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人事分配及教职工聘用管理制度58页.doc
下载文档
1、大学人事分配及教职工聘用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为全面推进我校人事制度改革,促进教学与事业的协调发展,根据省人事厅和省供销社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我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适应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要求,按照“脱钩、分类、放权、搞活”的路子深化改革。以推行聘用(任)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稳步推进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2、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我校特点的人事分类管理体制。不断深化学校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全体教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单位活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加速高素质、社会化的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促进我校各项工作健康协调发展。我校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是:建立职责明确、用人自主、自主择业、依法管理、配套措施完善的人员分类管理体制;建立一套适合我校特点,符合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各自岗位要求的具体管理制度,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和激励机制。逐步实现我校人事管理的规3、范化、法制化、科学化。二、改革的原则和重点这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应遵循公开平等、民主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劳分配与教学要素分配相结合,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稳中有进、活而有序的原则。这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重点是:一是改革传统的用人制度,打破干部身份终身制,建立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为核心内容的新的用人制度;二是搞活内部分配方式,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三、改革的基本内容(一)合理定编,规范机构、岗位设置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根据学校教学工作任务及发展的需要,合理确定教职工编制。严格控制各类人员编制的膨胀,优化校内人力资源配置,提高教4、学人员的编制比例,有计划、有重点地补充师资队伍和急需人才,确保学校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科学设岗是推行聘用制度的前提和基础。岗位设置要在核定的编制数的教师职务结构比例内按照因事设岗、精简高效的原则,根据工作职能、工作任务和学校发展需要科学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岗位设定后,要制定详细、明确的岗位职责说明书。(二)全面推行教职工聘用(聘任)制度,进一步加强岗位管理全面推行教职工聘用(聘任)制度。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学校与教职工签订聘用(聘任)合同,明确聘期内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以及相应待遇。合同期满重新进行双向选择。通过推5、行聘用制度,逐步实现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建立和推行岗位管理制度。凡符合聘用条件的学校在编正式人员,均可竞聘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原有的干部、工人身份只作为档案身份,不再作为上岗条件。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逐步实行岗位管理。建立和完善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学校要对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师德、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考核工作实绩与考核工作态度相统一的方法。学校要结合实际,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制定科学的、便于操作的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辞聘、晋级、分配、奖惩及职务调整的依据。对6、新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人事代理制度。(三)完善与聘用(聘任)制度相适应、符合我校实际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积极推进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在国家政策指导下,进一步加大学校内部分配的力度,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教学第一线、学生管理工作和苦脏累险岗位倾斜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按照按劳分配,按教学要素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稳中有进、活而有序的原则,建立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为主要内容的校内收入分配办法。四、改革的范围学校所有在职在岗的教职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归属省供销合作总社管理干部除外)。五、组织机构(一)成立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下设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7、办公室,郭保国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为校办公室成员。六、方法步骤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分为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一) 准备阶段1、宣传发动。召开全体教职工动员大会,各科室组织本科室人员认真学习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有关文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改革的积极性,提高教职工对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及分配制度改革重要性的认识,明确改革的意义,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争取广大教职工的理解和支持。2、制定办法。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在充分征求广大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依据学校实际,制定改革方案及配套办法,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后,报上级有关部门审定后组织实施。(二)实施阶段根据改革方案的要求,在科学设8、岗的基础上,实行竞争上岗,确定聘用人选,签订聘用(任)合同。同时按照新的分配办法组织实施。(三)总结阶段根据实施过程中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聘用制度和分配办法,使其更加符合学校实际。附件:1、大学编制改革方案2、大学岗位设置暂行办法3、大学教职工全员聘用暂行规定4、大学中层干部聘任实施办法5、大学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实施办法6、大学管理、工勤人员聘任实施办法7、大学待聘(缓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8、大学收入分配暂行办法9、大学教职工考核暂行办法10、大学临时聘用人员管理使用办法11、大学创新学生管理体制实施方案附件1:大学编制改革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定编原则(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德9、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围绕实施“科教兴豫”的战略,探索引入固定与流动相结合的用人制度,逐步完善学科建设和专业调整,合理构建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和管理人员队伍,努力实现我校人事管理以及分配机制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法制化。通过编制改革,为教师教书育人、学校有效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激励机制的氛围,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努力工作的积极性、爱岗敬业的主动性、勇于探索的创造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推动学校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二)定编原则坚持科学设岗、按需设岗、因事设岗、择优用人的原则。