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合同(75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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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Le****97
编号:952085
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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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编号: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xx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第一批)委托方(甲方):xxxx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20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xx省xx市 填 写 说 明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2、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xxxx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住 所 地:xx市xx 法定代表人:xx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手 机: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xx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第一批)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3、,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工程名称:xx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第一批)2工程建设地点:xx市xx区(原xx区)xx镇xx村xx循环经济产业园(xx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的拓展地块(即西片区)。3工程规模、特征:日均焚烧处理生活垃圾4000吨(年处理垃圾146104吨/年),配置6台800吨/天的炉排焚烧炉,配套6台余热锅炉、3台单机容量50MW的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近期项目主要包括垃圾处理主体工程、垃圾处理配套服务工程和炉渣综合处理厂三个部份。远期项目在预留场地上扩建2台800吨/日炉排焚烧炉,1台5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4、组,及相关配套设施。详见本项目的技术需求书及工程量清单。4技术服务内容:(1)材料检测、地基检测、结构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具体以检测工程量清单及技术需求为准。(2)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方案并报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审批备案。(3)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4)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确保检测工作满足项目进度需求。乙方需在投标报价中5、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5)负责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xx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报送;5承接方式:本项目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检测试验费、各项措施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文明施工、机械设备运输及进出场、工作面清理及整理、检测配载等相关费用)、报告编写费、配合协调费、检测方案通过有关施工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形式承包本技术服务项目及完成资料整理和备案、工程保险费、风险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等所有满足本工程验收合格所需的一切费用。若因检测方案通不过审批需要调整方案,所增加的全部费用由检测单位负责,造成损失的,业主将按规定追究检测单位责任。特殊6、检测项目如乙方不具备相关专业检测资质的,应当自行完成本项目地基检测、结构检测等检测业务,并在保证所有检测成果符合规范要求、有效前提下,经甲方同意,依法将特殊专业检测业务交由有相关专业检测资质的单位承担或由甲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另行委托。6技术服务的方式:(1)第一次进场时间由甲方确定,并提前2天通知乙方。 (2)乙方在检测期间,提交一式五份初步检测报告;全部试验和检测完成后提供正式检测结果报告一式十份。7检测过程中配合服务内容:以甲方的通知为准,必须满足实际验收要求。第二条 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地点:xx市xx区(原xx区)xx镇xx村xx循环经济产业园(xx东部固体资源7、再生中心)的拓展地块(即西片区);2技术服务期限:以甲方的通知为准,检测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为止,检测单位进场、服务周期及检测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且不得超过正常的检测时间,并不得因此而影响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单项检测工程的工期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执行,具体时间根据具检测项目的特点而定,且需满足:(1)满足检测条件,且收到甲方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开始检测工作;(2)需取样检测的,取样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阶段性检测结果;(3)无需取样的,检测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提供检测结果;(4)检测工作全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正式检测结果;(5)当检测结果显示有可能对工程建设造成重大影响,或8、造成质量事故、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现象时,应在发现问题后立即报告甲方,且不管是否属于非工作日、非工作时间。如由于工期紧迫,甲方要求乙方提前交付检测成果,且该时间要求能满足基本的检测所需时间的,乙方应按规定时间提供检测成果,且不得因此要求甲方支付任何额外费用。3技术服务进度:满足施工验收进度及甲方要求;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本合同验收标准参照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或规定以及设计单位的技术要求。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满足设计、规范要求。检测过程、结果出现异常情况或者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乙方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至监理单位。 6.技术服务负责人: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9、负责人,如因特殊原因必须更换,必须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且更换后的负责人资历及能力不得低于原负责人。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更换负责人的,应当向甲方支付100000元违约金。7. 在合同履行期间本项目的工作人员,乙方不得随意更换,如因特殊原因必须更换,必须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且更换后的人员资历及能力不得低于原来的人员。8.必要时乙方需派有关技术人员驻场,为配合工程进度要求,需先行口头通知监理工程师检测结果。第三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甲方应协调乙方与现场各方关系,为检测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2.在乙方进场前提供检测所需的技术资料,包括有关的设计及施工资10、料。对检测有特别技术要求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3.指定专人或现场监理工程师对乙方的现场检测作监督。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本项目合同总额暂定为:人民币 元 (大写: )。(详见: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的税率调整,则合同总价(价税合计)应根据原不含税价和调整后的税率重新计算。其中:(1)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因实际施工需求、工程设计变更或国家、省市检测标准要求增加清单工程量,调整原则为: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原投标综合单价的88%计算。(2)实际完成检测工程量未达到招标文件暂定工程量清单数量的,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实际发生的工程量须由11、监理和甲方现场签证确认,否则不予结算。经设计、质监认可,甲方有权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清单所列检测方法和数量。)(3)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未列而由监理和甲方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甲方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新增项目的检测内容及工程量由甲方现场项目部发工程联系单给乙方,乙方依据工程联系单的检测内容提交报价单至甲方造价合约部进行审核、确定,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如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则按相关收费标准并结合市场价格计价,其计价方式则下浮20%计价,但必须由监理和甲方审核确定。乙方根据项目服务范围制定检测方案,结算以监理、甲12、方及乙方确定的检验方案为依据,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实际发生的工程量须由监理和甲方现场签证确认,否则不予结算。经设计、质监认可,甲方有权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清单所列检测方法和数量。)以上费用已包含了税费和为完成所有合同内容而可能产生的所有费用(包含不可预见费用)。最终结算总价以xx市财政局审核为准。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本项目设履约保证金,乙方需在甲方第一次付款前开具面额为中标价10%的履约保函,保函方式及格式由甲方确定。乙方未提交履约保函的,甲方有权拒绝提交付款手续或支付款项。检测单位进场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财政部门提交付款手续,审核通过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13、%作为预付款;(2)检测费原则上每季度支付一次,并提交符合国家、地方检测标准的检测报告,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须通过xx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报送。同时提交相关请款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财政部门提交付款手续,审核通过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3)所有分部工程验收合格,检测报告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同时提交相关请款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财政部门提交付款手续,审核通过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0%;(4)乙方提交符合要求的结算资料经甲方报工程结算审定部门审定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财政部门提交付款手续,甲方为乙方办理申报支付至结算价的100%,结算价以有权终审部门审定最终审定的结果为准。(5)实14、际发生的按上文第四条第1款计算出的总检测费若超出合同价,则按相关规定报批后另行处理。(6)每次付款前乙方均须提供有效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未能提供有效等额发票的,邀请人有权拒绝支付款项,且无需就由此导致的延迟付款承担任何责任。第五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者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第七条 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15、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全部检测工程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按合同约定的最终检测报告一式十份。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参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xx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技术需求要求。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检测方案符合施工质量监督部门和设计单位的要求,检测过程中无因检测单位引起的质量安全事故,全部检测工作完成后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报告。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 工程所在地。 第八条 双方确定: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甲 方所有。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16、新的技术成果,归 甲 方所有。3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约定的义务、责任和权利予以转让。4为确保检测结果的公正性,任何一方不得干预检测结果。5乙方的设备、材料、人员等的安全及社会保险由乙方自行承担。6乙方在收取服务费用前应提供有效的服务发票。乙方收取的费用已包括各项税费。7. 出具的监测报告的著作权属于甲方单位。第九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17、以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灾难造成毁灭性打击的情形; 2不可预计的天灾、人祸造成时间上提前或推迟;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1)甲方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明确技术服务的内容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三条规定。(2)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其它责任。2乙方责任(1)保证检测工作的公正性、准确性、及时性,保证各项工作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范要求。(2)根据现场检测条件要求,及时完成有关检测工作,及时提交相关的检测结果。(3)提供检测仪器设备,负责仪器设备安装及场内中转、进退场。保证检测计量器具在计量检定有效周期内。(4)按工程施工进度及有关要求及时进场检测。(5)按要求18、提供所需材料。(6)保证检测人员具备检测资格,保证持有的检测资质满足地方管理要求。(7)保证按照投标文件的内容投入人员及仪器设备,按投标文件的检测方案组织实施检测;在更换人员、仪器设备以及检测方案之前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能实施。(8)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乙方应负的其它责任。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1.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及现场监理人员要求,在甲方约定时间内到场进行工作。若乙方在合同签订后,经甲方通知不按时进场开展工作或进场后未能按照甲方约定时间内提交满足合同约定标准的检测报告,每发生一次,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3%的违约金;超过三次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全额返还受影响段甲方已付19、款项并赔偿甲方相关损失,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的违约金。2.如乙方提交的检测报告不能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乙方应自负费用继续完善,直到满足甲方需要时为止。3.因乙方检测工作不及时或其提供的检测资料不准确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施工工地出现危险事故征兆的情况下,由于乙方的检测工作及分析、报告不及时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5. 乙方如不按照第二条第八项派有关技术人员驻场的规定执行,每发生一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00元人民币。第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确定按以20、下第 2 种方式处理:1提交 合同签订所在地 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十三份,甲方执十份,乙方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六条 在合同双方全权代表在合同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并且甲方已收到乙方提交的中标价10%的履约保函后,合同正式生效。(以下无正文 )合同附件:1. 