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厂安全生产责任教育培训制度及部门职责13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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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工厂安全生产责任、教育培训制度及部门职责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安全承诺:公司领导慎重向社会承诺:1、我们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和基层安全生产责任制;2、建立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全面推行安全工作体系化、标准化管理。3、杜绝一切重伤、死亡、爆炸、火灾、危险化学品泄漏等重大安全事故;4、努力向社会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高品质产品。公司领导慎重向全工厂员工承诺:1、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提供足够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为员工创造安全2、的劳动环境;2、始终贯穿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的工作方针,在生产活动中将职业安全健康放在优先的地位,开展风险管理、隐患治理,确保安全生产;3、持续改进生产工艺和装备,制定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4、努力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为了实现上述承诺,我们制订并落实如下措施:1、提取销售收入的2%作为安全生产投入资金,并专款专用;2、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订、完善并实施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配备足够的、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以上述人员为基础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网络;4、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3、和安全意识;5、在安全技术方面尽可能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不断提高全工厂的本质安全。公司总经理:工厂安全方针、目标颁布令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工厂安全方针、目标为:安全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建立工厂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安全目标:1、重伤、死亡、爆炸、火灾、危化品泄漏等重大事故为0;2、千人负伤率0.3;3、每年度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率95%;4、新进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率100%;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6、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现予以公布,各部门及全体员工严格遵照执行。公司总经理:公司安全方针、目标解释页1 安全第一在工厂生产经营过程中始4、终将安全放在第一位,无论做什么事首先要保证安全。2 预防为主工厂安全管理采取防消结合,重在预防,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对安全隐患全面整改,以不断提高工厂本质安全。3 全员参与工厂注重全体员工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生产意识,鼓励员工参与工厂安全管理。工厂制定所有岗位人员的安全职责,建立工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做到人人有安全责任,形成人人讲安全的安全管理文化。工厂制定系列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考核落实,在工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做到任何事都按安全规程去做,形成事事注意安全的安全管理文化。工厂制定安全管理系列制度,并严格考核落实,做到在工厂生产经营活动中每个岗位都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形5、成处处讲安全的安全管理文化。4 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就是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通过制定并实施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断检查整改,不断完善等措施,形成一整套不断总结、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绩效的长期化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5 安全目标重伤、死亡、爆炸、火灾、危化品泄漏等重大事故为0,千人负伤率0.3的目标体现安全方针中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体现预防为主的思想;每年度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率90%、新进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率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经过安全教育,贯彻工厂安全管理文化,体现全员参与,建立起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思想;公司文件编号:6、文件标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721页,共 15 页编制:第A版 第1次修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 目的为了落实责任,确保工厂安全生产,防止一切责任事故,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工厂各部门、车间(班组)及全体员工的安全职责及考核办法;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各部门、车间(班组)及全体员工。3 职责负责组织编制、检查落实、考核各部门、车间(班组)及全体员工安全职责的责任部门是工厂办;负责审核批准各部门、车间(班组)及全体员工安全职责的责任人是总经理。4 各部门、车间(班组)及全体员工的安全职责及考核办法4.1 总经理安全职责4.1.1 总经理是工厂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为工厂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4.7、1.2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4.1.3 负责组织编制、批准和组织实施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4.1.4 负责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网络;4.1.5 负责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障工厂安全生产投入;4.1.6 负责组织对工厂安全生产进行总体策划;4.1.7 负责组织召开工厂年、月安全生产例会,研究解决工厂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4.1.8 负责制定工厂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并建立健全工厂安全生产责任制,以确保工厂安全方针、目标的实现。4.2 厂长安全职责:4.2.1 厂长是工厂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负责主持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4.28、.2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政策、法令和法规。组织制定、完善工厂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安全工作标准。4.2.3 定期组织参加有关安全生产活动及会议。4.2.4 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重大隐患的整改工作。4.2.5 督促各部门落实和履行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对失职的人员作出处理,对有功人员提出奖励;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4.2.6 组织审核职业健康安全措施计划,并安排实施;及时总结和推广职业健康安全的先进技术和经验。4.2.7 经常深入现场组织检查生产过程当中所存在9、的事故隐患,并督促整改和处理。4.2.8 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提出处理意见。4.2.9 组织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产品安全技术措施和试车方案的审核及竣工验收工作。4.3 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职责4.3.1 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4.3.2 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下属失职和违章行为;4.3.3 协助总经理组织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采用和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4.3.4 组织制订、修订10、和审定分管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4.3.5 组织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动火报告;4.3.6 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的安全技术问题;4.3.7 审批特殊动火证;4.3.8 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4.3.9 组织对分管部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4.4 工厂办安全职责4.4.1 贯彻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以及上级对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对各车间安全员、各部门班组安全员进行安全技术指导;4.4.2 组织制订、修订企业有关安全生产11、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4.4.3 协助各级领导做好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对全体员工、新进员工、变换岗位员工和班组长的安全教育,检查、督促班组岗位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4.4.4 负责安排并检查工厂各部门的安全活动,负责工厂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急救器具的管理,并使其处于完整好用状态;4.4.5 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检查厂房、物料等有无火灾隐患;物品堆放是否符合消防要求,各出入口及通道是否畅通,是否符合紧急情况下疏散人员的安全要求;4.4.6 组织并参加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主持日12、常安全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开展安全周活动,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4.4.7 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罚不放过,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参加企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及时上报;4.4.8 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安全档案,做到实用、齐全、规范化;4.4.9 按照企业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不断地总结经验。4.5 工程部负责人安全职责4.5.1 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4.5.2 贯彻执行工厂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规章制度等;4.5.3 组织编制并督促落实岗位13、设备、作业安全操作规程;4.5.4 监督、检查生产系统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违章行为;4.5.5 参与制定工厂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并组织实施;4.5.6 组织生产系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动火报告;4.5.7 审核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4.5.8 审批一般动火证;4.5.9 负责生产系统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4.5.10 组织对生产系统的事故调查、处理、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4.6 品质部负责人安全职责4.6.1 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4.6.2 贯彻执行工厂的安全生14、产方针、目标、规章制度等;4.6.3 组织编制、修订并督促落实品质检验安全操作规程;4.6.4 参与制定工厂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并组织实施;4.6.5 参与组织编制工厂的安全生产检查计划,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4.6.6 负责本部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4.6.7 参与工厂的事故调查、处理。4.7 财务部负责人安全职责4.7.1 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4.7.2 贯彻执行工厂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规章制度等;4.7.3 组织编制、修订并督促落实工厂安全生产投入计划;4.7.4 参与制定工厂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并组织实施;4.715、.5 参与组织编制工厂的安全生产检查,保证事故隐患整改的资金投入;4.7.6 负责本部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4.7.7 建立健全工厂安全生产投入台帐,确保工厂安全投入资金的专款专用。4.8 物控部负责人安全职责4.8.1 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4.8.2 贯彻执行工厂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规章制度等;4.8.3 组织编制并督促落实工厂安全防护装置、设备的计划;4.8.4 组织对安全防护装置、设备、危险化学品供应商的资格评审;4.8.5 负责组织对采购进厂的安全防护装置、设备、危险化学品进行验证;4.8.6 负责本部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4.11.7 建立健全工厂安全防16、护装置、设备、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台帐。4.9 车间安全员安全职责4.9.1 车间安全员在业务上受安全工程部门领导,并在车间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4.9.2 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制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4.9.3 协助车间负责人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4.9.4 制订车间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4.9.5 对班组织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车间负责人搞好员工教育和考核工作;4.9.6 参与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4.9.7 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17、查,制止违章作业,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做好记录,对于车间无力整改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及时向车间负责人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4.9.8 负责车间安全技术设施、安全装置、防护设施、消防器材的巡回检查和管理工作,使其处于完好状态;4.9.9 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4.9.10 随时保证工作现场的通道畅通,随时注意机械设备的动作情况,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员工的安全防护用品有无正确使用与配戴。4.10 班组安全员安全职责4.10.1 协助班组长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4. 10.2 组织班组员工学习、贯彻执行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18、,对新进员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4.10.3 班前讲安全要求,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4.10.4 检查、督促班组员工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巡回检查、制止员工违章作业;4.10.5 负责班组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其处于完好状态,监督、检查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4.10.6 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做好记录,对于班组无力整改的隐患,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及时向班组长报告,发生事故时,要立即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及时报告领导。4.11 车间主管安全职责4.11.1 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车间安全生19、产工作全面负责;4.11.2 根据工厂的安全生产目标制订本车间的工作计划,并下达给班组组织实施;4.11.3 组织制订、修订车间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组织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4.11.4 组织开展车间级安全教育,定期组织进行安全教育考核;4.11.5 组织车间级安全检查,确保生产设备、安全技术设施、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和消防器具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对于车间无力整改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报告;4.11.6 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必要时组织人员安全撒离现场,协助有关20、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4.12 班组长安全职责4.12.1 组织班组员工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和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计划组织完成各项安全管理工作;4.12.2 组织班组级员工安全教育,做好新上岗或转岗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指导员工按章作业;4.12.3 组织本班组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员工的不安全行为,发现设备设施及作业环境存在事故隐患,应立即报告车间予以解决;4.12.4 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做好生产设备、安全技术设施、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和消防器具的巡回检查和日常管理工作,使其处于完好状态;4.12.5 发现险情和事故应立即停止21、作业并及时报告,协助做好现场救护工作,组织人员撒离现场。4.13 员工安全职责4.13.1 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努力完成本员工作;4.13.2 熟悉并掌握企业生产的各种危险化学品的名称、主要理化性质、危险性、事故的应急处理办法、灭火方法;4.13.3 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下班前认真检查,核对下班前的注意事项,向接班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项,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4.13.4 杜绝违章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岗位的工作记录要清晰、真实、完整;4.13.5 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4.13.622、 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故障及时消除,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器具、器材和消防器材;4.13.7 杜绝违章操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领导报告;4.13.8 发现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4.13.9 对本单位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4.14 司机安全职责4.14.1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汽毒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4.14.2 装运危险货物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法规,根据道路情况控制安全车速,保持与前车的距离,严禁违章超车,尽量避免急刹车,确保行车安全;4.14.3 经过不平路口、铁路口23、十字路口、上下桥、坡、交会车、转弯时都要减速慢行,起步、停车、倒车时也要做到慢稳,不可急速起步、行车和倒车;4.14.4 对在夏季高温期间限运的货物,应当按规定进行运输;4.14.5 装载危险货物的车辆,不得在居民聚集点、行人稠密地段、政府机关、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任意停车,确需停车的,应采取措施,并请当地有关部门同意,协同做好安全工作;4.14.6 运输危险货物必须配备专门人员押运;4.14.7 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严禁搭乘无关人员;4.14.8 运输中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如无法解决时应选择适当地点停车,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车辆停靠、中途住宿应有人看管,注意周围环境是否安全;424、.14.9 运输危险货物时,禁止明火靠近车辆,禁止吸烟,不能停靠在有明火及高温附近,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物资物控部时,必须交出火种;4.14.10 危险货物运输中如有丢失、被盗,应立即报告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迅速查处。