岗位设定要根据学校发展的实际需要,因事而设,逐步建立起不同专业、不同类别、不同工种,有利于优秀人才成长,精简高效、充满生机10、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在科学设岗的基础上,实现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促进学校自主用人,保障职工自主择业,维护学校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坚持个人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激励原则,逐步建立重实绩、重能力、重贡献,灵活有效的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教职工干事创业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坚持优化内部结构,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根据学校发展的总体目标要求,合理调整学校组织机构和各类人员的结构比例,优化学校整体人力资源的配置,有目的、有重点地加强扶植优秀人才知识的更新、培训工作,加快急需人才的引11、进,确保学校教职工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二、编制分类 (一)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其中包括(专职教师、兼职教师、教辅人员、学生政治思想教育工作以及其他系列技术人员)。 (二)行政管理人员编制。 (三)工勤人员编制。三、编制核算比例我校编制数为110人。专业技术人员占总编制的68%;行政管理人员占总编制的15%;工勤人员占总编制的15%。 四、编制的管理编制管理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与分口核算相结合,归口管理与分类管理想结合的方式。学校根据学生人数核定总编制及各类人员编制控制数,并拟订编制方案;有关职能部门在此编制限额内核定本部门各类人员的编制数,汇总后报改革领导小组审批并下达给各部室。定岗以后各部门12、要严格按编制类别聘任上岗。五、本方案在执行过程中,若遇到新的编制方案下达,学校则另行调整相关内容。附件2:大学岗位设置暂行办法按需设岗、因事设岗是我校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做好全员聘用制的前提和基础。为加强我校专业技术队伍、管理队伍和工勤队伍的建设,促进学校深层次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中组部、人事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设岗原则1、坚持、合理、精简、高效、科学的原则设岗必须在学校核定的人员编制、岗位职数与结构比例内,按需设岗,因事设岗、以岗定人、科学分类,优化结构。通过设岗,形成有利于调动各类人员积极性的竞争激励机制。2、坚持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13、则岗位设置既要做到统揽全局,综合考虑,又要从学校工作的重点出发。要确保教学与管理兼顾的需要。教学岗位设置中,既要保证重点专业和新兴学科的建设,又要照顾到基础学科的发展。 3、坚持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原则岗位设置要严格掌握,保持相对的合理性、稳定性。学校在设定的岗位职数内聘任相关人员,人员可合理流动。确因工作发生变动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增减岗位时,可适度调整。4、坚持岗位设置与岗位管理想结合的原则每个岗位应确保足够的工作量,明确职责权限及任职条件,使岗位设置具有可操作性,真正把岗位的确定与岗位管理、岗位聘后的管理紧密集合起来。5、学校岗位设置要留有余地要确保学校各专业优秀人才的引进和学科发展的需要。14、6、处理好教职工队伍目前建设与长远建设的关系。按照学校建设总体规划,积极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平稳过渡。二、岗位的分类根据学校不同工作任务、工作性质、工作要求的特点,岗位设置分为下列四大类:1、教学科研岗教学科研岗是指为专职从事教学工作、学术研究工作以及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所设的岗位。设高级讲师岗、讲师岗、助理讲师岗、教育教学研究岗、班主任岗。2、教学辅助岗教学辅助岗是指为学生实习、图书资料、实验技术、电化教育、信息技术等人员所设的岗位。3、行政管理岗行政管理岗是指为专职从事党务行政管理工作、一般行政事务工作以及行政服务工作的人员所设的岗位。一类是领导岗位,包括担任有实15、职领导职务的岗位;另一类是从事一般性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岗位。4、工勤服务岗工勤服务岗是指为工作在各部室的工勤人员所设的岗位。设高级工岗、中级工岗、初级工岗。三、设岗比例及办法(一)教学科研岗1、高级讲师设岗按全校专业技术人员定编总数20%的比例进行控制。对不同学科和不同专业,考虑到学校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的需要,将实行不同的结构比例。2、讲师设岗按全校专业技术人员定编总数40%的比例进行控制。3、助理讲师设岗可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需要和各专业建设需要合理进行核定。4、教育教学研究岗根据教学工作需要进行核定。5、班主任岗根据学生总人数的比例核定。(二)教学辅助岗教学辅助岗根据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验、实16、习、信息技术等需要设置。(三)行政管理岗行政管理岗按学校党务和行政部门工作聘任的需要配备;中层干部每部门一般设正、副职务管理岗位。一般行政管理工作者岗按学校实际工作需要配备。(四)工勤服务岗1、工勤服务岗按全校编制的15%控制。学校各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工勤服务岗。2、工勤人员中的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等岗位数额不再规定控制比例,按国家的有关政策,通过考评或考核确定。四、岗位设置管理1、为加强统一管理,学校将成立由有关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岗位设置工作。2、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人事部门将制定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与上岗条件。3、岗位设置与岗位聘任工作相结合。做到17、因事设岗、按需设岗、事职相符、人事相宜,通过设岗、聘任,逐步形成我校快速发展的良好用人机制。4、岗位设置及管理工作要坚持公开化、制度化,对岗位设置要有全面周到的规划,逐步解决岗位设置与现实情况相矛盾的问题。大学岗位说明书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基本信息岗位名称:岗位编号:所属部门:批 准 人:岗位目标工作职责任职资格条件一、政治思想二、教育水平三、工作经验四、技能与能力岗位说明书填写说明:1、学校所有岗位均须填写岗位说明。2、职责内容完全相同岗位,可以数岗位同时适用一个岗位说明书。3、岗位说明书各项目填写要点:(1)岗位名称填写:如:高级讲师、讲师、会计、电工、护士等。(2)所属部门填写:如:18、教务处、教学工作部等。(3)岗位目标描述该岗位所要达到的目标。(4)工作职责描述所要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条列式填写,以求简洁明了。附件3:大学教职工全员聘用暂行规定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脱钩、分类、放权、搞活”的基本思路,逐步建立不同类型特点的有利于优秀人才成长、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建设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通过实行聘用制度,实现用人上的公正、公平,促进学校自主用人,保障教职工自主择业,维护学校、教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逐步建立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升能降、待遇能高能低19、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我校实际的人事管理制度。二、聘用原则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2、坚持分期聘用、分类聘任原则;3、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原则;5、坚持精简、高效原则;6、坚持任人唯贤原则;7、坚持双向选择原则。三、聘用范围与对象1、我校在编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省社管理干部除外)和工勤人员。2、面向社会新招聘人员。四、聘用条件1、热爱学校,热爱学生,热爱职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2、安心本职工作,并具有相应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业务知识、实际工作能力和任职资格。3、身体健康,能适应学校改革工作的要求。五、聘用程序及聘期20、1、应聘人员根据学校编制、岗位设置情况,填写个人申报表。2、学校对原在岗人员上一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思想政治表现等进行全面考核;对新招聘人员,按照招聘方案,进行笔试、面试及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报学校党委研究。3、研究确定受聘人员。根据应聘人员的资格和条件,结合学校定编设岗情况,学校党委研究确定受聘人员。4、聘期。聘用期分为短期和长期两种类型。短期3年,因工作的连续性需要可适当延长聘用期限,但不超过5年;长期至退休之日,仅限于在本单位工作已满25年或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已满10年且距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人员。