随时处理问题的目的。为加强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1、85、凡是生产、使用、储存、充装易燃易爆易中毒危险化学品的重点岗位和要害部位,都必须安装适宜的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需对重要的压力、温度等指标进行监控和测量的,同时安装压力、温度监控和测量装置。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选型要合理,确保监视和测量的准确度和精确度满足使用要求,同时供货安装单位要有相应资质。3、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位置要合理,能够起到有效的监视和测量作用。4、新安装的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要经过鉴定和校准方可投入使用。二、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1、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同期,以相应的国家标准为准。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应按有关国家标准进行鉴定和校准。3、安86、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记录由公司设备安全处保存。三、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1、使用单位保证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使用。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保持其准确度。3、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在鉴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严禁超期使用,使用中如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的校准状态时,应对其重新进行校准。4、对使用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人员,视设备的繁简和操作难易程度进行必要的培训,使用人员应熟练掌握操作使用步骤和方法以及维护和保养知识。5、使用人员要随时观察安全和测量设备的状态,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和处理。四、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维护和管理1、使用单位应对安全监视和测量设87、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以便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2、设备安全处应对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建立台帐,包括:名称、设备类型、购进日期、使用期限、现存位置、检定期限、目前状况。五、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失效处理1、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在检定有效期内,若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状态时,应由联系有资格的单位或人员维修检定。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报废经使用单位设备安全处确认,按报废处理程序进行报废。第十章 安全装置与防护器具管理制度一、范围凡在化工生产中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安全联锁装置,事故停车装置,高压设备的防爆卸压装置,低压真空的密闭装置,防止火焰传播的隔绝装置,超重设备的行程88、和负荷限制装置,电器设备的过载保护装置,灭火装置以及危险气体自动检测装置,事故照明安全疏散设施,静电和避雷防护装置等均属安全装置。二、管理分工1、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和工作性质,本着有利于管理的原则进行分工。2、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起重设备上的负荷、行程限制装置、各种防护用具由设定处负责统一协调管理,使用单位负具体管理责任。3、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液面超限警报装置、压力表和安全联锁装置,均由生产处负责管理。4、凡属电气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和避雷装置等均由生产处、公司机电车间、分厂机电车间负责管理。5、凡生产区域中的火灾报警装置、灭火器具,均由保卫处负89、责管理。三、维修与检验1、各种安全装置按管理分工,应安排专人负责,定期进行巡回检查和维护管理。2、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进行定期检修。3、各种安全装置的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所管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记录记入档案。4、各种安全装置禁止拆除、挪用或废弃不用。5、凡经过改造或新设计的安全装置,必须经各分管单位进行技术鉴定,试验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6、除专职维修人员外,对各种安全装置任何人不得随便乱动。四、防护器具选用与保管1、根据作业性质,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氧气呼吸器、防护眼镜、耳塞90、防毒口罩、特种手套、防护服、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胶靴、鞋、绝缘垫和绝缘台等均属防护器具。2、根据操作环境条件(空气中氧含量、毒物浓度、种类)、劳动强度和防护器材性能及其防护范围,是正确选用防护器具的依据,严禁超出防护范围进行代用。3、岗位配备的过滤式防毒面具,应与有毒物质的性质和人员头型相适应。4、凡空气中氧含量低于18(体积),有毒气体含量高于2(体积)的作业场所,严禁使用过滤式面具代替隔离式面具。5、严禁使用防尘口罩代替过滤式防毒面具。6、面具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知面具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保管方法。7、各种防毒面具使用前、使用后均需仔细检查。过滤式面具、滤毒罐每两个月定期检查一次91、,一氧化碳滤毒罐每月称重检查一次,严禁使用失效的防护器材。8、各种防毒面具应定点存放,专人保管。9、安全带用前要仔细检查,用后要妥善保管,每年要进行一次强度试验。10、绝缘手套、胶靴、绝缘棒、绝缘垫、绝缘台等常用电气绝缘工具要定点专人保管。11、常用电气绝缘工具要按电气安全工作规程中有关规定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从事电气作业。第十一章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和规范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灾害,结合本公司目前的现状及发展的总要求,制定本规定。一、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 TJ167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92、GB5016092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二、消防工作的基本方针、原则1、基本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2、基本原则:坚持职能部门、职工和群众相结合的原则,谁主管、谁负责,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三、组织管理机构及职责1、组织管理机构(1)、公司设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委员由保卫处、设安处、生产处、企管处、政工处等部门负责人担任。(2)、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保卫处,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任由保卫处处长担任。2、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的有关指示、规定。(2)、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管理,审查批准年度消防安全工93、作计划及企业的长远消防安全规划。(3)、组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3、消防职能部门。保卫处是企业消防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对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受企业分管领导领导,业务上受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四、消防安全责任制实行逐级领导消防安全负责制和职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每个部门、单位的主管行政领导和岗位职工是该部门、单位、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1、总经理责任总经理对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有组织领导责任,是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总经理外出期间或缺额时,其代理者为责任人。(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和其他有关消防法规。(294、)、组织实施逐级领导消防安全负责制和职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3)、把消防工作列入生产、经营管理的内容,对重大消防安全问题作出决策,并提供经费及组织保障。(4)、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组织对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5)、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奖惩。2、分管副总经理责任分管副总经理是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协助总经理做好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直接领导消防职能部门的工作。(1)、定期听取汇报,及时指导消防职能部门的工作。(2)、组织防火安全检查,落实重大火险隐患整改工作。(3)、组织审核防火安全措施、计划,并安排实施。(4)、督促消防职能部门发挥职能作用。3、总工程师责任总工程师对企业95、消防安全技术问题负责。(1)、组开展消防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现代管理手段,不断提高企业消防安全工作水平。(2)、审查有关消防安全技术方面的制度,提出意见供总经理参考。(3)、组织研究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方案,参加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4、其他副总经理级领导责任其他副总经理级领导在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对消防安全负责。经常听取分管部门、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汇报,及时指导所分管部门、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不断提高所分管部门、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水平。5、保卫处消防安全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及国家96、颁布的关于消防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办法和技术规范,协助公司领导抓好日常和节假日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部署和落实好消防安全工作,经常汇报本公司安全防火形势和情况,预防火灾事故发生。(2)、配备专(兼)职消防干部,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保卫处的主要工作之一,制定公司的各项防火制度。(3)、根据季节特点和上级工作部署,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和防火宣传,提出工作要求,发现火险隐患,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对重大火险隐患,及时向公司领导和上级机关报告情况,并发出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4)、熟悉各车间重点工序的防火要求,研究发生火灾潜在的一切火灾危险性并及时消除,对新工艺、新设备在投产前,配合有关部门提出防火97、措施。(5)、依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加强对构、建筑物的消防安全管理,参与建筑消防安全审核、检查和竣工验收,有权制止私搭乱建。(6)、依法监督国家和公司制定的各项消防法规和制度的贯彻落实,纠正违章,对玩忽职守者,有权制止和批评教育,对态度恶劣,情节严重的报告分管经理,采取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予以处理。(7)、负责调查火灾事故,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后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出防止类似火灾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对事故责任者依据其性质、情节、后果追究责任。6、各处室、车间、分厂主要行政领导人的责任各处室、车间、分厂主要行政领导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并分别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98、人。(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消防安全工作标准、制度,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生产管理的议事日程。(2)、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3)、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做好群众性防火安全工作。(4)、定期组织防火检查落实整改措施,消除火灾隐患。(5)、组织本单位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业务学习、训练,增强单位的自防自救能力。(6)、组织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发生火灾时带领职工进行扑救,组织人员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7、班(组)长责任(1)、认真执行防火制度、规定,落实防火安全措施。(2)、根据本班(组)情况,对职工进行防火教育,检查职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的99、执行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并组织整改。(3)、班(组)在布置生产工作任务时同时布置消防安全工作,做到班前有布置,班中有检查,班后有总结。(4)、管理好本班(组)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使其保持良好的状态。(5)、发生火险火灾迅速报警,并组织职工奋力扑救,保护事故现场,协助查明原因。8、岗位职工责任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在班(组)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领导下,做好本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1)、熟悉本岗位工艺生产流程,正确的操作方法,以及设备(物品)的性能。(2)、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消防知识学习,掌握基本防火知识,做到会报警,会用一般的消防器材,会扑求本岗位上的初起火灾。(3)、管理好所分管的消100、防器材和设施,发生火警,火灾时要及时报警,奋力扑救。五、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1、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防火安全工作作为本职工作中的重要内容来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2、重点防火部位上岗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和消防知识学习,经考核合格后,方准持证独立上岗操作。3、必须严格执行禁火区内严禁吸烟,动用明火的规定。4、禁止工作场所堆放油布、破布、废油等易燃物品,现场严禁明火取暧、烘烤衣服、食品。5、被易燃物或可燃液体浸过的衣服,严禁穿到有明火作业的场所。6、严禁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易燃液体随意擦洗设备及物品。7、生产区、生活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生产区内严禁焚烧杂草和垃101、圾。8、严格执行工艺设施有关防火防爆规定,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9、执行消防工作及安全工作的其他规定,严防火灾发生六、消防管理1、逐级消防安全检查制度(1)、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每季组织一次安全防火大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督促各单位立即进行整改。(2)、专(兼)职消防干部对防火重点部位要坚持经常检查,对一般部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有权停止生产,及时处理火险,并报告领导。(3)、车间、分厂每周要组织班长、工段长,对本车间、分厂的消防安全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并报防火负责人或保卫处。(4)、班组要落实责任,坚持班前、班后自查,做到发102、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防安全自查情况要留有记录,以便备查。2、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仓库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库存物资要分类、限额,并应留出必要的通道。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并标明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2)、库内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搁层,并要经常保持清洁。(3)、库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确实需要,由电工按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安装。(4)、库内不准拉临时电线、不准设电熨斗、交流收录机等电器设备。(5)、仓库一般采用天然采光,如确需照明,应采用白炽灯泡,其功率不得超过60W,严禁使用日光灯,碘钨灯,且线路的覆设和灯泡的安装应在通道上方,与103、货物堆垛的距离至少应保持500mm以上。(6)、仓库应单独安装电源刀闸箱,并设在库外,并应采取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7)、库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并应设立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严禁入内。(8)、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到每日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9)、库内应配齐相应消防器材,要有专人管理,落实责任,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整好用。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1)、生产和管理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危险源的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2)、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能低于二级,要有良好的通风散热设备,定期测温检查。(3)、贮存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104、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足够的相应消防器材,性质、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4)、生产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库)房场所,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5)、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物品清洗。(6)、对怕潮(如乙炔)、怕晒(氧气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曝晒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7)、搬动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轻装、轻卸,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或起封。(8)、运输危险品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由懂其性质的专人押运,并应办理运输手续,105、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品不得同车运输,严禁携带危险品乘坐公共汽车。(9)、剧毒物品应专库存放,必须有两人两锁共同保管,一起领用,一起退回,领用危险物品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使用氰化物等剧毒物品应责成处长、车间主任级以上人员监督合用,随用随领剩余退回。4、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计技术规范进行,严禁非电工人员乱拉乱接。(2)、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3)、车间、仓库、消防重点部位,严禁和私设电热工具(如电炉子、电热褥子、电熨斗)。(4)、严禁使用不符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电器设备或线路不得超负荷运行。(5)、架空高压电力线不准通过建106、筑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堆垛上空。(6)、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7)、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每年至少应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老化线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对本公司避雷设施每年进行一次摇测,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将情况报保卫处。(8)、易燃、易爆车间、仓库的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符合防火要求。(9)、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5、门卫、巡逻守护制度。(1)、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提高警惕,忠于职守,切实做好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2)、要107、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和各项防火安全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职责,准确地行使职权,积极主动地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3)、坚守岗位,工作时间不准喝酒、睡觉、打扑克和擅离职守,对进入本单位的外来人员询问登记并积极宣传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进入禁火区的人员,严禁将火种带入禁火区。(4)、对进入禁火区的机动车辆要戴防火帽,加强防火管理。(5)、门卫巡逻人员应密切配合,协调工作,对重点部位要定时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理并报告领导。6、新职工教育培训考核制度(1)、新职工包括单位新调入或临时工入厂,要先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学习基本消防安全知识,经108、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公司级教育:由单位领导安全、消防等有关人员给新职工上安全课,介绍本单位生产特点,重点部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设施,学会使用一般的灭火器材,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及格人员,不准分配工作。、车间级教育:主要介绍本车间的生产特点,具体的安全制度及消防器材的分布情况,并学会使用操作方法。、班组级安全教育:主要针对新工人的具体工种,介绍操作中的防火知识,操作规程或发生事故苗头的应急措施,经考核后方可操作。(2)、对在易燃、易爆岗位或特殊工种人员,在经过三级教育后,还要先在老工人的带领下,经过一段时间学习,确认已具备独立操作能力,方可独立操作。(3)、工人在本单位调动车间、部门,凡车109、间工种不同,仍要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4)、凡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的工人,因违章而造成事故的,本人要负主要责任,如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或考核的,由于不懂安全知识发生事故,则由领导承担主要责任。7、重点工种教育培训考核制度。(1)、公司级要坚持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技术培训,每年不应少于2次。(2)、要针对各重点工种的特点,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每年不应少于两次,以提高灭火技术水平,增强自防自救能力。(3)、坚持每年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的考核,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准上岗操作以确保生产安全。(4)、凡经教育考核而因违章造成事故的本人负主要责任,如未经110、教育考核,或考核不及格而上岗位操作发生事故的要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8、消防器材管理、维修制度(1)、消防器材放置在通风、干燥,取拿方便的地方。(2)、对消防器材,应加强维护保养,要保持整齐、干净、防锈鉵,不得曝晒、雨淋。对怕冻的器材,在冬季应采取防冻措施,使其处于完整好用状态。(3)、对消防器材要定期进行检查,干粉灭火器、1211灭火器,每季度检查一次,如干粉结块应更换,二氧化碳钢瓶重量减少1/10应充气,1211灭火器如果重量减少1/10,应补充药剂和充气。