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4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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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Le****97
编号:952086
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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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编码:合同编号:xx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 委托人(委托人): xx智能装备(xx)有限公司 咨询人(咨询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2第一部分 协议书委托人全称(委托人): xx智能装备(xx)有限公司 咨询人全称(咨询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 xx项目名称: xx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工程地点: xx市xx区xx镇先进制造业基地 工程规模:项目总2、建设用地面积为70670,规划总建筑面积约为163852,整体规划,分期建设。首期规划建设总建筑面积约84704,首期总投资50904万元,其中工程费为41503万元,其他费用9401万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二、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决)算阶段等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投资控制工作。(委托人保留调整工作范围和内容的权利)。每个阶段具体的工作内容如下表:序号控制阶段各阶段的造价控制工作内容21设计阶段1、负责审核并协助完成初步设计概算评审,并出具审核报告。2、分析概算编制范围、编制依据是否齐全、合理,概算开项是否全面,有无漏项。3、复3、核概算对应初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是否准确。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否符合国家、省市政府的相关部门收费标准,是否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技术经济指标与同类型工程指标相比,是否相接近。提供建筑材料、设备造价方面的选择意见,控制投资预算成本。5.负责根据批准的设计概算,提出工程项目的各专业工程和各阶段造价限额指标。6.负责对设计中采用的主材、设备(非工艺)等提供市场信息,进行方案比较,提出优化建议。7.负责编制或者审核初步设计概算,按时提交编审报告、调整意见及合理化建议,并负责与上级公司的对数工作。8.负责参加设计方案论证会议、工程图纸会审、变更论证等专题会,提出造价专业意见。9.根据确定的设计方案编制详4、细的工程成本预测和资金流量预测分析,以作为进度和成本控制的目标;随设计的深入定期分析工程成本、定期修正资金流量预测。10.负责按委托人要求编制清单计价模式等各类造价管理文件。32招标阶段1、根据招标图纸(方案)及招标文件,划分标段,包括各标段工程(所有各类标及各标段)承包内容、界面,按委托人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预算。2.协助委托人编制招标文件、合同等经济性条款。3.协助招标工程,答复招标答疑有关造价疑问。4、负责对中标人的经济标文件或报价书等进行分析和汇总,提出造价控制建议,并形成清标报告。5.负责对合同方式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解决办法等提出合理化建议供委托人参考并协助委托人签订施工合同5、。6.参加招标文件会审、产品调研及其他有关工程造价会议,解决有关造价事宜,提出相关改善建议。7.按委托人要求定期提供工作成果报告。43施工阶段1、负责按委托人要求编制各类造价管理文件,包括工程变更程序、工程款支付程序等并定制专门的合同管理支付台账。2、 制定项目总体投资进度计划,根据实际进度与每月实际投资和计划投资作分析比较,分析成本超支的原因和修正项目投资进度计划。3.做好施工过程所产生的工程量和费用的审核工作,根据施工图纸及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审核工程进度款、计算工程实物量、参与材料设备的询价、审核工程变更及签证、与工程承包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洽谈索赔事项、建立台账等动态造价控制。46、.参加图纸会审、工地现场会、产品调研以及其他有关工程造价会议,按需要到工地现场,全面了解工地现场情况,解决有关造价事宜;按要求对施工项目实施全过程造价控制,主动、及时地发现并向委托人报告可能对工程造价有影响的事项,提出相关改善建议,确保项目造价不超预算。5、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委派至少一名造价人员提供驻场服务。6.及时向委托人提供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造价的政策信息,及时向委托人通报市场有关价格信息。7.按委托人要求提供造价和支付等台帐及报表。8.按委托人要求定期提供工作成果报告。54工程结(决)算阶段1、负责按招标方要求编制结算管理文件,配合招标方开展过程结算。2、负责收集和整理结算依据资料,收集7、有关工程费用方面的签证资料,核对单据并及时归档。3、协助委托人组织推进竣工结算工作,编制竣工结算工作方案、竣工结算计划、提出竣工结算工作建议。4、负责各项工程(服务)竣工结算的审核工作,编制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5、协助委托人处理与承包单位的有关结算纠纷。6、按委托人要求完成造价咨询资料整理及归档。7、进行经济技术指标分析,提交造价咨询总结。8、配合结算定审和决算工作。65配合服务1、负责组织相关造价控制评审会议,包括邀请相应的经济专家。2、视情况邀请高级经济顾问对造价问题进行咨询把关。3、配合委托人完成项目审计工作。4、服从委托人安排,背靠背复检其他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完成的造价咨询成果。8、5、配合委托人编制详细的工程成本预测和资金流量预测分析,以作为进度和成本控制的目标,随设计的深入定期分析工程成本、定期修正资金流量预测。6、配合协助委托人审核勘察设计、监理等其它二类费用的进度款、结算款支付。7、不同工程阶段(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结(决)算阶段)给委托人提供每阶段不少于1次的造价专业培训注:委托人生产工艺设备造价服务工作不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详见附录A。三、 服务期限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咨询人完成全部服务内容之日止。包括本项目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整个施工阶段、结(决)算和责任保修期阶段的造价咨询及投资控制工作等建设项目全过程的投资控制服务9、。2、委托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对本合同履行期进行适当调整,咨询人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完成委托服务工作,不得延误。3、在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范围内,因咨询人原因造成工程延期,致使造价咨询服务期出现延长的,咨询人的责任期也应相应延长。四、 质量标准按国家、省、市颁布的法律、法规及造价标准、定额、规范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相关造价管理文件及委托人的相关要求。各标准、文件要求不一致的,以要求较高者为准。五、酬金或计取方式1、本合同造价咨询酬金价暂定为:¥ 元,(大写: )(即为中标价,增值税税率为6%。若在合同履行期间,遇国家税率调整的,则价税合计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折算下浮率为 10、%(折算下浮率=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2.本合同造价咨询酬金结算价计算公式如下:造价咨询酬金结算价=造价咨询基准价(1-折算下浮率)3、造价咨询基准价=按经委托人确认的项目总投资概算价,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1742号文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的相关规定下浮 40% 计算。4.本合同造价咨询酬金包括咨询人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包括调研费)和咨询人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即派出主要造价咨询人员、驻场服务人员及后勤保障人员、设备等完成约定期限及咨询范围工作的全部人力、物力费用以及技术资料费、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税金等合同所涉及的正常服务和附加酬金用。5.咨询11、人在合同履行期间须自行决定驻场人员工作所需的交通方式,确保及时到达工作地点,所需交通费用及必需的电脑、打印设备等办公设备材料已包含在本合同造价咨询酬金中,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咨询人驻场人员驻场产生的生活费、差旅费等由咨询人自行承担。6.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造价咨询酬金计取时已综合考虑各种费率变化、物价变动等因素。 酬金计取及支付方式详见附录A。六、合同文件的构成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各文件存在冲突之处,以如下排列次序在前者优先适用:1. 本合同履行期间委托人与咨询人签订的补充合同(协议)或修正文件;2. 本合同协议书;3. 中标通知书4. 本合同12、专用条款;5. 本合同通用条款;6.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文件、答疑文件等);7. 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8. 组成本合同的其他文件。通过上述顺序解释仍无法明确的事项,由委托人与咨询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委托人按照公平合理和有利于本合同工程建设的原则作出决定,咨询人应无条件执行。七、词语定义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_ _年_月_日。2.订立地点:_。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_8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执_4_13、份,咨询人执_4_份。委 托 人: 咨 询 人:地 址: 地 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社会信用代码: 社会信用代码:账 号: 账 号: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电 话: 电 话: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1. 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1.1词语定义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建设工程。 1.1.3“工程造价”是指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预计或实际支出的全部费用。