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责任追究制度汇编9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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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责任追究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录管理制度11目的122适用范围123相关文件及引用标准124总则125公司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1253公司领导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1254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136生产岗位职工的安全教育(三级教育)1363公司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13635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训,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14664典型事故案例及防范措施。14692本岗位的职责范围,应知应会;147特殊安全教育148日常安全教育1583每月组织2、开展一次安全民主生活会和安全生产活动。159复工、调岗教育1510其他人员及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1511.干部职工安全教育及时间安排1612.安全考核1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71目的 :172适用范围173相关文件及引用标准174总则175日常安全检查按以下方式进行:186定期安全检查包括例行检查、季节检查和节日前检查。1861例行检查1862季节性检查1863节日前检查187专业安全检查198不定期安全检查199检查内容19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201目的202适用范围20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204职责2041安监办、企管部负责考核落实工作。205奖励办法20532在安全生产竞赛等专项活动中3、取得突出成绩的。20538在实现安全生产中有其他突出贡献者。216处罚21611其他违章行为及事故管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处理。211目的222适用范围22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224生产设施建设225生产设施管理226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237维修2371公司实行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管理。238生产设施的闲置、封存、启封、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2384生产设施的报废和拆除23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241目的242适用范围243引用标准244安全费用的提取和财务管理245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2451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费用24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251目的252适用范围253引用标准2544、定义25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261目的262适用范围26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264劳动防护用品的定义265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2752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工作由供应部负责。276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277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2774以上人员所保管劳动防护用品,要求随时处于完好状态。278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2782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由仓库保管员负责发放。279防护用品的使用281O劳动防护用品报废2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281目的282适用范围28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284事故分类2946破坏事故:凡属人为蓄意制造的造成一定损失的事故。295各类事故管理分工306事故分级35、061微小事故3062一般事故30622按工伤事故:轻伤事故3063严重事故3064重大事故307事故报告307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逐级报告。308事故调查3185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3186事故调查组的职责3189事故分析会32894事故分析会应做好原始记录,必要时应印发会议纪要。329事故处理3291事故原因及责任者分类3292事故责任的划分3293事故处理分工3394事故责任者的处罚33941处罚标准33941 O未遂事故性质严重的可按已发生事故降低等级处罚。351 O附 则351 01公司各车间必须遵守此规定。35职业卫生管理制度361目的362适用范围3636、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364术语和定义3641职业卫生3642有害作业3743职业性危害375内容和要求3751职业病防治的方针3752职业卫生的基本要求376管理职责:3761人力资源部是企业职业卫生的主管部门。3763企业根据上级规定和要求,对尘、毒作业点的进行检测。377职业卫生保健管理3874建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体检档案,职业调动时,同时移转。38仓库安全管理制度381目的382适用范围38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384基本要求:3847定期清扫库房,清除杂物,保持库区通风和整洁。395仓库管理:3952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堆垛)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39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401目的7、402适用范围40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404基本原则415火源、易燃物、爆炸物管理4151防火规定41511禁止在厂区内任何地方吸烟。41518防爆区域内手机关机,严禁接打手机。41522摩擦、冲击及高温表面防火。42523电器防火4253易燃物、爆炸物管理426火灾危险性分类437消防组织与设施4373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43防尘、防毒管理制度452适用范围453引标准及相关文件454基本要求455防护与治理4656有粉尘或毒物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清洁。466组织和抢救467体检或职业病4777所有职工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有效的劳动防护用品。47消防管理制度471目的478、2适用范围47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474职责4741总经理消防安全职责47414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4842安监办职责48425组织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演练。48427配合消防组织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4843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职责4844义务消防队职责4845防火兼职人职责49451积极开展防火宣传,依靠员工集体力量做好防火工作。4946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4947义务消防队员职责49471学习消防常识,开展防火宣传,做好防火工作。49475积极维护和保养本岗位的消防器材和设施。495厂区内消防安全5058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506消9、防器材管理5063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风、干燥、取拿方便的地方。507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5175对隐报、瞒报火灾的车间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给予处罚。518防火安全用电管理519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521O明火管理5211安全疏散52111严禁占用疏散通道。52113常闭式防火门要保持关闭状态,门下不得堆放物品。52123熔断器应根据设备负荷正确选用。5313消防应急预案及演练53133消防应急预案每半年演练一次。5314奖惩53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541目的542适用范围54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5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554职责5542安监办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综10、合监督管理。555术语556工作程序5561特种作业范围5562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5563考核与培训55635考核的主要内容应包括:5664监督管理5664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否则不能独立上岗作业。5664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有关部门将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56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571目的582适用范围583引用标准584定义5841高处作业5842坠落高度基准面5843异温高处作业5844带电高处作业585高处作业分级5851高处作业的分级58511作业高度在2-5 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59514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596高处作业的分类59611特殊11、高处作业59612化工工况高处作业59613一般高处作业597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5971高处作业安全要求5972高处作业安全防护60722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60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611目的612适用范围613引用标准61HG23014-1999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614定义615吊装作业的分级、分类6151吊装作业分级6152吊装作业分类626吊装作业的安全要求62厂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制度641目的642适用范围64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644驾驶员645车辆656道路管理6561车辆、行人必须遵守厂区道路安全警示标志。65安全生产会议制度651目的652引12、用标准及适用范围6531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制度6532安全例会制度66321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66324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包括:66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661目的662适用范围66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664职责675班组安全活动的主要内容676要求67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671.范围672.安全设施、设备购置672.4 设备部组织验收、安装、调试、培训操作并交付使用。682.6 财务部接收并办理转资,按固定资产相关制度实施管理。683. 设备改造683.1 目的684.设备计划修理685.备品备件686.保养与检查687.设备档案698.设备操作证698.1 发放条件698.13、2 操作证收回698.3 考试与发证699.封存与启封、调拨709.1 设备封存由使用部门提出。709.3 要求:709.3.1 无特殊情况,可原地封存。709.3.3 检查设备技术状况,做好记录,存入档案。709.4 启封709.4.1 启封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设备部。709.4.4 启封申请存入设备档案,作为启封的依据。7010 设备报废7010.1 报废条件7010.1.2 因意外事故造成设备严重破坏,无法修复或改造。7010.2 报废程序7010.2.3 报废设备由供应部负责处理,设备部配合落实。7111 事故处理7111.1 事故分类7111.2 事故性质7111.3 处理71女职工14、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721 目的722 适用范围723 职责724 工作程序724.5 本程序具体执行中的问题,由公司工会负责解释。735、相关文件73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731 目的733 职责734 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735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745.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745.3 因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解除合同:746 考核74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751目的752适用范围753临时用电审批程序754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765临时供电安全技术要求76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771 目的772 适用范围77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774 事故隐患784.1事故隐患的含义:15、784.2事故隐患的分类785 职责785.1 总经理职责785.2 分管负责人的职责795.3 安监办职责795.4 车间、分厂、子(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职责795.5 班组长的职责795.6工人的职责796 管理要求807 考核818 附则82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831 目的832 适用范围833 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83特种设备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841范围843、要求84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851 目的853 职责853.2 人力资源部负责签订临时工合同,并办理工伤保险等手续。854 外来施工承包方安全管理854.1.2 承包方的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需要;854.5 承包方人员进入施16、工现场前,必须做到:864.5.2 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864.6 承包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做到:865 租赁单位安全管理876临时工安全管理877 外来人员的安全887.2 外来人员必须进行登记和安全培训。887.3.1 外来人员的作业现场必须有明显的范围标志。887.3.5 临时用电线路必须办理审批手续。888 考核888.1 对承包方、承租方按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88附件一 租赁(承包)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样本)89一、租赁(承包)单位89二、甲方的权利89三、乙方的权利89四、甲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89五、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891目的为规范公司职工职业安全卫生教育(以下简17、称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减少职业危害,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进人公司的外来施工、参观和实习的单位和人员。3相关文件及引用标准 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国监管人字20021 23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局20号局长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总局令第3号)4总则 41公司必须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教育制度,普及宣传安全知识。42公司安监办负责对各单位和部门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实施指导、检查和监督。5公司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518、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安监办会同地方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或参加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管理培训班。需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52公司主要负责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的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53公司领导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53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532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专业知识;533重大危险源的19、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的有关规定;53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53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53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54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54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合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542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知识和安全文化知识,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543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政策;544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545事故现场勘验技术,以及应急处理措施;546应急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方法; 54720、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劳动、操作、工艺、施工等纪律;548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549典型事故案例。6生产岗位职工的安全教育(三级教育)61新入厂职工(以调入、招收、分配、复转等形式进入公司的新职工和学习培训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教育培训合格后分配到车间工作。厂内调动(包括车间内调动)、脱岗半年以上的职工,必须进行二级或三级安全教育,方可上岗作业,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62公司级安全教育由主管副总经理负责,由人力资源部会同安监办组织实施。进入公司参观、学习的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63公司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631国家有21、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和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632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基本知识,包括机械、电气安全知识、消防知识和气体防护常识等;633公司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工厂的性质,安全生产的特点和特殊危险部位的介绍;634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作业纪律;635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训,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64新职工经公司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车间或其他部门。