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力资源及员工异动培训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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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人力资源及员工异动培训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使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走上正规化、制度化、现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况下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的用人原则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第三条 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择人,因才使用,保证动态平衡。第四条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准则是:公开、公平、公正,有效激励和约束每一位员工。 (1)公开是指强调各项制度的公开性,提高执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坚持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为每个员工2、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 (3)公正是指对每位员工的工作业绩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给予合理的回报,同时赋予员工申诉的权利和机会。第二章 人力资源部职能第五条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工作的职能部门,人力资源部的所有工作在董事长的指导下进行,主要包括: (1)依据公司业务实际需要,研究组织职责及权限划分方案及其改进方案。 (2)负责制定公司人力资源战略规划,配合公司经营目标,根据人力分析及人力预测的结果,制定人力资源发展计划。 (3)设计、推行、改进、监督人事管理制度及其作业流程,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4)建立广泛、畅通的人才输入渠道,储备人才。 (5)建立和维系良好、稳定的劳动用工关系3、,促进企业与个人的共同发展。 (6)致力于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和利用,强化人力资本的增值。 (7)建立健全的人力资源工作程序及制度,确保人力资源工作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并日趋科学化、规范化。 (8)负责公司定岗定编、调整工作岗位及内容等工作。 (9)根据人事制度为公司选拔优秀人才。 (10)管理公司劳动用工合同、员工人事档案。 (11)负责员工异动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员工考勤、人事任免及奖惩工作。 (13)制定员工的薪资福利政策。 (14)制定人事考核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员工的考评,重点是员工的绩效考评。 (15)指导、协助各部门,做好人事服务工作。 (16)完成其他领导交付的工作。第三章 员4、工及编制第六条 凡公司聘用的正式、试用、临时,均为公司员工。公司员工的基本行为规范包括: (1)热爱祖国,热爱公司。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认同公司文化,与公司同舟共济,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4)勤奋、敬业、忠诚。 (5)严守公司秘密。 (6)保证公司财产安全。第七条 人力资源部须就各项工作职责的任务以及工作人员的条件等进行分析研究,制作“职务说明书”,作为员工聘用、管理、考评的依据。第八条 公司实行定员定岗定编管理,在保证经营运行的前提下控制人力成本。第九条 根据编制,本公司应定期召开人力检查会,就现有人员工作能力、流动率、缺勤情况及应储备人力与需求人力5、进行正确、客观的检查及建议,作为人力资源部制定人力计划和开发人力资源的依据。第十条 各部门如需增补人员,应先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并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报分管副总审批,再上报董事长审批,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实施招聘。第十一条 没有董事长批准,任何部门无权私自招聘员工。一经发现查证,将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第四章 招聘录用制度第十二条 公司所有人员选拔均需按照本制度进行。 (1)由用人部门填写人员增补申请单及职务说明书,并提供笔试考卷(针对需要笔试的招聘),经董事长审批通过后及时送交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决定招聘方式,并发布招聘信息。 (3)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需求筛选应聘6、者简历报送董事长,经董事长认可后方可通知面试。(4)面试工作分为两部分进行:a.技术型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配合用人部门进行面试b.管理型和行政岗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配合董事长进行面试,经董事长面试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向合格人员发出录用通知书。(5)需要笔试的岗位,由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组织笔试。 (6)面试结束后用人部门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提交面试评价表或笔试结论。人力资源部收到后,报董事长实施终审,终审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发录用通知书。 (7)员工报到入职,由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第十三条 经核定录取人员,报到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近期免冠照片四张。 (2)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3)毕业证书复印7、件两份。 (4) 学历证书复印件两份。 (5)其它资质证书复印件两份。第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依据入职手续办理以下事项: (1)指导新员工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 (2)完善电子版员工情况登记表。 (3)收齐报到应缴资料连同“员工入职登记表”建立个人资料档案,编号列管。第十五条 人才试用规定: (1)除董事长特批人才外,其余人员均需试用并签订试用协议,试用合格后方可转为正式员工。 (2)用人部门负责人有义务对新进人员进行上岗指导,帮助新进人员尽快适岗。 (3)新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具体时间根据员工试用期间表现做出适当调整。第十六条 正式聘用规定: (1)试用期满,员工填写转正申请表上交部门负责人8、,由部门负责人如实签署意见(意见包括:同意转正、予以辞退、经协商后调岗或经协商后延长试用期)并递交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对该员工审查,签署意见后报送分管副总审批,最后经董事长审批通过后方可转为正式员工。 (3)经协商后调岗或经协商后延长试用期仍不能胜任者予以辞退。试用期间事假达6天者予以辞退,病假达8天者予以辞退。特殊情况经董事长审批后做出适当安排。 (4)试用合格者,由人力资源部配合分管副总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5)劳动合同期满,按双向选择原则续签劳动合同。第五章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凡在公司工作的员工都必须按规9、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期限规定: (1)所有员工劳动合同期限均为1年。特殊情况根据董事长批示做出适当调整。 (2)正式员工如不愿按要求的年限签订劳动合同,可与公司协商劳动合同年限,协商年限须经董事长批准。第十九条 工作内容涉及公司经营、管理、技术等商业机密的员工必须承诺保守公司商业机密,并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条 员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书面声明无原单位或已与原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第二十一条 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根据员工合同期内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继续聘用该员工,并将结果及时通知人力资源10、部,人力资源部报分管副总审批,最后经董事长审批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双方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签且未作说明,即视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第二十二条 员工劳动合同期满而原工作部门不同意续签者,劳动合同终止;合同期满员工不愿意再在公司工作的,劳动合同终止;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合同终止。第二十三条 人力资源部于合同终止当日通知合同终止,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及离职手续。第二十四条 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公司有权随时解除试用期11、劳动合同。第二十五条 员工在试用期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7天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非试用期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第二十六条 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未得到批准和办理完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前之应坚持本岗位工作,不得在外应聘、兼职和就业,否则公司将按照劳动合同追究责任。第六章 员工档案管理第二十七条 员工档案包括: (1)员工求职资料。 (2)职位申请登记表、员工入职登记表、试用期劳动合同。 (3)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各种资质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4)员工档案照片。 (5)员工转正申请表、员工履历表、劳动合12、同。 (6)其他反映员工信息的材料。第二十八条 公司员工内部档案应及时、全面地收集到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各部门应主动将平时形成的应归档材料及时送交人力资源部保管。第二十九条 人力资源部对收集的归档材料按规定进行整理、装订并按员工顺序号进行存放保管。为确保档案的准确,每半年对内部档案进行检查、核对,同时不定期查看,做到防蛀、防潮。每年年底清理当年离职员工档案,并将离职员工档案另行保存。第三十条 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是中级及以上管理人员,且只能查、借其下属的档案。查阅、借阅员工档案须报分管副总审批。档案借出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查阅、借阅档案者负有保密义务和保管责任。逾期不归还或丢失将追究当13、事人责任,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处罚。第七章 员工异动管理第三十一条 员工异动包括:调动、待岗、休长假、辞职、辞退、除名等情形。第三十二条 出现员工异动,原工作部门应监督其配合人力资源部及时办理异动手续,若因部门管理不善,离职人员带走公司财物和技术秘密,一概由原工作部门负责人承担责任。公司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相应处罚。第三十三条 员工异动的主管部门是人力资源部,其他部门无权对员工异动作出批准决定。凡未经人力资源部上报董事长认可的私自异动均为无效异动,当事人将受到相应处罚。第三十四条 员工调动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员工调出、调入协商调动事宜。 (2)调动员工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异动申请表和员工交14、接手续登记表。 (3)调动员工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 (4)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5)经人力资源部报董事长批准。 (6)调动员工到新工作部门工作。第三十五条 员工待岗的情形包括: (1)部门人员精减,被用人部门退回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尚不能另行安排适合工作者。 (2)接到续签合同,逾期未签,且未说明原因亦未按程序提出离职者。 (3)主动申请待岗获批准者。第三十六条 待岗程序为: (1)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2)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待岗手续。 (3)待岗。第三十七条 待岗期间,公司将保留其员工资格,但不发放工资,亦不给予社保和福利待遇。如果公司出现岗位空缺,公司将优先考虑待岗人员15、。第三十八条 待岗者如果在待岗期间另谋职业,须先按辞职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否则视为违反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 待岗期限为3个月,若待岗期满公司不能做出适当安排且待岗人员未能联系到接收单位,公司按员工辞退办理。第四十条 公司正式员工因各种原因较长一段时间不能正常工作,提出书面申请经董事长批准同意后,可以保留其在合同期限内的员工资格,当原因消除时允许该员工再次上班,此为休长假。第四十一条 休长假办理程序为: (1)休长假员工提前5个工作日填报请假单。 (2)原工作部门领导或上一级领导签字同意。 (3)经人力资源部报董事长批准。 (4)办理员工工作交接手续。 (5)休假。第四十二条 休长假期间16、不发放工资、津贴,不享受公司福利。第四十三条 辞职是指员工因本人原因离开公司而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辞职办理程序为: (1)辞职员工提前30天(试用期员工提前7天)填报辞职申报表。 (2)原工作部门领导或上一级领导签字同意。 (3)经人力资源部上报分管副总审批,最后经董事长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4)由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员工离职前应交接所有工作资料(包括文本资料和电子版资料)、办公用品(包括电脑、电话、办公桌以及其它办公用品)、办公室钥匙以及其它公司财物。部门负责人配合行政部门监督交接工作,如员工未完成交接即离职,从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视损失程度对监督人做出处罚。第四十四条 17、员工辞职手续办理完,由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与其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第四十五条 员工辞职必须办理辞职手续,对未提出辞职申请或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即离开公司的员工视为自动离职。对自动离职者,公司将作除名处理。第四十六条 员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将被公司辞退: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5)待岗达3个月仍无用人部门接收。第四十七条 辞退员工程序如下: (1)部门填报员工异动申报表并出具辞退员工事实依据。 (2)部门领导审批同意。 (3) 经人力资源部报董事长批准。 (4)人力资源部办18、理员工离职手续。 (5)辞退。第四十八条 员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将予以除名: (1)自动离职,未按公司规定办理相关辞职手续。 (2)一年内累计旷工达30天或连续旷工15天。 (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 (4)违抗命令或玩忽职守,情节严重。 (5)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工作和生产秩序。 (6)盗用公司印信,或涂改文件者,或伪造证件者。 (7)年终考核不合格,经留用考察仍不合格。 (8)在外兼职。 (9)利用公司名义,进行个人技术与经济商贸活动。 (10)泄露公司重大机密。 (11)在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犯有严重经济问题,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 (12)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章19、制度的其他行为。第四十九条 对拟除名的员工,由相关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经人力资源部核实,报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发出除名通报。第八章 考勤制度第五十条 工作时间规定: (1)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由行政部临时通知。(2)公司实行的作息时间为:上午9:00下午17:30。各部门可以根据工作情况适当调整上、下班时间,但必须保证每天工作8小时。由部门负责人监督执行。(3)中午由公司提供工作餐,无特殊情况不允许随意离开公司。第五十一条 请假规定:(1)请假一律要求提前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单报上级领导批准。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提前递交请假单,应打电话向部20、门负责人说明情况,时候及时补填请假单,无请假单或者请假单上无领导签字的,一律视为旷工。(2)员工请假3天以内由分管副总审批,3天以上由董事长审批,获得批准后交请假单到人力资源部备案。(3)员工假期结束后须在第1个工作日向人力资源部销假。如有特殊情况需续假的应向人力资源部说明情况(根据情况可以电话说明,但销假后需补交书面说明)。未销假或者未续假按照实际时间以旷工论处。(4)事假一律不发放工资、奖金。病假2天以内不扣工资;2-7天发放基本工资的70%;7天以上发放基本工资的50%。