1.1.3“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14、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4“咨询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1.1.6“正常工作”是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咨询人的工作。1.1.7“附加工作”是指咨询人根据合同条件完成的正常工作以外的工作。包括合同期限延长、增加服务内容、增加服务范围、提高成果质量标准、要求赶工、非咨询人原因引起的重复或反复工作均为附加工作。1.1.8“项目咨询团队”是指咨询人指派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团队,其团队成员为本合同的项目咨询人员。1.1.9“项目负责人”是指由咨询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15、围内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的负责人。1.1.10“委托人代表”是指由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委托人权利的人。1.1.11“酬金”是指咨询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咨询人的金额。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和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在协议书中载明的,咨询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 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咨询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1.1.14“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16、5“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咨询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1.2语言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3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含工程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索赔和合同价款调整报告等修正文件);2.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专用条款及附件;5.通用17、条款;6.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适用于招标工程)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7.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4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规程、定额、技术标准等规范性文件。2.委托人的义务2.1提供资料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参照附录C的约定无偿向咨询人18、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咨询人提供最新的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委托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与完整性负责。2.2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咨询人完成造价咨询提供必要的条件。2.2.1委托人需要咨询人派驻项目现场咨询人员的,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项目咨询人员有权无偿使用附录D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2.2.2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咨询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2.3合理工作时限委托人应当为咨询人完成其咨询工作,设定合理的工作时限。2.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委托人应19、在双方签订本合同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权限范围书面告知咨询人。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咨询人。2.5答复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由此造成的工作延误和损失由委托人承担。2.6支付委托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咨询人支付酬金。3.咨询人的义务3.1 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3.1.1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专用条款约定的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应符合专用条款的约定。3.1.2项目负责人咨询人应以书面形式授权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采用招标程序签署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应当与投20、标文件载明的一致。3.1.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咨询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咨询工作正常进行。咨询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等情形调整项目咨询团队人员。咨询人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应提前3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3.1.4咨询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委托人要求咨询人更换的,咨询人应当更换:(1)存在严重过失行为的;(2)存在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3.2 21、咨询人的工作要求3.2.1咨询人应当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等要求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团队人员名单及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咨询工作大纲等,并按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实施咨询业务。3.2.2咨询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份数、组成向委托人提交咨询成果文件。咨询人提供造价咨询服务以及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标准。具体的执行标准、委托人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高于以上标准的,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3.2.3咨询人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除加盖咨询人单位公章、工程造价咨询企22、业执业印章外,还必须按要求加盖参加咨询工作人员的执业(从业)资格印章。3.2.4咨询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对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给予书面答复。3.2.5咨询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3.2.6咨询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不得分包、转包承接的造价咨询服务业务。3.3咨询人的工作依据咨询人应在专用条款内与委托人协商明确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需要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但不得违反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的强制性标准、规范。咨询人应自行配备本条所述的技术23、标准、规范、定额等相关资料。必须由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应在附录C中载明。需要委托人协助才能获得的资料,委托人应予以协助。3.4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项目咨询人员使用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的,咨询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上述房屋及设备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返还委托人。4.违约责任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1.1委托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1.2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咨询人损失的,委托人应当赔偿。双方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4.1.3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2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委托人应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逾期支付天数(自逾期之日起计算)。双方也可在专用条件中另行约定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2咨询人的违约责任4.2.1咨询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2.2因咨询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咨询人应当赔偿。双方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4.2.3如果咨询人不能按期提交成果文件的,咨询人应支付违约金。4.2.4因咨询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咨询人应支付违约金。5.支付5.1支付货25、币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和汇率等在专用条款中约定。