(4)、消防器材的管理、维修由保卫处负责领导,各车间、仓库、及其他配备部位的消防器材应定点、定人落实责任,负责管理。(5)、消防器111、材由保卫部门和有关单位根据各单位的火灾危险性,火灾特点等综合情况,设置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6)、消防器材放置的地点由保卫处和各单位共同确定,不得任意挪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将负责人姓名标示于现场。(7)、配置在各单位的消防器材、设施,责任单位要做好维护,每月自查一次,检查放置地点是否有变动,机件是否损坏,出现故障,是否过期、失效,铅封是否被打开,消防器材要经常保持清洁,无灰尘、无锈鉵,处于完好有效,随时可以取用的完整状态。(8)、室内消防栓由所在单位负责日常维护保养,达到不漏水,消防栓箱关合严密、不破损,水龙带理顺盘放整齐,发现铅封被打开,应查明原因并通知保卫处检查并重新更换铅封。动用消防栓112、时应及时报告保卫处。(9)、配置消防器材的单位,要建立消防器材台帐,严格执行“三记”制度,即发放灭火器的种类、数量、有效期要登记,使用后将使用日期、原因、情况及灭火效能要登记,检查结果要登记。(10)、消防器材人人都要爱护。消防器材应为消防专用,不准埋压,禁止挪作他用,因管理不善而丢失、损坏、挪用、放空造成损失除按规定处罚外,其损失费由造成损失的责任人支付。破坏器材、设施,除赔偿损失外。按焦化公司治安保卫责任制有关规定处理。(11)、工人应熟知消防器材的结构、性能、使用范围,并会正确使用,能对初起的火警火灾进行有效的扑救。9、加油站消防管理(1)、加油站建筑设计必须符合防火要求。(2)、加油站113、周围5米内为一级爆炸危险区域,其电气线路应采用电缆敷设钢管配线,电器设备应选用本质安全型、电源照明灯开关应加装在加油管理室内。(3)、加油机与储油罐之间应用导线连接起来,并接地。防止两者之间产生电位差。(4)、加油站内所采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标准爆炸环境用设备通用防爆电气要求的规定,并有国家的检查单位发给的防爆合格证书,各电气无件上必须有明显的防爆标志。(5)、加油机吸油管、油泵、油气分离器,计量器,视油器、输油软管、油枪等机构及各连接管路不准出现漏油现象。加油机地线接法应符合安装说明。(6)、加油站应设防雷设施,并定期进行接地测试。站内应配备干粉灭火器及沙土等灭火器材。(7)、操作人员应掌114、握本岗位的操作技术和消防安全规定做到精心操作,禁止违章作业。(8)、站内严禁烟火,并设立醒目的警示牌,严格用火、用电管理,严禁在站内从事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诸如检修车辆、敲打铁器等。(9)、严禁携带一切危险品入站,站内严禁闲杂人员随意出入和逗留。(10)、雷击时,停止加油卸油作业。卸油时应由专人监护下司机先在槽车规定部位接好地线,卸油完毕,稳油5分钟后,复测油罐存量,以防测油尺和油液面、油罐间静电放电造成火灾。(11)、油槽车排气管应安装防爆装置,在自流卸油时应关闭发动机,加装接地线,卸油时要严格控制油的流速,以防产生静电。(12)、加油员必须亲自操作加油枪,集中精力认真操作,做到不洒不冒。发115、生跑冒油时,必须清理完现场后,加油车辆才准起动离去。(13)、下班时,应关闭加油机,关闭油罐出油管线阀门,切断电源,锁好门窗,方可下班。10、微机室消防管理(1)、严禁放腐蚀性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维修时尽量避免使用汽油、酒精等易燃溶剂,若确需使用时,必须采用限量办法,随用随取,严禁使用易燃品清洗带电设备。(2)、维修设备时,必须先关闭设备电源,再进行作业。(3)、室内禁止吸烟和随意动火。(4)、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及时修复。(5)、要配备灭火器,并设置在明显易取的部位。11、汽车和汽车场(库)的消防管理。(1)、车辆上路行驶前,要认真检查,确认机件良好后,才能投入运行,行驶途中如发生116、故障,要认真查明原因,进行抢修,严禁直流供油。(2)、司机要向乘客宣传,劝阻不要在车内吸烟,禁止违章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上车。如发现已有危险品上车,应采取安全措施。(3)、装运化学物品必须符合有关要求,禁止将性质抵触防护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同车装运。装载易燃液体的槽车必须有导除静电的设备,必须有明显的标志。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车辆,严禁客货混装,必须有懂其性质、并经消防培训的随车押运人员,进入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及其禁火区域,应配戴防火帽。(4)、汽车驶入禁火区域时发生故障,不准就地修理,必须推出或拖离禁火区域后再进行修理。(5)、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规定配备灭火器,防止发生交通事故引发火灾爆炸事故。(117、6)、汽车场(库)设置的地点应认真选择,禁止设在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库心和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其他可燃材料堆放的区域内。(7)、运输一级易燃液体等的槽车,禁止停放在停车场,应单独停放在专用的车库内。(8)、汽车内电气必须符合防火要求,禁止在库内进行作业,禁止在库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汽车进场(库)后要切断电源,检查车上是否留有火种,是否有漏油现象。(9)、禁止从汽车油箱内向外汲取汽油,汽车进入车场停妥后,不准在车上睡觉、抽烟、进餐、喝酒,车头应朝向出口方向,便于疏散,不准交叉纵横。12、建筑施工工地防火管理(1)、工程开工前,项目主管部门应该结合施工现场周围环境占地面积和地理特点,首118、先编制消防安全方案,并报保卫处备案。(2)、项目管理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与工程分包单位逐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合同,明确消防安全职责,并监督、检查分包单位消防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3)、施工管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进行定期检查,督促务工队制定消防保卫措施,落实有关消防安全规定,进行防火宣传和防火检查以及整改火险隐患。(4)、施工现场要留有宽度不小于3.5米的消防通道,并根据施工实际情况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施工中关于电气焊割和其它生产、生活用火管理,易燃易爆材料和化学危险物品管理等方面的防火要求,均按有关标准执行。(5)、施工用临时电气线路架设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要求,高压电线下面119、禁止搭建临时建筑物和堆放易燃易爆可燃材料。(6)、防火、防腐施工前,项目主管部门应与施工单位领导人进行周密组织,避免动用明火与防水、防腐施工交叉作业,防水涂料、稀料、油漆等物品要分类储存,加强消防管理,熬炼沥青时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和违章作业。(7)、企业建筑设计防火管理,必须认真执行TJ16-74、GB50160-92标准,符合防火防爆要求,消防部门应参加设计图纸、会审和竣工验收。(8)、根据建筑物面积的使用性质和要求,大面积的建筑物以及容易起火的部位与其他部位之间,要采取防火分隔设施,防火分隔设施要符合燃烧性能和面积极限的要求。(9)、消防设施根据不同消防保卫对象的120、要求,要相应的设有各种消防设施,室内外的消防管道,消防栓的形式、数量、位置、口径、水压、流量要满足灭火的需要,消防通道应保证灭火的需要。13、图书室、档案室防火管理(1)、图书室、档案室应设在不低于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内,室内装饰材料均要采用非燃烧材料做成。(2)、图书室、档案室内需要按装空调时,空调机要设在室外或专门房间内,输风管道采用非燃烧材料制成,风进图书室、档案室时,均要安装阻火阀门,保温材料应全部为非燃烧体。室内严禁明火采暧。(3)、图书、档案室内的书架,档案架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成,两个书架之间的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8m,横穿书架排的主干线通道不应小于1-1.2m。(4)、图书室、档121、案室内不准设复印装订音像等作业用房,不准设置办公、休息、更衣等生活用房。(5)、图书室、档案室内不准设置配电盘,不准用碘钨灯照明,电气线路全部采用铜芯,外加穿管保护,灯座应设在走道的上方,灯泡与图书、资料、档案等易燃物的距离不小于50cm,不准用可燃物作灯罩,不准合用电炉、电视机、电烙铁等设备。(6)、工作人员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进行认真检查,防止留下火种而造成危害。七、义务消防队(组)职责1、义务消防队(组)由热爱消防工作的本单位职工组成,一般单位按职工总数的15%,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单位按职工总数的30%比例建队(组);每个班组、班次必须有义务消防队员。2、义务消防队(组)设正、副队(组122、)长,并由单位的行政管理干部担任。3、义务消防队(组)员调离单位或体弱多病时,要及时调整补充,保持队伍的基本人员和拥有的基本骨干力量。4、义务消防队员的基本任务。(1)、熟悉本单位的灭火作战方案,积极参加业务训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会补救本单位发生的初起火灾。(2)、认真执行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其他的安全管理行为。(3)、维护保养、管理好本单位的消防器材、设施。(4)、坚持边生产边执勤备防,一旦发生火情,及时报警和扑救。(5)、火灾扑灭后,保护火灾现场,并协助有关人员调查火灾原因。八、火灾扑救与调查处理1、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发现火警和火灾的时候,都要迅速准确123、地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参加扑救。2、如果发现火场有人受到严重威胁时,首先组织力量救人。3、如果着火部位的火势正在向重要部位蔓延时,就要把主要力量用于保护这些重要部位。防止火势蔓延。4、如果着火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就应一面组织力量灭火,一面组织人员疏散这些物品。5、灭火战斗中,火场指挥员要沉着果断,发挥好各个环节的作用,并有权调用通讯、交通、医疗等力量,统一投入灭火抢险。6、火灾扑灭后,失火单位负责人要组织人员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7、有关职能部门要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善后处理,并提出火灾事故处理意见报告。九、检查考核与奖惩1、检查形式(1)、保卫处每124、季对全公司进行一次全面的防火安全检查,对重点防火部位进行不定期的检查,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随时进行检查。(2)、各分厂、处室、分公司车间每月组织一次防火安全检查,班(组)每天进行自检,做好检查记录。2、火险隐患整改保卫处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要本着能立即整改就立即整改的原则,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1)、情节较轻、发生火灾可能性小的,应由检查人员口头通知隐患所在单位进行限期整改。(2)、情节较重,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的,保卫处要签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提出整改建议,隐患所在单位应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到人,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保卫处,保卫处要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十、奖惩按照焦125、化公司治安保卫责任制规定进行奖惩。1、出现新情况时,由保卫处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后给予奖励。(1)、对消防安全工作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2)、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发生者。(3)、在火灾扑救中,勇敢顽强,表现突出者。(4)、在消防的基础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2、惩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分别给予扣罚处室、分厂、车间、分公司、班组奖金的处罚。(1)、发生火警、火灾事故的;(2)、防火责任制不落实,存在火险隐患,欠拖不改或拒不整改的单位;(3)、消防器材因管理不善造成丢失、损失、挪用或将灭火器私自放空的;(4)、在禁火区吸烟、私自动火或违犯其它消防制度的;(5)、在消防管理中,发生其126、他问题应当受处罚的;十一、各生产岗位重点防火部位根据本规定制定相应的岗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上墙。十二、本规定的解释权属于保卫处。第十二章 消防器材、设施维护保养制度一、消防器材由保卫处和有关单位根据各单位的火灾危险性、火灾特点等综合情况,设置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二、消防器材设置的地点由保卫处和各单位共同确定,不得任意挪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将负责人标示于现场。三、消防器材及一切消防设施,均涂以红色,以便于识别。四、配置在各单位的消防器材、设施,责任单位要做好维护保养工作,每月自查一次。检查放置地点是否有变动,机件是否有损坏,是否过期、失效,铅封是否被打开。消防器材要经常保持清洁、无灰尘、无锈蚀127、,处于完好有效、随时可以取用的良好状态。五、动用过的,铅封打开的以及情况不明的灭火器,应及时拿出现场送保卫处检查、充装、更换铅封,不得放于现场,不得与完好的灭火器混放。六、消防器材使用说明书和出厂合格证,购买时应认真检查,符合质量要求。七、消防泵、消防栓由所在单位负责维护保养,使其处于完好备用状态。消防泵非消防用时,必须经保卫处批准后方可使用。八、人人都要爱护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为消防专用,禁止有意识损坏和挪作它用。因管理不善而丢失、损坏、挪用、放空造成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其损失由造成损失的责任人负责赔偿。破坏消防器材、设施均按治安处罚条例及有关法规予以惩处。第十三章 新、改、扩建项目施工128、安全管理制度随着公司新、改、扩建项目的不断增加,外来施工队伍和施工人员逐渐增多,施工人员的构成复杂,安全意识淡薄,缺少在化工企业安全施工知识,为了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避免违章作业,杜绝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望各职能部门、各项目负责人、各施工队,认真贯彻执行。一、职责1、各项目负责人(或属地单位一把手)是项目实施中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安全负全面责任。2、公司项目办是新、改、扩建项目的主管部门。按照“三同时”原则,对项目安全措施的制定负主要责任。3、物业分公司和项目办分别对其所分管项目的土建工程施工的安全负主要责任(包括外来施工队和本公司施工队)。4、项目办、设安129、处、保卫处、生产处负责对项目实施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监督。5、施工队伍负责人对本队施工中的安全负具体责任。二、要求1、施工队伍负责人对本队施工中的安全负责,遵守甲方的厂规厂纪,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服从甲方有关部门的领导。经常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每天在安排工作时,同时安排安全工作,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有关规定文明施工。2、项目负责人(或属地一把手)要严格执行潍坊振兴焦化有限公的有关安全规定。3、项目施工单位必须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员,属地单位同时要设有项目专(兼)职安全员,加强施工安全的管理。4、项目施工单位必须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资质,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员,否则有关组织单位不得与其签130、定工程承包合同和进入作业现场。5、甲方按照项目施工单位承揽项目的工程量、作业量情况收取安全抵押金(5万元以下交5000元、20万元以下交10000元、20万元以上交20000元)。若施工方在施工中未受到处罚或及时缴纳罚款,施工完成后甲方全部退还安全抵押金。 6、对安全监督检查中项目施工单位存在的安全问题,甲方必须及时通知项目施工单位,违章处罚由甲方设安处开据罚款证明,项目施工单位到甲方财务处交款。逾期不交者从抵押金中双倍罚款。三、违章处罚1、项目施工队在施工中,必须按规定办理各种(八种)票证,即:动火证、登高证、吊装证、设备内作业证、动土证、盲板抽堵证、断路证、设备检修作业证。对应该办证而未办131、证就进行作业的将处以100-3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2、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必须劳保着装,配戴安全帽,不戴安全帽者扣100元/人。3、进入作业现场的电器设备必须安装有漏电保护器,无漏电保护器的一台次扣100元。4、使用氧气、乙炔动火作业时,两瓶的距离应为7米以上,两瓶距动火点应为10米以上,并不准卧放或斜放,不符合规定的,发现一次扣100元。5、两瓶的附件必须齐全好用,压力表、防震圈,安全阀、阻火器每少一件或失灵的扣罚100元。6、在禁火区内动火作业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项目所在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设有监火人,负责动火安全,无监火人员的扣所在单位、施工单位各100元。7、登高作业132、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不系安全带作业的,发现一次扣100元。8、施工现场及居住室、办公室内的用电设施必须符合要求,严禁电线乱接、乱拉,刀闸和开关无盖,保险丝乱用,在电器设施上堆放、挂放物品,违反规定的每次扣罚施工方100元。9、进入容器内作业的,施工队必须设有安全监护人,无监护人或监护人不在现场的一次扣200元。10、施工中使用和搭建的脚手架、踏板必须符合建筑施工要求,超高建筑必须设有防护网,不符合要求和无防护网的。每项次扣罚100元。11、施工队伍施工中使用的特种设备,其操作人员必须持有上级主管部门发放的特种设备操作证。无证操作或其他人员乱操作的,发现一次扣100元。12、施工人员严禁酒后上岗133、,发现一次扣施工队100元。13、施工人员的车辆,摩托车、自行车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违者扣施工队100元。14、禁火区内施工人员严禁吸烟,违者一次扣100元。15、外来施工人员不得随意到施工区域以外的其它工作场所活动,不得动用甲方的设备、电器和其他设施,发现一次扣100元。16、严禁在厂内道路、消防通道内搭建临时建筑或堆放物资,违者一次扣100元。17、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必须设置围栏和危险标志,夜间要设信号灯,必要时指定专人负责,违者一次扣100元。18、防雷、防静电设施及用电设施要有良好接地,违者一次扣100元。19、施工用的各种机械和电器设备安全装置及其安全部件必须齐全完好,违者一次扣1134、00元。20、现场住宿房、办公室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的灯具和电器,违者一次扣200元。21、不得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违者一次扣100元。22、按规定现场应配备消防器材的要必须配齐,违者一次扣100元。23、遵守甲方安全规定的其它要求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者一次扣100-300元。24、施工人员盗窃公司(甲方)财物的,发现后将处以所窃财物l0倍的处罚。25、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主管部门如对项目管理不到位,施工现场发生违章或发生事故的,将承担相应的处罚。26、施工队伍在施工中如因项目施工单位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损失。27、项目施工单位未按规定施工,造成自己方人员伤害,影响甲方企业135、形象时,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第十四章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 管理制度一、内容1、一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采取技术措施增加生产能力的挖潜、革新、改造项目,都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即:主体工程与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2、在编制计划任务书时,必须同时提出劳动保护要求,其内容包括劳动保护设施、安全消防设施、防尘防毒设施和三废处理等措施。3、公司、分厂、车间新上的技措项目,都必须执行三同时规定。4、项目建设前,要写好可行性研究报告、计划任务书、选址报告和初步设计环境影响报告书。5、项目的初步设计,必须有环境保护内容,并将设计文件的有关内容送达环保部门审查。6136、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必须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卫生、环保部门参加,环境保护设施如达不到规定要求,不予验收。二、依据“三同时”规定是根据国家计委、国家建委、国家经贸委、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关于新、扩、改项目以及技措项目要严格执行安全、环保、职业病防治的有关规定为依据的。三、三同时执行情况1、根据公司规定,由项目负责处室和分厂、车间编写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计划任务书。2、项目计划书要详细说明生产工艺流程,每个环节在劳动安全、工业卫生和环保方面可能产生的危害,采取的措施以及达到的效果等。3、由项目负责单位组织有关处室和单位,有分管经理,工会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对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审查。4137、初步设计会审后,由建设单位填报“三同时”审批表,提供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公审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查核定,报上级劳动安全、卫生环保部门和工会组织联合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设计。5、“三同时”审批表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任意更改,若确实需要更改,必须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和更改方案,报原审批部门同意。6、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生产处、设安处、项目办等有关部门要经常进行检查监督。7、项目竣工后,要由市安全监督部门、消防部门、环保、卫生及化工行办等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再投产使用。四、职责划分1、项目负责部门要对项目的计划、实施全面负责,对实施项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2、哪个部门设计的项目,哪个部门就138、要负责设计方面出现的问题。3、施工部门要在项目负责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施工,要严格保证施工质量。项目负责部门有权随时检查施工质量。4、公司设安处、生产处要协同各有关部门参加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凡不符合国家安全、环保、卫生、消防标准规定的,工会、设安处、生产处,项目负责单位和所在单位有权制止其施工和投产。第十五章 建筑与安装安全管理制度一、施工组织管理1、凡我公司新建、改建、扩建、技措、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加强施工组织管理,按审核批准的施工图纸,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报请分管副总经理批准。2、凡在厂区及已建工程区域内施工,必须先向有关部门办理好动土作业证,弄清拟建区内的地下管网、电缆和139、水文地质情况后再施工。3、施工组织设计应分部、分项制定工程施工方案(包括安全施工部分),经批准后方可安排施工。4、工程施工部门的技术人员,各级施工负责人在每项工程施工前,在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进行安全交底,不经安全交底的项目,不能施工。5、凡参加施工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监工人员。以及厂内自行建筑、安装的施工人员,必须熟知所从事施工项目的安全规程,否则不能参加施工指挥和施工作业。6、凡新建、扩建、技措和大修工程施工,有关焊接、登高作业、起重吊装、电修等均按本制度及有关规定执行。二、现场管理1、施工现场在开工前,按施工总平面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安排施工作业棚、临时休息室、办公室、仓库、140、宿舍、配电盘、电焊机、搅拌机以及大型机械的位置、构件、材料的堆放、铆焊场所和水电气管网等,施工前要由设安处、保卫处、生产处检查,符合安全、防火、电器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2、施工现场内的坑、井、陡坡、悬崖、高压电器、设备等,必须设置危险标志或防护围栏,夜间要设红灯信号。3、施工现场的道路必须保持畅通,道路的宽度、转弯半径必须保证安全行车要求,雨季的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排水沟。4、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电器线路架设必须符合电器规程要求。5、施工现场材料、机具、设备的堆放,必须整齐稳固。拆除的模板、铁丝、脚手架、边角废料等,要及时清除。6、施工现场如有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存放,必须设置专库、专人保管141、,并按本制度中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7、施工现场要按规定准备一定数量的消火栓和消防器材,并按本制度防火防爆中有关规定履行动火手续。8、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涉及和影响生产系统所属设备、管线等,必须事先征得生产单位、有关处室和主管生产的经理同意,并采取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三、土石方工程管理1、厂区内的土石方工程施工必须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经批准后方可施工。2、挖土应自上而下进行,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方法挖土。3、挖土施工必须按土质情况留有一定边坡(坡度大小视土质情况而定)。4、挖出的土石方距沟边不得小于O.8米,堆土高度不能大于1.5米。5、使用机械挖土、挖土机回转范围内不准进行其它142、作业。6、在雨季或土质松软遇有流沙时,必须设固壁支撑,支撑应有足够强度,拆除支撑时必须按回填顺序从下到上进行。7、爆破施工必须在施工前提出爆破方案,征得保卫部门、安全部门以及当地公安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爆破施工。四、施工机械以及电气设备的管理1、各种施工机械以及电机的转动和危险部分,都要安装防护装置。2、各种起重、运输机械,必须设有联锁开关及超载、防回转和行程控制等安全装置。3、各种起重机械在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起重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土木机械必须保持各种安全装置齐备好用。