65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66车间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661本车间的生产概况,安全生产状况,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 662本车间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安全技22、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663安全设施、器具、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等。664典型事故案例及防范措施。67新职工经车间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组。68班组安全教育有班组长组织实施。69班组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691班组岗位的安全生产概况,本岗位的生产流程及工作特点和注意事项;692本岗位的职责范围,应知应会;693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衔接配合的安全职业卫生事项;694本岗位预防事故和灾害的措施,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作用和操作方法,个人防护用品、消防、气23、防器材的使用及保护方法等;610公司新职工应按规定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三级安全教育考核情况要登记备案(填写公司、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台帐)7特殊安全教育71从事电气、金属焊接、起重、厂内车辆驾驶、锅炉、压力容器操作等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特殊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特殊工作至少两年培训一次,主要以专业工种安全技术和灾害事故案例尽心教育,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特殊工种和其它工种作业人员在公司内接受相同的安全教育。72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由主管部门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新装置的安全操作规程由设备部协助开发中心制定,由主管部门24、进行专门安全教育培训,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73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时,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吸取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8日常安全教育81各级领导应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组织纪律的教育,增强法制观念,使职工自觉地遵守、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82安全、人力资源部应加强职工政治学习、利用录像、电影、宣传画、事故展览等多种形式,广泛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83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安全民主生活会和安全生产活动。84设备大修和重点项目大修,安监办应配合主管部门和检修单位,进行停车前、停车中、检修前和开车前专门的安全教育,确保安全检修。 85对重大25、危险性作业,作业前施工部门必须按预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否则不得作业。86全公司所有职工每年的再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每年由安监办组织一次全员安全考试。9复工、调岗教育 91公司内工作调动、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和班组两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并登记备案。92职工违章以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在本部门或安监办根据情节提出调岗意见的同时,要进行离岗安全教育,离岗教育由车间具体实施,学时不少于8学时。10其他人员及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lOl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由主管部门负责,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教育内容为: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纪律、26、工厂安全生产特点、人员入厂安全规定、车辆管理安全规定、特殊区域的安全管理规定等。1O2外来施工人员进入施工作业点前由所属车间(部门)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内容为:危险部位、危险因素和安全事项、安全制度等特殊要求内容。1O3外来参观、技术服务人员及客户的安全教育,由接待部门负责,内容为:本公司的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参观、服务人员要有专人全程陪同。在生产不正常情况下或危险性较大的岗位一般不接待参观。11.干部职工安全教育及时间安排安监办每年对公司干部职工进行多次安全教育。厂级干部、其余员工(包括工程技术干部、管理干部、生产工人等)、辅助部门人员安全教育累计均应达到8小时以上。27、12.安全考核干部的安全技术考核,由公司安监办负责组织进行,考核内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公司的生产工艺和特点;本公司所接触的有害物质的物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措施和急救处理措施。所主管部门或业务范围内要害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项;车间(单位)各类安全装置的种类和作用,以及管理方法;本公司劳动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等。员工的安全技术考核,车间领导负责组织,车间安全员具体执行,考核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防护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本车间(岗位)的生产特点,本车间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管理制度28、;本岗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安全注意事项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目的 :安全检查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安全检查可以发现事故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因此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管理。3相关文件及引用标准 安全生产法 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4总则 41开展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并建立各级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42安全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管理和现场安全两部分。安全管理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安全基础工作的开展情况。现场安全内容主要查:工艺、29、设备、储运、仪表、变配电、消防、工业卫生、工程施工和检维修等方面。具体按照安全检查标准,并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进行。43安全检查采用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四种检查方式。检查内容:查思想: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安全生产的责任,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查制度,看是否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是否有无证作业和冒险作业的情况,是否按安全作业执行。查纪律:看岗位劳动纪律是否良好,有无擅自离岗、脱岗发生;查领导:看是否将安全生产列入议事日程,对安全方面的奖惩是否到位,对事故处理是否到位;查隐患,看是否做到文明生产、安全生产,设备是否良好。44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应认真填写安全检查台30、帐,按要求形成安全检查总结。45各级检查组织和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研究,编制技改方案,做到“四定”(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三不交”(当班能整改的不交工段、工段能整改的不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公司),并记入隐患治理台帐。46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纳入技术改造或检修计划,限期整改。47对各级检查组织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隐患整改通知单管理。隐患整改通知单由安监办统一管理,隐患所在单位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整改后,必须按时将整改回送单报安监办,否则造成事故,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5日常安全检查按以下方式进行:51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职工应严格31、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职责,巡检要定时、定点、定人、定内容进行,特别要对安全监控危险点进行重点监控;52非生产岗位的班组长、职工,应根据本岗位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53车间安全技术人员和班组安全员要经常对本车间、班组人员的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在班前或班后会上进行讲评;54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解决。6定期安全检查包括例行检查、季节检查和节日前检查。61例行检查661公司级安全检查:由总经理或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组织车间、有关部室负责人每月一次全面检查。662车间级检查由车间分管安全的主任32、组织车间技术人员、安全员、班组长每周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班组级检查由班组长组织开展日常检查。62季节性检查春季检查以防雷、防静电为重点;夏季检查以防暑降温、防汛为重点;秋季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温为重点;冬季检查以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检查时间和次数,由各车间、部室根据生产实际,自行安排。63节日前检查节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前,各单位、部室要对安全、保卫、消防、生产设备、备用设备等进行重点检查,由安全副经理组织,由安监办将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负责整理落实隐患整改单位,并保持记录。6.4综合检查:是否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全面检查厂级安全检查由厂主要33、负责人或厂安全负责人负责,厂级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并定期进行,车间级安全检查由车间主任负责,车间级安全检查根据情况每月可进行一次,班组安全检查应认真执行公司巡回检查制度。7专业安全检查各部门应对锅炉、厂房建筑、压力容器、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安全装备、监测仪器、危险化学品、防护器具、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等分别进行专业检查。专业检查由安监办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参加,每年不少于两次。8不定期安全检查81根据国家、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公司安全工作实际,随时组织有针对性地检查。82各部门应在装置开、停工前、检修中、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时,进行不定期检查。9检查内容91检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34、是否强,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要敢于批评抵制。92检查是否有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情况;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安全规程执行情况;有否冒险作业的情况;检查操作工是否持证上岗操作。93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穿戴情况、防护器材的保管和使用情况、岗位劳动纪律执行情况、锅炉压力容器运行情况、工艺指标控制和岗位操作规程情况、电气设备是否都有接地线。94检查各运转设备是否都有防护装置,锅炉受压容器的安全附件是否齐全,厂房建筑有无不安全因素,平台楼梯、栏杆是否安全可靠。95组织专业、专项检查,将检查中发观的各类事故隐患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对暂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应急措施。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1目的为促进35、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严格执行,落实严管重罚原则,激励干部职工遵章守纪,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4职责41安监办、企管部负责考核落实工作。 42各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分工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落实考核工作,并有权提出奖罚建议。5奖励办法 51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单位按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进行年度奖罚考核。52公司每年评选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53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条件53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单位事故指标得到控制,经考核取得优异成绩的。532在安全生产竞赛等专项36、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53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上坚持原则,对安全生产做出特殊贡献者。534精心操作,保持生产稳定,认真执行巡检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成绩显著者。535在实现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中,推行现代化安全管理方法,进行技术改进,有发明创造,为安全生产作出特殊贡献者。536避免重大事故或在事故抢险中处理果断、奋勇抢救人员和企业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事故损失贡献突出者。537在重大事故隐患项目整改治理工作中尽职尽责,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538在实现安全生产中有其他突出贡献者。539所辖单位无工伤事故,无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责任事故,未造成37、不良社会影响的环境污染事故。54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的奖励资金由安全费用中支出。6处罚61严禁酒后上岗,违者责令停止工作,期间按旷工处理,是机动车司机的调离司机岗位,并追究部室领导责任。62严禁私自带火种进人生产厂区,违者扣1O0元。63严禁在厂区吸烟,违者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64严禁违章动火,违者扣50元。6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违者扣20元。66职工上岗严格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违者扣20元。67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违者扣20元。68未按规定要求整改的一般事故隐患,扣20元;重大事故隐患,扣50元。69检修、进容器等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安全作业票,违者扣10元,分配该工作的领38、导未进行作业前安全教育、提示安全注意事项致使作业者违章的,扣20元。61O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化工生产41条禁令的,能主动立即消除的事故隐患,未造成后果的任何一项不安全行为、因素均扣奖10元,情节严重者酌情扣奖。611其他违章行为及事故管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处理。生产设施管理制度1目的 为确保生产设施的完好、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4生产设施建设41项目单位应确保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39、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三同时”)。42项目单位应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43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44项目单位应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开发,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5生产设施管理 51各单位应建立生产设施台帐,对生产设施进行规范管理,保证生产设施的安全运行。52各种安全设施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安全设施应编入设备检40、修计划,定期检修。53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和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应立即恢复。55特种设备应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定期检测,证件齐全。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56制定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定期进行校验和维护,并做好校验和维护活动记录。6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 公司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实行定点承包的安全管理机制。承包点应设置“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具体内容是: (1)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3)定期检查安全生41、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4)监督隐患整改;(5)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 (6)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7维修71公司实行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管理。72在进行检维修前,应对检维修作业进行风险分析,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风险。8生产设施的闲置、封存、启封、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81已经安装验收,投产使用,而生产上暂时不用的设备均为闲置设备,应在设备台帐中注明为“闲置”,并在设备上悬挂“停用闲置设备”牌给予标识。82闲置三个月的以上的设备,由使用单位对闲置设备进行就地封存,并做好防腐工作,对闲置设备进行定期保养。83封存设备启用时,由使用单位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压力容器在封存期间未定期42、检验的,在启用前进行内外部检验。在进行全面检验确认没有影响生产安全的问题后,封存设备才能投入生产使用。84生产设施的报废和拆除841由使用单位填写报废申请单交设备部,设备部组织有关人员鉴定,提出意见,报生产副总经理审批。