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商业办公地块永久供电工程施工合同(49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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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十二
编号:932240
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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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项目永久供电工程(东地块)施工合同合同编号:XX发包人:承包人:签订日期: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XX项目永久供电工程(东地块)1.2工程地点:1.3工程规模:XX项目位于XX,项目总用地面积30692平方米,总计建筑面积约15.6万平方米,总投资约25.5亿元。其中项目东地块位于荔红二路东侧,占地面积18136平方米,最大高度为91米,总建筑面积约8.6万平方米,拟建三幢9-18层商2、业办公楼。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2.1承包范围: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包括技术需求书)、现行相关技术验收规范、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及说明,本工程为XX项目永久供电工程(东地块),红线外区域变一路10KV(详见用电咨询服务答复书)及红线内的总高压室、发电机室、专变房、低压配电房。施工总承包与专业分包工程界面划分:总承包单位与外电专业单位的范围及界面划分序号专业安装专业单位施工界面总包单位施工界面1发电机及机房降噪工程1、发电机组及其配件供应、安装以及机房降噪设施施工由专业单位施工。2、发电机组设备基础。3、发电机房普通照明;4、机房墙面及隔音墙面;5、吊顶天花(如有);6、静电地板或地坪3、漆(如有);7、通风;8、发电机房配电柜;1、发电机房里净化器给水管、机房排水沟;2、发电机控制屏(不含发电机配电柜)出线至小区各建筑的配电箱(柜);3、墙体砌筑、抹灰;4、发电机房涂料天花、水泥砂浆地面。5、发电机房防火门;6、气体灭火及消防工程;7、应急照明;2开关房、变压器室、高低压配电房1、负责小区供电线路及变电站和开闭所施工;2、负责从变电站出线到配电房低压柜、高压柜出线,低压出线开关前所有供配电设施;3、负责室外供电排管及电缆井、沟的施工;4、负责配电房、开关站、公专变电所、开闭所内盖板的供货安装,挡鼠板的制作安装;5、负责配电房管沟等土建工作以及地面抬高、找平及防静电垫铺设、配电4、房门施工。6、负责墙面及天花饰面;7、负责普通照明、通风施工;8、负责电缆套管墙面打孔及套管安装及套管内封堵;9、负责电房内接地施工。1、负责墙体砌筑、抹灰;2、负责配电房电缆进出线电缆套管、桥架孔洞预留(含套管)和套管外层封堵、收口等;3、负责配电房低压柜(不含低压柜)低压开关后的所有供配电设施由总包单位负责(总包与其它甲指分包单位界面有约定除外);4、负责防火门施工;5、负责气体灭火及消防工程;6、负责应急照明工程;7、接地系统接点施工。2.1.1其他: 1)承包人负责各系统调试、送电:10KV进线回路、真空断路器、零序、综合继保、直流屏、电缆、变压器、10KV母线、0.4KV母线、接地系5、统、低压进线回路调试等; 2)承包人负责本工程施工需穿越建筑基础、墙、楼层等部位的开凿及恢复工作,必须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3)承包人负责征得变电站至本项目沿线各项目、各公共道路、公共场地或公共设施产权人的同意,办理本工程施工手续,承担相应费用;4)承包人负责办理本工程所需的各项报建、报装、报规划、报监、报验等相关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所需的所有费用均含在合同价款中),直至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完成本项目验收送电的一切工作,并移交供电局及建设单位; 5)承包人负责办理符合广州供电局及政府部门验收要求的手续及竣工验收资料; 6)承包人免费为发包人申请报装电表,根据项目的需要,发包人可能增加6、或者改变用电回路或者使用功能,承包人免费为发包人办理政府部门的相关手续;7)承包人移交给发包人之前的成品保护工作,包括防盗、防破坏、防潮防湿,未移交前的承包人施工内容 的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负责物业管理移交及相关一切培训工作;8)承包人负责清洁卫生、垃圾清运及材料二次搬运等及所有措施类工作;9)承包人负责与本项目其它施工单位的配合工作,配合消防系统施工、验收的工作; 10)承包人应根据现状与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承包范围内工作内容并达到中国南方电网的验收标准及使用要求所必须的其它工作内容;11)承包人负责缺陷责任期内对设备和线路的维修保养;12)承包人负责办理涉及本项目广州供电局供电协议变更,确7、保按合同工期验收送电;13)承包人负责未详尽事宜设计院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14)通过供电局验收合格后且完成低压送电等,满足国家、省、市电力公司颁发相关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竣工验收规定、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要求。15)承包人负责协调一切因发双方原因的报建、报批、验收及送电等工作。16)完成上述项目所需的一切相关费用的支出(包括不限于设备检测费、图纸深化设计费等)。 17)本次工程内容包含柴油发电机组至各个变电房、消防控制室的启动信号线及电缆安装调试工程,承包人应提供变压器两低压进线断路器辅助触点,以便发动机接入启停信号。2.1.2专业工程管理和配合服务的工作:1)承8、包人作为专业承包人纳入总承包人的管理,服从总承包人的协调管理,配合总承包人做好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验收等方面的工作。在总承包人的总体协调管理下,做好与各专业单位的交叉施工与协调管理工作,按各专业工种界面做到有序施工。2)本工程送电后,高压柜、低压柜生产厂家需各派至少1名技术操作人员、变压器厂家需至少派 1 名技术操作人员配合检测、调试、维修、处理突发问题、后续单位使用与安装等工作至工程项目整体移交;待工程整体移交后现场如有技术问题,承包人在发包人电话通知后3小时内需赶到现场排除问题。 3)在永久用电工程送电后工程整体工程竣工验收期间内,高压柜、变压器、低压柜及元器件、配件或附件如发生非9、故意损害的使用性损坏或故障,承包人需义务免责为发包人维修或更换;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后则按本合同约定执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2.1.3上述所描述的承包范围仅是概括性的,不能视为是完整无缺的。承包人应参阅合同文件中的其他部分,去完全了解工程的实际范围与工作内容。根据本合同所需进行施工的工程包括合同文件、合同图纸、工程 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显示的一切项目。承包人有责任现场踏勘,细阅合同图纸及工程技术要求,务求对所有施工工程的所有内容做到完全清楚了解。此外承包人还须负责与本合同工程施工有关的环境清理、市容维护、交通、噪音、民扰调停及垃圾清理外运等工作。2.2. 承包方式2.2.1承包方式:本合同采用10、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计量规则,按实结算。措施项目费及其他项目费固定总价包干,结算不做调整。综合单价系包括但不限于深化图纸设计、包施工、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运输费、包安装、包质量、包工期、包水电费、包人员住宿、包安全生产、包管理费、包成品保护、包施工噪音排污费、包赶工费、包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责任险等)、包材料周转费、包材料转运费、包材料及设备堆放费、包人材机二次进出场费、包调试与测试(如人工费、调试水电费)、包试运行、包保修、包竣工验收、包材料和设备检验及试验、包培训、包现场组织和协调、包暗室增加费11、包现场总体组织和管理配合服务、包垃圾清运、包利润、包规费、包税金、包验收资料(如施工资料完善及分类组卷)以及施工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不可抗力带来的风险除外)并综合考虑物价浮动、政策性文件价格调整等风险因素在内的所有费用等与工程相关的费用。综合单价报价须包含电力设施两年维护保养服务费。综合单价不因施工期间人工、材料及机械价格变化、施工条件的变化和政府造价管理部门调整各项收费等因素而调整。2.3 承包人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服务:2.3.1承包人作为专业工程承包人纳入总承包人的管理,服从总承包人的协调管理,配合总承包人做好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验收等方面的工作。在总承包12、人的总体协调管理下,做好与各专业单位的交叉施工与协调管理工作,按各专业工种界面做到有序施工。2.3.2施工图纸与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中包括或隐含的各项工作内容。2.3.3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工作;在施工图纸或施工图纸指定的标准图集里缺少的施工详图,需要由承包人进行施工详图设计时,承包人应及时提交施工详图,由发包人交设计单位审查确认,此项工作设计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否则,因提交的时间不及时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2.3.4设计交底后,承包人应当继续审查相关图纸中可能存在的不符合法律规定、适用标准、施工规范的任何错误、冲突,并在7天内以书面方式报发包人及监理人。213、.3.5无条件接受现场,包括现场清理、排除障碍、场地平整等,负责本工程施工需穿越建筑基础、墙、楼层等部位的开凿及恢复工作,必须取得发包人同意后方可施工。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10天内,完成施工样板提交报发包人审批;如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无法提交满足合同要求的施工样板,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的通知后10天内完成样板的再次提交报审。2.3.6承包人应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要求,做到工完场清,即建筑垃圾须及时清运出场,否则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他人清理,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双倍承担,并且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2.3.7承包人应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14、保护建筑)、苗木的保护工作。由于承包人的施工造成污染或侵损邻近建筑物、堵塞排水管网、破坏地下管线、古树名木及已完工程等影响,产生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2.3.8办理符合广州供电局及政府部门验收要求的手续及竣工验收资料。2.3.9 工程的维护和照管:工程交付前完工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本合同项目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及交付前,承包人负责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照管和维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和整改;不能修复和整改的,发包人有权在工程款中扣除损坏部分所对应的金额。对于分包工程,承包人应督促并协助分包人做好成品保护工作。2.3.10在本项目消防调试、空调系统等大功率设备调试及项15、目重大节点(交付、开业、大型活动),承包人需安排专业人员电房驻场保证项目节点的顺利推进。2.3.11缺陷责任期内提供免费维修并更换零件及保养服务。2.3.12完成本合同工程有关的合同及工程备案、验收,及项目所在地有关管理部门的所有报批、报建、检验、检测、验收、备案等等一切为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工作。2.3.13发包人指令增加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其它工程。三、合同工期3.1、本工程总工期为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06月17日,计划完工日期为 2022年10月1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者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指令为准。3.2、本合同工期所指的日历天包括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及恶劣天气等综合16、因素。除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原因或任何理由延长工期。否则承包人需按合同文件的约定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3.3、承包人就本合同工期已充分考虑各种形式的雨雪、冰雹、大风、停水、停电、节假日、国家庆典、外交来访、重大活动(如国际会议、大型运动会、大型阅兵庆典等)、中考、高考期间的施工管制、交通管制、扰民、道路施工影响等不利因素,并已考虑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其他承包单位之间的配合时间,承包人不得以上述因素申请工期的延长。