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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城乡总体规划方案说明书(146页)
巩义市城乡总体规划方案说明书(146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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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十二 编号:943108 2024-06-26 146页 636.22KB
1、 目 录 总则.1 第一部分 城乡发展目标与战略.5 第一章 发展目标与指标.5 第二章 发展战略.5 第三章 发展规模.8 第二部分 市域总体规划.10 第一章 空间管制与边界划定.10 第二章 城镇空间布局与发展指引.18 第三章 村庄空间布局与发展指引.23 第四章 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24 第五章 景观资源保护与旅游发展规划.27 第六章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9 第七章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33 第八章 综合交通规划.35 第九章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39 第十章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40 第十一章 综合防灾规划.52 第十二章 多规合一衔接指引.55 第三部分 中心城区总体规划.57 2、第一章 城市性质、职能与规模.57 第二章 总体空间结构与布局.58 第三章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62 第四章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65 第五章 居住用地规划与住房发展.67 第六章 绿地系统及水系规划.68 第七章 工业与物流仓储用地规划.71 第八章 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73 第九章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旧区更新规划.74 第十章 地下空间规划.76 第十一章 总体城市设计.77 第十二章 综合交通规划.82 第十三章 环境保护规划.87 第十四章 市政设施规划.91 第十五章 公共安全与综合防灾规划.103 第四部分 规划实施.110 第一章 近期建设指引.110 第二章3、 远景发展指引.114 第三章 区域协调发展指引.115 第四章 规划实施政策建议.116 附则.118 附表 1-1 城乡发展指标体系表.119 附表 1-2 城乡用地构成表.120 附表 1-3 城镇建设用地表.121 附表 2-1 村庄居民点一览表.121 附表 2-2 特色村一览表.123 附表 2-3 市域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123 附表 2-4 市域交通设施一览表.128 附表 2-5 市域干线公路一览表.129 附表 2-6 市域客货运枢纽一览表.130 附表 2-7 市域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一览表.130 附表 2-8 市域规划水厂一览表.131 附表 2-9 市域规划污水处理厂一4、览表.131 附表 3-1 中心城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133 附表 3-2 中心城区规划居住片区一览表.134 附表 3-3 中心城区规划公园一览表.134 附表 3-4 中心城区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135 附表 3-5 中心城区结构性主干路一览表.140 附表 3-6 中心城区跨伊洛河桥梁一览表.141 1 总则 第1条 规划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和河南省直管县的要求,促进巩义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保护、管控和高效利用空间资源,统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配置,指导巩义市城乡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实施5、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和河南省县级城市规划编制导则编制本规划。第2条 规划指导思想 1、深入贯彻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着力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着力塑造城市特色风貌,着力提升城市环境质量,着力创新城市管理服务,探索走出一条具有巩义特色的城市发展道路。2、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3、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合理利用,突出山水特色,彰显城市风貌,按照“疏密有度、错落有致、显山露水、通风透气”的要求,建设美丽城6、乡。4、推动城乡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规合一”,实现规划一张图、空间全覆盖、建设一盘棋。2 第3条 规划编制依据与参考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3、住建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规2002112 号)、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建规2003119 号)、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建规2005144 号)、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规2005145 号)4、河南省实施办法 5、河南省县级城市规划编制导则 6、河南省城市设计导则 7、河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10-2020)8、中原经济区规划(2012-2020 年)9、郑州都市区总7、体规划(2012-2030)10、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11、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12、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 13、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 年)14、巩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年)15、巩义市土地利用规划(2006-2020 年)16、巩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17、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第4条 规划期限 期限为 20142030 年,并展望至远景 2030 年后,其中:近期:20142020 年;远期:20212030 年;3 远景:2030 年以后。第5条8、 规划空间层次 分市域、中心城区两个空间层次。1、市域包括巩义市全部行政辖区,下辖孝义街道、紫荆路街道、新华路街道、杜甫路街道、永安路街道 5 个街道办事处,康店镇、河洛镇、站街镇、回郭镇、芝田镇、鲁庄镇、西村镇、夹津口镇、涉村镇、大峪沟镇、竹林镇、小关镇、新中镇、米河镇 15 个城镇,2 个园区管委会,面积为 1042.6 平方公里,编制市域总体规划。2、中心城区范围为北至邙岭山脊线和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边界,东至豫联产业集聚区、郑西高铁和焦桐高速,南至坞罗河和国道 310、西至康店民营产业园和市界,边界面积为 201 平方公里,编制中心城区总体规划。第6条 城市规划区范围 本规划所确定的城市9、规划区范围为巩义市域全部行政辖区1042.6 平方公里。第7条 规划强制性内容 文本条文中的带有下划线的黑体字为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对本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乡总体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第8条 规划地位 本规划是巩义市城乡发展与建设的基本依据,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一切规划建设及土地利用行为,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4 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实施办法执行本规划。第9条 批准与实施主体 本规划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巩义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5 第一部分 城乡发展目标与战略 第一章 发展目标与指标 第10条 城乡发展目标 引10、导巩义市发展成为经济繁荣、城乡和谐、特色彰显、文化底蕴深厚、生态环境优良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山水宜居城、现代工业城和历史文化城,探索形成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示范区。第11条 城乡发展指标体系 从产业与经济发展、城乡发展与社会建设、资源利用与节约、环境保障与生态等四个方面制定了城乡发展指标体系,作为检验和评估城乡总体规划实施效果的参考依据(详见附表 1-1)。第二章 发展战略 第12条 生态优先发展战略(1)保护生态本底:严格保护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青龙山森林公园、南河渡森林公园、嵩北森林公园、浮戏山雪花洞风景名胜区、伊洛河两岸、石河道两岸等生态重点地区,维护良好生态本底。(2)优化生态11、格局:依托河流、沟壑等建设具有区域意义的生态廊道。采取廊道、绿心、生态节点等多种模式,完善生态安全格局。(3)构建生态景观系统:建设遵循自然,采取与地形地貌、生态环境相适应的建设模式,构建多样化的城乡生态景观系统。(4)强化生态修复:加大矿山开采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强化生态修复,并结合生态修复创新土地利用模式。(5)维护水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通过开源与节流并举、源头6 与末端同治、工程与生态结合的思路,保障水量、水系安全,恢复水系健康。第13条 区域协调发展战略(1)融入区域:以中心城区为重点,完善中心功能体系,积极融入中原经济区,主动对接郑州都市区发展。发展壮大产业实力,与郑州、洛阳、三门峡一12、道共同打造郑洛三经济走廊。(2)协调周边:强化回郭镇、米河镇、站街镇、河洛镇、涉村镇等门户城镇的地位,加强与周边温县、偃师、登封、上街(郑上新区)等县市区的产业协作、交通对接。(3)协同产业:引导电线电缆、耐材、净水剂等传统优势产业向温县、偃师等周边市县转移,搭建区域产业协作上下游关系;以装备制造业、铝及铝加工产业为重点,加强与上街(郑上新区)的产业互动;以嵩山旅游协同开发为重点,强化与登封的旅游合作。(4)完善交通:进一步提升区域交通的便捷性,强化内外衔接,提升枢纽功能,完善运输网络,推进巩义市综合交通一体化发展。第14条 产业转型升级战略(1)优化三次产业结构:引导产业结构多元化、高级化,13、巩固农业基础地位,逐步提高服务业比重。加强科技进步、创新驱动对产业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2)构建现代农业体系:以特色农业、休闲农业、观光农业、都市农业为主要方向,创新发展多种模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3)引导工业转型升级:以新型工业和先进制造业为方向,引导工业转型升级;促进铝及铝加工、耐火材料等优势产业的产业链延7 伸;培育和吸引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改造和逐步转移淘汰电线电缆、净水剂、橡胶、石墨碳素等产业。(4)大力发展服务业:围绕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大力发展旅游业、现代物流、文化产业、休闲娱乐、健康养老、商贸、商务等现代服务业,完善中心功能体系。第15条 新型城镇化发展战14、略(1)重点发展中心城区:将中心城区作为推动巩义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点,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要求,突出山水特色、彰显文化内涵、优化空间结构、完善设施配置,强化科技支撑和创新驱动,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中心城市。(2)整合市域城镇空间:尊重巩义市全域城镇化特点,着眼空间资源的统一高效利用和空间矛盾的统筹解决,整合市域城镇空间;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对东五镇(大峪沟镇、竹林镇、小关镇、新中镇、米河镇)空间按照一个城市的思路进行统一规划建设管理;按照小城市的标准,建设回郭镇;引导西村镇、鲁庄镇、夹津口镇、涉村镇特色发展。(3)优化市域农村空间:引导乡村工业向产业集聚区、产业园区集中;提供均衡15、的公共服务,引导农民向中心城区、镇区和中心村集中;以“分类引导、特色整合”为导向,建设中心村、保留特色村,有序引导村庄居民点调整和布局。第16条 城市品质塑造战略(1)突出山水特色:顺应山水格局,挖掘山水价值,打造彰显山水特色的城市景观,提高城市空间品质。8 (2)彰显文化底蕴:加强宋陵、石窟寺、康百万等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利用,延续历史文脉;通过推荐历史建筑,严格紫线管理等措施,保护老城区历史遗迹;在新城区建设中,体现巩义历史文化元素,并注重与老城区历史文化风貌的整体协调;保护古镇、古村,传承和发展具有地域特色的建筑风格。(3)完善公共空间:构筑层次完整、网络化的公共空间,提供主题多样的16、文化场所;促进公共服务网络化,提供宜商环境;促进游憩和观光路线网络化,塑造宜游城市。第三章 发展规模 第17条 市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 2020 年,市域总人口 100 万人,城镇人口 70 万人,城镇化水平70%。2030 年,市域总人口 105 万人,城镇人口 90 万人,城镇化水平 86%。第18条 城镇及乡村人口规模(1)城镇人口规模 2030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为60万人,回郭城区人口规模为13.1万人,巩东新区人口规模为 12.4 万人,鲁庄镇区人口规模为 1.2 万人,西村镇区人口规模为 1.1 万人,夹津口镇区人口规模为 1.0 万人,涉村镇区人口规模为 1.2 万人。(2)乡17、村人口规模 2030 年,乡村人口规模控制在 15 万人。9 第19条 市域城乡用地规模 2030 年,市域城乡用地总用地规模为 1042.56 平方公里(详见附表 1-2)。(1)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 145.16 平方公里,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20.71 平方公里,区域公用设施用地 3.20 平方公里,特殊用地 0.44 平方公里,采矿用地 20.15 平方公里,其它建设用地10.67 平方公里(包括独立产业园区 3.85 平方公里,旅游服务设施用地 6.82 平方公里)。(2)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 37.82 平方公里,农林用地 701.32平方公里,其它非建设用地 103.018、9 平方公里。第20条 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2030 年,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104.80 平方公里。(1)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为 68.98 平方公里。(2)回郭城区建设用地规模为 15.11 平方公里。(3)巩东新区建设用地规模为 14.35 平方公里。(4)特色小城镇(鲁庄、西村、夹津口、涉村)镇区建设用地总规模为 6.36 平方公里(详见附表 1-3)。第21条 村庄建设用地规模 2030 年,村庄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40.38 平方公里。10 第二部分 市域总体规划 第一章 空间管制与边界划定 第一节 重要资源环境要素管制 第22条 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 1、管制范围 黄河湿地自19、然保护区为省级自然保护区,巩义市范围内西至康店镇俩沟村、东到河洛镇英峪村,总面积 6792 公顷。其中,核心区 2195公顷,占总面积的 32%;缓冲区 1090 公顷,占总面积的 16%;实验区3507 公顷,占总面积的 52%。2、管制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完成标桩立界,实行三级(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保护,不得在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在实验区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对自然保护区内现有的湿地和水质进行严格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经国家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确因自然条件限制,需要通过或占用20、自然保护区的,必须按照国家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履行有关论证、报批的程序。第23条 森林公园 1、管制范围 省级森林公园 3 处,市级森林公园 1 处。省级森林公园为嵩北森林公园、青龙山森林公园和南河渡森林公园。嵩北森林公园位于国有11 林场嵩山林区,总面积为 493 公顷;青龙山森林公园位于大峪沟镇民权村和国有林场凤竹苑林区,总面积为 2497 公顷;南河渡森林公园位于河洛镇,总面积为 2050 公顷。市级森林公园为长寿山森林公园,位于竹林镇,总面积为 870 公顷。2、管制措施 森林公园的保护和建设须严格遵守省级和市级森林公园相关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加强森林公园的保护。森林公园内21、珍贵景物、重要景点和核心景区,除必要的保护和附属设施外,不得建设宾馆、招待所、疗养院和其他工程设施。禁止在森林公园内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它毁林行为。第24条 风景名胜区 1、管制范围 省级风景名胜区 1 处,即浮戏山-雪花洞风景名胜区,位于新中镇,总面积为 3098.7 公顷。其中,核心景区面积为 477.2 公顷,占风景区总面积的 15.4%。2、管制措施 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浮戏山-雪花洞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2-2030)的要求进行管理。对风景名胜区内自然景观、文化古迹和生态环境等进行严格保护,不得破坏或随意改变。在风景名胜区及其外围保护地带内的各项建设,都应当与景观22、相协调,不得建设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的设施。第25条 水源保护区 1、管制范围 12 包括坞罗水库、后寺河水库、洪河水库、慈云寺水库、黄河滩区集中取水水源地 5 处水源保护区,保护范围总面积约 2225 公顷。2、管制措施 在水源保护区内设立界标和警示牌,分级进行控制和保护,采取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彻底杜绝水源保护区内的水质污染,保障饮用水安全。禁止在一级水源保护区内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禽畜,严格控制网箱养殖活动。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他活动。第26条 北部邙岭生态23、敏感区 1、管制范围 北部邙岭生态敏感区为伊洛河以北的康店镇、河洛镇除镇区外,平均纵坡大于 25%大部分地区,占地面积约 8367 公顷。2、管制措施 重点加强山体保护与生态环境保护,有效控制水土流失。在不破坏原有生态地貌的情况下,适度发展林果种植业和生态旅游业。第27条 南部山地生态敏感区 1、管制范围 包括除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范围之外、坡度大于 25%、林地植被丰富的山地丘陵地区。2、管制措施 以生态保护和生态保育为主,加强矿产采空区的生态恢复和生态建设。加强山体保护、生态植被保护和水源涵养区保护。以林果、特13 色农业、生态林业为主,积极发展林果种植、有机农业,适度发展生态旅游业。第224、8条 矿产资源密集地区 1、管制范围 矿产资源集中分布于大峪沟-米河、涉村-鲁庄成矿带上,已明确的采矿范围约 17500 公顷。2、管制措施 矿产资源受国家法律保护,应依据矿产资源保护和利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已探明的各项矿产资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有序开发。已开采和规划开采区应加强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严格控制环境污染。开采后的采空区、塌陷区地面不得进行城镇建设,并及时进行生态恢复。第29条 基本农田保护区 1、管制范围 根据巩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至 2020 年,耕地保有量面积达到 48112.1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46.15%,其中,基本农田面积达到 37302.125、1 公顷。永久基本农田红线范围由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划定。2、管制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建窑、建房、建坟、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14 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第30条 文物保护单位 1、管制范围 包括 120 处已定级的文物保护单位顷。(详见附表 2-3)2、管制措施 严格按照 文物保护法 相关规定进行保护。编制文物保护规划,严格划定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分级进行保护和控制。保护范围内禁止建设新建筑,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建筑物的高度26、体量、色彩和形式应根据维护历史风貌的原则进行严格控制。第31条 水系廊道 1、管制范围 重点控制市域内 11 条河流水系廊道,即伊洛河、干沟河、曹河、仨沟河、坞罗河-天坡河、后寺河-石河、西泗河、东泗河、小关河、玉仙河、米河-水头河。2、管制措施 完善河流两侧绿化建设,防治水土流失,严禁非法占用滩涂湿地。依据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对城镇河段进行管控。第32条 重要基础设施廊道 1、管制范围 重点控制(中石化洛驻)巩义管、(西气东输二线)输气管、(中石油兰-郑-长)成品油管 3 条主要区域性市政管线廊道,以及 110KV、220KV、500KV、1000KV 高压输电线路廊道。2、管制措施 15 石27、油天然气管道严格按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的要求进行控制。高压输电线路廊道严格按照城市电力规划规范的要求进行控制。第二节 空间边界与控制线划定 第33条 城镇开发边界划定 依据本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有条件建设区的空间布局,结合城镇发展方向与布局形态,并预留一定弹性发展空间,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为 294.71 平方公里,由规划建设用地、有条件建设区、现状城镇周边与城镇连绵在一起的村庄边界共同围合形成。第34条 产业园区边界划定 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本规划对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的布局,划定产业园区边界范围。产业园区边界范围为 30.57 平方公里,包括豫联产业28、集聚区、巩义市产业集聚区、巩义市耐火材料产业园区、康店民营科技创业园区、永安-芝田经济技术产业园区、河洛生态产业片区、大峪沟产业片区、小关产业片区、米河产业片区、西村产业片区的范围。第35条 基本农田边界划定 基本农田边界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划定。其中,根据巩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至 2020 年,基本农田边界总面积为 37302.11公顷。