附件一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2. 附件二 工程质量检测用户需求书3. 附件三 廉政合同4. 附件四 安健环管理协议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21、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经办人: 经办人: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户: 银行帐户:75附件一:工程量清单报价表附件二:xx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检测技术需求书xxxx环保能源有限公司xx年11月一、 工程概况项目名称:xx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项目业主:xx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地址: xx市xx区(原xx区)xx镇xx村xx循环经济产业园(xx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的拓展地块(即西片区)。建设规模:本项目分为近期项目和远期项目分步实施。为远期项目预留场地,同时考虑预留公配设施余量22、及各类管线接口。近期项目日均焚烧处理生活垃圾4000吨(年处理垃圾146104吨/年),配置6台800吨/天的炉排焚烧炉,配套6台余热锅炉、3台单机容量50MW的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近期项目主要包括垃圾处理主体工程、垃圾处理配套服务工程和炉渣综合处理厂三个部份。远期项目在预留场地上扩建2台800吨/日炉排焚烧炉,1台5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关配套设施。二、 环境及工作条件2.1地理位置:xx市xx区(原xx区)xx镇xx村xx循环经济产业园(xx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的拓展地块(即西片区)。2.2 气象条件2.2.1气候概述厂址位于xx市xx区,地处北回归线以南,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南濒23、南海,受海洋性气候的影响,温暖多雨,尤其以58月雨量最多,空气湿度大,日照时间长,具有夏无酷热,冬无严寒,终年无雪,霜期甚短的特征。受东亚季风的影响,夏季盛吹东南风,冬季常受高纬度地区的冷空气影响,当冷空气过境时,通常出现68级的偏北风,全年以偏北风为主。夏秋之间常伴有热带气旋,风速较大,大风日数也较多。历年十分钟最大风速达22.0m/s,相应风向为NE,发生于1964年9月5日。2.2.2气象要素特征值xx气象站自1908年1月即有气象记录,但早期的观测项目少。1996年1月1日迁至xx市五山观测场,观测项目有气温、气压、相对湿度、绝对湿度、风速和风向、降水量、日照、蒸发量等,仪器设备和资料24、整理等均符合国家规范。xx气象站观测场虽然经过历次搬迁,但各点之间的距离均在50 km以内,各观测场之间的高度差也在100m以内,不需进行订正,故将各点资料作同一站处理。根据xx气象站19512018年的历年气象资料统计得各气象要素的月、年特征值见见表1.3.1-1,xx气象站全年风向玫瑰图见图1.3.1-1。历年年最大降雨量 2938.2 mm (2016年)历年年最小降雨量 1158.0 mm (1956年)历年日最大降雨量 284.9 mm (1955年6月6日)历年一小时最大降雨量 101.1 mm (1983年6月17日)历年十分钟最大降雨量 38.4 mm (1994年4月29日)25、累年平均雾日数 6 d累年平均霜日数 2d累年平均雷暴日数 77.1 d累年平均降雨日数 148 d累年平均冰雹日数 0.1d累年平均大风日数 4 d2.3 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2.3.1 区域地质与地震参数(1)根据xx省地质调查院1:25万xx幅地质图及相关调查报告显示,经过xx区的有窝园断裂及李伯坳断裂。该两条断裂离场区较远,场地内没有区域性大断裂和活动断层通过,亦未发现有泉眼、擦痕、断层角砾岩等断层迹象。本区属低震级地震较少发区,区域地壳稳定性属较稳定区。(2)根据xx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xx南粤地震工程勘察有限公司,二一九年五月)及建筑抗震26、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工程场地50年超越概率10%的地震系数K值为0.0781,特征周期值为0.40s,地震基本烈度为度,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3)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第4.1.6条的规定,场地覆盖层等效剪切波速为220300m/s,覆盖层以中硬土为主,部分为中软土,覆盖层厚度属于350m区间,故场地建筑场地类别为类;(4)工程场地地势有一定的起伏,经人工平整和边坡护理后,场地在度地震影响下,可不考虑地震崩塌、地裂缝、滑坡和泥石流对工程的不利影响,工程场地属对建筑抗震一般地段。2.3.2 地形地貌本项目场地位于xxxx镇27、白鸽笼顶,地貌单元属丘陵地貌。高程约为149245m,场地内山坡较陡,地形起伏变化大。2.3.3 地层岩性场内岩土层自上而下由第四系人工填土层、坡洪积层、残积层及燕山期侏罗系上统花岗岩层。其中填土层主要为素填土,部分为杂填土,多分布于山间洼地,厚度较小;坡洪积层主要为坡洪积粉质粘土,局部分布碎石和砾砂,洼地水塘地段表层分布有淤泥软土;残积层为花岗岩风化形成的砂质粘性土,分布广泛,厚度普遍较大;下伏基岩风化层在勘探深度内可划分为全风化、强风化、中等风化、微风化四个风化等级,中等风化(微风化)岩面埋深较大且起伏变化大;残积层强风化层中局部发育有花岗岩孤石。2.3.4 水文地质(1)地表水本地区属山28、区丘陵地貌,场地中部为山间洼地,局部为人工挖掘的鱼塘,低洼地带汇集有较多地表水,较为丰富,地表水主要为鱼塘洼地汇水,水位和流量受大气降雨影响十分明显,并随季节性变化而变化。边坡山坡上,地势较高,为陡坡状,地表水较为匮乏,主要为雨季大气降水汇集,形成短时径流或者山洪。主要补给为大气降水。(2)地下水1)地下水类型场地地下水按含水介质类型(含水层的空隙性质)不同可分为第四系浅部土层中的孔隙水和深部基岩裂隙水。A、第四系孔隙水(潜水、承压水):第四系潜水主要位于浅部的淤泥、粉质黏层中,水量贫乏;第四系承压水主要位于第四系碎石层中,含水量较丰富。场地第四系孔隙水补给来源主要通过大气降水垂直渗透补给,其29、排泄方式主要通过地面蒸发、植物蒸腾的形式进入大气。B、基岩裂隙水(承压水):场地内基岩裂隙水主要赋存与基岩风化裂隙中,主要分布在深部强风化岩、中风化和微风化带中。强风化岩带中裂隙多被花岗岩风化矿物及化学沉淀充填,使其导水性降低,中、微风化带的富水性受岩石的裂隙发育程度及连通性影响。2)地下水位勘察期间大部分山坡地段钻孔未揭露到地下水。在部分坡脚、洼地地段钻孔揭露到地下水,实测稳定水位埋深为04m,平均埋深2m。拟建场地面积大,呈中间低,四周高的近漏斗形的地势,在雨季,可能有大量地表水汇集形成地面径流,向场地中部低洼地势聚集。根据对周边场地地下水位的调查及走访,结合地区经验,本场地地下水水位年变30、化幅度约13m。对地下结构进行抗浮验算,抗浮设计水位建议可按规划地坪标高(0.00)考虑。3)地下水腐蚀性根据钻孔地下水取样分析结果,依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评价:场地地下水对砼结构具微腐蚀性,对钢筋砼结构中的钢筋具弱腐蚀性。(3)土的腐蚀性根据钻孔土层取样进行易溶盐分析,依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评价:场地土对混凝土结构具有微腐蚀性,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具有微腐蚀性,对钢结构具有微腐蚀性。2.3.5 特殊性岩土、不良地质及地质灾害(1)特殊性岩土场地特殊性岩土主要为填土、残积土及风化岩1)人工填土人工填土层层厚及分31、布均不均匀,土质不均匀,具有湿陷性、压缩性大和渗透性不均匀等特点。2)残积土和风化岩风化岩和残积土在水平及垂直深度上风化不均,形成软硬夹层(如全风化、强风化及中风化等软硬夹层)。软硬夹层往往引起不均匀沉降,对工程有一定的影响,本层具一定的承载力,属于中等压缩性土,具有遇水易软化甚至崩解的特点,设计、施工中应予以注意。3)孤石本场地属于花岗岩地区,不能排除施工过程中遇到孤石的可能性。本次勘察的11 个钻孔中揭露到孤石,孤石主要为灰黄色、灰色块状、扁柱状中风化花岗岩,揭露顶部高程146.15215.88m,底部高程143.75213.68m,厚度为0.804.50m,平均厚度为2.57m。(2)不32、良地质作用及地质灾害根据现场调查,场地及其附近未见滑坡、崩塌、泥石流等不良地质作用,暴雨天应注意局部山坡滚石。2.3.6场地地层各土层主要特性根据本次勘察土工试验资料及地区工程勘察经验,现将本场地主要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建议值,土层主要设计参数,岩石单轴抗压参数建议值,钻(冲)孔桩承载力数据一览表汇总,具体见表2.3.6-12.3.6-4。 表2.3.61 土的主要物理力学参数建议值表2.3.62 土层主要设计参数表表2.3.63 岩石单轴抗压参数建议值表2.3.64 钻(冲)孔桩承载力数据一览表 2.4 其它工程设计单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xx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监理单位:xx建筑工33、程监理有限公司现场踏勘:投标人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时段自行进行踏勘现场并自行负责踏勘费用和安全,招标人给予积极配合。投标人根据现场场地实际情况、并结合自身施工组织经验,需要对场地、道路等需要特别处理的,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报价。投标人踏勘现场与否以及因此获得数据/信息正确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中标时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额外付款或延长工期等索赔要求,对此要求招标人不作任何答复和考虑。三、基本要求投标人应按照本章要求对工程进行检测。当本招标文件其他章节涉及与技术有关的服务或描述条款与本章产生歧义时,则以本章的技术要求为准。本章中的“检测”包括了材料及构(配)件、试件的检测、位34、移(变形)、功能性检测、结构可靠性检测、破坏性试验等,且不局限于此。本文章中的“规范”,泛指一切由国家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颁布、实施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规范、标准、规程等,且不局限于此。这些规范的选用与实施不以招标人、投标人的意志为前提,并具有普遍效力。招标人、投标人在检测工作中都必须无条件遵照规范开展工作,不得违反。如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以及检测中产生的各种文件与规范相冲突的,一律视为无效。当任何一方发现对方的行为与规范相冲突的,有告知对方的义务。当招标人的指令与规范相违背的,投标人有权拒绝执行,但需说明理由。当任何一方的行为违反规范规定,或规范规定不明,但政府职能部门或其它有权威的组织(如35、行业协会)、专家组能出具书面文件对该问题进行说明,并明确告知该行为可行,且有足够的理由使得该文件能得到对方的认可时,可选择接受,但需就该行为的发生签署文件并存档。四、工作范畴1、检测建设工程中的各种主材、辅材、设备、构件,以及国家、地方相关规范或招标人认为需要检测的各种施工过程、成果,或可能造成不良后果的各种行为、事件,但不仅限于此。具体检测项目及数量应以招标人实际委托通知或规范为准。当设计有要求时,原则上以设计为准。设计无要求,但按规范需检测的,投标人应告知招标人,征得招标人同意后按招标人要求进行检测。设计、规范均无要求,但按相关法规需检测的,作为具有成熟经验的投标人,需告知招标人,并按招标36、人的要求执行。当招标人的委托要求与规范发生冲突的,投标人应告知招标人,经各方协商后确定最终的项目、数量。2、 房建工程检测主要内容有:原材料的见证取样检测(如钢筋、混凝土、安全帽等)、混凝土主体结构及钢结构的结构实体检测(如钻芯法或回弹检测、钢筋扫描等)、地基与基础检测(天然地基、桩基础检测等)等。桥梁工程主要检测内容包括桩基础、天然地基、下部结构实体检测(结构尺寸,钢筋保护层,砼强度等)、整桥静/动载试验、预应力张拉、桥面抗滑性能(构造深度、摩擦系数)等,原材主要检测内容包括塑料波纹管、锚具、夹片、钢绞线、桥梁支座、伸缩缝、电缆桥架、支架、各类型脚手架等。3、对工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进行预37、判,并积极配合招标人解决工程中的相关问题。如发现招标人的行为不符合规范、法规、设计要求的,或检测有遗漏的,应及时提醒招标人,并配合解决。如发现工程可能出现重大失误、危险或质量问题的,须告知招标人,并配合解决。4、参与解决工程中出现的质量、安全事故。根据投标人自身的经验、能力,对工程中发生的事故提供必要的配合,参与分析、判断、总结,出席相关的会议、现场调查等工作。5、在必要的情况下,配合招标人做好各级领导的调研工作,配合各政府职能部分的检查、技术交流、验收等工作。五、工期要求1、总体工期要求以合同工期为准,且不得超过正常的检测时间,并不得因此而影响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2、单项检测工程的工期应严格38、按照招标人要求执行,具体时间根据具检测项目的特点而定,且需满足:(1) 满足检测条件,且收到招标人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开始检测工作;(2)需取样检测的,取样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阶段性检测结果;(3)无需取样的,检测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提供检测结果;(4)检测工作全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正式检测结果;(5)当检测结果显示有可能对工程建设造成重大影响,或造成质量事故、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现象时,应在发现问题后立即报告招标人,且不管是否属于非工作日、非工作时间。如由于工期紧迫,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前交付检测成果,且该时间要求能满足基本的检测所需时间的,投标人应按规定时间提供检测成果,且不得39、因此要求招标人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六、工作要求1、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开展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部门和地方颁发的有关建筑工程的法规和技术标准,其检测方法、仪器、成果能达到相关技术规范规定的精度要求。2、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是对建筑工程和建筑构件、制品、运动轨迹以及建筑现场所用的有关材料、设备进行检测的法定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必须具有法定效力,且必须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认可的检验检测印章。3、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其主要任务是: (1)接受委托建设工程质量的检测和试验任务; (2)负责建筑工程所用的构件、制品以及有关材料、设备的质量认证和检测工作; (3)负责对结构安全、建筑功能的检定,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处40、理工作; (4)根据自身能力及资质情况,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给出可行性建议。(5)对提交的检测成果负责。4、投标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或自身经验,选取能满足检测精度的时间、地点、设备、方法开展检测工作,并尽力提高精度。当招标人有足够的理由认为投标人选取的时间、地点、设备、方法不能满足精度要求的,并向投标人发出通知时,投标人应遵照执行5、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鉴定报告单必须实事求是,字迹清楚,数据可靠,要具有相关人员签字,加盖公章,并存档备查。 6、检测人员应秉公办事,不谋私利,认真按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并不得对检测结果进行随意的篡改。 7、应招标人要求,定期向招标人41、提供检测进度报告,按时完成检测任务,服从招标人和监理单位的工作安排。8、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财物损坏和工程质量事故,以及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除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外,概由投标人承担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人员伤亡或其它事故,双方互不承担责任。9、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踏勘场地,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综合报价。投标人应自行解决检测所需的道路通行、运输、场地清理、用水、用电等问题,并自己解决与第三方的各种冲突、纠纷。除非招标人主动干预,否则投标人应在满足相关规范、法规的前提下,自行与第三方协调工作顺序、费用、场地使用及其它协调工作。10、已完成的检测报告,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检测报告质量低劣,不能满42、足建设要求时,其检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同时,需按招标人要求重新出具满足要求的检测报告。七、技术标准本工程检测中需按照但不仅限于以下文件进行:1)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2)xx市标准xx地区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定(GJB02-98)3)xx省标准建筑基坑支护工程技术规程(DBJT15-20-97)4) xx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 15-60-2008)5)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14)6)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7)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8)国家标准建筑基坑监测技43、术规范(GB50947-2009)9)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07)10)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2-2005)11)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2007)12)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 JGJ/T27-2014 )13)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14)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15)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16)基桩低应变动力检测规程(JGJ93T-95)17)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152T-2008)18)焊接接头机械性能试验取44、样取样方法(GB2649-89)19)焊接接头拉伸试验方法(GB2651-2008)20)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GBT1345-200521)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测方法(GBT1346-2011)22)电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GB/T2951-2008)23)陶瓷砖尺寸和表面质量的检验(GBT3810.2-2006)24)陶瓷砖吸水率、显气孔率、表观相对密度和容重的测定(GBT3810.3-2006)25)陶瓷砖-有釉砖抗釉裂性的测定(GBT3810.11-2006)26)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试验方法(GBT4111-1997)27)水泥水化热测定方法(GBT1295945、-2008)28)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50107-2010)29)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JGJ82-91)30)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12)31)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32)合同如上文所列规范与现行规范冲突或规范有更新的,以现行最新规范为准;如未包括在上述规范中,但实际工作中需要执行的,则按相关规范执行。