4.15 押运员安全职责4.15.1 根据托运人填写的托运单和提供的有关资料,予以查对核实,必要时应组织承托双方到货物现场和运输线路进行实地勘查;4.15.2 在装运危险货物时,要按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规定的要求进行严格检查,凡不符合规定要求,不得装运,危险货物性质和灭火方法相抵触的货物严禁混装;4.15.3 凡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必须按国家标准GB13392道路运输危险货25、物车辆标志悬挂规定标志牌(长方形黄底黑字)、标志灯;4.15.4 必须了解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包装容器的特性和发生意外的应急措施;4.15.5 凡运输危险货物必须在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不得超装、超载,不得进入危险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4.15.6 运输危险化学品途中需要停车住宿或者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时,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4.15.7 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严禁搭乘无关人员,运行中司乘人员严禁吸烟,途中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停车时不准靠近明火及高温场所。4.16 财务部安全职责4.16.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工厂的安全方针、目标;4.16.2 负责工厂安全26、技术措施费用的监管,监督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做到专款专用;4.16.3 凡安全措施没有落实的技术措施项目,未经安全工程部门同意,不得拨款;4.16.4 监督防护用品及职业病防治费用的合理使用;4.17 工厂办安全职责4.17.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工厂的安全方针、目标; 4.17.2 组织制订、修订、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劳动防护安全用品标准,并监督执行;4.17.3 协助、指导工厂各部门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技术问题,提出改进、稳定产品质量的措施并负责跟踪;4.17.4 收集、整理、保管好工厂各种技术资料,防止损坏、丢失;4.17.5 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指导27、班组安全工作,发现违章,及时制止;4.17.6 指导企业各单位的安全工作,协助各单位编制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4.17.7 负责对特种设备监察工作,参加安全装置的校验、监督,并做好档案记录;4.17.8 负责工厂产品售后技术服务工作,协助业务部门解决客户提出的技术及产品质量问题,对客户因质量问题退货的产品提出处理意见;4.18 物控部安全职责4.18.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工厂的安全方针和目标;4.18.2 负责按照工厂安全管理规划、安全工程规划制定安全设备、物资的采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并负责实施经批准的安全设备、物资的采购计划;4.18.3 负责采购进厂的安全设备、物资的28、验证;4.18.4 根据工厂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物控部管理制度等负责对工厂原材料库进行归口管理;4.18.5 负责建立健全工厂安全设备、物资的采购台帐;4.18.6 对工厂采购的安全设备、物资质量负责。4.18.7 负责按危险化学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定销售工厂产品;4.18.8 负责对工厂产品销售的运输车辆、人员的安全管理;4.18.9 对工厂成品物控部的安全进行归口管理;4.18.10 负责建立健全工厂产品的销售台帐。4.19 品质部安全职责4.19.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工厂的安全方针和目标;4.19.2 严格按标准检验原材料及产品,并做好记29、录,出具相关检验报告,完善质量台帐;4.19.3 按规定做好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样品的抽检、封存;4.19.4 负责生产现场动火、进塔入罐等的取样分析,出具分析报告。4.19.5 负责制订检验作业过程的安全措施,并检查、考核其实施情况。4.20 仓库安全职责4.20.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工厂的安全方针和目标;4.20.2 严格按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及工厂其他管理制度进行物资出入库管理;4.20.3 负责工厂库存危险化学品及其他库存物资的维护管理;4.20.4 负责做好危险化学品及其他物资、产品的出入库台帐;4.20.5 经常对物控部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30、无法整改的及时报告。4.21 保安室安全职责4.21.1 严格执行外来人员门卫登记制度,禁止非本工厂人员随意进出工厂;4.21.2 严格执行进出工厂货物检查制度,严禁未经批准物资进出;4.21.3 加强工厂区域内巡逻检查,防止工厂安全消防设备设施丢失;4.21.4 负责工厂区域内防火防盗巡逻检查,发现不正常情况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报告。4.22 工程部安全职责4.22.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工厂的安全方针和目标;4.22.2 负责对设备动力装置及工业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管理。4.22.3 负责组织对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超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管件、气瓶、热力管网31、和安全装置的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工作。4.22.4 制度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组织编制大、中修项目的安全措施计划,并确保实施。4.22.5 在计划和布置检修任务时,同时计划和布置安全措施。4.22.6 组织按时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措施。4.22.7 负责设备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处理。5 安全职责考核5.1 工厂各部门、各级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工厂安全负责人负责工厂各部门、各级人员安全职责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工厂在进行综合安全检查、专业安全检查和季节性安全检查时应将安全职责落实情况作为一项重要检查内容;5.2 工厂各部门安全职责不落实,一项次扣责32、任部门人民币100元;各级人员安全职责不落实,一项次扣责任人人民币50元;5.3 如因部门、人员安全职责不落实,造成事故,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扣款、解除劳动合同直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6 工厂各部门安全目标、安全责任制另行规定。公司文件编号:HS/II-AQ-002文件标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2228页,共 7 页编制: 第A版 第1次修改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 目的为规范工厂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工厂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工厂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和职责;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安全教育培训工作。3 职责负责执行本制度的责任部门是工厂办;负责执行本制度的协33、助部门为各部门、车间。4 内容和程序4.1 新员工进厂教育4.1.1 新进员工均需经过工厂级、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4.1.2 工厂级安全教育由工厂办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安全技术知识、企业安全生产特点、重大典型事故案例、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职业病的预防等知识,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车间、班组,学习时间不少于5学时;4.1.3 车间安全教育车间安全教育由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教育内容包括:车间工艺特点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车间安全管理制度、事故教训、防护用品、防护设施的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等,经考试合格可分配到班组,教育课时不34、少于3小时;4.1.4 班组(岗位)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工作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事故预防措施、个人防护用品、安全装置、安全监测、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维护等,经考试合格方可安排工作,教育课时不少于1小时。4.2 管理人员安全教育4.2.1 工厂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标准、制度、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知识等内容,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任职。4.2.2 对工厂、车间内部岗位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员工、管理人员顶岗必须进行车间级和班组(岗位)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4.3 外来参观、35、学习人员、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4.3.1 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由工厂办负责对外来参观、学习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教育,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包括工厂有关安全规定、安全注意事项等。4.3.2 外来施工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对外来施工人员,由工厂办首先组织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教育内容包括有关的法律法规、工厂安全管理规定、工厂存在的危险化学品理化性质及注意事项等,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发放入厂证;然后由工厂办组织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注意事项等。4.4 新工艺、新技术的开工安全教育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36、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方能进行独立操作。4.5 特种作业人员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1999年,国家经贸委令13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工作。4.6 事故教育4.6.1 对违章、违纪作业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人员应停止工作进行安全培训学习;4.6.2 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工厂办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学习,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4.7 日常安全培训教育4.7.1 班组安全活动、教育内容a 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培训;b 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c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学习;d 企业安全生产特点;e37、 重大典型事故案例分析讨论;f 安全注意事项培训学习;g 工业卫生职业病的预防知识培训;h 工厂危险化学品有关知识培训;i 工厂风险分析、评价结果有关内容培训;j 工厂安全告知有关内容培训;k 工厂消防设备设施有关知识培训;l 班组操作技术培训;m 其他安全知识培训。4.7.2 日常安全教育培训(班组活动)程序a 由工厂办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计划;b 各班组根据活动计划,由班组长组织开展活动(安全教育培训);c 每年工厂领导至少到每个班组参加一次安全教育培训活动;d 由各班组长负责做好安全活动记录;e 记录的内容包括活动的内容、活动地点、时间、参加活动的人员、活动的结果评价(经验总结)等;f 各班38、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每月至少一次;g 工厂安全负责人不定期对各班组安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4.8 培训效果评价4.8.1 培训效果的评价方法a)考试组织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试,对考试成绩进行分析,评价培训的有效性;b)考核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抽查考核,评价培训的有效性;c)总结即对培训过程进行综合总结分析,评价培训的有效性;d)对培训取得的相关证件进行验证。4.8.2 评价结果的处理通过考试、考核和总结,得出培训效果评价结果作为下一次培训计划制订的依据,不断提高培训效果。培 训 记 录 表 编号: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教师培训题目培训方式参加培训人员范围(共 人 见签到表)培训内容摘要:培训39、有效性评估:评估人: 日 期: 年 月 日记录人: 日 期: 年 月 日培训考核成绩登记表培训项目: 序号姓名性别成绩序号姓名性别成绩填表人: 日期:培训签到表培训时间: 地点: 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工种岗位备注公司文件编号:HS/II-AQ-003文件标题: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2932页,共 4 页编制: 第A版 第1次修改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1 目的为规范工厂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工厂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的内容和职责;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3 职责负责执行本制度的责任部门是工厂办;负责执行本制度的协助部门为各部40、门、生产车间(班组)等。4 内容和程序4.1 安全检查分类工厂安全生产检查分为岗位巡查,专、兼职安全员进行的日常检查,工厂组织的综合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以及各部门组织的专业安全检查等。4.2 安全检查的任务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因素和事故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4.3 安全检查的程序4.3.1 安全检查的策划工厂组织的综合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各部门组织的专业安全检查事先必须进行策划,策划的目的是明确安全检查的目的、制订安全检查具体计划,必要时成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明确职责,避免安全检查走过场,流于41、形式。4.3.2 安全检查的内容安全检查实施前应编制安全检查表,安全检查表应提交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组长或安全负责人审核;安全检查表应明确安全检查的内容及检查方法等。综合和专业性安全检查内容危险化学品贮存、电器装置、起重机械、厂房建筑、构筑物、避雷设施、防静电设施、大型设备基础、运输车辆、易燃易爆和防尘防毒的重点岗位、部位安全状况;季节性安全检查内容包括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防火和防冻保温等;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也可结合工厂综合安全检查进行。4.3.3 安全检查人员的权限安全检查必须按事先编制的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各级安全检查的人员有权要求受检查单位汇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资42、料,有权询问及召开座谈会,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4.3.4 安全检查职责工厂综合性安全检查,由工厂厂长组织,各部门、车间安全负责人参加;设备、电器仪表、生产工艺、危险建筑、构筑物、运输车辆、“三纪管理”等各专项检查,由各有关部门组织;车间安全检查,由车间负责人或车间安全员组织技术人员、班(组)安全员进行,车间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班组长及各岗位员工要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组长巡回检查制度,巡回检查每班一次;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每日进行巡回检查;各岗位操作工、维修人员要按照规定每班对自己分管的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巡检,并做好巡检记录。3.3.5 安全检查记录工厂组织的综合性43、季节性安全检查、各部门组织的专业安全检查以及车间组织的安全检查,必须按检查表的要求认真做好记录;班(组)安全员、班(组)长以及岗位员工进行的巡检必须做好巡检记录;工厂组织的综合性、季节性安全检查、各部门组织的专业安全检查以及车间组织的安全检查,其检查记录应及时交工厂工厂办保存;车间组织的安全检查、班(组)安全员、班(组)长以及岗位员工进行的巡检记录,由车间每月进行一次收集整理,交工厂工厂办存档保存。3.3.6 隐患整改3.3.6.1 工厂组织的综合性、季节性安全检查、各部门组织的专业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由安全检查组向责任单位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整改通知交责任单位和工厂工厂办各一份;责任44、单位接到整改通知后,制定整改措施,交责任人实施整改;由工厂工厂办对各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其有效性进行验证,做好验证记录。3.3.6.2 车间组织的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由车间制定整改措施交责任人整改,车间安全员负责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其有效性进行验证,做好验证记录。3.3.6.3 各班(组)安全员、班(组)长以及岗位员工进行的巡检发现的安全隐患,能整改的及时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不能整改的,及时报告本车间或工厂办,由工厂办或各车间按3.3.6.1、3.3.6.2条实施整改。3.3.6.4 对因种种原因不能马上整改的隐患,在不危及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应制定出计划、按期解决,并采取可靠的安全45、措施,设专人监护运行,对难以保证安全生产的隐患,要立即停车整改。4.4 考核4.4.1 凡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的,要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按规定进行处罚,对因巡查不及时出现事故造成损失的,要从严处理。4.4.2 因检查疏漏或不认真,该检查出的隐患没有发现而造成事故的,安全检查组有关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根据情节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4.4.3 对不及时整改的部门,将按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安全事故的,将同时追究部门主要责任人责任。公司文件编号:HS/II-AQ-004文件标题:设备检维修安全制度3337页,共 5 页编制: 第A版 第1次修改设备检维修安全制度1 目的为了规范设备检修工作,确保设备46、检修安全,特制订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工厂设备检修的安全注意事项及职责;本制度适用于工厂设备检修工作。3 职责负责实施本制度的责任部门为工程部;负责实施本制度的协助部门是工厂办、生产车间、各班组等4 内容和程序4.1 设备检修的分类设备检修一般分为日常维修、计划检修两类;计划检修分为月计划检修和年计划检修。4.2 检维修时机和频次根据生产设施的安全状况和使用情况由工程部确定检维修的时间,通常情况下月计划检修每月检修一次,年计划检修每年进行一次。4.3 检维修前的准备4.3.1 凡检维修的车间,无论是计划性和非计划性的检修,均应编制出检维修方案、检维修安全措施,报请工厂审批。4.3.247、 检修计划内容检修计划一般包括检维修项目负责人、检维修人员、检维修内容、检维修需执行的规范、检维修的时间、检维修质量标准、检维修安全注意事项、负责质量、安全检查监督的部门或人员等。4.3.3 设备检维修作业前应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4.3.4 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按检维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维修人员到检维修现场,交待清楚检维修项目、任务、检维修方案,并落实检维修安全措施。4.3.5 设备的清洗、置换、交出,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必要时设备清洗置换后应有分析报告。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符合检修安全要求。4.3.6 对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物质48、设备的置换和分析检验,由设备所属车间和工程部共同负责进行。4.3.7 清洗、置换的设备要视具体情况选定,有易燃易爆介质的必须用水进行清洗置换。4.3.8 清冼置换的设备需进行分析实验的,其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置换标准的可靠性和分析实验的准确性,并将分析检验结果记录存档。4.3.9 清洗置换动火标准,按工厂动火制度执行。4.4 检维修前的安全教育4.4.1 检维修前,必须对参加检维修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4.4.2 安全教育的内容:4.4.2.1 检维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4.4.2.2 风险管理要求,检维修作业现场和检维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4.4.2.49、3 检维修作业过程中个人防护用具和用品的正确佩带和使用。4.4.2.4 检维修作业任务、安全注意事项等。4.5 检维修前的安全检查4.5.1 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起重设备、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机器具齐全、安全可靠。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4.5.2 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检维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4.5.3 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安全设施、通信设施、照明设施等经专人检查,确保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4.5.4 对检维修现场的爬梯、栏50、杆、平台、铁箅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4.5.5 对检维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具,应进行绝缘检测,其配电箱(柜)安装有漏电保护器。4.5.6 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维修场所应确认其冲洗用水源可靠。