六、聘用合同1、受聘者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合同签订后,不因学校领导的变动而终止;21、2、聘用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确须变更的,须经双方同意;3、聘用合同期满后,聘用关系即自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4、受聘人员被开除、劳动教养及判刑的,合同自行解除;5、聘用合同一式三份,学校、受聘人员、校人事部各一份。七、受聘人员的权利和待遇1、聘用单位不履行合同、侵害受聘人合法权益的,受聘人员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要求终止合同;2、受聘人员在合同期内,按学校所聘岗位,享受相应基本收入和相关津贴待遇;3、受聘人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享有工资晋级(档案工资)、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继续教育和其他有关待遇的权利;4、受聘人在工作期间经学校同意外出进修、攻读学位,按学校规22、定享受相应待遇;5、受聘人员在工作期间因事、病请假等,按学校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八、受聘人员应履行的职责和义务1、受聘人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2、受聘人应当按照聘用合同的要求,积极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安排,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并定期接受考核;3、受聘人应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服从服务于学校改革与发展的大局;4、受聘人在聘期内到外单位兼职,须经学校同意。5、学校出资参加进修培训的受聘人,如果因个人原因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受聘人与学校签订的培训合同的规定缴纳培训费。九、其他1、签订聘用合同后,受聘人具备上岗资格,可竞聘相关岗位和职务,另行签订聘任合同。223、聘用合同当事人双方有违反聘用合同的,应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由学校和主管部门调解;经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附件4:大学中层干部聘任实施办法为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干部能上能下、富有生机与活力的选拔任用机制,根据事业单位中层领导职务竞争上岗试行意见精神,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对学校中层干部进行公开选拔,实行竞争上岗和聘任制,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与原则(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为依据,引入竞争机制,调整结构,优化队24、伍,打破干部、工人界限,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促进中青年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推动学校全面发展。(二)原则1、党管干部的原则;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3、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5、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6、以岗定人、用人所长的原则;7、根据需要,适当轮岗的原则。二、竞聘条件和资格(一)条件1、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高政治素质;2、具有响应的文化水平、业务能力和从事专业工作的经历;3、有强烈的责任感、事业心、有胜任本岗位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方法;4、有较强的开拓精神和创新能力;5、身体健康。(二)资格1、25、选聘正职原则上应有2年以上(含2年)担任同级副职的工作经历。教学管理部门选聘正职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行政后勤管理部门选聘正职原则上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2、选聘副职原则上应有3年以上(含3年)管理岗位的工作经历或5年以上(含5年)专业技术工龄(特别优秀者可破格聘用)。教学管理部门选聘副职原则上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行政后勤管理部门选聘副职原则上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3、选聘正职原则上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选聘副职原则上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界限截止到当年6月30日)。三、竞聘程序(一)正职竞聘程序1、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根据学校机构设置,公布设定岗位26、职数,凡符合条件的在岗教职工均可报名。本人填写应聘申请表,报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办公室进行审查资格。2、竞聘演讲。经审查符合竞聘资格的人员,进行竞聘演讲。3、民主测评。学校领导和教职工根据竞聘者的述职情况和德、能、勤、绩进行民主测评,经民主测评合格者列为聘任范围。4、研究确定。民主测评合格的正职竞聘者,经党委研究决定聘任。(二)副职选聘程序副职由个人申请、正职提名,经民主测评合格后,由党委研究决定聘任。(三)岗位空缺处理岗位职务出现空缺时,由校长提名,本人同意,组织考察和民主测评合格后,党委研究聘任。(四)公示对拟聘人员进行任前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任用的,办理有关手续。(五)27、签订聘任合同书校长、主管副校长与受聘正职签订聘任合同书;主管副校长、中层正职与受聘副职签订聘任合同书。四、任职期限与考核奖惩1、中层干部聘任一届为一年;首次新聘任的中层干部,试聘期为3个月。2、任期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连续聘任。3、任职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随时解聘,其职级待遇同时取消:(1)试聘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2)年度考核不合格者;(3)管理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4)因健康原因,半年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5)本人提出辞职,经批准的。4、落聘的原中层干部,职务自行解除,不再享受原职待遇。5、签订聘任协议时,年龄未到聘任限制范围,在协议履行期内达到限定范围的,28、可以任职到协议期满。附件5:大学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制度,根据人事厅关于印发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有利于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有利于提高专业技术队伍整体素质,有利于优化专业技术队伍结构为核心,建立学校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岗,职务能高能低的用人机制。由学校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能力和岗位需要进行择优动态聘任,实现人才与岗位的最佳配置。(二)原则1、评聘分离的原则;2、按需设岗、因事设职的原则;3、保证重点、兼顾一29、般的原则;4、优化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二、聘任条件和资格1、热爱学校,热爱学生,热爱职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2、具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3、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学历要求及学术、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4、在4年内必须有2年以上(含2年)直接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经历;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6、其他必备的岗位聘任条件。三、聘任程序1、公布岗位设置情况,面向全校聘任。2、个人申报应聘。符合聘任条件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向相关部处室负责人提出应聘意向,进行双向选择。每人可申报1个应聘岗位。3、确定受30、聘人员。各部处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合格后,报学校研究履行聘任手续。四、签订聘任合同学校与受聘专业技术人员以合同的形式确立聘任关系,制定岗位职责,提出工作标准和工作目标,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五、聘任类别、期限及管理(一)全聘。根据工作需要和任职条件,受聘到相应岗位的为全聘,期限原则上为2年。对接近退休年龄的人员,聘期一般不超过规定的退休日期。教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后,聘任期满但医疗期未满,聘期可延续到规定的医疗期满为止。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期间,聘期应在“三期”期满之后。(二)续聘。一个聘任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继续受聘的称为续聘。1、续聘应在聘任期满前1个月办理;2、续聘者可在原岗位工作31、,也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3、续聘期限参照全聘确定。