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整体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合同(61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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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Le****97
编号:952060
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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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编号:xx省看守所整体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甲方:xx省代建项目管理局乙方:目录第一篇合同协议书02第二篇合同条款07 第三篇合同附件51附件1各阶段、各版次设计成果文件组成及要求附件2履约银行保函附件3联合体工作协议书附件4联合体法人代表授权书合同协议书xx省代建项目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或发包人)通过xx省看守所整体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确定 (以下简称乙方或设计人)为xx省看守所整体改造工程的勘察设计实施单位,负责包括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配合、施工配合、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竣工图审查等。为明确甲、乙方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2、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国际商业惯例的原则,就本项目的设计服务工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5、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7、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2016年版) 8、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及项目所在地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9、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10、xx省看守所整体改造工程xx省看守所整体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 11、投标文件及附件二、项目概况:名称、规模、阶段、提交设计3、成果版次及内容、总投资额、限额设计控制目标及合同条款见下表。项目总建筑面积18961平方米。一是维护改造建筑面积10517平方米,其中,被羁押人用房6393平方米,办案及管理用房2136平方米,省监察委业务技术用房1260平方米,民警用房573平方米,附属用房155平方米;二是新建建筑面积8444平方米,其中,省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2998平方米,省检察院及法院用房191平方米,民警用房1839平方米,附属用房500平方米,办案及管理用房356平方米,地下停车库2560平方米。具体详见项目建议书。项目名称xx省看守所整体改造工程建设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总投资额(亿元人民币)费率()合同价款(万元人4、民币)规划高度(m)建筑面积(m2)各阶段提交设计成果文件版次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审查版次1版次2版次3版次4版次5版次6版次7总建筑面积18961平方米,其他详见项目建议书提交设计成果文件版次说明、设计内容见下本合同条款及附件以政府批准的概算为准(含中标设计费、中标勘察费、交易服务费)版次说明(成果文件组成及要求详见合同附件一)所有版次文件均为最终完成并经甲方和政府相关部门确认的设计成果文件,乙方要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提交(完成)相应的版次文件。三、勘察设计内容勘察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勘察部分包括详细勘察、超前钻、地下管线探测,按全费用综合单位合同,综合单价包括但不5、限于详勘、超前钻、地下管线探测、剪切波速试验、抽水试验、设备人员进退场、水电、人员交通住宿、安全文明等工作。2、设计部分包括基坑支护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专业工程深化设计、变更设计、施工阶段配合等,设计内容以经批准的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概算中所列的有关工程内容为准。3、勘察设计单位中标后应及时开展地下管线探测工作,根据图纸和现场情况探明地下管线和地下建构筑物分布,为编制勘察大纲和地质详勘进场作业提供参考意见。地下管线探测工作内容包括:(1)包括但不限于查明项目用地范围内排水管、供水管、消防管道、电缆线、通信线、燃气等地下管线的分布情况,以及探明雨水和污水接入井的位置和标6、高,编制场地地下管线成果图等相关工作。(2)若项目用地范围内有市城规院地下管线记录,则需提供市城规院综合地下管线图纸质版和电子光盘各一套,且地下管线探测单位探测成果需叠加在市城规院综合地下管线图上,并予以区分。(3)根据规划方案,将新建建筑物平面转折点用界钉固定标注在现场场地内,并将建筑物平面叠加在探测成果平面图中。(4)地下管线探测面积包干工程量1万平方米,具体位置和范围由可研编制单位与勘察单位商定。(5)地下管线探测实施前,地下管线探测方案应经建设单位和可研编制单位审核同意。4、勘察设计单位配合我局和使用单位负责办理规划、专业报建等项目前期阶段和验收阶段的报建报批手续。报建和验收手续所需的7、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由承包单位自行负责(除前期已取得的有关批准资料外),并应根据报建和验收主管部门的意见对有关申报资料进行修改和补充,我局配合承包单位完善有关资料。5、若设计过程中确有必要前往外地考察同类项目汲取其设计管理经验,设计单位应予以配合。各阶段设计文件深度要求必须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各专业还应该满足各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范或规定的要求。四、工作目标和工期(一)投资控制目标:在保证设计质量的前提下,全过程实行限额设计,在包含完整批复初步设计概算全部建设内容的前提下,必须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确定的投资额度和要求严格控制,实行投资控制,严格控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变更8、,确保工程概、预算不突破投资目标。(二)质量控制目标:满足国家关于医院建筑工程及地下车库的规范标准的要求及设计行业相关技术规范条文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按照国家最新颁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配合施工单位,按施工图纸(含变更后)要求一次验收合格。(三)服务期控制目标: (1)勘察工期(含外业和内业,出正式版勘察报告):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后不超过 30 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2)设计工期:1)方案设计:30日历天;2)明确完善意见后对方案修改:10日历天;3)初步设计(含概算):30日历天;4)按照建9、设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评审专家意见对初步设计(含概算)修改完善:10日历天;5)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6)按照施工图审查单位意见修改完善:10日历天。 五、设计规范、质量标准与计价依据1、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深度应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2016年版)要求。2、设计方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应按国家、地区现行的设计规范、质量标准及计价依据的相关规定执行。如在项目运作中遇国家、地区颁布新的标准、规定、依据,按新标准、规定、依据执行。设计中如遇到国家、地区无相应规范、标准、依据的,由乙方提出建议,由甲方报送有关部门审查确认所采用的标准、规定、依据或其解释。六、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一)下列文件10、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各部分存在冲突之处,以如下排列次序在前者优先适用:1、xx省、项目所在地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xx省看守所整体改造工程的有关文件;2、合同实施期间双方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或修正文件;3、合同实施期间,甲方组织的专家研讨论证会的会议纪要或相关汇总文件;4、合同书(含附件)5、设计方案中标通知书;6、设计招标文件及其附件;7、设计方案投标文件及其附件;8、甲方针对本项目工程建设而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9、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通过上述顺序解释仍无法明确的事项,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按照公平合理和有利于本合同工程建设的原则作出决定。如乙方11、对此决定不服的,应在接到甲方决定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如期满不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同意甲方的决定。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并协商不成时,应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只有根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共同签字的书面文件才能对本合同进行更改和补充,这些更改和补充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认可的来往电报、信函、传真、会议纪要、有关本项目补充的书面协议以及经合同双方共同确认的文件等,均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项目正常12、进行的情况下,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关于诉讼条款的约定处理。(五)乙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职务、职称、联系方式(包括办公电话、手机、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等信息作为合同附件。(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的单位名称变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附上变更登记资料;乙方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在变更后15日内向甲方提交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职务、职称、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信息。(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除按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在更换后7日内将新项目负责人13、的姓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信息提交给甲方。七、其他(一)乙方(牵头人)应向招标代理单位交纳招标代理费用,招标代理费为 万元。上述费用在领取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单位交纳,本费用已包含在中标费用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二)乙方(牵头人)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 万元)。上述费用在乙方(牵头人)第一次请款时一并申请。(三)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四)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五)设计开工时间:以方案设计中标通知书的时间为准。(六)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后满两年自动终止。(七)本合同正14、本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副本贰拾份,甲方执壹拾陆份,乙方执肆份,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盖章):xx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8号 地址:奥园大厦11楼邮政编码:510060 邮政编码:电话:020-83620823 电话:传真:020-83620823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第二篇合同条款总则1、根据项目设计管理相关规定和项目建设实际,本项目实行社会化、专业化的管理模式。2、甲方依据本合同的约定,严格控制设计进度、15、质量和投资,严格管理设计合同及设计信息,协调处理现场有关的设计问题。3、乙方承诺遵守甲方所制订的针对本工程设计的各项制度、规定,这些管理制度、规定必须符合下列原则:3.1符合国家、xx省、项目所在地的有关政策、法规、规范和标准;3.2符合本合同对项目设计的基本精神和要求;3.3为确保设计协作、质量、进度、效果所必须;3.4不是针对某一特定的乙方。第一章一般规定1、词语定义:下列定义适用于本合同:1.1项目:指甲方在本合同范围内约定的设计项目总和,并由乙方承揽本项目工程的勘察设计并交付勘察设计成果。1.2工程:xx省看守所整体改造工程。1.4甲方(甲方):指具有工程设计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设计16、合同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在本合同中特指xx省代建项目管理局。1.5乙方(乙方):指被委托并与甲方签订合同的设计单位。1.6专项分包方(乙方):指被甲方、乙方接受的具有专项工程设计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承接人),即甲方另行发包单位;或者按照本合同约定与乙方签订勘察、设计分包合同且具有专项工程勘察、设计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即乙方分包单位。1.7设计负责人:指乙方提供的本项目设计人员架构中指定的负责设计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1.8设计咨询(监理)单位:指负责本项目设计咨询并取得相应设计咨询资格等级证书的单位。17、1.9甲方驻场代表:指甲方委派的履行本合同的驻场代表。1.10乙方驻场代表:指乙方委派的履行本合同的驻场代表。1.11设计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机构。1.12设计: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设计和设计服务。1.13设计成果文件:指由乙方提交的,供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满足投资与质量控制要求的,能作为下阶段设计输入依据或能指导施工实施的各阶段设计图纸、文件、计算书及说明书(含设计变更)、效果图、三维动画,政府报批所需的模型及存有AutoCAD软件生成的电子格式文件的光盘,工程估算、概算等技术资料。1.14工程投资估算:指由乙方委托具有18、造价咨询(管理)专业资质单位,以方案设计为基础编制而成,且编制深度达到国家有关的编制规定,并经甲方评审通过的工程造价文件。1.15初步设计概算:指由乙方委托具有造价咨询(管理)专业资质单位,以初步设计为基础编制而成,且编制深度达到国家有关的编制规定,并经省发改委评审通过的工程造价文件。1.16合同价款: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由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预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设计及服务的款项。1.17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甲方书面确定增加的合同价款。1.18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甲方或乙方承担的经济支出。1.19设计周期: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19、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提交设计成果文件的天数。1.20设计服务:指甲、乙方在实施本项目方案修改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审查、设计现场各阶段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与管理咨询的活动以及配合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工程设计问题,协助甲方开展设计交底、专项审查、向政府汇报设计工作的材料,工程、设备与材料的采购招标工作、参加隐蔽工程的验收、参加设备与材料的看样定板、技术调研及工程验收等活动(包括乙方委派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设计服务)。1.21完整性:指提交人每次交付的文件是合同及附件中规定的文件,并保证与提交人自己保留的该部分文件完全一致。1.22有效性:指提交人每次交付的文件均符20、合合同约定的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规定的要求。1.23违约责任:指合同人一当事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2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他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他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设计周期顺延的要求。