2030 年基本农田边界划定需参考本规划城乡建设用地的安排,16 在 2020 年划定的基础上进行必要调整。第36条 生态空间边界划定 生态空间边界依据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生态公益29、林地、水源保护区、重要河流与水库、坡度大于 25%的生态敏感区等重要生态要素进行划定,市域划定生态空间边界范围为 204.58 平方公里。第37条 城市控制线划定 根据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城市紫线管理办法以及城镇道路交通规划具体划定城市“五线”,即绿线、蓝线、黄线、紫线及红线。第三节 四区划定 第38条 禁建区 1、范围划定 主要包括: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省级及市级森林公园珍贵景物、重要景点和核心景区,浮戏山-雪花洞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公益林地,永久性基本农田,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地质灾害危险区,大于 25%的生态敏感区,高压输电线路走廊,天然30、气输送管线及其防护区,成品油输送管线及其防护区,区域性调水工程管线及其防护区。禁建区面积 743.8 平方公里,占市域总面积的71.4%。2、管制要求 禁建区内严格禁止城镇建设,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17 者核准的、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必须服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第39条 限建区 1、范围划定 主要包括: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浮戏山-雪花洞风景名胜区内除核心景区以外的地区,森林公园内除珍贵景物、重要景点和核心景区以外的地区,公益林以外林地,一般农田,园地,草地,水系缓冲区,城镇绿化隔离地区,矿产资源密集地区,文保单位建设控制地带,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31、地质灾害易发区,建设适宜性差地区,地震断裂带,重要蓄滞洪区。限建区面积为 144.5 平方公里,占市域总面积的 13.9%。2、管制要求 限建区内原则上禁止城镇建设,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准的建设项目(如交通、市政和军事设施等),必须在控制规模、强度下经审查和论证后方可进行。第40条 已建区与适建区 1、范围划定 已建区为合法的现状城镇建设用地,即已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现状城镇建设用地,总面积为 85.5 平方公里。适建区为禁建区、限建区和已建区以外的地区,总面积为 67.3 平方公里。已建区和适建区范围占市域总面积的 14.7%。2、管制要求 已建区内的城镇建设32、应依照城乡规划进行,以内涵挖潜为主,加18 强已建用地的调整优化。适建区内的城镇建设应依照城乡规划进行管理,建设用地总量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用地指标要求。第二章 城镇空间布局与发展指引 第41条 城镇空间结构 形成“一带两轴,三城四点”的城镇空间结构。一带:中部城镇密集发展带。东起站街、西至回郭,以快速路和伊洛河为联系通道,串联主城区、站街、康店、河洛、芝田、回郭,形成市域中部城镇密集发展带,打造城镇化连绵发展的主体空间。两轴:串联东部五镇(大峪沟、竹林、小关、新中、米河)的城镇发展轴和串联南部两镇(夹津口、涉村)的城镇发展轴。三城:1 个中心城市,即中心城区(整合康店、河洛、站街、芝33、田、北山口等外围城镇);2 个副中心城市,即巩东新区(包括大峪沟、竹林、小关、新中、米河 5 镇)、回郭城区。四点:鲁庄、西村、夹津口、涉村 4 个特色城镇。第42条 中心城区发展指引 1、城市性质:郑州都市区副中心城市,郑洛三经济走廊重要支点,河南省著名的历史文化、生态旅游城市,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2、城市规模:人口规模 60 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69 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 115 平方米。城市开发边界范围为 201 平方公里。3、空间发展:以伊洛河两岸为新的空间增长点,打造伊洛河新兴产业带,构建“一带三廊,一城两翼,四心双轴”的空间结构,塑造疏密有致、显山露水的空间形态。19 34、4、产业发展:重点发展公共服务、商贸、商务、旅游、物流、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主导工业,包括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铝精深加工与研发等。积极发展都市型农业。第43条 巩东新区发展指引 1、发展定位:市域副中心城市,兼具旅游、居住、工业、综合服务等功能的生态宜居城市。2、城市规模:人口规模 12.4 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14.35 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 115 平方米。其中:(1)大峪沟:人口规模 1.5 万人,建设用地 1.77 平方公里。(2)竹林:人口规模 2.4 万人,建设用地 1.63 平方公里。(3)小关:人口规模 2.8 万人,建设用地 3.81 平方公里。35、(4)新中:人口规模 1.4 万人,建设用地 1.46 平方公里。(5)米河:人口规模 4.3 万人,建设用地 5.68 平方公里。巩东新区的五镇统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范围面积为 48.48 平方公里。3、空间发展:按照“统一规划、各镇协调、分头实施、政策保障”的思路整合空间资源,各镇的建设用地统一规划,形成“一中心(小关-竹林)、一门户(米河)、两专业化基地(大峪沟、新中)”的空间格局。其中:(1)大峪沟:工业集中布局于镇区西侧和中原西路沿线,建设巩义市智能装备制造园等,居住和服务用地沿老 G310 布局。(2)竹林:逐步限制和转移工业,调整用地结构,增加居住和服务用地比重,提升生活品质和综36、合服务能力。(3)小关:大力提升综合服务职能,完善教育、文化、医疗卫20 生、体育等设施,向南、向北拓展居住与服务用地,向东建设新兴产业片区。(4)新中:围绕发展旅游及建设旅游服务基地,调整用地结构和布局,增加居住、旅游和商业服务用地,结合地形形成组团空间格局。(5)米河:发挥门户优势,优化空间布局,南北两侧发展工业和物流,中部以居住、商贸服务为主。4、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商务办公、商业商贸、旅游服务等产业,形成城市综合服务体系。积极发展新材料、特色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现代物流等新兴产业,推动产业信息化升级。其中:(1)大峪沟:打造成为煤炭综合利用基地,推动煤炭产业升级改造。大力发展节37、能设备和智能装备制造等产业。(2)竹林:完善作为巩东新区商业服务中心的相关功能,积极发展服务业,逐步限制工业发展。(3)小关:打造成为巩东新区的综合服务中心,积极发展商务办公、商业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整合耐材与铝加工产业,引导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特色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4)新中:打造成为旅游综合服务基地,依托风景名胜区等资源发展旅游度假、休闲养生产业。(5)米河:打造成为巩义东部门户和产业集中片区,大力发展高端铝精深加工、新型材料、特色装备制造、现代物流等产业。第44条 回郭城区发展指引 1、发展定位:全国重要的铝精深加工及研发基地,河南省重要的产业集聚区,市域副中心城市,宜居、宜38、业新城。21 2、城市规模:人口规模 13.1 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15.11 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 115 平方米。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为28.82 平方公里。3、空间发展:形成“西工东居、南北生态”的空间格局,统筹安排生活、生产、生态空间。西侧与偃师相协调,建设工业园区,中部形成商业和公共中心,东部依托高铁站打造新增长空间。4、产业发展:积极发展商务办公、科技研发、商业商贸等服务业,加快形成城市服务业体系,实现与巩义市产业集聚区产城融合发展。依托巩义市产业集聚区重点发展高端精深加工、特种电缆、装备制造业等先进制造业。第45条 特色小城镇发展指引 1、鲁庄镇(1)发展定位:现代农39、业示范基地、现代农业服务中心、旅游服务中心、宜居小镇。(2)发展规模:镇区人口规模 1.2 万人,建设用地规模 1.71 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 140 平方米/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为 4.39 平方公里。(3)空间发展:镇区形成东西两个生活组团,组团内部设置集中的公共服务和商业服务中心,完善配套设施,保持小镇的传统历史格局,形成宜居宜业的特色小镇。(4)产业发展:电线电缆等工业逐步退出,以农业生产和农业综合服务为主,发展规模化种植业和农业休闲产业。2、西村镇(1)发展定位:兼具农业服务、文化旅游、新兴产业为一体的22 宜居小镇。(2)发展规模:镇区人口规模 1.1 万人,建设用地规40、模 1.52 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 140 平方米/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为 2.85 平方公里。(3)空间发展:镇区居住用地在整合现状城镇肌理与传统格局的基础上紧凑式向外拓展,在镇区中心设置综合服务中心,完善居住生活配套设施。(4)产业发展:工业在现有特钢产业、管道配件产业的基础上优化升级,培育特色装备制造产业;农业以规模化种植业与畜牧业,现代高效农业为主;结合宋陵发展文化旅游业。3、夹津口镇(1)发展定位:南部旅游服务基地、生态旅游特色小镇。(2)发展规模:镇区人口规模 1.0 万人,建设用地规模 1.41 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 140 平方米/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为41、 9.17 平方公里(与涉村镇统一划定边界)。(3)空间发展:集中式紧凑布局,调整用地结构,增加旅游服务用地,顺应地形,保持原有的小镇格局和风貌。(4)产业发展:镇区工业、矿业逐步迁退,加强生态修复。产业以旅游综合服务为主,服务南部山区生态休闲旅游发展。4、涉村镇(1)发展定位:南部旅游服务基地、商贸与生态旅游特色小镇。(2)发展规模:镇区人口规模 1.2 万人,建设用地规模 1.72 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 140 平方米。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为9.17 平方公里(与夹津口镇统一划定边界)。23 (3)空间发展:集中式紧凑布局,整合现状存量用地,镇区增加旅游服务用地,维护原有镇区的肌理42、和格局,打造南部旅游服务基地。(4)产业发展:煤矿、耐材与陶粒砂等产业逐步迁出,产业发展以旅游综合服务和居住为主,服务南部山区生态休闲旅游发展。第三章 村庄空间布局与发展指引 第46条 村庄居民点体系规划 按照“并入城镇、集聚引导、保留特色和适度撤并”的策略,将现状村庄整合为 203 个居民点,其中城市社区 37 个,镇区社区 17 个、中心村 40 个、基层村 109 个(详见附表 2-1)。重点保护 10 个具有历史文化和典型乡村特色的村庄(详见附表2-2)。第47条 城市(城镇)社区发展指引 通过合村并城、合村并镇融入城镇建设,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设施配套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第4843、条 中心村发展指引 结合历史和自然因素,引导农民向中心村相对集中居住,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中心村重点配置,塑造整体统一而具有特色的村庄景观风貌。第49条 基层村发展指引 产业、交通、自然景观等基础条件良好的基层村应保留。规模较小,交通条件较差的基层村,应控制发展,积极引导人口向周边发展24 条件较好的中心村或镇区集中。第50条 特色村发展指引 重点保护村庄的特色景观、特色产业、历史文化遗产等,采取“特色聚落集群”的整体性保护与开发模式,维护传统风貌格局。加大对特色村庄的规划编制、设施建设、资金安排等政策支持力度。第四章 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 第51条 产业发展目标 调整产业结构,构建现代化产44、业体系。巩固工业的主导地位,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工业强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体系,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建设特色农业基地。第52条 产业体系发展规划 1、农业体系:加快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构建以生态农业、特色农业、休闲农业为主的现代农业体系。主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农产品加工、生态畜牧业、特色果蔬种植业等产业。2、工业体系:进一步壮大高端装备制造业、高精铝加工业、高端环保耐材等优势产业;积极发展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主动承接区域转移的食品饮料制造、生物制药、医疗器械制造等现代都市工业。3、服务业体系:着眼于巩义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目标,大力发展以现代物流、商贸服务、会45、议会展为主的流通服务业,以教育、文化创意、技术创新为主的技术服务业,以健康服务、特色旅游为主的休闲服务业,以金融服务、管理服务、中介服务为主的商务服务业。25 第53条 现代农业布局 集中布局 4 大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并在农业生产的基础上,在镇区周边建设休闲农业示范区。“西芝回鲁”优质粮生产基地,集中在西村、芝田、回郭和鲁庄;百里邙岭林果种植基地,集中在康店、河洛、站街及 G310 以北的丘陵地区;黄河滩高效农业生产基地,集中在康店、河洛;南部山区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集中在米河、新中、小关、大峪沟、北山口、西村、夹津口、涉村。第54条 新型工业与先进制造业布局 形成“两区、四园、五片”的空间格46、局,引导各类工业集中布局到 11 个产业集中区内。在产业集中区内,配套建设科技推广服务站、科技文化广场、双创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机构或设施。1、两区 转型升级 2 个省级产业集聚区。豫联产业集聚区,主要推动煤电铝一体化,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新材料产业。巩义市产业集聚区,推动高端化、终端化,发展高端精深加工、特种电缆、高端装备制造业和新材料等产业。2、四园 优化升级 4 个特色产业园区。巩义市耐火材料产业园区,淘汰落后耐材产能,主要发展节能环保类高端耐材。康店民营科技创业园区,主要发展精密金属制品、特种电线电缆、电子信息电子电器产业、新能源、印刷产业和家具制造业等。永安-芝田经济47、技术产业园区,主要发展铝精深加工、精密金属制品、高端水处理材料。节能环保产业园区,主要发展新材料、节能环保产业等。26 3、五片 集中布局 5 个城镇产业片区。包括以食品饮料加工业和生物制药业为主的河洛生态产业片区;以煤炭综合利用、节能设备和智能设备制造为主的大峪沟产业片区;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特色装备产业为主的小关产业片区;以高端铝精深加工、新型材料和特色装备制造为主的米河产业片区;以特钢产业、管道配件、特色装备制造为主的西村产业片区。第55条 现代服务业布局 形成“一带、两区、多点”的服务业空间格局。1、一带,即伊洛河服务业发展带。以休闲旅游、文化娱乐、商务办公等为主要功能,集中48、布局商务会展中心、休闲商务中心、河洛旅游服务中心、站街旅游服务中心、康店旅游服务中心。2、两区,即老城区和新城区。老城区主要以商业、商贸和传统文化为主,集中布局商业中心、文化创意中心、传统商贸中心、创新研发中心。新城区以行政办公、商务办公、商贸物流等为主,集中布局体育中心、商贸物流中心、综合政务中心、教育科研中心、电子商贸中心、青龙山旅游服务中心。3、多点,即多个服务中心和商贸物流园区。包括回郭城区行政与商业中心、回郭城区商务中心、回郭城区科技孵化中心、回郭配套物流园区、巩东新区行政与商业中心、米河商贸中心、新中旅游服务中心、米河配套物流园区、夹津口旅游服务中心、涉村旅游服务中心、鲁庄旅游服务49、中心、北山口配套物流园区、27 永安配套物流园区。第五章 景观资源保护与旅游发展规划 第56条 自然山水格局保护 保护市域南部嵩山及其余脉(青龙山)、东部尖岭、北部邙岭及平原地区丘陵沟壑的自然地貌特色。加强林地保护和建设,避免大规模的挖掘和填方,治理修复已遭破坏的山体、丘陵和沟壑植被。保护黄河、伊洛河、坞罗河、后寺河等 12 条河流水系的自然走向、形态、宽度,加强水体污染治理,改善流域环境。第57条 风景名胜区保护 保护浮戏山-雪花洞省级风景名胜区的自然景观、文化古迹和生态环境等,设立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严格管理措施。第58条 旅游发展定位 河南省著名的历史文化、生态旅游城50、;河洛文化、北宋皇陵文化旅游胜地;河南省生态休闲度假旅游示范区;郑州都市区著名的康体休闲旅游目的地。第59条 旅游发展策略 区域协作策略:挖掘自然和历史文化旅游资源,积极融入郑州、洛阳、登封等周边旅游线路,加强与周边旅游区的协作。多元营销策略:市场细分,定向营销,积极发展生态观光旅游、休闲度假旅游、文化体验旅游,提供多元化的旅游产品。服务提升策略:结合城镇和景区建设旅游服务中心,加强旅游服28 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旅游服务能力。第60条 旅游发展布局 形成“一带、四区、多点“的旅游发展布局。1、一带,即伊洛河历史文化休闲观光带。以伊洛河为脉,整合两侧旅游资源,串联康百万庄园、孝义兵工厂遗址、汇51、鑫芳香世界、石窟寺、刘镇华庄园、香玉故里、河洛汇流处、河洛生态养生庄园、杜甫故里、洛口仓遗址、伏羲台等核心景点,打造历史文化休闲观光旅游带。2、四区、多点,即四个旅游发展区和多个核心景点。包括:北部邙岭文化生态旅游区内的沿黄康体休闲旅游区、邙岭文化生态园、邙岭休闲农业发展区等;南部山区自然生态旅游区内的嵩山大峡谷生态文化旅游区、嵩顶旅游度假区、五指岭生态旅游区、青龙山-慈云寺景区、长寿山景区、蝴蝶谷与裕花谷景区、杨树沟运动康体基地、浮戏山-雪花洞风景名胜区、搠刀泉景区等;西部历史文化休闲旅游区内的宋陵遗址文化旅游区、现代农业观光体验区、小相村民俗文化体验园、西村运动休闲康体区等;东部自然生态旅52、游区内的海上桥清代古村落旅游区、佛山温泉养生度假区、健康养老休闲度假区等。第61条 旅游服务设施建设指引 按照“三级”进行配置。1、一级为市级旅游综合服务核心,位于中心城区。主要提供旅游接待、交通中转、医疗救助等综合性服务。2、二级为专业化旅游服务中心,依托镇区配套旅游服务设施。29 主要提供特色餐饮、休闲娱乐、住宿、交通换乘等旅游服务。3、三级为核心旅游景区内的旅游服务设施,位于旅游景区的入口及内部的重要服务区。主要提供商业餐饮、接待等基本旅游服务。4、全市域规划旅游服务设施用地 6.82 平方公里。第六章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第62条 生态环境建设目标和执行标准 1、建设目标 构建高品质人居53、环境、绿色低碳的循环产业和可持续发展的资源利用体系。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改善,地质灾害和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2、执行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水功能区划分标准(GB 50594-201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第63条 生态功能分区 依据生态功能,划分 8 个生态功能分区。1、城镇优化发展区 空间范围:城镇空间增长边界内除工业用地外的区域。生态指引: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础设54、施服务水平;改善河流水质,建设郊野公园、绿化廊道和公园绿地。30 2、工业污染治理区 空间范围:2 个产业聚集区、4 个产业园区和 5 个产业片区。生态指引:严格控制水资源利用总量;控制能源消耗总量,优化能源结构,提高利用效率,建设循环低碳产业体系;提高大气及水体污染物治理水平。3、高效农业发展区 空间范围:市域西南部基本农田集中分布区。生态指引:限制并逐步迁出各类工业小企业;控制灌溉用水量以及农药化肥使用量;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4、矿山生态恢复区 空间范围:市域范围内的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生态指引:加强矿产开采地质安全评估,协调矿产开发与城镇建设关系;进55、行生态恢复与生态功能再造,加强矿产开采过程中的地下水资源保护。5、低丘生态再造区 空间范围:市域西北部邙山地区和东北部丘陵地区。生态指引:严禁大规模开发建设,加强生态修复和生态再造;发展生态农业和旅游服务业。6、水源保护区 空间范围:市域范围内全部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指引: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法规条例规范水源保护区管理;对一级保护区内实施退耕还林、退耕还湿,对二级保护区内的农业种植加强污染管控。31 7、黄河湿地生态涵养区 空间范围: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巩义市境内部分。生态指引:严格按照郑州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进行保护,严禁开展未经许可的开发建设活动。8、嵩山优质生态保育区 空间范围:56、市域南部嵩山北麓除矿山生态修复区、城镇优化发展区和水源保护区以外的地区。生态指引:优化植被结构,提高水土保持能力和水源涵养能力;适度发展生态旅游。第64条 绿化廊道和水系建设 1、绿化廊道 依托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以及主要旅游通道建设交通绿化廊道;依托黄河、伊洛河、干沟河、曹河、仨沟河、坞罗河-天坡河、后寺河-石河道、西泗河、东泗河、小关河、玉仙河、米河-水头河建设滨水绿化廊道;划定绿化廊道管控范围,逐步推行绿线管理。2、水系建设 优化水系空间布局,构建与城镇空间结构相协调的水系网络系统。逐步对伊洛河的 7 条支流以及米河 3 条支流划定蓝线,加强水系岸线保护。对建成区段的河流水系进行综57、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建成区外的河流水系进行严格保护。第65条 环境保护与治理措施 1、大气污染防控 加强工业大气污染源头治理,重点实施钢铁、碳素、净水剂、耐32 材等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确保脱硫、脱硝和除尘设备限期安装到位且达标运行;提高洁净煤使用比例,增加天然气和电力等清洁能源的使用比例;逐步提高油品质量,降低机动车污染排放。2、水污染治理 对全市排水企业排污口进行统一编号,颁发排污许可证;加强矿井水等工矿企业废水的循环利用;完善建成区污水处理厂和收集管网建设,农村地区因地制宜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分散处理;开展建成区海绵城市建设。3、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 重点实施电解铝企业残阳极、发电企业粉煤58、灰、净水剂企业废渣综合利用工程;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和回收体系;完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施全市城乡环卫一体化收运与处置。4、土壤环境综合治理 调查全市重点区域土壤环境,划定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推进典型区域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建立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协调管理机制,建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5、乡村环境综合整治 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开展河道清淤疏浚,统一综合整治连片村庄;减少农村生活污水排放,城镇周边地区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规模较大的村庄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居住分散的村庄建设小型人工湿地、无(微)动力处理设施、氧化塘等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第66条 生态宜居城市59、建设 1、依托河流水系、林地、自然沟壑、历史文化遗址等要素,打33 造生态绿化廊道、郊野公园及其他各类公园,提升绿地生态景观品质。