(三)试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聘任方可对受聘人实行试聘:1、因工作需要安排使用的;2、大中专院校学生在实习期的;3、不能全面履行现岗位职责的;4、待聘人员重新上岗的;5、新招聘(调入)的。试聘期限一般为3个月,新招聘(调入)和接收的大中专院校学生试聘期为12个月。试聘期满,根据试聘者表现和双方意愿,可转为正式聘任,也可解聘或辞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四)缓聘。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列为缓聘人员:1、病休半年以上或经指定医院鉴定不能正常工作的人员(康复后,双向选择,参加竞聘);2、因公负伤医疗未终结人员;3、脱产进修1年以上人员(含32、1年)。(五)落聘。因主客观原因有下列情况之一未被聘任上岗的人员为落聘;1、因机构撤消、合并而造成的未聘人员;2、工作不负责任,未能履行岗位职责,或工作能力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人员;3、年度考核不合格,又无明显改进人员;4、犯有严重错误或正在拘审、学校暂未处理人员。(六)解聘。因本人原因,解除与受聘人的聘任合同的为解聘。受聘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解聘(同时解除聘用合同)。1、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原聘用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2、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33、3、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或学校规章制度,造成很坏影响的;4、工作严重失职或发生严重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5、在聘期内触犯刑律的;6、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旷教10课时)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7、未完成任期工作目标或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的。(七)辞聘。受聘人在聘期内主动提出离岗,辞去原来所聘任的职务的称为辞聘。有三种情况:一是因聘任方不履行合同而提出辞聘的;二是因组织决定工作调动而提出辞聘的;三是因个人原因而提出辞聘的。除上述第二种情况外,受聘人在聘期内一般不得辞聘。但因特殊原因必须辞聘的,要提前3个月提出书面辞聘申请,报学校审批同意后办理辞聘手续,并将人事关系转出学校。34、(八)拒聘。应聘人拒不接受原部门聘任,又不接受校内转岗分流而未被聘任的称为拒聘。聘任期未满或与学校签订有某种合同,并正在合同期内的人员不得无故拒聘。否则按下列条款处理:1、拒聘人员自拒聘之日起停发全部工资津贴,半年内人事关系保留在学校,半年后未办完调动手续的,从第7个月起按自动离岗处理。2、聘任期未满或拒聘后对学校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拒聘人员,还需做出经济赔偿,方可从学校转出人事关系。(九)低聘。受聘人员具有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但受聘低一级职务岗位的称为低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对受聘人员予以低聘:1、年度考核不合格的;2、业务考核连续2年排在后3位的;3、未完成规定学生管理工作年限的;4、岗位35、已满,无法聘任现职务岗位的。高职低聘者在任期内享受实际聘任职务的收入分配待遇(档案工资不变)。(十)高聘。受聘人员具有低一级职务任职资格,在岗位限额内,受聘高一级职务岗位的称为高聘。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对受聘人员予以高聘;1、受聘人年度考核连续3年为优秀或教学科研成果突出、业务考核连续3年排在前3位的;2、新引进的急需人才,经考核表明已具备担任高一级职务任职条件的。高聘期原则上为1年。低职高聘者在任期内享受实际聘任职务的收入分配待遇(档案工资不变)。六、聘期考核1、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和大学教职工考核暂行办法规定,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对受聘人在聘期内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36、全面、科学的考核评价。每年考核1次(不含教学综合考评)。2、考核分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3、考核结果作为本人晋级、续聘、奖惩、评先的重要依据。附件6:大学管理人员、工勤服务人员聘任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管理用工制度,根据人事厅关于印发省直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为目标,按照分类管理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分调动管理人员和工勤服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37、,促进学校管理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二)原则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2、坚持按岗聘任、双向选择的原则;3、坚持人岗相宜、人尽其才的原则。二、聘任条件和资格1、热爱学校,热爱学生,热爱职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管理经验和业务技术水平。实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必须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和上岗证;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4、其他必备的岗位聘任条件。三、聘任程序1、公布岗位设置情况,面向全校聘任。2、个人申报应聘。符合聘任条件和资格的管理和工勤服务人员,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向相关科室负责人提出应聘意向,进行双向选择。每人可申报1-2个应聘岗位。38、3、确定受聘人员。各科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合格后,报学校研究同意,并履行聘任手续。四、签订聘任合同学校与受聘的管理人员、工勤服务人员以合同的形式确立聘任关系,明确岗位职责,提出工作标准和工作目标,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五、聘任类别、期限及管理(一)全聘。根据工作需要和任职条件,受聘到相应岗位的为全聘,期限原则上为2年。对接近退休年龄的人员,聘期一般不超过规定的退休日期。教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后,聘任期满但医疗期未满,聘期可延续到规定的医疗期满为止。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期间,聘期应在“三期”期满之后。(二)续聘。一个聘任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继续受聘的为续聘。1、续聘应在聘任期满前1个月办理39、;2、续聘者可在原岗位工作,也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3、续聘期限参照全聘确定。(三)试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聘任方可对受聘人实行试聘:1、因工作需要安排使用的;2、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的;3、不能全面履行现岗位职责的;4、待聘人员重新上岗的;5、新招聘(调入)的。试聘期限一般为3个月,新招聘(调入)和接收的大中专院校学生试聘期为12个月。试聘期满,根据试聘者表现和双方意愿,可转为正式聘任,也可解聘或辞聘;试聘期包括在聘任合同期限内。(四)缓聘。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列为缓聘人员:1、病休半年以上或经指定医院鉴定不能正常工作的人员(康复后,双向选择,参加聘任);2、因公负伤,医疗未终结人员;340、脱产进修1年以上人员(含1年)。(五)落聘。因主客观原因有下列情况之一未被聘任上岗的人员为落聘:1、因机构撤消、合并而造成的未聘人员;2、工作不负责任,未能履行岗位职责,或工作能力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人员;3、年度考核不合格,又无明显改进人员;4、犯有严重错误或正在拘审、学校暂未处理人员。(六)解聘。因本人原因,解除与受聘人的聘任合同的,成为解聘。受聘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解聘(同时解除聘用合同):1、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原聘用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2、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41、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3、违反国家法律或学校规章制度,造成很坏影响的;4、工作严重失职或发生严重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5、在聘期内触犯刑律的;6、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旷教10课时)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7、未完成任期工作目标或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的。(七)辞聘。受聘人在聘期内主动提出离岗,辞去原来所聘任的职务的称为辞聘。有三种情况:一是因聘任方不履行合同而提出辞聘的;二是因组织决定工作调动而提出辞聘的;三是因个人原因而提出辞聘的。除上述第二种情况外,受聘人在聘期内一般不得辞聘。但因特殊原因必须辞聘的,要提前3个月提出书面辞聘申请,报学校审批同意后办理辞聘手42、续,并将人事关系转出学校。(八)拒聘。