842报废的设施应予拆除,在拆除作业前,应有作业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对拆除施工进行风险分析,评价拆除作业过程可能发生的风险,然后由施工单位制定拆除计划或拆除方案,并制定出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843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先清洗干净,由设备部及相关部门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以免造成严重后果。废弃的危险化学品和清洗产生的废水应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84443、由于革新、挖潜、改造后拆除的仍有使用价值的设备,由使用单位办理退库,仓库妥善保管,设备部负责变更处理。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时到位,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安全投入。3引用标准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4安全费用的提取和财务管理安全费用按实际安全生产投入需要,据实在成本中列支。5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51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费用52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费用。53安全设施、设备投入和维护保养费用。5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价(评估)、整改监控费用。55事故应急救援44、器材、设备投入及维护保养费用。56特种设备监测检验费用。57工业卫生设施、设备的投入和维护保养费用。58工业卫生检测费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费用。59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用。51 O其他用于安全生产的费用。6由财务部负责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每年底提交安全费用的支出情况。7安全生产资金的支出,按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由有关领导签字审批后交相关部门实施。8对不按本制度使用安全资金或将安全资金挪用的,公司将做出严肃处理;由此所造成的事故,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避免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生产和职工生命安全,45、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防范重大危险源的事故发生。3引用标准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辨识 GBl8218-2009省安全生产条例泰安市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4定义重大危险源:长期或临时的生产、加工、搬运、使用储存有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其危险物质是指“一种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害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中毒的危险”。单元的定义是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临界量的定义是“指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在单元中的量,则该单元为重大危险源。”5.重大危险源种类无46、6.职责6.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区安监局和有关部门备案。6.2必须依法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并定期进行评估、监控。6.3必须将重大危险源告知从业人员,并让其熟知和掌握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6.4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通过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提高预防突发事故的能力,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7.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管理要求,做好安全评估、监控管理工作。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和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2适用47、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过程。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定(GB 11651)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职业病防治法4劳动防护用品的定义41本规定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公司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4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列入国家安全生产总局公布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43一般劳动防护用品是指未列入国家安全生产总局公布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5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51公司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安排用于配48、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52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工作由供应部负责。53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时,主管人员应核实生产单位的生产资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三证齐全)。不得采购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6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61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由仓库保管员负责验收。必要时可要求其他部门进行协助。6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由安监办、运营管理部负责验收,必要时可要求其他部门进行协助。63发现劳动防护用品存在质量问题,验收人员有权拒收或要求采购部门进行退货或换货。7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 71劳动防护用品经验收合格,由仓库保管员负责保管。72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由所有者个人保管。73共用的一般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由所在单位负49、责人或其指定人员负责保管。74以上人员所保管劳动防护用品,要求随时处于完好状态。8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81劳动防护用品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ll651)和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进行发放。82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由仓库保管员负责发放。83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超出正常发放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须经生产副总审批后,由劳动防护用品仓库保管员负责发放。84在事故抢险及其他特殊应急的情况下,仓库保管员有权对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先发放后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止其发放工作。85从业人员有权依法向公司提出配备所需劳动防护用品的要求,有权对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违法行为提出批评、检举50、控告。86工会对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违法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并对纠正情况进行监督。9防护用品的使用91一般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的培训,厂级由安监办负责,车间级由车间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负责;班组级由班组长负责。92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93有关职能部室、工会、车间、班组等有关人员,应经常对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94劳动防护用品清洗时不得与其它物品一起清洗,杜绝和儿童衣物一起清洗。1O劳动防护用品报废1O1个人拥有所51、有权的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由个人根据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的要求自行决定,职能部室、工会、车间、工段、班组等有关主管人员有权进行监督,发现不符合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要求的,有权强令其报废。1O2共用的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由车间、部室、班组的负责人,根据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的要求决定,由仓库保管员鉴定并收回。lO3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须经车间、安监办等有关部门按照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的要求鉴定后方可报废。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1目的 为严格事故管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52、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省安全生产条例 4事故分类 41伤亡事故:员工在生产活动、企业基建涉及到的区域内,由于受到基建、生产潜在的或突发的危险因素的作用,身体的某些组织受到损伤或者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至不得不立即中断工作,经医务部门诊断,需休息满一个工作日以上(包括一个工作日)的事故。42质量事故: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产品或中间产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如基建工程不按设计施工和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机、电设备检修质量不符合标准,材料、产品因保管不善或包装不良而变质,采购的物料不合规格要求而影响生产53、或检修计划的完成等均称质量事故。43交通事故:凡违犯公路、铁路运输管理规定或由于责任心不强、操作不当,发生车辆冲撞、翻车,撞轧伤人以及车辆装载货物因事先检查不周而在运输中造成意外损失和人员伤害的事故。44火灾火警事故:凡发生着火,造成国家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事故,称火灾事故;虽发生着火,但抢救及时,未造成大的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称为火警事故。45爆炸事故:由于某种原因发生化学或物理变化,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46破坏事故:凡属人为蓄意制造的造成一定损失的事故。47自然事故:凡属外界原因影响或客观上未认识到而发生的各种不可抗拒的灾害事故。48未遂事故:凡因操作不当,防护不周等原54、因,己构成事故发生条件,足以酿成灾害,但所幸发现及时,得以避免或侥幸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49生产操作事故:在生产操作中,因违反工艺指标、工艺操作规程或因操作不当、指挥有误造成损失,如原料、半成品、产品跑冒,不合格以及报废,使生产波动而减产或停车等,均称为生产操作事故。410设备事故:各种生产设备(包括生产、储存、动力供应和机、电、仪设备,管道、厂房、建(构)筑物,设备基础以及电讯、运输设备等)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损坏、减产或停产事故,均称为设备事故。411污染事故: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产品、半成品、化工原料、放射性等各种有毒害物质大量流失,严重污染大气或水源,致使人员伤亡和经济严重损失,甚至破坏生55、态平衡,形成公害的,均称为污染事故。5各类事故管理分工51人员伤亡事故、爆炸、火灾事故由安监办负责管理;52生产操作事故、设备事故由生产分厂负责管理;53环境污染事故由环保科负责管理:54基建质量事故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管理;55破坏事故、盗窃事故由保卫科负责管理;56产品质量事故由质检部负责管理;57自然事故、未遂事故根据职能部门职责范围由相应的职能部门负责管理。6事故分级61微小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l千元以上l万元以下。62一般事故 621按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l万元(含l万)以上,lO万元以下。622按工伤事故:轻伤事故63严重事故631按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lO万元(含10万)以上,5056、万元以下。632按工伤事故:重伤事故或3人以上轻伤事故或多人中毒事故。64重大事故641按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以上,100万元以下。642按工伤事故:死亡l一2人的事故或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7事故报告7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逐级报告。72发生微小事故,由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同时向安监办报告。73发生一般事故,除按上述程序报告外,单位主管领导应立即报告安监办和分管副总经理。74发生严重事故、重大事故后,除按上述程序报告外,安监办必须立即将事故情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和伤亡情况)报告公司领导,并在1小时报告青春创业开发区和区安全生产监57、督管理局。75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8事故调查81微小事故由所在单位负责或由职能部(室)组织有安全、技术、人力资源部、工会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82一般事故由分管副总经理指定专人组织安监办、生产分厂、企管部、工会、人力资源部以及相关专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83严重事故由公司总经理指定人员组织分管经理、企管部、安监办、生产分厂、工会、人力资源部以及相关专业行政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84重大事故报告市安监局由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组织调查,企业应积极协助调查。85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58、851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852与所发生的事故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86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86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损失情况862确定事故责任者。 86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86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87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和相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并索取有关部门资料,涉及的单位和个人应如实配合提供。 88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情况后,对事故的分析和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应在召开的事故分析会上进行通报,并通过会议取得结论性意见。如有不同结论意见,微小事故、一般事故,由安监办出结论;严重事故,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进行裁决;给责任人行政处分的须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批准,59、但不得超过事故处理规定时限。89事故分析会 891微小事故分析会:由事故所在单位负责人主持,安监办及公司相关专业主管部门的行政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本单位相关人员参加。892一般事故分析会:由分管专业部门负责人主持,安监办、工会、企管部及相关主管专业部门的行政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本单位相关人员及事故现场人员参加。特殊情况下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参加。893严重事故分析会:由安监办负责人主持,分管副总经理、安监办、企管部、工会及相关专业主管部门的行政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事故所在单位的行政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事故现场人员参加。特殊情况下总经理参加会议。894事故分析会应做好原始记录,必要时应印发会议纪60、要。89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对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曲解事故事实、干涉事故调查组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从严处理或追究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9事故处理91事故原因及责任者分类 911直接原因:指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912间接原因:指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913直接责任者:凡对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负有责任的人员914间接责任者:凡对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负有责任的人员,均属事故间接责任者(一般包括领导责任者)。915主要责任者:在事故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事故责任者(直接或间接),均属事故主要责任者。92事故责任的划分921安全管理61、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正职分配的工作,副职不执行或拖延未办而造成事故的,由副职负责;副职向正职反应、建议,得不到重视和支持或不研究解决而造成事故的,由正职负责。922已发现缺陷,领导不采取措施而造成事故的,由领导者承担责任;已制定措施,由于不执行而酿成事故的,由违犯者承担责任。923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而没有采取措施,导致事故发生由监理公司负责。924由于有章不循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事故的,由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负责;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而导致事故发生的,由其管理部门负责;已制定规章制度由于领导不颁发或不组织实施的,由领导负责。925因管理不善、纪律涣散,违章违纪严重而发生事62、故的,应追究主要领导者责任。926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职业资格证书才能独立操作。无证独立操作发生事故的,由委托其操作者负责;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但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执行各项规程、操作法、操作指导书而违章作业发生事故的,由其本人负责。927下达任务,不制定安全措施或措施制定不当而发生事故的,由任务下达者负主要责任;不按措施执行而发生事故的,则由违犯者负主要责任。928安装部门应严格按照规范、方案和图纸施工,擅自改变方案而施工者,要对由此发生的事故负责。929因设计缺陷导致事故发生的,由设计者和审批者承担责任。9210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工程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方案中63、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发生的事故,由施工单位负责。93事故处理分工931微小事故由事故所在单位(公司各部门、车间)负责处理。932一般事故由安监办或主管部门负责处理,并做好登记、建档工作。