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基地项目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56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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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916359
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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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编号: (委托人)合同编号: (咨询人)XX创新基地(XX股份有限公司-XX有限公司扩建工程)一期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工 程 名 称:XX创新基地(XX股份有限公司-XX有限公司扩建工程)一期工程 工 程 地 点:广州市XX区委 托 人:XX有限公司咨 询 人: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目录第一部分协议书3委托人(全称):XX有限公司3咨询人(全称):3一、工程概况3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4三、服务期限5四、质量标准5五、酬金5六、 履约保证金6七、发票规定6八、合同文件的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7九、词语定义7十、合同订立7十一、合同生效8十二、合同份数8第2、三部分通用条件11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102.委托人的义务123.咨询人的义务134.违约责任155.支付16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177.争议解决188.其他19第三部分专用条件221. 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221.2语言22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221.4适用法律222. 委托人的义务222.1提供资料222.2提供工作条件222.4委托人代表232.5答复233. 咨询人的义务233.1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233.2咨询人的工作要求243.3咨询人的工作依据243.4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254. 违约责任25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254.2咨询人的3、违约责任255. 支付275.1支付货币275.2支付申请285.3支付酬金28详见合同附录I约定。286. 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286.1合同变更286.2合同解除287. 争议解决287.2调解287.3仲裁或诉讼298. 其他298.1考察及相关费用298.2奖励298.3保密308.4联络318.5知识产权319.补充条款31附录A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33附录B 咨询人提交成果文件一览表38附录C委托人提供资料一览表40附录D 委托人提供房屋及设备一览表41附录E 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造价工程师组成表42附录F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44附录G 工程建设廉洁协议书48附录H 履约保函514、附录I服务费用与支付计划表53服务费用与支付计划表53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XX有限公司 咨询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XX创新基地(XX股份有限公司-XX有限公司扩建工程)一期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创新基地(XX股份有限公司-XX有限公司扩建工程)一期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工程地点:广州市XX区。 3.工程规模:在XX自有土地分两期建设国家智能汽车零部件检测中心、国家标准创新基地、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环境适应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智能家居5、检测与场景展示中心、互联网+质量服务平台、可靠性测试中心、智能家居及智能汽车零部件相关行业孵化器及配套建筑,总建筑面积约13.5万平方米。本次招标总建筑面积约5.1万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5万平方米)。4.投资金额: 总投资估算金额: ; 总投资概算金额: ;R 建安工程费金额约:38000万元 。5.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6.建设工期或周期:2026年12月(暂定,具体以实际竣工日期为准)。7.其他: /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委托人委托咨询人提供 B 型委托服务范围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请按项目实际情况填写)。A型,决策阶段至竣工阶段B型,设计阶段至竣工阶段C型,发承包阶段至竣工阶段6、D型,建造阶段至竣工阶段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表:(请勾选)服务阶段服务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服务范围主要工作内容R设计阶段R设计概算R编制R审核R调整R施工图预算R编制R审核R调整R方案比选、优化的测算R编制R分析R建议R限额设计R投资分解 R确定限额R其他R发承包阶段R工程量清单R编制R审核R调整R招标控制价R编制R审核R调整R投标报价分析R编制R审核R调整R清标报告R编制R审核R调整R合同管理R合同分解和发包建议R造价条款的拟定R工作界面的划分R其他R建造阶段(实施阶段)R资金使用计划R编制R工程计量与工程款复核R编制R审核R调整R签约酬金调整R编制R审核R调整R工程变更、索赔7、签证R编制R审核R调整R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R施工方案优化测算R编制R分析R建议R项目合同履行造价管理R其他R竣工阶段R竣工结算编制R审核R调整R竣工决算编制R审核R调整R编制工程技术经济指标R编制R审核R调整R建设项目后评价R其他R其他R具体以委托人通知为准R具体以委托人通知为准具体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详见附录A。三、服务期限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咨询人完成全部合同约定服务内容且本工程竣工结算、决算经委托人及相关方确认且本工程总承包合同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30天内止。四、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省、市颁布的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造价标准、定额、规范等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项8、目的相关造价管理文件及委托人的相关要求。各标准、文件要求不一致的,以要求较高者为准。成果质量合格以上,且领先同行水平。五、酬金签约酬金(含税): (大写)( ),(其中不含税金额 元(大写: ),增值税额 (大写: ),税率X%(对应不含税金额不因税率变化而变化,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税率调整,则以不含税合同价格为基础,双方按调整后的税率相应调整含税合同价格)。 结算价=签约酬金-违约金+奖励金。六、 履约保证金咨询人应向委托人提供履约担保。咨询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签约酬金的10%,即 元 (大写: )。 履约担保的形式:以银行保函形式交给委托人。咨询人应于合同签订后 30天内向委托人提供经委托9、人认可的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履约保函原件(由大型国有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出具,格式见附录H)。服务期限内若原有银行保函到期,则需重新提供有效期内保函,新保函生效期不晚于原保函有效期截止日。咨询人未存在违约情形的,该银行保函有效期至本合同约定所有服务完成后,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书面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委托人向咨询人退回履约保函。咨询人存在违约情形的,委托人不予退回履约保函,可直接向出具履约保函的机构提出索赔要求。七、发票规定本合同约定的价款(签约酬金、奖励金)金额,无论明示与否,均为含税金额。咨询人收取酬金、奖励金时应向委托人提交等额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付款申请报告,委托人在收到咨询10、人开具的发票经验证无误后支付酬金、奖励金。委托人开票信息下: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电话: 咨询人须在上述每期款到期前不少于15天内向委托人提交付款申请;并在委托人支付款项前向委托人提供与付款金额相等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咨询人未及时提交付款申请或未及时提供发票的,委托人有权相应顺延支付合同款项而不视为违约。因咨询人所提供发票的合规性引发委托人税务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虚开发票、无法抵扣或税务机关、其他国家机关认定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等情形),咨询人需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八、合同文件的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11、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3.专用条件及附录;4.通用条件;5.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且经委托人、咨询人双方书面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九、词语定义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十、合同订立1.