5.2支付申请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的提交日期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3 支付酬金支付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4有异议部分的支付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咨询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6.126、合同变更6.1.1 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1.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咨询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工作时间或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由双方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6.1.3合同履行过程中,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非强制性标准、规范、定额等发生变化的,双方协商确定执行依据。由此引起造价咨询的服务范围及内容、服务期限、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6.1.4 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的变化27、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6.2合同解除6.2.1 委托人与咨询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后,可以解除合同。6.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1)咨询人将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全部或部分分包、转包给他人,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 (2)咨询人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经委托人催告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3)委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酬金,经咨询人催告后,在28天内仍未支付的,咨询人可以解除合同;(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28、同无法履行;(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除上述情形外,双方可以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解除合同的其他条件。6.2.3合同解除后,委托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咨询人支付已完成部分的咨询服务酬金。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的分担按照合理分担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条款中自行约定。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由委托人承担。因咨询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按照违约责任处理。6.2.4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仍然有效。6.3 合同终止除合同解除外,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终止:(1)咨询人完成本合同约定29、的全部工作;(2)委托人与咨询人结清并支付酬金; (3)咨询人将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交还。7.争议解决7.1协商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7.2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款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款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考察及相关费用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咨询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咨询人负责。8.2奖励对于咨询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30、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3保密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或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人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8.4联络8.4.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8.4.2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任何一方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或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8.4.3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往来函件31、。8.5知识产权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咨询人可以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咨询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双方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因咨询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咨询人承担。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保密义务并且不损害对方利益的情况下,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32、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1. 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1.2语言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_。1.4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期相关造价文件、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等。2.委托人的义务2.1提供资料委托人参照附录C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资料的时间为: _委托人应在不耽误服务的合理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服务有关的相关资料_。2.2提供工作条件2.2.1项目咨询人员使用附录D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要求:(1)协助解决咨询人的现场办公场所及桌椅;(2)其余工作条件(包括办公用品、电脑、33、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及耗材等(包括但不限于)全部由咨询人自行解决。 2.4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_ _,其权限范围: 本项目造价咨询联系工作事宜_。2.5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_15_个工作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3.咨询人的义务3.1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3.1.1为确保造价咨询服务质量,在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的基础上,咨询人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为本合同业务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各专业造价咨询驻场人员(如有)及非驻场的技术支持人员的职务、资历、资格须满足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3.1.2项目负责人为:_,项目负责人为履行本合同的权限为: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联系工作事宜及提供的造34、价咨询成果负责。3.1.3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的约定:更换新的人员资格及经验不可低于被更换人,且须经过委托人书面同意。3.1.4委托人要求更换咨询人员的情形还包括:咨询人未在委托人规定时间内更换委托人认可的咨询方人员的,咨询人应向委托人支付20000元/次/每人作为违约金。 3.2咨询人的工作要求3.2.1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_详见合同附录B要求_。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还包括:_详见合同附录B要求_。3.2.2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咨询成果文件的名称、组成、时间、份数_详见合同附录B要求_。3.2.4咨询人应在收到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后_3_天内给予书35、面答复。3.3咨询人的工作依据经双方协商,本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为:(1)委托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以及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2)其他工作依据:委托人的要求、图纸、招标文件。3.4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离场时将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物品、资料等返还委托人。咨询人应保证场地清理干净。3.5咨询人的其他义务(1)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应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2)根据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合同的授权或要求行使权利或履行职36、责时,咨询人应:1)根据本合同进行工作。2)咨询人在为委托人和第三方之间提供证明、行使决定权或处理权时,不是作为仲裁人,而是作为独立的专业人员,依据自己的专业技能和判断,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3)咨询人应与委托人安排的其他服务人员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或他们的行为负责。