如各规范之间有冲突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八、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应在检测前向投标人发出检测通知,并对投标人的工作成果进行签字确认。(工程量清单详见附表)相关规范、设计图纸有对检测数量作出规定的,经招标人确认后,按规定确定检测量;规范46、设计图纸未作规定,而招标人觉得有必要进行检测的,其检测数量由招标人确定;当招标人无能力确定检测数量,授权投标人确定检测数量的,由投标人结合技术、经济、现场条件等因素综合决定检测数量,但需在检测前将检测数量、依据提交招标人确认;当招标人无法确认是否需检测,但投标人根据自身经验、能力判断需要检测的,须告知招标人,并经招标人同意后进行检测。投标人对检测数量的决定,应在能满足实际需求的同时尽可能经济,避免给招标人增加不必要的费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不必要的检测项目、数量。九、检测项目的确定及要求本次工程中的检测项目及数量按照相关规范、设计图纸、合同及招标人要求确定,当各文件之间有冲突的,由招标人负47、责解释。当规范、设计图纸中对所需检测项目的数量、位置、检测频率、合格标准等没有明确说明时,投标人可根据自身能力及经验进行确定,但需事先向招标人提交检测方案并得到认可。招标人对检测方案的认可只表示招标人同意承担该方案所发生检测费用,而不能免除投标人所需承担的技术责任。检测进行期间招标人基于满足规范、设计图纸要求对检测项目及其数量、位置、检测频率、合格标准等进行变更的,投标人应当接受。但如招标人的要求不满足相关规范、设计图纸要求或投标人正常的能力能预见该要求会对工程造成不利影响时,须及时向招标人提出,否则,将不能免除投标人对于该行为所造成的不利影响的责任。基桩检测中声测管的埋设由项目桩基施工单位负48、责,并承担其费用。如投标人无能力进行埋设,或需由其它单位提前进行隐蔽、埋设的,投标人应在施工前向投标人予以说明,并对埋设的要求提出可行性意见,并在必要时派人到现场指导,否则,投标人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责任。投标在实际结算中,只能对自己所负责的埋设工作计费,而不能对其它单位或个人完成的工作主张费用。招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而对于费用的分配、处理,投标人应予以接受。投标人应采取恰当的措施,对检测的构件、试件、点位、标志等进行必要的保护,以保证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并承担其费用。对于未进行保护或保护不当造成检测不能正常进行或检测结果不可靠的,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但如规范、设计图纸、合同中明确规定不应由投标49、人承担该保护工作的,投标人应事先向招标人予以说明,并对保护工作提出必要的建议及予以配合。由招标人提供的检测样品、试件、构(配)件等,投标人应在接收前予以必要的验收,确保其能满足检测条件。如不能满足要求的,投标人需告知招标人重新提供满足要求的样品、试件、构(配)件,否则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如投标人基于正常的能力能预见招标人不具备样品、试件、构(配)件提供的相关知识时,应事先告知招标人,以方便招标人能提供满足检测要求的样品、试件、构(配)件。如由投标人自行选择或制作的试件、构(配)件、点位、标志等,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能力进行选择、制作,并能满足检测所需的精度要求。如为检测工作的正常进行而需采取其它必50、要的辅助工作,而投标人不具备相应能力、资质时,投标人应事先向招标人提出,并给予招标人必要的准备时间,以保证检测工作的正常进行。当投标人未事先提出时,视为投标人已经具有相关能力,且其费用已经包含在检测报价中,投标人不再予以支付其它费用。十、安全文明要求检测工作的进行不得影响现场正常施工,更不得对现场造成不利影响。所有的取样、点位布置、仪器架设、车辆(人员)行走、管线埋设等工作,均需在保证现场人员、建筑物(构筑物)、机械、材料等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且需满足现场安全文明的相关要求,并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当检测工作可能对其它非检测人员造成伤害的(如X射线检测),需事先向招标人进行说明,并将无关人员隔51、离在影响区域外,同时需对可能造成的伤害进行有效预防。由于投标人的行为造成现场人员、建筑物(构筑物)、机械、材料等损害的,投标人需承担相应责任,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其它后果。检测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需仔细阅读现场管理的相关规定,熟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在满足现场管理规定的条件下进行作业。进入施工现场的检测人员,需按要求佩戴安全帽,登高作业的人员,需使用安全带,且佩戴的所有安全装备能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及现场管理的要求。检测人员在施工现场的通行,需要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中的路线进行,平面布置图中未有明确指示的,需按照相关管理人员指引路线行进。当自行选择行进路线时,需选择能保证自身及其它人员、材料安全的路线52、。否则,投标人需承担相应责任。当有检测所必需的车辆、机械在施工现场通行、安置、作业时,需事先征得现场管理人员的同意,并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确保自身及其它人员、财产的安全。对于违反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条例的,招标人有权根据相关条文对投标人进行处罚。如检测工作的进行必不可免会对现场施工、通行或其它工作造成影响时,投标人应提前告知招标人,并给予招标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的请求,并不给予投标人工期签证。十一、检测技术要求(一)检测界面包括并不限于如下:(1)与地基与基础工程相关的项目检测。(2)与主体结构相关的项目检测。(3)与建筑电气相关的项目检测。(4)与智能建筑工程相关的53、项目检测。(5)与土石方工程相关的项目检测。(6)与砌体工程相关的项目检测。(7)与工业管道工程相关的项目检测。(8)与防火设备安装相关的项目检测。(9)与路基工程检测相关的项目检测。(10)与路面工程相关的项目检测。(11)与路基土方工程相关的项目检测。(12)与防护工程相关的项目检测。(13)与电力及通讯管网工程相关的项目检测。(14)与污水管道工程相关的项目检测。(15)与工业设备安装工程相关的项目检测。(16)与园林绿化工程相关的项目检测。(二)、项目检测的见证与采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样制度1、取样:是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测)对象中抽取试样样 品的过程。2、送54、样:是指取样后将试样从现场移交给有检测资格的单位承检的全过程。3、见证取样送样的范围:所有建设工程所使用的全部原材料及现场制作的 混凝土、砂浆试块均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4、见证取样送样的程式:、建设单位应向工程受监质监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以便质检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验任务时,须有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在检验委托55、上签名。、检测单位应在检验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发生试样不合格情况,首先要通知工程受监质监站和见证单位。5、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必须具备见证人员资格:a、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b、必须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建筑施工专业知识。c、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见证人员证书”。、必须具有建设单位见证人书面授权书。、必须向质监站或检测单位递交见证人书面授权书。、见证人员的基本情况由(自治区、直辖市)检测中心备案,每隔五年换一次证。6、见证人员的职责:、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见证人员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见证人员必须和施工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56、位。、有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样。、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并出示“见证人员证书”。、见证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常用建筑材料的质量检验、混凝土一、 普通混凝土试样标准1、普通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抗冻性和劈裂抗拉强度试件均为正立方体。 2、普通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试验和静力受压弹性模量试验,采用150mm150mm300mm的棱柱体作为标准试件,前者每组3块,后者每组6块。3、普通混凝土抗折(即弯曲抗拉)强度试验,采用150mm150mm600mm小梁作为标准试件,每组3块。 4、普通混凝土抗渗性能试验试件采用顶面直径为175mm,底面直径为185mm,57、高度为150mm的圆台或直径与高度均为150mm的圆柱体试件,每组6块。试件在移入标准养护室以前,应用钢丝将顶面的水泥膜刷去。5、普通混凝土与钢筋的粘结力(握裹力)为长方体棱柱体,尺寸为100mm100mm200mm,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得超过30mm;棱柱体中心16光圆钢筋,表面光滑程度一致,粗细均匀,钢筋一端露出混凝土棱柱体端面1020mm,钢筋另一端露出混凝土棱柱体端面5060mm,每组6块。 6、普通混凝土收缩试验尺寸为100mm100mm515mm,(两端面)预留埋设不锈钢的凹槽。装上钢珠后,两钢珠顶端间距离(亦即试块总长)约为540mm。每组3块。7、普通混凝土钢筋蚀试验,采用100m58、m100mm300mm的棱柱体试件,埋入的钢筋直径为6mm,长299mm的普通低碳钢,每组3块。二、普通混凝土试样的取样现场搅拌混凝土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002)规定,混凝土试样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频率应符合列规定:1、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2、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3、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59、不得少于一次。6、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一组为3个立方体试件)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有监理(建设)、施工各方共同选定;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多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采取同样的养护方法。7、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60、据实际需要确定。预拌(商品)混凝土 预拌混凝土(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规定留置试块外,(商品) 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994)规定取样: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的采取应在混凝土运到交货地点后按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BG/T500802002)规定在20min完成,强度试件的制作应在40min内完成。2、一般在同一盘或同一车混凝土中的约1/4处、1/2处和3/4处之间分别取样,从第一次取样最后一次取样不宜超过15min。 3、每个试样量应满足混凝土质量检验项目所需用量的1.5倍,且不于少0.02M3。4、6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强度试样,每100M3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M3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M3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每200M3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对于预拌混凝土拌合物的质量,每车应目测检查;混凝土坍落度检验的试样,每100M3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检验不得少于一次,当一个工作班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M3时也不得少于一次。 防水混凝土根据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混凝土抗渗试块取 样即试块留置按下列规定:1、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制作。62、2、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3应留置一组标准养护抗渗试件(一组为6个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采用预拌混凝土的抗渗试件,留置组数应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3、混凝土在浇筑地点的坍落度,每工作班至少检查两次。建筑地面工程水泥混凝土根据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建筑地面工程 水泥混凝土试块取样按下列规定:1、检验水泥混凝土强度试块的组数,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不应小于1组。当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面积大于100M2时,每增加1000M2应增做一组试块;小于1000M2按1000M2计算。2、当改变配合比时,应相应的制作试块组数。粉煤灰混凝土粉63、煤灰混凝土的质量,应以坍落度、抗压强度进行检验。现场施工粉煤灰混凝土的坍落度的检验,每班至少应测定两次,其测定值允许偏差应为20mm。 对非大体积粉煤灰混凝土每拌制100M3,至少成型一组试块,大体积粉煤灰混凝土每拌制500M3,至少成型一组试块。不足上列规定数量时,每班至少成型一组试块。试件制作要求试模应符合混凝土试模(JG3019)中技术要求的规定。应定期对试模进 行自检,自检周期宜为三个月。1、在制作试件前应将试模清擦干净,并在其内壁涂以脱模剂。2、试件用振动台成型时,混凝土拌合物应一次装入试模,装料应用抹刀沿试模内壁略加插捣并使混凝土拌合物高出试模上口,振动时应防止试模在振动台上自由跳64、动。振动应持续到混凝土表面出浆为止,刮除多余的混凝土并用抹刀抹平。3、振动台应符合混凝土试验室用振动台(JG/T3020)中技术要求的规定 4、试件用人工插捣时,混凝土拌合物应分两层装入试模,每层装料厚度应大致相等。插捣用的钢制捣棒应为:长600mm,直径16mm,端部磨圆。插捣按螺旋方向从边缘向中心均匀进行。插捣底层时,捣捧应达到试模底面;插捣上层时,捣棒应穿入下层深度约为2030mm。插捣时振捣棒应保时垂直,不得倾斜,并用抹刀沿试模内壁插入数次。每层的插捣次数应根据试件的截面而定,一般为每100cm2截面积不应少于12次。插捣完后,刮除多余的混凝土,并用抹刀抹平。5、采用标准养护的试件,应65、在温度为205度环境中静一昼夜至二昼,然后编号,拆模。拆模后的试件应立即放在温度为(202)度、湿度为95%以上的标准养护室中养护或在温度为202度的不流动的Ca(OH)2饱和溶液中养护。标准养护室内,试件应放在架上,彼此间距应为1020mm,并应避免用水直接淋刷试件。采用与构筑物或构件同条件养护的试件,成型后即应覆盖表面,试件的拆模时间可与实际构件的拆模时间相同,拆模后,试件仍需保持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件的见证送样混凝土试件必须由施工单位送样人会同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见证 人(有见证人员证书)一起陪同送样。委托时,应认真填写好“委托单”上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如工程名称、使用部位、设计强度66、等级、捣制日期、配合比、坍落度等。三、处理程序根据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1987)规定:1、对不合格批混凝土制成的结构或构件,应进行鉴定,并及时处理。2、对混凝土试件强度的代表性有怀疑时,可采用从结构或构件中钻取试件的方法或采用非破损检验方法,按有关标准的规定对结构或构件中混凝土的强度进行推定。3、结构或构件拆模、出池、出厂、吊装,预应力筋张拉或放张,以及施工期间需短暂负荷时的混凝土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或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混凝土外加取样方法:一、混凝土外加剂混凝土外加剂按混凝土外加剂(GB80761997)标准适用于普通减水剂、高效减水剂、早强减水剂、缓凝减水剂、缓67、凝高效减水剂、引气减水剂、早强剂、缓凝气和引气剂共9种混凝土外加剂。生产厂应根据产量和生产设备条件,将产品分批编号,掺量大于1%(含1%)同品种的外加剂每一编号为100t,掺量小于1%的外加剂每一编号为50t,不足100t或50t的也可按一个批量计,同一编号的产品必须是混合均匀的。