应聘人拒不接受原部门聘任,又不接受校内转岗分流而未被聘任的为拒聘。聘任期未满或与学校签订有某种合同,并正在合同期内的人员不得无故拒聘。否则按下列条款处理:1、拒聘人员自拒聘之日起停发全部工资津贴,半年内人事关系保留在学校,半年后未办完调动手续的,从第7个月起按自动离岗处理。2、聘任期未满或拒聘后对学校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拒聘人员,还需做出经济赔偿,方可从学校转出人事关系。六、聘期考核1、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和学校考核规定,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对受聘人在聘期内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全面、科学的考核评价。每年考核1次(不含教学综合考评)。2、43、考核分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3、考核结果作为本人晋级、续聘、奖惩、评先的重要依据。附件7:大学待聘(缓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为保证我校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妥善解决教职工聘任中出现的待聘问题,根据有关精神和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待聘人员的界定和待聘期限(一)界定待聘人员只限于本次改革中因各种因素而形成的落聘、辞聘、解聘和拒聘的正式职工(二)期限。根据不同原因,待聘期限分为三种:1、辞聘、拒聘人员。因有岗位而本人主动提出离岗或拒绝受聘上岗者,待聘期不超过3个月。2、解聘人员。因本人原因而被单位解除岗位、终止履行聘任(用)合同者,待聘期不超过半年44、。3、落聘人员。因非辞聘、拒聘或解聘原因而未被聘任(用)上岗者,待聘期限为1年。待聘期限一律从辞聘、解聘、落聘之日起的下个月开始计算。二、待聘人员的安置1、缺编部门需要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考虑从待聘人员中聘用。学校鼓励待聘人员参与校内空岗竞聘。各部门聘用待聘人员,在试用期间(试用期3个月)不占编制,待聘人员享受试用期有关待遇。试用期满被聘用者,享受相应的岗位待遇;未被聘用者,仍为待聘人员,待聘时间累计计算。鼓励待聘人员从事校内季节性工作或临时性工作。待聘人员愿意并经用工部门同意,能够替代临时人员岗位的,要清退原用临时人员。2、鼓励待聘人员自谋职业。待聘人员愿意辞职自谋职业的,学校可按上级文件规定45、办理。3、支持待聘人员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三、待聘人员的待遇(一)待聘人员享有重新接受聘任的权利,享有受聘人员同等的政治待遇。(二)待聘人员自待聘之日起,不享受原本人的收入待遇,在规定期限内发放待聘生活费。具体标准为:1、落聘非解聘人员在待聘期内(6个月),只发放本人档案工资的40%,无条件服从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待岗6个月以上还未被聘用者,只发洛阳市规定的基本生活费,限6个月内调离或辞聘。2、辞聘人员。因个人原因而辞聘,在待聘期内只发洛阳市规定的基本生活费,并限3个月内办理调动或辞聘手续,3个月后按自动辞聘处理。3、拒聘人员。拒聘人员自拒聘之日起,停发一切收入。四、待聘人员的管理与要求1、待46、聘人员由人事部门统一管理,安排临时工作者,接受用工部门的管理。2、待聘人员要在落聘1个月内到人事部门报到,无特殊情况未报到或不接受临时性工作者,按自动辞职对待。3、待聘人员要接受管理部门组织的学习和培训。4、待聘人员在待聘期内,不参加年度考核,不参加评先。五、缓聘人员的待遇因各种原因未在岗,不能参加现岗聘任的成为缓聘,缓聘根据不同情况,享受不同待遇。1、公派脱产学习1年以上,享受本人实际职级基本收入待遇;学习毕业后,参加聘任,享受相应岗位待遇。2、病休半年以上或经学校指定医院鉴定,身体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按照学校相关制度执行。3、因工负伤,医疗未终结人员,享受本人实际职级待遇。附件8:大学47、收入分配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加大分配制度改革的力度,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坚持一人多岗、一专多能、各尽其责的原则,使收入与职工的劳动态度、数量、质量、岗位挂起钩来,实行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分配办法。体现收入、分配向教学一线倾斜,向班主任倾斜,向脏、苦、累、险工作岗位倾斜。在职职工收入分为基本收入与津贴两部分。基本收入为本人档案工资总额的70%。与职工完成基本工作情况相结合。津贴主要与职工的工作总量、工作质量相结合。类型包括:一、 教师津贴(一)专职教师津贴:1专职教师基本工作量为每周10节。基本工作量津贴按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年限分为:技术职务任职时间课时津贴(元/节)副高10年以上(含10年)75年48、以上10年以下65年以下(含5年)5中级10年以上(含10年)4.55年以上10年以下3.55年以下(含5年)3初级及以下10年以上(含10年)2.55年以上10年以下1.55年以下(含5年)0.52专职教师超基本工作量课时津贴按专业技术职务分为:副高:11元/节;中级:9元/节;初级及以下:8元/节3见习期、新调入和停薪留职期满返校教师,第一年为试聘期,其超基本工作量课时津贴减半发放。试聘期满后,考核合格,下年享受全额津贴。4其他工作量的计算办法为:1)由于学生专业实习、毕业实习和新生军训等特殊原因造成不能完成基本工作量的专职教师,或由于教学计划造成全学期没课的专职教师,由学校人事部门另行安49、排其它工作,实行坐班制,其津贴按相应岗位标准发放。2)辅导学生校外实习,每人每周按20个课时计算工作量。3)监考每人每场发监考费15元。4)其他情况处理办法。上课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开课堂,1次扣10元;每旷教1节扣30元;旷教4节(含4节)以上扣全部津贴。请假在1个月以上的,只发洛阳市最低生活费;学期累计非因公调课超过4节的,其补课的课时费按标准减半计算。5)专职教师的基本收入与基本工作量、周二下午活动日、开学后和放假前一周坐班及其它集体活动相挂钩。坐班时请假1天扣20元,旷工1天扣60元;周二下午活动日及全校集体活动迟到、早退1次扣10元,请假1次扣20元,无故不到1次扣40元。6)专职教师50、经学校批准因开会、短期培训等原因造成未完成基本工作量的,津贴参照行政人员津贴发放(副高对应中层正职,中级对应中层副职,初级及以下对应工作人员)。7)休产假的教师,在规定假期内发给本人档案工资。5、津贴发放办法。各教学部门负责统计教学工作量,并于次月2日前报教务处;教务处于6日前将任课教师的津贴送人事部审核(一式三份)签字,经主管校长、校长签字后交财务部统一发放。(二) 兼职教师津贴兼职教师享受行政后勤相应岗位各项津贴。兼职教师基本工作量为每周6节;正职每周最多超2节,副职和一般兼职教师最多超4节;兼职教师基本工作量、超基本工作量课时津贴参照专职教师标准计发。兼职教师上课迟到、早退、旷课、调课及51、中途离开教室等情况按专职教师处理办法进行处理。(三) 教务处根据上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的先后顺序,确定前20%人员为优质课教师,超基本工作量加发1元/节。各教学部排课时根据上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的先后顺序优先安排名次靠前的教师。总体排课原则依次是专职教师、兼职教师、外聘教师。二、行政后勤人员津贴1、标准职务级别 津贴(元/月)校级 600中层正职 530中层副职 450工作人员 300高级工任职10年以上(含10年)500任职5-10年 430任职5年以下(含5年) 380中级工 350初级及以下 2902、行政后勤人员请病、事假按个人日津贴标准扣除。日津贴标准=岗位津贴22.5请事假1天扣152、个日津贴,请病假1天扣0.5个日津贴。请假在一个月以上的,只发洛阳市最低生活费。3、行政后勤人员每迟到、早退1次扣10元,旷工1天扣60元,当月累计旷工3天,扣发当月全部岗位津贴。4、上班时间串岗、打牌、下棋、干私活者,一经查处,1次扣岗位津贴20元;学校组织的教职工集体活动迟到、早退1次扣岗位津贴10元,请假1次扣岗位津贴20元,无故不参加者1次扣岗位津贴40元。5、若所有扣款超出本人岗位津贴的,超出部分从其基本收入中扣除。6、休产假的教职工,在规定假期内发给本人档案工资。三、班主任津贴(一)班主任津贴根据每人出勤、工作量、考核情况计发。(二)班主任津贴的发放1、标准:每个学生每月4元2、发53、放:由各教学部根据班主任量化考核及津贴发放实施办法计算班主任津贴,次月6日前报人事部审核,并经主管校长、和校长审批后交财务部统一发放。寒暑假、学生校外实习期间班主任津贴不再发放。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原有关规定自行废止。附件9:大学职工考核暂行办法为了正确评价我校教职工(专任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和督促各类人员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为其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收入分配待遇等提供依据,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和大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各类人员岗位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考核目的与原则(一)考核的目的在54、于进一步落实教职工岗位聘用制,建立激励竞争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使学校能够准确地掌握和评价各类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为教职工的聘任、奖惩以及职务调整、职称评审、工资晋升、评先评优、收入分配等提供依据,激励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的原则;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领导评价相结合的原则;思想政治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突出工作实绩的原则;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二、考核的对象和范围(一)按照本办法,参加考核的对象为全校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55、员。