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制造发展企业人事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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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械制造发展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XXXX制造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的聘用、入职、解职、交卸、服务、给假、加班、出入、考核、奖惩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 本公司自副总经理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职员。 第四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 二、 聘用 第一条 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管理级职务先由内部晋升,若无可担当人选,再向社会公开招聘。 第二条 本公司聘用2、各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三条 新进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门统筹计划,呈报标准。 第四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才能聘用 (一)副总经理以上职位,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35岁以上。 (二)部门经理,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25岁以上。 (三)一般职员,高中以上学历,其条件符合职务要求。 三、 入职 第一条 新聘用人员应试用合格才试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第二条 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3、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使用。 第三条 员工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上班。 (一)填写个人履历表; (二)交登记照片1张; (三)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交学历证复印件1份。 四、 解职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当然解职”、“退休”、“辞职”、“停职”及免职或解雇六种。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当然解职”得依规定给恤。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退休给予退休金,其办法另定。 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30天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奉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一)所属一级单位主管认为必要停职者;(二4、)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一年累计7天以上者; (三)因病延长假期超过6个月者; (四)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六条 命令停职者。遇到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二)因病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资遣或命令退休。 (三)因案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雇,但侦查处分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津,其服务年限以中断计。 第八条 本公司员工离职,除“当然解职”及“命令解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办理交接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 五、 交卸手续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交卸分 (一)主管人员交卸。 (5、二)经管人员交卸。 第二条 称主管人员者为主管各级单位的人员。称经管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的人员。 第三条 主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单位人员名册。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三)主管财务及事务。 第四条 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所经管的财物事务。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第五条 一级单位主管人员交卸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派员监交,二级单位以下人员交卸时可由该单位主管人员监交。 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的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核定。 第七条 主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之日将本章第三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八条6、 经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日将本章第四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九条 主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第十条 经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一条 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因特别原因,经核准得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卸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第十二条 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责令于10内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六、 服务 第一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及公告。第二7、条 本公司员工应接受上级主管的指挥与监督,不得违抗,如有意见应于事前述明核办。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应尊重公司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义。 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不得经营或出资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事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务,但经董事长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应尽忠职守,并保守业务上的一切机密。 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执行职务时,应力求切实,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或故稽延。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处理业务,应有成本观念,对一切公物应加爱护,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第八条 本公司员工对外接洽事项,应态度谦和,不得有骄傲8、满足以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应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妄生意见、吵闹、斗殴、搬弄是非或其他扰乱秩序,妨碍风纪情事。 第十条 本公司员工出勤管理应依员工出勤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订。 第十一条 本公司员工因业务需要加班者,应依加班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加班管理办法另订。 七、 请假休假管理规定第一条、本公司以下列日期为例假日(若有变更时应预先公布),但因业务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 (一)例假日 1.元旦; 2.春节;3.清明节;4.劳动节;5.中秋节; 6.国庆节。 (二)每星期日。 (三)其他经公司决定的休假日。 第二条 员工请假分下列七种: (一9、)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最低时间不得低于1小时,每年积计以7天为限。 (二)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具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每年积计以30天为限;住院者,以1年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1年。 (三)婚假 1.员工结婚可请婚假7天(包括例假日); 2.子女结婚可请假3天(包括例假日); 3.兄弟姐妹结婚可请假1天。 (四)产假 1.员工在公司服务三年以上且限第一胎生育可请假3个月,只给予第1个月基本工资;小产1个月(均包括例假日)。晚婚假加1个月,办独生子女手续再加3个月; 2.配偶分娩可请假7天。 (五)丧假 1.父母配偶丧亡可请假丧假7天(包括例假日); 2.祖父母、兄弟10、姐妹及子女、岳父母之丧亡可请假3天(包括例假日)。 3.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1天。(六)特别假依其服务年资,可分别给予特别假。 第三条 前条各款假期内的薪津照常支给。第四条 第二条各条款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一)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2天内由部长核准,2天以上(不含2天)由总经理核准; (二)主管级人员由总经理核准。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所生的危险致伤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论,期间以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假期中薪资照给。过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规定命令退休。 第六条 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事假愈期按日计扣薪津,一年内事假积计超过30天者免职或解雇;(二)病假愈期11、可以未请事假的假期抵销,事假不敷抵销时按日计扣薪津。(三)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第七条 特准病假以半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特准病假期间薪资减半发给,逾期者得予命令退休或资遣。 第八条 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须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第十条 本公司员工旷工在3日以内按日计扣薪津。 