1.25通知、同意、指令、证明和决定:均指经甲方合法或按公开规范的程序授权的驻场代表、设计咨询工程师、设计负责人分别签字或盖章的书面通知、同意、指令、证明和决定。1.26书面材料: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文件。1.27天或月: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指日历天,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21、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小时。月指日历月。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2.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2.2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乙方交付的设计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相关的工程设计技术规范、规定及标准的要求。设计中如遇国家和地方无相应规范、标准、依据的,由乙方提出建议,由甲方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审查确认所采用的标准、规定、依据或其解释。2.3本合同以人民币为报价和结算货币,双方另有约定时除外。第二章设计资料及设计范围1.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22、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1用地红线图及用地批文1合同签订后3天内2项目用户需求书/勘察设计任务书1合同签订后3天内3政府有关批文及各阶段批复文件1根据实际情况提供4本项目地质参考资料(初勘)1根据实际情况提供5有关、交通、环保、卫生、人防、消防的要求批文1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注1: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设计文件的文字应为中文简体,并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及项目所在地的相关法规。注2:如有上述未提及,但根据项目设计工作实际需要的资料,设计单位应以书面提出资料需求,经甲方同意后可提供相关资料。设计单位不得以此为由延误设计进度或违反合同其它约定。注3:地形图、市政管线图等由甲方委托本项目使用单位向规划局及23、相关政府部门购买。2.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方案设计。(2)方案修改及完善:根据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中关于方案设计应达到的设计深度要求,同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对甲方选定的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3)建设区域内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设计:(具体以甲方书面要求为准)总平面及竖向规划设计、管线综合设计、建筑布局、交通组织、景观绿化、建筑立面、环境节能保护等。(4)建筑设计:本合同范围内的建筑设计。(5)结构设计:本合同设计范围内建筑体的结构设计。(6)电气设计:项目范围内高低压变配电系统、动力、照明配电、消防电、防雷及接地等。除本项目用地红24、线内供电设计外,还包括用地红线外变配电站至本项目公共开关房的永久用电施工图设计,若设计单位无相应设计资质,报经甲方同意可分包给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7)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计算机网络系统; 2)综合布线系统; 3)安全防范系统:包括入侵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智能卡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集成(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公众区域、停车场、出入口通道等区域的安保设计); 4)智能化系统集成; 5)防雷系统; 6)机房工程。(8)给排水工程。1)除本项目用地红线内供水设计外,还包括用地红线外市政给水干管至本项目供水总表的永久25、用水施工图设计,若设计单位无相应设计资质,报经甲方同意可分包给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2)除本项目用地红线内雨污排水设计外,还包括用地红线内最后一个雨污排水井至水务部门规定的接入用地红线外市政排水井的设计。(9)空调通风设计。(10)消防设计:包括场地内消防水池及泵房的迁改、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11)绿色建筑设计。(12)设备选型意见:就拟采用的专用机电设备、专用电子设备(如电梯扶梯、空调主机)于施工图设计开始前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相关设备的技术参数规格书,但不设计专用设备。(13)建筑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14)编制方26、案设计投资估算。(15)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16)提供设备材料的技术要求,配合甲方的招标工作。3.技术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派专人全面跟进所有报建报批工作,派专人按照发包人图档管理办法负责图档资料核对、整理和建档工作。外水外电(红线范围外)、地震评估、环境评估、防雷评估、风洞试验、振动台试验、点试验、消防性能化分析及有关专项试验、研究与论证等不在乙方设计范畴内,但乙方应配合甲方工作。第三章设计费的计取及支付1、设计费的计取1.1基本原则本项目采用限额设计,项目设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设计费总额暂以工程费用限额 万元人民币元为收费计费额计算。本项目设计费总额暂定为人民币 万元整。注27、: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90%,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工程设计费率=【工程设计费投标报价(含方案费)暂定工程费限额】100%,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的工程设计费率不作调整。最终设计费计费基数按设计合同的约定。1.2 工程勘察费合同价为 万元(含详勘、超前钻,限全费用综合单价,最大勘察量 / 米)。工程设计费合同价为 万元。注:合同价总价包含(1)向建设主管部门购买测量控制点(不少于3点,其中1个点带高程坐标)的费用;(2)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规划验收合格证测量放线册和验线册的费用,以及办理2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的安全评价等手续(若有)的费用;(3)绿建审查所需的各项(包括但不限于土壤氡、噪声等检测等项目)检验检测费用;(4)用于项目前期与设计有关的各类专家评审费用;(5)各类证照工本费。(6)若设计过程中确有必要前往外地考察同类项目汲取其设计管理经验,设计单位应予以配合,考察费用按合同所列设计费的5%列支,如有结余则归设计单位所有。1.5甲方和乙方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内容。1.6设计费最终结算价以省政府主管部门审定的工程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用(含设备器具费)”为工程设计收费基础,按本合同约定计算。设计费最终结算价须经省政府财政部门审核。1.7按29、本章1.2条约定支付给乙方的金额已包含本合同约定项目的全部设计费用,设计文件修改费用,招标配合费用,驻场服务费用,设计调研费,各类报建、报审、报验收的费用,竣工图审查费用,设计变更费用以及乙方委托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单位编制估算、初步设计概算的费用等。甲方不再支付合同中指明费用内的任何其他费用。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外的服务,费用另行协商。2、设计费的支付:2.1方案设计招标阶段设计方案设计费合计人民币 万元,其中:(1) 全部的投标经济补偿费包含在本项目设计费中,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后向发包人申请投标经济补偿费 万元,并对1-5名未中标人的设计方案给予补偿。其余未中标人费用自理,发包人不再给予未30、中标人投标补偿。如果投标人不足 5 名或者前5名中有被废标的,所剩余的投标经济补偿费支付给中标人。注:发包人在设计费第一次付费时,同时支付设计投标经济补偿费。(2)设计投标经济补偿总额 万元,由乙方收到设计投标经济补偿款项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其补偿方式如下:排列名次投标人名称补偿金额(元)备注1 2345合 计。2.2设计费 万元(扣除设计方案设计费部分)支付进度详见下表:付费次序占最终设计费比例付费额(万元)付费时间第一次付费20%本项目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款的10%,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20日内提交履约保函。履约保函应以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市行政辖区31、内的银行或xx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开具的保函的形式提供,经甲方审核后,向甲方申请办理付款申请手续;第二次付费20%完成全部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并得到批复后20天内完成向甲方申请办理付款申请手续;第三次付费15%全部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批复后20天内完成向甲方申请办理付款申请手续;第四次付费20%全部施工图设计完成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及备案后20天内完成向甲方申请办理付款申请手续;第五次付费10%项目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及设计变更手续完成后20天内完成向甲方申请办理付款申请手续;第六次付费10%设计合同结算经省政府财政部门审批完成后14日内向甲方申请办理付款申请手续。第七次付费所有尾款保修期届满后14日32、内向甲方申请办理付款申请手续。合计100%说明:1、本项目设计费总额中包括投标时对投标单位的投标补偿费用及最终选定未中标人设计方案的补偿费用,详见本项目的设计勘察招标文件。本条中所指最终设计费及其比例均指扣除投标单位的投标补偿费用及最终选定未中标人设计方案的补偿费用后的设计费。2、甲方支付的设计费中包含了乙方履行合同所需的所有支出,乙方每次办理款项申请时须开据发票(税金由乙方自理),并按甲方的要求提供进度款申请资料。3 、设计费结算以xx省财政厅审定为准。4、甲方付给乙方的款项为乙方与本项目有关的唯一报酬,乙方在与本项目有关的活动中,或在履行合同义务时,不应为私利而接受佣金、回扣或类似费用,一33、经发现该部分款项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扣减。5、最终设计费中的5%作为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外出参观考察的调研费。该费用已包含在第一次付款中,支出需甲方同意。6、上述所有的支付时间不包含政府部门审批时间,乙方已清楚明白本项目工程款的拨付程序,并理解因政府部门审核请款手续对时间等方面的影响与甲方无关,故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款支付拖延,不得向甲方要求计付拖延工程款期间的利息及因此导致的其他损失。乙方应委派专人负责跟进报酬支付呈批过程的相关事务。7、本项目如发生因为规划或其他政策因素导致的部分内容不实施或延期实施,已实施部分按完成工作量计算;在服务期内需要延期的,不增加延期设计费及勘察费。16第四章 三34、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1甲方的权利:1.1.1甲方具有向乙方提出各项功能需求和相关建设标准的权利。1.1.2甲方具有参与各项技术、设计审核的权利。1.1.3享有乙方设计文件的全部使用权。1.1.4乙方在设计进度、设计质量、指派人员、提供服务、协作等方面义务的履行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甲方有追究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直至解除合同等权利。1.1.5甲方有权聘请设计咨询(监理)单位作为本合同约定项目的设计咨询和设计监理,乙方应接受该设计咨询(监理)单位按照相关设计咨询法规和甲方赋予的权利所进行的咨询及监理工作。1.1.6除甲方已批准的设计文件组成清单内容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充完成35、增加工程实际所需要的相关的设计图纸。1.1.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交工作月报及专项报告。1.1.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设计人员和专项分包方。1.1.9设计变更的审批权,设计进度的监督权。1.1.10甲方对项目外观、标志性结构、室内装饰等关键部位使用的材料或设备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等,有最终确定权。1.1.11其他依据合同和法律规定属于甲方的权利。1.1.12.甲方xx省代建项目管理局有权对项目的全过程进行审计或审计调查,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乙方应配合审计机关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并有接受甲方对项目进行全过程审计或审计调查的义务。乙方应积极配合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条件36、及有关资料,按照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及时提供与该建设项目有关的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应当依据审计意见或审计建议进行整改。1.2甲方的义务:1.2.1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1.2.2甲方对乙方提出的付款申请复核无误后进行支付,并按合同指定银行将合同价款分别汇至乙方的账户。1.2.3甲方负责组织中国建设程序规定的外部评审及确认活动,并根据时间表的规定将必要的审批件交付乙方。1.2.4甲方负责组织乙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的工程设计技术交底(应由监理单位负责组织的活动除37、外)。甲方应为乙方派驻施工现场的代表及其它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各方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现场办公场地。1.2.5甲方驻场代表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向乙方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甲方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甲方驻场代表的指令、通知应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设计负责人或乙方驻场代表,设计负责人或乙方驻场代表应立即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指令、通知同时生效。1.2.6甲方驻场代表是甲方的履约代表,乙方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文件经甲方驻场代表签收后即视为已送达甲方。1.2.7甲方参与乙方要求进行的设计协调会议,协助解决设计中出现的商务与技术问题。1.2.8因甲方原因而造成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38、建设标准发生变化,以致造成乙方设计返工时,甲方承担相应的义务。若甲方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乙方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派人与设计人员一起验收。1.2.9甲方及设计咨询(监理)单位在收到乙方有关设计问题及确认问题的函件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2.1乙方的权利:2.1.1收取设计费。2.1.2拥有设计成果的署名权。2.1.3在设计方案、图纸未审批之前和不影响工期的情况下,有权提出修改方案、图纸的建议。2.1.4有义务依据甲方的意图和本项目设计工作进展情况按质、按量完成本合同约定的设计工作。2.1.5组织各阶段乙方与专项分包人的技术协调和39、交底工作。2.1.6对设计的进度、质量和投资进行管理。2.1.7对参与专项设计的单位具有直接管理权。2.1.8按规定及合同向专项分包人支付设计费。2.2乙方的义务:2.2.1乙方交付的成果必须符合本项目所在国家和地区颁发的法律法规、规范、规定、规程、标准、规划和要求,并符合立项文件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必须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的要求,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2.2.2乙方交付的成果必须签署齐全,图文清楚,图面清晰,完整齐全。2.2.3乙方提交给甲方的设计成果文件,必须经过有注册资格人员的验证和签名,加盖乙方出图专用章和注40、册章,必要时须在成果文件上标注专业负责人的身份号码。2.2.4乙方应在各阶段施工开始前,按约定的设计分工,参与组织工程设计图纸技术交底活动,答复有关技术问题。2.4.5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项目涉及到的详细的设计规范、规定及标准,所需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进行备案。2.2.6乙方应配合甲方组织各阶段相关专业(课题)的专家研讨论证,配合甲方开展施工招标和设备、材料采购预询价、技术谈判及招标等工作。2.2.7乙方应积极配合设计咨询(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和经济资料。2.2.8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作必要调整补充。2.2.9按甲方的要求完成各项目41、的工程报批手续所需的设计文件数据。