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5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每一编号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一份按GB80761997标准规定方法与项目进行试验;另一份要封密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二、混凝土泵送剂年产量不小于500t,每50t泵送剂为一批,年产量500t以下的,30t为一批, 每批不足68、50t或30t也作为一批。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用泵送剂量。每一批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一份按混凝土泵送剂(JC4732001)标准进行试验;另一份封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三、混凝土膨胀剂每200t为一批,日产量不足200t时也作为一批。取样按水泥取样方法(GB/T125731990)。取样应具有代表性,可以连续取样,也可从20个以上的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每批抽样总量不小于10Kg。每一批取得的样品应充分混合均匀,分为两等份。一份按混凝土膨胀剂(JC4762001)用作试验;一份密封保存三个月,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69、裁。 四、砂浆、混凝土防水剂年产量500t以上的,每50t为一批;年产量500t以下的,每30t为一批。同 批的产品必须是均匀的。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的防水剂量。每批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合均匀,分为两等份。一份按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C4741999)标准进行试验;另一份密封保存一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与仲裁。五、混凝土防冻剂同一品种防冻剂,每50t为一批,不足50t也可作为一批。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15t水泥所需的防冻剂量(以其最大掺量计)。每批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一份按混凝土防冻剂(JC4751992)进行试验;另一份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70、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六、混凝土速凝剂每20t为一批,不足20t也可作为一批。每一批应从16个不同点取样,每个点取样250g,共取4000g,将试样充分混均。每批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成两等份,一份按喷射混凝土速凝剂(JC4771992)进行试验;另一份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七、复验复验以封存样进行。如果使用单位要求现场取样,应让生产和使用单位人员在场的情况下于现场抽取三个以上等量试样混合得到平均样,复验按照型式检验项目检验。八、处理程序1、交货时外加剂的质量验收可抽取实物试样以其检验结果为依据,也可以外加剂同编号的检验报告为依据。采取何71、种方法验收由买卖双方商定,并在合同或协议中注明。2、以抽取实物试样的检验结果为验收依据时,买卖双方应在发货前或交货地共同取样和签封。取样方法按本章第二节进行,取样分为二等份。一份由卖方保存,一份由买方按标准规定的项目和方法进行检验。3、买方可先对试样按标准规定的匀质性项目进行试验。试验项目例如:固体含量或含水量、密度、细度、氯离子含量和水泥净浆流动度等。若超过标准规定值时,用户即可与销售商联系,办理退货。若砂浆、混凝土性能试验结果得出,按判定规则判为不合格产品,则不准用于建筑工程中。买方检验认为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时,而卖方又有异议时,则双方应将卖方保存的另一份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72、外加剂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促裁检验。4、以外加剂厂同编号外加剂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时,在发货前或交货时买方(或委托卖方)在同编号外加剂中抽取试样,双方共同签封后保存半年;或委托卖方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签封后保存半年。在半年内,买方对外加剂质量有疑问时,则买卖双方应将共同签封的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外加剂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建筑砂浆取样方法一、砌体工程砂浆根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砌体工程砂浆试块取样按下列规定:1、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同盘砂浆只应制作一组(一组为6个70.7mm70.7mm70.7mm立方体试件)标准养护试73、件。 2、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同一类型、同一强度等级的砌体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二、建筑地面工程水泥沙浆根据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建筑地面工程水泥沙浆试块取样按下列规定:1、检验水泥沙浆强度试块的组数,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不应小于1组。当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面积大于1000M2时,每增加1000M2应做一组试块;小于1000M2按1000M2计算。2、当改变配合比时,应相应地制作试块组数。三、预拌砂浆根据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DC/TJ085022000),预拌砂浆试块取样按以下规定:1、交货检验的砂浆试样应在砂浆运送到交74、货地点后按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JGJ701990)的规定在20min内完成,稠度测试和强度试块的制作应在30min内完成。 2、试样应随机从运输车中采取,且在卸料过程中卸料量约1/4至3/4之间采取。3、试样量应满足砂浆质量检验项目所需用量的1.5倍,且不宜少于0.01M3。 4、砂浆强度检验的试样,砌体砂浆取样频率按砌体工程砂浆第2条执行,地面砂浆按建筑地面工程水泥砂浆第1条执行。5、砂浆稠度试样应每车取样检验。 四、试制作要求1、在做好的砂浆试块面上,必须写好制作日期、强度等级、部位、砂浆种类。2、做好的砂浆试块应在标准养护条件下进行“标养”。当工地现场无“标准条件”时,可采用自然养75、护,或及早地将试块带模送往试验室进行“标养”(试块不得受振动),以确保试块抗压检测值的准确。3、制作和送检试块时,均须有持证的见证员参加并见证。试块送到实验室时,应认真填写好委托单。写明使用部位、砂浆种类、强度等级、工程名称、制作日期、配合比、稠度、养护条件等。报告开出后不得要求更改有关内容。 水泥取样方法一、混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检验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检验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76、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二、砌体工程用水泥 根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砌体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水泥进厂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1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 1、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等级的进场水泥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检,当合同77、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2、抹灰用水泥应对其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复验,粘结用水泥还应对其抗压强度进行复验。 四、取样送样规则1、首先要掌握所购买的水泥的生产厂是否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2、水泥委托检验样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有两个以上的出厂编号混。3、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编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取,取样点至少在20点以上,经混合均匀后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Kg。4、委托单位必须逐项填写检验委托单,如水泥生产厂名、商标、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出厂编号或出厂日期、工程名称,全套物理检验项目等。用于装饰的水泥应进行安定性的检验 5、水泥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应在使用前作复验。 6、进口78、水泥一律按上述要求进行。五、处量程序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盐水泥及粉煤灰硅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1、交货时水泥的质量验收可收取实物试样以其检验结果为依据,也可以水泥厂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采取何种方法验收由买卖双方商定,并在合同或协议中注明。2、以抽取实物试样的检验结果为验收依据时,买卖双方应在发货前或交货地共同取样和签封。取样方法按GB125731990进行,取样数量为20Kg缩分为二等份。一份由卖方保存40d,一份由买方按标准规定的项目和方法进行检验。在40d以内,买方检验认为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而卖方又有异议时,则双方应将卖方保存的另一份试样送79、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3、以上水泥厂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时,在发货前或交货时买方(或委托卖方)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双方共同签封后保存三个月;或委托卖方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签封后保存三个月。在三个月内,则买卖双方应将共同签封的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水泥出厂后90d内,如购货单位对水泥质量提出疑问或施工过程中出现与水泥质量有关的问题需要由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仲裁时,用水泥厂同一编号水泥 的封存样进行。若用户对水泥的安定性、初凝时间有疑问要求现场取样仲裁时,生产厂在按到用户要求后7d内会同用户共同取样,送80、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生产厂在规定时间内不去现场,用户可单独取样送检,结果同等有效。 骨料取样方法一、砂石的验收砂石的验收分别按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CJ521992)及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CJ531992)中的规定进行。购货单位应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或汽车)运输的,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用小型工具(如马车等)运输的,以200M3或300t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论。对于砂子,每验收批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和泥块含量检验。如为海砂,还应检验其氯离子含量。对重要工程或特殊工程应根据工程要求,增加检验项目81、。当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又较大时,可定期检验。对于石子,每验收批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及针、片状颗粒含量检验。对重要工程或特殊工程应根据工程要求增加检验项目。当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又较大时,可定期检验。使用单位对砂、石的质量检测报告内容应包括委托单位、样品编号、工程名称、样品产地、类别、代表数量、检测依据、检测条件、检测项目、检测结果、结论等。二、取样规定每验收批取样方法应按下列规定执行1、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铲除。然后对于砂子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8份,组成一组样品。对于石子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15份(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各由均匀分部的82、五个不同部位取得)组成一组样品。2、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在皮带运输机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砂为4份,石子为8份,组成一组样品。3、从火车、汽车、货船上取样时,应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砂为8份、石子为16份,分别组成一组样品。4、若检验不合格时,应重新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加倍复检。若仍有一个 试样不能满足标准要求,应按不合格样品处理。5、每组样品的取样数量,对每单项试验,应不小于表2.5.1、2.5.2所规定的最少取样量。须作几项试验时,如能保证样品经一项试验后不致影响另一项试验的结果时,也可用同一组样品进行几项不同的试验。6、每组样品应妥善包装,避免细料散失及防止污染。并83、附样品卡片,标明样品的编号、名称、取样时间、产地、规格、样品量、要求检验的项目及取样方式等。三、样品缩分方法 砂子的缩分采用人工四分法缩分:将所取每组样品置于平板上,在潮湿状态下拌合均匀,并堆成厚约为20mm的“圆饼”。然后沿互相垂直的两条直径把“圆饼”分成大致相等的四份,取其对角的两份重新拌匀,再堆成“圆饼”。重复上述的过程直至缩分后的材料量略多于进行试验所必需的量为止。对较少的砂样品(如作单项试验时),可采用较干的原砂样,但应经过仔细拌匀后缩分。砂的堆积密度、紧密密度及含水率检验所用的试验可不经缩分,在拌匀后直接进行试验。 石子的缩分将每组样品置于平板上,在自然状态下拌混均匀,并堆成锥体,84、然后沿互相垂直的两条直径把锥体分成大致相等的四份,取其对角的两份重新拌匀,再堆成锥体,重复上述的过程,直至缩分后的材料量略多于进行试验所必需的量为止。碎石或卵石的含水率、堆积密度、紧密密度检验所用的试样,不经缩分,拌匀后直接进行试验。、 钢材机械性能取样方法一、原材料 钢筋1、取样规则、热轧光圆钢筋、余热处理钢筋每批由重量不于大于60t的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热轧带肋钢筋、低碳钢热轧圆盘条每批由重量不大于60t的同一牌号、 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碳素结构钢每批由重量不大于60t的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尺寸、同一交货状态的钢85、筋组成。、冷轧带肋钢筋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外形、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和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每批不大于60t。2、取样数量钢筋的试样数量根据其供货形式的不同而不同。、直条钢筋:每批直条钢筋应做2个拉伸试验、2个弯曲试验。用碳素结构钢(GB/T7001988)验收的直条钢筋每批应做1个拉伸试验、1个弯曲试验。、盘条钢筋:每批盘条钢筋应做1个拉伸试验、2个弯曲试验。 、冷轧带肋钢筋:逐盘或逐捆做1个拉伸试验,牌号CRB550每批做2个弯曲试验,牌号CRB650及其以上每批做2个反复弯曲试验。 3、取样方法拉伸和弯曲试验的试样可在每批材料中任选两根钢筋切取。钢筋试样不需作任何加工。 型钢1、样坯86、的切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GB/T29751998)的要求:样坯应在外观尺寸合格的钢产品上切取。取样时,应对抽样产品、试料、样坯和试样作出标记,以保证始终能识别取样的位置及方向。 取样时,应防止过热、加工硬化而影响力学性能。用烧割法切取样坯时,从样坯切割线至试样边缘必须留有加工余量,一般应不小于钢产品的厚度或直径,但不得小于20mm。冷剪样坯所留的加工余量,按表2.6.1选取:2、试样的制备制备试样应避免由于机加工使钢表面产生硬化及过热而改变其力学性能,机加工最终工序应使试样的表面质量、形状和尺寸满足相应试验方法标准的要求。当要求标准状态热处理时87、,应保证试样的热处理制度与样坯相同。3、试样的取样位置、在型钢腿部宽度方向切取样坯的位置,见图261。、在型钢腿部厚度方向切取样拉伸样坯的位置,见图262。、在六角钢上切取拉伸样坯位置,见图263。、在矩型截面上切取样拉伸样坯的位置,见图264。 、在钢板上切取拉伸样坯位置,见图265。4、取样的规则型钢应按批进行检查与验收,每批重量不得大于60t。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尺寸、同一交货状态组成。5、取样数量每批型钢应做1个拉伸试验,1个弯曲试验。 二、钢筋焊接件 闪光对焊、钢筋闪光对焊接头的机械性能试验包括拉伸试验和弯曲试验,应从每批成品中切取6个试件,3个作拉88、伸试验,3个作弯曲试验。、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之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应按一批计算。 电阻点焊1、钢筋焊接骨架、凡钢筋级别、直径及尺寸均相等的焊接骨架应视为同一类型制品,每200件为一批。一周内不足200件的亦按一批计算。、力学性能试验,应从每批成品中切取。当所切取试件的尺寸小于规定的试件尺寸时,或受力钢筋直径大于8mm时,可在生产过程中焊接试验用网片,从中切取试件,抗剪试件纵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290mm,横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300m。、由几种钢筋直径组合的焊接骨架,应对每种组合作力学89、性能试验。、热轧钢筋的焊点应作抗剪试验,试件为3件,冷拔低碳钢丝焊点,除作 抗剪试验外,还应对较小钢丝作拉伸试验,试件各为3件。