签订日期: 年 月 日。2.签订地点: 。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自签订日期起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12、中委托人执 【 】 份,咨询人执【 】 份。(此页无正文)委 托 人: (盖章) 咨 询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代理人: (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 所: 住 所: 账 号: 账 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44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1.1 词语定义 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建设工程。1.1.213、“工程造价”是指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预计或实际支出的全部费用。1.1.3“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4“咨询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1.1.6“正常工作”是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咨询人的工作。1.1.7“附加工作”是指咨询人根据合同条件完成的正常工作以外的工作。1.1.8“项目咨询团队”是指咨询人指派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团队,其团队成员为本合同的项目咨询人员。1.1.9“项目负责人”是指由咨询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14、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的负责人。1.1.10“委托人代表”是指由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委托人权利的人。1.1.11“酬金”是指咨询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咨询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在协议书中载明的,咨询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 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咨询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1.1.14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5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咨询人在订立本合同时15、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情形。1.2 语言 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3.专用条件及附录;4.通用条件;5.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6.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16、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且经委托人、咨询人双方书面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4 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规程、定额、技术标准等规范性文件。2.委托人的义务2.1 提供资料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附录 C 的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咨询人提供最新的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委托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与完整性负责。如咨询人发现委17、托人提供的资料存在错误或问题的,应及时向委托人提出或告知。2.2 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为咨询人完成造价咨询提供必要的条件。2.2.1 委托人需要咨询人派驻项目现场咨询人员的,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项目咨询人员基于履行本合同义务的需要,有权无使用附录 D 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2.2.2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咨询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2.3 合理工作时限 委托人应当为咨询人完成其咨询工作,设定合理的工作时限。 2.4 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 7日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权限范围书面告知咨询18、人。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 7 日书面通知咨询人。2.5答复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2.6支付 委托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3.咨询人的义务3.1 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3.1.1 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专用条件约定的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应符合专用条件的约定。3.1.2 项目负责人咨询人应以书面形式授权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采用招标程序签署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应当与投标文件载明的一致。3.1.3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咨询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咨询工作正常进行。咨询19、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等情形调整项目咨询团队人员。咨询人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应提前 7 日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应提前3 日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3.1.4 咨询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委托人要求咨询人更换的,咨询人应当更换:(1)存在严重过失行为的;(2)存在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3.2 咨询人的工作要求3.2.1 咨询人应当按照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等要求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20、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团队人员名单及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咨询工作大纲等,并按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实施咨询业务。3.2.2 咨询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专用条件约定的份数、组成向委托人提交咨询成果文件。咨询人提供造价咨询服务以及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3.2.3 咨询人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除加盖咨询人单位公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外,还必须按要求加盖参加咨询工作人员的执业(从业)资格印章。3.2.4 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给予书21、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由此造成的工作延误和损失由咨询人承担。3.2.5 咨询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3.2.6 咨询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不转包承接的造价咨询服务业务。3.3 咨询人的工作依据 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内与委托人协商明确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需要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但不得违反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的强制性标准、规范。咨询人应自行配备本条所述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相关资料。必须由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应在附录 C 中载明。需要委托人协助才能获得的资料22、,委托人应予以协助。3.4 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 项目咨询人员使用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的,咨询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上述房屋及设备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返还委托人。4.