(二)以下人员不参加当年年度考核:1、待聘人员。2、当年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人员。3、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半年以上人员。(三)以下人员应参加当年年度考核,但只写评语,不定等次:1、新参加工作的人员,或在试用期、学徒期、见习期的人员。2、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三、考核的分类和时间考核分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平时考核为日常考核,一般在周末汇总、月末测算;年度考核一般在当年年底或次年1月底以前进行;聘期考核在聘期满后1个月进行。四、考核内容和重点(一)考核应以每个人所聘岗位及岗位职责为依据,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业绩。德:主要考核贯彻执56、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政治表现,以及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团队协作精神、奉献精神、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能:主要指管理才能、教学及业务水平和工作熟练程度;勤:主要指事业心、责任感、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程度;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二)考核重点考核应依据各类人员的特点,确定相应的考核重点:1、管理人员的考核重点为政策理论水平、改革开放意识、组织管理能力、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实绩等情况。2、专任教师的考核重点是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情况。教学方面,重点考核其掌握本专业本学科基础理论的广度和深度,对教学内容的57、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钻研教材、开设新课、新实验的水平和能力;对学生的指导能力,完成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学效果;同时考核科研学术成果的数量和质量,包括出版教材和发表论文的学术价值影响、科研选题、立项情况和承担课题的级别、个人在其中所起的作用、科研成果的应用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3、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重点为服务于教学科研有关工作的态度、业务技术水平。4、工勤人员的考核重点为服务态度、操作技能、安全生产、工作数量和质量等情况。从事管理工作的兼职教师按其所聘岗位及其岗位职责进行考核,同时,考核其教学业务水平。五、考核机构学校成立考核工作委员会,负责全校各类人员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委员会下设考58、核办公室,负责考核的日常工作。学校考核工作委员会职责是:根据上级考核工作规定和学校实际制定学校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组织、领导、监督全校的考核工作,解决考核中出现的问题;审核、确定考核等次;受理教职工对考核结果不服的申诉。六、考核方法和程序(一) 平时考核平时考核由日、周、月、学期、年终考核构成。被考核人逐日填写考核日志,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确认,考核办公室根据岗位职责量化考核标准计算考核得分。详细内容见大学岗位职责量化考核方案。(二) 年度或聘期考核1、个人总结被考核人依据岗位职责的要求,实事求是地写出个人总结或述职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本人的岗位职责及年度或聘期目标任务;履行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的情59、况及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中存在的经验教训;今后的努力方向和实现目标的措施。同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或聘期考核登记表。2、述职和民主评议学校中层干部的述职在教职工大会或中层干部会上进行。述职后,由考核工作委员会负责对其进行民主测评。其他各类人员的述职由学校考核工作委员会和所在考核单位共同组织,并对其进行民主测评。3、年度综合评价学校考核工作委员会根据个人述职、民主测评、民主评议,结合平时考核情况,对被考核人的德、能、勤、绩等做出评价。在考核结果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中,优秀等次数额按有关规定的比例确定,其他的考核等次由考核工作委员会根据个人综合表现确定。学校考核工作委员会将考核结果通知60、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三个工作日内按组织程序申请复核。校考核工作委员会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认真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4、考核结果的使用在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合格等次的,具有晋升职务、工资,享受校内各种津贴、奖励和续聘的资格。具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1)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按照有关规定晋升工资档次,同时享受奖励。(2)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为合格的,享受其相应津贴;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为优秀的,在享受其相应津贴的同时,可给予适当奖励。(3)教师连续三年年度或综合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具有低职高聘的资格。(4)聘期考核合61、格的,具有续聘的资格;聘期考核优秀的,具有优先续聘的资格。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登记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1)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得正常晋升工资档次。(2)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予以解聘;连续两年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降职、降级、低聘或调整工作岗位。降职、降级、低聘后,享受低一级岗位相应基本收入中的固定部分。5、各类人员的考核标准(1)专任教师考核标准专任教师指专职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各等次标准为:优秀: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态度端正,能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忠诚党的教育事业,62、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在教学中能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结合人才市场的需求,符合职业教育的特点,不断更新、改革、充实教学内容,融专业性、技能性、趣味性于一体;教育思想正确,教学态度端正,教学方法灵活,教学经验丰富,注重学生职业能力和综合能力的培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学改革成效显著,能超额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教学效果优良;注重专业体系建设,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把握职业教育规律,在相应学科领域成为学科带头人;能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学科的发展趋势,注重科学研究,科研成果突出。合格: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态度端正,能够比较好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各项规63、章制度,比较好的完成受聘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工作任务;具有比较扎实的专业技能,在教学中能够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更新、改革、充实教学内容,有比较端正的教学态度,比较灵活的教学方法,比较丰富的教学经验,教育思想、教育观点正点;积极参与教改工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学效果比较突出;比较重视学生职业技能培养,科研成果比较突出。基本合格:基本上能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各项任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基本合格:1)组织观念不强,纪律松懈,有迟到、早退、旷教等现象。2)教学态度不端正,责任心不强。3)未经批准,擅自更改授课计划或私自调课,学生意见较大;或集体观念淡薄,经常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者。4)无正当理64、由不接受分配的教学任务者。5)教学有失误,给学校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者。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德、能、勤、绩有一项明显达不到现岗位职责要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不合格:1)缺乏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教学态度不端正,教学效果差,经教育仍不改正者。