承包人已到工地考察并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脚手架或吊篮施工设置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17、请发包人均不予准许,承包人应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四、质量标准4.1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4.1.1承包人须确保本工程的产品质量和工程质量(包含安装服务,以下同)满足设计要求并达到工程技术要求、国家及本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制定的现行的规范、标准、条例、规定、通知等的要求,并以较高者为准。4.1.2本合同所有货物的缺陷责任期自本工程整体供货及安装完毕并经发包人、监理单位及相关政府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发包人使用之日起计,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提供免费保养、换补及维修等服务。此外,所有由承包人购买或由发包人指定的设备或材料的质量保修期均与上述一致且不会因厂家或18、承包人提供的质量保修期少于上述约定而有所减少,合同价视作已对此要求作出考虑。4.2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现行安全文明施工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杜绝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参考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标准要求。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5.1.本合同以人民币为报价和结算货币,除非双方另有约定。5.2.本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 (大写: 元整):其中不含增值税总价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增值税率为 9 %,增值税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其他项目费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如因国家增值税政策原因调整、增19、值税税率调整的,则以不含增值税总价不变、增值税金额调整为原则调整含增值税总价。5.3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本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包干,包括但不限于绿色施工安全防护、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用、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增加费、在地下(暗)室、设备及大口径管道内等特殊施工部位进行施工增加费、赶工措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交通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文明工地增加费、地下管线交叉降效费、其他费用、高层建筑增加费、工程超高增加费、脚手架等所有措施费,费用总价包干不作调整。5.4. 报价中已包含施工水电费及垃圾清运及工人住宿费用。5.5. 乙方应在签定合同并且乙方收到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按广州市建设领20、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的规定开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如因乙方未按规定开立、使用、变更、撤销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导致本工程施工许可证未能如期办理、拖欠或克扣工人工资造成群体性事件或其他不良行为的,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5.6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包干且不因施工期间人工、材料及机械价格、施工条件、工程规模的变化和政府造价管理部门调整各项收费等而调整,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包括招标图纸和技术文件)范围内的方案优化、深化设计所产生的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中,由此产生的费用增减甲方也不再进行调整。5.7.合同价款调整事件进度款支付时原则上不予考虑,但是单项21、设计变更或签证超过20万时,须签订补充协议后,按补充协议条款予以支付。5.8. 收款账号及发票要求:(1) 发票类型: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承包人同意根据发包人要求提供。(2) 承包人银行账户及纳税人信息:开户银行:户名: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否(3)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纳税人的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的纳税人信息如下:公司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注册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R是否(4)发包人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及发包人确认的金额,先行向发包人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足额合法且符22、合发包人所在地税务机关规定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5)承包人承诺向发包人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票面信息均真实、准确,相关品目及价款等内容与合同约定一致。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后及时通过税控防伪系统认证,并在认证通过后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相应款项,若未通过认证的发包人有权迟延付款,且不视为违约。5.9.工程款支付方式5.9.1预付款支付:本合同签订后,由乙方提交工程预付款申请书及请款相关资料,经监理和甲方审核完成后,14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扣除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用)的20%(RMB: 元)作为工程预付款。预付款扣回:预付款扣回(不含“绿23、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用”预付款):从乙方开始进场施工的次月进度款项中,按该期已审核支付额的50%进行扣回,直至预付款全部扣回为止。乙方申请预付款时候,必须向我们提交等额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预付款保函,预付款抵扣完成后退还预付款保函。5.9.2承包人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已完工程量(含具备发货条件证明文件的主要设备及材料)报表(统计时段为上个月1日至上个月最后一天),经监理审核及发包人确认后,发包人依据经审定月度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当期工程进度款。当期工程款(不含工人工资)=乙方当期完成实际工程进度款(不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80%应扣款应扣预付款应扣款指:乙方的各项违约金、罚金或属于乙方应缴24、未缴而需甲方代缴的费用。5.9.3永久用电工程通电后且发包人收到承包人请款申请及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包人支付至合同暂定价的90%。5.9.4结算款支付本合同工程结算的第三方咨询单位及甲方审定、支付至本合同最终结算定审金额的97%。5.9.5本合同结算价的3%作为质保金,自发包人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二年,且发包人收到承包人请款申请及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无息支付(发包人可直接扣除承包人因未能及时进行保修而由发包人指定其它单位进行维修的费用,以及其他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5.9.6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支付:支付条件支付金额(元)支付比例累计支付比例经审查符合开工条件25、后6060实际累计完成产值至合同价的60%后3090竣工安全评价合格后10100 5.10.关于“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的设立与拨付,乙方承诺按照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 广州市水务局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帐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建规字201710号)及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粤建规范2018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否则,乙方须对此引起的纠纷负全责,造成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而支付的赔偿款、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证费、鉴定费等)的,须承担全部责任。 26、5.10.1工人工资支付比例为 ,具体计算如下:公式:工程进度款中的工人工资款比例=人工费金额/ (中标金额-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00% 5.10.2 工人工资支付期限乙方按合同约定的申请进度款时按5.13.1比例计算工人工资,经监理审核及甲方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乙方工人工资支付专用帐户并纳入总包管理。5.11.其他约定:在如下情况下,发包方有权暂停支付进度款:(1) 乙方施工进度工程进度明显落后合同进度计划;(2) 乙方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所定标准或发包方的合理要求;(3) 乙方拒绝或拖延执行施工监理工程师的指令;(4) 乙方应在付款前,应向甲方开具满足国家及地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27、票,如因乙方未及时开具发票或开具的发票不符合税务机关要求造成的迟延支付不视为违约,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六、发包人权利义务6.1委派 为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负责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如发包人拟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6.2负责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方案。6.3发包人在安装施工现场提供制作场地、存储库房和工具室。6.4发包人在安装施工现场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施工用水、施工用电,水、电源接驳口在施工现场的总施工用水表位及用电总开关位置,相关水电费由承包人在综合单价自行考虑,发包人不另计。6.5审核承包人提交的设计变更和工程进度表,及时按本合同规定向承包人28、拨付工程价款。6.6发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有权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需要增减部分内容。发包人有权发出指令要求变更,承包人不得拒绝,发包人通知承包人后,承包人拒绝施工的,发包人有权将该部分工程另行委托其它施工单位完成,承包人应承担该部分工程双倍费用的违约金。除得到发包人书面、正式的指令外,承包人不能擅自做出任何变更。6.7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负责办理本合同范围内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所必须的行政许可、报审、报批、报备等手续。2)协助发包人办理相关设计图纸的审核、审查、备案及项目的报批、报建、验收等相关手续(如有)。3)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在建其他项目,包括且不限29、于:周边居民、街道居委、公安派出所、交通部门、质安监、建管等。4)负责配合验收设计的本专业的检测验收,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已含于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5)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管理,签订三方管理协议。6)承包人完成以上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款及其措施费用中,发包人无需另行支付费用。6.6发包人将本工程委托XX咨询有限公司实施合同范围内的全面监理,由监理公司负责本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6.7 监理公司依据与发包人签订的监理合同和有关监理法规,以及本工程的有关施工图纸、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等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6.8 监理公司指派徐晶为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其他现场监理人30、员名单在开工前由监理公司书面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6.9 总承包人指XX有限公司。