4.5.7 对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秘要时设夜间警示红灯。4.5.8 将检维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4.5.9 检查清理检维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4.5.10 需夜间检维修的作业场所,配备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检维修易燃易爆介质的设施时,照明装置必须为防爆型。4.6 51、检维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4.6.1 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4.6.2 检维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和规定。4.6.3 电气设备检维修作业必须办理相应作业证。4.6.4 在生产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维修时,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与当班班长联系。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危及检维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时,生产当班班长应立即通知检维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检维修项目负责人方可通知检维修人员重新进入作业现场。4.6.5 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4.6.5 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52、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4.7 检维修结束后的安全措施4.7.1 检维修项目负责人会同有关人员检查检维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4.7.2 因检维修需要而拆除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必须恢复正常。4.7.3 检维修所用的工器具必须及时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应及时拆除。4.7.4 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必须清理干净。4.8 设备的交接4.8.1 对检维修后的设备,必须进行试运转达到一定时间,运转正常,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方可投入使用。4.8.2 设备交接验收由安全员和设备所在班(组)及分管负53、责人,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参加。设备验收必须按预定的检维修标准进行,达不到标准的不准交接。4.8.3 检维修记录必须保存。公司文件编号HS/II-AQ-005文件标题:安全作业管理制度3842页,共 5 页编制:第A版 第1次修改安全作业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工厂员工安全作业,预防安全作业,防止事故,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工厂安全作业的内容和职责;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各岗位安全作业。3 职责负责执行本制度的责任部门是工厂工厂办;负责执行本制度的协助部门为工厂工程部、生产车间(班组)等。4 内容4.1 工厂作业的分类工厂作业包括动土、动火、工艺操作、设备检修、物资运输等作业。4.2 安全54、作业规程的编制4.2.1 工厂所有作业均须按工厂风险管理制度由风险评价组进行作业风险评价,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根据分析评价结果由工程部编制安全作业规程。4.2.2 没有编制安全作业规程的临时性作业,则应编制作业计划,作业计划必须包括安全注意事项。4.2.3临时性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必须依据临时作业风险评价结果进行编制。4.3 作业人员的管理4.3.1 工厂所有作业人员均应通过安全培训,考核合格方能上岗作业。4.3.2各部门、车间要配备具有相应作业资格的作业人员进行作业。4.3.3工厂所有作业人员只能在规定的作业范围内进行作业。4.3.4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作业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4.355、.5 所有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必须接受作业安全教育。4.4 作业设备(工器具)安全管理4.4.1 所有作业的设备(工器具)必须经过检查或检验合格,确保作业设备(工器具)完好,确认其不存在安全隐患。4.4.2 按规定须检验、检测的作业设备(工器具),在作业前必须确认其在检验、检测合格有效期限内,方可使用其进行作业。4.5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4.5.1 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4.5.2 作业现场必须按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防护器材。4.5.3 必要时应按规定对作业现场采取隔离措施。4.6 作业过程安全管理4.4.1 所有作业必须有两人在场作业,并应指明一人作为作业安全监护人。4.4.2 作业56、主管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对作业过程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以便及时发现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整改措施。4.4.3 作业前、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4.4.4 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设备操作技术规程操作设备。4.4.5 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规定对作业设备(工器具)进行检查,必要时作好检查记录。4.5 作业完成后必须按规定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如作业过程中须中途暂时停止作业或跨天作业,在停止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采取隔离等防护措施,必要时派专人值班守卫。动土许可证 第 号申请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方式:作业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动土范围:57、(重点项目、危险地段应附图)施工员:安全措施:安全措施实施负责人:总图审核:总图及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安全等配合单位负责人:(签字)机动部审批人:施工负责人:安全监护人:施工所在地段单位安全负责人验证:(签字)注:1、本证一式三份,施工单位完工后存档一份,报机动部门一份,报总图部门一份。2、凡涉及断路的动土施工,必须另办断路联络单高处作业票 单位:N0申请单位申请人作业地点作业时间 年月日时 年月日时作业内容作业高度米级别安全措施签字:作业人员个人防护措施签字:监护人履行职责签字:作业负责人意见签字:审批部门意见签字:备注说明:1、一级高处作业由部门、车间主管和安全员审批。2、二、三级58、高处作业由工厂办审批。3、特级高处作业由厂长(总工程师)审批,送工厂办备案。4、本表为16开竖表,填写本证一式三份,作业人员一份,监护人员一份,工程部留存一份。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检修设备名称检修地点检修起止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检修内容设备交出安全措施设备交出负责人: 年月日检修安全措施: 检修项目负责人: 年 月日设备所在单位审查意见年月日检修单位审查意见年月日设备安全处终审意见年月日公司文件编号:HS/II-AQ-006文件标题: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4347页,共5 页编制:第A版 第1次修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工厂危险化学品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59、了工厂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内容和职责;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危险化学品管理。3 职责负责执行本制度的责任部门是物控部、生产车间;负责执行本制度的协助部门为工厂办、工程部、财务部、品质部等。4 内容4.1 工厂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工厂危化品分为工业气瓶、易燃液体、腐蚀品、有毒品四类。4.2 危险化学品的管理4.2.1 工业气瓶a)工厂的工业气瓶包括:氧气、乙炔气瓶等;b)工业气瓶及其配件由使用部门或车间提出采购请求,经财务部批准后,由物控部负责选取有相关经营资质的经销商进行采购工业气瓶及配件,采购人员须检查工业气瓶是否有安全检测合格证等。c)物控部管理人员负责工业气瓶接收工作,在接收气瓶时,要检查工业气瓶是否60、经安全检测合格、是否有防震圈等,不合格产品及时退还供销商,物控部不存放工业气瓶,接收后通知申购车间领取,用完的气瓶退还经销商。d)车间使用人员负责工业气瓶的领取工作,在领取气瓶时,要检查气瓶是否经安全检测;领取气瓶时须轻拿轻放,严禁倒置搬运、拖运,严禁磕碰、撞击;氧气瓶应注意瓶身的清洁,不可有油污。e)工业气瓶在使用时,应存放在清洁、干燥的环境中;周围无可燃物品,无腐蚀性物品;工业气瓶使用存放处,应设置防倾倒的装置,确保气瓶直立使用。f)工业气瓶由使用人员管理,使用人员要经常检查工业气瓶及其配件的状态,检查有无泄漏,有无异常声响等;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不能及时排除的,要及时上报。g)61、工业气瓶用完后,及时处理好,在领取新瓶时将旧瓶退还物控部,由物控部退还经销商。4.2.2 易燃液体a)工厂的易燃液体有:天那水等。b)工厂的易燃液体的采购由物控部负责,物控部管理人员根据库存量,采购各类化学物品,采购人员负责到有经营资质的经销商处采购。c)物控部仓库人员负责接收、存放易燃液体。在接收时,要检查易燃液体的包装是否完好,有无渗漏。装卸易燃液体时须轻拿轻放,较重的易燃液体须使用专门的卸装工具。接收后分类存放于危化品仓库。物控部经常对易燃液体仓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易燃液体的采购量以一周使用量为准。车辆进入易燃液体仓库附近必须加装防火罩。d)易燃液体的领取使用车间根据生产62、情况,填写领料单到危险品仓领取。物控部负责提供领取盛装化学品的器具,其器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无破损,渗漏。仓库管理人员根据领料单发放易燃液体。仓库人员监督领取人员正确领取易燃液体。车间领取易燃液体,存放于车间易燃液体柜。领取量以一天使用量为标准。e)运送易燃液体时须轻拿轻放,在运送前要检查包装是否完好,盛装器具是否有泄漏,运送人员应做到远离高温、明火。f)使用危化品的车间(岗位),应注意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在使用、存放时要做好防火工作;使用过程中严防易燃液体泄漏;易燃液体使用人员须正确佩戴劳保用品。g)使用过的易燃液体,集中收集存放后,交还物控部,由物控部处理,严禁乱倒、乱洒。4.2.3 腐蚀品63、a)工厂现没有腐蚀品。b)当需要使用腐蚀品时,腐蚀品的采购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物控部、财务部审核,工厂领导批准;由采购人员负责到有相关经营资质的经销商处采购,并负责检查腐蚀品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泄漏;c)物控部仓管人员负责腐蚀品的接收、存放,在接收时,要检查腐蚀品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泄漏;接收后分类存放于腐蚀品仓库;要经常对存放的腐蚀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腐蚀品库存量以一周使用量为准。d)腐蚀品使用车间根据生产需求,填写领料单交财务部审批后;由物控部仓管人员根据领料单审批发放量发放;领取腐蚀品全部使用原包装器具;仓管人员负责监督领取人员正确领取腐蚀品;领取后,由使用人员64、存放于车间安全位置;领取腐蚀品使用量以一次使用量为准。e)腐蚀品的运送、使用时,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必须配戴防护眼镜和防护手套;注意轻拿轻放,防止溅起伤害。f)使用过的腐蚀品,经收集后,交还物控部,由物控部处理,严禁乱倒、乱洒。4.2.4 有毒品a)工厂没有有毒品。b)工厂今后需使用时,必须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c)有毒品的使用由使用人员专人负责,请购,发放、使用、管理,实行全程跟踪,直至报废。4.2.5 使用危险品的人员管理a)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存放、领取、运送、使用、管理、废弃处理人员应依据工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b)相关人员应依据工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做好危险化学品65、的检查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排除。c)相关人员应依据工厂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做好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的教育、培训工作;教育、培训员工危险化学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教育、培训员工劳保用品的正确佩戴,避免危险化学品伤害事故的发生。d)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应积极参加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危险化学品的相关知识,确保正确使用危险化学品。e)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应积极参加各种危险化学品应急演练教育培训,学会初起火灾扑救、化学品泄漏事故处理、化学品伤害事故救护等各方面的技能;f)对于未依照有关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而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依照工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理,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将上报司法部门追究66、其法律责任。公司文件编号:HS/II-AQ-007文件标题: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4850页,共3 页编制:第A版 第1次修改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保证生产设施的安全运行,特制度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生产设施安全管理的内容和职责;本制度适用于深圳市禾信实业有限工厂工艺加工厂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工作。3 职责负责实施本制度的责任部门为工厂工程部;负责实施本制度的协助部门是工厂工厂办、生产车间、各班组等4 内容4.1 生产设施建设4.1.1 生产设施建设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67、4.1.2 新建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4.1.3 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4.1.4 工厂尽可能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开发,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4.1.5 生产设施建设的安全工作由工厂工厂办负责,建设项目要确保实现本质安全。4.2 生产设施管理4.2.1生产设施台帐由工厂工厂办负责建立和完善。4.2.2 各种安全设施应有专人管理,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安68、全设施应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恢复。4.2.3 要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防火、灭火、防爆、防毒、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4.2.4 由工厂工厂办负责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并根据要求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测。4.2.5 由工厂工厂办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由工厂工厂办负责收集并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的记录。4.3 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管理4.3.69、1工厂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实行企业管理人员定点承包的安全管理机制;承包点设置“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4.3.2 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具体内容是:a)指导安全承包实现安全生产;b)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c)督促隐患整改;d)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e)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4.3.3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其活动形式包括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4.3.4工厂安全负责人每季对工厂、车间承包人承包到位情况进行一次考核。4.3.5工厂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及安全检70、查书面报告制度,定期进行监督或巡检。4.4 生产设施检维修4.4.1 生产设施检维修实行日常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管理。检维修要制定计划。4.4.2 进行检维修前,对检维修进行风险评价,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风险。4.4.3 检维修要严格执行作业的有关规定。4.4.4 检维修应根据设备、设施的安全状态确定,大修一般一年进行一次。公司文件编号:HS/II-AQ-008文件标题:安全投入保障制度5153页,共 3 页编制:第A版 第1次修改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 目的为确保工厂安全投入,不断提高工厂本质安全,特制度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投入的内容和职责;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工作。371、 职责负责实施本制度的责任部门为工厂财务部;负责实施本制度的协助部门是工厂工厂办、工程部等。4 安全费用管理内容和程序4.1 安全费用提取工厂安全费用按工厂年销售收入的2%提取。4.2 安全费用的管理4.2.1 财务部负责按照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设专人管理,建立安全费用提取台帐和安全费用的使用台帐,专户核算,不得挪作他用。年度节余转入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应将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列入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4.2.2 工厂办负责安全费用支出的核定工作,按规定范围经工厂同意后安排使用,安全费用的支出票证在交财务部入帐前,需由工厂办审核。4.272、.2 各部门、车间要严格按照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进行安全投入,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超范围使用。4.3 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4.3.1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包括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检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4.3.2 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4.3.3 安全检查与评价支出。4.3.4 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4.3.5 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4.3.6 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4.3.7 为从事73、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费用,为员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4.4 使用和入帐4.4.1 属生产、设备、安全设施、员工培训、救援演练、安全所需物资、安全评价、设备检测等生产性安全投入资金,由工厂办编制计划报工厂批准后,控制资金的投入,所发生的费用加盖安全投入费用章后到财务部门入帐,临时性生产安全投入由单位提出书面报告,报工厂办核实审批,再转报工厂批准后实施,盖章后入帐。4.4.2 劳动保护方面的安全投入,由工厂办提出计划报财务部审批后转物控部采购,发生的费用以领料单形式经工厂办审核盖章后,转财务部入帐。4.4.3 其74、他安全投入均由部门、车间写出书面请示,报工厂批准后实施,所发生的费用到工厂办加盖安全投入费用章后,到财务处入帐。4.4.4、未经工厂办审核认可,加盖安全投入费用章的其他费用,一律不准作为安全投入费入帐。4.5 安全费用台帐由工厂财务部建立相关的安全费用台帐,如实准确地记录本工厂的安全投入费用,财务部建立的安全费用台帐的保存期,应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文件编号:HS/II-AQ-009文件标题: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5456页,共 3 页编制:第A版 第1次修改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工厂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等,特制度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劳动保护用品发75、放、使用的内容和职责。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等。3 职责负责实施本制度的责任部门为物控部。负责实施本制度的协助部门是工厂办、生产车间等。4 内容4.1 工厂劳动保护用品发放4.1.1 物控部辅料仓负责全工厂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计划的汇总和登记管理工作,工厂办负责劳动防护用品标准的修定。4.1.2 工厂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厂实际由工厂办制定标准,员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按标准发放,任何部门、车间不得擅自扩大发放范围和提高发放标准。4.1.3 因生产特殊情况需要领用劳动用品的,应由部门、车间负责人或厂长签字批准,到物控部辅料仓办理领用手续后领取。4.2 劳动保护用品的76、使用4.2.1劳动防护用品是员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必备保护用品,必须在生产劳动时间内使用,不使用时应妥善保管,员工上班时有下列情况按违纪处理,并给予经济处罚。a) 工作期间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b) 有毒有害岗位配发的特种防护用品,按规定要求应配戴时不戴的。4.2.2 对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工厂办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在全工厂进行通报,严重的给予经济处罚。4.2.3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前必须进行严格检查,发现失去安全效能的,要立即更换。4.2.4 各车间负责在有毒有害岗位配发一定数量的公用防护用具,在检修设备或处理应急情况使用,确保员工身体不受侵害。