2、推进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河道生态治理、河流沿岸景观提升三大工程,提升城镇河流水系生态环境品质,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3、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础设施承载力,满足生态宜居城市对基础设施的需求。4、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与建设,强化监管,制定保护条例,明确保护范围、内容和责任部门。第七章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第67条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1、保护巩义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重点内容包括文物古迹、旧城格局和重要历史地段等。2、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应严格遵循 中华人60、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建设部城市紫线管理办法、河南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管理,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划定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紫线范围,制定和完善保护措施和管理规定,加强名城保护力度,严格管理,改善历史文化名城的整体环境质量。第68条 历史名镇与名村保护规划 1、重点保护康店镇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康店镇康南村、鲁庄镇小相村、西村镇东村村、大峪沟镇海上桥村等省级传统村落。抓紧普查古镇古村,对符合各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条件的古镇古村积极进行申报工作。34 2、编制历史文化名镇和名村保护规划,制定和完善保护措施和管理规定;重点保护历史名镇与传统村落的街巷格局,维持文保单位61、和历史建筑原有风貌,新建建筑必须与原有风貌协调。第69条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 1、重点保护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10 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1处,郑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38 处,巩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51 处。(详见附表 2-3)。2、对于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必须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一切修缮和新的建设行为均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执行。3、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普查、升级和保护工作,继续公布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暂保单位名单。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应加强管理,继续予以登记并公布。第70条 特色聚落的保护和利用 分为乡镇和村落62、两种类型,其中特色乡镇主要包括康店镇、河洛镇、竹林镇、新中镇、夹津口镇和涉村镇等,传统村落包括本规划所确定的 10 个特色村庄。1、整体保护特色乡镇和传统村落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社会环境,延续传统风貌格局,体现聚落特色。2、聚落周边的新建区应延续传统村落特点,在原有景观空间肌理构成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综合乡村景观“山水-田居”自然交融的空间序列,避免单调规整的兵营式布局方式。3、传统村落应依托田园、聚落、建筑等乡土景观环境,结合农35 耕、民俗和宗教等文化资源,打造具备休闲观光、养生度假和文化体验等综合功能的特色乡村聚落旅游区。第71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1、重点保护小相狮舞等国家级非物63、质文化遗产,以及河图洛书传说、洛神传说、河洛大鼓等省级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收集、整理、研究和保护利用。保护与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扶持教育研究机构培养有关专业人才以及名老艺人传徒、授艺。3、多方收集传统文化的资料,与博物馆体系相结合,积极推进传统文化的研究、展示、宣传与传播。与镇、村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相结合,保证民间舞蹈、民间音乐等在原生土壤与生活氛围中得到传承与更新。第八章 综合交通规划 第72条 交通发展目标 服务于巩义区域性中心城市发展目标,建设与社会经济和城镇化发展相适应,与城乡空间和功能布局相协调,促进城乡统筹,便捷可达64、一体化、可持续发展的综合运输体系(详见附表 2-4)。第73条 交通发展策略 1、枢纽化策略:加强对外衔接,深度融入区域经济走廊,强化与郑州、洛阳和焦作的交通联系,提升区域交通节点地位和枢纽功能。加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优化集疏运网络。发挥交通区位优势,加强对偃师、登封和温县等周边地区的交通辐射与枢纽服务,促进区域协36 调发展。2、网络化策略:以区域公路和交通枢纽为基础,构建“结构清晰、中心强化、节点突出、互联多通”的市域骨干公路网络。提升公路等级和服务水平,培育次级交通组织节点,促进市域交通一体化发展。3、专业化策略:分区构建货物运输组织体系,打造公路货运交通网络;结合旅游资源分布,分层次65、建立差别化的旅游交通组织体系和服务网络。以中心城区为核心,特色城镇为节点,完善覆盖城乡的一体化公共交通体系。第74条 铁路规划 1、铁路线网规划 由高速铁路、城际铁路、普速铁路和专线铁路形成的铁路网。(1)高速铁路:郑西高速铁路(2)城际铁路:新建郑(州)-巩(义)-洛(阳)城际铁路,预留巩(义)-登(封)城际铁路和巩(义)-焦(作)城际铁路走廊(3)普速铁路:陇海铁路改线(4)专线铁路:上街铝厂专用铁路 2、铁路场站规划(1)布局两个铁路客运站,分别为巩义南站、巩义城际站;六个辅助铁路客运站,分别为巩义站、巩义北城际站、回郭城际站、小关城际站、米河城际站、鲁庄城际站。(2)布局巩义站,客货两66、用,保留站街货运站。37 第75条 机场建设规划 按通用 2 级标准在康店规划预留巩义通用机场发展建设条件,民用航空主要依托郑州机场服务客货运输。第76条 公路交通规划 1、公路网络层次 形成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和一般公路三个层次的路网体系。2、公路网规划布局标准 中心城区、巩东新区、回郭城区之间联系交通和对外交通由高速公路和快速通道承担,城镇之间及主要旅游景区之间交通联系由干线公路承担。快速通道达到一级公路标准,市域干线公路达到二级及以上建设标准,提升县、乡公路等级和服务水平。3、高速公路及高速公路出入口(1)形成“二横、一纵、一联络”高速公路网。其中,二横为连霍高速公路和郑洛第二高速公路,一67、纵为焦桐高速公路,一联络为连霍高速公路与郑洛第二高速公路联络线。(2)布局 11 处高速公路出入口。保留老城区、站街、北山口和涉村高速公路出入口;结合郑洛第二高速公路和高速公路联络线的规划建设,新增回郭西、回郭南、芝田南、大峪沟、小关、新中和米河北高速公路出入口。4、公路干线系统 市域干线公路系统主要由国道和省道公路构成(详见附表 2-5)。一级公路包括 G310、G207、S312、S314、S315、S234 和 S235。加强一级公路城镇区段的道路隔离、立交衔接和交通组织,保障快捷通行要求。38 5.公路客运站 布局 9 处公路客运站,分别为巩义客运站、巩义客运北站、巩义客运东站、回郭客68、运站、小关客运站、米河客运站、鲁庄客运站、西村客运站、涉村客运站。6.公路货运站 布局 12 处公路货运站,分别为巩义站货运站、芝田货运站、回郭货运站、米河货运站、中心城区东部货运站、中心城区西部货运站、豫联货运站、康店货运站、青石岭货运站、北山口货运站、小关货运站和夹津口货运站。第77条 客运走廊规划 形成两级客运廊道系统。中心城区的新老城区之间,中心城区与回郭城区、巩东新区之间,回郭城区与巩东新区之间形成客运一级走廊;中心城区新老城区内部,中心城区与其它镇之间,巩东新区内部形成客运二级走廊。(1)客运一级走廊:中心城区的新老城区之间主要依托河洛路、新兴路、杜甫路作为客运一级走廊;中心城区老69、城区、新城区与回郭城区廊道主要依托 S315-永安路、S315-紫荆路布局;中心城区与巩东新区廊道主要依托杜甫路-S315 布局;回郭城区与巩东新区廊道主要依托 S315-G310-S315 布局。(2)客运二级走廊:中心城区新老城区内部二级走廊主要依托S312、永安路、人民路、陇海路、苏秦路、建设路、滨河路、唐三彩路进行布局;城镇之间形成回郭城区-鲁庄镇、芝田-西村镇、北山口-夹津口镇-涉村镇,以及巩东新区内部组团间的客运二级走廊。39 第78条 客、货运枢纽规划 1、客运枢纽(详见附表 2-6)(1)布局 5 处综合性客运枢纽,分别为巩义南站客运枢纽、巩义站客运枢纽、巩义北站客运枢纽、小关70、客运枢纽、米河客运枢纽。(2)布局 5 处专业性客运枢纽,分别为巩义客运东站枢纽、回郭城际站枢纽、鲁庄客运站枢纽、西村客运站枢纽、涉村客运站枢纽。2、货运枢纽(详见附表 2-6)(1)布局 4 处区域性货运枢纽,分别为巩义站货运枢纽,芝田货运枢纽、回郭货运枢纽和米河货运枢纽。(2)布局 8 处地方性货运枢纽,分别为中心城区东部货运枢纽、中心城区西部货运枢纽、豫联货运枢纽、康店货运枢纽、青石岭货运枢纽、北山口货运枢纽、小关货运枢纽和夹津口货运枢纽。第九章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79条 公共服务设施分级 按照“中心城市-副中心城市-小城镇-中心村”四级配置。中心城市为中心城区,辐射全市,形成市域的文71、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综合服务中心。副中心城市包括回郭城区和巩东新区,主要服务市域东西两侧地区,形成公共服务的次中心。小城镇主要满足自身需求并辐射周边乡村地区。中心村服务周边村庄,满足日常需求。第80条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对教育设施、文化设施、体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社会福利设40 施共 5 大类进行分级配置(详见附表 2-7)。第十章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第一节 水资源利用规划 第81条 水资源供需平衡 1、总需水量为 19627 万立方米。其中:工业需水量 8396 万立方米,生活需水量 5421 万立方米,城镇公共需水量 2710 万立方米,农业需水量 1500 万立方米,生态需水量 1672、00 万立方米。2、在提高黄河、伊洛河取水量,提高陆浑灌渠引水量,增加再生水回用的前提下,总可供水量为 21380 万立方米。其中:本地地表水可供水量 1200 万立方米,本地地下水可供水量 5800 万立方米,黄河可供水量 5000 万立方米,伊洛河可供水量 2000 万立方米,陆浑灌渠引水可供水量 3000 万立方米,再生水可供水量 4380 万立方米。第82条 水资源配置 1、黄河水源地(1)黄河地表水。以黄河神堤至驾部河段之间的黄河地表水为水源,规划用于中心城区、巩东新区生活用水以及豫联产业集聚区工业用水。(2)黄河滩区地下水。包括石板沟和于沟水源地,以黄河滩侧渗水为主,主要用于中心城73、区及巩东新区生活用水。2、陆浑灌渠引水 由陆浑灌渠东一干渠引水,作为回郭、鲁庄、西村生产生活用水和中心城区的备用水源。41 3、本地地表水源地 包括坞罗水库、后寺河水库、佛湾水库、洪河水库、慈云寺水库、小龙池饮用水水源地等。坞罗水库及其地下水、佛湾水库和后寺河水库作为中心城区南部的水源地,其他小型水库为各镇的水源地或备用水源地。4、本地地下水源(1)回郭机井供水网饮用水水源地作为回郭集中供水水源。(2)鲁庄镇四合村地下水井群作为鲁庄镇备用水源地。(3)其他各镇地下水源作为各镇的备用水源地。5、再生水 市域范围内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再生水,主要用于工业循环冷却用水和火力发电等工业用水;其次用于绿化74、道路浇洒等城市杂用水以及城镇生态景观补充用水。第83条 水资源发展策略 1、建设节水型城镇 严格控制全市工业用水总量,降低工业用水比例,提高生态环境用水比例。全面实施阶梯水价,普及节水器具;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全面普及节水灌溉;开展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 10%以内。2、多渠道开源 提高黄河取水指标和陆浑灌渠引水量,保障城镇供水安全;优先考虑利用本地水资源,加大本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加大对再生水、雨洪水等非常规水源的利用,再生水利用率达到 40%以上。3、加强水资源管理 42 实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规范和管理自备井开采地下水行为,对地下水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和调配,加快75、实施网络化供水。第84条 水源保护规划 1、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按照国家颁布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07125 号)等相关规定进行严格保护。2、地表水水源保护(1)保护范围 全市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包括:坞罗水库水源保护区、后寺河水库水源保护区、大峪沟镇慈云寺水库水源保护区、涉村镇洪河水库水源保护区、新中镇小龙池水源保护区。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划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进行保护。(2)保护要求 地表水一级保护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二76、级保护区执行类标准,并保证流入一级保护区的水质满足一级保护区水质标准的要求。3、地下水水源保护(1)保护范围 全市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包括:黄河滩区石板沟地下水源保护区、回郭西水厂地下水源保护区、回郭桃园沟地下水源保护区、回郭东水厂地下水源保护区、鲁庄镇四合村地下水源保护区。对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划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进行保护。43 (2)保护要求 地下水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水质指标不得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的类标准。第二节 给水规划 第85条 需水量预测 中心城区人均综合用水量为 400 L/人d;回郭城区和巩东新区为 350 L/人d;其他镇77、区为 300 L/人d。全市总用水量为 43 万立方米/日,其中,中心城区需水量为 23万立方米/日;豫联产业集聚区工业用水量为 8 万立方米/日;巩东新区为 5 万立方米/日;回郭城区为 5 万立方米/日;鲁庄镇、西村镇、夹津口镇和涉村镇各 0.5 万立方米/日。第86条 水源规划 1、中心城区 以黄河滩区地下水、黄河地表水为主要水源;坞罗水库及其地下水、后寺河水库、佛湾水库等本地水源为补充。2、巩东新区 引烈姜沟水厂及东区水厂水源对巩东新区进行供水,本地地下水为备用水源。3、回郭城区 以本地地下水和陆浑灌渠地表水为水源。4、南部城镇 鲁庄和西村以陆浑灌渠地表水为水源,本地地下水和坞罗水厂水78、为补充。夹津口镇通过管道引坞罗水厂水源供水,以本地地下水或嵩44 山北麓水源为补充;涉村近期以本地地下水及洪河水库水为水源,远期引坞罗水厂水源供水。(详见附表 2-8)第87条 水厂及配水厂(泵站)1、中心城区 建设 7 座水厂,其中新建 3 座、扩建 2 座、保留 2 座,总供水能力达 29 万立方米/日(南山口水厂为备用水厂不计入总供水规模)。2、巩东新区 建设 8 座配水厂和 2 个二级加压泵站,其中,大峪沟镇建设 2 座配水厂;竹林镇保留南山、北山二级加压泵站及 1 座配水厂;小关镇建设 1 座配水厂;米河镇建设 3 座配水厂;新中镇建设 1 座配水厂。3、回郭城区 扩建回郭水厂 1 79、座(5 万立方米/日);回郭城区原第二、三、四地下水水厂改建为配水厂。4、南部城镇(1)新建鲁庄水厂 1 座(0.5 万立方米/日),配水厂 1 座;(2)新建西村水厂 1 座(0.5 万立方米/日);高位水池 1 座;(3)夹津口建设配水厂(泵站)及调蓄水池 1 座;(4)近期保留涉村水厂,远期作为配水厂。第三节 排水规划 第88条 排水体制 中心城区、巩东新区、回郭城区及其他各镇、工业园区排水体制全部采用雨、污水分流制。45 第89条 污水处理目标 2020 年城镇污水处理率达 88%以上、2030 年达 95%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2020 年达 95%以上、2030 年达 100%;80、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全部达到或优于一级 A 排放标准。第90条 污水处理分区 划分为 10 个污水处理分区,分别为:中心区污水分区、芝田污水分区、东五镇污水分区、回郭污水分区、豫联污水分区、河洛污水分区、康店污水分区、鲁庄污水分区、西村污水分区、夹津口污水分区。第91条 污水处理厂 共建设污水处理厂 17 座,其中新建 12 座、扩建 5 座。总处理规模达 32.8 万吨/日,(详见附表 2-9)。1、中心城区 建设污水处理厂 7 座,其中新建 6 座,扩建 1 座。回郭城区、芝田镇、永安经济技术产业园合建回郭第二污水处理厂。2、巩东新区 建设污水处理厂 5 座,其中,新建 3 座,分别为竹林污81、水厂(0.5万吨/日)、新中污水厂(0.43 万吨/日)、米河污水厂(1 万吨/日);扩建 2 座,分别为岳阳河污水厂(0.45 万吨/日)、小关污水厂(1万吨/日)。3、回郭城区 扩建回郭污水厂(3 万吨/日)。4、南部城镇 46 新建鲁庄污水厂(0.25 万吨/日);新建西村污水厂(0.3 万吨/日);新建夹津口污水厂(0.3 万吨/日);扩建涉村污水厂(0.3 万吨/日)。第92条 再生水水厂规划 建设再生水厂 8 座,总规模达 12 万吨/日。分别为巩义中心再生水厂(4 万吨/日)、巩义第二再生水厂(2 万吨/日)、石河再生水厂(1 万吨/日)、豫联再生水厂(2 万吨/日)、回郭再生水82、厂(1万吨/日)、回郭第二再生水厂(1 万吨/日)、小关再生水厂(0.5万吨/日)、米河再生水厂(0.5 万吨/日)。第四节 通信规划 第93条 电信网 发展目标:固定电话普及率达 60 线/百人,移动电话普及率达110 卡号/百人,有线电视普及率达 100%。二类局站:中心城区新建 5 座二类局(电信交换局);回郭城区、鲁庄镇、西村镇、夹津口镇、涉村镇、大峪沟镇、竹林镇、小关镇、新中镇、米河镇分别新建或扩建二类局(电信交换局)。一类局站:根据小区通信发展同步建设,新建小区应按要求光纤到户或预留光纤到户的发展空间;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应按照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群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83、(GB50847-2012)的要求执行。第94条 邮政网 中心城区保留邮政中心局 1 座,建设邮政支局 5 座,建设邮政分47 拣中心 1 座和邮政物流配送中心 1 座;回郭城区、鲁庄镇、西村镇、夹津口镇、涉村镇、大峪沟镇、竹林镇、小关镇、新中镇、米河镇等分别新建或扩建邮政支局(所)。第95条 广播电视网 建设和完善以广播电视网络中心为核心,以中心城区机房和差转台为骨架、以各个镇机房为中心的广播电视网络格局。实现广播电视网络全覆盖,城镇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 100%。第五节 能源发展策略 第96条 能源发展策略 1、推进煤炭资源整合,推广利用清洁煤炭,实现煤炭资源集中高效开发利用。2、建立地方成84、品油储备体系,保障成品油安全供应;协调好城市建设与区域输油、输气管关系,预留管道控制廊道和安全防护距离。3、积极发展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建设“西气东输”二线天然气管网和环城高压燃气管网;在回郭城区、豫联产业集聚区、米河镇等地建设燃气储配基地,保障燃气安全供应。4、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重点实施城镇集中供热和工业园区集中供气;在南部山区和西南部农业种植区推广生物质燃料的生产和使用。5、推广热、电、冷联产技术和热、电、煤气联供技术,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48 第六节 电力规划 第97条 电源规划 1、扩建豫联中孚热电厂:扩建 2300 兆瓦热电联产机组,总容量达 5300 兆瓦;2、新85、建大唐巩义发电厂:装机容量为 2600 兆瓦,位于豫联产业集聚区东部。第98条 500 千伏电网 在中心城区东部、豫联产业集聚区南部新建 500 千伏将军变电站,主变容量为 21200 兆伏安。由过境的 500 千伏洛阳至嵩山高压输电线路供电,远期接入规划的大唐巩义电厂。第99条 220 千伏电网 全市划分为三大供电分区:中心城区供电分区、东五镇供电分区、回郭-芝田-南部供电分区。现状已建成 3 座 220 千伏变电站,规划新建 5 座,共 8 座。分别为:1、中心城区供电分区:现有 220 千伏常庄变,新建 220 千伏仓西变和黄河变,容量均为 3240 兆伏安。2、回郭-芝田-南部供电分区86、:现有 220 千伏鲁庄变,新建 220千伏巩中变和巩南变,容量均为 2240 兆伏安。3、东五镇供电分区:现有 220 千伏慈云变,新建 220 千伏巩东变,容量为 2240 兆伏安。第100条 110 千伏电网 新建 110 千伏变电站 21 座,分别为白沙变、城西变、新区变、49 新区变、神北变、化工变、叶岭变、大峪沟变、小关变、桃花峪、芝田变、热力变、回郭变、回郭变、回郭变、西村变、赵城变、夹津口变、涉村变、核桃园变、嵩顶变。第101条 高压线走廊 高压线走廊主要沿城镇外围及规划绿化防护带敷设,走廊宽度按规范标准及实际需要进行预留,控制宽度(单杆单回)一般为:500千伏,60-75 米87、;220 千伏,30-40 米;110 千伏,15-25 米;35 千伏,15-20 米;500 千伏高压电力线走廊不得穿越城镇建设区。第七节 燃气规划 第102条 气源规划 气源为“西气东输”二线天然气;“博爱-洛阳”煤层气为备用气源;LNG(液化天然气)储配站为应急气源;液化石油气为补充气源。第103条 供气分区 全市划分为四大供气分区:中心城区供气分区、东五镇供气分区、回郭供气分区和南部城镇供气分区。1、中心城区供气分区:通过沿中心城区外围建设 DN500 高压燃气环网进行供气。2、东五镇供气分区:大峪沟镇、竹林镇由昆仑次高压天然气管道供气;米河镇、新中镇和小关镇由华润次高压管道天然气供88、气。3、回郭供气分区:由回郭门站引出中压管网对回郭城区进行供气。4、南部城镇供气分区:由昆仑次高压天然气管对南部的鲁庄、50 西村、夹津口、涉村镇进行供气。第104条 燃气设施规划 1、天然气门站:在中心城区东部新建巩义东天然气门站 1 座。2、燃气分输站:在回郭城区西部新建 1 座燃气分输站,由“博爱-洛阳”煤层气输气管工程引高压燃气管至分输站进行供气。3、高/中压调压站:中心城区建设 5 座;大峪沟镇、竹林镇、小关镇米河镇、新中镇以及鲁庄镇、西村镇、夹津口镇、涉村镇分别建设 1 座高/中压调压站,共 9 座。第105条 加气站规划 1、中心城区建设 10 座加气站;其他镇新建 11 座加气89、站,分别为大有加气站、回郭西加气站、竹林加气站、小关加气站、米河加气站、米河西 1#加气站、米河西 2#加气站、鲁庄加气站、西村加气站、坞罗加气站、涉村加气站。2、规划米河西 2#加气站和涉村加气站内增设液化气储配站,对分散的农村居民点进行供气。第八节 供热规划 第106条 热负荷预测 中心城区热负荷 1800 兆瓦;巩东新区热负荷 542 兆瓦;回郭城区热负荷 509 兆瓦;南部四镇热负荷 326 兆瓦。第107条 热源规划 中心城区以豫联中孚热电厂和大唐巩义发电厂为热源;巩东新区各镇、回郭城区、鲁庄、西村、夹津口、涉村分别采用集中式锅炉房51 供热,锅炉房用地指标为 145 平方米/兆瓦;90、巩电热力为工业热源。第九节 环卫设施规划 第108条 垃圾量预测 中心城区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1.3 千克/人日,各镇及农村地区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1.0 千克/人日,全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1270 吨/日。第109条 垃圾处理场规划 1、保留现状大黄冶垃圾处理场。主要处理中心城区的生活垃圾,规模为 350 吨/日。2、新建豫联垃圾处理场。位于豫联产业集聚区东部,主要处理中心城区生活垃圾以及豫联产业集聚区工业垃圾,规模为 350 吨/日。3、新建东五镇垃圾处理场。位于米河镇南部,主要处理巩东新区生活垃圾,规模为 400 吨/日。4、新建西南垃圾处理场。位于鲁庄镇以东,主要处理回郭、芝田以及91、南部的鲁庄、西村、夹津口和涉村镇生活垃圾,规模为 400 吨/日。第110条 环卫设施规划 1、垃圾转运站 各镇共建设垃圾转运站 29 座,其中:巩东新区 12 座、回郭城区9 座、鲁庄镇 2 座、西村镇 2 座、夹津口镇 2 座、涉村镇 2 座。2、环卫停车保养场 新建环卫停车场 3 座,分别为回郭镇环卫停车场,位于回郭城区52 西部,用地面积 0.8 公顷;小关镇环卫停车场,位于竹林与小关镇之间,用地面积 0.9 公顷;米河镇环卫停车场,位于米河镇工业区内,用地面积 1 公顷。