2、钢筋焊接网、凡钢筋级别、直径及尺寸均相同的焊接网应视为同一类型制品,每批不应大于30t,或者每200件为一批。一周内不足30 t或200件的亦按一批计算。、力学性能试验的试件应从每批成品中切取。、焊接网的力学性能试验包括拉伸试验、弯曲试验和抗剪试验。冷轧带肋钢筋或冷拔低碳钢丝的焊点应作拉伸试验,试件数量为纵向钢筋1个,横向钢筋1个。冷轧带肋钢筋焊点应作弯曲试验,试件数量为纵向钢筋1个,横向钢筋1个。热轧钢筋、冷轧带肋钢筋或冷拔低碳钢丝的焊点应作抗剪试验,试件数量为90、3个。 电弧焊、在工厂焊接条件,以300个同接头形式、同钢筋级别的接头为一批;在现场安装条件下,每一至二楼层以300个同接头形式、同钢筋级别的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时仍作为一批。、从每批成品中切取3个接头进行拉伸试验。 电渣压力、在一般构筑物中,每300个同级别钢筋接头为一批,在现浇钢筋混凝土多层结构中,应以每一楼层或施工区段中300个同级别钢筋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仍应作为一批。、从每批接头随机切取3个接头作拉伸试验。 预埋件T型接头埋弧压力焊、当进行力学性能试验时,应以300件同类型预埋件作为一批。一周内连续焊接时,可累计计算。当不足300件时,亦按一批计算。、从每批预埋件随机91、切取3个接头进行拉伸试验。 钢筋气压焊、当进行力学性能试验时,在一般构筑物中,以300个接头作为一批;在现浇钢筋混凝土房屋结构中,同一楼层中应以300个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仍应作为一批。、机械性能检查时,从每批接中随机切取3个接头作拉伸试验。在梁、板 的水平钢筋连接中,应另切取3个接头做弯曲试验。 四、机械连接件 机械连接的种类目前机械连接有以下几种:锥螺纹连接、带肋钢筋挤压连接、镦粗直螺纹连接等。 机械连接的取样、工艺检验。钢筋连接工程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应对每批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每种规则钢筋接头的工艺检验的试件不应少于3个。对于SA级和A级接头还应取1根钢筋母材作实际强度92、的试验。、接头的现场检验按验收批进行。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以500个接头为一验收批,不足500个接头也作为一批。对于接头的每一验收批,必须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试件作单向拉伸试验。在现场连续检验10个验收批,其全部单向拉伸试件一次抽样均合格时,验收批接头数量可扩大一倍。五、处理程序 一般规定试验结果如不符合标准所规定的指标,应判为不合格,对于不合格试验,应在24h内报上级主管部门。 原材料根据国家标准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GB21011989)或钢及钢产品交货一般技术要求(GB/T175051998)的规定,任何检验如有一项试验结果93、不符合标准要求,则从同一批中再任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目的复验。复验结果(包括该项试验所要求的任一指标)即使有一个指标不合格,则整批不得交货。 焊接件、闪光对焊当检验结果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低于规定值,或有2个试件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脆断时,应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验。复验中如仍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时,或有3个试件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呈脆性断裂,应确认该批接 头为不合格品。弯曲试验结果如有2个试件发生破断时,应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当仍有3个试件发生破断,应确认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电弧焊当试验结果,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或有1个试件断于焊缝,或有2个试件发生94、脆断,应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验。复验中如仍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或有1个试件断于焊缝,或有3个试件呈脆性断裂,应确认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电渣压力焊当试验结果,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低于规定值,应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如仍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应确认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预埋件T型接头埋弧压力焊当试验结果,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低于规定值,应再取6。复验结果如仍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应确认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钢筋气压焊试验结果若有1个试件不符合要求时,应再切取6个试件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如仍有1个试件不符合要求,则该验收批为不合格。 机械连接件三个试件的拉伸95、结果有一个试件的抗拉强度不符合要求,应取6个试件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如仍有1个试件符合要求,则该批接头判为不合格。 钢材化学分析取样方法用户经常遇到的成品是钢材,因而一般是在成品钢材上采取试样进行化学分析,称为成品分析。钢筋在加工过程中发现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机械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做化学分析或其他专项检验。一、取样总则根据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199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130141991)、低碳热轧圆盘条(GB/T7011997)、碳素结构钢(GB7001988)的有关规定,每一炉罐号的钢材均96、应取一个样进行化学分析。化学分析 质保单由供货方提供,否则不得收用。用于化学分析的试样,必须在钢材具有代性的部位采取。试样应均匀一致,能充分代表每批钢材的数量,以满足全部分析的要求。化学分析用试样屑,可钻取、刨取,或用其他工具制取。样屑应粉碎并混合均匀。制备样屑时,不能用水、油或其他润滑剂,并应注意除尽钢表面的氧化铁皮及脏物。成品钢材还应除去其表面的脱碳层、渗碳层、涂层、镀层金属或其他外来物质。当用钻头取样时,对熔炼分析或小断面钢材成品分析,钻头直径应尽可能的大,至少不应小于6mm;对于大断面钢材成品分析,钻头直径不应小于12mm。供仪器分析用的试样样块,使用前应根据分析仪器的要求。适当予以磨97、平或抛光。二、成品分析取样方法 大断面钢材大断面的初轧坯、方坯、扁坯、圆钢、方钢、段钢件等,样屑应从钢材的整个横断面或半个横断面上刨取;或从钢材横断面中心至边缘的中间部位(或对角线1/4处)平行于轴线钻取;或从钢材侧面垂直于轴中心线钻取,此时钻孔深度应达钢材或钢坯的轴心处。大断面的中空锻件或管件,应从壁厚的中间部位钻取,或在端头整个横断面刨取。 小断面钢材小断面钢材包括圆钢、方钢、扁钢、工字钢、槽钢、角钢、复杂型钢、钢管、盘条、钢带、钢丝等,应从钢材的整个横断面上刨取(焊接钢管应避开焊缝);或从横断面上沿轧制方向钻取,钻孔应对称均匀分布;或从钢材外侧面的中间部位垂直于轧制方向用钻通的方法钻取。98、如钢带、钢丝不能按以上方法取样时,应从弯折叠合或捆扎成束的样块横断面上刨取;钢管可围绕其外表面在几个位置钻通管壁钻取;薄壁钢管可压扁叠合后在横断面上刨取。 钢板纵轧钢板宽度小于1m时,沿钢板宽度剪切一条宽50mm的试料;钢板宽度大于或等于1m时,沿钢板宽度自边缘至中心剪切一条宽50mm的试料。将试料两端对齐,折叠12次或多次,并压紧弯折处,然后在其长度的中间,沿剪切的内 边刨取,或自表面用钻通的方法钻取。厚钢样不能折叠时,则按纵轧钢板或横轧钢板所述相应折叠的位置钻取或刨取,然后将等量样屑混合均匀。三、处理程序试验结果如有一项不符合现行标准规定的数值,即应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重做各项试验。如仍有一99、个试样不合格,则该批钢材为不合格品。、 墙体材料取样方法一、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砖、粉煤灰砖1、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必须对其强度进行复验。抽检数量按烧结普通砖15万块、多孔砖5万块、灰砂砖及粉煤灰砖10万块各为一检验批,抽检数量为1组。2、强度检验试样每组为15块。 二、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1、每一生产厂家的小砌块到现场后,必须对其强度等级进行复验,每1万块小砌块至少应抽检一组。用于多层以上建成筑基础和底层的小砌块抽检数量应不少于2组。2、强度检验试样每组5块。三、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1、同品种、同规格、同等级的砌块,以10000块为一批,不足10000亦为一批。2、试件的制100、备,采用机锯(不得用砂轮片)或刀锯,锯时不得将试样弄湿。体积密度和抗压强度试件,沿制品膨胀方向中心部分上、中、下顺序锯取一组,“上”块上表面距离制品顶面30mm,“中”块在制品的正中处,“下”块下表面距离制品底面30mm。制品的高度不同,试件间隔略有不同。试件尺寸为100mm*100mm*100mm立方体试件(如图282)。 3、强度级别和体积密度检验应制作3组(9块)试件。四、处理意见墙体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若检验不合格,应退货或作降级使 用处理。、 基础回填材料取样方法一、取样数量土样取样数量,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及所属行业或地区现行标准执行。、依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101、范(GB502022002)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取样在压实填土的过程中,应分层取样检验土的干密度和含水量。每50100M2面积内应有一个检验点,根据检验结果求得压实系数。(环刀法) 、依据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CJ792002)取样当取土样检验垫层的质量时,对大基坑每50100M2应不少于1个检验点;对基槽每1020M2应不少于1个点;每个单独柱基应不少于1个点。(环刀法)、依据上海市标准地基处理技术规范(DBJ08401994)取样1、整片垫层、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305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1015M2布置一个。、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50100M102、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2030M2布置一个。2、条形基础下垫层、参照整片垫层要求。、每个单独基础下垫层不少于两个测点。、依据城市道路工程及施工验收规程(DBJ082251997)取样 土路基、石灰土垫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一组,每组3点。(环刀法) 人行道路基、土路肩检测频率:每100m测2点。(环刀法)砂?、碎石垫层、三渣基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1点。(灌沙法)二灰土底基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1点。(环刀法)进出口斜坡土基检测频率:每个测1点。(环刀法) 、依据市政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2201996)取样沟槽覆土、沟槽回填沙胸腔部分和管顶以上500mm103、内检测频率:两井之间 每层测一组,每组3点。(环刀法)、依据市政桥梁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J082281997)取样基坑填土的检测频率:每座墩、台或每仓驳岸、防汛墙,每层测一组,每组3点。二、取样须知1、采取的土样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取样量应能满足试验的要求。 2、鉴于基础回填材料基本上是扰动土,在按设计要求及所定的测点处,每层应按要求夯实,采用环刀取样时,应注意以下事项:、现场取样必须是在见证人监督下,由取样人员按要求在测点处取样,而取样、见证人员,必须通过资格考核。、取样时应使环刀在测点处垂直而下,并应在夯实层2/3处取样。、取样时应注意免使土样受到外力作用,环刀内充满土样,如果环刀内土104、样不足,应将同类土样补足。、尽量使土样受最低程度的扰动,并使土样保持天然含水量。、如果遇到原状土测试情况,除土样尽可能免受扰动外,还应注意保持土样的原状结构及其天然湿度。三、土样存放及运送在现场取样后,原则上应及时将土样运送到试验室。土样存放及运送中,还应注意以下事项:1、土样存放、将现场采取的土样,立即放入密封的土样盒或密封的土样筒内,同时贴上相应的标签。、如无密封的土样盒和密封的土样筒时,可将取得的土样,用砂布包裹,并用蜡融封密实。、密封的土样宜放在室内常温处,使其避免日晒、雨淋及冻融等有害因素的影响。2、土样运送关键问题是使土样在运送过程中少受振动。四、送样要求为确保基础回填的公正性、可105、靠性和科学性,有关人员应认真、准确地填写 好土样试验的委托单,现场取样记录及土样标签的有关内容。1、土样试验委托单在见证人员的陪同下,送样人员应准确填写下述内容:委托单位、工程名称、试验项目、设计要求、现场土样的鉴别名称、夯实方法、测点标高、测点编号、取样日期、取样地点、填单日期、取样人、送样人、见证人以及联系电话等。同时应附上测点平面图。2、现场取样记录、测点标高、部位及相对应的取样日期。、取样人、见证人。3、土样标签、标签纸以选用韧质纸为佳。、土样标签编号应与现场取样记录上的编号一致。五、一般处理技术措施 填土没达到最优含水量时:当检测填土的实际含水量没达到该填土土类的最优含水量时,可事先106、向松散的填土均匀喷洒适量水,使其含水量接近取优含水量后,再加振、压、夯实后,用环刀法取样,检测实际干实密度。 当填土含水量超过该填料最优含水量时:尤其是用黏性土回填,当含水量超过最优含水量,在进行振、压、夯实时,易形成“橡皮土”,这就须采取如下技术措施处理。、开槽晾干。、均匀地向松散土内掺入同类干性黏土或刚化开的熟石灰粉。、当工程量不大,而且已夯压成“橡皮土”,则可采取“换填法”,即挖去已形成的“橡皮土”后,填入新的符合填土要求的填料。 对黏性土填土的密实措施中,绝不允许采用灌水法。因黏性土浸水后,其含水量超过黏性土的最优含水量在进行压、夯实时,易形成“橡皮土”。六、换填法用砂(或砂石)垫层分107、层回填时、每层施工中,应按规定用环刀现场取样,并检测和计算出测试点砂样的实际干密度。、当实际干密度末达到设计要求或事先由试验室按现场砂样测算出的控制干密度值时,应及时通知现场。在该取样处所属的范围进行重新振、压、夯实;当含水量不够时(即没达到最优含水量),应均匀地洒水后再进行振、压、夯实。、经过多次振压实后,还必须在该处范围内重新用环刀取样检测,务使新检测的实际干密度达到规定要求。、 防水材料取样方法一、防水卷材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防水卷应附有出厂检验报告单、生产许可证及出厂合格证,并注明生产日期、批号、规格、名称。2、同一品种、牌号、规格的卷材,抽验数量为大于1000卷抽取5卷;500100108、0卷抽取4卷;100499卷抽取3卷;小于100卷抽取2卷。 3、抽检的卷材进行规格和外观质量检验。4、在外质量达到合格的卷材中,每卷在距端部300mm处裁取1m长的卷材封扎,送检物理性能测定。5、胶结材料是防水卷材中不可缺少的配套材料,因此必须和卷材一并抽检。抽样方法按卷材配比取样。同一批出厂,同一规格标号的沥青以20t为一个取样单位,不足20t按一个取样单位。从每个取样单位的不同部位取五处洁净试样,每处所取数量大致相等,共1Kg左右,作为平均试样。二、防水涂料1、同一规格、品种、牌号的防水涂料,每10t为一批,不足10t者按一批进行抽检。取2Kg样品,密封编号后送至有关部门检测。2、双组聚109、氨酯中甲组份5t为一批,不足5t也按一批计,乙组份按产品重量配比相应增加批量。甲、乙组份样品总量为2Kg,封样编号后送至有关部门检测。三、建筑密封材料1、单组份产品以同一等级、同一类型的300支为一批,不足300支也作为一批。2、双组份产品以同一等级、同一类型的1t为一批,不足1t按一批进行抽检; 乙组份按产品重量比相应增加批量。样品密封编号送至有关部门检测。四、进口防水材料1、几进入现场的进口防水材料应有该国国家标准、出厂标准、技术指标、产品说明书或参照国内标准依据以及我国有关部门的复检报告。2、现场抽检人员应分别按照上述对卷材、涂料、密封胶等有关规定的方法进行抽检。经抽检合格后方可在工程上110、使用。3、现场抽检必检项目应按我国国家标准或有关其他标准。在无标准参照的情况下,可按该国国家标准或其他标准执行4、建筑幕墙用硅酮结构密封胶,应按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1997)检验。五、处理程序防水材料的外观质量检验,全部指标达到标准规定时即为合格,其中如有一项指标达不标到要求,就在受检产品中加倍取样复检,全部达到标准为合格。复检时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产品外观质量不合格,若仍有末达要求时应由原生产单位进行退货或调换(也可逐卷检查,剔除外观不合格后判该产品为外观合格)。防水材料物理性能检验,凡规定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为不合格产品,则应在受检产品中重复加倍抽检,待全部达到要求时111、为合格,若仍有末达到要求时应由原生产单位进行退货或调换,然后再按上述步骤进行复检。防水材料除规定复检项目外,若要求增加其他检验项目,则由使用单位或监理单位按实际情况决定。、 建筑幕墙取样方法一、幕墙材料 石材的弯曲强度1、试样尺寸:试样厚度(H)可按实际情况确定。当试样厚度(H)68mm时宽度为100mm;当试样厚度大于68mm时宽度为1.5H;试样长度为10H50mm。长度尺寸偏差1mm,宽度、厚度尺寸偏差0.3mm。 2、示例:试样厚度为30mm时,试样长度为103050mm350mm;宽度为100mm。3、试样上应标明层理方向。4、试样两个受力面应平整且平行。正面与侧面夹角应为90度0.112、5度。5、试样不得有裂纹、缺棱和缺角。6、在试样上下两面分别标记出支点的位置(见图211)。7、每种试验条件下的试样取五个为一组。如对干燥、水饱和条件下的垂直和平行层理的弯曲强度试验应制备20个试样。 寒冷地区石材的耐冻融性1、试样尺寸:边长50mm的正方体或50mm50mm的圆柱体;尺寸偏差0.5mm。2、每种试验条件下的试样取五个为一组。若进行干燥、水饱和、冻融循环后的垂直和平行层理的压缩强度试验需制备试样30个。3、试样应标明层理方向。有些石材,如花岗石,其分裂方向可分为下列三种:、裂理(rift)方向:最易分裂的方向。、纹理(grain)方向:次易分裂的方向。、源粒(headgrain113、)方向:最难分裂的方向。如需测定此三个方向的压缩强度,则应在矿山取样,并将试样的裂理方向、纹理方向和源理方向标记清楚。4、试样两个受力面应平行、光滑,相邻面夹角应为90度0.5度。 5、试样上不得有裂纹、缺棱和缺角。 室内用花石的放射性随机抽取样品两份,每份不少于3Kg。一份密封保存,另一份作为检验样品。玻璃幕墙用结构胶的邵氏硬度1、试样厚度至少6mm,若试样厚度小于6mm可用不多于3层、每层厚度不小于2mm的光滑、平行试样进行叠加,但这样所测得的结果和在整块试样上所测出的硬度不能相比较。进行比对试验的试样尺寸必须大致相同。2、试样必须有足够的面积,使压针和试样接触位置距离边缘至少12mm,试114、样的表面和压足接触的部分必须平整。