477、.3 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4.3.1 防护用品是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员工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任何人不得将防护用品转移或出卖。4.3.2 任何部门、车间一律不准冒领或克扣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因克扣员工劳动保护用品而发生的工伤事故,视情节分别给与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直至追究法律责任。4.3.3 员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由物控部建立登记台帐,员工内部调动,应按新岗位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4.3.4员工长期休病假、长假或脱离生产岗位半年以上者应停发防护用品或顺延其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时间。4.3.5 学徒工、长年临时工与正式员工在同一工种的,享受正式员工同样的劳动防护用品。4.378、.6 物控部对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质量负责,无检验部门的“产品合格证书”和“产品检验证”,物控部一律不得采购。对购置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而造成伤亡事故的,视情节分别给与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公司文件编号:HS/II-AQ-010文件标题:事故管理制度5759页,共 3 页编制:第A版 第1次修改事故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工厂事故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工厂事故管理的内容和程序;本制度适用于工厂事故管理。3 职责负责实施本制度的责任部门是工厂工厂办;负责实施本制度的协助部门是工厂其他各部。4 事故管理的内容和程序4.1 事件分类4.1.1 已经构成事故发79、生条件,足以酿成灾害,幸亏发现及时或侥幸未造成后果的为事件。4.1.2 在操作过程中发生的事件为生产事件。4.1.3 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及仪表装置、输送设备、管道、建(构)筑物等发生事件为设备事件。4.1.4 成品、半成品在质量标准,原辅料或产品在保管、包装中造成的事件为质量事件。4.1.5 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事件为工伤事件。4.1.6 在交通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事件为交通事件。4.1.7 凡厂区内差一点发生着火事故的现象为火警事件。4.1.8 凡差一点发生化学性或物理性爆炸事故现象为为爆炸事件。4.1.9 “三废”、化工原料及有毒有害物质由于在排放或处理中造成80、的事件污染事件。4.1.10 凡属外界原因而发生不可抗拒的灾害,或尚未认识到技术原因,造成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的为自然事件。4.1.11 凡属人为因素,为达到一定目的而蓄意制造的未遂事件为破坏事件。4.2 事件等级和损失计算4.2.1 根据事件伤害程度、经济损失及情节轻重,可将各类事件分为重大事件、一般事件和微小事件。4.3 事件管理的分工4.3.1 各部门、车间对发生在管辖范围内的事件,负责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4.3.2 除另有规定外,本工厂各类事件的综合统计上报和日常管理由安委会负责。4.3.3 质量事件由品质部负责管理,设备事件由工程部负责管理,其它事件均由安委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管理。481、.3.4 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所管的事件,可按起始原因判定事件类别,在界限不清时,由工厂指定一个部门负责管理。4.3.5 任何事故都必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4.4 事件报告程序4.4.1 事件最先发现者,除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处理外,应同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由部门负责人填写事件报告表,在24小时内报安委会。4.5 事件责任划分4.5.1 安全管理实行总经理全面负责的责任制, 上级分配的工作,下级不执行或拖拉未办而导致事件的,由下级负主要责任;下级向上级反映,建议得不到重视和支持,或不研究解决而造成的事件的,由上级负主要责任。4.5.2 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不科学由厂长办负责,工厂82、办已制订或已建议制订规章制度,厂长不颁发或不组织实施的,由厂长者负责。4.5.3 设计有缺陷或不符合设计规范的,由设计者和审批者负责;在施工和生产过程中发现设计有缺陷,可以采取措施弥补而没采取的,由相关负责人负责;已制订措施,却不执行而造成事件的,由违反者负责。4.5.4 凡转让、应用、推广的科技成果,必须经过技术鉴定,提出防尘、防毒、防火、防爆及“三废”处理的措施以及安全操作规程,否则要追究科研设计单位的责任。4.5.5 生产、工程部门,未严格按图施工,未经设计或修改设计未经批准而生产者,要对由此发生的事件负责。4.5.6 操作员工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安全作业证才能独立操作。无安全作业证者83、发生事件,应由委托者负主要责任,已取得安全作业证者,违章发生事件,由操作者本人负主要责任。在师傅指导下操作发生事件,由师傅负主要责任。4.5.7 在培训学习期间,必须在师傅带领下进行工作,预顶岗必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指定师傅监护。不听师傅指导擅自操作造成责任事件,由本人负责。4.5.8 因管理不善,纪律涣散,违章违纪严重,发生重大事件时,要追究领导的责任。4.6 事件调查和处理4.6.1 发生事件后,所在单位和部门都要按“四不放过”(即事件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件责任者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分析,找出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改进的措施。84、4.6.2 一般事件、微小事件,应在事件发生当天内由车间或部门主管组织调查分析4.6.3 重大事件,由安委会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分析。4.6.4 对一般事件、微小事件责任者的处理,由所在部门、车间决定,重大事件由安委会提出意见报总经理批准。4.6.5 对发生事件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或破坏事件现场以及无正当理由拒绝调查的部门、车间和个人,要追究责任,从严处理。对防止和抢救事件有功的部门、车间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4.6.6 安委会要建立事件档案,各部门、车间应按分工整理,登记和保管好事件资料,对所有事件调查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录像、录音、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仪表85、记录、旁证材料、登记表及报告书应妥善保管,备案存档。公司文件编号:HS/II-AQ-011文件标题: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6063页,共 4 页编制:第A版 第1次修改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工厂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度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工厂职业卫生安全管理的内容和职责;本制度适用于工厂职业卫生安全管理。3 职责负责实施本制度的责任部门为工厂工厂办;负责实施本制度的协助部门是工厂工程部、财务部等。4 管理内容和程序4.1 职业卫生安全管理职责4.1.1 工厂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的分工a)工厂办负责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对有毒有害岗位进行分类,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档案。86、b)工厂办负责组织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安全检测工作,督促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申报工作。c)工程部负责新、扩、改建工程的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具体实施工作。d)工厂办负责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组织有毒有害岗位人员的健康检查和职业病的医治工作。e)车间(班组)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工作。f)外来施工和务工人员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由工厂办负责。4.2 岗位和人员的确定由工厂办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国家有关标准,负责确定工厂内具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和人员,由工厂办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个人档案。4.3 培训与教育由工厂办负责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上岗前和87、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遵守职业病防治的各项规定,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4.4 健康检查由工厂办负责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上岗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有职业禁忌的不得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在岗期间要组织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作业相关的健康损害人员,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同时要妥善安置;离岗时按规定组织健康检查,每次的检查结果必须告知作业人员。4.5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整治按照确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工厂办定期组织对危害因素进行检测,粉尘、噪音、有毒有害物质等每年检测一次;检测数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由工程部组织彻底整改整治或采取有效的88、预防措施,确保达到国家规定标准。4.6 危害告知由工厂办负责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和检测结果采取措施如实地告诉员工,由工厂办负责采取设置有毒有害物质周知栏、安全教育培训、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等多种有效形式,对员工进行宣传,使员工了解所从事的工作中的危害,掌握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4.7 新、扩、改建项目安全卫生“三同时”新、扩、改建项目由工程部、工厂办负责搞好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积极贯彻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三同时”规定,做到新、扩、改建项目本质安全,从源头上杜绝职业病危害因素。4.8 安全防护由工厂办、工程部负责对具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预防控制,做89、好安全防护:a)采用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如在有毒有害场所安装通风机、通风帽、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仪,通风厨、隔离操作室等。b)加强防护、减少职业伤害,工厂为消除或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所安装的设施、配备的个体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规定使用。c)加强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在作业时处于上风侧,工作完毕讲究个人卫生,洗浴换衣,尽可能不在通风不畅的场所作业,必要时应开启强制通风设施,在有危害的场所不得饮水进食。d)加强管理,规范作业行为,工厂员工在作业时应认真遵守工厂的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规程,各单位要严格检查。4.9 防护用品和设施管理物控部要按计划购进合格90、的安全防护器材、用具;工厂办要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志、报警设施、冲洗设施和应急撤离通道,配置防护装置,配备必要的现场急救用品,生产车间(班组)、对本单位防护用品、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和定期检测,保证其正常运行、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4.10 对易发生急性职业病作业的要求进入设备、容器等易发生急性职业病的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票证,落实好防护措施、救护措施和责任人,确保不发生急性职业病事故。4.11 急性职业病事故的处理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各岗位员工要根据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迅速组织救援人员进行抢救,同时通知工厂办人员,必要时请91、求县或市医院救护。4.12 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由工厂办负责收集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的其它法律法规,组织工厂员工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按照该法规定开展防治工作,进一步提高工厂的职业病防治水平和员工的自我防护能力。公司文件编号:HS/II-AQ-012文件标题:仓库安全管理制度6465页,共 2 页编制:第A版 第1次修改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工厂仓库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工厂仓库安全管理的内容和职责。本制度适用于工厂仓库安全管理。3 职责负责实施本制度的责任部门为物控部。负责实施本制度的协助部门是工厂工程部、工厂办、财务部等。4 管理内容和程序492、.1 标识管理4.1.1仓库管理人员在明显的位置设置储存物质标识牌。4.1.2物控部负责在仓库入口处或仓库内设置必要的警示牌。4.1.3由工厂办负责在仓库所有的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置相关标示牌。4.1.4 由物控部在仓库的消防通道和逃生通道上做好相关标识。4.1.5由仓管人员负责保持仓库内物料包装物上的物质危险性安全说明标识。4.1.6 由仓管人员负责对处理品、待返工品、合格品隔离储存并标识。4.1.7 部门、车间负责在本单位移动设备放置处进行标识。4.2 仓库货位、原料、产品的管理4.2.1 仓库所有原料及成品必须妥善包装后,方可入仓,不得有溢漏现象。4.2.2 由物控部根据仓库的实际93、情况,划分原料摆放区域和成品区域。4.2.3 由仓管人员负责对原料及成品的存放进行定点摆放,堆放原料和成品的高度不超过3米,堆垛间距:主通道为180厘米,支通道为80厘米;墙距为30厘米;垛距为10厘米,顶距为10厘米。4.2.4仓管人员要坚持原料、成品 “先进先出”的原则,避免原料、成品因长期存放而过期。4.3 装卸管理4.3.1物料在装卸的过程中,一定要做到轻装、轻卸、不应发生撞、摔和滚动。 4.3.2经批准进入仓库进行装卸的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合适的劳保用品。公司文件编号:HS/II-AQ-013文件标题: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评审、修订制度6668页,共 3 页编制:第A版 第1次修94、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评审、修订制度1 目的对工厂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修订进行控制,以确保其适应性和有效性。2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工厂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修订的控制。3 职责3.1 组织实施本程序的责任部门是工厂办,负责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修订的归口管理。具体组织工厂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修订的管理,编制工厂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清单(以下简称制度清单),并对这些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有效控制。3.2 组织实施本程序的协助部门是工厂其他各部门。3.3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修订的管理。4 工作程序95、4.1 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审批4.1.1 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发放执行前必须得到批准,以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适宜性和充分性。4.1.2 工厂安全规章制度由工厂办组织编写,工厂有关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会审,总经理批准。安全操作规程由部门、车间组织编写,由工程部经理审核,经厂长批准。4.1.3 外来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由相应的部门、车间负责人审核其适用性,报厂长批准,由工厂办统一保管或发放。4.2 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4.2.1 安全规章制度的评审每年进行一次,工厂其他安全规章制度由工厂办在必要时予以评审。安全操作规程在工厂风险分析评价更新时进行评审。4.96、2.2 评审决定修改后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须按本程序4.3条的规定进行再次批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及时评审:a 法律、法规要求发生变化时b 工厂采取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时;c 工厂开发新产品投产时;d 工厂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时。4.3 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更改(修订)4.3.1 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需要更改(修订)时必须经过批准并由批准指定的部门进行更改(修订),更改(修订)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须经再次批准。4.3.2 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更改(修订)并经再次批准后,由工厂工厂办填写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更改(修订97、)通知单,注明更改内容及更改原因,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清单上作修订状态记录,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更改(修订)通知单发给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使用部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使用部门按通知更改(修订)的内容组织实施更改。4.4 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号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进行编号,以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保持清晰、易于识别查找。5 支持性文件 5.1 其它相关文件6 记录表式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清单编号:序号文件名称文件编号、版次保管部门备注编制人(日期): 审批人(日期):公司文件编号:HS/II-AQ-014文件标题:设备报废、拆除管98、理制度6969页,共1 页编制:第A版 第1次修改设备报废、拆除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设备管理,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和正常生产,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设备报废的程序和职责;本制度适用于工厂设备报废管理工作。3 职责设备报废管理的责任部门是工厂工程部;设备报废管理的协助部门是工厂办等。4 管理内容及程序4.1 设备报废管理的内容4.1.1 已达到使用寿命,不能满足工艺要求,无修复价值的设备。4.1.2 设备损耗在允许范围内,但技术陈旧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设备。4.1.3 设备损耗严重,大修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设备。4.1.4 时间太久,大修后虽能99、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设备。 4.1.5 设备更新换代后,原长期库存闲置的设备。4.1.6 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强行改造又不经济的设备。 4.2 设备报废的程序4.2.1 设备报废的审批凡报废的设备由车间提出申请,经工程部有关人员对所需报废设备进行技术鉴定,鉴定后由工程部负责人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报废。4.2.2 设备报废的实施设备经批准报废后,如需拆除,由工程部制定拆除方案,工程部和车间组织共同拆除;如需外包拆除工程,则由物控部寻找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实施拆除,外包拆除报废设备,应按工厂相关制度进行控制。4.2.3 设备报废记录管理经批准设备报废后,所有记录交工程部,工程100、部应在设备台帐中注明。公司文件编号:HS/II-AQ-015文件标题:变更管理制度7071页,共2 页编制:第A版 第1次修改变更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规范工厂内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通知的变更管理,消除和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结合工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规范了工厂变更管理的内容和程序。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变更管理工作。3 职责负责实施变更管理的责任部门是工程部。负责实施变更管理的协助部门是工厂办等。4 变更管理内容和程序4.1 变更管理的内容4.1.1 变更管理定义变更管理是指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以避免或减轻对安101、全生产的影响。4.1.2 变更管理的内容a 工艺、技术的变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原料介质变更;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操作规程的变更;工艺参数的变更;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的变更等。b 设备设施的变更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安全设施的变更;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设备材料代用变更;临时的电气设备等。c 管理的变更,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更;人员的变更;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管理职责的变更;安全标准化的变更等。4.1.3 变更管理职责a 工程部负责管理范围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变更管理。b 工厂办负责现有生产设施,公用工程的原料介质,操作条件102、,工艺参数等的变更管理。