2)不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无理取闹,严重影响教学工作和学校秩序者。3)不服从教学分配,或不接受教学任务安排,经常迟到、早退者,一年内旷教累计超过20节者。4)出现严重教学事故,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者。5)受司法机关刑事处罚者。6)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经教育仍拒绝参加者。年度65、考核前由校考核工作委员会制定出具体的考核细则。(2)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标准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指教师以外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包括卫生系列、电教系列、教辅技术、管理技术等岗位人员。优秀:政治态度端正,能坚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改革及活动,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技术能力强,业务精湛,创造性的从事较大难度和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工作;能熟练运用本专业的知识,解决本专业领域内复杂的技术难题,在所从事的岗位上发挥骨干和模范带头作用;工作业绩和科研成果突出。合格:政治态度端正,能坚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66、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能较好的完成受聘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工作任务;能够树立为教学科研服务、为教职工服务的思想意识,工作比较勤勉,责任心比较强;具有较扎实的专业功底,一般能运用本专业的理论基础知识,解决工作中的技术难题,工作业绩比较突出,有一定能力。基本合格:能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基本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各项任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定为基本合格;1)组织纪律观念不强,迟到早退次数较多,有旷工现象者。2)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责任心不强,贻误工作者。3)不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不接受学校工作分配者。4)工作失误给学校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者。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不能67、适应工作要求,难以履行岗位职责,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定为不合格;1)不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重影响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无理取闹者。2)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团结协作精神差,办事效率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教育仍不改正者。3)工作责任心差,玩忽职守,工作中发生严重责任事故和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者。4)不服从学校工作分配,消极怠工,经常无故迟到、早退、旷工者。5)受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和受司法机关刑事处罚者。年度考核前由学校考核工作委员会制定出具体细则。(3)管理人员考核标准优秀: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高,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意识强;思想解放,观68、念更新快,与时俱进,爱岗敬业,奉献精神强;工作思路清晰,富有创造性,作风民主,办事公道,讲究诚信,顾全大局,办事效率高;在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等工作中尽职尽责,成效突出,群众威望高。合格: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较高,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思想意识强,服务态度端正,能积极参加各项改革,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群众中影响较好。基本合格:基本能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各项任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定为基本合格:1)工作态度不端正,责任心不强,贻误工作者。2)组织观念不强,纪律松懈,经常迟到、早退,有旷工现象者。3)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工作分配者。4)工作出现失误,给学校造成较大损失或造成不良69、影响者。5)当年受行政、党内警告处分者。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差,德、能、勤、绩明显不能适应现任岗位职责要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定为不合格:1)工作责任心差,玩忽职守,给学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或责任事故者。2)服务态度差,团结协作精神差,办事效率低,且经教育不能改正者。3)不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违犯校规校纪,寻衅滋事,打架斗殴,严重影响和干扰学校工作和秩序者。4)不服从组织分配,或不接受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消极怠工者;经常迟到、早退,旷工一年内累计超过20天者。5)受行政、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6)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经教育仍拒绝参加者。7)受司法机关刑事处罚者。8)其他在德、能、勤、绩方面70、出现重大问题或失误者。年度考核前由校考核工作委员会制定出具体的考核细则。(4)工勤人员考核标准工勤人员是指从事后勤保障、教学服务等工作的人员。各等次标准为:优秀: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态度端正,能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德、能、勤、绩突出,能高质量的完成受聘岗位职责规定的工作任务;安心本职工作,业务熟练,工作勤奋,责任心强,能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熟悉工作规范,遵守劳动纪律,注重劳动安全,集体主义观念强,组织纪律性强,服从组织安排,以校为家,开源节流,勤俭节约,服务态度端正,服务质量高。合格:政治立场坚定,政治71、态度端正,能够比较好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德、能、勤、绩能达到现岗位要求,较好地完成受聘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工作任务;爱岗敬业,坚守岗位,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较熟练的业务技术,服务态度比较端正,服务质量比较高;能遵守劳动纪律,工作中无安全责任事故。基本合格:能基本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各项任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定为基本合格;1)组织观念不强,纪律松懈,迟到、早退次数较多,有旷工现象者。2)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责任心不强,团结协作精神较差,贻误工作者。3)集体观念淡漠,经常不参加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者。4)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工作分配者。5)工作出现失误,给学校造成较大损失或造成不72、良影响者。6)当年受行政、党内警告处分者。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德、能、勤、绩明显有一项不能适应现任岗位职责要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定为不合格:1)缺乏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务态度差,团结协作精神差,办事效率低,且经教育不能改正者。2)工作责任心差,玩忽职守,给学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或责任事故者。3)不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违犯校规校纪,寻衅滋事,打架斗殴,严重影响和干扰学校工作和秩序者。4)不服从组织分配,或不接受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消极怠工者;经常迟到、早退,旷工一年内累计超过20天者。5)不热心本职工作,把精力放在干私活、捞外快上,或因在校外兼职73、而严重影响本职工作或明显侵犯学校权益者。6)受行政、党内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的人员。年度考核前由校考核工作委员会制定出具体的考核细则。