2.2.10乙方对于甲方提出的书面意见,应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2.2.11在设计各阶段,乙方应根据甲方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意见,5天内修改、完善设计,负责完成由于设计失误未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2.2.12乙方应积极主动进行与项目有关的内、外协调工作,积极配合与规划、市政、交通等部门和单位的协调,保证设计文件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2.2.13乙方应接受甲方根据合同和进度计划进行的各种设计跟踪、工作检查和协调要求。2.2.14乙方根据设计开展情况编制月工作汇报和下月进度计划,提供有关设计信息,协助甲方掌握设计工作的整体进展情况。甲方有权要求42、修改、调整进度计划并要求乙方执行。2.2.15乙方应按照甲方、设计勘察评标委员会、设计咨询(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及政府审查部门的评审意见修改工作或成果,进行设计深化、优化,不另行收费。2.2.16施工阶段,乙方应对项目组人员进行适当调整、驻场专业设计人员,及时为施工现场提供服务。2.2.17乙方参加现场设计和服务管理的人员要求详见第九章人员管理。2.2.18乙方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或甲方的要求,派出各专业人员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解决工程中涉及到的与设计有关问题和参加各类验收。乙方提供的现场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2.2.19如果乙方由于自身原因未能在甲方规定43、的时间内完成,乙方支付误期赔偿费给甲方用于另行聘请设计人员。误期赔偿费按本合同违约责任相关约定处理。这些误期赔偿费不应解除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义务和职责。2.2.20设计项目组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办公地点集中办公,服从甲方统一管理。设计项目组办公场所房租、办公设备、交通设备以及设计人员住宿、餐饮等后勤服务均由乙方自行解决。2.2.21 考虑到该项目的重要性、特殊性、复杂性,甲方将乙方的人员落实、驻场人员的到位作为设计管理工作考核的重点。如乙方的人员投入、驻场工作的安排、落实,未能达到要求,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2.22甲方可以随时指示乙方暂停合同项目的全部或某一部分,在暂停期间,44、乙方应保护、保管并保证该项目不致产生任何损失和损害。如果乙方因暂停和复工而遭受延误和招致增加费用,乙方应向甲方发出通知。如果暂停是为弥补乙方的缺陷,则乙方无权得到延长期或费用。2.2.23设计项目的缺陷通知期限自工程竣工起计24个月。2.2.24乙方所用工具、设备及车辆的安全问题,以及这些运输工具停泊在甲方处所、施工现场或沿着这些地方行驶时的安全事宜,概由乙方负责。其间若对上述甲方处所造成任何损失或损坏,乙方须向甲方作出赔偿。2.2.25甲方及其雇员或代理人对乙方或其雇员的受伤或死亡,以及任何财物蒙受损失或损坏无须负上任何法律责任,除非该伤亡事件是由甲方责任所致。2.2.26由于乙方或其任何雇45、员责任,以致第三者蒙受损失、受伤及死亡,概由乙方负赔偿责任(因甲方或其任何雇员责任而引致的受伤或死亡除外)。2.2.27若因乙方或其任何雇员的责任,以致甲方或甲方的任何雇员受伤及死亡,以及财物蒙受损失或损坏,乙方必须对甲方作出赔偿。2.2.28若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必须针对本合同规定索偿、诉求及责任,向一家甲方认可(即甲方不会无理拒绝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在合同期内,必须保持保单有效。乙方必须将保单连同已付保金的收据,在合同期内交由甲方代表保管。2.2.29 保险:为保障本合同的顺利履行,乙方应购买工程的建设工程勘察责任保险、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其工作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46、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其他保险,确保咨询人员及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区域内如遭受意外伤害由商业保险进行理赔,不涉及至甲方;甲方不承担与此相关的任何费用及责任。合同签订后60日内,乙方须把购买的保险单报甲方备案,否则,甲方有权延期支付服务费。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应承担由于乙方设计工作的疏忽或过失而引发的工程质量事故所造成的建设工程本身的物质损失以及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费用的赔偿责任。工程勘察责任保险应承担由于乙方勘察工作的疏忽或过失而引发的工程质量事故所造成的建设工程本身的物质损失以及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费用的赔偿责任。2.2.30当乙方被判破产,甲方可以随时循简易程序,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乙方47、无权获得任何补偿。2.2.31本项目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款的10%,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20日内提交履约保函。履约保函应以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银行或xx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开具的保函的形式的形式提供。履约保函的担保期限为提供担保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两年为止。首次开具保函的保证期间为最少不低于3年。2.2.32乙方应委托经甲方认可的具有造价咨询(管理)专业资质单位编制本项目的估算书、初步设计概算、设计变更预算等;2.2.33乙方应提供初步设计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与初步设计在建设规模、标准、内容等方面的符合性对比分析报告(含投资差异分析),确保施工图设计符48、合初步设计要求、初步设计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要求。2.2.34对甲方进行的审计或审计调查工作乙方应配合,并应根据意见和建议作出相应的调整。2.2.35乙方同意遵守并执行甲方制订并颁布代建项目的相关管理办法。2.2.36乙方须参与由甲方组织,使用单位、乙方、施工、监理单位组成固定资产交接小组,先进行项目实物移交,后进行档案资料移交。3.使用单位职责3.1参与项目设计审查,提出初步设计方案具体使用功能配置要求;3.2协同中标单位办理相关计划、规划、报建报批等手续;3.3配合委托人做好项目拨款申请的审查并送省财政部门。第五章 设计要求1对设计与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的符合性要求1.1 乙方交付49、的设计文件应符合中国现行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的工程设计技术规范、规定及标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遵守设计工作程序以及确定投资的有关指标、定额和费用标准的规定,控制好设计的每一环节。应满足广州市各专业部门的要求,如消防、人防、环保、卫生、交委、交警等部门的报建报审报批要求。1.2 乙方应在设计文件中列出本合同工程设计所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名称、编号与版本。1.3 如果工程某部分设计中,遇到中国和国内地区没有相应的工程设计技术规范、标准、依据的,乙方应与甲方协商,采用推荐国际成熟、先进的工程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并将所采用的设计技术规范、标准提供给甲方,由甲方组织专家论50、证确定所采用的国际标准;若出现各国均没有明确规范、标准的设计分项,由乙方提请甲方,且协助甲方组织中外专家专题研讨,并按经甲方确认的专家评审书面意见作为设计指导标准。1.4项目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其质量标准必须符合中国国家规范、标准要求。1.5在乙方进行设计过程中,遇到中国或xx地区设计规范、规定、标准等条款发生修订与变更而失效时,乙方要按新的(修订后的)规范、规定和标准执行,并进行必要的设计修改,因此发生的设计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的设计费内。1.6乙方应积极配合政府行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的各项审批、施工图审查单位、甲方的审核、施工图强制审查及图纸会审,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设计质量问题51、,应及时解决并按规定出具修改图纸。2 对各阶段设计文件设计深度的要求设计文件的设计深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2016年版)中对各阶段、各专业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及国家的有关规定。3 对设计质量的要求3.1本项目的设计应符合国际通用的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对于工程设计所规定的标准及质量。乙方对其承担的本合同约定的设计工作的设计成果文件的正确性、完整性、有效性、经济合理性、可靠性、清晰性负责,甲方或政府相关部门对其的审查及审核并不减轻乙方的相关责任。3.2设计应体现甲方的建设意图,满足本项目的功能需求,在控制投资的同时,做到美观、适用、安全、经济,52、并具备良好的环保特性,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3.3设计范围和内容必须符合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的规定。3.4乙方保证每次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的设计文件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3.4.1“完整”是指每次交付的设计文件是合同及附件中规定的全部设计文件。3.4.2 “正确”是指每次交付的设计文件均符合本章1.1条关于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本章1.2条关于各阶段设计文件内容与设计深度的规定;同时保证设计输入的基础资料完整、正确,设计方法、计算方法与结果、技术参数的选用正确,构造合理,图面表达清楚、文字叙述准确,各专业设计协调统一。3.4.3 “清晰”是指每次交付的设计文件中的图样、线条、术语、53、符号、尺寸标准、文字说明等清楚准确。3.5 乙方应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甲方对设计文件的审核意见,在原定设计范围内对设计进行必要的修改。3.6 如果乙方交付的文件或图纸不符合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和要求,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5天内免费将所有符合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给甲方,且文件交付时间仍应符合本合同要求,否则承担相关违约责任。3.7 本项目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应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3.8方案设计的全部文件、初步设计的全部文件中需乙方审核确认的由乙方进行会签并盖章。施工图设计的全部文件由乙方及相关设计单位签字盖章。3.9其他3.9.1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文件、数据进行认真研究,对本项目的特点和54、不确定因素进行认真考虑,并提出合理建议和评价,对影响设计质量的重大问题要进行多方案比较选择。3.9.2对涉及建筑安全或对投资影响重大的有关计算,在甲方提出特别要求时,乙方必须提供设计输入条件、基础数据、计算原理和方法、以及计算成果,方便甲方在必要时使用其他计算程序进行验算。乙方有解释的义务,不得以专利和知识产权为借口拒绝配合。3.9.3本项目设计的计算机文件要求:设计文本文件采用Microsoft Office软件制作的格式文件,设计图形文件采用AutoCAD中文版软件制作的dwg格式文件,其它使用特殊软件编制的设计成果计算机文件(如建筑效果图、结构计算书和估算、概算成果等),应用国内相关行业55、的通用软件,且提交时应注明软件名称、版本。3.9.4乙方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应进行项目设计管理计划书,建立质量目标,规定质量要求,编制服从甲方总体实施计划的详细设计计划,安排应开展的各项活动,并向甲方提交设计策划文件。保证不因设计的因素使设计进度、质量与施工服务的完整性、连贯性和可靠性受到影响。3.9.5 乙方在设计过程中应考虑工程的可实施性,对方案的实施工序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特别是关键工序,应明确提出工艺要求、质量控制要求。超越目前国内施工单位技术水平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法,乙方应提出合理理由和可行的实施方案,报甲方同意后方可采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设计。3.9.6乙方应加强设56、计标准化工作,组织采用统一的模数、参数和标准构配件,推广标准设计的运用,针对本工程的特点提出标准化设计建议,如标准平面、标准断面、标准设备选用等,将乙方积累的经验加以总结,提高设计水平和工作效率。3.9.7设计文件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标准计量单位。3.9.8保证设计质量的基本措施(1)编制好设计纲要等指导性文件,对大型或地质条件复杂的工程设计纲要,应组织会审。纲要应体现规划、设计意图,符合规范、规程的规定,满足可行性报告和用户需求书的要求,依据齐全可靠,方案合理可行,投资控制合理(估算大于概算,概算大于预算),以统一技术条件与工作安排,同时积极改革传统设计方法和手段,提高设计质量和效率。(257、)建立健全原始资料,落实自检、互检和专检职责等相关制度。设计原始资料必须符合规范、规程的规定,及时编录、核对、整理,不得遗失或任意涂改。设计单位也要及时征询施工中和使用后对设计质量的意见,建立工程设计质量档案,进行分析研究,不断改进工作,提高设计质量。(3)建立健全成品校审制度。对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的质量,按规定程序进行严格校审并签字,具体包括对计算依据的可靠性;成果资料的数据和计算结果的准确性;论证证据和结论的合理性;现行标准规范的执行,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文字说明的准确性;图纸的清晰与准确,成果资料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等内容。大型或地质条件复杂的工程,应组织会审,对检查、验收或审核不58、符合质量要求的设计成果都要推倒重来,不得盖章出图。(4)加强设计标准化工作。重视企业标准的编制,推广标准设计的应用和国际专业标准的采用。经常搜集、应用先进设计技术和设计方法的信息,以保持设计质量和水平的稳定提高。3.9.9质量控制目标:按照国家最新颁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6)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配合施工单位,按施工图纸(含变更后)要求一次验收合格。3.9.10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目标:配合达到省级及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标准。4 对设计与设备、材料选购及施工组织配合方面的要求4.1 设计方应负责编制设备、材料采购的技术文件,内容包括设备、材料59、采购清单、技术要求、必要的附图、技术参数表、采购说明和采购时间表等,并包含施工要求、安装说明,并对国内规范以外设计文件涉及的内容提出验收标准。4.2 设计文件对于工艺、技术、材料、设备的选用应该满足施工工期的要求,充分考虑设计的可实施性,重视和吸收施工单位对施工安装提出的意见,并充分考虑中国承建商的施工能力。4.3设计服务应符合国际通用 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对于工程设计所规定的标准及质量要求。4.4设计所选用的建筑材料及设备(包括各专业采用的材料、设备),在进行性能价格的比较分析后,原则上优先采用国内的产品。国内没有的建筑材料和设备或国内材料和设备性能无法达到设计要求以及价格高于进口价格60、时,才采用进口材料和设备。设计中采用的材料和设备均须按中国、xx省、项目所在地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提供明确的技术资料(包括性能指标、规格、型号等方面的资料)。4.5 对于由甲方推荐的候选建筑材料和设备,在厂商提供符合设计要求的技术资料后,设计方须协助甲方提供相关设计意见。4.6 本项目中使用的建筑材料和设备等(包括国产和国外进口的),设计方原则上须向甲方推荐三家以上可供货的国内或国外厂商名称、以往业绩、产品质量标准、价格资料及样板等,并提出评估意见。4.7 设计方应对本项目中可能采用的特殊设备和材料进行分析,若在设计过程中需要预先选定相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商,以便为设计过程提供必要的61、技术支持,设计方应提前向甲方提出选定材料设备供应商的建议(包括国产和国外进口的)。4.8 设计方应详细了解市场上本项目的主要材料和设备生产厂商的供货能力和供货周期(包括生产时间和运输时间),并据此向甲方提出各种主要材料和设备(包括国产和国外进口的)的提前订货时间的建议。4.9对新材料及特殊结构应提供国际权威或国内有关部门的试验报告。4.10鉴于项目工期紧张特点,设计单位须配合项目建设进度对材料定板、深化方案确定等事宜,自收到甲方或监理通知后5个日历日内确定或提供书面意见。5 投资控制经过政府主管部门审定初步设计概算后,甲方确定本项目建安工程最终设计限额,作为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限额。乙方承诺在62、保证使用功能与质量的前提下进实行限额设计,确保工程总投资不突破限额目标,若超出设计限额乙方无条件进行修改并不收取任何费用。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初步设计及概算经甲方和使用单位确认,并通过省有关主管审批部门批准后,乙方应及时组织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及报审工作。甲方有权组织专家或第三方审查单位对全过程的设计成果进行审查,乙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必须派驻建筑工程经济专业1名(注册造价工程师)专职负责本项目的投资控63、制工作,并负责协调落实各专业的限额设计工作,所有由乙方提供的造价文件、造价数据均应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印章予以确认。