七、承包人的权利义务7.1 委派 为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负责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等。承包人负责办理与本工程安装施工相关的手续,发包人予以必要的协助。7.2承包人转包工程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承担不低于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由此所遭受损失的,承包人还应承担继续赔偿的责任。7.3承包人不得未经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同意而擅自超出合同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或者擅自变更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内容,否则,无论本工程是否通过了竣工验收,均不视为变更且发包人不支付该等擅自施工所发生的费用,31、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工期的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7.4承包人应接受发包人及监理单位随时对承包人工作进行的监督、检查、控制,当承包人履约不力致工程无法完工或造成发包人重大损失时发包人可另行发包该工程,另行发包的费用由发包人确定,无须征求承包人意见,相关费用(外加20%管理费)从合同总价中扣除,并由承包人向发包人赔偿相关损失。7.5承包人应保证其施工范围内的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要求,做到工完场清,即建筑垃圾须及时清运至总承包人指定堆放地点;承包人需服从总承包人相关现场统一管理要求。承包人现场垃圾清理不及时、不合格且经催告不及时改正的,监理人或总承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清理,委托第三方清32、理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同时视情节严重程度,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3000-5000元/次违约金。7.6 施工前,承包人须认真审阅、仔细核对及检查各工作交界面。否则,因承包人未能很好地审核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而造成返工、及由此而造成的相关工作或工期延误的责任应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不得向发包人提出任何索赔要求。7.7承包人须于材料采购前,提前14天进行材料报审及样板封样,向监理人、发包人提交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品牌、规格、实验报告、产品合格证明、样品等资料,对材料和工程设备质量负责,经监理人、发包人认可后才能用于本工程。样品:在施工前,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要求免费提供工程所需样品,并由33、发包人 和监理人确认后,封存于发包人或监理人场所,作为以后验收货物和(或)工程的标准。发包人对任何 样品的认可,并不会减轻或解除承包人按合同须履行的责任。若样品存在任何隐蔽瑕疵或任何缺陷,均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质量保证责任。如未申报材料报审及封样或者延迟申报,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10000元/每次。7.8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在使用前,应按监理人或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7.9本工程按见证及监督取样送检的要求进行材料的检测,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包括在综合单价中。在超出见证取样送检规定之外的情况下,若监理人或发包人对进场报34、验材料仍有异议,可按规定程序进行抽检,检验费用由承包人先行支付。若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若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用由 承包人承担,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7.10承包人采购和(或)使用不符合设计和合同要求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时,承包人应负责修复、 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不得将假冒伪劣材料设备用于本工程,否则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7.11发包人、监理人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认可并不免除以后因材料和工程设备缺陷引起工程质量缺陷时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7.12如果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应厂商提供使用、安装指导或其他售后服务的,承包人必须在施35、工过程中接受指导和监督、接受售后服务以确保材料和工程设备获得供应厂家质量保证,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全部重新更换、返工或核减工程价款,造成工期延迟的,承包人应当承担工期违约责任。7.13承包人须提供所有相关的设备或保护措施以保证自身于施工现场所取得的临时用电的电压保持稳定,以免因电压波动原因对工程施工设备材料等造成损害。发包人不会对上述情况负上任何责任。7.14承包人应尽量在施工中减少修补工作,同时承包人必须对由于自己直接或间接的错误或遗漏而造成的其它工程、邻近建筑物或其它单位必须进行的修改或修复工作负责,一切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及工期概由承包人承担。7.15承包人须对本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承担全36、部责任。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指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呈报保护措施的具体方案,方案中需包括派专人进行成品保护等内容,并须注明施工各阶段专职进行成品保护的人数及具体措施。合同期内,本工程发生的任何损坏或失窃被盗事件,无论何种原因,承包人均须无条件修复,并不得向发包人或其它单位索取额外的费用和工期。7.16如因其它单位的行为或疏忽而造成本工程材料或成品的破坏、损失及损毁,承包人可向其它单位提供此等受破坏、损失及损毁的清单及证据。承包人应提供维修并更换这些损坏的材料或成品,由此引起的额外费用经发包人、监理单位确认后由其他单位承担。7.17承包人应负责工程施工期间对附近施工现场的公共财产和公众安全进行适当的保护37、以免造成干扰或受到伤害;所有因保护不足等原因引致周边居民索赔或相关部门的处罚等一概由承包人自行承担。7.18 工程竣工或双方终止合同之日起的10个日历天内,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及时清理所有遗留在施工场地内的剩余材料和废弃物,并运至允许排放的地点。并对本工程进行全面清洁,达到使发包人满意的程度。如承包人的清洁工作无法使发包人满意,则发包人有权委托专业公司进行清洁,由此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将从承包人的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并支付给专业公司。7.19工程正式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继续承担合同范围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及相应的风险和责任,直至本工程向发包人办妥移交手续为止。7.20承包人向发包人办理工程移38、交手续后,须撤离施工现场。承包人不得以双方还有经济纠纷为由而拒绝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或退场,否则应按逾期竣工处理并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及支付违约金,以及负责发包人由此涉及的直接经济损失和费用。7.21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广州市相关的劳务承包制度及农民工工资支付要求和规定。7.22承包人须保证其供应的设备、施工工艺、材料及其他任何部分不受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有任何第三方对上述产品提出侵权主张,一概与发包人无关。承包人须主动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因此而支付的赔偿款、律师费、调查费、保全费、鉴定费)。7.23合同双方均应保密,39、不应把对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或信息泄露给其他人。保密期限为自承包人获知发包人保密信息之日起至该保密信息变为公开信息或通过公开途径可得到的信息之日止。7.24开工前承包人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且该保险保障场所应包含中标项目。承包人的投标报价视为包含该项费用。承包人未按规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发包人可视严重程度拒绝该单位一定时期内参与后续工程投标。八、消防及安全文明施工8.1承包人必须遵守本工程所在地市消防安全条例的规定,并接受发包人、监理单位及相关政府部门的管理。8.2施工期间承包人需在其施工范围内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及设施,如承包人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并且在收到发包40、人及监理单位书面指示后仍不改正,则发包人及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有关的不称职人员。8.3本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须按广东省建设厅发报的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ISO14001(或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OHSAS18001(或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和建设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要求以及国务院第393号令发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中的要求确保施工现场的管理达到文明工地的标准要求。如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文明工地的标准,则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收取为达到文明施工标准所需的任何费用,并须按合同文件内的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8.41、4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施工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承包人对其雇员及其临时雇员或通知、邀请、指派到现场的各种人员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及行为后果负责。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上列人员发生一切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或因上列人员的原因而造成任何第三人的任何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其责任全部由承包人承担,与发包人无关,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还应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8.5承包人需为自己的施工人员提供保障施工的一切措施,承包人必须采取安全有效的施工方案及施工方法,并且,这些施工方案及施工方法必须符合规范及相关部门的规定。承包人不得为降低施工成本而要求或强迫施工人员违反安全施工的规定、42、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冒险工作,否则,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均有权制止承包人的违章行为,由此造成的费用及工期损失将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并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政府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妥善处理。九、材料设备供应9.1 所有设备和材料必须是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规范、环保要求的设备和材料,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要求,且在正确安装和使用情况下运转良好。