橡胶袖珍硬度计原则上不能在球形、不平整或粗糙的表面上进行硬度测量。但在特殊情殊情况下是允许的,比如,测量胶辊的硬度,在这种情况下,所测得 的硬度与试样表面状况有关,因而和在标准试样上测量的结果不同。玻璃幕墙用结构胶标准条件拉伸粘结强度(无取样标准,可按上海市建成筑科学研究院取样要求取样)。铝材和玻璃试规格为40mm50mm,铝材至少5块,各行玻璃至少15块。 玻璃幕墙用结构胶相容性试验(无取样标准,可按上海市建成筑科学研究院取样要求取样)。结构胶取样3支,同时应注明所用材料的类型、产品名称、规格及生产厂家。 石材用密封材料的污染性1、基材尺寸为(252575)115、mm(见图2111),共需24块基材,制成12个试件。2、底涂料当制造商推荐使用底涂料时,则每个试件的两块基材中,一块基材加底涂料,另一块不加底涂料,试验结束后,分别记录加底涂料和不加底涂料基材的污染值。二、幕墙物理性能1、测试样品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正式图纸、计算书确定,其类型及外形尺寸应具有代表性。2、委托方提供的正式图纸、计算书,应明确幕墙的性能要求,即明确气密性、水密性、设计风压、平面内变形性能等指标。3、试件各组成部件应为生产厂家检验合格的产品,部件的安装、镶嵌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加设任何特殊的附件或采取其他特殊措施,试件所使用的材料(玻璃、密封材料、结构胶、铝合金型材及板材、石材、钢材116、不锈钢、五金件等)应与建筑物上的幕墙采用的材料相同。三、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试验取相同类型、相同规格和用于相同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的3处锚栓,各处数量均应不少于3个。、 建筑门取样方法一、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漏性能、风压变形性能同一窗型、规格尺寸应至少检测三樘试件。二、保温性能和隔声性能对同一生产企业和同一保温性能等级的节能门窗每1万M2(包括不足1万M2)建筑面积(在一个建设项目中)各抽取1樘。、 室内环境污染取样方法一、取样须知1、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d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2、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环境污染物浓度现场检测点应距内墙面不小于0117、.5m、距楼地面高度0.81.5m。检测点应均匀分布,避开通风道和通风口。、民用建筑工程中的建筑和装修材料在挥发污染物时,总是造成贴近墙面的地方浓度要高一些,如果现场检测取样时,取样点距内墙面距离太近,结果将失去代表性。如果取样点选在凹凸墙面处、捌角处,结果也将失去代表性。因此,现场检测取样时,为了避免墙面的局部影响,取样点应距内墙面不小于0.5m是适宜的。另外通风道中的气体,与被测量房间内的气体有很大差别,因此,避开通风道和通风口取样是为了对某一个被测量的房间来说有更好的代表性。、现场检测取样时,取样点应距楼内地面(楼面)高度0.81.5m。从氡、甲醛、氨、苯和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118、五种污染物的理化性质来讲,它们的气态物质在空气中的比重各不相同,有的比空气轻,有的比空气重,在绝对平静的空气中,可能有的集中在室内空气的上部,有的可能集中在室内空气的下部,但只要稍有扰动(如人员走动),各部分空气就会混合起来。因此,一般来说,污染物比重不同造成的影响不大。0.81.5m是人的呼吸带高度,在这一高度度取样检测,可以代表人吸入污染物的真实情况。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中游离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浓度检测时,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h后进行。 室内通风换气是建筑正常使用的必要条件119、,由于采用自然通风换气的民用建筑工程受门窗开闭大小、天气等影响变化很大,换气率很难确定,而在关闭门窗 的条件下检测可避免室外环境变化的影响,因此规定将充分换气的敞开门窗关闭1h后进行检测。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其通风换气设计有相应的规定,通风换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才能实现,在此平衡条件下检测,才能得真实的室内氡浓度及甲醛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浓度数据。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中氡浓度检测时,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房间的对外门窗关闭24h以后进行。 5、确定采样点时可用交叉布点,斜线布点或梅花样布点的方法。6、采样时应准120、确记录采样现场的温度和大气。二、取样数量1、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应抽检有代表性的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抽检数量不得少于5%,并不得少于3间;房间总数少于3间时,应全数检测。2、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凡进行了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且检测结果合格的,抽检数量减半,并不得少于3间。3、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点应按房间面积设置:、房间使用面积小于50M2时,设1个检测点; 、房间使用面积50100M2时,设2个检测点;、房间使用面积大于100M2时,设35个检测点;从取样代表性讲,自然取样点多一点代表性好一些,但太多会有很多困难,也无必要。从工程实践讲,一般一个房间总要有一个121、取样点,否则,房间情况各不相同,无法彼此代表。50M2以下代表了一般房间的情况。50100M2较大的房间,由于空气流动方面的原因,房间内空间各点的情况会有较大差别,因此,设2个取样点;100M2以上时,设35个取样点较为合适。4、当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结果不符合规定时,应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可进行再次检测。再次检测时,抽检数量应增加一倍。三、处理程序1、当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的全部检测结果符合表2.13.1的规定时,可判定该工程室内环境质量合格。系指各种污染物检测结果及各取样检测点的检测结果两个方面,均要全部符合表2.13.1的规定,否则,不能判定为室内环境质量合格。2、当室内环境污122、染物浓度检测结果不符合表2.13.1的规定时,应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可进行再次检测。再次检测时,抽检数量应增加一倍。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再次检测结果全部符合表2.13.1的规定时,可判定为室内环境质量合格。建设工程结构质量检测、工程桩抽检方法按工程建设规范的要求如下:一、静载荷试验凡是为设计提供设计依据而进行的单桩承力检测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程桩验收性检测,均应采用静载荷试验中的慢速维持法。1、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2、18层以上的高层建筑;3、体型复杂、层数相差超过10层的高低层连成一体建筑物; 4、大面积的多层地下建筑物(如地下车库、商场、运动场等);5、对地基变形有特殊要求的123、建筑物; 6、二层及二层以上地下室的基坑工程;7、地质条件复杂,基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的工程;8、采用新桩型或新工艺的工程;9、挤土群桩施工产生明显挤土效应的工程。抽检数量:单位工程内同一条件下试桩数量不应小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小于3根;工程桩总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小于2根。一般情况下,在工程桩施工前,设计人员根据工程情况先做试验桩,通过对试验桩进行载荷试验所获得的承载力等相应的数据,再确定整个工程的桩型、规格和用桩数量。静载荷试验中应注意:1、试验桩应有足够的代表性,对于钻孔灌注桩,在成孔后混凝土灌注前,必须进行孔径、孔深、垂直度、沉渣厚度检测,没有代表性的桩不应作为试桩。2、预制桩在沉桩124、后到进行试验时的间歇时间(休止期)不应少于桩周土体强度恢复或基本恢复的时间,持力层为粘性土,应为28天以上,砂质粉土、砂性土宜为14天以上,灌注桩应满足桩身混凝土养护所需要的时间及桩周土体强度恢复所需要的时间,宜为成桩后28天,桩身完整性检测时,休止期可适当缩 短,但灌注桩不得小于14天。3、试桩、锚桩(压重平台支墩)和基准桩之间的中心距离应符合表3.1.1要求。4、加载量,为提供设计依据的试验桩,应加载至地基土破坏;为工程验收而进行抽样检测的试验桩,最大加载量不应小于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设计值的1.6倍。5、试桩桩顶必须保持平整,对于打入桩如桩顶破环,应按原设计恢复;对于灌注桩,应凿除桩顶强度125、较低的混凝土,所有主筋都均需接至桩顶保护层下,并在此范围内设置加强箍筋及35层钢筋网片,桩顶混凝土强度不得低于桩身混凝土强度且不低于C30,接桩处的桩身截面积与原桩身截面积相同,且中心轴线应重合。二、高应变动测法高应变试桩应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桩,对地质条件相近,桩型和施工条件相同的桩,试桩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5%,并不应少于5根;当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或对桩基施工质量有疑问时,应由设计方和建设方决定增加试桩数量。高应变试验采用实测曲线拟合分析确定CASE阻尼系数值,拟合计算桩数不宜少于试桩总数的50%,并不少于5根。高应变检测时,桩顶必须处理,凿除顶部强度较低混凝土,用不得低于桩身混凝土强度且不低126、于C30混凝土,将桩接长至地坪以上1.52倍桩桩径处。锤与桩顶之间设置垫层,放置平整并及时更换。检测时,传感器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检测仪器(包括传感器)必须都是处在标准状态,同时量测每次锤击下桩的最终贯入度,贯入度的记录应与打桩分析仪波形记录相对应。检测过程中要不断比较桩身材料实测阻抗与理论阻抗的关系,锤击实测力与速度峰值成正比。冲击锤的锤重应不小于预估单桩极限承载力的1.5%,最大落距不宜大于2.5m,贯入度应控制在26mm。二、低应变动测法适用于在地区应用的各种混凝土预制桩,灌注桩的完成性检验,判定桩身是否存在缺陷,缺陷和程度及其位置。抽样原则及检测数量:1、抽样原则:随机、均匀并应有足127、够的代表性。2、检测数量:对有接头的多节混凝土预制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并不得少于10根;单节混凝预制桩,抽检数量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少于 总桩数的10%;灌注桩必须大于50%;采用独立承台形式的桩基工程,应扩大抽检比例,每个独立承台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根;桥梁工程、一柱一桩结构形式的工程应进行普测;设计单位也可根据结构的重要性和可靠性,在此基础上增加检测比例;动测以后3、4类桩比例过高时(占抽检总数5%以上)应以相同的百分比扩大抽检,直至普测。3、在施工中发现有有疑问的桩必须进行检测,但其数量不应计入正常抽检的比例内。4、检测桩的具体桩位宜由设计会同监理共同决定,并宜在设计桩位图纸128、上标明,由检测方具体执行。为了保证检测质量,对同一工程中有疑义的桩,宜采用多种方法检测,并进行综合分析。、 结构混凝土抽检方法一、回弹法单个构件检测:适用于单个结构或构件的检测。批量检测:适用于在相同的生产工艺条件下,混凝土强度等级相同,原材料、配合比、成型工艺、养护条件基本一致且龄期相近的同类结构或构件。按批进行检测的构件,抽检数量不得少于同批构件总数的30%且构件数量不得少于10件。抽检构件时,应随机抽取并使所选构件具有代表性,测区的布置应按有关标准执行。 二、钻芯法 芯样应在结构或构件的钻取部位1、结构或构件受力较小的部位。 2、混凝土强度质量具有代表性的部位。3、便于钻芯机安放与操作的129、部位。4、避开主筋、预埋件和管线的位置,并尽量避开其他钢筋。 钻取的芯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按单个构件检测时,每个构件的钻芯数量不应少于3个;对于较小构件,钻芯数量可取2个;2、对构件的局部区域进行检测时,应有监理单位或设计单位确认具体的钻芯位置及芯样数量。三、超声回弹综合法1、按单个构件检测时,构件上应均匀布置不少于10个测区,对长度小于或等于2m构件,其测区数量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小于5个。2、对同批构件按批抽测时,构件抽样数不应少于同批构件数的30%,且不少于10件。3、按批抽样检测,批构件应同时满足以下的技术条件:、混凝土强度等级相同;、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成型工艺、养护条件及龄期130、基本相同;、构件种类相同;、在施工阶段所处状态相同。、 现场砌筑砂浆(筒压法)抽检方法1、当检测对象为整栋建筑物或建筑物的一部分,应将其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可以独立进行分析的结构单元,每一结构单元划分为若干个检测单元。2、在每一检测单元内随机选择6个构件(单片墙体、柱),作为6个测区,当一个检测单元不足6个构件时,应将每个构件为一个测区,在每一测区位随机布置若干测点,且不少于1个。3、在每一测区内,从距墙表面20mm以内的水平灰缝中凿取砂浆约4000g,砂浆片,块的最小厚度不得小于5mm。每个测区的砂浆样品应分别放置并编号,不得混淆。、 预制构件抽检方法预制构件应按标准图或设计要求的试验参数及检131、验指标进行结构性能检验:一、检验内容1、钢筋混凝土构件和允许出现裂缝的预应力混凝土构件进行承载力、挠度和裂缝宽度检验;2、不允许出现裂缝的预应力混凝土构件进行承载力、挠度和抗裂检验; 3、预应力混凝土构件中的非预应力杆件按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要求进行检验;4、对设计成熟、生产数量较少的大型构件,当采取加强材料的制作质量检验的措施时,可仅作挠度、抗裂或裂缝宽度检验;当采取上述措施并有可靠的实践经验时,可不作结构性能检验。“加强材料的制作质量检验的措施”包括下列内容:、钢筋进场合格后,在使用前再对用作构件受力主筋的同批钢筋按不超过5t抽取一组试件,并经检验合格;对经逐盘检验的预应钢丝,可不在抽样检查;132、受力主筋焊接接头的力学性能,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检验合格后,再抽取一组试件。并经检验合格;、混凝土按5M3且不超过半个工作班生产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留置一组试件,并经检验合格;、受力主筋焊接接头的外观质量、入模后的主筋保护层厚度、张拉预应力总值和构件的截面尺寸等,应逐件检验合格。 二、检验数量对成批生产的构件,应按同一工艺正常生产的不超过1000件且不超过3个月的同一类产品为一批。当连续检验10批且每批的结构性能检验结果均符合本规范规定的要求时,对同一工艺正常生产的构件,可改为不超过2000件且不超过3个月的同类型产品为一批。在每批中应随机抽取一个构件作为试件进行检133、验。“同类型产品”是指同一钢种、同一混凝土强度等级、同一生产工艺和同一结构形式的构件。对同类型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时,试件宜从设计荷载最大、受力最不利或生产数量最多的构件中抽取。对同类型的其他产品,也应定期进行抽样检验。、 钢结构无损检测抽检方法一、钢结构无损检测有严格的时间性,这里仅以焊接接头进行无损探伤的先决条件为例:1、必须经焊接检验人员的外观检查合格后,由检验员按该工件相关焊缝的检查比例填写探伤申请单。2、必须在设计规定的焊接时效后进行,通常规定低合金钢结构钢焊缝在焊接 后24h后展开探伤检查。3、必须考虑焊后热处理对焊缝已存在允许应力、缺陷的影响。二、钢结构无损检测就施工过程而言,可分为134、工厂制作阶段的探险伤检测和现场安装阶段的探伤检测。具体实施有:1、钢材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以下情况必须进行复检,复验项目参照合同规定的质量合格证,超声波探险伤是复验的内容之一:、国外进口钢材、钢材混批;、板厚等于或大于40mm,且设计有方向性能要求的厚板;、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大跨度钢结构中主要受力构件所采用的钢材;、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材;、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2、焊接球焊接球焊缝应进行超声波探伤检查,检查按每一规格数量的5%进行抽查,且不应少于3个。3、钢结构焊接工程、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应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作出判断时135、,应采用射线探伤。、焊接球节点网架焊缝、螺旋球节点网架焊缝及圆管T、K、Y形节点相关线焊缝,应进行超声波探伤。、钢结构中一、二级焊缝质量等级的检查比例和焊缝质量验收等级按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中的表3.5.1的要求。十二、资料的提交与保管投标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交正式检测报告一式伍份,并承担该报告可能引起的法律后果。当由于情况特殊而不能提交正式检测报告的,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可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急需的检测报告。传真、电子邮件传输的检测结果与正式检测报告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且不能免除投标人继续提供正式报告的责任。正式报告的提交以招标人签收为准。投标人应136、建立完善的检测台账,对所有的检测资料进行存档备查。招标人有权利随时向投标人提出查阅本建设工程检测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当投标人有足够的理由认为招标人的查阅造成了投标人的损失时,可向招标人收取合理费用。十三、保密要求: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向与本工程建设无关的机构、人员透露检测结果,而不论该结果是否有利于招标人。但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机构出于履行监管、调查、统计等职能而对文件的查阅不受此限制。附件:xx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检测工程量清单附件三:廉政合同发包人:(甲方)(全称) xxxx环保能137、源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全称) 为促进双方诚信经营、廉洁从业,防范商业贿赂,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xx省、xx市廉政建设的规定,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1、双方权利和义务1.1 甲乙双方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xx市建筑市场廉洁准入规定(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规定。