5.1 工程投资的控制5.1.1乙方必须在方案设计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审查时提交相应深度的投资估算、概算,对投资限额目标作进一步的细化,并按设计深度提供相应的工程量清单、主要材料工程数量表、设备数量清单及书面询价依据,工程量计算书、编制说明书、钢筋及混凝土含量表、概算文件电子版及软件版(审核时须提供定额软件和软件狗),并主动配合方案设计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审查过程中的造价评审工作。5.1.2设计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须结合工程招投标的需要并按建设工程工程64、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国标清单的要求和现行定额编制,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原则必须统一,编码必须一致,便于投资分析和验工计价时的检索。编制单元及章节划分应符合投资控制的需要,方便甲方根据工程招投标灵活组合,具体概算编制要求由甲方另行发文提出。5.1.3因初步设计阶段的外部客观原因,无法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国标清单的要求和现行定额编制的概算项目,可采用概算指标法编制,计算指标分析应提供详细依据,计算资料应经有关部门或人员确认,确认后不得随意修改。必须进行指标分析,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合理确定,杜绝机械性地套用所在地其它类似工程指标的做65、法。5.1.4乙方应对概算的准确性负责,认真分析可能影响造价的各种因素(如自然条件、生产工艺和施工条件等),准确选用定额、费用和价格等各项编制依据,使概算能够完整地反映设计内容,合理地反映施工条件,准确地确定工程造价。5.1.5如果工程造价超出xx省发改委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乙方须根据评审专家和甲方的意见,进行方案修改和深化,并承诺该修改不改变有关设计和规划的原则、内容与要求,不改变原方案设计的构思,不降低使用功能与设计质量标准,不增加设计费用,并承担一切的责任和损失。如果施工图预算超出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即批复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限额),乙方须无偿在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对66、施工图进行修改。5.2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初步设计文件中的工程概算的准确性。概算应是依据初步设计中主要材料及设备的量、价并按清单形式编制的,是客观、准确、可行的,并已包括依据中国、xx省、项目所在地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性造价管理文件所规定的所有计费内容,甲方及时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和协助。5.3如果因乙方的过错造成施工图预算超出经确认的初步设计概算,乙方必须无偿在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对施工图进行修改,且必须保证设计质量及进度。5.4乙方承诺有关设计的任何修改、变动或由于修改设计所引起的工艺、技术、材料、设备的变更均须经过甲方的同意。5.5乙方承诺在交付项目的部分或全部设计文件后,如有更好的新67、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等适用于本项目,将及时向甲方推荐并提供科学的评估。5.6 乙方承诺及时提供工程的各主要建筑材料和设备的生产厂商及价格等资料供甲方参考。5.7设计优化和技术经济分析论证5.7.1设计方案必须进行技术经济分析。通过对设计方案、工艺、设备等进行全面的评价,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采用技术经济优化、可以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的方案。5.7.2在保证方案的可实施和可操作性前提下,设计中凡能进行定量分析的设计内容,应通过计算,用数据说明其技术经济的合理性。同时向发包方提供各阶段技术经济分析数据,以力求各阶段设计成果能充分体现设计优化的原则。5.7.3为确保设计优化和投资控制,乙方必须68、对整体设计方案、主要基础形式、主体结构选型、建筑装修方案、大宗建材(单项总投资额100万元以上)使用、主要设备(单价投资额10万元以上或总投资额50万元以上)选型等对建成使用和建设投资有重大影响的因素进行经济技术多方案比选和性价比分析,并提交正式的书面报告报设计咨询(监理)单位和发包方确认。5.7.4乙方进行经济指标分析时,应提出所采用经济分析的单项指标、综合指标及相应的依据、理由,对主要设备、材料的选用,应经过充分的询价、分析,积累技术经济资料,推荐选用的设备、材料,应注明规格、型号、性能、技术指针等,并提出质量、功能方面的要求,确保投资概算的合理与稳定。对特殊情况需追加投资的,应遵循合理、69、经济、科学、有效的原则,严格控制。无确切、合理理由的,未经发包方审批,不得随意突破限额。6关于设计变更6.1设计变更管理程序需按甲方发出的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执行,所有设计变更须向甲方提供电子版文件。6.2所有设计变更必须由设计单位委托的有工程造价资质的机构出具设计变更预算,详细分析设计变更造成的投资变化。6.3由于乙方设计错误、对设计基础资料选用不当、专业间接口出现矛盾等情况造成的设计更改,乙方应在3个日历天内提交设计变更,设计工期不予延长,设计费不予补偿。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责任(一般违约/重大违约责任)的权利。6.4乙方应充分考虑目前的施工安装条件和水平、材料供应的条件(即充分考虑设计与施工的衔70、接),若无法施工或采购材料,乙方应无条件修改或重新设计。6.5由于设计基础数据改变、设备与材料订货条件发生改变及适应施工安装条件而进行设计变更,应征得甲方的同意,但不予延长设计工期,不因此增加设计费用。6.6对于审定后的工程设计提出变更内容,乙方须无条件修改或重新设计,不予延长设计工期,不追加设计费。6.7乙方承诺能够根据工程需要修改设计,对所承担项目设计的完整性负责,且修改设计完成时限应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并符合本合同要求。6.8原限定的建设规模和工程总投资额发生增减的情况下,原则上不予延长设计工期,设计费根据批复的概算作相应调整,并最终以工程结算批复额为准。6.9遇到国家设计规范发生修订与变更71、时,乙方依照新规范或修订后的规范进行必要的修改,不予延长设计工期,不因此增加设计费用。6.10乙方应在每月1日前(遇节假日顺延)以工作月报和专项报告的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设计工作进展、设计变更、设计限额控制情况、现场设计配合情况等。6.11当设计变更修改版幅累计超过使用中的施工图1/3或以上时,乙方应无条件对施工图版次进行修改并重新出图(出图数量及要求同第7版次施工图)。7设计各阶段的主要工作及要求: 7.1方案设计阶段的主要工作及要求7.1.1提交方案设计及规划报建成果文件详见本合同附件一;7.1.2方案设计阶段的要求(1)乙方应在甲方选定方案的基础上,按专家意见和甲方要求进行完善,达到报建送72、审方案要求,并根据规划部门提出的设计条件进行调整。(2)乙方应根据实施方案提交工程投资估算编制说明及投资估算表。(3)结构体系应进行初步的计算,保证结构方案是可行的 7.2初步设计阶段的主要工作及要求7.2.1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详见本合同附件一;7.2.2初步设计阶段的工作要求1)应符合甲方批准的设计方案和实施性方案;2)能据以准备各主要设备、材料及饰面材料(送板);3)能据以编制、审核工程设计概算;4)能据以进行施工准备;5)能作为各专业施工图设计的依据。乙方提供的设计成果文件中,系统的构成、强制性的系统功能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中的强制性条目要求等设计内容须成熟稳定。 7.3施工图设计阶段的73、主要工作及要求7.3.1施工图设计阶段的主要工作(1)将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成果文件送施工图审查单位及甲方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修改相关设计成果文件。(2)提供建筑施工报建所需相关设计成果文件并根据相关的审批意见对设计成果文件进行相应修改。相关设计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7.3.2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工作要求(1)施工图设计文件均以各工程子项为编制单位。(2)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深度要满足以下要求:1)应根据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编制;2)满足建设部批准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版)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要求;3)能据以编制施工图预算74、和投标限价;4)能据以编制招标文件;5)能据以安排材料、设备订货和非标准设备的制作;6)能据以进行施工和安装;7)能据以进行工程竣工验收。(3)乙方提交给甲方的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应不存在错、漏、碰等问题。(4)乙方应确保设计成果的完整性、有效性、正确性、可靠性及经济合理性。7.4材料、设备选型的设计配合7.4.1设计成果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其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7.4.2乙方应负责编制设备、材料采购的技术文件,内容包括设备、材料采购清单、技术规格书、必要的附图、技术参数表、推荐档次及品牌建议、采购说明和采购时间表等,并包含施工要求、安装说明,同时并对国内规范75、以外设计文件所涉及的内容提出验收标准。7.4.3设计文件对于工艺、技术、材料、设备的选用应该满足施工工期的要求,充分考虑设计的可实施性,重视和吸收施工单位对施工安装提出的意见,并充分考虑国内承建商的施工能力。8服务配合8.1 招标配合服务8.1.1乙方应在甲方进行的工程施工招标、设备材料采购招标过程中提供技术指导.8.1.2对于甲方召开的相关招标会议(如招投标答疑会、预算会议等),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派出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并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投标答疑文件、招标澄清文件等的编制工作。8.1.3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包括时间要求、深度要求等)提供本合同工程进行招标所需的设计成果文件。8.2施工阶段的现场76、服务8.2.1乙方承诺将根据本合同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和甲方的要求提供现场服务,及时派出各专业工程师解决工程中涉及到的勘察、设计问题。主要工作如下(包括但不限于):(1)参与勘察、设计的技术协调会,做好勘察、设计交底工作。(2)各施工阶段开始前,按乙方的勘察、设计分工,参与图纸会审,解答有关勘察、设计问题,并按规定及时出具相应的修改图纸、补充图纸及技术文件。(3)乙方应指导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参加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含主要隐蔽工程)和竣工质量验收;及时派出能独立解决现场问题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服务,处理现场问题;参加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并提出技术处理方案。(4)乙方应在设备、材料采购订货前对有77、关性能、参数、规格及主要设备数量进行确认。(5)乙方应协助制订设备系统的调试计划和参与设备试车调试。(6)乙方应参与工程的报建与竣工验收,参与编写工程总结。(7)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参加甲方召开的协调会、调度会。第六章设计分包管理1专项设计分包单位的产生乙方所承接的专项设计内容,由于乙方本身的资质及所属设计人员的限制,经甲方认可,由乙方直接将该项设计内容分包给专业设计单位。2 专项设计分包的合同由乙方与专项设计分包单位签订设计分包合同,并报甲方备案。3专项设计分包单位的管理专项施工图设计阶段,实行专项设计分包方自身管理、乙方总协调管理、甲方管理的三级管理模式。在此管理阶段专项分包方为主设计方,承担78、主要的设计责任,乙方为协作设计方,承担次要的设计责任,乙方就该部分对总体设计方案设计思想及技术路线贯彻与总体设计的协调负责出具施工图的审核意见,并报甲方备案,承担相应责任。在此设计阶段的违约及绩效考核方面相应地按此设计责任进行比例划分。4 设计分包与甲方的关系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招标及施工阶段,专项设计分包单位要接受甲方对其进行管理和协调。5 其它规定5.1本项目中,乙方应保证按规划及建筑功能要求、配套设施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专业专项设计。限于专业资质、业务范围问题不能乙方进行的专项设计,由乙方在本设计合同签订前报甲方同意后进行分包,专项分包设计费由乙方按设计合作协议承担。5.2 专项分包施工79、图设计文件中,需乙方校核确认的部分由乙方及专项分包人员进行会签并盖经授权的图纸审核专用章或公章。5.3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十日内将所有专业分包单位的基本情况、资质、分包内容、费用等列表报甲方审查及备案。第七章设计周期和设计文件的交付1.设计周期1.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两年止为服务期限。在缺陷责任期(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后满24个月止)内,若发现工程设计未能满足本合同的要求,乙方须继续提供服务,直至满足要求为止,对此甲方不额外支付费用。1.2设计方应以下面表格规定的期限交付设计文件(如设计周期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按招标文件约定为准)设计阶段序号设计文件及设计服务开始时间完80、成时间备注建筑方案设计2.1按合同约定负责建筑方案设计及深化设计(具体按照规划部门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历天2.2建筑方案按甲方要求修改完善甲方明确修改完善意见之日起日历天初步设计阶段3.1完成甲方确认、达到送审要求的各专业初步设计文本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建筑方案批复之日起日历天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10日历天完成概算调整,初步设计文件要求达到施工图深度3.2初步设计及概算按甲方要求修改完善甲方明确修改完善意见之日起日历天施工图设计阶段4.1按合同约定负责所有专业完整的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审查通过之日起日历天4.2施工图设计文件按审查单位意见修改完善取得审查单位意见之日起日历天1.3版次说明(81、详见本合同第一条)1.4设计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将设计文件或资料交付到甲方指定的地点。1.5进行报建报批过程中需要提供电子报建文档的,由乙方提供。1.6甲方取得设计文件或资料后应办理签收手续。1.7甲方不负责乙方办理运输、邮寄及电传设计文件、资料所需的费用。1.8分包设计费已包含分包单位(主设计单位)晒图费用,设计分包单位晒图不再另行支付费用。1.9超出合同规定份数要求的设计文件晒图费用另行支付。晒图费收费标准为: A0 5元/张、A1 3元/张、A2 2元/张、A3 1.5元/张、A4 1元/张。2 设计文件的交付2.1乙方按合同规定提交各版次的设计成果文件。2.2乙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将设82、计文件或数据交付到发包方指定的地点。2.3乙方取得设计文件或数据后应办理签收手续,签收人由发包方书面确认。2.4发包方不负责乙方办理运输、邮寄及电传设计文件、数据所需的费用。3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甲方提交一份详细的进度计划。当进度计划与实际进度不符时,乙方还应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每份进度计划应包括:3.1工作顺序和各个阶段的预期时间安排、出图计划;3.2需要设计咨询(监理)单位、甲方、施工图审查机构、政府审查部门进行审查、批准的期限;3.3合同和技术规范中规定的各项检验和试验的顺序和时间安排。4除非甲方收到进度计划后指出其中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部分,否则乙方应按照进度计划,并遵守合同规83、定的其他义务,进行工作。乙方开工后应以满足进度计划要求的速度进行工作。4.1乙方应及时将未来可能对工作造成不利影响、增加合同价格、延误工期的事件或情况,通知甲方。乙方在项目设计过程中需要办理的任何手续,应将这些手续告知甲方,以免甲方延误或遗漏有关手续而影响工程建设。4.2如果实际进度过于缓慢,不能在甲方批准的竣工时间内完工,或者实际进度已落后于进度计划,乙方应增加资源(工时、人员、货物、设备等),并自担风险和费用。第八章勘察协议条款1.勘察内容1.1勘察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相关的工程勘察技术规范、规定及标准,和xx省、项目所在地现行有关的地方84、性法规、相关的工程勘察技术规范、规定及标准;(2)甲方提供的相关勘察资料;(3)本项目工程勘察许可等批文(复印件);(4)甲方提供由规划部门认可的用地红线和地形图;(5)本合同工程的基础资料,包括用地红线坐标(表)、现状地形图、场地标高、市政设施图的资料(绿化、道路、管线、建构筑物等)、勘察工作范围内地下管线图 (包括电力、电讯电缆、煤气、自来水、污水等各种管道)以及人防设施、洞室等具体位置分布图;(6)勘察范围的建筑总平面布置图、勘察技术要求、技术资料;(7)甲方关于设计、图档、图文、工程等相关管理办法,具体见本合同附件;(8)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文件;(9)设计和建设过程中的85、政府审批意见,政府或甲方委托或组织的评审机构(会议)提出的或甲方发出的阶段性书面意见,双方来往的各类书面文件、会议纪要等。(10)中标通知书或甲方的勘察任务委托书。1.2勘察任务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和超前钻工作(如有),以及对应方案设计(含深化设计)、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勘察要求。按相关部门要求提供正式报告,勘察人应结合现有技术资料,严格按国家现行有关勘察规程、规范、标准进行,并提供符合深度要求的详勘报告,勘察人在进行超前钻勘察时,需经甲方同意后方能开展。1.3 承接方式:按实物工作量乘以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计算。