9.2 本工程所需所有设备和材料的质量由承包人负责,设备和材料的质量出现问题,承包人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承包人负责。9.3承包人应按照合同文件已约定的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性能、质量等级等要43、求提前报发包人确认,经发包人确认后方可供应本工程所需的设备和材料。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更换。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增加费用及发包人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9.4承包人负责将合同文件约定的所有设备和材料安全地运至施工现场,并配合发包人做好产品质量的检验工作。承包人应以合理适当的包装,保障货物满足正常运输、装卸的要求。由于包装或运输方式不善或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货物的任何锈蚀和毁损灭失,均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向发包人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9.5承包人应在货物启运前48小时书面通知发包人及监理单位;货物运抵工地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参加开箱检验,若检44、验发现货物与装箱数量不符、或箱内货物丢失或损坏(含变形、刮花等表面瑕疵)、或货物的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性能、质量等级等要求与合同约定不符时,则发包人或监理单位有权拒收全部或部分货物,承包人须立即按要求收回或补齐货物,并自行承担相关的一切费用。如发包人及监理单位不能按时参加开箱检验,应在货物启运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延时检验的要求,并由各方约定检验时间,否则承包人有权自行开箱检验,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应对其检验结果予以认可。但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参加开箱检验并不会减少或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文件约定应承担和履行的一切责任及义务。9.6货物运抵工地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的原产地证明45、出厂检验合格证书、质量合格证书、零部件(包括但不仅限于易损备用零件等)装箱清单及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如属进口货物或部件更需额外提供相关的进口文件及数据资料,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报关单、完税证明、运输证明等。所有货物均须具备有效的中国国家3C证书,一切因缺少国家3C证书而引起的相关责任和费用(如申请3C证书的费用及时间等)将由承包人承担。9.7设备和材料货到现场后由承包人保管,在本工程交付发包人使用之前,因承包人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或安全问题,由承包人负责。9.8承包人不得以某些产品已更新换代、或已被淘汰、或不再适合本工程等理由向发包人提出改变合同内已确定的产品的品牌、规格及型号的要求,更不得在46、未获得发包人的书面批准前,擅自改变任何产品的品牌、规格及型号,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发包人的要求购买替代产品,由此而需增加的一切费用及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9.9如合同工程量清单所列出的任何产品型号因为特定的原因无法继续供货(包括但不仅限于停止供货、产品升级及淘汰等),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提交书面说明及证明文件。此外,任何产品的停止供货、产品升级及淘汰等均须保证提供不低于原规格性能要求的替代产品,但供货价格不得高于被替代产品。9.10如果发生本合同涉及的产品的召回事件,承包人须负责对已向发包人供货或安装的该等产品进行替换,并承担相关拆除、重新供货、安装或恢复原状、或配合特殊安装时间要47、求而产生的加班或赶工费用等的一切费用。重新供货的产品须是能够避免召回产品的设计或质量缺陷,并且不低于原供货产品标准的产品。9.11 承包人必须保证其供应的产品质量和工程质量(包含安装服务,以下同)满足设计要求并达到国家及本工程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制定的现行的规范、标准、条例、规定、通知等的要求,并以较高者为准;同时须达到生产厂家的最高质量等级(优等品)。因承包人供应的货物不完善或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设计修改,以及由此而增加的人工费、材料费及造成返工损失的责任均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且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提出任何增加费用或延长工期的要求。9.12 本工程主要设备功能要求(与本项目的设备选型技术要求互为48、补充)。9.12.1 本工程选用品牌库内的电器元件要求须选择该品牌的主流标准型及以上型号报审;如需采用本品牌库以外的材料,应按相关规定单独申报,经建设单位审批后方可使用。高、低压配电柜可采用成套品牌柜或授权柜厂家,如采用授权柜,要求厂家须获得该品牌的项目授权书并报审,授权柜参考库内配电箱的品牌厂家。9.12.2 本工程在配电房如选用补偿滤波,原则上要求专用滤波电容器、滤波电抗器及电容器专用投切接触器、无功补偿功率因数控制器等选择同一品牌,参考库内电抗器电容器的品牌厂家。十、竣工验收10.1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申请以及竣工资料,申请组织验收。发包人收到验收申请后,应在549、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含竣工资料的补充及返工、修补要求)。10.2工程验收以部、省颁发的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查标准、本工程施工图、说明书及合同为依据。本合同工程项目经发包人组织初步验收并获通过之日为承包人的实际竣工日期。十一 、合同价款及调整、变更11.1 本合同价款采用工程量清单固定综合单价方式确定,具体办法如下:(1)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固定不变,工程量按实计量。(2)措施项目费及其他项目费:固定总价包干,结算不做调整。(3)税金:增值税税率 9 %。如果增值税税率调整,应当调整工程造价,并以不含税价作为结算基础和调整依50、据。11.2 本合同综合单价,不因物价变化、市场价格变化、人员工资福利调整以及政策性文件的下达而调整。11.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1) 发包人确认工程量偏差;(2) 发包人确认工程变更、签证和新增工程;(3) 费用索赔事件或发包人负责的其他情况。11.4承包人应在第11.3款情况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必须经发包人书面批准后作为调整合同价款的依据。对承包人在没有得到发包人的同意和正式盖章书面函件的前提下进行的调整,发包人不予认可,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报告中应包括但不限于:支持此项变更的理由、实施此项变更的工作内容、设备、材料、人51、力、机具、周转材料、消耗材料等资源消耗,以及相关管理费用和合理利润的估算。此项变更引起竣工日期延长时,应在报告中说明理由,并提交与此变更相关的进度计划。承包人未提交增加费用的估算及完工日期或竣工日期延长,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格调整和完工日期或竣工日期延长,发包人不再承担此项变更的任何费用及完工日期或竣工日期延长的责任。如果承包人因施工现场情况、施工方法等原因,为便于组织施工或为了施工安全、避免干扰等原因需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而提出的施工组织措施等相关调整,除须得到发包人和监理人的书面批准外,因此增加的费用仍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若该项调整导致本工程合同价款减少的,则发包人有权从应支付的工程进度款52、或工程结算款中扣除。11.5 合同价款调整原则(1)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适用项目的,则采用该项目投标综合单价;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相同适用项目有多个的,取最低的投标综合单价。(2)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适用项目、只有类似适用项目的,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材料设备价格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仅调整主材价格。如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及以上,则由发包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所换算主材价格执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实际施工月广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实际施工跨月的,则按监理单位及甲方确认的各月施工完成的53、工程量为基础分别进行计算);广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材料单价,由发包人组织询价后确定。(3)合同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没有相同或类似适用项目的,按以下原则计价: 合同工程量清单没有相同或相类似且无相关定额的项目,承包人按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参照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等相关定额编制原则(上述定额查找不到的可参考其它相关定额或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及工程实施期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设备参考价格编制综合单价并执行综合单价下浮率54、。其中材料设备价格执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实际施工月广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实际施工跨月的,则按监理单位确认的各月施工完成的工程量为基础分别进行计算);广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材料设备单价,发包人组织询价商确定。 综合单价下浮率=【(1-中标下浮率)】100%。(4)按上述原则确定价格时,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用不计取。11.6 变更(1)施工过程中若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进行变更时,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或)说明。承包人应当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实施变更。承包人不得以指示所涉及的费用未确定为由不执行或拖延执行。(2)承包人对图纸的不明确部分做出55、的任何澄清、明确和确认(除设计技术漏项外)以及工程指令单均不属于变更,不适用于工程变更的计量和计价。只有按发包人要求办理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完成确认审批流程的,方视为变更,并可根据确认结果调整合同价款。(3)设计人提出的设计变更,必须经发包人书面批准后,承包人才能进行施工,如设计变更未经发包人批准承包人安排施工,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发包人有权提出拆除及恢复,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如设计变更未经发包人批准承包人安排施工,且设计变更不合理,其施工费用、恢复费用、延误工期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同时承包人须按5000元/次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4)发包人有权对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56、进行变更。(5)承包人递交的关于任何变更的估价或报价应包括相应变更的工程量计算书;计算书应具有充分的可追溯性,用于计算的原始数字仅能来源于有关设计人确认的图纸、发包人确认的签证、招投标文件的技术说明中的约定;计算书应注明计算所依据的图纸、签证或其他文件的编号、发生的区段位置(轴线和标高)、构件或房间号等索引信息,且应写明算术运算的过程,以便监理人及发包人能方便和快捷地根据合同文件进行追溯校核;变更工程量计算书和报价书的格式需经过监理人及发包人的审批。如果监理人或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应确保其工程量计算人员在要求的任何合理时间就其工程量计算的过程、计算书和价格组成明细等向监理人或发包人作必要解释,以57、确保变更计量和计价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6)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或监理人的变更指示后5个工作日内向发包人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书面报告(格式应满足发包人管理要求),经发包人和监理人书面审核批准,才能作为变更工程价款的结算依据。