附件10:大学临时聘用人员管理使用办法为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更好地发挥临时聘用人员的作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管理原则临时聘用人员的使用应本着“公开招聘、择优录取、严格考核、合约使用”的原则,合理定岗、定责、定人、定工资,严格聘用手续,使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二、聘用条件1、政治立场明确,品行端正,遵纪守法;2、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招聘工种需要;4、原则上,应聘人员年龄应在18周74、岁以上,男性最大不超过50周岁,女性最大不超过45周岁。三、聘用程序1、使用临时聘用人员的部门根据本部门定编、定岗和工作需要情况,提出使用临时聘用人员的申请(说明使用理由、岗位任务、聘任条件、聘任期限等内容),报学校人事部门。2、由主管人事工作的领导将申请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经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用工部门应携带临时聘用人员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毕业证、身体健康证明、各种资格证书等)到人事部门办理审批手续。3、用工部门与临时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分别由临时聘用人员本人、用工部门、人事部门各存一份。合同期限一般为六个月,如继续工作需要重新签订合同。4、受聘人员在聘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提前75、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工部门和人事部门。四、使用和管理1、临时聘用人员的使用和日常管理由用工部门和人事部门负责。2、新招聘的临时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3、临时聘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严重违纪或违反劳动合同有关规定的,可提前解除劳动关系。4、人事部门每学期期末对临时聘用人员审核一次;用工部门每月月末对临时聘用人员进行一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学校人事部门。5、临时聘用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的要追求责任,并予以赔偿。6、临时聘用人员在社会上发生的一切经济、民事、刑事纠纷,均由本人负责,学校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五、本办法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附件176、0:大学创新学生管理体制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学生管理体制,促进教学工作与学生管理工作协调发展,依据省社职教集团改革发展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国家和省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精神为指导,以省社职教集团总体发展规划为依据,探讨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规律,创新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方法,借以实现学校学生管理工作与教学工作的全面对接,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水平,为培养更好更多中等实用型专业人才提供体制保障。二、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创新学生管理体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 长:张雪涛副组长:李 彬成 员:焦红浩 任中民 陈贵银 柴新军 三、实施内容(一)组织结构改学生77、年级管理体制为专业管理体制,即由原学生科直接管理学生,改变为由教学工作部和网络教学管理中心按专业类别管理学生。两个教学部(中心)具体负责所属专业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作为学生管理的职能部门,学工部(团委)继续承担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专业管理体制下学生教育管理的组织结构详见附表)(二)职责划分实行按专业类别管理学生体制后,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划分如下:学工部(团委)工作职责:1、制定年度学生工作计划并会同教学部(中心)组织实施。2、与教学部(中心)就学生管理工作进行协调和具体指导。3、组织策划学校校园文化活动方案并会同教学部(中心)组织实施。4、会同教学部(中心)对班主任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培训。78、5、对教学部(中心)的学生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评。6、负责学校学生大型的非智力因素教育活动的组织(入学教育、军训、毕业典礼等)。7、负责学生的学籍、档案管理。8、负责学生的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及对学生重大违纪行为的教育和处理。9、具体负责学生公寓的管理工作和校园环境卫生工作。10、负责贫困生资助工作及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部署。11、负责学生团员的组织发展工作,会同党办、教学部(中心)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及学生党员的组织发展工作。12、对校团委和校学生会进行工作指导。13、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教学部(中心)工作职责:1、制定年度学生工作计划并会同学工部组织实施。2、教学部(中心)具79、体负责学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3、会同学工部对班主任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培训。4、负责班主任的聘用、考评并根据工作绩效核发津贴。5、组织实施学校校园文化活动方案。6、组织落实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及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和处理。7、负责贫困生资助工作及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落实。8、负责学生档案的填写和审查。9、培养、教育并推荐学生入团积极分子和入党积极分子。10、对教学部(中心)团总支和学生分会进行工作指导。11、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三)人员配备及分工1、学工部(团委)学工部(团委)设:主任(兼团委书记)1名。主持学工部(团委)全面工作并主抓公寓管理工作。副主任1名。协助主任开展工作并具80、体分管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档案管理员1名。具体负责学籍、档案的管理、学生各种证卡的办理、部内各种文书的打印、国家助学金材料的收集等项工作。学工部(团委)下设校团委和校学生会,其人员主要有相关教学部(中心)团总支干部和学生分会干部组成。2、从事学生管理的教学部(中心)从事学生管理的教学部(中心)设:主 任1名。主持所在部室全面工作。副主任1名。协助部主任开展工作。班主任若干名。班主任从本教学部(中心)的在编教师中聘用,每位教师原则上管理一个班级。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教学部(中心),其学生组织分设教学部(中心)团总支和学生分会。(四)管理对象的划分教学工作部:会计电算化、电子商务、电子电器、数控技81、术网络教学管理中心:计算机网络、计算机应用、室内设计、广告设计 (五)日常考核、津贴发放1、日常考核:根据学校班主任岗位职责及班主任岗位量化考核细则,结合教学部(中心)的工作特点,对学生管理及班主任进行量化考核。2、津贴发放:教学部(中心)按照量化考核结果,结合班主任管理学生人数的多少,核发班主任津贴。四、实施步骤(一) 8月16日 8月17日 进行学生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及人员调配。(二) 8月18日8月20日 组织全体学生管理人员集中学习培训及工作部署。五、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新学生管理体制,是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推进学校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大教职工,特别是具体从事学生82、管理工作的同志,一定要从学校改革发展的大局出发,深刻认识其深远意义,以积极的态度配合支持学生管理体制的创新改革工作。(二)坚持标准,择优聘用。学工部(团委)要积极协助教学部(中心)作好班主任的选聘和培训工作。教学部(中心)要严格按照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要求,结合学校学生工作的实际需要,从教职工中择优聘用学生管理人员,为提升学生管理工作水平提供人才保障。(三)强力推进,务求实效。按专业类别管理学生是一种全新的学生管理模式,对于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学工部(团委)、教学部(中心)要坚定信心,积极应对,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排除各种艰难险阻,确保新的学生管理体制的实施并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从而推动整个学生工作乃至整个学校工作再上新台阶、新水平。附:专业管理体制下学生教育管理的组织结构学生主管校长工作协调教学主管校长学工部(团委)工作协调教学部(中心)学生非智力因素教育校团委校学生会教学部学生分会、团总支教学部(中心)主任教学部(中心)副主任主任班主任学生日常管理学生非智力因素教育工作指导工作指导校 长学生智力因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