违约责任4.1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1.1 委托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1.2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咨询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4.1.3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 14 天且经咨询人书面催告后一个月内仍未进行支付的,应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逾23、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年期LPR)逾期支付天数(自逾期之日起计算)。双方也可在专用条件中另行约定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及支付方法,但委托人承担的违约金总额累计不应超过全部逾期付款金额的百分之五(5%)。4.2 咨询人的违约责任4.2.1 咨询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2.2 因咨询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咨询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5.支付5.1 支付货币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24、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和汇率等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5.2 支付申请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的提交日期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3 支付酬金 支付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及费用。5.4 有异议部分的支付 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 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咨询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 7 条约定办理。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6.1 合同变更6.1.1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请求时25、,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1.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咨询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工作时间或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由双方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若存在附加工作的,咨询人在履行之前应提前与委托人书面确认可能增加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附加工作酬金;若咨询人未反馈会导致附加工作的产生和/或未与委托人提前确定附件工作酬金而咨询人直接开展服务的,视为咨询人确认无附加工作产生,届时咨询人有权无需另行追附加工作酬金。6.1.3 合同履行过程中,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26、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非强制性标准、规范、定额等发生变化的,双方协商确定执行依据。由此引起造价咨询的服务范围及内容、服务期限、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6.1.4 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 合同解除6.2.1 委托人与咨询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6.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1)咨询人将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全部或部分转包给他人,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2)咨询人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经委托人催告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27、的,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3)委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酬金,经咨询人催告后,在 28 天内仍未支付的,咨询人可以解除合同;(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除上述情形外,双方可以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解除合同的其他条件。6.2.3 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对方。6.2.4 合同解除后,委托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咨询人支付已完成部分的咨询服务酬金(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的分担按照合理分担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条件中自行约定。因咨询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按照违28、约责任处理。6.2.5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仍然有效。6.3 合同终止 除合同解除外,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终止:(1)咨询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2)委托人与咨询人结清并支付酬金;(3)咨询人将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交还。7.争议解决7.1 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7.2 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 14 日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3 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 29、考察及相关费用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另行支付。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2 奖励 无8.3保密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或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人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协议终止后或应委托人不时地要求,咨询人须:a)销毁或者返还委托人所有保密信息及所有包含委托人的保密信息的相关文件、材料(及任何复印件);b)删除咨询人的电脑系统中或者存于电子表格(有可能的话)中的所有保密信息;c)向委托人提交一份由咨询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30、盖咨询人企业公章的,表明委托人所披露给咨询人的所有保密信息资料已经全部归还或销毁的书面证明文件。若按照法律或者任何相关的政府部门或者监管机构的要求,咨询人可保留包含委托人保密信息的相关文件、材料。本合同保密义务须继续适用于咨询人保留的任何上述文件和材料。但咨询人应就上述保留的相关文件、材料等提前告知委托人并获取委托人书面同意。8.4联络8.4.1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8.4.2 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任何一方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或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提前 3 31、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8.4.3 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往来函件,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认可往来函件的内容。8.5 知识产权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咨询人可以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咨询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32、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委托人。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咨询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双方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因咨询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咨询人承担。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咨询人不得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或者其他与本合同履行无关的事宜。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 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1.2语言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 。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 。