(4)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合同项目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5)咨询人应在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按合同附件载明的格式向委托人提交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xx市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出的担保金额为造价咨询酬金的10的履约银行保函原件。工程结算最终定审后37、,咨询人可以向委托人申请退还履约银行保函。4.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不适用通用条件第4条的约定,代之以: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违约的情形仅限于违反专用条件第2.1款和第5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如下:(1)委托人违反专用条件第2.1款约定的,咨询人完成相关工作内容的时间相应顺延。(2)委托人违反专用条件第5条的约定,在收到咨询人提交的申请付款手续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0天仍不付款的,委托人应从第61天起每天按逾付金额的1向咨询人支付违约金。4.2咨询人的违约责任4.2.1咨询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详见合同附录B约定。4.2.2 咨询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详见合同附录B约38、定。5. 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_人民币_,汇率为:_/_,其他约定:_/_。5.2 支付申请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_14_日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详见合同附录E约定。5.3支付酬金详见合同附录E约定。6. 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6.1合同变更6.1.2本合同造价咨询酬金,为按本项目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标准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6.1.5委托人若对服务范围、内容进行改变应与咨询人协商以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另签服务合同。如协商不成则解除合同,咨询人尚未开展服务工作的,委托人不支付报酬;咨询人已开展服务工作的,由委托39、人根据咨询人的实际工作量给予补偿,但最高不超过其开展的服务工作所在项目阶段造价咨询酬金的50%。6.1.6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不视为额外服务,但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造价咨询酬金之中,不另计取。6.2合同解除6.2.2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还包括: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6.2.4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双方约定损失的分担如下:由委托人、咨询人各自承担自身的损失_。 6.2.6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通知对方;因无正当理由的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40、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专用条件及附录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6.2.7咨询人未按委托人要求完成造价咨询工作或违反本合同保密条款,严重影响本项目招标、施工及结算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咨询人赔偿相应损失。7. 争议解决7.2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_2_种方式:(1)提请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_xx市天河区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人承诺:在争议解决期间,仍将尽职尽责继续完成委托人所委托的工作,否则委托人有权先行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基于任何原因解除或终止的,咨询人应立即无条件服从并将有关资料无偿41、移交委托人。8. 其他8.1考察及相关费用咨询人为完成本合同工作内容所需进行的考察、调研及相关的一切费用均由咨询人负责,委托人不另行支付费用。8.2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_/_。 8.3保密(1)保密范围: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对方提供的所有技术文件、资料以及其他不能通过公开渠道获悉的所有信息(包括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均属保密范围。(2)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将对方提供的属于保密范围的信息泄露、披露或提供给第三人(包括与项目无关的各自员工、顾问等)使用,并且双方均同意尽量减少前述保密信息的扩散范围。(3)保密期限:双方对本合同所涉及的保密信息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十年内仍然承担保42、密义务。(4)泄密责任:由于一方泄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泄密方应向对方赔偿由此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5)委托的造价业务有保密要求时,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无关人员透漏有关内容及资料。8.4联络8.4.1任何一方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在 3 日内送达对方指定的接收人和送达地点,如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认可往来函件的内容。8.4.2委托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_,送达地点:_,电子邮箱:_。咨询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_,送达地点:_,电子邮箱:_。8.5知识产权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43、于委托人。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委托人。咨询人须保证提供的相关资料不涉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旦发生此类纠纷并确定属于咨询人责任,咨询人将向委托人无条件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并承担所有责任和赔偿损失。双方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须遵守以下约定:_/_。 9.补充条款9.1咨询人不得再接受除委托人外的其他单位对所审同一项目的服务委托,即不能就同一项目既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又接受项目投标供应商、承包单位等相对利益关系人的委托,否则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不支付任何报酬(并且有权要求咨询人退回委托人已付的全部款项)。同44、时咨询人还应向委托人支付本合同造价咨询酬金的30%作为违约金。9.2 按照本合同条款的要求,及时、准确地编制或审核造价文件;全过程向委任人提供专业的、客观的造价咨询意见。9.3 项目拟派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须提前征得委托人同意。造价咨询过程中委托人对项目委派人员工作不满意,咨询人须无条件更换项目委派人员。9.4 咨询人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若与本项目承包人的员工有亲属关系的,必须主动提出回避。9.5 对于发生的变更、签证、索赔、反索赔等情况及时与监理单位、委托人进行现场核实,及时进行预估、核算、核对、结算,做到整个过程记录清楚,依据充分,计算清晰,结果明确。因咨询人对现场发生情况没有及时45、解决而造成工程造价不完整,结算有争议,给委托人带来损失,由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责任。9.6 咨询人在现场必须具有广东省定额及造价相关资料,及时更新资料并方便咨询人的现场人员及委托人使用。41附录A 服务范围、工作内容及酬金支付方式1. 服务类别和范围1.1 本合同服务类别为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1.1 前期勘察设计阶段(1) 审核并协助完成初步设计概算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2) 分析概算编制范围、编制依据是否齐全、合理,概算开项是否全面,有无漏项。(3) 复核概算对应初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是否准确。(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否符合国家、省市政府的相关部门收费46、标准,是否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技术经济指标与同类型工程指标相比,是否相接近。提供建筑材料、设备(非工艺)造价方面的选择意见,控制投资预算成本。(5) 根据批准的设计概算,提出工程项目的各专业工程和各阶段造价限额指标;(6) 对设计中采用的主材、设备(非工艺)等提供市场信息,进行方案比较,提出优化建议;(7) 负责编制或者审核初步设计概算,按时提交编审报告、调整意见及合理化建议,并负责与上级公司的对数工作。(8) 负责参加设计方案论证会议、工程图纸会审、变更论证等专题会,提出造价专业意见。(9) 根据确定的设计方案编制详细的工程成本预测和资金流量预测分析,以作为进度和成本控制的目标;随设计的深入47、定期分析工程成本、定期修正资金流量预测。(10) 负责按委托人要求编制清单计价模式等各类造价管理文件。(11) 根据委托人的需要,协助委托人编制项目合约规划;(12) 协助委托人编制目标成本。(13) 对承包单位提出的勘察设计费用进行审核。1.1.2招标阶段(1)根据招标图纸(方案)及招标文件,划分标段,包括各标段工程(所有各类标及各标段)承包内容、界面,按委托人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预算。(2)协助委托人编制招标文件、合同等经济性条款。(3)协助招标工程,答复招标答疑有关造价疑问, (4)负责对中标人的经济标文件或报价书等进行分析和汇总,提出造价控制建议,并形成清标报告。(5)负责对合同方48、式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解决办法等提出合理化建议供委托人参考并协助委托人签订施工合同。(6)参加招标文件会审、产品调研及其他有关工程造价会议,解决有关造价事宜,提出相关改善建议。1.1.3施工阶段1.1.3.1根据项目进度计划编制项目资金总体和年度使用计划,并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及时检查、对比、分析、纠偏。1.1.3.2 协助委托人制定现场造价管理的流程与办法,如工程变更程序和工程量(价)调整办法、工程款支付等管理办法。1.1.3.3 根据承包工程合同及进度计划,审核每季度的详细工程款支付表及下个季度的工程用款计划表。