c 工厂办负责现有设备设施、安全设施、与安全管理有关等的变更管理。4.2 变更程序4.2.1 变更申请在实施变更时,变更申请部门、车间应填写变更申请表并由专人负责管理。4.2.2 变更审批变更申请表填好后,报厂长审批,工程部组织有关人员按变更原因和实际的需要确定是否进行变更,报厂长审批。4.2.3 变更实施变更批准后,各相关部门、车间负责实施,任何临时性的变更,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超过原批准的范围和期限。4.2.4 变更验收变更实施结束后,各相关部门、车间应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确保变更达到计划要求,变更的部门、车间应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4.2.5 变更记录103、变更记录由工厂工厂办负责收集和保存。公司文件编号:HS/II-AQ-016文件标题: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7273页,共2页编制: 第A版 第1次修改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规范工厂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消除和减少监视和测量设备失效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结合工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规范了工厂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的内容和程序;本制度适用于工厂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工作。3 职责负责实施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的责任部门是工厂工程部;负责实施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的协助部门是工厂工厂办等。4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内容和程序4.1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4.1.1 凡是工厂生产、使用104、储存、充装易燃易爆易中毒危险化学品的重点岗位和要害部位,都必须安装适宜的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需对重要的压力、温度等指标进行监控和测量的,同时安装压力、温度监控和测量装置。4.1.2 由工程部负责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选型,选型时以确保监视和测量的准确度和精确度满足使用要求为原则。由物控部负责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采购,并选择有资质的供货安装单位采购和安装。4.1.3 由工程部负责确定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位置,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位置以能够起到有效的监视和测量作用为原则。4.1.4 新安装的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经过校准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4.1.5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校准记录由工厂工厂105、办收集存档保管。4.2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4.2.1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校准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应重新进行校准。4.2.2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记录由工厂设备工厂工厂办保存。4.3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4.3.1 使用部门、车间要确保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使用。4.3.2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保持其准确度。4.3.3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在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严禁超期使用,使用中如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的校准状态时,要及时报工厂办,由工厂办组织重新进行校准。4.3.4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使用人员要熟106、练掌握操作使用步骤和方法以及维护和保养知识。4.3.5 使用人员要随时观察安全和测量设备的状态,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和处理。4.4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维护和管理4.4.1 使用部门、车间要对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以便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4.4.2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由工厂办建立台帐,包括:名称、设备类型、购进日期、使用期限、现存位置、检定期限、目前状况。4.5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失效处理4.5.1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在检定有效期内,若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状态时,由物控部联系有资格的单位或人员维修检定。4.5.2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报废经工程部确107、认,按报废处理程序进行报废。公司文件编号:HS/II-AQ-017文件标题: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7475页,共2 页编制:第A版 第1次修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规范工厂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结合工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规范了工厂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的内容和程序。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工作。3 职责负责实施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的责任部门是工厂办;负责实施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的协助部门是各部门、车间。4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内容和程序4.1 工厂关键装置和重要部位的范围4.1.1 根据工厂的生产工艺特点,确定特种设备为关键装108、置。4.1.2 根据风险分析确定危险化学品库为重要部位。4.2 关键装置安全管理4.2.1 工厂关键装置操作人员,没有领取安全作业证者,严禁独立顶岗操作,没有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者不得上岗。4.2.2 关键装置操作人员,必须熟悉防护器材的使用,并按职责范围对其维护保养。4.2.3 厂长是工厂指定的关键装置监管人员。4.2.4 关键装置监管人员,必须经常对关键装置的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规操作。4.3 重要部位的安全管理4.3.1 工厂重要部位的工作人员,没有领取安全作业证者,严禁独立顶岗操作,没有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者不得上岗。4.3.2 进入重要部位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109、,严格执行本制度中有关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触电的各项规定。4.3.3 工厂安全员要对危险化学品库安全防护装置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其完好。4.3.4 非工作人员不准随便进入重要部位,必须由部门主管同意批准后,方可进入,凡是重要部位,一律建立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制度。4.3.5 重要部位工作人员、专职检修人员、工厂办的有关工作人员以及有关领导因工作需要或检查工作进入重要部位,也必须执行进出登记制度。4.3.6 值班人员要按时做好各项记录,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向工厂值班人员报告。4.3.7 重要部位律列入工厂安全大检查的重点,对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110、拿出可行的监护运行措施,落实监护人,经安全负责人和工程部批准后监护管理。4.3.8 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规定内容做好交接班记录,以备检查和考核。4.3.9 各重要部位配备的安全防护器材,如消防器材、防毒器材以及专用护具等,由工厂安全员定期检查,及时更换,确保其可靠性。4.3.10 重要部位的工作人员,必须熟悉防护器材的使用,并按职责范围对其维护保养。4.3.11 对上述重点部位,工厂办要加强安全管理,保卫课要加强巡逻检查,确保生产安全顺利进行。公司文件编号:HS/II-AQ-018文件标题:承包商管理制度7677页,共2页编制: 第A版 第1次修改承包商管理制度1 目的对承接工厂外包工程111、项目的承包商进行管理;确保外包工程项目施工安全。2 范围所有承接工厂外包工程、项目的承包商及其他外部来厂工作人员。3 职责负责外包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是工厂物控部;负责外包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协助部门是工厂工程部等。4 管理内容及程序4.1 外包工程、项目管理内容:4.1.1 外包的设备检修、设备安装工程、项目;4.1.2 除设备检修、安装工程、项目的其他外包工程、项目。4.2 管理程序4.2.1 所有外包工程、项目,由相关需要部门负责具体事务,办理相关安全事务时,必须由安全技术人员参加。4.2.2 外包工程必须使用有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或个人。4.2.3 外包工程双方签订的合同112、协议,合同、协议中必须明确双方对安全措施与管理责任,发生人身伤亡、伤害事故的报告程序,调查和善后处理中应承担的责任等。4.2.4 承包单位或个人施工前,相关发包部门应要求承包单位或个人严格遵守本工厂所有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2.5 承包单位或个人在施工中使用不合格的设备、工具和用具等或有违间作业行为时,工厂相关管理部门应及时制止或终止合同。4.2.6 工程完工后,经双方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须办理书面移交手续。4.3 外部来厂工作人员有关要求4.3.1 凡外部人员来我工厂从事工作(检修、抢修、更换设备和从事其他工作)的,相关用人部门应与对方单位签订有关合同、协议,并有安全技术人员参加。4.113、3.2 合同、协议中应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方面应付的责任及发生伤害事故各方应负的责任,相关用人部门必须明确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发生不安全情况按“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处理。4.3.3 相关联系部门在承包单位施工人员施工前,按工厂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申请工厂办组织对承包单位施工人员进行相关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工厂和车间有关安全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4.3.4 用工部门要对工程进行监管,对外部来厂工作人员进行关心和支持,外部来厂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工厂各级安全制度,接受检查指导。4.3.5 工厂负责安全管理的人员应经常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外部来厂工作人员有违章作业,工厂相关部门应及时制止,直至停114、止其作业,由此影响工程进度或损失由承包单位负责。4.3.6 工程、项目施工验收合格后,工厂相关部门应将有关合同、协议交工厂办备案。4.3.7 有关其他事项参照外包工程有关规定执行。公司文件编号:HS/II-AQ-019文件标题:供应商管理制度7881页,共4页编制:第A版 第1次修改供应商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规范工厂供应商管理、结合工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规范了工厂供应商管理的内容和程序;本制度适用于工厂供应商管理工作。3 职责负责实施供应商管理的责任部门是工厂物控部;负责实施供应商管理的协助部门是工厂办等。4 供应商管理内容和程序4.1 供应商的评价和选择方法: 工厂115、根据采购产品按其安全特性分为A、B两类,易燃易爆、有毒原料为A类原料,工厂对A类原料供应商进行供应商的评价,对B类原料供应商进行适当控制; 由物控部向供应商索取加盖单位公章的资质证明文件、已获得经认可的业绩证明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物控部提供供应商产品质量、价格、服务、交付等方面的资料,包括以往原料的检验结果和使用情况; 物控部根据收集整理的供应商评价资料,报总经理召集物控部、工程部、工厂办人员参加对供应商进行评价。4.2 供应商的评价方法4.2.1 评价供应商资质的真实性;4.2.2 对样品进行检验、试验或验证。4.2.3 物控部对评价合格的,报总经理批准后,形成合格供应商名单予116、以公布,并建立相应的合格供应商档案。4.2.3 物控部负责做好评价记录,并存档保管。4.3 供应商控制4.3.1 物控部负责组织对供应商实施动态评价,向供应商反馈评价意见和不合格的进货检验结果,提出改进要求,如果供应商不能满足要求,则撤销其合格供应商资格。4.3.2 物控部每年年初组织一次供应商评价,确定淘汰的供应商,补充和保留合格的供应商,编制新的合格供应商名单,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公布。供应商评价记录表序号供应商名称资质证书名称资质证真实性确认评价结果参加评价人员签字:年 月 日合格供应商名单序号供应的产品供应商名称备注制表: 批准: 年 月 日公司文件编号:HS/II-AQ-020文件标题117、:安全生产会议制度8284页,共3 页编制:第A版 第1次修改安全生产会议制度1 目的为规范工厂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工作,特定制度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工厂安全生产会议的内容和职责;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安全生产会议管理。3 职责负责实施本制度的责任部门为工厂办;负责实施本制度的协助部门是各部门、车间。4 管理内容4.1 总经理安全办公会议制度4.1.1 总经理安全办公会议根据工厂运作需要决定具体开会时间;4.1.2 总经理安全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4.1.3 总经理安全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为工厂厂长、部门经理、车间主管;4.1.4 总经理安全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讨论决策工厂的安全方面的重大决策及118、举措;4.1.5 总经理安全办公会议由工厂办负责人做好记录,对重大问题的研究讨论要形成会议纪要,以便贯彻实施。4.2 周安全生产会议制度4.2.1 工厂各部门、车间每周如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4.2.2 对本周生产中存在的一些安全隐患进行通报,并限期改正;4.2.3 员工对本周生产中的一些安全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如果意见合理,工厂给予奖励;4.2.4 对本周安全生产中的先进员工进行表扬,对本周安全操作违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4.2.5 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法规的学习,并定时或不定时地进行考试或抽查考试。4.3 月度安全生产会议制度4.3.1 月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总经理主持;4.3.2 月度安全生产工119、作会议参加人员为各部门、车间主管;4.3.3 月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汇报、交流各部门、车间上月的安全生产工作、工厂布置当月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4.3.4 月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工厂办文秘人员做好记录,对工厂布置的重要工作要形成会议纪要,以便贯彻实施。4.4 年度安全生产会议制度4.4.1 年度安全生产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总经理与厂长商定;4.4.2 年度安全生产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召开;4.4.3 会议参加人员为工厂全体员工;4.4.4 会议的主要内容:a) 听取总经理关于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和本年度安全生产计划的报告;b) 审议工厂与安全生产有关的重大决策及举措方120、案;c) 审议工厂有关安全生产、安全健康等关系员工切身利益的方案;d) 听取工厂安全事务的财务支出情况汇报;e) 如有事故发生,审议对事故责任及相关人员的重大处罚方案。4.4.5 年度安全工作会议由工厂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筹备和组织;4.4.6 年度安全工作会议审议决定的事项,由工厂总经理及安全监督工厂办督促实施。公司文件编号:HS/II-AQ-021文件标题: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8586页,共2 页编制:第A版 第1次修改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工厂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工作,特制度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工厂安全生产会议的内容和职责;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安全生产会议管理。3 职责负121、责实施本制度的责任部门为工厂办;负责实施本制度的协助部门是工厂工程部、财务部等。4 管理内容和程序41 工厂有毒品种类工厂没有毒品。42 工厂有毒品管理内容4.2.1 工厂暂无有毒品,如今后生产需要时再经批准采购。4.2.2 有毒品的使用由使用人员专人负责,请购,发放、使用、管理,实行全程跟踪生产,直至报废。4.3 使用危险品的人员管理4.3.1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存放、领取、运送、使用、管理、废弃处理人员应依据工厂安全生任制,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4.3.2 相关人员应依据工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做好危险化学品的检查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排除。4.2.3 相关人员应依据工厂安全生产教育制度,122、做好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的教育、培训工作;教育、培训员工危险化学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教育、培训员工劳保用品的正确佩戴,避免危险化学品伤害事故的发生。4.3.4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应积极参加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危险化学品的相关知识,确保正确使用危险化学品。4.3.5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应积极参加各种危险化学品应急演练教育培训,学会初起火灾扑救、化学品泄漏事故处理、化学品伤害事故救护等各方面的技能;4.3.6 对于未依照有关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依照工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理,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公司文件编号:HS/II-AQ-022文件标题:123、安全奖惩制度8788页,共2 页编制:第A版 第1次修改安全奖惩制度1 目的为规范工厂安全生产奖惩工作,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工厂安全生产奖惩的内容和职责;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安全生产奖惩管理。3 职责负责实施本制度的责任部门为工厂办;负责实施本制度的协助部门是工程部、财务部等。4 管理内容和程序4.1 管理内容4.1.1 工厂制订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工厂各级员工安全职责。4.1.2 工厂制订安全方针目标,并将安全方针目标分解到工厂各层次。4.1.3 工厂安全考核分为安全职责落实情况考核、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考核和安全方针目标考核三类。4.2 考核(奖惩)4.2.1 安全职责落实情况考124、核a)经安全检查发现部门、车间职责落实不到位,每项次扣部门、车间负责人人民币20元;如因部门、车间职责落实不到位而引起安全责任事故,视情况给予部门、车间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b)经安全检查发现员工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每项次扣责任人人民币20元;如因员工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而引起安全责任事故,视情况给予责任人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c)工厂员工、部门因积极履行安全职责,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工厂将视情况给予有功员工人民币50100元的奖励。4.2.2 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考核a)安全检查发现有违反工厂安全管理制度,制度本身有规125、定的,按制度规定进行考核罚款;制度本身没有规定的,每项次扣责任人人民币20元;如因违反工厂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视情况分别给予责任人人民币50100元的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b)工厂年终进行安全制度执行情况评比,对取得前三名的员工和部门、车间,工厂视情况给予适当奖励。4.2.3 安全方针目标落实情况考核a)各部门、车间每月对安全目标实现情况进行统计,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统计情况报工厂办。b)因部门、车间责任而造成安全目标未完成,每项次扣责任部门、车间人民币50元。4.3 其他将惩4.3.1 工厂鼓励员工向提安全管理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凡提出安全管理方面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取得126、成效的,视情况给予人民币100500元奖励。4.3.2安全管理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一次性人民币100500元奖励。公司文件编号:HS/II-AQ-023文件标题:防止急性中毒和抢救措施管理制度8990页,共 2 页编制:第A版 第1次修改防止急性中毒和抢救措施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工厂防止急性中毒和抢救措施实施工作,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工厂防止急性中毒和抢救措施、实施工作的内容和职责;本制度适用于工厂防止急性中毒和抢救措施、实施管理工作。3 职责负责实施本制度的责任部门为工厂办;负责实施本制度的协助部门是各部门、车间。