承包人在收到变更指示后5个工作日内不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则视为默认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但变更引起工程款减少的,发包人则有权从应支付的工程进度款或工程结算款中扣除。(7)当双方对变更/签证核价有争议时,承包人应无条件按变更指令实施变更,监理人有义务协助双方尽快落实争议问题。承包人不得以核价等任何理由停工或拖延施工。若承包人以核价争议等理由停工或拖延施工的,由此导致的58、工期延误,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且承包人应按停工或拖延施工天数承担10000元/天的违约金。(8)变更/签证实施完成后,承包人应在28天内向发包人申报变更/签证完成确认超过时限申报,监理人与发包人将不承担相应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经监理人与发包人书面确认的变更/签证完成确认价款,变更/签证完成确认价款结算确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比例支付。(9)变更计价原则按第11.5款执行。11.7承包人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竣工结算资料的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如承包人在30天内不能提供,经发包人催告后10天仍不提供竣工结算资料的,发包人可以自行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结算办理,承包人59、必须无条件接受该结算结果。11.8发包人审核结算报告的时间: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结算报告及竣工结算资料后 15 天内出具初审意见,并及时报有关部门对结算进行终审,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除外。11.9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提供如下竣工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具体以发包人结算要求为准):(1)工程结算书;(2)工程量计算书(即计算底稿)及预算软件版;(3)钢筋抽料表及预算软件版(如有);(4)合同文件;(5)工程竣工图(必要时提供电子版);(6)工程竣工资料(必要时提供电子版);(7)图纸会审记录;(8)设计变更单;(9)工程洽商记录;(10)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11)会议纪要;(160、2)工程签证;(13)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14)综合单价呈批审核单;(15)发包人供应材料收货验收签收单;(16)其它结算资料;(17)移交资料签收表。11.10发包人对送审结算资料的具体要求:(1)结算书:每项工程的结算书要求分两部分编制:第一部分以竣工图为依据编制,包括竣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等内容;第二部分为工程签证及其它有关费用等。上述两部分不应有重复列项的内容,结算书须提供相应的电子文件。(2)工程量计算书(即计算底稿):工程量计算书由工程量汇总表和详细的工程量计算表达式组成,结算书须提供相应的电子文件。(3)钢筋抽料表(如有):用电脑抽料的钢筋用量表要求提供相应的拷贝磁61、盘,用手工抽料的钢筋用量表要求提供详细的抽料表和明细汇总表,详细的抽料表应注明钢筋所在构件名称、施工部位、钢筋编号等。(4)合同文件:包括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文件、经发包人确认的承包人与第三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各类补充合同、合同附件等,要求将上述合同文件列出总目录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5)竣工图:用于结算的竣工图必须有承包人图纸专用章、设计院章及其相关人员签字,并须有监理单位盖章确认。经发包人、设计、监理等单位确认的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等内容均应反映在相应的竣工图上。(6)竣工资料:指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和资料归档时所需的资料,具体包括开工报告、竣工报告、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证书、62、材料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经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安装工程的调试方案和调试记录等。整理装订成册的竣工资料需编制总目录,并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以便于查找。以上资料以国家规范或竣工图编制指南为准。(7)图纸会审记录:要求按图纸会审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图纸会审记录须有各单位参加会审人员签字及会审单位盖章确认。(8)设计变更单:要求按设计变更的时间先后整理(安装工程要分专业)装订成册。(9)工程洽商记录:要求根据工程洽商记录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以便于查找。工程洽商记录须符合发包人制定的有关规定。(10)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63、施工指令:要求根据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须符合发包人制定的有关规定。(11)会议纪要:指工程质量、安全、技术、经济等现场协调会会议纪要等。要求根据会议纪要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会议纪要须符合发包人制定的有关规定。(12)工程签证:要求根据工程签证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工程签证单上应有工程数量的计算过程和施工简图。(13)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凡在工程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未明确的主要材料设备单价,要求根据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的编号顺序整理装订成64、册。每项审核单应附有相关的资料或注明相关资料在送审结算资料的哪一部分和哪一页位置上,要求有使用该材料设备的专题会议纪要、材料发票、购买合同等有效材料设备价格凭证等。(14)综合单价呈批审核单:预算清单中未列但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项目,应由承包人编制单价分析表,盖章确认后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审核综合单价。在结算资料送审时,要求按综合单价呈批审核单的编号顺序整理装订成册。每项审核单应附有相关的资料或注明相关资料在送审结算资料的哪一部分和哪一页位置上,如材料设备专题会议纪要、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总监理工程师通知等。每份综合单价呈批审核单手续必需完备,要求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相关人员的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65、,并且有上述单位的造价工程师对综合单价进行审核的签字和盖章。(15)发包人供应材料收货验收签收单:按发包人供应材料收货验收签收单的编号顺序及不同材料分类整理装订成册。(16)其它结算资料:凡上述未提及而在结算时需要的资料均需提供,例如:施工日记、地质勘察报告、非常用的标准图集、应由承包人承担而由发包人代为支付的费用证明(如发包人代缴的施工水电费票据、余泥排放费证明)等。(17)资料签收表:按送审结算资料的内容列表,以便资料的移交和管理。资料签收表上应注明资料内容、份数和页数(标注页码),并且对所有复印资料的真实性进行确认。资料签收表一式两份,由资料移交人和接收人分别签名,必要时加盖单位的印章。66、11.11工程结算价款以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审定结算为准。十二、担保12.1 乙方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1)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款的10%;(2) 提供履约担保的时间:自履约保函开立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5日止。(3) 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以银行保函或国有担保公司的形式提供,银行保函则应由在中国注册且在广州经营的分行以上的银行开具。开具的履约担保无条件且不可撤销。12.2 履约担保退还时间的约定: 按附件三执行。12.3 甲方提供支付担保的约定:甲方不向乙方提供支付担保。12.4 支付担保退还时间的约定:无。12.5 担保内容、方式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无。十三、质量保修期及培训服务13.1 67、本工程的缺陷责任期为2年,相关设备质量保修期按厂家约定的时间执行但不得少于2年。在此缺陷责任期内,如产品在正常操作和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出现质量问题,承包人必须免费提供质量“三包”服务,并承担相应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在2年质量保修期满后,变压器、智能开关、断路器、高低、压配电柜及相关电器元件等重要设备的保修期根据生产厂家的相关规定提供设备保修服务,但承包人应继续提供设备使用运行的技术支持,包括故障排除及零件的供应。13.2 工程的质量保修范围为:承包人负责保修该工程范围内的永久用电工程的质量保修,包括通电前须签订维保合同(含维保人员资质条件等)。13.3在缺陷责任期期间,对有缺陷的零件68、部件和设备,承包人同意免费更换,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承包人承担更换费用。同时承包人相应顺延被更换货物的保修期。质保期剩余时间应该按如下条款进行:缺陷责任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保修期相应顺延(其中零部件更换或经维修后的责任期限为原质保期的剩余期间或自修理或安装更换部件之后十二(12)个月(以较晚届满者为准)。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整个系统质保期重新计算。13.4因材料的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由广东省或广州市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材料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材料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5 承包人每六个月上门69、例行对设备系统进行全面检查一次,向发包人管理人员咨询使用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修复,对隐藏的问题进行处理。13.6在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或该大楼物业管理公司的通知后8小时内到现场进行处理。若设备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承包人应在24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设备供发包人使用,直至故障设备修复。若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处理,由发包人或该大楼的物业管理公司另外安排队伍维修,发生的维修费用和维修费20%的管理费发包人有权在承包人质保金中扣除。售后服务电话: 13.7承包人应为发包人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发包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70、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发包人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承包人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承包人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发包人安排。13.8下列情况承包人不负责免费保修:(1)发包人不按照承包人提供的正确使用方法而引致设备故障损坏;(2)发包人擅自改装设备;(3)各种人为因素或天灾等外来因素造成的损坏。13.9缺陷责任期满后,承包人仍有责任协助维修,并给予发包人比市场更优惠的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签定维修协议。十四、不可抗力14.1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71、同的期限,延迟的时间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受事故影响一方应于事故发生后一周内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用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并在一周内递交有关证明文件给另一方确认。当不可抗力事故终止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于事故终止后一周内用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并以照片、有关文件资料证实。14.2 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叛乱、暴动、火灾、自然灾害、禁运。