1.4勘86、察工作量:实物工作量指按照工程勘察规范、规程、合同的规定及勘察作业实际情况完成且经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共同确认的工作量。1.5合同综合单价为全费用综合单价,本项目工程勘察全费用综合单价中标价为 元/米。(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详勘、超前钻、地下管线探测、剪切波速试验、抽水试验、设备人员进退场、水电、人员交通住宿、安全文明等工作)1.6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目标:配合达到省级及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标准。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2.1 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文件(复印件)。2.2 提供工程勘察任务技87、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2.3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3.乙方向甲方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质量负责。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交各项勘察成果资料各十份。4.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结算及付费方式4.1 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成果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进场通知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具体详见下表。由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勘察成果文件(含测量)10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进场通知后30个日历天内。所提供资料含WORD、CAD及PDF电88、子文件。归档资料按照甲方档案室要求提供。2物探(含管线)(如有)10注:1.若甲方因工作需要,要求乙方提交中间成果的乙方应无条件提供。 2.勘察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不可抗力影响及甲方原因造成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3.勘察资料交付地点:xx省代建项目管理局。4.为配合审查工作,承包单位须按审查要求提供相关资料。5. 版权属甲方。4.1.2 甲方向乙方提供规划报建的地形图,乙方根据设计的需要据此进行定测和修测,在开工前10天,乙方送测量方案给甲方审核,测量方案要经审核后方可开工。4.1.3 乙方开工前10天,送勘察方案给甲方审核,勘察方案要经审核后方可开工。4.1.4 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合同约定89、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甲方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4.2勘察费用本合同勘察费暂定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合同暂定价只作为合同签订后支付勘察费的依据,最终勘察费结算执行下列第4.3条规定。超前钻勘察费(如有):按实物工作量乘以结算单价计算。结算单价按合同中标单价,应不超过招标时公布的各单项限价(如果有)或以经建设主管部门审定的工程概(预)算中相应的勘察费的各项目综合单价。实物工作量指合同实施期间按照工程勘察规范、规程、合同的规定及勘察作业实际情况完成且经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共同确认的合格工作量。勘察过程中当遇到特殊地质情况,乙方90、须向现场监理提交书面报告,经监理和甲方确认确需增加合同外勘察内容时,经甲方同意由监理下达书面指令;新增合同外勘察工程量按照签证程序办理,结算时应按签证的工作量,单价按合同中标单价办理结算。4.3勘察费结算勘察费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概算批复的勘察费,且同时不得超过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的110%。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勘察费按实际完成的经甲方确认的合格工作量调整,但中标的综合单价不变。本合同勘察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勘察工作内容及要求的全部费用,包括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和测量、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就岩土工程向施工单位91、作出技术说明、解决设计或施工中的工程勘察技术问题,参加工程测量交桩、水文地质交底、岩土工程验槽、购买有关资料、勘察文件的修改、实施勘察过程中发生的相关工作(包括障碍物拆除、开挖、地下管线的修复等)、勘察过程中发生的用材以及加工、勘察作业机具的进退场及现场搬运等服务,以及综合考虑不同自然条件下、不同作业内容、不同复杂程度及高温勘察等一切因素下的勘探作业的费用。本合同条款第1.5款约定综合单价也已包含实施上述所有勘察工作内容的费用。4.4 付费方式4.4.1工程勘察费分期支付,若乙方为联合体,勘察费由甲方统一支付给主办单位(即设计单位)。4.4.2合同生效后,乙方提交经审核通过的勘察设计工作大纲和92、完整支付申请资料交甲方送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预算勘察费的30%作为预付款,计人民币 元(本合同结算时,预付款抵作勘察费)。4.4.3勘察阶段竣工并在乙方提交成果、初步设计概算经省投资主管部门批准后,乙方提交完整支付申请资料交甲方送省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经初步设计概算评审后的预算勘察费的65%,计人民币 / 元。(金额暂不填写,具体金额以省财政部门审批结果为准)。4.4.4乙方提交全部勘察文件【必须包括勘察机械设备进出场时间记录,勘察工作的全过程勘察记录(包含全过程作业现场录像光盘);每个勘探钻孔及钻孔岩土样本的照片】并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93、查合格,且取得地基基础分部验收备案证明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结算通知书,由甲方送省财政局审核其勘察费结算通知书,乙方按审核结果提交完整支付申请资料交甲方送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价的80%。4.4.5乙方分包项目的勘察费已全部包含在本合同勘察费之内,并纳入本合同一并结算。乙方在申请支付各次勘察费时应连同其分包单位的勘察费一并申报。4.4.6甲方要求增加本合同约定以外文件份数时,设计人员收晒印工本费。甲方每月定期结算晒印工本费。晒印工本费单价如下:纸张规格A0A1A2A3A4单价(元/张)6.003.001.500.500.105.甲方、乙方责任5.1 甲方责任5.1.94、1 甲方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5.1.2 工程勘察前,若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用材料的,应根据乙方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并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乙方的人员一起验收。5.1.3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甲方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办理结算。5.1.4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窝工,工期顺延。5.1.5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设,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个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95、生上述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有权索赔。5.1.6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其它责任。5.2 乙方责任5.2.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本合同的约定、设计单位技术要求编制勘察方案,经设计单位、甲方审定后的勘察方案进行勘察工作。测量控制点埋设应按城市测量规范要求埋设,测量方案须经甲方确认方可实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5.2.2 乙方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自始至终亲自审核和签署本项目的勘察文件,对勘察质量负责,如不能履行,则甲方可取消合同,乙方须赔偿甲方的损失。5.2.3乙方自行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5.2.96、4由于乙方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乙方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乙方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成果与实际不符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乙方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向甲方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50%,赔偿限额为已支付给乙方勘察费的100%;若勘察成果与现场不符,实际钻孔数或钻孔深度不符,将按不符的每孔扣勘察费2%;若造成第三方损失,应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并根据判决结果承担责任。5.2.5在工程勘察前,派人与甲方的人员一起验收甲方提供的材料。5.2.6 在现场工作的乙方的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卫及其有关的规章97、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5.2.7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乙方应负的其它责任。5.2.8负责占道、破路等报批工作,甲方积极协助。5.2.9钻孔点桩位定位后需通知甲方到场确认,每一孔位开钻前及终孔时需通知甲方到场确认工程量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管线探测过程需有甲方跟踪。勘察单位须对勘察过程的重点及动态变化环节进行录像,其中包含开孔、终孔、退场时的录像。首先开孔时对钻孔位置进行录像,保证钻孔的位置准确;其次终孔时在提钻杆之前开始录像,直至钻杆完全提出,保证钻探的深度;最后对整个场地的钻孔分布和钻孔的岩芯进行走访录像,确保钻孔数量与岩芯数量匹配;对钻探过程中的异常及突发事件须进行过程录像98、;通过以上重点过程的录像从而来保证每一个钻孔真实且孔深准确。5.2.10乙方应参加有关基础选型、施工方案等各种技术协调会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配合,对地基基础方案做出论证及分析;天然地基方案应明确给出持力层和基础埋深的建议,并进行承载力、沉降分析和演算;桩基础方案应提出桩型、桩端持力层、桩端土承力和桩周摩阻力、入岩桩的桩端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标准值,并对单桩承载力及沉桩可能性进行分析和提出建议。相关方案、分析及建议应符合国家现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相关规定。当遇到软弱下卧层等不良地质条件时应相应增加钻孔数量。5.2.11乙方应到基础验槽、桩基础持力层岩性鉴定等施工现场进行配合服务。5.2.12施工99、阶段若需补钻、加钻,勘察工作完成后,需回灌封堵所有钻孔并通过甲方验收。5.2.13乙方除按合同要求向甲方移交测量成果资料外,还需提供测量原始记录手薄、电子文件,如:水准测量上交手薄,全站仪测图提供dat文件,GPS测量提供GPS测量仪的电子文件,并附解算软件。5.2.14 乙方需配合设计单位对勘察成果的校对工作,且需配合设计咨询单位和审图单位对勘察成果的审查工作。5.2.15乙方应参加施工图图纸会审、技术问题汇总与回复、各种技术协调会。5.2.16乙方应参加基础工程验收。5.2.17乙方自行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负责占道、破路等报批工作,甲方积极协助。6勘察的质量要求6.1乙方应100、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本合同约定的勘察范围及技术要求实施勘察工作,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文件并对其负责。6.2乙方应在勘察成果文件中明确列出本合同工程勘察涉及到的详细的勘察规范、规定及标准(名称、编号与版本)。6.3乙方实际完成的勘察工作量及勘察成果文件由施工图审查单位负责审核,并须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确认后才能作为结算依据,对于超过设计要求的勘察深度的工作量不计算;乙方应确保其提交的勘察成果文件是完整、准确及有效的,且能通过施工图审查单位根据相关规范、规定进行的审核。7勘察人员7.1为确保本合同工程的勘察设计质量,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在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的基础上,乙方101、为本合同工程派出的勘察专业负责人、勘察驻场服务人员的职务、资历、资格须满足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7.2勘察单位应根据勘察任务建立项目组,从组织上保证投入的人力、物力能满足勘察开展的需要,保证不同勘察时段勘察工作的连续性和外部条件接口衔接的连贯性。7.3乙方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自始至终亲自审核和签署本项目的勘察文件,对勘察质量负责,如不能履行,则甲方可取消合同,乙方须赔偿甲方的损失。8.违约责任8.1 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停、窝工,甲方应将工期按实际受影响的时间顺延,并付给乙方来回进出场费。8.2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102、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提供给甲方,每延迟一天,甲方则扣除勘察总费用的千分之三作罚金。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若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仍不能提供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未付的勘察费用无须再付。甲方另聘他人完成相关工作的费用由乙方承担。8.3 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甲方要求解除合同时,乙方未进行勘察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定金。已进行勘察工作的,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勘察费。8.4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甲方的损失。9.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103、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0.其它约定事项:本合同项下的勘察成果资料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所有。11.本合同发生争议,甲方、勘察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甲方、勘察人同意按本合同关于诉讼条款的约定处理。第九章人员管理1、甲方派驻项目代表1.1甲方派驻该项目的代表为:姓名:1.2甲方派驻该项目的代表职权:代表甲方行使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在合同范围内沟通与协调甲方与各参建单位的关系,负责对参建单位各类往来文件的签署与确认。1.3各类往来文件未经得甲方代表的签署与确认(来文签收除外)皆属无效,其中涉及工期、费用索赔文件的确认需盖有中标单位公司印章,否则甲方一104、律不予认可。1.4 甲方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对甲方驻场代表的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双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认同并不修改前任已签署的文件,发出的指令和承诺。1.5甲方驻场代表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向乙方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甲方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甲方驻场代表的指令、通知应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设计负责人,乙方设计负责人应立即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指令、通知同时生效。1.6乙方对甲方驻场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甲方,甲方应进行解释。1.7 乙方认为甲方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48小时内105、向甲方提出请求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甲方在收到乙方报告后48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2.设计咨询工程师2.1甲方有权聘请专业设计咨询(监理)单位对本项目的设计过程实施设计咨询。该单位派驻本项目的代表称为设计咨询工程师。甲方将本合同中约定的自身权利和责任的某一部分委派给设计咨询工程师。在实施设计咨询前,甲方须将委托的设计咨询(监理)单位名称、设计咨询内容、设计咨询权限、设计咨询工程师的姓名、职务、职权等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2.2设计咨询工程师依据设计咨询(监理)单位与甲方签订的设计咨询(监理)合同或甲方的书面授权行使职权。