4 管理内容和程序4.1 管理内容工厂可能引起急性中127、毒的有食物中毒、化学品中毒等4.2 防止急性中毒措施4.2.1 工厂采取综合措施,消除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尘毒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员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4.2.2 工厂各使用防尘防毒设备设施的部门、车间,要经常性的进行维护保养、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4.2.3 工厂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由工程部编制防尘防毒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通过革新、改造,逐步消除尘毒危害。4.2.4 工厂内新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其尘毒治理和安全设施坚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运。4.2.5工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128、业病防治法,对尘毒危害的治理由工程部制定短期和长期计划,根据工厂实际情况,每年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4.2.6 工厂员工食堂按国家、深圳市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杜绝相关食物中毒事故发生。4.3 职责4.3.1由工厂办组织对员工进行急性中毒抢救知识的培训。4.3.2对可能发生急性中毒作业,员工进入生产岗位前必须穿戴好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4.3.3工厂尽可能采用现代管理技术,提高工厂本质安全,各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对设备、管线的跑、冒、滴、漏现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治理。4.3.4有关岗位员工按要求对有毒化学品进行回收利用,避免其污染工作环境。4.3.5由工厂办组织对有毒岗位进行129、定期测定,确保其有毒物浓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公司文件编号:HS/II-AQ-024文件标题:消防管理制度9192页,共 2 页编制:第A版 第1次修改消防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工厂消防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工厂消防管理工作的内容和职责;本制度适用于工厂消防管理工作。3 职责负责实施本制度的责任部门为工厂办;负责实施本制度的协助部门是各部门、车间。4 管理内容和程序4.1 各岗位每天上下班前做好本岗位清洁卫生工作,保持本岗位整洁、干净。4.2工厂任何员工未经批准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进入工厂或工作岗位;未经批准工厂内或工作岗位不得存放危险化学品实物。130、4.3工厂内各岗位消防器材由岗位安全员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4.4由工厂办、工厂安全负责人对工厂消防器材进行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4.5各岗位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不得堆放任何杂物。4.5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沉着、冷静,立即灭火,情况严重应立即打119报警电话。4.6各岗位员工每天下班前要关好门窗、关闭个人电脑以及断开其他相关电源设施,确保安全。4.7各岗位员工按使用说明书定时检查消防器材,发现消防器材失效时要及时报告,由工厂安全负责人组织进行维修及更新工作,并做好记录。4.8由工厂办定期对固定设备(消防栓、警铃等)进行专项检查,131、发现有失效消防设施及时进行维修及更新。 4.9 由工厂办建立并完善消防器材台帐。公司文件编号:HS/II-AQ-025文件标题:防火管理制度9394页,共2 页编制: 第A版 第1次修改防火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工厂禁火、禁烟管理,特制度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工厂禁火、禁烟管理工作的内容和职责;本制度适用于工厂禁火、禁烟管理工作。3 职责负责实施本制度的责任部门为工厂办;负责实施本制度的协助部门是各部门、车间。4 管理内容和程序 4.1 管理内容4.1.1工厂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厂长负责领导管理。4.1.2 工厂生产区内属禁烟、禁火区,严禁员工或经批准132、进行入工厂生产区的任何人员在生产区吸烟、未经批准动火。4.2 防火程序4.2.1 由工厂办、安全负责人负责在工厂相关部位、岗位设置禁烟、禁火警示标志。4.2.2 工厂制定各部门、各班组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工厂的防火责任人由厂长担任,各部门、车间防火责任人由各部门、车间负责人担任,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班组长担任。4.2.3工厂组建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4.3 防火安全职责4.3.1 工厂全体员工都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4.3.2工厂防火责任人和各级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工厂和本部门、车间、班组的防火安全负责。4.3.133、3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a)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规;b)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c)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d)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e)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灾事故隐患;f) 各部门、车间安全员在工厂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部门、车间的防火安全措施。4.3.4 各部门、车间、岗位人员作业中需动用明火的,要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证。4.3.5工厂任何人发现火险,必须及时、准确地向保安员或各级领导报告、及时报警,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各部门、车间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扑救。公司134、文件编号:HS/II-AQ-026文件标题: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9596页,共2 页编制:第A版 第1次修改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工厂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工厂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工作的内容和职责;本制度适用于工厂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工作。3 职责负责实施本制度的责任部门为工厂办;负责实施本制度的协助部门是各部门、车间。4 管理内容4.1 特种作业范围 4.1.1电工作业、电焊作业 4.1.2机动车辆驾驶 4.2 特种作业人员的要求 4.2.1 年满18周岁到45周岁的员工;4.2.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关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4.2.3初中以上文化135、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取得相关证书。4.3 特种作业管理规定4.3.1 特种作业人员统一集中管理,由安全负责人监督检查,强化管理。4.3.2特种作业人员遵章守纪,服从指挥,按技术规范作业。4.3.3工厂每年年初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整顿,凡是年龄较大,或者不服从管理违章蛮干,专业技术较差的,或者造成事故未遂和已形成事故者,及时调整,不得从事特种作业。4.3.4对所配备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并按期复查,参加再培训。4.3.5由工厂办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建立登记卡,实行一人一卡。4.3.6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136、上岗或酒后作业。4.3.7特种作业人员要学习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事故案例剖析,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技术水平。4.3.8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要进行技术交底,无技术交底不得进行上岗作业,上岗后要严格实施安全措施。4.3.9坚持上、下岗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4.3.10要严格执行验收制度。通过验收,确保合格后理验收手续,并由验收人员交付使用。4.3.11上岗后,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准闲谈聊天,集中精力,精心操作。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生产。公司文件编号:HS/II-AQ-027文件标题: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9797页,137、共1页编制:第A版 第1次修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1 目的为强化工厂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杜绝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工厂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的内容和职责;本制度适用于工厂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因素工作。3 职责负责执行本制度的责任部门是工厂办;负责执行本制度的协助部门为工厂工程部等。4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的内容和程序4.1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的内容4.1.1 作业场所噪声检测;4.1.2 作业场所粉尘检测;4.1.3 作业场所空气中有毒成分检测。4.2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的程序4.2.1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由工厂办定期向职138、业卫生防疫站申请,由职业卫生防疫站进行检测。4.2.2 职业卫生防疫站对工厂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完成后,由工厂办及时向职业卫生防疫站索取相关报告。4.2.3 如果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不合格,由工厂办向相关部门、车间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4.2.4 相关部门、车间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并报工厂办对实施情况进行验证。4.2.5 工厂办对相关整改措施实施情况验证合格后,再次向职业卫生防疫站申请检测。4.2.6 由工厂办建立并保持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台帐。4.2.7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报告及相关记录由工厂办负责收集归档保存。公司文件编号:HS/II-AQ-028文件标题:安全生产139、管理绩效考核制度9899页,共2页编制:第A版 第1次修改安全生产管理绩效考核制度1 目的为真正建立工厂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工厂安全生产管理绩效考核的内容和职责;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安全生产管理绩效考核工作。3 职责负责执行本制度的责任部门是工厂办;负责执行本制度的协助部门为各部门、车间。4 安全生产管理绩效考核的内容和程序4.1 安全生产管理绩效考核的内容4.1.1 工厂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考核;4.1.2 工厂安全投入有效性考核;4.1.3 工厂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考核;4.1.4 安全生产整体素质、意识考核;4.1.5 安全隐患整改措施有效性考核;4.2 140、安全生产管理绩效考核程序4.2.1 由工厂办建立相关台帐,每年底进行相关资料数据的汇总。4.2.2工厂办将相关资料数据报总经理审核,并编写该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总结报告。4.2.3 每年初由总经理将相关资料数据及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总结报告提交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进行审议,4.2.4 由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人召集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召开年度安全生产专题会议。4.2.5 年度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对相关资料数据及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总结报告进行总体审议。4.2.6 通过对相关资料数据及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总结报告进行总体审议,由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作出考核结论(奖惩和改进决定)。4.2.7 由141、工厂办做好并保存审议和考核记录。4.2.8 由工厂办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作出奖惩和改进决定,并对决定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公司文件编号:HS/II-AQ-029文件标题:动火安全管理制度100103页,共4 页编制:第A版 第1次修改动火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工厂动火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工厂动火管理的内容和程序;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动火安全管理。3 职责负责实施本制度的责任部门是工厂工程部;负责实施本制度的协助部门是各部门、车间。4 火管理的内容和程序4.1 禁火区的划分工厂办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在禁火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制度。142、4.2 .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4.2.1 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严禁无动火证动火,否则从严论处,电工必须持有效动火证(附件1)后,接电焊机,否则从严论处。4.2.2 申请动火的部门、车间,应根据动火安全规定落实动火中的各项动火措施,安排好动火监护人(不得少于2人且至少有一名男职工)后方可申请动火。4.2.3 动火证由申请动火部门、车间指定专人或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动火证由工厂办门审批,特别危险区动火,报厂长审批。4.2.4 工厂办向动火负责人了解动火前准备工作情况时,都必须如实回答,否则,从严处理。4.2.5 必须在动143、火证批准有效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动火工作,凡延期或补充动火都有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4.2.6 动火人到达动火地点后,首先要检查动火证中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如有一项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4.2.7 “动火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不得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4.2.8 动火证审查批准,必须到现场审查,确认安全,可靠,方能开具“动火证”。4.3. 动火中落实的安全措施4.3.1将动火设备内的可燃、易燃物质彻底清理干净,然后用蒸气或空气吹扫或水洗,并保持足够的时间和次数,保证容器内无可燃、爆气体或液体,最后还要放满清水。4.3.2切断动火容器设备相连管道,并加设备盲板,进行彻底隔绝动火车间易燃易爆144、物料必须清理干净。4.3.3进入塔、油罐容器动火,应作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测定,合格后方可动火,并必须到工厂办开具罐内安全审批单(附件2),方可进入容器。4.3.4能拆下的管道,阀门、水容器等应尽量拆下,拿到安全地带动火,更换下的设备、 仪表、配件如需重新使用,在动火期间安装的,应清洗干净后方可进行。4.3.5动火前应整体考虑,如动火影响到相邻部门、车间,应通知相邻部门、车间采取安全措施。4.3.6动火前动火负责人应定出应急措施,备好监火灭火器材,监火一律使用指定专用灭火器,如需动用其他灭火器,需经值班安保同意。4.3.7动火工具必须完好,符合安全要求,氧气瓶和乙炔瓶离明火10米以上,乙炔瓶与氧气145、瓶应距在7米以上,如违反规定出现事故,由动火人员负责。4.3.8动火附近的下水井、水沟、电缆沟、排水沟应清除易燃、易爆物或予封闭隔离,5级以上大风不准室外高处作业。4.3.9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如不能直接接在焊件上,应尽量缩短回路线距离,动火过程中跑、冒、滴、漏易燃物等其他紧急情况时,应停止动火,恢复正常,且应批准后方可继续动火。4.3.10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周围设备遮盖,附近不准有石油醚、酒精等挥发性强的易燃物,用于生产或敞开存放,擦洗设备等,同时易燃易爆物料在动火期间不得通过动火现场,一个车间动火,相邻车间需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火灾蔓延。4.3.11非特殊情况,严禁带料,带压和146、开车动火。4.3.12动火完毕,电焊人员应熄灭余火,切断电焊机电源,关掉乙炔和氧气发生器,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4.3.13乙炔瓶和氧气瓶除车间检查外,必须按规定存放。4.3.14动火结束,监火人员应把消防器材放回原位,动火负责人应将动火现场全面检查(用水清洗)安排清理,以防意外。4.3.15各级安全员,义务消防队员有权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4.3.16监火人在动火期间自始自终不得离开监火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时,动火负责人必须指定代理人。附件1 工厂 工厂动 火 证 存 根 动 火 证火警电话:119 第 号 火警电话:119 第 号作业单位: 动火方式:(电焊、气焊、铅147、焊等)动火地点:动火人: 动火负责人:动火期限: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安全措施执行: 条补充:分析时间浓度%分析人审批人监火人: 动火安全措施审查人:动火批准人:备注:作业单位:动火地点、部位:动火方式:动火人: 动火负责人:动火期限: 自 年 月 日 时 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安全措施执行: 条补充:首次分析浓度: 时间:分析人: 监火人:动火安全措施审查人:动火批准人备注:公司文件编号:HS/II-AQ-030文件标题: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04105页,共 2 页编制:第A版 第1次修改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工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148、了工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内容和程序;本制度适用于工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3 职责负责实施本制度的责任部门是工程部;负责实施本制度的协助部门是各部门、车间。4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内容和程序4.1 特种设备使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件。4.2 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小组,要有负责人,有安全管理人员。4.3 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4.3.1 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的资料。4.3.2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4.3.3 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4.3.4 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149、调检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4.4 每年要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验,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的要求,接到定期检验的通知后,要做好迎检工作。4.5 对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并作好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近代装置及有关附属食品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4.6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4.7 要制定好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4.8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有上岗证,无证不得上岗。4.9 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150、设备安全教育的培训。4.10 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该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4.1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工程部负责人报告。4.12 安全管理员或工程部负责人应经常对特种设备的使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或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4.13 对特种设备管理不严、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发生事故的,根据情节的轻重进行严肃处理。公司文件编号:HS/II-AQ-031文件标题:三同时管理制度106108页,共 3 页编制:第A版 第1次修改三同时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工厂“151、三同时”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工厂“三同时”管理的内容和程序;本制度适用于工厂“三同时”管理。3 职责负责实施本制度的责任部门是工程部;负责实施本制度的协助部门是各部门、车间。4 “三同时”管理的内容和程序4.1“三同时”的定义指生产经营单位在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职业健康与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4.2“三同时”评审建设项目技术中心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的具体措施,准备并提供下列资料,报工厂办。建设项目名称、工艺流程图、工程选址位置平面图,可能产生环152、境污染程度、职业健康危害以及安全问题的说明书;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任务书或建议书;采取的预防措施及可行性技术论证报告。工厂办对建设项目的报审资料审核后,组织召开“三同时”评审会,建设项目技术中心、工厂办、工程部等同时参加。在评审会上由建设项目技术中心向参加评审的各主管部门介绍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情况、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问题及采取的具体措施。