1.4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建33、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审规程(CECA/GC1-2015)、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审规程(CECA/GC2-2015)、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审规程(CECA/GC5-2010)、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3-2010)、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4-2017)、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审规程(CECA/GC6-201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州市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技术规程等规范、规程和标准。2. 委托人的义务2.1提供资料委34、托人按照附录C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资料的时间为: 【按实际需要时间提供】 。2.2提供工作条件2.2.1项目咨询人员使用附录D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支付使用费的标准为: 按委托人书面通知。2.4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其权限范围:代表咨询人处理与本工程项目相关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事项。2.5答复委托人同意在【5个工作】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3. 咨询人的义务3.1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3.1.1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 】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为 【 】人,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投标时的承诺与合同的要求,具体见合同附录E项目负责人35、及各专业造价工程师组成表。3.1.2项目负责人为: ,项目负责人为履行本合同的权限为:代表咨询人处理与本工程项目相关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事项。3.1.3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的约定:本项目服务期限内,咨询人更换项目负责人或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的,应在更换后7日内将新项目负责人或其他咨询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信息提交给委托人。3.1.4委托人要求更换咨询人员的情形还包括:(请勾选)R 不按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履行职责的。R 责任心不强,不能实际履行职责的。R 接受承包人的任何津贴及其他能导致判断不公的报酬的。R 从事与被咨询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中介经营活动等行36、为的。R 建设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R 其他委托人认为不宜继续担任本合同工程咨询人员的情形。3.2咨询人的工作要求3.2.1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本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还包括:委托人根据需要另行书面要求咨询人提供的资料。3.2.2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咨询成果文件的名称、组成、时间、份数及质量标准:成果文件一式【八】份,质量标准为按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其他提交成果文件的要求详见附录B。3.2.4咨询人应在收到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3.3咨询人的工作依据经双方协商,本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37、服务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为(请勾选):R 国家和项目当地地方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造价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R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号);R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R 广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2013);R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05号);R 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R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R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4-2017);R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R 其他:广东省建筑与装38、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 3.4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5】日内或者收到委托人的书面告知函5日内移交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移交的方式为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离场时将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物品、资料等返还委托人(若有)。因咨询人原因导致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物品、资料等毁损、灭失的,咨询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标准按赔偿当时赔偿对象市场价值确定。4. 违约责任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1.1委托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委托人未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39、供相关资料,则咨询人提交受影响部分的造价文件的时间相应顺延,不产生违约金。4.1.2委托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 / 。4.1.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 / 。4.2咨询人的违约责任4.2.1咨询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1)咨询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为本项目配备专属的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和驻场人员,则视为违约,委托人有权要求咨询人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酬金总额的1%】。经委托人催告后14天内仍没有按要求组建项目咨询团队的,则咨询人可被视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咨询人应按【酬金总额的10%】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2)如咨询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委40、托项目的造价咨询任务并向委托人提交造价文件,则应按如下原则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延迟7天内,每日按相应委托项目咨询费用的【0.5%】计算;延迟超过7天后,每日按相应委托项目咨询费用的【1%】计算;如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28天以上,则咨询人可被视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咨询人除按上款规定支付延期违约金外,还应另按酬金总额的10%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3) 如咨询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委托项目的结算审核并向委托人提交结算审核报告则应按如下原则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延迟超过10天后,咨询人须向委托人支付【1000元/天/次】的违约金。(4)咨询人不得自行更换本项目注册造价师人员,若有特殊41、情况,需报委托人同意后方可调整,更换人员条件不得低于原人员资格条件;未经委托人许可擅自更换的,咨询人须向委托人支付【5万元/人/次】的违约金。(5)咨询人编制的成果文件在相同口径下偏差超过了以下标准的,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实际偏差-允许偏差)/允许偏差咨询费”计算。估算的允许偏差:10%(如有)概算的允许偏差:6%预算或招标控制价的允许偏差:5%结算的允许偏差:3% 。(6)委托人有权对驻场人员的出勤、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若不能按要求开展工作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咨询人承担违约责任;驻场人员须驻现场期间每天驻现场的时间均不得少于8小时,每月必须有15天以上在施工现场。如咨询人未42、按合同约定及时派遣驻场服务人员或长期驻场服务人员驻场时间未满足咨询人要求,咨询人应向委托人支付【1000元/人/天】作为违约金;长期驻场服务人员未按委托人作息时间在指定地点驻场办公或无故不参加委托人组织的会议或跟进工作不及时,咨询人应向委托人支付【1000元/次/人】作为违约金。(7)委托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对咨询人编制的成果文件进行审查,如审查成果在相同口径下偏差超过了咨询人编制的成果文件的10%,咨询人须向委托人支付【5000元/次】的违约金,且咨询人须承担委托人委托第三方的费用,该费用由委托人从咨询费中扣除。(8)在本合同期内及合同终止后30年内,咨询人应对涉及本工程项目的全部成果性文件及履43、行内容负责,如在此期间委托人发现咨询人违约或造成委托人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咨询人应向委托人承担相应的责任。