1.2 严格执行【xx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138、目第三方检测服务(第一批)】项目合同(合同编号: )(以下统称承包合同),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1.3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1.4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5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1.6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应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发包人义务2.1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本合同中的“承包人”包括承包人139、的工作人员、分包人、实际施工人,下同)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2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并通过赌博方式收受承包人财物;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合同约定除外)和高档办公用品等。2.3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交学费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2.4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违反合同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140、以外的材料和工程设备。2.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承包人或与承包人有股权关联的企业兼职,不得向承包人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发包人业务有关的经济活动。2.6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承包人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承包人出售房屋、汽车、艺术品、收藏品等物品;不得使用承包人提供的与工作无关的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承包人财物。2.7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承包人以回扣、佣金、介绍费、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给予或赠送的钱物。2.8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承包人给予或赠送的干股或红利。2.9141、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私自为合同工程安排施工队伍,也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2.10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3、承包人义务3.1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监理人员、工程验收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2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监理人员、工程验收人员报销应由其本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3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监理人员、工程验收人员参加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及娱乐活动。142、3.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监理人员、工程验收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也不得为发包人工作人员、监理人员、工程验收人员提供与工作无关的房屋、汽车等。3.5承包人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工作人员、监理人员、工程验收人员就合同中的质量、数量、价格、工程量、验收等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3.6承包人不得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向发包人工作人员、监理人员、工程验收人员给予或赠送钱物。3.7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工作人员提供干股或红利或给予非财产利益。3.8 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143、旅游、交学费等提供方便。4、违约责任4.1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发包人举报投诉联系部门:xx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85806319。4.2承包人已签署廉政承诺书(详见附件1),如承包人或其工作人员违反廉政承诺书或本合同第 1条和第 3条规定,即构成违约。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下列一种或多种违约责任:(1)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3条第1-4款、第6-8款约定的,应当向发包人支付相当于涉贿钱财、费用累计总价值十倍的违约144、金。 (2)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3条第5款约定的,每发生一次/项,应当向发包人支付该次/项违约行为涉及工程造价金额10%的违约金。每次/项违约金计算金额低于十万元时,按十万元计算。(3)承包人单次涉贿金额或者多次累计涉贿金额超过十万元的,或者因承包人违约行为对工程建设造成严重影响或者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本项目承包合同以及与承包人就其他项目签订的承包合同。(4)因承包人的违约行为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还应当赔偿发包人的全部损失。对于承包人应当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应付工程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对于承包人的违约行为,发包人还有权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向有关单位145、举报;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3承包人对其工作人员、分包人、实际施工人的行为负责,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本合同中非廉洁行为尽管不是承包人或其工作人员直接所为,但如果是在承包人或其工作人员授意或安排下进行的,亦视为承包人违反合同。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6 、合同法律效力本合同作为承包合同的附件,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十份,合同双方当事人各执四份。有上级部门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送交其上级部门各一份。发包人:(盖章146、) 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附表: 廉政承诺书xxxx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发包人):为促进双方诚信经营、廉洁从业,防范商业贿赂,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xx省、xx市廉政建设的规定,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我司自愿签订本承诺书,并严格执行。第一条 不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监理人员、工程验收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品。第二条 不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监理人员、工程验收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工作人147、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第三条 不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监理人员、工程验收人员参加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及娱乐活动。第四条 不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监理人员、工程验收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也不为发包人提供与工作无关的房屋、汽车等。第五条 不擅自与发包人工作人员、监理人员、工程验收人员就合同中的质量、数量、价格、工程量、验收等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第六条 不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向发包人工作人员、监理人员、工程验收人员给予或赠送钱物。第七条 不向发包人工作人员、监理人员、工程验收人员提供干股或红利或148、给予非财产利益。第八条 不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监理人员、工程验收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交学费等提供方便。第九条 严格执行承包合同,自觉按合同办事。第十条 发现合同双方当事人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主动向其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等机关举报。第十一条 我司违反廉政合同及本承诺书的约定、承诺的,我司同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十二条 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委托人: 附件四:安健环管理协议工程地点:xx市xx区(原xx区)xx镇xx村xx循环经济产业园(xx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的拓149、展地块(即西片区)发 包 人:xxxx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承 包 人: 目 录一、管理目标3二、本工程安健环责任3三、接口协调与安健环协议3四、安健环体系审查3五、人员基本素质3六、劳动保护3七、开工前安健环检查条件3八、安健环监督3九、安健环培训与要求3十、职业健康、卫生防疫3十一、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要求3十二、工程风险管理与事故预防3十三、事故报告与应急救援3十四、安健环业绩考核3十五、附则3发包单位:xxxx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加强xx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第一批) 项目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管理,确保实现150、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管理目标的实现,进一步明确甲方与乙方的安健环(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下同)管理责任,加强安健环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甲方与乙方依据国家相关的安健环法律、法规以及强制性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具体条款如下:一、管理目标(一) 本工程安全生产目标为:1. 不发生因工人身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2.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爆炸事故;3.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机械、设备损坏事故;4. 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一般生产性交通事故;5. 不发生重大垮(坍)塌事故;6. 不发生群伤恶性事故;7.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电网事故;8. 不发生恶151、性电气误操作事故;9. 人身轻伤事故率4。(二) 本工程职业健康目标为:1.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职业中毒事故;2. 不发生群体食物中毒事故;3. 不发生流行性传染病传播(传染病未形成三人及以上同时患病);4.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合格率95%。(三) 本工程环境管理目标为:1. 不发生一般(级)及以上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2. 不发生放射源失控事故;3. 不发生环境污染处罚事件;4. 工业“三废”的容许排放量和排放浓度达标率100%;5. 噪声排放达标率100%;6. 危险废弃物合法处理合格率100%;7. 大力推广运用科学技术,采取有效措施,节约资源消耗;8. 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不152、乱砍滥伐,不破坏物质文化遗产,不伤害珍稀保护动植物。二、本工程安健环责任(一) 双方共同承诺以下安健环责任:1. 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条例,严格执行相关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及强制性标准。2. 配备适合本工程安健环管理需要的安全监督管理人员。3. 双方必须对本单位职工进行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确保每名员工在施工现场能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4. 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本工程施工现场,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其中必须包括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有关安健环施工要求。在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施工管理人153、员进行必要的安全交底,组织学习甲方发布的安健环管理制度;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会议(通知甲方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健环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5. 在生产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双方自理,双方均应督促各自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二)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权协调解决现场乙方与其他供应商、承包商或者其他第三方之间(但不包括乙方内的各分包商、供应商之间)出现的安健环事件。2. 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3. 甲方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乙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154、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4. 由于现场第三方原因造成的事故、事件,甲方应负责事故、事件的协调处理,保护乙方的正当权益不受损失。5. 甲方要求乙方在开工前组织学习甲方有关安健环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等文件;甲方应及时审查乙方报送的各种重大技术措施及方案。6. 甲方有权自行或授权监理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地按法律法规、甲方的管理制度、施工合同约定对乙方实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或标准化工地建设监督检查,对查出的违章或事故隐患督促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情节严重的有权对乙方进行包括工程款抵扣、履约保证金扣款。甲方行使监督、检查权并不免除乙方因违反法律规定、施工合同及本协155、议约定的义务时应当承担的任何责任。7.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相关机械、人员资料进行审查,并制作发放相关机械、人员准入证件。8. 甲方应当根据甲方的管理制度、施工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三)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 遵守甲方制定的与工程管理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健全责任体制,编制安健环过程控制程序和安健环工作规程。2. 乙方施工现场应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等国家相关规定,配备足够数量及具备相应资质、技能、专业从业年限(5年以上)的专(兼)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组建项156、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 乙方应指派符合国家规定并满足项目安健环管理要求的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安全事务的沟通与联系。4. 乙方项目经理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依法全面负责本项目的安健环工作,应执行国家、政府和甲方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健环或标准化工地建设等管理要求,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5. 乙方保证指派主管施工的项目经理参加甲方组建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积极参与工程项目的安健环管理。