1.1.3.4 定期(不少于每月一次)实地评估工程进度及工程量,并按承包工程合同49、要求,计算承包单位每期应得之中期工程款项,并按有关合同规定时间发出中期付款证书。(1) 从造价控制角度对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的经济合理性进行分析并出具审核报告,提出修改建议供委托人决策;(2) 施工合同签订后协助委托人向委托人工程、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等就合同承包范围及其他相关合同约定的造价条款进行交底;(3) 做好工作记录及台账,对于招标进度、合同进度、支付进度、工程变更、索赔等分类做好台账,定期向委托人汇报;(4) 协助委托人定期组织召开工程造价协调会,解决相关造价管理问题;(5) 施工过程中做好各类竣工结算资料的整理,定期报送委托人,以便竣工结算工作顺利开展和进行。1.1.3.5当委托人提50、出工程变更意向时,向委托人就该工程变更可能引起的成本增减提交预算并作工程经济分析,协助委托人选择技术经济性最佳的方案。1.1.3.6 向委托人就工程变更(包括:图纸会审、图纸修改、工程洽商等)可能引起的成本增减提交准确的计算,每月将因工程修改所导致的造价增减额向委托人呈报。协助委托人就工程变更涉及的价款与承包单位协商,商讨合理的工程变更金额,制定工程变更清单和计算变更价款。1.1.3.7 根据施工图重新计算承包合同中“工程暂定量”部分的实际数量,以便委托人控制成本之用。1.1.3.8 协助委托人处理承包单位提出的费用与工期索赔问题,对收到的承包方的索赔报告进行审查分析,向委托人提供专业评估意见51、及估算书,按合同委托人可以反索赔的,收集反驳理由和证据,复核索赔值,起草并提出反索赔报告和费用清单,以保证委托人在有关工程合同上的利益。1.1.3.9 根据工程进度及现场实际情况,每月或季修改及更新工程成本报告(含计划成本、实际成本、对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偏差进行分析),分析成本超支或节省的原因,如设计变更、材料价格大幅度变动等,向委托人提供书面意见。1.1.3.10 根据经验主动地、有预见性的提醒委托人节约费用,防范工期索赔,尽力维护委托人的利益。1.1.3.11 当出现投资突破的危险时,及时提出适当的应急节约成本建议,按节点进行施工阶段投资偏差分析,提出纠偏建议。1.1.3.12. 协助委52、托人进行合同管理,负责合同经济性条款的解释及对有关合同上的问题提供意见,审核所有保险及保函的内容以确保符合合同要求;协助委托人进行合同变更管理,包括变更谈判、变更的处理程序,落实变更的措施,修改变更相关的资料,检查变更措施的落实情况。1.1.3.13 负责对承包单位的提交的工程预算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影响造价的部分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1.1.3.14 参与有关工程造价及合同执行的工程会议及委托人要求的其它会议,协助委托人协调和承包单位经济关系以利工程顺利进行。1.1.3.15 协助审核施工、安装及机电设备(非工艺)或大宗材料采购等招标文件(包括主要合同条款),并配合招标过程的相关答疑工作,对53、投标单位提出的工程量清单相对于图纸的漏项和工程量计算偏差等问题进行复核。1.1.3.16 在确定承包人中标单位后,负责对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书中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1.1.3.17 参与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的计量、计价复核工作。1.1.3.18按委托人要求提供驻场服务。1.1.3.19 其他工程造价计算咨询等。1.1.4 项目竣工结算阶段1.1.4.1协助委托人组织推进竣工结算工作,编制竣工结算工作方案、竣工结算计划、提出竣工结算工作建议。 1.1.4.2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协助委托人处理与承包人的有关结算纠纷。1.1.4.3结算后进行资料汇总、提交结算后评估分析,包括对项目及实施过程的描述、估算54、概算、预算、合同价及结算价进行比较,对产生差异的原因及投资控制的效果进行分析。1.1.4.4编制单体工程建筑技术经济指标(含工程概况、设施及装修标准、编制依据、主要经济指标、每1m2主要材料消耗量、每1m2实物工程量、主要材料价格等项内容)以及工程量指标表。1.1.5 责任期阶段1.1.5.1配合委托人完成工程决算和审计工作。1.1.6其他1.1.6.1咨询人应委派项目负责人或项目主要专业人员出席(或相关专业的专业负责人出席其所负责专业的)各类会议。1.1.6.2咨询人视工作需要自行决定是否委派专职人员驻场服务,以满足委托人的工作要求,所需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酬金内。1.1.6.3应指派专人担55、任本项目文员,负责图纸资料和咨询文件的交收、资料(含全部算量、计价的书写稿、电子文档、编制稿、校核稿、审核稿等)归档管理等。1.1.6.4一旦本项目中与委托人有合同关系的任何第三方出现违约情况,咨询人有责任无偿向委托人提出专业性建议并提供相关的服务,包括协商、仲裁和诉讼等。提供专业意见供委托人参考。1.1.6.5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咨询人应按照委托人的要求,积极配合委托人和复核人开展的相关造价咨询复核工作。1.1.6.6提供的造价成果:有工程量计算内容的需提供各项计算底稿、计算依据等;有与承包人核对的需提供核对记录、工程审核差异对照表等;有计算面积的提供面积计算统计表;所有造价成果56、需提供编制说明;暂定或未计项目需提供明细表及解决的建议和办法;1.1.6.7咨询人要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独立编制所有工程造价成果,并按工程进度、委托人要求及时上报委托人,必须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与承包人进行核对,否则视为违约。1.1.6.8不同工程阶段(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结(决)算阶段)给委托人提供每阶段不少于1次的造价专业培训, 所需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酬金内。1.2服务期限及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序号咨询服务内容要求工期(日历天)1审核工程概算接到初步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后20 日历天2提供建筑材料、设备造价方面的选择意见,控制投资预算成本接到相关资料后3日历天内3协助编制招标57、文件(不含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接到相关资料后3日历天内4编制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接到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后30日历天内5提供主要材料、设备(非工艺)数量及价格(包括暂定价格)清单接到相关资料后2日历天内6复核中标候选人的经济标,并提出详细的造价分析报告接到相关资料后3日历天内7协助委托人签订合同接到相关资料后3日历天内8编制投资控制进度表接到相关资料后7日历天内9施工过程中,参与工程量、工程进度及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复核工作施工全过程,接到资料3日历天内10参与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的计量、计价复核工作施工全过程,接到资料3日历天内11其他工程造价技术咨询等按照委托人指令12审核工程竣工结算接到相58、关资料后60日历天内13结算完成后,进行经济技术指标分析5日历天内14协助财务决算及审计工作按照委托人指令备注:(1)以上时限为完成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全部时间,包括编审、现场勘察及复核后修改等时间。(2)以上时限要求如与委托人最新管理制度和办法发生冲突时,以新的管理制度和办法规定的为准。2. 酬金支付方式序号款项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金额(元)1首付款合同签订后,咨询人按招标文件载明的格式向委托人提交履约担保及提供合同价1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合同价的10%2工程概算审核费用完成工程概算审核,提交审核成果文件,经委托人确认后,咨询人提交合同金额1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委托人检验59、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10% 3施工图预算费用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并经委托人确认后,咨询人提交合同金额2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委托人检验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20% 4进度款工程进度完成0.00后,咨询人提出书面付款申请,并提供合同价1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咨询人经检验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合同价的10%5厂房封顶后,咨询人提出书面付款申请,并提供合同价2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咨询人经检验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合同价的20%6工程结算审核完成施工工程结算审核,提交成果文件,经委托人确认后,咨询人提供合同金额2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委托人检验无误后15个工60、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25%7质保金工程质保期为工程竣工报告签订之日起计2年。工程保修期届满,且所有质量问题均已得到解决后,咨询人提出书面支付申请,并按合同价的5%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经委托人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造价咨询酬金合同价的5% 注:违约处罚、赔偿金额按支付进度同步扣罚,当期应付费用不足以扣除的,委托人于下期应付费用中一并扣除。3.造价咨询酬金的支付要求3.1 咨询人必须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10天内,按招标文件载明的格式向委托人提交由在xx区域的国有银行开出的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即人民币 元的履约银行保函原件,方可按本合同约定办理预付款支付申请手续。3.2 咨询人应按委托人要求格式61、提交付款申请书,委托人按合同约定对无异议的付款申请书或付款申请书中无异议的部分进行支付,对于有异议的部分,咨询人应在收到委托人的异议通知后重新提交付款申请书。3.3 如委托人对付款申请书存在异议,应在收到付款申请书后10天内提出,并说明异议理由。咨询人收到委托人异议后应及时提交新的付款申请书。如咨询人重新提交付款申请书后10天内,委托人仍存在异议且双方无法就付款申请书内容达成一致,应根据合同争议解决条款解决争议后支付相关款项,但是,对于付款申请书中无异议部分,委托人应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支付。3.4 咨询人应就委托人无异议的付款申请书或付款申请书中无异议的部分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委托人收62、到发票并审查合格后,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支付相关款项。3.5 如咨询人未能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委托人有权延期支付此部分款项。