933严重事故由安监办负责处理934重大事故由公司安委会或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94事故责任者的处罚 941处罚标准 (1)对事故责任者的经济处罚直接主要领导备注重大事故500030001000严重事故1000500200一般事故20010050微小事故1005030直接经济损失1052限额20000元(2)对事故责任者的行政处罚直接主要领导重大事故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留公司查看一年性质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64、严重事故解除劳动合同留公司查看一年记过性质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一般事故性质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批评教育批评教育微小事故批评教育批评教育批评教育(3)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罚责任重大事故扣除全公司当月奖金严重事故扣除事故部门当月奖金一般事故扣除事故部门当月安全奖和管理奖微小事故扣除事故部门当月安全奖942对事故的单位扣罚当月安全奖金10元/人。943因事故责任被判刑或拘役半年以上者不执行本规定。944在一起事故中,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同时发生的,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双重处罚,行政处罚以事故级别严重者为准。945发生一次3人(含3人)以上轻伤事故,按重伤事故处理;发生一次3人(含3人)以上重伤事故,按死亡一人事65、故处理。946交通事故首先由业务主管部门处理,而后根据损失的程度进行处罚。947重大经济损失和死亡事故,根据法律规定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948破坏事故应加重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949自然事故可免于处罚的,必须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有能力避免或减少损失但未采取正确措施而造成损失的,仍需追究责任人的责任。941 O未遂事故性质严重的可按已发生事故降低等级处罚。1 O附 则 1 01公司各车间必须遵守此规定。102微小事故结案时间不得超过3天;一般事故结案时问不得超过7天;严重事故结案时间不得超过30天;重大事故结案时间不得超过90天;特殊情况下不得66、超过180天。微小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在本单位调度会上通报;一般事故处理结束后,应在本部门及公司级的会上通报。103事故单位、事故主管部门、安监办均应对事故统计建档;微小事故、一般事故、严重事故由事故单位、事故主管部门和安监办负责统计;严重事故、重大事故应报公司安委会;严重事故、重大事故应报市安监局备案。104微小事故报告书由事故所在单位填写,3日内报事故主管部门和安监办备案,最迟不超过7天;一般事故报告书由事故所在单位填写(事故处理意见自主管部门或安监办填写),7日内报事故主管部门和安监办;重大事故报告书由安监办填写;特殊情况下确需延期结案的,须经安监办同意,但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105安监办67、负责本规定的监督执行,凡不按要求进行事故报告、调查、处理、上报及落实整改措施者,依情节轻重给予主要责任人50100元处罚。106对在事故调查、处理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者,依情节轻重给予经济、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职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职业卫生的管理过程,由人力资源部具体实施。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省职业病防治条例职业病目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4术语和定义41职业卫生企业里所进行的卫生保健工作,包括研究职业性危害68、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及环境的影响,从卫生学的角度出发,提出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的综合措施。42有害作业在对人体有职业性危害因素的环境中从事的生产作业。43职业性危害 在生产劳动中,由于职工长期从事某种职业的劳动,受劳动过程、生产环境的不良影响,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危害。5内容和要求 51职业病防治的方针职业病的防治,应认真贯彻防治为主的方针,控制和消除生产性有害因素,做好卫生保健工作,采取综合性的预防措施。52职业卫生的基本要求521公司应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规的基本要求,保障从事有害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积极改善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环境,采取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防止职业69、病发生。 522各单位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停止使用和拆除防尘排毒设施。523发现职业病和作业禁忌人员应根据卫生部门的意见研究采取相应措施。6管理职责: 61人力资源部是企业职业卫生的主管部门。 62企业在编制和审批基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计划时,必须同时考虑职业卫生设施和治理设施。63企业根据上级规定和要求,对尘、毒作业点的进行检测。64人力资源部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包括工种、作业点、参加人员、体检卡、检测记录、职业病等)。 65发现有严重损害作业人员身体健康的生产活动,人力资源部有权责令其停产整改,并报告主管领导。66凡采用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含有毒有害项目的实施部门,必须采取对有毒有害70、的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措施。 67发现生产作业环境中,有毒有害因素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时,由所在单位提出整改技术措施、费用预算、报人力资源部审查,列入公司安措项目,纳入计划实施。7职业卫生保健管理71对接触有害因素的职工,经卫生部门诊断后,不宜从事原工种的,由所在单位提出,经公司领导批准办理调岗手续。72职业病的确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以市卫生防疫部门的诊断为准。73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体检工作,由人力资源部每两年组织实施一次。74建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体检档案,职业调动时,同时移转。75对新调入有毒有害作业工作的职工,要按规定进行体检,有职业禁忌病的职工,不得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 为71、加强仓库及罐区的安全管理,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仓库的安全管理。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4基本要求:41库房、储罐区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仓库防火安全规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的规定。贮存的危险化学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42仓库管理人员和进入仓库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火、领料、保管、交接等各项制度,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43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对所管辖物质的性能,对易燃、易爆、有毒和有腐蚀性的物品懂得其伤害程度,熟知安全72、防护知识,能正确使用各种灭火工具,扑救不同类型的火灾。44仓库库区所存放物质必须按其性质分区、分类、分库隔离保管,不得进行混放、混存,并留有安全通道和防火间隔。45库房重地严禁烟火,所有进入库区人员、车辆必须遵守防火规定,如确实需要动火,必须向安监办申请,并得到批准,办理动火手续。46仓库内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灭火器材,并定期对所有灭火设备进行检查,妥善保管,并不得挪作他用。47定期清扫库房,清除杂物,保持库区通风和整洁。5仓库管理:51严格执行各种货物入库验收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无铭牌、无产地和无产品合格证的物品,不准入库。52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堆垛)要采取杜绝火种73、的安全措施。53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化学危险物品的发放,应严格控制,主管部门应经常检查核对。特别是剧毒、爆炸品,要有严格的清退制度。54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55保管人员应根据所保管的危险品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56自燃物品、易燃物品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设通风降温装置。57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应当及时向安监办汇报,并及时进行处理。58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每个工作日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74、,然后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5.9建立库区值班制度,按时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生产调度室报告。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 为加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减少或杜绝各类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生产、储存区域防火、防爆工作的安全管理。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法 省安全生产条例 4基本原则41对所有易燃、易爆物料及有火灾和爆炸危险的过程及设备,必须严格管理,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减少灾害损失,以保障国家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42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积极采取先进的防火、灭火技术,建立75、健全专业和义务消防组织,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加强防火安全检查和灭火器材管理。43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综合采取预防,局限,灭火和疏散的对策,达到以下标准。431严格控制和管理各种危险物及发火源,安监办组织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消除危险因素;432将火灾和爆炸危险性局限在最小范围内;433迅速扑灭火灾,防止蔓延和发生灾害;434作业人员要迅速撤离险区,安全疏散;5火源、易燃物、爆炸物管理 51防火规定511禁止在厂区内任何地方吸烟。512禁止在厂内各危险场所使用明火照明和取暖,必须时,制订详细的安全措施,经安监办、保卫科审查,批准方可使用。513禁止在厂区内任意焚烧杂草和垃圾,必须时按51276、获准后,到指定地点处理。514禁止携带引火物及发火物进入危险场所。515禁止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禁火区内。516禁止使用易散发可燃蒸汽的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及衣物。517油棉纱、油纸等易燃物品,应放入铁制容器内,放置在安全地点及时处理。518防爆区域内手机关机,严禁接打手机。52各种火源的管理规定52焊割动火521l禁止在高度危险场所动火,对需动火的部件拆除后距危险源30米外进行。不能拆除的部件按512执行。5222高处焊割作业要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措施。遇有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5213对沾有易燃、可燃物料的材料或设备,焊接前应冲洗干净。5214焊割前必须将附近的可燃物清除干净。522摩擦、冲击77、及高温表面防火。 5221搬运危险品容器或在危险场所搬运铁制物品,不得跑掷、拖拉或滚动,所有扳手、榔头等工具应是铜、铍等合金工具。 5222禁止穿着钉鞋进入危险场所。 5223高温设备及管道必须保温,不得在高温管道和设备上烘烤可燃物。523电器防火5231易燃易爆场所的照明、布线及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并保持清洁、干燥和绝缘良好。5232因临时需要装设电器线路和设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设备动力部初审,安监办审核批准后,按正式线路要求安装,并限期拆除。5233高大建筑、主配电设备、易燃液体灌区,突出屋面的排放可燃气体或蒸汽的放空管和呼吸阀等,都应设避雷保护装置;避雷装置每年进行一次78、系统的外部检查,并测定全部接地装置接地电阻,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4欧姆。5234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厂房及车间的设备、管道、构架、钢屋架、电缆外皮等较大金属构件,都应有良好的接地,也可与电气设备的接地共用,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4欧姆。53易燃物、爆炸物管理 531生产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车间和部门,应严格遵守防火规定,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的因素。532车间建筑结构和工艺设备布置应符合防火、防爆、防毒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通风、降温、防潮、避雷等安全设施。533化学危险品,如加热蒸馏设备应禁止使用明火,对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必须使用明火加热时(包括烟道气、电热等),应采取严密隔绝、封闭外露明火的安全措79、施。534车间内的电器、动力设备和电气照明装置,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与毒害性程度,安装必要的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和紧急放料等安全装置并保证其安全使用性能。535化学危险物品的反应设备,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探伤、试压。536化学危险物品及易燃液体的输送设备应封闭,输送易燃气体的应保持正压;输送易燃固体的应防止磨损、撞击。537车间内不得存放化学危险物品的原料或成品。如确实需要,在安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规定存放地点、最高存放限额及存放时间。538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设备以及安全装置(如仪表、安全阀、放空管、防爆膜、阻火器等)应定期维护、检修。539新产品投产前和改变工艺时,应80、经领导审核,书面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5310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部门,应用多少领多少,用不完的应及时放进危险品仓库内。6火灾危险性分类61 A类火灾:指固定物体火灾。这种物质往往具有有机物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着火引起的火灾等。62 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和石蜡着火引起的火灾等。63 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着火引起的火灾等。64 D类火灾:如钾、钠、镁、钛、锆、锂、铝合金着火引起的火灾等。7消防组织与设施71企业内必须建立消防组织,在厂防火负责人领81、导下,进行消防工作。72消防组织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季节变化,拟订消防工作计划,进行经常的消防教育、训练和演习。73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74要根据产品的化学性质,制定好有效的消防措施,配置好消防器具。75消防队的规模,应根据火灾时的消防用水量灭火剂用量、采用灭火设施的类型(固定式或半固定式,高压或低压消防供水等)以及消防协作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76厂内除设置全厂性的消防设施外,还应在露天生产装置,建筑物,仓库等场所设置小型灭火机和其他简易灭火器材。761小型灭火器设置的种类及数量,应根据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占地面积及有无其它消防设施等情况综合考虑。762易发生火灾的个别地点,可适82、当增设较多的泡沫、干粉等手推灭火机。77各类灭火器和消防器材必须放在固定的取用方便的地点,并有明显标志,严禁随意挪用。灭火器和消防器材要有专人管理,定期检验,及时修理更换,保持完整好用。78消防用水可由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池供给。各种供水系统,均应有可靠的取水设施,从用水量和压力上确保消防用水要求,并保证消防通道畅通。79消防给水应采用环状管网,其输水干管不宜少于2条,并在管网设置若干消火栓。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易超过120米。 710寒冷季节,要对消防水池,消防栓、灭火机等做好防冻保温工作。 711易燃、可燃液体贮罐,应设置空气泡沫灭火设备。 71 2水溶性易燃、可燃液体贮罐,应设置空气83、泡沫灭火。71 3厂内设有火警通信系统。当采用电话报警时,消防队应装设不少于两处同时报警电话和向有关单位联系的电话。714发生火警时,必须立即向消防队报警,迅速切断电源,清除和导出可燃物,切断火源,并根据着火物质性质正确选用灭火剂和器材,积极扑救。消防报警电话:119。防尘、防毒管理制度l目的 为改善公司劳动卫生条件,保护员工的安全与健康,杜绝职业危害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防尘、防毒工作的安全管理。3引标准及相关文件安全生产法 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4基本要求41新设项目中的防尘、防毒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84、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42简化工艺流程,降低物料落差,优先采用先进的工艺和设备,提高生产工程密闭化、机械化和自动化水平。43公司各级领导要切实把防尘、防毒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防尘防毒工作。44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安全健康,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45公司每年将防尘、防毒规划和采取的技术措施经费、设备、器材等与生产计划一起安排,把防尘防毒的措施计划列入技术措施计划和财务、物资计划中,予以切实保证。 5防护与治理 51要限制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尘、毒物的泄漏和扩散85、,保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52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应采取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和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现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53在生产工程中,对散发出的有毒、有害物质,如废气、废水、废渣、废油等,要采取回收综合利用和净化处理措施,未经处理合格不得随意排放。54对于容易泄漏或散发有毒气体、液体的工艺设备,要加强计划检修,提高检修质量,严格控制跑、冒、滴、漏,对排毒防尘,通、排风装置要加强管理,搞好维护保养,不得擅自移置他用和拆除。 55对有毒、有害物质的设备、管道、容器等进行检修时,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修制86、度。56有粉尘或毒物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清洁。57在审查或验收新、扩、改工程的设计、施工、竣工时,发现有不符合防尘、防毒要求,要重新返工,否则不予以验收和投产。58生产区和生活区的安全距离,要符合安全间距规定,生产区内不得安排人员居住,非生产人员不得随便进入生产区。59加强对生产区域尘、毒等污染物的定期监测,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予以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好的,要采取预防措施。51O加强防尘、防毒器具的管理和维护保养。按规定配置好防尘、防毒器材,管理人员要经常进行巡查。511保证防尘、防毒管理制度的执行,教育员工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对防尘、防毒工作有突出贡献者要予以表彰和奖励。6组织和抢救87、61生产、使用、储存有毒、有害物质单位,应成立化学毒物急性中毒抢救领导小组,公司成立由分管副总经理担任组长的急性中毒领导小组。62公司为主要岗位配备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公司办公室负责中毒人员的抢救或与医疗机构建立联合救护协议。63重要岗位除配备足够使用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有洗眼、喷淋或清水池等冲洗设施。7体检或职业病 71新职工入厂后,应进行健康检查,要妥善安排好职业紧急过敏症患者的工作。72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职工,应定期进行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73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的人员,可逐步进行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治疗或职业性疗养等措施。