工厂办、 工程部等方面作出评审意见,只有全部通过方可进入项目建设。4.3新产品开发、试制需要进行试验的项目,由制定试验方案的部门在试验大纲中同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安全防范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必须在评审会上,向参加试验的部门贯彻落实。在新产品、153、新工艺、新设备试制前,必须要充分了解产品、所用原料、中间体、“三废”的理化性质、毒性、危险性,采取妥善有效的防范措施,制订应急处理方法,并配备相应的防护器具和急救用品。在开课题实验前,必须制订详细的试验计划,包括应急处理方法,和应配备的防护器具和急救用品,并报工厂办批准。在试制过程必须严格按试制计划逐项落实防范器具和应急措施,实验中用到的剧毒物品,按工厂的剧毒品管理制度执行,危险性较大的操作,要安排人员监护,安全措施不落实的课题不准开题做试验。课题总结时,必须要由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内容。课题项目移交设计生产时,必须同时提供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相关内容,做到同时设计。新项目154、产品工艺付诸中试、大生产实施前,工艺、图纸、方案等经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论证,由试制、设计、选型负责人详细介绍工艺情况、设计依据、选型理由,论证修改后,经工厂领导批准,方可实施。工程项目的发包、安装期间的安全工作由工程部和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负责落实。工程项目调试前,应进行全方位的严格检查,并明确调试总负责人,由总负责人统一安排,确保设备调试安全。工程项目试生产前,由项目负责人召集安全、设备、生产、工程部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产。为减少试产时走不必要的弯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试产前必须初步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员工培训,必要时进行模拟操作,使全体进入试产人员了解如何操作、如何防范、如155、何进行应急处理。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试制的全过程负责。项目试制总结中必须要有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内容。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的设施和技术。4.4 “三同时”的验收施工组织部门在竣工后,负责通知工厂办、品质部、工程部等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对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内容项目的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与之配套的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环保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法规和技术标准;建设项目和运行状况管理是否正常、安全、可靠。参加验收的各部门确认建设项目符合标准和要求后,在“技改项目、新建156、项目竣工验收会签表”或“工艺变更评审表”上签字。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验收,并对工程项目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建设项目技术中心针对存在问题改进设计方案,改进施工组织部门立即组织整改,待问题解决后重新进行验收。未经“三同时”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公司文件编号:HS/II-AQ-032文件标题:安全生产五同时管理制度109110页,共 2 页编制:第A版 第1次修改安全生产五同时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工厂安全生产“五同时”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工厂安全生产“五同时”管理的内容和程序;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安全生产“五同时”管理。3 职责负157、责实施本制度的责任部门是工程部;负责实施本制度的协助部门是各部门、车间。4 安全生产“五同时”管理的内容和程序4.1“五同时”的定义 指生产经营单位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4.1 工程规划中的安全管理4.1.1中长远规划中应有安全健康的内容。1)长远规划是在一个时期内改革发展、研发生产经营的总框架,在编制中长远规划中,应依据现状,由工厂办制定职业安全健康的目标指标、措施等内容,纳入总体规划中。2)规划针对性强,有配套的措施、检查、考核办法,每年应有诊断总结,规划中的目标指标要科学合理,尽可能量化。 4.1.2年度工作计划中应有安全健康的内158、容。1)年度工作计划中,应建立完整的安全健康目标、指标考核体系,以及具体的管理措施和安全技术改造措施,确保目标指标的实现,年度工作计划应有规范的文本资料。2)年度安全健康目标、指标应由工厂办分解到各部门、车间和班组,各部门、车间和班组应建立相应的措施和对策,确保计划落在实处。4.1.3 年度安全健康目标、指标应纳入经济责任考核中,由厂长依据各部门、车间和班组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兑现。4.1.4 年度各类先进评比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在本年度内发生重伤事故的部门、车间和班组,不得评为生产经营方面的先进集体。4.2生产组织中的安全管理4.2.1 工厂在组织研发生产,安排任务中要坚持“安全第一”,在159、科研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4.2.2工厂在组织生产时,应同时考虑安全问题,对作业条件进行安全认证。4.2.3 在生产经营工作中,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各部门、车间针对各自的生产工作,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同时进行安全条件认证,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确认无误后方可组织实施。4.3检修工作中安全管理4.3.1所有的检修项目要有安全负责人,负责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工作。4.3.2 检修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穿戴好劳保用品,按规定办理“危险作业审批”“停送电审批”“动火审批”“临时用电审批”等手续,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公司文件编号:HS160、/II-AQ-033文件标题: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11112页,共 2 页编制:第A版 第1次修改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厂内交通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厂内交通安全管理的内容和程序;本制度适用于厂内交通安全管理。3 职责负责实施本制度的责任部门是工厂办;负责实施本制度的协助部门是各部门、车间。4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的内容和程序4.1 机动车辆驾驶员和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4.2 本厂或外来车辆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自觉遵守厂内交通安全规定。4.3 驾驶员应精力集中,严禁违章作业,行车进入禁火区内严禁吸烟。4.4 无阻火器车辆不准驶入禁火区。4.5 厂161、内行车速度不大于10公里/小时,危险场所不大于5公里/小时,车辆应在中心道上行驶,严禁与生产系统设备管道接触。4.6 严禁在道口、车间、交叉路口上停留车辆。4.7 车辆通过道口、拐弯,应显示信号,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减速鸣笛,注意观察。4.8 行人靠道路右侧行走,严禁与汽车及其它车辆抢道。4.9 自行车、摩托车不得进入厂区,一切进出车辆应接受门卫检查。4.10 道路上不准放物件,随时保持畅通。4.11 厂区的一切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搬动。4.12 车辆装载运输:4.12.1 汽车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若特殊情况,必须事先与主管部门联系,采取安全措施,方可行驶。4162、.12.2 厂内推车行走时应注意前方行人,防止伤亡事故发生。4.13 机动车辆的七大禁令:4.13.1. 严禁无证开车和无令开车(调度令)。4.13.2. 严禁酒后开车。4.13.3. 严禁超速开车。4.13.4. 严禁空挡溜车。4.13.5. 严禁设备带病运行。4.13.6. 严禁人货混载行车。4.13.7. 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车。4.14 凡发生交通事故应保留现场,对负伤人员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前往调查处理。4.15 厂内交通安全,由保安负责全面管理、检查。4.16 对本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工厂办必须实施监督。公司文件编号:HS/II-AQ-034文件标题:女职工保163、护条例113115页,共 3 页编制:第A版 第1次修改女职工保护条例1 目的为规范工厂女职工保护管理,特制定本条例。2 适用范围本条例规定了工厂女职工保护管理的内容和程序;本条例适用于工厂女职工保护管理。3 职责负责实施本条例的责任部门是工厂办;负责实施本条例的协助部门是各部门、车间。4 女职工保护管理的内容和程序4.1 为了更好地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切实保护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健康,根据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修正、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劳动部关于女职工保护实施办法等制定本条例。4.2 本164、条例适用于工厂女职工。4.3 各部门、车间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法规,加强对女职工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其从事劳动工作范围的技能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4.4 凡适合女职工从事劳动的部门、车间,不得拒绝接收女职工;适合女职工劳动的工作岗位,工种,应尽力安排女职工。4.5 各部门部门、车间要加强对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管理,对处于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的女职工应给予保护,工会负责女职劳动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4.6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流产期)、哺乳期内不得降低其工资、影响工资调整及有关福利待遇,不得停薪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无故将其转为待聘和富余人员。4.7 165、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电力线路高空作业,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的劳动。4.8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空、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4.9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各单位应遵守以下规定:4.9.1 对经常弯腰、攀高、抬举下蹲、剧烈振动,有毒有害等作业,易引起流产,早产的,应给予以暂时调换其他工作。4.9.2 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内,每天应给予工间休息二次,每次半小时,算作劳动工作时间,并相应减少一小时劳动定额。4.9.3 怀孕女职工在当班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经请假批准后按出勤计算。4.10 根据工厂规定,凡实行晚婚166、晚育和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其产假按下列情况确定:4.10.1 女职工正常生育(提前或超前生育的)享受90天产假,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产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证的,加产假30天,晚育初产者加产假30天,晚婚者,延长婚假10天。4.10.2 女职工怀孕流产时,应根据指定的医疗机构的证明,怀孕3个月内流产给予15-20天假,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给予42天假,7个月以上给予90天假。4.11 怀孕七个月以上和哺乳期的女职工确因身体等原因不能坚持正常的劳动工作的,经医疗机构证明,经工厂办批准,可休长假1年,长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不得低于本人在岗时基本工资的50%(167、不低于基本生活费)。4.12 女职工在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应允许有两周的适应时间,逐渐恢复其原劳动定额。4.13 女职工在哺乳期和哺乳时间按本(办法)第九条执行,即: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江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4.14 女职工哺乳期内,单位不得安排上夜班,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和加班加点,不得安排国家规定的哺乳期禁忌从事劳动,婴儿满1周岁后,确因婴儿体弱或正值夏季,经医疗机构证明,单位批准,可延长哺乳168、期3个月。4.15 女职工患更年期综合症,经医疗机构证明不能胜任原工作的,可照顾安排适当工作。4.16 认真做好女职工卫生保健工作,工厂在经济效益允许情况下,每年为女职工(含离退休职工)提供一次妇科检查。普教、普查、普治率达到100%。单位要每季一次定期为女职工发放卫生用品,每年一次发放卫生费用15元/人月(开支列福利费)。4.17 女职工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工厂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调查、调解、处理决定。4.18 对违反办法及本细则,侵害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4.19 女职工怀孕,生育等,违反国家有169、关计划生育政策及有关规定的,按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及条文处理,不适用本条例。4.20 本条例由工厂办组织实施,负责落实检查,工会有权进行监督,并协助工厂办贯彻实施。4.21 本条例若有与上级有关法规相低触的,以上级规定为准。4.22 本条例由工厂办解释。公司文件编号:HS/II-AQ-035文件标题: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116116页,共 1 页编制:第A版 第1次修改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工厂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工厂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的内容和程序;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3 职责负责实施本制度的责任部门是工厂办;负责170、实施本制度的协助部门是各部门、车间。4 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的内容和程序4.1 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 4.2 劳动者被工厂录用后,应由工厂办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由工厂办和劳动者本人各持一份。 4.3 劳动合同应依据劳动合同法签订。 4.4 其他要求 4.4.3 劳动者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有权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4.5 因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解除合同: 4.5.1 不得因劳动者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5.2 不得因劳动者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171、施而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公司文件编号:HS/II-AQ-036文件标题: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17122页,共 6 页编制:第A版 第1次修改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工厂电气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工厂电气安全管理的内容和程序;本制度适用于工厂电气安全管理。3 职责负责实施本制度的责任部门是工程部;负责实施本制度的协助部门是各部门、车间。4 电气安全管理的内容和程序4.1 电气运行安全4.1.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身体,并证实确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疾病,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上级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才能担任电气作业和电气作业监护人工作。4.1.2 172、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4.1.3 一切电气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触电急救方法。4.1.4 在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必须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选用标准执行。4.1.5 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4.1.6 当电气工作人员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险区域进行工作时,监护人员应随时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声怪叫,以免引起错觉而引发事故。4.1.7 做好经常性的电气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消除4.1.8 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检查。4.1.9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4.1.173、10 接地装置的规定:4.1.10.1 接地电流大的接地装置(500A以上)为5欧姆;接地电流小的接地装置(500A以下)为10欧姆。4.1.10.2 变电室露天部分的单位独立避雷针为10欧姆。4.1.10.3 装有避雷线线路上的金属及水泥电杆为10欧姆。4.1.10.4 装在架空线路引至变电所进线上管型避雷器为10欧姆。4.1.10.5 保护配电线路变压器用的避雷器为4欧姆。4.1.10.6 易爆场所、库房及车间避雷针为4欧姆。4.1.10.7 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4.1.11 静电接地:4.1.11.1 静电接地的接地电阻,每处不宜超过10欧姆。4.1.11.2 露天放设174、的管道(液体、气体等)每隔20-25米应设感应雷接地,每处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贮罐的四周应设闭合环型接地,接地电阻不超过10欧姆,罐体的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接地点间距不于大30米。4.1.12 防雷接地:4.1.12.1 为保护建筑物不受雷击,应针对雷电的危害,分别对直击雷、感应雷和架空线引进高电压等采取防雷措施。4.1.12.2 避雷装置一般可采用避雷针、避雷器或架空避雷线。4.1.12.3 为防止感应雷,应把屋内一切导体、金属管道等可靠接地,减小电阻使感应电荷迅速流入地中。4.1.12.4 避雷针应由三部分组成: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4.1.12.5 避雷针接地极的多少,应视接地电阻175、是否满足要求,每极接地极之间的距离应保持3米,接地极应为带状接地。4.1.12.6 为避免跨步电压对人体的危害,接地极应埋在人员很少通过的地方,且距被保护物应大于3米。4.1.12.7 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禁止与防雷接地合用。4.1.12.8 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应根据建筑物的大小和高度来决定安装避雷针的高度和数目。独立避雷针,避雷线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4.1.13 当气候条件恶劣时,应停止户外电气作业,不得已而紧急抢修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雷雨天气需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4.1.14 变电所必须制订现场运行规程,值班人员的职责应在其中明确规定。4176、.1.15 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超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员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距离。4.1.16 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证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4.1.17 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4.1.18 凡电气设备和线路无电应作有电看,严禁以手随便触摸。4.1.19 未经试验合格的一切电气安全用具禁止使用。4.1.20 在坠落高度2米以上工作时,须办好登高作业证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4.1.21 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177、位10KV及以下为15米、10KV以上为3米。4.1.22 架设临时电气线路规定:4.1.22.1 各部门需要架设临时电气线路,必须先填写“临时线申请单”。4.1.22.2 “临时线申请单”由部门安全员负责填写,安装人和使用保管人一定要本人亲自签字。4.1.22.3 “临时线申请单”由工厂办门批准,使用期限为一星期,超过一星期的,要办理延期手续。4.1.22.4 使用期限超过两个月的固定临时线,要经过工厂办门批准。4.1.22.5 使用临时线路一定要在“临时线申请单”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不得超时。4.1.22.6 经审批同意架设的临时电气线路,应执行本厂“电器安全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4.1.178、22.7 临时电气线路应由持证电工架设安装,电工凭“临时线申请单”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架设。4.1.22.8 临时电气线路安装完后,要经使用保管人验收合格才能使用,在使用期限内,由使用保管人负责保管,使用保管人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请电工解决,他人不得乱动。安装电工在使用期内每星期至少检查一次。4.1.22.9 电焊机、砂轮机等产生明火的电具接线,应具有相应等级的动火证后,电工方可接线。4.1.22.10 经审批同意架设的临时线路不应架设在可燃、易燃物的上方,与水管、蒸汽管、门窗等应有0.3米以上水平垂直距离,与道路交叉处离地高度不低于6米。架设在户内离地高度不低于2.5米,户外不低于3.5米。4179、.1.22.11 临时电气线路到期后,由原安装人拆除,严禁使用保管人私自拆除。 移动电器安全管理规定:.1 移动电具包括:电风扇、排风扇、手电钻、手提砂轮机、移动水泵、电焊机等,以及其它类似的单相、三相流动使用的电器用具。.2 移动电具要求专人负责保管、维修及检查,检查内容有:电具本身有无损伤,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要求,电源引线有无破损、老化、绝缘不良现象,导线规格是否合适,插头、插座是否齐全,有无破损,相线和保护接地的接法是否统一,金属外壳或金属支架接地是否可靠。.3 移动电具的引线及插头都必须完整无损。