附录B 咨询人提交成果文件要求一、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交的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序号文件名称数 量提交时间1设计概算书审核报告6份接到工程概算文件及相关资料后20天内2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6份接到施工图预算文件相关资料后30天内3限额设计指标核算分析表3份施工图预算编制后5天内4提供主要材料数量及价格(包括暂定价格)清单1份接到委托人要求后5天内5提供主要设备清单及单价1份接到委托人要求后5天内6编制投资控制形象进度表1份土建工程开工后10天63、内7施工过程的计量计价、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费用审核意见及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复核工作3份接到相关资料后3天内,或根据变更签证项金额大小以满足委托人的要求时间确定。8工程进度款资金使用计划1份根据委托人要求时间;9季、年度投资控制报告1份季度、年度最后一个周五10设备/材料询价过程资料1份每月11索赔评估报告1份接到相关资料后5天内12其它委托人要求的造价咨询文件3份按委托人要求13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协助完成结算审计工作自接到相关资料后30天内提交14结算完成后,协助委托人进行经济技术指标分析自接到相关资料后5天内提交备注1. 所有文件规格均为A4,并同时提供电子文档光盘1套,电子文档为可编辑的WO64、RD或EXCEL格式及专业造价软件计算电子版数据。2. 应同时提交另行装订的咨询文件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各单位工程咨询文件的编制/校核/审核/审定记录;各单位工程算量计价文件电子版(不可重写光盘、标印主要咨询文件附件名称、时间,含编制、校核、审核、审定稿、与施工承包人对数的核对稿等,没有电子版的提供书写稿复印件,但工程量汇总和计价、造价汇总等必须有电子版);关于本次咨询文件形成依据、过程、询价反馈或市场价资料、暂估、预估及提请关注事项等其它说明。3. 工程预算应附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数量及价格(参考价格)清单、主要设备数量及价格(参考价格)清单、产品品牌表(参考)。二、 估算、清单、控65、制价编制要求1. 编制内容要求:无论任何版本估算、清单、控制价成果文件均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 封面: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项目名称、成果版号、编制日期、编制单位等。(2) 编制说明:编制说明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编制依据、编制范围、未计入内容、对设计作法、施工范围的理解、假设和/或实际处理情况及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a)编制依据,包含但不限于图纸(注明版号、出图日期)、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注明编号、内容概述)、会议纪要及其它已纳入预算的往来函件(注明日期内容概述)等。(b)编制范围,须详细表述已纳入的工程、费用范围,如有暂估计入的须额外说明暂估的情况,工程实际施工情况等。(c)66、未纳入内容,须详细表述应纳入但暂未纳入或其他未纳入的内容,并注明未纳入原因。(d)估算假设条件,工程假设部位、做法、主材价格等。(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1)甲供材料用量表。2)单位工程人材机汇总表。3)建设工程造价指标分析表。4)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及零星工程委托单。5)图纸目录、交底。6)修正版本与前一版本咨询成果文件的对比表(须详细表述调整的内容、调整原因、调整金额等内容)。7)工程量计算书(计算底稿)。8)工程量(含钢筋用量)计算书中的每个工程量数据须与预算书/清单对应,且有计算过程及计算依据,计算过程要详细注明分部分项工程的名称、部位、内容及具体计算式;采用电脑图形算量的工67、程,咨询人应将计算过程和计算式提供给委托人。9)执行定额计价的定额子目内容如进行过换算,须在其备注栏中作必要的备注(如换算过程、方法等)。10) 提供钢筋、混凝土、模板(均需按地上地下分别汇总建筑平米含量)、外立面面积、窗面积、屋面面积、景观面积、道路面积、装修面积等汇总表(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附件:建安指标分析表)。11) 所有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均须以0.000 为界分为地下部分、地上部分,另基础工程量指标单独计取。结构工程按构件部位分别、详尽的分开列子目。12) 装修工程子目开列须以不同建筑做法的房间为单位,按楼层分别计算工程量,例如:首层厨房(地面、墙面等)、首层卫生间(地面、墙面等)。168、3) 组价时清单子目内容如需进行换算,须在其备注栏中作详细的备注(如换算过程、方法等),需使第三人可以清晰明了。14) 组价时如需使用市场价,均须提供市场价来源,且此市场价来源必须为经过不少于3 家比选的市场价。三、 质量要求(1)咨询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财政、财务、基建管理、工程造价的法规、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委托人有关投资管控与造价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对审核成果文件的要求,本着合理、合规节约投资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开展财政投资项目审核工作,按时保质保量提供审核服务,对审核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2)咨询人必须按报价时提交的拟派本项目的项目69、负责人、专业负责人、专业技术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xx定点办公。咨询人必须在xx市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资料档案保管场所;配备专业造价管理软件、交通工具、办公设备等专用设备设施,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用于其它项目。(3)咨询人须根据委托人实际需求在项目现场办公区域设置驻场办公地点,驻场办公区域需配置相关现代化办公设备(笔记本电脑、彩色激光打印机、高清投影仪等),以满足项目的服务需要。(4)咨询人须根据委托人实际需求派出符合技术资格要求的人员驻场审核,并按委托人的有关规章制度开展审核工作。项目咨询人员应完整、准确、真实反映并记录审核过程中的工作情况,做好审核资料、工作底稿及相关图纸整理、归集和归档管理,并70、按规定格式和质量要求提供审核结论和审核成果文件。(5)咨询人应根据委托人培训需求,服务期内提供并组织不少于4次的工程造价专业知识培训,每次培训应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递交书面培训计划报委托人审批后实施。(6)咨询人须承诺服从委托人颁布的工程造价相关管理办法。合同执行过程中,委托人颁布新的管理办法、细则或操作手册的,按最新制度执行。(7)咨询人应每月按委托人要求对造价咨询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并形成成果报告提交委托人。四、 各阶段具体要求1、设计概算编制审核成果质量要求(1)总概算表纵向应分解到单项工程费用,并应包括建筑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工程费用、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铺地流动资金(生产或经营性71、项目)。总概算表横向应分解到建筑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和其他费用。(2)两个(含)以上单项工程的建设项目,应编制设计概算综合概算表。单项工程设计概算纵向应分解到单位工程,横向应分解到建筑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安装工程费。(3)在相同口径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概算的综合误差率应小于5%(含)。2、施工图预算成果质量要求(1)施工图预算书采用综合单价法编制,预算表格式纵向均应依据广东省相应计价依据的计算规则和项目划分,分解到分部分项工程,包括技术措施分项。(2)采用综合单价法编制时,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综合单价中综合了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不包72、括措施费、规费和税金。以各分部分项工程量乘以该综合单价的合价汇总后,再加上措施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后,就生成了单位工程施工图预算。公式如下:建筑安装工程预算造价=(分项工程量分项工程不完全单价)+措施项目不完全价格+规费+税金。(3)在相同口径下,施工图预算的综合误差率应小于5%(含)。3、工程量清单成果质量要求(1)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应阐述拟定的主要施工方案,甲供或甲定乙供材料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专业工程或预备暂列金额的数量,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规费及税金等不可竞争费用的最低费率取值说明、因设计深度而引起的工程量计量和项目特征暂定口径以及特殊问题的说明等73、。(2)工程量清单应依据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我省相关补充规定、达到规定设计深度的施工图纸、与工程项目有关的规范和标准、招标文件、工程特点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拟定的施工方案及其他相关资料编制。(3)工程量清单及计价采用的表式应符合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本省实施细则及计价表式要求。(4)在相同口径下,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错误的子目数量占工程量清单全部数量的比例应小于3%;因工程量清单错误造成该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的误差率应小于3%;工程量清单与单价因素之和的综合误差率应小于5%(含)。4、施工过程签证成果质量要求单次签证误差率应小于3%。5、竣工结算审核质74、量要求(1)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应包括审核口径(原则)、设计施工主要变更情况、审核结论、核增核减情况分析、有关工期质量及履约情况的处理说明、存在主要问题及有关建议等。(2)竣工结算审核宜采用对比表形式,并区分签约合同价和重新组价,重新组价的要附综合单价计算表和主要材料表。(3)在相同口径下,竣工结算审核结果的综合误差率应小于3%(含)。6、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成果质量要求(1)开工准备阶段,按过程分主要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图会审、施工场地移交等。审查为施工便利、不平衡报价或利用报价策略而增加利润的设计变更,但满足功能增强的设计修改除外;(2)施工阶段,为了加强界面管理及进度审核与支付便利,可按专业划75、分桩基阶段、基坑围护阶段、建筑施工、装修工程、机电工程、专业分包的智能化、消防工程、室外附属工程等的造价。