十五、违约责任15.1 若承包人的设备安装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和期限,或承包人提供的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给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因承包人供应的货物质量原因,导致发包人及其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72、,则由承包人承担所有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因此而支付的赔偿款、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诉讼费、保全费等),同时,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暂定价20%的违约金。因安装工程未能达到约定的质量等级,承包人需支付结算总价3%的违约金。15.2承包人不得擅自转让本合同的权利义务或者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分包、转包,否则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暂定价20%的违约金,发包人可在支付进度款及结算款时进行扣减此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15.3 承包人未按发包人的要求组织安排现场安全文明规范施工、不服从发包人、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管理,发现一次按¥5000元/次处罚。情节严重者,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73、,承包人无条件退场,因此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所有责任。15.4 因承包人原因中止或解除合同时,发包人有权决定是否接受由承包人为本工程购置一切设施、材料、设备和器件的权利;因发包人原因中止或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接受承包人为本工程购置的一切设施、材料、设备和器件,并给予承包人等价补偿。15.5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的,双方应办理签证手续,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工期予以顺延。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窝工,其损失全部由承包人自负,工期不得顺延。15.6一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违约金和履行合同责任的,守约方可在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违约方发出索赔通知,违约方接到通知后10天内应予答复,如未答74、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15.7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单方提出解除或终止合同,均属单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暂定价20%的违约金,并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15.8除非双方一致协商同意解除或终止合同,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前述违约责任后仍须继续履行合同。15.9安全事故等级参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15.9.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15.9.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75、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15.9.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15.9.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上述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15.10质量事故等级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0111号):根据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工程质量事故分为4个等级:15.10.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76、济损失的事故。15.10.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15.10.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15.10.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本等级划分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15.11除不可抗力的事故以外,如承包人未能按本合同项下约定供货及安装的,每延迟一天,则承包人应按¥1000元向发包人支付违77、约金,违约金总额发包人可在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予以扣除。延迟供货及安装时间超过10个日历天时,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另行委托第三方实施本工程,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暂定价的2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发包人的损失。15.12承包人其他违约情况15.12.1承包人人员管理方面:1)承包人的所有管理人员均应向发包人提供不少于一年在承包人公司的社保证明,承包人未能提供社保证明须向发包人支付每人每天1000元的违约金,直到提供社保证明为止或另派管理人员。2)承包人项目管理部主要人员须常驻现场: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如有)每月在现场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6天、每天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78、小时;项目管理人员离开工地需经发包人及监理人同意;若无正当理由且未经发包人及监理人同意不在工地的或出勤不满足以上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视情况按每天每人人民币5000-8000元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发包人有权将违约金在当期进度款中直接扣减;若承包人管理人员无故连续3天不在工地,又无正当理由且未经发包人及监理人同意的,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将其更换。3)如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当投标文件中人员配备高于招标文件要求时以投标文件人员配备为准,当投标文件中人员配备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时以招标文件中人员配备要求为准)投入管理人员,且经发现后,未能在24小时内增补至合同约定人数的,承包人应按1万/人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79、约金,且承包人须在3天内补充完整,否则承包人应按5000元/人/天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4)如出现承包人工程施工期间无管理人员在岗的,一经发现,承包人应按3万/次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核明确的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变更。开工时或施工过程中若有擅自变更,则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的违约金,具体约定金额为:岗位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生产经理主办施工员主办预算员安全主任违约金额(元)3000030000300001000010000100006)承包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主任、劳务负责人等专业知识、业务水平及管理、协调能力须能满足发包人的要求和服从发包人的管理,发包人有80、权撤换专业知识、业务水平及管理、协调能力差的承包人项目管理人员。若承包人拒不撤换相关人员或撤换的人员仍不合格的,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10000元/人的违约金。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有关撤换人员的书面通知后,应在7天内递交更换相关人员的相关资料,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的3日内到岗,撤换人员自接替的对应管理人员到岗后3日内调离。若承包人未及时调离撤换人员或更换后的管理人员延迟到岗、延迟递交更换人员资料的,每逾期一日,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3000元/人/天违约金。15.12.2工程进度方面:1)本工程验收且通电移交后,承包人的施工人员、材料、设备必须在 15天内全部退出现场,每延迟一天退场发包人81、有权收取承包人5000元违约金。2)无论因何原因按照约定或法定解除合同的,承包人的施工人员、材料、设备必须在15天内清场并全部退出现场,如逾期退场或拒绝退场的,每延迟一天退场,发包人有权收取承包人5000元违约金。承包人拒绝清场的,应同时承担发包人委托第三方清场的费用。3)承包人延迟提供符合以上规定的竣工图纸及竣工资料的,每延迟1天,须按照3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5.12.3工程质量方面: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因质量问题需对已完工程进行整改、返工的,因此产生增加的费用全部由承包人负责。若承包人有违反质量评定标准的质量问题,或者导致发包人、监理人、建设主管部门就质量问题发出停工整改82、通知的,视情节轻重,每次(项)须承担1-5万元的违约金,同时,不免除承包人对不合格工程进行整改、返工的责任、工期不予顺延。2)承包人未按发包人审定的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和图纸进行施工的,每次(项)须承担2万元的违约金,同时,不免除承包人对不合格施工方案、施工工艺的整改责任。 3)承包人对发包人指出的质量问题未按时整改并回复,承包人应限期整改完成并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条/天的违约金。5)工程施工期间和缺陷责任期内,由于承包人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使发包人或项目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的,每出现一次,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20万元违约金。6)承包人未83、经报验,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承包人应拆除擅自施工的部位,并向发包人支付1万元/次的违约金。7)隐蔽工程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私自进行隐蔽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1-5万元的违约金,且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发包人进行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承包人须无条件返工直至验收合格。该等检验、返工等所发生的费用、工期延误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同时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发包人与第三方单位的损失,且第三方单位的工期索赔应由承包人承担。8)因承包人施工质量问题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一切损失,并按以下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因承包人施工质量问题造成发包人损失100万以上的,每出现一次,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20万84、元违约金;造成发包人损失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每出现一次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15万元违约金;造成发包人损失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每出现一次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10万元违约金;造成发包人损失20万以下的,每出现一次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5万元违约金。9)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又拒绝清除不合格工程的,每发生一次该事项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支付5万元违约金。10)承包人使用了不符合合同约定品牌的材料或工程设备(发包人书面同意的除外),每发生一次该事项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支付1万元违约金。