第十一章 综合防灾规划 第一节 防洪规划 第111条 防洪标准 中心城区防洪标准为 100 年一遇。各河流具体防洪92、标准如下:伊洛河右岸:城区段及芝田段、站街段防洪标准为 100 年一遇;回郭城区段防洪标准为 50 年一遇;伊洛河左岸:中心城区段防洪标准为 50 年一遇。后寺河中心城区段(石河道):防洪标准为 50 年一遇;干沟河、曹河、坞罗河、西泗河、东泗河、米河城镇建设地区段,防洪标准为 20 年一遇。第112条 防山洪标准 老城区和新城区防山洪设防标准为 30 年一遇;康店、河洛、站街及市域内其他各镇防山洪设防标准为 10 年一遇。第113条 防洪通道规划 防洪通道(排洪渠)16 条。分别为老城区杜甫办以南和义里沟排洪渠(二十里排洪渠);永安办以北的后泉沟排洪渠;康店黑北、康南、康北、焦湾、礼泉 5 93、条排洪渠;河洛水峪、蔡沟西、五龙、康沟 4 条排洪渠;站街集沟、小黄冶 2 条排洪渠;豫联产业集聚区胡坡、鲁村 2 条排洪渠;米河段河排洪渠等。53 第114条 截洪沟规划 截洪沟包括节能环保产业园上游截洪沟、康店-河洛镇镇区上游截洪沟、回郭城区上游截洪沟、西村-涉村-夹津口镇镇区外截洪沟、小关-新中-米河镇南北外侧截洪沟。第二节 消防规划 第115条 消防站规划 建设 21 座消防站。其中,中心城区 11 座;巩东新区在大峪沟、竹林、小关、米河分别建设 1 座,共 4 座;回郭城区建设 3 座;鲁庄镇、西村镇、涉村镇各建设 1 座。第116条 消防给水 以城镇供水管网为水源,同时充分利用河流94、水系等天然水源,保障消防供水。第117条 消防通道 城镇居住区消防通道宽度不应小于 4.0 米,道路转弯半径不应小于 15 米,消防通道间距应小于 160 米。第三节 城乡防震规划 第118条 抗震设防标准 1、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中心城区抗震设防基本烈度为VII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1g。一般建设工程按地震区划图或地震小区划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防。54 2、巩东新区以及回郭城区、鲁庄镇、西村镇、夹津口镇、涉村镇等抗震设防基本烈度为 VII 度。第119条 应急避灾场所 利用城镇生态廊道、公园、绿地、广95、场、停车场、学校操场等开敞空间作为人员避震疏散场地和应急避灾场所。应急避灾场所应结合平灾两用需要进行建设。第120条 农村地区防震减灾 开展农村民居防震保安试点及推广普及工作;进行农村民居基础资料调查与抗震能力评价,对农居抗震防震技术进行研究与开发;加大农村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村群众防震减灾意识。第四节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第121条 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1、全市划分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和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重点防治区一般不作为城市建设用地,现有处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的城市建设用地应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次重点防治区须经过一定的工程措施处理后才能作为一般建设用地96、;一般防治区进行规划建设时,建(构)筑物布局应避免引发地质环境问题。2、煤矿采空区容易引发山体开裂、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建设适宜性差,不宜作为城镇建设用地。第122条 重点防治地段 划定 5 处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地段,分别为黑龙潭-水头、罗泉-55 浅井、寺里坪-教练坑、康店-南河渡、站街-河洛重点防治地段。第123条 防治机制 建立健全各级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实行地质灾害部门负责制;建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和预警制度,制定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第十二章 多规合一衔接指引 第124条 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 加强本规划与巩义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统一城市发展目标和发展指标。20297、0 年城市主要经济与产业发展目标值,本规划与巩义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保持一致;本规划期限内巩义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编制需与本规划确定的 2030 年目标值保持衔接一致。规划期限内,巩义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的主要产业项目库,其落地范围应在本规划确定的产业园区边界范围内。第125条 与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 加强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形成统一城乡发展规模边界、产业园区边界。本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指标在 2020 年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指标保持一致。城镇增长边界与有条件建设区保持一致,预留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弹性。本规划期限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与修编,其建设用地规模、边界、98、基本农田范围的确定需与本规划保持一致。56 永久基本农田边界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边界为准,并与本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不冲突。第126条 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衔接 加强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衔接,形成统一的市域生态空间边界。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重要山体、重要河流、重要湖库、重要公园以及重要野生动物栖息地等区域,划定生态红线,构建多层次、成网络、功能复合的生态空间体系。57 第三部分 中心城区总体规划 第一章 城市性质、职能与规模 第127条 城市性质 郑州都市区副中心城市,郑洛三经济走廊重要支点,河南省著名的历史文化、生态旅游城市,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99、地。第128条 城市职能 1、传承历史文化、彰显山水特色的城市职能:(1)河洛文化发源地(2)省级历史文化名城(3)宜居宜业宜游的山水城市(4)以河洛文化、北宋皇陵文化等为典型代表的文化旅游胜地(5)河南省生态休闲度假旅游示范区。2、拓展城市腹地、参与区域竞合的区域职能:(1)郑州都市区副中心城市(2)郑洛三经济走廊重要支点城市(3)中原经济区重要的交通枢纽和商贸物流中心(4)中原经济区重要的旅游组织、集散中心 3、壮大经济实力、保持城市竞争力的产业职能(1)我国重要的铝精深加工与研发基地(2)我国重要的高端耐材生产及研发基地、新材料基地(3)河南省重要的高端装备制造业基地(4)河南省传统产业100、转型升级示范区 58 (5)河南省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地 第129条 城市规模 1、人口规模 2020 年,中心城区人口为 47 万人;2030 年,中心城区人口为60 万人。2、用地规模 2020 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 59 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 125 平方米;2030 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69 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 115 平方米(详见附表 3-1)。第二章 总体空间结构与布局 第130条 城市空间发展策略 空间发展策略为“北拓、南育、东进、西联”。1、北拓 新城区向北发展,完善体育、商贸及区域物流功能;老城区向北发展,依托伊洛河资源条件,建设区域旅游服务101、中心,带动现状孝义街道陇海铁路以北地区旧城改造;完善主城区北部康店、河洛镇区的旅游服务、生活、生产职能,整合伊洛河两岸空间资源,打造伊洛河新兴产业带,构成城市空间拓展的主导方向。2、南育 结合地形地貌选择建设模式,保障生态安全格局,构建生态廊道,提升城市品质。老城区重点完善社会福利、教育科研、生态居住功能,推进现状北山口镇区及其南部的旧区改造;新城区结合区域交通条件改善,适度向南发展,完善商贸、物流功能,承接老城区的部分疏散59 功能。3、东进 顺应区域交通发展态势,在加强地下文物、景观山体与河流廊道的保护前提下,引导站街镇和豫联产业集聚区一体化发展,预留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空间。4、西联 以完善102、交通联系为重点,强化经济技术产业园、芝田镇区与主城区的连接,在生态保育、文物保护的基础上,完善产业功能和配套设施,融入中心城区功能体系。第131条 空间发展方向 城市有序向北拓展,重点发展伊洛河左岸地区、孝义北部伊洛河三角洲地区,支撑伊洛河新兴产业带建设。第132条 空间结构 形成“一带三廊、一城两翼、四心双轴”的空间结构 一带,指伊洛河新兴产业带。对接区域旅游服务、商务会展、商贸物流功能,依托伊洛河两岸生态景观及旅游资源,打造形成兼具区域功能和城市功能,兼备城市景观廊道和产业走廊意义的新兴产业带。三廊,分别是后泉沟生态绿化廊道、石河道生态绿化廊道和西泗河-焦桐高速生态绿化廊道。一城,指巩义主103、城区。重点完善交通骨架和中心功能体系,促进老城区和新城区一体化发展,构建“功能一体、绿廊相隔”的主城区。两翼,分别是永安-芝田经济技术产业园区和豫联产业集聚区。60 四心,指支撑巩义中心城市职能的四个主要功能中心,分为两类。一类是兼顾区域和城市职能的区域旅游综合服务中心(城市 RBD)、区域商贸物流中心;另一类是以城市功能为主体的老城中心、新城中心。双轴,指南北贯穿中心城区的城市主要发展轴线。西侧为老城发展轴,串联区域旅游综合服务中心、老城中心及永安-芝田产业集聚区;东侧为新城发展轴,串联区域商贸物流中心、新城中心并延伸至新城区南部。第133条 功能分区 共划定 17 个功能区,其中:老城区包104、括 5 个,分别为旅游服务功能区、孝义创新功能区、商业文化功能区、和义沟生活功能区、北山口生活功能区。新城区包括 4 个,分别为体育商贸功能区、政务商务功能区、东部生活功能区、商贸服务功能区。豫联产业集聚区包括 2 个,分别为豫联产业功能区、节能环保产业功能区。康店组团包括 2 个,分别是豫商文化主题功能区、康店产业功能区(含叶岭片区)。河洛组团包括 2 个,分别是河洛文化主题功能区、商务会展功能区。其他功能区包括站街文化主题功能区、永安-芝田产业功能区。第134条 规划管理单元 结合空间结构和功能分区,中心城区划分为 15 个片区,作为空61 间识别和划定规划管理单元的依据。其中:老城区包括105、 5 个,分别为白沙片区、孝义片区、老城片区、和义沟片区和北山口片区。新城区包括 4 个,分别为新区北片区、新区核心区、新区东片区和新区南片区。豫联产业集聚区包括 2 个,分别为豫联片区、节能环保产业片区。其余片区包括康店片区、河洛片区、站街片区和永安-芝田片区。第135条 空间增长边界 北至邙岭山脊线以及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南至坞罗河及 G310,东至豫联产业集聚区、郑西高铁、青龙山景区以及焦桐高速,西至高速联络线,面积约 201 平方公里。第136条 公共中心体系 按照城市级和片区级两级配置,其中城市级包括综合公共服务中心和专类公共服务中心两大类。1、综合公共服务中心 共计 2 处。老城综106、合公共服务中心以新兴路、杜甫路、建设路和永安路围合的区域为核心,重点发展市级文化、医疗、商贸职能;新城综合服务中心以新兴路、紫荆路、杜甫路和惠民路围合的区域为核心,重点发展市级行政办公、文化展览、金融商贸等职能。2、专类服务中心 共计 9 处。其中,专类公共服务中心包括体育中心、教育科研中心,共计 2 处;专类商业服务业中心包括商务休闲中心、商务会展中心、创新研发中心、康体休闲中心、建材商贸中心、汽车商贸中心、62 电子商贸中心,共计 7 处。3、片区中心 共计 9 处,包括新区北片区中心、新区南片区中心、北山口片区中心、和义沟片区中心、永安片区中心、芝田片区中心、康店片区中心、河洛片区中心、107、站街片区中心。第三章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 第137条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模 用地规模为 629.30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 9.12,人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 10.49 平方米。第138条 行政办公用地 1、用地规模为 51.57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0.75,人均行政办公用地为 0.86 平方米。2、市级行政办公设施的用地主要布局在新区综合公共服务中心,老城区内市级行政办公设施逐步向新区集中,保留杜甫路沿线市级行政办公用地。3、结合中心城区内各街道的行政管理需求,设置行政办公用地,确保社区管理设施用地。4、严格控制各级产业集聚区内新建行政办公设施。5、实现108、公安派出所、警务室和街道办事处、社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开展工作。第139条 文化设施用地 1、用地规模为 60.55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 0.88,人均文化63 设施用地为 1.01 平方米。2、文化设施按照市级和社区级两级配置。3、完善新城区市民文化艺术中心功能,包括图书馆、文化馆、演艺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新建城市规划展览馆。4、社区文化中心用地 7 处,分别位于康店片区中心、孝义片区中心、新区北片区中心、站街片区中心、北山口片区中心、新区南片区中心、芝田片区中心;其余社区级文化中心结合市级文化设施、创意文化设施进行布局。5、在伊洛河左岸的河洛文化主题功能区内新建河109、洛民居博物馆,在旅游服务功能区内新建会展中心。第140条 教育科研用地 1、用地规模为 365.84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 5.30,人均教育科研设施用地为 6.10 平方米。2、保留现状市委党校、广播电视大学,保留并扩建成功财经学院;以巩义市技工学校为基础,整合育才职业技术学校、阳光技术学校,在北山口片区南部建设职业技术培训基地。3、积极利用现有相关产业研究资源,以高校、职业技术学校为基础,发展高新技术研发基地。4、建设一批“科技推广服务站、科技文化广场、双创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学技术机构或设施。5、结合居住片区划分,在现状布局的基础上,按照合理服务半径,均衡布局中小学校,适当增加设施110、配置标准。64 第141条 体育用地 1、用地规模为 46.17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 0.67,人均体育用地为 0.77 平方米。2、体育设施按市级、片区级和社区级 3 级配置。3、在新区北部新建市级体育中心一处。保留老城区片区级体育中心,在新区东部新建片区级体育中心。4、社区体育场地 9 处,位于康店片区中心、孝义片区中心、河洛片区中心、新区北片区中心(2 处)、北山口片区中心、和义沟片区中心、新区南片区中心、芝田片区中心,其余片区结合市级、区级体育设施开展社区体育活动。第142条 医疗卫生用地 1、用地规模为 54.11 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 0.78,人均医疗卫生用地 0.90 平方111、米。2、按照每千人 7 张病床的指标,建设以大型综合医院为核心、专科医院为辅助、防疫保健机构为基础的市级、片区、社区三级卫生医疗服务系统。3、整合原巩义市人民医院、原巩义市中医院,建设巩义市中医院;巩义市人民医院迁出至新城区南部,新建一所市级三甲综合医院,包括妇幼保健院、中心血站、疾控中心等设施;新区北部新建一所市级综合医院。4、以民营医院为主体,完善片区级综合医院。保留巩义瑞康医院,扩建巩义市第二人民医院,在新区北部、北山口片区中心附近新建两处民营综合医院。5、完善社区级医疗体系。在河洛、康店、站街、永安-芝田产业65 功能区以原镇卫生院为基础,建设社区医院;其余片区结合未来街道划分调整,3112、-5 万人可设置一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根据需要下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一体化管理。6、完善和提升现有专科医院,为各类专科医院的发展预留用地。第143条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1、用地规模为 17.90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 0.26,人均社会福利设施用地为 0.30 平方米。2、千人养老床位达到 40 床;结合市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儿童福利院。以寄宿制学校为依托,建设留守儿童福利设施。3、规划一处市级社会福利中心(包括福利院、养老院等设施),位于和义沟片区;在孝义片区、新区南片区规划两处片区级社会福利中心。4、老城区和新城区按 3-5 万人一处,建设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及托老所,新建居住区必须113、配建相应的养老设施用房。以康店、河洛、站街、芝田原敬老院为基础,建设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第四章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 第144条 用地规模 用地规模为 727.95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10.55,人均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为 12.13 平方米。第145条 商业用地 1、用地规模为 579.78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 8.41%,人均商业用地为 9.66 平方米。66 2、零售商业用地 市级商业中心 2 处,分别为老城商业中心和新城商业副中心。在各片区中心布局商业用地。3、批发市场用地 批发市场用地 4 处,分别为万洋建材市场、新区南部的电商批发市场、区域物流中心附近的汽车专类市场、二114、十里铺农贸批发市场。第146条 商务用地 1、用地规模为 102.96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 1.49%,人均商务用地为 1.72 平方米。2、保留老城区综合公共服务中心以及新华路、建设路、杜甫路沿线的商务用地;建设新城区中央商务区;区域商贸物流中心、新区城际轻轨站北部、旅游服务功能区、孝义创新功能区内布局适量商务用地。第147条 娱乐康体用地 1、用地规模为 32.39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 0.47%,人均娱乐康体用地为 0.54 平方米。2、在伊洛河及石河两岸依托滨河景观、旅游景点,分散布局娱乐康体设施。第148条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1、用地规模为 5.86 公顷,人均公用设施营业网115、点用地 0.10 平方米。2、老城区适当增加网点数量;城市新建区,按照服务半径要求,结合居住片区均衡布局。67 3、鼓励除加油加气站用地外的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与其他用地混合使用。第五章 居住用地规划与住房发展 第149条 用地规模 用地规模为 1770.88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 25.67,人均居住用地为 29.51 平方米。第150条 规划布局 集中新建与分散改造相结合,差异化发展居住用地,划分为 12个居住片区(详见附表 3-2)。每个居住片区分为 1-3 个居住区,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配置各类公共服务设施。老城区重点疏解人口,降低居住密度,增加公共开敞空间,推进城中村改造116、棚户区改造,提升居住环境品质;新城区结合总体城市设计要求重点控制居住片区建设高度和密度,与山水格局取得协调。康店、河洛应结合伊洛河新兴产业带建设,严格控制住宅开发强度,建设滨水、临山的低密度、低开发强度生态住区;站街片区和永安-芝田片区侧重保障性住房建设。第151条 住房保障 1、保障性住房标准 保障性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 60 平方米以内。2、保障性住房政策(1)根据国家及河南省住房保障制度,建立符合巩义自身特点68 的城市住房保障政策。(2)切实降低保障性住房准入门槛,人均住房面积低于 15 平方米的城镇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要全部纳入公租房保障和轮候范围。(3)加快棚户区改117、造,推进城边村就地城镇化,妥善安置“双失”农民。3、保障性住房布局原则(1)公共租赁住房应结合商品住房项目进行配建,采取分散的方式进行布局;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产业片区应就近集中建设单元型或宿舍型公共租赁住房。(2)棚户区改造,一般应在原址进行,必须进行搬迁的,也应选址布局在现状所在的居住片区。4、保障性住房供给规模 保障性住房总量近期达到中心城区住房总套数比例的 15%左右,远期达到 20%左右。第六章 绿地系统及水系规划 第152条 绿地指标 绿地与广场用地规模为 817.18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 11.85,人均绿地 13.62 平方米。其中,公园绿地 665.4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 118、9.65,人均公园绿地 11.09 平方米。绿化覆盖率 45%。第153条 绿地与广场用地布局 1、绿地系统 建设“一带三廊多园”的网络化绿地系统。69 一带,伊洛河滨河绿化带。三廊,西泗河-焦桐高速生态绿化廊道、石河道生态廊道、后泉沟生态廊道。多园,指城市各级、各类公园、城市郊野公园以及城市广场,为市民休憩提供多层级的绿色开敞空间。2、公园绿地 构建以“市级综合公园-社区公园-街头绿地”三级体系为重点、专类公园为补充的城市公园系统。(详见附表 3-3)(1)市级综合公园 4 处。包括白沙湿地公园、石河道公园、新区行政公园、南部旅游公园(2)市级专类公园 6 处。包括河洛文化公园、孝义兵工厂遗119、址公园、宋永昭陵和永厚陵公园、体育文化公园、唐三彩文化公园、包拯墓遗址公园。(3)社区公园 12 处,主要面向社区居民日常休闲活动,依托居住社区中心或主要生活干道交叉口设置。(4)强化街头绿地、小游园和游憩绿化带等小型绿地建设,按照不超过 500 米服务半径标准设置,规划对街头绿地提出指导位置及范围,具体街头绿地位置和范围在控规中予以进一步落实。3、防护绿地(1)铁路防护绿地:普通铁路两侧防护绿地宽度控制不宜少于20 米,郑西高速铁路穿越城区地上段两侧防护绿地宽度控制不宜少于 50 米,企业铁路专用线两侧防护绿地不宜小于 10 米。(2)自然沟壑防护绿地:在城市建成区内控制和义沟、高山沟、后泉120、沟等自然沟壑周边的防护绿地宽度不少于 20 米。70 (3)市政设施周围防护绿地:水厂厂区周围设置宽度不少于 10米的防护绿地;污水处理厂周边宜设置不少于 20 米的防护绿地。(4)高压走廊防护绿地:110 千伏高压走廊控制 15 米以上防护绿地,220 千伏高压走廊控制 30 米以上防护绿地。(5)工业用地防护绿地:具有污染和环境影响的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之间防护绿地应控制不少于 30 米。5、广场用地 城市广场共 10 处,包括白沙湾广场、市民广场、河洛汇流广场、永厚陵广场、永昭陵广场、杜甫广场、轻轨广场、站街广场、康百万广场和石窟寺广场。6、自然生态绿地和基础设施绿化廊道(1)生态廊道 3121、 条,分别为西泗河-焦桐高速生态廊道、石河道生态廊道、后泉沟生态廊道。(2)生态郊野公园 6 处,分别为青龙山生态郊野公园、邙岭神都山生态郊野公园、邙岭礼泉植物郊野公园、河洛湿地郊野公园、和义沟生态沟壑郊野公园、永定陵宋陵文化郊野公园。(3)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廊道宽度不低于 50 米,国省道两侧绿化廊道宽度不低于 20 米。第154条 城市绿线管理与控制 划定社区级以上公园、专类公园、主要防护绿地的城市绿线范围。对影响城市布局的结构性绿地参照城市绿线管理,包括主要生态绿化廊道、河洛湿地郊野公园、永定陵宋陵文化郊野公园。社区级以下(含社区级)公园绿地、次要防护绿地的绿线范围由专项规划和下层次城乡规122、划具体划定。71 城市新建地区在保证区域绿地规模总量不减少、服务半径不增加、绿地系统完整的前提下,专项规划和下层次城乡规划可对绿线范围进行适度调整。因市政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需要修改绿线的,应遵循区域绿地总量平衡的原则。城市绿线严格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管控。第155条 水系规划 水系有 5 条主要河道。其中,伊洛河城区段采取复合式断面,两侧设置不低于 15 米绿化带;石河城区段采取直立式断面,两侧设置不低于 10 米绿化带;东泗河、坞罗河城区段采取斜坡式断面,两侧设置不低于 10 米绿化带;西泗河城区段采取斜坡式断面,两侧设置不低于 5 米绿化带。