a) 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流程,确定各专业、各节点造价控制目标;b) 根据施工工期和实施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用款计划书;c) 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d) 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期)付款建议书;e) 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依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f) 协助委托人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委托人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g) 若需要,应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h) 提供与造价控制相76、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服务;i) 建立过程控制资料收发记录和联系单台帐、进度款台账。(3) 结算服务过程主要服务内容和要求如下:a) 审查提交的竣工结算,提出符合性审查咨询意见;b) 配合竣工结算审核单位接受必要的提问及相关解释和参加必要的审计协调会;c) 全过程造价工程资料整理、信息化处理、移交、归档。五、 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5.1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5.1.1见专用条件4.1条;5.2咨询人的违约责任:5.2.1咨询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咨询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5.2.2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咨询人77、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支出;5.2.3如发现咨询人有以下行为之一,除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及本合同另有规定进行处理外,咨询人还将被视为违反本合同,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报酬(委托人有权要求咨询人退回委托人已付的全部款项),同时咨询人还应向委托人支付本合同造价咨询酬金的20%作为违约金:(1)为直接或间接影响任何委托人或其他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行为,而向委托人或其他人馈送、接受或索要财物;(2)为影响合同的执行,而谎报事实,给委托人造成损失(包括采用合谋等办法,造成委托人的经济损失的); (3)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任何不应78、泄露的资料(包括违反本合同保密义务);(4)咨询人造价人员有弄虚作假、与承包人串通等损害委托人利益的行为。5.2.4咨询人需确定项目实施人员与投标文件中所附本项目造价咨询技术人员组成表人员名单一致,咨询人可以根据造价咨询业务工作的需要调整并替换相同或更高资格、水平的造价人员但需得到委托人批准,否则委托人有权视咨询人为人员名单不一致,咨询人应向委托人支付20000元/次/每人作为违约金,如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咨询人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5.2.5 咨询人须妥善保管从委托人领取的有关资料,提交工作成果时,随成果一同送回委托人。同时按审计要求组织送审材料,评审结束后将最终审定的成果以及相应的返还资料完79、整送回委托人保存。上述过程资料如有遗失,扣除本合同造价咨询酬金的10%作为违约金,如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咨询人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5.2.6若因咨询人的原因,未按约定的时间提交造价成果文件,每延误1天,按人民币两千元/天支付违约金给委托人,延误时间超过20天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不支付任何报酬(委托人有权要求咨询人退回委托人已付的全部款项)。如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咨询人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5.2.7若因咨询人的原因,咨询人对设计概算因算数和汇总错误,重复或错漏项错误,设计文件使用或工程计量错误,计价依据使用错误,参数和率值取定错误等各项累计误差与最终修正的设计概算总额的比率超过本合同造价文80、件的质量要求规定的综合误差率,扣除本合同造价咨询酬金的10%作为违约金,如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咨询人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2.8若因咨询人的原因,咨询人编制的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开项、清单工程量及清单特征与工作内容描述应准确,委托人按如下约定对咨询人工作质量进行考核:(1)咨询人对施工图预算因算术和汇总错误,重复、错漏项错误,工程计量错误,计价依据使用错误等各类累计误差与最终修正的施工图预算总额的比率超过本合同造价文件的质量要求规定的综合误差率(5%),扣除本合同造价咨询酬金的10%作为违约金,如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咨询人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咨询人对因工程量清单的算术和81、汇总错误,重复、漏项错误,工程计量错误,特征描述错误等各类累计误差而引起的招标控制价误差的绝对值之和与最终修正的工程量清单而编制的招标控制价的比率超过本合同造价文件的质量要求规定的误差率(5%),扣除本合同造价咨询酬金的10%作为违约金,如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咨询人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咨询人因算术和汇总错误,采用计价定额和取费错误,价格取定错误,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和税金取定和计算错误等累计误差与修正后的招标控制价的比率超过本合同造价文件的质量要求规定的误差率(5%),扣除本合同造价咨询酬金的10%作为违约金,如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咨询人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咨询人指因工程量清单82、的算术和汇总错误,重复、漏项错误,工程计量错误,特征描述错误等原因,以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时的算术和汇总错误,采用计价定额和取费错误,价格取定错误,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和税金取定和计算错误等累计误差与修正后的招标控制价的比率超过本合同造价文件的质量要求规定的综合误差率(5%),扣除本合同造价咨询酬金的10%作为违约金,如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咨询人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5)以上描述的施工图预算错误、工程量清单错误,计价定额错误,及第(4)描述的综合因数影响可累计扣除合同酬金。5.2.9咨询人对咨询服务过程的每一环节未及时跟进、报告,在造价咨询项目推进及有需要时,未及时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并未提供专业83、咨询意见。咨询人应向委托人支付5千元/次作为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不支付任何报酬(委托人有权要求咨询人退回委托人已付的全部款项)。5.2.10长期驻场服务人员未按委托人作息时间在指定地点驻场办公或无故不参加委托人组织的会议或跟进工作不及时,咨询人应向委托人支付500元/次/人作为违约金。5.2.11施工过程中的签证,但是误差超过本合同造价文件的质量要求规定的误差率(3%),咨询人应向委托人支付5000元/次作为违约金,如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咨询人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5.2.12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结果的综合误差率超过本合同造价文件的质量要求规定的综合误差率(3%),扣除本合同造84、价咨询酬金的10%作为违约金,如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咨询人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5.2.13因咨询人违约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委托人有权直接在合同造价咨询酬金中扣除,累计扣除违约金或赔偿金不超过本合同总额(扣除税金)的。5.2.14因咨询人履行本合同不符合约定或相关规定,委托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咨询人通报批评及作不良记录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的,报请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相应处罚。5.2.15上述最终修正、最终修订的造价总额,以委托人审核为准。5.2.16咨询人无正当理由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委托人不支付任何报酬(委托人有权要求咨询人退回委托人已付的全部款项),咨询人应按委托人要求退还有关资料。85、同时咨询人还应向委托人支付本合同造价咨询酬金的30%作为违约金。造成委托人经济损失的,咨询人需另行承担赔偿责任。六、 咨询人服务团队要求在工程项目开展过程的不同阶段,咨询人应配足相关专业造价咨询人员,以满足工程的需要:1、造价咨询专业人员技术要求1.1 熟悉房屋建筑建设工程各专业的审核工作,并具备与咨询人业务范围相对应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1.2 具有足够的人力、物力等资源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人委托的审核业务;1.3 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有完善的内控制度、质量保证体系以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和较好的社会信誉,有保证项目审核质量和进度的措施。2、造价咨询服务人员专业资格及配备要求86、2.1咨询人提交的造价咨询专业服务人员资格及数量应满足或优于下表:序号专业岗位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师职业资格证书,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报价单位一致;2、具有工程造价或工程专业高级职称;3、具有满 10 年及以上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经验(工作经验年限以注册造价师初始注册日期至今的时间为准)。2土建专业负责人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土建专业注册造价师职业资格证书,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报价单位一致;2、具有工程造价或工程专业高级职称;3、具有满 10年及以上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经验(工作经验年限以注册造价师初始注册日期至今的时间为准,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没有注明专业的需87、提供建设部的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网页截图,专业以注册网页“所学专业”栏为准)。