对患职业禁忌症和过敏症88、者,应及时调离。74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按工伤处理。75加强尘毒检测,检测项目、采样点的设定及数量、采样时机、采样频率、采样方法、采样记录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76建立健全职工上岗前和定期的防尘防毒安全卫生知识、安全卫生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制度和检查考核制度。77所有职工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有效的劳动防护用品。消防管理制度1目的为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证公司生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建筑设计防火规范4职责 41总经理消防安全职责 411贯彻执行消防法89、规,保障本企业消防安全设施符合规定并经上级验收合格; 41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413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414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415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42安监办职责421负责公司消防安全综合管理,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等消防管理制度,制定消防安全长远规划和年度消防安全计划。422协调与地方消防部门、专职消防队的关系。423组织实施防火监督检查,督促火灾隐患排查及整改。424监督消防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参与消防设施竣90、工验收。425组织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演练。426监督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按规定进行考核奖惩。427配合消防组织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43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职责431贯彻执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432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计划;433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监督工作;434监督对各部室、车间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工作,确保其完好备用;监督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确保其畅通;44义务消防队职责 441建立防火档案,确定企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立防火标志,实施严格管理;442按计划组织对消防队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的91、培训和训练;443实行每日防火、防泄漏巡查,排查火灾隐患并制定整改措施,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建立巡查记录档案。每月进行一次防泄漏、防火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书面通报;444负责公司灭火器的使用和管理;445参与消防设施的竣工验收;446制定本公司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447建立义务消防队伍,加强管理、教育、培训,增强企业的自防自救的能力;448积极开展防火宣传,依靠员工集体力量做好防火工作,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449组织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45防火兼职人职责451积极开展防火宣传,依靠员工集体力量做好防火工作。452认真检查、落实各项防火制度和92、安全措施。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消防管理。453经常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454对消防器材认真检查、维护、保养并保持完整好用。455发现违反防火规定制度人员,要及时劝阻或报告领导。456根据生产的发展变化随时提出相应的防火措施及合理化建议。46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461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成立义务消防队,队长由安监办长兼任,车间、部门相关人员为消防队成员。462义务消防队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并根据所辖区域特点组织防火演练。47义务消防队员职责471学习消防常识,开展防火宣传,做好防火工作。472进行灭火训练,熟悉消防器材设施的性能和使用,学会灭火方法,一旦发生火灾立即扑救并立即93、报警。473认真执行本岗位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本岗位其他人员其同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制止违章行为。474积极参加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的活动,熟悉本岗位火灾的危险性,学会使用工艺和其他技术手段整改及消除本岗位的一般火灾隐患。475积极维护和保养本岗位的消防器材和设施。5厂区内消防安全 为做好厂区消防安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本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特点,制定本规定:51执行原化工部“关于在化工企业中禁止吸烟的决定(87化生字第892号)。52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化学品库。凡必须进入上述区域的机动车辆,应配装阻火器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53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94、备、地秤和衣服等。54应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燃擦洗材料,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洗。55厂区内不准随意存放非生产用液化石油气瓶,办公室和更衣箱(室)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56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57高压线下严禁堆放可燃物。易燃、易爆厂房、仓库和装置,与高压线的间距要大于高压线塔杆高的15倍。58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59易燃、易爆场所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6消防器材管理61灭火器的配置按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执行。62各单位的消防器材由95、各单位负责管理、维护,应做到“三定一交。63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风、干燥、取拿方便的地方。64对消防器材应加强维护和保养,要保持整齐、干净、防锈蚀,不得曝晒、雨淋,对怕冻的器材在冬季应采取防冻措施,使其处于完好备用状态。65对消防器材要定期进行检查。干粉灭火器每季度检查一次,如干粉结块应更换。66定置摆放的消防器材无火情不准动用,对挪用或损坏消防器材者应追究责任并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有关消防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之相关规定给予处罚。7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71发生火警,岗位责任人要立即报警:报警电话2029、2039,同时在确保个人安全基础上积极进行96、扑救,将火势扑灭在萌芽状态之中。火灾不管大小要在30分钟内报公司安监办。72安监办从接到报警处理火警到火灾事故结束,始终要保护好现场,待现场勘察结束后,经有关消防部门和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才能组织清理现场恢复生产。73调查处理火警、火灾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总结教训,落实防范措施,并根据事故情节,对有关责任者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报公安部门依法处理。74发生火警、火灾后,发生事故的部室、车间应将事故经过、损失等情况,在防火档案中登记备案。75对隐报、瞒报火灾的车间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给予处罚。8防火安全用电管理81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按照电工技术规范进行,严禁97、非电工人员乱拉乱接。 82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照国家仓库防火管理规则进行安装。83车间、仓库、消防重点部位,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子、电热褥子、电熨斗等)。 84严禁使用不符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禁止电器设备或线路超负荷运行。85厂区内的高低压电缆必须敷设在电缆桥架内,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乱拉乱扯。86电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并对岗位辖区的电器设备按时检查,及时发现隐患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整改,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87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维修,同时每年至少两次绝缘摇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88易燃易爆车间、仓98、库的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89电气设备着火时首先切断电源,迅速用干粉灭火器实施扑救。9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91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部位的全体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92新职工(包括外单位调入或临时工)入厂,要先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学习基本消防安全知识,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位操作。921厂级教育:由单位领导、安全、消防干部等有关人员给新职工上安全课,介绍本单位生产特点,重点部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设施,学习使用一般的灭火器材。922车间教育:主要介绍本车间的生产特点,具体的安全制度及消防器材的分布情况,并学会使用操作方法。923班组级安全教育:主要结合新工人或调换新岗位的具体99、工种,介绍操作中防火知识、操作规程,预防及排除事故措施。93在易燃易爆岗位操作或特殊工种人员,在经过三级教育后,还要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94凡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的工作,因违章而造成事故的,本人要负主要责任,如未进行三级教育或考核的,由于不懂安全知识发生事故,则由领导承担主要责任。95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学习消防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消防技能。1O明火管理 1O1凡在禁火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动火作业人员应持动火作业证方可作业。1O2动火作业证签发人应到现场检查周围的可燃物已清除、动火设备技术状况良好、防火防爆措施到位、有专人100、监护,方可批准动火。1O3对于违反上述规定,未经批准而动火引起火灾,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1安全疏散111严禁占用疏散通道。112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113常闭式防火门要保持关闭状态,门下不得堆放物品。114严禁擅自拆除防火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事故照明、火灾、警报装置等设施。115在生产、办公场所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安全疏散标志遮挡、覆盖。116专职消防员每月应对消防疏散设施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检查记录和整改情况存档备查。l2电气设备12l建立电气防火档案,由设备部保管。档案包括电工小组成员名101、单、电气图纸、电工分片专责区、电气隐患部位、电气要害部位、爆炸和火灾危险部位等。对重要的电气设备,要分类编码登记卡。122电气设备必须每周检查、保养一次,并填写检查记录表,存档备查。123熔断器应根据设备负荷正确选用。124凡安装临时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临时安装要求,并经有关部门批准,用后应彻底拆除,如较长时间使用,必须正式安装。13消防应急预案及演练131消防安全责任人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132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本单位的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及演练。133消防应急预案每半年演练一次。 134消防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由安监办、保卫科、生产部组织演练并做好演练总结。135消防演102、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的人员。14奖惩 141发现或报告火险隐患,及时排除,避免火灾事故发生时,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142能够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个人,给予表彰或记功,并给予奖励。143对国家有关消防法规、指示不认真及时传达贯彻执行的,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不能认真履行自己职责的,对部门、车间存在的火险隐患不能(定期)整改以至于酿成火灾事故的,根据情节追究责任并给予罚款。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目的 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103、司各单位。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4职责 41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培训和考核。42安监办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综合监督管理。5术语本标准采用GB53068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中的术语及其定义。 6工作程序61特种作业范围611电工作业; 61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61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614公司内机动车辆驾驶;615登高架设作业; 61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617压力容器操作; 618制冷作业;619由省、自治区104、直辖市安全生产人力资源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其他作业。62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621年满18周岁;622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623高中(含技工)以上文化程度,具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63考核与培训631特种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63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分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具体内容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标准执行。633参加特种作业安全培训的人员按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统一组织,安排参加培训。634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105、。635考核的主要内容应包括:(1)健康检查;(2)违章违纪情况;(3)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的了解;(4)本工种安全知识考试。636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两年复审一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4年一次。或按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637特种作业人员作业证复审由特种作业人员本人或所在部门在有效期内提出申请,与安监办统一组织参加复审。638对于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的资格考试或复审不及格的特种作业人员,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64监督管理64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否则不能独立上岗作业。642特种作业人员所在部门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日常检查和违章违纪情况的填写工作。643106、各职能部门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644各用人单位应保持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对稳定,做好交替工作;对特种作业人员工作上的过失,应本着“教育为主、处罚结合”的原则,如确需要换岗换人,应及时进行变更备案。645特种作业人员不得利用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与本公司无关的工作。 64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有关部门将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1)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三次以上的(含三次); (2)经确认健康状况已不适于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时; (3)工作调动或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 (4)伪造、涂改、转借和转让特种作业证;647对在安全生产和事故预防中做107、出显著成绩的特种作业人员,所在单位应给予奖励,并记入操作证。外来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由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1目的为减少高处作业过程中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高处作业定义、分类与分级、安全要求与防护、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3引用标准HG23014-1999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4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41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42坠落高度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43异温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108、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2以上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44带电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低于表1距离的,视为接近带电体。 表1电压等级10以下2035446011015422距 离1.722.22.53.445高处作业分级51高处作业的分级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511作业高度在2-5 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512作业高度在5 m以上至1 5 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513作业高度109、在1 5 m以上至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514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6高处作业的分类高处作业分为特殊高处作业、化工工况高处作业和一般高处作业三类。611特殊高处作业6111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 ms)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611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6113在降雪时进行雪天高处作业。