5、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保持接线正确,绝缘良好,接地合格,必须配有漏电保护器。6、各种机械必须专人管理,按机械本143、身安全规程操作,定期维护检验,确保机械设备完好。7、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导线必须配有专职电工维护管理。(1)、架设的高低压线路,必须符合电气规程规定。(2)、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良好,配有漏电保护器。五、拆除工程的管理1、拆除工程施工前,应对全部拆除建筑物、构筑物等进行全面检查,制定拆除方案,经安全技术部门审查,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拆除工程(包括石棉瓦拆除)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如动火、登高等),经批准后方可施工。2、拆除工程方案经批准后,工程负责人在施工前要向参加施工人员交底。学习拆除工程安全操作规程。3、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统一指挥、监督下进行。4、144、拆除工程应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未拆除部分应保持稳固,不许用挖切或推倒方法拆除。5、拆除物件不准向下抛掷,要采取吊运和顺槽溜放方法,并及时清理运出。6、石棉瓦拆除,必须配戴安全带,铺设脚手板进行拆除。六、安装安全的要求标准1、一切机械和动力设备的机座必须稳固,放置移动式机械的时候,应防止机器由于自重和外部荷重作用引起移动和倾倒。2、起重机在使用的时候要设专人指挥,禁止斜吊,并且禁止任何人在吊运物上或在其下停留和行走,吊物悬空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3、用吊车安装设备时,不许将用于吊装的平衡拉绳系在脚手架上。没有经过技术负责人的批准,不许利用脚手架作起重机和滑车的支架145、。4、安装、维修、拆卸机械时要采取拉闸、断电、挂不准合闸牌,并设监护人等措施以防机械传动部分突然发生转动。七、新安装项目与已投产装置连接的安全要求1、新安装项目必须经过生产处、设备安全处、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等有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由使用单位制定连接方案和安全措施,方可与已投产装置进行连接。2、已投产的装置,必须停车进行彻底清洗,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后,才可与新安装项目进行连接。八、试车1、试车前,要仔细检查电器设备的传动部分及其防护装置,不齐全的不准试车。2、设备的试车应由该设备的主要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其它无关人不得随便开动。3、试车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和顺序进行,试车的全过程要有多人在现场监护。4146、对设备要彻底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能进行试车。第十六章 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外来施工单位(包括:建筑队、防腐队、安装队、包装队以及各种形式的副业队等)的安全管理。杜绝外来施工单位因安全管理不严而引发的各类事故,保证集体财产不受损失和职工的人身安全不受侵害,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规定,望各外来施工单位及施工主管部门严格遵照执行。一、基本要求1、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施工前必须签定安全合同,按规定交纳安全抵押金。2、施工单位必须建立本单位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安全保障体系,设立专兼职安全员,并报设安处备案,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安全147、生产与施工。3、外来单位进厂施工前必须由施工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安全教育,使全体施工人员了解公司的有关安全制度和规定以及安全注意事项,充分认识到安全施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4、外来施工人员不得随意到施工以外的其它工作场所,对不属于自己负责的设备、电器等设施不得随意乱动,并严禁在禁火区吸烟,防止发生任何事故。5、施工单位进厂施工前,主管部门必须先与其签订安全合同,长年在我公司施工的单位必须每年签订一次。为了便于管理,在签订合同时,由公司收取一定的安全押金,安全抵押金交到公司设安处。二、入厂证管理为加强外来施工人员的管理,公司实行入厂证制度,外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持148、证须知为:1、进入公司的外来施工作业人员,学习、参观人员必须持证出入。2、外来施工作业人员经焦化公司安全培训合格,每证交纳20元押金方可领取此证。3、持证人员必须随身携带此证,以备检查。4、施工完毕证件必须交回公司设备安全处。5、此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6、证件不得丢失损坏,丢失损坏每证赔偿20元。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办理动士、动火、登高、吊装、进入容器、断路等安全票证手续的,由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到设安处和有关部门办理安全票证,手续完备后方可施工。2、在禁火区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动火管理规定,必须专人监火, 每天施工后必须清理好施工现场。3149、登高作业,严格执行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程,穿戴好一切劳保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等。危险场所交叉作业必须设有专人监护。4、搞好施工作业现场安全、卫生管理,不用的设备等应及时拆除,并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垃圾和堆放的物品。5、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临时建筑或堆放各类物资。6、高压线下严禁堆放可燃物,进入易燃易爆场所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7、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进行作业。8、施工现场危险区域,必须设置围栏和危险标志,夜间要设信号灯,必要时指定专人负责。9、施工现场的道路必须保持畅通,道路宽度、转弯半径必须保证行车安全要求。10、施工现场要按规150、定设置消防器材。11、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统一指挥、监督下进行。拆除的物件应尽快清理出现场。12、外来施工单位的现场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由公司负责施工部门和所在单位共同负责,公司负责施工的部门为第一责任单位,所在单位为第二责任单位,设安处负责对主管单位及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四、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安全管理1、施工单位的各种机械和电气设备安全装置及其安全部件必须齐全完好。部件不齐全的电气(如缺少漏电保护器、刀闸盖等或安装不规范)一律不准使用。2、施工中的电器安装,必须经设安处、生产处分管电器的负责人批准,并指定专业人员给予接线,严禁私自接电源线。3、施工151、现场所有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有关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有良好的接零或接地。施工现场、办公室、住宿房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的电器。4、施工单位起重吊装作业必须严格执行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在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应编制吊装方案经设安处审查,公司领导批准方可实施。五、事故管理1、在安装、施工过程中,如发生火灾等责任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外来施工单位负责赔偿。2、在施工作业期间,因外来施工单位造成的事故,危及公司职工的伤亡、致残、设备损坏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外来施工单位负责赔偿。3、由于施工单位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强令施工人员违章冒险作业,而发生的重大责任事故,将按规定上报司法部门处理。六、附则1、公司各152、有关单位在使用外来单位进行施工前,必须对该施工资质验证,对无施工资质证明或资质不符的,一律不得使用。2、外来施工单位违反焦化公司安全管理规定,每出现一次,扣罚外来施工单位100-300元,若不缴纳罚款,将从安全抵押金中双倍扣除。第十七章 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为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作如下规定:一、公司成立职业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周兴华副组长:刘良玉、 王读升、 孙建明成员:张聿成、 刘广社、 孙建明、 王洪琪、魏建华、吴磊宗、王永新、薄继青、余江东、赵方153、刚、张法国、秦省升、李直升、刘光明、管廷江、牟国伟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的分工1、企管处负责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对有毒有害岗位进行分类,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档案。2、设安处负责组织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安全检测工作,督促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申报工作。3、项目办负责新、扩、改建工程的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具体实施工作。4、医务室负责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组织有毒有害岗位人员的健康查体和职业病的医治工作。5、各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工作。6、外来施工和务工人员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由归口管理单位负责。三、岗位和人员的确定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国家有154、关标准,确定公司内具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和人员,并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个人档案。四、培训与教育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要组织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遵守职业病防治的各项规定,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五、健康检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上岗前要经过职业健康检查,有职业禁忌的不得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在岗期间要组织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作业相关的健康损害人员,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同时要妥善安置;离岗时也要按规定组织健康检查。每次的检查结果要告知作业人员。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整治按照确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公司定期组织对危害155、因素进行检测,粉尘、噪音、有毒有害物质等每年检测一次(煤气随时检测)。检测数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要彻底整改整治或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确保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也要不断增加投入,努力降低危害程度。七、危害告知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和检测结果要如实地告诉职工,各有关单位、部门要采用广播、简报、宣传栏、有毒有害物质周知栏、安全教育培训、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等多种有效形式,对职工进行宣传,使职工了解所从事的工作中的危害,掌握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八、新、扩、改建项目安全卫生“三同时”新、扩、改建项目要努力搞好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积极贯彻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三同时”156、规定,做到新、扩、改建项目本质安全,从源头上杜绝职业病危害因素。九、安全防护具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单位,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预防控制,做好安全防护:1、采用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如在有毒有害场所安装通风机、通风帽、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仪,通风厨、隔离操作室等。2、加强防护、减少职业伤害,公司为消除或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所安装的设施、配备的个体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规定使用。3、加强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在作业时处于上风侧,工作完毕讲究个人卫生,洗浴换衣,尽可能不在通风不畅的场所作业,必要时应开启强制通风设施,在有危害的场所不得饮水进食。4、加强管理,规范作业行为,在作157、业时应认真遵守公司的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规程,各单位要严格检查,严肃查处。十、防护用品和设施管理供应处要按计划购进合格的安全防护器材、用具;各单位要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志、报警设施、冲洗设施和应急撤离通道,配置防护装置,配备必要的现场急救用品,并对防护用品、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和定期检测,保证其正常运行、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十一、对易发生急性职业病作业的要求进入设备、容器作业,抽堵输送危险化学品的管道盲板作业等易发生急性职业病的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票证,落实好防护措施、救护措施和责任人,确保不发生急性职业病事故。十二、急性职业病事故的处理发158、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各单位要根据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迅速组织救援人员进行抢救,同时通知公司设安处和公司医护人员,必要时请求县或市医院救护。十三、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的其它法律法规为公司搞好职业病防治提出了新的要求,防治工作实现了有法可依。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按照该法规定开展防治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职业病防治水平和职工的自我防护能力。第十八章 设备检维修安全制度一、检维修时机和频次 根据生产设施的安全状况和使用情况确定检维修的时间,通常情况下每月检修一次,每年大修一次。二、检维修前的准备1、凡检维修的单位,无论是计划性和非计划159、性的检修,均应严格执行化工企业厂区安全作业规程。编制出检维修方案,开停车计划、检维修安全措施,签订检维修责任书,报请设安处和公司审批。2、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项目齐全、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要建立检维修总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检维修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负总责,专职安全员负具体责任,各检修项目负责人是本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检维修项目的安全负总责,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本项目的安全具体责任。凡具有二人以上的检维修任务,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3、设备检维修作业前应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4、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按检维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维修人员到检维修现场,交待清楚检维修项目、任务、160、检维修方案,并落实检维修安全措施。5、设备的清洗、置换、交出,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有分析报告。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检修安全要求。6、对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物质设备的置换和分析检验,由设备所属车间和化验室共同负责进行。7、清洗、置换的设备要视具体情况选定,对易燃易爆介质的必须采取惰性气体、蒸汽和水进行清洗置换。8、清冼置换的设备必须进行分析实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置换标准的可靠性和分析实验的准确性,并将分析检验结果记录存档。9、清洗置换动火标准,按防火、防爆有关规定执行。三、检维修前的安全教育1、检161、维修前,必须对参加检维修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2、安全教育的内容:(1)、检维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2)、风险管理要求,检维修作业现场和检维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3)、检维修作业过程中个人防护用具和用品的正确佩带和使用。(4)、检维修作业项目、任务。四、检维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1、应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起重设备、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登记表,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2、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检维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162、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3、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安全设施、通信设施、照明设施等经专人检查,确保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4、应对检维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箅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5、对检维修用的盲板应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须经探伤后方可使用。6、对检维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器。7、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维修场所应备有冲洗用水源。8、对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9、应将检维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163、。10、应检查清理检维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11、需夜间检维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检维修易燃易爆介质的设施时,照明装置必须为防爆型。五、检维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1、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2、检维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和规定。3、电气设备检维修作业应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定。4、对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的检维修,必须切断物料和气体(包括惰性气体)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车间加设盲板,设专人负责。5、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维修时,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与当班班长联系。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164、及检维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时,生产当班班长应立即通知检维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检维修项目负责人方可通知检维修人员重新进入作业现场。6、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7、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8、根据我公司生产工艺特点,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带压拆卸或紧固螺栓。六、检维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1、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检查检维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2、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165、求检查盲板抽堵情况。3、因检维修需要而拆除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正常。4、检维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应及时拆除。5、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6、检维修单位应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单位、部门对设备进行试压、试漏、调校安全阀、仪表和连锁装置,并做好记录。七、设备的交接1、对检维修后的设备,必须进行单机和联动试车,试运转达到一定时间,运转正常,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方可投入使用。2、车间主任要对移交检维修的设备并网置换处理负责,经置换分析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并网。3、设备交接验收由设安处、生产处和设备所在车间主任及分管166、负责人,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参加。设备验收必须按预定的检维修标准进行,达不到标准的不准交接。需要做气密试验的必须做好气密试验性试验验收。4、做好验收记录,一式二份,由车间和设安处分别保存。第十九章 设备大修安全管理制度化工生产具有连续性强、工艺复杂、易燃易爆、高温高压等特点,且年度设备大修时间紧、任务重,许多预料不到的事故时有发生。因此,搞好化工设备的安全大修,在整个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中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为顺利完成年度设备大修任务,全面完成公司提出的“五个一”的大修目标,特制定设备大修安全管理制度。一、加强管理,落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分厂、车间的主要领导为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负责167、人,分管领导为安全具体责任人。在大修前,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必须组织参加设备大修的所有人员认真学习“化工企业厂区作业安全规程”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在大修前,各单位再根据实际情况,将责任细化到每个大修队、大修班组、个人,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大修安全措施,并从细、从严抓好落实。各大修队、职能组必须听从大修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服从安排,接受大修安全领导小组的监督。二、参加设备大修的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就是效益” 、“不安全, 不检修”的思想,正确处理安全与进度,安全与质量的关系,严禁以抢时间、赶进度为借口,忽视安全和质量,严禁违章指挥,违章蛮干,要切实把安全放在首位来抓,必须在保证安全和质量168、的前提下进行大修。三、抓好安全教育,实施超前管理。抓好大修前的安全教育是保证安全大修、预防事故发生的前提。所有参加设备大修的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使他们熟知设备大修安全制度、法规、措施,能够娴熟地掌握安全作业的要领,知道所承担的大修项目,在大修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可能存在哪些不安全因素,过去本单位曾发生过什么样的事故,兄弟单位、同行业曾发生过什么样的事故?预计可能出现什么问题?采取什么安全措施去预防?由谁来负责落实等?这些问题项目负责人必须向所有参加大修的人员交待清楚,责任落实到人,制定防范措施,在大修期间,各单位的安全负责人必须利用班前会小结前一天的安全情况,交待清楚当天安全注意事项,169、做到详细、实际,不能走过场。四、停车程序一律按照公司审定的大修停车计划进行,停车置换必须用合格的惰性气体(CO+H25)置换,做到横到边,纵到底,置换彻底,不留死角。气体分析要做到取样标准,分析准确,记录清楚。置换达不到动火条件不能动火作业。五、对各类填料、催化剂的扒装,要制定专门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责任到人,以防发生意外事故。六、特殊作业必须有特殊作业的安全措施与防护。如登高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吊装作业所用吊装绳索、卡环等使用前要进行检查,吊起物下,不得有人站立、行走和工作;进罐入塔作业时,对罐、塔内气体必须按规定取样化验,合格才可进入,外面必须有人监护。