第十一条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12、。第十二条 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第十三条 计算全年可请假日数,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中途止职者,比例递减。特准病假延至次年销假者,其次年事、病假期比照中途到职人员计算。 第十四条 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各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第十五条 在本公司服务1年以上满3年者每年给予特别休假5天。服务3年以上每增满1年加给1天,但至多以12天为限。 第十六条 特别休假按以下手续办理 (一)每年初(元月)由各单位在不妨碍工作范围内,自行排特别休假日期。 (二)特别假休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觅妥职务代理人,办妥职13、务交待后才能休假。 (三)基于业务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时,可比照休假天数的薪津数额改为奖金,若干休假期间,因业务需要奉令销假照常工作而不被休假者,亦行照其未休假天数的薪资额改发奖金。第十七条 员工在休假之前一年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给予特别假(一)事、病假积计逾21天者;(二)旷工达2天以上者。 八、 考勤第一条 工作时间(一)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2:3016:30(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上班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内罚款5元/次、10分钟以内10元/次、30分钟以内20元/次、超过3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半天扣除日薪1天,旷工1天扣除3天日薪。(三)如有以上情况则扣除当月14、全勤奖,一个月内事假超过半天,则扣发考勤工资。第二条 上、下班必须由本人打卡,禁止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一经查实,双方均以旷工论处,扣除当月全勤奖,并警告一次。第三条 如在外办事未归及各种原因未打卡者一律由总经理签字才有效。 九、 加班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于每日规定工作时间外,如需赶上生产或处理急需事故,应按下列手续办理。 (一)加班程序:1.各部门需要加班时,由部门主管填写“加班申请单”并注明加班人数、时间上报总经理批准后交行政部备案。2.员工需要加班时,需填写“加班申请单”并注明加班时间交由部门主管签字上报总经理批准后交行政部备案。3.员工加班以打卡时间为准。(二)不得报支加班费人员15、:1.公差外出已支领出差费者。2.推销人员不论何时何日从事推销,均不得报支加班费。3.门房、守夜、交通车司机、厨工因工作情形有别,其薪资给予已包括工作时间因素在内以,故不得报支加班费。(三)注意事项:1.加班的操作人员超过三人时,应派领班负责领导,超过15人时应派职员督导。2.公休假日尽可能避免临时工加班,尤其不得指派临时工单独加班。(四)加班请假:1.操作人员如有特别事故不能加班时,应事先向主管声明否则一经派定即须按时到退2.连续加班阶段,如因病因事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向主管以请假单请假。3.公休假日加班,于到班前发生事故不能加班者,应以电话向主管请假,次日上班后再检具证明或叙明具体事实,填单16、补假(注明加班请假字样),此项请假不予列入考勤。第二条 在加班时间中如因机械故障一时无法修复或其他重大原因不能继续工作时,主管人员可分配其他工作或提前下班。第三条 公休假日,中午休息时间与平日同。第四条 凡加班人员于加班时不按规定工作,其有偷懒、睡觉、擅离工作岗位或变相赌博者,经查获后,记过或记大过。十、 出入第一条 本厂职工必须准时上下班。门卫人员必须对迟到或早退人员在进出厂门时进行登记,任何人员在上班中途时间进出厂门,均应主动配合门卫进行查验或登记;对拒绝登记者,不得放行进出厂门。任何人均不得刁难门卫,对不听劝阻者,处以10-50元的罚款。若故意肇事,与门卫人员发生冲突辱骂、殴打门卫执勤人17、员者,依据情节轻重处以20-100得罚款,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第二条 公司员工在非上班期间(如:星期日或放假)进入厂内必须在门卫处登记。外人来员在入厂时填写出入登记表,且在门卫人员征得部门同意后方可进入。十一、 考核第一条 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及年中、年终考核等四种。 (一)试用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规划规定任聘人员均应试用三个月。试用三个月后应参加试用人员考核,由试用单位主管负责考核。如试用单位认为必要延长试用时间或改其派他单位试用亦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经理或主任核准。延长试用,不得超过三个月。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员提具试用期间心得报18、告。 (二)平时考核1.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随时严正考核,其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2.主管人事人员,对于员工假勤奖惩应统计详载于请假记录簿内,并提供考核的参考。(三)年中考核于每年6月底举行,但经决议无必要时可予取消年中考核。(四)年终考核1.员工于每年12月底举行总考核一次;2.考核时,担任初考各单位主管应参考平时考核记录簿及人事记录的假、勤记录、填具考核表密送复审。第二条 考核年度为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第三条 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参加考核。(一)试用人员;(二)复职未满3个月或留职停薪者第四条 前条不得参加考核人员的姓名,免列于考核人员名册内。19、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年中、年终考核分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勤惰等项目,并可各分细目,以各细目分数评定(每项每分考核表另完成)。第六条 考核成绩分优、良、一般、差等四级。第七条 年中、年终考核分初考、复考。其程序另定。第八条 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营私舞弊或遗漏。第九条 年中、年终考核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核成绩不得列为优等。(一)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人事规则请假办法规定日数者;(二)旷工日数达2天以上者;(三)本年度受记过以上处分未经抵消者。第十条 年终奖金的加发与减发。(一)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如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可加发年终奖金:1.嘉奖一次加发年终奖金3天;2.20、记功一次加发年终奖金10天;3.记大功一次加发年终奖金1个月;4.以上各项嘉奖记功次数依次类推,加发年终奖金。(二)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减发年终奖金。1.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规定满7天者,减发20%,满12天者,减发40%,满20天者减发60%;2.记过一次减发20%;3.记大过一次减发60%;4.以上各项请假期限依次类推,减发年终奖金。第十一条 任职未满一年者,其年终奖金按其服务月数比例发给。十二、奖惩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一)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酌予“奖励”或“功大功”。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21、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功绩者。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4.在恶劣环境下,冒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5.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6.连续3个月月度考核总分在管理人员或生产从业人员中排名第一者。7.服务满5年,考绩优良,未曾受过记过以上处分者。(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记功”。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期完成者。3.协助第(一)项1至3款人员达成任务确有贡献者。4.利用废料有较大成果者。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22、嘉奖”。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且对同事热心指导者。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使生产不致中断者。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服务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得以奖励。第二条 员工的奖励,以嘉奖三次等于记功一次,记功三次等于记大功一次,一年内记3次大功者给予晋升。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分别予以惩处。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雇或免职”处分。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2.盗窃公23、司财务,挪用公款,故意毁损公物者。3.携带违禁品进入工作场所者。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公司受重大损失者。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10.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12.记大过达2次者。(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24、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8.全年旷工达4日以上者。(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记过”处分。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3.工作不力、屡诫不改者。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6.冒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应予以(警告)处分。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4.浪费物料者。5.不执行宿舍作息时间及门卫制度,晚12点不归者,以及未经允许留宿外人者。6.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7.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以上者。(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项规章,应予告诫事项者,应分别予以惩处。第四条 员工的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1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十三、 本制度经各部门部长会议研讨通过并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XXXX制造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