6114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6115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611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6117在无立足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612化工工况高处作业6121在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上面的进110、行的高处作业。6122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6123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6124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的高处作业。6125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的高处作业。613一般高处作业除特殊高处作业和化工工况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7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71高处作业安全要求711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高处安全作业证格式见附录1。712高处安全作业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713高处作111、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对患有职业禁忌症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714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高处安全作业证,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作业。 715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应正确 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716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72高处作业安全防护721高处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高处安全作业证内。722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723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112、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后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724在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作业时,应事先与车间负责人或班组长(值班主任)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并将联系信号填人高处安全作业证备注栏内。725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726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727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728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113、(同)电位作业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1目的为加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和避免吊装伤害和设备事故,特制定本规程。2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吊装作业分级、分类、作业安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内的吊装作业。3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GB28 1 1-89安全帽GB5082-85起重吊装指挥信号 HGT23008-92化工检修现场安全管理检查标准HG2301 1-1999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HG23014-1999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HG23015-1999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 4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114、吊装作业:利用各种机具将重物吊起,并使重物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5吊装作业的分级、分类51吊装作业分级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20t时,为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5t至小于等于20t时,为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等于5 t时,为三级吊装作业。52吊装作业分类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级别分为三类: 一级吊装作业为大型吊装作业;二级吊装作业为中型吊装作业; 三级吊装作业为一般吊装作业;6吊装作业的安全要求61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吊装质量大于lOt的物体应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吊装安全作业证格式见附录162吊装质量大于等于5 t的物体和土建工115、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物虽不足5 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施工方案经工程主管部门和安监办审查,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63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人内。64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65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帽,高处作业时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程的规定。66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67吊装作业时,必116、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起重吊运指挥信号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68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设备部、基建科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69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锁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应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方可作业。610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611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时,应遵守动火作业安全规程的规定。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应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61使用定型起117、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轿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61 3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进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61 4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61 5在吊装作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吊装:a指挥信号不明;b超负荷或物体质量不明;c斜拉重物;d光线不足、看不清重物;e重物上站人; f重物埋在地下;g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h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i重物越人头; j安全装置失灵。61 6必须按吊装安全作业证上填报118、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吊装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617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厂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机动车辆进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内的所有机动车辆。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4驾驶员 一切进入厂区的车辆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定;(1)严禁无证和无令开车; (2)严禁酒后开车;(3)严禁超速行车和空档溜车;(4)严禁带病行车;(5)严禁人货混装行车;(6)严禁超119、标装载行车; (7)严禁驾驶无阻火器车辆进人禁火区。5车辆51进入厂区车辆证件要齐全,经门卫安全检查不合格的车辆禁止入厂。52特种车辆(吊车)进厂施工,经安监办批准后,使用单位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操作安全监护工作。53进入厂区车辆,时速不准超过1O公里小时,严禁鸣笛,靠右行驶,礼让行人,不得随意占道停车。5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行车路线行驶,运输煤炭的车辆必须按照煤炭行车路线行驶,在指定地点装车、卸车。55机动车辆驶入厂区,必须严格按照指定地点停放,不得随意乱停。6道路管理61车辆、行人必须遵守厂区道路安全警示标志。62驶入厂区的一切机动车辆驾驶员、行人有保持道路整洁,维护道路120、完好的义务。厂区道路谁污染,谁清理,谁损坏、谁赔偿。63厂区道路严禁堆放各类建筑杂物和停放各种车辆。如检修需占用道路,使用单位应经安监办批准后方可占用,并要设置临时安全警示标志。安全生产会议制度1目的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协调,收集汇总安全信息,安排检查、整改安全隐患,研究布置安全工作,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2引用标准及适用范围 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的管理。3安全生产会议包括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会议及安全例会。31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制度 311安委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有重大问题需要研究解决时可随时召开。312会议由安委会主任主持,安监办作会议记录。313会议具体121、内容:3131认真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规定,研究制定贯彻执行措施。3132研究制订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计划,解决重大安全问题。3134定期听取职能部门的安全汇报,督促隐患整改,消除安全隐患。3135对重大人身、设备、生产事故调查处理,落实预防措施。316安委会成员必须参加会议,有事请假,无故不参加者按照有关规定执行。3137安委会的常设机构是安监办,具体执行安委会的决议,负责公司日常安全生产事宜。32安全例会制度 321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322安全例会由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或安监办长主持,安监办做会议记录。323各车间安全员必须参加会议。因故不参加会议者,应事先请假,并委托其他122、负责人参加。324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包括:3241参加会议人员通报本月安全工作情况,传达近期收到的上级安全指示、文件、方针、政策或事故通报。3242研究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到有关单位、部门和责任人。3243安排下月的安全工作重点。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1目的 为提高职工安全意识,确保每名职工应有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规范职工安全行为,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班组安全活动的管理。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安全生产法4职责41各单位、各部门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班组安全活动的具体实施。5班组安全活动的主要内容 (1)学习国家和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123、; (2)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 (3)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4)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 (5)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 (6)开展查隐患、防习惯性违章活动; (7)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像; (8)熟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 (9)其他安全活动。6要求61实行倒班的班组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实行常白班的班组每月组织开展2次安全活动,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62班组安全活动是班组的一项重要活动,班组长要认真组织,严格124、考勤制度,保证出勤率90以上,不得无故缺勤,有事需按公司请假审批制度执行。63车间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对班组安全活动进行指导。64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内容要齐全,包括参加人数、活动内容、发言情况、车间管理人员签字、检查人员签字,记录要认真、真实,不走过场,不弄虚作假。65各单位要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考核细则,定期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对活动有成效的班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未达到要求的要进行处罚。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1.范围本规程对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各项工作进行了规范。2.安全设施、设备购置2.1 设备购置计划由使用部门提出,经技术中心工艺室审核,提出审核意见。2.2 设备125、部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论证,提出购置方案报分管领导审批。2.3 设备单台价值在1000元及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1000元以下的由分管副总批准并购置。供应部凭批准手续采购。2.4 设备部组织验收、安装、调试、培训操作并交付使用。2.5 设备交付前由设备部管理。交付后保存相关技术资料存档,移交转资手续。2.6 财务部接收并办理转资,按固定资产相关制度实施管理。3. 设备改造3.1 目的3.1.1 提高设备加工精度、扩大加工尺寸范围。3.1.2 提高设备自动化程度、减轻劳动强度。3.1.3 改造设备原有缺陷。3.1.4 保证安全生产、消除或减少环境污染。 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工艺室论证并提出改造方126、案,提供改造设计图纸。 设备部组织方案论证形成论证报告。 分管副总审核并签署意见或经总经理批准。 设备部组织、生产处及有关部门配合实施。 设备部组织质管部、工艺室、使用部门共同验收并交付,办理交接手续。4.设备计划修理4.1 设备计划修理分检修、项修、大修三类。由设备部组织制定并实施。对无能力大修的,可申请经批准,组织委外修理。4.2 根据使用部门申请或设备部根据日常检(维)修状况,提出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4.3 修理完毕,由设备部根据修理类别验收或组织工艺、质管、使用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参与验收人员签章,交付使用。4.4 设备日常维修由操作者负责验收并签章,填注维修时间,作为考评的依据。5.备127、品备件5.1 外购备件由设备部提出,分管副总批准,供应部购置,设备部验收合格,采购员办理入库手续后,设备部领出并保管。5.2 自制备件或维修件由设备部提供图纸并报自制计划,生产部经理批准。生产计划员安排加工,设备部检查验收。自制备件工时由工时员核定。5.3 自制过程各环节相关人员必须签字,无签字手续或手续不全时不予承认工时。6.保养与检查6.1 设备日常保养,由操作者依据“整齐、清洁、润滑、安全”四项要求进行,检查以部门为主,设备部进行监督。对关键工序设备应进行重点检查,扩大检查频次。6.2 例保(每周半小时)以操作者为主,设备部有关人员现场监督。保养重点对运转或运动部位润滑、设备表面进行清理128、,按照例保项目做到“不遗、不漏”。保养完成由设备部派员进行检查,结果作为设备奖惩的依据之一。6.3 一级保养(每月末最后一周的周六下班前一小时)以操作者为主,设备维修人员协助进行。保养完毕由车间组织检查,检查结果形成记录存入设备档案,连同例保、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形成月度设备保养奖惩意见、经分管领导批准执行。6.4 设备计划修理项目:二级保养、项修、大修由设备部组织进行,修理情况存入设备档案。7.设备档案7.1 主要设备(含动力设备)应建立档案。一般设备、电动工具等应设置台帐管理。7.2 设备档案应包括设备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出厂检测记录、验收记录、维修改造记录、检修记录、一保检查记录、二保内容及129、项目、大(项)修、封存与启封记录、报废及处置记录等。8.设备操作证8.1 发放条件8.1.1 跟师学习、培训一年以上,经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均在65分以上。8.1.2 一人操作多种型号设备要经多种型号设备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均达60分以上者。特种作业或特种设备操作证的发放与管理,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8.1.3 外来实习人员经指导,操作半年以上,按本条考试考核达到规定要求时。8.2 操作证收回8.2.1 在定期考核(试)或不定期抽查中不及格经补考仍不及格者。8.2.2 因违规操作造成严重设备事故,或未造成严重后果,但情节严重经教育不改者。8.2.3 设备保养情况连续三个月达不到要求者130、。8.2.4 调离同类设备或调出本公司者。8.3 考试与发证 理论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际操作由人力资源部组织,使用部门、设备部配合进行。考核达到规定要求者,人力资源部、设备部联合签发操作证书。使用部门跟踪考核。9.封存与启封、调拨9.1 设备封存由使用部门提出。9.2 设备闲置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的设备由使用部门封存保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分管副总批准,报设备部备案并组织实施,使用部门配合。9.3 要求:9.3.1 无特殊情况,可原地封存。9.3.2 排放冷却液,清洗干净,涂油防护,导轨面用油脂贴纸防护,设备及电器部分清扫干净,关闭动力及管道阀门,必要时加防护罩。9.3131、.3 检查设备技术状况,做好记录,存入档案。9.3.4 封存设备做好标识,设备已经封存,由设备部负责管理。任何人无权私自启封,否则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当事者负责。9.4 启封9.4.1 启封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设备部。9.4.2 设备部派员指导车间,对启封设备重新清洗、擦拭油污,加足润滑油脂和冷却液,检查机械、电器以及安全装置性能,加足润滑油脂,检查油路、气路是否畅通,接通电源。9.4.3 按照试车规程的规定进行试车,试车正常后方可使用。9.4.4 启封申请存入设备档案,作为启封的依据。9.5 设备需调拨、转移时,须经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设备部办理调拨、交接手续。10 设备报废10.1 报废132、条件10.1.1 设备陈旧已超过使用年限,主要部件或主要结构磨损严重,达不到最低使用要求,不能修复或无修复改造价值。10.1.2 因意外事故造成设备严重破坏,无法修复或改造。10.1.3 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或环境污染,无法改造或改造价值不大。10.2 报废程序10.2.1 设备部提出报废申请,并组织工艺、质管、使用部门进行技术鉴定。10.2.2 确认报废后,设备部填写设备报废申请,经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报财务部进行帐务处理。10.2.3 报废设备由供应部负责处理,设备部配合落实。