不论是干什么工作,只170、要是监护人就不得随意脱离监护现场。在安排作业时,如有2人以上作业,必须指定一人为安全责任人。组织多人进行的大修项目或一个作业面上几个作业小组的立体、交叉作业,必须有一名专职安全员或单位负责人在现场负责安全工作,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使检修工作有条不紊、安全有序地进行,晚上加班作业,必须2人以上结伴而行,并必须要征得分厂厂长及单位主要领导批准。七、严格执行“化工企业检修规程”中的有关注意事项,遵章守纪、杜绝“三违”。检修时,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排除检修现场所有不安全因素,落实安全措施,对塔、罐及管道内的有毒气体,要按要求进行置换,按标准取样化验,使之达到要求,对所使用的一切工具,如电焊机、钢丝绳、葫171、芦、扳手、电器设备等,要进行安全技术、质量检查,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以杜绝在检修中因工具缺陷而酿成事故。八、凡是参加设备大修的人员(含民工及帮工)。必须根据大修作业的安全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如工作服、绝缘鞋、手套、安全帽、防护镜等,严禁穿拖鞋、披肩发进行作业,凡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不允许进入大修现场。参加大修人员必须服从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的指挥。九、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使用易燃易爆、腐蚀品的管理规定。禁火区内动火,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证。罐内、塔内、动土、吊装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作业票证,票证不齐不准作业,票证上的安全措施必须逐项落实,使整个作业过程处于全面控制状态。参与大修的人员必须具有强烈172、的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在检修过程中必须多长几个心眼,多一份警惕,多一些安全防范意识,对那些有可能出现,也可能不出现的事故,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宁可多一些谨慎,多一些麻烦,也要防患于未然。因为在化工设备大修过程中随时随地都可能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作为参加大修的每个成员务必要告诫自己,在大修过程中,必须认认真真地搞好七个对待,即:无气体当有气体对待;无毒当有毒对待;无压力当有压力对待;无腐蚀当有腐蚀对待;无电当有电对待;无液体当有液体对待;无危险当有危险对待。十、检修现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乱放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坚持“三不伤害”的原则,检修完毕,必须认真地清理和检查,现场不得留下任何安173、全隐患,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如需交待的有关事宜,必须当面向有关人员交待清楚,做到万无一失 。十一、各车间(大修队)安排好值班看门人员、保卫处要加强门卫管理,杜绝外来人员和闲杂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加强夜间巡逻和对重点部位的看管,确保不发生火灾和物资的丢失。十二、大修期间,生产区仍为禁火区,严禁吸烟和私自动火,所有大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十三、大修期间要安排好专用值班车一辆,以备急用。十四、各单位必须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制定防范措施,相互协调,合理安排,尽量减少交叉作业,加强监督检查,对不遵守安全纪律、不按安全规定作业的违章人员要坚决制止,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174、对造成事故的要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二十章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一、基本原则1、对化工企业生产使用的易燃易爆物料及产品,其生产、使用、贮存、销售、运输的全过程,必须严格管理。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减少灾害损失,以保障国家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2、贯彻“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方针,积极采用先进的防火、灭火技术,建立健全专业和义务消防组织,开展安全防火教育,加强防火检查和灭火器材管理。3、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综合管理,预防为主,达到以下目的:(1)、严格控制和管理各种危险物品,消除危险因素。(2)、避免火灾和爆炸性灾害事故的发生。(3)、对发生的灾害性事故能迅速控制和处理,防175、止蔓延和次生灾害的发生。(4)、发生灾害性事故后,作业人员能迅速撤离险区,安全疏散。二、火源、可燃物、爆炸物管理1、生产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物。2、在禁火区内作业,要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3、对化学易燃物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质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4、禁火区内严禁停放摩托车。5、进入禁火区的车辆必须按规定配带防火罩。6、严禁外来人员进入禁火区。7、禁火区内严禁吸烟。8、严禁带火种进入禁火区。三、火灾危险性分类1、闪点是鉴定火灾危险性的重要特征,按闪点不同,可分为四级:第一级:闪点在28以下。第二级:闪点在2845之间。第三级:闪点在176、45120之间。第四级:闪点在120以上。第一、二级液体为易燃液体,第三、四级液体为可燃液体。2、我公司产品粗苯、煤焦油属易燃液体,煤气、半水煤气属易燃气体,我公司使用的汽油、柴油、属易燃液体。因此我公司属重点防火单位,各车间、处室都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搞好安全防火工作,切莫粗心大意,以确保安全生产。四、工艺生产装置与控制1、工艺生产装置的平面布置与防火间距,要按炼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执行。 2、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宜采用敞开式或半敞开式。3、在可燃气体容易泄漏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4、生产和贮存可燃气体的设备,应设置封闭式安全阀。可燃气体输送管线及放空管177、(筒)末端应设水封。5、对己损坏或有泄漏的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管道应马上修复。6、可燃气体放空管,应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最高设备2米以上并采取静电接地,且在避雷设施保护范围之内。紧靠建筑物、构筑物或在建筑物、构筑物内布置的设备放空管,应高出或引至室外,高出建筑物、构筑物2米以上。7、生产、贮存、装卸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的设备及管道,应在法兰连接处接有跨接线,设备及管道必须接地。8、所有防静电接地必须坚固可靠,接地线的截面积应不小于10平方毫米。单独的防静电接地电阻应在4欧姆以内,如与其它的接地极共用时,应满足其它接地极的技术要求。9、输送易燃液体,应根据管径及介质的电阻率选择适当的安全流速。粗苯、液178、氨、汽油、柴油、装卸流速应在3m/s以内。10、生产装置、设备及厂房的防雷和电气设备的防爆,应符合国家和部颁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测,每年春季由各分厂组织电工进行检测,然后由设安处联系县气象局专业人员进行复查检测。五、贮运设施1、对易燃可燃液体储罐、可燃及助燃气体贮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执行炼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石油化工篇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的有关规定。2、易燃液体贮罐应设液面计、呼吸阀。无呼吸阀应设带有阻火器的放空管。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贮罐应设冷却降温等安全设施。 3、易燃液体运输要严格按国家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规定执行。六、危险物料排放处理1、生产中用水直接冷却和洗涤的含有大量179、有害物质的污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工业下水道。2、易燃、易爆、有毒等各种化学物料均属危险物料,对危险物料中的废水、废气和废渣要按本制度和防尘防毒制度执行处理。3、对具有火灾或爆炸危险的污水严禁排入工业下水道。4、含油(非水溶性易燃和可燃液体)污水的下水系统,应设置集中或分散的隔油池及相应的污油回收设施。七、煤气的安全使用1、当空气中含有4.535.8的煤气时,即形成爆炸气体,遇明火将发生爆炸。所以各车间、处室所有使用及生产管理煤气的领导和全体职工,一定要把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安全使用。2、所有的煤气管线及阀门均应无泄漏,阀门开启要灵活,煤气水封要经常检查,严禁无水使用和漏气180、使用,水封的溢流水口要保持畅通。3、煤气点火要做到以下要求:(1)、详细检查所有设备、安全装置、各指示仪表和控制阀门,确认状况良好。(2)、严禁用汽油、煤油等易燃、易挥发的引火物点火,各煤气使用点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3)、严格遵守先点火、后送气的点火规定。4、使用煤气结束后,要立即关闭好煤气阀门,并检查有无泄漏。5、锅炉司炉人员必须经严格培训后方可上岗操作,严禁学员单独值班。6、煤气压力低于lkpa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关闭阀门,查明原因,待压力升高后再按点火规定及程序点火。八、消防组织与设施1、保卫处是公司消防工作的主要负责部门。根据我公司是消防重点单位这一实际情况,必须设有符合消防要181、求的义务消防队。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负责公司内的防火和灭火工作,并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员的培调演练。2、保卫处要制定出公司消防责任制,组织建立消防管理网络,并将消防责任制层层落实到各生产岗位,定期组织消防检查。3、我公司的消防工作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和检查。4、在重点防火区设置消防栓,备有消防水带、消防泵和一定数量的各类灭火器及灭火砂。保卫处要建立消防器材管理档案。5、各类灭火器和消防器材必须放在固定的取用方便的地方,应配以明显的指示标志。灭火器材要有专人管理,严禁随便挪用,要做到定朗检查,及时修理更换,使之处于良好状态。6、发生火警时,必须立即向消防队报警,并迅速切断电源,切断可燃182、物来源。要根据灭火的特点,正确选用灭火剂和器材,积极扑救。使用四氯化碳灭火机时,要站在上风侧,并应戴上防毒面具。九、火灾、爆炸事故的抢救原则1、任何部门和个人在发现火警的时候,都要马上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人人都要牢记火警电话:1192、发生火灾时,厂领导要直接指挥,安全、保卫、生产等部门要协助做好现场救护的指挥和警戒工作,所有参加抢救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准擅自行动。3、救灾六则:报警早,损失小;边报警,边抢救;先控制,后灭火;防中毒,防窒息;听指挥,莫惊慌。第二十一章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我公司为冶金、化工生产企业,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易中毒的危险特性,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183、进行,必须加强各类作业的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作业人员的作业行为,避免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作业项目包括岗位操作,设备、设施、电气的检修,动火、动土、登高、吊装、抽堵盲板、断路、进入设备内作业,非正规道路的车辆通行、以及非本岗位的临时性作业等。二、严格执行各类作业票证制度,根据公司当前安全管理的情况,对作业票证的办理作如下分工:1、动火作业:特殊动火由动火地点所在分厂申请,分管厂长初审,经公司设安处复审报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终审批准:一、二级动火由动火地点所在分厂办理。(1)、特殊动火:在生产运行状态下,在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184、容器等部位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为一级动火作业。(3)、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危险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为二级动火作业。2、动土作业:由动土单位提出申请,公司生产处负责组织核对图纸、资料、查明地下情况后,出具动土证明和要求后到公司设安处办理动土证。3、断路作业:由断路申请单位到公司保卫处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保卫处批准后应立即书面通知生产处、设安处等有关部门。4、其他各类需办证的作业,由作业地点所在分厂(分公司)办理,特别危险的作业必须经公司设安处批准。三、作业前的准备1、作业前,必须确定作业负责人,全面负责作业的185、实施工作和安全工作,作业负责人还要查看与该项作业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了解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并针对危险因素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2、作业负责人要根据作业人员的身体、精神、能力状况进行作业分工,不得安排作业人员从事不能胜任的工作。3、作业负责人要在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作业方案、安全措施、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或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穿戴和使用等。4、作业人员要按规定,认真检查所用器具,是否安全、有无缺陷,严禁使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电器、设备、工具及防护用品等。5、作业前要按规定落实制定的安全措施及办理所需票证,措施不落实到位,票证没186、有办理不得进行作业。6、与电气有关的作业,必须安排专人拉闸,并挂上“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7、作业前要加强作业区域及周围(包括地下)设施的安全保护,确保不损坏地下管线、通讯、电力线路及下水道、排水沟、电缆沟及其他设备等。8、作业前使用的原材物料、工具、器械应按指定地点存放,堆放应整齐以不影响安全和交通为原则。9、影响安全作业的坑、井、洼、陡坡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安装围栏。10、夜间应在作业现场设置信号灯,夜间作业应装设亮度足够且符合作业现场使用条件的照明灯。11、从事夜间作业或零星项目作业,必须有两人以上,其中一人为安全监护人。12、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场所必须劳保着装,配带与作187、业有关的安全防护用品。13、要制定相关工序和相关作业的信号联络方式,便于在施工中和完工后进行联络。14、作业前,作业人员要做适当的身体活动,防止扭伤身体。15、危险性大的作业,作业单位必须通知公司医务室,医护人员要到现场,以便遇到紧急情况及时抢救。四、作业过程中1、施工作业必须认真执行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2、各类安全防护器材要按规定正确使用,未脱离危险作业区,不得停用安全防护器材。3、施工作业中,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按分工尽职尽责,不得随意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或者从事与分工无关的活动。4、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提高安全意识,除专设的监护人员外,其他人员也有相互监护、提醒的职责。5、作业人员要注意观察作188、业现场的条件变化,如条件变化,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进行妥善处理,出现险情,要迅速采用正确的避险方法避险。6、作业中如发生难以控制的危险局面,作业人员尽可能地采取有效措施选择合适的路线撤离,同时及时报警告知周围可能遭受伤害的人员,并积极配合抢险救援人员进行抢险救援。7、作业现场,人员出现意外情况,救援人员不可盲目行动,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器材,采取有效措施后才能进行救援。8、作业工程中,不慎刮碰损坏了周围设施,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对损坏情况进行检查、处理和上报,未对损坏情况进行检查、处理和上报,不得恢复作业。9、室外作业,突遇恶劣天气(大风、降雨、降雪、雷雨),提高了作业的危险级别,应立即停止作业。189、10、在禁火区内从事的各类作业 ,所使用的工器具、设备、电气、照明必须选用防爆型的。11、具有危险性的作业,与作业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作业现场,并在现场周围设立警示标志或专人看管。12、危险性大的作业,车间负责人、分厂安全科长、公司设安处人员必须靠在现场,监督检查作业安全。13、作业过程中,应核实无误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信号联络,杜绝因信号联络不到位而发生事故。14、作业时产生的垃圾,下角料应妥善存放,避免乱堆乱放伤人或引发其它事故。15、外来人员作业,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必须安排安全知识丰富的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五、作业完工后1、作业完工后,必须对作业内容进行全面检查,达不到质量要求190、不得开车。2、作业所用工器具、产生的下角料、垃圾及其他杂物不得留在设备、管道、沟、池内及设备、平台上。3、作业结束,要对作业人员进行清点,查看有无人员留在现场、设备、设施内,人员未到达指定的安全区域,不得试车或开车。4、检查各种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符合规定标准,因作业拆除的安全设施应立即恢复。5、作业现场要保持清洁,不得留有安全隐患。6、与电气有关的作业完工后,应通知作业前拉闸挂牌的专人进行摘牌,合闸送电,其他任何人不得摘牌送电。六、各类作业除执行本规定外,如动土、动火、检修等具体作业同时要执行相应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简化作业程序。七、作业未按规定执行,经查出按公司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191、,若因违反造成事故的,由公司研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第二十二章 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定一、动土作业范围: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在0.5米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m以上;利用推土机、铲车、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二、因生产、建设等需要进行动土作业时,必须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经设备安全处和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严禁无证作业。对于擅自施工者,坚决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对因擅自施工而造成地下设施、电缆、管道或其它重要设施破坏,甚至影响生产、酿成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将追究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三、动土安全作业证办理必须按以下程序:1、动土申请单位、施192、工单位一起到生产处详细说明动土地点、范围、深度等内容,然后同生产处共同到现场核对图纸、资料,查明地下情况,由生产处出具动土证明,提出安全要求和动土方式(人工动土或机械动土)及施工日期。2、动土申请单位同施工单位持动土证明到设备安全处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动土申清单位施工单位分别在作业证上准确填写与其相关的内容,不得隐瞒实情。3、设备安全处审批后送给分管副总经理签字批准。需要断路的动土作业,要同时到保卫处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四、动土安全作业证一式三份,设安处、生产处、施工单位各一份。任何人不得擅自涂改、转借本证,也不能随意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193、则,在动土前动土申请单位同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合同。六、动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作业前必须对施工工具、现场支护进行检查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七、如施工现场需要,必须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要悬挂红灯警示,如需要夜间作业,照明光线必须充足;作业涉及断路时,必须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八、在埋有电缆、管道等隐蔽设施附近动土,一定要谨慎施工,禁止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当动土中暴露出电缆、管道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加以妥善保护,并立即报动土所在单位,生产处进行现场查看、处理,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194、作业。九、上下交叉作业时应戴安全帽;多人同时作业相互之间距离必须在2米以上,以防工具伤人。十、动土申请单位必须派人现场检查监督,如发现动土作业没按动土安全作业证上面的内容进行、审批手续不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实,有权停止其作业。作业人员在动士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十一、在化工危险场所动土时,应与有关操作人员联系。当化工生产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十二、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安全规定:1、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准堵塞下水道和阴井。土石堆放处与材料堆放处距坑、槽、井、沟边沿不得少于0195、.8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米。2、在挖掘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挖洞攀登。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站立、行走。3、作业时,在坑、槽、井、沟边缘不准安放机械、铺设轨道或通行车辆,如必须时,应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4、禁止任何人在坑、槽、井、沟内休息。5、作业区域内应保持通风良好,一定注意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采取措施后方可施工。6、施工人员必须根据土壤性质、湿度或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定支架。挖至1.5米深,如土质松软,要用挡土板;深2米以上,要打入板桩加以保护。7、施工人员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定支撑应随时检查,特别是在雨雪后和解冻196、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作业人员迅速撤离现场。8、拆除固壁支撑时,一定要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先装新的,后拆旧的。十三、施工过程中,设备安全处、生产处和项目管理单位要经常对工程的安全、质量等方面进行督查;施工完毕后,由生产处、动土申请单位及施工单位联合对动土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回填土,并拆除防护装置,恢复地面设施。第二十三章 厂区断路作业安全规定一、厂区断路作业,系指在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二、凡在厂区内进行断路作业必须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经保卫处批准后,方可进197、行作业,严禁无证作业。在应该断路的施工现场,对未经断路而擅自进行施工的单位,坚决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对因擅自施工而造成事故,影响生产的单位或个人,依据情节轻重追究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三、断路安全作业证的办理按以下程序:1、断路申请单位派专人同施工单位一同到保卫处领取断路安全作业证,双方分别填写与其相关的内容后,由断路申请单位交保卫处审批。2、保卫处进行现场检查后,在作业证上填写意见,签字批准。3、断路安全作业证一式三份,保卫处、申请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四、保卫处审批断路安全作业证后,应立即书面通知生产处设备安全处等有关部门。五、在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证并确认无误后,施工作业人员方能进198、行断路作业。六、断路时,保卫处要会同施工单位负责人在路口设置交通挡杆、断路标志,夜间悬挂红灯警示。七、生产处、设备安全处、保卫处、断路申请单位联合对断路现场设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当之处,责令施工单位立即予以改正。八、断路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负责清理现场,撤除现场和路口设置的挡杆、断路标志、围栏、警告牌、红灯。经保卫处检查、核实无问题后恢复交通。九、断路作业应按断路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严禁涂改、转借、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十、对断路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十一、在断路安全作业证规定的时间未完成断路作业时,由断199、路申请单位重新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否则,按无证作业处理。第二十四章 电气检修规定一、电气检修要按电力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进行。二、凡电气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三、公司电器设备、线路检修,由生产处负责统一调度组织。四、电气检修,工作票由公司机电车间、分厂机电车间、炼铁厂、动力分厂根据各自负责的范围派专人办理电器检修工作票。五、凡是在电器设备、线路上工作,不论高低压,一律停电作业,并应在电源开关把上挂有“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该标志牌由专人负责,任何人不准随意拿掉或送电。