第156条 城市蓝线控制与管理 划定伊洛河、123、石河、西泗河、东泗河、坞罗河的城市蓝线范围。其他水体的蓝线由专项规划和下层次城乡规划具体划定。城市蓝线严格按照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管控。第七章 工业与物流仓储用地规划 第157条 工业用地规模 用地规模为 1267.21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 18.37,人均工业用地 21.12 平方米。第158条 工业用地布局 产业园区(集聚区)4 处,分别为豫联产业集聚区(含节能环保72 产业园)、永安-芝田经济技术产业园区、康店民营科技创业园区(含叶岭产业片区)、河洛生态产业园。1、豫联产业集聚区(含节能环保产业园)重点发展铝精深加工、高端机械装备与零部件制造业、新型结构材料生产等产业。辖区涵盖节能环保产业124、园,位于豫联产业集聚区西南侧,重点发展新材料、节能环保设备制造等产业。2、永安-芝田经济技术产业园区 重点发展铝精深加工、精密金属制品、高端水处理材料等先进制造业。3、康店民营科技创业园区(含叶岭产业片区)重点发精密金属制品、特种电缆电线、电子信息产业、印刷产业、家具制造业;辖区包括叶岭产业片区。4、河洛生态产业园 重点发展食品加工、饮料、生物医药加工等一类工业。第159条 物流仓储用地规模 用地规模为 128.57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 1.86,人均物流仓储用地 2.14 平方米。第160条 危险品物流仓储用地布局 近期保留现状位于巩义市建设路 4 号存储柴油的河南郑州巩义石油分公司以及位125、于巩义市孝义路 2 号的河南国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巩义分公司南区油库,远期迁出中心城区。危险品物流仓储项目建设之前必须进行安全影响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并严格控制其建设规模,加强安全防护。73 第161条 普通物流仓储用地布局 1、区域物流中心,位于五里堡片区,依托陇海铁路改线及巩义新火车站建设布局区域物流中心,提供铁路及公路综合物流服务。2、生产配套物流园区,位于永安-芝田产业集聚区西部,为产业集聚区提供货物的储存、运输、配送、交易等物流服务。3、生活物流配送园区,位于新区南部焦桐高速南出入口附近,同时承担新型电商物流配送服务和城市生活物资配送服务。4、万洋物流区,位于万洋建材城南部,提供商贸配126、套物流服务。第八章 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 第162条 建设用地开发强度控制 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开发强度按四级控制,实行差异化的土地开发强度管制。1、土地使用强度区-高强度开发地区,主要包括城市公共服务中心的核心区、城市重要交通枢纽地区,属于高层建筑发展区。整体容积率不低于 2.0,整体建筑密度控制在 30-35之间。2、土地使用强度区-中高强度开发地区,主要包括城市公共服务中心的外围地区、片区服务中心和新建居住区等地区,属于中高层建筑发展区。整体容积率不低于 1.5,整体建筑密度控制在 30-35之间。3、土地使用强度区-中强度开发地区,主要包括中心城区内的老城区、伊洛河、石河的滨水地区,以127、及其他城市边缘地区,以多层建筑为主,部分低层建筑,少量高层建筑。整体容积率不高于 1.5,整体建筑密度控制在 30-40之间。74 4、土地使用强度特殊控制区-主要包括中心城区内的工业和物流仓储用地,开发强度结合生产工艺要求可适当调整。5、各具体建设用地的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参照河南省和巩义市法规政策和经审批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第九章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旧区更新规划 第163条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目标 保护中心城区范围内各类历史文化资源,传承巩义历史文化传统,彰显历史文化城市特色,协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建立“城市历史山水格局、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三个层次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第164条 历史文化128、名城保护内容与重点 1、城市历史山水格局 重点保护中心城区“两山并峙,河洛汇流”的自然山水格局,以及宋陵历史轴线。保护城市东南山脉与丘陵,修复山形和植被,禁止开山采石、挖山建房等破坏山体行为;保护和修复伊洛河、石河、坞罗河等水系的河道轮廓与水体形态。2、文物古迹(1)文物保护单位 文物保护单位 40 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7 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2处,郑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2处和巩义市级文保单位9 处。(详见附表 3-4)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保护和管理。75 (2)历史建筑 确定 4 处近现代建筑为推荐保护的历129、史建筑,分别为孝义电影院、巩义电影院、宋陵大厦以及巩义宾馆。历史建筑的最终保护名单,建议由市规划管理部门会同市文物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确定,并提出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和周边建设控制范围,经征求有关专家和巩义人民政府的意见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历史建筑必须依据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划定包括历史建筑及必要的风貌协调区在内的紫线保护范围,制定和完善历史建筑的保护措施和管理规定。第165条 旧区范围与更新目标 旧区包括旧生活区 2 处,更新改造范围面积约 14.86 平方公里;旧工业区 2 处,更新改造范围面积约 5.60 平方公里。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更新改造,全面改造棚户区,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和绿化绿地130、建设;完善老城区路网系统,提高道路网密度;使旧区成为生活设施完善、交通顺畅方便、居住条件大为改善的现代化城区。改造旧工业区低效工业用地。第166条 旧区更新措施 1、旧生活区 陇海铁路以北旧生活区重点改造城中村和棚户区,建设集中安置区;提升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水平,完善内部道路和交通设施建设,改善片区对外交通条件。陇海铁路以南旧生活区以永厚陵、永昭陵为核心,划定文物保护76 紫线,加强文物保护协调区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全面改造城中村和棚户区,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增加绿化开放空间;改善老城区商圈环境,提升配套设施水平和公共空间质量。2、旧工业区 新城区北部旧工业区的现状二、三类工业用地置131、换为居住、商业、服务设施用地,形成配套设施完善的新居住社区。对经济技术产业园的旧工业区内的落后产能进行淘汰,整合用地资源,完善配套物流设施和公共租赁房建设。第167条 棚户区与城中村、城边村改造 1、棚户区 规划期内完成孝义街道、杜甫路街道的棚户区改造,总计安置约4.8 万人,规划预留约 115 公顷安置用地。新建安置住房原则上以普通住宅为主。2、城中村、城边村改造 规划期内完成永安路街道、康店镇、站街站、河洛镇、芝田镇、北山口镇的城中村、城边村改造,总计安置约 9.3 万人,规划预留约263 公顷安置用地。新建安置区应向建成区集中,避免分散安置。新建住房原则上以中小户型为主。第十章 地下空间132、规划 第168条 规划目标 与城市用地布局相协调,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建设功能齐全、安全方便、环境优美的地下空间系统。规划新建项目地下化比例77 达到 5-10(不包括道路等公共部分地下空间)。第169条 重点开发区域 老城区综合公共服务中心、新城区综合公共服务中心作为地下空间开发重点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主要以浅层和次浅层为主。浅层,指城市建设用地 0 至-6 米地下空间,主要安排停车、商业服务、公共步行通道、人防等功能;次浅层,指城市建设用地-6 至-15 米地下空间,主要用于人防工程等。第170条 设施规划 交通设施,结合人防工程、各类建筑和广场绿地建设地下停车场;在城市中心地区建设地133、下道路和过街通道。公共设施,结合城市综合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地下公共活动综合体和地下步行商业街。市政基础设施,统筹安排地下城市基础设施管网及设施。防空防灾设施,建设系统化、现代化的地下防灾体系,包括人防空间、储藏空间、地下避难场所、地下生命线等。第十一章 总体城市设计 第171条 风貌定位 利用巩义独特的自然和历史人文景观资源优势,创造“山水相映、文城融合、创新活力、宜居宜游”的城市特色景观风貌。第172条 景观结构 构筑“两山一河环双城,三廊双轴通山水”的城市景观总体结构。78 1、两山一河环双城 两山,为青龙山和邙岭。双城,为代表传统风貌的老城区和代表现代都市风貌的新城区。一河,为兼具景观和文134、化价值的水系伊洛河,打造伊洛河生态文化景观带。2、三廊双轴通山水 三廊,为后泉沟宋陵人文生态景观廊、石河道城市游憩景观廊以及青石岭西泗河历史人文和城市游憩景观廊。双轴,为老城传统商业文化景观轴、新城现代都市活力景观轴。第173条 风貌分区 划分为六大类风貌分区。1、传统老城风貌片区:主要为老城区。保持原有空间肌理和街巷尺度,完善小型开敞空间系统;加强该地区商业街、景观路建设、以及宋陵周边的建筑风貌协调。2、现代都市风貌片区:主要为新城区。重点展示现代都市的风貌景观特征,强化政务商务轴线,完善各类开敞空间联系,注重与沟壑过渡地区的建筑和道路布局设计,打造结构清晰的现代城市形象。3、高效产业风貌片135、区:主要包括豫联产业集聚区、永安-芝田经济技术产业园区,重点突出高效现代的工业区形象。4、滨水文化风貌片区:主要为伊洛河两岸地区。充分挖掘伊洛河沿岸的历史文化和自然景观要素,加强滨水岸线设计,打造多段主题功能区,注重伊洛河与邙岭山水关系,全面提升伊洛河沿线景观风貌。5、近山游憩风貌片区:主要为青石岭、青龙山、邙岭地区。重79 点进行生态环境修复,保护原有山体地貌,建设近山游憩设施和步道,展现原生态山区景观风貌。6、沟壑浅丘风貌片区:为老城南部和义沟、后泉沟以及新城东部沟壑地区。保护现有沟壑地形地貌,恢复周边植被。区域内建筑以小体量、低层为主,注重与沟壑的空间立体关系。第174条 景观节点 景观136、节点 3 种类型共 20 处,分别为:1、城市中心景观节点 12 处:沙湾广场、白沙湾湖、市民广场、杜甫故里、石河道公园、孝义兵工厂遗址公园、宋永昭陵和永厚陵公园、体育文化公园、新区行政中心、康百万旅游服务中心和石窟寺旅游服务中心、南部旅游公园。2、城市门户景观节点 4 处:包括高速出口景观节点、S235 与 S312交口景观节点、S312 与人民路交口景观节点、S235 与新兴路交口景观节点。3、自然景观节点 4 处:包括青石山、磨盘山至高点、白沙湿地公园、石河湖水系景观节点。第175条 景观标志物 1、主要标志性建筑物 9 处,分别为巩义火车站、市体育会展中心、朗曼标志办公、市政府大楼、市137、文化中心、巩义博物馆、宋陵博物馆、河洛滨河酒店、宋陵大厦。2、主要构筑物 9 处,分别为洛神观景塔、杜甫像(雕塑)、城市观景塔、巩义东高速出口雕塑、化工厂工业遗迹、青石岭标志塔、S235 与陇海路交口规划雕塑、S312 与人民路交口规划雕塑、S312 与80 S235 交口规划雕塑。第176条 城市轮廓线 确定六条主要城市轮廓线界面。1、从邙岭向南观测,视觉焦点为体育中心、河洛高层区,近景范围为河洛路以北。2、从青石岭向西观测,视觉焦点为体育中心、行政中心,近景范围为新城区东部地区。3、从康店镇滨河地区向东观测,视觉焦点为老城区、白沙湾中心,近景范围为老城区西部地区。4、从青龙山向北观测,视觉138、焦点为新区南部旅游服务中心,近景范围为杜甫路以南。5、从新兴路大桥向东观测,视觉焦点为行政中心、朗曼公共楼,近景范围为新城区西部地区。6、从新兴路大桥向西观测,视觉焦点为老城区,近景范围为老城区南部地区。对城市轮廓线塑造,应充分考虑背景山体,形成丰富的城市立体轮廓。重点突出统领整个新区景观视觉系统的高层建筑簇群及标识性建筑物,结合公共节点区域突出城市轮廓线的变化和节奏,避免形成平直呆板的建筑轮廓线效果。第177条 特色风貌保护重点区域及保护措施 特色风貌保护重点区域主要为城市山体和滨河地区。1、山体景观风貌区控制 外围背景山体青龙山周边建筑以低层为主;城区内主要眺望节点81 涉及的建筑高度应不139、遮挡背景山体山脊线。近处山体邙岭周边,与山体距离为山体高度一倍的周边范围控制建筑高度小于 12 米,连续面宽不超过 45%;距离为山体高度两倍的区域建筑高度不得高于 24 米;距离为山体高度 2-4 倍区域建筑高度应低于山体高度的二分之一,约 50 米。距离和义沟、高山沟、后泉沟沟壑边缘 100 米,建筑高度控制不超过 15 米,建筑密度控制在 35%以下。2、滨水景观风貌区控制 距离伊洛河蓝线外侧 200 米,石河、坞罗河和西泗河蓝线外侧100 米,建筑高度控制不超过 15 米,建筑密度控制在 35%以下。第178条 景观道路 1、景观大道 7 条,包括紫荆路、滨河路、河洛路、杜甫路、永安路140、苏秦路、S312 等,应融入巩义丰厚的历史人文要素,特色化打造道路两侧景观。2、林荫道 4 条,包括新兴路、石河路、新华路、堤顶路等,延续和增加道路两侧梧桐树等高大乔木绿化,打造绿化率高、尺度亲切宜人的林荫道。3、商业街主要位于商业服务集中的地区,强调道路景观与周边建筑整体打造,注重街道小品和人行设施的建设。第179条 建筑高度控制 建筑高度分为四个梯度控制:1、低层区:为 1-3 层(0-15 米)建筑,是高层和多层严格控制区,主要包括自然生态绿地、公共绿地、丘壑地貌地区、历史风貌协82 调区以及视线通廊内地区。2、多层区:为 3-6 层(15-24 米)建筑,是高层限制控制区。主要包括老141、城更新区、沿水系和山体绿地的一线地区(一般为山体周边、水体和绿廊周边 50-100 米以内),以多层建筑为主,此范围内建筑高度采用弹性控制。3、中高层区:为 6-18(24-50 米)、19-25 层(50-80 米),是中高层延伸发展区。主要包括城市公共中心的外围地区、片区公共中心、沿水系和山体绿地的二线地区(山体和水体周边 100-200 米以内)。避免沿街“一层皮”和平直轮廓线的布局模式,高层塔楼宜适当退后道路红线。此范围内建筑高度采用弹性控制 4、高层集中区:为 25 层以上(80 米以上),是高层建筑优先发展区。主要位于新城区沿河洛路两侧,行政中心南部。第180条 景观视廊 从“山山142、互望”和“山城互望”两个层面塑造景观通廊,视廊中心线两侧 50 米的视廊核心区严格控制新建建筑高度。4 条重要的“青龙山、邙岭山山互望”景观视廊,主要包括青石岭-神都山、青石岭-石人山、邙岭南-青龙山、大坡顶-青石岭。6 条“山城互望”景观视廊,主要包括宋陵视廊、行政文化中心视廊、青石岭-新兴路视廊、海眼岭-后泉沟-邙岭视廊、海眼岭-和义沟-邙岭视廊和石河道南部-凤凰岭视廊。第十二章 综合交通规划 第181条 发展目标 建设与城市空间结构和用地发展相协调、促进城市一体化发展,83 资源配置合理、系统功能完善、网络层次分明、内外衔接紧密、交通组织有序、片区联系便捷、体现巩义山水城市特色的综合交通143、运输体系。第182条 发展战略 交通引导战略:构建城市快速交通体系,实现中心城区片区间快速联系,提高城市交通运行效率,促进空间一体化发展。资源整合战略:优化铁路线路布局,强化对外枢纽服务,推动通用机场建设,支持巩义城镇化和社会经济发展。模式转型战略:构建可持续发展的交通系统,实施公交优先,提高步行和自行车系统设施水平,促进绿色交通出行。第183条 对外交通系统规划 1、铁路枢纽 布局铁路客运枢纽 3 个,分别为巩义站、巩义城际站和巩义北城际站。货运枢纽 2 个,巩义站,客货两用,保留站街货运站。2、公路枢纽(1)布局 3 个公路客运站,分别为巩义客运北站、巩义客运东站、巩义客运站。(2)布局 144、7 个公路货运站,分别为巩义站货运站、中心城区东部货运站、中心城区西部货运站、芝田货运站、豫联货运站、康店货运站、青石岭货运站。3、对外出入道路(1)衔接高速公路道路:石河路和 S235 分别衔接连霍高速公路,苏秦路衔接焦桐高速公路出入口。84 (2)主要对外出入道路:向北为焦桐高速、S235;向南为焦桐高速、S235;向西为连霍高速、G310、S312;向东为连霍高速、G310、S312、S314、S315。第184条 道路与交通设施规划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规模 1433.86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20.79%,人均 23.90 平方米。1、整体格局与级配 规划结构性道路网络形成“一环多射、145、七横八纵”格局。城市道路网由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四个等级构成。2、快速路 城市快速路包括 S235 中心城区段、G310 中心城区段、豫联-回郭快速通道与 G310 芝田联络段,形成快速环路。3、主干路 城市主干路由骨架主干路和一般主干路构成。(1)骨架主干路形成“七横八纵”格局。“七横”为河洛路、新兴路、陇海路、杜甫路、苏秦路、南环路、芝田路;“八纵”为S312、永安路、建设路、和平路-永昌路、滨河路、紫荆路、唐三彩路、站街路。(详见附表 3-5)(2)一般主干路结合片区功能和沿线用地布局,突出服务功能,承担片区内部以及相邻片区的交通出行需求。4、红线与断面(1)快速环路红线宽度按 146、40 米控制,双向机动车道不应少于 6条。(2)主干路红线宽度按 30-50 米控制,双向机动车道不应少于85 4 条。新建主干路宜采取一块板为主的断面形式。(3)次干路红线宽度按 25-40 米控制,双向机动车车道为 2-4条,新建次干路宜采取一块板的断面形式。(4)支路红线宽度按 12-25 米控制,双向机动车道为 2-4 条,保证步行道和自行车道的设施空间。5、跨伊洛河桥梁布局 共 10 座,其中,老城区与康店跨河桥梁 3 座,衔接道路为南环路、人民路及河洛路;新城区与河洛跨河桥梁 3 座,衔接道路为石河路、滨河路及 S235;铁路专用桥 1 座,高速专用桥 2 座,S312 跨河桥梁 147、1 座。(详见附表 3-6)6、交叉口(1)快速环路与其他城市道路采取立体交叉或信号控制的平面交叉,其中互通式立交 10 处,城市道路跨铁路、跨高速公路均采取分离式立交方式。(2)城市道路交叉口采用平交形式,其中主次干路交叉口采取信号灯控制;支路一般不得穿行主干路,支路与主干路交叉口采取右进右出、减速让行或停车让行标志交叉口。第185条 公共交通系统规划 建设以城市公交为主体,出租车和其他方式为补充的公共交通系统。1、公交线网 城市公交线网由公交快线和公交普线构成。以中心城区、回郭城区和巩东新区为重点,以客运枢纽为核心,在一、二级客运走廊布局公交快线,实现老城区、新城区、回郭城区、86 巩东新148、区之间的快捷城市客运联系。以公交快线为骨架,布局公交普线,提升城区公共交通覆盖。2、公交枢纽 I 类公交枢纽 4 座,分别为巩义站、巩义城际站、巩义客运北站、巩义客运东站。II 类公交枢纽 7 处,分别位于新兴路百货大楼附近、新兴路河大大厦附近、人民路人民医院附近、陇海路府前广场附近、杜甫路老客运站、永安路第二医院附近、和义沟片区中心。3、公交场站 包括公交停保场及首末站,其中公交停保场包括高级停保场和普通停保场 2 类。高级停保场 1 处,为芝田高级停保场,位于芝田片区北部永安路以西,占地 2.24 公顷。普通停保场 3 处,其中石河路公交停保场,位于石河路东侧、河洛路北侧,占地 2.36 149、公顷;河洛路公交停保场,位于巩义站地区河洛路以南,占地 1.87 公顷;巩义客运东站公交停保场:结合 S235 东侧巩义客运东站建设,占地 0.73 公顷。公交首末站 14 座,结合居住区和客运枢纽布置,每座公交首末站用地面积宜在 0.1-0.3 公顷。6、出租车发展 出租汽车保有量为 720 辆,万人出租车拥有量为 12 辆车。7、城乡公交发展 以公交枢纽为核心,推进通达乡村公交网络建设,加大城乡公交运力投入,促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87 第186条 步行和自行车规划 沿伊洛河、石河两岸营造滨水步行空间,并系统规划与滨水步行空间垂直的指向性步行体系。以主要居住区为起点,打造步行与自行车系统,150、鼓励片区内出行采用步行与自行车方式。重视公交枢纽周边步行集散道路的规划,促进“步行+公交”出行方式的建立。第187条 停车系统规划 1、形成以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公共停车场为辅、路内临时停车位为补充的城市停车系统。其中,建筑配建停车场承担全部停车需求的 80%以上,公共社会停车场承担全部停车需求的 10-15%,路内停车占 5-10%。2、社会公共停车场用地 30 公顷。其中,中型公共停车场 19 处,占全部社会公共停车场的 60%。第十三章 环境保护规划 第188条 环境保护目标 1、环境空气质量目标 近期目标:中心城区大气环境质量按功能区划达标,全年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到 260 天以上;151、远期目标:全年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到 300 天以上。2、水环境质量目标 近期目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国家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伊洛河水质达到 III 类水质标准;88 远期目标:伊洛河水质达到 III 类及以上水质标准,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3、声环境质量目标 中心城区各类声学环境功能区噪声不超过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要求,交通干线两侧不超过 70dB(A)。4固体废物处置目标 工业固体废物处理率达到 100%,危险废弃物和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率 100%。第189条 水环境功能区划 III 类水体控制区:伊洛河巩义入境断面至至黄河汇流处。该区域为景观、一般工业和农业152、用水区。IV 类水体控制区:石河、西泗河和东泗河中心城区段。该区域为一般景观要求用水区。第190条 环境空气功能区划 一类控制区为南河渡省级森林公园在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范围内的部分;二类控制区为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范围内的其他区域。第191条 声学环境功能区划 0 类声环境功能区: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1 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2 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89 3 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153、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4 类声环境功能区:包括 4a 和 4b 两种类型,4a 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各级别公路两侧区域,4b 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第192条 环境综合功能区划 全市共划分 3 类环境综合功能区。一类环境功能区范围为南河渡森林公园。环境空气质量执行一类控制区标准,水环境质量执行 III 类水体标准,声环境执行 1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二类环境功能区范围为中心城区除一类环境功能区和三类环境功能区以外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二类控制区标准;水环境质量执行相应水环境功能区划中的标准;声环境执行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三类环境功能区范围为豫154、联产业集聚区和永安-芝田产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二类控制区标准,水环境质量执行 IV 类水体标准,声环境执行 3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第193条 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1)直接燃煤锅炉全部拆除或改用清洁燃料,提高工业燃煤洗选比例,加快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2)加快豫联产业集聚区工业升级改造,严控工业污染。(3)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90 2、水环境污染防治。(1)完善污水处理厂建设,建设再生水处理设施;完成老城区雨、污水分流改造,新建污水厂与配套管网同步投运。(2)加强工业污染排放监管,对排污企业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现有排污企业逐步向园区155、集中,实行污水集中处理。(3)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补水等措施,加大石河、东泗河和西泗河水环境治理力度。(4)加强地下水管理。划定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和地面沉降控制区,禁限采区内自备水井限期关闭。3、声环境污染防治(1)项目规划选址须充分考虑噪声影响,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音设备采用降噪措施。(2)对重型货运车辆采取必要的限行措施;加强对路面维护保养,在噪声敏感区域的道路两边建设隔声屏障。(3)制定服务业噪声控制行业规定,限定作业和营业时间。