11 事故处理11.1 事故分类11.1.1 一般事故:造成停机时间8小时以上,2昼夜以内,维修费用在1000元133、以下,动力设备造成停电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内时。11.1.2 严重事故:造成停机两昼夜以上,五昼夜以内,维修费用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内,动力设备造成停电60分钟以上,4小时以内时。11.1.3 重大事故:造成停机5昼夜以上,维修费用5000元以上或直接造成设备报废,动力设备造成停电4小时以上时。11.2 事故性质11.2.1 责任事故:因违反操作规程、工艺纪律、操作不精心等渎职、失职所造成的事故。11.2.2 非责任事故:设备正常磨损或设备自身缺漏造成的事故。11.3 处理11.3.1 发生设备事故使用部门应立即切断电源,做好标识后及时报告设备部。11.3.2 一般事故,设备使用134、部门将事故经过形成书面报告,报设备部处理。11.3.3 严重事故由设动科组织、使用部门、相关人员进行事故分析,形成事故报告,分管领导审批处理。11.3.4 重大事故由分管副总组织设备部、使用部门、工艺室、质管部及有关人员进行分析,形成事故报告。11.3.5 一般事故,根据事故性质由设备部处理;严重事故由设备部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副总批准处理;重大事故报总经理批准处理。女职工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1 目的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发的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职业安全卫生规定及省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细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女职工的管理。3 职责3.1 公司人135、力资源部具体负责公司内部女职工的工作分配工作,工会负责监督。3.2 公司各部门、各单位职工代表有权对本程序执行情况进行监督。4 工作程序4.1 女职工禁忌从事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三级劳动强度的作业。4.2 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切实做好女职工的“五期”保护工作。即(月经期、怀孕期、产假期、哺乳期、经县、市以上医务部门确诊患更年期综合症),严格贯彻劳动部颁发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和省颁发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细则。 女职工怀孕,单位要根据女职工的具体情况核减其劳动定额,对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应当根据情况在劳动时间内适当安排休息时间,不得安排从当日22时至次日6时之时的夜班劳动136、。 女职工产假、哺乳期,按女职工保护规定及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细则有关条款执行。 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工作性质,每年安排为女职工进行一次体检。4.3 公司工会应按照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安全卫生专项协议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内容对女职工进行管理。4.5 本程序具体执行中的问题,由公司工会负责解释。5、相关文件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劳动安全卫生专项协议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1 目的1.1为了加强对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的力度,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控制工伤事故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1.2本制137、度规定了劳动合同在订立、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中的安全管理规定。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用工形式的职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等。3 职责3.1 人力资源部是劳动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与员工订立、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3.2 安监办是劳动合同中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劳动合同中的安全管理事项。3.3 宏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安委会是劳动合同的监督部门,负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审核劳动合同的有关条款,负责监督合同的有效执行。4 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4.1 劳动者被本公司录用后,应在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工会和劳动者本人各持一份。4.2 劳动合同138、中应载明有关保障劳动者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其内容主要包括:1)企业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危害的规定;2)劳动者在安全生产方面享有的权力和义务 3)工伤保险方面的事项; 4)其他要求。4.3 人力资源部持已签的劳动合同办理签证手续。并为员工办理工资卡片、工伤保险投保手续等。4.4 劳动合同的文本应由宏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安委会等单位审核、确认。4.5 劳动者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5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5.1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若属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按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139、若属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劳动者按规定缴纳经济赔偿金。5.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1)劳动合同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终止条件之一;2)当事人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3)劳动合同期满。5.3 因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解除合同:1)不得因劳动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2)不得因劳动者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6 考核对不遵守劳动合同安全管理规定,按考核条款执行。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 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140、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各单位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电源。3临时用电审批程序31公司内部一般地点架设的临时电源线,由用电单位向设备部提出申请,经车间主任批准后,到电工值班室申请接线作业。32公司防爆区域内架设的临时电源线,由用电单位向设备部提出申请,经车间主任和安监办批准,到电工值班室申请接线作业。33外来施工单位所需临时用电时,必须由其主管部室或项目主管负责人向设备部提出申请,经设备部部长批准后,到电工值班室申请接线作业。4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41对临时用电管理,由设备部确定专人负责。每天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临时用电设施完好。42生产装置上141、的临时用电设施,在生产装置正常运行期间,不得影响生产装置的正常运行,否则必须停止供电。43现场临时供电设施接出的线路、用电设备的安全维护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但接线电工在接线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禁止接线。设备部要不定期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否则,立即停止供电。5临时供电安全技术要求51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器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技术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52现场临时用电供电设施的停送及现场临时用电安装和拆除,必须由专业人员负责操作,严格执行有关的电器安装规范和电气专业安全规程。53临时供电设施或现场用电设施,必须安装高灵敏动作的漏电保护器。移142、动式电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加装单独的电源开关和保护,严禁一台开关接两台以上的电动设施。54临时线架空时,装置区内不得低于2.5米,跨越道路时不得低于5米;不允许用金属管线作电线支撑物,地面敷设时应穿管保护;电缆地下敷设时埋地深度不得低于O.7米,且沿线必须设安全标志。55在槽、罐等金属设备内及特别潮湿的场所装设的临时照明,安全电压不得超过1 2伏,其他场所照明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56室外的临时用电开关须有防雨措施,开关安装离地面不得低于1.3米。 57使用临时电源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临时用电的管理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58临时用电结束后,使用单位及时通知设备部143、拆除临时供电线路,使用单位不得私自拆除。如因私自拆除供电线路的将酌情给予处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 目的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车间、科室及子(分)公司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16号令)省安全生产条例省重特大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的通知(泰政发200881号)4 事故144、隐患 4.1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隐患类 5 职责5.1 总经理职责是公司事故隐患排145、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对隐患排查工作做到逐级落实、分工明确。 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相关制度。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保证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的有效实施。 督促、检查本单位和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按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隐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5.2 分管负责人的职责 协助总经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做好总经理安排的所分管的具体工作。 及时沟通各生产系统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总经理汇报。 对重大事故隐患立即报告总经理,会同安监办、生产、技术、设备部门制定治理方案。5.3 安监办职责 做好分管负责人146、安排的工作。 对生产系统进行全面检查,所查出的隐患做好记录。 现场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一般隐患立即治理,指令作业人员撤出现场。 重大隐患有权先行命令停止工作,必要时疏散人员,并立即向分管领导报告。组织生产、技术、设备部门制订治理方案。 推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经验。5.4 车间、分厂、子(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对本部门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责任。 生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同时计划、部署、检查、总结、批评。 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逐级上报。 及时向企业负责人反馈工作情况信息。 调动车间管理人员和工人的积极性,全方位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5.5 班组长的职责 负责对本班组日常的147、隐患排查治理。 在部门安全管理人员的指导下,带领工人共同做好工作。 到作业场所后首先排查事故隐患,问题解决后方才可作业。在作业中经常检查安全情况,有新出现的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确保生产设备(设施)不得带病运转。 现场遇有危机人身的隐患,撤出作业人员,处理后再作业。 本班组解决不了的问题,继续作业难以保证安全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本班组的隐患治理工作。5.6工人的职责 在班组长直接领导下,积极参与隐患的排查治理,努力营造安全的作业环境。 作业时遵章守纪,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出现事故隐患立即报告,交、接班时应将隐患治理情况交接清楚。148、 检查作业场所的设备、设施、环境是否存在危险状态。 检查出事故隐患后,在班组长的具体安排下解决。 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事故隐患要及时、主动撤出危险区域,排除后再作业。6 管理要求6.1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并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6.2 公司各级领导是所分管部门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应当按国家及上级要求组织制定各项制度各生产车间、分厂、子(分)公司应根据各自实际,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149、和监控责任制。 6.3 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应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部门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6.4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协调和监督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6.5 安监办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职责时,相关车间、分厂、子(分)公司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6.6 公司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150、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6.7 公司应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总经理提出书面汇报,并向岱岳区安全监局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总经理签字。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按5.9要求整理治理方案,及时向岱岳区安监局报告。 6.8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车间、分厂、子(分)公司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6.9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6.9.1 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6.9.2 采取的方法和措施;151、 6.9.3 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6.9.4 负责治理的部门和人员; 6.9.5 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9.6 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6.10 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6.11 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152、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7 考核6.1 奖励 在隐患排查中积极排除事故隐患,避免了事故发生;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采纳,收到显著效果,给予50200元的奖励。7.1.2 在隐患排查期间为抢救公司财产和处理事故中表现突出的有功人员根据贡献大小,给予50500元的奖励。7.1.3 在隐患排查中表现突出,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表彰,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省安全生产条例,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奖励数额按上级有关文件或条例执行。7.2 处罚7153、.2.1 严格执行本制度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隐患排查责任制,如违反规定和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隐患排查责任制接受50200元的处罚。7.2.2 严格执行公司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于一般性违章行为,以部门和车间为考核单位,发现违章现象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罚。造成设备及人身伤害事故的按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处理规定执行。其后果严重的,按规定加重处罚 对明知故犯,多次教育仍然违章者,停止工作到安监办作检查,重新接受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合格后方能上岗。8 附则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执行,由安监办负责监督并管理。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岗位标准化管理,防止和减154、少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车间、科室及子(分)公司的岗位标准化操作。3 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法 省安全生产条例4 要求(1)制定各部门岗位标准化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和措施。(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行业标准进行作业操作。(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定期检查各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否是违规行为。(4)设立专职人员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监督。(5)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实行岗位标准化操作培训制度,未经发全生产培训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特种设备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特种设备155、与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国务院第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监局第13号令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46号令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70号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92号令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QB/JLA009-2003特种设备管理办法3、要求特种设备的采购必须向有资质生产、制造的厂商采购,并有相关的质量保证书文件。特种设备安装前,将相关资料报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否则,不准施工。特种设备安装后,必须向当地有关部门登记,取得使用证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中的特种设备,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年审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特种设备的维修156、单位,必须具备必要的工装设备、技术力量和检验手段,并经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查批准。特种设备报废时,必须将使用证,交回当地有关部门。