(9)泄密的违约责任:双方理解并同意,保密信息是委托人所有的独特而重要的资产,任何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均会给委托人带来金钱所不足以弥补的无法挽回的损失。双方同意,若咨询人、或者咨询人员工、或者咨询人附属公司违反本协议,则委托人有权按照以下一种或者几种方式要求咨询人承担违约责任:(1)无需证明实际遭受的损失或者损失难以计量,即有权获得 壹佰万元整 人民币的违约金;(2)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咨询人进一步赔偿;(3)要求咨询人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44、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4)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无需向咨询人支付酬金。4.2.2 咨询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1)咨询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或未履行合同中应承担的义务,或工作失误,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咨询人应对委托人的损失进行全额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委托人的经济损失费(材料损失,设备能耗,因停工、停产导致的人员损失,预期可得利益,其他潜在损失,利息,客户/供应商索赔)、相关争议的评审、仲裁、诉讼费用与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以及为减少损失而采取的必要支出的其他费用等。咨询人的赔偿金额不以咨询人的酬金为上限。委托人有权于支付酬金时扣除赔偿金,酬金不足以扣除的,咨询人应按委托人通45、知另行偿付;(2)咨询人或其人员违规向外泄露标底、违背职业道德或与第三人串通弄虚作假,骗取委托人资金的,一经查出,除咨询人应向委托人退回全部酬金外,咨询人应按全部酬金的30%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委托人经济损失的,咨询人还应向委托人赔偿经济损失。4.2.3若本协议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委托人损失的,咨询人应向委托人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全部损失。5. 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 / ,汇率为: / ,其他约定: / 。5.2支付申请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15】日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5.3支付酬金详见合同附录I约定。6. 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6.1合同变更 46、6.1.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本合同履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任何情况下,不因工期延长或缩短而增减酬金。 6.1.3合同履行过程中,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非强制性标准、规范、定额等发生变化的,双方协商确定执行依据,由此引起造价咨询服务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委托人无须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6.1.4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金不作调整。6.2合同解除6.2.1 如工程建设出现变化或基于委托人的需要,委托人可向咨询人发出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无需支47、付未付合同款项,已支付的部分咨询人可不予退还。6.2.2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还包括: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 6.2.4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双方约定损失的分担如下: / 。7. 争议解决7.2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28】日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中国建造业协会调解中心或委托人的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4) 种方式:(1)提请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 委托人住所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向 原告住所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向 项目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 其他8.1考察及相关费用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48、考察发生的费用由 咨询人 支付。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支付: 已包含在本合同总酬金中,不再另行计算,咨询人自行解决 。 8.2奖励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奖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含税)。核减率(包括但不限于预算、变更及签证定价、结算等)(1)核减率在5%(含5%)内不计奖励;(2)核减率在5%10%(含10%)内,则奖励金额的计算方式为:(施工单位报价-核对完成价*(1+5%)*0.5%;(3)对于核减率超过10%的部分,则奖励金额的计算方式为:(施工单位报价-核对完成价*(1+5%)*1%;(4)上述核减率如与合同专用条款第4.2.1第(5)点冲突,则不予奖励。以上奖励费用由咨询人提出申请,经委49、托人审核通过后,按年度进行计提发放,最终合计奖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含税)。 8.3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在本合同期内及合同终止后30年内,咨询人应对涉及本工程项目的任何信息、合同、资料、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造价咨询成果;本工程设计、造价、相关合同和技术资料等,以及咨询人所获取、知悉的委托人的其他任何商业秘密(指公共渠道未披露的信息)等进行保密。未经委托人同意,咨询人不得将前述资料或信息转让或透露给第三人,但法律法规和司法机构或其他有权机构书面要求披露除外;保密期限为本工程设计使用年限,本协议其他条款的变更、终止或者解除,不影响保密相关条款的继续有效。 咨询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50、限: / 。 第三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8.4联络8.4.1任何一方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在【 】日内送达对方指定的接收人和送达地点。8.4.2委托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 ,送达地点: ,电子邮箱: 。咨询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 ,送达地点: ,电子邮箱: 。8.5知识产权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 委托人 。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 委托人 。双方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须遵守以下约定: 未经51、委托人书面同意,咨询人不得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或者其他与本合同履行无关的事宜。 。9.补充条款(1)咨询人派出的项目团队成员的经验、资格、能力应能够符合合同要求及能够胜任项目工作。如委托人认为承担本项目造价咨询工作的人员数量、业务水平、专业配置等不能满足工作所需而必须增加人员时,委托人有权要求咨询人及时调配充足资源以满足本工程项目服务工作的需要,并有权要求咨询人聘请(或由委托人协助聘请)符合工作需要的人员,所聘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办公费、差旅费、驻场费等所有费用已包括在服务酬金中,由咨询人按应付标准承担。(2)咨询人的驻场人员人数需满足项目建设进度需52、要和合同要求,驻场人员必须全职在现场办公,不得兼职或者擅自离岗。因特殊情况需短暂离岗的,应当事先报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批准,且须妥善安排工作交接,一个月内累计离场时间不得超过 5 天(经委托人批准的除外)。(3)咨询人驻场人员须遵守委托人的管理规章制度的约定,服从委托人规定安排,委托人将根据对咨询人驻场人员表现进行考核,如咨询人人员考核不通过,委托人有权要求咨询人限期更换该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咨询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后果及费用。如咨询人拒不执行,则自收到委托人的更换要求7日后,委托人可认为该岗位已空缺。(4)咨询人应按投标承诺在现场配备齐全相关的设备、仪器和物品,以确保造价咨询的后勤53、服务有保障,否则委托人有权在服务酬金中扣减相应的费用。(5)咨询人的员工若发生收受承包人、设计人、勘察人等的贿赂行为,经委托人查实后立即停止与该咨询人合作,咨询人必须对其员工的行为负责,委托人有权利追究法律责任。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咨询人承担。(6)咨询人应对驻现场咨询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全部责任,在咨询服务期内为派驻项目所在地的人员办理人身和自有财产的有关保险,并承担有关费用,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不管是否办理保险,咨询人须自行承担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人身或财产损害。(7)咨询人应严格遵守委托人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咨询人保证采取合理措施保证咨询人人员(含合作方人54、员)人身财产安全。