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1)对工业企业实行固体废弃物源头减量;制定优惠政策,建立健全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和回收体系。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实现156、 100%安全处置。(2)加强垃圾无害化处理,完善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和处理厂建设;开展垃圾分类收集试点,积极推进餐厨废弃物等资源化利用。91 第十四章 市政设施规划 第一节 给水工程规划 第194条 需水量预测 人均综合用水指标为 400 L/人d,需水量预测为 23 万立方米/日(不含豫联产业集聚区预测的 8 万立方米/日工业用水)。第195条 水源规划 以黄河滩区地下水、黄河地表水为主要水源;坞罗水库及其地下水、后寺河水库、佛湾水库等本地地表水为补充水源;以陆浑灌渠引水为备用水源。第196条 水厂规划 建设水厂 7 座,其中扩建 2 座、新建 3 座、保留 2 座,总供水能力达 29 万立方157、米/日(南山口水厂为备用水厂不计入总供水规模)。1、扩建烈姜沟水厂:现状规模为 4 万立方米/日,扩建到 8 万立方米/日。2、新建城北水厂:设计规模 1 万立方米/日,用地面积 1 公顷。3、新建东区水厂:设计规模 10 万立方米/日,用地面积 9 公顷。4、扩建坞罗水厂:现状规模 3 万立方米/日,扩建到 6 万立方米/日。5、新建青龙山水厂:设计规模为 2 万立方米/日,用地面积 1.6公顷。6、保留现状万泉水厂:规模 2 万立方米/日 7、保留南山水厂:规模 1.5 万立方米/日。92 第197条 应急备用水源 万泉水厂为城市应急和备用水源地。第198条 泵站及高位水池 1、永安路泵站158、:现状永安路配水站改建为加压泵站,规模为 1.7万立方米/日,用地面积 0.7 公顷。2、滨河路泵站:在新城区滨河路新建 1 座二次加压泵站,规模为 4 万立方米/日,用地面积 1 公顷。3、高位水池:在康店民营科技创业园北片区建设 1 座高位水池,容积为 5000 立方米。第199条 供水分区规划 8 个供水分区,分别为城北加压区、豫联加压区、烈姜沟压力区、烈姜沟二次加压及东区水厂供水区、南山口自流区、青龙山压力区、坞罗自流区、坞罗压力区。第200条 管网规划 原水管:黄河地表水源地到东区水厂原水管。供水干管:石板沟水源地到城北及烈姜沟水厂;东区水厂到巩东新区的净水管;东区水厂至豫联产业集聚159、区净水管;城北水厂沿伊洛河净水管等。第二节 污水工程规划 第201条 排水体制 采用雨、污水分流制,雨水和污水管网分别形成完善的排水系统。93 第202条 污水量预测 污水量预测为 20.3 万立方米/日。第203条 污水排水分区 9 个污水排水分区,分别为污水 A 区、B 区、C 区、D 区、E 区、F 区、G 区、H 区、I 区。第204条 污水处理厂规划 建设污水处理厂 7 座,其中新建 6 座,扩建 1 座。芝田与回郭镇合建第二污水处理厂;远期驻驾河污水处理厂和永安污水处理厂改建为污水提升泵站。(详见表 21)1、扩建中心污水处理厂:现状规模 5.0 万吨/日,扩建到 10.0万吨/日160、,用地面积 12.0 公顷。2、新建石河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 1.5 万吨/日,用地面积 3.0公顷。3、新建第二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 5.0 万吨/日,用地面积 7.4公顷。4、新建豫联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 4.0 万吨/日,用地面积 6.0公顷。5、新建河洛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 1.0 万吨/日,用地面积 1.5公顷。6、新建康店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 1.3 万吨/日,用地面积 2.0公顷。7、新建回郭第二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 2.5 万吨/日,用地面积3.0 公顷。94 第205条 污水管网 充分利用地形地貌和水系特点,在排水区域地势低处以及河道两岸敷设截污干管和污水主干管。污水管网尽量161、采用重力流形式,便于污水支管自流接入。第206条 再生水利用 再生水利用规模达 10 万吨/日,再生水利用率达 45%。第207条 再生水水厂规划 建设再生水厂 5 座,分别为中心再生水厂(4 万吨/日)、第二再生水厂(2 万吨/日)、石河再生水厂(1 万吨/日)、豫联再生水厂(2 万吨/日)、回郭第二再生水厂(1 万吨/日)。第三节 雨水工程规划 第208条 雨水分区 划分为六大雨水排水分区,分别为城区雨水分区、芝田雨水分区、康店雨水分区、河洛雨水分区、站街雨水分区、豫联雨水分区。城区雨水分区分为 6 个雨水子分区,分别为 A 分区雨水向东排入西泗河;B 分区雨水排入石河道;C 分区雨水排入162、石河道;D 分区雨水排出口为预留的雨洪通道;E 分区雨水分别向西、向东排入伊洛河和石河道;F 分区雨水排入伊洛河。第209条 雨水管渠设计标准 1、老城区及新城区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重要地区为 5 年一遇;其他地区为 2-3 年一遇;地下通道、铁路桥涵、下沉式广场等易积水地段为 20 年一遇。95 2、北山口、芝田、康店、河洛、站街、豫联产业集聚区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镇区为 2 年一遇;地下通道、铁路桥涵等易积水地段为 10 年一遇。3、回郭城区、巩东新区各镇以及鲁庄、西村、夹津口、涉村镇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镇区为 2 年一遇;地下通道、铁路桥涵等易积水地段为 10 年一遇。第210条 雨水量163、计算 暴雨强度公式:中心城区雨水计算采用洛阳暴雨强度公式:884.0)8.14()lg827.01(3336q+=tP 式中:q:设计暴雨强度(L/sha)P:重现期(年)t:降雨历时(分),t=t1+t2,t1为地面集水时间(分),应根据汇水距离、地形坡度和地面种类通过计算确定,一般采用 5 分-15分,t2为管渠内雨水流行时间(分)。第211条“海绵城市”建设 1、保护城区现有河、湖、坑、塘水系,发挥天然水体的蓄积功能,将 70%的降雨就地消纳;新建城区硬化地面中,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不应低于 40%。2、在大型广场、公园、绿地等处,因地制宜建设雨水公园、雨水滞留塘等蓄存设施;山区可修复塘坝164、保留雨水用于农田水利灌溉,同时保障居民生活用水。96 3、注重湿陷性黄土地区的地质安全问题。海绵城市建设重点考虑“渗”的处理方式,其次为“净、滞、蓄”,后“用、排”的基本原则。第212条 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1、增强城市各片区市政基础设施联系,实现市政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保障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安全。2、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衔接,建设“平战结合”的干线综合管廊。与“地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衔接,满足“地上”各市政基础设施进出线的要求和城市规划建设的要求。3、与旧城改造及棚户区改造衔接。优化旧城区基础设施的服务功能,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与城区河道景观建设和城市防洪工程衔接,排除老城区雨水,防止内涝发生165、。4、地下综合管廊信息管廊系统与巩义市“智慧城市”建设相衔接。建设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数据库和城市公共信息平台。第四节 电力工程规划 第213条 负荷预测 最大用电负荷预测为 126.0 万千瓦、平均负荷密度为 1.83 万千瓦/平方公里。第214条 电网规划 220 千伏电网:保留 220 千伏常庄变,新建 220 千伏仓西变和黄河变,容量均为 3240 兆伏安。110 千伏电网:新建 9 座 110 千伏变电站,分别为神北变、新区97 变、新区变、城西变、白沙变、热力变、芝田变、叶岭变、化工变。第215条 变电站型式 对城市景观有特别要求的地区,变电站采用户内型式,建筑风格应与城市环境、景观风166、貌相协调。220 千伏变电站采用户外式,用地面积为 2.0-3.0 公顷。110 千伏变电站用地标准:户外式为 0.4-0.6 公顷;半户外式为2000-4000 平方米;户内式为 1500-3000 平方米。第216条 高压线走廊及电力管沟 1、穿越城区、分割城市建设用地的现状高压线,应随着城市电力设施的更新改造和城市建设的需要,逐步进行搬迁改造,沿高压线走廊敷设。2、城市中心区、重要景观区、高层建筑群区以及通道狭窄架空线路无法实施的区域实施电缆管沟地下敷设。风景名胜区核心区或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区域考虑采用电力电缆地下敷设。第五节 通信工程规划 第217条 电信网 二类局站:新建 5 座二类167、局(电信交换局),分别为道北局、烈姜沟局、学院路局、永新路局、北山口局。一类局站:一类局站应根据小区通信发展同步建设;新建小区应按要求光纤到户或预留光纤到户的发展空间;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应按照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群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98 范(GB50847-2012)的要求执行。第218条 邮政网 新建邮政支局 5 座,分别为:道北支局、烈姜沟支局、学院路支局、永新路支局、北山口支局;在新城区区域物流中心处建设邮政物流中心,占地 2 公顷;在建邮件分拣中心 1 座,位于新城区杜甫路,占地 0.8 公顷。第219条 移动通信网 对现状移动通信局进行扩容,在新城区建设 1 座移动通168、信交换局。增设基站站点,达到区域全覆盖。移动通信基站布局应符合国家电磁辐射防护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并符合历史街区保护、城市景观等相关要求。第220条 智慧城市建设 综合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整合信息资源、统筹业务应用系统。建设智慧城市公共信息平台,通过自动化方式实现不同地理位置的各类设施、人员、环境的信息采集、存储、交换、分析和应用,支撑各类智慧城市应用服务。建立智慧交通、智慧监控、智慧城管、智慧政务、城市运行监测、地下管线综合管理、城市应急管理等智慧城市综合管理系统。99 第六节 燃气工程规划 第221条 用气量预测 居民生活用气指标为 2100 兆焦/人年,用气量预测为 20221 万Nm3/年169、。燃气普及率到 2020 年达到 100%。第222条 输配系统规划 天然气门站:保留南山口门站和豫联门站;新建巩义东天然气门站。高/中压调压站:新建高/中压调压站 5 座,分别为芝田调压站、永安调压站、北山口调压站、康店调压站和河洛调压站。加气站:新建 10 座加气站,分别为紫荆路加气站、巩义东加气站、公交加气站、王沟加气站、河洛加气站、伊洛河加气站、康店加气站、巩义西加气站、芝田加气站、南山口加气站。高压外环网储气:沿中心城区外围建设 DN500 高压外环燃气管网,设计压力 2.5 兆帕,外供压力 1.6 兆帕。高压外环网为高压管网储气设施进行储气。备用气源输气管:沿伊洛河右岸的快速路建设170、 DN350 高压煤层气管道至豫联门站,为中心城区备用气源,管道压力为 4.0 兆帕。第223条 燃气管网 1、燃气管网统一规划、分期建设,主干管宜靠近用气大户,配气管网结合主干管输气干管形成环网,由输气管网送入配气管,最后经箱式调压器调至低压后送入小区用户内管道。管道采用直埋敷设方式,尽量避开交通干线和繁华街道。禁止沿在建建筑物、易燃易爆及100 腐蚀性液体堆场下以及煤矿塌陷区敷设燃气管。2、燃气管网建设应按照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第224条171、 安全防护要求 1、依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2010)等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对燃气设施进行安全防护。2、天然气门站、LNG 储配站、CNG 加气站、高压燃气管等燃气设施应布置在独立的安全区域。燃气设施应统一纳入城市规划和安全监督管理,严格按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建设。第七节 供热工程规划 第225条 热负荷预测 节能住宅建筑采暖热指标 40 瓦/立方米,非节能住宅建筑采暖热指标 55 瓦/立方米;节能公建建筑采暖热指标 55 瓦/立方米,非节能公建建筑采暖热指标 65 瓦/立方172、米。预测热负荷达 1800 兆瓦。集中供热普及率 2020 年达到 85%,2030 年达到 95%。第226条 热源规划 扩建2300兆瓦低热值煤热电联产机组,总容量达5300兆瓦;新建大唐巩义发电厂,规模为 2600 兆瓦;在芝田镇巩电热力原址新建 215 兆瓦供热机组,为芝田和回郭城区的工业负荷供热。101 第227条 供热分区 划定五个供热分区。A 区,为新城区北部地区,包括站街、河洛镇以及豫联产业集聚区;B 区,为道北地区及伊洛河三角地,包括伊洛河左岸的康店镇;C 区,为现状供热范围的中心城区中部地区,包括新城区;D 区,为中心城区的南部地区,包括北山口镇;E 区,为芝田镇及经济技术173、产业园区。第228条 供热设施 1、换热站:保留现状豫联中孚热电厂的换热首站及位于石河路口南侧的隔压换热站,并根据热负荷发展的需要进行扩容。2、热力站:热力站设置应根据各街区特点,控制单座容量承担5-10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热负荷。单台机组热力站占地面积 120-160平方米,两台机组为 200-260 平方米。第229条 供热管网 近期建设两条供热干管,由豫联中孚热电厂引出后到达河洛路与唐三彩路(S237)交汇处,分别沿不同方向延伸至各供热分区进行供热。远期建设连接供热分区 D 区和 E 区的供热干管,实现中孚热电厂热源和大唐巩义电厂两个大型热源对中心城区联合供热。供热支管采用以枝状为主兼局部174、环网的闭式系统,管网尽可能靠近热负荷密集区,布置力求短直,沿道路人行道或慢车道采用地下直埋敷设方式,避免跨越城市主干道和繁华地段。102 第八节 环卫设施规划 第230条 规划目标与垃圾量预测 规划 2020 年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 100%;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 100%;垃圾清运机械、半机械化程度达到 100%;医疗废弃物处理率达到 100%。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 1.3 千克/人日,生活垃圾预测量为 780吨/日。第231条 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及处理 根据生活垃圾来源、成分构成和垃圾处理方式,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其它垃圾四类,分别进行分类投放和分类收运。中心城区东北部片区的生活175、垃圾由豫联垃圾处理场负担处理;中南部片区的生活垃圾由现状大黄冶垃圾处理场负担处理;永安-芝田片区的生活垃圾由规划的西南垃圾处理场负担处理。第232条 医疗及危险固体废弃物处理 1、医疗垃圾必须单独收集、单独运输、单独处理,由具有资质的专业部门进行安全处置,不得进入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2、危险固体废弃物运输至郑州市危险固废处置中心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危险固体废弃物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部门进行专门收集、运输、处置和处理。第233条 工业及建筑垃圾处理 工业垃圾及不能利用的工业废渣运输至豫联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建筑垃圾运输至大黄冶垃圾处理场和西南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103 第234条 其他环卫设176、施 垃圾转运站:建设 44 座具有压缩功能的密闭式垃圾转运站。其中,新建 37 座,改造 5 座,保留 2 座,每座用地面积不宜小于 200平方米。环卫停车保养场:扩建现状环卫停车场,占地面积 0.8 公顷;新建环卫停车场 1 座,位于新城区东北部,占地面积 1.5 公顷。公共厕所配置:在主要繁华街道公厕设置间距为 300-500 米,一般街道公厕设置间距为 500-800 米。旧城改造地段和新建区每平方公里公厕不应少于 3 座。公厕类别全部应为一、二类公厕。第十五章 公共安全与综合防灾规划 第一节 城市防灾与公共安全体系 第235条 综合防灾总体目标 提升城市综合防灾能力,保证民众生命财产安177、全,确保社会和谐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第236条 公共安全体系 建立面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安全事件等多种灾害因素的综合防灾体系;综合协调城市用地、基础设施、防灾设施、重大灾害源和城区建筑等各类承灾体的防灾建设;完善制度建设,从机构、财政、科技、演习教育和管理监督等方面提供实施保障。104 第二节 防洪工程规划 第237条 防洪标准 中心城区防洪标准为 100 年一遇。防山洪标准:老城区和新城区设防标准为 30 年一遇;康店、河洛、站街镇设防标准为 10 年一遇。第238条 山洪排除通道 防洪通道(排洪渠)15 条,分别为老城区杜甫办以南和义里沟排洪渠(二十里排洪渠);永安办178、以北的后泉沟排洪渠;康店黑北、康南、康北、焦湾、礼泉 5 条排洪渠;河洛水峪、蔡沟西、五龙、康沟 4 条排洪渠;站街集沟、小黄冶 2 条排洪渠;豫联产业集聚区胡坡、鲁村 2 条排洪渠。第239条 内涝防治规划 1、内涝防治标准 老城区及新城区防治标准为 30 年一遇;市域其他城镇地区防治标准为 20 年一遇。2、内涝防治措施 加强内涝防治设施建设,通过雨水渗透、雨水收集利用等设施对源头雨水进行管理;建设雨水管渠设施,对一般雨水进行排除和利用;当降雨超过雨水管渠设计能力时,城镇河湖、景观水体、下凹式绿地和城市广场等可作为临时雨水调蓄设施。第240条 清障规划 对河床较高、阻水严重、河床狭窄水位壅179、高的河段开展清淤清障105 治理;对影响河道行洪、排水的违章建筑、垦种、鱼塘进行清理;对没有按照防洪标准设计、阻水严重的建筑物,由原建设单位按照防洪要求限期改建或拆除。第三节 消防工程规划 第241条 消防站规划 普通消防站:保留现状老城区人民路消防站,新建 8 座,共 9 座。分别为道北消防站、滨河路消防站、官庄消防站、站街消防站、北山口消防站、芝田消防站、河洛消防站、康店消防站,每座消防站用地面积 0.35-0.45 公顷。特勤消防站:在现状新城区消防站基础上建设一座特勤消防站,与消防指挥调度中心合建。消防指挥调度中心:保留现状位于新城区消防站的消防指挥调度中心,占地面积 1.78 公顷。180、企业专职消防站:在豫联产业集聚区新建 1 座企业专职消防站,占地面积 0.6 公顷。第242条 消防安全布局 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单位布置在城市边缘、远离人口聚居地的安全地区。对现有影响消防安全的危险品工厂、仓库应迁出城市或就地改变生产、使用性质。输油管道、油库、天然气输气管、门站、CNG站、液化气站、加油站等易燃易爆设施必须纳入城市规划管理和消防审核,选择合理的管线走廊和站点,按规范的安全防护要求进行布置。106 第243条 消防给水 消防给水以城镇供水管网系统为水源,同时利用河流水系等天然水源,多渠道保障消防供水。完善供水加压系统、消防车取水口和室外消火栓设施建设,消火栓设置间距不大于 12181、0 米,保护半径不大于 150 米,尽量靠近十字路口,宽度 60 米以上的道路两侧设置。第244条 消防通道 以城市道路系统为主体,建立完善的消防通道系统,增加道路宽度,消除卡口,增大转弯半径。居住区消防通道宽度不应小于 4.0 米,道路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5 米,消防通道间距应小于 160 米。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 2 处与其他车道连通。第四节 防震工程规划 第245条 应急指挥中心 在新城区的行政办公区建设应急指挥中心和防灾减灾中心。第246条 避灾场所建设 1、利用城市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停车场、学校操场等开敞空间作为避震疏散场地和应急避灾场所。2、建设 22 个应急避灾场所。其中,182、老城区 8 个、新城区 9 个、永安-芝田经济技术产业园区建设 2 个、康店民营科技创业园区建设1 个、河洛镇建设 2 个。宋陵公园、文化广场、滨河公园、成功学院操场体育场、体育中心以及其他学校操场体育场、大型停车场等开敞107 空间,作为震时应急避灾场所。3、应急避灾场所应配备应急供水设施、供电设施、通信设施等,以及应急物资供应处、卫生防疫站、应急厕所、应急棚宿区、应急指挥部、应急广播站、保卫处、消防处等。第247条 疏散救援通道 主干路、次干路为人员疏散和物资运输的救援通道,在各疏散救援通道上设置醒目指示标志;救援通道应保证震后 7-10 米的通道宽度。第248条 次生灾害防御 易发生地震183、次生灾害源主要包括大中型水库大坝、交通枢纽、桥梁、隧道、油库、高压输变电线、燃气储配站等。加强易发生地震次生灾害源的管理和防护,提高抗震设防标准,避免次生灾害发生。第249条 建筑工程防震 1、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评价结果进行抗震设防。2、学校、医院、商场、交通枢纽、公共文化设施、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计,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抗震设防能力。第五节 人防工程规划 第250条 人防工程建设标准 巩义市为河南省三类人防城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的民用建筑(除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184、性建筑),必须按108 照以下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1、新建 10 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含桩基)埋置深度超过 3 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不少于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 6 级以上防空地下室。2、新建除一款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其他新建民用建筑,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按地面总建筑面积 2%修建 6 级以上防空地下室。3、新建除一款规定以外的新建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 6B 级防空地下室。第251条 防空袭指挥体系 人防指挥系统由巩义市人防指挥所(含指挥车辆和直属分队人员掩蔽部)和巩义市人防预备指挥所组成。第252条 人防设施建设 1、建设标准:按人均 1.0 平方米的人防工程面积标185、准,近期需建设人员掩蔽工程面积 31 万平方米,远期需建设人员掩蔽工程面积42 万平方米。2、人防指挥工程:在青龙山地区新建人防疏散基地 1 处,规模15 万平方米,包括人防预备指挥所 1 座,采用坑道式工程。3、防空专业队人员掩蔽工程:近期建设防空专业队人员掩蔽工程面积 4000 平方米,远期建设面积 7000 平方米,并配套建设专业队伍车库和物资库。4、人防警报系统:建设安全可靠、反应灵敏、传递迅速的自动化防空警报网,建立警报自动控制系统和空情报知系统。人民防空警报建设鸣响覆盖率达到 95%以上,单台警报覆盖半径不大于 500 米。109 第253条 人防重要防护目标 党政军领导机关、人防186、指挥中心、重要的工业企业、对外交通设施、供水厂、变电站、通讯设施等基础设施、各类危险品仓库等。重要防护目标不宜过于集中,应充分利用地形地貌,尽量避开高危险区和居住稠密区。110 第四部分 规划实施 第一章 近期建设指引 第254条 近期建设目标 以区域性中心城市为发展目标,以中心城区、回郭城区、巩东新区和各镇区为发展重点,加快项目落地,促进城镇化进程。提升城镇建设水平,提高城镇服务能力,实现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的全面协调发展。第255条 近期建设规模 到 2020 年,中心城区、回郭城区、巩东新区、镇区、独立工业园区的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指标,即98.1 平方公里。187、到 2020 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为 47 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58.7 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 125 平方米。第256条 近期重点建设地区 中心城区:白沙片区启动区、新区北片区、新区东部拓展区、新区南部拓展区、北八道物流片区、豫联产业集聚区、永安-芝田经济技术产业园区配套物流园区。巩东新区:巩东新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商业商务中心,米河产业片区、大峪沟的智能装备制造园、新中旅游服务区。回郭城区:以现状镇区为基础,加快城镇化建设,逐步形成城区中心。各镇重点建设地区:围绕镇区建设,加快改善人居环境。111 第257条 近期重点改造地区 中心城区:孝义片区、永厚陵周边地区、杜甫路街道里沟188、片区、康店片区、河洛片区、站街片区、河洛路片区、永安工业片区、永安东部片区。巩东新区:大峪沟、竹林、小关、新中、米河五镇镇区及周边村庄。回郭城区:老镇区及周边村庄。各镇重点改造地区:各镇镇区及周边村庄。