乙方对设计咨询工程师的指令应当执行,106、但设计咨询工程师的指令与甲方的指令相冲突时,应执行甲方的指令。3.专业设计及驻场服务人员3.1 乙方承诺投入的人员为专业设计人员或驻场服务人员。1)方案深化设计阶段需要委派主要驻场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工程师。2)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阶段需要委派各专业主要驻场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工程师。3)施工阶段需要委派各专业主要驻场技术人员不少于 2名。其中:建筑结构工程专业工程师1名;机电工程专业工程师1名。各阶段拟委派本项目的主要驻场技术人员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7天内书面提供,同阶段派驻人员可以填写14人轮班替换(驻场代表总负责人只能置指定一名),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变更驻场人员及数量。报送表格形式参107、照下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在本项目担任职务技术职称专业驻场阶段备注1各阶段拟委派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及个人业绩、资历情况,按下列格式提供作为合同的附件二:拟委派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一览表姓名专业资格总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建筑专业负责人(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结构专业负责人基坑支护技术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电气专业负责人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概预算专业负责人勘察负责人3.2专业设计人员和驻场服务人员必须根据本项目设计工作的进展情况,按照甲方的指令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场所集中设计和提供驻场服务,凡人员不到位或不完全到位的,设计单位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在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的108、基础上,乙方承诺为本合同约定项目指定的设计总负责人为其副职领导或以上职务,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筑师并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乙方保证驻场设计代表总负责人能够全权代表乙方,并向甲方出具相应的授权文件。合同履行期间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如更换项目负责人必须委托人、甲方批准。3.4乙方承诺为本合同约定项目指定的各专业设计负责人为中级职称或以上,设计经历在10年以上,每个专业至少配备1名高级工程师。3.5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各专业设计负责人、驻场设计代表总负责人、驻场设计代表的经验、能力和健康状况应能胜任所承担任务的设计、组织、计划、协调工作。3.7 乙方必须保证参与本合同约定项目设计人员的稳定性,在109、本合同履行期内,乙方在合同附件中承诺投入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确须更换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撤回,并按本合同得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8 甲方认为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各专业之间负责人、驻场设计代表总负责人和驻场设计代表不称职时,可向乙方发出书面更换人员通知,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5天内更换,更换人员的资历不得低于本合同相应条款对各类设计人员资历规定的要求,且更换人员须先经过甲方确认。若乙方对甲方要求更换人员有异议时,可申请复议一次,若经复议后甲方仍然要求更换,则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更换,否则视乙方该人员从甲方发出更换通知的时间开始擅自离岗。3.9乙方必须加强设计人员职业操守的教育,本合110、同约定项目设计人员需共同遵守设计人员职业道德守则,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3.9.1严防重产值、轻质量倾向,确保公众人身及财产安全;3.9.2 禁止向甲方及施工单位推销材料、设备,或以倾向性、排他性设计变相推销;3.9.3 禁止与材料、设备供应商串通,设计中选用价高质次的材料、设备;3.9.4禁止与材料、设备供应商串通,在材料、设备的监造或调试过程中对不合格材料、设备产品进行包庇或以次充好,提高产品验收级别;3.9.5 禁止与施工单位串通,对不合格材料、设备、产品、工程进行包庇及验收;3.9.6 禁止与施工单位串通,对材料用量、工程量进行虚假签认;3.9.7禁止与施工单位串通,不合理提高施工难度及111、增加材料用量,以增大施工费用,获取不正当收益。3.10凡违背以上规定者,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追究乙方及有关责任人相关责任,要求赔偿相关损失。3.11 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和驻场设计代表总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职责应在乙方设计人员架构表内明确。3.12 乙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和驻场设计代表总负责人签字后送交甲方驻场代表,甲方驻场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通知同时生效。3.13 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和驻场设计代表总负责人按甲方认可的设计详细进度计划和甲方依据合同付出的指令要求组织设计,并应保证设计信息的准确、安全。3.14 每一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和驻场代表112、总负责人均是乙方的履约代表,甲方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文件经任一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和驻场设计代表总负责人签收,即视为已送达乙方。第十章设计服务1.设计服务:1.1 在明确乙方责任的基础上,在施工期间,根据工程施工进展情况和需要,乙方承诺按工程建设的需要,提供现场服务,及时派出专业工程师解决工程中涉及到的设计方面的问题。主要工作如下:1.1.1参与设计的技术协调会,做好设计的交底工作。1.1.2各施工阶段开始前,按乙方的设计分工,协助组织设计交底、重大技术问题专家论证会、图纸会审、答复有关设计问题。在技术复杂的分项工程施工前,乙方要进行专项技术交底,提出质量控制要求;特殊材料的性能要求;质量检验的特113、定方法。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需要,对一些特殊工程,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及工艺的书面建议。1.1.3现场服务:指派设计人员常驻项目,按设计方分工责任分配组织进行,配合甲方进行现场巡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当建设过程中对设计文件有疑问,设计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派出专业工程师解决。属于一般设计问题,若无特殊情况,应在一天内解决。属于重大设计问题,可在5天内书面提出解决意见。对设计图纸与现场不符之处,应及时提出解决办法。1.1.4配合甲方进行施工招标和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工作,要考虑工程实施的需要,在计划、工期上要根据工程总体策划考虑工程招投标、设备采购、施工组织所需要的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114、其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由乙方负责编写。1.1.5提供设备、材料订货清单,同时原则上须向甲方推荐三家以上供应商及提供相关资料,所提供的供应商和相关资料不能带有倾向性和排他性。1.1.6对设备、材料订货有关性能、参数、规格、经技术确认,以及协助参与对已订设备、材料的验收工作。1.1.7协助制订设备系统的调试计划和参与设备试车调试。1.1.8参与工程的报建与各类验收,参与编写工程总结。1.1.9 项目负责人应该参加甲方或监理单位召开的协调会、调度会。1.2 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需要,对一些特殊工程,设计方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的书面建议,配合编写工程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作业指导书),对设计各部分所应满足的规115、范、标准进行总说明,对各条文进行摘录汇编。若对超规范(标准)之处,应初拟技术标准,以供专家论证后执行。1.3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两年为止为服务期限。工程投入使用后,若发现工程设计未满足本合同的要求,乙方必须继续提供服务,直至满足要求为止。上述的延期服务,甲方不额外支付费用。第十一章反商业贿赂条款1.双方均应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xx省委、省政府关于反商业贿赂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2.双方同意建立健全反商业贿赂和廉政制度,开展相关教育,设立反商业贿赂和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3.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商业贿赂和116、廉政规定的行为,一方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4.乙方应配合甲方xx省代建局与代建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同步开展预防工程建设职务犯罪工作。5.除应遵守本章相应规定外,双方或其工作人员均应遵守以下规定:5.1不得参加对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5.2不得接受对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5.3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对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5.4不得从事与代建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承包、劳务等活动,不得以配偶、子女名义从事上述活动;不得与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单位就该项目的建设需要发生经济往来;5.5不得利用职权插手代建活动117、,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推荐项目建设相关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对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违反本章约定,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应由有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二章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的情形及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1.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向政府部门办理进度款支付申请的,除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进度款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给乙方利息(乙方未提供齐全进度款支付申请材料的情况除外)。1.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向政府部门办理乙方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的,除应支付乙方竣工结算款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给乙方计付拖欠款项期间的利息。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118、,应当按约定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2.1限期改正。乙方未履行或未按时履行或未按质履行义务时,必须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履行义务。2.2一般违约责任。乙方被甲方要求按本合同约定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时,必须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次。(1)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未按发包人要求出席会议(提前24小时通知;以书面会议通知或代建局项目负责同志短信或微信方式通知)。(2)未经发包人同意,合格成果文件提交时间超出合同约定、会议纪要规定或发包人要求提交的时间。(3)因设计原因造成相关报建资料被规划、建设等主管部门退回累计达到1次。(4)因自身投资控制不力,提交的初步设计概算经第三119、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后超出可研估算。(5)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编制或审核的施工图预算,因施工图原因造成无法确认的造价与经发改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建安工程费相比大于3%。(6)无正当理由且未经发包人同意,采用非标准材料或设备(指在省、市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材料设备价格库中无法查询到的尺寸、规格等,而技术上完全可以被上述价格库中同类材料设备替代的情形),出现一项非标材料或设备按一次一般违约责任计。2.3严重违约责任。乙方被甲方要求按本合同约定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时,必须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人民币3万元/次。(1)经发改部门审核的初步设计概算超出可研估算。(2)因设计原因造成相关报建资料被规划、建设等主管部门退120、回累计达到2次或以上。(3)无正当理由且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改变发改、规划、国土等行政审批部门批准的建设地点、规模、内容、标准等指标及要求。(4)未经发包人同意,合格成果文件提交时间超出合同约定、会议纪要规定或发包人要求提交的时间3天以上。(5)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编制或审核的施工图预算,经发包人确认,超出经发改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建安工程费。(6)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编制或审核的施工图预算,因施工图原因造成无法确认的造价与经发改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建安工程费相比大于5%。2.4部分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发出部分解除合同的通知后,本合同部分解除即生效,乙方必须在三天内停止被解除部分合同的工作,五121、天内配合甲方完成现场工作和有关资料的交接,所交接资料必须完整。乙方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交接和离场,或交接资料不完整的,甲方有权视情况全部解除合同;因乙方拒交或延误交接现场工作和有关资料而引致甲方工期延误及其他方面的损失,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本合同价款并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2.5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后,本合同即解除,乙方必须在三天内停止全部工作,五天内配合甲方完成现场工作和有关资料的交接,并于完成交接工作当天内离场。乙方应保证所移交的资料齐全完整,乙方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交接和离场或所移交的资料不完整的,引致甲方工期延误和其他方面的损失,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本合同价款122、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2.6赔偿损失。因乙方违约或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向甲方赔偿与违约有直接或间接因果关系的所有损失,赔偿金为实际损失的100。但不超过甲方支付给乙方费用的2倍。3累计出现三次限期纠正责任,甲方有权追加乙方一次一般违约责任;累计出现三次一般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追加乙方一次严重违约责任;累计三次严重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4本合同解除后,乙方已经完成的设计成果在甲方支付于工作量对应的设计费后,全部归甲方享有,甲方有权于其他乙方签订设计协议,其他乙方可以取代乙方在本合同中的地位,承接乙方的一切权利义务,有权在乙方已经完成设计成果的基础上继续设计,乙方不得123、有异议,其他乙方不必支付乙方任何报酬。5当甲方认为乙方无正当理由而不履行或没有充分履行其相关义务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指明乙方无履行的内容并要求乙方按如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5.1设计管理方面的违约责任:5.1.1乙方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按严重违约处理,赔偿相当于约定的设计费总额两倍的损失给甲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拖延工期的损失。