参加由甲方牵头,有监理方、承包方三方组建的日常安健环管理,必须是取得专业证书的专职157、管理人员。6. 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健环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7. 乙方应当及时执行甲方或者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安全文明施工的工作指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因安全隐患严重监理工程师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乙方应当立即暂停施工。8. 乙方对列入本工程项目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9. 乙方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158、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10. 乙方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乙方应当做好现场防护。11. 乙方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乙方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1159、2. 乙方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13. 乙方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14. 乙方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并必须由专人管理,160、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15. 乙方应对带入现场的特种设备按照国家法规和标准进行检测、试验,并持有法定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16. 乙方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乙方、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17. 乙方保证执行“谁施工、谁负责”施工安全的原则。同时乙方保证执行甲方相关建设工程安健环管理文件规定,以工程分包管理责任不分包为原则。18. 乙方应为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含劳务合作人员161、)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基本劳动保护用品和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19. 乙方应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为本单位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含劳务合作人员)购买工伤保险。乙方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乙方自行支付,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20. 乙方应保证施工生活营地(包括自建的和租用的营地)满足消防、安全用电、卫生防疫、防暴雨、防雷击等方面的安全要求。21. 乙方保证制订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措施,保持施工现场的良好秩序和整洁的作业环境。2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与当地政府、周边群众及现场其他乙方保持良162、好的沟通和交流。23. 乙方为工程总承包单位,或者乙方对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的,由乙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24. 工程施工现场有第三方单位同时施工或者交叉施工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乙方应当与第三方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三、接口协调与安健环协议1. 乙方应指定专职安健环管理人员与甲方相应部门接口,参与安健环协调和管理。安健环协调和管理的内容包括职业健康、工业安全、消防安全、卫生防疫、交通安全、环境保护、治安保卫等各方面。2. 合同签订后,乙方应积极参与配合甲方建立健全安全监督网络和安委163、会的日常工作。3. 乙方应按照甲方相关要求及时整理、编写相关信息,报送安健环月报及安全生产事故等信息报表。4. 乙方现场的施工须符合甲方现场安健环管理的基本要求。四、安健环体系审查乙方应严格遵循国家及甲方有关建设工程安健环法律、法规及管理文件规定,向甲方安健环部门提供以下安健环资料供审查和存档。若乙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天内未向甲方提供以下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经甲方审查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项目施工合同以及本协议,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1. 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2. 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纪录。3. 上年度和上一工程发164、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安全施工的结论。4. 项目安健环组织机构及其人员配备、持证情况。5. 安全施工的人力投入计划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6. 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情况名册)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7. 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情况。8. 适用于本项目的安健环过程管理的程序和安全工作规程。五、人员基本素质乙方提供的人员必须满足下列要求:1. 乙方应确保雇用的人员(包括间接雇用的人员)提供一年内的体检证明,所有人员应无影响工作的精神疾病、传染病、职业禁忌症等疾病。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涉嫌刑事犯罪、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存在下列行为的人员:违165、法乱纪行为人员、刑事案件牵连人员等。3. 现场作业人员应有阅读现场安全指示的基本文化水平。4. 现场作业人员应符合国家法定工作年龄。六、劳动保护(一)个人劳动保护1. 乙方负责包括其内部、分包商和供应商在内的所有个人劳动保护。2. 乙方应负责为任何用工形式员工配备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鞋、工作手套等),乙方应穿着本单位统一的工作服装。3. 乙方应负责向特殊工种的员工提供特殊劳动保护,否则不得在现场从事特殊工种作业。4. 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施工现场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的相应标准,乙方应提前将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合格证明材料交甲方的安健环部门认可。5. 乙方在特殊风166、险场所作业而需要特殊防护用品或安全仪表时,必须在上述防护用品全部到位后才能开工。(二)集体劳动保护1. 乙方负责包括其内部、分包商和供应商在内的集体劳动保护。2. 乙方应配备临时安全围栏、警示带、警告标志、防火布及必备的消防器材等集体防护用品。防风防汛物资如需甲方支持,必须及时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根据资源的情况,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三)施工机具与材料1. 乙方负责包括其内部、分包商和供应商在内的施工机具与材料的管理。2. 乙方对其带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和工器具的安全负责。3. 对于乙方带入施工现场的特殊工器具,如起重机械、锁具、机动车辆、压缩气瓶、必备的消防器材等,乙方应按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167、进行检测、试验,并持有法定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并将这些证书的复印件提交甲方。4. 对于不属于法定检测的工器具,乙方应建立并实施相应的管理、检测制度,这些工器具包括登高工具、脚手架材料、电动工具等。七、开工前安健环检查条件1. 乙方应对现场作业人员进厂证及施工准入证进行严格管理。2. 开工前,乙方安健环条件检查的基本内容包括:安健环管理体系和安健环责任制建立、安健环管理程序、安健环资金投入、工程危险源辨识(危害因素、环境因素识别)和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分析报告、施工机械的安全状况、安全工器具和材料、安健环教育培训、专职安全人员的到岗情况、培训的有效性、人员控制、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等内容。3. 施168、工前,乙方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八、安健环监督1. 乙方专(兼)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须携带标志上岗,负责对施工安全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乙方项目负责人和安健环部门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应当立即制止。2. 乙方负责包括其内部、分包商和供应商在内的安健环监督。3. 乙方的安全监督管理专职人员必须持符合国家或行业要求的安全资格证书。4. 乙方的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在业务上接受甲方安健环部门的协调和指导。5. 乙方应建立安全监督管理网络,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其他形式的安全协169、调机构。并建立每日安全议题制度或班前安全交底制度。在施工期间坚持日常安全监督和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6. 乙方在接到甲方发出的整改通知后,应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并于整改完次日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检查部门。7. 乙方应接受和配合甲方专业部门和安健环部门的监督考核与安全评价。九、安健环培训与要求1. 乙方负责包括其内部、分包商和供应商在内的安健环教育培训。2.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相关部门进行进场施工人员的岗位资格和安全技能审查。3. 乙方应组织人员的入场培训,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和安全交底工作,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甲方有权监督170、培训、考核情况或组织抽查考核。4. 乙方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甲方有权对其进行抽查考核。5. 乙方应对施工人员、管理人员建立安全档案,主要包括体检情况、安健环考试成绩、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等相关资料。十、职业健康、卫生防疫1. 乙方负责包括其内部、分包商和供应商在内的职业健康、卫生防疫。2. 乙方应实施特殊健康检查制度,预防有禁忌症患者从事有关职业,如恐高症、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患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患有心血管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特殊工种人员的体检应符合国家的规定。3. 乙方应保证卫生防疫基本171、设施的投入,以满足医疗、急救的要求,建立外部医疗支持渠道。4. 乙方应建立卫生防病措施计划,做好生活区和施工区的卫生防疫工作;制定和执行保证饮水卫生、饮食卫生、环境卫生和预防集体食物中毒的措施;有灭蚊、灭鼠和消毒的专项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制订预防SARS、登革热、禽流感、疟疾、霍乱、肠道传染病,肝炎等疾患措施。十一、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要求1. 乙方负责包括其内部、分包商和供应商在内的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作。2. 乙方需制订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措施,保持良好的施工现场秩序。施工现场的物料堆放要整齐,安全标志和宣传标志要清楚醒目,废料、废物要分类收集,安全通道要畅通。3. 乙方应在作业时避免建筑材料172、抛洒、飞扬、流淌;应降低噪音、震动。4. 乙方应根据实际需要,在施工现场布置临时卫生设施(洗手间),施工作业不破坏环境卫生,不污染现场环境。5. 乙方在施工中应充分重视对环境的保护,保护绿色植被。6. 乙方应及时清理现场废物和垃圾。现场废料与生活垃圾必须分开,有害废物与普通废物必须分开(如油品废物、电池灯管等,必须单独收集、存放);禁止在非指定场所乱倒、乱堆垃圾。禁止违章处理危险化学品和工业垃圾。7. 乙方应在施工中禁止向周边环境排放工业污水、生活污水、废油或其他有害物质。8. 乙方应在施工中充分重视防止水土流失,应及时对裸露的地基、边坡、开挖出来的沙/土以及砂、石、水泥等建筑材料予以保护,防173、止风刮扬尘、雨水冲刷、流入河流或下水道、排洪沟。9. 禁止乙方在施工中破坏山林,并应遵守山林防火规定。10. 乙方应配备采取必要的措施,对施工区域内的临时道路作降尘处理;工程车辆驶入社会道路前应对车辆进行冲洗,防止污染物、泥土、粉尘等带出工地。十二、工程风险管理与事故预防乙方负责包括其内部、分包商和供应商在内的工程风险管理与事故预防。(一)基本要求1. 乙方应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深入的危险源、危害因素、环境因素辨识、识别和风险分析、评价,在施工安全组织设计中提供“工程危险源、危害因素、环境因素辨识、识别和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分析报告”,该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信息:1、 高风险作业和工种清单作174、业名称,这些作业工种的类别和数量、主要事故风险。2、 施工能源和机械的种类、数量和主要事故风险。3、 施工作业条件的类型和主要事故风险。4、 主要工艺过程(或施工活动)的类别及其相关的事故风险。5、 主要火灾危险(可燃物、点火源)。6、 主要自然灾害(台风、雷暴、暴雨、地质灾害等)。7、 主要环境保护事件(有害垃圾、机械的跑冒滴漏、原材料流失、水土流失等)。8、 其他。乙方应对以上风险制定有针对性事故预防措施(反事故措施),必要时针对事故预防措施进行演练,并建立落实这些措施的组织管理系统。2. 乙方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175、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乙方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二)土方开挖工程;(三)模板工程;(四)起重吊装工程;(五)脚手架工程;(六)拆除、爆破工程;(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乙方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法律法规或其它规范性文件对编制专项方案另有规定或要求的,按照该等法律法规或其它规范性文件执行。3. 乙方应建立日常施工活动的作业风险分析和安全组织(技术措施)交底制度。该制度应明176、确规定风险分析的方法、责任和交底的内容、时间及记录。(二)现场作业基本安全条件乙方应规定现场作业的基本安全条件,包括照明条件、通风条件、作业平台和通道条件、物料堆放条件、供电供水条件、吸烟点、休息点等,并对临边现场、道路上作业现场、立体交叉作业现场、地面坑洞和沟道、夜间作业现场等的基本安全条件做出规定。十三、事故报告与应急救援1. 乙方负责包括其内部、分包商和供应商在内的事故报告与应急救援。2. 乙方现场人员应熟悉施工现场应急响应流程和各种应急通讯方法(火警电话、保卫电话)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3. 乙方应参照甲方的事故、事件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规定,对于各种安健环事件和事故,按照甲方相177、关管理规定,及时报送各种报告等。4. 乙方发生安健环事故后,禁止隐瞒、谎报或拖延报告事故。5. 乙方现场应建立安健环事故统计记录、未遂事故统计记录、违章统计记录,对统计情况进行分析,并就分析结果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6. 乙方负责组织事故调查,甲方有权参与调查。在事故调查结束后甲方规定的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递交正式的事故调查处理报告。7. 乙方应建立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明确事故处置的基本原则,即现场发生事故时,首先抢救生命,向救援组织报警,并采取措施限制事故扩大。8. 乙方应建立相应的应急响应组织,以便能迅速处理突发意外。9. 乙方应建立综合应急响应预案,建立各专项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10. 乙178、方应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保证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战管用。十四、安健环业绩考核1. 为了落实安健环管理责任,保证项目安健环管理目标顺利实现,开工前,由甲方项目指挥部制定相关安健环考核制度,在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实施。对于满足甲方标准要求的乙方,进行奖励;同时对违约行为进行处罚。2. 乙方应建立内部安健环考核实施细则,实施重奖重罚,同时遵循奖励施工现场员工为主的原则,重点奖励在施工现场对安全文明施工有突出贡献的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同时将奖励人员的名单抄送甲方备案。十五、附则1. 本协议如存在与法律冲突的内容,应按法律规定执行。2. 本协议作为项目施工合同的附件,系对双方签订的项目施工合同中关于安健环内容的补充,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安健环协议。3.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本协议份数与主合同等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xxxx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20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