非因委托人原因,咨询人或咨询人工作人员在委托人场所内(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场所)活动或为委托人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遭受人身/财产损害或导致委托人、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相应责任及损失由咨询人承担,委托人已经承担的,有权向咨询人追偿。附录A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委托人委托咨询人提供 B 型委托服务范围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请填)。A型,决策阶段至竣工阶段B型,设计阶段至竣工阶段C型,发承包阶段至竣工阶段D型,建造阶段至竣工阶段委托人委托咨询人提供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界面包括但不限于主体总承包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办公区及公共区域等)、幕墙工程、市政园林配套等,每个阶段55、工作开展情况详见下表。序号阶段工作内容1设计阶段1.在委托授权的情况下,协助委托人进行方案设计招标及相关工作;2.负责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或审核、调整,提供经验数据、方案测算、方案比选、同类型多项目参考等支持,并协助完成评审工作。3.负责根据批准的设计概算提出工程项目的各专业工程和各阶段造价限额指标。4.负责对设计中采用的主材、设备等提供市场信息,提供经验数据、方案测算、方案比选、同类型多项目参考等支持,并进行方案比较,提出优化建议。5.负责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或审核,判别是否满足限额要求,向委托人提出分析处理意见或建议,参与委托人与设计人的协商洽谈及相关问题的解决;并对预算和概算进行对比分析,建立项56、目全过程动态投资控制台账,并协助完成评审。6.负责参加设计方案论证会议、工程图纸会审、变更论证等专题会,提出造价专业意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经验数据、方案测算、方案比选、同类型多项目参考等支持)。7.根据委托人的需要,协助委托人编制项目合约规划;8.协助委托人编制目标成本;9.负责以下勾选的各项工作内容:根据确定的设计方案编制详细的工程成本预测和资金流量预测分析,以作为进度和成本控制的目标。随设计的深入定期分析工程成本、定期修正资金流量预测。按委托人要求编制清单计价模式等各类造价管理文件。审核工程建设其他费的合同限价及报价方案。 2发承包阶段1.负责协助委托人编制项目招标规划和标段策划方案,包括57、确定所有各类标及各标段的承包内容和界面划分,参与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2.负责根据项目招标规划和标段划分方案,按委托人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工程预算及招标控制价。3.推荐各个招标的合同文本,确定适合本项目的合同结构及采取的模式,对合同方式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解决办法等提出合理化建议供委托人参考。4.负责施工合同的相关造价条款的拟定,协助委托人签订合理的、有利投资控制的施工承包合同。5.负责按委托人要求编制各类造价管理文件,进行市场调查、询价或预(暂)估。6.负责根据设计单位的图纸及技术规范、用户需求书编制设备、材料询价或采购清单。7.负责对中标人的经济标文件或报价书等进行分析和汇总,形58、成造价咨询报告。8.负责材料检测及各专业检测、监测清单及预算的编制工作。9.负责建设全过程的工程、设备、服务类等招标预算、控制价编制和审核工作。10.提供工程造价政策、材料、设备(市场)价格信息等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3建造阶段(实施阶段)1.负责按委托人要求编制各类造价管理文件,包括工程变更程序、工程款支付程序等并定制专门的合同管理支付系统平台。2.制定项目总体投资进度计划,编制项目资金使用计划。3.根据实际进度与每月实际投资和计划投资作分析比较,分析成本偏差的原因和修正项目投资进度计划。4.负责施工过程造价控制(含编制方案及实施计划),审核工程量与进度款,【7】个日历天内完成。5.根据经验59、主动地、有预见性地提醒委托人节约费用,防范工期索赔,负责协助委托人合同索赔处理,参加合同变更谈判,负责处理合同变更,向委托人提供专业评估意见及估算书,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6.负责建立合同台账、支付台账、工程变更管理台账(按变更原因分类)、签证台账、动态投资台账,负责每个季度月底前提交工程项目整体结算价预估分析、动态成本(须与目标成本对比分析偏差原因及解决方案),统计分析工程投资情况,定期向委托人汇报,为投资控制提供依据,确保工程总投资控制在合理范围内。7.负责定期召开造价控制会议,参与选择技术经济性最佳的方案,控制好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不合理变更,集中会审现场签证、工程变更的工程量和造价预60、算,审核变更价款报委托人审批。负责每月【5】日前提交工程变更(包括:图纸会审、图纸修改、工程洽商等)对造价影响分析,及成本控制报告。8.发生现场签证、设计变更时,须与委托人、监理人、施工承包人一起进行工程量现场核查,通过旁站、抽检、复核等方式核实现场情况,计算初步审批价格,各方签认后作为签证依据,原则上签证、变更发生后【14】个工作日内各方确认完成,其中咨询人的审核时间不超过【8】个日历天,咨询人有责任督促承包人及时提交签证、变更材料。9.负责定期收集和整理有关设备材料的市场价格动态信息,对施工方案、材料选用提供成本控制建议。10.根据委托人的需要参与合同谈判、签约酬金修正及调整的审核。11.61、负责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合同的审核以及报价方案的审核。12.负责下列勾选的项目工作内容:提出工程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或审核,并协助完成评审;13动态成本管理:根据工程进度及现场实际情况,每月或季修改及更新工程成本报告(含计划成本、实际成本、对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偏差进行分析),及时进行成本超支预警,分析成本超支或节省的原因,如设计变更、材料价格大幅度变动等,向委托人提供书面意见;14.驻场服务:施工阶段咨询人需委派不少于两名造价人员(土木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各1人)提供驻场服务,具体驻场时间由委托人确定,咨询人须无条件配合。4竣工阶段结(决)算阶段1. 负62、责按委托人要求编制结算管理文件,开展工程结算编制、审核工作,并与各承包单位对数,在以下规定时间内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并负责。1.1 对单位工程结算总造价在500万元以内的,应在10天内完成结算书的初步审核工作,10天内完成与施工承包人的工程量核对工作,全部结算审核工作应30天内完成;1.2 对单位工程结算总造价在500万元5000万元以内的,应在30天内完成结算书初步审核工作,30天内完成与施工承包人的工程量核对工作,全部结算审核工作应70天内完成;1.3 对单位工程结算总造价在5000万元10000万元以内的,应在40天内完成结算书初步审核工作,40天内完成与施工承包人的工程量核对工作,全部结63、算审核工作应100天内完成;1.4 对单位工程结算总造价在10000万元20000万元以内的,应在60天内完成结算书初步审核工作, 60天内完成与施工承包人的工程量核对工作,全部结算审核工作应130天内完成;1.5 对单位工程结算总造价在20000万元50000万元以内的,应在80天内完成结算书初步审核工作,80天内完成与施工承包人的工程量核对工作,全部结算审核工作应180天内完成;1.6 对单位工程结算总造价在50000万元以上的,由委托人在实施期间确定;如大型、复杂或其它特殊的工程结算经委托人同意后可以延长审核期。注:(1)咨询人应在收到各参建单位结算资料7个工作日内对工程结算资料的完整性64、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咨询人如在7个工作日内无反馈意见则视同认可。(2)各参建单位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咨询人催促后14天内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咨询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参建单位自负。(3)以上结算时间在咨询人收到各参建单位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开始起算结算工作,咨询人应积极配合结算工作,如因咨询人不配合,造成结算时间延误,由咨询人负责相关责任。2.负责收集和整理结(决)算依据资料,收集有关工程费用方面的签证资料,核对单据并及时归档。3.审核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出具审核报告。4.负责建立结算台账,编制结算计划。5.配合委托人实施决算工作。6.结算后进行资料汇65、总、提交结算后评估分析,包括对项目及实施过程的描述、估算、概算、预算、签约酬金及结算价进行比较,编制单体、各项各专业等工程建筑技术经济指标,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投资控制的效果进行分析,提交合同管理及执行情况的专题报告。5各阶段通用内容无论本合同选用哪类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咨询人工作内容除上述各具体阶段具体工作内容外,还应包括以下内容:1.负责组织或参加相关造价控制评审、变更专题等会议,包括邀请相应的经济专家。2.视情况邀请高级经济顾问对造价问题进行咨询把关。3.向委托人提出专业性建议并提供相关的服务,协助委托人解决与第三方的合同。4、在招标限价、签约酬金、结算等关键节点审核时,应及时合理安排能66、满足以上各关键节点的造价团队,专业配置齐全,确保按委托人要求时间完成相关审核工作,出具审核报告。5.项目推进过程中,协助委托完成相关的专业评审工作,评审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签约酬金内。6.须按委托人要求配合审计部门完成相关审计工作。7.委托人安排的其他造价管理工作。说明:咨询人的造价成果必须采用三维建模的方式开展图形算量,并负责配合项目工作的开展,优先使用广联达图形算量和计价软件。附录B 咨询人提交成果文件一览表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交的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序号文件名称数量提交时间1设计概算编制或审核成果文件8份收到完整工程概算文件及相关资料后20天内(包括与编制单位核对时间)2优化建议及测67、算资料成果文件(包括初步设计图、施工图及设计变更)电子版收到相关图纸及变更资料后5天内3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初稿及修正(包括工程量计算底稿及计价软件)8份收到第一版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后30天内提交初稿,后续每收到一版修改图纸后2天内完成对上一稿的修正4清标分析8份收到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后2天内5施工图预算成果文件(包括工程量计算底稿及计价软件)8份收到正式下发版施工蓝图资料后30天内完成初稿,45天内提交与施工单位确认终稿(分歧部分除外)6施工图预算分析8份施工图预算终稿定稿后2天内7过程中预算审核、索赔审核、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费用的估算及审核8份对预算、索赔、变更及签证估算等审核咨询人应及68、时响应且根据下列时间要求出具相关成果。