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才准独立操作。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1.1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承包方、租赁方及临时工、外来施工、参观等人员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1.2 本制度规定了与企业相关的承包方、租赁方的安全管理要求,安全管理合同要点,同时,规定了厂内外来施工人员、临时作业人员、参观学习人员等安全管理程序和要求。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与企业相关的157、承包方、租赁方及厂区内非本企业人员。3 职责3.1 行政中心是相关方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签订或审核各类安全协议或合同,负责进行厂级安全培训教育,负责作业现场和租赁现场的安全检查,负责相关方事故的调查或备案等工作。3.2 人力资源部负责签订临时工合同,并办理工伤保险等手续。3.3 各发包方或出租单位负责承包方、承租或承包单位的管理,负责审核各类证件和资格、签订合同,负责安全教育,负责人员的安全管理和审核。4 外来施工承包方安全管理4.1 各单位必须对承包方(以下简称承包方)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内容为:4.1.1 验证承包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承包方必须依158、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资格证、法人委托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工程取费资格证、施工许可证、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证书。以上证书必须真实有效,未按期审验,视为废证;4.1.2 承包方的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需要;4.1.3 承包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4.2 实施安全保证条件确认,由安技部组织、有关单位参加,进行联合审查、认证后,方能委托。4.3 安全保证条件确认完毕后,由发包单位依照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书。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明确双方的安全工作责任及违反规定的处罚条款。4.4 承包方开工前,必须落实施工或检修方159、案,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并需到安技部备案。4.5 承包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做到:4.5.1 明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4.5.2 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 行政中心负责对承包方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向乙方介绍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4.5.4 发包单位负责对承包方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对承包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作业现场及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一同落实安全措施。4.5.5 承包方对全体施工人员(包括民工、临时工)进行全面安全三级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进入作业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160、作业。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情况要填写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并报安技部审核存档备案。4.6 承包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做到:4.6.1 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企业规定的安全用火、用水、用电等管理和审批制度,并取得发包方主管部门的批准,方可作业。4.6.2 施工和检修机械、工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4.6.3 现场施工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着装和佩戴防护用品。4.6.4 现场工作人员应接受发包方和安技部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对违章作业人员或妨碍企业安全生产的作业,企业有权令其纠正或停止作业。4.6.5 承包方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或其它事故,应由其负责调查和处理。涉及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承包方在上报其主管部门161、时,应同时抄送企业发包方和行政中心备案。4.6.6 为加强对承包方进行管理和监督,使其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企业对承包方收取安全风险抵押保证金。若承包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能严格履行施工合同,无不安全因素,无违章违纪等现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企业将收取的安全风险抵押保证金100%返还。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违章违纪行为,将按照合同中的有关安全协议条款规定处罚,在其风险抵押保证金中进行扣罚,并责令进行整顿,若整顿无效,企业有权停止其施工,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5 租赁单位安全管理5.1 出租单位在与承租或承包单位签订租赁或承包合同(或协议)前,应对承租或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应资质进行审查162、,审查内容包括:5.1.1 承租或承包单位是否具备法人资格,是否具有承担安全生产风险的经济能力,是否具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有成熟的安全生产制度和管理经验。5.1.2 承租或承包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否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厂长、经理职业安全管理资格认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备与租赁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从事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业务的,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5.2 出租单位在与承租或承包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同时,应签订租赁(承包)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租赁(承包)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应由安技部与出租单位及承租或承包单位共163、同起草。合同(或协议)签订后,应向安技部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5.3 出租单位或其授权的资产监管单位应为承租或承包单位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场所、设备设施,经双方验收、签字后存档。出租单位或其授权的资产监管单位应如实告知承租或承包单位租赁(承包)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和标准,形成记录,双方签字、存档。出租单位或其授权的资产监管单位,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租赁(承包)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标准,对承租或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5.4 承租或承包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由企业投资管理部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审164、核会签,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安技部,由安技部进行施工安全审核,并办理开工证后,方可实施。5.5 行政中心按照国家有关消防、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对租赁(承包)方的消防、交通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5.6 行政中心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租赁(承包)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标准,对租赁(承包)方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检查、考核。6临时工安全管理6.1 凡在企业内工作三个月以上的临时工、合同工必须按规定办理临时用工手续,由人力资源部签订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安全管理、工伤保险、职业病等方面的内容,并同时办理工伤保险。6.2 依据人力资源部签订的合同,分别由安监办、用工车间(165、部门)及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凡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得从事任何作业。6.3 临时工(合同工)必须严格遵守企业安全管理规定,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参加安全学习和培训,接受安全检查。6.4 临时工(合同工)享有企业员工等同的安全权力和义务。凡在企业发生工伤事故或职业病,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7 外来人员的安全7.1 外来人员主要指在厂区内临时作业的人员,如临时搬运工、实习人员、参观人员等。7.2 外来人员必须进行登记和安全培训。7.3 厂区内临时作业的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场所必须遵守下列规定:7.3.1 外来人员的作业现场必须有明显的范围标志。7166、.3.2 所用的施工工具、材料、设备均不得占道,要保持厂区和车间内的道路、通道的畅通整洁。因施工形成的坑、壕、绊脚物等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7.3.3 在作业过程中需动用企业设备设施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7.3.4 特种作业人员在现场作业时,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7.3.5 临时用电线路必须办理审批手续。7.3.6 必须遵守修理工艺和施工规范,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维修设备时必须同时维修安全防护设施和装置,保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装置的完好可靠。7.4 外来人员必须自觉接受企业安技部和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不符和安全要求必须整改。8 考核8.1 对承包方、承租方按合167、同的有关规定执行。8.2 对临时工、外来人员按厂内职工的安全奖惩规定等同执行考核。8.3 经企业领导或安监办查出相关方的违章行为,除对相关方实施考核外,还要对其主管或发包方、出租方按安全奖惩规定考核。附件一 租赁(承包)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样本)附件二 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考核规定(样本)租赁(承包)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为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健康,给外来承租或承包单位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经营环境,明确租赁(承包)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具体条款如下:一168、租赁(承包)单位出租或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或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二、甲方的权利(一)有权进入乙方生产作业场所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二)有权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冒险作业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三)有权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责令乙方立即排除或者对乙方下达整改意见。三、乙方的权利(一)依法自主行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二)有权要求甲方统一协调涉及双方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四、甲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的生产场地和设备设施。(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169、理。五、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一)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得擅自将承租或承包标的物转租(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到甲方。(二)应自觉接受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主动配合、支持出租或发包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主动配合、支持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对生产经营项目、场所的事故和违法行为全面负责。如因承租或承包单位的责任造成的工伤事故或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导致出租或发包单位被地方政府处罚,承租或承包单位应按罚款额赔偿出租或发包单位,当月单项结算,并承担其它相170、关责任。(三)应保障安全生产法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以及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侵害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事宜;保障安全生产法赋予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四)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履行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六条职责: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171、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及时、如实地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五)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包括用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消除隐患、治理有害作业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等,应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六)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从事特种经营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照规定由政府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172、七)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八)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工作过程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相关待遇。(九)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十)应遵守安全生产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六、约束条件(一)为有效保证本协173、议的实施,经双方平等协商,承租或承包单位应向企业每年缴纳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 元。(二)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由企业安技部根据监督管理情况,按照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考核规定的规定进行年度考核,并返还承租或承包单位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七、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乙方在甲方从事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业务的,双方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建筑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协商约定以下条款:八、仲裁如若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执行发生异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若协商无法解决,由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九、本协议书经甲方和乙方法人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书1式6份,甲方4份174、,乙方2份。甲方: 乙方: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 日租赁(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考核规定 为了切实强化外来租赁承包单位安全生产自我激励自我约束机制,做好租赁承包经营中的安全生产工作,经双方协商约定制定本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甲方提出整改,而逾期未整改完成的,扣除承租或承包单位安全生产保证金300-1000元: 一、擅自将承租或承包标的物转租(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擅自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到甲方; 二、没有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未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未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未及时、如实地通报生产安全事175、故; 六、未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七、未按照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八、生产现场有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危险作业安全措施不到位; 九、危险设备、安全设备、劳动防护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使用和管理不符合国家规定;十、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未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未制定应急预案。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易燃、易爆库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2适用范围本制度于公司油品库、油漆库、乙炔房、氧气房及液化石油气房。3.0 内容3.1 易燃易爆库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库内必须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及开关,并定期检查其安全性。3.2 易燃易爆库设专人管理,无关人员禁止入内,库内严禁烟火。3.3 仓库管理人员必须了解所管物品的安全知识,每日应对所管物品巡回检查一次。 3.4 库内物品应分类摆放,不得同时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亦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数量,收发物品要有严格的登记手续。3.5 库内各类物品应设置MSDS卡,仓管员、易燃易爆品使用人员应熟悉卡上内容。3.6 严禁在仓库内住宿、开会。3.7 库内必须配备充分、完好、合用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显眼方便的地方,仓管员应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武装保卫科应定期检查预警系统,确保有效。3.8 运送各种易燃易爆物品时,盖要拧紧,容器要竖直放稳。运送人员禁止吸烟,沿途须距离火种米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