第258条 近期重点建设的安置区、社区和村庄 中心城区:孝南安置区、道北安置区、里沟安置区、常庄安置区、庄头安置区、礼泉-焦湾安置区、康北安置区、寇家湾安置区、神北安置区、古桥安置区、石灰务安置区、新沟安置区、大黄冶安置区、凤凰岭安置区、铁匠炉安置区、白河安置区、北山口安置区、后泉沟安置区、仓西安置区、芝田安置区、官庄安置区、庐苑安置区、青龙山安置区、益家窝安置区。回郭镇的中心社区、镇东社区、镇189、北社区、镇西社区。大峪沟镇的镇区社区、韩门、海上桥、岳寨。小关镇的小关社区、丰门沟、楼子沟、龙门、口头、山怀。新中镇的镇区社区、新中、杨树沟。米河镇的镇区社区、小里河社区、米河社区。鲁庄镇的鲁庄社区。西村镇的西村社区、堤东。夹津口镇的镇区社区、公川、王沟。涉村镇的镇区社区、上庄社区、洪河、桃园。第259条 近期重点建设公共服务设施 1、文化设施项目:河洛民居博物馆、市民文化艺术中心、规划112 展览馆、宋陵博物馆(修缮)、白沙片区会展文化项目、石河道创意文化项目。2、教育科研设施项目:康店中心小学、孝南小学、朗曼新城东侧中学、伏羲路与嵩山路交叉口西北角小学、里沟小学、里沟中学、体育中心西侧小学190、行政中心东侧九年一贯制学校、成功学院(续建)、伏羲路与嵩山路交叉口西南角中学、河洛五龙社区小学、三彩安置区小学、北山口安置区小学、北山口安置区中学、大黄冶安置区小学。3、体育设施项目:市体育中心、老城区体育中心(修缮)。4、医疗设施项目:东区综合医院、瑞康医院(续建)、巩义市第二人民医院(扩建)、北山口医院、新区北综合医院。5、社会福利设施项目:市福利中心、新城区福利中心。第260条 近期重点建设交通设施 1、结构性主干路:G310、S235 扩建、S312 西段(石河桥以西)、滨河快速通道(回郭城区至豫联产业集聚区)、永安路北段(至孝义片区)、永安路南段(至 G310)、河洛路西段(至孝义191、片区)、南环路、苏秦路、滨河路、唐三彩路。2、主干路:包括桐本路南段、新华路南段、建设路南段、货场路南段、人民路西段、伏羲路、陇海路东段、杜甫路东段、香玉路、青龙山路。3、公交系统:杜甫路公交场站改造工程,建设巩义高铁站公交场站、巩义北站、河洛路公交场站,中心城区线网优化。4、客货运枢纽:客运枢纽包括巩义站(杜甫路客运站南移,并预留城际轨道站用地)、巩义北站、城乡客运总站;货运枢纽包括巩义东站(依托陇海线改造工程建设巩义东站,布局货场);芝田物流113 园区,苏秦路货场。第261条 近期重点建设公园绿地 1、城市公园:白沙湿地公园、永厚陵遗址公园、石河道公园南部扩建、孝义兵工厂遗址公园、体育文192、化公园。2、防护绿地:铁路防护绿地、高压走廊防护绿地、自然沟壑防护绿地。3、郊野公园:邙岭礼泉植物郊野公园、青龙山生态郊野公园、河洛湿地郊野公园。4、山水格局修复:伊洛河生态堤岸改造、青龙山采石场修复试点、邙岭南坡生态修复。第262条 近期重点建设市政工程设施 水利工程设施:建设佛湾水库(中型水库)和 9 座小型水库;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8 项;建设东五镇供水提升工程。给水工程设施:扩建烈姜沟水厂;新建滨河路泵站;新建 5 座水厂:城北水厂、东区水厂、回郭水厂、鲁庄水厂、西村水厂。污水工程设施:扩建 3 座污水厂:中心污水厂、回郭、小关污水厂;新建 8 座污水厂:第二污水厂、石河、豫联、河洛、康193、店、竹林、米河、回郭第二污水厂;新建巩义中心再生水厂。电力工程设施:扩建中孚热电厂;新建大唐巩义电厂;新建 500KV将军变、220KV 变电站 4 座、110KV 变电站 14 座。通信工程设施:在新城区建设 1 座电信综合局、2 座电信交换局、1 座邮政分拣中心、3 座邮政支局;在区域物流中心建设 1 座邮政物流中心。114 燃气工程设施:新建巩义东门站;回郭分输站;天然气高压外环网;昆仑次高压管;华润次高压管;高/中压调压站 14 座;加气站16 座。环卫工程设施:新建豫联垃圾处理场;东五镇垃圾处理场;西南垃圾处理场。消防站设施:中心城区建设消防站 5 座;回郭 2 座;巩东新区 2座。194、第二章 远景发展指引 第263条 市域远景空间构想 1、中部城镇发展连绵带逐步形成,中心城区和回郭城区实现一体化发展,共同构成“绿带间隔、功能一体”的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2、巩东新区带状城市逐步形成,大峪沟镇、竹林镇、小关镇、新中镇、米河镇实现功能合理布局、设施共建共享。3、鲁庄镇和西村镇发展成为人居环境优良、设施完善的特色城镇,与回郭城区一体化程度加强。4、夹津口镇和涉村镇整合发展成为功能完备、设施完善的旅游服务中心。第264条 中心城区远景空间指引 1、空间发展方向 重点向西、向南。新城区南部、北山口片区南部、和义沟片区、康店片区南部延续发展;回郭城区向东重点发展高铁站地区,与永安-芝田195、片区一体化程度加强;中心城区范围进一步扩展,回郭城区逐115 步成为中心城区的一部分。2、空间结构 形成带状组团式的城市空间结构。东起站街、西至回郭,以快速路、骨干路网、轨道交通、伊洛河等为联系通道,串联老城区、新城区站街-豫联、康店、河洛、永安-芝田、回郭城区等城市组团,共同构成带状组团城市。3、空间发展策略 加强中部城镇发展连绵带的交通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快速路和骨干路网,推动巩焦轻轨、巩登轻轨建设。持续推动伊洛河两岸新兴产业带、芝田-永安片区、和义沟片区、北山口片区、回郭城区高铁站地区的建设,带动老城区的更新改造。构筑环城生态绿地系统,严控城市组团间的生态廊道。贯彻海绵城市、智慧城市、绿196、色城市等发展理念,建设市政设施综合管廊,强化城市设计,提高人居环境质量。第三章 区域协调发展指引 第265条 与郑州的协调 加强与郑州的产业一体化协作,交通对接和一体化制度建设,主动对接郑州都市区发展,建设郑州都市区副中心城市。重点加强米河镇与郑上新区的产业协作。第266条 与洛阳的协调 加强与洛阳的产业、交通和建设协调。重点加强回郭城区与偃师的一体化发展建设;依托洛阳国际旅游的平台,建立以伊洛河旅游带为重点的多条对接洛阳文化旅游的精品旅游线路。116 第267条 与焦作的协调 加强与焦作的产业、交通、旅游设施的协调。实现巩义的资金、技术、产业基础优势与焦作温县低成本优势的互补共赢,建立产业上197、下游链条关系;加快推进焦桐高速的北向衔接建设。第268条 与登封的协调 以嵩山南北麓旅游协同开发为重点,加强与登封的交通、旅游等方面的协同发展,构建“登封-少林寺-嵩山北麓-青龙山慈云寺-宋陵-伊洛河-黄河”的区域性旅游线路,重点加强夹津口-涉村与周边旅游资源的整合发展。第四章 规划实施政策建议 第269条 创新区域协作机制 完善巩义对接郑州市、洛阳市、焦作市、登封市等周边城市的相关措施,积极融入区域发展格局,构建巩义作为郑州都市区副中心城市、郑洛三经济走廊重要支点的相关机制平台。第270条 完善规划编制 完善规划体系,尽快开展各专项规划,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明确近期实施总体规划的发展重点和198、建设时序。统筹协调巩义与周边地区的发展,加强各相关地区在规划编制、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等方面的协作。第271条 多方筹措资金,稳步推进市场机制,有效实施规划 创新融资方式,依照城乡总体规划,落实建设项目资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通过财政、金融、产业、税收、空间规117 划等政策形成合力,有重点、有选择地实施开发。第272条 调整考核机制、建立补偿机制 创新各街道、城镇的发展考核机制,制定考核指标体系,落实城乡总规;探索制定相关生态补偿地方政策法规。第273条 强化公众参与,加强规划监督,完善规划决策机制 切实落实公众参与原则,推进公众参与的法制化和制度化。加强对城乡规划的宣传199、,提高全社会对城乡总体规划及其实施重要性的认识,共同推进规划的实施。在完善规划审批制度和规划公开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规划评价监控、监督检查机制。建立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机制和专家论证制度,以及重大建设项目公示与听证制度。第274条 行政区调整建议 1、中心城区调整建议:站街镇、河洛镇、康店镇、芝田镇、北山口镇改街道纳入中心城区,统一规划管理。2、行政体制改革:大峪沟镇、小关镇、竹林镇、新中镇、米河镇合并,建设巩东新区。回郭镇设为“镇级市”,按照城市标准进行规划建设。第275条“多规合一”实施政策建议 1、以城乡总体规划图为基础,推进“多规合一”信息化协同平台建设,完善“一张图”运行机制。2、改革“200、一张表”式项目审批流程,提高项目审批效率。118 3、依据本规划,编制各部门专项规划。118 附则 第276条 规划成果构成 本规划成果由文本、图集和附件(规划说明书、专题研究报告等)三部分构成,其中经批准后的文本和图集属法定文件。第277条 规划调整程序 本规划自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由巩义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本规划经批准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定程序无权变更。确需修改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本规划的解释权属于巩义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119 附表 1-1:城乡发展指标体系表 大类 小类 序号 指标项 现状值(2014 年)规划值(2020 年)规划值(201、2030 年)产业与经济发展 产业结构 1 三次产业比重 2:69:292:58:40 1:47:52经济总量 2 生产总值(亿元)607 1015 2005 3 人均 GDP(万元)7.5 12.0 24.0 工业转型与升级发展 4 工业总产值(亿元)1835 2810 5000 5 高新技术产业占规模工业增加值的比重(%)21 26 34 服务业发展 6 商贸物流占服务业收入比(%)53 60 62 7 旅游总收入占生产总值比(%)0.4 1.0 2.0 城乡发展与社会建设 城乡一体化 8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8.2 70.0 85.7 9 城乡收入比 1.6 1.4 1.2 基本公共202、服务10 城乡养老保险参保率(%)53 100 100 11 城乡医疗保险参保率(%)66 98 100 12 九年义务教育按时完成率(%)95 99 100 13 保障性住房占住房比例(%)15 20 14 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数(张/千人)31 35 40 15 千人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张/千人)3.5 6.0 7.0 基础设施建设16 公共交通出行比例(%)10 25 35 17 城市公交站点 500 米服务半径覆盖率(%)60 80 95 18 中心城区燃气普及率(%)88 100 100 19 城镇公共用水普及率(%)91 95 100 20 城镇污水处理率(%)56 88 95 203、21 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58 100 100 资源利用与节约 能源利用 22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吨标煤/万元)1.15 0.91 0.60 23 能源消费中天然气和非化石比重(%)18 26 水资源利用 24 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0.60 0.62 0.68 25 工业用水重复率(%)85 90 95 26 单位生产总值耗水量(m/万元)24.3 22 18 27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m/万元)21.2 18 14 120 环境保障与生态 空气质量 28 AQI 达标天数(天)(根据 GB 3095-2012)260 300 29 PM2.5 年均浓度(g/m)60 35 水环境204、 30 主要地表水环境质量 III IV 类 III 类 III 类及以上 31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93.1 100 100 污染治理 32 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kg/万元 GDP)1.62 1.2 0.9 33 二氧化硫排放强度(kg/万元 GDP)6.41 4.5 4.0 34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100 100 100 生态保护 35 森林覆盖率(%)30.2 32.0 36.0 36 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2.6 43.0 45.0 附表 1-2:城乡用地构成表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 对应土地利用规划用地分类2014 年(平方公里)2020 年(平方公里)2030 年(平方205、公里)大类 中类 小类 用地名称 用地名称 H 建设用地 210.04 184.85 200.33 H1 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 174.63 145.16 145.16 H11 城市建设用地 城市用地 61.98 75.67 68.98 H12 镇建设用地 建制镇用地35.82 H13 乡建设用地 农村居民点用地 112.65 69.49 40.35 H14 村庄建设用地 H2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11.73 13.34 20.71 H21 铁路用地 铁路用地 2.03 2.23 2.68 H22 公路用地 公路用地 9.70 11.11 18.03 H23 港口用地 港口码头用地0 0 0 H2206、4 机场用地 民用机场 0 0 0 H25 管道运输用地 管道运输用地0 0 0 H3 区域公用设施用地水工建筑用地3.16 3.20 3.20 H4 特殊用地 特殊用地 0.44 0.44 0.44 H41 军事用地 H42 安保用地 H5 采矿用地 采矿用地 19.15 20.15 20.15 H6 其他建设用地 其它独立建设用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0.93 2.56 10.67 E 非建设用地 832.52 857.71 842.23 121 E1 水域 42.76 37.82 37.82 E11 自然水域 水域 41.19 36.25 36.25 E12 水库 水库水面 1.57 1.207、57 1.57 E13 坑塘沟渠 0 0 0 E2 农林用地 农用地 656.64 701.32 701.32 E3 其它非建设用地 自然保留地133.12 118.57 103.09 合计 1042.56 1042.56 1042.56 附表 1-3:城镇建设用地表 城镇名称 规划用地规模面积(平方公里)规划人口(万人)人均建设用地(平方米/人)中心城区 68.98 60.0 115.0 回郭城区 15.11 13.1 115.3 鲁庄 1.71 1.2 142.5 西村 1.52 1.1 138.2 夹津口 1.41 1.0 141.0 涉村 1.72 1.2 143.3 巩东新区 大峪沟208、 1.77 12.4 115.7 竹林 1.63 小关 3.81 新中 1.46 米河 5.68 合计 104.80 90.0 116.4 附表 2-1:村庄居民点一览表 名称 城市(镇区)社区 中心村 基层村 杜甫办 里沟社区 外沟社区 黑石关社区 常庄社区 永安办 后泉沟高山社区 紫荆办 北官庄社区 高尚社区 大黄冶社区 新沟社区 孝义办 石灰务烈姜沟龙尾社区 南地社区 道北社区 122 孝南社区 孝北社区 康店镇 康北社区 张岭、杨岭、徐柏坡、赵沟、裴峪 董柏坡、曹柏坡、俩沟、扎峪、于沟、马峪沟、井沟、北油店、康南 叶岭社区 焦湾社区 黑南黑北社区 河洛镇 神堤社区 沙鱼沟、石板沟、英峪209、双槐树(河东社区)官殿、源村、西石沟、荣脑、金沟、洛口、滩小关、仁存沟、神北 石关社区 五龙社区 水峪社区 寺湾社区 站街镇 五里堡社区 七里铺、柏沟岭 三彩社区 凤凰岭社区 庐苑社区 巴沟社区 北山口镇 南官庄社区 老井沟、水地河山川、白窑 白河铁匠炉社区 北山口社区 南山口社区 芝田镇 芝田社区 羽林庄 八陵 寨沟南石社区 益家窝寇家湾社区 稍柴社区 喂庄社区 回郭镇 中心社区 镇北社区 镇东社区 镇西社区 罗庄社区 鲁庄镇 鲁庄社区 后林、关帝庙、西侯 苏家庄、念子庄、斜里、罗彦庄、李家沟、南村、南村寨、桑家沟、四合、赵城、李家窑、张庄、王瑶、里河、外河、五顶坡、虎山坡、丁峪、安头、东210、侯、北侯、南侯、小相、东庄 西村镇 西村社区 堤东、圣水、张沟、罗口 坞罗、窑岭、桂花、山东、车元、常封、滹沱、东村 夹津口镇 镇区社区 王沟、公川 丁沟、卧龙、韵沟、韩沟、申沟 涉村镇 镇区社区 桃园、涌泉、寺坪、北庄 凌沟、大南沟、罗泉、西沟、三峪河、北坡、王庄、五指岭、郭峪、南庄、洪河、方家门、浅井 上庄社区 姜沟社区 123 大峪沟镇 镇区社区 黑龙潭、岳寨、杨里、韩门、钟岭、民权 薛庄、和沟、三官庙、将军岭、玉皇庙、杏花、新山、桥沟、柏林、王河、董陵、海上桥 小关镇 小关社区 张庄、杜沟、楼子沟、龙门、水道口 丰门沟、段河、郑沟、南岭、山怀 新中镇 镇区社区 杨树沟 天井坑、峡峪、石211、殿、教练坑、岭沟、楝树口、池沟、亚沟、桃花峪、老庙、新中 米河镇 镇区社区 双楼、草店、水头 铁山、苇园、魏寨、刘源沟、菜园、支石、明月、赵岭 小里河社区 米河社区 合计 54 40 109 附表 2-2:特色村一览表 行政隶属 特色村名称 新中镇 新中(属镇区社区)老庙(基层村)康店镇 康南(基层村,属康店社区)西村镇 东村(基层村)滹沱(基层村)鲁庄镇 小相(基层村)东庄(基层村)河洛镇 洛口(基层村)神北(属神堤社区)大峪沟镇 海上桥(基层村)合计 10 附表 2-3:市域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 序号 名 称 类别 年 代 地 址 级别 1 宋陵 古墓葬 北宋 西村、芝田、市区、回郭镇八陵村212、 国家级2 巩县石窟 石窟寺及石刻 北魏 河洛镇寺湾村大力山下 国家级3 康百万庄园 古建筑 明清 康店镇康南村 国家级4 巩义窑址 古遗址 隋唐 北山口镇水地河村、白河村、铁匠炉村,站街镇小黄冶村,紫荆街道办大黄国家级124 冶村 5 花地嘴遗址 古遗址 新石器时代至商站街镇北瑶湾村 国家级6 稍柴遗址 古遗址 新石器时代 芝田镇稍柴村 国家级7 铁生沟冶铁遗址 古遗址 汉 夹津口镇铁生沟村 国家级8 张祜庄园 古建筑 清、民国 新中镇新中村 国家级9 刘镇华庄园 古建筑 民国 河洛镇神北村 国家级10 慈云寺石刻 石窟寺及石刻 明 大峪沟镇民权村、北山口镇东 国家级村、涉村镇洪沟村 11 213、杜甫诞生窑 古遗址 唐 站街镇南瑶湾村 省级 12 豫西抗日先遣支队司令部旧址 近现代 1944-1945 年 涉村镇上庄村 省级 13 康北古城址 古遗址 战国 康店镇康北村 省级 14 孝义兵工厂旧址 古遗址 近代 孝义街道办白沙村 省级 15 洪沟遗址 古遗址 旧石器 河洛镇洪沟村 省级 16 水地河遗址 古遗址 新石器时代 北山口镇水地河村 省级 17 苇园瓷窑遗址 古遗址 隋唐 米河镇苇园村 省级 18 涉村东大庙 古建筑 清 涉村镇后村 省级 19 程家大院 古建筑 清、民国 米河镇双楼村 省级 20 刘家大院 古建筑 清 芝田镇官庄村 省级 21 福昌寺 古建筑 清 米河镇高庙村214、 省级 22 启圣阁 古建筑 清 芝田镇益家窝村 省级 23 青龙禅寺 古建筑 清 北山口镇北湾村 省级 24 兴佛寺 古建筑 明 河洛镇七里铺村 省级 25 泰茂庄园 古建筑 清 新中镇灵官殿村 省级 26 蔡庄文魁坊 古建筑 明 芝田镇蔡庄村 省级 27 喂庄遗址 古遗址 新石器时代 芝田镇喂庄村 省级 28 伏羲台遗址 古遗址 新石器时代周河洛镇洛口村 省级 29 赵城遗址 古遗址 新石器时代 鲁庄镇赵城村 省级 30 塌坡遗址 古遗址 新石器时代 康店镇解放岭村 省级 31 米北遗址 古遗址 新石器时代 米河镇米北村 省级 32 苏秦墓 古墓葬 战国 鲁庄镇苏家庄村 郑州市级33 京兆215、王墓 古墓葬 北魏 夹津口镇卧龙村 郑州市级34 杜甫墓 古墓葬 唐 康店镇山头村 郑州市级35 老庙 古建筑 明 新中镇老庙村 郑州市级36 赵公桥 古建筑 明 紫荆街道办北官庄村 郑州市级37 邢村遗址 古遗址 新石器时代 鲁庄镇邢村 郑州市级38 铁生沟遗址 古遗址 新石器时代 夹津口镇铁生沟村 郑州市级125 39 滩小关遗址 古遗址 新石器时代 河洛镇滩小关、双槐树村 郑州市级40 庄岭遗址 古遗址 新石器时代 河洛镇英峪村庄岭 郑州市级41 口头遗址 古遗址 新石器时代 小关镇口头村 郑州市级42 罗口遗址 古遗址 新石器时代夏商西村镇罗口村 郑州市级43 洛口仓遗址 古遗址 隋唐216、 河洛镇七里铺村 郑州市级44 老庙山古寨堡群 古遗址 宋清 新中镇石殿村、桃花峪村、杨树沟村、老庙村、岭沟村、峡峪村、涉村镇洪河村 郑州市级45 潘岳.潘茈墓 古墓葬 晋 巩义市芝田镇北石村 郑州市级46 赵春亭墓 古墓葬 明 巩义市芝田镇官庄村 郑州市级47 嵇含墓 古墓葬 晋 巩义市鲁庄镇鲁庄村 郑州市级48 王家祠堂(王抟沙小学旧址)古建筑 清、民国 站街镇北窑湾村 郑州市级49 龙窑 古遗址 清 站街镇北窑湾村 郑州市级50 石井三官庙 古建筑 清 夹津口镇石井村 郑州市级51 卧龙吴氏山庄 古建筑 清 夹津口镇卧龙村 郑州市级52 龙兴寺 古建筑 清 回郭镇李邵村 郑州市级53 崔217、氏祠堂 古建筑 清 孝义街道办桥上村 郑州市级54 白窑刘氏民居 古建筑 清 北山口镇白窑村黄瓜峪 郑州市级55 牛状元府 古建筑 清 河洛镇官殿村 郑州市级56 神北大王庙 古建筑 清 河洛镇神北村 郑州市级57 周氏民居 古建筑 民国 河洛镇七里铺村 郑州市级58 王小六民居 古建筑 民国 河洛镇七里铺村 大沟 65 号 郑州市级59 康氏石坊 古建筑 清 河洛镇石板沟村 郑州市级60 孟氏石坊 古建筑 清 河洛镇石板沟村 郑州市级61 郑氏石坊 古建筑 清 站街镇仓西村 郑州市级62 魏氏石坊 古建筑 清 康店镇裴峪村 郑州市级63 巩县抗日民主政府旧址 近现代 1944 年 涉村镇上庄218、村丁光耀家 郑州市级64 豫西行政干校 近现代 1944 年 涉村镇浅井村 郑州市级65 嵩山八路军抗日工作站旧址 近现代 1944 年 小关镇水泉沟村 郑州市级66 常香玉故居 古建筑 当代 河洛镇南河渡村董沟 郑州市级67 中央领导人视察竹林会议旧址 近现代 当代 竹林镇 郑州市级68 余明礼烈士旧居 近现代 1944 年 米河镇水头村大路坡 郑州市级69 五八年钢铁大会战遗近现代 1958 年 夹津口镇丁沟村、鲁庄镇 郑州市级126 址 关帝庙村、西村镇张沟村、瑶岭村 70 坞罗遗址 古遗址 新石器时代 坞罗水库旁 巩义市级71 小訾殿遗址 古遗址 新石器时代 回郭镇小訾殿村 巩义市级7219、2 蔡齐故里 古建筑 北宋 芝田镇蔡庄村小学内 巩义市级73 罗汉寺 古建筑 北宋 夹津口镇丁沟村 巩义市级74 灵山寺 古建筑 清 康店镇裴峪村 巩义市级75 启母少姨庙 古建筑 清 回郭镇柏峪村 巩义市级76 秉礼学校 古建筑 近代 西村镇西村东门里路南 巩义市级77 豫西专员公署旧址 近现代 近代 涉村镇涉村东 巩义市级78 斜里谷墓 古墓葬 战国 鲁庄镇斜里庄村西南300米处 巩义市级79 漫流汾阳王庙 古建筑 明 回郭镇漫流村南岗上 巩义市级80 张之朴烈士纪念碑 近现代 近代 夹津口镇姜背枣山岭上 巩义市级81 三田故居遗址 古遗址 明 孝义街道办孝北村 巩义市级82 汉光武帝左夫220、人墓 古墓葬 汉 小关镇冯寨村 巩义市级83 董陵汉墓 古墓葬 汉 大峪沟镇董陵村 巩义市级84 站街大王庙 古建筑 清 站街镇东站镇村 巩义市级85 荻坡齐天大圣庙 古建筑 清 小关镇荻坡村 巩义市级86 桥沟老君庙 古建筑 明 大峪沟镇桥沟村 巩义市级87 礼泉民居 古建筑 清 康店镇礼泉村 巩义市级88 姚氏祠堂 古建筑 明末清初 鲁庄镇鲁庄村 巩义市级89 北窑湾张家院 古建筑 清 站街镇北窑湾村 巩义市级90 周氏祠堂 古建筑 清 芝田镇羽林庄村 巩义市级91 张家祠堂 古建筑 清 回郭镇清西村 巩义市级92 平定寺 古建筑 明 涉村镇寺坪村 巩义市级93 五岳庙 古建筑 明 西村镇221、李家窑村 巩义市级94 海上桥建筑群 古建筑 清 大峪沟镇海上桥村 巩义市级95 鲁庄望乡楼 古建筑 明 鲁庄镇鲁庄村 巩义市级96 柏林魁星楼 古建筑 清 大峪沟镇柏林村 巩义市级97 西村万泉楼 古建筑 民国 18 年 西村镇东村 巩义市级98 蔡庄赵家楼 古建筑 明 芝田镇蔡庄村 巩义市级99 南官庄安仁寨 古建筑 清 北山口镇南官庄村 巩义市级100 小关伏山寨 古建筑 清 小关镇水道口村 巩义市级101 公川人和寨 古建筑 民国 夹津口镇公川村 巩义市级102 张静吾故居 古建筑 民国 站街镇北窑湾村 巩义市级103 张相周故居 古建筑 清民国 大峪沟镇杨里村 巩义市级104 刘延涛222、故居 古建筑 清民国 北山口镇北山口村 巩义市级127 105 抗日义勇军司令部旧址 近现代 19441945 年 夹津口镇公川村 巩义市级106 豫西地委党校旧址 近现代 1945 年 涉村镇上庄村 巩义市级107 巩县抗日民主区政府旧址 第一区 近现代 1944-1945 年 新中镇亚沟村 巩义市级第二区 近现代 涉村镇姜沟 第三区 近现代 鲁庄镇东侯村 第四区 近现代 西村镇山东村 第五区 近现代 大峪沟镇钟岭村石榴院 第六区 近现代 大峪沟镇董陵村贺沟 第七区 近现代 涉村镇羊角沟 108 豫西抗日独立支队野战医院旧址 近现代 19441945 年 涉村镇洪河村 巩义市级近现代 新中镇223、灵官殿村 109 八路军豫西抗日独立支队后勤处旧址 电台旧址 近现代 1944 年 新中镇灵官殿村 巩义市级粮库旧址 近现代 新中镇杨树沟村 鞋厂旧址 近现代 新中镇灵官殿村 印刷厂 旧址 近现代 新中镇峡峪村 制弹厂 旧址 近现代 新中镇 杨树沟村 供需处 旧址 近现代 新中镇石寨门 修械所 旧址 近现代 新中镇石殿村 110 抗日名将吉鸿昌“天堑飞渡”纪念碑旧址 近现代 1927 年 河洛镇黄沙峪渡河处 巩义市级111 北齐造像幢 石刻 北齐 现存郑博 巩义市级112 杨国公主墓志铭 石刻 北宋 现存永定陵 巩义市级113 邓国公主墓志铭 石刻 北宋 现存永定陵 巩义市级114 张公神道碑224、 石刻 元 现存十方院 巩义市级115 大劫文碑 石刻 清 现存博物馆 巩义市级116 九山万世明公神灵碑 石刻 北朝 现存石窟寺 巩义市级117 昭孝禅院经幢 石刻 现存石窟寺 巩义市级118 广顺经幢 石刻 文革被毁 巩义市级119 玉晨观 古建筑 清 已拆除 巩义市级120 三元寨碑 石刻 清 文革期间丢失 巩义市级 128 附表 2-4:市域交通设施一览表 对外交通方式 现状设施条件 未来设施条件 主要功能定位与联系地区 铁路 陇海铁路 陇海铁路(扩能)(近期)国家干线铁路、国家东西向运输大通道,市域和周边地区对外货流运输服务。郑西高铁 郑西高铁 国家客运干线、区域客运通道、市域和周边225、地区对外客流运输服务。郑巩洛城际铁路(新建)(远期)中原经济区客运通道,开(封)-郑(州)-巩(义)-洛(阳)城镇带客流运输服务 焦巩登城际铁路(新建)(远景)地区客运通道,完善中原经济区城际铁路服务网络,强化巩义对外客运和枢纽功能。高速 连霍高速 连霍高速 国家干线高速,区域东西向主要通道 焦桐高速 焦桐高速 地区高速公路,完善中原经济区高速公路网络,巩义南北向重要对外运输通道。