(以缺勤期间工资为基础,须提供医院证明)第五十二条 婚假规定: (1)达到法定婚龄的员工,凭结婚证可按请假程序请婚假321、天,员工工作地离家较远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2)达到法定晚婚年龄的员工(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结婚,凭结婚证可按请假程序请婚假7天。 (3)婚假须至少提前1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且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4)婚假期间一律发放基本工资。第五十三条 产假规定: (1)女员工休产假一律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妻子分娩,其爱人可享受5天护理假,护理假半薪(以基本工资为基础)。 (3)产假、护理假均须提前一个星期申请。 (4)产假、护理假经批准后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第五十四条 丧假规定: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经申请获批准后可休假5天,22、该假为带薪假。第五十五条 旷工规定: (1)旷工最小计量单位为半天。 (2) 无故不到岗或者不请假不到岗均视为旷工。(3) 请假未获批准、假期满未销假或未续假视为旷工。(4)无请假单或请假单上无领导签字均视为旷工。(5)旷工按照旷工日期扣发2倍工资;月旷工达3天,扣发当月工资的50%;月旷工达3以上,扣发当月全部工资。第九章 员工培训制度 第五十六条 公司员工培训均按照此制度执行(1)职前培训:新进员工应实施职前培训,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实施针对企业简介及人事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安全管理等内容的培训。 (2)在职培训:员工应不断研究学习本职技能,提高业务能力;各级主管应相机施教,提高本部门员工工作23、能力。 (3)专业培训:根据培训计划,公司将根据需要挑选适合员工参加专业培训,以增进其本职知识技能。 (4)凡由公司选派的培训人员,均须填写培训记录。培训回来后,须将相关的培训资料、培训证书上交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留档备查。 (5)凡外派培训人员,在回公司后要负责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内部培训。第五十七条培训费用的支付 (1)凡由公司外派的培训人员,培训费用暂由公司代为支付。 (2)为公司服务满两年者,培训费用由公司支付。 (3)自培训结束之日起,为公司服务未满两年而提出辞职者,培训费用将按其为公司服务的月份所占两年服务期的比例剩余部分而扣除相应的培训费用。 第十章 绩效管理制度第五十八条 员工考24、核的目的: (1)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地分析和评价公司员工的素质、能力及工作实绩,适时向领导提供真实可靠的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相关数据。 (2)通过考评正确实施奖惩,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全面提升员工绩效,保障公司的可持续高速发展。第五十九条 考核实施 (1)考核实行部门领导评估本部门员工,分管领导复评制。人力资源部配合各部门进行考核评估。 (2)考核时间定于每月25日28日,部门负责人于每月28日下午17:00之前将考评结果上交人力资源部。 (3)考核办法:每月25日前员工将书面总结(内容包括本月工作概况、存在问题、改进办法、自己的意见建议、下月计划以及其它需要体现的内容)交到部门经理处,部门25、经理根据员工个人总结结合员工实际工作表现对其进行评估。 (4)考评标准:根据不同类型的员工实施不同的考评标准。具体如下: 考核项目职位类别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考勤管理类 约占70%约占20%约占10%技术类 约占60%约占30%约占20%员工考核总得分出勤分能力分+态度分按照得分分为A、B、C、D四个等级。(A等:85分100分;B等:70分85分;C等:55分70分;D等:0分55分) 如果员工连续3个月考核结果均为D等,公司有权降薪或者辞退。一年内累计如果有4个月考核为D等,公司不发放年终奖且有权做出相应处罚。第六十条 考评结果的保管与查阅: (1)绩效考评成绩统计表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后报分管副26、总复评,如无异议报董事长查阅后存入人事档案,作为工资调整和职位调整的依据。 (2)员工履行查阅手续后,可以查阅本人的考评成绩。 (3)考评成绩的查阅按人事档案查阅有关规定执行。第六十一条 考评申诉规定: (1)被考评者若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疑问或有不同意见,可以直接向人力资源部申诉。 (2)人力资源部必须在接到申诉后一周内听取有关考评者的意见,拟定申诉处理意见经各方协商后通知申诉员工。员工若依然有异议,可以越级申诉。第十一章 薪酬管理制度第六十二条 公司薪酬管理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1)保证生活、安定员工的原则。 (2)有利于能力开发的原则;依据贡献,多劳多得的原则。 (3)谋求稳定、合作的劳资27、关系原则。 (4)综合核定原则,即员工薪酬参考社会物价水平、当地薪酬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担任工作的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及工龄、资历等因素综合核定。第六十三条 员工工资按月发放部分,均在每月5日以银行转账方式发放。第六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工资明细表和总额表的制作并上报董事长审批通过后于次月初将工资发放总表报财务部,同时负有保密的责任,若薪资岗位工作失误造成泄密事件,将做出相应处罚。第六十五条 工资薪酬实行统一管理,所有员工工资均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发放。(每月5日通过银行转账到员工工资卡上)。第六十六条 人力资源部在发放工资时,附上工资组成及扣款项目的详细说明,若员工当月工资有误,可到人力资源部查询。第六十七条 凡公司正式员工,享有的福利包括:休假、劳动保护、培训、中餐、健康检查、社会统筹保险、伤残伤亡抚恤。第六十八条 公司福利除休假、培训、健康检查按公司制度执行外,其余均按照国家和地方法规定标准执行。 第十二章 附则第六十九条 本制度从年01月01日起执行。第七十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