5.1.2乙方转包和私自分包设计任务,按严重违约处理。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赔偿相当于约定的设计费总额两倍的损失给甲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拖延工期的损失。同时,甲方将扣除转包(分包)部分的全额设计费用,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技术及其他一切损失。5.124、1.3乙方承诺主动支持甲方及设计咨询(监理)单位的工作,对甲方及设计咨询(监理)单位的指令和书面通知,若无正当理由又未提前报告、得到认可,而公开或变相拒不执行,第一次按一般违约处理;第二次以后,每违反一次按一次严重违约处理。同时,乙方还要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5.1.4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做好设计协调工作,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其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并要求其承担比原来计划多开支的费用,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5.2设计成果方面的违约责任:5.2.1乙方由于自身原因造成逾期交付设计文件的处理:(1)一次性逾期2天以内的,给予书面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一次性逾期3天以内(或累计达5天以内)的,125、记一次一般违约,并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次;一次性逾期5天以内(或累计达10天以内)的,记一次严重违约,并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人民币3万元/次;一次性逾期10天以内(或累计达15天以内)的,甲方有权部分解除合同;一次性逾期超过10(或累计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全部解除合同,乙方赔偿相当于约定的设计费总额两倍的损失给甲方,并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2)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及工作计划完成“五图一书”、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天。乙方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计划,并报甲方审批,如在后续工作中,乙方能按调整的计划完成,已赔偿金额可作为奖126、金返还给乙方。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全部解除合同,乙方赔偿相当于约定的设计费总额两倍的损失给甲方,并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5.2.2因建设规划方案重大功能性调整造成逾期交付设计文件处理:一次性逾期不超过20天(或累计达30天以内)的,甲方或设计咨询(监理)单位予以书面确认,但甲方不予支付赶工费,工期不得顺延;一次性逾期超过20天(或累计超过40天)的,乙方应优先采用追回工期的办法,赶工费用双方另行协商。5.2.3乙方的设计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设计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按如下约定处理:(1)在设计过程中发现乙方的设计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设计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的,给予限期改正;由此造成设计文件127、逾期交付的,按本章5.2.1条的约定处理。(2)在对设计文件进行评审或审查时发现乙方的设计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设计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的,给予一般违约处罚;因此造成设计文件逾期交付的,按本章5.2.1条的约定处理。(3)在后续设计或施工时发现乙方的设计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设计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的,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其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4)因乙方的设计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设计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造成一般质量事故或工期延误3天以上5天以内的,按一般违约处理,乙方应负责修改或补充设计文件并免收直接受影响工程部分的设计费。(5)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严重质量事故或工期延误超过128、5天的,按严重违约处理,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影响工程部分的设计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全额向甲方支付赔偿金。5.3投资控制方面的违约责任:5.3.1乙方未取得甲方同意超投资限额设计的,超过30万元须限期改正,超过50万元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超过100万元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超过200万元按部分解除合同处理,超过400万元按解除合同处理。此外,扣减等同超限额部分金额设计费,同时乙方还要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5.4人员投入方面的违约责任:5.4.1乙方在合同附件中承诺投入的人员没有按甲方的指令按时到位的,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限期到位,如不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到位,甲方129、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5.4.2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乙方要求更换人员的,按以下约定处理:(1)未经甲方同意的,更换一般设计人员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万元/人次;更换专业设计负责人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9万元/人次;更换项目总负责人或者驻场设计代表总负责人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5万元/人次。(2)经甲方同意的,更换一般设计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人次;更换专业设计负责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万元/人次;更换项目总负责人或者驻场设计代表总负责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人次。(3)因不可抗力事件(130、如重病、重伤、失踪、死亡等)造成设计人员岗位空缺的,乙方必须在出现空缺之日起五日内予以补充,但无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未予以补充的,按照本章5.4.1条处理。5.5其他方面的违约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或者履约时与其承诺不符,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其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5.5.1乙方应支持、服从甲方的管理工作,对甲方的指令和书面通知,若无正当理由又未提前报告、得到认可,而公开或变相拒不执行的,第一次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第三次以后,每发生一次承担严重违约1次,情节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5.5.2对于甲方通知乙方(包括乙方分包单位)参加的131、会议(包括但不限于进场会、现场问题处理会议、工程验收会议、结算问题处理会议、质保期工作的相关会议等),被通知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法定代表人、经报甲方批准同意的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人、项目负责人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自行缺席的,每缺席一人次乙方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5.5.3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供招标配合服务,或其招标配合服务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导致甲方的招标工作不能按时顺利进行的,每确认1次,乙方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5.5.4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投入人员或投入人员(含勘察人员)没有按时到位的人员为一般设计人员的,每出现1人次,乙方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如该没有投入或者没有按时到位的人员为132、设计专业负责人的,每出现1人次,乙方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乙方要求更换人员的,需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规定的宽限期内仍未将人员投入到位的,甲方有权另请他人接替其工作并书面通知乙方,另请他人的费用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勘察、设计费中扣减。因不可抗力事件(如重病、重伤、失踪、死亡等)造成设计人员岗位空缺的,乙方必须在出现空缺之日起五日内予以补充,但无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未予以补充的,按照没有按时到位处理。5.6违约金从履约担保中扣除。履约担保不足的,相应扣减项目设计费。项目设计费不足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提出索赔要求。6 索赔6.1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甲方按如下约定向乙方133、索赔:(1)甲方将自己的索赔意向书面通知乙方,并要求乙方在限期内纠正自己的违约行为,否则,甲方将考虑启用履约保函。(2)限期届满,乙方没有采取纠正行为或者纠正行为不能使甲方满意的,甲方将索赔意向书面通知约定的保函出函银行。(3)甲方向银行发出书面索赔意向七天内,乙方依然没有用实际行动纠正自己的违约行为或者纠正行为不能使甲方满意或者纠正行为无法弥补甲方的损失,则甲方直接向银行发出正式书面索赔通知。(4)如果通过向银行索赔的方式依然不能完全弥补甲方的损失,则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给乙方的勘察、设计费中直接扣取。(5)如果通过向银行索赔以及直接扣取勘察、设计费等方式依然不能完全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必须在甲134、方规定的时间内以现金形式支付剩余索赔额。6.2在任何索赔期间,不论索赔是否有据,均不能免除乙方按合同约定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不得以此为借口,拒不履行或拖延合同的履行,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第十三章税费1、税费:1.1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国境内取得收入,依据中国、xx省、项目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必须纳税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1.2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中国以外的一切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第十四章保密、知识产权与专利技术1、保密、知识产权与专利技术:1.1签订本合同双方均应保护其他双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他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他方的资料及文件135、擅自修改、复制或向他人转让,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1.2本项目的知识产权归甲乙双方共有,其中设计署名权归乙方所有;乙方可在展览或书刊中进行展示、介绍及讨论其设计模型、外观图片、装饰效果图,但不得享有知识产权中的其他权利。乙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本项目所做的全部工作的成果,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他设计文件、资料等不再用于其他任何项目的设计,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相关责任。甲方在出版作品的书刊或展览时,如有需要表明设计者,引用上述署名格式。1.3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136、况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1.4乙方保证本项目的设计文件、资料等均未侵犯其他方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1.5甲方拥有由乙方为本项目设计且按本合同要求所提交的全部设计文件、资料等的完全使用权,并在本合同执行完毕后继续拥有合法使用以上设计文件、资料等的权利。1.6如工程需要使用专利技术,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认可。甲方负责办理相应的法律手续,因此而涉及的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列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由责任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五章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1.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对本合同的设计或服务工作造成实质性影响的137、自然灾害和战争、动乱(不包括乙方内部的任何纠纷和纷争)等社会事件。1.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损失,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对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工期延误,除非一次影响工期延误大于30天,否则竣工日期不变,分段工期或者节点工期可以延误,但乙方应当在下一个节点或分段竣工日前赶回。第十六章文字约定、档案管理1、文字约定:1.1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以及甲方与乙方来往文件只用中文书写。1.2方案设计所有提交给甲方的设计文件和资料均采用中文书写。2、档案管理:2.1 要执行甲方有关工程档案管理的各项规定,乙方所提交的档案案卷质量要符合甲方要求。2.2乙方向甲方提交五套的档案(含电子版文件)。2.3138、 单项或分部工程竣工一个月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申请,经检查合格,三个月内必须办理移交手续。2.4 乙方所提交的工程档案若达不到合同要求,不予办理结算,直至档案移交验收合格。第十七章法律适用及诉讼1、法律适用及诉讼:1.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1.2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同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2.1乙方无条件承诺:争议发生后,乙方必须在做好现场证据保全后继续按照合同要求工作,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单方面停工,或者以争议解决需要时日为由拖延工作任务。否则,甲方有权视实139、际情况记乙方违约责任直至先行解除与乙方的合同,合同的解除不影响甲方其另行解决争议和索赔的权利。1.2.2在诉讼过程中,除接受诉讼的部分之外,其他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均须继续履行。乙方对甲方依第十一章2.5条约定解除合同的,双方应协商解决争议;无法协商而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的,乙方除应及时移交材料和退场外,不得防碍甲方另行委托他人实施本建设项目的工作。第十八章合同生效、解除与其他1、合同生效、解除与其他:1.1本合同自甲方和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2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本合同第三部分所列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1.3禁止乙140、方转让设计任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包、分包设计任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4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1.6一方依据本章1.5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有关诉讼的约定处理。1.7合同解除后,合同双方应妥善做好已完成资料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同时,有过错方应当向无过错方赔偿因合同解除所造成的损失。1.8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和效力。