3安装专业负责人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安装专业注册造价师职业资格证书,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报价单位一致;2、具有工程造价或工程专业高级职称;3、具有满 10年及以上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经验(工作经验年限以注册造价师初始注册日期至今的时间为准,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没有注明专业的需提供建设部的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网页截图,专业以注册网页“所学专业”栏为准)。4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工程造价及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中应至少包含建筑、机电、市政专业人员各一名。5驻场人员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或以上,具有3年及以上工程造价88、工作经验;6信息联络员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或以上,具有 3 年及以上工程相关工作经验;注:(1)以上项目组成人员资历证明材料为满足基本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注册造价师资格证扫描件(项目负责人、土建专业负责人、安装专业负责人须提供,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如有)、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扫描件。(2)以上人员数量为满足委托人服务要求的最低数量标准,咨询人可以提供更多数量的专业人员,但专业技术水平和资历要求必须满足或高于委托人所要求的条件。2.2咨询人明确拟派审核人员必须熟悉财政、财务、工程造价管理政策,能充分胜任从事工程项目投资审核工作。中标后,咨询人应在与委托人在签订合同前按报价时的拟派审核人员名单报89、委托人备案,签订合同后按要求参加委托人组织的业务培训,培训费用由咨询人自行承担。2.3咨询人必须在拟派人员名单中按委托人要求安排足够的技术人员开展工作,并明确各个项目的审核人员,如委托人认为咨询人派出的审核人员不足以按期完成审核任务,咨询人应按委托人要求增派符合造价咨询服务人员配备要求表的审核人员。如委托人认为咨询人派出的审核人员不能胜任工作,委托人有权要求咨询人更换审核人员。3、咨询人必须针对本项目制定服务方案并作出承诺。4、咨询人须独立完成委托人委托的审核业务,不得将审核任务转让第三方完成,保证项目资料的完整,不得遗失、损坏项目资料,并按委托人的要求按期做好已完项目的相关资料移交和归档工作90、。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审核项目有关的信息,不得对外提供、泄露审核有关情况。附录C委托人提供资料一览表(参照)工程概算编制(审核)需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1) 工程初步设计图纸、主要材料设备清单等设计文件;1按项目进度要求含电子文档(2) 设计单位编制的工程概算书(审核时);1按项目进度要求含电子文档(3) 已经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附有工程投资估算书);1按项目进度要求(4)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等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及现场记录;1按项目进度要求(5) 其他相关资料1按项目进度要求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编制(审核)需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1)91、 工程设计施工图纸、主要材料设备清单等设计文件;1按项目进度要求含电子文档(2) 已审批的工程概算书;1按项目进度要求(3)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等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及现场记录;1按项目进度要求(4) 其他相关资料1按项目进度要求结算审核需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1) 建设工程开工报告;1按项目进度要求(2) 招投标文件(包括招标书、答疑文件、投标书、评标报告、 中标通知书、暂估价表等);1按项目进度要求(3) 工程施工合同(包括补充合同、施工协议等);1按项目进度要求(4) 工程竣工图纸;1按项目进度要求含电子文档(5) 工程结算书;1按项目进度要求含电子文档(6) 工程量计算书、钢92、筋抽料表;1按项目进度要求含电子文档(7) 图纸会审记录;1按项目进度要求(8) 设备采购合同(清单)及设备安装合同;1按项目进度要求(9) 委托人供货合同及清单(如有);1按项目进度要求(10) 施工组织设计;1按项目进度要求(11) 隐蔽工程记录;1按项目进度要求(12) 设计变更通知书;1按项目进度要求(13) 工程洽商记录;1按项目进度要求(14) 工程质量验收报告;1按项目进度要求(15) 索赔资料及确认单;1按项目进度要求(16) 其他资料。1按项目进度要求附录D 委托人提供房屋及设备一览表名称数量面积、型号及规格提供时间/附录E 廉政责任书委托人(委托人):xx智能装备(xx)有93、限公司咨询人(咨询人)工程项目名称:xx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项目地址:xx市xx区xx镇先进制造业基地为加强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勘察设计、项目承发包、工程监理、物资采购等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等相关规章制度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安装、监理、物资采购等业务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9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相关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 委托人的责任委托人的领导和从事该业务活动的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咨询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咨询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委托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咨询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95、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咨询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咨询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协助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该项目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咨询人和相关单位在业务活动中进行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第三条 咨询人的责任应与委托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委托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96、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委托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委托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 违约责任(一)委托人的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咨询人的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二年内不允许进入委托人市场,给咨询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咨询人应依法予以赔偿。第五条 本责任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97、效。第六条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执行完毕时止。第七条 本责任书一式 份,由双方各执 份。委托人:xx智能装备(xx)有限公司 咨询人: (盖章) (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xx年 月 日 xx年 月 日附录F 咨询人履约银行保函及其承诺书格式履约银行保函xx智能装备(xx)有限公司:鉴于_(以下称咨询人)已于_年_月_日与你单位订立xx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我行同意为咨询人出具造价咨询酬金的10%(即:人民币_,¥_元)的保函作为咨询人向你单位履约的担保,担保的范围为:咨询人按合同约定应向你单位98、履行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约定的债务,应向贵公司支付的利息,在人力资源、仪器设备、造价咨询服务职责、造价咨询服务质量及造价咨询服务期等方面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我行承诺如下:1咨询人在履行合同中,由于资金、技术、质量或非不可抗力及违约等原因需向你单位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时,在你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额内的任何付款时,我行立即予以支付,不挑剔、不争辩,也不要求你单位出具证明或说明背景、理由。2我行放弃你单位应先向咨询人要求赔偿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我行提出要求的权利。3我行进一步同意,在你单位和咨询人之间的合同条件、合同项下的服务或合同发生变化、补充或修改,在不加重我行担99、保责任的情况下,我行承担本保函的责任也不改变。有关上述变化、补充和修改也无须通知我行。4我行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签署之日起至合同约定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且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之日后满六个月止。但最迟不超过 年 月 日。本保函自我行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银行名称:(盖章)银行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日期: 年 月 日承诺书xx智能装备(xx)有限公司:我司已于_年_月_日向你单位提交了xx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的银行履约保函,保函有效期至 年 月 日。如在保函有效期届满时合同约定项目工程结算未最终定审,我司将在保函有效期届满三天前无条件按原保函格式及贵司要求提交新的保函,否则,你单位有权暂停支付余下的合同价款,直至我司提交新的保函或工程结算最终定审。特此承诺。承诺人:法定代表人: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