六、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验明线路确实无电方可装接地线。七、线路经过验明确实无电压后,应200、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八、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作业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得进行作业。九、禁止带电检修作业,必须带电检修时,必须经主管经理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十、外线、杆、塔、电缆检修,作业前必须全面检查确认没有问题方可进行作业。十一、当作业处电力线路有两条以上邻近平行时,应检修的线路要作好标志,并设专人监护,以防误登杆、塔。十二、对两条以上供电点的线路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十三、对地下直埋电缆检修时,要避免伤及临近电缆。十四、遇有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同杆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十五、在立201、杆和杆上作业时,一定要认真检查,以防倒杆和滑落等事故发生。检修作业结束,接地线拆除后,视该线路为带电线路,严禁任何人登杆,按规定程序办理终结送电手续。十六、使用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的金属容器内工作时,电压不得超过12伏,一切电器设备,绝缘要良好,并要有可靠的接地。第二十五章 吊装作业安全规定一、吊装作业就是利用各种机具将重物吊起,并使重物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二、吊装作业人员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吊装重量大于10t的物体或两个以上吊装工具吊装同一物体及吊装物体形状复杂、刚度小、精密贵重、长径比大、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三、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202、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四、夜间吊装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风速10.8m/s)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五、吊装作业时,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钢丝绳卡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六、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基建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七、吊装作业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八、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九、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203、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应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 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十、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现场指挥人员批准。十一、吊装作业现场用的绳索、揽风绳、拖拉绳及吊装重物等应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十二、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吊装。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衡起吊。十三、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规定外,还应遵守该定型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十四、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204、。十五、吊装作业人员应熟悉作业现场的暗沟、通电线路、配电设施、运行设备及化工生产安全状况。严禁在暗沟、地下管道上方设吊装支撑点,若必须设置吊装支撑点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十六、用外单位进行吊装作业应选用有起重吊装资质的,用大型吊装设备应签订吊装安全作业合同书。十七、在吊装作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吊装。1、指挥信号不明。2、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3、斜拉重物。4、光线不足,看不清重物。5、重物埋在地下或与其它物体联接。6、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7、棱刃物体及易损伤的贵重设备没有衬垫措施。8、重物越人头。十八、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205、有权拒绝吊装作业。十九、吊装安全作业证由设安处审批办理。二十、吊装安全作业证批准后,项目负责人将吊装安全作业证交作业人员。作业人员检查吊装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第二十六章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实现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需要,是企业生存的需要,同时也是企业每位员工安全的需要。加强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是避免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现制定本管理规定,旨在进一步规范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望各单位严格执行。一、动火作业系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施工作业过程。凡进入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动火作业的必须严格执行本动火安全管理规定。二、动火作业涉及到进入受限空间、设备内作业、高处作业、断路作业、临时用电等情206、况时,必须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三、动火作业的风险辨识(危害识别)。1、动火作业前,要针对作业内容进行风险辨识(危害识别),制定出相应的作业程序(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2、将制定的作业程序(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传授给每位作业人员,并按制定的安全措施填入“动火作业许可证”内,开出动火证。四、动火作业系指采用以下方式作业。1、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以及气割、等离子切割、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2、使用喷灯、火炉、电炉、电钻等明火作业。3、熬沥青、铁锤击物件(产生火花)、喷砂和产生火花、赤热表面的其它作业。4、禁火区内生产装置和储罐区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工具。五207、企业动火作业分级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1)、在生产运行状态下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生产装置、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2)、在未拆除易燃填料的塔内、凉水塔内动火作业。(3)、节假日期间进行的一级动火作业应升为特殊动火作业。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有毒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为一级动火作业。3、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危险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为二级动火作业。六、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办理1、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办理之前,动火单位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内容进行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价,并根据辨识和评价结果,制定出安全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以确保作业安全。2、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由申208、请单位指定的动火作业负责人办理,办证人应该按动火安全作业证的项目进行逐项填写,不得空项,并将经过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制定出的安全措施,逐条填写到动火安全作业证分析数据及安全措施栏内,然后根据确定的动火等级,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3、动火作业证批准后,由动火作业负责人下达动火指令,保管好动火安全作业证,并负责整个动火作业过程的安全。七、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权限和程序、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证的审批,由动火地所在单位(车间)的主管领导对动火安全作业方案、动火安全措施进行初审、签字、盖章,然后报分厂安全科长复审签字,无问题后开出动火证,到分厂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再报设安处复核、签字、盖章,报209、分管经理或总工程师终审签批。2、一级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按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审批程序,由设安处复核、签字、盖章后作为终审签批。3、二级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由动火地所在单位(车间)的主管领导对动火安全作业方案、动火安全措施进行初审、签字、盖章,而后报分厂安全科长复审后签字,无问题后开出动火证,到分厂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作为终审签批。八、动火作业前的检查动火作业证办理后,动火作业负责人要按照动火作业方案和动火安全措施以及动火证中的要求,对动火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所用工具的完好情况进行逐一检查、核实,并与参加作业的人员交代作业方案和安全注意事项,确认无误后方可下达动火指令。对于措施落实不到位210、的或不符合要求的,动火作业负责人有权拒绝动火作业。九、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设备内、高处以及需要断路动火作业的,必须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并严格执行。2、凡在生产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装置上动火,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进行排空、清洗、吹扫、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3、高处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将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洞、井、沟、水封等均应取样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和人员坠落事故。4、动火分析的取样点应由动火所在单位安全员或当班班长负责提取,取样点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211、分析样品应保留到动火结束。5、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30分钟,必须重新取样分析,如使用测爆仪或其他类似手段进行分析,其检测仪器必须经被测对象的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6、所取样品的分析,需由化验室指定专人完成,分析结果作为办理动火证依据记录存档。化验分析人员必须将分析结果记录清楚,并由分析人填写在分析单上,签字认可。7、取样分析时,被测气体的爆炸下限大于4%时,其被测气体测得的浓度应小于或等于0.5%;当被测气体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气体测得的浓度应小于或等于0.2%。使用仪器检测时,其测得的数值应为被测气体爆炸下限的20%。8、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内部212、介质及走向,按一级动火采取安全防火措施,进行排空、清洗、吹扫、置换、取样分析,按程序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并对地面可燃物、阴井、空洞、地沟、水封等进行检查、分析,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9、动火作业应设有专人监火,监火人不得随便脱离现场,动火现场要配定适用的消防器材,使用气焊、气割作业时,两瓶间距不得小于7米,两瓶与动火点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且两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10、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11、五级以上风(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十、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严格遵守上述规定的同时,还要符合下列213、规定:1、在下列情况下不准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1)、生产不稳定。(2)、设备、管道等腐蚀严重。2、进行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动火作业时车间主管领导,动火作业与被动火作业单位的安全员,公司主管生产、安全、消防部门的人员,分厂主管厂长、分管经理和总工程师必须到场,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3、动火作业前,生产调度室及各生产单位要做好准备,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4、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设专人监视生产装置内压力变化情况,使系统保持不低于980.665pa(100mm水柱)正压。低于980.665pa(100mm水柱)压力应停止动火作业,214、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火作业,严禁负压动火作业。5、动火作业现场的通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利排走。十一、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1、动火安全作业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由动火作业人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同台设备)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同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人员应分别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2、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3、动火安全作业证一式两份,终审批准人和动火负责人各持一份存查。特殊危险动火安全作业证由设安处存查。4、所办理的特殊危险动火作业证和一级动火安全作业证有效期为24小时,二级动火安全作业证有效期为215、48小时。5、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存查期为一年。十二、动火作业各责任人的职责1、动火项目负责人职责:动火项目负责人负责动火证的办理,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2、动火人职责:独立承担动火作业的动火人,必须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若带徒作业时,动火人必须在场监护。动火人接到动火安全作业后,应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负责人或设安处报告。严禁无证或审批216、手续不完备动火作业。动火前(包括动火停歇超过30分钟再次动火),动火负责人应主动向动火点所在单位当班班长呈验动火安全作业证,经其签字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3、监火人职责:监火人应由动火所在单位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时要由动火单位和所在单位共同指派监火人。新项目施工动火,由施工单位指派监火人。监火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动火和火花溅落,必要时可增设监火人。监火人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随时扑灭动火飞溅的火花,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监火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作其他工作。动火完毕后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217、。4、动火部位负责人职责:被动火单位的车间领导(或指派班长)为动火部位的负责人,应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并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检查动火安全作业证。对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安全作业证有权制止动火。在动火作业中,生产装置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5、动火分析人职责:动火分析人应对动火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地点所在单位的要求,亲自到现场配合取样人取样分析,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6、安全员职责: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应按照本动火安全作业规定,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218、业,凡在禁火区内动火作业,安全员必须到场,并有权制止一切违章动火作业。7、动火作业审批人职责:各级动火作业的审批人,审批动火作业时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确定是否需要作动火分析,审查并明确动火等级,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安全作业是否符合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作业。十三、外来施工队伍动火证的管理由项目管理单位参照本规定到相关单位办理,并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有关条款。第二十七章 高处作业安全规定一、在离地面2m以上的作业为高处作业,2m以下但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的斜地上面或附近有坑、井、风雪袭击、机械振动的地方以及有转动机械或堆放物易伤219、人的地段,均应按高处作业安全规定执行。二、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及应救措施后方可施工。三、高处安全作业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四、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症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五、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高处安全作业证,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作业。六、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应正确使用好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七、高处作业设监护人员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220、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八、遇有暴雨、强风、雷电及塔、罐体带电应立即停止高处作业。九、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特殊高处作业,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同时,应落实相应的急救防护措施。1、在阵风风力6级(风速10.8m/s)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3、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4、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5、在降雾时进行的雾天高处作业。6、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8、在容器、槽沟、井、池内进行的高处作业。9、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10、在无平台221、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的高处作业。11、在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上面进行的高处作业。12、在从事三级高处作业(15m30m)及特级高处作业(30m以上)。13、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低于下表距离的,视为接近带电体。十、高处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及急救措施并填入高处安全作业证内。十一、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十二、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掷器具、材料及其它物品。易滑动、滚动的工具、材料、零件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防坠落措施。十三、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222、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作业时,应事先与车间负责人或工段长(值班主任)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并将联系信号填入高处安全作业证备注栏内。十四、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十五、高处作业与其它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距离措施。十六、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十七、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十八、施工负责人根据高处作业工况由车间审核后,报分厂安全科(办公室)审批,办理高处安全作业223、证。高处安全作业证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人员,一份由开据单位留存。十九、对施工期较长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第二十八章 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在设备检修中,设备、管道内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下的盲板抽堵作业。一、盲板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盲板选材要适宜,平整、光滑,经检查无裂纹和孔洞。高压盲板应经探伤合格。2、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应经强度计算。3、盲板应有一个或二个手柄,便于辨识、抽堵。4、应按管道内介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做盲板垫片。二、盲板抽224、堵作业安全要求1、抽堵肓板属于危险性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厂区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程。盲板抽堵作业必须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没有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不准进行盲板抽堵作业。2、严禁涂改、转借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时,应重新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3、盲板抽堵作业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并制定盲板抽堵安全作业方案,检查落实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坠落等安全措施。对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4、在有毒气体的管道、设备上抽堵盲板时,非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26.66kpa(200mm汞柱),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6.67225、kpa(50mm汞柱);气体温度应小于60。5、抽堵盲板作业单位应负责绘制盲板位置图,并对盲板进行编号,按图进行作业。6、作业人员应经过个体防护训练,并要穿戴好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做好个体防护。7、抽堵盲板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作业结束前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8、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除监护人外,还应有消防队、医务人员等到场,如涉及整个生产系统,生产调度人员和生产部门负责人必须在场。9、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作业地点30m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以防产生火花。