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墙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培训课件(40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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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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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幕墙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一一.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二二.专家论证相关要求专家论证相关要求三三.专项方案编制要求专项方案编制要求1.1.施工环境施工环境2.2.交叉作业交叉作业3.3.特殊工种配备特殊工种配备4.50m4.50m以上作业风险控制以上作业风险控制5.5.起重机械设备起重机械设备一一.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序序工程类别工程类别未超过一定规模未超过一定规模(专项方案专项方案)超过一定规模超过一定规模(专家论证专家论证)1基坑支护基坑支护降水工程降水工程1.开挖深度H3m2.地质条件/周边环境复杂H3m深基础1.开挖深度:H5;(土方/支2、护/降水)2.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地下管线复杂(H5)3.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H5)2土方开挖土方开挖开挖深度:H3m3模板工程支模板工程支撑体系撑体系1.砼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H5搭设跨度:L10;施工总荷载:P110KN/集中线荷载:P215KN/高度HB(水平投影宽度)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2.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3.工具式模板工程: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1.砼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H8;搭设跨度:L18;施工总荷载:P115KN/集中线荷载:P220KN/;2.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3.工具式模板工3、程:滑模/爬模/飞模等;序序 工程类别工程类别未超过一定规模未超过一定规模(专项方案专项方案)超过一定规模超过一定规模(专家论证专家论证)4安装拆卸安装拆卸起重吊装起重吊装1.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3.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单件起吊重量P10KN1.起重设备安装;(起重量:P300KN)2.起重设备拆除:高度:H200(内爬式);3.采用 非常规 起 重设 备/方 法/单 件 起吊 重量P100KN;5脚手架脚手架1.落地式钢管架:H24;2.悬挑式脚手架;3.附着式脚手架;(整体/分片式)4.吊篮脚手架;5.自制卸料平台;6.移动式操作平台;7.新型/4、异型脚手架;1.落地式钢管架:H50;2.悬挑式脚手架:H20;3.附着式脚手架:H150;6拆除工程拆除工程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2.爆破拆除工程;1.爆破拆除工程;2.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3.特殊建(构)筑物;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粉尘扩散/易燃爆事故4.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通信设施/其它建(构)筑安全;5.文物保护/优秀历史建筑;历史文物风貌区控制范围;7其它其它1.建筑幕墙安装;2.钢结构/网架/索膜结构安装;3.预应力;4.地下暗挖/顶管;5.水下作业;6.人工挖(扩)孔桩;7.四新/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1.建筑幕墙安装:H50;2.钢结构安装:L36;3.网架5、/索膜结构安装:L60;4.地下暗挖/顶管;5.水下作业;6.人工挖孔桩:H16;7.四新/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二二.专家论证相关要求专家论证相关要求1.1.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1)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应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制定安全技术措施;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有针对性,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设计计算;3)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6、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第六条)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2.2.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7、方案案专家论证专家论证专家论证:专家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一)专家组成员;(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1名)(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2名)(四)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6名)(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论证后专项方案需做重大修改的,应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3.3.方案审批方案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8、应由有关部门或专业技术人员审核,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批准;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签字。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盖章。.4.4.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经专家论证后提出修改完善意见的,施工单位应按论证报告进行修改,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9、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组织实施。.作业许可作业许可对作业单位、作业内容、作业部位、人员(特殊工种、健康状况)、防护措施(监护人、警戒区、施工安全方案、技术交底等)实施控制。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现场监督;监理巡查.住建委:住建委:专家名单上海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管理办法沪建管沪建管20155692015569号号科技委科技委:上海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论证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沪建科技办字沪建科技办字20162016第第1121110、2号号上海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论证论证争议技术复核暂行办法沪建科技办字沪建科技办字20162016第第113113号号上海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方案论证活动指导暂行办法沪建科技办字沪建科技办字20162016第第114114号号上海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论证工作监督考核管理暂行办法沪建科技办字沪建科技办字20162016第第115115号号总站总站: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建安质监沪建安质监201621201621号号网络管理模块三三.专项方案编制要求专项方案编制要求1.1.施工环境施工环境2.2.交叉作业交叉作业3.3.特殊工种11、配备特殊工种配备4.50m4.50m以上作业风险控制以上作业风险控制5.5.起重机具起重机具1.1.施工环境施工环境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 G J 2 O 2 2 0 1 05 5 2 吊篮宜安装防护棚,防止高处坠物造成作业人员伤害。5 5 4 使用吊篮作业时,应排除影响吊篮正常运行的障碍。在吊篮下方可能造成坠落物伤害的范围,应设置安全隔离区和警告标志,人员或车辆不得停留、通行。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12、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六条)核心筒土建施工钢结构施工模板支撑施工幕墙施工总包编制总包编制交叉(联合)施工专项方案交叉(联合)施工专项方案2.2.交叉作业交叉作业培训机构网上查找: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专项工作(专业服务机构)上海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名录【上海申杰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上海申杰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高处作业(建筑物内外装修、装饰、清洁作业)高处作业(建筑物内外装修、装饰、清洁作业)卢湾区合肥路271号】高处作业指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1 登高架设作业指在高处从事脚手架、跨越架架设或拆除的作业。2 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指在高13、处从事安装、维护、拆除的作业。3.3.特殊工种配备特殊工种配备.4.50m4.50m以上作业风险控制以上作业风险控制5.5.起重机械设备起重机械设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条 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第一百条 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不适用本法。铁14、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以及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实施。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2014年第年第114114号)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质检总局修订了特种设备目录,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施行。起重机械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15、重量大于或者等于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0.5t的升降机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3t(或额定起重力矩(或额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大于或者等于40tm40tm的塔式起重机,或生产率大于或者等于的塔式起重机,或生产率大于或者等于300t/h300t/h的装卸桥),且提升的装卸桥),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2m的起重机;的起重机;层数大于或者等于2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建设部令 第166号第二条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建筑起重机械,是指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在房屋建16、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安装、拆卸、使用的起重机械。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出租、使用:(一)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二)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三)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四)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五)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第九条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一)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二)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三)历次安装验收资料。谢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