本等级划分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15.12.4绿色施85、工安全防护措施方面:1)发生承包人施工人员或者劳务人员以非正常手段索取工程款或者聚众滋事或到党政机关、司法部门、发包人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公司非法上访、聚众闹事、拉横幅、静坐、游行等事件的,每发生一次,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20万元/次的违约金。2)安全文明施工若达不到项目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文明验收标准或者验收后不能保持到工程移交完毕的,承包人应限期整改完成,并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1万元的违约金。3)承包人违反发包人现场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的,按照发包人现场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并视实际情况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4)承包人对监理通知或发包人指出的安全问题未按时整改并回复,承包86、人应限期整改完成并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次违约金,对严重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10000元/次的违约金,并在当月进度款中扣除。5)承包人应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要求,做到工完场清,即建筑垃圾须及时清运出场,否则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他人清理,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双倍承担,且不低于2000元/次。6)对于承包人未予实施的分项安全文明措施项目,发包人将对包干安全文明措施费作相应的扣减,该费用将直接从合同价中扣除。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发包人及监理有权按照本合同的条款收取违约金。7)承包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含工程质量事故)的,除按国家规定由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外,承包87、人应承担事故处理的所有责任和费用、赔偿发包人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行政主管部门的罚款、工期等延误损失、第三方索赔、名誉损害、因此增加的费用支出等),并视安全或质量事故严重程度,发包人保留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15.12.5工程组织管理方面:1)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不服从发包人及监理人的管理,对发包人、监理人的指令和书面通知(具体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通知、工程指令、现场签证、工程联系单、会议纪要等)公开或变相拒不执行的,发包人视情节严重程度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至50000元,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88、2)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参加会议的,每人次须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违约金。15.12.6若因承包人原因使得发包人为其垫付有关费用的,自垫付之日起,承包人应按当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发包人支付利息,直至垫付费用及利息被发包人在当期应支付的进度款中抵扣完毕或承包人直接向发包人偿还该垫付费用及利息为止。同时,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每发生一次垫付行为,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垫付金额的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5.12.7承包人发生重大诉讼或仲裁、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资质吊销或降级、重大不利报道、银行账户被冻结及其他对本合同继续履行构成重大不利情形,或进入破产、重整、解散或清算程序的,或者因承包人自89、身债务问题造成发包人被法院要求协助诉讼保全、协助执行(法院的法律文书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执行通知、履行到期债务通知等协助执行函件),承包人在发包人通知后14日内不能妥善解决的,发包人有权通知承包人解除本合同,承包人应按合同总价的1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在约定或发包人指示的期限内完成清场和撤离。15.12.8合同解除不免除承包人履行合同项下的清理和结算责任。承包人应将解除合同时的工程现状及经其签署盖章的施工资料全部妥善、清楚地移交予发包人并经发包人审核确认,承包人须配合发包人另行发包或完成工程善后事宜及向政府部门申报或办理相关手续直至工程完工及验收,并按发包人要求清理和撤离现场,否则发包人有90、权不支付合同价款并要求承包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15.12.9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因承包人违约造成发包人损失的,除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发包人的损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所赔偿的损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因维权而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评估费、差旅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支出。15.12.10本合同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与其他合同文件或附件约定不一致的,以较严格的责任为准。十六、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工程所在地广州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1、十七、合同生效及其它17.1双方需对在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进行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赔偿对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17.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及盖章后生效;双方的所有责任和义务完毕时,本合同自然终止。17.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4本合同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发包人执三份,承包人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当合同正本与副本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合同正本为准。附件1: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附件2:安全生产环保责任协议附件3:履约银行保函附件4:预付款92、保函附件5:工程清单报价明细表附件6:设备材料推荐品牌表附件7:用电咨询服务答复书附件8:疫情责任书(以下无正文)发包人 : 承包人 :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2022 年 月 日 2022年 月 日附件1: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发包人 :承包人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一、双方的责任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93、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二、发包人的责任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1、不准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94、感谢费等。2、不准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4、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5、不准向承包人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承包人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三、承包人的责任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95、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1、不准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2、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不准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4、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违约责任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第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96、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五、本责任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六、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七、本责任书一式十份,其中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八份,发包人执五份,承包人执二份,监理单位一份。(以下无正文)发包人: 承包人: (盖章) (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97、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发包人监督单位(盖章) 承包人监督单位(盖章)附件2:安全生产环保责任协议甲方: 乙方: 为确保在服务过程中人身、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双方安全责任,确保作业人员安全,保证员工和其他所有雇员在服务过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预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环境纠纷。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一、本协议书有效期为:自签订工程合同之日起至工程合同期届满之日为止。二、协议内容:治安防范,防火安全,生产安全,交通安全,环保要求。三、甲方应当承担的安全责任,以及甲方的权利:(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98、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二)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三)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四、乙方应当承担的安全责任,以及乙方的权利:(一)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成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国家 、行业有关安全作业、文明作业的规定,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二)进入作业现场前乙方必须组织全体作业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作业。(三)进入作业现场前乙方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让全体作业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作业安全措施。(四)乙方服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99、服从现场安全规定及安全管理,在作业现场必须做到:1、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2、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烟的区域不得吸烟;3、未经甲方作业负责人批准,不得随便拆除已架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装置和安全标牌;4、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压砸电缆电线,确保用电安全;5、不得在作业现场烧火;6、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按操作规程和说明书要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7、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8、不得疲劳作业,不得在操作面上及楼层上睡觉。