10、高处抽堵盲板作业时应按规定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11、施工单位应226、按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要求,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12、严禁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抽堵盲板作业。13、抽堵多个盲板时,应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施工单位总负责人统一指挥作业。14、抽堵盲板作业工作要建立台帐,盲板要按工艺顺序编号,注明时间、地点、盲板规格、抽堵人员姓名,并按序号在每个抽堵处挂标志牌表明盲板位置。三、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1、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由安全部门负责管理。2、抽堵盲板作业单位需持有抽堵盲板位置图、安全措施到各分厂安全科或办公室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3、重点部位抽堵盲板作业由分管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批,方可作业。4、作业结束后,经施工作业单位、项目管理227、单位、生产处,检查无误后,由施工作业单位将盲板位置图交生产处存档。第二十九章 设备内作业安全规定进入化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均为设备内作业。一、设备上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采取有效隔离。设备上与外界连接的电源应有效切断,并挂警示牌。二、进入设备内作业前,必须对设备内进行清洗和置换,并达到氧含量在182l之间;有毒气体浓度,可燃气体浓度、粉尘浓度应符合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三、进入设备内作业前,应打开所有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进行自然通风,必要时可采取机械通风,不准向设备内充氧气或富氧空气。228、四、在进入设备内作业三十分钟前,要对设备内气体取样分析,经化验分析合格后,办理好罐内安全作业证后方可进入作业。五、检修人员在进入罐内作业前要全面进行一次检查,置换分析不合格不进,电源、物料不断不进,安全设施、工具行灯不合格不进。六、作业中应加强定时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人员,经作业现场处理后,取样分析合格方可继续作业。七、罐内作业可视作业条件采取通风措施,对通风不良及容积较小的设备,要采取间歇作业方式,不得强行连续作业。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可靠通风措施。八、作业人员离开设备时,应将作业工具带出设备,不准留在设备内。罐内动火作业,如作业人员离开时,不得把229、乙炔焊枪放在罐内,以防乙炔泄漏。九、作业因故中断30分钟或安全条件有变时,需继续进入罐内作业,应重新进行气体化验分析并办理罐内安全作业证。十、在缺氧、有毒环境中作业时,应佩带隔离式防毒面具;在易燃易爆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戴化纤织物;在酸碱等腐蚀性环境中,应穿戴好防腐蚀护具。十一、设备内作业时,照明器具的电压应小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等于12V;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临时用电线路装置,应按规定架设和拆除,线路绝缘保证良好。十二、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时,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防护措施。十三、设备内作业,应按230、深度搭设安全梯及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以保证应急撤离要求。作业过程中,严禁内外抛掷材料、工具等物品,以保证安全作业。十四、设备外应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急救用品。十五、设备内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员不得脱离现场。进入设备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十六、重要危险性作业,除检修单位指定专人监护外,安全技术部门也要到现场检查,并根据具体情况增设监护人员,随时与设备内取得联系。十七、设备内事故抢救时,抢救人员必须做好自身防护方能进入设备内实施抢救。十八、作业竣工时,检修人员和监护人员应共同认真检查设备内外,在确认没问题,监护人在罐内作业证上签231、字后,检修人员方可封闭设备。第三十章 焊接作业安全规定一、焊接动火,必须按动火作业安全规定进行。二、焊接动火,监护人由设备检修所属车间负责指派,在槽罐内,潮湿的地沟内,金属构架及高空焊接作业,由检修单位指派监护人,监护人不得擅自离开监护现场。三、在气割、焊接作业中,所使用的工具要合乎标准,焊枪的风、气门要严密可靠,氧气表、乙炔表安全阀应完好,灵敏可靠有效,防震圈应套在有效部位,氧气软管应耐压20个大气压,乙炔软管须耐压5个大气压。四、乙炔瓶与氧气瓶要分开,其距离不得小于7米,距离明火应不少于10米。五、电弧焊接工具设备要符合标准:电焊机电源要设独立电闸,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232、须完整,并易辨认,绝缘要良好,焊钳把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档板。六、电焊工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的装置。在地面上进行电焊作业,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的工地或地沟里,罐内要穿绝缘胶靴,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进行焊接作业。七、进行焊接作业首先要配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在有毒有害气体场所的检修作业应备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八、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从事电焊作业,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刺伤他人。第三十一章 事故管理制度一、事故分类1、在生产过程中,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各项规章制度,造成操作失误或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的为生产事故。2、化工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仪表装置,输送设备、管道、建筑物、构233、筑物等发生故障、损坏而造成损失或减产的为设备事故。3、产品或半成品不符合国家或企业规定的质量标准,基建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机电设备检修不符合要求,原料或产品因保管、包装不良而变质等为质量事故。4、因违反交通运输规则,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为交通运输事故。5、发生着火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为火灾事故。6、发生化学或物理爆炸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为爆炸事故。7、在职职工在生产活动所涉及至的区域内,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的影响,突然使人体组织受到损伤或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负伤人立即中断工作,经医务部门诊断需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的为工伤事故。8、凡属外界原因影响而发生各种不可抗拒的灾234、害事故,称为自然事故。9、凡因操作不当、维护不周等原因,已构成事故发生条件,足以酿成灾害,因发现及时得到挽救或侥幸未造成严重后果者,称为未遂事故。二、事故等级划分1、造成产品日计划产量多系统损失25以上,单系统日计划产量损失50以上,或设备严重损坏,直接经济损失一万元(含一万元)以上的事故,属重大事故。2、造成产品多系统损失日计划产量的5,单系统日计划产量损失10至50,或设备直接损失费在二千元至一万元以下的事故,属于般事故。3、凡未达到上述条件的事故为微小事故。4、伤亡事故中,轻伤、重伤、死亡和多人事故的划分,按照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等文件执行。235、三、事故损失的计算1、事故直接损失包括原材料损失、成品(半成品)损失和设备损失,原材料和成品(半成品)损失按市场销售价格计算。或按其实际单位成本计算。2、产量损失是从事故发生时起至恢复正常生产时止,按日计划产量计算的总损失量。设备修复后因生产能力降低而减产部分可不计算在内。产量损失费按单位成本不变价格计算。3、事故损失总金额为直接损失费与产量损失费之和。4、计算方法:停车设备台数乘停车时间(小时)乘设备小时计划产量(吨),为产量损失。5、产量损失金额:损失产量乘产品单位成本(不变价格)为产量损失金额。6、伤亡事故损失统计因负伤累计休工天数折合金额,按企业职工平均日工资乘以休工天数。四、事故的抢236、救与指挥1、发生事故后,必须积极抢救,正确处理,防止事故蔓延扩大。2、发生重大事故时,公司领导应直接指挥,设备安全处、机电车间、生产处、保卫处应协助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在抢救时,应注意保护现场。所有参加抢救人员,都要服从指挥,不准擅自行动。3、发生一般事故,车间领导应直接指挥,有关人员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注意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4、对有毒有害物料大量外泄的事故现场或火灾场所必须设立警戒线,保卫处要立即组织义务消防队伍进行抢救,抢救人员应佩戴合适的防毒面具,对中毒或灼伤人员,医务部门应尽快组织急救处理。5、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继发事故,防止事故扩大237、,并立即将受伤或中毒人员用适当的方法和器具搬运出危险地带,并根据具体情况施行急救措施。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伤害人员的抢救和护理。6、情况较轻者,现场人员可采用妥善办法将伤害人员迅速护送到公司医务室进行救护。五、管理分工与报告程序1、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负责公司内所发生的各类事故的处理。2、各职能部门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按公司印发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对分工负责的事故进行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3、凡发生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领导和调度室报告,而后逐级报告。对重大事故,应立即用快速方法向上级机关报告和向有关部门或单位进行求救(如:市消防大队、急救中心)。4、发生事故的单位,应238、按规定立即报公司主管部门和公司领导,并在12小时内将书面报告报设安处和企管处。重伤事故由公司有关领导、设备安全处、事故发生的单位及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发生一次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县安监部门。5、伤亡事故的报告按国家有关规程、规定及我公司伤亡事故管理制度执行。凡是外单位或机关、学校来我公司劳动、实习、培训而发生伤亡事故时,由公司主管部门进行统计上报,但要说明伤亡者单位、姓名、来公司原因和事故原因。6、凡因工负伤人员,当时不能确诊为重伤,从受伤时起,一个月内仍不能确定为重伤者,按国家劳动部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问题解答的通知之规定按轻伤事故统计。若一个月后,由轻伤239、转为重伤或死亡,则不按重伤或死亡上报,也不再作专题调查报告。7、设定处负责全厂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各职能部门应将有关事故报告转报设安处,以便汇总和存档。六、调查与处理1、事故调查人员的能力要求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特长。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2、调查人员的职责: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采取措施的建议。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写出事故调查报告。3、调查的权限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并查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1、各单位240、要严肃认真地调查和分析事故,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改进措施,并指定专人限期落实整改措施。2、对重伤以下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两天内,由车间和有关部门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填写事故报告书报设备安全处。3、对死亡事故,公司应立即上报县安监部门,按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公司应建立事故档案,各职能部门应按分工整理登记和保管好事故资料,并记入台帐。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仪表记录、旁证材料、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应妥善保管。5、重大事故登记表,应写明事故单位名称、部位、原因241、伤害情况、作业概况、事故概况及事故分析图等内容。6、对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而又不听劝阻的人员,或由于失职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7、对蓄意制造事故,造成严重后果,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提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8、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单位或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三十二章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公司规模的不断发展壮大,生产装置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不断增多,特种设备一旦出现事故危害性较大,为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和职工人身安全及公司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国务院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关于实施特种设备安242、全监察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结合公司在用特种设备运行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各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一、特种设备及材料的购进。1、所选的特种设备设计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许可的单位,设计单位及设计人员对所设计的特种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设计总图(蓝图)上必须加盖特种设备设计资格印章(复印章无效)。2、所选择的特种设备生产制作单位,须取得相应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并经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审核许可。特种设备制作加工单位具有相应的加工制作能力,完备的技术检验手段及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具备良好的生产经营状况及业绩。3、特种设备及材料申报,使用单位必须注明用途、工作压力、工作温度、介质、材质243、等技术要求,所提报的特种设备及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及图纸设计要求。二、特种设备及材料入库管理。1、特种设备进厂需经公司有关部门(设安处、生产处、使用单位、供应处)共同组织验收,特种设备加工制作单位须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合格证,技术监督部门检验证明及图纸等相关技术资料(所提供的材料均为加盖红章)。对检验不合格及技术资料不全的不得入厂及投入使用。2、压力管件、阀门、安全阀等特种物资需从有资质的厂家直接购进,不得从中间环节购进。所购进的物资,供货单位要提供完备的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等相关技术资料,所购进的物资须经公司有关部门共同验收,不合格以及技术资料不全的不得入库。3、对特种设备加工244、及特种物资加工制作单位每年至少一次考察,对经营管理不善的单位,应停止与其发生业务关系。4、压力管件、阀门、安全阀等特种设备材料入库要分类存放,严禁与其它同等材料混放,并有明确的标识及登记。仓库管理人员发放材料时要详细核对,对合格证、技术资料不全及材料不明确的不得发放。采购人员要对入库的材料负责,仓库管理人员要对所发放的材料负责。三、特种设备安装、维修及改造。1、所选择特种设备安装、维修及改造的单位必须是已取得相应制造资质的单位或者是经安装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批准的安装单位。施工单位在项目安装、维修及改造合同签订前须提供相应资质证书,由设安处确认后,方可签订施工合同。2、特种设备安装、维245、修、改造施工前,施工单位须携带相应资质证书,施工人员资质证,设备、材料质量证明书,施工方案,焊接工艺及施工合同等相关技术资料到市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开工审批(备案)手续后,方可进行项目施工。使用单位要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跟踪检查监督,由市技术监督部门对施工单位工程质量进行检验、检测及验收,并出具合格的竣工验收报告,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安装项目不得投入使用。3、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检修及管件、阀门、安全阀等更换,必须是技术熟练的维修人员或操作人员实施,要掌握有关的技术要求、规范,要对更换的管件、阀门、安全阀、压力表等的安装质量负责。安装前要对安装的材料与现场工艺条件、材质、公称直径等技术要详细核对,同246、时对材料外观质量、密封面、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等技术资料详细核实,不合格的以及资料不全的严禁安装使用。四、使用前管件、阀门的检验。1、安全阀在安装使用前由技术监督部门根据使用情况对其进行调试。2、在安装前下列管道的阀门应逐个进行壳体压力试验和密封试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1)、输送剧毒流体、有毒流体、可燃流体的阀门。(2)、输送设计压力P1Mpa设计温度-29或186的非燃流体、无毒流体管道的阀门。(3)、设计压力P10Mpa的高压阀门。3、输送P1Mpa且设计温度为-29186的非可燃流体、无毒流体的阀门,应从每批中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进行壳体压力试验和密封试验,当不合格时,应加倍抽查,仍247、不合格时,该批阀门不得使用。五、特种设备使用和安全管理。1、新安装的锅炉、压力容器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有关技术资料汇总到设安处,由设安处统一到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2、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及使用单位要对特种设备建立完整的设备技术档案,新安装的管道、阀门及安全附件要及时建档登记,合格证、材质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要妥善保管,月底汇总到设安处并保存登记。3、使用单位要对特种设备定期检查、检修及维护保养,对特种设备检修的内容,更换的材料要有详细的记录,严禁单位及个人对特种设备随意切割开孔及焊接。4、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及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状况,使用单位要制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计划,利248、用设备大、中修停车时间,由技术监督部门对特种设备内外部全面检验。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校验一次。5、使用单位要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工艺操作纪律,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加强对特种设备巡回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汇报,严禁带病运行。对监护运行的特种设备,制定监护运行措施,确保安全运行。6、对特种设备岗位操作人员要定期进行业务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所在单位每年制定培训计划,定期进行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发上岗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7、使用单位要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并将演练情况记录备案。若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并采取紧急救援措施,必249、要时可先停车再汇报,防止事故扩大。六、职责及法律责任。1、各分厂、车间主要负责人要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负主要安全责任,要掌握国家有关特种设备法律、法规,熟悉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情况。对于因疏于管理,触犯刑律的将承担其法律责任。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违反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操作,或者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及其它不安全因素,未立即处理或未立即向单位和安全管理部门报告的,将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对造成事故触犯刑律的将承担其法律责任。3、特种设备及材料的购进单位及个人要对其购进的特种设备及材料的质量负责。谁购进,谁负责;谁保管,谁负责;谁发放,谁负责。严禁不合格的产品入库及发放到使用单位。250、对因疏于管理造成事故及财产损失的,将承担其法律责任。七、特种设备名词解释。1、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2、压力容器: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压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3、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251、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4、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5、厂内机动车辆:是指在厂内从事运输、装卸的各种使用动力的车辆。6、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第三十三章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252、制度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上岗作业管理,防止人员伤亡事故,保证公司的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特种作业人员范围公司内的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有:电工、焊工、起重工、厂内机动车驾驶、锅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工、危化品操作工等。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1、年龄满18周岁。2、身体健康,无防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4、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1、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组织工作由公司设备安全处负责。2、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业的安全技术理论253、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专门培训,学习相应的理论和安全技术知识,并考核合格。4、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合格后,持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进行复审。5、特种作业人员复审须在有效期内提出申请,由当地的考核、发证单位进行审验,复审两次不合格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四、上岗管理1、特种作业人员要认真履行公司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不得独立上岗操作。3、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违章操作记录三次以上或者身体健康状况已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应由单位收回。4、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254、种作业人员,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五、证件管理1、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2、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时应随身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丢失。3、特种作业人员不再从事特种作业时,特种作业证应交到公司设备安全处。4、丢失特种作业证的应由丢失者本人向公司交纳罚款200元。5、公司设备安全处及有关单位建立公司或本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台帐。第二十五章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放射性物品和腐蚀物品等均为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贮存、运输、销售、采购、装卸、发货、255、以及废弃物的处理等,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检修、经营、贮运及废弃物处理岗位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规定1、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的操作人员,必须熟知所产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对人体的危害。