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洲头乡金坝村村庄规划两图一表一则(2021-2035年)(9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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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宿松县洲头乡金坝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二图二图 一表一表 一规则一规则宿松县洲头乡人民政府二 图n 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图n 重点区域总平面图2345一 表n 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67一表:宿松县洲头乡金坝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近期重点建设项目表类型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位置项目规模建设方式建设时序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1旱改水村域5.53公顷提升改造2021-20252耕地找回村域0.39公顷提升改造2021-20253宜耕后备资源开发村域0.24公顷提升改造2021-20254坑塘整治修复村域4.61公顷提升改造2021-20255林地整治修复村域10.04公顷提升改造2、2021-20256支渠景观修复村域7.05公顷提升改造2021-2025产业发展7龙潭谷广场中坝组0.08公顷新建2021-20258乡隐民宿古龙潭0.38公顷新建2021-20259景观小品龙潭养生园内部4处新建2021-202510临港民宿、游乐场项目秀闸组1.65公顷新建2021-202511龙潭人家民宿改建项目下坝组400m2提升改造2021-202512龙潭养生园古龙潭周边8.7公顷新建2021-202513电商物流园上坝组0.23公顷新建2021-202514乡创营中坝组0.23公顷新建2021-202515创意市集上坝组0.02公顷新建2021-202516金坝葡萄园基础设施建3、设项目下坝组、上坝组、秀闸组新建2021-202517金坝优质葡萄苗培育示范项目金坝村下坝组70亩新建2021-202518金坝乡村旅游服务驿站建设项目下坝组、上坝组、秀闸组300m2提升改造2021-202519金坝葡萄园采摘步道建设项目下坝组、上坝组2km提升改造2021-2025人才培育支撑20金坝“宜才”工作室改造建设项目下坝组170m2提升改造2021-2025文化传承保护21金坝葡萄文化展陈项目下坝组200m2提升改造2021-2025公共服务设施22乡村会客厅金洲大道与金坝街交叉口西北角1.00公顷新建2021-202523文化广场金坝广场0.09公顷提升改造2021-2025集4、中安置点24新建安置点金洲大道与金坝街交叉口东北角1.21公顷新建2021-2025道路交通设施25公交站台金洲大道与金坝街交叉口东北角0.03公顷新建2021-202526停车场游客中心、临港民宿及各个村庄内部0.81公顷新建2021-2025防灾减灾27水工设施尾厂组0.81公顷提升改造2021-2025人居环境整治28夜景亮化清水港及古龙潭游步道3km新建2021-202529污水处理设施村域3个提升改造2021-202530健身广场村域4个新建2021-202531公厕村域5处新建2021-202532金洲产业大道改造提升项目村域3.7km提升改造2021-202533农耕文化长廊中坝5、组新建2021-202534清水港改造提升项目清水组、秀闸组提升改造2021-202535污水(生态处理塘)治理项目村域3000m2提升改造2021-202536村域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村域320m2提升改造2021-202537“金尚廉”村民议事活动场建设项目下坝组600m2提升改造2021-202538秀闸道路建设项目秀闸组732m新建2021-202539尾厂道路拓宽工程尾厂组提升改造2021-202540环形游步道建设项目上坝组、中坝组提升改造2021-202541移动杆线整治项目金坝街提升改造2021-20257一 规 则n 村庄规划用途管制规则8规划期内在国土空间上进行的各类活动应按照6、以下规则进行,确需改变用途的,应按照国家和安徽省相关规定,对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有关控制线的,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要求进行管控。位于村庄建设边界外的村庄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优先考虑按照实际情况逐步拆并,确实不能拆并的,应保留现状用地规模和范围,不得扩大。一规则:宿松县洲头乡金坝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n 管制规则用途类型管制规则耕地本村耕地236.64公顷,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220.17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7、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园地本村园地112.02公顷。主要用于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禁止非农建设。林地本村林地56.85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公益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本村农业设施建设用地10.96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居住用地本村居住用地52.56公顷。主要用于城乡住宅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1、禁止占8、用宅基地以外的建设用地建房。A、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新申请的宅基地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规模不得超过每户160平方米的标准,将新增农村宅基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宅基地的建设必须符合村庄规划、国土空间规划;B、村民建房建筑层数不应超过3层,建筑高度不大于12米,应符合村庄整体景观风貌控制性要求。C、存量宅基地超标的禁止扩大规模。2、垃圾收集点、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公用设施用地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民不得随意占用。3、严格按用途审批用地,不符合村庄规划确定用途的不得批准建设项目用地,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4、村民建房用地,必须服从统一管理,履行审批制度,做到先批后9、建,严格遵守安徽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本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12公顷。主要用于机关团体、科研、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社会福利等机构和设施建设。商业服务业用地本村商业服务业用地3.01公顷。主要用于商业、商务金融以及娱乐康体等设施建设。城镇村道路用地本村城镇村道路用地3.61公顷。仓储用地本村仓储用地1.05公顷。主要用于物流仓储和战略性物资储备。交通运输用地本村交通运输用地3.07公顷。主要用于铁路、公路、机场、港口码头、管道运输、城市轨道交通、各种道路以及交通场站等交通运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公用设施用地本村公用设施用地3.48顷。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域10、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邮政、广播电视、环卫、消防、干渠、水工等设施建设。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本村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10公顷。主要用于城镇、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敞空间。留白用地本村留白用地0.54公顷。待用地性质明确后可按要求使用。在用地性质明确前,按现状地类使用,不得闲置浪费。特殊用地本村特殊用2.27公顷。主要用于军事、外事、宗教、安保、殡葬,以及文物古迹等具有特殊性质的土地。陆地水域本村陆地水域34.75公顷。主要为陆域内的河流、湖泊等天然陆地水域,以及水库、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河流、湖泊、水库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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