(五)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安监部门的督导和指导。对甲方安监部门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作业中一旦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100、须立即报告甲方安全监察部门。(六)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作业工具、器械使用安全。(七)班前应对作业机械、工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乙方作业人员应对所在的作业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可继续作业。在作业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具等均应符合作业要求。(八)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作业。(九)乙方应对工作区域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作业人员状态以及作业中的安全责任负责;如因乙方采取的安101、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十)乙方作业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甲方安监部门有权予以纠正、制止,有权通知乙方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止乙方的工作。(十一)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守甲方关于环保等方面的制度,严格按照环保的规范标准施工作业。(十二)乙方应识别施工现场的环境因素,如:扬尘污染、粉尘污染、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施工噪音等造成的环境危害。(十三)制定针对现场环境因素的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措施。及时纠正和整改业主、甲方以及周边居民提出的投诉和意见。(102、十四)乙方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妥善处置废弃物,保护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十五)乙方应缴纳地主政府环保部门开具的因乙方责任造成环境污染的相关罚款。五、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甲方设备事故,由甲方按事故调查规程处理,乙方安全监察机构参与调查;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事故及其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并通知有关政府部门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生效。甲方 : 乙方 :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2022年 月 日 2103、022年 月 日附件3:履约银行保函 编号:致: 鉴于 (以下称“乙方”)与(以下称“甲方”)签订了XX项目永久供电工程(东地块)(合同编号为XX),并要求乙方通过经认可的银行向甲方提交合同规定金额的保函,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责任的担保等事实,我行同意为乙方出具人民币 (¥ 元)的保函作为乙方向甲方履约的担保。我行承诺如下:1、本行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按甲方书面索赔通知和本保函原件即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累计不超过上述金额的任何款项,无需甲方出具任何证明或说明背景、理由。2、我行放弃甲方应先向乙方要求赔偿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我行提出要求的权利。3、我行进一步同意,在甲方和乙方之间的合同条件、合同项下的工程104、或合同发生变化、补充或修改,在不加重我行担保责任的情况下,我行承担本保函的责任也不改变。有关上述变化、补充和修改也无须通知我行。4、我行的保证期限为:自本保函开立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5日止。 5、因本保函发生诉讼的,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银行名称:(盖章)银行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附件4:预付款保函 编号:致: 根据 XX项目永久供电工程(东地块)(合同编号为XX)中的支付约定, (以下称“承包人”)应向 (以下称“发包人”)提交等额的预付款银行保函,以保证其忠实合格地履行合同中有关预付款的约定。(下称“本行”)受承包人委托,作为保函开105、立人,同意为承包人出具人民币 (¥ 元)的预付款保函。我行承诺如下:1、本行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按发包人书面索赔通知和本保函的原件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累计不超过上述金额的任何款项,也无需发包人出具任何证明或说明背景、理由。2、我行放弃发包人应先向承包人要求赔偿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我行提出要求的权利。3、我行进一步同意,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的合同条件、合同项下的工程或合同发生变化、补充或修改,在不加重我行担保责任的情况下,我行承担本保函的责任也不改变。有关上述变化、补充和修改也无须通知我行。4、我行的保证期限为:从本保函开立之日起至发包人向承包人全部收回预付款之日止,但最迟不超过2022年10106、月15日。 5、因本保函发生诉讼的,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银行名称:(盖章)银行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日期: 年 月 日附件5:工程清单报价明细表(另册)附件6:设备材料推荐品牌表(另附)47附件7:用电咨询服务答复书附件8:疫情责任书新冠肺炎疫情防疫防控协议书甲方: 乙方: 鉴于目前传染性新冠肺炎疫情严重,为预防传染性新冠肺炎及其他疾病疫情,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保障项目管理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并同意签订本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协议书。防疫防控原则甲、乙双方按照国家、省、市及区卫生防疫部门和相关上级主管部门107、颁布的有关防疫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通知要求进行相应的防疫防控工作。防疫方式1、甲、乙双方必须建立、健全防疫防控工作领导小组。2、甲、乙双方的疫情防疫防控小组应做好本单位管理人员、劳务人员以及其他工作和生活区域范围的卫生防疫工作,有效及时的建立各项疫情报告的反馈、处理及上报意见等工作。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利根据项目情况或上级部门通知要求随时停工。2、甲方有权利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乙方进行索赔。3、甲方有义务指导乙方组建防疫工作小组,检查指导乙方的卫生防疫工作。4、甲方有义务即时向乙方通报项目所辖范围内的疫情情况。5、甲方有义务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卫生防疫工作。6、在发现疫情108、后,甲方应即时通知卫生防疫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隔离治疗。7、甲方必须加强卫生防疫管理工作,并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必须严格贯彻和落实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3月2日发出的广州市建设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关于建设工地疫情防控提档升级措施的通知和2022年3月15日发出广州市建设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关于从严从紧从细从实落实工地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的补充通知要求,以及2022年4月10日区领导主持召开交通运输、跨境货运、建筑工地防控专班工作会议精神,若国家、省、市、区及上级主管部门有最新防疫要求的,按最新要求落实。积极配合上级管理部门的检查,对于提出的要求按109、所属责任立刻整改,确保疫情防控的管理落实到位。如因乙方未按相关要求落实到位导致项目产生经济损失或受到政府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通报、处罚的,由乙方承担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甲方有权对乙方予以经济索赔。2、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单位做好疫情防控管理,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方案、疫情应急预案的每一项要求,配合并落实甲方单位制定的疫情防控制度的每一项条款,并制定落实内部疫情防控制度,与每个分包单位(含班组、工种)签订防疫承诺书或责任书,明确相应防疫责任人,层层落实防疫目标。如因乙方自身管理原因未配合甲方做好疫情防控,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单位承担。3、乙方必须对所有入场工人、管理人员建立“一人一档”,110、采集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籍贯、联系方式、来往史、接触史、隔离观察情况、当前健康状况信息,并作动态更新管理,确保做到全面覆盖,一个不漏。一要做好人员摸排,对计划进场人员至少两周内来往史和接触史、隔离观察、当前健康状况等情况进行精准摸排和详细登记筛查,严防疫情输入性传播。二要做好在场内部人员每日定期不定期进行问询、检查、登记,做到动态掌控,及时处置,严防疫情扩散性蔓延。如因乙方责任未落实好健康档案的登记及动态更新导致遗漏感冒、发烧、黄码、红码等情况人员进行工地或生活区,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4、乙方单位应确保防疫物资,提前准备好有产品合格证的体温计、防护口罩、消毒液、喷洒设备等必要111、防疫物资。若因乙方单位未及时购买物资,导致防疫物资得不到保障,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5、乙方必须设立单独隔离宿舍,按照XX区政府部门要求做好管理,若因乙方单位原因未做好隔离人员管控导致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6、乙方单位要严格控制人员流动和聚集。按防疫要求对新进人工进行管控(若政策不允许新进工人需无条件配合),对新进工人提前进行报备、筛查(四码)等收集基础防疫信息报项目防疫“三人小组”同意后予以进场;工地人员严格落实集中居住和“二点一线”封闭式管理,定期更新人员居住信息台账;所有外出人员需提前报备,经“三人小组”核查(最新防疫政策、目的地疫情、行程路径等)同意后112、方可;进行如因乙方单位未按要求做好上述要求,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7、乙方单位要按要求做好工地、生活区的消菌消毒工作,尤其是宿舍区域、公共区域的消菌消毒工作,乙方单位必须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如若因乙方单位疏于管理,杀菌消毒工作不到位,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五、违约责任1、因甲方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则甲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防疫费用,如对乙方引起经济损失,则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偿方案。2、因乙方违反疫情防控要求,乙方负责的现场管理人员或施工工人出现黄码情况,如果对项目施工现场和甲方产生影响或经济损失,则乙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防疫费用,同时处以2000元/次罚款。3、因113、乙方违反疫情防控要求,乙方负责的现场管理人员或施工工人出现红码情况,对项目施工现场和甲方造成影响或经济损失,则乙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工期和经济损失,同时处以5000元/次罚款。4、因乙方违反疫情防控要求,乙方负责的现场管理人员或施工工人出现新冠病毒阳性患者,则乙方须承担本项目所有费用,同时处以20000元/次罚款,如涉及违法国家法律交由公安机关处理。乙方拒绝承担的,视为乙方在原合同项下的严重违约。六、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广州市XX区人民法院协调解决。七、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后生效,至项目竣工验收后终止。八、协议份数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两份。甲方(签字并盖章): 乙方(签字并盖章):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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