掌握急救措施、预防措施、消防措施、泄漏应急处理、储运注意事项以及安全操作规程,各项工艺指标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设备性能。2、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严格执行操作工艺指标,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禁违章操作,违章指挥。3、生产危险化学品场所为禁火区,必须严格执行禁火区安全管理规定,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防火责任制。4、生产危险化学品的设备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256、生产条件应根据所生产危险化学品的种类选用不同类型的防爆设备、电器、仪表等。5、生产危险化学品的设备、管线、容器、电器、仪表、减压装置等必须定期检修和检测,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确保安全生产。6、生产危险化学品的设备、管线、容器必须有良好的接地和跨接线、防静电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检测。7、危险化学品生产岗位必须设有适合生产的通讯、降温、防中毒、防尘设施。对需要保温的设备、管线、容器其保温材料应选购适合危险化学品生产要求的材料进行保温。8、有爆炸危险的化学品生产设备,应有防爆泄压装置,或阻回火、回流装置。9、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劳保着装上岗,严禁穿着带有铁钉的鞋进入生产岗位。以257、免铁钉与地面磨擦产生火花而引起事故。10、液体的危险化学品送入贮槽时要缓慢进行,力求压力稳定,切勿忽高忽低,防止液体撞击槽体,确保槽内压力稳定。11、危险化学品生产岗位临时存放的危险化学品,应根据生产情况和安全要求,用专用的设备及时输送到储存区(罐内),确需在岗位存放的要规定存放限额和地点,并按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制度严格管理。12、新增危险化学品生产设备、管线、容器等,必须选购有生产资质的厂家和有安装资质的队伍安装。13、危险化学品生产中产生的废弃物要集中存放,严格管理,严格按废弃物处理管理制度执行。14、生产危险化学品的设备和装置在检修中要严格执行化工企业厂区作业安全规程,必须制定出检修方案258、,检修安全措施,检修安全规定。动火单位必须对设备、管线、容器进行彻底置换,取样化验合格,办理动火证后方可动火。15、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岗位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16、生产操作人员要严格交接班制度,坚持巡回检查,从阀门管线、仪表到安全设施全面详细检查,不留死角。检查情况详细,作好记录,以备查。二、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规定1、粗苯储存管理规定。(1)、粗苯为中闪点液点(闪点:1823),粗苯储罐区为甲级禁火区,禁火区内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2)、粗苯储存罐区要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管理人员要熟知所储存物质的化学性质,掌握应急措施以及灭火方法,每小时巡回检查一次,安全承包的领导259、每天巡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3)、粗苯储罐应单独设立储罐区,两储罐间的距离和罐区防火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4)、储罐必须有良好的接地,阀门、呼吸阀、液位计等附件要完整好用,储罐区要有良好的避雷设施,每年对接地和避雷设施进行定期检测。(5)、生产出的粗苯要用防爆设备和专用泵送入罐内,其输送流速不得大于3m秒,管道两法兰要有良好跨接,以保证输送中产生的静电顺利释放。(6)、储罐区的上方不得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通过。储罐要注明所储存物品的名称、专罐专用。(7)、露天储罐必须有防晒棚或喷淋降温设施,备有足量的灭火器材和防火沙,逐级落实好消防责任制,并配备防毒面具和空气呼吸器。(8)、储260、罐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机动车辆通过和进入储罐区,必须配戴阻火器。(9)、储罐区管理人员要配合车间进行旬盘点,配合生产处进行月盘点。并将盘点库存量记录在发货管理台帐上。(10)、粗苯的储量,按国家重大危险源辩识标准规定,尽可能控制在20吨以内, 储存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严格控制存量。(11)、危险化学品的储罐区要有完善的消防制度和措施,逐级落实消防责任制。(12)、储罐区实行24小时值班,严禁脱岗睡岗。(13)、储罐附近应设清水龙头。2、煤焦油储存管理规定(1)、焦油为中闪点液体(闪点:1823),焦油储罐区为甲级禁火区,禁火区内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2)、储存罐区要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经过培训261、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管理人员要熟知所储存物质的化学性质,掌握应急措施以及灭火方法,每小时巡回检查一次,安全承包的领导每天巡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3)、焦油储罐应单独设立储罐区,两储罐间的距离和罐区防火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4)、储罐必须有良好的接地,阀门、呼吸阀、液位计等附件要完整好用,储罐区要有良好的避雷设施,每年对接地和避雷设施进行定期检测。(5)、生产出的焦油要用专用泵送入罐内,储罐区的上方不得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通过。储罐要注明所储存物品,专罐专用。(6)、储罐区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机动车辆通过和进入储罐区必须配载阻火器。(7)、储罐区管理人员要配合车间进行旬盘点和生262、产处进行的月盘点。并将盘点库存量记录在发货管理台帐上。(8)、焦油储量应尽可能减少储量。(9)、危险化学品的储罐区要有完善的消防制度和措施,逐级落实消防责任制。(10)、储罐区实行24小时值班,严禁脱岗睡岗。3、酸类危险化学品(盐酸、硫酸、磷酸、醋酸、)储存管理规定 (1)、酸类危险化学品为酸性腐蚀品,储存中要禁忌与强氧化剂、强碱接触,和同库同放。(2)、因硫酸、磷酸、具有助燃性(盐酸不助燃),醋酸具有易燃和爆炸性,因此在储存中要远离火种,储存于阴凉、通风仓库内。酸醋库温不能超过30,冬季要做好防冻工作,防止冻结。库房应用防爆照明灯。(3)、保管人员要经常检查酸类危险化学品储罐(桶)、阀门等附263、件的密闭情况,以免发生泄漏。需要搬倒或收发货时,要轻装轻放。搬倒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即:口罩、眼镜、手套、工作服)(4)、储存库内必须备有雾状水和足量的泡沫,二氧化碳灭火器,以及沙土以备灭火使用。(5)、酸类危险化学品的库存量要根据生产和市场采购情况尽量压缩库存量或现用现买。(6)、储罐要注明盛装的物质、专罐专用,并挂警示牌。(7)、储存管理人员要按时巡回检查,严禁脱岗睡岗。(8)、储罐附近应设清水龙头。4、液氨(氨)储存管理规定(1)、液氨为易燃有毒气体,其生产储存场所为甲级禁火区,储罐安全装置及附件必须灵敏好用,档案必须齐全,储罐要按照规定检测,罐区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2)、液氨264、(氨)储存区要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熟知所储存物质的化学性质,掌握应急措施以及防毒、灭火方法,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管理人员每小时巡回检查一次,安全承包的领导每天巡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3)、液氨(氨)储罐应当单独设立储罐区,两个储罐之间的距离和防火距离符合有关规定,储罐区应设置防火堤。(4)、储罐必须有良好的接地,阀门、呼吸阀、液位计等附件要完整好用,储罐区要有良好的避雷设施,每年对接地和避雷设施进行定期检测。(5)、液氨输送管道和储罐及附件要定期进行年检,管道法兰(阀门法兰)要有良好的防静电跨接,以保证输送中产生的静电顺利释放。(6)、储罐区的上方不得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265、通过。储罐要注明所储存物品的名称,专罐专用。(7)、露天储罐必须有防晒棚或喷淋降温设施,要备有足量的泡沫、二氧化碳灭火器材和水源,并配备防毒面具或空气呼吸器。(8)、液氨罐的储存量,应为其容积的50,即50m储罐储量不超过25吨,储存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机动车辆通过和进入储罐区,必须安装阻火器。(9)、储罐区管理人员要配合车间进行每旬盘点,配合生产处进行月盘点。并将盘点库存量记录在发货管理台帐上。(10)、液氨(氨)的储量,按国家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规定,应控制在40吨以内,最大存量不超过100吨。(11)、储区要有完善的消防制度和措施,逐级落实消防责任制,储罐区实行24小时值班,严禁脱岗睡岗266、。5、油库(汽油、柴油、机油)储存管理规定(1)油库库存区为甲级禁火区,禁火区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汽油为低闪体液体(闪点:18)。(2)、油库储存区要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经培训、考试合理持证上岗。管理人员要熟知所储存物质的化学性质,掌握应急措施以及灭火方法,每小时巡回检查一次,安全承包的领导每天巡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3)、油库储区应单独设立,分类存放,半地下储存,两储罐间的距离和防火距离符合有关规定。(4)、油库储罐和加油机必须有良好的接地,阀门、呼吸阀、液位计等附件要完整好用,储罐区要有良好的避雷设施,每年对接地和避雷设施进行定期检测。(5)、汽、柴油储罐区的上方不得有与储罐267、无关的管道、电缆通过。储罐要注明所储存物品的名称,专罐专用。油罐阀门、管道法兰处要用铝排或铜排连接,以保证输送途中所产生的静电顺利释放。储存区要保持清洁。(6)、储罐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机动车辆通过和进入储罐区,必须配载阻火器,油库必须备有足量的灭火器材和防火沙。油库所用电器、设备必须是防爆型的。(7)、油库管理人员要定期(每旬)进行盘点,并将盘点库放量记录在发货管理台帐上。(8)、汽油、柴油、机油储量,按国家重大危险源辩识标准规定,汽油为10吨,柴油为10吨,最大不超过20吨,机油可按生产需要其最大存量控制在2吨以内。注:备煤柴油,杂醇库,焦一净化柴油库,按此标准执行,其储存量以满足生产需268、求的最少量为准。6、洗油储存管理规定(1)、洗油为中闪点溶剂,其储存区为甲级禁火区禁火区内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2)、洗油储存罐区要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熟知所储存物质的化学性质,掌握应急措施,以及灭火方法,每小时巡回检查一次。安全承包的领导每天巡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3)、洗油储罐应设立储罐区,两储罐间的距离和防火间距应符合有关规定。(4)、储罐必须有良好的接地,阀门、呼吸阀、液位计等附件要完整好用,储罐区要有良好的避雷设施,每年对接地和避雷设施进行定期检测。(5)、购进的洗油要用防爆设备和专用泵送入罐内,卸货时要有接地措施。(6)、储罐区的上方不得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通过储269、罐要注明所储存物品的名称,专罐专用。(7)、储罐区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机动车辆通过和进入储罐区,必须配戴阻火器。储罐区要备有足量的灭火器材和防火沙。(8)、洗油的存量,应以满足生产需求的最少量为准,储存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严格控制存量。7、氧气、乙炔储存管理规定(1)、氧气为助燃气体,乙炔为易燃气体。两瓶储存库为甲级禁火区,禁火区内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2)、两瓶的储存要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熟知两气的化学性质,掌握应急措施以及灭火法,定期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3)、仓库必须是单层二级耐火建筑,室内屋顶最低部分的高度不得小于3.25m,门窗向外开,玻璃应涂上白绝油漆。(4)、氧气、乙炔瓶必270、须分库存放,其间距离应不小于25m,储存库距明火点距离不得小于10m,专库专用,不得与其它物质混存。(5)、气瓶要避免阳光照射,保持良好的通风,库内温度应保持在30以内,气瓶竖立放置,仓库内应设有支架式栏杆以免气瓶歪倒。(6)、气瓶的搬倒要轻搬轻放,各安全附件齐全完整,发货时要按先进货先使用原则发货,乙炔库照明设施应防爆照明。(7)、气瓶的正常存量应为各15瓶,最大存量不得超过20瓶,仓库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严格控制存量。(8)、气瓶要按规定3年检验一次。8、化验室用及其它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规定(1)、化验室化验用及其它危险化学品应分类储存,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垛之间以及墙壁之间要留出一定间距的271、通道及通风口。(2)、爆炸品和放射性物品,起爆点、灭火器材与炸药不得同库储放。(3)、对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同库储存。(4)、化验用及其它危险化学品的储量,应按其用量的多少尽量压缩存量,或按用量的多少采购所用物品,不留库存。(5)、对剧毒危险化学品要实行双人保管制度。9、危险化学品储存场(库)消防管理规定(1)、危险物品管理人员(包括领用人员)要选派责任心强,经过专门训练,熟知危险品性质和管理常识的人员担任。(2)、管理人员要按照危险物品的管理范围,配备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3)、配备的消防器材要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持良好备用状态。(4)、危险化学物品与其它272、物品同存一库时,保持适当距离。(5)、遇水燃烧、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得露天存放。(6)、危险品仓库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并与生产、生活区有适当距离。(7)、危险化学品贮存场(库)、易燃易爆区域严禁明火,需动火时必须办理动火证。(8)、搞好卫生,保持库房内外清洁,禁止存放易燃杂物加强电源、火源、水源管理,防止发生治安灾害事故。三、危险化学品销售管理规定1、必须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做到依法经营。2、销售人员必须熟知所销危险化学品的有关知识,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3、危险化学品销售时必须向用户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4、危险化学品的销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273、规,严禁违法销售,倒买倒卖。5、销售中要对购买方的资质进行核实。中间经营商必须有经营许可证,使用单位必须是经工商注册的生产企业。6、销售出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是合格产品,销售中销售人员和充装证办理人员要审查提货方所用车辆和司机、押运员是否具有规定资质。(液氨槽车要审查槽罐车是否定期年审),不符合规定的不准充装。四、危险化学品采购管理规定1、危险化学品采购人员必须熟知所采购化学品的有关知识,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所采购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是正规生产厂家(有生产许可证)合格的产品采购中必须向供货方索取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无说明书和标签的危险化学品一律不准购进。3、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必274、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禁违法采购和倒买倒卖。4、采购进行的危险化学品其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危险化学品包装规定,自己提货购进的危险化学品运输时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送货购进的危险化学品必须验收后再卸货,卸货时要轻搬轻放,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装卸货管理制度。5、对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也要实行“货比三家”的采购方法,确定定点供应厂家和供应商,对数量较大的危险化学品采购,必须签订采购供货合同。6、按规定由采购部门建立危险化学品供应商档案。五、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规定1、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必须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办理公路运输通行证。2、运送危险化学品的汽车驾驶员,押运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275、输的安全知识,熟知所运危险化学品的化学性质,应急处理措施,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3、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必须按规定配有押运员。驾驶员、押运员每天对运输车辆的车况、罐体、附件进行检查,安全设施齐全好用、确认无问题后方可使用,槽罐车必须定期年检。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必须专车专用,不得混装和乘载其他货物,或乘坐与运输无关的人员。5、需要自己提货的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不得同车装运两种相禁忌化学品和与化学品禁止混装的物品。6、运载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按公安机关指定的路线,保持车距中速行驶,在路况不良时要低速行驶,或绕道行驶,绕道行驶时必须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许276、可后再绕行,严禁经过人群密集区和城市。7、严格按危险化学品有关规定装货,严禁超装,夏季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收发货时间规定。运输途中如需停车,必须停放阴凉、人员稀少处,且停车周围无高大建筑和加油站等建筑。8、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有专用灭火器材和专用工具,必须有符合要求的静电释放措施。9、运输易燃易爆化学品的车辆,其排气管应装有阻火器、并悬挂“危险品”标志牌。10、运输散装固体危险化学品。应根据其性质,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尘飞扬和遮阳等措施。六、危险化学品装卸车查验管理规定为保证公司的生产经营秩序正常进行,避免公司的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根据全省危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277、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公司危险化学品购销实际情况,经研究,特制定本制度以加强危险化学品装卸车的审查管理。1、目前我公司没有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公司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全部依靠外部车辆运输,这些车辆情况复杂,驾驶人员、押运人员情况难以掌握,为确保运输安全各收发货单位必须每车一查验。2、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到公司提货或卸货前,必须先由收、发货单位按审查表要求进行查验,查验合格后再开具单据和公司准装证后提货或卸货。3、充装人员和驾驶人员共同对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罐(槽)、附件作一次检查,看其是否具备装车条件,是否齐全好用。装卸人员必须按规定劳保着装,不准带火种进入装卸现场4、与危险化学品购销278、有关的各单位,应及时通知危险化学品的购买方、供应方以及承运单位,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不得到我公司进行装卸货物。5、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单程在400公里、高速公路在600公里以上的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若无两名驾驶员,来提货,则不予以发货。6、查验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一律不准装卸货,各供、销、收、发货单位都必须认真贯彻落实。7、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储存区装车和卸车必须配戴阻火器,装卸货时必须接好地线,并对充装设施进行检查。8、装车用的电器设备必须使用防爆型电器和专用泵,罐、槽的充装量不得超过罐、槽装量的85,液氨不得超过50,其充装流速不得超过3m/s。9、危险化学品在装卸车期间不得启动发动机,装卸完279、毕后应经过5分钟以上的静止时间,方可将接地线拆除,起动行驶。10、装卸作业过程中,装卸人员、押运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及时发现和处理装卸期间可能发生的问题。11、严禁混装、错装,要专车专用。12、装卸人员及时准确地将所装卸的危险化学品记录在收发货台帐上。13、夏季上午10点30分至下午15点前禁止装卸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雷雨天禁止装卸危险化学品。14、查验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一律不准装卸货,各供、销、收、发货单位都必须认真贯彻落实。15、车辆装货结束,到生产处地磅秤重核准,超载车辆严禁驶离厂区。七、危险化学品收货管理规定1、危险化学品的收货管理人员收货时要对所进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包装进行严格的验280、收,数量不符,不符合包装质量的,无安全技术说明书的,无安全标签的一律不予收货。2、对所进危险化学品质量,需化验分析的,一律待取样化验分析合格后再收货,不合格的一律不准收货。3、氧气、乙炔两瓶收货前收货人员要认真检查防震圈、安全阀、安全帽等附件是否齐全好用,验收合格的要分类存放,不合格的拒收。4、进入禁火区卸货的危险化学品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装卸管理制度。5、收货人员必须作好个人防护,劳保着装,对所进危险品按规定分类入库,记录在收货台帐上。八、危险化学品发货充装管理规定1、对用罐车、槽车、汽车前来提货的车辆,发货员必须核实其罐、槽、车辆是否符合装运要求,是否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司机和押运员是281、否有相应证件,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发货装车。2、车辆进入发货区(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必须严格执行化学品装卸货管理规定。3、发货员必须对所发(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进行认真核实,按发货单(领料单)进行发货。4、要严格控制剧毒危险化学品的发货,领用剧毒危险化学品必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方可发货。5、发货员要对所发危险化学品进行二次核对后,发给外购提货方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并将所发危险化学品记录在发货管理台帐上。6、充装发货人员要搞好个人防护,按规定劳保着装上岗,充装时,充装人员和提货方押运员、司机不得离开充装现场。7、对搬倒发货的危险化学品要轻拿轻放、严禁撞击、拖拉和倾倒装车。九、危险化学282、品定期盘点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的定期盘点管理是掌握危险化学品安全储存的重要环节,要严格执行下列盘点制度。1、各储罐区危险化学品的盘点每旬进行一次,由车间和储区管理人员完成。2、生产处组织的月盘点,由所参加单位和储区管理人员完成。3、仓库、油库、化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库存盘点由各库(室)管理人员每旬盘点一次。4、对盘点的库存量要根据收发货管理台帐内容,外销的要记在发货管理台帐上,购进的要记录在收货管理台帐上。5、库存量的控制,按照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制度执行,严禁超过最大存量。 十、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管理和处理管理规定1、禁止在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内堆积废弃物品。2、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严禁随同垃圾一起运出和283、任意抛弃或倒入排水道内。3、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处理由生产处具体负责,存有废弃物单位以书面形式将需处理废弃物名称、数量报生产处,由生产处研究后处理。4、废弃物的处理应按其化学性质,采用化学处理法、物理处理法和生物处理法进行处理,处理过程要确保安全无事故,避免造成环境污染。5、废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化验设备、管道等的拆除必须制定出安全可行的方案、报设安处、生产处批准后,方可拆除。十一、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规定1、凡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必须随用随领,用多少领多少,剩余的要及时退回,严禁乱存乱放。2、领用人员必须熟知所领危险化学品的特性,掌握使用方法,做好个人防护。3、对于剧毒、强腐蚀性危险化学品的284、使用,严禁直接接触,并严禁在剧毒、强腐蚀性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场所饮食。其场所必须备有清水龙头,以备冲洗。4、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做好个人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5、对于剧毒物品的储存、生产、使用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和中毒抢救措施。6、对于氧气、乙炔、液氨等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使用时气瓶内要留有不低于0.05MPa余压,以防止其它物质串入。7、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固体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8、易燃化学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操作中,如需采用有机载体,烟道气,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的隔绝措施。285、9、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10、凡生产、使用、输送煤气、半水煤气、高炉煤气的管道等设施,必须与生产、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联通。