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服务公司员工招用培训及劳动合同管理制度20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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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咨询服务公司员工招用、培训及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公司用人规章制度【篇一:公司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公司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2、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第4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第5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年龄等情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第6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第7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录用条件。第8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3、,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第9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第10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第11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第12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6个月: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满一年不4、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第13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即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员工领取劳动合同时应当签收。第14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签字、公司加盖公章方能生效。第15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16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应当签署双方协议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5、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第17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是指(不限于)造成公司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元以上。(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5)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可以解除的;(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6、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a、未能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全部工作;b、无正当理由经常不能按时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第19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1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17条的规定解7、除劳动合同:(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20条公司与员工可以依法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第21条非公司过8、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0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第2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第23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9、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17条的情形除外)。第24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合同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第25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劳动者提供必要证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第26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篇二:xx公司用人管理办法】xx有限公司选人用人10、管理办法根据 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办法(试行),参照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一、经营管理班子的管理任用公司经营管理班子原则上设经理x名,副经理x名。设执行董事x名,由经理兼任;设党支部书记1名,经党组织程序由经理或副经理兼任;设工会主席1名,经工会组织程序由公司副经理兼任。公司经理由shangji公司提名并按jituan规定进行考核、任命和管理。副经理由本公司经理提名或通过竞聘上岗、民主推荐等方式提拔,经公司经理工作会议讨论后(形成会议纪要)提请shi公司考核及任命。公司经营管理班子成员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思想11、政治素质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维护公司和谐稳定。(二)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能力,自觉维护公司利益。(三)原则上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含专科)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篇三:公司劳动管理规章制度xx】xx咨询服务有限公司xx分公司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全体员工,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12、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第4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第5条公司建立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第二章公司劳动用工制度第一节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第6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8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13、证等合法证件。第7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第8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介绍信、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失业证或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公司招用员工不收取押金,不要求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扣留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第9条公司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第10条公司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员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14、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第11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录用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应当建立员工名册备查。第12条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第13条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第14条公司对新招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3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限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限满3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第15条公司与员工15、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员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公司与员工一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员工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3)公司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公司与员工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16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16、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第17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公司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17、的适当工作的;(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不能达成协议的。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第1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1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10人但占公司员工总数10以上的,公司提前30日向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员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1)依照公司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公司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18、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优先留用下列人员:(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第20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19、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21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的,或20、者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员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公司。员工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第22条员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员工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第23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公司被吊销营业21、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除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公司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第24条公司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第25条公司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员工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22、结工作交接时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第26条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三节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27条公司实行8小时工作制,对特殊岗位的员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第28条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7:30第29条公司根据经营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但按国家规定执行。第30条其他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第四节工资福利第31条员工基本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基本工资是员工完成法定工作时间应享有的工资报酬。第32条公司每月支23、付工资,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第33条安排员工加班的,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第35条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员工工资;本月工资于次月15日前支付;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第36条非员工原因造成歇业,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第37条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或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经济处罚的,可从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经济处罚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总额不超过员工基本工资的20%,扣除后余额工资不低于最低工24、资标准。第38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2)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3)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的经济处罚;(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第五节社会保险第39条公司按政府规定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公司和个人分别承担。第三章员工劳动纪律制度第一节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第40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2)公司采用指纹打卡,每天早晚一次;(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25、,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字方能有效;(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报部门经理或主管审批,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8)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9)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及时办理移交手续。第41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1)进入工作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工作证和穿着正装;(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等,尽职尽责做好本员工作;(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6)爱护公物,正常使用公司电脑,笔记本等不得故意损坏公司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