郑洛第二高速(新建)地区高速公路,分流连霍高速地区功能,强化郑-巩-洛城镇带交通联系。公路 高速公路联络线(新建)完善巩义市域高速公路网络,承担过境交通组织。结合郑洛第二高速公路建设。G310 G310(新建)(近期226、)国家干线公路,巩义东西向主要通道 G207 G207(新建)(近期)区域干线公路,巩义市西部联系孟州、登封主要通道。S314 S312(在建)(近期)区域干线公路,沿黄公路运输和旅游快速交通走廊。S314(在建)(近期)即在建郑州中原路西延线,城际快速通道,强化巩义中心城区与郑州核心区交通联系。G310 S315(改造)(近期)原 G310 改造,巩东新城组团间,及与中心城区联系重要通道走廊。S237 S235(改造)(近期)地区干线公路,巩义联系温县、登封重要对外通道。S234(新建)(近期)地区干线公路,巩义市域东部和南部重要对外通道。航空 巩义通用机场(新建)(远期)远期建设设施,丰富227、巩义市交通系统和航空服务。129 附表 2-5:市域干线公路一览表 公路网 网络结构 基本路径 主要功能 高速 公路 二横 一纵 一联络 一横线 连霍高速 国家干线、区域高速公路,承担巩义对外交通联系,巩义与洛阳、郑州快速交通联系,组织区域过境交通。二横线 郑洛二高速 地区性高速公路,分流连霍高速交通流,强化巩义与郑州、洛阳交通联系,组织地区过境交通。一纵线 焦桐高速 区域高速公路,承担巩义对外交通联系,巩义与焦作地区和登封地区交通联系,组织区域过境交通。联络线 连霍高速与郑洛第二高速联络线完善巩义高速公路网络,分流高速通道节点交通压力,组织区域过境交通。一环 六射 一环 连霍高速-联络线-焦228、桐高速:中心城区和回郭城区的区域过境交通保护环。六射 连霍高速东线、连霍高速西线、焦桐高速北线、焦桐高速南线、郑洛二高速东线、郑洛二高速西线:中心城区区域对外交通射线。干线 公路 六横 一横线 沿黄公路 分流 S312 旅游快速通道中心城区的货运和过境交通流。二横线 S312 沿黄河带,连接郑州和洛阳,经由巩义旅游伊洛河景区的区域性旅游快速交通走廊。三横线 S314 中原路西延线快速通道,城际快速路,巩义核心区与郑州核心区的快速联系通道。四横线 S315 东线 原 G310,加强中心城区与巩东新城交通联系,巩东新城各镇间联系结构性主干道路。五横线 G310 新建国道,准高速路等级,加强巩义对外229、交通和城镇带组团间快速联系,主要货运通道和过境交通走廊。六横线 S315 西线 巩义南部鲁庄镇和西村镇联系通道和对外交通走廊。四纵 一纵线 G207 回郭城区南北向对外交通走廊,加强巩义与孟州、登封交通联系,加强回郭城区与鲁庄组团交通联系。二纵线 邙岭-康店-孝义-芝田-西村 加强中心城区与外围组团间及邙岭景区的交通联系。三纵线 S235 区域货运走廊,加强中心城区与夹津口、涉村等外围城镇联系,承担城市快速通道、过境交通和货运交通组织功能。四纵线 S234 市域东南部重要交通走廊,旅游交通干线公路。130 附表 2-6:市域客货运枢纽一览表 类型 等级 数量 名称 客运枢纽 综合性客运枢纽 5230、 巩义南站客运枢纽、巩义站客运枢纽、巩义北站客运枢纽、小关客运枢纽、米河客运枢纽 专业性客运枢纽 5 巩义客运东站枢纽、回郭城际站枢纽、鲁庄客运站枢纽、西村客运站枢纽、涉村客运站枢纽 货运枢纽 区域性货运枢纽 4 巩义站货运枢纽,芝田货运枢纽、回郭货运枢纽和米河货运枢纽 地区性货运枢纽 8 中心城区东部货运枢纽、中心城区西部货运枢纽、豫联货运枢纽、康店货运枢纽、青石岭货运枢纽、北山口货运枢纽、小关货运枢纽和夹津口货运枢纽 附表 2-7:市域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一览表 类别 设施名称 设施配置等级 备注 中心城区新城 小城镇中心村 教育设施 普通高校、专科学校 属必设公益性设施,主要由政府建设 高级231、中学、职业中学 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小学 幼儿园 文化设施 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美术馆 属必设公益性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影剧院等营利性文化设施建设展览馆、会展中心 文化艺术中心、文化馆 影剧院 青少年活动中心 老年活动中心 文化站 文化大院 体育设施 体育馆、游泳馆 属必设公益性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体育场、训练基地 灯光球场 标准篮球场 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 属必设公益性设施,允许具有合法资质的人员专科医院、专科诊所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机构 妇幼保健院 131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开设私人诊所 卫生院 卫生所(室)社会福利设施 养老院、敬老院、老年公寓 属必设公益性设施 232、儿童福利院 求助管理与保护中心 殡仪馆、公墓 注:应设,可设。附表 2-8:市域规划水厂一览表 序号 水厂名称 规模(万 m3/日)水源 备注 现状 规划 1 烈姜沟水厂 4 8 黄河滩地下水 供应中心城区及巩东新区(南山口水厂为备用,不计入供水总规模)2 坞罗水厂 3 6 坞罗水库及坞罗地下水井群、陆浑灌渠引水 3 东区水厂 10 黄河地表水 4 青龙山水厂 2 规划佛湾水库 5 城北水厂 1 黄河滩地下水 6 万泉水厂 2 2 黄河滩地下水 7 南山口水厂 1.5 1.5 后寺河(备用水厂)8 回郭水厂 0.6 5 陆浑灌渠引水及本地地下水 供应回郭城区 9 鲁庄水厂 0.5 陆浑灌渠引水233、及本地地下水,坞罗水厂为备用水源 供应鲁庄镇 10 西村水厂 0.5 供应西村镇 合计 9.6 35 附表 2-9:市域规划污水处理厂一览表 序号 污水厂名称 现状/规划 设计规模(万吨)占地面积(公顷)备注(污水分区)1 中心污水厂 扩建 10.0 12.0 A、B、C 区 中心城区2 石河污水厂 新建 1.5 3.0 D 区 3 豫联污水厂 新建 4.0 6.0 F 区 4 河洛污水厂 新建 1.0 1.5 H 区 5 康店污水厂 新建 1.3 2.0 I 区 6 第二污水厂 新建 5.0 7.4 E 区 132 7 回郭第二污水厂 新建 2.5 3.0 G 区、回郭城区8 回郭污水厂 扩234、建 3.0 4.5 回郭城区 9 鲁庄污水厂 新建 0.25 0.5 鲁庄镇 10 西村污水厂 新建 0.3 0.5 西村镇 11 夹津口污水厂 新建 0.3 0.5 夹津口镇 12 涉村污水厂 扩建 0.3 0.5 涉村镇 13 岳阳河污水厂 扩建 0.45 1.0 大峪沟镇 14 竹林污水厂 新建 0.5 1.0 竹林镇 15 小关污水厂 扩建 1.0 1.5 小关镇 16 新中污水厂 新建 0.43 1.0 新中镇 17 米河污水厂 新建 1.0 2.0 米河镇 133 附表 3-1:中心城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2014 年现状用地统计 2020 年用地统计 20235、30 年用地统计 用地面积(hm2)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人均城市建设用地(m2/人)用地面积(hm2)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人均城市建设用地(m2/人)用地面积(hm2)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人均城市建设用地(m2/人)R 居住用地 855.94 28.56 41.23 1592.95 27.13 33.89 1770.88 25.67 29.51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232.49 7.76 11.20 521.62 8.88 11.10 629.3 9.12 10.49 其中 行政办公用地 48.52 1.62 2.34 46.72 0.80 0.99 51.57 0.7236、5 0.86 文化设施用地 13.13 0.44 0.63 54.66 0.93 1.16 60.55 0.88 1.01 教育科研用地 141.67 4.73 6.82 287.90 4.90 6.13 365.84 5.30 6.10 体育用地 6.07 0.20 0.29 36.99 0.63 0.79 46.17 0.67 0.77 医疗卫生用地 16.76 0.56 0.81 44.29 0.75 0.94 54.11 0.78 0.90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2.90 0.10 0.14 17.90 0.30 0.38 17.9 0.26 0.30 文物古迹用地 2.63 0.09 0237、.13 32.97 0.56 0.70 32.97 0.48 0.55 宗教设施用地 0.13 0.00 0.01 0.19 0.003 0.004 0.19 0.003 0.003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108.24 3.61 5.21 466.00 7.94 9.91 727.95 10.55 12.13 M 工业用地 917.71 30.62 44.21 1423.93 24.25 30.30 1267.21 18.37 21.12 W 物流仓储用地 66.25 2.21 3.19 111.21 1.89 2.37 128.57 1.86 2.14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386.25238、 12.89 18.61 1092.69 18.61 23.25 1433.86 20.79 23.90 其中:城市道路用地 363.60 12.13 17.51 1060.98 18.07 22.57 1374.5 19.93 22.91 U 公用设施用地 26.25 0.88 1.26 114.93 1.96 2.45 122.95 1.78 2.05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220.84 7.37 10.64 548.66 9.34 11.67 817.18 11.85 13.62 其中:公园绿地 189.23 6.31 9.12 412.32 7.02 8.77 665.4 9.65 11239、.09 H 城市建设用地 2997.46 100.00 144.39 5871.99 100.00 124.94 6897.9 100.00 114.97 134 附表 3-2:中心城区规划居住片区一览表 名称 居住用地面积(公顷)人口(万人)人均居住用地面积(平方米)康店居住片区 86.22 2.4 35.9 河洛居住片区 152.03 4.7 32.3 站街居住片区 76.28 2.2 34.7 芝田永安居住片区 139.41 4.6 30.3 孝义白沙居住片区 158.25 5.5 28.8 新华路居住片区 165.68 5.8 28.6 杜甫路居住片区 162.21 6.7 24.2 240、北山口居住片区 160.61 4.1 39.2 新区南居住片区 96.99 3.6 26.9 紫荆路居住片区 158.18 5.8 27.3 新区北居住片区 260.37 9.6 27.1 五里堡居住片区 154.65 5.0 30.9 总计 1770.88 60.0 29.5 附表 3-3:中心城区规划公园一览表 名称 序号 名称 面积(公顷)备注 城市级公园 1 白沙湿地公园 8.53 新建 2 石河道公园 27.5 扩建 3 新区行政公园 2.82 保留 4 南部旅游公园 11.57 新建 5 河洛文化公园 0.88 新建 6 孝义兵工厂遗址公园 2.29 新建 7 宋永昭陵永厚陵公园 241、75.72 扩建 8 体育文化公园 18.09 新建 9 唐三彩文化公园 1.97 新建 10 包拯墓公园 4.23 保留 社区公园 1 河洛社区公园 1.68 新建 2 康店社区公园 1.29 新建 3 孝义-白沙社区公园 2.47 新建 4 新华路社区公园 1.42 保留 5 杜甫路社区公园 1.25 新建 6 北山口社区公园 2.38 新建 7 五里堡社区公园 3.94 新建 8 新区北社区公园 2.14 新建 9 紫荆路社区公园 2.74 新建 135 10 新区南社区公园 3.09 扩建 11 站街社区公园 1.10 新建 12 芝田-永安社区公园 6.09 新建 附表 3-4:中心242、城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一览表 级别 序号 名 称 年 代 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 国家级 1 刘镇华庄园 民国 以仿重庆大厦南 4 米为基准点,其GPS 坐标为:N 344936.6,E 1130305.9,向东外扩 145 米至孝神公路西沿,向西外扩 100 米,向南外扩 90 米至村道南沿,向北外扩 120 米至岭脊教场地断崖。以保护范围四边外扩 50 米。2 巩县石窟 北魏 西、北、东至大力山南麓青龙背白虎头山脊及其延长线,南至孝神公路。东至南河渡村西侧山脚、伊洛河堤一线;南界东段至石窟寺南侧南北向规划路南端,南界西段至距孝神公路约 400 米处规划路;西界南段至石窟寺南243、侧南北向规划路西边界红线,即维雪啤酒厂西部厂区(不含生活区)东界;西北至寺湾村西侧丘陵山脊线、孝神公路一线;北至青龙背北侧丘陵山脊线。3 花地嘴遗址 新石器时代至商 以北窑湾村水塔门口路西沿为基准点,其 GPS 坐标为:N 344812.7,E 1130413.1,向西外扩 685 米至第二层断崖,向北外扩130 米至北侧断崖,向南外扩 240 米至农田,西北外扩 735 米至花地嘴断崖,向东不变。以保护范围四边外扩 50 米。4 巩义窑址黄冶唐三彩窑址1 区 隋唐 黄冶唐三彩窑址保护范围:1 区:西至山根,东到黄冶河,南到刘全武家南墙,北至刘林家北墙;以保护范围四边外扩 50 米。巩义窑址黄244、冶唐三彩窑址2 区 隋唐 2 区:东至山根,西至站白公路,南到孙真庙南墙,北到高吕瓷厂北墙。巩义窑址黄冶唐三彩窑址3 区 隋唐 3 区:东至站白公路,西至山根,南到小桥,北至影剧院北墙。136 巩义瓷窑遗址隋唐 以水地河桥为中心向东、南、西各扩1000 米,向东南 1 公里至荆子沟;白河沿河两岸向外各延伸 1000 米,从铁匠炉标志碑到窑货岭向东、西各扩1000 米。以保护范围四边外扩 50 米。5 康百万庄园 明清 1、主宅区、栈房区、作坊区、南大院为一块,东至栈房区东墙东 50 米处,南到南大院南墙南 100 米处,西至主宅区西寨强西 50 米,北至主宅区北墙北 100 米处;2、寺沟、张245、沟住宅区、祠堂区、福禄堂遗址:各自建筑和遗迹四边外扩 50 米;3、砖碑楼(含关帝庙):自建筑四边外扩 50米;4、石牌坊以牌坊四边各外扩 50米;5、金谷寨:东至沟沿,南到金沟沟边,北到南水沟南山根,西至西寨墙西 50 米;6、砖厂、林场、唐高善果园、船厂遗址:向东至河堤,南到康店纸厂北墙,西至谢家门西 50米,北到南水沟沟道中心;7、康氏祖坟:以康应魁墓为中心四周向外扩150 米(含看坟院);8、行宫遗址:以遗址四周边线外扩 50 米。以保护范围四边外扩,东至栈房区东墙东 250 米到洛河滩,南至南大院南墙南 600 米至谢家门,西至西寨墙外 200 米处,北至连霍高速公路。6 宋陵孝义片246、区永昭陵陵区的帝陵上宫、后陵、下宫 北宋 东至建设路,除孝义供水厂范围;南至杜甫路,除巩义市博物馆范围;西至新华路东侧仿古街建筑东界;北至人民路。东至建设路东扩 60 米;南至杜甫路南扩 60 米;西至永厚陵西侧仓储用地西边界,孝义路一线;北界西部(下宫北侧)至人民路北扩 190 米,北界东部至人民路北扩 60 米。宋陵孝义片区永厚陵陵区的帝陵上宫、后陵、下宫 北宋 东至新华路西侧西扩 60 米一线,除电业公司和供水公司范围;东北角沿人民医院、公安局、司法局西南边界;南至杜甫路;西至距后陵西阙门 100 米处仓储用地内道路;北至人民路北扩 50 米处,并沿现状建筑边界。宋陵蔡庄片区永定陵帝陵上247、宫、章献明肃刘皇后陵、下宫北宋 东至永定陵上宫东阙门东 50 米;南至永定陵鹊台南 80 米处冲沟;西至上宫西阙门西约 120 米处道路,西北至下宫西侧 120 米处高压输电线;北至下宫北侧冲沟沟底。东至巩义市三鑫化工有限公司西墙;南界东部至永定陵上宫鹊台南约 300 米处规划道路;西南角至距上宫陵台西侧约 850 米处规划路与南界的交点处,之后沿该规划路向宋陵蔡庄片区北宋 东至章懿李皇后东阙门东扩 50 米南137 永定陵章懿李皇后、章惠杨皇后、1 号陪葬墓 北一线;南至二皇后陵南侧大冲沟沟底南扩 100 米处;西至 1 号陪葬墓西侧道路;北至皇后陵北侧道路。北,至永定路向西,沿距上宫陵台西248、侧约 1200 米处规划路向北,沿永定禅院南侧规划路向西;至永定禅院西南路口处向北,之后沿后泉沟村中部大冲沟沟底;北至后泉沟村北侧大冲沟沟底;东北角至永定陵下宫东北大冲沟沟底。宋陵蔡庄片区包拯墓 北宋 地面遗存边界东西外扩 20 米;南北外扩 10 米,随地形略修整。宋陵蔡庄片区永定禅院 北宋 东至禅院东侧道路;南至南侧冲沟北壁;西北两界沿西北侧道路。7 稍柴遗址 新石器时代 保护范围:以省保标志碑为基准点,其 GPS 坐标为:N 344211.9,E 1125512.6,向东外扩 750米至东沟西沿村道,向西外扩 1300米至坞罗河东岸,向南外扩 4 米至村道北沿,向北外扩 460 米至老稍249、柴村沟底断崖。自保护范围边沿向南外扩 100米,向北外扩 150 米至村道,东、西不变。河南省级 1 洪沟遗址 旧石器 以试掘的窑洞为主向四周各扩 500米。以保护范围四边外扩 100 米。2 兴佛寺 明 以山门为永久性基准点,其坐标为(N344912E1130432.4)。自基准点向东 162 米至双槐树西沟,向南108米至安阳宫断崖,向西 122 米至寺沟村道,向北 55 米至孝沙公路。东、西、北同保护范围,南自保护范围边线外扩 50 米。3 杜甫诞生窑 唐 以诞生窑洞为中心,东至笔架山东100 米处,西到东泗河西 100 米,北到大沟北 100 米,南到小武当山。以保护范围四边外扩 10250、0 米。4 康北古城遗址康北古城 战国 自西城墙基向西 20 米,向东 200 米,南、北两端均至沟沿。“巩王阁”建筑四边外扩 20 米。以保护范围四边外扩 50 米。5 康北古城遗址-巩王庙红阁 战国 自西城墙基向西 20 米,向东 200 米,南、北两端均至沟沿。“巩王阁”建筑四边外扩 20 米。以保护范围四边外扩 50 米。6 孝义兵工厂旧址 近代 以兵工厂指挥部旧址为中心,向东1800 米至石灰务村,向南 1200 米,向西200米至老集,向北外扩800米。以保护范围四边外扩 100 米。7 水地河 遗址 新石器时代 东至耐火材料厂,西、南、北面到自然沟沿。自保护范围向东外扩 200 251、米。8 刘家大院 清 以一院临街房北墙为永久性基准点,其坐标为(N344136.6E1125739.6)。自基准点向东 44 米至四院东围墙,向南 80 米至二院南以保护范围四周边线起,向东、西、北各外扩 20 米,向南外扩 25 米至河道北岸。138 围墙,向西 5 米至一院西围墙,向北4 米至村道北边沿。9 启圣阁 清 以启圣阁南侧边线为基准点,其坐标为(N344300.4E1125545.9)。自基准点向东 21 米至山根,向西 19 米至河边,向南 20 米,向北 19 米。东、西同保护范围,南、北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 20 米。10 青龙禅寺 清 以山门为永久性基准点,其坐标为(N252、344257.7E1125938.2)。自基准点向东 31 米至东围墙,向南不变,向西 31 米至西围墙,向北 67 米至西围墙。以保护范围四周边线起,东扩20 米至 310 国道西沿,西、南、北向外各扩 50 米。11 喂庄遗址(一区)新石器时代 一区:以遗址西侧水塔为永久性基准点,其坐标为(N344024.6E1125831.9),自基准点向东121 米至原骨胶厂西围墙,向南 122米至坞罗河北岸断崖,向西不变,向北 15 米至费窑到白土坡公路南沿;以保护范围四边外扩 50 米。喂庄西南遗址(二区)新石器时代 二区:以新华化工厂西、北围墙交点为永久性基准点,其坐标为(N344018.2E1253、125751.1),自基准点向东 320 米至断崖,向北 466米至断崖,西、南不变;以保护范围四边外扩 50 米。喂庄西遗址(三区)新石器时代 三区:以郑供鲁慈二十八号线塔为永久性基准点,其坐标为(N344043.2E1125809.1),自基准点向东 60 米至福泰公司净水剂厂西围墙,向南 185 米至断崖,向西 120米至福泰公司砖厂西围墙,向北 20米至费窑到白土坡公路南沿。以保护范围四边外扩 50 米。12 蔡庄文魁坊 明 保护范围:以文魁坊为永久性基准点,其坐标为(N344123.6E1125825.3)。自基准点向东4 米至民宅西围墙,向西 3 米至三官庙关帝殿东山墙,向南 15254、 米至学校北围墙,向北 14 米至庙院坡南边。建以保护范围四周边线起,东扩 33 米至蔡庄村街道西沿,西扩 21 米至三官殿西围墙,南扩 100 米至蔡庄村幼儿园南围墙,北扩 20 米。郑州市级 1 洛口仓 遗址 隋唐 北至河洛路,西、南至七里铺大沟北断崖,东至将城城墙东 500 米。自保护范围向东、西外扩 50米。2 滩小关 遗址 新石器时代 东到东断崖,西到双槐树岭西断崖,南到连霍高速,北到北断崖。自保护范围向东、西再扩 50米。3 崔氏祠堂 清 以本体为中心,东至村道,西、南至自保护范围向西、南、北再外139 民居,北至连霍高速。扩 10 米。4 杜甫墓 唐 南北 190 米,北沟沿,南255、至公路;东西 118 米,西为杜甫墓外扩 36 米,东为杜甫墓外扩 52 米。北以沟沿为界;东、南、西自保护范围各外扩 50 米。5 赵公桥 明 桥东外扩 10 米,西外扩 10 米;南外扩 12 米,北外扩 8 米。同保护范围。6 龙窑 清 保护范围:东至龙窑铸造厂西围墙,西至河洛路,南至北窑湾村小学北墙,北至民居。自保护范围向西、南、北再外扩 10 米。7 王家祠堂 清、民国 保护范围:以王家祠堂四周院墙为本体,向东外扩 10 米,向西外扩 3 米,南至连霍高速,北至断崖向北 10 米。自保护范围向西、南、北再外扩 10 米。8 白窑刘氏民居清 东至村道,西至山岭断崖,北至断崖,南至南院南256、墙外 50 米。自保护范围向西、南、北再外扩 10 米。9 赵春亭墓 明 以牌坊为中心东外扩 50 米,向南、北、西外扩 20 米,西北至郑西铁路。自保护范围向西、南、北再外扩 10 米。10 常香玉故居 当代 以常香玉故里院落为中心,东至邙山山根,西至村道,北至井房,南至民居。以保护范围边界向南扩至孝神公路,东、西、北同保护范围。11 潘岳墓 晋 潘岳墓以墓冢为中心,向东、西各扩50 米,北至断崖,南至村道小路。东、南、西自保护范围各外扩50 米。12 郑氏石坊 清 保护范围:以本体建筑为中心,向西至村道东沿,向东、南、北各扩 10米。自保护范围向四周均外扩 20米。巩义市级 1 礼泉民居 257、清 保护范围:东至白沙老街,西至砖券西墙外 20 米,南至南门外 20 米。北至北门外 20 米。自保护范围向四周均外扩 20米。2 三田故居旧址明 以原孝北小学前院北侧操场为中心,东至幼儿园西墙,西、北至围墙,南至学校道路北沿。自保护范围向东、南、北各扩20 米。3 刘延涛故居 清、民国 北三院:东至大沟街 29 号院东围墙,西至刘公路院西墙,南至村道北沿,北至断崖;同上。西三院:东至大沟街 15 号院东围墙,西至赵荫堂故居后院东围墙,南至村道北沿,北至断崖;南三院:东至白四中家院东墙,西至大沟街 26 号院东围墙,南至断崖,北至村道南沿。4 南官庄安仁寨清 东、西到断崖,南、北到寨门。自保258、护范围再向南、北各扩 50140 米。5 蔡庄赵家楼 明 东至蔡庄村街道西沿,西到赵家楼西墙 3.1 米处,南到赵家楼南墙南 3.8米,北到楼坡北墙。东至蔡庄村委,自保护范围向西外扩 15 米,南、北各外扩20 米。6 张静吾 故居 民国 以敬老院四周围墙为界。自保护范围向四周各外扩 10米。7 北窑湾 张家院 清 东、北均以东院围墙为准,西、南均至断崖。自保护范围向西外扩 20 米,北至村道南沿。8 站街 大王庙 清 保护范围:东自税务局西墙外扩 10米,西自彩印厂东墙外扩 10 米,南至村道北沿,北自后殿卷棚北墙外扩10 米。自保护范围向四周各外扩 20米。9 三元寨 遗址 清 消失 消失259、 附表 3-5:中心城区结构性主干路一览表 编号 道路名称 功能及规划要点 建议规划红线不小于(m)断面形式建议 建设要求纵 1 S312 对外公路,同时是康店片区、河洛片区最重要的城市干道,兼顾服务沿线产业货运集散 40 一块板 纵 2 永安路 白沙片区-孝义片区-和义沟片区-芝田北山口片区联系的重要通道 40 一块板 改建纵 3 建设路 老城区重要通道,兼顾承担交通联系功能及生活性交通需求,是一条兼顾城市客运和机动车交通的综合性主干路 40 一块板 纵 4 和平路永昌路 改造老客运站路口,北延 G310 与货场路连通,老城区重要通道,与南部地区通达 30/40 一块板 改建纵 5 滨河路 260、东部新区沿石河通道,北跨伊洛河至河洛片区,南连城市快速环路,是一条城市核心区重要的贯通性干路 50 三块板 纵 6 紫荆路 东部新区北接河洛路,南至快速环路,远期是东部新区兼顾城市客运和机动车交通的综合性干路 50 三块板 纵 7 唐三彩路 向北跨河至河洛片区并连接对外公路 S235,南至南环路,将形成一条东部新区主要服务机动车交通的主干道 40 一块板 新建141 纵 8 站街路 与市域公路X骨架纵三共同连通站街片区与巩东新区,同时服务产业园区的货运集散 40 一块板 新建横 1 河洛路 中心城区北部地区贯通性通道,跨河北至康店片区,途径孝义、老城、东部新区及站街地区 50 四块板 横 2 261、新兴路 将白沙片区、孝义片区、老城区商业中心、东区商务中心及青石岭节能环保产业园连接,形成一条城市主城区贯通性通道,同时服务两侧用地 40/50 一块板/三块板 横 3 陇海路 主城区重要的东西向通道,服务两侧用地,并与中原西路对接,承担内外交通转换的功能 30/50 一块板/三块板 改建横 4 杜甫路 主城区重要的东西向通道,服务两侧用地,并与 S315 对接,通达巩东新区,承担中心城区与东部组团间客运与机动车交通的联系需求 40 一块板 改建横 5 苏秦路 东西两端直达城市快速环路,串联和义沟、新老城区南部新建片区,成为中心城区南部地区的贯通性通道,并直接与焦桐高速出入口相连,承担内外交通262、的衔接 40 一块板 新建横 6 南环路 主城区南部外围结构性干道,向西跨伊洛河直达康店,远期成为城市客运站、城际轨道站对外枢纽的重要衔接道路 40 三块板 新建横 7 芝田路 原 G310 芝田镇段,与永安路共同形成芝田片区的十字骨架,服务两侧生活性功能用地,并承担生产性运输的集散交通,同时是主城区与回郭城区之间重要的客运和机动车交通通道 40 一块板 改建 附表 3-6:中心城区跨伊洛河桥梁一览表 编号 类型 现状/规划组团联系 规划衔接道路 规划标准 1 道路跨河桥梁 规划 主城区康店南环路 双向 4-6 车道 2 铁路专用桥 现状 陇海铁路 3 道路跨河桥梁 规划 主城区康店人民路 双向 4-6 车道 4 高速跨河桥梁 现状 连霍高速 单向 4 车道 5 道路跨河桥梁 现状 主城区康店河洛路 双向 2 车道 6 高速跨河桥梁 现状 连霍高速 单向 4 车道 142 7 道路跨河桥梁 现状 主城区河洛石河路 双向 4 车道 8 道路跨河桥梁 规划 主城区河洛滨河路 双向 4-6 车道 9 道路跨河桥梁 现状 主城区河洛S235 双向 4 车道 10 公速跨河桥梁 现状 巩义郑州 S312 双向 8 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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