第三十五章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必须的一种预防性装备,是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对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生产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在岗的所有职工。一、劳动保护用品286、的发放1、公司企管处是负责全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劳动防护用品标准的修定,日常劳保用品计划的汇总、审批和登记管理工作。2、本公司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的标准是参照山东省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中冶金系统、石油化工系统标准,又结合企业实际,在征求多方意见的基础上而制定的。每个工种的具体标准是作为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的依据。3、劳保用品发放的时间每月1日至5日;各分厂、车间提报的劳动计划必须在每月10日前报企管处,企管处汇总、审核后每月15日前报给供应处,由供应处按计划记性采购、发放。4、发放劳保用品必须严格执行焦化公司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扩大发放范围287、和提高发放标准。5、对生产中特殊情况下需要领用的劳动用品,应按程序由本单位负责人、分厂厂长或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签字后,到企管处办理有关手续。二、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1、劳动防护用品是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必备护具,必须在生产劳动时间内穿用,不使用时应妥善保管。职工上班时,有下列情况按违纪处理,并给予经济罚款。(1)、不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的一次罚款20元;(2)、配发普通口罩不戴的一次罚款20元;(3)、有毒有害岗位配发的特种防护用品,按规定要求应配戴时不戴的一次罚款100元;、(4)、配发防尘口罩不戴的一次罚款50元;(5)、配发高温鞋岗位的一次不穿罚款50元;(6)、不按规定要求戴手套的288、一次罚款20元;(7)、在设备检修或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的一次罚款30元。2、对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公司主管部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在全公司进行通报,严重的给予经济罚款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3、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前必须进行严格检查,并建立定期检验、维护保养制度,发现失去安全效能的,要立即报废、更换。4、有毒有害岗位应配发一定数量的公用防护用具,在检修设备或处理应急情况使用,确保职工身体不受侵害。三、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1、防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应与职工的生活福利待遇分开,任何人不得将防护用品转移或出卖。2、289、任何单位一律不准冒领或克扣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因克扣职工劳动保护用品而发生的工伤事故,要严肃追究责任。3、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各单位要建立登记台帐,实行一人一卡制,卡片应列工种、品名、数量、领取时间等项目。职工内部调动,卡片随本人转移到新单位,同时要按新岗位的发放标准办理交还、转移手续。4、职工长期休病假、长假或脱离生产岗位半年以上者应停发防护用品或顺延使用时间。5、学徒工、长年临时工与正式职工在同一工种的,应享受同样的防护用品。6、供应部门在购置劳动保护用品时,必须确保防护用品的质量,无检验部门发给“产品合格证书”和“产品检验证”的,一律不得购置。对购置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而造290、成伤亡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第三十六章 进入禁火区内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装卸、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车辆和进入厂区内作业的车辆的安全管理,防止因车辆不符合规定而引发火灾、爆炸事故。特制定本规定。一、由保卫处负责,加强门卫管理,对所有进入厂区内装运易燃易爆危险品和进入厂区内作业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对无阻火器和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一律不得入厂和作业(包括本公车辆)。设备安全处负责监督。二、装运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应安装符合规定要求的阻火器入厂,对无阻火器的车辆,可到门卫处办理租用阻火器手续,租用时每次每个交押金50元,出厂时交回阻火器,并返还租用291、押金,对损坏阻火器者,应按原价50元/个赔偿。三、进入生产区内的车辆不得带有火种,并禁止在厂内及车内吸烟。四、易燃易爆危险品装卸区域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禁令和警句等。对装卸地点必须设置安全围障,禁止无关人员入内。五、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前,作业人员必须对车辆进行可靠有效的接地。装卸期间不得开动发动机,装卸完毕,应经过规定的静置时间,才可将接地线拆除。六、凡进入易燃易爆禁火区的车辆,都必须安装阻火器,否则不得进入,有违者每次扣罚100元,各单位监督执行。七、装卸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及时解决装卸期间发生的问题,防止跑料事故。如遇雷电天气,应立即停止装卸作业。并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夏292、季收、发货时间规定和公司的禁火区管理规定。八、易燃易爆危险品装车后不得无故在厂区内停留,未经有关单位批准,灌装后的车辆不得在厂区内停放过夜。九、对门卫人员有章不循、违反规定,对无阻火器进厂装运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不进行管理,发现一次扣罚责任人当月奖金,对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严肃处理。十、无阻火器进厂装运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各有关单位收、发货人员严禁组织装卸。十一、到公司装运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在装车前必须按要求到指定停车场停放不得乱停乱放。十二、对拒不执行规定,无理取闹者,可上报保卫处进行处理和处罚。十三、各单位要严格遵守本制度,严格禁止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进入所属的易燃易爆禁火区装卸危险化学品和施工作293、业。第三十七章 生产设施安全拆除管理制度为保证安全生产,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确保公司在设备更新、技术改造以及废旧设施拆除中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生产设施安全拆除管理规定。一、凡公司内闲置的废旧设备、管道、建筑物、构建物等需要拆除的,所在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主管处室申请批示,主管处室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核实后报公司批准。设备类拆除申请报设安处,管道、建筑物、构建物拆除申请报生产处。二、若拆除的工程较大或自己无法拆除,需外协拆除的待公司批准后,应按公司招标规定确定拆除单位。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三、拆除工程施工前,若拆除队伍是公司内部人员,拆除队伍应在分厂和车间的领导下,对拆除294、物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制定出安全可靠的拆除方案和拆除安全措施,对参加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后方可实施拆除。四、拆除工程若是外协中标单位,拆除施工前,中标单位要联系工程所在地分厂、车间领导到被拆除物的实地进行查看,所在地领导要把被拆除物的环境因素,危险因素,可能发生的问题、应注意的事项、以及公司有关规定,都要向中标单位交待清楚,中标单位根据实地查看结果和上述应注意的事项制定出拆除方案和安全措施,报所在地分厂、车间领导审核,签字后,再报主管处室审批签字。(需公司领导签批的由主管处室报批)五、中标单位拆除方案安全措施批准后,应一式三份,拆除单位、所在地车间、主管处室各持一份,以备检查。拆除工程所在地,应派专295、人对拆除过程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协调解决拆除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六、拆除中需要动火、动土、起重、断路、断电、登高作业的,必须按公司相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作业票证,持证作业。需要断水、蒸汽、煤气的必须在所在单位领导的统一指挥下,上报生产处批准后实施切断。七、拆除工程应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未拆除部分应保持稳固,不许用挖切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经许可,严禁采用爆破方法进行拆除。八、拆除作业的安全要求:1、在脚手架、跳板、平台上作业时,不得多人聚集,以防塌落。2、在高处拆除的物体,不得向下乱抛、乱扔,要采用吊运和顺溜等其它方法运送。3、拆除下来的材料,不得296、堆积在平台、楼板,脚手架和跳板上,要及时清理运出。4、在高处进行拆除时,拆除工具应妥善保管,严防掉落。5、拆除工程周围,应设置安全防护网,警告标识,禁止车辆和人员通行,必要时设专人监护。6、拆除下来的废旧材料,应及时分类清理、运出、保持施工整洁,道路畅通。7、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化工车间进行设备和管道拆除之前,必须对设备和管道内的残存物料作出进一步检查,确认清除干净,并经分析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拆除。在现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毒面具、灭火器材,以备急用。8、在生产车间的排放管道附近进行拆除工程时,应与生产车间联系,不能在拆除工作时间内排放有毒有害废料、废气。如必要排放时,应通知拆除人员撤离后才能进行排297、放。在现场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毒面具,已备急用。9、石棉瓦拆除,必须佩带安全带,铺设脚手架进行拆除。九、在不停车情况下进行部分设备拆除作业时,除必须办理本制度要求的各项内容外,对生产有联系,而不能切断的水、电、气(汽)必须设有明显的标志。同时在拆除作业之前,拆除工程和生产双方应密切配合,落实安全措施,并对作业人员做详细交代,确保安全。第三十八章 安全台帐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各类安全台帐的记录和管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望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一、公司应建有包括安全组织、安全会议、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治理、事故管理、安全考核、安全奖惩、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销售、298、发货、收货以及安全活动等内容的安全工作台帐。各单位安全台帐,提倡实行微机管理。二、安全组织台帐1、公司填写企业相应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组织网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成人员名单,消防部门提供的消防工作组织网络。2、分厂、车间、班组相应的安全领导小组和安全组织网络。三、安全会议台帐主要填写本单位召开的安全会议内容,尤其是对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的传达、学习贯彻情况。安全会议台帐应设有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召集单位和主持人、与会单位和人数、会议内容以及处理结果等栏目。四、安全教育台账1、公司安全教育台帐应填写领导、管理人员、安全处(科)长、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299、培训考核情况。2、分厂、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台帐应填写单位领导及员工安全教育、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岗位安全技术练兵、应急预案的演练及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考核等。3、安全教育台帐应当至少设有受教育者姓名、授课内容、地点、时间、考试成绩及授课人姓名等栏目。五、安全检查台帐应至少设有检查日期、检查内容、受检部门、发现问题、要求整改日期、整改完成日期及检查人签字等栏目。六、隐患治理台帐凡是发生在各分厂、车间、班组的事故隐患不论级别、不论资金来源,均应在相应的隐患治理台帐中填写。事故隐患治理台帐应当设有隐患所在单位、存在部位、计划费用、实际费用、资金来源、计划治理完成时间、实际300、完成时间及隐患治理后的评估情况。七、事故台帐按事故管理规定的要求,公司、分厂、车间、班组应建立相应的事故台帐,分别记录本单位所发生的事故。事故台帐应设有事故发生所在单位、发生时间、事故类别、事故概况、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情况。八、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台帐应设有考核项目(内容)、被考核部门和个人、主要事迹和存在问题、考核意见和结果、奖惩情况、考核部门签字及审批部门等栏目。九、安全活动记录按要求,填写单位和班组安全活动开展情况。十、设备安全处和相应对口管理部门应认真填写、保管安全台帐,同级主管安全领导应定期检查并签字。第三十九章 变更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公司内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通知的变更管理,消除和减301、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变更管理定义变更管理是指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以避免或减轻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变更管理失控,往往会引发事故。二、变更管理的内容1、工艺、技术的变更,主要包括:(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2)、原料介质变更;(3)、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4)、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5)、操作规程的变更;(6)、工艺参数的变更;(7)、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的变更等。2、设备设施的变更,主要包括:(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2)、安全设施的变更;(3)、更换与原设备302、不同的设备或配件;(4)、设备材料代用变更;(5)、临时的电气设备等。3、管理的变更,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更;(2)、人员的变更;(3)、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4)、管理职责的变更;(5)、安全标准化的变更等。三、变更管理职责1、项目办负责管理范围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变更管理。2、生产处负责现有生产设施,公用工程的原料介质,操作条件,工艺参数等的变更管理。3、设备安全处负责现有设备设施、安全设施、与安全管理有关等的变更管理。四、变更程序1、变更申请。在实施变更时,变更申请人(单位)应填写变更申请表并由专人负责管理。2、变更审批。变更申请表填好后,应按主管部门和分管公司领导审303、批,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按变更原因和实际的需要确定是否进行变更。3、变更实施。变更批准后,又各相关职责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任何临时性的变更,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超过原批准的范围和期限。4、变更验收。变更实施结束后,变更主管部门应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确保变更达到计划要求。变更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第四十章 承包商和供应商管理制度为加强承包商和供应商的安全管理,使其严格遵守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防止因为承包商和供应商的责任而影响公司的声誉和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承包商和供应商(以下称相关方)包括为公司完成某些工作或提供服务以及供应原304、材料、设备设施、配件的单位和个人。二、相关方参与公司的承包活动前,必须由归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进行资格预审,预审的主要内容有:承包商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往的业绩表现、经营范围和能力、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持证、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等。三、相关方由公司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并建立承包商档案。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在开始活动前对相关方的主要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作业过程进行安全监督,评价其表现情况,明确续用的方法、标准和要求等。四、相关方在与焦化公司签订经济合同的同时,应签订安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合同与施工、购销合同一起存档保管。五、相关方要305、认真学习和遵守焦化公司的企业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相关方还应对所属人员进行教育,确保职工遵章守纪,达到文明、安全施工。六、在施工过程中,归口管理部门应派专人对施工队伍进行管理,协调劳动关系,及时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安全施工。七、相关方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安全技术人员对工程安全进行巡查,保证作业质量和安全。八、相关方要严格遵守安全合同,应接受焦化公司的归口管理部门、设备安全处和所在区域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九、在作业过程中如果相关方多次违反焦化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且拒不整改的,归口管理部门要责令相关方停止作业。十、有不良表现,给焦化公司造成重大经306、济损失,影响企业形象的相关方,在以后的活动中,不得让其参与。第四十一章 厂区交通管理制度一、管理组织1、为保障厂区交通运输安全,维护交通秩序,防止交通运输事故的发生,运输车队要经常教育驾驶人员,严格遵守厂区交通管理制度。保卫处全面负责厂区交通管理工作。2、根据国家颁发的城市、公路交通规则和工业企业厂区运输安全规程,制定厂区的交通管理细则。二、信号、标志1、厂区内干道、厂门、弯道、交叉路口及禁止停放各种车辆的场所,一律不准停放车辆,并设立醒目的信号标志。2、因生产需要所建的坑、池和排水沟,应该设有围栏或盖板。3、破路施工以及跨越道路,必须有明显标志,夜间要设红灯警示。4、跨越道路上空架设管线、管307、架或其它构筑物,距离地面的最小净高不得小于5米。现有低于5米的管线和其它构筑物在改、扩建时应予以解决。在未解决前,应设高度标志。三、道路的划分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厂内的道路划分为三种:自由路,允许各种车辆通行;限制路,允许“安全车辆”通行,其它车辆经过主管部门批准方可通行;管制路,为消防车、救护车专用的通道路线,禁止其它车辆停留。四、对车辆和驾驶人员的要求1、驾驶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执行交通安全有关规定。2、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驾驶执照。严禁无照驾驶车辆,厂内机动车辆(厂内运输汽车、铲车、推土机等)经市或县技术监督局培训考试合格,核发上岗证书方可驾驶。3、驾驶308、员要服从调度指挥,按派车单执行任务,不得私自改变行车路线和乱拉捎货物。4、严禁酒后开车和无令开车,厂内机动车辆禁止在厂区外行驶。5、公司内各种车辆车况必须良好,各种证件必须齐全。6、要建立车辆检修保养制度,定期检验,厂内机动车辆每两年由市技术监督局进行一次检验,车况不符合行驶条件的车辆禁止出车。7、公司自备专用罐车不得任意改装、检修、清洗。8、厂区机动车行车限速(1)、进出厂门和生产现场、倒车、拖坏车:5公里小时。(2)、遇到恶劣天气,路面结冰、积雪、积水,转弯、调头,载运危化品:10-15公里小时。(3)、厂内主干道路:30公里小时。(4)、其他道路:20公里小时。(5)、消防车、急救车执行309、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此限。9、车辆在厂内行驶或行驶到厂门时,严禁鸣高音喇叭,不准超车和并列行驶,不准阻碍交通。10、各种车辆在厂内行驶,要执行以下规定(1)、货车挂车、自卸车、平板拖车、罐车、吊车等,驾驶室外不准乘人。(2)、机动车箱以外的任何部分(驾驶室顶、脚踏板、叶子板等)严禁乘人。(3)、摩托车必须车况良好,不得在厂内飞车违章行驶,要严格执行厂区机动车行车速度有关规定。五、对行人的要求1、行人必须遵守交通安全有关规定,靠右边行走。2、车辆行驶时禁止爬车、跳车和阻拦车辆。车停时严禁在车箱底下乘坐休息。六、车辆的装载运输1、载物宽度左右不得超出车箱20厘米;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310、4米(小型货车不得超过两米);长度前后共不得超过身两米(小型货车不得超过一米),超出部分不得触地,货物必须拴牢。2、特殊情况下载物超宽、超高、超长时,必须先与交通部门及公司主管部门联系,采取特殊安全措施,派专人指挥安全运输。3、各种货车严禁违章载人,装卸人员搭车要符合安全规定。载货高度超出车箱时,押运及装卸人员不准躺卧;货车高度超过驾驶室时,必须留出安全乘车位置。4、装运危险品,应当派责任心强、技术熟练、道路熟悉的驾驶员担任,危险品要包装牢固、严密、轻拿、轻放、不得与性质不同的物品混装,并指定专人押运,负责安全。5、机动车载货时,后车箱板及所载物品不得遮住本车号牌和尾灯。6、各种挂车与主车连接311、装置必须牢固,并安装有效的制动器、防护网、保险链、牌照灯、标灯及刹车灯。挂车车箱宽不得超出主车高度,载货高度必须低于主车。七、道路的维护1、要保持厂区道路平坦、畅通,禁止向路面排放蒸气、酸、碱、污水等腐蚀物质。冬季积聚的冰雪要及时清除。2、严禁在厂区要道上堆集物资,要离开路边2米以上,堆放要牢固,防止坍塌伤人。3、物业分公司负责厂区内损坏路面的维护、管理。第四十二章 防止急性中毒和抢救措施管理制度一、基本原则1、各单位必须认真做好防尘、防毒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2、防止尘毒的基本要求是:限制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尘、312、毒气、毒物的泄漏和扩散;保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采取有效的卫生和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定期监测和体检。3、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认真编制防尘防毒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通过革新、改造,逐步消除尘毒危害。4、对长期达不到国家规定卫生标准,尘毒危害严重的作业,要制定计划,进行攻关,限期整改。经过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应停止生产。5、企业内的新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其尘毒治理和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运。6、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企业内对尘毒危害的治理应制定短期和长期313、计划,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每年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二、防止急性中毒的措施1、工业性毒物进入人体的途径有三种:即人的呼吸道、皮肤和消化系统。一般情况下以呼吸道进入为主,其次是皮肤进入,消化系统进入仅在特殊情况下才会发生。2、为防止发生急性中毒,职工进入生产岗位前必须穿戴好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根据我公司的生产实际,在生产过程中凡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都要积极采取措施进行防护,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其重点是抓好设备密闭和隔离操作二个主要方面。3、不断革新工艺,采用现代管理技术,逐步向机械化、自动化方向迈进。加强巡回检查,对设备、管线的跑、冒、滴、漏现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治理314、。4、加强有毒有害岗,并力争做到回收利用,以改善职工的工作环境。5、定期给职工查体和定期测定作业环境的毒物浓度。三、发生人身中毒事故的抢救1、如不慎发生人身中毒事故,抢救工作要分秒必争,绝不能拖延耽误。事故发现单位,要立即向公司领导和值班人员报告,并立即通知医务室和车队,以便及时抢救。2、要把中毒人员迅速抢救到安全通风地带,在抢救时。一定要注意抢救人员自己的安全,如有必要,要穿戴好防护用品。3、要及时查明原因,切断毒物,防止继续外泄。4、消除掉残留毒物,尽快恢复生产。5、中毒患者如衣服被有毒物质污染,要立即脱掉并将其身上的毒物擦洗干净,在这同时要注意保暖,以防患者受冷。对呼吸微弱或面色青紫的缺315、氧者,要迅速给予输氧。6、人工呼吸法:(1)、人工呼吸适用于呼吸已停止,但心脏仍跳动或刚停止跳动而有体温的患者。口对口人工呼吸法适应于中毒、窒息引起的呼吸停止,不受毒物或外伤的限制。(2)、口对口人工呼吸法:使患者仰卧,口张开,消除掉口腔内堵塞物,使其呼吸道保持畅通,将患者头部尽量后仰,头部不宜垫得过高,救护人员站在患者头部的右侧,用手掰开患者的嘴,深呼吸后紧贴患者的嘴吹气(可隔一层纱布),要使患者的胸部膨起,整个过程大约吹气二秒,停三秒,每分钟以1416次为宜,救护人员吹气后要放松患者的嘴使其自动呼气。人工呼吸要坚持进行,不可中断。第四十三章 煤气水封安全管理规定为了保证安全生产,避免事故的发生。就焦炉煤气、高炉煤气、半水煤气(以上三种气体统称煤气)水封的管理作如下规定,望各单位认真执行。一、各单位生产以及外送煤气设施上水封,必须设专人负责定期排水和巡查。单位每半月定期组织一次检查,测量水封水位是否符合标准,水封本体、阀门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并作好检修、检查记录。二、水封排水各单位要根据煤气和季节的不同制定出符合实际的排水时间,责成排水人员严格执行。三、水封排水时,必须两人以上在现场。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严禁开启排水阀后无人守候。在厂围墙外的水封,应用锁具锁住排水阀门,严禁人为破坏。 四、各单位必须重视水封的管理,水封必须保持完好,起到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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