原则上,委托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减成果出具时间,咨询人须无条件配合咨询人开展相关工作且成果质量满足委托人要求。【100万元收到资料4天内完成;101-500万元(含本数)收到资料5天内完成;501-1000万元(含本数)收到资料10天内完成;1000万元以上收到资料13天内完成。】8工程进度款及资金使用计划8份收到进度款报审资料后2天内。9过程中设备/材料价格信息收集电子版每月28日前提交一次。10工程结算书8份按附录A约定要求。11造价咨询台账、工作周报、月报电子版周报每周周五提交、台账及月报每月28日前提交。12其它造价咨询资料8份按委托人要求。169、3季、年度投资控制报告(含合约规划、动态成本调整)8份季度、年度最后一个周五。备注:1.提交纸质版的所有文件规格均为A4,并同时提供电子文档光盘1套,电子文档为应满足委托人要求的可编辑的WORD或EXCEL格式及专业造价软件计算电子版数据。2.应同时提交另行装订的咨询文件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各单位工程咨询文件的编制/校核/审核/审定记录;各单位工程算量计价文件电子版(不可重写光盘、标印主要咨询文件附件名称、时间,含编制、校核、审核、审定稿、与施工承包人对数的核对稿等,没有电子版的提供书写稿复印件,但工程量汇总和计价、造价汇总等必须有电子版);关于本次咨询文件形成依据、过程、询价反馈或市场价资料70、暂估、预估及提请关注事项等其它说明。3.招标控制价应附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数量及价格(参考价格)清单、主要设备数量及价格(参考价格)清单、产品品牌表(参考)。4.提交成果文件的数量为暂定数,实际提供数量应按委托人的实际需要无条件提供。5.上表为开列成果文件,时间和数量视委托人需要,咨询人须无条件予以提供。附录C委托人提供资料一览表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附录D 委托人提供房屋及设备一览表名称数量面积、型号及规格提供时间附录E 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造价工程师组成表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造价工程师组成表咨询人成立由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造价工程师组成的项目组(成员名单见下表)。项目组的各成员未经委托人71、同意不能随意变动,确因特殊情况需变动时,咨询人应提前向委托人书面提出更换人员的原因及更换人员的名单,更换人员的专业素质应等同于原人员或优于以上,经委托人认可后方可更换。同时,根据项目特点,咨询人需按委托人的要求聘请1-2名经委托人认可的高级顾问。表1:项目组名单序号姓名职称或执业资格专业备注12345678910111213驻场人员1、咨询人需承诺保证驻场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和工程造价相关专业的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其他驻场造价人员不少于【2】名(具有有效的注册造价师资格证或具有工程造价相关专业的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年龄不超72、过60周岁。咨询人应根据施工进度及委托人要求,增加驻场人员,以满足现场造价管理需要)。2、委托人仅提供驻场人员办公场地,其他如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就餐、住宿、现场踏勘、差旅费、驻场人员费、税费等一切支出由咨询人自行解决,费用已包含在签约酬金内。3、驻场人员工作要求:服从委托人管理和工作分配。具体以合同要求为准。附录F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委托人:XX有限公司咨询人: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12)、建筑施工安全检73、查标准(JGJ59-2011),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委托人和咨询人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一、委托人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与指导。(二)对咨询人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咨询人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咨询人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三)要求咨询人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四)对咨询人的74、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五)对咨询人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六)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咨询人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咨询人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咨询人立即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二、咨询人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一)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二)服从委托人安全生产管理。(三)咨询人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咨询人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四75、)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五)安全用电1、向委托人提供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2、保证B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3、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4、在使用委托人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向委托人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的上拉接电源。对委托人在安全检查中提76、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5、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培训不合格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上岗最新施工安全协议书范本最新施工安全协议书范本。向委托人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和培训记录。(六)机电设备使用1、咨询人应向委托人提供机械设备相关的技术文件和出厂说明书,还必须提供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单位出具的安全技术检测证明,否则,不得投入使用。2、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和拆卸必须由有资格的单位和专业人员进行,并应有专人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复的机77、械设备,必须即停用,撤离施工现场。(八)人员安全1、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必须戴好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在作业中严格遵守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安全上岗,不违章作业,不擅离工作岗位,不乱串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并按规定穿衣着鞋,正确使用、保管个人安全防护用品。2、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挂设点必须安全、可靠。(九)现场安全1、根据各地、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要求,集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标准化图册要求,省、市安全文明示范工地评选办法规定,抓好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和标识的落实,保证安全防护措施有效、文明施工形象良好。2、根据现场施工作业环境变化,78、及时调整作业防护措施和标识,保证作业环境安全。3、当存在不确定的作业环境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安排人员撤离,排除隐患才能组织施工。(十)消防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办公场所、生活区域等的消防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2、提供相应的设备、设施及作业环境,保证消防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措施有效。3、加强教育培训、学习宣传、班前交底、过程检查、整改,保证安全。4、健全应急预案和救治处理。三、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处罚办法1.由于咨询人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委托人人员或第三方人员伤亡,由咨询人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委托人或第三方有义务负79、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2.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3.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以事故调查报告书为准。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由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而导致事故性质变化,事故严重程度加剧,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连带方可依法进行索赔。