1.9本合同未尽事宜,甲141、方与乙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第三篇 合同附件附件1各阶段、各版次设计成果文件组成及要求一、版次1设计成果文件版次1文件:方案的修改和完善(包括估算书),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中关于方案设计应达到的设计深度要求,同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政府职能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在设计招标阶段最终选定的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最终完成的经甲方确认的方案设计成果文件。为甲方组织政府有关部门、各专业相关专家、乙方共同参与的论证后,经政府和发包方最终确定的方案设计文件,由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及其电子文件、透视图(效果图)及其电子文件、模型等五部分组成。文件(不限于此142、)按照下列次序编排:1、 封面(写明方案的名称、方案编制单位、编制时间)。2、 扉页(写明方案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3、 方案设计文件目录。4、 方案设计说明书,内容包括工程规模和设计标准、建筑总平面设计说明、单体建筑方案设计构思说明、结构选型方案说明、消防安全系统说明、主要内外建筑与装饰材料说明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说明等。5、 方案设计图纸,图纸内容为总平面规划图、项目总平面设计图、交通分析图、绿化及环境设计图;建筑各层平面图、建筑各主要立面图与剖面图,;室内外装修设计方案图;下述展板中的图纸缩印本;其他在方案论证过程中提出的需补充143、说明的图纸。6、 方案投资估算(含非标设备、材料、构配件的报价)。上述16部分装订成册(下称方案文本),方案文本规格为A2。7、 展示图规格为A1(594mm841mm),展示图均应贴裱在1000mm700mm的轻质板上。图纸内容为项目鸟瞰透视图、建筑透视图、夜景透视图、总平面规划图、总平面设计图、主要平面图(4张)、立面图(4张)和剖面图(4张),设计概念分析图(2张)等,以能清晰表达设计意图为原则。8、 包括建筑总平面设计和单体建筑方案设计的实体模型,比例1:500为宜。9、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方案设计报建所需要的设计成果文件图纸及文本文件、电子文档光盘;文件均须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注册建筑144、师章。版次1设计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1、 方案论证过程中,乙方按每次专家的论证意见调整优化设计方案,按上述方案文本要求制作方案文本12份/次,电子文档光盘(含方案文本的全部内容)4份/次。2、 方案最终确认后,乙方最终制作方案文本12份,及过程文件(如有)电子文档光盘(含方案文本的全部内容)4份,第7项的展示图各4份,模型1个。3、 上述设计成果份数若不足使用,可根据甲方需求增加,最终份数以25份为限(相关费用包含在总费用中,不做增加)。二、版次2设计成果文件版次2文件:为向项目所在地规划局进行规划报建的“五图一书”,以及专项设计/咨询专项分包人提交的前期咨询文件等设计成果文件。为向项目所在地145、规划局进行规划报建的文件,按照项目所在地规划局的规划报建要求和报审图纸深度要求进行编制,提供如下文件(不限于此)(文件需按项目所在地规划局的要求加盖相应的图章,如规划报建章、设计单位规划出图章等):1、总平面规划图(包括基地区位图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等)。2、绿地系统规划图。3、道路交通系统规划图。4、竖向规划图。5、规划方案说明书(含估算书)。6、管线综合规划图。7、电子磁盘报批文件。版次2设计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按“五图一书”的报建要求,提交第15项成果各8份/次(每次指报审过程中的换图或重报,下同),第7项成果4份/次,报审批出后制作本版次最终设计成果的电子文档光盘4份。按“管线综合规划报146、建”(如有)的要求,提交第6项成果各8份/次,第7项成果4份/次, 报审批出后制作本版次最终设计成果的电子文档光盘4份。三、版次3设计成果文件版次3文件:为向项目所在地规划局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单体方案报建(专业报建)的设计成果文件(包括估算书)。为向项目所在地规划局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单体方案报建(专业报建)所需要的文件,按照项目所在地规划局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建要求和报审图纸深度要求进行编制,提供如下文件(不限于此)(文件需按项目所在地规划局或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加盖相应的图章,如设计单位出图章、报建特许人章、注册建筑师章等):1、现况地形图上绘制的总平面图。2、总平面(包括各项技147、术经济指标)。3、建筑平、立、剖面图。4、设计说明。5、电子磁盘报批文件。6、工程估算书。版次3设计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1、 按“建筑方案报建”的要求,提交第14项成果各份8/次,第5项成果4份/次,报建批出后制作最终设计成果的电子文档光盘4份。专业报建(交通、市政、人防、消防、环保、卫生、绿化、防雷等)所需设计成果文件各专业部门4份/次。各专业部门报建批出后制作最终设计成果的电子文档光盘每专业报建部门成果各4份。四、版次4设计成果文件版次4文件:为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包括文本说明、图纸、工程造价控制所需的工程量分解文件及概算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48、16年版)中关于初步设计应达到的设计深度要求进行编制,且此文件符合初步设计审查的各项要求。初步设计文件按建设部批准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和xx省建设厅对初步设计文件审查的要求进行编制,提供如下文件(不限于此)(文件需按xx省建设厅的要求装订和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名,如设计单位出图章、注册建筑师章、注册结构工程师章等),为满足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批的政府部门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设计深度,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另包括发包方需要的招投标技术文件:1、设计说明书(由设计总说明、各专业的说明书组成)。2、设计图纸(由各专业设计图纸组成,且包含本项目室内外各工程初步设计、特殊专业初步设计图。3、设149、计概算、工程量清单。4、结构计算书。5、效果图(包括各主要部位室内外效果图)。版次4设计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1、第13项成果按xx省建设厅的要求装订成册(下称初步设计文本)12份/次。2、第4项独立成册12份/次。3、效果图各一式3份/次。4、初步设计报审批出后制作本版次最终设计成果的电子文档光盘4份。5、按发包方的要求制作招投标文件20份/次。五、版次5设计成果文件版次5文件:为初步设计修改文件(包括文本说明、图纸、工程造价控制所需的工程量分解文件及概算书),以及甲方需要的招标技术文件。该版次在版次4设计成果文件的基础上进行修改深化,以及对初步设计审批意见的修改、修正概算文件等(不限于此)。150、修正概算深度参照预算的格式执行。版次5设计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1、修正后的初步设计文本(甲方需要的招标技术文件)12份(内容及要求同版次4)。六、版次5设计成果文件版次5文件:为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图纸、计算书、工程造价控制所需的工程量分解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中关于施工图设计应达到的设计深度要求进行编制,且此文件符合向项目所在地规划局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提交的施工图报建(专业报建)所需的设计成果文件及施工图设计审查的各项要求。为向项目所在地规划局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单体施工图报建(专业报建)所需要的文件,按照项目所在地规151、划局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建要求和报审图纸深度要求进行编制,提供如下文件(不限于此)(文件需按项目所在地规划局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加盖相应的图章,如设计单位出图章、报建特许人章、注册建筑师章等):1、总平面(包括各项技术经济指标)。2、建筑构造说明。3、建筑平、立、剖面图,施工用地围蔽设计图。4、各专业报批设计文件。5、电子磁盘报批文件。6、基坑支护施工图(包含主管部门技术审查所需的说明书、计算书及其它必要文件)版次5设计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1、 按“建筑施工图报建”的要求,提交第14项成果各份8/次,第4项成果4份/次, 规划局报建批出后制作最终设计成果的电子文档光盘4份。2、 专业报建152、(交通、市政、人防、消防、环保、卫生、绿化、防雷等)所需设计成果文件各专业部门4份/次。各专业部门报建批出后制作最终设计成果的电子文档光盘每专业报建部门成果各4份。3、 按施工图深度标准设计的基坑支护施工图及相关技术文件用于论证及审查12份/次。七、版次6设计成果文件版次6文件: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和发包方确认,用于现场施工的施工图为施工图修改设计文件,按建设部批准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和项目所在地建委对施工图审查的要求进行编制,提供如下文件(不限于此)(文件需按市建委的要求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名,如设计单位出图章、注册建筑师章、注册结构工程师章等):1、总平面。2、建筑、节能、结构、153、给排水、电气、空调等各专业设计图纸(含室内外各项工程设计、各专项专业设计施工图、施工深化图和室内外装修设计)及设计说明(设计内容按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3、结构、空调等各专业计算书及相关的设计计算、试验等设计文件资料。版次6设计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1、 在报送施工图审查时提供第13项成果10份/次。2、 在施工图审查及备案通过后,提供用于现场施工的施工图,第12项成果17份/次,第3项成果4份/次(每次是指不同专业或同一专业不同阶段提交的不同部位的施工图)。其中对所提交的图纸提出以下的要求(1)归档的5份必须按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有关建设工程文件的整理及档案移交规定的折叠方法及归档要求装订移交;154、(2)其余 12份按专业各自装订成册,左册装订边需加胶纸封边,避免图纸脱落,封面均需清晰标识设计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专业名称、出图时间。施工图设计全部完成后制作本版次设计成果(包括计算书和各项测试文件书面资料)的电子文档光盘4份。八、版次7设计成果文件版次7文件:乙方将编制竣工图所需的电子版图纸(包括报政府竣工备案的电子文件、设计变更电子文件等)提供给发包方及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并对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进行签字盖章确认。其中项目所有专项验收所需的设计文件(包括图纸、设计说明等)由乙方编制,具体数量按相关验收部门要求。注:报建报批所需设计文件由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通知乙方提交,乙方155、需确保相关资料在2天内备齐。九、上述设计成果份数若不足使用,可根据甲方需求增加,最终份数以20份为限(相关费用包含在总费用中,不做增加)。附件2履约银行保函(格式)编号:致:xx省代建项目管理局鉴于 (下称“委托人”)在贵单位的 勘察设计招标项目中标,我行同意为委托人出具履约保函,为委托人履行 项目设计勘察合同(以下称“合同”)提供担保,以使你方得到履约保函的保障。一、我行保证在收到贵单位于保函保证期间内送达的依本保函约定的索赔文件后,在 7 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和不可改变地向贵单位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币种) 元(元)的履约保函,并放弃向你方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二、贵单位的索赔文件应符156、合下述条件:(一)贵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二)在保函保证期间内送达我行;(三)明确的索赔金额(不得超过本保函第一条所列之限额);(四)贵单位出具的委托人违约事项说明。三、本保函保证期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除非你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函,本保函于下述任一事项发生之时立即失效,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义务即刻解除:(一)本保函保证期间届满;(二)委托人履行了合同项下约定义务;(三)我行保证的义务履行完毕。四、我方受本保函制约的责任是延续的、独立的和无条件的,合同的任何修改、变更、解释或不可执行都不能削弱或影响我方受本保函制约的责任,委托人在合同项下对你方的任何抗辩也不157、能削弱或影响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付款责任。若贵单位与委托人协商变更合同,应督促委托人书面告知我行并将变更后的合同送一份给我行备案。五、保函失效后请将本保函退回我方注销。无论正本最终退回与否,不影响本保函依上述约定自动失效。本保函项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制约,我行在保函项下做出的付款承诺决不反悔。担保银行名称:(盖公章) 负责人:(盖章、签字)银行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开立日期: 年 月 日附件3联合体工作协议书发包人: xx省代建项目管理局承包人: (牵头人) (成员) (牵头人)、 (成员)共同自愿组成联合体参与“ ”投标,并于 年 月 日中标承包该工程项目;本协议158、书各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合同工程勘察、设计有关事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书。一、 为联合体牵头人, 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各方同意:1、由 (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与发包人接洽 合同 签订事宜,本工程合同签订后由牵头人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交纳履约保函。2、合同履行过程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发包人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各方同意授权给由牵头人派出的项目负责人负责履行本项目合同及办理一切本合同范围内的事宜。3、本工程的工程款项申请由牵头人统一负责,发包人审批后向承包人各方支付工程款项,承包159、人各方在收取工程款时向发包人提交等额的合法发票。二、联合体各方合同责任:1、 (牵头人)负责以下工作: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及设计优化等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2、 (成员)负责以下工作:负责本项目的勘察及勘察优化等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三、联合体各方共同承担本项目合同条款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按照合同及招标文件的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四、各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五、本联合体工作协议是本项目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方具有合同约束力。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本协议书一式贰拾柒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拾柒份,承160、包人执拾份,其中:牵头方伍份、成员方伍份。(联合体牵头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住 所: 电话: 传真: (联合体成员)(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代表: 住 所: 电 话: 传 真: 附件4联合体法人代表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我 (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法人代表姓名)系注册于 (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注册地址)的 (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现代表本公司授权 (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的 (项目负责人名称、身份证号码)代表联合体各成员担任 (项目名称)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职务。 (项目负责人名称、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代表 、 (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承担责任和接受指示,是代表我方履行该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义务的负责人,在合同实施中(包括支付),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予以承认。本授权书于 _ 年_月 _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法人代表签字:(签字 公章) 联合体各成员名称: 联合体各成员法人代表签字:(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