220V和380V电压的移动电具引线分别使用三芯或四芯绝缘良好的橡套或塑套铜芯软导线,中间不180、得有接头,要保证电具金属外壳接地。.4 使用220V或380V电压的手电钻等手提式电动工具,必须配用11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开关。.5 工作行灯的电压不允许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地方和金属容器内部等危险场所使用的行灯,应用12V电压,其电源由双圈变压器供给,并将变压器金属外壳、铁芯及二次线圈一端可靠接地。220V电源线长度不超过5米,禁止使用自耦变压器代替行灯变压器。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的移动电具必须采用防爆型。.6 移动电具电源线必须架设在牢固的物件上,其线穿过道路时高度不低于6米。搬运移动电具时,一定要先切断电源。4.2 电气检修安全4.2.1 电气检修必须按照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181、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并办理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4.2.2 一般情况不准带电作业(无论高压与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后,拆下熔断器,并挂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4.2.3 必须带电检修时,(限500V以下设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4.2.3.1 必须经工程部负责人批准。4.2.3.2 利用绝缘物可靠地将邻近各相分离开,并穿戴好绝缘鞋、手套、帽子,不准穿汗背心及卷起袖子工作。4.2.3.3 在主管领导或电气技术人员直接监护下进行工作。4.2.3.4 工作点附近各相与地相连的金属物必须隔开,以免触到。4.2.3.5 应由一定经验的电工担任182、,并遵守有关安全规程,监护人认真监护,但监护与操作人要有一定的距离,最近不得小于2-3米。4.2.4 在停电设备和线路上装设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4.2.5 停电、测电、验电的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4.2.6 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电源的线路检修时,应采取切实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4.2.7 对地下直埋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杆、塔等多回路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4.2.8 变电室运行及检修现场规定:4.2.8.1183、 凡参加变电检修的一切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4.2.8.2 当接受检修任务时,检修人员应对工作内容、安全措施、施工要求了解清楚。4.2.8.3 在检修工作进行前,应作好充分准备,查看现场,了解设备情况。4.2.8.4 检修中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适当安排好检修人员,掌握进度,保质保量完成任务。4.2.8.5 检修后应认真做好记录,负责向运行人员办理交付验收工作。4.2.8.6 工作结束后,参加检修人员应清查工具及清理施工现场。4.2.8.7 检修负责人应对设备的检修质量和施工安全负全面的责任。4.2.8.8 检修人员应对所做工作直接负责。4.2.8.9 凡检修后的设备,不允许带缺陷情况投入运行184、。4.2.8.10 变电设备的检修为三种类别:1、大修。2、小修。3、事故检修。4.2.9 动力及照明检修作业规程:4.2.9.1 在检修500V以下线路的各种电动机时,应采取下列措施:拉开开关与断路器将电动机从线路电网中断开。待电动机完全停止后,在配电盘对应的开关操作柄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经测验确证无电后,摘除辅助线路上的保险丝。 在靠近6KV及以上设备作业时,须注意下列各项规定:4.2.9.2.1 带电体只允许在工作人员的任何一面,如两面都有带电体,禁止作业。4.2.9.2.2 带电体与工作人员的距离,无论伸手或挥动工具都不可小于0.7米。4.2.9.3 在转动的设备旁工作185、时,应注意下列规定:4.2.9.3.1 转动设备与工作人员距离无论伸手及挥动工具都有不可小于0.7米。4.2.9.3.2 禁止任何人触摸正在转动的各类设备。但若必须靠近时需采取防护措施。4.2.10 电气安全用具有关规定。4.2.10.1 绝缘手套每6个月试验一次。(1)高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8KV,持续时间为1分钟。(2)低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2.5KV,持续时间为1分钟。4.2.10.2 绝缘靴每6个月试验一次。4.2.10.3 绝缘靴定期试验电压为15KV,持续时间为10分钟。4.2.10.4 高压验电笔每6个月试验一次。6-10KV试验电压为40KV;20-35KV试验电压为105186、KV,时间为5分钟。4.2.11 行车检修规定:4.2.11.1 检修行车时,一定要由指定的梯口上车。严禁走轨道、钢梁等,如必须走钢梁时,须有人作警戒,由被修理行车的司机作监护,并应同时办理许可证手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4.2.11.2 携带的检修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大型工具须用绳子作上下传递。4.2.11.3 传递工具物体时,防止碰撞在行车磨电道上。4.2.11.4 在行车上工作时,必须遵守下列各项规定:4.2.11.4.1 要用绝缘物把地面铺好。4.2.11.4.2 不准由一台行车向另一台行车跨跃(指有两台行车的地方)。4.2.11.4.3 在行车上打磨整流子、集电环时,要站在绝缘垫187、上,戴好手套进行。4.2.11.4.4 打磨整流子及滑环时,非电工不准带电作业。4.2.11.4.5 试运行时,人站在走台板上(行车行走时碰触不到的地方),手必须扶住栏杆,并离开转动部分。4.2.11.4.6 工具使用完毕后,须检点清楚,放入工具袋内随人带走。公司文件编号:HS/II-AQ-037文件标题:安全保护装置管理制度123123页,共 1 页编制:第A版 第1次修改安全保护装置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工厂安全保护装置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工厂安全保护装置管理的内容和程序;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安全保护装置管理。3 职责负责实施本制度的责任部门是工程部;负责实施本制度的协188、助部门是各部门、车间。4 安全保护装置管理的内容和程序4.1 配置在生产设备上,起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作用的所有附属装置(如防护罩、安全阀、限位器、联锁装置和报警器等),总称为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好用。4.2 安全保护装置的维护管理:4.2.1. 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并落实到人。4.2.2. 各类安全保护装置的主管部门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要按有关规程,对主管的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4.2.3. 安全保护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4.3 管理分工:4.3.6 机械189、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各种机械上的负荷、行程限制器等装置),电气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和避雷装置等),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由工程部负责管理。4.3.7 生产区域中的火灾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和其它固定灭火装置,由值班保安负责管理。4.3.8 作业过程中佩带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用品和器具,由各部门、车间负责管理。公司文件编号:HS/II-AQ-038文件标题:防尘、防毒安全管理制度124125页,共 2 页编制:第A版 第1次修改防尘、防毒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工厂防尘、防毒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190、本制度规定了工厂防尘、防毒安全管理的内容和程序;本制度适用于工厂防尘、防毒安全管理。3 职责负责实施本制度的责任部门是工厂办;负责实施本制度的协助部门是各部门、车间。4 防尘、防毒安全管理的内容和程序4.1 基本原则4.1.1 各部门、车间要认真做好生产场所的防尘防毒、卫生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害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员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4.1.2 各部门、车间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防尘防毒工业卫生。4.1.3 防尘、防毒、工业卫生的基本要求是:限制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尘、毒物的泄漏和扩散;保证生产场所符合国家规191、定和卫生标准,采取有效的卫生和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定期检测和体验。4.1.4 各部门、车间根据以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认真制订防尘、防毒规划,并要纳入年度计划,结合大修、中修、革新、改造,逐步消除尘害危害。4.1.5 对长期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尘害危害严重的作业,要限期停产整顿。4.2 新产品及新建设项目4.2.4. 凡新产品、新建、改建项目,设计和施工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三废排放标准,认真做到劳动保护设施和主体工程“三同时”。4.2.5. 新产品、大修项目在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时,必须同时审查,验收安全卫生设施,并要有安全、环保部192、门参加,凡不符合防尘防毒、工业卫生要求的项目,不能投产。4.2.6.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必须有相应的卫生设施,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4.3 尘毒的治理和防护4.5.9 生产和加工过程中发生和散发的有毒、有害物质,噪音、高温、高频射线等作业,都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治理和防护。4.5.10 生产过程中,有毒有害的物料,应采取密封的设备和隔离操作,或以无毒、低毒物料代替,革新工艺,采用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4.5.11 对散发出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要加强通风和采光,并应回收利用或净化处理,不能随意排放。4.5.12 产生或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场所,不能设置住房及在场内吃食物。4.5.13 有193、粉尘或毒物的生产场所,应设有冲洗地面和墙壁的设施,地面要有防水层和排水沟。4.5.14 对产生和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施完好,杜绝跑、冒、滴、漏。各种防毒防尘的设施,未经批准不准拆除。4.5.15 使用处理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场所,应根据毒物的性质,设置防护和急救药品,以及洗眼、冲淋装置,并设有警告牌。4.5.16 所有盛装有毒有害物质的容器,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泄漏和扩散,容器外部应有警告标志,不合格的包装不准出厂。4.5.17 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应该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器具,危害特别大的毒物,要配备隔离服等个人防护器具。 公司文件编号:HS/II-AQ-03194、9文件标题:外来人员管理制度126127页,共 2 页编制:第A版 第1次修改外来人员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工厂外来人员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工厂外来人员管理的内容和程序;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外来人员管理。3 职责负责实施本制度的责任部门是工厂办;负责实施本制度的协助部门是各部门、车间。4 外来人员管理的内容和程序4.1 各类外包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4.2 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须由负责外包部门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4.3 工厂与外包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195、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4.4 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工厂各项有关规定。4.5 外包单位工作时间按我工厂作息制度执行,如果要提早或推迟下班,经值班保安同意。4.6 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4.7 外包单位在场区施工,运输行车路线必须按工厂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4.8 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包单位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工厂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锚点。4.9 外包单位所用的木工圆锯等噪音设备,不196、能超过九十分贝,以免影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4.10 外包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机电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4.11 外包单位使用本工厂电源时,必须事先向工厂负责外包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外包部门按照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事。4.12 外包单位的露天机电设备,使用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并有封管措施。4.13 严禁非焊工动火、焊接工具不得转借无合格证人员使用。4.14 气焊工的乙炔瓶、氧气瓶、明火点三者之间的距离,电焊作业的二次线、接地线搭挂,都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规定。4.15 外包单位焊工动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时,须按本工厂制度规定办理动火手续。4.16 外包单位人员须进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贮槽)作业时197、,必须严格执行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中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作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报经工厂办批准后,方可入内工作。4.17 外包单位人员进行高空、起重吊装、动土打桩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须报工厂办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4.18 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如护栏、设备预留口的盖板、跳板、安全网绳、地沟、电葫芦、楼梯、操作台板等,未经本工厂办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4.19 外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与合同不同处或合同中难以包括的具体问题须经双方妥善商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进行。4.20 外来人员在作业中,不准将化工原料桶随意拿来当脚手架,以免中毒、爆炸,多工种上下层交叉作业要采取可靠的安全兼顾198、措施,以防发生事故。4.21 外包单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和通道畅通,每项施工作业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否则不予办理工程结算。4.22 外来人员要遵守工厂禁烟制度,违反者按工厂制度处理。4.23 外包人员在装卸化工原料及气瓶时,须作到轻放轻卸、文明装卸,严格遵照“危险货物运输规则”。4.24 外来人员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4.25 因外包单位人员在生产区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工厂各项损失及其后果,全部责任应由外包单位负责。4.26 工厂对外包单位及施员工员负责监督管理。4.27 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发生199、事故需急诊或需用救护车辆时,工厂有关部门应大力支持。公司文件编号:HS/II-AQ-040文件标题:交接班制度128129页,共 2 页编制:第A版 第1次修改交接班制度1 目的为规范工厂交接班行为,预防事故,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工厂交接班交接的内容和程序;本制度适用于工厂交接班。3 职责负责实施本制度的责任部门为工程部;负责实施本标制度的协助部门是各部门、车间。4 交接班交接的内容和程序4.1 交接班交接的内容4.1.1 交设备交接班时,交班者向接班者对设备状况进行交接。4.1.2 交工具交接班时,交班者向接班者对岗位所使用的操作工具进行交接。4.1.3 交记录交接班时,交200、班者向接班者对岗位所有记录、报表进行交接。4.1.4 交安全交接班时,交班者向接班者对岗位设备、电气等安全状况进行详细交接。4.1.5 交卫生交接班时,交班者向接班者对岗位卫生状况进行交接。4.1.6 交任务交接班时,交班者向接班者交接岗位任务完成情况。4.1.7 交材料交接班时,交班者向接班者交接岗位原材料情况。4.2 交接班程序4.2.1 交班前,交班者必须对设备、工作场地卫生打扫干净,清理好岗位所使用的工具,工具按规定放置在工具箱内;做好交班记录。4.2.2 接班者到岗位后,首先将岗位设备状况、工作场地环境卫生、工具、报表记录等进行检查。4.2.3 交班者首先口头向接班者介绍本班生产、安201、全、设备、工具等状况,经接班者确认后,双方在交接班本上签字。4.3 有下例情况之一者,应推迟交接班4.3.1 已到交接班时间,接班者还未到岗时;4.3.2 设备出现故障正在处理而尚未处理完时;4.3.3 出现紧急情况需要及时处理时。出现上述情况,由交班者处理完后才能交接班。 如交接班已完成,双方已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出现不正常情况由接班负责处理。公司文件编号:HS/II-AQ-041文件标题:安全建档制度130132页,共 3 页编制:第A版 第1次修改安全建档制度1 目的为规范工厂安全档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工厂安全档案管理的内容和程序;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安全建档工作。202、3 职责负责实施本制度的责任部门为工厂厂办;负责实施本标制度的协助部门是各部门、车间。4 安全档案管理的内容和程序4.1 安全档案管理的内容4.1.1 工厂建立健全如下安全管理档案a、安全生产综合档案;b、安全教育培训档案;c、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档案;d、特种设备档案;e、特种作业人员档案;f、安全现场监管档案g、事故管理档案;h、危险化学品档案;I、事故应急救援档案;J、其他规定要建立的档案。4.1.2 安全管理档案的内容a、安全生产综合档案内容;安全生产综合管理档案主要包括如下内容:工厂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合格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工厂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架构(包括文件)、安203、全生产方针目标、责任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管理制度清单及安全操作规程清单;其他档案未包括的有关安全管理记录资料。b、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新进员工“三级”安全培训资料(包括培训教材、考试试卷、考试成绩单、签到表等);工厂日常安全培训资料(包括培训教材、考试试卷、考试成绩单、签到表等)。c、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档案;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d、特种设备档案;特种设备清单;特种设备检测记录;特种设备检维修记录。e、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特种作业人员清单;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记录。f、现场安全监管档案现场安全监管记录。g、事故管理档案;事故登记表;事故“四不放过”处理记录资料。h、204、危险化学品档案;危险化学品清单;危险化学品技术说明书;危险化学品标签。I、事故应急救援档案;事故应急预案及其演练记录。J、危险源管理档案4.2 安全档案管理的程序4.2.1 安全管理档案由工厂办归口管理,安全主任具体负责。4.2.2 安全主任负责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并及时归档。4.2.3 由安全主任对安全管理档案进行日常维护,及时更新。4.2.4 安全主任收集相关资料时,各部门、车间及全体员工应提供方便。4.2.5 工厂办主任对安全管理档案的建立健全进行监督管理。4.3 各部门、车间及全体员工未提供方便造成安全管理档案不健全,每项次罚相关责任人人民币10元,并责成其提供方便,补全资料,所发生的费205、用由责任人负责。公司文件编号:HS/II-AQ-042文件标题:安全职责考核制度133134页,共2页编制:第A版 第1次修改安全职责考核制度1 目的为落实各部门、车间及全体员工的安全职责,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工厂安全职责考核的方法和程序;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安全职责效考核工作。3 职责负责执行本制度的责任部门是工厂办;负责执行本制度的协助部门为各部门、车间。4 安全职责考核的方法和程序4.1 安全职责落实情况的考核办法4.1.1 各部门、车间及全体员工的安全职责落实情况的检查a、各部门、车间及全体员工的安全职责落实情况的检查分为工厂综合安全检查,安全主任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b、206、工厂每月进行一次综合安全检查,综合安全检查包括各部门、车间及全体员工的安全职责落实情况的检查。c、安全主任日常安全检查包括对各部门、车间及全体员工的安全职责落实情况的检查进行抽查。d、工各部门、车间及全体员工的安全职责落实情况的检查情况应详细记录,并以书面形式报工厂办汇总。4.1.2 各部门、车间及全体员工的安全职责落实情况的考核办法a、员工安全职责落实情况的考核办法检查发现各级人员安全职责未落实,每项次罚责任人人民币20元;如因安全职责未落实造成未遂事故、事故的,视情况分别给予责任人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直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b、各部门、车间安全职责考核办法检查发现各部门、车间安全职责未落实,207、每项次罚责任人人民币20元,罚负责人民币10元;如因部门、车间安全职责未落实造成未遂事故、事故的,视情况分别给予责任人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直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1.3 安全职责落实情况考核的时机安全职责落实情况考核每月进行一次,每月5日前对上一月安全落实情况进行汇总考核。4.2 安全职责落实情况考核程序4.2.1 安全职责落实情况考核由工厂办归口管理。4.2.2 工厂综合安全检查、安全主任日常检查记录交工厂办,工厂办对安全检查中的安全职责落实情况的检查记录进行汇总,对未按规定履行安全职责的现象,开出罚款单,报厂长批准,由工厂办落实处罚。附:安全职责落实情况考核单安全职责落实情况考核单被考核员工姓名所属部门检查时间未履行职责条款规定扣罚款数额扣罚人民币 (元)决定扣罚款数额扣罚人民币 (元)厂长(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