本协议书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保存肆份。本协议与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时效相同。签定全过程造价咨询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全过程造价咨询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委托人单位(盖章): 咨询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80、章):附录G 工程建设廉洁协议书工程建设廉洁协议书工程项目名称:XX创新基地(XX股份有限公司-XX有限公司扩建工程)一期工程工程项目地址:广州市XX区委托人(委托人):XX有限公司咨询人(咨询人):为切实加强廉洁工程建设,规范委托人、咨询人双方的各项建筑活动,预防本工程违法违纪等腐败现象的发生,保障工程建设优质、安全和廉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订立协议书。第一条 甲乙双方责任(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约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建筑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81、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国家、省、市和委托人有关工程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建筑活动中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有权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检察等有关机关举报。(五)甲乙双方应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积极互动形成纵向监督合力,依照本协议书规定,对本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履行情况实施监督,及时制止不廉洁行为的发生。第二条 委托人责任(一)委托人领导干部和从事该工程建设的管理人员,在项目建设中须严格遵守以下廉洁从业规定:1.不准向咨询人和相关单位或个人索取钱物或接受回扣、礼金、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和好处费、感谢费以及其它支付凭证等。2.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82、行公务的咨询人和相关单位或个人的礼物馈赠、宴请、各种形式俱乐部会员资格、高消费娱乐活动。3.不准在咨询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委托人或个人负担的费用。4.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咨询人和相关单位或个人为自己、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朋友及身边工作人员的装修住房、婚丧嫁娶、工作安排、学习培训、经商办企业以及出国(境)、旅游、度假等支付费用。5.不准向咨询人介绍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朋友及身边工作人员参与同委托人项目工程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6.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咨询人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或暗示咨询人购买项目工程合同规定外的材料、设备等。(二)合同签订后组织与咨询人相关廉洁责83、任人见面会,进行廉洁工程建设交底,明确廉洁工程建设责任和目标任务、举报方式。(三)加强对合同支付、合同结算等建设管理环节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审批效能方面的监察检查,提高建设管理服务水平。(四)组织开展图片展览、法制讲座、参观监狱等活动,加强对员工的法律法规、廉洁和职业道德教育。(五)成立监督工作机构,不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有关问题,及时协调给予解决。第三条 咨询人责任(一)与委托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遵守以下规定:1.不准以任何理由向委托人人员行贿或赠送回扣、礼金、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和好处费、感谢费及其它支付凭证等。2.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委托人人员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84、宴请、各种形式俱乐部及高消费娱乐等活动。3.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委托人或个人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4.不准暗示或要求为委托人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朋友及身边工作人员的装修住房、婚丧嫁娶、工作安排、学习培训、经商办企业以及出国(境)、旅游、度假提供方便和支付费用。5.不准介绍和安排委托人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朋友及身边工作人员参与同委托人工程项目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二)组织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层层签订廉洁从业责任状,明确廉洁责任,形成有效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三)按委托人要求参加廉政座谈、法制讲座、参观监狱等活动,加强对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法律85、法规、廉洁和职业道德教育,共同筑牢防腐防线。第四条 违约责任(一)委托人违约责任1.委托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书有关责任义务给咨询人造成损失的,在咨询人提交足够证据并经查证属实的情况下,委托人赔偿其直接经济损失。2.委托人人员出现受贿等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咨询人违约责任1.咨询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书有关责任义务的,须承担违约责任。2.咨询人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委托人将上报市检察院或监察机关依法查处,并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第五条 甲乙双方监管部门1.委托人86、监督部门:2.咨询人监督部门:第六条 本协议书作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附件,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第七条 本协议书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第八条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委托人: 咨询人: (盖章) (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附录H 履约保函履约保函编号:致:XXXX公司鉴于XX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咨询人”)与XX公司(以下简称“贵司”)就XX项目签订了合同(下称“合同”,合同编号: );并按该合同要求承包该工程。鉴于贵司要求承包人/咨询人向贵司提交下述金额的银行履约保函,作为承包人/咨询人87、履行本合同义务、责任的保证,本银行同意为承包人/咨询人出具本独立、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履约保函。本银行在此不可撤销地向贵司承诺支付人民币 元整(大写)(RMB¥ 元,签约酬金的 %)的责任。在本保函的有效期间内,若贵司认定承包人/咨询人在履行该合同中给贵司造成任何经济损失或出现任何违约行为时,本银行在收到贵司以书面形式提出的不超过上述金额的任何付款要求时,在7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地给予支付,不挑剔、不争辩、也不要求贵司出具任何证明文件以说明背景、理由。本保函为见索即付保函,本银行无权要求贵司应先向承包人/咨询人要求赔偿上述金额后再向本银行提出索偿要求。本银行同意,若贵司和承包人/咨询人之间的88、合同或合同项下的工程/服务发生变化、补充或修改,本银行承担本保函的责任不改变,有关上述变化、补充和修改也无须通知我行。本保函自我行开立之日起生效,在担保金额支付完毕,或达到 止,最长不超过 年 月 日。XX银行附录I服务费用与支付计划表服务费用与支付计划表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比例累计支付 比例支付金额 (单位:元)第一次付款咨询人提交委托人认可的履约保函后且完成EPC总承包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并经委托人确认后30天内签约酬金的20%签约酬金的20%第二次付款正负零以下施工完成后30天内签约酬金的15%签约酬金的35%第三次付款主体结构完成后30天内签约酬金的15%签约酬金的50%第四次付款整体竣89、工验收后30天内签约酬金的15%签约酬金的65%第五次付款完成项目整体结算,提交结算审核报告、结算后评估报告及所有结(决)算工作完成并经委托人确认后30天内 签约酬金的30%签约酬金的95%尾款完成全部造价咨询服务工作且至本工程总承包合同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30天内按全过程造价咨询最终结算价结清余款最终结算价100%说明:(1)支付时须对应扣减当期应扣款,应扣款指委托人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计价和支付办法计算应付酬金时,根据相关规定应该从计算价中扣除的各类款项,包括咨询人违约金、咨询人应负担的各种费用及其它委托人可依法从酬金中扣除的款项。(2)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含土建安装工程与办公区及公共区域装修、外围绿化、道路等)全部工程通过验收。(3)保修期酬金按结算价的5%预留,完成全部造价咨询服务工作且至本工程总承包合同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30天内,扣除应扣款后支付。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